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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期——工作简报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山东省保障国家海洋督察工作协调组     作者: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到滨州市开展下沉督察

  12月10日上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副组长、下沉第三小组组长朱德洲率领督察组到滨州市开展督察工作,滨州市举行工作汇报会。朱德洲就督察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崔洪刚出席汇报会,副市长贾善银汇报了滨州市海洋工作情况。

  朱德洲同志指出,这次重点督察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涉海法律法规、计划、规划执行情况以及突出问题和处理情况,其目的在于督促地方政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查摆解决海洋资源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海洋领域全面落地生根。希望滨州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做好海洋督察工作。

  崔洪刚市长指出,对于此次督察,滨州市将高度重视、主动配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扛起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主动诚恳接受海洋督察。二是深入整改。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工作。根据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交出问题整改合格答卷。三是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宣传国家海洋督察的意义,及时发布督察工作进程,赢得广大群众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四是全面做好保障工作。成立专门督察工作联络协调组,严格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提升滨州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海洋资源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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