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莒县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公室决定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
莒县环境保护局参与此次普法集中宣传活动,由办公室、宣教中心和法规科相互配合,在文心广场现场发放小册子以及案例宣传页、环保知识宣传单等材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民众的环保节约意识和对相关环保法律的认识,向市民传递绿色环保理念,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引导与鼓励越来越多的公众加入到环保队伍中来,一起践行环保事业,为打造新莒县的“生态名城”增添一份力量。
莒县环境保护局的工作人员在现场热情为民众讲解环保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知识,积极发放宣传材料,以良好的风貌展现了我局职工的素质,成为寒冬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