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和转移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鲁环函〔2017〕26号)的相关要求,经企业信息申报备案、收贮转运设施建设、专家现场核查评审,对达到建设标准要求,通过审查的企业,纳入全省规范管理范围,确定其收集和转移资格。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纳入全省规范管理的第一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站57家、暂存点253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日至6月8日。
举报电话:0531-69989162、0531-87299051
公示期间,省环保厅接受反映公示企业各种问题的来电。
附件:1.拟纳入全省规范管理的第一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站企业名单
2.拟纳入全省规范管理的第一批废铅酸蓄电池暂存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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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