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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     作者: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信访件354件(来电183件、来信171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

  截至9月20日,已办结352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352件案件中属实295件,不属实57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32家,立案处罚85家,罚款金额241.19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14人、问责12人。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前批次新办结信访件同时予以公开。

 

  2017年9月20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
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3922     德州市禹城市梁家镇黄赵村,村书记甄某某的养猪场将污水排入村南河道内;粪便堆积在路边;在村内排水沟上加盖磨坊,导致雨水无法外排;推磨加工饲料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德州市 水、垃圾、噪声     1.关于“德州市禹城市梁家镇黄赵村,村书记甄某某的养猪场将污水排入村南河道内”问题。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黄赵村”实为黄召村,该养猪场为海霞养猪场,距离黄召村南民居约100米,属限养区。该养猪场建于2010年9月,占地1.5亩,共建有猪舍5栋,目前存栏母猪12头、仔猪30头。2012年该养猪场建设了一个沼气池,因运行不畅,导致污水排入村南排水沟内。该问题属实。
    2.关于“粪便堆积在路边”问题。经调查,该养猪场将粪便堆积在路边。该问题属实。
    3.关于“在村内排水沟上加盖磨坊,导致雨水无法外排”问题。经调查,养殖户在自己宅院东面搭建了简易磨坊,用于加工饲料,该处没有排水沟,不存在导致雨水无法外排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4.关于“推磨加工饲料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经调查,养殖户为便于加工饲料,在自己宅院东面建有简易磨坊,在推磨加工饲料时,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该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问责     1.养殖户考虑到邻里和谐,已自愿将存栏生猪全部清栏,磨坊拆除完毕。
    2.责令养殖户对污染的排水沟和路边堆积的粪便,进行彻底清理。
    3.责令养殖户对猪舍及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消毒。
    目前,路边堆积的粪便已全部清理完毕,猪舍及周边环境已清理消毒完毕。计划于9月20日前将排水沟清理完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诫勉谈话1人。
2 3926     淄博市淄川区黑旺镇西崖头村,有家“淄博成达水泥有限公司”,排放粉尘,噪声扰民。 淄博市 大气、噪声     淄博成达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水泥磨机产能置换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各污染排放点均安装布袋除尘器。该企业已于2017年8月21日停产,但不排除企业在生产中有粉尘排放,同时因管理不善会导致无组织排放粉尘现象。但经调阅8月21日前连续10天的在线监测数据,企业粉尘排放均未超标。因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监测正常生产状况下的厂界噪声。 责令改正     1.对厂区损坏路面等进行全面整修,并及时清扫冲刷,防止扬尘污染。
    2.全面检修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复产后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责令淄川环保分局和寨里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巡查,一旦发现存在噪声扰民、粉尘污染等环境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3 3927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浆水泉路路西,有家“巴山夜雨饭店”,占道经营,油烟、噪声扰民,环境脏乱差。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其他     1.浆水泉路巴山夜雨在室内正常经营,不存在占道经营情况,现场也未见环境脏乱差现象;该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噪声扰民情况。经检测,油烟和噪声排放达标。
    2.经查询12345热线工单记录,2017年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投诉22件,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均已按规定和要求进行了回复。
其他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环保等部门要求巴山夜雨饭店守法经营,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严格控制噪声。  
4 3929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葛庄村南面的砂浆厂、“达瑞克化工”企业,污水排入外夹河,污染河水。 烟台市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葛庄村南面无砂浆厂;达瑞克化工企业是烟台达瑞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福山区门楼镇斗余工业园区,主要是以生物技术研制、生产、销售酒石酸产品。2014年之前,该企业产生的冷却水外排,流入外夹河。2014年8月,重新铺设了污水管网,将该企业冷却水并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存在向外夹河排污情况。      
5 3930     聊城市莘县古云镇邢庄村大路口西、金飞宾馆南边编织袋厂内有家颗粒加工厂,夜间生产,排放刺鼻气味。 聊城市 大气     经调查,金飞宾馆南边编织袋厂,位于古云镇邢庄村西,是古云镇邢庄村民邢某某经营的一家从事编织袋生产和销售的加工厂。原有一台拉丝机和40台圆织机,生产各种规格的编织袋。因环保等手续不全,古云镇政府于2017年4月上旬依法对其取缔,实现“两断三清”。
    接到该举报件后,莘县环保局及古云镇等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检查,该厂仍保持断水断电,原料、产品、设备清空状态。经全面细致排查,厂区未发现颗粒加工厂,不存在夜间生产可能。厂址及周边已列入拆迁计划,正在组织拆迁,因补偿问题,企业车间暂时未拆除。
     
6 3931     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东侧,有家“雅士空调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当地环保部门存在包庇行为。 潍坊市 大气、其他
    1.“雅士空调有限公司”实际为山东雅士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现场正常生产,未发现“排放刺鼻性气味”问题。9月11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委托山东格林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厂界无组织废气情况进行异味突击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不超标。
    2.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自2012年验收投产以来,从未出现环境信访投诉,不存在所指环保部门“包庇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7 3932     潍坊市诸城市石桥子镇赵家庄子村村南,有家食品厂,污水直排入村内水沟,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该食品厂每天产生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约0.5立方,暂存于厂区墙外的防渗漏的隔油沉淀池内,定期运至昌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周围水沟内没有发现污水排放的迹象。但现场检查发现,通向墙外沉淀池的小部分污水管道存在破损渗漏情况。该食品厂没有城镇规划许可、工业用地手续和环保手续。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诸城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处10万元罚款;9月13日,按照“两断三清”要求已经清理完毕。  
8 3933     日照市岚山区黄墩镇张蒲汪村村东北角,王某某的养猪场臭气熏天,污水直排入河里。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日照市 大气、水、其他     黄墩镇甲子山社区张家蒲汪村村民王某某建设的养殖场,主要进行生猪养殖,距粮山河(张家蒲汪段)约120米。该养殖场于1996年11月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现建有2排共计12个猪舍,年出栏生猪90头,属生猪养殖专业户,不属于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根据《日照市岚山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修订)》(岚政发〔2017〕13号),该养殖场所在区域属“禁养区”。2017年5月11日,黄墩镇甲子山社区村民委员会对该养殖户下达了《村内养殖污染治理限期禁养关停通知书》,责令其于2017年9月30日前自行关停。该养殖场已进行雨污分离,并建设了一座40立方米的密闭沼气池和80立方米的密闭沉淀池用于处理养殖废水,养殖废水经沼气池、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9月11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正在进行生猪养殖,在养生猪共计75头,场界下风向有轻微异味,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现象。经核实,近年来,黄墩镇政府未接到关于反映该养殖户养殖污染问题的信访举报。
关停取缔     责令该养殖户尽快将现养生猪全部处置完毕、关停取缔,并及时清理养殖场内粪污。该养殖户已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正在进行处置和清理。
    岚山区政府将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日照市岚山区畜牧业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16〕24号)要求,对列入清理取缔范围的畜禽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对仍未完成搬迁、关闭的养殖户发现一起彻底取缔一起,同时抓好可养区内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和畜禽粪污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我区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9 3934     滨州市高新区青田办事处北,有家洗沙场,夜间生产,洗沙淤泥排入排涝沟,堵塞排涝沟。 滨州市     1.现场检查时,该洗沙场处于停产状态。经了解,高新区青田办事处于今年6月依法对该洗沙场采取断电措施,并张贴封条。现场只有少量清洗后的沙子,设备已部分拆除,现场不具备生产条件。
    2.举报反映的沟渠为多年前废弃的灌溉沟渠。经排查,沟渠内存有淤泥,存在堵塞现象。
关停取缔     1.截至9月12日,沙场内原料、设备已全部清理完毕。
    2.沟渠内淤泥全部清理完毕。
 
10 3935     临沂市兰山区平安路与八一路交汇处,开元阳光里小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临沂市 噪声     开元阳光里小区建筑工地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兰山区城管局依法对该工地未经审批擅自夜间施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夜间施工,拟处罚款1万元整。  
11 3936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中杨庄、临沂庄,村周围有多家废塑料加工厂及养猪场,排放刺鼻气味。向市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汪沟镇中杨庄、临沂庄村周围共有8家养猪场,均位于适养区,未办理环保手续。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塑料加工厂。
    2.该8家养猪场均建有沉淀池、储粪场,粪便由已签定消纳协议农户运走,作为有机肥使用。该8家养猪场均存在沉淀池和储粪场建设不规范、除臭剂喷洒不及时问题,存在一定异味。
    3.2017年以来,兰山环保分局未接到反映该问题的信访批转件。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依法对8家养猪场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分别拟处罚款0.5万元。
    2.责令8家养猪场规范沉淀池和储粪场,及时清理粪便并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
 
12 3938     来电人反映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有家“三和涂料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产生刺鼻气味。 威海市 水、大气     该公司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卫生间用水,厂区内共有四个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排污口接入城市污水主管网进行集中处理,但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南侧一个化粪池出现满溢的情况,有一定粪便气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11日,安排吸粪车对厂区南侧的化粪池进行了清理;环保部门委托威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厂区排污口水质进行取样监测。9月12日出具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为210mg/L、氨氮104mg/L、PH(无量纲)8.09,其中化学需氧量和PH两项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要求,氨氮不符合该标准要求。9月13日,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65体育彩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威海三和涂料有限公司依法进行了处罚,处罚418元,并立即组织企业查找原因,开展整改,9月30日前完成。
     2.责成三和涂料有限公司加强厂区化粪池和排污口管理,定期进行清理,坚决杜绝满溢等问题的发生。
 
13 3939     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郭庄村村北有家农药厂,将污水、废渣通过渗井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菏泽市 水、固废     群众反映的巨野县麒麟镇郭庄村村北农药加工厂实际为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该公司因煤改气已于2017年5月停产至今。
    1.山东麒麟农化有限公司水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工艺废水主要产自洗涤工序,日产生废水共计2.2吨。该公司自建配套日处理废水150吨的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处理+生化处理+膜处理工艺。所产废水经厂区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洗涤工序,循环使用不外排。2017年9月11日,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区合成车间南侧有一口自备水井,作为项目生产、消防用水使用。厂区北侧有一口农用机井,东侧、南侧分别有一口周围居民自建提水井,以上4口水井均正常使用,未发现有倾倒、灌注污水痕迹。当日,巨野县检验检测中心对该公司场内外4口水井分别取样检测。经检测,厂区内自备水井高猛酸盐指数1.5mg/L,氨氮浓度0.2 mg/L,氯化物浓度248 mg/L;厂外南提水井高猛酸盐指数1.5mg/L,氨氮浓度0.2 mg/L,氯化物浓度234 mg/L;厂外北农用机井高猛酸盐指数1.5mg/L,氨氮浓度0.2 mg/L,氯化物浓度240 mg/L;厂外东提水井高猛酸盐指数1.5mg/L,氨氮浓度0.2 mg/L,氯化物浓度236 mg/L。该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均与项目环评报告书地下水本底值无明显差异。
    2.该公司生产中产生废渣出自蒸馏工序,属块状固体的蒸馏釜残。该公司建设了危废贮存场所,所产危废暂存至该场所内。经查阅相关台账记录,自2012年初开始生产起,该公司共产生蒸馏釜残废渣约22.22吨。2012年1月1日,该公司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2012年8月7日,向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转移约821千克蒸馏废渣;2013年3月11日,该公司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2013年7月13日,向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转移约1.15吨蒸馏废渣;2013年9月13日,该公司与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2014年6月19日,向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转移约3.25吨蒸馏废渣。2015年-2016年期间,因未联系到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向巨野县环保局提交延期处置申请。2017年5月22日,该公司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7月7日,向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约17吨蒸馏废渣。
    经核实,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釜残废渣已全部规范转移,台账记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齐全,产生量与转移量吻合,未发现非法处置危废行为。
     
14 3941     淄博市周村区城北路街道办事处:1.东门路548号的塑料加工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2.南闫村村北的塑料加工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 淄博市 大气     1.周村云芳包装厂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该厂距离最近的光明社区居民区250米,发泡工序配套建设了光催化氧化治理设备。经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标。2017年8月28日检查时车间内存在异味,预发泡车间废气收集罩围帘过高,被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在停产整治。
    2.淄博富康泡沫塑料有限公司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该厂距离最近的南闫村居民区约150米,发泡工序配套建设光催化氧化治理设备。经检测,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标。2017年8月26日检查时,因车间内存在异味,被责令停产整治。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仍在停产整治。
停产整治     督促两厂完善异味废气治理设施,确保废气有组织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15 3942     滨州市邹平县金玉大道,魏桥创业集团的运货大车导致扬尘污染,存在安全隐患。魏桥创业集团批建不一,私上火电发电机组、氧化铝厂等项目,要求向社会公示该集团未批先建部分具体情况。 滨州市 扬尘、其他     1.金玉大道是邹平县城北外环的一部分,西段南拐可通向S321省道。由于邹平县城区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原行驶在S321省道和S246省道的车辆需绕行该路段,致使通行该路段的货运车辆流量加大,给该区域扬尘污染整治造成了一定压力。经对魏桥创业集团运输车辆进行调查,相关运输煤炭车辆均采取了抑尘措施。针对道路运输行为,县交通、公安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倒逼运输业户运输行为守法合规。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物料运输未按要求苫盖或物料抛洒等行为。经对该路段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析,未发现与其他区域道路事故发生率有明显区别。
    2.魏桥创业集团的5个违规热电项目均列入山东省清理违规建设项目名单,其中4个项目已由省环保厅完成备案,另外1个未批先建的8×600MW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魏桥创业集团的2个氧化铝项目已纳入省政府170号文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单,目前已由省环保厅完成备案。
    3.上述备案项目的查处情况均已在邹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其中未批先建的8×600MW项目也已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三批116号案件办结情况公示中进行了信息公开。
责令改正     加大对金玉大道执法检查力度,倒逼运输业户运输行为守法合规。加大清扫、洒水频次等措施,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限期完善各项手续,确保生产依法合规。  
16 3943     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以东、南一路以北,有家“欣视洁眼视光中心”,未经许可,将厕所污水用PVC管接入室外雨水下水道,散发臭味。 东营市 水、大气     1.该栋楼产权属于新华书店,2014年期租赁给欣视洁眼视光中心等单位使用。经调查发现,该楼一楼至三楼经室内自行改造,在楼北侧局部连接长约1米PVC管,接入院内电缆沟。
    2.通过对欣视洁眼视光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其所在楼北侧有一PVC管有污水排入楼下电缆沟,并经雨水接头排入市政主管网。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12日,对欣视洁眼视光中心所在楼北侧PVC排水管和雨水接头封堵。
    2.已对新华书店非法排污立案处罚,并下发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
    3.责令新华书店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按相关程序办理排水许可证。
 
17 3947     1.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河南社区村书记破坏环境问题(受理编号584)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村书记王某某未被追责,未没收非法所得;村东南侧大量垃圾、违章建筑未清理。要求政府依法进行查处。2.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河南社区村委办公楼西南侧200米左右张村河边,搅拌站地下填满大量垃圾。3.崂山区政府进行调查前,村书记提前接到通知,将垃圾转移到他处填埋,造成二次污染。 青岛市 垃圾、其他     1.经查王某某挖土洗砂问题,已经国土部门查处属实。2016年8月3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法对王某某做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开采,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2016年12月30日,中韩街道纪工委对王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查,2013年12月6日,青岛高强土石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与赛奥(青岛)国际医学研究应用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公司)签订协议,由青岛高强土石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对奥赛公司项目用地进行场地平整,所取材料现场进行加工。由于该项目尚未施工,赛奥公司未与青岛高强土石方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结算,王某某未取得挖土洗砂相关费用,没有违法所得。经现场查看,该村东南侧区域未发现垃圾,存在的违法建筑系部分社区居民为谋取利益,擅自搭建并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目前,该地块内的违章建筑已列入中韩街道办事处三年清违计划,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理。2.经现场查看,信访人反映“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张村河南社区村委办公楼西南侧200米左右张村河边,搅拌站地下”区域未发现填埋垃圾。3.经查,前期信访人反映王某某将工业垃圾非法倾倒在小南山区域和建筑垃圾填埋在大坑的情况不属实,此区域有一处建筑垃圾,约200立方米,系社区居民王某盛在自己场地存放,中韩城管执法中队2017年8月17日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该处垃圾已清理外运至垃圾填埋场。 其他     接到转办件后,中韩街道办事处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对新增违法建筑零容忍,对社区空地加强监管;二是2018年12月31日前张村河南社区存量违法建筑;三是会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崂山区国土资源分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该区域出现填埋垃圾等问题。  
18 3948     青岛市平度市白沙河办事处楼里头村,周围有多家养殖场,粪便随意堆放、污水横流、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取缔或搬迁。 青岛市 垃圾、水、大气     经查,该村现有养鸭场6家,均建有粪污沉淀池。现场查看粪污沉淀池,有2家部分溢流,均有粪便异味。2017年6月26日,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平度市畜牧兽医局白沙河动监站向6家养殖户下达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书》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告知书》。该区域不属于平度市禁养区和限养区域范围,但普遍存在离村庄近的问题。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平度市将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该村周边500米范围内划定为禁养区域。对已空栏四户立即予以关停,不得继续从事养殖行为,畜牧部门不再为其出具动物防疫合格手续;对正在存栏养殖的两户在其出栏后立即停止养殖行为,畜牧部门不再为其出具动物防疫合格手续。2.白沙河街道办事处督促上述养殖场于3日内将养殖场内及周围粪便污水进行彻底清理。已完成。3.由平度市畜牧局安排专人督促指导养殖户完善粪污水处理养殖配套设施,完善粪污水收集处理池,并加盖封闭,最大程度的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责成楼里头村委会对目前尚在从事养殖的两处养殖场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粪污处理情况。责成村委会、动监站、环保所对按要求关停的养殖户定期巡查,严防私自恢复养殖行为。引导动员上述养殖场(户)生产转型,从事其他农业生产活动,不再从事养殖行为。  
19 3949     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与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处:1.淄河桥向北2公里桥下,有大量工业垃圾堆放在河滩东侧,污染环境。2.淄河桥向北1公里处石子厂北侧,有一堆危险废物。3.淄河桥南侧河西,有污水排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潍坊市 水、垃圾、固废、其他     反映的淄河桥为文登大桥,向北2公里为河北桥,桥下未发现工业垃圾,桥下北侧东坡有少量建筑垃圾,已安排清理。文登大桥向北1公里处无石子厂,现场也未发现危险废物。通过对文登大桥南侧河西的排查,未发现排污口,也未发现有污水排入河道的行为。相关部门也未接到有关该问题的信访投诉。 责令改正     发现的少量建筑垃圾,已清理完毕。  
20     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与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处:1.淄河桥向北2公里桥下,有大量工业垃圾堆放在河滩东侧,污染环境。2.淄河桥向北1公里处石子厂北侧,有一堆危险废物。3.淄河桥南侧河西,有污水排入。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淄博市 水、垃圾、固废、其他     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淄河桥”应为青州市邵庄镇与临淄区辛店街道王朱村搭界的一座桥,根据国土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界,投诉人反映的3处地点均不在临淄区管辖范围内。经调阅临淄区环保、水务部门2016年以来信访记录,未接到群众反映上述问题。      
21 3950     淄博市张店区东二路与共青团路交叉口西南角,有家“杨家大厨饭店”,油烟严重、风机噪声扰民。督察组进驻后暂停营业,要求搬迁。2.东二路以东、儿童公园西侧,涝淄河河道未清理,散发臭味。要求彻底清理。3.张店区人民公园内、儿童公园内湖水浑浊,散发臭味,怀疑被污染,要求水质定期更换。4.特殊天气时,全市加大大气防治措施,增加清理、洒水力度。5.希望督察组走后,地方加强环境保护督查巡视,不定期进行回头看。6.希望以后的工作力度以督察组进驻时为标准,杜绝地方保护。 淄博市 油烟、噪声、水、大气、其他     1.杨家大厨饭店,有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油烟净化设备、环评手续情况:已安装2台油烟净化装置,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网上备案。9月5日,经对该饭店进行油烟、噪音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排放。污水排放通过西侧自来水公司居民区排污管线进入市政管网。目前正进行污水管网改造,该饭店已停业。
    2.所反映河道河底长有水草,有轻微异味。
    3.人民公园内有两眼水井,其中一眼井抽出时含沙且水量小,2016年下半年经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另一眼水井,主要用于公园全园系统用水,若给湖区补水,其他系统用水均受影响。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责令杨家大厨饭店继续停业,待污水管网改造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营业。
    2.责成张店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对涝淄河儿童公园西侧段河道进行清理整治,9月底前完成。
    3.人民公园于9月12日下午开始进行放水,根据水位情况、水质要求确定放水、补水时间,并不定期换水。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及时捞取湖面漂浮物。
    4.责成区园林局对儿童公园湖水进行注水更换,清理湖底,9月15日前更换完成。加强人工湖水体管理,定期更换,种植部分水生植物,提高水体自身净化能力。
    5.淄博市将推进空气异味和道路扬尘整治,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推进降煤减排、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按照治用保思路推进流域治污,全面改善入河水质,推进刑责治污和追责问责,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适时开展回头看。
 
22 3951     临沂市沂南县团山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往南第四个胡同路西100米,有个养鸽户,鸽子粪便污染环境。 临沂市 垃圾     反映的“团山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往南第四个胡同路西养鸽户”为界湖镇水浒套村村民刘某某,其在自家庭院二层楼顶搭建两处鸽舍,养殖信鸽140只,鸽舍内粪便定期清扫消毒,但仍存在粪便、臭味、噪声等污染,该户养殖在居民区内,不符合沂南县城市规划,搭建的鸽舍属于违法建设。 责令改正    1.沂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刘某某已于2017年9月12日拆除违法建设的鸽棚。
    2.截至2017年9月13日,刘某某已对信鸽养殖区域进行清理。
 
23 3952     枣庄市峄城区桃花转盘南150米路东,有家“全顺食品厂”,污水直排至污水沟,散发刺鼻气味,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枣庄市 水、大气、噪声、其他     1.枣庄全顺食品有限公司(全顺食品厂)位于峄城区中兴大道南路4号(桃花转盘南约150米路东),租赁厂房生产食用饮料,主要生产工艺为:奶粉、纯净水和白糖经调配杀菌后生产出饮料。本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外排水主要为冷却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峄城区污水处理厂,企业周边未发现存在污水沟,且也不存在刺鼻气味,生产过程中有噪音产生。
    2.峄城区环保局未受理过涉及该企业的环保信访。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9月11日,峄城区环保局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未完成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生产。9月12日,针对该企业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评文件、建成并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峄城区环保局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以1.5万元罚款。
    2.供电部门已对企业断电。
    3.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生产。下一步,峄城环保局将重点对该企业进行巡查,确保企业停产停业,在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生产。
 
24 3953     日照市莒县中楼镇,有多家橡胶“散乱污”企业,废气直排;幸福村、刘家峪村有多家饭店,污水直排入陡山水库;陡山水库内有人用网箱养鱼,污染水源。以上企业、饭店、养殖户均要求取缔。 日照市 大气、水     1.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多家橡胶“散乱污”企业废气直排问题。经调查,中楼镇塑胶加工产业起步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现有塑胶加工企业298家。塑胶制品主要原料为生胶、各种配合剂以及作为骨架材料的纤维和金属材料,经过塑炼、混压、压延、压出、硫化成型等工序加工成塑胶产品。中楼镇部分橡塑企业未配套炼胶、硫化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2017年8月5日,中楼镇对所有塑胶企业下发了停产整治通知书,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企业不得复产。目前,橡塑企业正在停产整治中。中楼镇计划通过“提升一批、搬迁一批、转产一批、关停一批”,分步、分类对现有企业进行提档升级。根据市环保局《日照市橡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和区政府有关要求,中楼镇制定了塑胶企业专项升级实施方案,成立了塑胶企业专型升级领导小组。实施分类处理,对“整治类”企业,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前完善立项、土地、环保等相关手续,实施相关处罚并完善各项治污设施,并通过验收后恢复生产;对“取缔类”企业,坚决落实关停措施,逐步予以清理取缔。目前,已聘请省环科院对全镇塑胶加工企业进行了核查摸底,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进行了分类,已确定第一批完善手续的企业,并对其中三家进行了立案处罚。完成了马亓塑胶加工集聚区周边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初步确定了园区规划范围,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经查,反映情况属实。
    2.幸福村、刘家峪村有多家饭店,污水直排陡山水库问题。经调查,幸福村、刘家峪村目前有4家饭店,分别是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永和山庄、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幸福山庄、日照浔河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世凯酒家。其中,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永和山庄和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幸福山庄已多年未经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世凯酒家于2015年6月登记注册,属夫妻店,年营业额较小,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该酒家处于停业状态,无污水直排现象。日照浔河家庭农场有限公司正在试营业。该单位建有化粪池并定期清运,正在新上箱式污水处理和油烟处理设施,未发现污水直排陡山水库现象。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3.陡山水库有人网箱养鱼,污染水源问题。经调查,陡山水库中楼段位于一号桥上游,整个上游网箱已于2015年5月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目前,无网箱养鱼,不存在污染水源现象。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责令改正     针对中楼镇存在多家塑胶企业问题,联合执法组责令中楼镇政府按照《日照市橡胶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和塑胶企业专项升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进度,尽快实现“提升一批、搬迁一批、转产一批、关停一批”的目标,促进橡塑产业良性发展。
针对幸福村、刘家峪村有多家饭店问题,责令中楼镇政府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责令上述饭店立即停业整改,待完善污水处理及油烟处置措施并经验收后方可营业,坚决杜绝污水直排现象。
    下一步,岚山区人民政府责成中楼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两评级一评价”工作要求,继续加大对塑胶园区企业转型升级力度,督促现有企业整改完成并进行环保验收,对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同时,积极引导产业入园, 加快推进岚山区塑胶产业园规划环评工作。
诫勉谈话1人。
25 3954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镇夏庄村,村支书栾某某将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夏庄村的山上,填埋后用良土覆盖。村书记栾某某于王沙路以东、夏庄政府以东地块,开挖两个大坑,无手续,要求填埋。 青岛市 垃圾、生态     1.经查,夏庄村东山脚下确实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在低洼处。系周边部分企业、村民夜间偷倒于此地,不是村支书所为。2.投诉人反映的大坑位于王沙路东、夏庄村南,是夏庄村农民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基坑。该项目于2013年2月启动,于2014年7月至8月先后办理了《污水排放条件认定证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项目核准批复》、《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及单体方案审查意见等手续。2014年12月,为加快项目建设,夏庄村在没有办齐施工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2015年1月24日,城阳区行政执法局对该项目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之后该基坑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目前,该基坑四周已进行了封闭围挡。 责令改正     1.夏庄街道已责令夏庄村及时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目前,所有垃圾均已清理完毕,并外运到垃圾处理厂。2.在夏庄村农民经济适用房项目停工期间,夏庄街道将加强监管,确保该项目不再施工。待夏庄村农民经济适用房项目补齐土地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后再开工建设。  
26 3955     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孟寨村,拆迁后扬尘污染严重,无任何防治措施。 德州市 扬尘     1.孟寨村属棚户区改造拆迁村庄,全村共233户、756人,拆迁院落260座。于9月11日上午开始正式拆迁,由于村内胡同狭窄,喷淋车辆不能对全部拆迁房屋进行及时喷淋作业,造成了短时局部扬尘现象。
     2.拆迁后由于商贩及劳务人员集中收拾砖瓦、檩条等,造成部分建筑余料未及时覆盖,带来扬尘现象。
  
是  责令改正     1.立即购置防尘网,对拆迁现场进行覆盖,并在周围设置防尘围栏。同时,对拆迁现场开展全天喷淋作业,遏制扬尘现象。
    2.加大对拆迁现场的巡查力度,监督并要求商贩在整理砖瓦、檩条等拆迁建材时,边整理、边覆盖,防止再次发生扬尘现象。
 
27 3956     青岛市即墨市移风店镇沟西村,牟某某的养猪场将粪便、污水直排入村内雨水沟内。要求关停。 青岛市 垃圾、水     经查,移风店镇沟西村村民牟某某,在自家住房院内里养猪,现有存栏量10余头。养猪粪便、污水经PVC塑料管排入墙外自建沉淀池,由于沉淀池不符合防渗、防雨、防泄漏要求,存在一定的渗漏现象,雨季时有粪便、污水外溢情况,污染周边环境。同时存在对沉淀池的污水、粪便清理不及时,异味较重。 关停取缔     1.移风店镇政府要求当事人于9月14日前将养猪场自行关停,出售生猪,拆除猪圈,对沉淀池的粪水彻底清除。截至9月12日下午已将猪出售,猪圈拆除完毕。2.要求移风店镇政府加强日常巡逻监管,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28 3957     威海市乳山市新华街377号,有家“特来蓓丝特印染乳山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污水处理不达标,危险废物非法处置。 威海市 水、固废、其他     1.特来蓓丝特印染(乳山)有限公司位于威海纺织染整工业园,从事高档棉织物面料的印花及后整理加工业务。由于乳山热电有限公司升级改造,企业从8月份开始停产,同时进行设备维修及更新,9月11日开始恢复生产。
    2.该项目环评于2010年6月23日通过山东省环保厅审批(鲁环审〔2010〕172号),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立项、土地、房产等证件齐全,不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
    3.该公司的废水产生于漂白和印花后水洗工序,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于2010年5月出具了《污水接纳证明》,从验收监测和在线监测数据看,该公司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氨氮浓度范围为9.01—39mg/L、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为56.1—700mg/L,能够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接纳标准为化学需氧量≦1600mg/L、氨氮≦40mg/L)。
    4.特来蓓丝特印染(乳山)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包装袋和废树脂,该公司分别与烟台立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处置合同,委托两家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上述两公司都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问题。
     
29 3960     潍坊市青州市黄楼街道尚家庄村,有家“青州市万顺花卉用品经销处”,生产塑料制品,无任何手续,排放刺鼻气味及粉尘,污水直排地下,污染水源。多次向12345反映未得到解决 潍坊市 水、大气、其他     反映的是青州市万顺花卉用品经销处。该企业使用废塑料颗粒生产加工塑料花盆,在投料过程有粉尘产生,在塑料加热过程中有异味产生,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8月上旬,青州市黄楼街道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了摸底普查,发现该企业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即建成并投入生产。经查,相关单位未接到针对该企业的投诉。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针对该单位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75万元。9月12日,黄楼街道安排专人包靠,要求其2日内清除完原材料、产品和生产设备,达到“两断三清”标准。目前已清理到位。  
30 3961     潍坊市临朐县五井镇宋家台村,山上松树被砍伐,破坏生态。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潍坊市 生态     2016年5月3日,临朐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报警称:五井镇宋家台村南山的松树山林被人杀伐,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经查实,因该处山林在嵩山林场杀伐前存在权属纠纷争议,临朐县国有嵩山林场在未办理也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杀伐位于五井镇宋家台村村南侧柏树217株、刺槐树41株、臭椿树2株、尹迁子(软枣)树4株。经鉴定,被杀伐的成材树立木蓄积共计6.3530立方米,价值2972元;幼树共计34株,价值316元,共计3288元。临朐县国有嵩山林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属滥伐林木。经核实,2016年5月至今,未发现再次出现杀伐树木的违法现象。共收到3次关于该问题的举报,已全部依法进行了处理和回复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2016年7月15日,临朐县森林公安局对国有嵩山林场进行了处罚,罚款9864元,所有补植树木已补植到位,此案已处结。  
31 3962     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孙家村,拆迁后垃圾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德州市 扬尘、
其他
    1.孙家村属棚户区改造拆迁村庄,全村142户、560人,拆迁院落160个,于9月6日开始拆迁,拆迁后由于商贩及劳务人员集中收拾砖瓦、檩条等,造成部分建筑余料未及时覆盖,拆迁现场喷淋作业不及时,带来扬尘现象。该问题属实。
   2.经调取自9月6日(孙家村拆迁当天)至9月11日的市民热线受理情况,没有发现群众拔打市民热线反映此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     1.立即购置防尘网,对拆迁现场进行覆盖,并在周围设置防尘围栏。同时,对拆迁现场开展全天喷淋作业,遏制扬尘现象。
    2.加大对拆迁现场的巡查力度,监督并要求商贩在整理砖瓦、檩条等拆迁建材时,边整理、边覆盖,防止再次发生扬尘现象。
 
32 3963     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00号环山盛景小区一号楼2单元一楼,有家茶叶店及私人会所,油烟及噪声扰民严重。多次向12345反映未得到解决。 济南市 油烟、噪声、其他     1.环山盛景小区一号楼为住宅楼,该店为茶叶店,名为润雅堂茶社,无私人会所,证照齐全,主要销售茶叶及茶具,未发现餐饮经营行为,厨房内炉灶均为家庭式灶具,由店主家庭自用。经向该店负责人了解,前期偶尔有其朋友在此吃饭聊天,声音较大,影响了邻居的休息。
    2.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投诉30件,历下区文化东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均已进行回复。
责令改正     9月11日,历下区文东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店负责人缩短晚间营业时间,文明经营,减少对邻居的影响。  
33 3964     枣庄市薛城区甘陈璐西侧甘霖置业有限公司(原甘霖煤矿):1.工业广场内大水塔下,有家塑料加工厂,无任何手续,堆放的废弃塑料有刺鼻气味,加工颗粒排放刺鼻气味及粉尘;2.工业广场内西南角有家化工厂,排放黑黄色污水,有刺鼻气味。 枣庄市 水、大气、其他     1.反映的塑料加工厂位于高新区张范街道大甘霖村,无任何手续。2017年5月,已对该厂下达了拆除通知,并在限期内完成了拆除。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又违规非法生产,厂区内堆积了大量塑料,散发出刺鼻气味。
    2. 反映的化工厂系山东宏光化工有限公司(原枣庄市宏光涂业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卢某某。2009年11月,该公司300吨新型涂料及系列产品加工项目通过薛城区环保局审批;2011年7月28日,该项目通过薛城区环保局验收。2017年7月11日,枣庄市公安消防支队薛城区大队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因企业存在消防违规行为,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黑黄色污水排放及刺鼻气味产生。
关停取缔     1.对于塑料加工厂非法生产,经公安机关调查不够刑事立案标准,对业主黄某进行了批评教育。
    2.按照“两断三清”措施,已完成对该塑料加工厂厂区内原料、产品和设备的清除。
   3.对山东宏光化工有限公司加强巡查,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34 3965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崂山自然保护区内,有企业沿山位置开发房地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青岛市 生态     经核查,惜福镇街道沿山位置房地产项目有4家,均依法办理了规划、土地、建设等手续。1.100福国际山庄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中联盈地置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惜福镇街道铁骑山路6号,总用地面积388000平方米。2002年起陆续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规划建设手续,总建筑面积243815平方米。2.财宝山庄渡假村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财宝山庄渡假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惜福镇街道前金社区,总用地面积68774平方米。2002年起陆续办理了《建设项目定点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规划建设手续,总建筑面积37860平方米。3.海厦花园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海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惜福镇街道后金社区,总用地面积38149平方米。2010年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规划建设手续,总建筑面积25543.99平方米。4.长水山庄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惜福镇街道王沙路1616号,总用地面积201486.7平方米。2010年起陆续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规划建设手续,总建筑面积54372.2平方米。经现场核查,上述开发项目均位于崂山自然保护区内。 其他     惜福镇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统筹生态保护和开发建设,实现保护区、景区与社区融合发展。  
35 3966     济南市天桥区东工商河路6号凤凰山名酒城内,有家“佳和馅饼店”,油烟、噪声扰民严重。其液化气罐存在安全隐患。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家和馅饼店位于凤凰山名酒城商务楼一楼,安装使用环保认证的油烟净化设备,有专用排烟管道。该店使用三瓶并网液化气罐(50公斤/瓶),有独立的煤气罐放置点,配有消防器材;液化气由金达液化气有限公司供应,燃气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
    2.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操作间吊顶与其他商铺相通,引风设施隔音效果差,存在油烟飘串现象;排烟设备启动时,排烟管道产生噪声;液化气瓶违规并网。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9月11日,天桥区环保局向该餐饮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店停业整改,封闭操作间吊顶空隙,排烟管道加装消音器和隔音棉,噪音监测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该店现已停业整改。
    2.9月11日,天桥区排管中心对该店液化气瓶进行了取缔,责令该店在煤气罐放置点加装通风孔和强排设施,使用正规煤气公司50公斤以下的煤气罐。
 
36 3967     青岛市即墨市烟青路与环保二路交叉口:1.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污水乱排;2.采石场东侧的注塑厂,属于违建,排放噪声,道路被压坏,粉尘污染严重;3.明基路三里庄工业园内,造粒厂加工时排放刺鼻气味;4.明基路三里庄工业园内的锻造厂,噪声污染严重。 青岛市 大气、水、噪声     1.经排查,即墨市烟青路与环保二路交叉口无采石场,仅有青岛青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主要从事来料石子加工,无采石行为;该公司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市污水处理厂;门前的雨水管道因车辆碾压导致破损,近期雨水较多,形成局部溢水汇聚到路面,导致雨水积存。该公司虽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但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仍有粉尘无组织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门前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车辆经过时有粉尘产生。该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2.信访人反映的“采石场东侧的注塑厂”,经查,应为青岛信千盈电器配件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海尔电器配件。该公司租赁村庄集体土地建设厂房,无土地手续,未办理环评手续,市国土资源局已下达停工通知书,完成调查取证;该公司生产时产生一定噪声;由于道路年久失修,坑洼不平,车辆经过时有粉尘产生。3.青岛环保产业园管委组织执法部门连续两天对该区域进行现场调查,并查询了工商部门的注册信息,未发现该范围有造粒厂。4.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锻造厂”为青岛伊利达西一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噪声源为冲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2016年4月实地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在生产时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三类区标准,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即墨市国土局责令青岛青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规范施工,并对场地采取防风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扰民。龙山街道办事处已组织对损坏雨水管道进行修复,9月14日已完成。因青岛青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需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墨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对其实施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2.龙山街道办事处对青岛信千盈电器配件有限公司下达责令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实行“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理现场设备、产品、原材料,截止到9月12日,原材料及产品已经全部清理完毕。主要生产设备已断电,9月14日已清理完毕。下步,市国土资源局下达土地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3.要求龙山街道办事处、青岛环保产业园管委强化园区内企业日常日常巡查监管,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37 3968     威海市文登区宋村镇环海路与畅海路交叉口,有家“大北农种猪厂”,废水乱排,排放刺鼻气味。 威海市 水、大气     1.该猪场为威海大北农种猪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建设大型沼气工程、污水处理厂和两个胶囊式储水池,2017年6月全部投入使用,粪污经沉积发酵处理后用于有机肥还田,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该公司北面为虾池,定期通过场外西侧水沟排水,现场勘察,水沟上游(临近虾池)水质较清,下游(临近养殖场)相对浑浊,区环保部门取样监测数据表明,水沟下游COD、氨氮明显高于上游(下游COD42mg/L、氨氮4.86mg/L,上游COD19mg/L、氨氮0.95mg/L),但符合《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主要原因为该场粪污处理设施建成前,粪污跑冒滴漏沉淀到水沟,被流水冲刷所致。
    2.场区东侧大型沼气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异味较大。
责令改正     责令威海大北农种猪科技有限公司,于9月14日将猪场南面水渠疏通清理完毕(已完成),立即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要求该公司通过饲喂微生态制剂、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粪污处理过程中的异味排放。  
38 3969     威海市高区丹东路109号院内(金猴商务会馆对面):1.废品收购站,回收玻璃瓶,排放刺鼻气味及粉尘,噪声扰民严重,多次反映均未解决;2.废品收购站东临钢筋加工厂,噪声扰民严重;3.钢筋加工厂东邻,有家塑料加工小作坊,粉碎塑料噪声扰民。 威海市 噪声、大气     1.该地点是一家回收碎玻璃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为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绪龙碎玻璃回收点,经营者为秦某某。该经营户在对碎玻璃装卸的过程中存在装卸噪声,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些粉尘,现场没有明显的刺鼻气味,但是略有废酒瓶中残液气味。近一年来环保部门未接到相关举报。该废品收购点已纳入高区“散乱污”专项整治方案,属于关停取缔类,原计划2017年10月底前关停。
    2.钢筋加工厂名称为威海兴德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设备、建筑器材的租赁业务,该地点是器材堆存仓库,临时在现在所处的仓储地点加工部分加固件,在装卸及临时加工过程中有噪声产生。
   3.塑料加工作坊是一家回收生活废品个体工商户,名称为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德玉废品回收站。现场检查发现破碎设备已经自行拆除,存放于废品收购点的角落。近1个月未在该地点进行废旧塑料破碎。该废品收购点已纳入高区“散乱污”专项整治方案,属于关停取缔类,原计划2017年10月底前关停。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城管执法局牵头,立即对现场乱堆乱放进行清理,规范物品摆放秩序,已于9月15日完成。        
    2.绪龙碎玻璃目前已经停止回收,9月30日前已清除现有堆存废旧玻璃。              
    3.威海兴德建材有限公司已经停止该地点加固件加工,设备已经搬离。
    4.德玉废品回收站已停止回收废品,2017年9月30日前清除现有堆存废品。        
 
39 3970     潍坊市安丘市新安路与阳春路交叉口,有家玻璃钢加工厂,排放刺鼻气味。 潍坊市 大气     反映的玻璃钢厂为潍坊贝瑞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3月份投入生产,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南侧厂房内有裁板机1台、冲床3台、震动裁板机1台,北侧厂房内存有大量玻璃钢法兰、水处理罩和水处理罐等产品,未发现树脂等原材料,也未闻到刺鼻气味。经了解,该公司已有一年多未进行生产,目前仅做仓库使用,对外销售产品。 责令改正     安丘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3日内拆除生产设备,仓库内产品尽快转运。责成新安街办加大巡查力度,监督该公司加快违法行为改正进度,确保按时改正。  
40 3972     菏泽市曹县普联集镇大王集行政村西,有多家化工厂,无环保审批手续,无征地审批手续,以租代征,违法建设污水处理池。 菏泽市 其他     曹县普联连集镇大王集行政村西南为曹县新型材料产业园,入驻5家化工企业,分别是:山东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中牧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和源化学有限公司、菏泽润和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格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山东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橡胶防老剂4020、4010NA及10万吨中间体RT-培司清洁生产项目(一期),2009年12月25日通过山东省环保厅审批(鲁环审[2009]244号),2011年11月9日通过山东省环保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山东中牧化工有限公司的环评报告书于2010年12月3日通过了菏泽市环保局的批复(菏环审[2010]426号),2013年12月25日通过菏泽市环保局验收(菏环验[2013]0205号);菏泽润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硝基苯项目》于2013年3月29日通过菏泽市环保局审批(菏环审[2013]18号 ),2014年3月25日通过菏泽市环保局验收(菏环验[2014]0202号);山东和源化学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抗生素中间体项目于2009年2月通过菏泽市环保局审批(菏环审[2009]32号),2013年2月14日经曹县环保局验收(曹环验[2013]0201号);山东格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吨/年医药新材料及8万吨/年橡胶高效能新材料一期项目》环境影响书于2016年1月26日通过菏泽市环保局审批(菏环审[2016]9号)。该项目尚未进行验收。
    2.曹县新型材料产业园企业用地包括普连集镇王庄寨村、张庄村和青岗集镇胡王庄村、江楼村,已办理了建设用地批件。文号分别是:鲁政土字[2015]465号、546号、547号、664号、721号。曹县新型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尚未有用地批复。群众反映的“无征地审批手续,以租代征”属实。
    3.曹县新型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选址在普连集镇王庄寨村北,距大王集村西南约1000余米,由山东深水海纳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建设,2017年7月份动工。曹县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该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院墙,于7月12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曹环改字[2017]第0712号),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责令改正     针对曹县新型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开始建设院墙,曹县环保局于2017年7月12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017年7月12日,曹县新型材料产业园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停止建设,在日常检查中未发现有恢复建设行为。  
41 3973     临沂市临沭县苍马山风景保护区利民社区公墓东北侧,朱某某的养猪场将病死猪直接扔到排水沟,有刺鼻臭味,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临沂市 大气、固废     1.反映的朱某某养猪场位于临沭县苍马山风景区内,属于禁养区。该养殖场存栏生猪200头,建有沉淀池,容积约7.5立方米,无防雨措施,排水道无雨污分流,沉淀池未充分利用,有粪污外溢。
    2.9月1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将病死猪直接扔到排水沟行为。
    3.养殖场周边有养殖粪污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关停取缔     临沭县对朱某某养猪场实施关停取缔措施,责令清空存栏,拆除养殖设备,彻底清除外溢的粪污。目前,存栏已清空,粪污已清理,养殖设备已拆除。  
42 3974     东营市东营区鲁班公寓门口东,有多家饭店,排放油烟、噪音,房屋私搭乱建,存在安全隐患;鲁班公寓供热站周围多处铁皮房,有安全隐患。 东营市 噪声、油烟、其他     1.举报所指的“鲁班公寓门口东多家饭店”,位于黄河辅路北侧、鲁班公寓小区南门东侧的商务楼上,该商务楼上共有5家餐饮店,其中4家正常营业(均有营业执照),1家已经倒闭关门。该处4家营业的餐饮服务项目中,有2家专营快餐外卖,1家经营火锅餐饮,1家经营炒菜做饭。
    2.举报反映的“私搭乱建”位于餐饮店所在商务楼北侧墙根处,其中玖合宾馆在其北侧放置可移动小铁皮房,建设面积8平方米;乡里乡亲饭店在其北侧搭建小铁皮房及烟道风机围挡,小铁皮房建设面积8平方米,围挡占地面积16平方米。
    3.举报的“鲁班公寓供热站周围多处铁皮房”,位于鲁班公寓小区内,依供热站周围而建,彩钢板结构,均为平房,用于物业工作人员居住。
    4.该处4家餐饮服务项目中,“乡里乡亲”饭店已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并能保持正常运行,其北墙外侧设有高于楼顶的专用烟道,但烟道风机下方占用1平方米公共场地设置方形支架,且风机设置高度过低(距离地面2米);其余3家对食品的加工方式为蒸煮、无炒菜服务,不产生油烟污染。 
    5.位于商务楼“乡里乡亲”饭店、玖合宾馆北墙根的私搭乱建及鲁班公寓供热站四周的彩钢板房,均无临时建设审批手续,属于违法搭建或违法放置。其中,供热站周围的彩钢板房是东营市富邦物业有限公司所建,2008年3月建设,面积202平方米。
责令改正     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已于9月11日上午对供热站周围的彩钢板房屋进行了调查,并对当事人东营市富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运转中。
    2.“乡里乡亲”饭店已于9月12日拆除所建设的小铁皮房、烟道风机围挡、风机及其支架。
    3.“玖合宾馆”已于9月12日吊走私自放置的小铁皮房。
    4.已对鲁班公寓小区供热站周围的彩钢板房予以立案处理,9月12日已对其送达了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拟拆除该处违法建设。
 
43 3975     潍坊市昌邑市龙池镇工业园的“昌邑海能化工有限公司”西北角白色车间内,有家泡沫塑料加工厂,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厂外沟渠,污染环境。 潍坊市 大气、水     反映的“泡沫塑料加工厂”是昌邑市益盟泡沫包装制品厂,位于昌邑市龙池工业园区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区内西北角,该厂年产250万套保温箱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该厂生产用蒸汽由山东昌邑海能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供给,生产过程中发泡机发泡及泡沫成型加热工段有少量非甲烷总烃产生,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对周边造成空气异味污染影响。冷却水系统产生的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车间正在生产,在厂区周边有异味,生产冷却水系统排放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经过对厂区外四周沟渠排查,未发现“污水直排厂外沟渠,污染环境”现象。
停产整治     昌邑市环保局于9月11日责令其立即进行停产治理,对发泡机发泡及泡沫成型加热工段无组织排放废气实施集中收集处理,在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目前,该厂已停止生产并开始整治。
   
 
44 3976     前期反映的222号济南市市中区国华东方美郡生态破坏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结果中仅整改了部分区域,且对挖山建别墅的情况未进行公示。建议公布邮箱,接收群众投诉。 济南市 其他     1.前期反映济南市市中区国华东方美郡别墅区多位业主为扩院将水泥护坡带挖开等问题,已将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复。
    2.国华东方美郡一期靠近山体别墅区15户居民存在侵占山体违章建设问题。2017年4月,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15户涉及占压济南市林场山地的违建住户实施了协助拆除,共拆除房屋25间、凉亭5个、户外健身场地2处。4月11日、12日已通过新闻媒体及社区展板向社会公示。鉴于拆违工作需要,工作组对占压山地的涉事业主采取了信用惩戒、房屋冻结等处置措施,15户侵占山体的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地貌,未进一步处罚。
    3.经工作组排查,未发现挖山建别墅的情况。
    4.2017年4月,济南市林场对被侵占部位建设隔离墙,并对该处进行绿化,建设山体公园。7月,山体公园建设完成,并对外开放。
其他   
    1.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每次实施拆除前,均向被拆业主下达拆除告知,拆违行动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现场跟踪报道。
   2.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建立接收投诉专用邮箱:guohuagongzuozu@126.com,竭诚欢迎广大居民群众监督投诉。                                                          
   3.舜耕街道将加强对国华小区的巡查,如再发现有加建的行为,立即查处,防止违建行为反弹。
 
45 3977     聊城市莘县古云镇有家“聊城长青化工有限公司”,不在化工园区内,排放刺鼻气味、粉尘,污水直排厂外沟渠,怀疑无环保手续。 聊城市 大气、水、其他     经调查,聊城长青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政府批复的古云化工项目聚集区内,是一家生产甲缩醛、甲醛、多聚甲醛的化工企业,分两期建设,均通过了聊城市环保局的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一期项目排放的甲缩醛不凝气经四级冷凝后通过12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吸收塔废气一部分循环利用,其余废气进入尾气锅炉充分燃烧后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二期项目排放的系统不凝气均经三级列管式冷凝器、二级水喷淋吸收塔和真空泵水槽吸收,最后进入尾气锅炉充分燃烧后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干燥器卸料口排放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进入装置吸收塔吸收,然后用泵打到尾气锅炉完全燃烧后排放。污染治理设施和废气排放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现场未发现刺鼻气味和粉尘污染的现象。2017年9月12日,经对企业现场无组织废气排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该公司一、二期项目均不产生废水,只有少量生活废水,经管网进入古云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对厂外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沟渠和污水外排现象。      
46 3978     前期反映的2263号潍坊市寿光市稻田镇芳林院村西侧永超钢结构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作出处罚的时间造假,且钢结构喷漆房并未拆除,违建问题、两断三清情况未落实。要求尽快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 潍坊市 其他     1.违建处罚情况核实:2015年5月13日巡查发现稻田镇芳林院村王某森(永超钢结构加工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芳林院村土地进行建设,针对其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立案查处,并于2015年5月2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寿国土罚字〔2015〕第065号)。
    2.7月20日对该公司实施停产整治。整治前,简易喷漆棚有生产迹象并有喷漆异味,情况属实。7月20日完成整治,简易喷漆棚已拆除,异味消除。
    3.按照整改方案,寿光市稻田镇政府会同寿光市国土局等部门,已开始对企业实施“两断三清”:现水电已断,北车间的库存及原料已基本清理完毕,其余正按计划推进中。
关停取缔     加快对该企业的整改进度,确保9月24日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取缔关停。  
47 3979     烟台市牟平区文化街道政府大街573号原海德建筑公司院内,有家“正泰机械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露天喷漆,排放刺鼻气味、噪声,污染环境。 烟台市 噪声、大气     牟平区原海德建筑公司院内现有烟台海德建筑公司、烟台海德设备动力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未发现有投诉人反映的“正泰机械有限公司”,政府大街569号至政府大街581号段内无573号门牌号,且该路段无工业企业(主要是商业门市房)。同时,经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牟平辖区内不存在名称为“正泰机械有限公司”的企业。      
48 3980     前期反映的1259号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河贾家村贾某某养鸡场污染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虽然鸡粪外运,但是还是有气味。 烟台市 其他     1.该转办件反映的问题涉及莱州市沙河镇河贾家村贾某某养鸡场,实际为莱州市沙河镇伟业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该转办件反映问题与第十一批1259号转办件反映问题相同,已按时办结上报。
    2.该养殖场原有露天堆放的粪堆已全部清运并覆盖新土,原堆积场地干净整洁;新建粪便堆积场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养殖场内整体卫生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养殖圈舍和粪便堆积场均已使用环保酵素,定期消毒除臭,养殖场内有轻微异味。
责令改正     莱州市沙河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监督企业继续进行定期消毒除臭。  
49 3981     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53-61号主楼后面,有多处违章建筑,遮挡光线、噪音扰民严重。要求拆除。 济南市 噪声、其他     1.泺源大街53号-61号主楼后面均取得土地使用权,7处部分位置存在违章。
    2.泺源大街53号-61分别为汽车工业集团后院有设备噪音;银座电器冷却塔有噪声;精英大厦、齐鲁银行泺源大街支行(现银座佳悦酒店租用)有设备噪声;舜和大酒店冷却塔产生噪声。经现场排查,除舜和大酒店外其他单位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经对舜和大酒店进行噪声监测,噪声超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泺源大街53号-61号主楼后面违章建筑已于2017年6月列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第三期台账。
    2.9月11日,历下区环保局针对舜和大酒店冷却塔噪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历下环告字【2017】第80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拟罚款3万元。
 
50 3982     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畅博怡情湾小区15号楼西单元南侧中间缺少空调落水管,导致空调水外流,水滴声扰民、地面积水,污染环境。 聊城市 噪声、水     经现场查看该楼的设计图纸、施工手续,图纸设计和工程施工均符合行业规范要求,不存在缺少空调落水管的问题。空调水外流是因15号楼西单元1-3楼、6-10楼、13楼、16楼西户共11户未按照规范要求安装空调,导致空调内机滴水管与该楼所设计的落水管方向不一致而外漏造成滴水声,影响居民休息。在现场没有发现滴水,地面也没有积水,且楼周围都是绿化绿地,少量冷凝水滴落不存在污染环境问题。 责令改正     对于个别住户安装空调滴水管不规范的问题,已由物业公司协助住户改变了空调滴水管的方向,流向自家下水道,消除了影响。  
51 3984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坞东村北,有家“淄博南坞建材厂”,露天生产,占用耕地,排放扬尘、噪音、粉尘,污染环境。向区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淄博市 大气、噪声、扬尘     1.淄博南坞建材厂有150万吨/年次矿石粉碎项目,为废物再利用项目。今年3月,因环保设施不完善,责令其停产。
    2.经现场查看,该企业建设有全密闭生产车间,原料存放和生产都在车间内进行,不存在露天生产问题。
    3.2017年5月9日,临淄国土资源分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该企业在东侧,占地4000多平方米搭建了钢构棚,占地类型为耕地,情况属实。5月10日,临淄国土资源分局责令边军将钢构棚拆除,恢复土地原貌,目前,已整改完成。
    4.企业生产在全密闭空间内进行,建有喷淋设施和布袋除尘,2017年8月竣工验收监测中,其无组织颗粒物、有组织颗粒物和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经查阅环保部门近三年信访登记记录,未发现有投诉人反映该问题。
责令改正、其他     1.责令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所有环保设施完善到位、正常运行。
    2.责令凤凰镇政府、临淄环保分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各类扰民问题产生。
 
52 3985     临沂市沂水县沂水镇东莞小学北100米,有家养猪场,散发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临沂市 大气     沂城街道(原沂水镇)辖区内没有东莞小学,有一处东院小学,在东院小学附近西北方向200米处,农户朱敬在果园内建有3间猪圈,现存栏母猪2头、仔猪10只,为散养户,处于禁养区。该散养户建有沉淀池并用水泥盖板覆盖,附近排污沟干燥,未发现粪污外溢、外排。粪污经发酵后,用作果树土肥,施肥过程中有气味。 责令改正     沂城街道办事处责令养殖户及时清理粪便,严禁露天堆放;施肥过程中及时覆土,控制气味。养殖户自愿减量养殖,已停养,粪便已清除。  
53 3986     淄博市桓台县锁镇耿桥村:1.原预制场院内,耿某加油站内有一加油罐,散发刺鼻气味,存在安全隐患;2.村北楼区附近,有家耿某某的塑料管加工厂,占用耕地,生产时噪音扰民严重。 淄博市 大气、噪声、其他     1.桓台汇昌物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环评登记备案手续齐全。该公司院内曾自备有车用柴油加油罐、加油机,供公司内部车辆使用。2016年6月份加油站综合整治中,因私自存储、使用柴油,2016年已将加油机及油罐拆除,空罐体已吊离原处。
    2.2011年8月,桓台正盛地暖材料有限公司业主占用耕地1.271亩,建设砖混大棚种植蘑菇、香菇,后改变农业用途,从事铁制地暖网生产,无塑料管加工行为,生产过程中存在噪音问题。2017年5月,索镇政府将其列为“散乱污”企业,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8月底已完成关停取缔,目前已完成两断三清。
关停取缔、其他     1.由索镇镇政府负责,督促原桓台正盛地暖材料有限公司业主9月20日前对厂房进行拆除,并复耕为农田。
    2.责成索镇镇政府、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54 3988     1.潍坊市高新区北海路6789号骏龙花园小区夜间施工,扰民严重,工地裸露,车辆进出时,扬尘污染严重。2.骏龙花园11号楼东侧的“顺和酒楼”,夜间露天烧烤,油烟直排,扰民严重。3.骏龙花园11号楼南侧,东河西工业园东侧北海路西侧,化工厂气味难闻;铸造厂使用燃煤锅炉(房主张某某);喷涂车间无环评手续(房主刘某某)。4.工业园中间的“同一建筑公司”(房主张某某),夜间作业,噪音扰民严重。 潍坊市 噪声、油烟、扬尘、大气     1.“高新区北海路6789号骏龙花园小区”建筑工地裸露地面覆盖到位、大门出入口及主要道路已全部硬化、大门处安装有车辆冲洗设备,现场未发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了解,该工地在9月3日曾有超时施工行为。
    2.“骏龙花园11号楼东侧的‘顺和酒楼’”注册登记名为潍坊高新区环岛渔村,经夜间八点联合突击检查,现场未发现“露天烧烤”行为,厨房内未发现烧烤设备。其厨房处于酒楼东侧,房顶安装有油烟净化器,经现场通电检查,油烟净化器可正常使用,未发现“油烟直排,扰民严重”现象。
    3.“骏龙花园11号楼南侧、东河西工业园东侧、北海路西侧”原有一家大洋涂料厂,已于8月18日纳入“散乱污”企业名单并已按“两断三清”标准进行了取缔;信访人反映的“铸造厂”实为华祥压铸有限公司,9月8日已纳入“散乱污”企业名单,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燃煤锅炉,由新城街道按照规定时限及相关要求进行取缔;信访人反映“喷涂车间无环评手续(房主刘某某)”实为车是客汽车维修厂喷漆房,该喷漆房已于8月15日在联合执法行动中查封,经现场检查,无复产喷漆迹象。
    4.信访人反映的“工业园中间的‘同一建筑公司’(房主张某某)”为同一建筑公司的办公用房,该处无建筑工地且无夜间施工现象。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其他     1.责成新城街道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目前已按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完毕,并做好公开宣传;
    2. 9月12日潍坊市城管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对山东潍坊明翰置业有限公司(骏龙花园施工单位)夜间超时施工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5000元。
    3.潍坊市城管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加大巡查巡控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予以查处。
 
55 3989     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桑庄村公路南,任某某的塑料加工厂,无任何手续,属于违章建筑,排放刺鼻气味、污水,噪声扰民。向12345反映信息被泄露。 临沂市 大气、噪声、水、其他     1.该塑料加工厂建有厂房2间,塑料造粒机3个(其中1个已拆除)。该厂占地为村庄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属违章建筑。该厂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2.该厂热熔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冷却工序产生废水,生产设备振动产生噪声。厂区周边未发现废水外排痕迹。目前未生产,故未进行废气、噪声、废水监测。该厂东侧、西侧、北侧均为树林,南侧为村路,周边无居民。
    3.查阅12345信访台账,群众曾于2017年1月3日、3月4日反映该问题,郯城县环保局会同郯城县马头镇政府按信访办理程序进行了办理,不存在信息泄漏问题。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郯城县马头镇政府已于9月12日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2.对该厂违法占地行为,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9月13日立案处罚,罚款2.103万元。
 
56 3990     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西徐家庄村,有人在山上开采石头,破坏生态。 淄博市 生态     沂源县徐家庄得益石料厂,为已关闭矿山,是一处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2003年10月沂源县国土资源局依法颁发了采矿许可证,后历经多次延续,最后有效期为2014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30日。2015年12月,沂源县国土资源局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证。矿山关闭后,未发生新的开采行为。该石料厂开采过程中需剥离矿体,对山体有破坏现象。因政策性关闭,尚未进行恢复治理。 责令改正     按照《关于印发沂源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已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正在对全县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编制已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及逐矿点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57 3991     青岛市胶州市海尔大道中段的“锦启钢结构公司”院内,有多家电镀厂,无审批手续,无污水管网,向厂外直排污水,散发刺鼻气味,向胶州市环保局和青岛市政府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怀疑厂子跟环保局有关系。 青岛市 水、大气、其他     1.青岛锦启金属结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镀锌、铬生产,成立于2004年,有19个生产车间。该公司于2004年11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于2007年4月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配套建设了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采用化学沉淀法经中和、沉淀、压滤等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岛胶州北控水务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胶州市环保局定期对其开展环境监察,每月在该公司一类污染物处理设施排放口和总排污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未发现其直排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建有19个生产车间,统一管理,不存在多家电镀厂的情况。现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有直排污水的现象,但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未与我市环保部门进行联网。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废水及周边区域地表水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建设的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胶州市环保局定期对其开展环境监察,均未发现其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提供的委托监测报告显示,其废气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酸雾吸收塔未进行编号识别,存在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记录不健全的问题,不排除发生废气漏排味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9月11日,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氯化氢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经查阅档案,胶州市环保局2017年5月、7月接到反映该公司投诉件2起,均进行了书面回复。 责令改正     胶州市环保局责令其将在线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实施联网。该公司已于2017年9月13日完成与胶州市环保局监控平台的数据对接,监控数据正常上传;该公司针对废气处理设施开展了自查,逐一建设台账,进一步规范制度,建立健全了废气设施运行记录。  
58 3992     前期反映的3746号莱芜市农高区寨里镇苏家坡村生态破坏问题,举报人对处理方式不满意:垃圾未清理直接焚烧,造成二次污染,有刺鼻的烟味。 莱芜市 其他     经现场查看,发现部分黑灰及残留秸秆,黑灰应为秸秆等农业生产垃圾焚烧后产生。 责令改正     1.立即要求所在村及保洁员对现存的黑灰及残留的生产垃圾进行清理。 截止9月11日晚,现场生产垃圾及黑灰已清理完成。
   2.利民保洁公司已查实垃圾焚烧责任人,并按照公司规定共计罚款200元。
   3.对村保洁员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同时要求寨里镇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禁止焚烧秸秆等农业生产垃圾。
 
59 3993     1.潍坊市寿光市稻田镇桂河一村,董某某复合板厂内建有一座生产岩棉的窑炉,无环保手续,无环保处理设施,夜间作业,排放浓烟及刺鼻气味,岩棉废渣填埋在厂内南侧土坑中。多次向潍坊市环保局和寿光市环保局反映。现因督察组入驻停产。2.芳林院村有七、八家岩棉复合板厂,南陈村三、四家岩棉复合板厂,岩棉废渣填埋在厂内和村边的土坑中,破坏土壤,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大气、固废、其他     1.反映的“董某某复合板厂”全称“潍坊市明龙钢结构有限公司”。寿光市环保局已对其无环保手续立案查处。该公司建有一座生产岩棉的窑炉,自2017年3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整治,进行“煤改气”,2017年4月该项目已通过寿光市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目前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该企业在生产时产生少量粉尘,生产车间为密闭式,生产设备配套建设了粉尘收集系统。上料粉尘、切割粉尘、集棉及固化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并经引风机引入喷淋塔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在日常检查中,该公司因技术改造一直未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迹象,不存在夜间作业,排放浓烟及刺鼻气味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厂南侧院内未发现有土坑和岩棉废渣;院外5米为青银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下面未发现有土坑和岩棉废渣。自2016年以来,寿光市未接到关于该公司的信访案件。2017年3月以来,该公司因技术改造一直未生产,所以不存在“现因督察组入驻停产问题”。
    2.经现场调查,芳林院村共有5家岩棉复合板厂,南陈村共有2家岩棉复合板厂。目前这7家岩棉复合板厂全部处于停产状态。岩棉复合板切割过程中产生少量岩棉渣末,渣末经收集后作为填充物回用于岩棉复合板的生产。经现场检查,这7家岩棉复合板厂区内均硬化了地面,未发现土坑,厂区内及周边未发现岩棉渣末填埋痕迹。经寿光市环境监测站对当地水井采样监测,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董某某复合板厂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寿光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9月12日依法立案查处,处罚款48418.5元。并督促董某某复合板厂尽快完成项目技术改造,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同时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监管。
    2.针对芳林院、南陈村7家岩棉复合板厂,继续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
 
60 3994     前期反映的3203号淄博市博山区镇博山消防队附近的铝合金门窗加工店,存在噪声、粉尘污染问题,举报人称该店只停产了两天又开始作业。 淄博市 其他     该铝合金门窗加工店位于青龙山社区27号居民楼楼旁商业房内,接举报后,责令其停业整改,后因整改不到位而责令关停取缔,因对生产设备和剩余原料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未采取降音措施,产生噪音。 关停取缔     1.责令铝合金门窗加工店立即清除生产设备,已于9月12日清理完毕。
    2.责成城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1 3995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前路,有家“鑫邦新材料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未验收,粉尘、噪声扰民;该公司院内有一喷涂厂,无环评手续,粉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噪声、其他     1.临朐鑫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城工业园,主要从事静电粉末生产项目。2015年7月31日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9月3日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时,发现企业新增两条生产线,未报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并私自投入生产,有粉尘、噪声排放。9月7日,依法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现企业正在停产整改。
    2.鑫邦新材料有限公司院内喷涂企业全称为山东优顿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门窗生产和铝型材喷涂项目,建有喷涂线一条,配套建设了相关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水、粉尘排放。2016年年初该企业因未经环保审批私自投入生产,县环保局责令其停产并罚款10万元。企业于2016年5月20日补办了环评审批手续,尚未通过验收。企业正在停产整改。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已对鑫邦新材料罚款3.3万元,责令停产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未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2.已对山东优盾门窗系统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责令企业尽快完善验收手续,未通过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
 
62 3997     烟台市莱山区长安南路孙家滩小区南门,有多处违章建筑,铝合金加工、摩托车维修店噪声扰民,饭店油烟扰民严重。道路未硬化,环境脏乱差。向12345反映多次未解决。担心塔山南路修隧道破坏生态。 烟台市 噪声、油烟、其他     1.投诉人所反映区域的几家单位分别为小武摩托车维修点、佳美纱窗、福裕饭店。其中,小武摩托车维修店在车主试车和日常维修过程中产生噪声;福裕饭店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铝合金加工点为佳美纱窗,加工产生噪声。现场有彩钢房等四处违建,小区道路未硬化。莱山区环保局前期未接到上述问题的市长公开电话交办案件。
    2.塔山南路是规划中的城市主干道,东起莱山区观海路,经芝罘区西至福山区,新建三座隧道。目前,含隧道标段正在办理生态环境审批等手续。
责令改正     1.区环保局责令小武摩托车维修店严禁擅自试车,减少日常噪声,规范作业时间,确保噪声达标排放。责令福裕饭店安装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达标排放,目前已安装完成。责令佳美纱窗严禁休息时间加工,确保日常生产噪声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已协调孙家滩小区安排村里进行了统一卫生清扫,小区道路破碎等问题将在后续的老旧小区改造中逐步解决。目前,该小区已经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现该项目正处于招投标阶段。
    2.待环保等部门批准后,将按照建设程序开工建设。
 
63 3998     济南市市中区岔路街,有家“老来海鲜酒店”,油烟扰民严重,先前停业未整改,因督察组要走继续营业。 济南市 油烟     老来海鲜饭店位于纬五路81号商住一体楼,厨房在一楼,二楼为包间,证照齐全,已办理环评备案,有独立烟道,有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使用。因供电线路及供水管线年久失修,自8月12日起自行停业至9月8日。9月8日,市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完成对噪音、油烟检测,检测结果油烟及噪声排放达标。该店9月9日恢复营业。 其他     9月12日,该店负责人接受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建议,在饭店周边醒目位置公示油烟、噪声排放检测报告;同时,做好油烟净化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出现问题。  
64 3999     临沂市兰山区枣沟头镇鹅庄村北(广告牌陈越保温厂向西350米路北),有家“临沂浩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塑料管,粉尘污染严重,污水乱排。 临沂市 大气、水     1.反映的临沂浩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为临沂市兰山区浩临塑钢型材厂,主要从事PVC塑料管的生产和销售。该企业无环评手续,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生产工艺落后,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2.该企业磨粉和拌料工序产生粉尘,未配套治污设施,正常生产时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3.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只有部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存在污水乱排问题。
关停取缔     依法对该企业进行清理取缔。目前,已完成“两断三清”措施。  
65 4000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书院水库上游棉花村及农家乐饭店,污水直排水库,污染水源。 青岛市     棉花社区及周边原有农家宴16家,都建有污水处理池,定期及时处理。但夏季雨量较大时雨水管冐溢,部分污水通过雨水管道排入水库。为进一步保护水源地水质,2017年8月惜福镇街道办事处会区食药局、环保分局对农家宴全部关停。经现场核查,棉花社区及书院水库周边未发现有污水直排水库,未发现有农家宴从事经营活动。 其他     惜福镇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直有关部门继续加强书院水库周边巡查,加强对棉花社区周边农家宴经营活动的监管,禁止开门营业,督促棉花社区对卫生厕所及时清运,及时清理社区环境卫生,防止汛期生活污水进入河道,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66 4001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淄矿东路淄矿集团南门,有家“海天大酒店”,距离居民区太近,婚宴太多,鞭炮噪音及烟尘扰民,冷冻机房噪声扰民,厨房油烟机排放油烟、噪声,扰民严重。 淄博市 油烟、噪声、大气     海天大酒店建于1993年1月,有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无环评手续。该酒店冷库压缩机、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排风口与居民楼距离21米,噪音检测值(61.8分贝)超出标准,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排风口未进行封闭,承办婚宴时有燃放鞭炮现象,存在油烟、噪音及烟尘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该酒店对冷库压缩机进行降噪整改,封闭排风口,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目前已改造完成。责令企业尽快完善环评登记备案手续。倡导文明婚礼,减少鞭炮燃放频次,减少噪音、烟尘扰民。
   2.责成洪山镇政府加强巡查,依法查处油烟噪音和烟尘扰民现象。
 
67 4002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前金社区护林防火房南,李某某挖山种树,搭建违章建筑,破坏生态。 青岛市 生态     惜福镇街道前金社区南山,位于惜福镇街道铁骑山路南侧2200米、财宝山庄东侧300米。承包人李某某2005年11月承包该社区山林及山地,利用现有资源种植观赏植物、经济林果,2016年以来种植黑松、樱桃、樱珠、榛子等经济林果1.5万株。经查,承包人承包山林范围内原先建有防空洞,有一条约6米宽的简易战备路连通。李某某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挖水池、扩修道路、建平台,经初步勘测,涉嫌违法占用林地面积约4亩。李某某在承包区域内建有一处50平方米彩钢板房和一处48平方米集装箱房屋,主要用于看护人员居住和存储物资,属违章建筑。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城阳区林业局对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拟罚款37205元。2.2017年9月11日,惜福镇街道办事处联合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对其违规搭建的彩钢板房和集装箱进行查处,责令其于9月13日前拆除。目前已拆除。3.惜福镇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68 4005     济南市历下区菜市新村小区8号楼3单元102住户经营宠物店,违法售卖宠物,楼道内排放刺鼻气味和噪音。建议取缔。 济南市 大气、噪声     菜市新村社区8号楼3单元102室,户主王某,前期经营宠物店,店名为金萨达宠物店,店内饲养各类狗猫30余只。在拆违拆临行动中,因该店违规开门私自经营,东关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已于7月19日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封门堵窗,拆除其招牌。现当事人家中饲养宠物猫11只,产生一定的异味和噪音。当事人称为自己饲养的宠物猫,未用于经营,不存在出售现象。 其他     东关街道办事处对当事人进行了规劝,并要求其妥善处理饲养宠物,避免产生气味和噪音,当事人主动承诺将宠物搬离。9月12日,当事人已将饲养宠物猫的宠舍拆除,宠物猫都已转移。  
69 4006     青岛市即墨市大信镇长直村185号青岛即墨红星机电厂、烟青路658号腾马电器厂、北安工业园内即墨市海星电器厂、孔雀河三路32号琴星电器厂、北安办事处兰家庄村天马电器厂、通济办事处南山东村亮星电器厂、龙山办事处青岛开得力机电厂,喷漆有刺鼻气味,漆渣乱排。 青岛市 大气、固废     1.青岛即墨市红星机电厂主要从事风扇、排风机生产,无环保手续。生产过程中有喷涂工艺,喷涂原料为喷涂粉末,并非油漆,现场也未发现漆渣,因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青岛市腾马电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风机组装,未办理环保手续。厂区东侧车间设喷粉车间一处,有喷粉流水线一条,2013年建成使用,2015年8月废弃停用。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喷漆工艺,目前喷粉流水线废弃停用,现场未发现漆渣及喷漆刺鼻气味,但因无污染防治设施,在喷粉线弃用之前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3.即墨市海星电器厂主要从事风机组装,未办理环保手续。因效益问题已于8月10日停产。加工点内南侧设喷漆棚一处,面积约10平米。生产过程有喷漆工艺,喷漆废气未设置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气味对周边环境有影响。现场有少量的喷漆痕迹,产生的漆渣散落在地面一直未清理,在拆除后清理过程中,收集5公斤左右漆渣堆存于喷漆间的角落内。4.青岛即墨市琴星电器厂主要从鼓风机、排气扇、轴流风机生产,未取得环保手续。喷涂过程产生粉尘和废气,配套建设了滤芯除尘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设施,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为2017年5月份新上工艺,未使用。因该公司无环保手续问题,即墨市环保局于2017年5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对其处以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正在停产补办环保手续。5.即墨市天马电器厂2014年5月前从事电机组装行业,2014年5月后转型为物流行业,目前主要从事电器行业五金产品配送,现场未发现喷漆痕迹。6.即墨市亮星电器厂,主要从事风机、排气扇制售,未取得环保手续。生产过程有喷漆工艺,喷漆废气未设置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气味对周边环境有影响。产生的漆渣散落在地面一直未清理,在拆除后清理过程中,收集10公斤左右漆渣堆堆存于喷漆间的角落内。7.经协调工商、税务、安监、环保、公安等部门进行核查,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未发现有青岛开得力机电厂这一企业。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青岛即墨市红星机电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2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拆除设备。该厂现正在自行拆除生产设备,9月14日前拆完所有生产设备,并清除所有原材料。拆除和清理工作由大信镇政府和即墨市环保局进行监督落实。2.腾马电器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拟对其实施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北安办事处已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停产事宜由办事处和市环保局进行监督落实,待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重新投入生产。3.北安街道办事处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即墨市海星电器厂在9月15日前将设备、产品、原料全部清除。已完成。即墨市环保局要求其将漆渣收集暂存,日后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4.即墨市环保局和通济街道督促青岛即墨市琴星电器厂在环保手续完善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5.对即墨市亮星电器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行为,即墨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1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该单位正在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材料。拆除和清理工作由通济街道和即墨市环保局进行监督落实。即墨市环保局要求其将漆渣收集暂存,日后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6.即墨市已要求大信镇、通济街道办事处、北安街道办事处、龙山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的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70 4007     潍坊市寒亭区寒亭滨海经济工业园韩家庙子村东,“潍坊广德机械有限公司”、“潍坊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将车间外租,违法从事电镀,无环保手续,散发刺鼻气味。建议取缔。 潍坊市 大气、其他     潍坊广德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寒亭区北海工业园内,该公司电镀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3月17日由山东省环保厅审批,目前已建成3个镀锌车间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并于2017年6月1日投入试生产,其余车间仍在建设中。8月份以来,因市场行情原因,该公司一直处于停工状态。
    潍坊通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寒亭区北海工业园内,主要从事瓦楞辊加工、机械零配件加工及电镀装饰铬加工,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环保手续齐全。8月11日以来,该企业因缺少生产订单,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71 4008     日照市莒县果庄镇镇政府驻地,有家“莒县众浩食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污水未处理直排厂外,无在线监控系统,烟筒经常冒黑烟。果庄镇镇政府驻地多家企业均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日照市 大气、水、其他     群众反映的莒县众浩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果庄镇前果庄村西南约1000米处,景文路北侧,占地约13亩,生产车间面积约4000平米,主要生产糖姜片、糖果和风味饮料,规模为年产糖姜片650吨,糖果350吨和200吨风味饮料。2017年2月,该公司开始试生产,锅炉烟气经水浴除尘+碱法脱硫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废水在厂区经二级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外东南侧经沉淀池,最后流至附近沟渠用于农田灌溉。3月,该公司燃煤锅炉被莒县市场监管局查封,停产至今。项目无环评手续。
2017年7月,果庄镇政府在辖区内排查出12家“散乱污”停产整治类企业(包括莒县众浩食品有限公司),大多存在未批先建情况,果庄镇政府立即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采取了停产措施,责令落实整改措施。
    9月11日,检查组对莒县众浩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莒县众浩食品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燃煤锅炉已拆除,现场正在安装燃气锅炉;车间导水槽内干燥,未发现生产废水,厂区东南侧有一沉淀池,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其余11家企业都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责成果庄镇政府对无环评手续的企业采取断电停产措施,督促企业尽快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在手续完善前严禁私自复工生产。莒县环保局已对莒县众浩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已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处罚款6.44万元,并于9月12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目前,果庄镇各“散乱污”企业已全部落实停产整改措施,正在完善手续,按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莒县政府责成果庄镇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网格化环境管理制度,督导辖区内企业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同时,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72 4009     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马楼村十字路口向东3公里,有个大型塑料加工厂,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环境。 枣庄市 大气、水     1.马楼村十字路口向东3公里,确有一个废旧塑料收购点。该收购点大部分场地属于兰陵县新兴镇,少部分场地在峄城区辖区内,场内堆积废旧塑料等。2017年4月份之前,该废料收购点确实存在过废旧塑料加工行为。2017年4月份,峨山镇对其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清运了其加工设备。
    2.目前,该收购点仅收购废旧塑料中转销售,不再进行塑料加工生产,不存在排放废水、废气情况。
其他     下一步,峄城区将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废旧塑料的存储,严防该收购点污染环境行为,杜绝该收购点私自对废旧塑料进行加工现象的产生。  
73 4010     济南市章丘区埠村镇大冶村南山上,马某私挖乱采,破坏生态。埠村镇杨家巷村西,杨某某石子厂,生产石料,排放粉尘,污染环境。举报过未处理,埠村镇镇政府不作为,村长杨某某包庇该处,建议取缔。 济南市 生态、大气、其他     1.反映的为埠村街道办事处原大冶石料厂,有采矿许可证,章丘区政府已于2013年7月对该企业关停取缔。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采石机械设备和采矿痕迹,有运输车辆从此处运送废土渣现象。
    2.埠村街道杨家巷村杨某石子厂内有三台粉碎机,已列入“散乱污”名单,2017年3月曾有信访举报该石子厂,当地政府责令其拆除生产设备;2017年8月14日,按“两断三清”标准拆除取缔到位。
    3.9月13日,经章丘区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未发现当地政府不作为和包庇的情况。
其他     1.9月11日,埠村街道办事处责令大冶村安排2名人员,专职负责现场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坚决制止车辆运送废土渣的现象发生。
    2.联合区国土、公安、安监、交管等部门,强化路查检查力度,做到露头就打,从源头上杜绝私挖盗采现象。
 
74 4011     前期反映的2373号滨州市惠民县闫北路世纪花园小区东面沿街房饭店污染问题,现逗鸡砂锅焖饭仍然排放油烟,建议取缔。 滨州市 油烟、噪声    “逗鸡砂锅焖饭”为孙武镇王某快餐店,从事快餐经营,使用高压锅焖制米饭,不经营烹饪菜肴业务。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快餐店烟道已拆除,无排放烹饪油烟情况,在靠近居民区的一侧窗户上装有一个排气扇,通过排气扇外排高压锅所产蒸汽,造成扰民。 责令改正     责令该快餐店停业整顿。截至9月12日,排气扇已拆除,靠近居民区一侧的窗户已关闭。  
75 4012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小西岭村东北角,有家毛布厂,排放刺鼻气味、废水、废渣,污染水源。毛布厂南60米,有个废品存储点,大门朝西,属于违建,焚烧垃圾、塑料,污染严重。要求拆除。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反映的毛布厂为相公街道小西岭村张某毛布作坊,主要生产塑料编织布,利用塑料原料挤出薄膜、拉丝后编织成布,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气味,无废水、废渣排出。2017年7月10日,相公街道办事处发现该作坊未取得相关手续,当即实施断电,并责令其自行清除。2017年9月11日,发现该作坊清除不彻底。
    2.反映的废品存储点为村民李某某的宅院,不属于违建。2017年9月11日,相公街道办事处发现宅院中有少量废旧塑料堆存,院中及周围未发现焚烧垃圾、塑料现象。
关停取缔     1.2017年9月11日,相公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毛布厂进行清理,现已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
    2.2017年9月11日,相公街道办事处对废品存储点进行了取缔。
 
76 4014     1.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南村5区1号楼东侧,有家“马蹄烧饼店”,烟囱冒黑烟;2.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违反济南市政府推行的海绵工程政策,破坏小区内绿化带铺设水泥路面。投诉街道办事处不作为乱作为。 济南市 大气、其他     1.来电反映“马蹄烧饼店”,为独立平房,紧临居民楼。该业户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9月11日,七里山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该店因租赁到期,未营业,未发现冒黑烟问题。
    2.目前,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尚无海绵工程规划立项,不存在破坏小区绿地硬化铺装的情况,来电反映的地址不详。
停产整治     1.9月11日,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食药监、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环保、公安等部门,张贴告知书,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营业,并约谈房主,要求其加强对租户的管理。
    2.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将积极利用拆违拆临后空地建绿透绿,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口袋公园,对不适合绿化的位置进行硬化铺装。同时,七里山街道纪工委实行开门办公,对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及乱作为,竭诚欢迎广大居民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77 4015     滨州市阳信县洋湖乡前店村西北角刘某某的养鸡场,雨天粪便横流,散发臭味。要求取缔或搬迁。 滨州市 垃圾、大气     1.举报反映养鸡场,经营蛋鸡养殖和青年鸡养殖,该养鸡场蛋鸡大棚1998年建成、青年鸡大棚2015年9月建成,年存栏量蛋鸡为6000只,青年鸡出栏量29000余只。该养殖户属于畜禽养殖专业户。
    2.根据《阳信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规定,该养鸡场位于限养区内。
    3.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养鸡场已经建有符合畜牧部门要求的储粪发酵池,并且粪便正在清运处理,现场存在异味。
责令改正      限于9月13日前将现场储存的粪便清运至发酵池,对清理现场进行石灰消毒并覆土,在蛋鸡养殖棚西再建一储粪发酵池,并要求其建立雨污分流排水系统。  
78 4016     烟台市海阳市凤城街道邵兴庄村,村委大队破坏山体及植被,开山采石,进行出售。 烟台市 生态     邵兴庄村位于海阳市凤城街道海翔路北,举报人反映的区域,是海阳市苏南建材有限公司石子加工企业,该企业环评审批、工商注册、采矿权等手续完备。
    邵兴庄村南山体存在开山采石行为,为苏南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石子加工,该企业经合法程序竞得邵兴庄山体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为:C370872016127130143417。矿山开采的主体不是邵兴庄村委,而是苏南建材有限公司。
责令改正     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要求苏南建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生产、不超范围开采。一旦发现违规开采,从严查处。  
79 4018     前期反映的“青岛市即墨市潮海办事处刘家西流村西北角,豆芽作坊”问题:9月8日晚间有关部门检查时,村干部提前通知豆芽作坊,企业暂停生产。在村西、村西北角各有一家电镀厂,在西北岭上建设硫酸池,硫酸、盐酸外排,污染农作物。北坝南侧50处挖沙挖土,破坏土壤。 青岛市 水、土壤、其他     1.9月8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八批受理编号3601号交办件后,潮海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9月8日下午组织相关部门对孙某某的豆芽生产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除,9月11日现场核查时发现该豆芽作坊生产工具已被清理并未重新开工。2.经查,刘家西流村西有3家热镀锌企业、村西北角有1家工业用酸销售公司的情况属实。(1)3家热镀锌企业为:青岛即墨市华伟纺织综架配件厂、青岛润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市海丰金属制品厂,均办理了工商登记及环保手续,三家企业生产工艺相同,生产过程无冲洗工艺,不产生废水。酸洗过程使用盐酸,产生的废酸作为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锌锅加热熔化过程产生的锌烟、酸洗过程产生酸雾,经收集分别通过烟雾塔(布袋除尘)、酸雾塔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三家热镀锌企业位于该村的工业园内,离村西北角300多米,未在西北岭上建设酸池或水池,企业周边无农作物,未发现农作物被污染。(2)工业用酸销售公司为青岛富强五金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盐酸、硫酸、硝酸的销售业务,该处经营场所已于2015年2月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于2014年8月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办理环保手续。因该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到期需换证和储存设施升级改造,已于8月5日停产。公司酸罐存放在专门的防雨淋、防渗漏场所,在灌装过程对作业面采取防渗漏措施,并对散落的酸通过防渗地面收集回用,现场检查未发现外排盐酸痕迹。经即墨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销售点西侧20米左右的池塘和西南侧自然沟的水质采样检测,PH值数值属正常范围,经北安街道办事处农办现场查看,周边农作物长势均与周边其他区位无异。3.刘家西流村村民潘某某与刘家西流村委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村北约20亩土地,其中包括水沟面积约6亩。2017年6月,潘某某将水沟进行清淤并加深有挖沙挖土情况属实,现场查看未破坏耕地。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其他     1.即墨市潮海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不定时巡查,严禁豆芽作坊死灰复燃。2.即墨市潮海街道办事处和北安街道办事处加大对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督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立即依法处理。3.9月13日,即墨市环保局对青岛富强五金化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进行经营行为,拟处以5.5万的行政处罚。  
80 4019     临沂市临沭县临沭街道庙前北村北,有多家养殖场,污水直排入村东小河,污染河水,散发臭味。要求取缔。 临沂市 水、大气     1.临沭街道庙前北村共有16家养殖户,其中14家在养,2家停养。16家养殖户均为生猪养殖户,均位于禁养区;14家在养户虽建有沉淀池或沼气池,但沉淀池、沼气池未充分利用,存在粪污外排现象;2家停养户,建有沉淀池,周边存在粪污。
    2.现场检查各养殖户均有粪污外排至村外田间沟渠,未进入村东排水沟,临沭县环境监测站对庙前北村村东沟渠上下游分别采样监测,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水标准,且上下游水质差别不大,,均能符合农业灌溉用水水质。
    3.现场检查发现养殖户周边存在养殖粪污气味。
关停取缔     临沭县对韩某常、韩某山、韩某会、韩某等16家养殖户实施关停取缔措施,责令清空存栏,拆除养殖设施,彻底清理外排粪污。目前,各养殖户存栏均已清空,养殖设施已拆除,粪污已清理。  
81 4020     莱芜市莱城区口镇沿河两侧,有多家农副产品加工厂,无环保手续,生产废物随意倾倒,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莱芜市 垃圾     1.口镇辖区内有龙马河和汇河两条河流及其支流,距离河道2公里范围内共有5家农副产品加工厂。其中,山东一品农产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市泰丰食品有限公司、莱芜市晔霖农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姜蒜加工项目。莱芜市莱城区秋实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项目,4家均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莱芜市金雨地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姜腌制,无环保部门审批手续。
    2.山东一品农产集团有限公司、莱芜市泰丰食品有限公司、莱芜市晔霖农产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秋实食品有限公司有废物处置合同,委托莱芜利民保洁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物随意倾倒的现象。在检查莱芜市金雨地进出口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有小部分装卸废水直接外排,且在车间南侧存有大量的腌制包装袋。
    3.在沿河的村庄还发现有9处农产品收购点,为季节性代购代销,未发现废物随意倾倒的情况。在南江水段、李家镇段河道内均堆放有生物秸秆等杂物。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其他     1.已对责令莱芜市金雨地进出口有限公司外排水沟进行封堵,并建设废水收集池,对车间外包装进行清理,现已完成整改。对其用电设施进行查封,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1982元。
   2.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对9处农产品收购点加强宣传教育,由村级网格员具体负责,区、镇网格员加强巡查。同时,对南江水、李家镇河道存在的生物秸秆杂物进行了清理。
 
82 4021     潍坊市奎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虞河路与玉清街路口东南角,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潍坊市 噪声     经核查,该工地是潍坊市太阳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德润兰庭项目工地,区城管执法人员曾于9月11日凌晨接到市民对该工地投诉,并于9月11日凌晨1时20分在施工现场发现其正在进行挖土作业,现场还存在5辆渣土运输车。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5000元。  
83 4025     聊城市阳谷县东环经济开发区西焦海村的“张庭车饰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夜间焚烧垃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聊城市 大气、其他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张庭车饰有限公司”为阳谷张平汽车饰品有限公司,位于阳谷县祥光经济开发区,周边无居民,年产10万套汽车高档坐垫项目环保手续齐全。
    1.关于“排放刺鼻气味”的问题。该公司以手工编制为主,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9月11日经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南侧原料仓库内有轻微刺激性气味,气味源为原材料聚丙烯网片(海绵+胶+皮革或布的一种复合布),仓库外及厂区无明显异味;经对无组织甲醛进行检测,仓库内及其他点位均符合标准。
    2.关于“夜间焚烧垃圾”的问题。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下料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聊城开发区九州园林公司进行处置。该公司原料和产品多为易燃品,公司对明火、用电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现场检查未发现焚烧的痕迹,2017年以来日常监管中也未发现焚烧废料的情形。
    3.关于“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的问题。2017年9月1日,阳谷县环保局曾接市长热线转办件,反映该公司“排放大量黑色烟雾,并散发刺激性气味,污染环境”。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无生产废气排放,厂界外无明显的异味,但现场四台复合机、两台绗绣机为擅自安装,与环评不符,责令该公司进行了拆除,于2017年9月6日进行了回复,不存在举报人反映的“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84 4026     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振华商厦北面,楼上餐饮店设10个排风筒,噪声扰民。向当地12345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其他     1.振华商厦位于经四路东首13号,商业综合楼。在其楼顶北面,餐饮店设有10个排风筒,均已加装隔音减噪设施。市中区环保局已于8月30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昼间对振华商厦楼10个排风筒进行噪声检测,昼间监测数值数值56.6 dB(A),符合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功能区2类排放标准。因振华商厦营业时间为10:00至22:00,夜间22:00后,10个排风筒不工作,未对其检测。
    2.经调阅12345举报热线投诉情况,今年以来,市中区环保局共接到8起投诉,已责成餐饮经营单位加装隔音减噪装置,并按规定进行回复。
其他    
    市中区魏家庄街道办事处责成餐饮单位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减噪装置,并记录维护台账,尽量减少噪音污染。
 
85 4027     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167号,居民楼之间的非法早市,噪声扰民,垃圾乱堆。向当地12345多次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济南市 噪声、垃圾、其他     该早市位于省立医院东侧、纬六路小区内,由流动摊贩自发形成。为规范经营、维护社区环境,青年公园街道槐荫广场社区居委会成立了早市管理办公室,制定了管理规定,并配备专人负责在早市巡查执勤。早市执行早6点半进入,上午10点半撤离的时间段经营。随着早市规模扩大、早市管理办公室已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保安配合进行管理,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摊贩高声叫卖噪音扰民问题。同时加强市场卫生保洁,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清运,确保居民生活环境安静卫生。
    现场检查时,早市路面有油污,不存在噪声扰民、垃圾乱堆现象。经调阅12345热线投诉情况,未收到此处早市投诉件。
责令改正、其他     1.9月11日,早市管理办公室对各类摊位现场遗留的油污、油渍进行了彻底清洗,确保路面整洁有序。
    2.槐荫区政府责成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会同槐荫广场社区居委会,继续加大整改力度:一是合理划分区域,规范经营管理。根据集市承载容量,调整早市规模,清理部分经营业户,减少摊位数量;安装集市管理规定公示牌,严禁超出范围乱摆乱放,细化各业户经营义务。二是加大保洁力度,要求经营业户做好“摊位五包”,每个摊贩都需自备垃圾容器,做到垃圾不落地,严禁在摊位乱丢烂菜、瓜果等。三是严格经营时限,避免噪音扰民。
 
86 4028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集西村村南(靠近北外环),有人圈占土地,非法采沙,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     反映的采沙现场为兰山区枣园镇集西村村民刘某承包地,圈占面积约10亩,采沙坑面积约3亩,深度约2米,采沙量约1000立方,临时堆放在院内东北侧,未外运。 责令改正     责令刘某将采出的沙进行回填并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刘某已将采出的沙进行回填并恢复土地原状。  
87 4029     济南市:1.历下区芙蓉街有多家烧烤店,油烟污染严重,建议整改或取缔。2.市中区经二纬一路路东北方向的金锣排骨米饭、水饺店、火锅店,无专用烟道,建议取缔。3.历城区辛祝路南口,辛甸美食城,有十多个石油天然气罐,存在安全隐患。4.槐荫区经四纬十二路路西,东方新天地小区一楼鑫海鑫饺子城、潮州牛肉丸,无专用烟道,油烟污染严重。5.德育路德育家园一期3号楼对面的啤酒店,油烟、噪声扰民;德育路德育家园二期一楼,静雅居家常菜、龙虾烧烤、李记牛肉汤、九香餐馆,夜间经营噪声扰民,油烟污染严重。6.经一纬十一路口华联商厦路西土豆粉店,存在油烟污染,使用大型石油天然气罐,建议取缔。7.建宁路东海鲜市场西北方向,泉景生态园,露天烧烤,油烟污染,要求取缔。8.市中区十六里河石青崖村,因长期旧村改造导致环境脏乱差。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①芙蓉街系老商业街,共有涉及烧烤经营的餐饮单位45家,均有营业执照,均安装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其中42家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3家新店主刚接手,尚未办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②8月24日至9月8日,历下区泉城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食药监、环保等部门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已对芙蓉街34家餐饮单位开展油烟检测,结果均排放达标;另外11家中有6家尚未出具检测报告,另5家尚未委托到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③目前,3家未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单位和11家未出具检测报告的餐饮经营业户均已停业。
    2.市中区经二纬一路东北方向3家饭店情况为:(1)金锣排骨米饭店,位于经二路167号商住综合楼,有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专用烟道,销售排骨为统一配送,仅在店内使用电热锅蒸米饭,无油烟产生;(2)尝尝水饺店,位于经二路165号商住综合楼,有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专用烟道,使用电磁炉加热,无炒菜,无油烟产生;(3)大成火锅店,经二路159号,商住综合楼,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无专用烟道,从业人员健康证已过期。
    3.辛甸美食城位于辛甸居委会农副产品市场一层东北侧。该美食城有十多个液化石油气罐属实,是由济南市蓝光煤气公司负责提供,蓝光公司具体负责人现场出示了蓝光公司营业执照、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蓝光公司每次送罐都进行安检和签字验收,罐体本身是合格的。但根据济南市历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消防建筑工程验收意见书》“严禁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意见,该处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存在安全隐患。
    4.东方新天地小区一楼的鑫海鑫饺子城、潮州牛肉丸,均位于东方新天地小区商住综合楼,因无专用烟道,中大槐树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于9月2日责令其转产经营并清除了设施设备。两家单位仍在转产中,现场未发现继续营业现象。
    5.①德育路德育家园一期3号楼对面“啤酒店”名为“阿丁啤酒屋”,在商业楼(距住宅楼约25米)一层经营,因存在店外经营凉拌菜、啤酒,顾客说话声音大有扰民现象。8月12日,槐荫区道德街办事处、区城管执法、食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多次督促整改,现已规范只经营啤酒,无产生油烟的炒菜及产生噪声的店外经营。②德裕家园二期一楼的净雅居家常菜馆、龙虾烧烤、李记羊肉汤、九香餐馆等餐馆因无独立烟道,存在油烟扰民问题。8月12日,净雅居已按照道德街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的《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停止烧烤经营,现改为无油烟产生的纯火锅经营;龙虾烧烤已于9月1日完成取缔并清除烧烤炉具;李记羊汤取消了产生油烟的炒菜,只经营羊汤且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每日20时前关门,无夜间经营噪声;九香餐馆只从事电烤食材经营,无产生油烟的炒菜加工,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以上餐馆都已取消产生油烟的加工环节,也无店外经营,噪音扰民现象。
    6.经一纬十一路口华联商厦路西土豆粉店,位于纬十一路141号商业门头房,店名为姐弟俩土豆粉,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济南蓝光煤气公司煤气罐。该店以半成品加热为主,加工过程简单且无产生油烟环节。
    7.来电反映烧烤业户位于建宁路7号原燃料公司院内,于2017年9月初搬至此处,原营业执照注册名为“市中区泉景大院兴旺酒店”,但尚未开业。9月11日,市中区四里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食药监等部门,对该业户明确告知此地属项目开发拆迁冻结区块,不准新业户迁入及开展经营。   
    8.石青崖村位于市中区柏石峪地区综合改造工程范围内,自2010年该工程启动以来,已拆除190户416个院落,剩余384个院落未拆除。由于旧村改造尚未完成,存在一定环境问题。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其他     问题1:①9月11日,历下区食药监局对3家尚未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单位,分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济历下食药监食责改[2017]0911-1.2.3号),责令十日内办理食品生产经营登记,在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登记手续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②9月13日,11家未能提供检测报告的餐饮单位中,已有10家委托了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其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将根据结果依法处理,油烟排放达标前不得恢复经营。③历下区泉城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芙蓉街所有餐饮经营业户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器装置。"
    问题2:9月11日,市中区食药监局对金锣排骨米饭、尝尝饺子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业并补办许可手续;对大成火锅店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行为,已责令整改。目前,3家饭店已停业,市中区魏家庄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执法,加强监管,在3家饭店违法行为整改完毕前,禁止经营。
    问题3:历城区政府责令该美食城停业整改,立即清除其内部的液化气罐,消除安全隐患。
    问题4、5、6:槐荫区政府责成中大街道办事处、道德街街道办事处、西市场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监局严格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防止“回潮”。
    问题7:9月11日,市中区四里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食药监、市场监管等部门,责令该业户停止营业,并于9月30日前彻底搬离。目前,该业户已将烧烤炉具和遮阳棚全部搬离并停业。
    问题8:2016年7月以来,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加快推动石青崖村拆迁改造。近期以拆违拆临为突破口,推出以货币安置与房屋回购安置相结合的拆迁改造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屋拆除任务,安排人员指导环境整治提升,已完成出村道路两侧、村垃圾池周边及村内河道的整治提升。同时,继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组织对村内环境卫生开展大清理、大整治,对部分泥泞道路进行整修,确保村内环境持续得到改善。

    
 
88 4031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西齐村村南200米,有家“西齐铁矿”,矿石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装卸铁矿噪声污染严重。 淄博市 扬尘、噪声     1.淄博西齐矿业有限公司经环保部门批复,于2016年1月15日进入项目基建期,计划于2018年1月15日结束。
    2.转办件所提矿石,主要是指掘进产生的矿石和废石。现场查看时,确有少量矿石和废石露天堆放在厂区内。
    3.运送至地面的矿石和废石为湿矿石和湿废石,且厂区内配备洒水车,不定时洒水,无扬尘问题。
    4.在装卸矿石和废石时,石头与车辆铁皮发生碰撞会产生噪声。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及时清运矿石和废石,避免露天堆放,并在装车前用木板铺垫翻斗车,隔绝石头与车体撞击,降低噪声。
    2.责令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要向环保部门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待通过后方可进行生产。
    3.责令凤凰镇政府、临淄环保分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各类扰民问题产生。
 
89 4032     淄博市张店区齐悦国际二期,小区东侧、湖西侧长廊,每天下午唱戏音响及乐器声大,噪音扰民。 淄博市 噪声     张店区齐悦国际二期小区东侧、湖西侧长廊为淄博市体育中心休闲广场长廊,一般在下午3点到5点,有市民在该处进行唱戏、二胡演奏等健身娱乐活动,存在一定的噪音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责令齐悦国际居委会对该处加强监督管理,降低唱戏音响及乐器声,避免出现音量过大扰民现象。  
90 4033     东营市东营区东二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东100米左右,下水道污水外溢散发臭味,无人管理。 东营市 水、大气     1.反映的污水外溢处为淮河路与东二路交叉口东南农贸市场外围商品房公共污水管网中间段。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时间较早,与淮河路之间存在高差,造成该处局部低洼,汛期会出现积水情况。
    2.沿街商户为解决积水问题,自行将污水管线破坏,并增加收水篦子,从而导致汛期污水外溢,现无人管理。
其他     1.为了彻底解决该处积水问题,在该处增设雨水收水口,并接入市政主管网,保证积水及时排出。
    2.9月12日,将沿街商户自行改造的污水管线进行修复,保证其正常排水功能。
  
 
 
91 4034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曹家屯村的“明川集团”,排放废气,污水外排污染地下水,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临沂市 大气、水     1.反映的“明川集团”名为山东明川木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胶合板的生产销售。该企业废气主要是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已配套建设光氧催化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经第三方检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废水集中收集后,进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未发现废水直排环境问题。经第三方检测,该处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
    3.经走访附近居民,未反映该企业污染问题。
     
92 4035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街道周庄村北,有家“尚品商混站”,扬尘严重,污水直排地下;韩某被服厂,扬尘严重。要求企业搬迁。 临沂市 水、扬尘     1.反映的“尚品”的商混站不存在。相公街道周庄村北共有2家混凝土搅拌站。其中兴基建材有限公司手续齐全;第二家为刘某某经营,无环评、资质审批等手续,于2017年7月建设,作业时存在扬尘现象,料场地面有少量设备洗刷水,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8月17日,相公街道对刘某某的搅拌站采取断电措施,并要求其自行清除。2017年9月8日,已对其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了取缔。
    2.反映的被服厂为森林家纺,主要加工服装、床上用品等,无扬尘产生。2017年9月12日,发现该厂未取得相关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2017年9月12日,相公街道办事处对森林家纺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了取缔。  
93 4036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在华东汇峰钢铁物流港内有家“鑫多利钢材加工有限公司”,违章建设5间厂房,无任何手续,噪声扰民,排放废气。 济南市 噪声、大气、其他     1.济南鑫多利钢材加工有限公司系租赁济南汇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违章建设的3间厂房。针对济南汇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违章建设厂房的违法行为,长清区城管执法局分别于2011年9月27日、2014年6月24日对济南汇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建设的一、二期工程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济城执长清区综处字(2011)第225号、济城执长清区综处字(2014)第12100号),济南汇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均已履行处罚决定。
    2.济南鑫多利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济长环报告表(2012)017号),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铣床,刨床,冲床,工艺流程就是冲床,冷冲压折弯成型,主要产品是汽车配件。经监测噪声分别为:东厂界53.9分贝,南厂界56.6分贝,北厂界54.2分贝,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标准值:60分贝)。该公司自2015年6月起,焊接工序为外协完成,无焊接烟尘废气产生,产品外协加工协议方为青岛海和制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协议编号NC20150616)。 
责令改正、其他    1.督促济南汇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到规划、建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手续办理完毕前,该公司不得改建、扩建、转让;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防噪声扰民等现象发生。
 
94 4037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宝店村、薛庄镇王庄村与方城镇交汇处,有多家胶合板厂,无任何手续,排放废气,噪声扰民,检查前暂停生产,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临沂市 大气、噪声、其他     1.经排查反映区域,共涉及费县、兰山6家板材企业,其中费县薛庄镇王庄村只有一家旋皮厂,已于2017年7月被薛庄镇列为“散乱污”企业,拆除了生产设备。
    兰山区共有5家,分别为李某亮板材厂、李某元板材厂、李某军板材厂、李某明板材厂、戚某金板材厂。5家企业均未取得环评批复手续。5家企业均已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5家企业均未生产。经走访当地群众,该5家企业正常生产时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和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2.我区分别于2017年7月11日、8月16日接到与该问题有关的信访举报,立即进行了查处,对5家企业进行断电停产。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约谈     1.责令该5家企业未取得环保批复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对5家企业未批先建并投产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分别拟处罚款4万元。
    3.对汪沟镇党委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95 4038     青岛市即墨市北安街道办事处营普路,宋化泉水库管理所东侧路向北70米路西,有家“红日电器公司”,北侧厂房内还有多家印刷厂,排放废气及污水。要求取缔。 青岛市 大气、水     1.青岛纳金电器有限公司(原名青岛红日电器厂)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2017年6月办理环评备案。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经净化后分别由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酸雾经酸雾吸收塔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调阅其6月份的备案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其废气和废水排放能够达到相关标准。2.经查,即墨市北安街道辛庄三村共有印刷厂3家:(1)青岛晋恒泰包装有限公司,自2017年5月份从事吊牌及商标生产,未办理环保手续。(2)青岛祥坤源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自2016年5月份从事吊牌及商标生产,未办理环保手续。(3)徐召宁商标印刷加工点,自2017年5月份从事吊牌及商标印刷生产,未办理工商注册、未办理环保手续。3家印刷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因未办理环保手续,不排除污水随雨水溢流问题;产生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     1.青岛纳金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北安街道办事处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青岛纳金电器有限公司停业整顿,规范生产活动。2.北安街道办事处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青岛晋恒泰包装有限公司、青岛祥坤源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徐召宁商标印刷加工点9月13日前将设备、产品、原料全部清理,9月13日已清理完毕。  
96 4039     临沂市郯城县工业园恒通路南段,有家“山东筑中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危险化学品发泡胶,无环评手续,无危废处理设备,原料中二甲醚、丙丁烷罐区直排大量废气。要求企业整改或搬迁。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该信访件与828-178号转办单反映的为同一企业。
    2.山东筑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建有年产3万吨新型环保高效建筑外墙保温粘合剂项目,生产聚氨酯密封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于2016年10月11日获得批复,2017年1月份建成。目前,该企业未生产。                                   
    3.该项目灌装、充气工序没有安装使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郯城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30日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已整改完毕。仅有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是危险废物,暂未产生,暂未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4.原料中二甲醚、丙丁烷均是危险化学品,前期调试生产时使用密封储罐(钢瓶)贮存,未发现直排现象。该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17年8月份通过专家审查,正在根据设计建设二甲醚、丙丁烷卧式埋地储罐。
责令改正
    郯城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10月12日前建设完成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为828-178号信访件并案处理。
97 4041     潍坊市昌邑市饮马镇顾仙村的“云波石英砂厂”、前赶仙庄村王某某的石英砂场,夜间生产,粉尘严重,污水排入地下。 潍坊市 大气、水     信访人反映的“云波石英砂厂”应为昌邑市饮马镇鸿翔石英矿砂厂,位于昌邑市饮马镇顾仙村村西,环保手续齐全。“王某某的石英砂场”应为昌邑市润英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昌邑市饮马镇前赶仙庄东南,环保手续齐全。两家企业均为湿法石英砂加工行业,石英砂生产过程中,石料研磨、筛分等工序采用湿法生产;在破碎工序及厂区内物料堆放等环节均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对此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但受洒水抑尘不及时、不全面等因素影响,均存在粉尘污染现象。
    2017年8月7日,饮马镇开展了石英砂专项综合整治行动,上述两家企业因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被责令停产整治,自8月7日停产至今。目前,两家企业正在采取厂区物料全面覆盖、厂区内增加喷淋设施、落实全方位洒水等整改措施,以解决粉尘污染问题。9月11日、12日夜间检查时,上述两家企业均未生产。
    该两家企业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是石料研磨、筛分等工序产生的冲洗废水,此部分生产废水均先经沉淀池初沉后排入循环池,循环回用于生产和厂区喷淋设施洒水,不外排。
停产整治     责令两家企业停产整治,采取厂区物料全面覆盖、厂区内增加喷淋设施、落实全方位洒水等,以解决粉尘污染问题。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切实保护周边环境。  
98 4042     1.对“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特信钢材市场内钢材加工厂”(受理编号2240)处理结果不满意:实际存在20多家工厂,只查处9家;无手续工厂未停产整改;处理结果与漏机油现象不符;钢材市场所有人为淄博市商会会长、博山区商会会长,存在包庇行为。2.钢材市场内多家工厂清理不彻底、生产原材料未清除、未做到三段两清。3.钢材市场内工厂喷漆排放刺鼻气味。举报人要求再次加大查处力度,彻底关停、取缔污染企业。 淄博市 大气、其他     1.山东特信集团有限公司博山白塔钢材仓储市场服务分公司共32个经营场地,租赁给26家业主用于钢材销售,无钢材加工厂。26家业主均办理工商手续,其中17家为单纯的钢材销售,9家有物理性截断工序,对此,8月30日博山去对钢材市场内有物理性截断工序的9家均实施了拆除。经现场调查,市场内无漏机油现象,但整治前可能存在润滑油管理不善,污染地面的现象。山东特信集团有限公司博山白塔钢材仓储市场服务分公司负责人,非政府工作人员,不是淄博市商会会长,也不是博山区商会会长。
    2.目前钢材市场内26家业主全部为钢材经营,均有工商手续,无须办理环评手续,不涉及关停取缔、两断三清问题。
    3.部分业主因行车年检,同时为提升钢材市场整体形象,对部分锈蚀行车进行了刷漆翻新,造成异味产生。市场内的钢材销售无喷漆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山东特信集团有限公司博山白塔钢材仓储市场服务分公司,于9月20日前办理环评手续,通过环评验收后方可恢复营业。
    2.要求白塔镇政府与钢材市场管理方加强市场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现场原料规范存放,严禁超范围经营。
 
99 4043     潍坊市诸城市吕标镇指挥四村村南,刘某某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冷库,夜间生产,泄露液体氨,气味刺鼻;在村西河内倾倒垃圾,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或搬迁。 潍坊市 大气、垃圾、其他     刘某某租赁龙都街道指挥四村土地11.4亩,租赁期40年。该冷库有营业执照、安评手续,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手续。刘某某占用了农用地(非基本农田)进行建设,因非法用地被诸城市国土资源局处罚61266.3元。建有冷库3座,使用液氨制冷,两用一备,通过了安全生产评价,经安监局现场查看液氨泄漏自动测量记录系统后确认,无液氨泄漏的记录和迹象。该厂不进行产品加工,不饲养动物,只是为附近养殖户储存貂食、貂皮。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厂有倾倒垃圾现象。龙都街道及相关部门自2016年以来未接到关于该厂的任何投诉。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诸城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处10万元罚款;2.对该厂立即断电、断水;3.责令龙都街办督促企业限期10月20前完善环保手续,环保手续完善前不得恢复生产。9月12日,已经断水、断电,冷库内存放的貂食等已经清理完毕。  
100 4044     来电人反映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盛德世纪新城小区内北侧,有家养猪场,粪便堆积,污水横流,散发臭味。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威海市 垃圾、水、大气     被举报养殖户位于峰西社区北,存栏约150头猪。该区域属于禁养区,2017年8月份该户列入禁养区搬迁名单,正在动员搬迁,计划今年10月底完成。另外,该养殖户与盛德公司有土地侵权纠纷,法院已判决其败诉,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
    1.该养殖户在原养殖经济动物场地内,采用放养方式养殖生猪,场地内存在粪污淤积、散发臭味现象,因前期降雨养殖区域东侧低洼处有积水。
    2.今年以来共有25件信访件反映该养殖户问题,张村镇政府、职能部门每次接到信访件后,都立即与信访人进行沟通,详细说明有关情况,争取理解。同时,多次与养殖户戴某某接触,督促其搞好养殖区内外环境卫生,并商讨搬迁选址方案,耐心动员搬迁,但其以补偿要求未满足为由经常反复,始终拒绝搬迁。
    3.9月13日,张村镇委托中介机构对养殖户周边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氨氮1.98mg/L、高锰酸盐指数2.71mg/L,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Ⅴ类标准。
关停取缔     1.9月11日,张村镇政府立即安排人员、设备对低洼处积水进行了清理并覆土。
    2.9月12日,畜牧部门、张村镇政府组织专门人员监督指导该户喷洒了除味剂,尽可能减轻异味影响。同时,安排环保网格员加强巡查检查,不定期喷洒除味剂。
    3.责成张村镇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与该养殖户沟通,积极通过外围亲属做工作;责成区法院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力促该养殖户于10月30日前完成搬迁。
 
101 4045     淄博市张店区玉龙河西侧,健身小路,清扫不及时,管理不到位,产生扬尘,雨雪天泥泞。 淄博市 扬尘     玉龙河西岸绿化带园路存在清扫不及时、部分园路破损产生扬尘现象。 责令改正     1.责成张店区园林局对玉龙河西侧园路进行清扫,已于当日完成。
    2.责成张店区园林局对玉龙河西岸绿化带设施、破损路面进行维修,9月14日前完成。加强管理,保持绿化带、园路整洁。
 
102 4046     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小马头村,前期向督察组反应后,郯城县环保局进行查处,中联混凝土西侧的搅拌站,未拆除。搅拌站内的洗沙场,未拆除。要求彻底拆除。 临沂市 其他     1.反映的搅拌站,为郯城保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月7日收到3489号转办单后,郯城县马头镇政府已于9月8日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2.该搅拌站院北有一洗沙场,洗沙场建有上料机1台、清洗机1台、循环水池1个,洗沙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马头镇政府已于9月12日对该洗沙场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并负责日常巡查,防止恢复生产。  
103 4047     临沂市临沭县明河家园10号楼南侧公厕,散发臭味。要求拆除。 临沂市 大气     明河家园为明河街拆迁还建小区,建立了红白理事会服务场所,反映的公厕为红白理事会使用的公厕。现场检查该厕所干净整洁,无异味,明河家园物业安排专人负责公厕保洁。      
104 4048     济宁市汶上县义桥镇唐庄村的一家养鸡专业户,养鸡一千余只,鸡粪被推至村边地里,占地半亩,臭气熏天。冲洗鸡粪的水流至村边沟里。县环保部门不作为,仅在养鸡户家中挖坑来解决冲鸡粪水的问题,鸡粪占的地仅用塑料棚覆盖。 济宁市 土壤、水     1.汶上县义桥镇唐庄村位于汶上县义桥镇西北部,该村有养鸡场一家,为潘某某养鸡场,建于2004年,现有蛋鸡8000余只,占地1000平方米,位于唐庄村外西南,距离村庄200米,用地为非基本农田,在控制养殖区内。
    2.汶上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单位为县畜牧兽医局。2017年8月10日,汶上县畜牧兽医局向该养鸡场下达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改通知单》,指出该养鸡场粪污治理不完善,要求其坚持粪污日产日清,配套建设防雨、防渗漏储粪场和污水处理池。2017年8月20日,该养鸡场修建了100立方米的污水粪便处理池。
    3.信访人反映养鸡户家中挖的坑实为8月20日修建的有防渗处理的密闭污水处理池,废水经处理池沉淀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料使用。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向外排污的管道没有切断,致使部分污水排入场外路沟,有异味产生;干粪棚未建设,现有的鸡粪直接运送至场西南处的业主承包地,占地约半亩,没有覆盖,散发臭气。
责令改正     1. 目前该养鸡场业主已对村边路西沟内的污水及承包地内的鸡粪进行了彻底清理。污水管道已经切断,养鸡场产生的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池,业主在养鸡场南边建设干粪棚,正在施工,计划于2017年9月25日前建成。
    2.汶上县将持续关注该养鸡场污水、粪便处理情况。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违反规定的养殖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取缔。
 
105 4050     淄博市高新区小关村村东公路,路面破损导致扬尘污染严重。曾向督察组反映的“张店区房镇镇政府曦园小区旁中壕大酒店楼顶风机噪音污染”问题,未彻底解决,加装隔音措施后,高楼层噪音污染未解决。 淄博市 扬尘、噪声、其他     1.中濠大酒店楼顶共有两台风机,分别为天乙村和房镇镇政府中央空调冷却塔,前期已调整冷却塔运行时间。8月30日,对曦园小区居民室内进行噪音检测,检测数据符合标准。为减少噪音影响,房镇镇政府对两个冷却塔加装隔音罩,9月5日已完成外支架焊接。
    2.该路属村级道路,高新区境内818米,2013年由桓台修建。小官村因旧村改造已整体搬迁,由于路面破损,过往车辆产生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     1.责成房镇镇政府9月20日前完成隔音罩安装。严格控制两台冷却塔运行时间,避免噪音扰民。
    2.组织队伍对该路口实施100米路面硬化,延伸部分对坑槽进行修补。
 
106 4051     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娄家湖村,娄某某的木器加工厂,噪声扰民,排放刺鼻气味。 日照市 大气、噪声     经核实,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娄家湖村娄某某的木器加工厂为该村村民娄某某经营的一家木器加工作坊,位于该村村北,主要利用槐木经切割、钻孔、组装、穿线等工序制作木制马扎,年生产木制马扎约1000个。该作坊于2014年6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属“散乱污”企业。
9月11日下午,联合执法组到现场进行了检查,该作坊处于停产状态,但存在近期生产痕迹。
由于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噪声产生。检查发现该作坊仅对加工车间进行了了密闭,未采取有效隔声措施,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经核实,该作坊无喷涂、刷漆等工序,仅对原始木材进行切割、钻孔,不会排放刺鼻气味。
关停取缔、其他     检查组将该厂定性“散乱污”取缔类企业,责令该厂于9月11日前拆除生产设施、清理原材物料,并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该厂已拆除生产设备,并对原料、产品进行了清理。
    下一步,岚山区政府将责成中楼镇人民政府、环保等部门加大对该木器加工厂的巡查监管力度,严防擅自恢复生产。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区“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取缔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107 4054     日照市五莲县洪许路李家坪村村北,有家“五莲泰山民爆厂”,厂区东南侧雷管爆炸噪声大,锅炉冒黑烟,怀疑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影响居民生活。 日照市 噪声、大气、其他     五莲泰山民爆厂实为山东泰山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位于五莲县洪凝街道海眼口,为山东省民爆行业的定点生产企业。2006年7月,项目环评文件获得原山东省环保局批复,2008年9月该项目通过了原山东省环保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雷管爆炸试验在试验工房内进行,雷管销毁在销毁塔内进行,试验工房和销毁塔位于厂区东南,均采取了隔声设计;该公司环评报告书显示因该公司爆炸试验和雷管销毁噪声可影响附近36.1m范围,且时间较短,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厂界和附近敏感区产生噪声污染。
    2017年9月4日,因该公司燃煤锅炉治理设施老化、处理效果不能满足环保要求,外排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超标,五莲县环保局立案处罚,责令其停产整治(停产整治期限:2017年9月4日-2017年10月4日),处20万元罚款。9月4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企业当日停产整治,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拟将燃煤锅炉更换为燃气锅炉。
    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
其他     9月11日,检查组已责成经信局和洪凝街道办事处靠上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治。
    截至9月18日,该公司生产用锅炉已拆除,备用锅炉已查封,正在拆除中;已订购燃气锅炉,预计9月23日到货安装。
    下步,五莲县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108 4056     济南市天桥区水屯北路,有家“四海蒸鲜饭店”,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声     该店位于东方水岸小区1号楼5单元,距离相邻居民住宅约20米,距离对面居民小区约50米。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该店主要使用电汽锅蒸煮加工海鲜,不经营炒菜,不产生油烟,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加工作业噪声扰民情况。9月17日,天桥区环保局在该饭店南界外1米处进行噪声检测,噪声值53db,不超标。根据现场情况分析认为,顾客就餐时嘈杂、喧哗是产生噪声的主要因素。 责令改正     9月11日,天桥区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及北园街道办事处责令店方加强酒店管理,控制营业时间,提醒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噪音扰民。  
109 4058     济南市历城区唐王镇周家工业园内,有家“华卓制铜厂”,无手续,排放刺鼻气味。 济南市 大气、其他     举报件中的“华卓制铜厂”是唐王镇周家工业园内的济南华卓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6日,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8.6亩,2016年5月投产。该企业2016年5月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鲁)XK12-001-02301。主要产品为钢桶,生产工艺为:钢卷—剪板—卷圆—封口—喷漆烘干,在喷漆烘干过程中容易产生气味。该厂已于2017年4月投资58万元建成废气收集处理设备。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历城区政府责成唐王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唐王镇政府于2017年9月11日对该公司实施断水、断电处理,对供电设备及车间依法进行了查封。
    2.历城区环境保护局已于2017年8月31日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济历环罚字【2017】第142号)。
 
110 4059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东宿舍南边100米,有家大型养鸡场,排放刺鼻气味。 枣庄市 大气     此件与第30批次908-323号转办件重复,反映为同一问题。
    该养鸡场位于薛城区陶庄镇唐庄村村南,属于控养区,场主系朱某某。该场现有存栏蛋鸡1.5万只,有养殖气味,场内设有简易化粪池,无废水直排现象。
关停取缔     陶庄镇对该养殖场予以关停取缔,现已全部完成场内畜禽、养殖设施及污染物清理。  
111 4061     青岛市即墨市龙山街道办事处上夼村村西,原上夼小学院内藏工厂,进行电镀作业,污水污染地下水和附近农田,排放刺鼻气味。 青岛市 大气、水     1.经查,原上夼小学,位于即墨市龙山街道办事处上夼村村西,2002年7月搬迁至窝洛子小学,房屋一直闲置至2013年,期间无任何企业。2013年8月,李某某租赁原上夼小学房屋,2016年9月前无任何企业生产行为,2016年9月开设压铸加工点,主要生产汽车铝配件。2.该加工点没有电镀工艺,主要从事压铸加工,无用水工艺,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该加工点在压铸工艺中有废气产生,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刺激性异味气体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关停取缔     龙山街道办事处会同环保部门对该加工点下达责令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实行“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理现场设备、产品、原材料,并对该加工点进行查封,截止到9月12日上午已经完成;下步,龙山街道会同市环保局加强对该加工点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112 4063     临沂市开发区芝麻墩街道沃尔沃路12号,美多集团,无环保手续,废气直排,危险废物随意堆放。 临沂市 大气、固废、其他     1.山东美多包装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杀虫气雾剂、盘式蚊香、汽车护理用品等,主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在北部厂房擅自建设玻璃水、防冻液生产项目,并于2015年6月正式投产。
    2.生产废气主要在原液配制、充气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采用密闭性较好的设备、加强换气等措施减少废气产生。2017年9月11日,经济区环保分局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3.危险废物主要有废胺菊酯包装桶、废氯菊酯包装桶、废色粉包装桶、废香精包装桶等,由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具有危废处置资质)进行处置,并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废包装桶存放在厂区路东北侧的危废库内,未发现危险废物随意堆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对该公司玻璃水、防冻液生产项目需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行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 已与820-184号转办件并案追责。
113 4064     济南市历下区诚基中心一号楼楼下的烤鸭店又开始营业,排放刺鼻气味。 济南市 大气     该烤鸭店属于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的餐饮服务项目。前期,文东街道办事处依据《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的要求,已对诚基中心底商餐饮经营业户进行了全面取缔。经现场确认,该烤鸭店店外无牌匾,未发现有经营行为,但发现店内还有烤鸭炉、灶具、冰柜及食品原料等。 关停取缔     1.文东街道办事处当场对该店进行了取缔,并联系物业公司对该店断水断电。
    2.9月11日,该烤鸭店将店内的烤鸭炉、灶具、冰柜及食品原料已全部搬离。
 
114 4065     前期反映“烟台市福山区沈海高速南、福海门小区北水沟污水污染夹河”的问题(受理编号2575),举报人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政府对上游污水未拦截彻底,污水直流,仍有刺鼻臭味。 烟台市 其他     福海门小区附近的拦截装置将上游污水截流至北侧污水主管网,导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经查,北侧污水主管网长期处于高水位运行,个别时段排水不畅,混合水从拦截装置处溢出,产生异味。 其他     在福海门处修筑拦水墙并加盖封闭,用排水泵将上游污水强排至北侧主管网。加紧实施2017年4月启动的福海路以西城市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2017年底前完成。同时改进排污方式,在下游永福园处设置加压泵站,将原来的重力自流变为加压强排,将污水排至套子湾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完成。  
115 4066     枣庄市市中区西王庄乡丁庄水源保护地附近,多家砖厂,冒黑烟,扬尘污染严重,现因督查组入驻暂停生产。 枣庄市 大气、扬尘     经调查核实,在丁庄水源地附近有仅有一家砖厂,名为枣庄市东环建材有限公司,因该砖厂地处饮用水源保护区,不符合环评手续办理规定,且被列入省政府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序列。西王庄镇于2016年6月27日对其实施了断水、断电措施,对设备进行了查封,砖厂目前已无生产能力,并非因中央环保督察组驻鲁而停产。现场检查时该砖厂未生产,也未发现冒黑烟和烟尘污染问题。 关停取缔     9月11日,西王庄镇组织人员与该砖厂负责人当面沟通,砖厂主明确表示不再生产,正在积极协商拆除事宜。  
116 4068     前期反映“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大李行村临沂易昊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刘某某)污染”的问题(受理编号1860),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公示结果中称未发现生产迹象,但该厂现在夜间作业,且仍在使用燃煤加热炉,当地环保局包庇该厂。 临沂市 其他     临沂易昊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租赁厂房,擅自建设了年产100吨沙琪玛、威化饼和瓜子酥项目。2017年8月27日,沂水县在对1860号转办件调查处理中,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取得环评批复、擅自建设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沂环责改字〔2017〕227号),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不得投入生产,立即拆除燃煤加热灶,并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沂城街道办事处当日对该公司4处燃煤加热灶进行了拆除。2017年9月11日,发现该公司燃煤加热炉已拆除,未生产。通过核实用电记录,8月28日—9月10日,该公司共计用电555度,主要用于威化饼生产线的精磨机、威化饼加热板、保温缸、和面机等设备调试,总计调试3次,每次1小时左右,均在夜间进行(若该生产线生产运行,每小时用电就达200度左右)。不存在当地环保局包庇该厂问题。 其他     沂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加强对该公司监管,未经审批前停止建设,不得投入生产,落实断电措施。  
117 4069     枣庄市环保局只允许山东谊源监测有限公司进驻枣庄,不允许其他在线监测运营企业进驻枣庄市场。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枣庄市 其他     1.按照《山东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营管理意见》要求,枣庄市环保局于2008年开始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因当时全省具备资质的企业较少,2008年9月,市环保局同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运营协议。协议到期后,市环保局于2014年5月对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营进行了公开招标,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市环保局与其签订了《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委托运营协议》,有效期为2014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并约定“运营期满后,如乙方达到运营合同要求,可续签合同”。
    2.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山东天成宜维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7日分别向枣庄市环保局提出运营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申请。鉴于只有2家企业提出申请,枣庄市环保局党组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会议研究在线监测第三方运营合同签订事宜,经研究认为: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运维公司须具备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例如要求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24小时内处理故障等,以保证设备稳定运行率和数据准确率。山东天成宜维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成立时间较短,没有运维经验且申请时未提供操作人员技术上岗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故暂不考虑该公司的运营维护申请。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运维期间,运行率均大于90%、数据准确率均大于80%,且运营期间无违约事项,满足合同约定的续签条件。考虑工作延续性,且合同到期后该公司已维护近两个月,同意续签合同一年。同时研究决定在新合同到期前,市环保局将重新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公开招标工作。
     
118 4070     前期反映的558号烟台市莱州市虎头崖镇西杨村山东莱州一诺铸造材料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公示结果中称已关停取缔,但并未对该公司断电关门,且该公司转移设备,在村周边的田地内生产,污染问题未解决。 烟台市 其他     1.该转办件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一诺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铸造过滤网生产,2017年8月17日,该企业完成“两断三清”。
    2.该转办件反映问题与第五批558号转办件反映问题相同,已按时办结上报。接到本次转办件后,执法组立即赶赴现场核查:企业目前处于“两断三清”状态,厂内无任何生产设备、产品、原料。
    3.企业生产设备和原料集中放置在原西杨村小学,小学院内无三相电,不具备生产条件,生产设备散落放置在地上,没有进行安装,无生产迹象。
    4.周边田地无合适场地和电源可供生产,未发现任何生产设备和生产迹象,经对村庄干部和周边群众广泛了解,均称未发现该企业在周边田地进行生产。
     
119 4072     潍坊市临朐县辛寨镇东双山村南河边,奶牛场,污水、粪便直排河内,气味难闻。辛寨镇蒋市村东,奶牛场,污水、粪便直排场外,气味难闻。 潍坊市 水、大气、垃圾     1.反映的东双山村奶牛场位于辛寨镇东双山村南200米处,属于限养区,奶牛存栏量为194头,现建有污水三级沉淀池和储粪场,尿液和粪便经沉淀后用于肥田,未发现污水粪便直排河流现象。但沉淀池和储粪场不规范,储粪场无防雨措施,有异味。
    2.反映的蒋市村奶牛场位于辛寨镇蒋市村东100米,属于限养区,奶牛存栏量为300头,现建有三级沉淀池和储粪场,尿液和粪便经沉淀后用于肥田,未发现污水粪便直排场外现象。但沉淀池和储粪场都不规范,储粪场无防雨措施,有异味。
责令改正     1.已责令王某东奶牛场增扩三级沉淀池,重新建设储粪场已于9月20日完成整改。
    2.已责令邢某伟奶牛场增扩三级沉淀池,目前三级沉淀池已基本建设完成。储粪场工程已于9月20日完成整改。
 
120 4074     临沂市郯城县庙山镇大卜村西,废铁收购站,噪音、扬尘污染严重。 临沂市 噪声、扬尘     1.反映的郯城县庙山镇大卜村西废铁收购站,为临沂正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有4万吨/年废旧金属回收加工项目,该项目无环保手续。建有全封闭车间1个,未彻底封闭车间1个,废旧金属挤压设备1套及配套袋式除尘器1个。
    2.该项目装卸、投料、剪切、挤压工序产生噪音,剪切、挤压工序产生粉尘。该项目尚未建设完成,目前未生产,故未进行噪音、粉尘监测。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对该项目未批先建行为,郯城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9月12日立案处罚,责令停止建设,罚款3.22万元。  
121 4075     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北侧冢子坡南门两侧,多家饭店,油烟、噪声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该处共有饭店10家,均证照齐全,房屋性质为沿街商业房。
    2.10家饭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其中1家饭店出具了油烟、噪音检测报告,结果合格;其余正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油烟、噪音检测。个别饭店设备使用不规范,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9家饭店进行油烟、噪音检测,于9月20日前完成。依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2.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对饭店加强管理,规范经营,避免油烟、噪声扰民。
 
122 4076     泰安市肥城市龙山路桃都国际城小区西北角,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区太近,目前刚投入使用,担心日后存在气味问题。 泰安市 大气    1.肥城桃都国际城小区规划确定垃圾压缩站在小区东北角,目前正在建设,计划2017年12月31号前投入使用。
    2.2015年11月,为方便已入住居民投放垃圾,物业公司在小区西北角设立了临时智能垃圾压缩箱,建立了封闭式临建房,距周边居民楼最近距离为24-64米不等,符合垃圾收集设施离居民楼不低于5米的要求;前期因入住率低,未投入使用,随着居民的陆续入住,2017年5月9日投入使用;智能垃圾压缩箱为全密封式设计,使用期间,物业公司设专人负责卫生清理,随时清理冲洗地面,每天早晚2次对压缩箱点进行消杀,喷洒除臭剂,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业主的影响。
    3.9月11日调查人员在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压缩箱周边整洁干净、管理规范。
其他     1.要求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卫生消杀频次由每天2次增加为每天3次,及时关闭临建房大门,将异味影响控制到最小。
    2.督促加快规划压缩站建设进度,确保12月31日前建成运行,并立即拆除该临时垃圾压缩箱。
 
123 4077     淄博市张店区南京路以东联通路以北回民新村东门对面,废品收购站,垃圾乱堆,气味难闻。 淄博市 垃圾、大气     所反映的问题位于回民新村东门对面回民村旧址围挡内。该处无废品收购站,存在垃圾乱堆放、气味难闻现象。 责令改正     1.责成马尚镇政府立即将该处垃圾清理。已于9月12日清理完毕。
    2.责成马尚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24 4078     前期反映的2474号济南市高新区东区办事处王家雀山村南堆放拆迁垃圾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处理结果造假,处理结果中高新区东区办事处城管执法局称对垃圾进行整平覆土,但仅覆盖很薄一层土,未彻底解决问题。举报人要求清运垃圾。 济南市 其他     覆盖的垃圾为东区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5月17日强制拆除王家鹊山村违章建筑岐山庄园后产生,因山体恢复需要将拆除后建筑垃圾填放在采石坑内。对于反映渣土覆盖很薄的问题,经现场查看,覆土完好,厚度约30厘米,此项问题2474号转办件中已有明确的处理结果,不存在处理结果造假。
    因山体恢复的需要,东区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将拆违渣土填充此处破损山体,因此,此处渣土无需清运。
     
125 4079     前期反映的3526号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淄博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公司老板猜测到举报人信息,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不给举报人工资。 淄博市 其他     德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9日,位于沂源县石桥镇葛庄村,法定代表人为翟某飒,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镁铝锌轻合金、防腐管道配件等,公司实际经营人翟某宝(翟某飒之父)。因污染问题,淄博德源公司于9月8日进行了停产整顿,目前并未重新开工,公司实际经营人翟某宝并不知晓举报人的信息,不存在“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问题。但通过调阅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登记表、劳动合同书等相关材料了解,德源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约定:职工工资按月支付,支付日期为每月20日。公司于8月25日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向职工发放了2017年度6月份工资,全部职工2017年度7月份工资目前尚未发放(2017年度8月份工资还未到支付日期,8月份工资支付日期为9月20日)。 其他     1.责令淄博德源公司在10日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职工7月份工资,逾期将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按程序处理。
    2.责成县人社局对职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杜绝拖欠职工工资行为。
 
126 4080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金锣科技工业园,临沂绿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噪声、粉尘,污水直排地下,污染严重。向12345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大气、噪声、水     1.临沂绿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花盆生产。环保手续齐全。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已配套光氧催化处理设施,但存在收集不彻底问题,正常生产时产生一定异味。生产设备采取吸音、减振、隔音等降噪措施。经走访了解,在正常生产时,会产生一定噪音。该公司无粉碎工序,生产过程无粉尘产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综合利用,不存在污水直排地下问题。
    2.经第三方检测,该处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
    3.2017年以来,兰山区未接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有关该企业的环境信访问题。
责令改正      责令该企业进一步完善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继续加强降噪措施,整改完成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27 4081     前期反映的3509烟台市莱州市驿道镇南板村养殖场污染问题,当地仅清理了粪便,养殖户仍在继续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存在,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取缔。 烟台市 其他     1.该转办件涉及的驿道镇南板村共有养殖户12户,主要从事生猪、蛋鸡等畜禽养殖,均位于非禁养区。12户养殖户均按要求新建了沉淀池、堆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且能够定期喷洒环保酵素消毒除臭。近期,由于进入花生集中收获期,有3户养殖户未能对新产生的粪污及时做到日产日清,存在露天堆放问题。
    2.该村养殖户均为个人养殖,其中生猪最大存栏量94头、蛋鸡最大存栏量8000只,未达到规模化养殖场标准,且均已按要求建设了沉淀池、堆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对其取缔无法律依据。
责令改正     1.针对3户养殖户未对新产生粪污及时清理问题,驿道镇政府责令其迅速清理,并严格按照要求“日产日清”,定期喷洒环保酵素。截至9月12日上午,3户养殖户粪污已全部清理结束。
    2.驿道镇政府召开该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和养殖户会议,对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进行强调部署。
 
128 4083     日照市莒县洛河镇:1.段家泥沟村圣啟农场内饭店,污水偷排到青峰岭水库,现因督察查组入驻暂停营业。2.于某某在西地村西北角开采石头,存有多个大坑,破坏生态。 日照市 水、生态     1.群众反映的莒县圣啟家庭农场内饭店位于青峰岭水库管理处南岸金花岭扬水站西,原为金花岭扬水站看护房。2014年9月9日,于某某租赁此处,租期20年。2016年3月,开始营业,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主要经营苗木、花卉、果蔬种植及餐饮服务。2017年6月23日,在莒县环青峰岭水库综合整治活动中,因该饭店处于青峰岭水库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洛河镇政府责令该经营场所停止营业。该营业场所已于2017年6月25日停止营业。
9月11日,县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厨房内无加工痕迹,餐饮用具集中存放于仓库;饭店西墙外排口干燥,无积水。
    2.经群众反映的“于某某在西地村西北角开采石头”地点实为一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坑,位于莒县洛河镇西地村西。经了解,该处废弃矿坑系周边村民历史延续开采自用形成,无明确责任主体,面积约3000平方米,近10余年来无开采现象。
    9月11日,发现该废弃矿坑现已蓄有积水。经了解,该矿坑近年来已作为农田水利设施大口井使用,蓄水灌溉农田。
关停取缔     责成洛河镇政府责令莒县圣啟家庭农场内饭店9月30日前搬迁。目前,该经营场所已实现 “两断三清”。
    责成洛河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针对洛河镇西地村西北角废旧矿坑已作为农田水利工程大口井使用的事实,在周边增加必要的防护措施。洛河镇已向群众公布该废弃矿坑利用计划,并于近期组织实施。
    莒县政府一是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和青峰岭水库管理处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周边的排查监管,严禁违规建设餐饮单位;二是根据全县废弃矿坑治理规划,对全县目前存在的废弃矿坑实施治理恢复和矿山复绿工作;三是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29 4085     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窝洛村西,欧朗石英石高分子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设施,废料直排村内耕地,污染土壤。 枣庄市 固废、土壤、其他     1.反映的欧朗石英石高分子有限公司不存在,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沃洛村西生产石英石板材项目的企业为枣庄森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生产线项目于2016年5月5日通过峄城区环保局环评批复,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该公司建设了粉尘布袋除尘器、光电氧化处理装置、固废存放间、沉淀池、化粪池等环保设施。废气治理方面,对于在搅拌和加热工序中树脂所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光电氧化处理装置氧化降解处理后排放;对于搅拌和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等,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水处理方面,生活污水经旱厕沤肥后用于厂区绿化施肥;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取上层清液循环利用,不向外排放,下层沉淀物,定期清理。废渣处置方面,该公司废渣主要为生产固废、沉淀废渣,具有利用价值,收集后外卖给枣庄市星泰环保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建筑材料。
    3.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料直排村内耕地污染土壤的现象。
     
130 4086     1.前期反映“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孙娄东村村委破坏耕地,搭建美食城”的问题(受理编号1069),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面积造假,有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的嫌疑,要求恢复耕地,进行土地确权。同时举报人对美食城处理结果不满意,建议拆除。2.前期反映“临淄区孙娄东村村内垃圾堆放问题”,当地政府仅将垃圾就地掩埋在孙娄中心幼儿园西100米路北大坑内,并未拉走清运。3.村书记私建锅炉房,排放烟尘,有刺鼻气味,建议拆除。4.锅炉房北耕地被挖土盗卖,土坑被建筑垃圾填埋,破坏生态。5.杨坡路以西阳光康城小区东门以北,村书记无任何手续建了20余间房,开设餐饮,产生噪声、油烟污染。要求严惩稷下街道办和孙娄东村村委相关人员。 淄博市 噪声、油烟、生态、大气、其他     该转办件与环保督察1068号、2203号、2636号转办件为相同或相近问题,之前均已进行回复。
    1.稷下美食城所占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并未进行收储;该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不能恢复为耕地,不能进行耕地确权。该处的美食城为临淄3处定点烧烤城之一。接第十批1068号转办件后,临淄区要求稷下美食城停业整顿,现经验收后已恢复营业。
    2.孙娄东村大坑内未发现掩埋垃圾现象,旧村址内由村民倾倒生活垃圾的问题,但村内保洁员对倾倒的生活垃圾每天进行清理。
    3.由于临淄热力公司热源不足,2006年经区政府批准成立福之源热力有限公司,解决周边供暖问题。2017年8月根据《关于强化清洁能源置换和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淄博福之源热力有限公司资产由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接管,移交给淄博民通热力有限公司,建设换热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法人代表为任某,与村书记无关。该换热站在之前供暖季时,虽然按环保部门要求进行了脱硫脱硝等处理,但有时运行不稳定,存在排放烟尘问题,但无刺鼻异味。
    4.淄博福之源热力公司北侧土地为设施农用地,现场查看地面平整,未发现有挖土痕迹。
    5.杨坡路以西阳光康城小区东门以北共建有二层沿街房19套,系2013年由山东通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阳光康城小区开发商)建设。该处沿街房建成后,4套用于补偿拆迁户,另外开发商出售11套,出租4套。因建设时没有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在城乡违法建设治理中已纳入稷下街道违建拆除范围。目前稷下街道正在协调建设方筹集资金,对拆迁户、购房户和租房户进行补偿。杨坡路以西阳光康城小区东门以北沿街房餐饮共4家,其中2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通过检测,其余2家属蒸煮类餐饮店不涉及油烟问题。9月13日,在沿街餐饮店营业期间,经对沿街房楼后进行噪声监测,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1.责令稷下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稷下美食城的日常监管。
    2.责令稷下街道办事处加大孙娄东村旧村内巡查力度,对发现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责令稷下街道办事处、临淄国土分局加强对福之源热力公司周边土地的巡查,配合做好福之源热力公司和民通热力公司相关手续办理。
    4.责令稷下街道办事处按照违建拆除计划,督促山东通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尽快筹集资金,在相关补偿兑付到位后,在12月底前对杨坡路以西阳光康城小区东门以北沿街房进行拆除。
 
131 4088     枣庄市山亭区凫城镇码头村北,华沃水泥厂的采石场被私人承包,私卖石料,无环评、无验收,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枣庄市 大气、噪声、其他     1.反映的华沃水泥厂为华沃(枣庄)水泥有限公司,其采石场位于山亭区凫城镇马头村北山,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17日,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生产规模240万吨/年。该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矿山开采运输企业,枣庄市万达建材有限公司山亭分公司中标。2017年6月、8月,山亭国土资源分局两次现场检查、巡查时均未发现石料外运;8月24日山亭区政府组织公安、国土、环保、城市执法、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进行突击夜查,未发现私卖石料问题。2017年9月11日,山亭国土资源分局现场询问调查华沃(枣庄)水泥有限公司负责人,其表示没有私卖石料现象。
    2.2004年6月,原山东省环保局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包括主体工程、矿山工程、辅助工程等。项目于2008年3月开工建设,2010年3月建设完成。2015年8月省环保厅批准该项目投入试生产。2016年1月13日省环保厅对该项目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3.矿山为山坡露天开采,在凿岩、爆破、采装及倒运过程中均有粉尘产生。矿区运输道路采用矿山开采剥离废石铺筑、硬化,同时配有洒水车辆,粉碎后的石灰石采用架空的密闭式胶带输送机输送。按照国控企业的要求,2017年7月以后对企业的检测频次为噪声每季度一次,粉尘无组织排放为每月一次,根据省环保厅对该公司的环保验收批复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该公司委托山东三益环境测试分析有限公司对厂区和矿区进行检测。该公司7月份检测报告显示:东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IV类标准限制,北厂界(昼间)、西厂界(昼夜间)、南厂界(昼夜间)噪声符合III类标准限制,北厂界(夜间)超出III类标准3.5分贝。2017年7月24日,山亭区环保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该企业下达了处理意见,要求对噪声源风机排气阀门加装消音器,主要风机处加隔音墙,8月4日该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7.8月份自行委托检测报告显示: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标准限制要求。
责令改正     1.责成山亭国土资源分局加大巡查频次,并不定期夜查,同时按照枣庄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部署,尽快调试使用国土资源科技管矿在线监测系统,坚决杜绝非法乱采现象的发生。
    2.责成山亭区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粉尘、噪声排放的监管,加强巡查频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杜绝违法行为发生。同时负责监督华沃(枣庄)水泥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除尘、降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环保标准要求。
    3.责成山亭区凫城镇政府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132 4089     前期反映“青岛市胶州市峰泾(中国)建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的问题(受理编号830-207),公示结果回复称举报不属实,举报人认为公示结果造假,该企业目前只有四个车间有手续,其余四个无手续,当地政府违规为该公司补办环保和安监手续,存在地方保护。该厂的污染问题一直未解决。建议环保组进行督察。 青岛市 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与18-2202.20-830-207.24-3045.24-3113.25-3161.25-3259.28-3641转办件基本为同一事项。锋泾(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莱镇马店工业园,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安全手续齐全。2011年10月28日委托北京华夏诚智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年产一亿只聚氨酯泡沫密封胶生产项目”的设立进行了安全评价工作并出具了《设立安全评价报告》。2012年3月由济南春旭化工设计有限公司对“年产一亿只聚氨酯泡沫密封胶生产项目”出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2016年7月6日由山东赛飞特集团有限公司对“年产一亿只聚氨酯泡沫密封胶生产项目”进行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并出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等。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各车间均与环评相符。共有建筑物12座,其中:生产车间6座(云石胶车间、硅胶车间、冲床车间、彩印车间、制罐车间、聚氨酯泡沫胶车间)、样板间1座,仓库5座。该公司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均按照审批要求建设了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其中:硅酮密封胶生产配套建设了脉冲式除尘设施和光量子处理设施;云石胶生产配套建设了活性炭处理设施和粉尘处理设施;彩印生产配套建设了活性炭处理设施和尾气燃烧设施。从胶州市环保局对其的监督性监测报告以及该公司的委托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所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33 4090     济南市历下区泺文路51号山东省实验幼儿园南,有一垃圾中转站,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济南市 大气     该处垃圾中转站作为趵突泉环卫所停放环卫车辆、作业车辆场地使用,不进行垃圾中转作业,仅停放车辆以及清扫保洁工具。该中转站设有专职保洁人员,每天打药消杀,现场无明显难闻气味,未发现污染环境现象。 其他     1.9月11日,历下区城管局安排工作人员对中转站院内环境进行彻底清扫保洁,清理清运杂物、冲刷环卫作业车辆,对地面进行洒水和消杀工作,规范各类车辆停放次序,做到停放有序,保证此地环境干净整洁。
    2.历下区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将配合区城管局寻找新的场所,用来停放环卫作业车辆,并将所有环卫车辆迁出至新场所,不再此处停放。9月13日,已将部分车辆迁至新场地。
 
134 4092     潍坊市安丘市白芬子镇,安丘市昌盛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朱某某),无环评手续,污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存在地方保护。 潍坊市 水、其他     安丘市昌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丘市兴安街道孙家小庄村,建有年清洗保鲜3000吨大姜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2017年5月10日,安丘市环保已经立案查处,罚款1万元。2017年6月15日,现场检查停产。2017年9月11日,再次检查发现两台清洗机正在运行,有少量清洗废水排入东侧排水沟内。对此,安丘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2万元。2017年9月11日,对该公司内水井采样,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目前,兴安街道办事处联合市环保局致函经信部门对该公司实施断电处理,未发现存在地方保护问题。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罚款2万元。责成兴安街道办加大监管力度,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投入生产。  
135 4095     日照市莒县:1.安庄镇大张官庄村中间,洗沙场,取土洗沙,破坏生态和耕地,洗沙污水未处理直排场外。2.安庄镇东丁果庄村西,渣土厂,倒卖渣土,夜间作业,破坏土地,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日照市 噪声、大气、生态、水     1.群众反映的洗沙场实为日照昌农农牧有限公司,位于莒县安庄镇大张官庄村西北约2公里。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规划占地600亩,计划建设蔬果大棚40个、母猪繁育场1处,其中种植区约200亩,繁育场约100亩,打造生态养殖、蔬果种植、销售、参观、体验的种养循环的现代生态科技示范园。其中,母猪繁育场项目未开工建设,未办理环评审批、设施农用地备案等手续。因地处丘陵地带,地面高低不平,2017年5月,该公司对种植区域地面进行填挖平整。由于渣土量大、外运费用高且无处搁置,2017年7月,该公司建设制砖机生产线,通过磨砂冲洗渣土筛选较好的渣滓石,配以水泥压制大块空心砖,自用于蔬果大棚建设,不对外出售。冲洗渣土产生的洗沙水通过水渠储存于项目区南侧自挖的2个水塘内自用,过滤后的土作为种植土回收使用。
    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平整场地4亩左右,场地内存有挖掘机、制砖机、磨砂机等机械设备,未磨砂冲洗的渣土约500立方米,大块空心砖约5000块,未发现洗沙水直排场外迹象。
    2.群众反映的渣土厂实为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程,位于莒县安庄镇东丁果庄村以西,占地176亩,总投资1.32亿元。2015年9月开工建设,规划建设287座二层楼、11座五层楼,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高于避险解困区域平台以上的多余土方,需外调运走。安庄镇政府结合“清清河流”行动,将该项目区内的多余土方调用于洛河安庄段筑堤,作业时段为上午8点至下午6点,不存在倒卖渣土、夜间作业、破坏耕地问题。土方外调施工期间,产生噪音、扬尘污染。
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移民避险解困工程主体施工已完成,现场无机械施工。
责令改正     责成日照昌农农牧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环评审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手续,严格按照“不得修建为永久性建筑且不超过备案面积7%”的要求修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设施,环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未获批复前不得进行各项施工。
    责成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程项目施工方加强管理,有效防治多余土方外调施工中产生噪音、粉尘污染等问题。目前项目施工方采取对裸露地面和土方苫盖、道路保洁、喷洒水保湿等抑尘措施,确保在施工和运输过程中减少扬尘;同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噪声扰民。
莒县政府已责成安庄镇政府加强对2处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同时,将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全县项目严格监管,强化各项措施,有效减少粉尘污染、噪声扰民等现象。
 
136 4096     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尹家小区内,两三家垃圾粉碎厂,排放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小区附近有多家散乱污企业,建议进行治理。现因环保督察暂停生产。 济南市 噪声、大气、其他     尹家小区内无垃圾粉碎厂,有两家铸造熔炼电炉产生的废铁渣处理业户,分别由尹家村村民王某某和李某某经营。生产原料为铸造熔炼电炉废铁渣,通过粉碎、磁选,选出其中所含的铁。两家业户已于2017年7月停止生产,现场调查时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厂区内留有部分原料和废料,已全部进行了覆盖。小区附近无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刁镇政府督促两家业户对剩余的原料和废料进行清理,9月11日晚已经清理完毕。  
137 4098     烟台市芝罘区胜利路隧道南出口300米第一个车辆违章摄像头西山上,有人破坏山体,搭建违章建筑,破坏生态环境。 烟台市 生态     胜利路隧道南出口300米处路西发现一处约30亩的果园地,果园地内种植果树,果园地南北两侧各有一处房屋,其中,北侧房屋正在施工建设,建筑面积约为50平米。经了解,当事人为董某某,在此租赁夏家居民区30亩园地用于种植樱桃、栗子等,经过农业部门勘测,该地属于园地,不存在破坏山体的问题,果园南侧房屋有手续,北侧房屋为违章建筑。 责令改正     9月11日下午,现场制止了当事人建造钢结构房屋的行为,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拆除钢结构房屋。该处钢架构看园房已于9月13日拆除完毕,钢结构构建全部运离现场。  
138 4099     前期反映“烟台市莱阳市吕格庄镇吕格庄村东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莱阳金凯金属有限公司污染”的问题(受理编号598),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中仅让两家企业进行整改,未解决污染问题。地方环保局存在保护企业的情况。建议取缔。 烟台市 其他     8月17日,接到督察组交办受理编号598号案件反映东方有色金属和金凯有色金属锅炉烟气有刺鼻气味污染问题,莱阳市环保局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2017年7月25日,莱阳环保局要求两家企业按照《莱阳市2017年度实施集中供热和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莱政办字[2017]7号)的要求,对燃煤锅炉进行升级改造,目前,两家企业正在停产整改,锅炉均已拆除。
    现场检查,两家企业正在针对598号投诉反应的锅炉污染问题停产整改,整改后的锅炉将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莱阳市监察局调取了莱阳市环保局对两家企业近两年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自2015年1月至今,莱阳市环保局对两家企业开展例行及突击检查各50余次,除间隔停产情况外,其余时间废气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
    两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不符合取缔要求。
停产整治     2017年7月25日,莱阳市环保局要求企业按照《莱阳市2017年度实施集中供热和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莱政办字[2017]7号)的要求,将燃煤锅炉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139 4101     青岛市莱西市李权庄镇石河村西南角,徐某某养鸭场,排放噪音、污水、刺鼻气味,污染环境,建议搬迁、停止养殖。 青岛市 噪声、水、大气     1.石河村1996年在村东南1000米建设了养殖小区。原用于肉鸡养殖,共26栋舍。现有14栋舍已闲置,9栋舍改养生猪,3栋舍改养肉鸭。2.莱西市畜牧局已于2017年6月对该养殖小区下达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书。目前该养殖小区已建污水沉淀池4处,在建3处粪便堆积发酵棚,能够满足现有养殖户产生污水和粪便的处理。该养殖小区在养殖过程中,存在“排放噪音、污水、刺鼻气味,污染环境”问题。3.从事肉食鸭养殖的只有徐某某一户,因市场原因,2017年4月已停止养殖。4.该养殖小区处于适养区。 责令改正     要求在建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户于9月22日前建设完毕。从事养殖的养殖户分别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否则依法予以责令停止生产。  
140 4103     淄博市:1.高新区宝山镇宝山东路20号北蓝色大门内,塑料厂,无环保设施及手续,无安检手续,夜间作业,排放刺鼻气味。2.临淄区辛店街道东夏村北面林地内建设厂房,无任何手续。 淄博市 大气、其他     1.淄博高新区四宝山天春包装制品厂,有环评手续及废气治理设施,偶尔晚上生产,现场检查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安装有光氧催化有机废气净化器,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无组织排放达标,未发现刺鼻异味现象。该企业建设项目不属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许可事项及必须的安全评价项目范围。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于2017年8月30日在安监局进行备案。 
    2.反映位置未发现新建厂房,但在承包的果园地内建有一处长90米、宽45米的钢结构育苗大棚,共计4050平方米,棚内育有部分蔬菜苗。经核实,该大棚为2016年5.6月份建设,建设时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属违法建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企业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生产时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责令宝山生态科技园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发现影响环境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2017年9月12日,对临淄区辛店街道东夏村北面林地内业户行政罚款40500元,并责令30日内拆除占用林地的设施恢复原貌或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141 4105     青岛市市北区北仲路65号,嘉泰汽车服务中心,无证经营,喷漆气味扰民。多次反映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市北区嘉泰汽车服务中心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北仲路65号一层网点,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保养业务,无喷烤漆业务。经查,该商户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手续,环保市北分局已于2017年9月1日对该单位无环保手续擅自经营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该单位正在办理环保手续。2.自今年4月份以来,环保市北分局共接到三次信访投诉,现场检查均未发现该单位从事喷烤漆业务。 其他     市北区镇江路街道办事处将会同环保部门加大对该店的监管力度,督促该单位于9月15日前完善环保手续,规范经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已完成。  
142 4106     前期反映“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南原龙洞村渣土乱倒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结果造假,公示中称渣土堆已拉走940方,但实际情况未清理。 济南市 其他     此件与前期接到的2163.3194.3512号转办件反映的为同一处渣土问题,此处渣土将用于鼎秀家园项目工程土石方回填施工。经查看档案资料,原2163.3194.3512号转办件的回复中,均未提及“渣土堆已拉走940方”。 其他     9月6日,历下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下区龙洞片区渣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书号:历下政办发〔2017〕39号),对龙洞片区的建筑渣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明确了整治任务、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督管理单位以及完成时限。
    1.鼎秀家园项目现场正在进行土石方回填施工,需使用大量回填土,此处所堆积的渣土回填施工可基本用完。回填使用完毕后,由中建八局二公司鼎秀家园项目部履行主体绿化责任,对原渣土堆积处采取场地整平、基础绿化等措施进行整治。区渣土办全过程履行好监管职责。2018年12月31日完成场地整平、基础绿化。
    2.认真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对渣土进行全面覆盖,防止二次粉尘污染。回填过程中使用新型渣土车进行运输,做到密闭蓬盖、平槽运输,加强撒水降尘作业。
 
143 4109     前期反映“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施可丰化肥厂固体废料下雨冲到田地里导致苗木死亡”的问题,8月23日反映之后到现在未看到回复结果。环保局取样时村民未到场,质疑取样的真实性。向临沂市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咨询结果时,一直未回复,存在拖延嫌疑。 临沂市 其他     1.反映的“施可丰化肥厂固体废料下雨冲到田地里导致苗木死亡”问题为1631号转办件。2017年8月26日,已上报处理情况,因未办结未予公开。9月1日已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已建议举报人提起民事诉讼。
    2.经济区分局在受理1631号转办件前已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2017年8月13日,在取得举报人同意后,举报人通知其苗圃看门人员李某平(梅家埠街道办事处杨湖村人)到场陪同检测人员取样监测,因某某不识字,无法签字确认,工作人员对取样过程进行了录像确认。水样与土壤样送至第三方检测公司。
    3.2017年9月8号,举报人按照《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填写了信息公开申请表。9月11日,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向经济区环保分局转办了该申请。按照指南“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要求,已于9月18日前给予答复。
     
144 4110     德州市德城区天衢办事处翟时庄村北,占地建大型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污水,污染土壤,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德州市 大气、水、土壤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中反映的大型化工厂为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德城区天衢工业园实华南路6号,主要产品有聚氯乙烯树脂、烧碱、双氧水。
    经查该公司所有在建、已开工项目均具备环评手续。同时,公司各类尾气、废气均有组织进行排放:氯气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碱液进行吸收后排放,氯化氢尾气通过水进行吸收后排放,过氧化氢生产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吸附工艺处理后排放。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解酸化+A2O+絮凝沉淀工艺)后进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排至德州卓澳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公司各项污染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2017年9月12日,经检测,该公司外排水及周边无组织排放特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厂区及周边不存在刺鼻气味、污染土壤问题。
     
145 4111     潍坊市寿光市上口镇东伦疃村西,养猪厂,无任何手续,粪便乱堆乱放,排放刺鼻臭味。 潍坊市 垃圾、大气、其他     1.上口镇东伦疃村张某某养猪场属限养区,位于村庄西侧,距离最近住房约30米。该养猪场分两块区域,北侧区域于2003年经村委同意转自他人,南侧占地属于2012年由村委公开招标承包村委湾塘所建,存栏生猪130头,年出栏不到500头,属养殖专业户。场内建有三级沉淀池,粪水经有盖板的管道直接进入沉淀池,粪便清理及时,场内有轻微异味。
    2.该养猪场土地是经过村委公开招标所得,承包费用一次性交纳;因达不到500头的养殖场规模,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3.该猪场平时猪粪清理及时,院内卫生整洁。猪场建有沉淀池,粪水管道密封,有轻微异味。
责令改正     1.责令该区域养殖户签订承诺书,保证做到粪便、粪水及时处理;平时使用益生菌等除味产品,实现卫生长期整洁,确保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2.责令该养猪场减少养殖量,一个月内出栏60头不再新上,总控制量维持80头左右,并建议村委有合适土地时为该养猪场选址搬迁。
 
146 4112     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青岛第39中学北侧100米处,有人从外面向此处运输渣土,运输时粉尘污染严重。同时有人在此筛选废石,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建议取缔。 青岛市 大气、扬尘、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为惜福镇街道科埠社区西南侧空地的一处砂石场,距离青岛第39中学约150米,有两条简易土路分别与铁骑山路和科埠进村路连通。该处砂石场系青岛第39中学建设施工时开挖地基产生的土石方堆放场地。2016年3月承包人牟某某利用堆积的石方加工石子。承包人在运输碎石、石子等物料时造成扬尘污染;粉碎石子和筛石作业造成扬尘和噪音污染。1.2016年7月惜福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对该石子加工点进行取缔,切断电源,责令其拆除了粉碎机、传送带等加工设备,并要求承包人将剩余物料向外清运。2.9月11日经现场核查,石子加工点尚存约1000立方石子物料。砂石场现场有1辆挖掘机、1辆推土机、1个简易筛石网,无人作业。 责令改正     1.9月11日,惜福镇街道办事处责令承包人立即对现场的推土机、挖掘机、简易筛网等设备及剩余石子物料进行清理。截至9月12日上午8时,经再次核实现场,全部设备及物料已清理完毕。2.城阳区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该区域及周边百福路、铁骑山路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依法查处超载、无密闭装置、封盖不严、洒漏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147 4113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祥瑞园小区,22.27号楼有几家小饭桌无手续,噪声扰民。 淄博市 噪声、其他     1.祥瑞园小区共有小饭桌3家。其中22号居民楼2家,27号居民楼1家。
    2.22号楼的1家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实名备案和人员健康证,另外1家无相关手续,存在噪声扰民现象。27号楼的1家已于8月22日搬迁到祥瑞花园综合服务楼2楼经营,有营业执照、张店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经营登记、人员健康证。
责令改正     1.责令22号楼的2家小饭桌于9月30日前搬迁,搬迁后完善相关手续,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责令祥瑞园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杜绝占用居民楼开设小饭桌现象。
 
148 4114     青岛市胶南市红石崖镇郝家村,村东北处管某的养猪场,粪便直排水沟,异味严重。 青岛市 垃圾、大气     郝家村东北、西北侧各有1户养猪户,分别为李某某养猪户(养猪5头)、管某某养猪户(养猪15头),位于适养区。1.李某某在自家住宅东侧建有小型猪舍,猪舍上方建有棚盖,北侧建有污水沉淀池,猪舍每天冲洗,污水流入沉淀池,定期外运还田利用。其住宅北侧、东侧紧邻郝家社区菜地,采用干粪外运、还田利用的方式处理养殖粪便,周边未见任何积存粪便,无粪便污水直排水沟问题。2.管某某在自家宅基地南侧建有养猪棚,未建污水沉淀池,采用还田利用的方式处理养殖粪便及污水,存在污水直排水沟问题。上述2家养猪户猪舍内均有异味。 责令改正     由红石崖街道负责,区畜牧兽医局配合,督促李某某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污水沉淀池扩建,管某某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污水沉淀池的建设,达到“三防”(防雨、防渗、防溢)标准。已完成。  
149 4116     前期反映“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辛庄村,金诚石化有限公司在辛庄村填埋几千吨化工废料”的问题(受理编号1897),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政府只出示了一张化验结果,未告知后期处理措施。 淄博市 其他     1.对金诚石化公司产生的固废去向进行了调查,2016年-2017年8月产生污水处理厂污泥40.36吨。2016-2017年7月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共产生炉灰、炉渣共7193吨。全部固废处置去向均合法,并有处置合同和转移联单。
    2.根据信访人现场指认,于8月30日对村西、村北大湾进行了挖坑取样,挖坑过程中未发现异常,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标准。
责令改正     责成桓台县马桥镇政府压实网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废弃窑湾、大湾等区域的常态化监管,杜绝随意倾倒各类垃圾问题。  
150 4117     临沂市河东区北京东路与东兴路交汇东北处,宏盛汽车修理厂,无环保手续,油污遍地。宏盛宾馆,生活垃圾乱倒。 临沂市 垃圾、其他     1.宏盛汽车修理厂无环评手续,但已于2012年11月停止经营。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油污遍地的情况;宏盛宾馆院内有少量生活垃圾。
    2.宏盛汽车修理厂与宏盛宾馆属同一业主所有,位于河东区联美项目拆迁地块内。目前土地、地上附着物已评估,因业主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尚未签订协议,未拆迁。随着项目推进,修理厂和宾馆将拆迁。
其他     2017年9月11日,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宏盛宾馆院内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  
151 4118     日照市五莲县洪凝镇同俗村,云龙化工有限公司,锌灰处置不规范,直接出售。 日照市 其他     群众反映的云龙化工有限公司实为五莲县云龙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村南,该公司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于2016年1月12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鲁危证29号〕),核准经营方式是收集、贮存、利用,经营范围是含锌废物(HW23:346—102—23,346—103—23),核准经营规模1200吨/年,有效期2016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12日。2016年7月,其法人代表按照转型升级及规划、环保要求,决定停产搬迁至五莲城北工业区,并新注册了日照市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后,该公司停产搬迁,对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已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该企业于2017年7月份递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并由日照市环保局报至山东省环保厅,待山东省环保厅现场核查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8月25日,五莲县已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低价采购锌渣锌灰倒卖至江苏、河北等无危废资质的个人及厂家”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五莲县政府立即成立了县环保局、公安局、洪凝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
    8月25日-29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生产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无原料及产品。联合调查组调阅、核查了该企业的危险废物接收利用台账、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月报、季报表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依法对该企业法人代表(管理采购)、财务主管进行了询问,并走访了部分民工及该企业工人,调阅了该企业的财务往来账册,并对该企业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调取了该企业的交易明细。针对查询的结果,又与该企业的财务人员就交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实。经查,无证据证实该企业存在锌渣锌灰倒卖无危废资质的个人及厂家的行为。
    9月9日,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安排人员对五莲县云龙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及档案资料进行了复查。经查,确认该公司生产设备、原料已拆除清理彻底,无处置不规范、非法倒卖行为。
接到本此案件后,9月11日下午,检查组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企业生产设备全部拆除,无原料及产品。
     
152 4119     前期反映“济宁市任城区开发区冠亚星城小区,吴台山路路北,7楼广告牌,夜间灯光扰民”的问题(受理编号63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8月18日已拆除,9月3日冠亚之星广告牌重新安装。 济宁市 其他     该举报与第六批637号举报内容基本相同。
    1.高新区冠亚之星酒店位于高新区冠亚星城北门吴泰闸路路北,主要从事酒店及住宿业务。因该店“冠亚之星”广告牌夜间明亮,影响周边群众休息,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8月18日拆除了“冠亚之星”发光广告牌。
    2.济宁市冠亚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申请重新设置符合济宁市城区规范的楼顶商业广告牌,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落实《济宁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件规定精神,严格按照济宁市城管局关于门头广告牌匾设置的有关要求,对济宁市冠亚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济宁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编号HG17000264)》的批复,明确提出“严格按照审定效果图设置,规范使用内发光字不得光污染”的要求。
    3.9月3日,冠亚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申请批复的要求重新安装楼顶广告牌,该广告牌是济宁市城区目前普遍使用的光线比较柔和的“内发光设置”的广告牌,符合目前城区内普遍设置的标准。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洸河执法大队在其安装后到现场检查并予以确认。
    4.9月11日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到投诉人所在的冠亚星城小区A1楼东一单元7楼西户、A2楼东二单元9楼西户分别做了回访,群众对整改工作给予认可。
     
153 4120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段家埠社区,沙子口小学与新建的沙子口机关幼儿园的东面和北面的货场和煤场,存在噪声、扬尘污染。 青岛市 噪声、扬尘     经查,该区域有3户散煤销售点,经营者分别为相某中、相某华、段某某,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现场堆放散煤约120余吨。9月初,街道办事处已经根据“散乱污”企业关停工作,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以上三处煤店下达了停业通知,要求9月15日前全部清理完毕。北边存在一家货场,经营者为董某某,临时暂放有部分建筑材料,现场未发现施工作业迹象。以上三处散煤销售点在前期营业期间,确实存在装卸车辆产生噪音和扬尘问题,停业后已无噪音和扬尘现象。 关停取缔     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已经根据全区“散乱污”企业取缔有关要求,通知了散煤销售点限期关停,原定于9月底之前完成“散乱污”企业关停工作,接到转办件后,街道立即会同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3家散煤销售点9月15日前自行清理完毕。现已清理完毕。  
154 4121     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后城子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十几家大型养猪场(温氏集团),手续不全,前期向省国土厅反映过,国土部门要求其停止建设,目前又继续建设。 莱芜市 其他     莱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温氏集团)辛庄种猪场(年产20万头猪苗)项目已取得莱芜市钢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莱芜市钢城区畜牧兽医局、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钢城分局登记备案,2016年12月10日,莱芜市钢城区环保局审批该项目环评手续。该项目选址位于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东涝坡村北,项目总投资1.6亿元,该项目通过外购种猪、种猪选育、配种、妊娠、分娩、哺乳、断奶出售等工艺,年出栏20万头猪苗。该项目2017年4月动工建设,现阶段工程土建完成70%,钢构完成40%,设备安装完成20%,工程正在施工中。
    后城子村目前建设有富贵山养殖场、新程养殖场及吕某某养殖场共3家生猪养殖场,共有养殖棚5个,每个养殖棚长76米、宽16米,每个养殖棚养殖生猪约1000头。
    该3家养殖场均与温氏集团签有合作协议,由温氏集团提供仔猪、饲料,进行管理培训,负责成猪回收。
    富贵山养殖场、新程养殖场已取得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登记备案证明。
    吕某某养殖场养殖棚1个,建设未完成,已停止建设。该项目取得了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目前正在完善用地与环保手续。经查,吕某某养殖场属于设施农业项目,所占地类是设施农用地,所建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均未改变农用地用途,根据《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的规定该行为不属于违法建设用地。
    吕某某养殖场因相关手续未完善曾一度开工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其停止建设,待手续完善后再建设,现场检查无施工建设行为。
责令改正     待吕某某养殖场手续完善后,方可重新投入施工。  
155 4122     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燕店村,丁某泉的废铁回收加工厂,噪声扰民,存在粉尘污染,污水直排周边农田。 滨州市 噪声、大气、水     1.举报反映的废铁回收加工厂为山东省阳信县恒发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主要工艺是将回收的废旧钢、铁等,经过分类、破碎、打包后,外售钢厂或金属冶炼行业等综合利用。该公司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于2017年8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
    2.8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破碎工序已进行密闭,安装了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未发现污水直排周边农田的现象。
    3.9月11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内部较为空荡,现场无生产作业的迹象。
     
156 4125     枣庄市薛城区张范街道张范村西,郭某的洗煤场,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存在粉尘污染,污水横流,污染地下水。 枣庄市 噪声、大气、水     1.该洗煤厂位于张范街道张范西村,现场存煤量约3000吨,部分煤堆未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
    2.张范街道于2017年4月13日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8月5日协调供电部门停止供电。
    3.洗煤废水循环利用,未发现外排现象。
    4.企业正常生产时会产生噪声。
关停取缔     1.经与洗煤厂业主协商,因煤炭市场低迷,该业主不愿投资建设环保设施,自愿关停。
    2.目前该洗煤厂生产加工设备已拆除完毕。厂区煤泥正在清运,业主承诺9月27日前清运完毕。
 
157 4127     枣庄市市中区1.光明东路与东外环路交界东1000米路南,农村公路(石子厂),存在噪声、扬尘污染。2.西王庄镇康力医疗北侧,门朝南的钢结构大棚内堆积黑色物体,有异味。 枣庄市 噪声、扬尘、大气     1.反映的石子厂为枣庄市创佳交通筑路工程有限公司的水泥稳定碎石拌和站与枣庄市兴刚路桥维护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和站,为农村公路和国省公路供应路面混合料。现场发现,水泥稳定碎石拌和站已采用雾炮除尘,砂石料用防尘网覆盖;沥青混凝土拌和站采用布袋防尘,砂石料堆在钢结构大棚内;厂区内已部分硬化,厂区进出口设有车辆冲洗平台。两拌和站上料部分未搭建封闭大棚,在上料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
    2.反映的企业为枣庄市风和日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西王庄镇付湾村,2014年10月27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5月17日取得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2016年12月26日通过环保验收。该企业主要将农作物秸秆等废料通过发酵等工艺转化为有机肥。反映的钢结构大棚为该企业堆放原料的仓库,黑色物体为生产蘑菇后的植物菌包,该企业将其作为生产生物有机肥的原料使用,因仓库未封闭,有异味扩散。企业周边2000米范围内没有村庄和居民居住。9月11日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停产整修厂房。
责令改正     1.9月11日,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责令两家拌合站企业于9月25日前对厂区内路面进行全部硬化,对上料部分进行封闭,同时增加喷淋、雾炮除尘设施,减少扬尘和噪声污染。要求企业加大厂区内洒水次数,在每天22:00至次日6:00不得进行生产。市中区政府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两拌合站按照时限完成整改。
    2.9月11日,西王庄镇责令枣庄市风和日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整改,要求该企业对原料仓库进行封闭,及时对原料进行加工,减少堆存时间,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形成阻碍气味扩散的绿色屏障。同时,市中区政府责成西王庄镇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158 4128     东营市河口区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医药中间体,排放污水,气味刺鼻。医药废物非法转移。河口区中海石油东营石化有限公司,占用耕地,违规建设厂区。河口区挑河两岸有多家小型化工厂,危废堆积,气味刺鼻;现仍生产,废水直排挑河,污染河水。 东营市 大气、水、固废     1.汇海医药污水经内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独立管道输送至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无偷排现象。经现场检查,厂界及周边未闻见明显异味,车间附近存在轻微异味;汇海医药为一家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无医药废物产生,生产过程中有危险废物产生,主要是工艺废液及罐底残渣,全部转移给鑫广绿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淄博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联齐全,未发现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行为。
     2.中海石油东营石化有限公司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04.95亩,均通过公开挂牌出让的方式竞得,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手续齐全,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违规建厂的行为。
     3.经过排查,河口区挑河沿岸2公里范围内无化工企业,无危废堆积、气味刺鼻、污染河水现象。
其他     1.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网格职能,进一步对全区范围内 “散乱污”企业进行摸排。
    2.继续强化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严查企业的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3.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的排放。
    4.加强土地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用地实现早发现、早制止,加大土地利用批后监管,避免各类国土资源管理问题的发生。
 
159 4131     潍坊市诸城市舜井路139号众城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昌城镇孙村诸城明星金属丝网有限公司和密州街道王家我乐村西南岭泰和金属有限公司,镀锌时无除尘设施,造成粉尘污染,废酸和锌灰未按相关危废规定进行转移。 潍坊市 大气、固废     1.诸城市众城金属表面处理公司、泰和金属公司、明星金属丝网公司镀锌粉尘除尘设施完善,根据检测报告,三个企业的粉尘排放最大浓度都小于10mg/m3,粉尘全部能够达标排放。 
    2.三个企业都产生废酸、废锌灰两种危险废物。(1)众城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产生的废酸与山东万洁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2017年转移处置废酸28.99吨;废锌灰与日照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2017年转移处置锌灰41.62吨。每次转移处置均按照规定办理“五联单”手续。(2)泰和金属公司产生的废酸与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订了处置合同,2016年转移处置废酸12.97吨;废锌灰与潍坊庆联氧化锌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2016年转移处置废锌灰6.45吨。每次转移处置均按照规定办理“五联单”手续。 2017年该公司因准备竣工验收、更新环保设备及市场较淡等原因,生产处于不正常状态,危废产生量较少,计划于2017年12月转移处置。(3)明星金属丝网公司产生的废酸、废锌灰分别与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日照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因养鸡市场较淡等原因,热浸锌鸡笼网订单少,该公司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共暂存废酸2吨、废锌灰2.6吨,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运输量,按计划于2017年10月底前转移处置。该公司废酸、废锌灰因暂存量较少未进行转移,但未非法处置。
其他     1.责令三家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粉尘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责令三家企业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暂存及转移处置管理,严禁危废非法处置。  
160 4132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窑头路西口北侧窑头大沟,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臭味大,周围部分饭店和居民生活废水直排,下雨时市政管道的黑色污水直排沟渠。 济南市 大气、水     1. 该件与前期编号3065转办件为同一河段。 
    2.此处敷设有截污管道与河道内的截污系统连接。经排查,现场没发现饭店和居民废水直排现象。
    3.臭味大主要是河道污水截流井散发的气味和河道上游棚盖段长期淤积形成的臭气通过敞开段散发所致。
    4.河道东侧有一雨水管道,下雨时向沟内排放路面上收集的雨水,而非污水直排。
其他     历下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9月11日制定了《关于3065号转办件反映问题整治方案》(〔2017〕8号)。
    1.区排管中心立即对2个污水排放暴露口进行改造,9月12日完成。
    2.9月上旬完成对窑头大沟银座珠宝交易中心广场段的初步保洁整治,清除了河道内垃圾,并启动对该河道整治的招标程序,10月上旬完成招标,11月份进场施工,2018年2月底完成施工。
    3.河道改造工程竣工前,区排管中心将增派保洁力量,加强对该河段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1 4133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老城镇杨庄变电站,附近的臭水沟,异味大,蚊虫多。 德州市 大气     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为老城杨庄变电站西侧一农灌沟渠,原为东杨村、吴庄村、张古庄村等村庄的农田灌溉沟渠,周边无生产废水排放企业。现该沟渠农灌作用已丧失,主要用于雨季排涝。因今年堤下旧城河水量增大,水位增高,周边沟渠出现倒灌,致使沟渠水体长期滞留。沟渠水生植物生长茂盛,加上周边群众环境意识差,将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沟内。因夏季高温,沟内枯草及生活垃圾腐坏,致使沟内水体出现富养化,部分沟段水体略有异味,蚊虫较多。调查组现场提取了老城杨庄变电站周边沟渠内的水样进行监测分析。监测结果是:COD:52mg/L;氨氮:1.01mg/L;PH值:7.87。COD监测数值略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要求(COD:40mg/L;氨氮:2.0mg/L;PH值:6-9)。 责令改正、约谈   责令老城镇政府清理沟内垃圾和杂草,疏通堵塞沟渠。目前,沟渠清理整治工作已完成。
   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62 4135     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道沟村西,航标石英石有限公司,生产噪声大,存在粉尘污染,废气有异味。 枣庄市 噪声、大气     1.反映的枣庄市航标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孟庄镇下道沟村西,2016年4月20日在市中区发改局登记备案,经营范围主要是石英石板材生产、加工、销售。2017年3月9日取得市中区环保局环评批复,2017年5月16日通过环保验收。
    2.该企业因设备检修、建设仓库等原因于2017年7月20日停工至今。9月11日,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厂房改造、检修调试设备,未发现有明显噪声及刺鼻异味。
     
163 4138     莱芜市钢城区黄庄镇金鼎西区小区,西侧沿街楼一楼大鹏烧烤店,油烟扰民,排气扇噪声大。 莱芜市 油烟、噪声     大鹏烧烤店位于黄庄镇汶源街道北丈八丘村辖区,金鼎西区沿街楼西面,紧临金鼎西区居民楼。现场检查时,该烧烤店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油烟直排,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烧烤设备和抽油烟机产生噪声。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该烧烤店立即停止运营。
    2.钢城区综合执法局对其立案查处,拟处以5000元罚款。
    3.要求该烧烤店,对油烟排放采取净化措施,对烧烤设备和抽油烟机等噪音设施进行整改,整改达到排放标准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经营。
 
164 4140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街道办事处世一电子有限公司,风机噪声大,影响周边高层住户生活;危废库距离居民区200米,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威海市 噪声、其他     1.该公司位于威海出口加工区北侧,厂界距离北侧凤林工人新村居民楼较近。9月11日晚,经环保部门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Ⅲ类标准。企业产生的噪声仍对周围住户生活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因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置能力不足,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未能及时对危险废物进行清运,造成厂区内危险废物积存。为防范环境安全风险,企业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库,由于厂区位置所限,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距离居民区较近。该危险废物暂存库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环保部门已进行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由环保部门责令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进一步采取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宽风机附近隔音遮挡板,减轻噪声排放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的影响,已于2017年9月15日完成。
    2.由环保部门对企业危险废物暂存库未批先建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金17700元。
    3.由环保部门督促企业尽快转运危险废物,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不得再进行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工作9月30日前完成。
 
165 4141     临沂市平邑县仲村镇永盛合线厂,无环评手续,生产原料来源不明,生产噪声大。 临沂市 噪声、其他     平邑县仲村镇永盛合线厂,2009年12月通过平邑县环保局的环评批复,2017年7月通过验收。生产原料来源于江苏省吴江市雪洋化纤有限公司。2017年9月11日,平邑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界噪声现场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Ⅱ类标准,不存在噪声超标问题。      
166 4143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镇上马村,众信联诚有限公司,废酸直排厂区院内,异味严重。向环保局反映多次,未解决。 青岛市 水、大气     青岛众信联诚工贸有限公司位于上马街道长安社区,主要从事铝型材及铝板表面处理,年产量2600吨。该项目2016年9月30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8月25日提交验收材料,尚未通过环评验收。1.该公司仅“化抛处理”工序使用磷酸、硫酸(挥发性较弱),产生的酸雾经吸气装置收集+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车间地面全部防腐处理,产品带出的酸液及地面清洗水经防腐沟进入回收池,最终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9月11日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废酸直排厂区院内;生产车间内,因废气收集设施未开启,有异味。该企业至今未通过环评验收且处于停产状态,不排除在以往的生产过程中存在废水、废气收集不全、漏溢问题。2017年9月12日,城阳环境监察大队委托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喷淋塔排气筒出口和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采样监测,喷淋塔排气筒出口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要求;城阳环保分局已对其污水处理站排放池内的处理后废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pH值和总锌浓度均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2.经查,城阳环保分局共接到涉及该企业投诉8件,均及时进行了办理。 其他     城阳环保分局加大对青岛众信联诚工贸有限公司的巡查监管,未通过环保验收不得生产;验收通过后恢复生产时,必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67 4145     滨州市阳信县河流镇刘同智村,四周的多家肉类加工厂,污水随意外排水沟,异味严重。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阳信县河流镇刘同智村西侧紧靠鲁北大街,肉牛加工企业主要分布在鲁北大街的西侧。鲁北大街周边共有肉牛加工企业16家,其中刘同智村附近有10家。以上16家肉类加工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其中7家做的现状评估报告已备案,6家已经完成环保验收,3家正在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水治理设施。
    2.2017年8月初,县环保局对河流镇辖区内的肉牛加工、冷库等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刘庙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铺设完毕前肉牛加工企业不得生产。同时,不断加大对肉牛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力度,防止肉牛加工企业擅自开工生产。2017年8月14日,夜查发现阳信县聚源清真肉类有限公司擅自开工生产,县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处以罚款五万元。
    3.9月11日现场检查,16家肉类加工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污水随意外排现象,沟渠内的水也未发现有明显的异味。
停产整治     责令企业未接入污水处理厂前停产整治。  
168 4146     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焦家庄,未经公示在村旁2016年建成焚烧医疗废物的垃圾厂,烟气有异味,怀疑无环保手续。 泰安市 大气、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焚烧医疗废物的垃圾厂,为泰安市泰阳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西大吴村。经查:
    1.环评手续情况。该企业一期项目2016年1月28日由市环保局审批,2016年3月建成投产,2016年11月30日由市环保局验收。二期项目2017年7月17日由市环保局审批,现正在建设。
    2.烟气异味情况。该企业异味主要来自医疗垃圾暂存间,医疗垃圾暂存间由引风机负压收集后进入二燃室高温燃烧。该企业自2016年二季度至今,每季度均委托江苏力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标。2017年9月11日岱岳区环保局委托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监督性监测,经监测不超标。经现场检查,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虽然监测结果不超标,但现场能闻到轻微异味。
    3.公示情况。该企业一期项目2015年12月15日在区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基本信息、环评单位信息、环评程序及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事项、公众参与联系方式等;2015年12月25日在区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污染治理措施、征求公众意见方式、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等;2016年11月3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环保验收公示。二期项目2017年4月10日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内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17年4月26日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内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二期项目公示内容与一期基本相同。
其他     下一步,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其污水处理设施、烟气、危废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69 4149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尤家朱里村,兴隆木业北边的无名工厂,收旧设备,油污、铁锈造成周边地下水污染。 临沂市     反映的无名工厂实为一家无名废品收购站,从事废铁等废旧资源回收。该废品收购站收购的废铁等废旧资源存在油污和生锈等情况。经第三方检测,该处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 关停取缔     义堂镇政府对该废品收购站进行清理取缔。目前,该废品收购站已清理完毕。  
170 4150     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山水口村、老公地村、金锣四路周围的多家塑料加工企业,目前全面恢复生产,有刺鼻气味。 临沂市 大气     1.半程镇山水口村、老公地村、金锣四路周围共有10家塑料加工企业,其中环评手续齐备的4家,取得环评批复未验收的5家,无环评手续的1家。
    2.临沂市兰山区北亚塑胶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君硕塑料有限公司、临沂秀林塑胶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纪丰塑编厂等4家企业环评手续完备,有机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刺鼻气味。除临沂市兰山区纪丰塑编厂正常生产外,其余3家未生产。
    3.临沂市兰山区晨龙塑料制绳厂、临沂市兰山区海天塑料厂、山东厚道塑业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君亿塑料绳厂、临沂市兰山区庆大塑编厂等5家企业有环评审批手续,未通过环保验收。目前,临沂市兰山区晨龙塑料制绳厂、临沂市兰山区海天塑料厂正常生产,其余3家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刺鼻气味。
    4.无环评手续的(1家)。临沂市兰山区盈福塑料编织厂位于半程镇金锣四路附近,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于2011年1月投入生产。目前,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刺鼻气味。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对3家企业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均责令停止生产,分别处以罚款4万元整。
    2.对临沂市兰山区盈福塑料编织厂未批先建并投产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拟处罚款4万元整。
 
171 4153     日照市莒县洛河镇盛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直排河道,恶臭严重,目前打深井排污水。 日照市 水、大气     举报人反映的莒县洛河镇盛源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洛河镇洛河崖村,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建设有蔬菜加工生产线1条,污水沉淀池3个,主要加工芦笋、食用菌、胡萝卜等蔬菜以及桃、梨等果品,年加工量3000吨,主要生产工艺为清洗、初加工、冷冻、包装。主要污染物为蔬菜加工废水,废水经过三级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南侧河道,汇入洛河。该企业有环评,未验收。
    2017年6月1日,莒县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停止生产,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处罚款人民币5万,并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19日,莒县经信局下达对该企业限电整治的通知。6月27日,莒县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全县41家蔬菜加工及屠宰涉水企业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对包括莒县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41家蔬菜加工和屠宰行业企业进行整治,洛河镇政府针对该企业存在问题,将其列入辖区重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整治,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尽快进行整改。
    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正在建设新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无污水外排,无恶臭气味,未发现可用于排放污水的深井。莒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分别为PH值:7.00、氯化物:17.2mg/L、高锰酸盐指数:0.41mg/L、氨氮: 0.03mg/L、亚硝酸盐:0.001mg/L,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Ⅲ类标准(PH值:6.5~8.5.氯化物:≤250mg/L、高锰酸盐指数:≤3.0 mg/L、氨氮:≤0.2mg/L、亚硝酸盐:≤0.02mg/L),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责令改正     责令该企业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严格完善环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生产。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投资80万元建设新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土建工程已完成,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
    下步,莒县政府责成莒县环保局、洛河镇政府督促盛源食品有限公司加大资金投入和问题整改力度,从速完成整改任务;积极做好当地群众工作,及时向群众公开案件处理处罚信息;同时,举一反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72 4155     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办事处乙烯南路,淄博金林化工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污水未经处理直排。 淄博市 水、其他     1.淄博金林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二异丁烯项目,经环保部门验收。该项目环评中生产工艺分为异丁烯提取工艺和催化合成两部分,该公司在建设时,未建设异丁烯提取工艺,而是直接购进成品异丁烯,因此原料罐比环评批复多建设1个,存在批建不符现象,但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未发生改变,不予处罚。
    2.经调查,企业地面冲洗水和前期雨水全部进入收集池,通过园区管网进入齐鲁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污水收集泵站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中,未发现有污水直排情况。
责令改正     1.辛店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拆除多建设的原料罐,目前已拆除完成。
    2.责令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废水处理台账,确保废水有效处置。
 
173 4156     青岛市即墨市北安街道办事处,烟青路1路公交车北首终点站,唐某海的腾马电器,该店后的路东200米,唐某峰的新红星电器(海星),北安派出所西刘某伟的银星电器(红星发),夜间喷漆,异味严重。 青岛市 大气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是青岛市腾马电器有限公司、即墨市海星电器厂和即墨市银星风机制造厂。1.青岛市腾马电器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风机组装,未办理环保手续。厂区东侧车间设喷粉车间一处,有喷粉流水线一条,2013年建成使用,2015年8月废弃停用喷粉流水线、拆除热风炉,现场未发现喷漆设备和原材料。2.即墨市海星电器厂主要从事风机组装,未办理环保手续,已于8月10日停产。经查,该厂生产过程有喷漆工艺,现场有少量喷漆痕迹,未采取废气治理措施,不排除其有夜间生产喷漆行为并有异味气体排放。3.即墨市银星风机制造厂主要从事风机组装及金属表面处理。因未办理环保手续,即墨市环保局于2017年7月18日对其处以3.2万元罚款并要求依法完善环保手续,目前环保手续正在办理中。该企业生产过程产生废气,不产生废水。喷塑废气经滤芯过滤系统处理、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不排除其有夜间喷漆行为并有异味气体排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此件与第31批编号4006反映问题类似。腾马电器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拟对其实施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北安办事处已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停产事宜由办事处和市环保局进行监督落实,待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重新投入生产。2.北安街道办事处下达通知,责令即墨市海星电器厂在9月14日前将设备、产品、原料全部清除。已完成。3.北安街道办事处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尽快办理环保手续,在环保手续完善以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174 4158     滨州市无棣县车王镇政府驻地,康利得生物有限公司,距离幼儿园、居民区100米,白天停产夜间生产,污水直排院内的大水坑,污染周边地下水,生产时有刺鼻气味。 滨州市 水、大气     1.康利得生物有限公司为无棣瑞利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为年产50吨莫能霉素钠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1年5月投产。项目环评文件于2009年9月经无棣县环保局批复(棣环建审〔2009〕84号),2011年6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棣环办字〔2011〕44号)。
    2.该公司2009年开工建设的时候距离居民区约1000米,附近没有幼儿园,符合当时的建设规划及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目前有一所幼儿园,距离企业约80米处,始建于2014年5月,开办时间晚于企业建成时间。
    3.该企业正常生产时间为7:00—16:00,偶尔加班到23:00,不存在白天停产夜间生产的情况。经调阅该公司环评资料,项目满负荷生产时每年产生废水量71吨,自该企业投产至今,共产生约200方废水。按环评要求,这些废水应经储存罐收集后,定期交由生产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理。企业将废水暂存于厂区内具有防渗措施的沉淀池内,未按要求及时回收处理。经监测废水呈碱性,PH值为9左右,已委托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4.该项目生产过程中车间及厂区有轻微异味,厂外无明显异味。为进一步控制无组织排放废气,公司于2017年5月安装了UV光氧废气处理器对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由于市场原因,企业自2017年5月底起未生产。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其他     1.无棣县环保局于9月12日对该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无棣瑞利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对生产废水进行转移处置的通知》。
    2.鉴于公司离幼儿园距离较近,车王镇政府与企业达成共识,企业同意搬迁,车王镇政府于9月12日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制定搬迁方案,并已采取了断电措施。
    3.厂区暂存废水限期10月15日前处置完毕。
    
 
175 4159     潍坊市奎文区北苑街道办事处则尔庄社区,乐川街与四平路交叉口西北角,该处400多亩集体所有地被承包给个人,建设养羊场,粪便直排白浪河,没有手续。 潍坊市 垃圾     经核查,乐川街与四平路交叉口西北角共计212亩,被承包用于建设开心农场,该处为则尔庄社区集体土地。经营户郭某山租用该农场土地4亩,其中2亩用于种植农作物,2亩用于居住、养殖家禽及存养部分羊,均为自用,不对外经营。现场发现共养殖5只羊、12只鸡、6只鹅,该经营户养殖的5只羊全部用于自营的餐馆使用,家禽用于自家食用;畜禽所产生的粪便直接用于还田,该场所地理位置低于白浪河河坝,并用栅栏全部包围,未发现向白浪河排污,区畜牧局执法人员在白浪河河边也未发现粪便直排痕迹。 责令改正     已责令经营户将羊迁移,今后不得在此地进行牲畜的存放、养殖及屠宰等行为,家禽粪便要及时清理并不得向河道排放,经营户表示服从管理并签订了承诺书。  
176 4160     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与益新街交叉口附近,每天晚上6点后,有刺鼻性气味,已持续几个月。怀疑是附近化工厂废气偷排。 潍坊市 大气     举报人反映的地点临近恒天海龙(潍坊)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恒联浆纸有限公司和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以上企业均安装有配套的工艺废气(异味)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但遇低气压及天气不好时存在异味问题,对周边造成一定影响。
   2017年8月,寒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三家企业厂界周边工艺废气污染物浓度进行了监测。经监测,未出现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情况。2017年9月11日晚19时左右,寒亭区环保局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益新街海龙路交叉口周边两处点位及三家企业厂界周边的工艺废气污染物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三家企业厂界周边的工艺废气污染物浓度未超过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益新街海龙路交叉口周边两处点位工艺废气浓度也未出现异常情况。反映的“有刺鼻性气味,怀疑是附近化工厂废气偷排”不属实。
责令改正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潍办发〔2017〕14号)要求,寒亭区已制定了恒天海龙、恒联集团、亚星化学三大企业搬迁升级的初步方案,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  
177 4161     临沂市罗庄区付庄街道办事处双信建陶有限公司,干燥塔和窑炉的烟尘超标排放,废水外排。 临沂市 大气、水     1.反映的双信建陶有限公司建有干燥塔和窑炉各1座,共用一个排气筒,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现场调阅2017年以来的在线监控历史数据和对比监测,各种指标均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指标要求。2017年9月11日,罗庄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干燥塔和窑炉的烟尘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为12mg/m3,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1中建材工业以水煤浆为燃料的喷雾干燥塔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
    2.球磨、泥浆池及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沉淀池循环利用;煤气站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含酚废水经收集后全部用于制水煤浆。厂区生活废水部分循环利用,部分排入化粪池,沉淀后外运沤肥。
     
178 4162     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阳光丽苑小区西门,天沐温泉养生会所,夜间和清晨排放浓烟,气味刺鼻,怀疑环保设施未正常使用。 青岛市 大气     经现场核查,该会所锅炉房内有一台0.35吨/小时天然气锅炉在用,两台生物质炉(无型号吨位)停用。天然气锅炉有环评手续,生物质锅炉无环评手续。现场检查发现其锅炉房外存有生物质灰渣,存在使用生物质炉排放黑烟及产生异味的可能性。9月12日城阳环保分局对其天然气锅炉外排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燃气锅炉标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城阳环保分局对天沐温泉养生会所未批使用生物质炉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并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5000元,责令停止使用生物质炉。目前,两台生物质炉已拆除,并清除生物质燃料。2.城阳环保分局加大对城阳区天沐洗浴休闲会所的巡查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79 4163     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烟台石川密封垫有限公司,废气排放异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烟台市 大气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烟台石川密封垫板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无石棉辊压板、无石棉抄取板。环评手续齐全。
    9月13日现场检查,3个车间均正在生产。该公司生产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但部分工序存在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纤维板加工车间搅拌混合机上料过程中和辊涂机生产时存在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现场有轻微异味;密封垫片加工车间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2017年8月30日,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委托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3个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值 3.80 mg/m3,苯、甲苯、二甲苯未检出;3个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分别为24.6 mg/m3.29.5 mg/m3.49.2 mg/m3,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规定。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按规定安装密封垫片加工车间印刷工序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现已签订采购合同),并对纤维板加工车间搅拌混合机上料时和辊涂机生产时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针对该公司部分工序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依法立案处罚,罚款2万元人民币。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将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80 4165     聊城市高唐县清平镇卫生院,非法使用地热井取暖,破坏地下水资源,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用水。 聊城市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为清平镇卫生院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该系统由高唐县建筑设计院设计,高唐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中标单位为山东福源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源热泵系统是一种由双管路水系统连接起建筑物中的所有地源热泵机组而构成的封闭环路的中央空调系统。地源热泵使用原理为封闭在环路中的水与土地进行冷热能量交换,从而形成致冷致热等空调效果,不存在采水和排水情况,为当前推广的节能减排新项目。该单位使用的地源热泵空调机组本身带有一套可逆的制冷/制热装置,是一种可直接用于供冷/供热的热泵空调机组,经对地下水进行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不存在非法使用地热井和破坏地下水资源的行为。
     
181 4166     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东岳集团,生产废水偷排到前大王和后大王村废旧灌溉水井里,污染地下水源。 淄博市     经调查,东岳集团生产废水经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无偷排生产废水现象。前大王村有废旧灌溉水井4眼,2017年4月农村水利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时全部封堵。后大王村废旧灌溉水井7眼,现场未发现将生产废水向水井偷排的迹象,经对该处地下水进行取样监测,符合地下水IV类标准。      
182 4167     菏泽市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沃蓝化工集团,建融化工有限公司、福瑞德生物有限公司、金沃泰化工有限公司、宝利来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华意化工有限公司、经纬消毒制品有限公司、南港化工有限公司、欧亚化工有限公司、精诚化工有限公司、佳泉化工有限公司、康泰化工有限公司、鼎城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有毒气体,向地下排放废水,周围庄稼大面积死亡,此问题已存在多年。向多级部门反映,都未解决。 菏泽市 水、大气     1.群众反映企业排放有毒气体问题与第二十九批3652号部分问题一致。反映的13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在生产中有异味产生,但目前仅有鄄城建融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经现场调查厂区无异味。今年3月,鄄城县结合化工园区区域环评本底值监测工作,委托青岛京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自3月20日至27日,对化工园区及周边农村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大气指标22个,监测结果表明鄄城县工业园及周边空气指标符合大气环境质量GB3095-2012二类功能区标准。    
    2.群众反映地下水情况调查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沃蓝化工集团等企业向地下排放污水与第八批821号转办件问题一致。8月19日、21日鄄城县水务局委托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企业20眼自备水井及园区居民生活10眼水井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饮用水标准。8月3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派人到鄄城县进行调查,对鄄城县工业园企业自备井和居民生活用水井进行了抽样,对鄄城委托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分析的7项地下水指标进行监测,水样分别送往菏泽市环境监测站和环保部华东督察中心,9月4日菏泽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显示,增加的7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从调查数据来看,没有发现向地下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3.群众反映周围庄稼大面积死亡问题与第八批821号转办件基本一致,经调查工业园区周边农作物生长无异常。
    4.自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山东以来,鄄城县共接到3次类似信访件,一一进行了回复,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了公开。
     
183 827-290     临沂市莒南县环保局大店镇环保所负责人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开办磨具磨料厂(大店镇小古庄村北800米处),粉尘污染严重,废水外排污染土壤。同时反映李某峰受贿等违纪问题。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反映的“磨具磨料厂”为莒南县正君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君公司),位于大店镇小古庄村北800米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大店镇小古庄村人李某华,未在大店镇环保所担任职务。该公司陶瓷砂轮项目有环评批复,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2.该公司仅建成粉砂生产线,生产车间已密封,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一台。因设备未购置齐全,该公司仅对粉砂生产线进行过调试生产,尚未正式投产,无法检测生产粉尘排放情况。现场勘查发现粉砂车间存在无组织粉尘溢出现象,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该公司自2017年7月停产,无法检测粉尘排放情况。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不存在废水外排污染土壤情况。
    3.李某华与李某峰为父子关系,李某峰在2014年3月到2016年7月间担任大店镇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
    大店镇纪委向李某峰本人了解情况,未发现受贿线索。
责令改正     要求完善车间密封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  
184 906-264     青岛市崂山区王哥街道桑园社区中共党员姜某,多年来毁林、私建、乱建坟地、别墅,破坏生态环境。 青岛市 生态     经查,2011年10月27日、2014年2月10日青岛市森林公安崂山区分局分别对姜某擅自改变用途林地、非法开垦林地做了行政处罚。辖区王哥庄街道也于2012年8月24日对姜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目前,桑园社区公益性墓地内共建成639个穴位,使用475个。自2010年开始,每年由民政局会同王哥庄街道、桑园社区对该墓地进行年检,并于2011年委托青岛亿城通公司对桑园公益性墓进行了GPS定位,确定了公益性墓地四至坐标,实测建成面积为7.14亩,存在超出规定使用面积0.14亩的现象。2009年、2013年,由于姜某将公益性墓地私自出售,崂山工商分局两次给予罚款处罚。姜某在墓地周边建有四处房屋:棺材石山片96平方米的庙宇一处(农村习俗,祭拜用)、核桃涧山顶80平方米的房屋一处,以上两处为原面积翻建,无违法扩建行为。棺材石山片152平方米办公用房(原面积为90平方米)一处、核桃涧山顶648平方米(占地面积822.9平方米)原面积约200平方米的房屋一处,以上两处存在违法扩建行为。城管执法部门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令改正     1.责令姜某3日内将公益性墓地超出的0.14亩恢复原貌。已完成。2.责成相关执法部门加紧履行执法程序,2017年底前将核桃山顶648平方米、棺材石山片152平方米扩建部分予以拆除。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4.约谈姜某本人,要求其认真对待,对其非法占地、破坏山林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并信守山林承包的承诺。  
185 909-113     济南市市中区岔路街小区内违规建设早餐点,垃圾成堆、污水乱排,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济南市 水、垃圾、其他     来信反映系岔路街小区4号楼西侧空地摊点群,自发形成,主要经营业户为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户。2009年,济南市规范了一批便民早餐点并在《济南时报》进行了公示,该处早餐点在规范之列,占地面积200平方米,目前有早餐经营商户21家。2014年“创卫”期间,按照要求,杆石桥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区食药监局对该处便民早餐点进行规范提升整治,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日常管理,配有专人对早餐点进行日常管理、保洁,不存在垃圾成堆现象,早餐加工过程中不产生污水。该摊点群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条件,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已实行登记管理。2017年8月,因供电线路、配套设施老化进行升级改造,该早餐点暂停营业。 其他     9月11日,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办事处组织岔路街环卫所对岔路街小区4号楼西侧空地进行彻底清扫,增加垃圾桶及餐厨垃圾收集桶数量,加强日常保洁。同时,责成第三方管理公司加强对早餐经营者的日常监管,保持便民早餐点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186 909-114     临沂市费县费城镇官家村,非法开采石头,污染水源,扬尘很大;费城镇胜家村两处采石场超面积开采,山体和植被遭到破坏。 临沂市 水、扬尘、生态     1.经现场调查及询问费城街道官家村村委人员,该村没有非法开采石头的行为,不存在污染水源,扬尘很大的情况。
    2.反映的胜家村两处采石场分别为临沂银光矿业有限公司和费县三盟石材有限公司。临沂银光矿业有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0月30日。该矿开采过程中改变了山体和山貌,形成陡坡、危岩,存在安全隐患。目前,该矿正在进行安全排险,消除陡坡、危岩,排险过程中存在超面积开采行为。该矿已缴纳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矿山关闭后将严格按照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生态修复。费县三盟石材有限公司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6日。2017年1月15日,该矿在申请扩界未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对拟扩界部分土地进行平整,并动用了部分渣土、灰岩。费县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开采,并处罚款45000元。该矿已缴纳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矿山到期后将严格按照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改变的山体和山貌进行生态修复。
其他     加强监管,确保做好生态修复。对临沂银光矿业有限公司界外动用量实施动态监管,防止出现外运外卖现象。  
187 909-115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堰东村的“阳光木业板厂”,无环保手续,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外排刺鼻气味、粉尘,废渣倾倒在附近沟中。向当地部门反映多次,无任何回复。 临沂市 水、噪声、固态、其他     1.反映的阳光木业板材厂名为临沂阳光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胶合板生产销售。年产30万张胶合板项目于2008年1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1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2012年6月变更企业名称。
    2.该企业距离居民区超过100米。经走访周边居民,未反映噪音扰民问题。因企业停产,无法进行检测。在热压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已配套光氧催化废气处理系统;锯边工序安装脉冲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但在正常生产时会产生一定粉尘。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渣已委托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危废处置资质)进行处置,并签署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书。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将废渣倾倒在附近沟中情况。
    3.2017年8月22日,兰山区接到反映该企业的信访1起,立即进行了查处,发现该企业已停产,正在安装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该企业按照要求完成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安装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责令该企业规范使用脉冲除尘器,消除粉尘污染。   
 
188 909-118     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和育才路交汇处东南角,莱盛会展(莱盛韩国城)项目建设工地噪声扰民,扬尘污染严重。 临沂市 扬尘、噪声     1.反映的莱盛会展项目建设工地未取得许可,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该工地裸露土地已覆盖,已设置施工围挡;进出口已硬化,场地每天洒水降尘,已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及视频监控。施工期间部分物料因动态施工覆盖不及时,2号公寓楼装饰施工造成现场装饰装修垃圾、渣土未及时清运和覆盖,连接住宅小区的道路有积尘、浮土,存在一定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兰山区城管局对该工地未经审批擅自夜间施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夜间施工,拟处罚款1万元整。
    2.要求施工方对施工现场进一步加厚防尘网覆盖,对物料进行全覆盖,及时清理装修垃圾、渣土,并加大施工场地洒水保洁力度,确保施工现场防尘、降尘措施到位。
 
189 909-120     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村民马某某在孔家村村东地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非法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淄博市 生态、其他     群众反映问题应为桓台宝晟农牧有限公司畜牧小区,业主为马某某。该项目办理了工商、畜牧和环评手续。距离孔家村村东地下水源地保护区约85米,不在地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宝晟农牧畜牧小区建设用地为设施农用地,手续齐全,建有办公用房210平方米,养鱼池1个,羊舍1栋,鸡舍2栋,均符合国土备案登记,不存在非法新建、扩建问题。      
190 909-121     淄博市博山区沿河西路南侧的文姜广场,晚间有人用大喇叭唱歌,噪音扰民,对面的沿河东路,有一家“鸿钰银川KTV”,噪音扰民;沿河东路的“知寒冷酒店”,油烟直排居民小区。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文姜广场有一处露天音响,用于附近居民夜晚休闲娱乐,存在唱歌声音较大,影响附近居民的现象。
    2.该KTV无文化经营许可证、环评手续及备案,房间隔音设施不全,存在夜间噪音扰民的现象。
    3.知寒冷酒店原来经营餐饮服务,于2014年已经改为商住宾馆,厨房只有一个家庭燃气灶,存在油烟直排居民小区现象,但不对外经营提供餐饮服务,只用于宾馆工作人员日常饮食。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对文姜广场露天音响进行取缔。
    2.责令“鸿钰银川KTV”立即停业整改,待相关责任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恢复营业。
    3.责令知寒冷酒店立即停止厨房饮食制作,于9月19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予以加工制作。
 
191 909-124     淄博市博山区沿河东路河东小区(紫金阁后面)5号楼和6号楼之间,有家生产陶瓷的小作坊,未办理环保等手续,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已向淄博市环保投诉热线和博山区环保局投诉举报,但问题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淄博市 扬尘、噪声、其他     反映的陶瓷作坊为淄博北耐炉料销售有限公司租用的营业房,目前作为该公司仓库,存放陶瓷工艺品和陶瓷毛坯。现场无生产设备。经了解,该仓库距离居民区较近,工艺品外运装车时易发生噪音扰民现象。之前接到投诉举报后,均由城东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检查,均未发现生产迹象。 责令改正     9月11日,城东街道办事处已责令该公司降低装运频率,陶瓷制品搬运过程中尽量轻拿轻放,减少噪音产生,避免噪音扰民现象。  
192 909-125     德州市临邑县城区兴隆街的“王记田口店”和“老马家店”,污水横流,味道刺鼻,多次反映情况,仍未解决。 德州市 大气、水、其他     1.王记田口肉食店和老马家肉食位于兴隆街东首路南,两家店门口确有污水倾倒、异味散发情况。该问题属实。
   2.调阅近期市民热线记录和投诉电话记录,未发现关于兴隆街“王记田口肉食店”及“老马家肉食”两店乱倒污水、散发刺鼻气味的投诉。该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     县城管执法局对两家店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两当事人积极配合,及时用清水冲洗路面,并喷洒84消毒液、清洁剂等对路面进行了彻底冲刷,并保证此后不会再发生类似情况。  
193 909-126     淄博市张店区朝阳路齐鲁石化公司丙烯晴厂、齐鲁石化齐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气味污染严重,多次向环保相关部门反映都不了了之。 淄博市 大气、其他     1.齐鲁石油化工公司丙烯腈厂、齐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朝阳路9号,共用一个生产厂区。2家企业的废水废气均由丙烯腈厂处理,环评手续齐全。张店环保分局采取定期及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方式对丙烯腈厂进行重点监管,2016年11月至今未收到群众举报,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已依法对丙烯腈厂进行了3次立案调查。2家企业已于7月14日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气味污染现象。
    2.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张店区朝阳路26号,企业环评手续齐全。前期张店环保分局共接到群众举报4次,均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该企业已于8月14日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气味污染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3家企业复产前向张店环保分局和所在镇办提交书面报告,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达到标准、通过验收后,方可复产;复产后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环评审批意见要求。
    2.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加强巡查,杜绝企业违法生产及异味污染现象。
 
194 909-127     淄博市张店区杏园东路62号院2号楼楼下邻居在车库内养鸡,气味、噪音扰民。 淄博市 大气、噪声     经核查,杏园东路62号院2号楼楼下车库确有居民用笼子养了4只鸡,存在气味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1.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将该居民私自饲养的鸡予以处置。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195 909-128     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石门村西约400米,通讯转播塔以南100米处的“淄川金冠偏硅酸钠厂”,污水随雨水排入文昌湖,平时渗入地下。 淄博市     反映的“淄川金冠偏硅酸钠厂”为“淄川经济开发区金冠偏硅酸钠加工厂”使用天然气生产偏硅酸钠,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因厂区现场管理不规范,雨水虽按环保要求流入应急池,但也存在少量厂区雨水外流的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加强现场管理,在厂区院内进一步完善雨水收集管路,将雨水收集到应急池,确保循环利用不外排。
    2.加强企业巡查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污水外排现象。
 
196 909-129     1.淄博市南北主干道金晶大道北首,张店区高新区桓台县路段有多处违建。2.高新区桓台县金晶大道晓月桥路路口南北,从甘家村界石开始,向北山东省工业职业学院周围有多家无照经营的小饭店、小吃摊、小旅馆,垃圾污水乱排。3.厚丰钢材市场、振源宾馆、天丰石材厂、金鹏玻璃、清云饭店,没有任何环保手续和环保治理设备,有噪声污染,外排刺鼻气味,垃圾遍地、污水外排。 淄博市 大气、水、垃圾、其他     金晶大道北首系淄博市桓台县与高新区交界处,不涉及张店区。
    1.金晶大道北首高新区段存在4处违建,面积为5031平,但已纳入违法建设治理台账。高新区段宾馆2家,饭店1家,无小吃摊,未发现垃圾污水乱排现象。高新区辖区内厚丰钢材市场、振源宾馆、无需办理环保手续;青云饭店无环评备案手续;天丰石材厂列入“散乱污”已关停取缔;金鹏玻璃环保手续齐全。周边不存在噪声污染和外排刺鼻气味,未发现垃圾遍地及污水外排现象。
    2.桓台段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周边自4月20日起,桓台开展违建治理行动,已拆除违建147处,但仍有3处约200平违建因历史遗留尚未拆除。受到环保督察十六批第826-110号转办件后,桓台县对该区域进行了整治,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对8家无营业执照的旅馆进行了关停,小吃摊全部取缔。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责令高新区拆违办立即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拆除违建工作,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责令诚信旅馆立即停止营业。责令青云饭店立即停止营业,办理环评备案手续。
    2.桓台县对现有3处违建12月底前完成拆除。
 
197 909-130     东营市西城北二路以北的“天籁华都小区”20号楼旁、东门外几百米道路两侧均有大量建筑垃圾堆积。 东营市 垃圾     1.对“天籁华都小区20号楼旁有大量建筑垃圾”问题,查实为违建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因小区物业公司向文汇街道申请保留用于回填地基,未及时清运。经现场测量,堆积的建筑垃圾约500立方米。
    2.对“东门外几百米道路两侧有大量建筑垃圾堆积”问题,执法人员对东门外道路两侧进行了认真巡查,未发现存在明显的建筑垃圾。
责令改正     1.文汇街道责令天籁华都物业公司对天籁华都小区20号楼旁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截至9月12日10时,现场存放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完毕。
    2.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确保小区内不再出现堆放建筑垃圾问题。
 
198 909-131     枣庄滕州市东沙河镇工业园区内的“老酒鬼酒店”南300米处,有一家废旧塑料加工厂,大气污染严重。 枣庄市 大气     反映的加工厂为滕州市东沙河金泰装饰材料厂,负责人为梁某某。9月8日,东沙河镇对辖区内企业环保问题进行排查,发现该加工厂存在违法加工废旧塑料行为,没有环评等相关手续。东沙河镇工作人员立即对其断水、断电,并责令其立即清除原材料、生产设备及产品。现场检查时,没闻到刺鼻气味。 关停取缔     9月11日,东沙河镇对该加工厂下发了《关于限期清理生产设备、原材料及产品的通知》,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加工厂进行清理取缔,目前已彻底清理清运原材料及成品,拆除了所有设备。  
199 909-132     东营市晨阳学校门口小广场,每天晚上都有20余人集体跳舞,放高音喇叭,噪音污染严重扰民。 东营市 噪声     经现场调查并询问走访学校工作人员、周围居住群众,夜间每晚19:30至21:00有少则10余人,多则20人的群众在晨阳学校西门前场地跳舞,使用外放音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是  其他     1.民警告知此处广场舞组织者该区域属公共通道,临近居民区,播放高音喇叭噪声扰民;且此区域紧靠胜利大街干道,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不适宜在此处进行广场舞锻炼。该组织者表示理解,今后不再在此跳舞,当即自发解散。
    2.学校工作人员在学校门口设置禁止在此聚集跳舞噪声扰民的公示牌。   
    3.要求晨阳学校保安人员加强巡逻,如遇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及时联系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200 909-134     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郝家村村支书郝某某在家进行电焊、喷漆作业。 滨州市 其他     1.举报反映的作业场为邹平县华泰汽保设备厂,位于邹平县魏桥镇郝家村,原从事生产销售烤漆房、销售举升机。
    2.因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魏桥镇人民政府按照清理取缔“散乱污”的工作要求,于2017年4月7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拆除通知书,要求该厂立即拆除设备。2017年4月13日对该厂复查时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9月11日再次进行检查时,该厂区内没有发现生产设备。
关停取缔     按照清理取缔“散乱污”的工作要求,已于2017年4月13日拆除全部生产设备。  
201 909-135     1.东营市南一路与康洋路路西的南一路桥上,常年有恶臭异味,夜间尤甚。2.东营市康洋路最南端近1个月铺设了临时管线,由东向西向护城河内抽排污水。 东营市 大气、水     1.根据举报的情况,9月11日晚委托山东恒利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南一路桥区域进行空气样采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但排污井周边有异味。
    2.为维修康洋路西侧污水主管线,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在康洋路西侧用输水带将位于登州路水系东岸的污水跨河污水管线排入登州路提升总泵站,然后通过污水压力管线排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是  其他     1.将两座污水检查井上口用塑料布进行了覆盖,周边用绿化土填实保护,防治异味挥发。
    2.对潜污泵输水带进行了拆除清理,对现场的辅助设施进行了清理,并接入自来水对康洋路、大理石铺装等进行了冲洗。
 
 
 
202 909-136     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马平水村,有个“禹王植物蛋白公司”,经常排放难闻气体。 德州市 大气     该公司位于临邑县西部经济开发区内,以低温豆粕为原料,生产大豆分离蛋白。公司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临盘污水处理厂,废水在线监控设施齐全。
    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8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豆清池密闭棚有轻微破损,观测口关闭不严,缺氧池未进行密闭,有异味产生。县环保局随即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产整改。
    9月11日,接到信访件后,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近期无生产迹象。
是  停产整治     县环保局将于近日组织专家,对该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逐一验收,待全面验收合格后,方可允许其开工。  
203 909-137     德州市平原县城区立交桥东路,“天宝煤业”夜间生产,煤灰飞扬,运输车辆无遮盖措施。 德州市 大气、扬尘     天宝煤业公司位于平原县光明东大街中段路南,企业自有铁路专用线一条,主要经营货物装卸和清洁煤销售。该企业对货场进行了硬化和绿化,并购置了洒水车1辆、雾炮机2台,设置了喷淋设施、高压洗车平台。
   1.关于“夜间生产,煤灰飞扬”问题。经调查,该公司每月需装卸作业约11批次,因货物(块煤)多在夜间到达,为做到及时接卸,所以常在夜间作业。经调取该企业9月9日视频监控录像,该企业卸煤作业虽采取了喷淋措施,但现场有一定程度煤灰飞扬问题。该问题属实。
   2.关于“运输车辆无遮盖措施”问题。监控录像显示,该企业9月以来共开展卸煤作业2批次,运输车辆均采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且出场时进行了高压洗车平台清洗,不存在车辆无遮盖措施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责令改正     1.责令对喷淋设施进行整改。增加喷淋头数量和喷淋面积,确保防尘喷淋全覆盖,最大限度抑制灰尘产生。目前,该公司新安装了喷淋头17个,总量达到了30个,有效覆盖了装卸货场区。
    2.责令健全完善防尘制度。合理调整喷淋时间,确保喷淋贯穿装卸货物的整个过程。进一步增加洒水车作业频率,由原来的每天4次增加到8次,作业范围延伸到场区内外。对出厂运输车辆逐个检查,做到防尘网遮盖不严不出场,清洗不净不出场,最大限度降低扬尘产生。
    3.责令调整作业时间。货场出货运输全部改为白天作业,最大程度降低对群众影响。
    全部事项已于9月11日整改完成。
 
204 909-139     济南市历城区曹范镇、圣井镇养殖户在没有环保设施情况下扩建,养殖粪便运输过程中散落在村内路上,臭气熏天。 济南市 大气     1.曹范镇辖区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户大部分已完成关停或搬迁工作,剩余3户养殖场户搬迁工作正在选址,限养区265户养殖户正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养殖场户扩建和粪便散落路上现象。   
    2.圣井街道办事处已完成禁养区内养殖户的关停或搬迁工作,限养区内养殖户按照两分离(雨污分离、干湿分离)、两配套(储粪池配套、污水沉淀池配套)的标准进行改造提升。检查时未发现养殖粪便运输过程中散落在村内道路现象。
责令改正     9月11日,曹范镇政府、圣井街道办事处责令各村加大对养殖户粪便清运工作的管理力度,要求各养殖场户在运输粪便的过程中尽量做到密闭运输,杜绝撒漏现象发生。章丘区环卫中心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对出现的撒漏现象第一时间清理、整改。  
205 909-142     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程河铺村支书程某某,在村南开办工厂进行喷漆、喷塑破坏环境。 滨州市 大气     1.举报反映的喷漆场所于2016年11月份建成投产。2017年1月,因场地狭小,该项目停产。2017年4月7日,魏桥镇人民政府在巡查时发现该项目无环保手续,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拆除通知书,要求拆除设备。2017年4月12日,再次对该项目复查时,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2.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场地没有发现生产设备。
关停取缔     2017年4月12日,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  
206 909-143     济宁邹城市香城镇、张庄镇辖区河道附近有多家养殖场,污水流入河道最终进入马河水库,导致水库出现大量死鱼,腥臭难闻。 枣庄市 大气、水     1.2014年底,滕州市对马河水库网箱养鱼进行了清理取缔,经过投放花白鲢鱼苗进行水体生态净化及对水库库面的长效管理,水库水质逐年变好,截止2017年汛期前,水库水质已经长期稳定在地表水三类水质以上,渔业生产一直比较平稳,没有出现过较大数量的鲢鱼死亡现象。
    2.2017年8月中下旬,水库水面出现零星白鲢鱼死亡,至8月底,死亡量有发展趋势,死鱼规格多为1公斤以上白鲢成鱼,特征为眼部鼓胀,眼圈发红,周身皮下有红色斑点,嘴部和胸鳍下尤为明显。打捞死鱼时,有腥臭异味。经过咨询有关专家,此症状为鱼类出血病,发病原因较为复杂。
    3.自水面出现死鱼情况以后,滕州市对水库周边进行周密巡查,在库区周边枣庄市辖区内未发现有大型养殖场污水及其它工业废水排放入库。
    4.9月10日以后,基本没有再发生新的死鱼现象。
     
207     济宁邹城市香城镇、张庄镇辖区河道附近有多家养殖场,污水流入河道最终进入马河水库,导致水库出现大量死鱼,腥臭难闻。 济宁市 水、大气     1.群众所反映的河道为东大河,(也称北沙河)发源于邹城市张庄镇,流经邹城市香城镇,于邹城市香城镇前相村东出境流入枣庄滕州市的马河水库。济宁市中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8月10日,在东大河——王村大桥下取水样,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Ⅳ类水质标准。
    2.东大河在张庄镇、香城镇河道均无养殖污水排入河道。9月12日,邹城市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分别在东大河6个点位人工取样,监测结果显示,东大河张庄驻地处水质COD浓度为29mg/L,氨氮浓度为1.36mg/L,东大河簸箕掌桥处(距张庄驻地约2km)COD为16mg/L,氨氮为0.638mg/L,东大河张庄香城交界处(距张庄驻地约3km)COD为17mg/L,氨氮为0.132mg/L,东大河王村桥(距张庄驻地约5.5km)处COD为18mg/L,氨氮为0.161mg/L,东大河前相桥处(距张庄驻地约7km)COD为16mg/L,氨氮为0.173mg/L,东大河入马河水库入口处(距张庄驻地约8km)COD为18.2mg/L,氨氮为0.387mg/L,上述六个点位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水质标准。
     
208 909-144     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颜庄村的“崔喜磁选厂”,朱家庄村的“崔孝常钢渣厂”,从泰东资源利用分公司和双山公司进钢渣粉加工,粉尘严重,废渣乱倒,污染饮用水源地。 莱芜市 大气、水     1.崔喜磁选厂位于颜庄镇颜庄村,颜庄镇人民政府已于9月11日对该企业厂房设备实施拆除,料堆全覆盖。该企业建有污水存储池,不存在污染饮用水源问题。
    崔孝常钢渣厂位于里辛街道办事处,里辛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10日对该企业厂房设备实施拆除,料堆全覆盖。企业生产时采用的是干选,主要设备为磁选机和鄂破机,生产过程中不需要用水,也没有污水外排。南朱家庄村自来水主要取自村委办公室东150米左右和南200米左右两处水井,崔孝常磁选厂距离南朱家庄村最近的村民直线距离大约800米,距离南朱家庄村最近的水井约1100米,不存在污染饮用水的情况。
    2.崔喜磁选厂、崔孝常钢渣厂之前已被关停取缔,现场检查时不存在粉尘严重,废渣乱倒的情况。
     
209 909-145     聊城市莘县朝城镇莘县水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外排污水、噪音、异味浓烟。 聊城市 水、大气、噪声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莘县水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莘县朝城镇工业园区,该企业以玉米芯作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呋喃甲醛、二苯甲酰甲烷,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因设备检修,自2017年5月1日至今一直停产。
    1.关于“外排污水”问题:该公司的设备冷却水及脱硫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实现“零排放”,生活废水经管道排入朝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关于“噪音”的问题:该公司现因检修处于停产状态,并无噪声产生。经查阅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该公司厂界噪声不超标。2017年4月18日,该公司厂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
    3.关于“异味浓烟”的问题。该公司燃渣炉以糠醛渣为燃料,燃烧废气经过碱液喷淋+涡轮增压氨法脱硫+静电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放;糠醛精制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二苯甲酰甲烷车间酯化反应不凝气、真空蒸馏排气、缩合反应不凝气、甲醇回收不凝气等工艺废气,全部引至燃渣炉燃烧;排渣渣房无组织废气经过迂回沉降室+碱液喷淋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查阅历史监测结果,该公司有组织废气、无组织臭气均达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异味。同时,该公司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现已安装完毕,正常生产后将对外排烟气进行实时监测。
     
210 909-146     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南成村,成某某等村民在村西南角非养殖区内养鸡。 东营市 大气、其他     1.广饶县稻庄镇南成村有2家养鸡场,为成某林养鸡场、成某文养鸡场,属限养区,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2家养鸡场均建有粪便暂存场所,养殖现场略有粪臭味,未发现粪便、粪水乱排迹象,经检测臭气浓度不超标。
是  责令改正     1.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养殖户做好畜禽粪便消毒、除臭、还田等工作。
    2.严格控制限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规模,责令按生态健康养殖要求建设或改造升级达标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11 909-148     济宁市曲阜市石门山镇衡庙工业园的“曲阜龙祥冶铸辅料有限公司”,有扬尘、噪声污染。 济宁市 扬尘、噪声     1.曲阜市龙祥冶铸辅料有限公司位于曲阜市石门山镇衡庙工业园,距离最近的居民区约1公里,主要产品为增碳剂、煤粉、粘结剂三种。主要生产设备雷蒙磨2台,主生产工艺为将原料磨碎、混合既成产品。该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
    2.该公司院内露天存放两大煤堆,堆存量约80吨,煤堆覆盖不完全,地面积尘较厚,物料四周未设置防风抑尘网,生产车间封闭不完全。该公司产生噪声设备主要是2台雷蒙磨,检查时企业停产,在要求企业全部开启两台雷蒙磨的情况下检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三类区标准。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曲阜市环境保护局对曲阜市龙祥冶铸辅料有限公司因煤堆覆盖不完全、物料四周未设置防风抑尘网造成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212 909-148     德州市临邑县德平镇碱李驻地的“山东旭光德瑞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扬尘、噪声污染。 德州市 扬尘、噪声     山东旭光德瑞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临邑县德平镇碱李驻地,现有年产3万吨铸造材料项目。该企业环评手续齐全。8月份临邑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其煤场三面敞口,厂区北侧生产车间和南侧储料棚之间运输通道有粉尘。立即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要求其对南侧储料棚与北侧车间运输通道进行全封闭改造(两者相距大约有20米左右),对煤场料场建设围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接举报信件后,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中,正在进行密闭改造施工。
1.关于扬尘问题。由于施工需要,南侧储料棚围挡拆开,棚内物料未覆盖,有扬尘产生。该问题属实。
    2.关于噪声问题。该公司在进行在对南侧储料棚与北侧车间之间的露天处进行密闭改造,在施工过程中有噪音,经对其厂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该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立即对南侧储料棚物料进行覆盖,并加强厂区洒水抑尘频次,该公司当天对物料进行了覆盖。同时,加快各项密闭改造工程施工进度。
    2.责令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整改施工期间的噪音,避开夜间及午休时间,避免噪声扰民。
 
 
213 909-149     淄博市张店区中国铝业公司山东铝业公司氯碱厂环境问题:1.更换的电解槽离子膜违规处理,保留部分应对检查。2.盐泥和芒硝违规排放。3.污染地下水,厂内地下水氯离子超标。4.电解槽改造扩建属于未批先建。5.厂区内盐酸、氯化氢、液氯有泄露。 淄博市 水、固废、其他     山东铝业公司氯碱厂1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正常。
    1.因电解槽离子膜一直未找到合适的第三方机构处置,该公司将其存放于危废存储仓库,属违规处理,但未造成环境问题。
    2.盐泥属于一般固废,盐泥用于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芒硝作为副产品,予以销售。
    3.该公司氯碱厂厂区内有1号、2号2座自备井,用于制备纯水。经监测,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4.该公司氯碱厂对原有检修平台进行了加宽加长,主要生产设施与环评一致,不属于改造扩建项目。
    5.该公司建有完善的固定和移动式抽空装置,在充装和检修时,对废气进行收集。同时,配备有气体泄漏报警器,经调取中控室生产记录,无泄漏事故发生。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评审批要求,尽快将废电解槽离子膜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处置。
    2.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14 909-151     济宁市曲阜市八宝山“恒达食品厂”外排刺鼻气味,污水通过暗管排至327南侧养殖场内,污染地下水。 济宁市 大气、水     1.曲阜市恒达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曲阜市书院街道,以生猪屠宰加工为主,日屠宰生猪约200头,环保手续齐备,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2003年12月,曲阜市环境保护局通过了该公司屠宰废水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允许该公司采用氧化塘处理工艺,生产废水在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PE塑胶管排入327国道南侧200米处的环保科技生态示范园蓄水池(已做防渗处理)用于周围农田灌溉。2017年9月13日,曲阜市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生态示范园蓄水池、藕池、鱼塘分别进行了采样监测,水质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
    2.经现场核查,曲阜市恒达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未清洗,厂区内隔油沉淀池未封闭,厂区内异味较重。
责令改正     1.该公司对屠宰场粪污暂存处进行了全面清洗,对企业内外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隔油沉淀池加装密封盖,减少异味产生。
    2.曲阜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导该企业整治到位。责令该企业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减少异味污染。
 
215 909-152     济宁市曲阜市姚村镇孔家村大桥西50米路北“天利药厂”,夜间将污水排至该厂东侧河内。 济宁市     1.曲阜市天利药用辅料有限公司位于曲阜市姚村镇,系专业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该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该公司产生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每天废水产生量约11立方米。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设计处理能力每天180立方米,为间歇式处理、间歇式排放,处理达标的污水经标准排污口排入泗河,不存在夜间偷排废水的问题。
    2.2017年9月11日,曲阜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在曲阜市天利药用辅料有限公司入泗河排污口(昼夜各一次)及位于排污口上游50米、下游500米的泗河水面采样。外排口污染物排放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修改单及地方标准。泗河下游、泗河上游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体标准。
     
216 909-153     济宁市曲阜市有部分被关停的砖厂、窑厂,私自撕毁封条进行生产。 济宁市 其他     1.曲阜市列入关闭类的砖瓦窑共24家。截止2017年9月11日,已拆除19家,关闭5家,均不具备生产条件。曲阜市列入治理类砖瓦窑共10家,除方鼎砖瓦厂自行关停外,其余9家均安装了除尘、脱硫、在线监控等设施(7家砖厂未生产,2家砖厂正在生产),并按照济宁市导则要求进行了规范整治。
    2.曲阜市未对砖瓦窑企业实施张贴封条、查封措施。
     
217 909-155     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炮台山景区内植被破坏严重,建设骨灰存放堂,有明火烧纸的现象,污染空气,污染附近的水源。 青岛市 大气、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灵山卫街道炮台山,位于大湾社区东侧,面积约40公顷。骨灰存放堂为大湾骨灰堂,位于大湾社区东南约400m。炮台山是村属荒山,树木主要是黑松,山体外围由铁丝网围护,植被管护正常。经区森林公安分局现场调查核实,没有发现植被被破坏的问题。2.大湾骨灰堂于2007年3月22日经胶南市民政局批复设立,建筑面积1000㎡。按照节约土地移风易俗的要求,2007年附近村庄将位于炮台山的坟墓迁出,存放于大湾骨灰堂。大湾骨灰堂东侧建有焚烧池,焚烧池加盖并设置专用烟筒,同时上方设有防护网阻挡漂浮物。当地村民到骨灰堂祭祀烧纸产生的烟排放到大气中,造成一定污染。3.经区水利局现场调查,大湾骨灰堂附近无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村庄、居民小区供水已全部纳入城区供水管网,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 其他     由灵山卫街道负责,安排专人进行日常保洁,并定时将大湾骨灰堂周围卫生清扫干净,减少空气污染。  
218 909-156     青岛市市北区九江路20号大都记小区的车库有加压水泵,噪声扰民。 青岛市 噪声     大都记小区实为大都汇公园小区,该小区始建于2009年,2015年7月入住。经查,青岛市市北区九江路20号为大都汇公园小区的一部分,在其1号楼负一层设有自来水二次供水泵房。2012年,青岛鑫坤市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泵房内安装2台16.5千瓦的二次供水设备,加压供水时产生噪音,其噪音主要来自设备电机,影响了楼上居民。 责令改正、其他     为解决供水设备噪音扰民问题,市北区政府要求青岛鑫坤市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不影响二次供水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采取增加电机隔音罩、为设备增加软垫等措施以减轻噪音,相关工作计划2017年9月27日前完成。该解决方案已与周边居民进行了沟通,水清沟街道办事处将加强监管,督促青岛鑫坤市政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按时完成上述工作。  
219 909-157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中心小学西有一胶管厂,每日冒黑烟,气味刺鼻,多次向镇领导反映,一直未解决。 烟台市 大气     1.该转办件反映问题涉及莱州市土山镇中通橡塑厂,该企业主要从事橡胶管生产。该企业未安装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生产过程中有烟雾、粉尘和异味产生,属“散乱污”企业。
    2.根据群众举报,土山镇政府于2017年7月24日对该企业下达停产通知书。8月5日,对该企业断电停产、张贴封条,要求企业拆除设备、清理原料和产品。
关停取缔     接到转办件后,经执法组现场核查,该企业已彻底完成“两断三清”,今后将不再生产。  
220 909-158     潍坊市坊子区眉村镇有一些塑料厂,排放有害气体污染大气,包括:潍坊市坊子区利达塑编厂、潍坊国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潍坊正大工业布厂、潍坊维新塑编有限公司、通达塑编包装厂、潍坊荣达塑编有限公司、潍坊豪威包装有限公司、金伟塑编厂、潍坊大丰包装有限公司、潍坊华诚改性塑料有限公司、胜国织布厂、潍坊胜达反光材料有限公司、国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南400米有一钢结构车间。另外,二十四公里路口北有一加油站,汽油味刺鼻,污水随意乱倒,附近道路两侧有大量废旧设备,气味刺鼻,废机油、废塑料随意丢弃,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大气、水、垃圾     1.经查,该问题反映的13家企业中,潍坊市坊子区正大工业布厂、潍坊盛源纺织有限公司(胜国织布厂)和潍坊市坊子区玉鑫无纺布厂(国盛塑料南400米钢结构车间)3家企业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不属于案件中反映的“塑料厂”。剩余10家企业情况为:有生产能力的8家企业利达塑编厂、国盛塑料制品、通达塑编包装厂、清泉塑编、金伟编织厂、大丰包装、豪威包装、胜达反光材料污染物主要是原料熔融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气体(其中豪威包装和通达塑编包装2家公司废气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另外的6家仍为无组织排放),均已停产正在对有机废气进行治理。另外2家,李太起拉丝厂正在建设未投产(维新塑编东邻),另一家华诚改性塑料因发生火灾厂房和设备已烧毁。现场检查时,以上企业已于今年8月上旬因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均处停产状态。
    2.案件反映的加油站为潍坊市鑫富加油站,该加油站已通过环评审批手续,但无保验收手续手续。油气二次回收治理工程于2015年12月10日通过坊子区环保局验收,现场无案件反映的“汽油味刺鼻”问题。此处“污水”主要是洗车房洗车时产生,污水未经处理,外排至309国道管网(雨污混流)。经现场检查,赵增福废铁收购站在院内和路边存放了部分收购的废铁,在铁制品分割拆解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和废塑料,但无随意丢弃现象。2017年9月11日,坊子区环保局对潍坊市鑫富加油站地下水和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经监测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根据对10家企业查处情况,坊子区实施分类处理。(1)对手续齐全的大丰包装和华诚改性塑料2家企业要求企业对废气进行提升治理,未经批准不得投入生产。(2)对批而未验的胜达反光材料和金伟编织厂2家企业要求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在未通过环保设施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3)对正在办理环评备案的利达塑编厂、国盛塑料制品等5家企业立案处罚,共处罚款12.41万元,未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4)对1家在建企业李太起拉丝厂,责令其停止建设,补办环评手续。
    2.对潍坊市鑫富加油站,责令立即停止营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在通过环保设施验收后方可营业。对赵增福的废铁收购站,我区在前期检查中已于9月7日对该收购站进行了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对私自建设的“洗车房”,当场进行了拆除取缔。
 
221 909-159     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的周某某石料厂,非法生产,扬尘严重。 潍坊市 扬尘、其他     2017年9月11日,高密市环保局和醴泉街道对该厂进行了联合检查,该厂无环评手续,无防尘、防噪声环保设施,造成环境污染,属于“散乱污”企业,醴泉街道立即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其实施关闭取缔。目前,该厂处于停电、停产状态,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存石料正在转运,尚未转运的已加盖防风抑尘网进行封存。 关停取缔     继续加强对该石料厂的执法监管,加快石料的转运清场,确保其不死灰复燃。  
222 909-160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东镇路4599号有一小型加工厂,“亚特金属”和“耀鹏铝材”生产过程中噪声很大,污水直接流到绿化带内,气味刺鼻。 潍坊市 噪声、水、大气     反映的“亚特金属”和“耀鹏铝材”系同一企业,全称为潍坊亚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并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城市管网排入临朐荣怀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未发现污水排入绿化带问题。经监测,废水、废气及噪声排放均未超标。      
223 909-162     日照市五莲县高泽镇有一蓄电池厂,污水有时直排到雨水管道内,有时直排至附近的墙夼水库,粉尘严重。附近最近有新上一镀锌工业园,工业废物都排到墙夼水库内,反映多次,都未解决。 日照市 水、重金属、大气     1.群众反映的日照市五莲县高泽镇蓄电池厂实为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建成投产,位于县城北工业区内,距离墙夼水库约2km,环保手续齐全;以天然气为热源,以1#电解铅、合金铅为主要原料生产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铅尘,经布袋除尘、滤筒过滤除尘后分别经5根15米高烟囱排放。生产废水、初期雨水进入该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经PH调节、斜板沉淀、砂滤、反渗透等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水处理站、铅尘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直排环境进入墙夼水库问题,也未发现污水通过雨水管道排放迹象。县环境监测站随机抽取了该公司2根铅尘烟囱颗粒物进行了取样监测,颗粒物最大值为4.6mg/N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标准值为100mg/m3);对厂界颗粒物浓度进行采样监测,颗粒物监测结果为0.317mg/N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标准值为1.0mg/m3);对该公司西边水渠和下游500米水塘采样监测, PH值分别为7.96.8.32,铅浓度均未检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附近最近有新上一镀锌工业园”实为五莲万盛电镀工业有限公司电镀中心二期项目,是在一期项目基础上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的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市环保局审批,目前,正在建设中。一期工程于2014年5月建成投产,环保手续齐全,共建有4个生产车间,镀锌、镀镍、镀铬生产线共7条,年产各种镀件5万吨。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其中含镍废水经絮凝沉淀+过滤+反渗透膜处理、含铬废水通过铬离子还原+絮凝沉淀+过滤+反渗透膜处理后回用于相关生产线;含锌废水、含油废水、含酸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絮凝沉淀+电化学沉淀+絮凝气浮沉淀+过滤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水渠最后进入墙夼水库。产生的电镀污泥、退镀液等危险废物,转移至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查危废台帐、联单,危废处置合法、规范。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总排口外排废水进行了取样监测, pH值为8.44.锌浓度为0.122mg/L,铬、镍浓度未检出,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对下游水塘地表水进行了取样监测, pH值为8.32,锌、铬、镍浓度未检出,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
其他     五莲县政府责成县经信局、高泽镇党委政府、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这两家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224 909-163     潍坊市昌乐县昌乐宏达织带有限公司和昌乐煜景织带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手续不全,废水随意排放,排放刺鼻性气体。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反映情况与第9批转办编号818—60所反映的为同一内容
    1.昌乐宏达织带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昌乐县煜景织带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织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8月10日,进行了批复。目前,该企业已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两家公司均建有污水处理和废气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山东昌乐实康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烘干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碱液吸收后高空排放。
3.现场查看,两家企业环保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厂界外未发现异味污染问题。但在生产过程中因操作不规范,会出现短时异味散逸现象。
是  责令改正     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责令两家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操作规程,避免异味散逸现象。  
225 909-165     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孙家林村西南方向的山沟里,堆放着诸葛镇全镇的生活垃圾,气味刺鼻,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向镇政府反映多次,都没能解决。因这次督察,镇政府担心被查,用铲车推平覆盖,但没有清运走,污水下渗,继续污染地下水源及土地。村民担心督察以后会继续往此倒垃圾。要求将垃圾运走。 临沂市 大气、水、土壤、其他     1.诸葛镇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沂水沂清能源有限公司处理,因2017年2月至7月期间沂水沂清能源有限公司二期扩建,诸葛镇部分生活垃圾需临时存放,经诸葛镇党委政府论证选址,将孙家林村西南方向1000米处空闲地作为周边村居生活垃圾暂存点。暂存前通过下挖清理至岩石层,采取黏土夯实等措施,进行了防渗处理。
    2.为防止滋生蚊蝇和散发异味,诸葛镇对暂存点进行了覆土处理和喷洒灭蝇剂、除臭剂,并非掩埋行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刺鼻气味。诸葛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暂存点厂界臭气、周边的地下水及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孙家林村范某某家水井数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孙家林垃圾存放点厂区内、南侧土壤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暂存点使用期间,镇政府共接到12345热线反映6次,除1次因无联系方式未直接向反映人反馈外,其余均向反映人进行了解释,反映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4.7月20日沂水沂清能源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建成投产,暂存点垃圾已自7月底逐步外运进行焚烧发电处理,截至目前已处理400余吨,剩余500余吨。
    5.暂存点已于7月底停用,不再存放垃圾,待全部清运处理完成后,诸葛镇政府将对此处进行复垦绿化。
其他     诸葛镇党委政府负责在10月15日前将垃圾全部运往沂水沂清能源有限公司处理。  
226 910-01     烟台市海阳市海园路阳光丽苑小区东北方向海兴南路的“丰源热电厂”,建有一小锅炉,供暖时扬尘严重,气味刺鼻。 烟台市 扬尘、大气     海兴南路丰源热电厂属于海阳市丰源热力有限公司城区分公司,具有环保手续,供暖范围为海阳城区烟凤路以东区域。
    1.该企业2013年建设20吨热水燃煤锅炉1台,2015年扩建为40吨热水燃煤锅炉, 2017年7月企业投资800余万元对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将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
    2.该企业为解决厂区场地扬尘污染,2014年投资100余万元进行了煤场、渣场硬化,建设了煤场大棚、渣场大棚。锅炉配套的输煤系统和除渣系统全部封在闭空间内运行,车辆外运时也进行全封闭覆盖后才能驶出渣棚。但是在燃煤运输、煤渣处理过程中,仍会产生一定扬尘。
    3.为解决燃煤锅炉废气污染问题,该企业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采取安装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等措施,加强了废气污染治理,但是在湿法脱硫时,存在轻微气味。从近年来海阳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废气监督监测情况看,排放废气能够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1. 督促企业加快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进度,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
    2.加强企业监管,要求企业规范操作,在厂区内增加洒水降尘措施,减少燃煤运输、煤渣处理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
 
227 910-02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经十东路北,省科学院东院区、彩石文明花园、彩石镇派出所的生活污水直排到绿化带内,污染土壤,气味刺鼻。彩石文明公园内的垃圾桶清理不及时,垃圾遍地,气味刺鼻,污水外渗,污染环境。 济南市 大气、水、垃圾、土壤     1.省科学院东院区门口西侧、彩石派出所门口东侧绿化带内污水井有外溢情况。
    2.由于9月5日彩石文明花园小区物业更换,正在交接中,导致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
    3.因该区域不在建成区内,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目前采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的措施。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彩石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会同省科学院9月11日连夜清理了管道堵塞的化粪池,解决污水外溢问题;对绿化带的少量外溢污水进行了清理。同时责成省科学院等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联系环卫部门清理化粪池,避免出现类似现象。
    2.物业人员于9月11日清理了生活垃圾,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28 910-03     1.对”临沂市沂南县舜天化工污染问题”的处理结果,举报人反映与事实不符,该企业为躲避检查,现已停产,目前正准备督察后马上开工;
    2.沂南县界湖镇“东源生物”手续不全,排放刺鼻气味,废水直排地下;
    3.沂南县张庄镇青鸵村有大量石英砂厂,无手续经营,私自挖沙,污染河流,运输沙时尘土飞扬。
临沂市 大气、其他、水     1.沂南县舜天化工问题与第320号、第821—65号、第904—155号、第3451号转办件并案处理。
    该公司因在异味整治工作中整改进展较慢,加之生产过程产生异味废气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2017年7月29日,沂南县政府对其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停产整治。该公司遂于2017年8月1日停产,并聘请第三方对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非为躲避检查停产检修。目前仍处停产状态。
    2017年8月30日,该公司按整改方案完成了碳酸氢铵、三聚氰胺包装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及相关造气、压缩、碳化工序的环保设备技术改造,8月31日按程序向县环保局书面报送《整改报告》。县环保局现正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同时责令该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恢复生产。不存在信访人所说“督察后马上开工”问题。在320号转办单办理时,沂南县环保局对山东舜天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碳酸氢铵包装车间未按要求安装氨气收集处理设施和三聚氰胺一号、二号、三号生产线包装车间未按要求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行为,责令该公司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处罚款14万元。目前,该公司对以上问题已整改到位,并按时缴纳了罚款。
    2.临沂东诚东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第910-159号转办件并案处理。共有3个建设项目:分别是年产10.2t肝素钠粗品项目,年产50t药用级硫酸软骨素、10t精品肝素钠、80t精品胶原蛋白、60kg精品细胞色素C项目,年产粗品肝素钠1.2t项目。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不存在无手续经营问题。该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停产检修至今。生产车间配套安装了喷淋吸收塔(塔内加专用恶臭气体处理药剂)和活性炭吸附装置。2017年7月,委托第三方对有组织外排废气进行检测,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检测,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臭气标准要求。虽然废气达标排放,但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仍有轻微异味。现场发现生产车间1处窗户玻璃有破损,有异味气体散出,车间南部有异味。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日处理500m3生产废水的污水处理站1座,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沂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排污口安装COD、氨氮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调取6月份以来在线监测数据,各项指标均正常。2017年8月16日,对该公司周边4个地下水点位均进行了14项指标检测。监测结果总硬度四个点位均超标,3个点位硝酸盐氮略有超标,其他项目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经分析,总硬度超标是由当地地质条件造成,硝酸盐氮略有超标主要由农村面源污染造成。未发现废水直排地下行为。
    3.反映的“张庄镇青鸵村”应为青驼镇青驼社区,该社区范围内有2家石英砂加工厂,分别为:临沂亚圣矿业有限公司,2004年3月获环评批复,2007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07〕21号)。沂南县金石硅砂有限公司,2003年12月获环评批复,2009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沂环验〔2009〕39号)。以上2家企业均在破碎、传送、筛分等生产环节采取密封、喷淋除尘措施,料场全覆盖,建有浓密池和陶瓷过滤机,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矿山企业停采、原材料供给不足,2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2015年6月以来,沂南县对境内河沙已实行全面禁采,严禁非法挖沙。在沂南亚圣矿业厂区西南方向1公里左右,县水利局正在实施蒙河河道治理工程。2016年12月开始施工,目前正在进行河道培堤,不存在私自挖沙、污染河流问题。现场核查,未发现运沙车辆在附近道路行驶,但周围道路破损严重,路面凹凸不平,过往车辆易产生扬尘。
责令改正、问责     1.责令临沂东诚东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对车间窗户玻璃及时修复,加强车间密闭措施,减少异味气体排放。
    2.责成沂南县水利局加强对蒙河培堤工程监管,规范河道施工,做好场地抑尘防尘工作。
    3.责成青驼镇政府和青驼社区居委会,对临沂亚圣矿业有限公司和沂南县金石硅砂有限公司两家石英砂厂南侧破损道路尽快进行修整,减少道路扬尘产生。
    4.问责同第十一批821-65号转办件并案处理。
问责同第十一批821-65号转办件并案处理。
229 910-04     烟台市龙口市福尔化工厂的污水通过暗管直排到泳汶河和博海防洪通道内,暗管经过沙地,有时污水直接渗到煤矿的废坑道内。 烟台市     1.龙口市福尔化工厂应为山东福尔化工有限公司,配套建设了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污水处理站,总排口装有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已联网运行,有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
    2.龙口市域内无博(渤)海防洪通道。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处理达标后,经总长约4公里的地下排污管道进入泳汶河市政管网,并非直排泳汶河或其他通道。地下管道所经区域均为沙地。
    3.该公司地下排污管道采用的直径400mm的PE管,此种管材具有强度高、耐高温、抗腐蚀、耐磨等特点。洼里煤矿废坑道距离地面最近距离约250米,该矿已于2016年9月30日停产并对主井口和副井口进行了永久性封闭,井洞四周均用钢筋混凝土浇注,壁厚1米,浇注深度10米,井口顶部浇筑面积约50平方米,污水无法渗入。日常检查及本次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该公司污水渗入地下现象。
其他     针对该公司地下管道所经区域均为沙地的实际情况,要求其加强对排污管道的巡查和维护,确保管道不出现破损渗漏。  
230 910-05     枣庄市滕州市柴胡店镇润盛煤业打石场、官路口村西刘某某打石场、刘村煤矿2号井院内打石场,三家打石场均无环评手续,破坏生态环境,目前应付检查,已停产。 枣庄市 生态、其他     1.2017年7月26日,柴胡店镇联合滕州市环保局开展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发现反映的三家打石场无环评手续,当场予以关停取缔、拆除;滕州市环保局对3家打石场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经立案处罚,其中,市环保局对润盛煤业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5000元(滕环罚告字[2017]187号);对官路口村西刘某某打石场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3.5万元(滕环罚字[2017]148号);对刘村煤矿2号井院内打石场(钟某某打石场)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3.5万元(滕环罚字[2017]188号)。
    2.目前,三家打石场设备已经拆除,场地无原材料,无生产现象。
     
231 910-06     淄博市张店区科技苑社区“根源生超市”喇叭声很大,噪声扰民。 淄博市 噪声     根源生超市位于紫荆园小区北5号,门口2个喇叭音量较大,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1.责令根源生超市拆除店外喇叭,已于当日拆除完毕。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杜绝噪声扰民现象。
 
232 910-07     济南市历城区济钢新村有大量小饭店,油烟、噪声扰民,无手续经营,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油烟、其他     1.济钢新村有12家无专用烟道的餐馆,均位于商住楼一层商用房,为面馆、混沌馆、包子铺等小餐馆。
    2.在历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中,8月23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鲍山街道对济钢新村12家餐馆,下达《济南市历城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12家餐馆停业整顿。目前,12家餐馆处于停业状态。
    3.8月14日至8月19日期间,鲍山办事处共收到反映此问题举报6件,均及时回复。
    4.9月11日检查时,新发现济钢新村小区内小饭店1处(贾氏家常菜),经营场所位于居民住宅楼(济钢新村中心6号楼3单元102室),无任何经营手续、无专用烟道,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
停产整治、
关停取缔
    1.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责令12家餐馆停止产生油烟的营业项目,在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2.9月11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鲍山街道拆除贾氏家常菜餐馆牌匾,清理炉灶和设备,予以关停取缔。
 
233 910-103     枣庄市高新区天安裕景小区南,有一大型变压器,噪音严重超标。 枣庄市 噪声     1.反映的“大型变压器”实为枣庄供电公司薛城110kV变电站,于2008年04月15日建成投入运行,现有变压器2台,容量为2×50000kVA ,110kV进线2条,10kV出线24条,主要担负着枣庄市高新区、薛城区工矿企事业、居民等生产和生活用电任务。变电站北侧为天安裕景小区。
    2.9月11日20:00,高新区委托山东三益环境测试分析有限公司对变电站北界及北侧3#居民楼进行了噪声监测,北界噪声为57分贝,北侧3#居民楼六楼噪声最大值为59分贝,一楼噪声最大值为51分贝,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责令改正     1.目前,市供电公司对变电站北墙4个通风窗进行封堵,在内侧加装了隔音装置。
    2.9月17日,经监测,变电站北界2m处噪声最大值昼间为51.8分贝、夜间为49.5分贝;天安裕景小区3#楼东侧噪声最大值昼间为48.3分贝、夜间为47.8分贝,南侧噪声最大值昼间为49.4分贝、夜间为48.7分贝,西侧噪声最大值昼间为50.6分贝、夜间为48.8分贝,北侧噪声最大值昼间为49.6分贝、夜间为48.1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34 910-106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张黑墩,“博尔思大饮食机械有限公司”,有电镀车间,电镀水外排,无环评。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该公司主要加工销售不锈钢绞肉机,采用抛光打磨、车床上纹工艺,不存在电镀工艺,没有电镀车间。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2017年8月11日,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实施断电停产,并责令其自行清理。
    2.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清理不彻底。
关停取缔     2017年9月11日,凤凰岭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彻底清理,现已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235 910-107     济南市市中区国华东方美郡小区联排别墅,308-1.211-1.318-1.407-5四户业主,破坏山体扩建,破坏了生态环境。 济南市 生态     1.根据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调查核实,308-1.211-1.318-1三户无占压山地问题。
    2.308-1户违章建设一处车库,并在楼顶加建房屋约50平方米。6月底,308-1业主对私自加建的车库自行拆除完毕。
    3.211-1户违章加建门楼外扩占地约50平方米(二层,100平方米),318-1户违章加建门楼外扩占地约50平方米(一层)。2017年4月5日,市房管部门对211-1.318-1两名业主房产采取冻结惩戒措施。5月,两户承诺将自拆,截至6月,未达到拆除规范。
    4.407-5户违章加建门楼占地约50平方米(二层,100平方米),侵占山地建设80平方米房屋。2017年4月,工作组协助407-5户对侵占山地建设的房屋进行拆除,清退占压山体80平方米;4月中旬,济南市林场对被侵占部位建设隔离墙,并对该处进行绿化,建设山体公园,7月份完成,并对外开放。
关停取缔、其他     1.9月12日,工作组向308-1业主下达通知,要求自行拆除私自加建的楼顶房屋.现正自行拆除中,业主承诺9月30日前拆除完毕。
   2.9月18日,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组织燃气、供电、水务三家公司与国华物业对接,做好对拒不履行承诺的业主追加惩戒准备,并向被惩戒业主(包括211-1.318-1)下发追加惩戒告知。9月28日,燃气、供电、水务三家公司将对其采取追加停水停电停气惩戒措施。9月19日,工作组对211-1.318-1两户实施助拆,9月30日完成。
    3.9月12日,工作组向407-5业主下达通知,要求自行拆除私自加建的门楼100平方米,业主承诺9月30日前拆除完毕。
    4.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建立接收投诉专用邮箱:guohuagongzuozu@126.com,竭诚欢迎广大居民群众监督投诉。
   5.舜耕街道牵头,联合执法,加强对国华东方美郡小区的巡查,如发现加建行为,立即查处,防止违建行为反弹。
 
236 910-108     枣庄市峄城区峨山工业园区有企业外排刺鼻气味、工业废水。其中包括:山东神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枣庄中原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密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山东神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渣倾倒在工业园区旁张庄村的农田和道路上。 枣庄市 大气、水     1.峨山工业园内产生刺鼻气味的企业主要有生产四聚乙醛的山东密塔化工有限公司和生产草酸的枣庄市友联化工有限公司、枣庄中原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山河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市奥威特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其中枣庄市山河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市奥威特化工有限公司处于长期停产状态。
    2.山东神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尾气经湿法脱硫除尘处理后排放;蒽醌缩合与水解工序产生的气态氯化氢进入缓冲罐,经二次降膜吸收后副产盐酸;三氯化铝车间氯气(尾气)经两级串联碱液吸收后生成副产品次氯酸钠。该公司工艺废气用于生产副产品,外排废气厂界无明显气味。
    3.针对产生刺鼻气味,峄城区环保局已责令山东密塔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生产设备设施的2400余个点位进行定点检测,同时,企业投资800余万元建设了废气回收处置工程;枣庄市友联化工有限公司、枣庄中原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通过采取加强工艺尾气吸收装置的吸收效率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异味的影响,同时要求草酸企业安装工艺尾气在线监测设施。枣庄市山河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市奥威特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停产,后期若恢复生产,参照其他同类企业进行整改,并安装工艺尾气在线监测设施,否则不得开工生产。
    4.2015年10月7日,为进一步规范园区企业达标排放污水,杜绝偷排、漏排等违规排放污水行为,峄城区政府区政府召开了“峄城经济开发区东部工业园污水处理工作会议”,形成了 “峄城经济开发区东部工业园污水处理工作会议纪要” ,会议要求峨山园区有关排水企业开展“一企一管”改造工作并封堵原有污水管网,目前,峨山园区11家企业铺设了专用管道向峨山园区污水处理厂输送污水,同时,封闭原有的污水管网,其中,重点企业污水在线监测设施已安装,并与峄城区环保局联网,保障了峨山园区水环境安全
    5.山东神工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工业废渣中的一般固废是公司硫酸镁、聚铝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滤渣,主要成份为硫酸钙、硫酸镁、二氧化硅等,交于苍山县永安建材有限公司用作生产填料用,危废为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树脂、废包装袋、精馏残渣、废活性炭棉,以上几种危险废物全部委托鲁南渤瑞危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2015年和2016年危废产生量废油漆桶0.0168t,废手套0.0776t,废抹布0.0068t,废包装袋0.4988t。2016年10月11日转移废油漆桶0.0168t,废手套0.0776t,废抹布0.0068t,废包装袋0.4988t。目前危废库还存有废油漆桶0.0345t,废包装袋0.02t。经实地调查核实,张庄村的农田和道路上均未发现有该公司倾倒的工业废渣。
责令改正     1.下一步峄城区将不定期组织夜查和突击检查,严查“跑、冒、滴、漏”及偷排偷放废水废气行为。
    2.严格执行废水“一企一管”制度,积极督促企业整治工艺尾气,加强对企业废渣的环境监管,对重点化工企业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未完成的,绝不允许生产,确保峨山工业园区的环境安全。
 
237 910-112     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22号环海花园小区内有多家饭店外排油烟异味,油烟净化设备、空调外机等噪声扰民严重。 青岛市 噪声、油烟     经查,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22号环海花园小区,小区内无饭店,四周网点房中只有西侧漳州路上有3家饭店,分别为青岛川奇鸡毛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市南区蜀大侠火锅店和市南区宽窄火锅店。1.市南区宽窄火锅店主要经营火锅,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市南区蜀大侠火锅店主要经营火锅,无净化器,油烟异味通过3层平台排放口排放,对居民造成影响。3.市南区川奇鸡毛店主要经营川菜,厨房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3家店现场监测噪声均达标。 责令改正     环保市南分局对市南区蜀大侠火锅店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安装净化器并高空排放;区食药监局对市南区宽窄火锅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其他许可事项前不得经营,该店现已停业。  
238 910-113     临沂市“英特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电镀污水乱排。 临沂市 水、其他     1.该公司主营绞肉机设备机械加工,其生产工艺为机械切削加工零部件并组装,无电镀工艺。2017年8月18日,相公街道办事处发现该公司无环评等相关手续,当即采取断电措施,并责令其自行清除。   
    2.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清理不彻底。
关停取缔     2017年9月11日,相公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清理,现已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  
239 910-114     济南市市中区国华东方美郡小区一期,二区,211-1.211-3.211-4,三区320-1,四户业主,破坏山体扩建,破坏了生态环境。 济南市 生态     1.经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调查核实,来信反映的四户均无侵占山体问题。
    2.211-1.211-3两户违章加建门楼占地约50平方米(二层,100平方米)。2017年4月5日,市房管部门对211-1业主房产采取冻结惩戒措施,211-3已开始自行拆除。5月,两户承诺将自拆完毕,211-3已拆除完毕。截至6月,经工作组核实,211-1未达到拆除规范。
   3.2016年底,二区211-4业主购得该处房屋,因院落南侧山体部分存在部分岩石、喷浆松动,业主实施加固作业,不存在破坏山体问题。
  4.三区320-1户,无违章建设问题,不存在破坏山体问题,南侧山体存在部分岩石、喷浆松动问题。国华物业负责进行加固,9月17日开始施工,将于9月27日完工。
其他     1.9月18日,济南市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组织燃气、供电、水务三家公司与国华物业对接,做好对拒不履行承诺的业主追加惩戒准备,并向被惩戒业主(包括211-1)下发追加惩戒告知。9月28日,燃气、供电、水务三家公司将对其采取追加停水停电停气惩戒措施。9月19日,工作组对211-1户实施助拆,9月30日完成。
    2.国华东方美郡拆违拆临工作组建立接收投诉专用邮箱:guohuagongzuozu@126.com,竭诚欢迎广大居民群众监督投诉。
  3.舜耕街道牵头,联合执法,加强对国华东方美郡小区的巡查,如发现加建行为,立即查处,防止违建行为反弹。
 
240 910-116     德州市庆云县东辛店镇镇政府驻地附近有2家咸菜加工厂,无环保手续,外排污水污染地下水。 德州市     经排查,东辛店镇政府原驻地以东400米处确实存在两家黄瓜腌制个体户,生产设施为水泥池子,直接人工撒食用盐进行传统腌制,腌制期三个月,然后装箱销售至潍坊一家进出口企业进行深加工。
    1.无环保手续问题。两家个体户属传统腌制,无需清洗。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该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自行在网上备案系统登记备案。经调查,两家个体户均未进行网上登记备案。该问题属实。
    2.外排污水污染地下水问题。两家个体户不存在外排沟渠和管道,周围也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在腌制过程中,黄瓜无需清洗,自身析出水分,析出的水需随产品一起装箱封存,无污水外排。该问题不属实。
责令改正、约谈     1.针对两家个体户未办理环保登记备案手续问题,县环保局和东辛店镇政府立即责令两家个体户暂停收购,并实施网上备案登记,备案登记之后,方可继续经营。
    2.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241 910-117     枣庄市山东能源枣庄矿业集团田陈煤矿生活区及滕南医院周边,有10余家腐竹厂等违法生产作坊,污水通过暗沟外排。 枣庄市 水、其他     山东能源枣庄矿业集团田陈煤矿生活区及滕南医院位于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现场检查滕州市境内其相邻区域未发现腐竹加工厂。      
242     枣庄市山东能源枣庄矿业集团田陈煤矿生活区及滕南医院周边,有11余家腐竹厂等违法生产作坊,污水通过暗沟外排。 济宁市     1、微山县境内6家豆制品(腐竹)加工企业,位于微山县欢城镇东田陈村北,与枣庄市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北李庄村交界。距离田陈煤矿生活区和滕南医院最近的豆制品厂为微山县兴远豆制品加工厂,分别相距约30米和约1000米的距离。6家豆制品厂均有环评审批、验收手续。6家豆制品厂主要以大豆为原料,经浸泡、磨浆、加热、挑皮、烘干等工序,生产腐竹。产生的生产废水(浸泡废水和刷锅水)通过密闭管道进入欢城镇东田陈村豆制品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排入金丝源豆制品加工厂东侧的藕塘。生产热源来自于枣矿集团田陈煤矿富源热电厂。6家豆制品厂共同投资400万元,委托微山县建筑设计院设计建设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水量200m3/d,实际处理水量约90m3/d,采用预处理+均质水解+A2/O+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水质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修改单重点保护区域标准。
    2、接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前,县环保局根据群众反映豆制品厂污水偷排的问题,于2017年7月23日对6家豆制品厂进行了调查。6家豆制品厂污水管网、密闭管道维护良好,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行正常,运行台账记录较完整,豆制品厂及其周边未发现排污暗管或排污口。经对污水处理站外排口和藕塘内水质采样分析:污水处理站外排口水质(COD:33mg/l,氨氮0.811mg/l),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修改单重点保护区域标准。
     
243 910-118     潍坊市昌乐县“山东金泽利能源科技公司”环保设备未使用。 潍坊市 其他     1.山东金泽利能源科技公司建有年产润滑油15万吨、溶剂油15万吨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装置排空废气和罐区呼吸废气收集后进入催化氧化处理装置处理。
    2.该企业因燃气锅炉气源压力不足,自2017年7月4日起,停止生产。9月11日,现场检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经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记录齐全,未发现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停运现象。
     
244 910-119     烟台市长岛县南长山街道办事处孙家村村支书孙某某,在山东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采石料、土方,破坏山体3处。 烟台市 生态     1.孙家村西侧大黄山破坏山体,位于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从上世纪80年代初起(自然保护区设立之前),孙家村便利用该山体落石和开采山石加工石子使用。上世纪90年代初,因建设县海水浴场、海滨路,县里从该处山体采石供给工程建设,后又陆续使用到2005年,此处先后共采石约4.5万方。2009年,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封闭此处山体并出资2万元,由孙家村负责对该山体进行初步治理,孙家村当年将遗留和塌方的石渣300多方清理出来,陆续用于村级道路建设,并又回填土方800余方。
    2.孙家村半劈山西侧山地,为孙家村集体土地,不在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此处原规划为孙家村群众棚改项目和转产转业建设用地。2014年,孙家村按照规划进行了场地平整。2015 年,因省道S263线孙家段改扩建需要,该项目重新规划选址。2016年,为加强渔村精神文明建设,孙家村将该地规划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广场,但至今尚未施工。
    3.孙家村西北侧老北沟小黄山山体,在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上世纪80年代中期,孙家村为发展扇贝养殖,利用该沟内一条废弃军事坑道发展扇贝育保苗产业,并在沟内坑道口附近建设了养殖库房。到2005年底,该处共建有育苗场8处,总建筑面积4796.94平方米。2014年为修复孙家村岸线,县政府对沟内8户育保苗场启动拆迁,由孙家村负责实施。2017年8月,根据上级有关自然保护区自查整改的要求,南长山街道在巡查中发现此处育保苗场拆迁不彻底,责成孙家村进行彻底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问责     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5条的规定,对南长山街道孙家村罚款1万元。
    下步措施:1.加快修复破坏山体。对大黄山破坏山体由专业公司进岛进行勘察,制定治理方案,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山体治理修复;对半劈山西侧山地,明年5月底前完成绿植;对孙家村西北侧老北沟小黄山山体,明年5月底前完成绿植。2.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配自然保护区执法力量,增加巡逻频次,完善巡查机制,一经发现破坏山体行为即严厉予以打击。   
行政记大过1人、党内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
245 910-122     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厂湖镇南桥村,有家“临沂市鸿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苯酚和甲醛污染,督察组来时停产,过后继续生产。 临沂市 大气     1.临沂市鸿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覆膜纸,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有苯酚和甲醛的有机废气,已安装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车间内有气味,厂界无明显气味。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废气进行检测,苯酚、甲醛有组织排放浓度为5.05mg/m3.3.09mg/m3,无组织排放浓度为0.035mg/m3.0.09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因原料供应原因,该企业于2017年8月26日至9月9日停产。
     
246 910-123     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西徐家庄村,赵某某的宠物食品加工厂违法占用河道,偷排污水导致下游地下水遭污染。 淄博市     沂源中红农工贸有限公司立项、环评等手续齐全,2016年11月15日建设完成,2017年4月投入生产。该公司坐落于北徐家庄河右岸,其厂房紧靠河道,为扩大生产面积,在紧靠其厂房北面河道平台上(河道平台于2000年西徐家庄村部分村民自发筹款在河道内修建),私自建设约400平方米的轻钢结构建筑作为厂房。经查,该公司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废水和生产冲洗废水,自投产以来所产生的废水收集到储水池,后由村民用吸粪车运至田中用作肥料,无偷排污水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并于9月27日前将违法建筑自行拆除。
    2.责成县水务局、县环护局、鲁村镇人民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47 910-124     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凤山峪村,村北、村西北的十几家养鸡养鸭户,胡家庄村的十几家肉牛养殖户:污染饮用水,气味难闻。 泰安市 水、大气     2017年9月11日,宁阳县环保局、华丰镇政府联合对交办件进行调查。凤山峪村北、村西北现有养殖户16户,其中11户养鸡户,5户养鸭户。按照《宁阳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修订方案》,15户位于限养区,1户位于适养区。
    1.养殖现状:凤山峪村16户养殖户中,有13户已停止养殖,养殖棚内无畜禽,棚内外粪便和污水已清除干净。继续养殖的3户(现共存栏肉鸡4万只,肉鸭12200只)位于限养区内,1周内畜禽即可出栏,现对产生粪便每天清除。胡家庄村地处山区,大部分地块不具备机械化耕作条件,农户有使用大牲畜农耕作业的需求和养牛的传统,目前有100余户散养牛,户均1—2头,粪便均用于还田。现场检查时有养殖粪便产生的气味。
    2.两村饮用水情况:凤山峪村村民饮用水取水井在村南100米处,水井深120米,饮用水取水点在养殖区上游(村正南方)约930米处,距离较远;胡家庄村饮用水取水点位于村委(位于村北山坡且位置较高)院内,水井深102米。9月12日,宁阳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两村饮用水进行取样分析,监测报告显示,凤山峪地下水氟化物超标,胡家庄地下水硝酸盐超标,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Ⅲ类标准。水中氟含量超标与地下含有黑云母有关,硝酸盐超标与当地地质条件有关。
其他     1.对凤山峪村村北、村西北的养鸡养鸭户,无法达到卫生防护距离500米要求的,不得再进行养殖;引导有饲养意愿的养殖户,到符合全镇总体规划的适养区内依法依规进行规范化养殖。目前15家不满足防护距离要求,不再养殖。
    2.对胡家庄村养牛散户,要求规范养殖,及时清理粪便,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3.针对氟化物、硝酸盐超标问题,责成华丰镇政府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保障饮用水安全。
 
248 910-128     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西村,孙某在河边养鸡,鸡粪乱放,臭气熏天。 临沂市 垃圾、大气     反映的孙某养殖户主要从事蛋鸡养殖,建有4座养殖棚,养殖规模8000只左右;养殖棚内建有刮粪板、刮粪槽各3套,60m3沼气池1座。该养殖户距蒙河北岸不足20米,属禁养区。2017年7月4日,青驼镇人民政府下达了停止养殖通知书,8月初养殖户对存栏蛋鸡全部清除,现处于停养状态。养殖户周边林地内堆存6小堆粪污,养殖场棚周边有鸡粪臭味。 关停取缔     1.9月12日已清理该养殖户周边及养殖棚内粪污。
    2.9月14日已完成该养殖棚及各类养殖设施拆除清理工作。
 
249 910-13     济南市高新区凤凰路:1.龙园小区5号楼一楼饭店、9号楼楼下多家饭店,死灰复燃;2.小区别墅区南面的渣土堆,一直未清运。 济南市 噪声、固废、其他     1.(1)龙园小区5号楼为居民楼,一楼共有2家饭店,因非法进行“住改商”,8月18日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已责令其关停,目前,2家饭店煤气罐、自设烟道已清除。9月8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经营行为。(2)龙园小区9号楼沿街商铺共有4家餐饮单位,因使用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通过雨水管道排油烟等问题,8月18日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责令其停业整改。9月5日联合执法小组对其中2家(嘉轩快餐和河间驴肉)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发现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使用清洁能源,允许其恢复营业。另2家(兰州拉面、沙县小吃)已经自行关门并搬离。
    2.龙园小区南侧有一渣土堆,位于高新区舜泰北路济南圣大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地块内,该地块地表原有渣土总量约33.8万立方米。 2016年11月,由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根据高新区管委会渣土清运分工,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了地表渣土清运施工单位,按照《渣土外运项目施工方案》组织清运。由于今年雨季较长,影响了渣土清运的进度,目前已运出约25万立方米。
其他     1.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将加强对龙园小区底商的监管,严格规范餐饮业户依法经营。
    2。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25日制定《济南圣大文化产业基地(地块五)地表渣土清运实施方案》,目前舜华路街道办事处正在完成降尘和运营维护招标工作,力争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内渣土外运工作。
 
250 910-130     济南市长清区佳宝乳业第一、第二牧场,养殖废水直排渗坑,散发恶臭。 济南市 水、大气     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第一牧场位于长清区平安街道明发路1366号,从事奶牛养殖,存栏量1900头。养殖废水排入四级防渗沉淀池,经气浮处理后排入佳宝工业园中水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区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济南佳宝乳业有限公司第二牧场位于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三朱村西侧1.5公里处,从事奶牛养殖,存栏量1000头。养殖废水经A/O生化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场区东南侧的防渗暂存池,作为肥料还田。2017年8月16日,该场A/O生化处理系统发生故障,向长清区环保局提交了停运报告,经批准,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修。现场检查时,A/O生化处理处理系统已修复,正在调试,尚未正常运行,养殖废水直接排入暂存池。
责令改正     9月11日,长清区环保局责令济南佳宝乳业公司第二牧场立即恢复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将未经处理的废水回抽处理。 
    9月12日,经长清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济南佳宝乳业公司第二牧场污染防治设施已恢复正常运行。
 
251 910-131     潍坊市高新区新昌街办大庄家村、寒亭区朱里街办大杨树村、坊子区涌泉乡涌泉村、眉村镇政府驻地附近100多家生产磨制膨润土粉的工厂夜间生产,直排粉尘;膨润土厂周围多家无纺布生产企业,排放土粉;膨润土厂附近多家塑料颗粒厂,排放粉尘、有害气体;坊子区工业发展区潍坊成浩包装有限公司、金鑫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排放粉尘、有害气体,污染环境。 潍坊市 大气     高新区:   
    1.高新区新昌街办大庄膨润土厂,现场处于停产状态,未见生产迹象,2017年6月列入“散乱污”,责令停产停业。目前,已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对其进行取缔。
    2.大庄膨润土厂周围无无纺布生产企业,附近原有两家塑料颗粒厂已列入“散乱污”,并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对其进行了取缔。
    寒亭区:
    “寒亭区朱里街办大杨树村”,应为大杨家村,位于高新、坊子和寒亭交汇处,为寒亭区朱里街道辖区内村庄。该村有膨润土企业11家、无纺布企业1家、塑编企业2家。
    1.因膨润土行业不景气,该村膨润土企业自年初陆续停产,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从今年6月份开始,进一步加大了对膨润土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对没有环评手续的膨润土企业逐一进行了查封,对无法完善手续的,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
    2.无纺布厂,主要是以服装厂加工后的边角料为原料,通过简单物理手段加工成无纺布,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和土有关的物料。
    3.村内不存在塑料颗粒加工企业,仅有2家塑编企业,主要是通过机械将尼龙丝编织成编织袋。
   坊子区:
    1.坊子区涌泉村、眉村镇政府驻地共有膨润土加工企业14家。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5家;环评手续审批未验收的企业2家;无环保手续的企业7家。现场检查时,除2家已停产多年,其余企业均因在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存在问题已于今年8月上旬全部停产,无夜间生产现象。经查,这些企业的粉碎、包装工序均设有除尘器,废气经处理排放,但晾晒部位的扬尘防护未达到要求,存在扬尘问题。
    2.无纺布加工企业共19家。经查,环保手续齐全的2家;环评手续审批未验收的企业7家;无环保手续的企业10家。现场检查时,19家无纺布加工企业因在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存在问题等原因已于今年8月上旬停产。通过调查,虽然这些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不一,但大部分企业都对上料、梳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加装了除尘器。由于除尘效果的问题,粉尘超标排放问题时有发生。
    3.2017年3月,坊子区工业发展区已对辖区内塑料颗粒加工作坊进行了集中清理。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塑料颗粒加工作坊。
    4.潍坊成浩包装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已于2014年底停止生产经营。潍坊金鑫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未通过环保验收。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拉丝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经查,生产时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寒亭区:寒亭区已责成朱里街道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对10月底前仍然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达不到有关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坊子区:1.膨润土企业:对手续齐全的5家企业,要求达到扬尘防护标准后恢复生产;环评手续审批未验收的2家企业,继续责令停产整改,待达到扬尘防护标准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对无环保手续的7家企业:(1)对能够积极整改、准备办理环评备案的5家企业立案处罚,共罚款10.55万元。待整改完毕并通过环保备案后方可恢复生产。(2)自然停产3年以上的2家企业,在未办理全部行政许可手续前不得重新生产。2.无纺布企业:对手续齐全的2家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加强管理。对未验收的7家企业:其中6家已建成待验收企业,停产整改。对在建的1家,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管理;对无环保手续的10家企业:对能够积极整改、准备办理环评备案的9家企业立案处罚,共罚款19.8万元,待整改完毕并通过环保备案后方可恢复生产。另外1家因厂房租赁合同到期无法续租,现已拆除、外售生产设备,清理厂房。3.潍坊金鑫塑料包装公司早期环评对废气处理要求较低,现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提升对生产废气治理,待治理完成并通过环保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252 910-133     泰安市肥城市石横镇赵庄村北山后,建有一处大型采石场,非法侵占耕地200余亩、山林500余亩,粉尘污染严重。要求取缔。 泰安市 大气     经查,涉案单位为肥城众和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2012年4月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2013年7月肥城市国土资源局为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2013年11月建成投产。2014年,对全市露天开采矿山进行专项整治,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该公司根据要求进行了治理,因达不到环保要求,至今未通过环保验收。2014年至今,肥城市环保局多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但从山体开采情况看,存在“游击式”违法生产问题。2017年1月肥城市国土局为其发放了新的采矿许可证,肥城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重新编制环评文件并报批,目前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2017年3月15日,肥城市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公司环评文件未经审批擅自生产,对其罚款2.5万元,2017年4月2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2017年8月9日夜查,肥城市环保局与石横镇政府对其擅自生产采取了断电措施。2017年9月11日现场调查时,供电设施贴有封条,处于停产状态。
    1.关于非法侵占耕地200余亩问题。该公司有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面积0.1815平方千米(272.25亩)。经核查,目前露天采场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面积为166.18亩;加工区占地面积5亩,其中3亩为荒草地(在矿区范围内),2亩为占压耕地(在土地复垦方案中已列入复耕范围,并按规定缴纳了土地复垦保证金);配电室及其他设施占压耕地0.8亩,2013年11月立案并处罚到位;9月7日,肥城市国土资源局石横所巡查发现,该矿拟建设全封闭式料场,面积约15亩,现场已开挖基座5处,肥城市国土资源局立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停止一切违法建设行为,恢复原状。目前已全面停工,正在恢复原状。
    2.关于非法侵占山林500余亩问题。经查,该公司共非法侵占山林面积46.06亩,已依法查处44.18亩,未查处1.88亩。其中45.34亩在采矿许可证范围之内,0.72亩在采矿许可证范围之外。对于未查处的非法侵占的山林1.88亩,肥城市林业局已立案调查,将依法给予12533元的罚款,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对于2015年、2016年作出的“一年内恢复造林条件”行政处罚,该公司目前没有履行到位,肥城市林业局将按照程序依法申请法院执行。
    3.关于粉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厂区东面、北面建有防风抑尘网(因南面及西面为山体未建)、破碎机及筛选机上装有袋式除尘器,地面未硬化,石粉、石子未密闭贮存,未安装高压喷雾及进出车辆冲洗装置,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其他     1.对该公司石粉露天存放,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4万元罚款。已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严格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该公司环评文件未经审批,批复的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环保部门的验收,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督促其对非法占用土地恢复原状。肥城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石横镇政府监督落实。
    3.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单位。该公司多年来在林业、国土、环保等方面存在多次违法行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作为重点单位进行监管,加密巡查;现有违法行为未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今后一旦发现新的违法行为,将给予顶格处罚,并通过社会诚信系统,对该公司进行惩戒,以促进该公司规范发展。
    4.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诫勉谈话1人。
253 910-134     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毛楼村,夏某某、章某长期非法开采库山,导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粉尘、噪声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未解决。 枣庄市 水、大气、噪声、其他     1.居安建材厂曾拥有涧头集镇库山山体采矿权,2013年8月14日该企业采矿权到期,未续办。2013年12月,涧头集镇政府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对辖区内包括居安建材厂等采矿权已到期的采石加工企业全部实施了取缔,对开采现场采取了清人员、清设备、清地面附作物等“三清”措施。经现场核实,相关区域无开采活动,拆除的设备已经锈迹斑斑,此区域已长期停采。
    2.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台儿庄区政府近期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盗采集中整治行动,对库山山体采取建设防护网,安装监控等措施。为统一实施山体修复和生态恢复,台儿庄区国土资源分局已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申请了台儿庄区南部山区库山复绿治理项目。
     
254 910-135     淄博市桓台县索镇永安桥村,倾倒了十几吨废油,严重污染土地和生活环境。多次向环保、公安部门反映未解决。 淄博市 固废、土壤     2016年7月,民警在巡查工作中,发现索镇永安桥村北窑湾小院内积存桶装(约50桶,每桶200升,共计10余吨)黑色不明液体,经取样检测后,确定为废弃油渣,含有甲苯、乙苯等有毒物质,属于危险废物。索镇政府对废弃油渣进行了临时封存;县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于2016年10月将犯罪嫌疑人牟某某刑事拘留,2017年7月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侦查完毕,并已移诉检察机关。
    经查询投诉记录,不存在严重污染环境和多次向环保、公安部门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责令改正     1.责成县环保局和索镇政府于9月30日前,将封存的废弃油渣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2.责成索镇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镇域内空闲地的维护监管,杜绝出现违规违法储存危废、固废现象。
 
255 910-136     淄博市周村区建国花苑A区居民楼下,“塞外春烧烤城”、“贵朋小馆”,油烟、噪声、废气污染严重。多次向城管、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淄博市 大气、噪声、油烟、其他     反映的“塞外春烧烤城”名为“塞外春火锅烧烤城”,“贵朋小馆”均系建国花苑沿街营业房。因之前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顾客用餐喧哗扰民、蒸煮食物产生废气等原因,已于9月4日责令其停业整顿。2家饭店已处于停业状态,更换了油烟净化设施、加装了专用烟道,正在进行第三方检测。 责令改正     1.责令2家饭店将朝向居民楼一侧的窗户密闭,引导顾客文明用餐,防止噪音扰民。
    2.2家饭店油烟、噪音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予以营业。
    3.责成区城管执法局、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56 910-138     德州市:1.齐河县,纸厂路至308国道路两旁,多处违建厂房内存有散乱污企业。2.纸厂路至308国道路两旁的汽车六队、五金公司、造纸厂、黄河版纸厂等生活区内存在私搭乱建、养鸡养鸭、垃圾乱堆问题,小作坊、小饭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3.纸厂路环境恶劣,影响齐河县形象。 德州市 垃圾、其他     1.关于散乱污企业的问题。经排查,五金公司原有厂房内,存在两家木器加工作坊,没有办理相关的环评手续,且不符合齐河县整体规划,属“散乱污”企业。
    2.关于私搭乱建、垃圾乱堆,小作坊、小饭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环境差等问题。该路段周边居住小区多为老旧改制企业职工家属院,沿街房屋租赁给部分商户,多数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聘请物业公司管理,家属院内私搭乱建、养鸡养鸭、垃圾乱堆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另外,纸厂路两侧有各类小餐馆18家,手续齐全,合法经营,大部分存在一定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包括灭火器配备不达标、使用煤气罐不符合标准、电线外露、墙体、顶棚存在泡沫夹芯板结构等。
   综上,纸厂路环境脏乱差,反映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对两家木器加工作坊采取断电措施,责成五金公司立即解除与其的租赁合同,并督促10日内完成对原料、产品和设备的清理。
    2.由主管部门对18家小餐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成其按要求安装应急灯、灯光型安全出口标志,根据经营面积,在指定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大型煤气罐,符合标准的煤气罐安放到指定位置。规范电线走线方式,全部使用电线槽或电线管方式走线,杜绝电线外露。拆除私自搭建的泡沫夹芯板隔断墙,顶棚墙壁装修材料一律更换为阻燃材料。目前,已整改完毕。
    3.由县城管局对来信人反映的私搭乱建、养鸡养鸭、垃圾乱堆等问题加强管理,确保群众居住环境持续改善。同时,对纸厂路进行集中整治,加强沿街门店及流动摊点管理,对个别违规经营业户进行取缔,并制定长期检查方案,确保纸厂路道路畅通,整洁有序;加大该路段日常保洁力度,增加清扫和垃圾清运频次,确保该区域垃圾日产日清。
   4.齐河县已将纸厂路周边列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目前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棚改前期准备工作。
   5.对4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诫勉谈话3人。
257 910-140     临沂市河东经济开发区沂河路“盛德桂圆”房地产手续不全、垃圾满地、污水乱排,污染环境。 临沂市 垃圾、水、其他     1.反映的“盛德桂圆”(实为盛德桂园),由临沂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德地产)开发建设,物业形态为商业和住宅。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手续齐全有效。
    2.2017年9月11日,检查发现施工场地内有建筑垃圾,部分建筑材料覆盖不完全。南侧空地内存有建筑垃圾。南侧空地属于项目二期工程,暂时未纳入建设计划,由于围挡不严密,造成部分人员将垃圾丢弃在临时道路两侧。
    3.该项目排水设计为雨污分流,建成楼区排水已接入市政排水管,生活污水进入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南侧空地有汪塘,为施工方取土(用于在建工程基础回填)后雨水汇集而成。9月12日,经济区环保分局对水质进行监测,东南汪塘:化学需氧量15mg/L,氨氮0.331 mg/L,总磷0.11 mg/L;西南汪塘:化学需氧量27mg/L,氨氮0.381 mg/L,总磷0.21 mg/L,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12日,盛德地产将南侧空地内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2.经济区建设局对盛德地产扬尘治理不到位的行为,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258 910-141     青岛市平度市南村镇郭庄村“青岛天祥食品集团公司”直排烟尘、废水,污染环境。 青岛市 水、大气     信访人所反映的实际为青岛天祥食品集团喜燕植物油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主要从事食用植物油制造与销售。1.该公司生产车间共有10吨燃煤锅炉和6吨燃煤锅炉各1台。2012年该公司安装了除尘脱硫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根据青岛市要求,该公司燃煤锅炉于8月停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于2017年10月19日前完成改造。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榨油车间内无工人,设备未运转。经查阅该公司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的锅炉检测报告,无废气超标记录。但在锅炉点火和鼓风机引风操作时,出现冒黑烟现象。2.2016年5月,南村镇政府对郭庄社区污水管网进行了改造,该公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南村污水处理厂,不存在直排生产废水现象。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厂区内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已与镇污水管网对接。除食用油分装车间外,其余车间均已停产,无生产废水排放。查阅该公司排污口检测报告,2014年至2016年5月,其COD、氨氮、SS、动植物油均达到《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其他     1.加大监察频次。确保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完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2.待企业恢复生产后。平度市环保部门将再次对该公司产生的废气、废水进行取样监测。3.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确保整改问题落实到位。  
259 910-142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华阴社区党支部书记杨某某在崂山水库水位内开发建设,破坏耕地上千亩,有果树数万棵埋在崂山水库水位内,垫地上百亩。 青岛市 生态、其他     此件反映内容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七批编号816-154案件内容相同,现已办结并面向社会公示。1.自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华阴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杨某某组织社区对原有土地及房屋拆除腾出的土地进行平整及拉运种植土回填。2.华阴社区对原有土地平整,将原有产值效益低、多年患病的枣树、杏树等树种进行改良换代,新栽植樱桃、樱珠、红叶石楠等苗木1.5万余株。3.苗木种植区域位于水库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有果树苗木被水淹没现象,但有部分果树在兴利水位线以下区域。4.在树种改良过程中,结合地势和种植需要,通过挖掘原有区域周边土及拉运部分种植土在库区内填地约70亩,改变了库区原有地貌,减少了库区库容。 责令改正     1.责成夏庄街道华阴社区在2017年11月底之前将填埋区域恢复原状。目前,华阴社区正在对填埋区域种植的树木进行移栽,已移栽500余株,计划15日内完成移栽。待移栽结束后,立即对腾出土地进行恢复,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崂山水库防护网建设。3.司法机关已介入调查,对该案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260 910-146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梅家埠街道办事处钟家埠村村东,“欣亮混凝土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污水直排。 临沂市 水、其他     1.临沂欣亮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8月26日获得批复,2015年3月28日验收通过,环保手续齐全。
    2.企业厂区南侧冲洗浆料池由于池容不够,降雨导致池内污水、浆料溢流至厂区地面,沿厂区南墙向东蔓延约50米,但未排出厂区。经对外溢污水进行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
    3.该公司对暂时不使用的砂石浆,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流失。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企业对外溢污水、浆料立即进行清理。9月13日已清理完成;
    2.对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固体废物流失的行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万元。
 
261 910-147     枣庄市滕州市界河镇“国宁化工”与“聚源化工”外排刺鼻废气,废水排入深井,污染地下水。 枣庄市 大气、水   1.“国宁化工”实为滕州市国宁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亚磷酸和酰氯系列产品。该企业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2017年4月24日,滕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建设无组织废气收集设施,厂区异味明显的问题,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9月7日,经该公司主动申请,界河镇政府批复同意其拆除化工生产线进行转型发展;9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断电停产状态,无任何生产迹象,没有废水、废气外排行为,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
    2.“聚源化工”实为滕州市聚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三氯化铝,2008年10月7日通过环评审批,2011年4月7日通过了环评验收;2017年8月14日,该企业向滕州市环保局报告,因生产设备长期使用,部分设备难以达到正常生产要求,将根据生产工艺特点逐步停产进行设备检修;9月3日,滕州市环保局委托山东三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聚源化工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4个监控点位氯气最大浓度为0.238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气浓度不大于0.4mg/m3的标准值要求;9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废水、废气外排行为,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
    2.9月11日,现场检查发现两家企业院内各有一个自备井。经对这两个自备井及周边北界河村自备井、滕州高科康纳合金材料有限公司院内水井取样分析(其中,北界河村自备井为饮用水源,其他三口井为工业水源)。根据企业环评报告中评价因子共监测了48个指标,北界河村自备井水质符合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其他三口井符合地下水四类水质标准。
     
262 910-148     1.青岛市平度市新河镇院后刘村刘某波的养殖场外排刺鼻气味。2.院后刘村刘某金的标准件生产噪声扰民。 青岛市 大气、水、噪声     1.经查,刘某波养殖场位于院后刘村北侧200米处,共有3个养殖大棚,每个养殖棚占地120平方米左右,西侧、南侧养殖棚闲置、东北侧养殖棚存栏鹌鹑7000只。养殖大棚现场地面已经硬化,防渗措施完善。养殖大棚散发异味扰民。2.经查,刘某金标准件作坊为家庭式作坊,使用南侧2间厢房生产,房内有1台(套)废弃机器,现场无生产痕迹,无噪声。因刘某金家属患病无法继续经营,该作坊已于2017年5月停产。在生产期间,不排除产生噪声污染的可能。 关停取缔、其他     1.刘某某养殖场已于2017年9月12日完成粪便清除、鹌鹑出售工作,养殖场已彻底关闭。刘某金标准件作坊已于2017年9月13日采取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彻底关闭。2.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狠抓气味、噪声监管,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强对群众宣传,使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工作。  
263 910-15     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山东体育学院后勤管理处办公楼,属于违建,破坏山体环境。 济南市 生态     该处建筑位于山东省体育学院校内,临近凤凰山山体北侧,经区国土局、区林业局认定占用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非林地,该处位于6号与7号学生公寓之间,不存在破坏山体环境问题。该建筑建设单位为山东体育学院,项目名称为山东体育学院1号学生公寓附属用房工程,建于2013年7月31日,砖混两层结构,面积960平方米。该处现使用部门为山东体育学院医务所,属于学校公益类项目。 其他     2013年10月10日济南市历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该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50218号),依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作出4.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处建筑,唐冶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8日将其列入“拆违拆临”分类处置台账。  
264 910-150     济南市济阳县仁风镇霍侯魏村北侧有1家养鸡棚,外排刺鼻气味。 济南市 大气     群众来信反映的养鸡棚位于济阳县仁风镇霍侯魏村北侧,属于该村村民侯某某所有。现有三个养鸡棚,存栏26800只肉食鸡苗,占地面积为68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一般农田,距离最近一户居民住宅138米。该养殖户位于限养区,建设安装了自动刮粪设施、粪便储存设施,现场气味较小,无明显刺鼻气味。 责令改正     1.责成该养殖户对储存的粪便及杂物立即清除,并对棚内产生的粪便“日产日清"。截至9月11日20:30,候某某已将当日鸡棚内产生的粪便、鸡棚周围储存的粪便及杂物全部清理完毕。
    2.为减少养殖户损失,确保于10月3日前,将存栏肉食鸡全部予以销售。期间及时进行整改,按要求办理合法手续。若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将自行拆除鸡舍等设施。
    3.仁风镇组织镇畜牧站、环保办、环卫所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养殖户按要求尽快整改,防止反弹。
 
265 910-151     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全镇垃圾集中在南唐楼村村南一废弃土坑内,臭气冲天,污染地下水。 临沂市 垃圾、大气、水     南唐楼村位于临港区东南部,与江苏省赣榆区柘汪镇交界。该废弃土坑位于团林镇南唐楼村南约1500米、柘汪镇霍家官庄村北约500米处,经临港区国土分局现场测量,此坑位于江苏境内。该土坑内垃圾主要为工业固废和部分生活垃圾。工业固废主要是渔网编织下脚料。经排查,临港区没有渔网编织加工企业。
    目前,团林镇生活垃圾全部存放在位于团林镇北团林村西北的一处垃圾暂存点内,该暂存点地面已做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有2米高的围墙,采取篷布遮盖措施防止垃圾飞散。临港区城管局与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垃圾处置合同,该公司已于9月13日投入试运行,正式运行后,该处暂存垃圾将全部运往该公司焚烧处理。
其他     9月12日,团林镇政府已就此事致函柘汪镇政府。9月13日下午,团林镇镇长、分管环保工作副镇长、城管执法大队长、国土所长、环保所长等5人到柘汪镇政府协商解决此次信访反映的废坑垃圾问题。  
266 910-152     1.临沂市临沭县郑山镇南沟头村,臧某在327国道与225省道交汇处向北1.5公里处建大型停车场和畜牧交易市场,损坏耕地,粪便垃圾无人治理。
    2.兰山区义堂镇远勇桶业无危废回收资质非法经营。
临沂市 生态、垃圾、固废     1.反映的地点有一家临沭县豪江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猕猴桃、梨、冬桃、大樱桃、葡萄、蓝莓等苗木276亩,建设单层平房20间,主要用于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存放以及生产经营管理用房;平整场地6.5亩,主要用于农机具临时存放、农产品临时存储以及果品的分拣包装。2017年8月16日,臧某某依托临沭县豪江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办理了临沭县宏远家庭农场,经营范围是农作物、花卉、苗木、果蔬种植及购销;化肥、农膜、农机具、袋包装种子零售;畜禽养殖技术开发与推广;畜禽交易信息及中介服务。现场检查未发现大型停车场和牲畜交易行为。
    临沭县豪江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及临沭县宏远家庭农场用地属于农用地,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生产结束后,占用的土地按相关规定由经营者复垦为耕地。该片土地土质为岩性土,不能满足种植要求,该种植合作社对约600平方米进行土壤置换,土壤运走后形成土坑。
    现场检查场地存有少量散落的牲畜粪便。
    2.反映的远勇桶业,主要从事涂料空桶回收业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但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部分原料空桶存放不规范。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临沭县责令临沭县豪江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对土壤置换形成的土坑填平复垦。目前,土坑已填平。
    责令清理场地散落的牲畜粪便。目前,已清理完毕。
    2.兰山区已依法对远勇桶业进行清理取缔。
 
267 910-154     1.临沂市河东区太平街道亭子头村“临沂龙腾照明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偷偷生产,噪音大,法人李某某还有另外一个厂子在大太平村东,产生噪音、油污。
    2.张屯村梁某某有2家胶厂,无环评,有异味。
临沂市 噪声、大气、其他     1.反映的临沂龙腾照明有限公司有亭子头和大太平两个厂区,主要以钢板为原料,采用焊接、打磨等工艺,生产路灯灯杆,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噪音。其中亭子头厂区于2015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因久拖不验,太平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10日责令该厂停产整治。大太平厂区无环评手续,太平街道办事处已于2017年8月10日对其实施断电停产,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设备、清除原料;2017年9月11日,发现拆除不彻底,在前期生产中产生一定噪音和油污。
    2.反映的张屯村梁某某2家胶厂分别为临沂佳和涂料厂的小徐寨厂区和大太平厂区,主要以水性丙稀酸乳液、石粉、水为原料,经物理搅拌后成为产品,生产时产生一定异味。其中小徐寨厂区于2015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因久拖不验,太平街道于2017年8月7日责令该厂停产整治。大太平厂区无环评手续,太平街道已于2017年8月7日对其实施断电停产,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设备、清除原料。2017年9月11日,发现拆除不彻底。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2017年9月11日,太平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临沂龙腾照明有限公司大太平厂区和临沂佳和涂料厂大太平厂区进行了彻底清除,现已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2.因久拖不验,2017年9月12日河东环保分局分别对临沂龙腾照明有限公司和临沂佳和涂料厂进行立案处罚,各罚款4万元。
 
268 910-155     枣庄市高新区兴仁街道光明花苑南区9号楼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垃圾、噪声、污水污染严重。 枣庄市 垃圾、噪声、污水     1.反映的“垃圾中转站”实为光明花苑小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为地埋式垃圾转运箱,每天清运一次;
    2.噪音是由垃圾转运车辆产生;
    3.该收集点用地埋式垃圾转运箱收存垃圾,现场不加工处置,不产生污水。现场查看,该收集点地面无污水痕迹。
责令改正     1.环卫处立即调集车辆对现存垃圾进行清运,并加大清运次数,由每天一次改为二至三次,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督促光明花苑小区物业公司加大对垃圾转运站的清洗、灭蚊蝇及除臭工作;
    3.合理安排清运时间,减少车辆清运过程中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269 910-156     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东南岭村刘某某在村南建了一养殖大棚,污水直排到水库里。村东南还有几家养殖户,臭气熏天,污水乱流。 临沂市 大气、水     反映的刘某某养殖场,位于禁养区,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施。该养殖户已停养3年,不存在污水直排到水库里的现象;村东南有3家养殖户,均位于禁养区,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施,已分别停养8年、5年、4年,不具备养殖条件。该4家养殖场及周边沟渠无遗留粪污,无臭味。      
270 910-157     青岛市市北区合肥路16号保利叶公馆周边有大量饭店,油烟严重,多次向12345反映,一直未解决。 青岛市 油烟、其他     市北区合肥路16号保利叶公馆楼下商业网点现有餐饮店10家,有专用烟道餐饮店6家,分别是“酒肉”、“巧媳妇手工水饺”、“东北一家人”、“优食有衷”、“青青鲜味坊”、“舌尖牛肉面”,目前正在装修尚未营业。无专用烟道餐饮店4家,其中,马穆撒拉面馆(门头为“舌尖中国传统牛肉拉面”)于2017年8月5日营业,不经营热菜,在炒料、炒面时产生少量油烟,油烟废气未经净化处理排放到小区内;“姑苏小面”、“食夫家包子店”、“味为先豆腐脑店”是不产生油烟环境影响轻微的餐饮项目,属《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中“豁免管理”的范畴。 是  责令改正     2017年9月12日,环保市北分局对市北区宁安路126号马穆撒拉面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该店已将原先未经处理直排小区内的废气,改为经净化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到门头处;同时要求姑苏小面、食夫家包子店、味为先豆腐脑店等餐饮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油烟污染扰民。下一步,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市北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市北分局将加大对周边餐饮店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杜绝违规设立餐饮经营项目,油烟污染扰民等问题发生。  
271 910-159     “临沂市东诚东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私设暗管,监测数据造假,废气乱排,无手续经营。 临沂市 大气、其他、水     1.临沂东诚东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共有3个建设项目:分别是年产10.2t肝素钠粗品项目,年产50t药用级硫酸软骨素、10t精品肝素钠、80t精品胶原蛋白、60kg精品细胞色素C项目,年产粗品肝素钠1.2t项目。3个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不存在无手续经营问题。2017年8月16日进行停产检修至今。
    2.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日处理500m3生产废水的污水处理站1座,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沂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未发现私设暗管情况。总排污口安装COD、氨氮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县环保部门联网。9月11日,县环保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在线监测设施设备进行数据比对,比对结果合格。
    该公司生产车间配套安装了喷淋吸收塔(塔内加专用恶臭气体处理药剂)和活性炭吸附装置。2017年7月,委托第三方对有组织外排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检测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臭气标准要求。现场发现生产车间1处窗户玻璃有破损,有异味气体散出,车间南部有异味。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公司对车间窗户玻璃及时修复,加强车间密闭措施,减少异味气体排放。  
272 910-16     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世纪佳园小区内公共场所,下水道堵塞,粪水外溢,臭气熏天。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目前为规避督察把厕所门封了。 济南市 水、大气     1.来信反映为世纪佳园小区内公共厕所问题。2017年4月27日,该公共厕所因如厕者乱仍烟头引发厕所内局部火灾,造成公共厕所内上下水管和天花板烧毁。山东佳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世纪佳园项目部物业公司对该公共厕所进行关停,并张贴了停用翻新改造的通知。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未达成维修费用预算支出共识,致使公共厕所翻新改造工作未及时施工,影响到小区居民使用。
    2.经查阅12345热线工单记录,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未接到过类似投诉。
其他     1.经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协调,世纪佳园业委会及物业公司最终达成共识,小区业委会安排施工队伍,对公共厕所进行维修,维修经费从小区公共收益中支出,9月12日开始施工,9月18日已维修完毕。
    2.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要求居委会积极对接世纪佳园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督促其加强小区内部管理,如出现下水道堵塞现象,及时联系疏通单位进行清理,避免出现因下水道堵塞、粪水外溢等情况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保持小区内部环境的整洁有序。
 
273 910-162     济南市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每逢展览,会展中心北门噪声很大,严重扰民。 济南市 噪声     9月11日晚22时许,高新国际会展中心北门正在装卸货物,经对会展国际花园3号楼楼下西侧、3号楼楼下东侧、3号楼2308室和3号楼27层楼顶等4个位点的噪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超出(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夜间50dB)标准,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立案处罚、其他     1.高新公安分局当场依法对高新国际会展中心罚款200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噪音扰民行为。高新区公安分局要求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在会展期间的午间和夜间不准装卸货物,避免产生噪音,高新区国际会展中心承诺午间、夜间时间段不装卸货物。
    2.高新公安分局与环保分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和上述整改措施进行监督落实,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对违反《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74 910-163     菏泽市牡丹区黄罡镇工业园“菏泽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夜间偷排污水,气味刺鼻。 菏泽市 大气、水     1.菏泽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位于牡丹区黄堽镇工业园,年产3500万米园网印花布。该公司为省控重点涉水企业,建有日处理3000m3/d污水处理系统一套,采用“物化+生化+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工艺。废水外排口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仪器,经查询在线监测数据,该公司外排废水达标。牡丹区环保局于9月15日晚上10点对该公司进行了夜查,发现该公司外排废水正常,厂区内周边无异味。在菏泽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厂区周围没有发现其他排污口,没有发现偷排现象。
    2.该公司废气主要为锅炉外排烟气和车间料房VOCs废气,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外排烟气达标排放。车间料房安装了两套VOCs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是车间存在密封不严、VOCs废气处理设施存在集气罩面积偏小问题,车间门口有较轻醋酸味。沿厂区四周边界排查,未发现异味。
责令改正     菏泽市牡丹区环保局要求菏泽宏瑞纺织印花有限公司完善VOCs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增加集气罩面积,提高VOCs废气收集效果,减少“跑冒滴漏”。目前,该公司正在整改。  
275 910-164     临沂市沂南县张庄镇下峪村“沂南鑫达页岩砖厂”距离水库仅500米,无手续经营,扬尘严重,废水直排。 临沂市 扬尘、水、其他     1.反映的沂南县鑫达页岩砖厂,距东北方向东风水库(小一型水库)800米,水库用途为农田灌溉。该公司10万吨/年砖瓦用页岩矿开采及年产3000万块多孔页岩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4月20日取得批复,2015年6月通过验收。多孔页岩砖项目因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遭雷击损坏自2017年8月26日停产至今。
    2.生产原料和破碎、筛分、制砖工序全部在密闭车间内,破碎、筛分系统二次密闭,粉尘经集尘系统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建设了一套烟气双碱法脱硫除尘系统,一套湿式静电除尘系统,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调取企业7-8月份生产时在线监测数据,显示烟尘达标排放。该厂区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并配有一辆洒水车,用于道路洒水抑尘。现场发现原料库车间密封不严,部分有破损现象。
    企业生产用水主要为脱硫除尘用水和砖土洒水,脱硫除尘水循环使用,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建有一座化粪池,定期抽运于农田,不存在废水直排。
责令改正     责令企业对原料车间破损部分进行修补,进一步落实厂区保洁制度,增加清扫、洒水频次抑制扬尘产生。9月13日企业完成整改。
   
 
276 910-169     日照市莒县刘某某板纸厂、胡某某板纸厂是土小企业,无证经营,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 日照市 其他     经查,群众反映的刘某某板纸厂实为莒县纸芯厂,位于莒县城阳街道古城路以南,主要以废旧纸箱为原料,加工生产板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1122329000102。该企业与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生产废水处理协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输送到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群众反映的胡某某板纸厂实为莒县文茂包装材料厂,位于浮来山镇卢家屯村以东,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1371122MA3C57CEOJ。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净化处理后,循环使用无外排。2017年7月11日,针对2企业存在未批先建且投产、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工业固体废物、烟气排放未上脱硝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莒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限期改正违法行为;7月16日,县环保局函至经信局对2企业进行了断电。
    2017年9月11日下午,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2家企业处于停产、断电状态,正在对相关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厂区内堆有生产原料,车间内有少量成品。
停产整治     针对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莒县环保局、城阳街道办事处、浮来山镇政府已将其列入“散乱污”企业停产整治范围,责令其落实好停产措施,加快完善环评手续,于2017年12月30日前按要求整治到位,验收达标前严禁擅自开工生产。2企业已按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展开整改。
    莒县纸芯厂对车间内生产设施进行了全面维护、检修,正在建设15t燃煤蒸汽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预计10月份完成。同时,将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报告,加快办理环评手续。
    莒县文茂包装材料厂对车间内的原料输送管道、污水处理站等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拆除了6t燃煤蒸汽锅炉,铺设了专用燃气管道,准备安装燃气锅炉,预计10月份完成。同时,将委托第三方编制环评报告,加快办理环评手续。
    莒县政府已责成县环保局加强对莒县纸芯厂、莒县文茂包装材料厂的监管督导,确保限期完成拆除取缔任务。若到期仍达不到整改要求,将其纳入取缔类进行关停取缔。同时,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277 910-170     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寿济路,山东省鸿君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VOC处理设备,无危险废弃物处理设备,非法处置危废和废气。 淄博市 其他     山东鸿君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山东鸿杰印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及厂房进行生产,2017年8月完善了环评手续。
    该公司于2017年6月完成VOC治理设施建设并稳定运行,8月安装VOC在线监测设备,能够达标排放。公司无危废处理设备,所产生危废均交由光大环保危废处置(淄博)有限公司处置,无非法处置危废和废气现象。
责令改正     责成县环保局和唐山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力度,重点对VOCs处置设备运行情况和危废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和危废处置运行正常。  
278 910-171     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同和村有人搞了个塑料泡沫加工厂,导致周围臭气熏天,并在厂子西院墙外挖了个20亩的深水池,排放污水。 东营市 大气、水     1.举报的“同和村”实为“同合村”,原址位于义和镇政府驻地西南3.3公里处,该村已于2013年整村拆迁复垦,村内无工业企业。经排查,东营经纬布业有限公司与举报人描述的厂区周围地理环境相似,该企业手续齐全,2017年7月以来因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
    2.同合村现场及周边均未发现异味,周边也没有易产生异味的污染源存在。
    3.反映的深水池为经纬布业西侧水库,水库面积8亩左右,原为经伟布业现址建设的前 “油毡原料厂”开挖的循环水池,水库里的水仅来自于雨水。经伟布业生产工艺无外排水产生,不存在该企业项水库排放污水的问题。目前,该水库用于养鱼。
     
279 910-172     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槐路朱北村迎北墙南边第一个院落内,有四个化工罐,无任何环保手续,散发异味;朱台镇工业园和美饲料路口向西300米路南刘某某的预制厂无任何环保手续,多年来一直违法生产,扬尘严重。 淄博市 其他、大气、扬尘     1.该院落院主低价购入四个火车罐,暂存于该院落。现场检查时,院内四个火车罐罐体空置,未发现存有化工物料,但有轻微化工异味,应为该罐购入前所存物料挥发所致。因该罐只在院内暂存,不属储存项目,无需办理环保手续。
    2.朱台镇广泽水泥制品厂被列为“散乱污”企业限期完善类,临淄环保分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完善了环保审批手续。因企业未验收,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按照环评整改前,无防尘设施,厂区地面未全部硬化,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朱台镇政府对朱某某院落清空。目前,火车罐已吊离,该院落已经清空;
    2.临淄环保分局、朱台镇政府督促广泽水泥制品厂加快整治进度,整治达标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复工;
    3.朱台镇政府加强监管措施,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对两处院落的巡查监管,杜绝违法生产,防治反弹。
 
280 910-173     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寨里村东面有个小顶山,有人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工厂、饭店等。 淄博市 生态     寨里镇小顶山上除寨里村公墓以外,另有两处企业,没有饭店。两处企业,一是山东宝塔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占用寨里镇邹家村、北黄村、寨里村土地,面积14.5022公顷。2014年7月10日,该公司违规占用北黄村土地1535平方米建中控室、控氮室和锅炉房,2015年1月23日淄川国土资源分局对该企业违规用地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正在完善用地手续。二是淄博般阳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中石油淄博支线2#阀室升级分输站项目,土地性质为公益事业用地,于2015年12月25日取得了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责令改正     1.责成山东宝塔新能源有限公司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2.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寨里镇政府加大对该区域日常巡查力度,确保不出现非法占地行为。
 
281 910-174     威海市俚岛镇陈家水库上游路边有个养牛场,粪便废水外排,异味污染严重, 威海市 大气、水     群众反映的养牛户为俚岛镇柯家口村村民杨某某,于2000年开始在此地进行奶牛养殖,养殖圈舍西距柯家口村约70余米,南临村路约20余米(路南为农田),东、北两面为山岚,距东南方向沟陈家水库约1100米,主要用于农业灌溉用水。目前存栏奶牛22头,其中公奶牛6头,母奶牛16头。该户建有干粪场、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奶牛活动场内有少量粪便,粪便由畜主定期清理,用于还田,该养殖户位于禁养区,已于2017年7月列入俚岛镇畜禽养殖搬迁计划。现场查看,养殖区域周边未发现粪便废水外排现象,南水沟干涸无水,现场已对沟陈家水库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化学需氧量26mg/L,氨氮0.3mg/L),符合功能区划要求;养殖区域内有异味,村内无明显异味。 关停取缔     1.俚岛镇和畜牧部门督导该养殖户于9月15日前完成了搬迁和现场清理工作,并做好养殖区域消毒处理,现已完成。
    2.责成俚岛镇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养殖户不再复养。
 
282 910-176     淄博市张店区二棉北街西段,即二棉福宁小区与金石丽城小区之间,多家摊位在夜间凌晨产生噪音,已多次反映,但巡视车辆只是在白天检查,收效甚微。 淄博市 噪声     1.此转办件所反映的为二棉北街便民市场,早晚进货备货期间,存在车辆、人员噪音扰民情况。
    2.公园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21日对二棉北街便民市场经营业户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遵守市场经营规范,杜绝进货备货期间噪音扰民,并责成齐赛社区居委会与周边居民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责令改正     责成公园街道办事处对二棉北街便民市场经营业户下达整改通知,规范经营行为,对拒不整改的,将收回市场房屋,不再租赁。  
283 910-177     聊城临清市小三里村南厂大富毫南边的张家砂锅在院内烧烤,严重污染环境。 聊城市 大气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张家砂锅店,于2017年7月1日开业。2017年9月8日晚,临清市城建监察大队在巡查时发现张家砂锅院内有使用非环保炉具进行露天烧烤行为,执法队员随即对炉具进行了查扣,并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负责人张某写出书面保证,如果经营烧烤,必须移至室内,改为环保炉具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截至9月11日接到该信访件前,一直监督其整改。整改期间,该砂锅店一直没有再经营烧烤。 责令改正     对炉具进行了查扣,并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如果经营烧烤,必须移至室内,改为环保炉具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整改期间,该砂锅店一直没有再经营烧烤。  
284 910-178     来信人反映:1.日照市绿之源环评公司在区县养殖场环评中弄虚作假、编造数据,骗取巨额国家资金;2.该公司老板还成立国评检测公司,修改编造数据给自己的环评公司使用,实验室废液直接排放到下水道;3.与日照市环保局有利益输送,不符合规范的环评也能通过;4.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日照市环保局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关停全市几千家中小企业,该公司大量收钱,声称能包其恢复生产。 日照市 其他     1.日照市绿之源环评公司实为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2011年8月取得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日照市内共对8个畜禽养殖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均按照规范程序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审查,未发现弄虚作假、编造数据问题。该公司在为畜禽养殖项目服务过程中,无帮助企业申请国家资金的业务范围,未享受任何形式的国家资金支持和补贴,不存在骗取巨额国家资金问题。
    2.国评检测公司实为山东国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15年5月取得山东省计量认证资质。经审查,检测报告无超资质范围出具数据问题,报告数据与原始记录一致,原始记录较为齐全,无法判定违规修改、编造数据等情况。该公司实验室废液处置基本符合要求,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截止检查之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尚未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转移,未发现废液直接排放到下水道的问题。
    3.日照市环保局在办理环评审批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批。今年以来该公司1件环评报告由市环保局审批,经联合调查组重新审查,符合规定要求。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日照市环保局存在利益输送和不符合规范的环评也能通过的问题。
    4.日照市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网格排查、部门联动,依法依规、分类整治,严格标准、限期到位”的原则,依法整治、取缔现有“散乱污”企业,教育和引导企业正确对待环保督察工作,促进企业提档升级。9月12日,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问询,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绝没有“大量收钱、声称能包企业恢复生产”的问题。
     
285 910-179     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与汾河路交叉口东北角,胜宏景苑景和园小区内只有一条通路供车辆出入,造成道路严重拥堵,噪声扰民。 东营市 噪声     经现场查看,出入景和园小区现规划一条道路,供车辆双向行驶,无堵车现象。经问询物业负责人并走访小区居民,该小区仅在上下班时间出入车辆相对较多,一定程度上存在汽车鸣笛现象。 是  责令改正     1.胜利街道安排社区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小区宣传栏内张贴温馨提示,劝导车辆驾驶员在小区内尽量避免鸣笛。
    2.责令胜利街道安排胜宏社区居委会配合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道路交通的疏导,减少车辆噪声。
  
 
286 910-18     先前反映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三区20号楼环境恶劣垃圾遍地臭气熏天的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垃圾未清理。 济南市 其他     1.反映市中区二七新村三区20号楼环境脏乱,垃圾遍地,经核实,主要是因为该处居民楼内一老人常年拾荒,废品堆积于楼梯和单元门口。
    2.近几日,该老人又捡拾了少量纸盒箱等生活废品堆放在一楼楼道内的人力三轮车上,造成居民的不满。
其他     1.9月11日,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对一楼楼道内人力三轮车上的废品进行了清理。
    2.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继续加强与该老人思想疏导,加大巡查,强化监管,发挥街道城管网格员巡查作用,及时发现及时清理,保证环境干净整洁。
 
287 910-180     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大胡工业园“高密平瑞劳保手套厂”无环保手续,污水直排。 潍坊市 水、其他     高密市平瑞劳保用品厂,位于密水街道沈家屯村,共租赁六间平房,有20台手套机,日常由业主父子二人从事涤纶手套编织,属于家庭小作坊性质。该加工点无环保手续。
    2017年9月12日,执法人员对该手套加工点进行检查。现场工人只有业主父子二人,在车间内从事手套编织,整个生产过程中无废水和废气产生,对该加工点厂界监测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存在污水直排情况。
停产整治     责令停止生产,并进行环保备案,待环保手续完善后方可投入生产。  
288 910-182     潍坊市安丘市景芝镇仁安村有一家“昌盛养殖场”,无手续经营,臭气熏天,污水横流。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该养殖场自注册后一直未经营,无经营场地。经进一步排查,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昌盛养殖场”。该村辖区内仅有两家养殖户,分别是王某某养猪户和马某某养鸭户,均在景芝镇禁养区范围之内。其中,养猪户现存栏生猪230头,景芝镇政府已于8月11日对其下达了限期关停通知,9月30日前关停,该养殖户现有粪便日产日清,无堆积;养鸭户已于8月13日关停,现空栏。      
289 910-183     潍坊市昌邑市豫园小区30号楼楼下有几家饭店、烧烤店,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潍坊市 噪声、油烟     豫园小区30号楼楼下共有3家餐饮饭店,分别为阿香烧烤、休闲烤吧、修庆牛骨头。
    1.阿香烧烤主要从事烧烤餐饮经营,烧烤炉具位于室内,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设备运转正常。现场对其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噪声值为60.2dB(A),超标0.2dB(A)。
    2.休闲烤吧主要从事烧烤餐饮经营,烧烤炉具位于室内,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设备运转正常。现场对其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噪声值为56dB(A),不超标。
    3.修庆牛骨头主要从事牛骨头餐饮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现场对其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噪声值为54.7dB(A),不超标。
停产整治     昌邑市城管执法大队针对阿香烧烤噪声排放超标、修庆牛骨头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两家餐饮饭店立即停止营业,针对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在整改未到位之前不得恢复经营。目前,上述两家饭店已停业整治。
   
 
290 910-184     潍坊市峡山区太保庄镇丈岭社区新兴村的“立臣油脂有限公司”生物质导热油炉子使用煤作原料,污染空气。 潍坊市 大气     太保庄街道利臣油脂有限公司,位于峡山区太保庄街道新兴村村北,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从事食用精炼猪油、食用禽油加工销售和工业用油脂加工、销售。该公司原使用燃煤锅炉,按照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清零”专项行动要求,6月30日前,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完成了燃气锅炉改造。目前该公司处于设备调试检测阶段,不存在使用生物质导热油炉子使用煤作原料,污染空气问题。      
291 910-185     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腊山工业园“潍坊天利珍珠泉饮料有限公司”无手续生产,非法取水,破坏生态。临朐县五井镇五寺路沿线养殖户众多,粪便随意排放,臭气熏天,污染水源和空气。 潍坊市 大气、水、生态、其他     1.潍坊天利珍珠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位于冶源镇腊山工业园,主要从事瓶装水、桶装水和饮用水瓶生产。该公司于2015年6月通过环评审批,2016年10月建成投产,2017年5月提交了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尚未取得验收批复。2015年7月取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6年5月取得了取水许可证,不存在非法取水,破坏生态问题。
    2.五井镇五寺路沿线共有养殖户12家,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其中1家位于适养区,11家位于限养区。12家养殖户粪便经晾晒后均用于肥田,未随意排放,未发现污水排入附近河流、污染水源问题。但养殖场有臭味,对空气造成一定影响。其中阳城村3家,均已按照要求建成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上坪村2家、付家庄村2家和水泉村3家均建有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但不规范。上坪村1家肉鸭养殖户已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承诺存栏肉鸭出栏后,于10月15日前停止养殖。适养区1家养鹅户,正在按要求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将于9月30日前完成。
责令改正     1.适养区1家养鹅户,正在按要求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将于9月30日前完成。
    2.7家设施不规范养殖户正在按要求完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已于9月20日完成。
    3.上坪村1家肉鸭养殖户已与镇政府签订承诺书,承诺存栏肉鸭出栏后,于10月15日前停止养殖。
 
292 910-186     潍坊市寿光市上口镇郎家南邵村村东有一造纸厂,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村里的砖厂大坑里,污染地下水,违法燃煤,污染空气,生产废物随意堆放。企业与当地环保局存在利益关系。 潍坊市 大气、水、固废、其他     1.“上口镇郎家南邵村村东造纸厂”全称寿光市恒祥纸制品有限公司。该企业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通过对厂外周边现场进行详细排查,未发现废水偷排口及偷排废水行为。同时对郎家南邵村老砖厂窑坑进行检查,坑内无污水以及排入污水的痕迹。
    2.该企业有15t/h燃煤锅炉一台。该锅炉有环评手续,配套建有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等设施;已经列入寿光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9月4日寿光市环保局委托检测公司对锅炉外排废气进行了检测,外排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3.该企业生产固废主要是下脚料废塑料皮,与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长期签有处置合同。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现场固废堆放量多、较混乱。
    4.经了解,市镇两级环保执法人员近年来都能认真落实上级要求,严格监督、秉公执法,不存在“企业与当地环保局存在利益关系”的问题。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公司立即对下脚料固废暂存场所脏乱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下脚料固废暂存场所建有顶棚,地面全部硬化防渗。  
293 910-188     威海市荣成市石岛开发区鑫发集团码头内停靠船舶将含油污水倾倒在海域内,海水受到污染。 威海市     1.群众反映的石岛开发区鑫发集团码头实为鑫发渔港,位于山东省威海荣成市石岛管理区石岛湾东北部,总面积173420平方米,各项手续齐全,制定了《渔港卫生管理条例》、《港口防止污染管理规定》和《防污染应急预案》,并将相关制度在厂区显著位置上墙公开,按规定配备了吸油材料、消油剂等环保应急物资。石岛管理区农综局、王连街道制定了渔港卫生检查标准,每月对辖区渔港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码头经营单位整改。2015年鑫发渔港被评定为一级渔港,每年停靠渔船2000多艘次。
    2.现场查看,该渔港停靠渔船较多,港口作业繁忙,未发现渔船直接向海洋排污现象。但发现海面有少量漂浮物和零星漂浮油污,经询问,该港管理人员无法说明漂浮油污的来源,且未及时清理。现场市环保局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分别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海水水质达到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符合海洋港口水域功能区要求(海洋与渔业部门检测值:点位1石油类含量0.0455mg/L,点位2石油类含量0.0472mg/L;环保部门检测值:点位1石油类含量0.043mg/L,点位2石油类含量0.067mg/L)。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成王连街道及海洋与渔业、环保部门督导鑫发渔业集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已于9月15日完成岸边漂浮物及水面油污清理工作,加大停港渔船检查力度,发现偷排、漏排油污行为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进港。同时,要求渔港管理人员对废弃物接收设施做好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2.责成王连街道及海洋与渔业、环保部门加大巡查力度,督促鑫发渔业集团严格执行渔港环保有关规定,确保渔船在港期间不发生偷排、漏排行为。
    3.按照《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于9月13日对鑫发渔业集团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荣渔港告〔2017〕091201号),责令其立即改正,并拟罚款29000元。
 
294 910-189     青岛市即墨市温泉街道办事处后海东村村南旧学校附近有垃圾堆积。 青岛市 垃圾     信访人反映的“垃圾堆积”,位于原海燕小学附近,为周边村民拆旧翻新、装修房屋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体量约20立方米。因产生时间较短,环卫公司尚未清理外运。 责令改正     即墨市政府责成温泉街道组织力量,对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已于9月11日晚完成。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发现类似情况及时清理。  
295 910-19     淄博市博山区和沂源县,铸造企业较多:1.使用燃煤冲天炉、淘汰电炉,无防尘措施,烟尘直排;2.使用淘汰落后工艺,偷用氯化铵,无废气处理设施,氨气直排;3.烧壳机烧煤无脱硫、脱硝、烟气污染防治设施,烟尘废气直排;4.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5.使用废旧钢铁生产,未按要求安装射线装置。 淄博市 水、大气、其他     1.博山区已对354家铸造企业冲天炉全部拆除,296家改用电炉,其他已关停。并全部安装电炉除尘设施,对浇铸工序安装了烟尘收集及处理设施,其中对浇铸工序安装了VOCs治理设施。无淘汰落后工艺,且不使用氯化铵,也无烧壳机设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核查,铸造企业原材料主要以钢锭、机加工铁销为主,因在近几年的检查中未发现企业原材料及产品放射性超标现象,因此未强制要求企业必须配备监测设施。在本次检查中,发现金属熔炼企业都未安装放射性物质监测仪器。
    2.沂源县共31家铸造企业,根据要求全部淘汰了燃煤冲天炉,改为中频电炉,并配备了布袋除尘。精密铸造企业熔模工艺,制壳工序均使用氯化钙,且全部进行了清洁燃料改造。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未配备辐射放射性监测仪。现场检查,部分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车间地面和道路破损,出现扬尘问题。
责令改正     1.博山区责令涉及利用钢铁回收生产的铸造企业,尽快配套安装放射性监测仪,未安装的一律不得复产。
    2.沂源县责令涉及利用钢铁回收生产的铸造企业,依法进行放射性监测,并于9月30日前配备辐射放射性监测仪,逾期不安装的依法处罚。立即维修厂区破损地面和道路。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对废气进行人工监测,发现超标依法处罚。
 
296 910-190     青岛市平度市张戈庄镇“青岛凯杰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废水、废气直排,污染环境。 青岛市 水、大气     青岛凯杰轻工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共有两家企业:青岛凯杰轻工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凯昇杰工贸有限公司。1.青岛凯杰轻工机械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机动车辆配件及五金加工,环保手续齐全。经现场核查,该企业生产正常,机加工工序的冲床、车床正在运行,但均不产生废气,无生产废水产生。经查阅日常检查记录,未发现该企业存在废水、废气直排问题。2.青岛凯昇杰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该金属制品、机械零部件加工及金属制品热镀锌。(1)金属制品、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该项目有喷粉工艺,曾经使用生物质加热炉,有废气排放,配套建设了除尘器,废气处理后外排;2017年6月已拆除了生物质加热炉,已经没有废气外排。抛光工艺产生抛光粉尘,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设施,粉尘集中收集不外排。经查,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经查阅日常检查记录,未发现该项目有废水直排及超标排放废气等问题。(2)金属制品热镀锌项目,2016年11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目前正在建设,主要生产设备尚未安装完毕,车间内生产用天然气管道正在铺设过程中,无生产及排污迹象。该企业生活污水进入旱厕,经堆肥后还田综合利用。 其他     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平度市环保局将继续对该公司及附近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管和整治。以本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狠抓企业环保监管,依法打击环境污染行为。  
297 910-191     烟台市芝罘区港城西大街北侧,化工南路南端,占用绿化用地建设物流园,破坏生态环境。 烟台市 生态     在烟台市芝罘区港城西大街北侧,化工南路南端,前期确存在一处物流园(原海元物流),现已停止经营,只是作为货车停车场使用。现场停放有十余辆大型货车,东北侧停有十余辆小型汽车,建有集装箱住房两处,建筑物面积约1155平方米,负责人杜某元。
    该宗土地前期确系物流园,宗地上放置十余处集装箱构筑物作为营业场所。该宗地已于2016年1月29日由芝罘区国土分局立案查处,并于2016年2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125370元。当事人按规定缴纳罚款并拆除了用于经营的所有集装箱,仅留存一处集装箱用于临时办公。2017年3月,当事人私自再次堆放集装箱并停放大型货车,但没有从事物流园经营。
    芝罘区国土分局认定,该宗土地为园地,非绿化用地,确存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现场责令当事人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责令改正     只楚街道办事处会同芝罘区国土分局于9月11日现场约谈当事人人杜某元,责令其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搬迁,限期30天。  
298 910-197     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闵家村,闵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近千亩耕地变成建设用地;张某某开办的中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利凯塑料厂,和板厂对过一家化工厂,白天关门生产,环评手续造假。 临沂市 生态、其他     1.反映的地块位于兰山区汪沟镇闵家村西,农用地转征收手续已上报,拟建设泉金木业、永森木业、丰泰巨匠、蓝海工贸、联汇木业、泰尔6家企业,占地700亩,目前6家企业均未建设,土地现状未改变。
    2.反映的中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木工字梁生产。现场检查时,已停产,未发现生产迹象。年产20万米木工字梁项目于2015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尚未通过验收。2017年8月27日,兰山环保分局对该企业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不存在环评手续造假问题。
    反映的利凯塑料厂名为山东利凯塑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助剂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迹象。年加工助剂2000吨项目于2016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10月通过验收,不存在环评手续造假问题
    反映的板厂对过一家化工厂名为明华军塑料扣板厂,位于兰山区汪沟镇闵家寨村,主要从事塑料扣板生产。该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已于2017年8月27日清理取缔。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擅自恢复生产。
     
299 910-198     临沂市兰陵县向城镇董庄村,董某某的养猪场外排臭气和污水。 临沂市 大气、水     反映的养猪场位于禁养区,无环保手续。场内建有3个养殖棚,1个沉淀池。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水经过沉淀过滤后抽取到附近自种的蔬菜大棚内作为有机肥使用,无污水外排现象,有异味。 关停取缔、约谈     1.2017年9月8日,向城镇政府对该养殖场下达了停养拆除通知书。目前,该养殖场已全部出栏停养并签订转产保证书,养殖设备已被拆除,粪便等污染物已清理完毕。
    2.向城镇政府加强监管,严防非法养殖和私自复养行为。
    3.对向城镇政府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00 910-20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镇北邻,有一废品收购站,污水横流,垃圾乱放,严重污染环境。 济南市 垃圾、水     该废旧物品暂存点位于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属普中村,主要暂存废旧物品,包括废啤酒瓶、废旧包装纸盒等物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废旧物品堆放杂乱无序,对村容村貌有一定影响。 关停取缔     9月11日,普集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立即对院内废旧物品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301 910-200     临沂市河东区相公镇平墩湖村,村西北角泉眼被厉某某填埋,破坏生态。要求恢复原状。 临沂市 生态     反映的“泉眼”实为该村村西的一处汪塘,为村集体所有。2017年3月,村民厉某某私自对该汪塘填土。 其他     2017年9月11日,相公街道办事处责令厉某某恢复汪塘原貌。现已清理完毕。  
302 910-201     菏泽市郓城县政府招待所北200米有一城中坑,垃圾中转站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到坑里,气味刺鼻,水坑距离居民区很近,影响居民生活。 菏泽市 水、大气     群众反映的城中坑为郓城县住建局城区提排站水坑,该水坑位于老城区内,位于垃圾中转站东侧。由于老城区历史上没有统一的科学规划,加上房屋征收量大、施工难度大等一系列问题,导致老城区内缺乏污水管网,排水系统不完善,垃圾转运站附近道路未埋设污水管道,致使垃圾中转站污水只能排入提排站所管辖的水沟中,再由经提排站提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经排查,提排站两侧除垃圾中转站排水口外,还存在其余四处生活污水直排口。由于生活污水排量大,提排站提排能力有限,致使污水提排不及时,导致坑内存有污水,再加上周边生活垃圾经雨水冲入坑内,导致提排坑转换为一处黑臭水体,产生刺鼻气味。
    该水坑位于居民区内,南侧为唐塔小区,北侧为居民区,散发异味对周围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其他     郓城县住建局已对提排站内水体进行了抽排,现污水已基本抽排完毕。在抽排污水的同时,完善周边配套管网,将坑周边的污水排放口全部接入污水管网内,加大提排站提排力度,及时抽排污水,再投放生物制剂治理坑塘内原有污水,解决提排站坑内污水问题。目前管网布设工作正在进行中。  
303 910-202     德州市德城区“中石化德州有限公司”新投入两个大油罐,无环评手续,散发刺鼻气味,距离居民区很近,存在安全隐患。 德州市 大气、其他     该公司位于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铁西南路,总占地面积186.6亩,主要进行成品油贮存。                                                                       
    1.关于无环评手续、散发刺鼻气味问题。该公司原油库自2013年12月底停止使用,计划提升改造。2014年4月10日,该公司取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德州石油分公司油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德环报告表[2014]34号)。德州油库改扩建工程于2016年4月6日开工建设,经过改造,该油库总库容量降为4.6万立方米,目前尚未投油运行,所有储罐均为空罐。监测结果表明,该家公司周边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70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不存在刺鼻气味。                                                        
    2.关于距离居民区很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油库提升改造项目安评报告表明,项目所在地周边所有安全距离均达标。
     
304 910-203     德州市夏津县白马湖镇政府砖窑非法开采九营村基本农田土用于烧砖,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德州市 生态     该信访件属重复举报案件。8月17日,收到第6批、受理编号816-07号转办件后,县国土局对夏津县峰通建材有限公司周边60平方公里内的村庄及临近乡镇辖区进行了实地查看,未发现有农田取土的迹象。
    9月11日,接到该举报件后,夏津县国土局会同白马湖镇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九营村10名村民代表,到该企业周边的九营村农田现场,再次进行确认,没有发现开采痕迹。
      
305 910-204     滨州市阳信县温店镇李大人村村东李某来的养鸡场和村西李某生的养猪场,距离居民区很近,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滨州市 大气     1.举报反映的李某来养鸡场蛋鸡6000羽,李某生养猪点存栏量5头。
    2.根据《阳信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规定,举报反映的养鸡场、养猪点在限养区内。但养鸡场、养猪点均紧邻居民。
    3.9月11日现场检查时,李某来养鸡场建设有具备三防措施的三级沉淀池并及时清运粪尿,现场有异味;李某生养猪点粪污及时清运,现场无粪便堆积,但仍有一定异味。
责令改正     责令养鸡场对养殖棚和沉淀池之间的区域、养猪点对养殖圈舍9月底前完成封闭,进一步降低气味对周边的影响。  
306 910-22     德州市德城区湖滨北路有家“东来顺大酒店”,噪声严重,烧烤油烟扰民。 德州市 油烟、噪声     信访件反映的位于湖滨北路46号的东来顺大酒店应为东来顺饭店,其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业,操作间位于一楼后院。
    1.关于噪声严重问题。东来顺饭店噪声主要由位于饭店后院的1台空调外机和排风扇运行产生,因设备陈旧且缺少有效隔音设施,产生噪音。
    2.关于烧烤油烟扰民问题。油烟排放主要由餐饮加工产生,油烟净化设备不符合现行标准,且排烟管道较矮,对周边居民生活有影响。
责令改正     1.责令东来顺饭店更换空调外机和排气扇并加装降噪设 施,目前已经完成空调外机和排气扇更换。
    2.责令东来顺饭店安装大型油烟净化设备,加长排烟管道引至5楼顶层,7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07 910-25     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遄台北生活区脏乱差;齐鲁石化公司客运三队尾气、噪声、扬尘严重。 淄博市 垃圾、噪声、大气     1.遄台北生活区为上世纪80-90年代建设的老旧生活区,齐鲁分公司于2016年对遄台北等老旧生活区进行了改造,在现有的空间基础上,合理规划了小区道路、停车位、游园和居民活动场所,及时修复了部分生活水管网,楼宇间均配备可移动式垃圾箱,小区卫生实行每日两扫一保。现场查看时,该小区卫生保洁工作正常进行,但确实存在个别业主乱堆乱放现象。
    2.齐鲁石化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客运三队停车场地面水泥硬化,有专人保洁,现场基本无扬尘;自2017年8月1日起,齐鲁石化公司国III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已陆续改为纯电动客车。停放在客运三队停车场的56台客车中,50台为纯电动车,6台为符合要求的国IV排放标准车辆,尾气均达标排放并通过车辆年审。齐鲁石化公司车管中心定期对车辆进行规范保养,车况保持良好,噪声达标。
责令改正     1.责令齐鲁石化公司社区管理部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不断提升小区环境。
    2.责令齐鲁石化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加强停车场保洁和通勤车辆维护,确保无扰民现象。
 
308 910-26     青岛市城阳区靖城路689号的龙湖悠山郡周边市政道路配套滞后,扬尘严重,垃圾遍地;附近仲村工业园存在噪声、大气污染。 青岛市 垃圾、大气、噪声     此件反映内容与第二十四批编号902-285案件内容类似。1.横穿该小区的白云山北路及纵贯该小区的荟城西路现为沥青路,路面有不同程度的破损,但基本能满足周边居民出行。因该区域龙湖悠山郡项目正在进行开发建设,上述两条道路暂不具备翻修条件。由于龙湖悠山郡项目工地内建筑垃圾较多,且工程车辆主要通过白云山北路进出施工工地,沿途造成道路扬尘问题。2.龙湖悠山郡小区二期西侧闲置废弃厂房内发现一家木器加工作坊,无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有切割、喷漆工序,无废气处理措施,存在异味和噪音扰民现象。该小区在建工程工地内小型泥浆搅拌设施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小区南侧菜地栽种玉米、蔬菜等,使用粪便水施肥,存在异味扰民现象。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加快项目周边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度。城阳区已将白云山北路和荟城西路道路建设工程列入建设计划,计划于2018年6月份开工建设,2018年11月底前彻底解决项目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问题。2.责令开发企业及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采取定时洒水、全面清扫道路、清洗进出车辆轮胎、对出入厂区道路进行临时硬化等措施,达到抑尘效果。截至9月12日,已对白云山北路尘土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3.城阳街道办事处责令开发建设单位龙湖公司对小型泥浆搅拌设施及相关原材料立即进行全面清理。截至9月4日已清理完毕。4.城阳环保分局联合城阳街道办事处对木器加工作坊实施关停取缔。截至9月5日上午其加工设备、原料、产品均已清除完毕。5.由仲村社区负责劝诫栽种玉米、蔬菜的村民,使用有机肥,减少使用粪便水,以免造成异味扰民。6.城阳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督促仲村社区规范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09 910-27     日照市五莲县高泽镇“日照海潮建材”夜间生产,烟尘、粉尘污染严重。 日照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日照海潮建材实为日照海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建成投产,以石灰、粉煤灰为主要原料,通过搅拌、蒸压工艺生产加气砼砌块。2017年4月,因该企业锅炉烟气颗粒物浓度超标,被县环保局立案处罚,责令停产整治,处10万元罚款;同时,县供电公司切断了其生产用电,停产至今。
    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处于断电停产状态,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原料已苫盖,燃煤锅炉已拆除,安装了1台燃气锅炉(正在安装燃气管道,尚未启用)。经了解,该企业正常生产时24小时生产。
责令改正     9月11日,检查组责令该企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环保工作制度。
    9月12日,该企业已安排专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巡查,确保保持苫盖状态。
   下步,县经信局、高泽镇党委政府、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310 910-28     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王家石桥村委东侧“满大盘”饭店,油烟、噪声、污水污染严重,政府监管不够。 青岛市 油烟、噪声、水、其他     经查,满大盘快餐店通过具有净化功能的抽油烟机抽取油烟,但未安装专用油烟净化设施,经烟道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该店与前后房屋间距5米,且东侧紧邻住户,在营业过程中就餐人员喧哗产生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该店未安装隔油沉淀设施,厨房污水未经过滤直接排放至村庄污水管道接至市政管网。经查阅,该区域此前未出现投诉举报油烟、污水、噪音等问题。 责令改正     1.隐珠街道办事处责令该饭店于9月17日前完成安装专用油烟净化设施,并自行委托第三次监测机构对油烟、噪音进行检测,确保达标。已完成。2.责令该店主在经营期间内,告知就餐人员在店内就餐时降低声音,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3.责令该饭店按照《黄岛区餐饮业污染防治设施设置要求》补齐厨房污水隔油处理设施,杜绝油污直排。4.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管,杜绝烧烤业户油烟、污水、噪声等扰民现象。  
311 910-29     济南市历下区佛山苑小区违建导致21号楼1-2单元下水道堵塞,粪水乱流,臭气熏天。 济南市 水、大气     9月11日,历下区千佛山街道办事处和区市政局、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到佛山苑小区21号楼1.2单元现场,未发现粪水乱流、臭气熏天现象。历下区市政局排查周围5处污水井,均流水通畅无堵塞现象。经走访21号楼居民反映,该单元厕所下水管道偶尔堵通水不畅,有时堵塞。经核实佛山苑小区存在违建。 其他     千佛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市城管局城肥二处,于9月14日对该处化粪池进行了清池和管道疏通。该处有2间违章建筑,2017年6月已列入拆违拆临第三期台账。  
312 910-31     淄博市高新区主次干道绿化带内广告牌后全是垃圾。 淄博市 垃圾    绿化带内广告均为临时占用绿地进行地下管线施工设置的公益性围挡广告,部分围挡内存在工程渣土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责令改正     1.责成高新区建设局加强对临时占用绿地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施工方于9月30日前完成渣土的清理整治,待施工完毕后进行绿化补植和修复完善。
    2.责成高新区建设局加强市政环卫管理,发现垃圾及时处置。
 
313 910-32     济南市天桥区药山办事处,大鲁庄工业园一区9号,天安工厂有两条大型燃煤喷涂流水线,其中一条没有取缔,一条燃烧竹胶板颗粒,无脱硫装置。 济南市 其他     1.来信反映的天安工厂为济南隆恒盛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机械加工企业,2017年8月搬入大鲁庄工业园,生产线使用生物质颗粒燃烧设备,尚未办理环评手续。
    2.来电反映未取缔的生产线为之前企业遗留,已报废,停用多年。
停产整治、问责、约谈     1.9月11日,药山街道办事处对该厂进行了断电处理,责令其停业整顿,立即拆除报废的生产线,目前拆除完毕。天桥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理。该企业已停产整顿。
    2.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314 910-33     济南市荆山路家和渔村酒店油烟污染空气,房屋违建无证。 济南市 大气     1.此件与前期编号821-71转办件部分内容重复。
    2.家和渔村饭店为独立商业用房,局部存在违建,有专用烟道,证照齐全,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历下区环境监测站于8月22日对其油烟进行检测,结果排放达标。
    3.历下区姚家办事处已将酒店的局部违建,列入济南市“拆违拆临”行动第三期台账,并进行了上报。
其他     9月11日,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要求家和渔村9月20日前清空违章房屋并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315 910-38     潍坊青州市夏镇堂子村,村里有个养鸡场,粪便随意处理,夏天臭味大。 潍坊市 大气     反映的是王某惠养鸡场,建于2007年3月,在堂子村北,位于限养区内,现存栏肉鸡13600只;建有储粪场、污水池。其生产方式为笼养托盘收集粪便模式,产生的鸡粪有专人协议收购。现场发现储粪场内有粪便堆放。储粪场外无粪便堆放,有养殖异味。 责令改正     市畜牧局已下达责令整改,要求其储粪场内粪便每天及时清运,减轻异味。储粪场内及时喷洒除臭消毒剂,减轻异味污染。  
316 910-39     潍坊市昌乐县朱刘化工厂,周围异味污染严重,夏天周围住户不敢开窗户;鄌郚水泥厂内有一个加工防水材料的企业,无手续冒黑烟;高崖养牛场没有雨污分流,粪便随雨水进入高崖水库。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1.近年来,针对朱刘辖区化工企业异味问题,先后投入大气污染防治类资金近10亿元,建设封闭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尾气焚烧炉、易挥发物料装卸平台冷凝吸附回收装置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10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按要求改为天然气、煤气等清洁能源。朱刘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显示,7月份以来,该区域PM10.PM2.5.SO2.NO2浓度均低于潍坊市年终控制目标100、58.32.36μg/m3。9月11日对朱刘街道化工企业聚集区的SO2.H2S、NH3.臭气浓度(无量纲)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所有指标均达标。但在生产过程中,个别企业因管理不规范,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2.鄌郚水泥厂内有一个加工防水材料的企业,无手续冒黑烟问题:2017年4月,已对该非法加工点进行了关停取缔。经现场查看,厂区无任何生产迹象。
   3.高崖养牛场没有雨污分流,粪便随雨水进入高崖水库问题:限养区内原有1家养牛场,已于2016年10月搬迁。经现场查看,目前高崖水库禁养区、限养区内已无任何养殖场。
是  责令改正     针对朱刘辖区异味问题,县环保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密度和力度,一旦发现环保违规违法行为,顶格处罚,确保各企业废气达标排放;在对重点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基础上,尽快对其他涉气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加大对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管力度,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良好率逐步提高。  
317 910-41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城汇村,村西北的“青岛晟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恒丰泰纺织”、“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外排污水、垃圾、粉尘、异味。 青岛市 大气、水、垃圾、其他     1.青岛晟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加气混凝土烧砖。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即墨市环保局已于2013年8月对该企业立案处罚。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工艺无废水和生产废料产生,锅炉燃用生物质,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不产生异味,生活垃圾由通济新经济区环卫公司进行清理、外运,原材料覆盖完整。由于其未办理环保手续,环保措施不完善,生产过程与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2.青岛恒丰泰纺织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印染纺织、水洗加工。经查,该企业已办理环保手续。该企业产生的废水经污水管道接入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5000t/d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即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日常存放于危险废物库,由青岛国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处置,有出入库台账;生活垃圾由通济新经济区环卫公司进行清理、外运。该企业在染色过程中产生废气,经过排气系统排放,产生一定气味。2016年11月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3.青岛宏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印染纺织、水洗加工。经查,该企业已办理环保手续,建有5000t/d污水处理站,同时配套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青岛市环保局和即墨市环保局联网,在线检测数据显示未出现过超标情况,例行检查未发现违法行为;水洗工艺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即墨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该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日常存放于危险废物库,由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处置,有出入库台账;生活垃圾由通济新经济区环卫公司进行清理、外运。该企业在染色、定型过程中产生废气经2套集气罩、循环过滤除尘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2016年11月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要求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管委对青岛晟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断电等停产措施,在未取得环保手续之前禁止生产。2.即墨市环保局对青岛晟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进行生产行为,拟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3.加强对企业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进行依法查处。  
318 910-42     烟台莱阳市城厢街道郝格庄村、南关村、立新村、城南村、冯家疃村拆迁后建筑垃圾未清理,灰尘飞扬;莱阳市中西古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造假。 烟台市 垃圾、大气、其他     郝格庄村于2013年8月初开始拆迁,8月底拆迁基本完成;城南村2013年9月开始拆迁,10月拆迁基本完成;上述2个村庄房屋拆除完成后随即对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理,拆迁区域于当年即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立新村(和平莱冯桥)于2016年4月开始拆迁,6月拆迁基本完成,拆除完成后随即对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了清理,拆迁区域已于当年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冯家疃村于2016年4月开始拆迁,5月底拆迁基本结束,之后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东区商业开发部分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结束,西区安置区部分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已施工至主体12层,其他未开工区域在当年拆除完成后也及时进行了密目网覆盖。南关村于2016年5月开始拆迁,之后因仍有部分房屋尚未拆除完成,采取了对房屋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分区片进行清运的措施,安置区部分区域已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其他尚未开工建设的区域在拆除后及时用密目网进行了覆盖,也不存在灰尘飞扬的情况。
    莱阳城乡建设开发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始编制莱阳市中西古城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8月14日编制完成,15日开始向莱阳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申报,环保局提出了相关修改要求,修改完成后环保局于8月28日正式受理,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31日正式批复,审批编号为:莱环报告表【2017】84号,不存在环评报告表造假的情况。
     
319 910-44     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27号楼底层,“青岛海边菜园”、“滨海快餐”、“海边菜园”非法经营,垃圾、油烟乱排,噪声扰民。 青岛市 垃圾、油烟、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青岛海边菜园”、“滨海快餐”、“海边菜园”为青岛市市南区海边菜园酒店和市南区滨海大众快餐店。经调查,海边菜园酒店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外置烟道高于居民楼顶排放,废水直接进入市政管网,监测昼间噪声为56.4分贝,超标1.4分贝,该店有环保审批手续。市南区滨海大众快餐店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外置烟道低空排放,废水直接进入市政管网,监测昼间噪声为61.5分贝,超标6.5分贝,该店无环保审批手续。已对青岛市市南区海边菜园酒店和市南区滨海大众快餐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业整治,并立案处罚;区市场监管局下达了《行政指导书》,提出了规范经营要求。经再次现场查看,青岛市市南区海边菜园酒店、市南区滨海大众快餐店仍处于停业状态,现场垃圾已清理。 其他     市南区湛山街道办事处、环保市南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将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20 910-48     青岛胶南市西外环路西,黄岛区粮食储备库东,有一铸造厂夜间生产;铸造厂东土路向北200米有家养鸡场,粪便堆积路边;土路西有一橡胶厂,使用锅炉、有异味。 青岛市 大气、噪声、垃圾     1.信访人反映的“铸造厂、橡胶厂”均为青岛天金铸造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该公司主要从事铸造机械及配件、橡胶制品(传动带)生产,无环保审批手续。现场查看,该公司铸造车间未生产,中频炉无加热迹象,炉体为常温,但不排除近期夜间有生产行为。橡胶车间未生产,车间东南角有1座小型导热油型锅炉,但2台锅炉电动机以及配电控制柜等配套设施已拆除。该车间有橡胶制品生产原料及传动带半成品,有异味。2.信访人反映的养鸡场为马厂养殖小区,位于适养区,该养殖小区属老旧养殖小区,仅有简单的储粪点,无粪污处理设施。共有7家养殖户,养殖规模均较小,共存栏貂450只,貉子100只,狐狸100只,猪101头,蛋鸡680只。其中貂、狐狸等粪便采用干粪运出、还田方式处理。养鸡户定期对场内鸡粪进行还田处理,养猪户定期清理粪污。上述养殖动物粪污产生异味扰民。2017年9月3日珠海街道对马厂养殖户下达了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整改通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自下达整改通知后,上述养殖户于2017年9月8日开始自行清理养殖场内外的粪便。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青岛天金铸造有限公司无环保审批手续,区环保分局于2017年9月11日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责令停止生产。珠海街道已于2017年9月11日17时,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彻底消除生产行为。2.珠海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9月12日前彻底拆除锅炉,同时清除橡胶制品生产原料及半成品,消除异味。已完成。3.珠海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养殖户清理堆积在路边的粪便,确保路面清洁。由畜牧部门指导,督促该养殖小区的养殖户9月21日前建成达到“三防”(防雨水、防溢流、防渗漏)标准的粪污处理设施,并加大监督力度,对粪污及时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洁净。  
321 910-49     烟台海阳市公园街民主路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腥臭难闻。 烟台市 垃圾、水、大气     海阳市东村街道民主路两侧有一个集市,主要经营海鲜、熟食及蔬菜瓜果。集市周边设普通垃圾箱8个,现有4名保洁员负责每天清理道路两侧人行道卫生,海阳市环卫部门负责每天清扫路面卫生。
    1.上午5时至晚上8时为经营高峰时间段,存在个别商贩及顾客随意丢弃购物垃圾现象,海鲜经营商贩存在向路面倾倒海水现象。因该时段内顾客及车流量较大,不适合开展垃圾清扫和路面冲洗工作,每天营业结束后,由保洁员清扫人行道垃圾,由环卫部门对路面垃圾进行清扫。
    2.当前正值海鲜集中上市时节,现场确实能闻到海鲜摆放散发出的气味。
责令改正     1.加强舆论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逐个摊位进行劝诫,告知各商贩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不允许随意倾倒海水,也不允许随意丢弃货品垃圾。
    2.继续做好市场管理工作。在民主路集市周边增设普通垃圾箱2个、新增保洁员2名,目前已全部到位。在营业时间内做到随脏随扫、日产日清、保持整洁。同时,海阳市环卫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及洒水车对该路段路面进行冲洗,保持市场环境干净整洁。
 
322 910-50     威海市文登区爬山街早市噪声扰民。 威海市 噪声     8月24日、8月26日先后两次接到该问题举报。
    1.第一次现场调查发现,部分摊位业户于凌晨3时30分左右到达摊位,来往车辆特别是拖拉机产生的声音较大,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8月24日,连夜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处置方案,对下步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第二次举报调查后,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方案,确保巩固整治成效,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管理。
    3.针对此次群众反映的问题,经再次实地确认,发现早市经营期间仍有个别摊位业户声音较大、来往车辆因通行不畅鸣笛等行为,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责令改正     1.每天早市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到岗执勤,对市场进行不间断巡查,严查高音喇叭扰民现象,并加大对过往车辆疏导力度,对个别车辆不文明鸣笛行为,当场予以制止。责令物业管理公司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经营摊位业户严格遵守早市管理规定,搞好卫生保洁,确保准时闭市清摊。
   2.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做好老摊主的思想引导工作,督促养成良好的经营习惯,杜绝问题反弹。对新摊主提前打“预防针”,做好一对一的教育疏导工作,讲明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规定,倡导文明守法经营。
   3.由环山街道安排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小区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公开说明问题处置情况,并邀请周边居民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同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大热线电话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镇街及部门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第一时间向群众反馈办理结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323 910-52     淄博市淄川区黑旺镇有家“淄博丞业建材公司”,外排烟尘,石料露天堆积有粉尘污染,“淄博山川干混公司”破坏山体开采,物料露天堆积,有粉尘污染。 潍坊市 大气、生态     1.经调查“淄博丞业建材公司”应为青州市丞业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项目产品为石灰。该公司前期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提升改造,烟尘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石料堆场采取了覆盖防尘措施。
   2.“淄博山川干混公司”应为青州市山川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项目产品为干混砂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熟料、粉煤灰等物料储存在密闭车间内,厂区内无物料露天堆积现象,未发现破坏山体开采行为。
   3.两家企业在生产时均会有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                           
责令改正     已责令两家公司加强管理,在破碎、出料等有粉尘产生环节,增加收尘、除尘装置,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  
324     淄博市淄川区黑旺镇有家“淄博丞业建材公司”,外排烟尘,石料露天堆积有粉尘污染,“淄博山川干混公司”破坏山体开采,物料露天堆积,有粉尘污染。 淄博市 大气、生态     经查,反映的“淄博丞业建材公司”实为青州市丞业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潍坊青州市庙子镇朱崖村,位于青州市庙子镇朱崖村。“淄博山川干混公司”实为青州市山川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潍坊青州市庙子镇朱崖村,位于庙子镇朱崖村河洛胶王路西侧。经调查,上述两个企业均不在淄川区范围内。      
325 910-53     青岛莱西市大沽河流域巨家村周边吕某某、刘某某偷采河沙破坏生态。 青岛市 生态     1.“大沽河流域巨家村”为莱西市马连庄镇西巨家村和东巨家村,沿大沽河河道3000米,两村北与烟台招远市接壤。2.该处大沽河河道未发现采沙迹象。但在西巨家村大沽河左岸处发现一处砂堆及部分已生锈的洗砂设备,未运行,存在偷采砂的可能。2.经查阅档案,2010年,史某某因非法采砂被市水利部门查处过1次;2011年,莱西市在西巨家河段审批过采砂场,未发现过吕某某、刘某某在该河段有非法采砂行为。2016年前,该村村民曾举报过在河道内有违法采砂行为,因采砂区域在招远市地界,莱西市无管辖权。 责令改正     1.9月11日,马连庄政府负责将废旧洗砂设备进行拆除,对废弃砂堆进行清理。2.莱西市水利部门牵头,辖区政府配合对全市河道进行逐一排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3.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属地监管,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纳入河长制目标考核。4.加强部门间联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326 910-55     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正大城市花园“8号码头海鲜酒店”油烟扰民。 济南市 大气     8号码头海鲜酒店注册名为济南历下八号海鲜饭店,证照齐全,商业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主要使用蒸汽蒸海鲜,基本不产生油烟,有专用烟道。历下区环保局于8月27日对该店的油烟排放进行了检测,结果为排放达标。 其他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酒店的巡查监管,督促定期清洗和维护油烟净化装置,防止油烟污染。  
327 910-59     烟台栖霞市桃村镇方格村北头,有个玻璃制瓶厂冒黑烟,刷瓶子的火碱水和生产污水流入陈家庄和方格村水库,严重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 烟台市 大气、水     1.信访人反映的玻璃制瓶厂是烟台索坤玻璃日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与547号、820-231号、830-170号交办事项为同一家企业。8月18日,针对在线监测设备未验收和噪声超标问题,栖霞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在线监测设备未验收前不得生产。8月19日,栖霞市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6万元罚款。                                                         
    2.8月31日、9月11日,栖霞市环保局到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该企业已经停产,现场没有粉尘排放现象。经调查核实,该企业正常生产时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2017年8月16日,栖霞市环保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显示上述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存在冒黑烟的问题。                              
    3.陈家庄水库位于该厂西北约1公里,中间隔马路和耕地,且该企业的生产废水全部进入厂区西南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企业废水外排痕迹,不存在刷瓶子的火碱水和生产废水外排陈家庄水库情况。                                                   
    4.栖霞市环保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强化责任,明确要求,安排专人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尽快落实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28 910-60     潍坊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石佛寺村东,有人喂牛,牛粪堆在路边,下雨天路上无法行走。 潍坊市 其他     该养牛场位于石佛寺村东,属于限养区,2001年以来从事肉牛养殖,现存栏肉牛43头,建有储粪场、污水池,并签订粪污收购协议。经现场查看,该养殖场以外东50米路南20米处有约20立方牛粪,是该场赠予村民孙振业用于农业种植施肥用,养殖场内地面有粪污物撒漏。牛粪堆在路边情况属实。 责令改正     青州市畜牧局已责令立即清除场区东路南粪污,同时,彻底清除养殖场内污物,保持清洁,对养殖场喷洒生物除臭剂,对储粪场、污水池等重点部位及时清理,最大限度消除养殖异味。目前粪污已清理干净。  
329 910-62     威海市体育运动学校紧挨教学楼有一排门市房,每到中午、晚上有大量污水和油烟直接排到教室前,噪声严重影响学生学习。 威海市 水、大气、噪声     1.威海市体育运动学校紧挨教学楼有一排门市房,主要有6家从事餐饮服务的商户,分别是兰州拉面、老汤羊肉馆、重庆石锅鱼、孙记全羊馆、海啤餐饮店、康喜小酒馆,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兰州拉面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重庆石锅鱼油烟排至下水道,其他4家装有油烟净化设备。9月11日夜间,对康喜小酒馆、重庆石锅鱼、孙记全羊馆、海啤餐饮店、老汤羊肉馆5家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5家餐饮店油烟排放均超标。
    2.以上6家餐饮店排放至化粪池的污水管道有泄漏,产生刺鼻气味。
    3.9月12日,对兰州拉面、重庆石锅鱼、孙记全羊馆、海啤餐饮店、康喜小酒馆5家餐饮店噪声进行了检测,除海啤烧烤外,其余4家餐饮店噪声监测结果均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表1规定的1类区排放限值。老汤羊肉馆排烟系统设置在室内,不具备检测条件,经环保部门认定,该经营户暂不需检测。另外,该处有1家名为尚智广告部的业户,该业户有营业执照,有切割设备在店内存放,经现场询问其在店内不进行金属切割。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整改饭店油烟问题。责令兰州拉面停业整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责令重庆石锅鱼停业整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改装烟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规定,对5家油烟检测超标的餐饮店下达责令改正告知书,拟处5000元罚款。目前各经营户正积极购置新的油烟设备,因市场缺货,预计9月26日前新设备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2.整改噪音问题。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物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下达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4家噪声超标饭店于9月25日前整改完毕。责令尚智广告部不得从事金属切割业务。
    3.整改污水管道泄露问题。9月13日破损污水管道已经更换。
    4.做好群众工作。街道办事处、环保、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居委会、有关经营业户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330 910-63     青岛市黄岛区海园路恒安福苑小区南,有一排门面房,几乎全是烧烤店,油烟、噪声扰民。 青岛市 大气、噪声     恒安福苑小区南侧沿海王路一楼有餐饮业户11家,均属小型饭店, 其中4家既从事烧烤又兼营炒菜,7家只经营烧烤。4家烧烤时未使用带有油烟净化器的环保炉具,其余7家使用了环保炉具。4家经营炒菜的均设置了专用烟道,且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因网点位于居民楼下,烧烤和炒菜时均产生一定的油烟,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11家业户经营过程中就餐人员时大声喧哗,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1.由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责令4家未使用带有油烟净化器的环保炉具的烧烤经营业户,于9月18日前更换环保炉具。已完成。2.由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9月17日前完成4家从事炒菜业户油烟排放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饭店,由各部门联合下达停业整改通知,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已完成。 3.由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责令11家经营业户让就餐人员在就餐时降低声音,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加大海王路沿线环境卫生、市容秩序整治力度,并进行常态化巡查。  
331 910-64     日照东港区后村镇宅科三村村书记崔某某合同村主任袁某某私自开挖山场20多亩,挖土填海、破坏植被,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日照市 生态、海洋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山场位于东港区后村镇宅科三村村东,面积约10亩,原为丘陵地,无林木。根据《日照市东港区林地保护利用(2010-2020年)规划》,该丘陵地为非林地。
    2014年,修建613省道后村段时,在该丘陵地取土,主要用于613省道路基建设,部分用于宅科三村村北土地平整。承揽取土修路工程承包人为丁某某,并非群众反映的宅科三村村书记崔某某和村主任袁某某。613省道工程完工后,日照街道前十里铺村村民林某某擅自在该丘陵地取土外运,用于修建高兴镇通往巨峰镇道路,被东港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处理,处罚款5000元,被处罚人已缴纳罚款并停止违法行为。除此之外,无其他人员或单位在此取土。未发现挖土填海行为。
    9月11日,检查组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原丘陵地取土位置无机械、无取土作业痕迹。取土位置已进行生态恢复,栽种苗木3000余棵,其中侧柏2600余棵、爬山虎400余棵。
其他     针对现场检查的情况,东港区责成后村镇政府及区国土资源分局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做好日常巡查督查,杜绝非法取土行为。
    下一步,东港区将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边督边改工作五条要求,对照“5个办结标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切实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
 
332 910-65     青岛市香港路佳世客超市的污水站经常污水冒溢和恶臭熏天,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青岛市 水、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路佳世客超市位于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72号,其污水处理站位于超市西南侧。该污水处理站日均处理水量326吨,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后最终进入青岛市麦岛污水处理厂。经查,该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污水冒溢,未闻到恶臭气味。经询问现场负责人,该污水处理站格栅出渣时,会出现恶臭气味,市排水管理部门定期对该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采样监测。现场对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采集样品,经监测达标。 其他     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环保市南分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要求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妥善存放并及时清运污水处理站栅渣,避免臭味扰民;同时,将加大对该污水处理站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问题。  
333 910-66     临沂市第三方在线手工比对单位“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与固定源在线监测运营单位“山东天益环保测控有限公司”均由赵某元、应某实际控制,数据比对有失公正。“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即为手工比对单位,同时又从事固定源在线监测运营,数据比对有失公正。 临沂市 其他     1.山东天益环保测控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保监控设备的销售、运营维护、环保工程技术咨询、环保技术的研发及推广,环保技术培训服务;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境监测、清洁生产及能源监测、公共卫生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该公司通过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2家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公司,各自独立行使法人职责,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既从事在线设施运营,又从事在线设施比对监测的问题。现有法律法规未授权环保部门对第三方检测公司的监管职责,我局无权对其在线设施比对监测活动开展调查。今后临沂市环保局将在工作中收集该问题线索,一旦发现存在不公正行为,将函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赵某元、应某郑重声明不是山东天益环保测控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有环保法律法规对同一家公司同时从事在线设施运营和在线比对监测行为无禁止性规定。
    2.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境检测、职业卫生检测、公共卫生检测、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检测、食品、农产品、水产品检测、机械产品检测、肥料检测。目前不从事在线设施运营工作,从事固定源在线设施比对监测工作,因此也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既从事在线设施运营,又从事在线设施比对监测的问题。
     
334 910-69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北曲集市,集市过后垃圾遍地,环境脏乱。 青岛市 垃圾     城阳街道北曲集市于1985年前后形成延续至今,每逢农历五、十举办一次民俗农村大集,经营时间从凌晨6:00至下午1:00结束,大集时经营个体业户1000余家,可满足北曲五个社区、附近开发小区居民(25000余人)的生活需求。经营结束后所产生的垃圾,由区城市管理局和市场管理公司负责垃圾处理和清运工作。因9月11日(农历廿一)、9月12日(农历廿二)不逢集,连续二天现场核查,未发现民城路、泰城路、崇阳路等集市区域有垃圾问题。据了解,在农历五、十逢集时,确有因打扫不及时,集市过后垃圾较多,环境脏乱的现象发生。 责令改正     1.城阳街道办事处责成市场管理公司和周边社区加大市场管理力度,增加市场管理工作人员,抽调社区6名治安人员参与市场管理和车辆疏导,尤其是农历五、十逢集时要加大保洁力量,集市下午散集后及时组织垃圾清扫、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保障环境卫生和居民出行。2.区综合执法局和城阳街道办事处逢集时间安排人员协助维持市场秩序,规范集市,引导业户到划定区域进行经营。3.加大宣传力度,在集市张贴卫生倡议书,引导居民和集市业户自觉爱护环境,遵守交通秩序。4.逐步引导大集业户向该集市附近已建成的北曲东社区农贸市场、合众民生农贸市场过渡,退路进市,彻底解决该集市环境问题。  
335 910-70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东段,“北昇记生煎”、“超意兴快餐”、“陈氏全羊快餐”、“老府家宴”、“渔民海鲜”、“齐状元”、“杨国福麻辣烫”、“金德利快餐”,油烟、噪声污染严重。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该处8家餐饮经营单位证照齐全。
    2.位于文化东路东段路北侧的4家:2家(历下区昇记生煎包馆、济南历下超意兴快餐吉祥店)以配送方式经营,不产生油烟;2家(济南历下陈氏全羊快餐店、济南老府家宴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历下区昇记生煎包馆噪声排放超标,其余3家餐饮单位噪声排放达标;济南老府家宴餐饮店油烟检测结果超标,济南历下陈氏全羊快餐店油烟排放达标。
    3.位于文化东路路南侧的4家:历下渔民海鲜餐馆、济南历下鸿泽源粥店、济南历下六胜快餐店、山东金德利集团快餐连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济南中建文化城粮油食品店位于中建文化城1号楼底层(二层商业、三层以上为住宅楼),属于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9月12日,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对济南老府家宴餐饮店油烟超标排放行为立案(济城执历下立处字[2017]第747号)调查,9月15日下达《听证告知书》(济城执历下听告字[2017]第539号),拟罚款2万元。历下区环保局对昇记生煎包馆噪声超标排放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历下环告字[2017]第87号),拟罚款0.5万元。
    2.历下区甸柳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食药监、环保等部门,依法责令历下渔民海鲜餐馆、济南历下鸿泽源粥店、济南历下六胜快餐店、山东金德利集团快餐连锁配送有限责任公司4家餐饮经营单位停业整治,禁止从事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经营行为。待其整治完成后,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油烟和噪声进行检测,达标后方可营业,并要求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避免油烟、噪声扰民。
 
336 910-71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旅游路环绿山庄紧邻二环东路延伸工程高架桥,该高架桥西侧只安装了部分隔音板,担心通车后有噪声污染。 济南市 噪声     此处高架桥为二环东路延伸工程。该工程是济南市重点道路工程,已由规划部门做出具体规划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该工程距离环绿山庄小区约60米,目前正在施工,此处规划有隔音设施。 其他     根据2014年9月23日365体育彩票《365体育彩票关于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鲁环审【2014】146号)及2015年12月24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鲁交建管【2015】93号),计划在高架桥西侧环绿山庄附近路段安装声屏障120米,于2017年12月31日工程通车之前安装完毕。目前此处工程正在建设,尚未完工,待其施工完毕后,将由市审批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该工程进行严格竣工验收。  
337 910-72     投诉人对“烟台市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沿海有十多个排污口,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到海中,散发刺鼻气味,海域被污染。”公示结果不满意:认为与实际情况不符。该旅游度假区小区生活污水直排入海,并非公示中所称“排雨口”渗漏。 烟台市     1.东海旅游度假区的67个居民住宅小区全部规划建设了雨污分流管网,配套建设了烟台南山学院污水处理厂、南山职业技术学校污水处理厂、黄金海岸污水处理厂和2处提升泵站。上述3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全部用于电厂回用和绿化灌溉。近年来,龙口市渤海湾近岸海域9个常规点位海水监测数据,均达到近岸海域功能区划水质标准。
    2.该区域配套建设了24个排雨口,并非居民小区的生活污水排污口。目前,在24个排雨口均已设立了公示牌,公示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加强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前期排查发现有生活污水溢出的4处排雨口管道已全部完成维修,并恢复正常运行。维修过程中,对溢出的污水利用排污车进行抽取,转运至南山职业技术学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9月12日上午,徐福街道会同东海旅游度假区相关部门再次对24个排雨口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入海问题。
其他     1.9月1日,南山集团制定了东海旅游度假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方案,新建1200米污水管道,通过现有污水提升泵站,将生活污水改送至黄金海岸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该工程于9月2日开工建设,9月18日完工。
 
338 910-75     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1469号,中建锦绣城2期4号楼1单元楼下有1家超市,人员进出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声     槐荫区中建锦绣城朗园小区4号楼1单元楼下超市,属于住改商,于2017年2月开业。该超市有经营许可证,但未向居委会提供居改商申请,同时商铺经营者无法提供居民签字同意证明,属于私自改造。小区内经营超市确实存在人员进出噪音扰民现象。 关停取缔     1.9月11日,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槐荫区公安分局现场对该超市依法关停,协调物业公司对该商铺进行断水、断电处理。9月14日,经营设备、原材料已全部清理完毕。
    2.槐荫区政府责成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居民楼内住改商等现象的管理,防止再次出现噪音扰民现象发生。
 
339 910-76     滨州市滨北镇坡杜村“滨州市炉渣综合处理厂”非法占地,污水乱排,气味刺鼻,无手续经营,炉渣随意堆放,扬尘严重。 滨州市 大气、水、扬尘、其他     1.滨州市炉渣综合处理厂作为滨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配套环保工程,用地及规划包含在滨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内,由滨州市规划局批复(批复文件:滨规字〔2011〕251号),滨州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址在规划的炉渣处理用地内(规划面积为36420m2),实际占地面积12849平方米; 2016年12月28日取得了滨州市环境保护局滨城分局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备案意见(滨城环函备〔2016〕03号)。 
    2.现场检查时,炉渣堆放在规划的炉渣处理用地内,苫盖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该厂区外侧有少量生活污水,存在异味。区环保分局依法对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改。滨北街道办事处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9月11日晚,对该企业异味问题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停产整治     责令该处理厂停产整治,扬尘、生活污水以及异味等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  
340 910-77     青岛市莘县路青岛海洋技师学院北150米有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环境脏乱差,垃圾遍地,属于违章建筑。 青岛市 垃圾、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位于市南区莘县路45号,产权单位为正和集团下属青岛小港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经查,该市场正在升级改造,清除摊位之间的隔断篷布和硬化地面等,市场内存在环境脏乱差与垃圾乱扔现象。此处市场大棚非违章建筑。 责令改正     2017年9月12日,云南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局、区城管局进行了现场执法,对该市场的环境脏乱差进行了清理,对垃圾进行了清运,并要求管理方做好市场的日常保洁工作。  
341 910-78     淄博市张店区马庄汽配城西北角有一旱厕,气味刺鼻。 淄博市 大气     马庄汽配城西北角确有一旱厕,因清理不及时,造成异味扰民。 责令改正     1.责令马庄汽配城管理办公室拆除旱厕,已于当日拆除完毕。
    2.责成南定镇政府联系环卫局等相关单位,建设移动式冲水厕所,10月10日前完成,彻底解决异味扰民问题。
 
342 910-79     潍坊昌邑市都昌街办西华埠村,有一个养鸡大棚,恶臭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     昌邑市都昌街道西华埠村周围现有5个养鸡户均属非规模化养殖,位于限养区,其在养殖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存在粪便处理不规范问题,对周边环境造成臭味污染影响。2017年8月8日,针对养殖业污染问题,都昌街办对该村周边养鸡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养鸡户于8月20日之前完成储粪池建设,确保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并对粪便进行覆盖,最大程度防止气味外泄。
    9月11日现场检查时,5户养鸡户储粪池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对粪便进行了密封覆盖,但因个别养鸡户落实密封措施不规范、不及时,导致仍存在异味污染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都昌街办立即要求养鸡户将储粪池内粪便进行规范密封暂存并落实“日产日清”措施,消除臭味污染。
责令改正     责令养鸡户将储粪池内粪便进行规范密封暂存并落实“日产日清”措施,消除臭味污染。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监管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维护周边群众环境权益。  
343 910-80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同乐村的“富丽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废气和污水污染严重。 临沂市 大气、水     反映的临沂富丽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探沂镇同乐庄北,该公司年产三聚氰胺浸渍纸300万张、建筑模板浸渍纸300万项目,2017年7月13日经县环保局备案,主要原料为原纸、脲醛胶,共有两条浸渍纸生产线和一套制胶设备。
    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工艺中无废水排放,生活废水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外排至丰收河,最终汇入祊河,对生活废水采水样一份。废气主要是制胶车间、浸胶、烘干工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配套安装有机废气治理设备,检测单位现场进行了检测,按照《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重点保护区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废水中化学需氧量超标1.96倍;按照《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废气中氮氧化物超标,三条生产线超标倍数分别为:0.06倍,0.145倍,0.455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2.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0.6元。
 
344 910-86     济宁市邹城市北宿镇东故村“盛辉工贸有限公司”违法经营,直排粉尘、废水,污染环境。 济宁市 水、大气     1.信访人所反映的盛辉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北宿镇东故村鑫源街77号,占地约10亩。主要从事煤炭混配储运等生产活动,2013年12月工商部门注册,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2016年5月邹城市煤炭局开展储煤场整治工作,该企业属于保留整改企业。
    2.该公司按照济宁市储煤场、矸石场整治《导则》要求,配备了防风抑尘网、洒水车、雾炮、固定喷淋、自控洗车台和PM10在线监测、视频在线监控等设施。9月12日,检查人员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厂区西南侧建有四个逐级沉淀池,洗煤水循环利用,但仍有含煤泥水通过围墙裂隙及凿洞外溢至排水沟的痕迹。场地内西北角堆存有3堆煤炭、煤泥,未发现粉尘、废水直排等问题,但存在煤堆覆盖不全,堆存场地未完全硬化,地面泥泞,部分区域有积水,部分区域积存煤炭粉尘,场区环境差等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邹城市环保局对其处罚共计6.57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2.该公司已经停止生产经营,煤堆已全部覆盖,场区环境正在清理。围墙裂隙及凿洞已全部封闭。
    3.下步工作中,邹城市煤炭局、北宿镇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线上巡查和现场督导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45 910-87     济南市经七路556号胜利石油大厦西侧的走廊内有一垃圾桶,污染环境。 济南市 垃圾     经七路556号胜利石油大厦西侧是经七路通往胜利油田驻济南办事处供应处宿舍的走廊。青年公园环卫所为方便供应处宿舍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在此处设置了2个240升生活垃圾桶,并每天进行一次擦拭、两次清掏,桶内套塑料袋,密闭化管理。
    经调查核实,胜利石油大厦后厨在其经营场所内有专用餐厨垃圾收集桶的情况下,在9月9日、10日两天,将混有餐厨废弃物的生活垃圾投放到此垃圾桶内,在投放时产生了撒漏,造成地面油污。
其他     1.槐荫区政府责成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会同槐荫区城管局环卫所,向胜利石油大厦后勤负责人下达《关于督促对环境卫生进行的整改通知》,要求其在经营场所内设置专用的生活垃圾桶和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桶,不得将餐厨垃圾私自投放在居民生活垃圾桶内。
    2.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环卫所立即对走廊内原来摆放生活垃圾桶的位置进行清刷,彻底消除异味和地面污垢。为方便附近居民投放生活垃圾,同时使石油大厦西侧走廊交通更加通畅,槐荫区城管局将此生活垃圾桶重新选址摆放。
 
346 910-89     东营市广饶县稻庄镇高刘村书记刘某某在广码路南,非法存放大量化工废料,散发刺鼻气味。 东营市 固废、大气     1. 经查,举报的地点位于稻庄镇高刘村刘某某的院落,刘某某将该院落租给山东洪川化工有限公司存放三苯基氧化膦产品,不是化工废料。
    2. 院落出租人刘某华非高刘村书记。
    3. 现场无明显异味,9月11日检测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不超标。
是  其他     稻庄镇督促该公司已经对产品进行了外售,现场无产品存放。
  
 
347 910-90     东营市广饶县经济开发区东关村“丰华香油厂”无环保手续,违法使用燃煤锅炉,污染环境。 东营市 大气、其他     1.东营丰华香油有限公司年产120吨芝麻香油生产项目2012年6月建成投产,并获得环评批复,环评手续齐全。
    2.根据环评批复意见,允许该公司燃用低硫煤,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广饶县要求企业进行燃气改造,目前,该公司使用天然气为燃料。
是  其他     1. 严格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强化对东营丰华香油有限公司的监管。
   2.加大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348 910-91     1.烟台市牟平区尹宋周村书记宋某某成立一“诚泰装卸队”,无手续经营,非法将啤酒厂的废渣填埋至农田里,废水直接排附近的沁水河。2.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占用村集体土地修建停车场,未进行场地硬化,扬尘严重,啤酒厂的废水直接排到沁水河中,啤酒厂前堆放大量垃圾,污染环境。 烟台市 水、扬尘、固废、垃圾、其他     1.牟平区“诚泰装卸队”于2012年9月26日经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目前为在营开业状态,法人代表为宋某某,系尹宋周村村委会主任。
    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二分厂产生固体废物种类主要为:麦糟、碎玻璃、废酵母、炉渣、污泥(由污水处理厂产生),均为一般固体废物。麦糟作为饲料出售,碎玻璃出售,废酵母回收利用,炉渣由烟台市牟平区城市养护管理工程公司负责清运,污泥委托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没有委托诚泰装卸队对废渣进行装运处理,诚泰装卸队没有将啤酒厂的废渣填埋至农田里。
    2.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在进厂区路东、厂区北侧有一停车场,该停车场为拆迁后遗留的空地,属城镇建设用地,非村集体土地。占用建设用地停放车辆,不构成违法用地。停车场地面用废沥青渣进行了简易铺设,但车辆行驶中仍有扬尘产生。
    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二分厂原建设了一座30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并安装了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生产污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016年新建了一座60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原3000吨/日的污水处理站停用,生产污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信环境水务(烟台)有限公司深度处理。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无废水直接排到沁水河情况。
    啤酒厂东侧空闲场地存有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责令改正     1.要求企业每天对停车场地面进行洒水并清扫,有效防止地面扬尘产生。
    2.啤酒厂前堆放的建筑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在场地周边设置了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标志。
 
349 910-92     临沂市高新区马广湖镇山北头村唐某某的油坊加工作坊,在街上粉碎花生,扬尘严重,搭建厕所,污染环境。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临沂市 扬尘、其他     1.反映的唐某某油坊加工作坊,主要在村内从事花生油压榨作业,在作坊外有一台花生粉碎机器进行花生去壳,生产时产生粉尘。唐某某在自家门口搭建一简易厕所,存在气味污染。
    2.经梳理,我区共收到过反映该问题的12345工单1件,已按程序办结。
责令改正     由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对唐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户外花生粉碎机移至室内,对粉碎花生时产生粉尘收集处理;拆除户外简易厕所,消除污染。  
350 910-93     菏泽市郓城县张营镇小屯村有一砖厂,排放烟气,污染环境。 菏泽市 大气     1.群众举报的郓城县张营镇小屯村砖厂为郓城县华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5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2016年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郓环验[2016]1号)。该项目以煤矸石为原料,经粉碎、制坯、干燥培烧后获得煤矸石烧结砖。烧结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经脱硫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
    2.该公司按照要求建设了除尘、脱硫设施,因为采用湿法脱硫,在烟气外排时会有水蒸气出现,肉眼可见“白烟”。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治污设施运转正常,经监测外排烟气颗粒物浓度27.8mg/m3,二氧化硫浓度227mg/m3,氮氧化物浓度124mg/m3 ,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其他     郓城县张营镇政府组织群众代表到郓城县华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查看,说明了企业污染防治情况,群众表示了解,消除了疑虑。  
351 910-96     济南市天桥区联四路明园 小区11号、12号楼前公共厕所,严重扰民,臭气熏天。 济南市 大气     现场检查发现,天桥区联四路明园小区11号楼、12号楼前公共厕所的水箱漏水,造成水压不足,冲刷不彻底产生异味。 其他     9月11日,北园街道办事处已更换水箱并安排专人对此公厕进行不间断保洁,定期喷洒除臭剂,避免异味扰民。  
352 910-98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环保科技园的“济南赛信机械有限公司”,喷漆车间没有防护措施,生产车间材料的切割、打磨粉尘被吸入人体,装配车间噪声超标。 济南市 大气、噪声     济南赛信机械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为正丰路554号环保科技园,环评手续齐全(备案号20173701000100000110)无需验收。联合执法人员对其设立在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公司房间分别进行了检查,3间为办公室,1间做展厅使用,现场未发现有生产和喷漆及切割、打磨等情况。
    该公司的生产车间位于正丰路南口,主要从事食品加工、机械组装、调试及销售该公司有南北两个车间,南侧车间用作仓储,北侧车间用作设备的组装、调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无喷漆车间、无喷漆设备、无喷漆味。该公司组装用的所有零部件均为厂家购进,在组装过程中,只有配件不合适时,才会存在手工切割和打磨环节;在设备调试、切割和打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该公司为昼间生产,夜间不工作,经现场检测,各厂界噪声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限值(昼间60 dB)标准。
     
353 822-155     滨州市无棣县鲁北化工园区、北海汇泰化工园区和柳堡乡新海工业园疑似存在480万平方米渗坑,危险固废直接填埋,深色污水直排渗坑,浅色废水通过园区河道直排,大量危废乱堆乱放、空气质量极差,严重损害人身健康。投诉人称红色污水主要来源自鲁北化工集团、无棣科亿化工有限公司、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无棣德信化工有限公司、无棣新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东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该化工园区化工厂污水均采用石灰简单中和或者直接烘干的方式处理,将每年产生的约30万吨危险固废非法处置,渗坑和堆场已造成当地数万平方公里渔场和良田遭受污染。该区域化工厂不经处理排放刺鼻废气。其中,投诉人举例指出无棣科亿化工有限公司、无棣新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编制虚假环评,隐瞒三废产生量,隐瞒的三废全部非法渗坑填埋。 滨州市 水、大气、固废、土壤、其他     无棣县:
    1.举报反映的5个渗坑。1#、3#、4#坑塘为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配套建设的湿法堆存赤泥库,均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建设。其中3#、4#赤泥库已与主体工程一并通过环保验收。1#赤泥库未批先建,县环保局于2017年8月立案处罚,目前,该公司已编制完成1#赤泥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环境影响现状评价。2#坑塘位于山东三岳化工有限公司厂区,该坑塘原为一低洼地,2017年4月因电厂道路等施工从中挖取回填土从而形成了土坑,2017年5月以来雨水较多,造成取土坑内积水,经监测氨氮、挥发份超标。5#坑塘为山东无棣齐星高科技铝材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氧化铝项目配套建设的赤泥库,2017年4月经省环保厅环保备案。2.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现有鲁北化工股份、鲁北海生生物、金海钛业等3家子公司)。鲁北化工股份30万吨/年磷铵、40万吨/年硫酸、60万吨/年水泥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产生的废气、粉尘经配套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已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固废磷石膏用于硫酸联产水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30万吨/年磷铵装置不外排。12万吨/年废硫酸资源化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废硫酸利用磷石膏煅烧窑进行协同处理,高温裂解产生的二氧化硫和磷石膏产生的二氧化硫用于生产硫酸,生产不产生废水,废气经两转两吸+氨水吸收后排放。鲁北海生生物10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该项目废气主要为二氧化硫、烟尘,经蒽醌二磺酸钠(ADA)法脱硫、静电除尘后排放,已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废水主要是碱性废水,经预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金海钛业100kt/a金红石型钛白粉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一期工程2016年4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二期工程于2016年11月建成试运行。该项目酸解工序酸解废气经两级碱洗喷淋处理后排放;煅烧窑的煅烧尾气采用重力沉降+高效电除尘+余热锅炉+文丘里+空塔+电除雾+碱吸收方式处理后排放;钛铁矿球磨粉碎工序和闪蒸干燥的含尘尾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电石渣中和、曝气、沉降压滤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安装了在线监测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无棣科亿化工有限公司H酸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申请竣工环保验收。产生废水送鑫岳化工污水处理厂。2016年6月、12月,两次委托对混盐和铁渣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不属于危险废物,但两次鉴定均为企业送样鉴定,不符合规范。2017年8月30日,针对该企业危险废物鉴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向无棣县政府下达《关于依法查处山东科亿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违法行为的通知》(〔2017〕28号)。4.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于2017年6月经市环保局备案。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石硝、皂化滤渣,用于制砖和基础建设及销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产生的废水全部送往鑫岳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6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已经市环保局备案。产生的废气为氯气、氯化氢,氯气经碱液吸收、氯化氢经水吸收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废水全部送往无棣鑫岳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盐泥送盐场利用,废陶瓷膜、废脱硝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5.无棣德信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由于市场原因,2016年12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未批先建,县环保局实施立案处罚,于2017年7月经市环保局批复。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回收、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2017年8月经监测达标。产生的废水全部送往无棣鑫岳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6.无棣县新创海洋有限公司H酸项目该项目环评文件于2016年5月经环保部门批复。废碱渣、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导热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废盐、铁渣需鉴定再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T酸母液MCR蒸发处理后冷凝水,其他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新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公司MCR蒸发处理系统和萃取系统于2017年7月建成。厂区内暂存调试期间产生的废水6000方,萃取产生的废渣约500吨(均存于暂存池),未排外环境。7.山东东澳化学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H酸与10000吨对位酯与5000吨硝体联产项目,于2014年12月取得市环保局批复,截止目前,只开工建设了5000吨硝体项目,至今未建成。10000吨H酸与10000吨对位酯项目未开工建设。8.据对举报反映的各渗坑及涉及企业采样监测,对比分析,各坑塘内的废水均符合各自企业所排废水特性,因此,无棣德信化工有限公司、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三岳化工有限公司、无棣科亿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所产废水均未排入1—5号坑塘。
北海经济开发区。
    1.汇泰化工情况。现有两个项目:金盛海洋4万吨/年海水苦卤提取硫酸钾及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锅炉采用海水脱硫,脱硫海水经中和、曝气氧化等处理后排入制盐区利用,无其他生产废水排放。锅炉SCR脱硝废催化剂尚未产生;汇泰化工磷化工及石膏废渣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废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催化剂尚未产生。自2015年12月,该项目因市场原因处于停产状态。2.疑似深色污水、渗坑、危险固废直接填埋等情况。北海汇宏新材料赤泥堆场内现有多处红色液池(含有大量的赤泥,因此呈红色),主要为含赤泥雨水及赤泥渗出附液,经液池沉淀的赤泥附液由集水井及回水管道等排入回水池,再进入氧化铝生产系统利用。赤泥堆场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设置防渗措施,已经省环保厅备案,不是渗坑。
责令改正     责令1#赤泥堆场限期补办环保手续;9月底前,将2#坑塘内的积水调入三岳化工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然后填土覆盖;科亿化工 对废盐暂存仓库进行封存,依程序再次鉴定;责令新创海洋对试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渣限期10月10日前处理完毕。  
354 2733     威海市乳山市下初镇下初村北,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废气直排,产生呛鼻异味。企业内露天尾矿仓库无环保手续,污染地下水。生产化肥产生的矿渣填埋至下初村北、尾矿库西南,需下挖1.5米左右。该企业打算等督察结束后再投产。多次反映未解决。 威海市 大气、水、固废     1.该公司自2017年7月19日开始停产检修,目前全部生产装置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反映的废气直排,产生呛鼻异味问题。该公司运营期生产废气主要包括烟气制酸尾气、15万吨磷酸尾气、6万吨磷铵尾气、15万吨磷铵尾气、合成氨三废炉尾气、复合肥盐酸吸收尾气、复合肥尾气,均建设了相应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每季度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均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2.反映的露天尾矿仓库为尾矿渣贮存场,该贮存场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年6月9日获得乳山市环保局审批(乳环报告表〔2009〕30号),2010年11月29日通过乳山市环保局竣工验收。针对污染地下水问题,2017年8月29日经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监测,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Ⅲ类限值要求,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
    3.反映的化肥生产矿渣为磷石膏,主要成分为硫酸钙,为一般固体废物。2010年,恒邦公司将十余万吨磷石膏销售给企业驻地村——下初村工程机械化施工公司,该公司部分转售于建材生产企业,剩余部分(约12万吨)填埋于下初村北、脱氰尾渣贮存场西南。经现场开挖证明,确实将磷石膏埋于此位置。目前该堆场已经覆土绿化,不存在扬散和流失现象,该堆存场是利用废弃矿坑,底部为花岗岩,不容易渗漏,从近三年周边村地下水监测情况看,周边地下水也达到相关标准,初步判断不存在渗漏现象。
    4.经调查投诉举报记录,之前未收到此方面投诉举报。环保督察以来,我市共接到3件关于恒邦化工公司的交办件,第一次交办件(受理编号820-191号),主要反映含剧毒氰化钠尾矿渣四处掩埋,经查尾矿渣产量与去向明确,无掩埋。经对尾矿渣浸出毒性及对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第二次交办件(受理编号2515号),反映尾矿渣未经处理填埋、尾矿不达标的问题,经查矿渣贮存厂环保手续齐全,尾矿渣浸出毒性符合限值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为确保监测数据客观公正,责成乳山市环保局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磷石膏填埋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目前从乳山市环保局委托的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9月8日提供的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看,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表1二级标准要求,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表1中Ⅲ类标准要求。
    2.责令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排污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责令企业负责,乳山市环保局和下初镇监督,加强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4.根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因下初村工程机械化施工公司未按规定建设标准的贮存设施,2017年9月7日,乳山市环保局决定对处3万元罚款。
 
355 769     日照市莒县龙山镇于家店子村:1.日照惠友塑料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塑料编织布,废水(废水干后有一层白色泡沫)、废气(主要是粉尘)均无处理设施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入村庄农田。2.日照华峰石材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接排入村庄农田。 日照市 水、大气、其他     1.日照惠友塑料有限公司位于莒县龙山镇于家店子村东南侧,335省道南侧,经营塑料编织布和防雨篷布加工生产,2010年11月26日项目通过莒县环保局环评审批,但未经验收。在全县塑料行业整治行动过程中,龙山镇政府于2017年8月3日对该公司实施断电停产整治。该公司停产整顿前新上涂膜机1台,未报批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使用;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VOC气体,原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此次停产整治后,新上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8月18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断电状态。厂区建有1个废水沉淀池、1个循环水沉淀池,无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院墙底部有一个直径不足4厘米的孔洞,有水流淌痕迹,现场检查时已干涸,附近无农田,不存在将废水排入农田的情况。
   2.日照华峰石材有限公司位于莒县龙山镇于家店子村东南方向,335省道南侧,主要从事石材加工。2004年6月该企业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5年7月通过县环保局验收。2017年8月2日,龙山镇政府因该企业废水外排及相关治污设施不健全,对其下达《龙山镇环保办限期整改通知书》。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未能做到雨污分流,东南侧车间有生产废水漫流至车间外;生产过程采用水淋降温抑尘措施,不产生粉尘污染;产生的锯泥有废水渗出,干燥后会有粉尘产生;无废水外排现象。
立案处罚、
停产整治、问责
    1.8月23日,莒县环境保护局针对日照惠友塑料有限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8万元;针对其“私设排污口”行为,处以罚款10万元;针对其“涂膜机未报批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使用”行为,处以罚款3.84万元;同时,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封堵外排口。8月18日晚,该企业向检查组上报了整改方案,现已完成现场整改,并委托第三方公司重新编制环评文件。
    2.莒县环保局针对日照华峰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的规模、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为,拟处罚款15万元。同时,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8月18日晚,该企业已向检查组上报了整改方案,现已完成雨污分流,锯泥基本完成清运,沉淀池正在建设,并抓紧完善环保手续。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公司重新编制环评文件。
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2人。
356 825-144     日照市莒县浩宇能源热电项目违规建设,地下水严重污染,举报日照市环保局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嫌疑。 日照市 水、其他     群众反映的莒县浩宇能源实为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位于莒县经济开发区。2008年5月,原省环保局对该公司城市煤气化工程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工程于2009年5月开工建设于2010年10月主体工程建成投产。2014年10月,该公司委托省环科院对该工程进行了后评价,2015年2月通过省环保厅环保验收。该工程主要建有2×65孔JNDK55-05型捣固焦炉,同时配套备煤及除尘地面站、干熄焦余热锅炉及发电机组、干熄焦装置、湿熄焦装置、煤气净化设施等,主要产品为焦炉煤气、焦炭、焦油等。其中,环保设施投资16650万元,主要建有酚氰废水处理站、中水深度处理系统、烟气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工程等。
    1.关于热电项目违规建设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电项目实为干熄焦余热锅炉及发电机组项目,是城市煤气化工程干熄焦工段的配套设施工程,于2013年7月建成投产,主要建有额定蒸发量91.2t/h的干熄焦余热锅炉,配装机容量30000K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2009年5月,县发改局出具了《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准予该项目登记备案开工建设。县住建局于2009年12月出具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于2013年1月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该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竣工规划验收合格。
    2.关于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该公司废水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清净下水(主要是间接冷却水、蒸汽冷凝水等)。其中,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该公司酚氰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光大水务(莒县)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清净下水按环评批复要求通过雨水管网排放。
    2017年8月27日,莒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观察水井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氰化物等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总硬度超标0.6倍,其他指标均达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经调查分析,总硬度超标系地质原因造成。
    3.关于举报日照市环保局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嫌疑问题。1)严肃查处各类环境问题。近年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不断强化对该公司的监管执法力度。县环保局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采取了按日连续处罚、环保约谈、派员驻厂等措施,加大巡查监管频次,督促其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市环保局于2013年先后对该公司危险废物处置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废水超标排放等问题进行了3次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改正,累计罚款18.41万元。2)纳入十项环保重点工程,开展专项整治。2013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日照市十项环保重点治理工程的通知》,将该公司治污工程等纳入重点治理工程。该公司投资2.2亿,于2013年8月底建成投运干熄焦工程,替代湿熄焦装置;莒县政府投资1.757亿元,加快实施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程,于2014年12月底完成周边村居的整体搬迁。同时,市环保局会同市监察局加大督导力度,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督查,并进行通报,狠抓责任落实。以上任务该公司和莒县政府均在规定的时间完成。3)开展重点企业专项排查整治。今年7月中旬,市环保局成立专项排查组对包括该公司在内的多家企业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交办企业,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7月底,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市环保局有关人员到该公司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并提出了进一步的整改要求。
其他     责令该企业加强污染防治施设的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达标排放。同时,要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措施,提高污染防治水平,严防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莒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进一步强化对该公司的监管督导,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及时向群众公开环境信息。同时,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357 2761     日照市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和魏家庄村东的山上有人盗采石灰岩,破坏生态,存在粉尘和噪声污染,向12345反映未处理。商家店子村西侧单某某的铁皮窑,没有任何手续,督察组入驻后暂时停产;该村的普泰矿业没有土地手续,白天停工,夜间生产,废气和粉尘污染严重。 日照市 生态、大气、噪声     1.群众反映的日照市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和魏家庄村东共有矿山3处,分别是莒县洛河镇有山石子总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洛河白云岩矿、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洛河白云岩矿南矿段。莒县洛河镇有山石子总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2010年9月,该矿山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16日。由于该矿区矿石原料质量较差,一直未开采。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洛河白云岩矿,位于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2003年1月,该矿山首次取得采矿权,其后历经3次延续,有效期至2017年3月9日。2017年4月15日,因采矿权到期未办延续,莒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采矿许可证到期停采通知书》,现处于停采状态。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洛河白云岩矿南矿段,位于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2006年1月,该矿山首次获得采矿权,其后历经2次延续,有效期至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24日,因采矿权到期未办延续,莒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采矿许可证到期停采通知书》,现处于停采状态。正在办理延续手续。
    2017年8月21日,曾有群众向市长公开电话12345反映宝鑫矿业夜间开采、噪音扰民问题,莒县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经了解,在前期开采中存在粉尘和噪声污染,存有一定程度的山体破坏现象,莒县责令企业加快整改进度,整改完成前,不得生产。莒县已将办理情况上报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
    9月2日,现场检查发现,上述3处矿山中,1处未开采,现场已长满树木和杂草;2处停采,未有开采迹象。
    2.群众反映的“单某某的铁皮窑”,实为莒县晨鑫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南。该公司为石灰生产企业。1999年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其年加工石灰10万吨于2010年4月,取得莒县环保局环评批复,并于2014年12月环保竣工验收。2017年8月4日,洛河镇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生产扬尘污染,根据《石灰加工行业集中整治规范》,对其断电停产整改并在配电盘、生产机械等设备加贴了封条。
    9月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断电停产状态,封条保存完好,未有生产迹象。企业已通过市场监管局核准、办理了税务登记手续,取得了土地手续,取得了环评审批并通过验收,做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等。综上,不存在督察组入驻后暂时停产问题。
    3.群众反映的“普泰矿业”实为位于莒县洛河镇小汇泉村附近的日照普泰矿粉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石灰生产企业,年加工石灰30万吨。项目主要以白云石、石灰石和煤炭为原料,年产30万吨轻烧白云石粉、石灰粉。2014年11月,莒县环保局依据《关于日照普泰矿粉项目拟用地规划情况的说明》等文件,批复该公司环评报告,2016年6月,对其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2015年10月,日照普泰矿粉有限公司建成投产,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非法占地行为。2017年8月1日,莒县国土资源局针对该企业违法用地行为立案调查。8月4日,洛河镇政府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停产。
    2017年9月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处于断电停产整治状态,地面已硬化,原料堆场已苫盖,正在进行整改,现场无明显粉尘。不存在“白天停工,夜间生产,废气和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责令改正、
立案
处罚、问责、其他
    责成莒县国土资源局加快对日照普泰矿粉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理力度,区分不同占地类型,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7999平方米补办用地手续,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件并上报;对其它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安排,调整完善后补办用地手续。9月3日,莒县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处以罚款53.616万元。
    责成洛河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莒县晨鑫建材有限公司、日照普泰矿粉有限公司3家企业严格落实整改和处理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尽快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我县将严格做好矿山开采、石子加工、石灰生产的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工作,确保各项环保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做好当地群众工作,向群众公开项目整改信息。举一反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同第6批第642号案件。
358 3363     日照市五莲县石场乡李旺疃村的多家养殖场、仲家崖村南的3家养鸡场,排放刺鼻气味,有苍蝇。 日照市 大气     1.石场乡李旺疃村的多家养殖场排放刺鼻气味,有苍蝇问题。经查,李旺疃村现有养殖场户27户,分布在村庄周围,是该村于2005年规划的养殖小区,占地大都在1.5亩左右,在控养区内。其中8户肉鸡养殖户,因市场原因已于2017年5月已全部停养;其余16户生猪养殖户、1户蛋鸡养殖户、1户貂养殖户、1户兔养殖户均达不到规模养殖场标准。9月6日现场检查时,在养的养殖户都按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标准建设了沉淀池、遮粪棚,用于收纳养殖废水和粪便,实现了雨污分流,但养殖户未采取除臭措施,有异味。
    2.石场乡仲家崖村南的3家养鸡场排放刺鼻气味,有苍蝇问题。经查,仲家崖前村南约400米处有3家养鸡场,分别是刘某某养鸡场、红新肉鸡养殖场、孙某某种鸡场,3家养鸡场都在控养区内,其中刘某某养鸡场占地13亩,现存栏5.1万只肉鸡;红新养鸡场占地15亩,现存栏12万只肉鸡;孙某某种鸡场占地45亩,现存栏8万只种鸡,均为规模化养殖场。
    9月6日现场检查时,刘某某养鸡场按照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标准建设了沉淀池、遮粪棚,并对遮粪棚、沉淀池进行了全封闭,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控制异味产生;红新养鸡场建设了沉淀池并进行了全封闭,安装了3条鸡粪传送带,将鸡粪直接传送到回收车中,随清随运,无鸡粪存储;孙某某种鸡场采用发酵床养殖模式,产生的鸡粪在发酵床中发酵,无鸡粪和污水产生。同时,石场乡政府已委托检测机构对这3家规模化养鸡场的场界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9月16日,检测单位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3家规模化养殖场场界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0(无量纲),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值为70(无量纲))。
责令改正     责成石场乡党委政府会同县畜牧局立即制定整改方案:一是责令李旺疃村在养的养殖户前采取生物除臭技术,对清理到遮粪棚内的鸡粪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二是责令李旺疃村养殖户对遮粪棚、沉淀池进行全封闭。
    9月8日,李旺疃村在养的养殖户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采取生物除臭技术,对清理到遮粪棚内的鸡粪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减少储存过程中产生的臭味;李旺疃村养殖户正在对遮粪棚、沉淀池进行封闭。
 
359 3447     日照市岚山区日照焦电公司院内,恒赢木业加工厂,无任何环保措施,污水横流,废气直排,下脚料乱堆乱放。 日照市 水、大气、固废、其他     群众反映的恒赢木业加工厂实为日照市恒赢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院内,主要以进口辐射松原木为原料,生产辐射松板材并销售。2016年12月在岚山区发改局登记备案,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2017年8月,岚山环保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木材加工节能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成并投产,执法人员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未经环保审批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该公司木材切割等生产工序立即落实了停产措施,但由于木材烘干生产周期等原因,烘干窑于8月17日起停产。该公司于8月15日提报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环评文件存在质量问题岚山环保分局予以退回,目前,该公司尚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9月7日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大锯已停用,但烘干窑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
    1.公司废水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产生的锯片冷却废水和木材冲洗废水经集水池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雨水汇集至厂区西侧的雨水沟排放,现场检查时,雨水沟内无污水,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
    2.公司废气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利用山东日照焦电有限公司提供的蒸汽进行烘干,蒸汽冷凝后回输至焦电公司,无有组织废气排放;建设了密闭的木材切割车间,并采用湿法进行木材切割,有效降低了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购买了1台洒水车,并通过场地硬化、绿化等措施降低道路扬尘,但由于近期雨水较多,厂区仍有部分地面未完成硬化。因公司产生粉尘工序处于停工状态,且近期雨水较大,厂区地面湿润,故未开展厂界无组织粉尘监测。
    3.公司固废污染环境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木屑和废下脚料,木屑暂存于木材切割车间,定期外售;下脚料暂存于下脚料暂存区,已苫盖,但暂存区未密闭、地面未硬化。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查封扣押、问责     9月5日,岚山环保分局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木材加工节能项目停止生产,处15万元罚款。
针对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问题,已于9月7日对其实施了断电措施,岚山环保分局对配电箱及烘干窑依法进行了查封;针对其下脚料暂存区建设不规范问题,责令10日内按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同时,进一步加大厂区硬化、绿化力度,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该公司已制定上报整改方案,计划建设封闭式暂存区,加大厂区绿化硬化力度,并尽快修改报批环评报告。目前,该公司封闭式暂存区已建设完成,下脚料已全部转移至暂存区暂存;正在对厂区进行硬化、绿化,环评报告正在修改。
通报批评1人
360 3340     东营市东营区史口镇郝纯路五干桥以南500米路西的超然洗涤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排放刺鼻性气体,粉尘污染严重。 东营市 大气     1.经调阅有关资料并现场调查,该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 企业存在加班赶工、昼夜生产现象。
    2.企业主要从事床单被褥、毛巾等酒店用品的洗涤业务,洗涤及熨烫车间未发现粉尘及刺鼻性气味排放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7日,东营环保分局对东营超然清洗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东营超然清洗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史口镇政府对企采取停电措施。
    2.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1.28万元。
 
361 906-292     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有家李某某的“东邻大修机械加工厂”,违规建厂,厂区内存放若干大型机械、废油罐、废铁、废油料等设备,无排污设施,有刺鼻气味。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多次,一直未解决。 东营市 大气、水、垃圾、其他     1.经调查,反映的机械加工厂应为“河口区义和镇福全农具维修点”,系从事农机具维修的正规工商业户,主要经营农具配件销售,不涉及机械加工、电镀、喷涂等工序;部分工棚无土地手续,已纳入拆违治乱范围。
    2.李某购买经营的推土机、挖掘机等机械与维修所需原材料及维修后产生的边角料,存于院内,现场较为杂乱。北邻院外南侧有2个20立方柴油储存罐,自2015年底停止使用。
    3.该工商户仅有生活废水产生,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无生产废水,无需排污设施;经走访周边村民,均表示未闻到过异味。
     4.2015年8月,接到信访反映污染环境问题,河口环保分局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责令改正     1.9月9日,对李某院内杂物进行清理、整理部完成。同时责令李某规范经营行为,妥善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其他垃圾,保持院内整洁。
    2. 9月9日,对李某北邻王某废弃的柴油储罐进行了拆除。
    3.9月9日,义和镇组织人员向周边群众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做好李某生产经营的跟踪监管工作。
 
362 829-282     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老营村,青州金德恒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排放噪声、粉尘、刺鼻气味,无任何环保设备,靠近住宅,影响居民生活。 潍坊市 噪声、大气、其他     青州金德恒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7月4日经青州市环保局审批, 2012年6月13日通过验收。2017年8月20日,邵庄镇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完善、有粉尘及异味现象,立即责令其停产整改,并现场采取断电、封存供电设施等措施。8月31日再次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青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立案处罚,罚款15万元,并责令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  
363 831-41     济南市槐荫区槐村街73号,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产污环节多样,先前向督察组反映,对辖区环保局回复不满意。环保局避重就轻,与企业达成默契。该厂各种工艺产污环节存在问题,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去向不清,废水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等污染程度不详。 济南市 其他     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铁路货车及配件制造、销售,主要生产工艺有下料、焊接、组装、喷漆等工序。
    1.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主要有:
   (1)车体焊接车间:主要从事整体车体制作及焊接,产生的废气为焊烟。车间内安装24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经检测,该车间废气达标排放。经调阅该公司生产记录,自2015年以来由于市场不景气等原因,订单少开工不足,处理设施能够满足生产需求,但当该车间生产满负荷时,现有处理设施数量无法满足焊接点位需要。(2)制备分厂车间:主要从事下料、剪板及焊接,产生的废气为焊烟。该车间有4个固定焊接点位,安装有2套一体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设施完好能够保持正常运行。该车间主要从事薄板特种车型的生产,由于目前无生产订单,现处于停产状态。(3)制备车间:主要从事喷砂、喷漆及烘干。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该车间对喷砂工艺安装有滤筒除尘器,对喷漆工艺安装有水幕喷淋及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漆桶及漆渣,水幕喷淋用水经多次循环使用后作为危险废物与漆渣一同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经检测,该车间颗粒物、废气均达标排放。(4)等离子车间:主要从事切割、下料,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为颗粒物。该车间安装有一体式滤筒除尘器2台、分体式滤筒除尘器1台,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经检测,该车间颗粒物达标排放。(5)喷漆车间:厂区内共2个喷漆车间,一个位于厂区西南,在艾菲尔花园居民小区北侧约200米,主要从事火车车体喷漆,另一个位于厂区西北,周围无居民区等敏感点源。喷漆车间产生的废气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个车间均安装有水幕喷淋、过滤棉以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进行有效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漆桶及漆渣,水幕喷淋用水经多次循环使用后作为危险废物与漆渣一同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理。经检测,喷漆车间废气达标排放。(6)转向架车间:主要从事机械加工,设备有大型车床、磨床、铣床、钻床及压力机等,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及废切削液。切削液在金属切削、磨加工过程中用来冷却和润滑,循环使用且废液产生量较小。2017年9月1日检查时废切削液产生量不足1吨。该单位2017年2月上报至槐荫区环保局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已将废切削液列入危险废物,但尚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以上6个车间生产工艺均无废水产生。职工用水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厂区水泥管道排入该厂污水处理站且经中水处理后循环使用。
    2.关于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去向不清问题。槐荫区环保局根据生产工艺逐个确定产生危险废物环节,核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及数量,督促单位建设危废贮存库、制定管理制度、张贴危废标识、设置围堰、分类存放等,并在危废贮存库安装监控视频,实时监控。目前,该单位危险废物暂存有两种情形:(1)废机油HW08、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均与具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转移协议。2016年以来,上述危险废物共转移330.46吨。经核对该单位生产记录、机油、油漆使用量以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出入库记录等资料,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量及转移量相符。分别由济南市鑫源物资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诸城绿洲再生资源公司、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五莲县光大废品处理有限公司、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五家单位进行转移处置。(2)对于磷化车间因关闭产生的危险废物钝化液HW34和磷化液(渣)HW17,该单位与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已于2017年9月12日全部转移。
    3.关于废水对周边地下水、土壤等污染程度不详问题。该单位地处城市中心区域,其周边5公里范围内无地下水井,无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检测。济南市地下水流向为东南至西北,2017年5月份,经对位于该单位以西、以北方向的26个农村地下水井的23项指标进行检测,地下水水质未受到污染。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 -2004》中6.4城市土壤采样规范,在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划定西北和东南两个网格,把东南网格设置为背景对照点。在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西北厂界与胶济客运线之间的闲置区域,布设监测采样点位,按等距离(约100m)布设12个采样点位,经实地勘察,各监测点位地面有约1cm厚的土(或沙土)层,土层下全部硬化,不具备采样条件。在东南厂界背景对照点(N:36°39′14.7″ E:116°57′21.7″)进行采样,在上、下两层分别取样后混合,取 1kg土壤样品装入样品袋;测定挥发性污染物,用广口玻璃瓶装样。样品送至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测试中心检测分析。
其他     1.针对车体焊接车间生产满负荷时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不足的情况,槐荫区环保局责令该单位于2017年10月15日前对车间最大生产负荷时所用焊接点位配置废气处理设施。
    2.针对转向架车间废切削液未签订危废处置合同情况。区环保局责令该单位于2017年9月15日前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该单位已按期与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                  
    3.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测试中心对土壤的无机污染物及挥发性污染物进行检测,9月11日,检测方出具检测报告排放标准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类标准。
 
364 903-104     济南市章丘区北部山区南三山峪、祖营坞、万山、苏家、十九郎等周边山体被非法开采,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济南市 生态     1.9月4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国土局、普集街道办事处、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到现场核查,未发现反映该区域周边山体非法采矿现象。
    2.举报人反映的应为南三山峪、祖营坞、万山、苏家、十九郎等5个区域周边的7处废弃采坑,具体位置为南三山峪周边山体为村东南的原南三山峪石料厂废弃采坑、祖营坞周边山体村西北的原山玉石料厂和金山石料厂废弃采坑、万山周边废弃采坑为村西的原万山石料厂废弃采坑、苏家周边山体为村东北的原盘峪石料厂和原盘峪花岗岩矿废弃采坑、十九郎周边山体为村北的原十九郎石料厂废弃采坑。该区域石料开采由于粗放式开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山体破环。
   3.2013年,原有石料厂关停取缔后,责任主体随之灭失,无法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实施治理,生态修复只能由政府逐步组织实施。生态修复过程中对破损山体分期分批,逐步进行治理,优先治理“三区两线”,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对普集东岭山东麓进行修复治理,于2016年3月完成。东岭山修复的是东坡,上述7处废弃坑不在这个区域内,所以没有修复。
责令改正、其他     1.2013年章丘区政府政策性关停石料厂后,该区域遗留的7处废弃废弃采坑的责任主体灭失。针对信访举报有关问题,9月12日,章丘区政府立即安排国土等部门制定印发了《章丘区关于破损山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治理内容包含了北部山区的废弃坑修复治理。2018年根据省、市计划安排完成规划论证,2019年12月完成北部山区中苏家村(信访件区域之一)周边区域的山体修复试点治理,利用5-7年时间全面完成遗留破损山体的治理问题。同时,积极向济南市国土局争取2018年破损山体治理计划项目,计划申请济南市专项资金4000万元对10处左右的关闭石料厂进行有效治理,可治理面积3.3367平方公里。
    近年来,为保护山体不被进一步破坏,章丘区组织人员对遗留破损山体进行喷涂警戒标识红线,累计喷涂面积70500平方米;在破损山体附近设置警戒标识牌,累计设置标识牌90个;并在进入废弃采石场道路上设置安全挡墙。举报人反映的几个地区设置安全挡墙2处。
    2.章丘区政府将继续加大非法采矿打击查处力度,做到露头就打,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罚规定的上限进行重处重罚。
 
365 3216     济南市历下区燕东山庄,违反《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通过自备井开采地下水。 济南市 其他     燕东山庄小区使用的自备井是1995年建成后开始取水,按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1993年8月1日发布)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连续办理取水许可证至今,现编号“取水(鲁济)字2012第00034号”。《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没有明确对已取得取水许可证的自备井禁止使用相关规定。目前该小区暂不具备接入自来水管网的条件。 其他     1.历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加强对该小区居民自备井的水质监督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2.姚家街道办事处积极与居民沟通意见,推进该小区接入供水管网工作。
 
366 904-24     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小区银座超市停车场私自改建为职工食堂,地面未做防水致污水渗漏至地下负2层车库,有异味。 济南市 水、大气     1海蔚广场小区银座超市停车场确实存在一处食堂,其用途为银座洪楼店职工就餐,停车场私自改建为职工食堂,不符合规划要求。
    2.地下二层车库污水渗漏是由储污池堵塞造成,确存在异味,现场检查时,洪楼银座作业人员正在进行清理工作。
责令改正     1.2017年9月15日向济南银座洪楼购物广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30天内整改完毕,逾期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2.现场约谈洪楼银座主要负责人,责令其职工食堂立即停业,查找污水渗漏点和防水破损面,并于当日修缮完毕。
 
367 906-02     济南市水屯路两侧未拆完的楼房排放粉尘。 济南市 大气     该地块位于北湖片区拆迁改造范围,土地尚未挂牌出让,现由天桥区滨河新区建设指挥部管理。根据征收进度,北湖片区正在对水屯路两侧已腾空房屋进行门窗拆除工作,拆除过程中,产生了扬尘。 责令改正     下一步,滨河新区建设指挥部严格督导施工方采取降尘措施,在拆除楼房过程中进行湿法作业,并对已产生的渣土进行全面覆盖、及时清运,避免扬尘污染。  
368 906-43     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杲家村村北有一铸造厂,距离居民区过近,粉尘严重,直排黑烟,气味刺鼻,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济南市 大气、其他     1.该企业原名为章丘市龙山镇兴业铸造厂,2006年建厂并投入生产,2010年10月更名为山东四方铸造有限公司,厂界南侧为居民区;电炉和混砂机等生产设备距离南侧居民区约60米。
    2.该企业主要产品为铸件,主要设备有1.5吨电炉一台,3吨电炉一台,混砂机1台,抛丸机1台(已经停止使用),电炉、混砂机已经配套安装布袋除尘器及旋风除尘器,根据现有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不会有冒黑烟和出现刺鼻气味现象发生。该企业属于整改提升类企业,8月11日,该企业自行停产,办理环评手续至今,现场检查未生产。
    3.厂区南侧存放约50立方米铸造废砂,现场已覆盖,产生少量扬尘。
    4.经调阅2017年以来12369环保热线记录,未查到该企业信访投诉记录。
关停取缔   1.委托测绘部门对该企业生产车间(生产单元、工段)与居民区的距离进行了测绘,委托环评单位根据企业实际生产工艺、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根据标准要求核算卫生防护距离。
    9月16日,经核算确定,居民区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要求,龙山街道办立即对该企业实施关停取缔,并于9月27日前完成清理取缔工作。
    2.9月10日前将厂区南侧铸造废砂全部清理,清理过程中做好洒水降尘。
    9月10日,该企业厂南侧铸造废砂已经清理完毕。
 
369 906-108     济南市天桥区北国水屯北湖片区改造项目,垃圾遍地,污水横流,扬尘污染严重。 济南市 水、垃圾、扬尘     该地块位于北湖片区拆迁改造范围,土地尚未挂牌出让,现由天桥区滨河建设指挥部管理。水屯路两侧拆迁地块已设置围挡,周边有约5万方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进行覆盖,符合存放要求,符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现场未发现污水横流和扬尘污染现象。 责令改正     1.9月7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北湖片区开发指挥部、北园街道办事处对裸露渣土进行防尘覆盖,对道路两侧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
    2.9月14日,北湖片区开发指挥部向市渣土办提交办理渣土清运手续,9月26日开始清运,11月底前清运完毕。
 
370 906-245     济南市章丘区山东开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美鹰食品设备有限公司在被当地环保部门责令停产整顿情况下,依旧继续生产。 济南市 其他     1.山东开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也称山东美鹰食品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017年5月22日更名为山东百脉厨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食品加工机械、炊具机械、厨房设备、制冷设备及果蔬加工设备。2014年3月25日,《山东开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炊事机械、厨房设备、成套设备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章丘市环境报告局审批(章环报告表【2014】47号)。2017年6月12日,国家环保部第十五督察组现场督查该企业时,要求该企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章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进行立案处罚(济章环罚字201706123号,罚款4.5820万元),6月14日章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整改内容为:一是立即停止生产;二是配套建设旱烟机、打磨、喷砂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设施,完善喷塑工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三是完善炊事机械、厨房设备、成套设备一体化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四是对未包括在环评内的喷塑、喷漆、喷砂等建设内容、按照扩建项目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或拆除,限期于9月底前完成。
    2.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供电监管办法》(电监会27号)要求,应当对拒不停产整改的环境违法行为企业采取强制断电措施。7月13日章丘区环保局函请章丘区经信局,章丘区经信局发文章丘区供电公司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工作,当日章丘区供电公司对该企业实施了断电处理。9月7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刁镇政府立即切断了该企业的电力供应,责令停产整改。
    3.9月12日,经章丘区纪委核实,8月15日山东百脉厨业有限公司法人尹某某在未取得电力部门和环保部门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安排本公司电工私自接通电源,进行环保设备调试。该公司大型设备和生产线未恢复生产,只是安排几名职工干了一些零星的工作。
    4.9月15日下午,刁镇政府现场核查,一是企业已经断电停产整治;二是焊接已配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打磨工序建设了粉尘收集设施和立式除尘柜;喷砂机建设了滤筒除尘器;喷塑工序建设了滤筒除尘器+光氧化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固化工序建设了光氧化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三是污染防治设施已经配套完善,经监测实现了达标排放。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2017年9月7日,刁镇政府立即切断了该企业的电力供应,责令停产整改,限期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章丘区环保局6月14日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内容。
    2.该企业私自接电行为违反《电力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关于“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之规定,根据《电力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关于“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9月15日下午,章丘区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山东百脉厨业有限公司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3.9月15日通过了环保部门的现场验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出具验收意见;喷漆生产线已经拆除,其他部分补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未报环保部门审批。
 
371 3407     前期反映“济南市槐荫区阳光新路24号怡心苑小区,7号楼下面的三个饭店(塞上江南、大光明、阳光海鲜),油烟扰民。”的问题(受理编号675、1093、1388),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1.对三个案件合并答复不满意。2.公示结果称,邀请专家对三家饭店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有专用烟道,与相邻层未见产生油烟、异味的排放装置。实际上,楼房的设计规划图里该楼没有设置专用烟道,私接烟道的接口处,漏油漏烟,位置在三楼住户的阳台下面。怀疑专家没有相关资质、未依法做鉴定,要求公示鉴定报告。3.按照大气法第81条,该三家餐饮店不应设置在居民楼下。4.三家饭店已存在多年,槐荫区相关部门一直未解决,槐荫区环保局、执法局、青年办事处,以处罚和整改代替彻底取缔,要求对相关部门和人员不作为的情况进行追责。5.要求将举报件转交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等市级部门处理;要求彻底取缔三家饭店。 济南市 其他     1.经现场调查,槐荫区阳光新路24号怡心苑小区7号楼为商住综合楼,一层二层为商铺,三家饭店均为租赁使用,房屋使用性质为商业。因无法查到该楼的施工图纸,8月25日,济南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案件督查组邀请了城建设计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业的两位专家,对3家饭店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出具了《关于怡心苑7号楼下三家饭店油烟扰民问题的现场鉴定专家意见》,意见初步认定:一、三家饭店房屋为怡心园7号楼两层底商,排油烟道为独立烟道,其中大明堂饭店单独使用一个烟道,塞上江南和阳光海鲜饭店公用一个烟道,均与居民厨房烟道分离;三家饭店操作间均在一层,各自操作间水平烟道均在一楼外接入竖向附墙独立主烟道,至楼顶向外直排。二、由于三家饭店已被消防部门临时查封,无法进入内部。从外围观察,二楼未见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排放装置,三层及以上为居民住宅。意见建议,严格按照市区两级案件督导组现场督导要求,督促三家饭店逐项进行彻底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三家饭店各项整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各监管部门的检查验收,任何一项不整改到位严禁其开门营业。《关于怡心苑7号楼下三家饭店油烟扰民问题的现场鉴定专家意见》现正由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在三家饭店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17年9月16日至2017年9月20日)。
    2.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规定和专家现场鉴定意见,上述三家饭店不属于取缔范围。
    3.9月7日下午,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消防、环保、市政、城管执法、食药、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管理等部门向3家饭店负责人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明确提出3家饭店必须完成消防设施改造、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改造下水道篦油器等整改工作并经区有关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营业。目前,3家饭店已经向消防部门提出了改造申请,其中大明堂酒店同时上报了改造方案。 因消防改造涉及消防通道需市规划部门审批,经咨询市规划部门意见,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已告知3家饭店以房东的名义就房屋改造方案向市规划局提出规划咨询,由市规划局对房屋改造方案进行审批,在市规划局审批同意前,区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强监管,坚决杜绝3家饭店擅自开工改造。
其他     1、针对立案调查情况,区城管执法局按程序对济南槐荫尚鲁楼饭店、济南槐荫塞上江南餐厅、济南槐荫七彩阳光海鲜大酒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问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目前,正处于听证送达阶级,区城管执法局正在向三家饭店的实际经营者送达济南市槐荫区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文号分别为济槐城执处听告[2017]03595号、济槐城执处听告03596号、济槐城执处听告03597号),分别罚款0.5万元、1万元、1万元。
    2、针对污水排放导致下水道堵塞情况,区市政局安排排水公司对淤堵管线进行疏通清理,并督促三家饭店建设蔽油池。
    3、针对违规使用煤气罐的情况,区市政局下达了《违法燃气法规行为整改通知书》,并联系济南市蓝光煤气有限责任公司在三家餐饮业主自愿的情况下,与该公司签订了燃气购销合同,并提供了正规合格的液化气源。
    4、区消防大队对三家饭店进行了临时查封。
    下一步,槐荫区政府责成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监督3家饭店按照整改要求逐条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进检查,3家饭店各项整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各监管部门的检查验收,任何一项整改不到位严禁其开门营业。若该3家饭店不能做到有效整改,由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区食药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对其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施)措施,依法予以关闭。
 
372 906-259     济南市市中区舜世路66号水映丽山小区两侧山体破坏严重,至今无人修复,扬尘严重。 济南市 扬尘、生态     1.水映丽山项目位于市中区阳光舜城舜世路66号,该地块由三联城建公司出让,山东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2003年,国土资源市中分局为其办理土地手续(土地证号为市中国用(2003)0200394号)。2005年12月,济南市规划局为山东鑫华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济规管地字[2005] 247号),规划用地约8.72公顷(其中公共山林绿地约3.72公顷),用地性质为居住和公共山林绿地,可规划建设用地约5公顷。2006年5月,济南市规划局出具新华苑项目(阳光舜城一区15号地块)的规划指标(济规设[2006]20号);同年6月,为鑫华公司办理了11栋住宅楼、5栋地下车库及1栋配套公建的规划定点。转办件反映地块原为山坡地,边缘自然风化形成低矮断崖。该公司曾对该处进行平整,经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勘测,平整土地作业在土地证范围内开展。来信反映山体被破坏的情况不确切。
    2.2011年6月,新华社山东分社向市政府申请调整规划,在该地块新增部分基础服务建筑设施,未获批准。2012年3月2日,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巡查时发现该地块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开工建设,区城管执法局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工,并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城执市中责改字(2012)第0217013号)和《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书》(济城执市中停字(2012)第0217003号)。2012年3月4日,区城管执法局对违建工地强制停工,切断施工电源,疏散施工人员,城管执法人员专门盯守2个月,此后再无施工。经舜耕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该地块已搁置多年,长满野生地被,无明显扬尘。
    3.2017年5月,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地块地面违建桩基进行了强制破拆。舜耕街道办事处对山坡裸露地面及破拆现场全面覆盖。
    4.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第二条第2款之规定,山东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面积已达土地证批准总面积的89.5%,认定该山坡地不属于闲置土地。
其他     1.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于8月24日、9月8日,先后2次对该地块进行再次覆盖、加盖。
    2.舜耕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及时采取抑尘措施,防止产生扬尘问题。
 
373 905-380     滨州市邹平县大临池镇红庙村东南3—5公里有几十家小企业,因位置偏僻、管理缺失,小企业无手续经营,污水废气乱排,固废随意堆放,环境脏乱差。另外周村区有很多企业因周村区管理严,搬迁到邹平县边境生产,监管不到位。 淄博市 大气、水、固废、其他     邹平县临池镇红庙村东南方向3-5公里在周村区辖区内有两个村(南郊镇山头村、后辛村),原有生产经营单位62家。经“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山头村13家全部取缔,后辛村49家中取缔36家、整治规范13家。经现场排查,关停取缔类两断三清企业无反弹现象,整治规范企业未发现违法生产及废水废气乱排现象。
    此范围内还有文昌湖区萌水镇金山村和北王村。金山村在“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中限期完善类2家,关停取缔类5家;北王村有治理提升类企业1家,限期完善类企业6家,关停取缔类企业4家。文昌湖区安监环保局和萌水镇政府对两村9家治理提升类和限期完善类企业,均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规范进行了监督管理,现已治理完毕。两村9家关停取缔类企业已被依法实施“两断三清”。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将进一步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强关停取缔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防止出现“死灰复燃”。
    2.由南郊镇政府、萌水镇政府安排包村干部、环保网格员增加检查、夜查、巡查频次,坚决杜绝环保手续不全、治理设备不完善的企业违法生产,时刻保持高压监管的长效态势。
 
374 滨州市     1.举报反映的临池镇红庙村位于滨州市邹平县东南侧,该村仅北侧与邹平县接壤,东、南、西侧均为淄博市周村区相关区域。邹平县与周村区边界各方位距离红庙村最远村界均不超过1.6公里。群众举报的“邹平县大临池镇红庙村东南3-5公里”皆为淄博市周村区域。
    2.对红庙村东南方向相关企业进行排查,该方向范围内涉及的企业仅有邹平天工建材有限公司一家企业。该公司年产3700万块多孔砖项目已于2016年8月经县环保局备案(邹环函〔2016〕128号)。9月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询问及调阅用电记录,该公司由于设备检修,已停产近一个月。通过调取执法记录和群众信访情况看,近期未发现该企业发生过环境污染行为。 
    3.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第11批230号反映“滨州市邹平县临池镇红庙村有50多家散乱污企业,夜间偷着生产,喷漆异味严重”。邹平县组织进行回头看,均未发现违法生产现象;相关企业均已列入“提升改造”类,目前正在按照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和设施。
停产整治     积极引导具备提升改造条件的业户在停产的基础上完善各类生产手续,规范建设治污设施。  
375 818-99     要求山东省环保厅废止《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该办法无法律依据,与国家“放管服”要求相违背。 省级 其他     1.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发展,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对环境检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社会检测机构数量迅速增加,鱼龙混杂,检测质量难以保障。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为做好对社会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环境检测数据质量,2015年11月,我省出台了《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并经省法制局备案(备案号:SDPR-2015-0260002)。
    2.主要内容:一是对社会检测机构实行目录管理。按照 “宽进严管”的原则,通过计量认证(CMA)的社会检测机构自愿提出申请,申请书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列入省环保厅《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以下简称《机构目录》)。二是通过现场监督、重点检查、年度检查等措施,加强社会检测机构环境检测行为的监管,督促提高数据质量。三是对年度检查不合格等情况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的从《机构目录》中删除。
    3.自《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厅组织开展了10批次社会检测机构检测质量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现场纠正,责令16家检测机构进行了限期整改,从目录中删除1家检测机构。
    4.尽管《管理办法》是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的,在规范社会环境检测行为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法律层面的依据不足。
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25日发布公告,废止《山东省社会环境检测管理办法》,社会检测机构不再向省环保厅申请“目录管理”,在山东环境网站公布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同时失效。
    2.按照国务院《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十条“强化环保部门对社会监测机构和运营维护机构的管理”的要求,下一步加强对社会检测机构环境检测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督促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对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移交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376 831-329     1.山东海美侬环评公司在滨州市邹平县为几家碳素厂做的环评,企业的防护距离都不够。                         
    2.在淄博市的桓台县、周村区、高新区、文昌湖度假区、博山区、临淄区、张店区以及滨州市的邹平县、惠民县、无棣县、阳信县、沾化县,德州武城县,存有大量的用假环评资质做的环评。被假冒的资质单位有:山东民通环境安全公司等19家环评公司(详见附件)。这些造假者都是上述公司的办事处或合作伙伴,他们用一次真的做十次假的。这些造假者,他们不去看现场,不给企业提整改意见,不管防护距离够不够,他们让企业在微信发个位置,就“编”环评还帮助企业造假。这一切,当地环保为啥不管,是否涉及腐败。                          
德州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今年以来,举报材料所涉及的19家环评单位中,在武城县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单位共5家(德州天洁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民通环境安全有限公司、威海市环科所有限公司、宁夏华之洁环评有限公司),涉及69家企业。针对转办问题反映的情况,着重做了两项调查核实。
1.是9月2日,对涉及的环评单位进行函告,一一核对所编制出具环评报告的真实情况,并对环评单位技术人员查看项目现场的时间进行核对。经核实,没有发现伪造环评资质及技术人员不查看项目现场的情况。
   2.成立由县生态环保委、纪委、公安局、环保局组成的10个联合调查工作小组,协同各镇街区排查涉及企业,对照核实情况,填写《企业环评办理情况调查表》,对企业是否聘请环评公司、环评公司是否到过现场给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是否按要求安装治污设施、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由镇街区牵头落实相关企业出具签章证明。企业排查情况与环评单位反馈内容细致比对后,未发现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377 滨州市 其他     1.山东海美侬环评公司在邹平县仅为山东华明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开展过环评业务。山东华明碳素有限公司碳素项目环评文件根据《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4部分 石墨碳素制品业》(GB18068.4-2012)要求,在混捏车间、焙烧车间边界外设置1000米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有滕家村、北范村两个村庄,项目所在地的黛溪街道办事处以“黛办字【2016】50号”文制定了搬迁方案。
    2.邹平县:举报提及的19家环评单位中在邹平县开展业务的有7家公司。7家环评机构均具有环保部审批的环评资质证书,未发现“假资质”或“冒用资质”等现象。惠民县:举报提及的19家环评公司中,有9家在惠民县开展过环评业务。该9家环评公司提供的环评文件材料齐全。惠民县环保局依据职能,严格审批环评文件,对环评文件编制的内容把关,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环评文件予以退回。无棣县:2017年以来,举报提及的19家环评公司有7家公司在无棣开展业务,共涉及82各项目。县环保局对所有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资质及编制人员资格在环保部网站上进行了认真核查,均真实有效。县环保局对需要审批的项目均严格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经向县纪检监察部门核查,近年来,未曾收到过反映环评文件审批中腐败的举报。阳信县:举报提及的19家环评单位中,今年以来在阳信县开展业务的有7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6份。对以上环评文件的环评单位资质及报告编写人员资质逐一在环保部网站核实,未发现有造假行为。沾化区:2015年以来,举报涉及的19家环评公司中5家公司,为14个项目编制了环评文件。所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附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和双方签订的环评文件编制工作委托书。
    3.各县区未受到腐败投诉。
     
378 淄博市 其他     经调查,共发现10家环评中介机构在桓台县、周村区、高新区、文昌湖度假区、博山区、临淄区、张店区的1021个建设项目涉嫌环评资质造假。聊城大学、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4家环评中介机构存在严重的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情况。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聊城大学、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6家环评中介机构部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存在重大技术失误。 立案侦查、停产整治     1.淄博市已将涉嫌资质造假的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正在对涉嫌环评资质造假的10家环评中介机构1021个建设项目调查取证。
    2.对涉及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聊城大学、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淄博市上报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上报环保部处理。对此次调查工作中不予配合、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报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上报环保部严肃处理。
    3.分别对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聊城大学、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威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环评工程师做出了限期整改12个月的处理决定。
 
379 831-329     临沂方信检测公司淄博分公司、山东海特环评公司淄博办事处检测数据造假。 淄博市 其他     1.经调查未查到临沂方信检测公司淄博分公司,经网上查询到临沂市有山东信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淄博地区没有开展检测业务。
    2.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的环保科技公司,在淄博未设分公司及实验室。为开拓淄博市场业务,与自然人张某进行合作,主要为该公司承揽环境影响评价业务。在编写环评过程中需检测数据时由张某协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后出具检测报告,由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审核并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80 3298    德州市临邑县临邑镇西孙庙村西南侧,王某某的耕地,由于临盘采油厂的输油管道破裂,造成大片土地污染,庄稼死亡。 德州市 土壤、其他     1.涉事管线是临盘采油厂临中净水站精细化处理后的油田回注水管线,材质为玻璃钢,埋于地下约1.2米。管线内回注水水温40多度,由于管线老化,承压较大,导致发生穿孔泄漏。2017年8月30日下午17:00左右,临盘采油厂发现泄漏后,立即启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安排净水站停泵,切断水源。
    2.8月31日,县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泄露导致西孙庙王某良和王某文种植的玉米倒伏枯萎,面积约为333.68平方米。
    3.9月6日接信访件当天,临邑县农林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过水土壤进行采样,送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山东局测试中心进行检测。9月14日,依据检测结果鉴定土壤中PH值、重金属含量正常,但存在油类成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事件发生后,临盘采油厂一直与当事人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于9月4日上午达成协议,赔偿两当事人损失1万元,当事人表示满意(王某良之子王某伟,在不知已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拨打了举报电话)。9月6日,临盘采油厂完成管线修复。
    2.县环保局在现场调查次日(9月1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第二款,对临盘采油厂立案处罚0.2万元。
    3.9月15日,接土壤检测结果后,县环保局组织专家会商,向临盘采油厂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一是将涉事地块玉米秸秆及过水土壤进行清理,并送至临盘采油厂危险废物储存场所油泥砂储存厂进行专业封存处置;二是将清理后的涉事地块覆盖新土,土层厚度不得低于40厘米,满足常规耕作要求。目前已完成。
 
381 906-112    德州市禹城商城古玩街的居民楼下有一个大型冷库室外机,噪声污染扰民严重。 德州市 噪声     信访件反映的该冷库位于商城古玩街东首沿街楼一楼,主要用于暂时冷储货物,冷库室外机在运行时产生噪声,造成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五十九条规定,商城管委会责令该冷库负责人于9月10日前拆除室外风机,将风机迁入室内,加装隔音垫、隔音帘等降低噪音设施,增设冷库定时开关系统(自9月8日起,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休息时间22:00—早7:00禁止压缩机运行)。目前,冷库室外机已迁入室内,隔音垫、隔音帘、冷库定时开关系统等降低噪音设施已加装完毕,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冷库周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382 903-111     济南市章丘区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违规增加生产项目,危废违规处置,部分油泥倾倒在厂区周边,污染地下水。 济南市 固废、其他     济南市章丘区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有祖营坞和焦家2个厂区。2017年9月4日,章丘区普集街道办、环保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该企业两个厂区均处于停产状态。
    1.反映企业违规增加生产项目问题。
   (1)祖营坞厂区。原为祖营坞村锻造厂,2001年2月注册为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占地面积30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余平方米,拥有模锻锤、摩擦压力机、夹板锤、数控车床等加工设备180余台套。企业有土地使用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
    2017年8月10,章丘区环保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祖营坞厂区现有项目内容发生重大改变,一是煤气发生炉改造为天然气加热炉;二是增加了部分锻打和机加工设备,未及时按要求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焦家厂区。原为章丘一鑫锻造有限公司,2011年6月更名为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占地面积46000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余平方米,拥有自由锻锤、摩擦压力机、碾环机、机加工设备等180余台套。企业具有营业执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2年取得环评手续等相关证件,焦家厂区的经营项目未超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焦家厂区2012年环评报告中要求生产规模为改建8台天然气加热炉,因近几年经济形势不好,订单较少,自2012年以来根据生产需要逐步增加天然气加热炉数量,直到2017年7月第8台炉才安装到位,企业生产负荷不满足验收要求,所以影响了环评验收进度。
    9月4日,普集街道办与区环保局等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焦家厂区环评未验收。
    2.反映危废违规处置问题。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每年依法向环保部门按时申报危废管理计划,企业内部按要求建立了危废管理制度和台帐,企业纳入当地危废规范化管理范围,每季度申报一次,环保部门每季度对该公司危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1)是废机油和切削液处置情况。2个厂区主要设备为锻造设备和机加工设备,所使用的油类数量基本一致。祖营坞厂区环评正在办理当中,焦家厂区环评为2012年编制(报告所述:在机器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分别约为0.5吨/年、1吨/年),据此估算,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年两个厂区产生废机油约1吨、废切削液约2吨。企业根据客户要求对要求不高的产品用使用过的机油防锈;切削液为循环利用,生产过程中蒸发损耗还需要添加。因此,该厂废机油和切削液年产生量较少。
    (2)液压油处置情况。公司主要使用的液压油、抗磨液压油等为三年更换一次油品,更换的废油经静置过滤后可重复利用(现场发现危废仓库储存约30余吨机油就是沉淀后重复利用的废油,并不是最终需要转移、处理的危废),静置过滤后产生的少量油渣作为危废交由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合同号SDTYWF140113)处理。
    9月4日,章丘区普集街道办事处、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查看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在2014年12月29日处理废机油(0.2吨)、废切削液(0.3吨)各一次。2017年6月14日,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统一处理2个厂区的危险废物。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个厂区的危废仓库建设不规范。
    3.反映部分油泥倾倒在厂区周边问题。
    9月4日,章丘区立即组织普集街道、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对2个厂区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油泥倾倒现象;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2个厂区的内部职工和周边群众进行调查了解,未有反映企业油泥倾倒的行为。
    4.反映污染地下水问题。
    9月4至6日,章丘区联合调查组在2个厂区内和周边3个地方(焦家厂区南部济青路北侧、祖营坞厂区东部、北部)各采集水样进行检测,2个厂区内与周边3个水样检测结果基本一致,没有发现明显变化,表明该企业未对地下水质造成污染。
 是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2017年8月10日,针对该企业祖营坞厂区未按要求重新报批环评违法行为,区环保部门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处罚文号:济章环听告字201708103号,处罚金额11.5万元);9月4日,区环保部门对焦家厂区环评未验收问题立案查处(济章环听字201709041号,罚款6万元)。章丘区将严格监管,确保企业处于停产整治状态,同时责令企业尽快办理、完善相关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
    9月18日,该企业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编制完成了祖营坞厂区《章丘重型锻造有限公司工程机械配件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企业将于近期向章丘区环保局申请补办环评审批文件。
    2.9月5日,针对危废仓库建设不规范的问题,章丘区对其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济章环违限改字201709051号,罚款1万元),并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9月8日已要求整改完成。针对危废处理不规范的问题,章丘区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安全、有序、规范处理。
 
383 83     烟台市龙口市龙口港工业区,龙富油页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其北侧海滩填埋了大量固废。 烟台市 其他     1.该区域所填埋固废系龙口矿业集团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矿热电”)燃煤发电产生的粉煤灰和炉渣。山东省环科院根据龙矿热电出厂前检测的相关数据,确认该区域所填埋粉煤灰和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区域东西长约600米,南北宽约100米,现场无防渗、防流失和防扬散措施。该区域分为东西两个部分,西侧没有建筑物,东侧建有17座养殖大棚及配套管理房屋。
    2.龙矿热电与洼里煤矿签订了固废填埋合同并获得了相关批文,将固废填埋至龙矿集团塌陷复垦区内。在固废运输方面,龙矿热电主要通过签订外包合同,委托相关单位进行运送。
    3.2015年5月15日,龙港街道村民解某借用文盛物流资质与龙矿热电签订了2015年5月至12月的运送合同。2015年9月至10月,解某违反合同约定,私自将所承包运送固废填埋于龙福油页岩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北侧沙滩的深坑内,累计倾倒固废800余车,总计约4.8万吨。
    4.2015年4月23日,解某从他人处转包了龙福油页岩北侧海边沙滩土地。同年,解某在无规划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此建设了17座养殖大棚及配套管理房屋。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龙口市环保局针对龙矿热电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固废产生量、流向和处置等问题,于8月17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在20日内如实申报固废产生量、流向、处置等资料,8月18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6万元;针对文盛物流擅自变更运输填埋地点,将固废倾倒堆放填埋至无“三防”措施沙滩的问题,于8月17日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法责令其清除违法堆放填埋的固废,8月18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5万元。
    2.8月14日至16日,龙口市会同省环科院生态与土壤修复研究所确定了固废处置方案,确定将固废开挖搬运至龙矿集团塌陷复垦区内,其中对该区域西侧地上无建筑物部分,直接开挖清运;对东侧地上有养殖大棚及房屋部分,依法依规拆除清理后,进行生态修复。
    3.8月17日16时施工单位机械进场开挖清运固废;同时启动了养殖大棚的调查取证和强制拆除程序。对此,龙口市住建局已于8月26日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9月7日进行了实地测量,固定了证据。目前,西侧所填埋固废已全部清运完毕,累计开挖区域24500平方米,清运固废60020立方米。
行政记过2人
384 65     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办事处云溪村贺某民,经常夜间挖沙,从2013年至今,毁林面积500多亩(该面积由国土局丈量)。 烟台市 生态     反映问题属实但不是贺某民个人行为,2013年9月份,云溪村委将村西砂场土方出售,收土地补偿款7万元。经走访群众得知,该沙场是上世纪90年代修建烟威高速公路时,在该区域内挖掘土方形成的,之后,当地村委修路及村民自家用土,云溪村委统一安排在该区域内挖取至今,属云溪村集体行为,非贺某民个人行为。2013年9月份,云溪村委将“老砂场”的土方出售给牟平区刘某建筑材料经销处,收土地补偿款7万元。目前,缴款单位和经营者都查找不到,累计破坏自然保护区湿地15.3亩。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针对云溪村委未经审批,擅自在沿海防护林内取土等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云溪村委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于2017年10月31日前恢复原状。
    2.2017年9月13日,针对云溪村委及该村村民自发在防护林取土行为,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5条,对姜格庄街道云溪村民委员会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对其行政罚款1万元。
 
385 814-35     反映烟台龙口市环境污染问题:1.龙口市道恩集团将钛白粉污染废料填埋在龙口市龙港街道北皂前村,散发异味影响整个龙口西城区;污水通过管道直排渤海湾,导致养殖户损失严重,严重污染导致北皂前村22名村民身患癌症;集团控制人贿赂县委书记,官商勾结.2.南山集团南山铝业偷排生产废水,经泳汶河流入渤海,污染沿岸50多个村庄水质;集团董事长贿赂县委书记,百姓多次因污染上访未果。3.龙口市漠视海洋生态环保,存在破坏沿海防护林、修建养殖类违章建筑、无序开发海景房、填海造路及滥捕滥捞等情况。尤其龙口市前海洋渔业局局长姚某某对沿海滩涂建设的养殖建筑没有有效监管,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4.龙口市诸由观镇电镀污染致地下水铬超标;徐福化工企业废水直排;中集造船厂高空除锈喷漆作业污染空气;龙口港矿尘污染。5.龙口城南恒河、城北龙口河水质污浊,臭气熏天。 烟台市 大气、
水、生态、扬尘、重金属
    1.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金红石型钛白粉,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1)钛白粉废料应为钛石膏,属一般工业固废。道恩钛业有3个钛石膏堆场,其中2个已闭矿,梁北堆场位于龙港街道北皂前村南,该堆场2015年11月经龙口市环保局审批,正在使用,至今未通过环保验收。8月16日现场检查时,该钛石膏堆场无异味,生产厂区停产也无异味。(2)道恩钛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硫酸雾,配套建设了流化床和二级碱喷淋装置,进行中和消除异味,排放口装有硫酸雾监控设施;其入海排污管道手续齐全,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站,装有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并已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3)调阅京诚检测2016年、2017年对道恩钛业海上排放区域海水指标和海洋沉积物指标的检测数据,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废水在线监测历史数据,均达标;道恩钛业现有员工687人(6年以上员工307人),近三年都组织员工进行体检,未发现有肿瘤患者。没有证据表明道恩钛业生产经营与养殖户损失和癌症有直接关系。
    2.南山集团在该区域产生的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南山集团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为国控废水重点污染源,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管网,不直接向泳汶河河道内排放。2017年8月2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泳汶河断面进行了取样监测,达到了泳汶河地表水功能区划要求的Ⅴ类水质标准。针对南山集团所排废水的特征污染物,龙口市环境监测站于8月29日对泳汶河沿岸15个点位的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水质规定的限值或未检出。
    3.(1)该区域原有沿海防护林50公顷,现被占用11处(7处荒地、2条道路、2处厂房)约10公顷。(2)该区域有38个违规养殖大棚,21个已关停,17个正在使用。(3)该区域有2处居民小区,手续均齐全。(4)存在2起违法填海现象,一起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已缴纳罚款,并同意自行拆除并恢复海域原状,目前已全部完成。(5)今年以来,龙口市共开展海上执法巡航162天次,累计查处违规捕捞渔船145艘次,罚款300.1万元,滥捕滥捞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6)姚某某原任龙口市海渔局局长,2002年12月退出领导岗位,2010年7月正式退休。沿海滩涂修建养殖类违章建筑问题不属海渔局职责范围。 
    4.(1)诸由电镀厂(龙口市鼎昌电镀有限公司):该公司有环保备案手续,配套建设了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其废水经处理后排入黄水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厂区内及周边5处井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Ⅲ类水质规定的限值。8月16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前期责令其拆除的3条生产线未彻底拆除,电镀槽和部分辅助槽未拆除。(2)徐福化工厂(山东福尔有限公司):该公司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已联网运行,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该公司于6月20日停产检修,现场无废水排放。6月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废水达标排放。(3)龙口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二期工程有环保审批手续,至今未全部建成,已建成的部分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生产。该公司模块合拢工序的焊缝油漆涂刷属高空作业,环评文件未要求其安装废气异味收集处理设施。(4)龙口港西港区内现有6个散货码头,均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8月16日现场检查时,其防扬尘措施落实较好,未发现有矿尘污染现象。
    5.(1)恒河情况:经沿线排查,有2处点位分别有建筑工地施工尾水和少量生活污水流入河道,目前已全部改正,河水无异味。(2)北河情况:龙口市已完成了北河流域综合整治,8月18日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8月20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水质监测结果显示,已消除了黑臭水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约谈     1.2017年8月18日,龙口市环保局针对山东道恩钛业有限公司梁北钛石膏堆场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问题,依法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使用梁北钛石膏堆场,并处罚款5万元。
    2.针对沿海防护林破坏一事龙口市纪委已启动问责程序。8月31日完成6公顷荒地生态恢复工作,共栽植黑松约4500棵;2条道路及2处厂房,因其有审批手续或属公共基础性设施予以保留。
    3.针对违规建设养殖设施问题,龙口市已启动了调查取证和依法强制拆除程序。龙口市住建局已于8月22日依法下达了《建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8月2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将按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月7日相关单位进行了实地测量,固定了证据。
    4.加大对滥捕滥捞现象的打击力度,8月18日以来,通过海上执法巡查,共查处违规捕捞渔船16艘,罚款29.9万元。
    5.8月16日,龙口市环保局现场责令龙口市鼎昌电镀有限公司立即拆除其3条手提镀锌生产线的电镀槽和部分辅助槽。8月18日,该公司已将电镀槽和其他辅助槽全部拆除。
    6.针对龙口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已建项目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问题,龙口市环保局于8月18日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二期已建项目生产和使用,罚款3万元。
    7.龙口市已于8月19日开始向恒河投放微生物制剂,采用复合微生物降解法对河水进行了处理,净化水质,消除异味。
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2人。
386 814-46     烟台市莱州市驿道镇东香村一企业将黄金尾料倾倒在举报人地里,导致土地受污染,向镇政府反映后遭到黑社会报复,找县市环保部门反映,刚开始环保部门不予解决,后来莱州市环保局下发的处理意见与事实不符。 烟台市 重金属、土壤     1.转办件中涉及企业为深圳市江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购销。该企业将6万吨中和渣堆存在东香村5户村民14.96亩土地上并苫盖封存,企业与5户村民达成口头协议,自2014年4月起,按照每年每亩260元的标准支付租赁费。情况属实。
    2.信访反映的黄金尾料实际为中和渣,2013年5月6日、2014年5月14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为一般废物。2017年8月16日,执法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取样检测,其中堆放场东南方向花生地、正北方向荒地、西北方向玉米地土壤样本3份及东南方向100米处、西北方向450米处地下水样本2份,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距离堆放场较远的点位土壤个别指标超标,但不能证明是该堆放物造成的污染。
    3.经莱州市公安局逐一调查核实,堆放场涉及到的5户村民,自2014年至今均未发现有人身和财产受侵害等报案情况。
    4.自2014年接群众举报后,莱州市环保局先后于2014年5月6日、2015年3月26日、2016年7月27日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于2016年11月29日下达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堆存场未经环评验收,环保局于2017年8月18日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
    2.堆存场占用的14.96亩土地,虽与村民达成口头协议并支付租赁费用,但未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批,属非法压占,2017年8月14日,莱州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整改堆存场土地压占问题。
    3.根据2013年5月,中和渣转运前所做的中和渣鉴别方案及危险特性鉴别意见,此中和渣不具有危险废物特性,但企业未进行环评审批验收,只做了简单的三防处理。因本次抽取废渣检查,样品中发现氰化物、砷元素,为妥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影响,深圳市江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联系省环科院重新对运输后的此堆废物进行危废特性认定,并做出整体环评方案。后续将严格按照鉴定意见和细化整治方案进行整治处理。
    4.东香村支部书记王某某停职接受调查。
 
387 779     烟台福山福兴热镀锌厂、烟台市福源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华安集团有限公司,均未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处理热镀锌锌灰,实际产生量与环保部门掌握台帐不符。要求查处危险废物产量、去向及处置方式。 烟台市 固废、其他     一、对福山福兴热镀锌厂、福源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核查情况如下;
    烟台福山福兴热镀锌厂,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锌灰、锌渣、废渣、锌尘。烟台市福源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主要有锌灰、锌渣、废酸。
    环保部《关于明确热镀锌渣危险废物管理属性的复函》明确指出,热镀锌槽锌液表面氧化产生的浮渣,俗称锌灰,与锌液中溶解的铁等杂质沉淀在热镀锌槽底部形成的锌渣,都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上述两企业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对锌灰、锌渣进行处置,暂存于贮存场所,定期出售给潍坊龙达锌业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经查,烟台福山福兴热镀锌厂2013年至2017年,用锌量分别为470吨、458吨、482吨、451吨、280吨,环保部门掌握的其2013年至2017年锌灰、锌渣产生量48.4吨、43.5吨、48.4吨、47.94吨、29.3吨;福源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至2017年,用锌量分别为520吨、540吨、420吨,环保部门掌握的其2015年至2017年锌灰、锌渣产生量46.12吨、61.28吨、41.33吨。两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用锌量与环保部门掌握产生锌灰、锌渣产生量的对应情况相符。
    烟台福山福兴热镀锌厂,危险废物为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锌尘和助镀工序产生的废渣。2013年至2017年,产生的锌尘分别为21千克、22千克、23千克、30千克、15.84千克,产生的废渣分别为25千克、26千克、24千克、30千克、19.14千克。烟台市福源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为酸洗除锈工艺产生的废酸。2015年至2017年,产生的废酸分别为286.14吨、273.35吨、65吨。该两处公司均建有危险废物贮存间,专门用于贮存危险废物。每年向区环保局申请危险废物处理计划,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委托进行处置。
    二、对山东华安集团核查情况如下:
    现场勘察发现,热镀锌过程中产生的锌渣存放于车间内第三个储存池内,共约20吨,热镀锌锅炉除尘收集的锌灰25袋堆放于仓库内,现场称重共计约914斤。
   存在问题:1.除尘器产生的锌灰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签订锌灰危废处置合同;2.锌灰未按要求存放于危险废物仓库内,未建立出入库台帐,与其他物品混存,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山东华安集团存在的问题,烟台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处罚款30万元。
    2.山东华安集团已经停产进行整治,现场已将锌灰运至危废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3.山东华安集团已制订锌灰危废管理计划并向烟台市环境应急与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进行申报备案,要求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收集、储存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的防渗、防漏、防火及防盗工作;对员工做好危险废物知识培训,增加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及处置意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及时送往青岛墨林工贸有限公司处置;。
    4.山东华安集团已与潍坊龙达锌业有限公司签订锌灰的危废处置合同。
    下步,烟台市环保局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烟台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实施加密监管;二是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一查到底、整改按期完成;三是整改落实完成后,由烟台市环保局现场复查,复查达到要求的,经烟台市环保局批准,方可恢复开工生产。
 
388 818-34     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瑞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就违法生产。前几年该公司电镀废水未处理就直接排放,危废也不处置。 烟台市 水、其他     1.该公司电镀锌生产线项目由烟台市环保局审批,2016年9月建成投入试运行,2016年12月提交了验收申请,未进行验收。
    2.该公司以前曾存在废水直排问题,按环保部门要求整改后,福山区环保局分别于2016年9月29日、2016年10月28日、2017年6月2日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排放。
    3.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含油抹布三种,存放在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与烟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书,因产生量不大,目前尚未转移处置。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8月11日,福山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经查,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8月15日,对其危险废物未向环保部门申报登记处以10万元罚款。  
389 1154     烟台市开发区北京中路富士康附近有几家小区,晚上22点以后有发臭的刺鼻气味,怀疑是“金河实业”、“富士康”(环保局回复的是这两家企业)、“荣昌制药”排放(不确定)的。 烟台市 大气     1.信访所指小区主要为中建悦海和园、越秀星汇金沙、澎湖湾等3个相邻小区。2017年6月、8月,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建悦海和园小区先后进行了连续7天、6天的夜间臭气浓度检测,结果显示,小区臭气浓度检出值均未超过厂界限值(最大值17无量纲)。
    2.金河保险粉厂:2017年7月19日,因原材料供应和产品市场原因,烟台市金河保险粉厂有限公司自行停产。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废气主要为保险粉生产尾气、甲酸钠回收尾气。2013年以来,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该企业先后对废气处理工艺进行了4次升级改造,提升废气治理效果。经查阅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进行的采样检测报告,二氧化硫、甲硫醇、臭气浓度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均符合国家标准。虽然企业达标排放,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异味影响。
    3.富士康:废气主要产生于E09涂装车间、E05污水处理站,均已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8月11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E05污水处理站厂界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超标,检测报告出具后,烟台开发区环保局于8月21日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8月22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排放浓度超标。8月25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E09涂装车间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超标。
    4.荣昌制药:废气主要产生于2个生产车间以及污水处理站,2个生产车间均配套建设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8月21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对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浓度以及厂界臭气浓度符合国家标准。烟台开发区环保局日常监管曾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站曝气池有少量异味产生,遂责令企业进行加盖。今年7月,企业与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污水站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施工合同,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7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要求金河保险粉厂全面排查整治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制定上报废气污染深化治理方案,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对三个工序无组织排放进行收集处理,并对尾气处理系统进行检修,更换16只紫外线灯管,提升异味治理效果,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异味影响。
    2.对富士康E05污水处理站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先后于8月24日、8月3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罚款10万元;该企业目前正在对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已于9月12日前完成。对富士康E09涂装车间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于9月1日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万元,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3.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于8月29日完成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安装,经环保部门同意,已投入试运行。
    4.自8月19日起,烟台开发区环保局与八角街道办事处已安排2名工作人员每天18:30至次日6:30在小区驻守巡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味和第一时间处置群众投诉。
 
390 1294     烟台市经济开发区秦淮河路7号高级中学,南边有几个企业(不能确定具体是哪家)下午六点开始开工排废气,现状维持一年多了。担心督查过后恢复生产,尤其冬天影响更加恶劣。 烟台市 大气     高级中学北侧、东侧为学校,西侧为住宅区,南侧以工业区为主,涉及废气排放的主要为2家企业,烟台西蒙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显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烟台西蒙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处于生产状态。项目租用已有厂房,年加工轴承内、外圈车工件、冲压保持器约6180吨。现场检查发现,项目酸洗工序产生酸雾,在车间内部能够闻到异味。项目于2017年3月通过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审批,未验收。环评要求酸雾经收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未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发现,酸洗车间内有异味会影响周边环境。
    2.烟台显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废溶剂回收车间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由25m高、15m高排气筒排放。因拆除原有生物质锅炉,并安装新的天然气锅炉,企业向环保局申请于8月22日至8月29日临时停产,8月22日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8月30日复产后,烟台开发区环保局于9月6日白天及夜间,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达标。经查阅今年1季度监督性检测及2季度企业自行委托检测,未见超标现象。虽然企业达标排放,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异味影响。
    3.2家企业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不存在督察过后恢复生产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要求立即整改,配套建设酸雾处理设施,目前已安装完毕。对烟台西蒙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酸洗工序未采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问题,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9月13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分别拟处罚款10万元、10万元,共计20万元。
   2.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要求烟台显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全面排查整治现有废气治理设施,深化异味污染治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异味影响。
   3.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将该2家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下一步将加大检查执法和监督性监测频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391 1295     烟台市开发区206国道附近1.烟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是危险废物处置公司,填埋场渗漏,污染地下水。生产期间有异味,焚烧危废的烟囱冒黑烟,非法转移接收危险废物。2.祥普实业,该企业是做清洗油桶的,废水未经处理超标排放到市政管网。3.牟平区工商大街常留庄村烟台神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危废处置企业,生产期间冒黑烟,不确定是烧煤还是烧油,生产期间异味严重,私设暗管污水超标排放。之前向环保局举报过多次,没有得到解决。 烟台市 大气、水     一、信访反映的鑫广绿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填埋场、异味、冒黑烟、非法转移接收危险废物等问题     
    1.该公司位于烟台开发区资源再生加工区开封路8号,具有山东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已核准危险废物焚烧、安全填埋等六种处置利用方式。其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中心(位于郑家庄)于2013年7月30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固体废物焚烧处置中心(位于开封路8号)改扩建于2017年8月11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填埋场场底、边坡均按要求进行了防渗层施工。2013年8月以来,企业每季度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烟台同济测试科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填埋场周边7个点位地下水进行一次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2017年8月25日,烟台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对距离厂区最近的郑家庄、花岩2个点位地下水采样监测的结果显示,2个点位9项监测指标(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铅、砷、镉、锰、铜、锌)均达标,不存在填埋场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
    3.该公司现有2台焚烧炉,均配套了烟气治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数据显示,设施运行正常。企业危废贮存仓库等均配套建设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2017年1-7月,企业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烟台同济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臭气进行的每月2次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均不超标。2017年8月23日,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厂界臭气进行的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不超标(最大值16),但在一定气象条件下,危废装卸、仓库门打开等环节的废气无组织扩散,都可能对厂区周围环境造成异味影响。
    4.可能产生冒黑烟问题环节主要是2台焚烧炉,其在线监控联网运行正常,经查阅今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未发现颗粒物超标冒黑烟问题。
    5.经现场核查,危险废物来货、处置及贮存台账记录完整,转移报批手续齐全,按时进行申报登记,联单与台账对应一致;结合日常检查和月度、季度、年度申报核查情况,未发现企业存在非法转移、接收危险废物问题。
    二、信访反映的祥普实业废水未经处理超标排放到市政管网问题
    1.该企业主要生产包装桶,企业7号车间金属桶整形清洗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擅自开工建设;生产金属包装桶、塑料包装桶以及钢塑复合桶(含废旧钢桶的再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2017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企业生产废水主要产生于脱脂、喷漆等工序,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污水站处理能力为1300m3/d,目前实际处理量为200m3/d,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未见异常。经排查,未发现雨污混流问题。8月22日,环保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厂外雨水排放口、6#车间西侧厂区污水井、污水站排放口进行检测的结果显示,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标准且雨污水水质区别明显,不存在厂区污水未经处理排入市政管网的问题。
    三、信访反映烟台神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问题
    1.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烟台市牟平区留德润滑油销售有限公司”),拥有年处置废矿物油能力5万吨的生产能力。企业环评验收手续齐全。该公司现有2台燃煤锅炉,1台燃油锅炉,配套安装了脱硫除尘装置。该公司于2016年12月底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煤炭。8月19日,经监测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达到规定标准。该公司已签订合同,新上天然气锅炉,替代原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2.该公司产生的废气均采取措施进行了收集和处理。牟平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19日委托中介机构对厂区周边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经监测,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但厂区附近存在异味问题。
    3.牟平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内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和厂区外排水沟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有暗管偷排的情况。
    4.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是牟平区环境保护局的重点监管对象。近年来,群众反映该公司的气味、危废等环保投诉,牟平区环保局安排执法人员按时予以调查处理,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一、鑫广绿环整改处理情况
    1.加大对企业危险废物接收、处置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2.要求企业深化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焚烧车间等生产场所的废气污染治理;加强运输、装卸等环节异味控制,严格按规定采取密闭容器、密闭包装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异味的无组织排放;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杜绝出现非法转移、接收危险废物问题发生。目前,企业已制定上报整改方案。
    二、祥普实业整改处理情况
    对祥普实业金属桶整形清洗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擅自开工建设问题,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于8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2.55万元。对未依法报批2017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问题,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于8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0万元。
    三、关于“神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危废处置企业,生产期间冒黑烟”的问题
    1.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稳定可靠运行。
    3.依法加强危废的规范管理。
    4.对企业废水超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392 822-100     烟台东方蛋白科技豌豆项目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有违规嫌疑,未批先建,臭气熏天、废物堆积如山,污水直排钟离河。烟台元禾金属涂装有限公司电泳粉末涂装项目通过烟台环保局审批,涉嫌违规,未批先建,排放有害气体,无正规处置固废。烟台金都塔林食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仅仅受到很小的处罚,污水、废气违法排放。烟台市华科食品液氨制冷项目,同样未批先建,液氨无组织排放。烟台牟平区东方金珠矿业300吨金矿石项目,距离居民区很近。这些项目烟台市环保局审批存在一定的问题。海阳市留各庄镇西远牛村留格河被企业污染,臭气熏天。 烟台市 水、固废、大气、其他     一、烟台东方蛋白科技公司:
    1.2014年3月份,东方蛋白建设前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2016年1月26日,该项目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并恢复建设。2017年3月建成完工,6月试生产,8月6日企业季节性停产。
    2.该公司已于8月6日季节性停产,未发现臭气熏天、废物堆积如山现象。试生产期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钟离河,8月9日因污水入河排污口未经水务部门审批,企业用水泥将厂内排污口封堵,现场无废水外排现象。环保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游钟离河河道进行排查,未发现废水排入河道现象。环保部门在河道内采集水样一份,检测指标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
    二、烟台元禾金属涂装有限公司:
    1.该公司电泳、粉末涂装及液体涂装项目一期工程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属于备案制项目,2015年3月栖霞市环保局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批先建,栖霞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处罚款1万元,该公司于2016年1月经烟台市环保局环评审批通过,目前,已通过烟台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
    2.该公司电泳、酸洗工序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气体,处理后排放,并于7月24日通过了烟台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8月24日,栖霞市环保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排放的废气进行了检测,各项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电泳车间、酸洗车间正在生产,电泳废气、酸洗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3.该企业一般固废(仅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均符合环保要求,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有综合污泥、磷化污泥、废活性炭均分类贮存在标准的危废贮存间,危废标识齐全,记录台账规范,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制定了危废管理计划和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栖霞市环保局备案,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截止2017年6月底,共产生危废7.93吨,全部存放在危废贮存间,尚未转移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烟台金都塔林食品有限公司:
    1.该公司属未批先建。2015年3月24日,招远市环保局对该项目未批先建行为予以立案,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4条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16年1月18日,企业通过烟台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7年5月4日通过招远市环保局竣工验收。
    2.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2吨沼气锅炉正在运行,生产工序除尘器正在运行。经检测,蛋白烘干排气筒粉尘排放浓度超出标准限值;沼气锅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均超出标准限值;废水中COD、氨氮、悬浮物浓度符合城市污水管网排放标准;排气筒粉尘排放浓度及沼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四、烟台市华科食品有限公司:
    1.2015年,烟台市环保局发现其液氨制冷冷库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于2015年10月30日责令其补办环评手续。烟台市环保局于2016年3月29日对其出具了环保审批意见。目前,建设单位已向烟台市环保局提报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已纳入近期验收计划。
    2.环评文件确定,冷库投入使用后,整个制冷系统是封闭的,无液氨泄露,非正常工况下,阀门、管线、垫圈等会散逸少量氨气。
    五、烟台牟平区东方金珠矿业:
    该公司原25t/d选矿厂于2004年4月15日通过牟平区环保局审批,2012年底该公司新上300t/d选矿设备,该项目因“未批先建”列入2014年山东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2013年4月停产至今。2016年11月21日,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该公司位于牟平区水道镇东邓格庄村村东,该企业破碎、筛分车间距离最近居民点210米,矿石堆场距离最近居民点200米,现状尾矿库距离最近居民点210米。尾矿库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存在东邓格庄村,待东邓格庄村搬迁全部完成后,该尾矿库方可投入使用。
    六、海阳市留各庄镇西远牛村留格河污染问题:
    留格河核电园区段两侧没有任何企业排污口,也未发现企业将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的现象。8月23日下午,海阳市环保局在留格河核电园区段选取了2个断面进行水样监测,两个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现场观察河水清澈透明、没有异味。经过进一步排查,西远牛村周边没有企业,只有两个在建项目,手续均齐全。其中中电华元项目今年4月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土建施工,不存在污水排放问题;上海住工家庭房车项目还未竣工投产,目前仅有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企业在厂区内建设了化粪池进行处置。在两家企业周边排水沟均未发现有污水,现场没有异味。距西远牛村西200米左右,有14家养殖户(均为养殖专业户,非禁养区内,6户养猪、8户养貂),因近期降水较多,个别养殖户有粪污外流现象,形成异味,应该就是举报人反映的“臭气熏天”问题。由于这些养殖户均距离河道较远,没有粪污流入河道现象。

   
约谈、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立案处罚、立案侦查     1.针对烟台东方蛋白科技豌豆项目未批先建问题:2014年4月10日,招远市环保部门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严禁恢复建设。2016年1月26日,该项目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并恢复建设。
    2.针对烟台元禾金属涂装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栖霞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处罚款1万元。该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1月和2017年7月24日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和验收。
    3.针对烟台金都塔林食品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问题:2017年8月24日,招远市环保部门对该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非法排污行为,停产整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8月24日晚上,该企业停止使用沼气锅炉;8月25日上午停止生产,污染被控制。环保部门对蛋白烘干排气筒粉尘超标排放行为罚款20万元;对沼气锅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二氧化硫超标排放行为罚款100万元,合计罚款120万元,并对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4.烟台市华科食品:在下步工作中,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将持续对烟台市华科食品实施加密监管,对企业外排废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在企业复工之前完成所有整改任务。
    5.烟台牟平区东方金珠矿业:(1)牟平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在东邓格庄村搬迁未完成前,该尾矿库不得投入使用。(2)牟平区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现场检查,确保企业落实到位。 
    6.针对海阳市留各庄镇西远牛村留格河污染问题:(1)8月27日完成全部养殖户排查摸底并逐户制定整改方案,8月29日动工进行整改,9月9日养殖户8户完成改造。目前已完成。 (2)制定详细改造计划,9月11日完成养殖小区清理,目前已完成;9月15日前完成所有化粪池封盖及完害化配套附属建设,全面完成西远牛小区改造,达到粪便不外排,污水不外流的改造目标,目前已经完成整改,同时建立粪污收集长效机制,彻底杜绝小区养殖污染。
 
393 1483     烟台市莱阳市翰霖生物有限公司污水外排,该厂趁雨天偷排工业污水,但当地政府包庇称污水是院子里存放的生产垃圾,被附近池塘外溢的水冲刷出来的。环保局对该厂罚款20万、赔偿村民118万,至今没到位。村民向莱阳市环保局投诉后,公安、环保到达现场,用金钱收买村民。 烟台市 水、其他     投诉反映的问题与第二批序号73号受理编号146反映问题为同一事件。莱阳市翰霖生物有限公司实为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目前企业正常生产。
    1.公司建有日处理能力达3000方的污水处理厂,并安装了在线监控系统。现场查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及现场取样检测均显示水质达标排放。企业每天产生废水1200方左右,能够得到全部处理,处理后的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莱阳第二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中未发现企业雨天偷排污水现象。   
    2.2017年8月4日晚至8月5日早上,莱阳开发区短时间内突降暴雨,将企业污水处理过程中未及时清运的部分污泥冲刷到了厂内景观池,随雨水进入雨水管网,因雨势过大管网一时排水不及,导致路面积水,部分积水流入附近4个村庄。
    3.8月18日瀚霖公司按照莱阳市环保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将20万罚款上交到莱阳市财政账户。8月11日,瀚霖生物公司将118万元赔偿款支付给4个被淹村庄所属的柏林庄街道办事处;8月18日,瀚霖生物公司已与杨家疃、视家楼、南汪家疃、周家疃四个村庄签订了补偿协议,118万元补偿款已拨付到相关村委帐户。其中,杨家疃补偿款51万元、视家楼补偿款23万元、南汪家疃补偿款23万元、周家疃补偿款21万元,由柏林庄办事处统一协调村庄对受灾群众及设施进行补偿。
    4.接到村民投诉后,莱阳市环保局、公安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问题,责令瀚霖生物公司将景观池内的排水口进行封堵,杜绝了池内废水外排。同时,积极听取村民意见并稳定村民情绪,从未用金钱收买村民。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8月5日当天,已责令瀚霖公司将景观池内的排水口进行封堵,禁止池内废水继续外排,并安排相关部门对排水管网进行整治,目前污水问题已彻底解决。
    2.8月8日,莱阳市环保局对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并送达了违法行为事先告知书和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罚款20万元。
    3.8月18日,瀚霖生物公司已与杨家疃、视家楼、南汪家疃、周家疃四个村庄签订了补偿协议,118万元补偿款已拨付到相关村委帐户。其中,杨家疃补偿款51万元、视家楼补偿款23万元、南汪家疃补偿款23万元、周家疃补偿款21万元,目前已完成相关村庄的排水渠清淤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394 823-111     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山上赵家村赵某某将村东的60多亩土地改为沙厂,挖沙卖钱,然后用剧毒废渣和剧毒尾矿填平,严重污染地下水,多次上告,被其威胁。 烟台市 生态、固废、水、其他     1.被举报人赵某忠,曾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经对赵某忠及该村干部郑某某询问调查,该沙厂实际占地面积27.75亩,为本村群众因房屋建设等取沙而自发形成的沙场,村民免费取沙,并非生产经营性沙厂,已经废弃多年。2008年年底以来已经废弃。
    2.2008年7月26日,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一致通过,同意将村东旧沙场区域高起的风化沙挖出卖掉,卖沙所得五万元用于村级公共设施建设。
    3.2008年12月,国土部门将该废弃沙场认定为工矿废弃地。2012年,在招远市政府对该废弃沙场申请复垦立项批复期间,赵某忠同意朋友将部分尾矿充填到该区域,根据各级环保部门对招远黄金选矿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尾矿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并非“剧毒废渣和剧毒尾矿”;经核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尾矿不在此名录之列。2012年8月15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立项,该村村委用风化石和生土对该区域进行填平,又覆以60公分熟土,使其达到耕种标准,符合填埋要求,2013年6月21日,该项目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验收耕地面积为27.35亩。
    4.8月24日,招远市环保局部门在该村3个地下水井现场各提取一份水样,检测数据显示,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5.经查阅档案资料,该村所属镇党委先后4次接到上级纪检部门转办的关于赵某忠本次举报涉及问题的信访案件,所属纪委多次对赵某忠进行约谈。经问询赵某忠本人,其不承认有威胁过举报人行为;因无法联系举报人,也无相关证据支持,故反映“被其威胁”问题无法核实。
约谈     1.针对群众举报问题,金岭镇纪委多次对赵某忠进行了约谈。
    2.招远市环保局已经同同济大学签订委托检测协议,下步将根据同济大学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若存在污染问题,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土壤修复、生态治理、植被恢复等工作,六个月内恢复现场生态环境原貌。
 
395 823-115     烟台市开发区海信慧园小区周边游企业偷排废气,一股类似冶炼金属的刺激性气味。 烟台市 大气     1.海信慧园小区北侧、西侧为居住区,东侧为学校,南侧以工业区为主,共有23家企业,多为机械加工、汽车零部件加工、电子组装、食品加工等小型企业,不涉及刺激性废气排放,也没有涉及金属冶炼相关企业。通过现场逐一查看每个企业的环评、生产运行等情况,发现烟台西蒙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酸洗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排环境违法问题。
    2.烟台西蒙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轴承零部件加工项目,项目租用已有厂房,年加工轴承内、外圈车工件、冲压保持器约6180吨。2017年3月2日获得烟台开发区环保局环评批复(烟开环表[2017]7号),环评中要求酸洗废气收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未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发现,酸洗车间内有异味会影响周边环境。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要求立即整改,配套建设酸雾处理设施,目前已安装完毕。对烟台西蒙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酸洗工序未采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问题,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9月13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分别拟处罚款10万元、10万元,共计20万元。  
396 823-195     山东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云溪自然保护区的海防林地带,正被疯狂破坏海防林木,盗掘盗卖海沙超过亿元。溪村村民贺某某毁坏了数万棵松树等树种,疯狂盗掘海沙牟利,严重破坏海防生态。2013年九月贺某某盗窃投诉者巨额设备,更加疯狂破坏亚洲最大的人工海防林。贺某某在防护林区挖掘了数十万平方米的区域,(并把2007-2008年烟台三级政府几大班子为沿海百姓栽的一大片珍贵树种毁掉,盗挖海砂)盗掘海沙估价在亿元以上,贺某某的背后形成利益链。 烟台市 生态、海洋、其他     1.举报地点位于云溪村西北方向,当地群众俗称“老砂场”,在烟台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根据卫星影像图显示,2008年“老砂场”(含水塘)面积约有28.5亩,没有挖掘取土迹象;2012“老砂场”西侧有挖掘取土迹象,面积为6.9亩;2014年“老砂场”东侧有挖掘取土迹象,面积约为8.4亩;2015年至今“老砂场”未再有变化。2008年“老砂场”的面积由28.5亩扩大到2016年的43.8亩。其中,2012年—2014年云溪村委未经审批,集体擅自在沿海防护林内取土,破坏林地15.3亩。经现场勘查,判定2008-2014年期间,“老砂场”确有毁林行为发生,但不存在海防林地带正被疯狂破坏海防林木现象。2013年9月份,云溪村委将“老砂场”的土方出售给牟平区刘顺建筑材料经销处,收土地补偿款7万元。目前,缴款单位和经营者都查找不到。经走访群众得知,“老砂场”是上世纪90年代修建烟威高速公路时,在该区域内挖掘土方形成的,之后,当地村委修路及村民自家用土,云溪村委统一安排在该区域内挖取至今,属云溪村集体行为,非贺某某个人行为。
    2.2013年9月份,云溪村委将“老砂场”的土方出售,贺某某个人未参与挖土方工程。“三级政府栽树现场”是1999年市政府组织实施的植树造林活动现场,位于云溪村北,烟威高速公路南侧海防林内,栽植树种全部为黑松,没有珍贵树种,经现场勘查,松树长势良好,没有林木毁坏迹象。
    3.据区国土分局调查核实,云溪村西砂场曾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00年11月—2005年11月,采矿许可证面积73.48公顷,采矿权人为烟台东棉砂石有限公司。2007年8月至2011年7月,云溪村委在此非法采砂,盗采海砂约7.5万方,价值452.86万元,采砂面积6余亩。当时检察机关已对国土分局、云溪村相关责任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对工商、林业部门有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此后该区域无盗挖海砂现象发生,贺某某未参与采砂,不存在利益链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综合调查结果,云溪村委未经审批,擅自在沿海防护林内取土,依据相关规定,对云溪村委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于2017年10月31日前恢复原状。
    2.2017年9月13日,针对云溪村委及该村村民自发在防护林取土行为,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5条,对姜格庄街道云溪村民委员会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对其行政罚款1万元。
 
397 827-186     烟台市牟平区武宁镇王家庄村不到一公里内有十个鸡棚,鸡棚内存在很多火炉,排放烟气,粪便死鸡随意堆放,臭气熏天,污水横流。 烟台市 大气、水、垃圾     王家庄村西北方向有畜禽养殖大棚11个,其中,在养鸡棚3户,在养猪棚2户,其余6个养鸡棚已停养半年以上。鸡棚在育雏期间存在使用小型土制火炉取暖保温、排放烟气的问题,现场检查时火炉均未使用。未发现死鸡随意堆放问题,均通过无害化处理厂统一收集处理。3户养鸡场沉淀池和顶棚式粪便发酵场已损坏,清扫棚舍的鸡粪堆积在院内,因近期下雨导致粪污外流造成污染。2户养猪场有沉淀池和无顶棚式粪便发酵场,其粪便为还田利用。 责令改正     已按要求完成以下整改:一是修整污水处理池,采取防渗漏措施,不得有溢流口,污水综合利用,不得外排。二是修整畜禽粪便堆放场,采取三防措施,畜禽粪便及时处理,全部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倾倒。三是对溢流的养殖废水、粪便进行清理。  
398 827-284     烟台市牟平区高陵镇冰流旺村村东一家养猪场异味扰民,废水直排污染水源。 烟台市 大气、水     该养猪场存栏92头,距离高陵镇冰流旺村150米,不在禁养区,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粪便堆放场存有少量粪便,达不到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要求,有异味散发。6月27日,牟平区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养猪场建有污水收集沉淀池,但因部分破损和未加盖,达不到“三防”要求,存在部分污水外排问题,要求其于7月30日前对污水收集沉淀池进行整改。8月29日现场检查,已建污水收集沉淀池2座,容积约90立方米,达到“三防”要求,废水全部用于农田灌溉,现场未发现有养殖废水外排的情况。 责令改正     已建设畜禽粪便堆放场,采取了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措施,畜禽粪便及时清理,全部综合利用。  
399 2241     烟台市莱州市驿道镇杨家涧村碑向北800米,有13万吨的剧毒氰化物废渣堆放在耕地里,污染地下水,异味很大。莱州市金诚镇苞里村东侧有家石子厂,存在粉尘和噪音污染。 烟台市 土壤、水、大气、噪声     1.转办件中反应的莱州市驿道镇杨家涧村碑向北800米处固废,与814—46号转办件反映的驿道东香固废是同一位置,同一固废。
    2.转办件中涉及固废问题的企业为深圳市江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购销。经执法组现场核查,2014年,该企业租赁莱州市驿道镇东香村5户村民14.96亩土地堆存约6万吨中和渣并苫盖封存至今,中和渣来自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采取细菌氧化法提取黄金后产生的废渣,由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金城镇王家村北尾矿库运到此地。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堆放物中含氰化物,检测样本氰化物含量为0.0184mg/L。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地下水检测结果合格,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空气中存在异味。
    2.转办件中涉及的石子厂,位于金城镇马塘村,主要从事石子生产,未经环保部门评审批、验收。金城镇苞里村,实为鲍李村,石子厂位于村西1公里路北,村东侧无石子厂。该石子厂停产前,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和噪音问题,8月6日,已停产并张贴封条。8月29日,执法组现场核查,未发现私自生产情况。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针对堆存场未经环评验收问题。2017年8月18日,先后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针对堆存场非法压占土地问题。2017年8月14日,莱州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整改堆存场土地压占问题。根据2013年5月,中和渣转运前所做的中和渣鉴别方案及危险特性鉴别意见,此中和渣不具有危险废物特性,但企业未进行环评审批验收,只做了简单的三防处理。因本次抽取废渣检查,样品中发现氰化物、砷元素,为妥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影响,深圳市江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联系省环科院重新对运输后的此堆废物进行危废特性认定,并做出整体环评方案。后续将严格按照鉴定意见和细化整治方案进行整治处理。
    2.2017年8月6日,金城镇政府已责令石子厂停产并张贴封条。截至8月29日下午,已对该企业完成“两断三清”。
 
400 830-178     烟台市招远市夏甸镇安沟村张某某经营一家养殖场,私自违法占地,粪便随意堆放,猪尿排在水库里。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1.养猪场位于招远市夏甸镇安儿沟村村西水库西岸(属小二型水库,降水自然形成,为灌溉使用,非水源地),距该村300米左右,不在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现存栏生猪140头。经核查,该地块为历史形成的设施农用地,国土部门按照设施农用地进行管理,不属于违法用地范畴,可以建设养殖圈舍。
    2.8月29日,在接到群众反映该猪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后,畜牧局、夏甸镇政府进行了实地调查处置,该场靠近水库一侧的一栋圈舍位于水库兴利水位线以内,未发现猪尿直排入水库的情况,但场区内存在污水渗入水库的现象,经检测,水库内水质符合农灌标准。责令养殖户立即清理场区内的粪污,拆除靠近水库一侧猪舍,改造雨污分流,建设能达到“防雨、防渗、防溢流”标准的污水池和贮粪场。
    3.8月31日接到中央交办事项后,经现场检查,粪污已全部清除,靠近水库一侧的猪舍已拆除一半,污水池和贮粪场正在建设中。
责令改正     该养殖户已经将剩余的一半猪舍拆除,并完成了污水池、贮粪场的建设,雨污分流改造已完成。已通过验收。  
401 830-242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棘子埠、生木墅、南台村,存在大量鸡舍、猪舍,无环评手续,废水直排入河中,粪便乱堆,异味难闻。 烟台市 水、大气、垃圾、其他     水道镇棘子埠、生木墅、南台村共26家养殖户,不在禁养区,其中停养8家,且均停养半年以上,其余18家养殖户正在从事养殖生产,均非规模化养殖小区(场),无环评审批手续,污水沉淀池破损,粪便堆积场损坏,沉淀池内污水、堆存场地内粪便清运不及时,积存较多,现场气味大。个别养殖户存在污水乱排、粪便乱堆的问题。 责令改正     8月31日对18家养殖户下达了《环境监察现场调查处理单》,要求建设规范的污水沉淀池以及粪便堆存场,严禁乱堆粪便,及时清运还田,目前已整改已完毕。  
402 2674     烟台市招远市梦芝街道办事处增甲沟村,杨某家的个人养猪场,异味严重,雨天污水、粪便被冲到河流,污染地下水。向招远环保局反映多次,一直没有解决。村东杨某明酒厂内的泡沫厂,异味扰民。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1.养猪场位于梦芝街道办事处增甲沟村村北约400米处,不在招远市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养猪场有2个无遮盖储污池、1个污水坑,未做雨污分流措施,无专门储粪场。养猪场南约100米的沟渠中发现粪污流入痕迹,经核实,为前段时间雨水较大时,污水满溢流入沟渠中所致。现场检查时能闻见臭味。经对养猪场自备水井和下游300米处灌溉水井取样监测,高锰酸盐和氨氮指标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水质要求;经对养猪场下游小河取样监测,COD、氨氮指标均符合地表水Ⅳ类水质要求。经查,2017年8月16日和29日,梦芝街道办事处和招远市环保局分别接到过群众对该问题的反映,接到后,相关单位均第一时间对该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梦芝街道办事处向养殖户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按标准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时清理场内堆积粪便并改造雨污分流。9月1日现场检查时,养猪场内粪便已全部清理完毕,正在建设储污池,贮粪场及雨污分流设施。
    2.“酒厂内的泡沫厂”应为“旧厂内的泡沫厂”,该企业工商注册信息为招远泰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院内杂草丛生,没有生产加工的迹象,无明显异味。经核实,8月4日,该企业已被梦芝街道办事处作为“散乱污”企业上报,并下达了责令关停指令书,对主要设备张贴了封条。8月23日,供电部门停止对该企业供电。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该养殖户已完成储污池、储粪场的建设,雨污分离改造已完成,并通过了验收。
    2.已对泰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两断三清”。
 
403 2697     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谭家泊村,居民区建的信号发射塔,无环保、国土手续,向环保、国土部门反映过,但是一直没有解决。要求拆除。 烟台市 其他     1.2017年7月接到东谭家泊村村民投诉后,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立即对该案件进行调查。经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未经环评、规划审批,在东谭家泊村建设信号塔1座,该铁塔已建成,尚未接电投入使用。
    2.针对上述情况,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并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并将有关信息通报了高新区规划国土局。8月2日高新区规划国土局对该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高新区建设环保局于8月24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0.3万元。
    3.根据东谭家泊村民举报。2017年8月19日高新区建设环保局联合高新区规划国土局、马山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该公司进一步安装设备,并要求其拆除铁塔。为确保铁塔不被投入使用,8月23日高新区规划国土局、建设环保局和马山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铁塔电源、塔筒入口张贴封条。
    4.9月1日高新区建设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铁塔进行了核实,封条完好,未投入使用。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高新区建设环保局于8月24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0.3万元。
    2.9月8日烟台高新区规划国土局向该公司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但逾期未拆除,对此,又下达了限期拆除催告通知书,9月18日又下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404 830-435     烟台市牟平区武宁镇王从曲村双山被乱开乱挖,毁林;采矿水直排水库;烟乳公路附近违法建设垃圾处理厂,直排废水、刺鼻气味。 烟台市 生态、水、大气     1.2012年9月,陡崖子村民委员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王从曲村西南双山开采风化花岗岩,2013年5月牟平区国土分局对陡崖子村民委员会立案查处,罚款24000元,采矿活动已停止。2016年6月,武宁街道路西村村民王某某在王从曲村双山上从事石子加工,并堆放石子,未经审批,擅自毁坏树木150棵,平均胸径8厘米,2017年8月15日,对石子加工厂进行了关停处理,设备已拆除。
    2.烟台市百恒金矿有限公司双山屯矿区(扩界、扩能)项目,采矿证件齐全。目前,该公司正在安装井筒,未投产,有部分矿井涌水排放至矿区东南平塘,该平塘已被该公司承包使用,水不外排,周围无水库。经监测现场水样,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3.投诉反映的垃圾处理厂实为烟台市牟平区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2月10日通过环保审批,现已建成,未投产。现场检查,无废水外排,无异味散发。
立案处罚     2017年9月12日,对王凤山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对其行政罚款9000元,因目前非适宜植树季节,责令其在明年5月份之前补栽树木450棵。  
405 831-101     烟台市莱州市1.虎头崖镇的起源机械厂污染的油渍在院内焚烧,气味刺鼻;2.虎头崖镇的弘宇机械院子东南墙外,建筑垃圾和废料随意堆放,污染严重;3.虎头崖镇的新富莱化肥厂空气污染严重;4.沙河镇宏源面粉厂粉尘、噪声污染严重;5.沙河镇忠胜铝业向水库内倾倒垃圾、污水,并存在空气污染问题;6.土山镇环日集团存在噪声、空气污染;7.土山镇工业园区的化工厂和盐场污染严重,大气、水污染严重;8.三山岛街道的聚龙酒店、中海餐厅、海上人家饭店、星海大酒店、中海锅炉房、恒源宾馆空气、噪声严重;9.三山岛街道的天力盐业存在水、大气污染;10.平里店镇的金声电器和悦龙橡塑厂空气、水污染严重。 烟台市 大气、水、噪声、固废     1.莱州市起源机械有限公司,有危废委托处置合同,由于未达到处置量,委托方尚未对废机油回收处置,企业现存废机油150公斤,均由专用铁桶密封保存在危废存储仓库。企业年产生活垃圾约8吨,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存在焚烧工业垃圾、生活垃圾行为,现场无异味。
    2.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南侧堆放约100立方米建筑垃圾,来源于企业拆除的旧厂房,未发现有堆放的工业废料。
    3.“新富莱化肥厂”实为山东新福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市场原因,该企业已于2017年7月7日彻底停产,设备、原料、产品已彻底清理。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气处理后排放,但企业在试生产阶段曾有群众举报存在异味问题。
    4.莱州宏源面粉有限公司,由于环评未经过验收,已于2017年8月10日停产整顿,企业配有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部分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存在噪声问题。
    5.莱州市忠胜铝业有限公司由于环保手续不完善,沙河镇政府已于8月10日责令其停产整顿,经现场核查,企业无擅自生产行为。信访反映的水库实为企业厂区南侧一处干涸池塘,池塘内堆放约10立方米建筑垃圾,无污水排入。企业液化生产工艺产生少量废气,经长袋低压脉冲袋式复合除尘器集中处理后排放,因企业已停产,无法对废气进行检测。
    6.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该企业有组织废气按环评要求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无组织废气按环评要求直接排放,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检测分析。企业车间和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了隔声减震措施,经检测,厂区昼间噪声在45.6-56.8dB(A)之间,夜间噪声在38.1-44.2dB(A),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7.土山镇工业园区内共有化工企业31家,以盐化工产业为主,截至2017年8月7日,31家化工企业全部停产,经现场检查,园区内停产企业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自2014年1月开始,土山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4个监测点位(海沧村、李家村、西孙家村、镇政府驻地)以每月2次的频次进行采样,开展区域环境空气检测,长期监测结果显示均符合标准。2017年8月8日,土山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土山镇盐区国家考核点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标准。2017年8月21日,土山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土山镇区域内5个入海口进行了地表水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
    8.转办件反映的问题涉及6家单位,5家餐饮单位均采用传统式油烟机,运行时存在噪音和油烟外排现象。中海锅炉房主要为港区液化品管线提供蒸汽伴热,已于2011年6月完成煤改气,锅炉尾气通过50米烟筒排放,锅炉燃烧过程无噪音。
    9.莱州市天力盐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盐销售,销售过程中不存在水、大气污染问题。2013年9月,企业因市场原因倒闭,厂区所在地块闲置至今。
    10.莱州金声电器有限公司,废气主要来自一台2吨燃煤锅炉,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气进行检测分析;企业配有废水处理设备,废水全部循环使用,无外排。山东悦龙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废气主要来自5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和硫化、密炼工序,按照环评要求,有组织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水处理后排放,无组织废气直接排放;生产过程中用水来冷却设备,冷却系统密闭循环,无外排。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问题2:执法组现场责令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将堆存的建筑垃圾全面清理,截至9月1日22时,企业已按要求清理完毕。
    2.问题3:由于市场原因,2017年7月7日,山东新福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彻底停产;截至7月26日,企业设备、原料、产品全部清理完毕,今后将不再生产。
    3.问题4:由于莱州宏源面粉有限公司环评未通过验收,沙河镇政府已于8月10日对该公司下达停产通知,8月15日断电停产并张贴封条。经执法组现场核查,封条完好无损,无私自开工现象。责令企业完善环评手续,提升除尘、降噪设施,整改完成前不得私自生产。针对环评未通过验收问题,9月3日,莱州市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处以罚款3万元。
    4.问题5:责令莱州市忠胜铝业有限公司对池塘内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截至9月2日上午10时,已全部清运结束。沙河镇政府已于8月10日对企业断电停产、张贴封条。经执法组现场核查,封条完好无损,无私自生产迹象。针对环评未通过验收问题,9月3日,莱州市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3万元。
    5.问题6:针对山东环日集团有限公司废气排放符合环评要求,但不符合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的问题,莱州市环保局于9月5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6.按照莱州市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的要求,2017年8月4日开始,三山岛街道办事处已对辖区内餐饮单位下发《安装配套油烟净化装置的通知》,责令更换环保清洁型油烟机,进行油烟净化,减少后厨噪音。截至9月3日下午,上述5家餐饮单位均已购置并完成环保清洁型油烟机安装调试。
    7.问题10:针对金声电器燃煤锅炉排气问题,企业已于2017年8月17日对燃煤锅炉进行关停。针对悦龙橡塑燃煤锅炉排气问题,企业已于2017年8月14日拆除3台、关停2台。针对悦龙橡塑废气排放符合环评要求,但不符合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的问题,莱州市环保局于9月5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406 831-134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军寨子村莱州市病死动物无害处理厂及杀猪场环境脏乱差,臭气熏天,污水直排到苏郭河中,杀猪场噪声扰民。 烟台市 大气、水、噪声     1.莱州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屠宰车间存在卫生死角,生活区部分屠宰户生活物品堆在门外,环境脏乱差。
    2.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畜禽处理采用化制和焚烧工艺,尾气经3层瓷环清洗、3层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现场无异味,焚烧炉平时不启用,只有当发生疫情,有病死畜禽时启用,因此无法对废气进行检测;瓷环清洗环节产生的污水排入屠宰场污水处理车间统一处理,其他环节不产生污水。
    3.食品公司屠宰场距村庄居民区最近距离1.5公里,生产噪音对居民区存在一定影响。屠宰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污水处理车间处理后,全部用于场区周围树木和农田的灌溉,无外排现象。
责令改正     责令该食品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迅速清理场区内外卫生,确保环境清新整洁;责令该食品公司购置消毒除臭药剂,每天2次对厂区内外全覆盖消毒除臭;责令该食品公司加装隔音设施,目前已完成整改。  
407 831-178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二甲村村南2家养鸡场、1家养猪场直排污水,污染环境。 烟台市     牟平区观水镇二甲村有2家养鸡场和1家养猪场,不在禁养区。东侧养鸡场为吕某某所有,2013年建棚,平网养殖1.1万只;西侧养鸡场为赵某所有,2009年建棚,存栏2.7万只,2家养鸡场均建有沉淀池,沉淀池顶端留有排水口,存在污水外溢问题。1家养猪场为丁某某所有,2010年建棚,存栏800头,沉淀池连接管道破损,存在污水漫流问题。 责令改正     8月16号,已对三家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下达整改通知单,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408 2745     烟台市开发区北京中路,澎湖湾小区内晚间空气中存在化工气味,不清楚排放源。 烟台市 其他     1.澎湖湾小区西侧约500米为富士康厂房,东侧约240米为中联环污水处理厂,两企业对小区产生异味影响。
    2.富士康:废气主要产生于E09涂装车间、E05污水处理站,均已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8月11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E05污水处理站厂界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超标,检测报告出具后,烟台开发区环保局于8月21日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8月22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烟台市清洁能源检测中心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排放浓度超标。8月25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E09涂装车间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超标。
    3.中联环污水处理厂:位于越秀星汇金沙小区东偏北方向约800米。该厂分2期建设,一期工程为地上模式,2005年建成投运,目前,烟台开发区住建局正在组织进行全封闭加盖处理,预计2017年10月底完工;二期工程为全地下式结构,2014年6月建成投运,能够有效避免异味扩散。7月10日、8月19日-8月22日、8月29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烟台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厂厂界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均不超标。虽然污水处理厂厂界达标,但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异味影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富士康E05污水处理站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先后于8月24日、8月3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罚款10万元;该企业目前已经完成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富士康E09涂装车间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于9月1日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万元,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要求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现有废气治理设施,深化异味污染治理,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异味影响。目前,企业已整改完成。
    2.烟台开发区住建局将加快推进中联环污水处理厂一期加盖工程,确保10月底完工,进一步降低异味无组织扩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09 905-08     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烟台新华不锈钢有限公司,非法将危废倒卖给无资质企业,非法购买含大量车削液油污的不合格原料,厂区内乱堆乱放大量危险废物。 烟台市 其他、固废     1.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乳化液、废显影剂、除尘灰等。根据环评要求,除尘灰回炉利用,其他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调阅2017年相关产生和销售台账发现,除尘灰未按要求全部回炉综合利用,部分销售给2家外地无资质的企业用于经营活动;其余废物均与烟台环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鲁危证17号)签订处置协议,危险废物记录联单与台账对应一致,原料采购、废弃转移处置以及库存情况吻合。
    2.经查阅公司进货记录及照片,所进边角料包装方式为打捆、压块,不存在含有大量切削液的情况。当日对原料仓库进行检查,也未发现含大量切削液的不锈钢边角料。
    3.厂区东南角料场堆放固体原料为高碳硌、镍生铁及球磨料,均进行了覆盖。该公司建有危废仓库2处,硬件设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规范化要求,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废乳化液、废显影剂、除尘灰等危险废物均存放于仓库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危险废物露天堆存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华新不锈钢将部分除尘灰委托给2家外地无资质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烟台开发区环保局于2017年9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20万元。
    2.已经责令企业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处置要求,认真做好产生和处置利用台账、管理计划、转移报批及联单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目前,企业已于9月10日自行停产整改,烟台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实到位。
 
410 906-05     烟台市莱州市驿道镇东香村,大唐驿道镇风电场北的山关岭上堆积着大约几十万吨的黄金冶炼企业产生的氰化物渣,严重污染环境。 烟台市 固废      1.转办件中反应的莱州市驿道镇东香村大唐驿道镇风电场北的山关岭处固废,与814—46号转办件反映的驿道东香固废是同一位置,同一固废。
    2.转办件中涉及固废问题的企业为深圳市江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购销。经执法组现场核查,2014年,该企业租赁莱州市驿道镇东香村5户村民14.96亩土地堆存约6万吨中和渣并苫盖封存至今,中和渣来自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采取细菌氧化法提取黄金后产生的废渣,从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司金城镇王家村北尾矿库运到此地。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堆放物中含氰化物,检测样本氰化物含量为0.0184mg/L。
    3.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对地下水、空气、土壤进行检测:地下水检测结果合格;空气存在异味;土壤中个别指标存在超标现象。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针对堆存场未经环评验收问题。2017年8月18日,先后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0万元。
    2.针对堆存场非法压占土地问题。2017年8月14日,莱州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整改堆存场土地压占问题。
    3.根据2013年5月,中和渣转运前所做的中和渣鉴别方案及危险特性鉴别意见,此中和渣不具有危险废物特性,但企业未进行环评审批验收,只做了简单的三防处理。因本次抽取废渣检查,样品中发现氰化物、砷元素,为妥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影响,深圳市江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联系省环科院重新对运输后的此堆废物进行危废特性认定,并做出整体环评方案。后续将严格按照鉴定意见和细化整治方案进行整治处理。
 
411 826-10     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党委政府在莱马路两侧、乔店水库上游种植松树,喷洒的农药经雨水冲刷流入乔店水库,污染水源。 莱芜市     1.乔店水库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莱马路位于乔店水库北侧,穿越乔店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莱马路两侧的松树为种植户种植,部分位于饮用水源地上游,其余的位于水库北侧。施用的农药种类主要有代森锰锌、代森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等,经区农业局核实,该类农药均是符合规定的允许使用的低毒农药。
    2.8月30日,辛庄镇政府设置4处水质监测点,进行农药残留监测,9月11日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显示1#辛庄河与瓦日线交叉处(辛庄河)、2#城岭村东(辛庄河)、3#石湾子村漫水桥(辛庄河)、4#乔店水库PH值分别为7.79、8.30、7.93.8.09,六氯苯、六六六等17种农药未检出。
      
412 828-224     莱芜市莱城区口镇固德化工污染严重。 莱芜市 其他     1.该企业20万吨/年焦油加工项目正常生产,手续齐全,其余3个项目均未生产,有环评审批未验收。经查阅该公司生产记录,发现50万吨/年蒽油加氢洁净燃料油于2013年6月停产、10万吨/年煤焦油加工技改项目于2015年10月停产, 3万吨/年洗油深加工于2013年5月停产。
    2.该公司20万吨/年焦油加工项目主要以煤焦油为生产原料,主要生产蒽油、沥青、工业萘等产品。锅炉、二段式煤气发生炉、焦油蒸馏塔、工业萘蒸馏、沥青釜及装车等环节均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加热系统管道进行全封闭。现场检查时,发现加热炉存在异味散发,由于加热炉配风小于管道送风,造成异味散发。对异味进行了监测,9月7日出具监测报告显示苯、酚、萘等污染物均未超标。
    3.该公司废水主要来自焦油脱水环节,建设有(蒸氨+预处理+生化)污水处理车间。安装有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车间运行正常。经查阅在线监控设施,数据显示正常。
    4.该公司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主要是煤气站低温焦油、煤焦油离心机脱渣有废矿物油、煤焦油渣,现危废均已转移。经查阅档案,相关手续齐全。
责令改正     责令企业对加热炉配风量小异味散发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现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对该环节进行提升改造。同时,严格按锅炉淘汰计划拆除8t燃煤锅炉。  
413 2475     莱芜市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东王山村北,李某某非法利用莱城电厂废弃硫化渣生产石膏板,排放扬尘,污染严重;露天储存废弃硫化渣,渣液渗透地下,污染地下水。当地政府包庇该厂。 莱芜市 固废、水、大气     1.反映的企业为莱芜万庄拜尔建材有限公司,其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项目,有环评批复,已于2017年2月27日申请环评验收。原料为莱城电厂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时产生的脱硫石膏,主要成分和天然石膏一样为二水硫酸钙,为一般固体废物,不是硫化渣。
    2.脱硫石膏料堆用密目网进行了覆盖,但未采取密闭或严密围挡等有效防尘措施。针对料堆露天存放、“三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环保局已于7月份对其立案处罚。
    3.委托山东泰山矿产资源检测研究院对附近一水井(农田灌溉用)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水井水质均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4.地方政府不存在包庇该厂的行为。
责令改正     责令莱芜万庄拜尔建材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露天脱硫石膏清理工作,并在清运过程中做好防尘抑尘工作。 
    企业已通过喷淋使表面凝固抑尘,并挖掘储水沟防止下雨时脱硫石膏外流。目前正在对露天堆放的脱硫石膏进行清运,一部分转移至封闭料仓备用,剩余部分清运至山东拜尔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拜尔工业园,为莱芜万庄拜尔建材有限公司股东)。
 
414 830-226     莱芜市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东王善村村北,李某某露天存放电厂废弃的渣粉,污染地下水,没有环评手续。 莱芜市 大气、水、固废、其他     1.反映的企业为莱芜万庄拜尔建材有限公司,公司原料为莱城电厂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时产生的脱硫石膏,不是硫酸渣,为一般固体废物。经现场查看,脱硫石膏料堆虽露天存放但已用密目网进行了覆盖。针对料堆露天存放、“三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局已于今年7月份立案处罚。
    2.该企业所用原料脱硫石膏,主要成分和天然石膏一样为二水硫酸钙,为一般固体废物。企业委托山东泰山矿产资源检测研究院对附近一水井(农田灌溉用)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水井水质均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3.该企业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项目于2014年10月21日由市环保局进行了审批,文号:莱环评变[2014]1001号,于2017年2月27日申请环评验收,目前处于设备调试、监测验收阶段。
责令改正     责令莱芜万庄拜尔建材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露天脱硫石膏清理工作,并在清运过程中做好防尘抑尘工作。 
    企业已通过喷淋使表面凝固抑尘,并挖掘储水沟防止下雨时脱硫石膏外流。目前正在对露天堆放的脱硫石膏进行清运,一部分转移至封闭料仓备用,剩余部分清运至山东拜尔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拜尔工业园,为莱芜万庄拜尔建材有限公司股东)。
 
415 830-311     莱芜市凤凰南路南冶段方正工业园内2家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排放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莱芜市 大气     两家塑料制品厂一家为莱芜市方正易联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软式透水管、塑料盲沟生产项目。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有生产迹象。另一家为莱芜市玮辰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土工膜生产项目。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车间内存有生产原料,无产品。
    两家企业原料融化采用电加热,未建设配套治污设施,生产过程中有异味产生。且两家企业均未取得环保、国土等部门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对两家公司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拆除。目前两家企业均已清理完毕。
  
 
416 3069     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郎郡村村东,郎郡沙厂,超范围开采,污水直排,污染副宅科村和石湾子村饮用水。 莱芜市 水、其他     1.反映的矿场为莱芜市群狼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郎郡山砂场矿区,有合法采矿许可证,出让年限至2019年9月。自2011年9月至2016年12月,市国土局钢城分局先后4次对该区域的非法开采及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制止,责令涉案单位退回原批准的矿区范围,同时实施行政处罚。并已下达停止开采进行整治的通知书,要求矿山按照方案进行升级改造。8月27日以来,市国土局钢城分局坚持每日巡查,重点督查,未发现现场存在开采、加工等行为。
    2.企业淘洗过程设置沉淀池,淘洗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没有污水排放口,没有发现污水直排痕迹。经与付宅科、石湾子村支部书记共同调查了解,两村饮用水水源充分利用山泉水,与河道高差较大,不存在污水污染饮用水的情况。9月8日,钢城区环保局已委托监测机构对付宅科、石湾子村饮用水源实施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不存在洗沙废水污染水源的情况。
停产整治     1.莱芜市国土局钢城分局对莱芜市群狼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矿山下达了停产整治通知书,要求矿山停止一切开采行为,按照要求开展整治。
    2.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督,坚决杜绝违法生产行为发生。
 
417 3320     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付宅科村,村书记徐某某夜间挖沙卖沙,已毁坏村东近100多亩耕地,洗沙污水直排河沟。向国土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处理。 莱芜市 水、土壤、其他     1.反映的挖沙实际是付宅科村委会为修整原有农村道路采挖部分山砂的行为。经查,道路修整为村委会统一实施,无承包行为,村书记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夜间不施工。修整中采挖部分山砂削高填低,剩余砂石在现场存放,并未进行洗选和对外销售,不存在卖沙、洗砂污水直排河沟的问题。
    2.该道路修整及挖沙回填占用土地约10亩,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道路地类认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3〕581号)中规定,农村道路属于农用地,不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不存在毁坏100多亩耕地的问题。
    3.2017年8月4日,市国土局钢城分局接到过关于反映事项的信访件,经国土局核查,农村生产道路的修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需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418 906-280     莱芜市莱芜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东王善村,李某某用莱城电厂废弃的硫酸渣生产石膏板,粉尘污染严重,并污染地下水,有环评手续但未验收。 莱芜市 水、扬尘、其他     1.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为莱芜万庄拜尔建材有限公司,公司原料为莱城电厂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时产生的脱硫石膏,不是硫酸渣,为一般固体废物。经现场查看,脱硫石膏料堆虽露天存放但已用密目网进行了覆盖。针对料堆露天存放、“三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市局已于今年7月份立案处罚。
    2.该企业所用原料脱硫石膏,主要成分和天然石膏一样为二水硫酸钙,为一般固体废物。企业委托山东泰山矿产资源检测研究院对附近一水井(农田灌溉用)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水井水质均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
    3.该企业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项目于2014年10月21日由市环保局进行了审批,文号:莱环评变[2014]1001号,于2017年2月27日申请环评验收,目前处于设备调试、监测、验收阶段。
责令改正     责令莱芜万庄拜尔建材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露天脱硫石膏清理工作,并在清运过程中做好防尘抑尘工作。 
    企业已通过喷淋使表面凝固抑尘,并挖掘储水沟防止下雨时脱硫石膏外流。目前正在对露天堆放的脱硫石膏进行清运,一部分转移至封闭料仓备用,剩余部分清运至山东拜尔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拜尔工业园,为莱芜万庄拜尔建材有限公司股东)。
 
419 1631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梅埠镇杨湖村柳工路与联邦路交叉口往东100米再往南200米有一户村民把他的院子租给了施可丰化肥厂,施可丰化工厂把他的磷石膏放在院子里,高度有20米,占地在2000多平方,露天堆放,没有覆盖物,下雨的时候都冲到举报人的地里了,把举报人的树都给毒死了,流到鱼塘里面,上面飘着一层油,下面有很多粉末状的东西,把鱼毒死了,鸡鸭喝了水也毒死了,6亩地的草莓苗都毒死了。举报人把情况反映给了环保局,环保局当时给了很多说法,第一次说是施可丰造成的污染,第二次说不是施可丰造成的污染,是施可丰把磷石膏卖给一个姓孙的人,放到该地方的。第三次说是施可丰把磷石膏卖给姓黄的,姓黄的又买给了姓孙的,但是现在姓黄的跑了,没法追究责任了。但是这些磷石膏最终都拉到施可丰去了。环保局局长说这是磷石膏,是没有污染的,调解的时候说是只有几百吨,实际上是有几千吨。举报人申请处罚,局长说有处罚就没有赔偿了,一直保护施可丰。目前该问题一直在查,但是没有进展。 临沂市 水、固废、其他     1.施可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可丰化工”)100万吨/年高氮复合肥项目(二期)2012年6月通过山东省环保厅验收,其中10万t/a磷酸生产线采用二水湿法磷酸生产工艺,主要原料为磷矿、硫酸、水,主要产品为20%磷酸,固废为磷石膏,主要成分为二水磷酸钙,可外卖进行综合利用。施可丰化工与临沂广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建材”,位于临沂市罗庄区)签订了磷石膏销售协议。
    自2016年11月起,罗庄区十里堡村民孙某某使用广安建材印制的磷石膏专用出门证,从施可丰化工运出磷石膏存放于杨湖村村民李某星的院子,该院土地性质为拆迁复耕土地。2017年7月20日,环保分局巡查发现时,该院落存放磷石膏量约1000吨,高度约3米,占地约2919平米,露天堆放,没有覆盖物,存在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行为。
    2.举报人租赁杨家湖村土地60亩,存在苗木、鱼类及鸡鸭死亡情况。举报人反映在磷石膏存放处以南地块种植了约2亩海棠、6亩草莓和玉米。磷石膏存放处东北方向有举报人的两处鱼塘,其中南侧鱼塘与磷石膏存放处直线距离75.4米,北侧鱼塘与磷石膏存放处直线距离105.1米。同时,距离磷石膏存放处正北72.9米处为杨家湖村民李某斌鱼塘,三处鱼塘均位于磷石膏暂存点水文(地表水系)走向上游。
    现场勘察情况:2017年8月26日,举报人两处鱼塘中间岸边遗留高度腐烂的鸡鸭17只、死鱼8条,鱼塘内漂浮死鱼3条,李某斌鱼塘无死鱼现象。举报人的南侧鱼塘西南角水面漂浮少量油状物质,水面以下未见白色粉末;北侧鱼塘西约有1.56亩流苏大部分落叶,0.25亩樱花全部死亡;磷石膏存放处南约0.17亩海棠存在衰亡现象,草莓地杂草丛生,零星存在草莓苗,玉米长势未见异常。
    取样监测情况:2017年8月13日,临沂经济区环保分局对举报人鱼塘、地下水、土壤及李某斌鱼塘进行了取样监测。举报人和李某斌鱼塘除氟化物和石油类物质,其余均满足渔业水质标准,地下水质除氟化物均达到三类标准,土壤监测指标基本达到标准限值,且两处位置农作物、苗木未见明显异常。氟化物超标属于地质原因。2017年8月26日,对现场少量残留的磷石膏取样化验,磷石膏砷的浸出毒性为0.0094mg/L,低于《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中1.5mg/L限值。 
    受损原因情况:李某斌鱼塘石油类数据高于举报人鱼塘,但未出现死鱼,说明石油类物质与本次死鱼之间无关联。经渔业专家鉴定,磷石膏对鱼类死亡影响甚微。由于鸡鸭高度腐烂,无法鉴定死因。因海棠紧靠磷石膏,初步认定海棠衰亡与磷石膏有关。樱花、流苏距离磷石膏存放处较远,受损死亡原因暂无法确定。
    3.2017年7月20日,临沂经济区环保分局对孙某某做出以下处罚:1.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并责令其立即对磷石膏予以清理。7月26日,清理剩余约100吨时,举报人对清理行为进行阻挠,并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要求赔偿。8月5日、11日环保分局、梅家埠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先后两次进行调解,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均未达成一致。8月10日,该处磷石膏清理完毕,转运至施可丰化工磷石膏堆场内存放。
    举报人反映的“姓黄的”系广安建材法定代表人黄某某,因在罗庄区非法采矿,于2017年7月4日已被公安机关追逃,暂无法对其调查取证。
    未发现环保局工作人员说“这是磷石膏,是没有污染的。举报人申请处罚,局长说有处罚就没有赔偿了,一直保护施可丰”的情况。
      经管委会协调,双方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建议举报人依法对孙某某提起民事诉讼。  
420 824-225     临沂市临沭县玉山镇湖子前村东100米左右路北,化肥企业2.3年一直生产,排放各种臭味,无任何土地环保手续,是一个黑作坊,督察组来了还是作业从未停产。 临沂市 大气     1.反映的化肥企业为山东善德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临沭分公司,位于临沭县玉山镇湖子前村村东。该公司2015年年底建设完成,2016年1月份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有生产迹象,该企业存在夜间生产行为。
    2.该公司生产原料为养殖垫料、牛粪、糠醛渣、木薯渣等,物料储存和生产环节有恶臭气体排放,该公司未安装净化装置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县环保局委托山东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臭气浓度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4个点位中最高值为19,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执行标准20的要求,由于现场检测时企业未生产,检测结果不能代表生产时的排污状况。
    3.该公司擅自圈占玉山镇湖子前村集体土地21141平方米(其中2251平方米用于建设生产车间),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其中,193平方米为耕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58平方米为工矿用地,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临沭县国土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并申请临沭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内容包括没收并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但未得到法院支持。经临沭县环保局调查核实,该公司10000吨/年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已于2017年7月19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登记备案(备案号:201737132900000331号)。该公司生产工艺含有发酵、腐熟等工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该公司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环保部门审批。该公司存在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的违法行为。
    4.2017年8月26日,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有生产迹象,该企业存在夜间生产行为。
    5.该公司掺混等生产工序有无组织工业粉尘排放,但该公司未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等处理措施,未做到严格控制粉尘排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停产整治、约谈     1.临沭县对该公司物料贮存、生产过程中产生恶臭气体,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行为,临沭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立案处罚,拟处以10000元罚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临沭县对该公司违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厂房予以拆除,现已拆除完毕。对擅自降低环评标准,对应当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进行登记备案的行为,临沭县环保局认定登记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立案处罚,拟处以19500元(按总投资额5%)罚款。对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已正式投产行为,临沭县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立案处罚,拟处以80000元罚款,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3.临沭县对该公司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未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等处理措施,未做到严格控制粉尘排放行为,临沭县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案处罚,拟处以20000元罚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4.对玉山镇政府2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421 2369     临沂市费县南许家崖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建设航空飞行基地、多家饭店,破坏生态环境。当地政府对该问题一直未整改到位。 临沂市 生态     1.反映的航空飞行基地实为费县许家崖航空飞行营地,由中体飞行(北京)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费县许家崖航空飞行营地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位于费县许家崖水库西岸,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2010年省政府批准划定方案,2017年重新划定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待批)。目前建设内容包括:简易指挥塔一个、机库一个、景观门一个、与西安田村合作的扶贫商店一个,共计四处固定建筑,占地面积4710㎡。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
    2.反映的违规饭店共有5家,分别是东安田村的东安田渔村、天景湖渔馆、新刘庄村的青龙山农家院、凉山头村的凉山渔馆、大湾村的老梁农家乐,均为农家乐性质。 2017年8月11日,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反映所涉及的违规饭店下达关闭书面通知,并于8月15日全部清理完毕。
    3.飞行营地所建设的项目没有上下水,无“三废”排放。同时,该营地周边主要以绿化为主,绿化面积达12万㎡,其中植草9万㎡,栽花3万㎡,均采取无农药、零施肥方式,对生态环境影响轻微。
    4.2017年4月28日,针对飞行营地建设项目在许家崖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问题,费县环保局责成中体公司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对所有涉及到可能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一律予以叫停。费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责令中体公司关闭项目中四个已建成的单体。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问责     费县许家崖航空飞行营地因未批先建,2017年8月22日,费县环保局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
2017年9月5日,费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责令关闭费县许家崖航空飞行营地部分固定建筑的决定》(费政字〔2017〕96号)。中体公司项目中四个建成的单体已于9月5日关停取缔。
诫勉谈话2人
422 830-300     临沂市费县养马庄村中央,王某某养猪场,粪便直排汪塘,排放刺鼻气味,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健康。前期举报过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政府不作为,未彻底解决该问题,部分猪圈和牛栏未拆,污水未处理利用。 临沂市 大气、
    1.反映人2017年8月25日已在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823-211)信访件中反映了该问题,我县处理后上报了处理结果。王某某养猪场位于禁养区,已于 8月25日晚将生猪全部清栏,棚内设施已清除。现场已不存在粪便直排、气味刺鼻问题。对于污染地下水问题,县疾控中心已对周围住户的水井进行取样。经检测,有2份水样微生物指数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GB4749-2006),1份水样溶解性总固体和总硬度超标,说明这3处水源均不同程度受到地面垃圾污水等污染。
    2.王某某养猪场已关停,沼气池的沼液抽走用于了农田浇灌,粪污清理完毕。现场部分猪圈未拆除,未发现牛栏。胡阳镇政府对该问题处理及时到位,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
关停取缔     1.2017年9月2日,王某某已将9间猪圈全部拆除。
    2.针对村民自建水井水质超标的问题,胡阳镇政府已将有关情况告知周边村民,禁止饮用井水,全部使用早已开始供水的自来水。
 
423 820-177     菏泽市巨野县城管局局长丁某某用职权安排安某某、李某等人把人垃圾场内没经过处理的垃圾渗液用罐车拉倒外面倒进河流,严重污染了河水;后来直接向旁边的井里直排污水。 菏泽市 水、垃圾     反映的垃圾厂实为山东福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巨野县田庄镇大宁庄村,主要从事城乡生活垃圾微生物无害化处置。
    1.该垃圾处理厂产生的渗滤液经污水管道收集后自流进入储存池,后经提升泵压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因污水管网不完善,经巨野县环保局审批并在其监督下,该垃圾处理厂利用罐车将预处理后的渗滤液运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群众反映的“安某某”、“李某”都系巨野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其中“安某某”现为县城管局市政处科员,“李某”现为县城管局市容三中队副队长。经调查询问,两人与巨野县垃圾处理厂均无业务往来,也不负责对该垃圾处理厂的监管工作,不存在受人安排将垃圾渗液倒进河流甚至井里直排污水的情况。
    3.巨野县环境保护局对巨野县城市管理局局长丁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丁某某表示巨野县垃圾处理厂有专人负责监督,自己从未安排人员插手该垃圾处理厂的任何工作。在进一步调查中,巨野县环境保护局又对巨野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管该企业的谭某某、杨某某、宋某某、王某等四人进行调查询问,四人均证实罐车外运的均为预处理后的废水,水质符合进入县污水处理厂的标准,从未将垃圾渗液倒进河流。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单位厂区南侧约500米处一名叫尚村沟的小河,厂区内有2口观测井,南侧有1口观测井。经沿河及水井周边排查,未发现向尚村沟和3口观测井中人为直排渗液的迹象。
     
424 902-169     巨野县大泽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排水渠及渗井偷排污水,导致水、土壤污染,夜间偷排废气。省环保厅要求停产整顿期间,该企业晚上偷偷生产。 菏泽市 水、大气     1.2017年8月30日,巨野县检验监测中心对该公司厂内水井进行取样检测,监测结果为:氨氮浓度0.2mg/L、氯离子浓度126mg/L。9月10日,经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厂内水井高锰酸盐指数为2.38mg/L,三项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值。为进一步核实土壤污染问题,巨野县委托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周边土壤进行取样检测,共检测土壤样本3份,对铅、镉、铬、锌、铜等5项指标进行检测分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17年9月3日,经现场查看,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四周防护沟无积水,填封水井无再次启用痕迹。
    2.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环氧丙烷项目氯醇化工艺产生废气收集后进入碱洗系统,碱洗塔尾气、皂化反应尾气及精馏塔尾气全部引入管道进行燃烧,再经双碱法吸收处理达标后排放。经多次执法检查,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内外无明显异味,未发现偷排废气行为。
    3.2016年9月10日,根据环保部环监局《关于调查氯醇法制环氧丙烷企业环境问题的函》要求,针对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环氧丙烷项目原配套建设的多效蒸发装置老化问题,巨野县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改,在废水处理设施MVR系统建成前,环氧丙烷项目不得生产。2017年6月22日,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MVR系统建设完成,需进行设备调试。6月23日,该公司已向巨野县环保局提交调试运行申请,自6月28日开始调试生产,调试生产期间,巨野县环保局董官屯环保所对企业加大了监管力度,经调阅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COD、氨氮日均值超标现象。8月10日,该公司因安全生产问题,被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17年8月10日停产至今。
其他     巨野县将进一步加大对山东大泽化工有限公司的环保监管力度,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25 3553     菏泽市巨野县董官屯镇,非法设立董官屯镇煤化工产业园,内设13家化工厂,无环保手续,存在大气、地下水污染。 菏泽市 大气、水、其他     反映的董官屯镇煤化工产业园实际为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
    1.2014年7月4日,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对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新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审批文号为菏环审〔2014〕47号。
    2.目前,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共入驻企业31家,其中,化工企业23家。企业都能够严格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环评手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都通过审批。
    3.截至2017年6月底,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企业自建燃煤锅炉全部拆除。2017年2月,山东巨铭能源有限公司集中供汽管道铺设到位,目前,园区内企业均使用山东巨铭能源有限公司集中供汽,无锅炉废气外排。在巨野县环保局多次夜查行动中,未发现园区企业有违法排放废气行为,检查时未发现异味。2017年5月,巨野县特聘请山东省环科院和规划院专家对我县化工企业主要环保问题进行现场排查,共排查化工企业27家,均存在生产工艺废气VOCs治理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存在大气污染。
    4.2017年9月13日,巨野县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对董官屯镇8个点位进行取样检测,各项指标与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检测的园区地下水水质背景值无明显差异。
停产整治     目前,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及《整改通知书》要求,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内23家化工企业中,21家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2家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要求采取了最大程度的限产,都在积极整改中。  
426 908-393     前期反映的临沂市莒南县筵宾镇中学附近,筵宾集市噪音扰民问题,当地政府仅在学校前设隔音墙,未解决噪声问题,举报人表示不满,建议整改。 临沂市 其他     1.筵宾集市逢农历四、九开市,开市之后存在声音嘈杂问题。
    2.集市与校门距离约为20米,与学校教学楼距离约为110米,筵宾镇党委政府已于2017年9月9日,在集市与学校之间修筑完成长80米、高3米的隔音墙,有效降低了集市噪音。9月18日县环保局对噪声进行了监测,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筵宾镇政府就集市噪音扰民问题,对集市周围25户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有23户居民认为噪音不影响正常生活,24户居民认为集市不需要搬迁。筵宾镇初级中学出具了筵宾镇集市噪声对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生学习无影响的情况说明。
       
427 1677     泰安市泰山区国华时代小区,京沪铁路沿线没有隔音带,噪声扰民,建议增设隔音罩。 泰安市 噪声     1.经查,此路段“京沪铁路”应为津浦铁路,于1912年建成通车。
    2.国华时代小区应为国华经典王岳西路住宅小区项目,于2007年批复建设,位于津浦铁路以北,项目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齐全。该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对沿路居民楼采取增加墙体厚度、隔声窗等措施,加强对小区居民的噪声防护。
    3.建设单位在售房前将铁路噪声对小区居民楼的影响也进行了公告。
    4.购买人在知情下自愿购买并在房价上享受了优惠。
其他     下一步铁路局将加强对铁路运行的管理,火车穿越城市居民区,禁止鸣笛,减少噪声产生。  
428 829-77     反映2014年泰安市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成后,泮河湿地坝上游“生态滞留塘”沿河村庄沦为泮河中上游污水滞留“氧化池”造成污染:1.泮河上游仍存在30个直排口,七里河、梳洗河(含其支流双龙河)黑臭水体直排泮河。2.污水处理厂跑冒滴漏的情况下,肆意建设泮河湿地坝,截留污水,加剧泮河下游污染。3.《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明确指出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成后对当地产生3个不利影响。(1)项目区内被淹没的植被和腐烂的有机物会大量消耗水中的氧气,并释放沼气和二氧化碳导致温室效应。(2)悬移质沉积于河底,长期累积不易迁移,若含有有毒物质或难降解的重金属,可形成次生污染。(3)营运期对地下水影响,人工湿地进水污染物浓度过高将有可能导致污水下渗,造成局部地下水的污染。4.泮河湿地坝致使冬夏村、南夏村、中夏村、西夏村赵庄泮河沿岸沦为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生态滞留塘”,加剧了沿河村庄的地下水污染。 泰安市 生态、水、其他      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是我省当前最大的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中规划项目,2010年5月27日,泰安市环境保护局以泰环审报告表〔2010〕44号文予以批复。工程分两期实施,其中生态滞留塘及河道走廊的表面流湿地工程于2012年12月开工,潜流湿地工程于2013年3月开工,2015年7月工程完工并进水调试。
    1.泮河上游仍存在直排口以及黑臭水体直排泮河的问题。经调查七里河、梳洗河、双龙河、泮河等涉案河道沿途状况,共排查出10个直排口,部分河段出现黑臭现象。
    2.污水处理厂跑冒滴漏问题。经查,泰安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污水达标排放,未发现跑冒滴漏现象。
    3.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相关问题。《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指出“湿地系统可以为诸多生物提供适宜生长的生境,在增加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复杂和稳定性、维持自然平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建成,河流沿岸的生境将得到大幅度的改善。由此形成的湿地系统,不仅可以为水禽提供丰富的食物来源,繁茂的植物群丛也可以为水禽提供栖息繁殖所必需的安全空间,这对于增加河流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调节当地气候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对人工湿地的管理,保证湿地系统正常运行,可避免对地下水水质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的建成,不仅削减污染物的排放,也将给河道走廊景观带来了巨大的改善。”根据工程施工方案,潜流湿地床体进行了防渗处理;东夏村南泮河桥西及双龙河入泮河口上游河道两侧修整了护坡。2017年8月,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制完成了该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对项目进、出水口水质及底泥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和调查结果表明,泮河、牟汶河上游来水经人工湿地处理后,水质有所改善。同时,人工湿地的日常管理委托泰安市汶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确保湿地运行的稳定、有效。泰安高新区于2017年4月25日对赵庄村、东夏村、中夏村、南夏村、西夏村饮用水水井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表明南夏村水井监测指标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其余村庄地下水部分指标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4.经对比5个村庄2015年与2017年监测数据,水质监测结果基本持平,未出现加剧地下水污染情况。因地下水超标涉及地质本底、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农村生活等多种原因, 不能判断其超标是受大汶河流域泮河(天泽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直接影响。
其他     1.组织人员对河道两侧污水直排点进行了封堵修复,并对河道内发现的垃圾已进行收集、清运,对河道开展了清淤、导流整治,目前上述工作已全部完成。
    2.针对部分村庄地下水部分指标不能满足标准要求,研究确定将信访涉及赵庄村等5个村列入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在整体搬迁之前,为保障湿地沿线村庄饮水安全,在四个村庄安装净水处理器,经净水处理后接入直饮水管道输送到村内供水点的处理方案。目前,赵庄、东夏、西夏等三个村庄已完工,中夏村机房主体建成,整个工程预计在9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实现通水。
    3.加强人工湿地的维护和管理,提高人工湿地运行水平,定期组织滤池排空,清除池内沉淀物,确保填料层不被堵塞,确保湿地运行正常。切实加强泮河、七里河、梳洗河等河道的排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污水直排现象发生,确保河道管网排污畅通、河道洁净,不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429 902-165     泰安市岱岳区苹果园小区靠近火车道路,夜间噪声污染严重。福盈天际小区前面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泰安市 噪声、扬尘     1.经查,京沪铁路通车近60年,主要是以货运为主,夜间也是货物运输高峰期,信访人反映的噪音来源是火车运输。苹果园小区于2009年开始建设,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沿路居民楼房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采取了增加墙体厚度、隔声窗、绿化等措施加强对居住人员的噪声防护。建设单位在售房前将铁路噪声对小区居民楼的影响也进行了公告,购买人在知情下自愿购买并在房价上享受了优惠。
    2.关于福盈天际小区门前道路扬尘问题,这条道路原先已经硬化,多年一直未保养,有很多路段高低不平,小区建设施工过程中,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及建筑施工材料运输时,造成路面扬尘污染问题。
其他     1.由粥店街道办事处向周边居民做好火车噪音问题的解释工作。
    2.针对福盈天际小区扬尘问题,安排环卫队员清扫卫生,增加洒水车辆洒水频次,对道路进行全面防尘,确保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小区建设完成后,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道路硬化工作。
 
430 905-203     泰安市高新区徂徕镇土门村1.水库承包人向水库投入大量鸡粪、猪粪来养鱼。2.水库东侧的养猪场,猪舍粪水、污水直排入水库, 排放刺鼻气味。3.村民使用化肥农药污染,导致该村水井被污染不能饮用。 泰安市 水、大气     1.土门水库位于徂徕镇土门村,徂徕村村民于某某承包进行水产养殖,近几年未投放鱼苗。经现场了解及询问水库周边村民,均未发现向水库投入大量鸡粪、猪粪喂鱼行为。
    2.徂徕镇土门村土门水库周边只有东北角有一处养猪场。经现场调查了解,该养殖场2014年至今未开展养殖,现场未发现养殖痕迹、无刺鼻气味。
    3.在土门水库西南侧,有村民种植果树,经走访群众,未发现村民使用违禁化肥农药情况。
    4.委托第三方对水库及水井进行水样检测,地下水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标准,地表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标准。
     
431 3560     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兴隆村南,有人挖沙破坏生态,举报人要求恢复原貌。 泰安市 生态     经调查,承包户为徂徕镇崔家庄村村民董某庆、董某新,承包徂徕镇兴隆村土地,面积36亩。该处原为一处山岭荒地,2004至2006年期间承包户董某庆、董某新在其承包地上洗铁砂,堆积了大量洗砂废料,压占了土地,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该开采行为已经超出行政处罚追溯时效。2006年承包户停止洗砂后一直未恢复生态环境,2014年村委督促当事人整改,当事人陆续清运了约2000立方米洗砂废料用于土地整理项目。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1.责令当事人无条件退回原承包地。
    2.由徂徕镇政府负责,对该地块进行土地整理,恢复生态环境。现土地已基本整平,下一步将进行土地复垦。
    3.对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对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
诫勉谈话1人
432 3592     泰安市泰山区迎胜路的有家”巨鼎酒店”,油烟、噪声扰民严重,向12345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泰安市 油烟、噪声     经调查,巨鼎酒店营业执照名称为泰安市巨鼎餐饮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为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办事处迎胜路中段,该店已于2012年1月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正常使用保养;油烟设备采取隔音措施。经检测,油烟、噪声均不超标。
    泰安市城管局2017年4月曾接到12345群众投诉,并作出了回复。
     
433 907-338     泰安市东尊大酒店直排油烟,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泰安市 油烟     来信人反映的东尊大酒店实为泰安东尊华美达酒店,位于泰安市迎胜路与迎胜东路交叉口北侧,2006年4月投入运营,主要为客房楼和娱乐中心,工商、食药、环保手续齐全。该酒店西侧为住宅楼,最近距离约50米。9月10日上午,泰前街道办事处、泰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1.经调查,该酒店共有3个厨房,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现场检查时设施运行正常,泰山区城管局于9月1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油烟进行了检测,不超标。
    2.泰山区环保局曾于2007年收到过关于该酒店的噪声设诉,受理后责令东尊华美达大酒店采取了隔音、吸音等措施进行了治理;经核实,泰山区环保局、城管局均未收到过油烟投诉。
     
434 907-352     泰安市岱宗大街531号普照家园小区饭店直排油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泰安市 油烟、噪声     9月10日上午,泰前街道办事处、泰山区城管局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调查,该饭店为泰安市疗养院职工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注册名称为:全国建设职工泰山疗养院。饭店位于普照家园小区内,建于2015年,2016年12月投入使用。该饭店为小区内单独一处楼房,距离北侧居民楼50米,东侧居民楼50米,南侧100米。
     现场检查时该饭店已经安装油烟净化器并运转正常。泰山区城管局于9月12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油烟进行检测,不超标。泰山区环保局于2017年9月10日对饭店油烟设备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南侧为56分贝,西侧为54分贝。其中南侧超标1分贝,西侧未超标(标准为55分贝)。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泰山区城管局对其噪声超标行为已处5000元行政处罚,9月13日已对抽油烟机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
    2.泰前街道城管中队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辖区居民生活环境的油烟、噪声等问题,保障辖区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
 
435 907-359     泰安市泰山景区客运公司董事长宋某某破坏山体,违建经营项目、车库、检测线、停车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泰安市 生态     信访反映车库、检测线、停车场为2015年5月20日由泰山景区项目决策会批准的建设项目,该项目是景区客运公司对院内设施进行改造和建设而成,位于竹林寺景区龙潭水库西侧,主要用于泰山旅游车辆的检测、维修、清洁和停放。
    存在问题:其中,检测线和停车场建设存在违法占地行为,建设过程中对地形地貌造成了一定的破坏,景区相关部门已于2016年进行立案处罚,处以罚款39120元,并已进行回填绿化,恢复了生态环境;此外,车库、检测线、停车场相关审批手续不完善。
其他     目前,检测线、停车场、车库项目正在积极完善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  
436 908-268     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石膏工业园内的“山东铁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放粉尘、噪声、刺鼻异味气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泰安市 大气、噪声     信访举报案件反映的山东铁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工业园,9月10日下午,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检查,该企业未生产。对照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该企业档案资料、焊接工序、喷漆工序等逐一进行检查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环保审批手续问题。经调查,该企业尚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5年7月,该企业租赁金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厂房,至2016年7月期间,主要存放工程设备;2016年7月至今开始从事自动化工程特种设备制造。
    2.关于粉尘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但其焊接工序、打磨工序未安装除尘设备,生产时粉尘直排环境。2017年9月3日,该企业与泰安山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焊接烟尘净化器采购合同,采购二十台烟尘净化器,现未安装。
    3.关于生产噪声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生产设备全部放置在密闭车间内。
    4.关于刺鼻异味气体问题。该企业存在露天喷漆的违法行为。目前共采购油漆50桶,企业已提供购买油漆清单。废油漆桶、漆渣存放在厂区西南角遮雨棚内,2017年6月与青岛国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尚未转移危险废物。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该单位自动化工程特种设备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成并投入生产,岱岳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产停业,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并拟处15万元罚款。
    2.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诫勉谈话1人
437 905-425     临沂市费县团结街道颜真卿公园对面“龙门浴池”废水排入地下,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并且违法使用锅炉,污染大气。 临沂市 水、大气     反映的临沂市费县团结街颜真卿公园对面“龙门浴池”,实际为费县龙聚门浴池,位于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南外环二水厂桥西路南,2015年11月,该浴池燃煤锅炉已拆除并更换为符合要求的燃气锅炉,对大气污染较小。现场检查时,该浴池处于季节性停产状态,无废水排放,未发现有排入地下的痕迹。洗浴废水与生活污水排入龙聚门浴池南侧地势低洼地带。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自用水井提取水样一份,检测结果全部达标。 关停取缔     鉴于该浴池废水直排,无治污设施,且不能进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费城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19日对其实施了关停取缔。  
438 3796     菏泽市单县东环路与北园东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处的尚舜化工厂:1.危险废物外包给无资质的企业处理,污泥残渣在夜间偷偷倾倒在偏远村的水沟,并覆盖黄土掩盖。2.怀疑该厂向地下排污,目前地下水已被污染,无法饮用。向单县环保局反映过,一直未解决。 菏泽市 水、固废、其他     反映的单县东环路与北园东路交叉口西北150米处的尚舜化工厂全称为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
    1.该公司产生生化污泥、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吩嗪、蒸镏残渣、废机油、荧光灯管、废手套等8种危险废物,年产约200吨,全部分类存放到危险废物暂存库。该公司与有资质的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理协议,没有外包给无资质的单位处理。经调阅企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季度报表,截止到2016年底,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危险废物199.48吨,今年1-8月份产生危险废物189.156吨(含污泥),2017年以来共转移208.27吨,截止到8月底库存180.366吨,经核对未发现有异常情况。在日常监管中也未发现企业将污泥随意倾倒的现象。另对该厂附近李田楼镇、谢集镇的沟渠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倾倒危险废物现象。
    2.该企业生产废水经车间分别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废水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工业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经查,该企业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企业有向地下排污的现象。9月12日,委托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全厂区4眼井(3个深井1个浅井)进行水质监测,经检测4口井地下水质除氟化物外,其他22个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标准,氟化物浓度稍高与地质因素有关。
    3.今年5月和8月,单县环保局曾接到过群众反映该公司向地下排水的信访件,接到群众举报后单县环保局认真进行调查,未发现有群众反映的向地下排水现象。
     
439 110     青岛市城阳高新区小涧垃圾场,恶臭严重,周边水污染严重。主要影响李哥庄镇11村和河套办事处周边村民,对生活影响特别大,周边得癌症的也特别多。投诉公共事务管理局不作为,说垃圾场非常符合环保标准,有各种环保手续。垃圾场要建二期,政府答应居民搬迁,居民要求搬迁之前该垃圾场不能进行扩建。 青岛市 大气、水     2017年8月13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现场调查。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受生活垃圾填埋工艺、技术的制约,应急填埋作业期间,小涧西园区厂界臭气浓度不能稳定达标;小涧西处置场在强降雨期间存在排放雨水水质超标污染问题。2017年8月15日,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小涧西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分别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超标。市城市管理局下属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负有运营管理职责,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小涧西垃圾填埋场环保手续齐全,周围居民异地安置工作正在开展。由于目前小涧西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已经达到设计库容,虽已采取了应急填埋措施,但难以维持长久,填埋场二期、焚烧厂二期工程建设已迫在眉睫。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严格要求小涧西生活垃圾填埋场做好运行管理工作。2.针对小涧西垃圾填埋场无组织废气排放超标立案处罚,罚款40万元。3.积极推进二期项目建设。4.搬迁周边居民。一是高新区河套街道小涧东、小涧西、大涧3个社区施工开挖用图已全部完成设计,正在组织代建;同时,根据街道拆迁腾地工作进度,同步推进安置区建设工作,现阶段大涧安置区01地块已完成地面清表工作,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工,其余地块根据拆迁腾地情况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目标是2019年交房,完成搬迁工作。二是胶州市自7月4日以来成立4个工作组,李哥庄镇组成11个工作组,进村入户,摸清村民搬迁意见。目前,正根据村民意见拟订搬迁方案,公示后,确定搬迁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搬迁,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启动问责程序
440 200     青岛市市北区环湾大桥李村河入海口有超标排放,每天数次,污染胶州湾海水。多次向当地部门反映,未得到有效控制。 青岛市     8月14日,市城乡建设委成立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经核查,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现有13处排水口接入河中渠:崂山区范围内有1号、6号、7号、8号、9号暗渠,西韩小学、西韩新苑等7处接入口,其中,2处目前已断接,其他5处接入口存在混流水接入情况。市北区范围内有韩哥庄暗渠、杨家群河、河西河、郑州路河以及阎家山社区2处明沟排水口等6个接入口,其中:杨家群河、河西河、郑州路河3处接入口均为断接状态;韩哥庄暗渠在黑龙江路东侧有2处排污口排入;阎家山社区2处明沟接入口主要收集散排污水,水量较小。据8月15日对李村河下游排水口水质取样检测和现场水量监测,除悬浮物指标外,其他指标均达到污水厂一级A标准。2015年12月河中渠贯通以来,我市共收到涉及李村河下游河中渠末端排水口投诉件3件,受理单位进行了现场研究,均予以答复,但未按程序采取后续措施,导致案件反映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 责令改正、问责     1.对上游部分暗渠进行截污断流。2.对李村河下游河中渠径流截流,接入李村河南岸污水干管,打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3.加快张村河南岸污水管道建设,解决上游污水出路。 启动问责程序。
441 1427     青岛市崂山区:1.中韩街道中韩村、东韩村,每年供暖季,附近住户私自烧煤炉取暖,烟尘严重。2.张村河河水被污染。 青岛市 大气、水     1.中韩街道包括中韩、东韩社区在内的17个农村社区,其中1个社区完成了整村改造,4个社区正在实施整村改造(包括东韩社区),居民回迁安置房都配套市政集中供暖,12个社区尚未启动整村改造,居民冬季燃用散煤取暖,烟尘污染问题社会反映突出。2.张村河纳入城市建成区范围的河道起于黑龙江路止于中韩街道枯桃社区,沿线穿越中韩街道12个村庄。为解决张村河两岸村庄污水直排河道问题,2002年以来,崂山区先后在张村河两岸设置76处临时截污设施,将张村河两岸未改造村庄日常产生的污水截入张村河两岸截污干管,实现了河道旱季的全面截污。8月24日对张村河两个断面进行了采样监测,境内中韩桥断面氨氮浓度超标,出境断面308桥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 责令改正     1.计划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张村河南岸四个社区“煤改气”,开展减煤换煤行动,2017年中韩辖区冬季清洁煤炭普及率达到00%;2017年10月底前对中韩辖区所有散煤销售点予以关停。2.贯通疏通张村河两岸污水管道,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董家下庄、张家下庄、李家下庄雨污分流工作。            
442 1724     1.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37号金都花园良友大酒店油烟扰民,举报人反映过多年,一直没有解决。上一周打12345,工作人员来看了一下,说三天能整改,但一直没有解决。现在该酒店在小区四楼平台上原来的烟道排烟。
2.在青岛啤酒门前的五四广场周边饭店直接排烟,没有处理设施,使得广场很呛人,比如博览饭店、美食城、还有自己的饭店等。
3.青岛市针对油烟扰民的问题从政策制定和实施措施上不是很得力,建议完善并严格实施,彻底解决油烟扰民问题,还居民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可以学习上海的经营,小区内开设饭店不能炒菜炸东西,彻底杜绝油烟排放。
青岛市 油烟     1.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公司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于2008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审批时油烟废气通过33楼楼顶高空排放,现场核查发现该店未经审批在四楼平台新增了2个低空排放口,厨房安装有直排扇,部分油烟直接低空排放。信访人于2017年8月18日向12345反映,8月22日环保市南分局责令该店封闭直排口,该饭店未按照环保要求立即进行整改。2.青岛博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门头为博览饭店和美食城),无环保审批手续,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低空排放。青岛新福泰食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环保审批手续,油烟经净化器净化后由专用烟道有组织排放,宴小馆尚未营业,已装修完毕,安装了低空排气管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市南环保分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青岛良友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金都分公司拆除、封堵两处新增低空排气口和厨房直排扇,并对油烟直排违法行为立案处罚,9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罚款5万元;责令青岛博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停止经营,并对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罚款4万元。  
443 824-11     青岛市垃圾填埋厂里有一家焚烧病死动物的企业,每日排放废气异味大,尤其夜间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工作。投诉人多次向当地环保和畜牧部门反映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固废     1.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青岛市垃圾填埋厂里有一家焚烧病死动物的企业”实际为位于平度市田庄垃圾填埋厂内的青岛双元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并运营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2015年9月建成并试生产运营,已取得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经过环评批复和验收。该项目试运营后,2016年3月22日即因气味问题遭到群众投诉,平度市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发现其生产过程中恶臭气味处理不到位。2017年5月、6月,又连续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平度市环保局和平度市畜牧兽医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未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处理车间密封不严,残余物车间未进行密封处理,暂存冷库不运行等,导致厂区及周边异味较为严重。2.2016年以来,平度市环境保护局共接到气味扰民举报10次。平度市环保局均到现场进行了检查,并立案处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以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2017年5月至6月又先后接到群众举报该公司气味污染问题5次,平度市环保局均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再次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整改,并罚款6万元。因企业整改不到位,自7月1日起全面停产。平度市环保局在2016年群众投诉处理以及在2017年项目峻工环境保护验收上存在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平度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以来,共接到关于青岛双元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气味扰民举报6次,全部进行了现场调查处理,进行了答复,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017年7月3日,平度市畜牧兽医局分管领导带队对青岛双元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其尽快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但是,平度市畜牧兽医局存在对企业运营监督不力的问题。 停产整治、问责     1.督促青岛双元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气味等环保问题整改方案,建设240立方米生物吸附池,用于废气深度处理。2.采购负压风机及收集管路1套,增加车间负压收集系统风量,由原来12000立方风量增加至40000立方风量。3.建设300立方非灌溉季回用水储存池,购置6吨的天然气锅炉及相关配套辅机1台套。4.加强对该企业整改的监督和指导,11月末全面整改到位,确保生产运营后所有指标均达到环保要求。5.平度市建设管理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责任。 启动问责程序。
444 823-263     青岛市胶西镇中云第二工业园东南口青岛市(胶州)亦家木业有限公司油漆、喷漆车间水帘式喷漆废水直排下水道,干燥式喷漆气体直排大气。 青岛市 水、大气     1.青岛亦家木业有限公司喷漆车间配套安装干式过滤棉处理设施,未安装信访人反映的水帘喷漆处理设施。有机废气经吸附棉吸附过滤后,进入喷淋塔进行喷淋处理。产生的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沉淀后不能循环利用的喷淋废水和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生活污水配套建设化粪池,定期清运做农肥。现场未发现排放水帘喷漆废水的痕迹。2.该公司安装了干燥式喷漆处理设施,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吸附棉吸附过滤后进入喷淋塔进行喷淋处理,最终经活性炭吸附过滤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喷漆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2017年8月26日,青岛顺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有机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化粪池不规范存在渗坑等问题,已于9月3日立案调查并处罚款10万元,公司于9月4日整改完毕。2.针对无法循环利用的浓缩废水和沉渣的危废处置问题。已将原有循环水池更换为不锈钢循环水池,并将池体置于地面之上,在循环池顶部加盖。公司已于9月4日与青岛阳林鸿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危废转移合同。  
445 825-102     青岛市市北区浮山后三小区 B13楼,楼前泄洪渠道排放臭气,严重污染环境。 青岛市 大气     经现场查看,浮山后三小区泄洪渠的劲松四路至同和路段为两孔暗渠,宽共约8米,高约2米;暗渠内有水流出,通过暗渠口临时截污进入污水管网,B13楼楼前泄洪渠的臭气,是从同和路的位置暗渠与明渠交接处散发出来的,异味较重。2015年以来,区城管局每年都安排区市政一公司对辽阳西路至同和路段暗渠进行清淤,并对暗渠内现状截污措施日常养护。2016年,进一步排查泄洪渠污染点源,将3处污染点源截污列入2017年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今年以来又排查出14处排污口,4处没有发现污水排放现象,确认了4处排污源头,浮山新区城管执法中队分别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责令改正     1.由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牵头,督促埠西泰润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对埠西市场3处排污口、润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对1处排污口进行整治,争取12月底前完成,区城管局协助办理临时排污手续。2.继续对该泄洪渠6处排污口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落实责任单位,制定整治方案,尽快进行整治。3.城管局将在暗渠沿线建设几处通风口,稀释暗渠内异味浓度,减少对居民影响。  
446 825-228     青岛市平度市尹府水库周围建了许多违章建筑,包括宾馆、饭店等,污染水质,破坏生态环境。 青岛市 水、生态     1.尹府水库位于平度市云山镇北王戈庄村西北,座落于大沽河水系小沽河支流猪洞河中下游,为大(二)型水库。信访人反映的宾馆位于大坝下游水库办公楼西侧的废弃溢洪道内,饭店位于大坝的两侧。经查,2012年10月,平度市尹府水库管理局在未经环保审批的情况下,在尹府水库管理局院内办公楼西侧废弃的溢洪道上建设了3栋楼房,拟用于风景区管理、游客住宿及餐饮服务。目前,宿舍楼与住宿餐饮楼均主体完工。2014年2月24日、2016年4月14日平度市环保局两次依法对该项目建设单位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立案调查,进行了行政处罚。2017年6月23日,平度市环保局向平度市人民政府申请依法予以关闭。2.尹府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饭店共5家,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7年3月27日进行集中拆除,取缔经营。尹府水库周边5家餐馆排放污水不能进入水库,经查阅2012年—2017年尹府水库水质化验结果,该水库的水质均符合饮用水标准。3.经查,建设职工宿舍楼、餐饮楼等项目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施工时未对库区生态造成破坏。 责令改正     1.平度市政府已于2017年6月底前对所有违规建设的项目依法进行关闭,并以此做为平度市环境保护违规项目警示基地,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意识,确保今后不会出现类似情况发生,以增强单位及公民遵法守法的意识,切实把各类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2.严格执行《青岛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和《青岛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有关要求,以这次中央督察为契机,对全市所有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处的违法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严防污染饮用水源地事件的发生。3.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和行业监管,建立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巡查制度,对涉及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整改问题落实到位,不反弹。 启动问责程序。
447 2013     青岛市市南区新湛二路、三路、秀湛路附近多家餐饮店直排油烟,污染环境。 青岛市 油烟     2017年8月28日现场检查,对新湛二路、三路、秀湛路在营的42家餐饮店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其中,40家餐饮店在住宅楼开办个体餐饮店,部分餐饮店经营包括炉包、蒸饺、水饺等不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部分餐饮店存在排放油烟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1.8月29日采取集体和个别相结合的方式,对42家餐饮经营业户进行了约谈,提出了规范经营要求。2.对利用违章房从事餐饮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已完成。3.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加强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4.安排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市南区确定由区商务局牵头,对住宅附近的餐饮店统一规划,疏堵结合,引导业态,建立长效机制。  
448 2033     青岛市市南区云霄路、漳普路、漳平路附近居民楼违法改建从事餐饮,排放油烟、噪音。 青岛市 油烟、噪声     2017年8月28日现场调查,共排查22家店铺,共有15家利用居民楼违法改建或者利用违章房从事餐饮的店铺,其中12家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油烟、噪声对楼上居民产生影响。 责令改正     1.对利用违章房从事餐饮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进而对漳平路、漳浦路所有违法建设进行整治拆除。2.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加强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转。3.安排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449 2038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崂山保护区内,建有大量别墅、墓地,违法开采导致周围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青岛市 生态      1、建设别墅情况。近年来,城阳区按照青岛市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夏庄街道区域城市化进程,经审批建成了香溪庭院、太和月光、海信依云谷三个低层住宅项目(俗称“别墅”)。香溪庭院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百通城阳置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3182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2449平方米,项目用地原为丘陵荒地。太和月光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源泰太和实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19452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102平方米,项目用地原为太和社区旧村址。依云谷项目,建设单位为青岛海信恒阳置业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66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945平方米,项目用地原为云头崮社区旧村址。参照《青岛市城阳区发展规划》(2002-2020),城阳区分别于2005年、2006年、2011年先后为香溪庭院、太和月光、海信依云谷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等规划建设手续。经现场核查,未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2、建设墓地情况。夏庄街道东部山区存在的墓地,主要两种形式,一是东部山区21个社区历史形成的81处农村祖坟地,安葬坟头6248个。二是建有太平陵公墓1处,位于夏庄街道王沙路以东,该公墓于1996年12月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鲁民函〔1996〕291号)兴建,审批面积87.53亩(鲁政土字〔1999〕36号),现由青岛太平山公益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据调查,太平陵公墓存在超审批面积建设殡葬设施问题,超出省政府批复用地约63.8亩,擅自兴建墓穴6203个(其中,已销售4108个、未对外销售2095个)、紫梦园项目1处。1999年,该公墓以配建停车场的名义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青城用规证19990006),在未办理土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太平山进山路南侧建设用地内开发建设墓地穴位及配套设施,违法占用华阴社区集体土地约57亩。2003年,该公墓以紫梦园(南纳骨塔)项目的名义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青城规土证〔2003〕140号),在未办理土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该项目,占地6.8亩,构筑物面积5750平方米,属违法建设行为,目前已完工并使用。3、近年来,通过国家土地矿产卫片遥感监测和动态巡查,未发现违法开采行为。但建设别墅、公墓的施工过程中,改变了夏庄自然保护区内原有山体地貌,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立案处罚、问责    1、对东部山区21个社区历史形成的81处农村祖坟地,结合公益性怀念堂的建设,鼓励引导其逐步迁坟入室。2、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城阳区民政局已于2017年9月3日责令青岛太平山公益服务有限公司停止对外销售违法建设的殡葬设施,并督促该公司对擅自建设且未销售的墓穴2个月内完成地面平整,6个月内完成绿化补植。3、针对紫梦园项目违法建设行为,城阳区城建部门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结合该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事实,对青岛太平山公益服务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2%的罚款,并在2个月内完成处罚程序。4、针对该公墓违法占地行为,城阳区国土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参照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修订二)》最高限对其立案查处,并在2个月内做出处罚决定。 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
450 827-05     青岛市市北区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及入海口黑臭水体产生异味,影响瑞海北路286号绿地阅海府邸居民休息。 青岛市 大气     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三区城市污水处理任务,厂区位于李村河入海口南岸,紧邻环湾路,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其处理后的水直接排入胶州湾,排水口自1998年建成运行以来一直在现状位置,最初直接排海,后随着环湾路以西海域的填垫,在填海地与环湾路之间建设了排洪明渠,污水厂出水改为通过该明渠排入胶州湾。8月29日现场核查,明渠中水质清澈,水量较大,在临近污水处理厂排水口附近区域有轻微消毒剂气味。经查,该厂出水口设置了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该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后外排,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该厂厂内采取全过程除臭+离子除臭+构筑物反吊膜加盖的三级除臭方式,在可能产生臭气的初沉池前段(包含初沉池)及污泥浓缩池部位均进行了反吊膜加盖。8月30日对厂界臭气现场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责令改正     1.青岛市城乡建委、市北区政府负责对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目前设计单位已完成新一轮整治方案,力争年内开工,2018年上半年完工。2.继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水质达标排放。  
451 827-30     青岛市市南区大尧三路26号甲美达尔烤肉店引风机噪声、油烟扰民。多次向市南区环保、政府、城管反映未处理解决。 青岛市 油烟、噪声     2017年8月2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已责令整改。2017年8月27日上午复查时,发现该店仍未安装净化设施。风机噪声经监测达标排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责令青岛市市南区美达尔烤肉店大尧三路店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对该店油烟直排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9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罚款5万元,并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市南区市场监管管理局下达了《行政指导建议书》,提出规范经营要求。   
452 828-123     崂山风景名胜区各类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严重,1.违章建筑建在核心保护区,严重破坏山体林地,餐饮、民宿经营,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有人从事崂山水买卖,盗取水资源,破坏崂山水源地。3.浮山、枣山违法建设足球场、垃圾场、养殖场,污染环境。 青岛市 生态、水、垃圾     1.反映崂山问题初步排查:崂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有违章建筑171处,约2.4万平方米,属存量违章建筑;有餐饮、民宿经营业户595户,其中128户有污水处理措施;有13家企业有矿泉水采矿许可证,其中8家采矿许可证已到期,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已经对上述企业全部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2013年制定了《崂山区非法取水卖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立案查处非法取水案件10起,移交司法机关4起。2.反映浮山问题经查:浮山生态公园分为西部、北部、南部(东部)三大生态公园,分别归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管辖。市南区管辖的浮山区域位于浮山西部,在福州北路87号青岛裕丰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空地上,有部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有临时板房和违建拆除后遗留的建筑垃圾;有2家租户存在散养家禽(畜)的问题。浮山下的青岛动漫游戏产业园E座后有一处足球场地,属青岛动漫游戏产业园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不属浮山绿地范围。市北区管辖的浮山区域没有垃圾场、养殖场,有一座笼式足球场位于架子山,2013年建成使用。崂山区管辖的浮山区域面积约5046.38亩,东至山东头路,南至梅岭西路,西至青岛市委党校北山脊分水岭,北至银川东路。利用废弃石坑、废弃垃圾场、违法建筑拆除废弃场地等区域建设6片17个体育场地(包括标准足球场1个、篮球场4个、半篮球场2个、网球场4个、五人制足球场3个、三人制足球场2个、门球场1个),2016年6月基本建成,并对广大市民开放,消除了安全隐患,为周边居民提供了休闲健身场所,林木绿化率从51%提高至82%,生态环境显著提升,现在浮山无垃圾场、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3.反映枣山问题经查:枣山位于李沧区南部与崂山区交界处,分别归李沧区、崂山区管辖。李沧区管辖的区域内未发现足球场、垃圾场、养殖场。目前,李沧区正对枣山界内区域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物拆除、坟墓迁移、修建防火通道、登山园路、铺装广场、景观绿化、亮化及卫生间、座椅、垃圾桶、标识牌等,公园规划设计方案中无足球场建设。一期主园路工程已于2016年底基本完工,二期正在施工。崂山区管辖的范围位于松岭路以西、科苑维四路以北,北部以山脊为界与李沧区相邻,未发现足球场、垃圾场、养殖场,但枣山区域深圳路两侧有存量违法建筑存在。 关停取缔、问责     1.崂山区政府2017年底前将对核心景区内尚存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2017年底前完成北宅、沙子口街道10个社区的污水接入主管网工作;完成王哥庄街道5个社区的污水处理模块建设;加大崂山核心景区内农家宴、民宿排污问题执法力度,对验收不达标的农家宴,一律取缔关停;制定《崂山区农家宴管理办法》,严格农家宴准入;2.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取缔非法取水行为。3.市南、市北、崂山三区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浮山生态公园日常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山体绿化和生态保护,一旦发现有破坏山体林地、随意排污、违法建筑等行为,严厉依法查处。市北区责成青岛裕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31日前将建筑和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完成,施工单位目前已将施工板房拆除后遗留垃圾清运完成,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租户8月30日将散养的鸡和羊全部自行清理完毕。目前均已清运完毕。4.李沧、崂山两区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枣山日常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山体绿化和生态保护,一旦发现有破坏山体林地、随意排污、违法建筑等行为,严厉依法查处。崂山区2018年6月底前全部拆除枣山区域深圳路两侧有存量违法建筑。 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5人
453 902-99     青岛市市北区南丰路、宜阳路、萍乡路社区周边多家小工厂、小作坊,距离居民区近,无证经营,存在噪声、大气、水污染情况,具体为:1.汽修厂、汽车美容店、加工厂噪声扰民;2.汽修厂喷漆工序气味大,冬天烧木头、散煤气味大;3.洗车店污水直排;4.金裕花园外的俊豪大酒店养鹅和鸭,露天烧烤将油烟通过地下管道排放至路边。 青岛市 大气、水、噪声     市北区萍乡路和宜阳路周边地块为青岛大华实业总公司集体用地,2014年5月对外出租,现有各类经营业户34家,其中汽车修理厂24家、汽车美容3家、其他小作坊7家。1.经查:34家经营业户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噪声。2.24家汽车修理厂中9家有喷漆房,其中5家从事喷烤漆业务,4家喷漆房已停用。信访人反映的油漆味应主要来自喷烤漆房产生的气味,5家从事烤漆业务的汽修厂喷烤漆房均安装有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因该区域没有集中供暖,存在冬天用木头烧快壶、用散煤取暖的现象。3.3家汽车美容店均设有排水设施,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鑫盛美汽车装潢护理中心由于防护设施破损,存在少量洗车水外流现象。4.俊豪大酒店室外的铁笼内存放了两只鹅,酒店外有一个烧烤炉,用于露天烧烤,路边有一处地下管道排废气。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该区域内的24家汽车修理厂进行了全面检查,责令存在违法喷烤漆经营行为的汽修厂立即停止烤喷漆作业,烤喷漆设备现已全部拆除。2.2017年9月5日,鑫盛美汽车装潢护理中心已对排水防护破损处进行了修缮,完善了挡水设施,确保洗车水不外流。3.责令俊豪大酒店对存放的鹅、烧烤炉和铁笼子当场进行了清理,并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现象;2017年9月15日前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改造,确保废气排放符合有关要求。4.市北区水清沟街道以通知的形式向各经营业户发放了洁净用煤取暖告知书,严禁用木头烧快壶、散煤取暖。5.市北区水清沟街道、环保市北分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加大对汽修厂、汽车美容店、加工厂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并邀请社区居民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查处。4.针对4家无环评手续有烤喷漆作业的汽车维修点立案处罚,各罚款1000元。  
454 902-120     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第一小学附近汽车4S店违法建设,内有汽车烤漆店,危害学生健康。 青岛市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汽车4S店为青岛交运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上汽大众汽车4S店,位于李沧区重庆中路372号,其维修车间设有喷漆房一个,喷漆房净化设施排气筒距离重庆中路第一小学约100米。该汽车4S店未依法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设有汽车喷漆房一个,但目前尚未竣工使用。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环保李沧分局已于9月4日对该汽车4S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月14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20万元。2.责令该汽车4S店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合理布置烤漆房,远离环境敏感区,手续不全不得营业。  
455 902-143     青岛市崂山区风景区北姜社区回填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污染环境;并在回填区域非法建设酒店、楼堂馆所,酒店、楼堂馆所直排污水,污染环境;社区内养殖场、废品收购站直排污水。 青岛市 水、垃圾     1.北姜社区安置区于2013年3月开始建设,2015年12月完成交付使用。安置区建设需进行土石方清理至稳定层,达到基础承载能力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不存在建在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上的问题,在回填和场地平整过程中使用部分建筑土石方。社区生活垃圾一是由办事处委托具有保洁清扫以及垃圾清运双重资质的环卫作业公司负责统一收集清运。二是由海信代管安置区组织垃圾清运,基本达到每天清扫,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拆迁区有原居民共600套房子,目前除30套房子待拆迁外,其它房屋均已拆迁完成,部分建筑垃圾进行了外运,现场尚存约300套房存量建筑垃圾,待全部拆迁完成后,统一清运。2.经查,南姜社区大风台,属于北姜社区一处飞地, 距离北姜社区2.2公里。该区域有2处饭店、1处酒店、2处养殖场。富河鲜渔家酒店、大丰台酒楼、青崂岛休闲度假酒店均未办理环保手续,经初步核实,该区域存在因海上养殖形成的养殖场、看护用房(建设用地),以及社区居民用于饭店、水产加工等用途的房屋建筑,属违法建筑,该区域无市政排污管网,存在污水排放问题。3.经查,北姜社区整村改造后,社区内没有建设养殖场的场地,但在该社区山顶上有部分散养家禽,是曲某所饲养,数量大约300只鸡。该社区无废品收购站。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根据2017年8月15日发布的《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禁养区的通告》,此处家禽处于关闭范围之内,计划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此间安排社区对散养鸡进行圈养。同时组织防疫和消毒处理,防止污染扩散。对场区范围内的鸡粪进行全面彻底的无害化处理,已完成。2.该区域存量违法建筑前期已经摸排完毕,列入崂山区三年治违计划,定于2018年底前拆除完毕。3.对3家酒店排污问题,区环保部门已立案查处,9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1000元。  
456 3067     青岛市即墨市龙泉镇麦泊村村西北角(青龙高速边),麦泊村砖厂,粉尘污染严重。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砖厂名称为即墨市崇民新型建材厂,位于龙泉街道办事处北窝洛子村,主要从事页岩砖生产,有工商营业执照。2.6月22日龙泉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时,因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目前已停电停产。3.经调查核实,因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在此前的正常生产期间会产生粉尘污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目前,该企业料场已覆盖,主要道路已经硬化,购置了洒水车每日早晚进行洒水。2.督促该企业尽快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在环保手续完善以前不得投入运行。同时,即墨市已要求龙泉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针对无环评手续问题立案处罚,9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4万元。  
457 902-299     青岛市胶州市胶西镇墨水河两岸上百家养猪场直排粪便、污水、刺鼻异味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青岛市 水、大气、其他     1.墨水河全长40公里,在胶西镇区域内长21公里,始于孝源店子村,止于付家村,流经十几个村庄。墨水河胶西段200米控养区范围内原有养猪场(户)34家,适养区内有养猪场(户)13家。养殖规模为大部分存栏量50-100头,均属于散养户。2.经查,根据《胶州市墨水河、洋河两岸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胶西镇墨水河200米内33家养猪场(户)已关停,养殖设备均已拆除。剩余1户崔某某养殖场(六旺庄园)在禁养区,建有“厌氧+好氧”污水处理设施和防雨防渗粪污存储池,污水处理后循环用于猪舍冲洗,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用于院内绿化和种植。该养殖场已经进行评估,正在确认评估结果,具体关停方案正在制定中。墨水河适养区房沟段内共有13家养猪场(户),其中5家建有污水沉淀池,未建干粪池,8家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责令改正     1.根据《胶州市墨水河、洋河两岸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胶西镇政府与崔某某养殖场(六旺庄园)协调补偿措施,尽快完成搬迁。2.对墨水河适养区房沟段的13家养猪场进行整治,9月6日完成原有粪污清理工作,9月18日之前建设干粪池、污水沉淀池,做到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已完成。3.加强河道的管理巡查,严查向河道排污、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  
458 3165     青岛市市北区富环支路17号海军军休所南侧,露天臭水沟,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青岛市 大气     浮山后三小区泄洪渠的劲松四路至同和路段为两孔暗渠,宽共约8米,高约2米;暗渠内有水流出,通过暗渠口经临时截污进入污水管网。富环支路17号海军军休所南侧露天臭水沟臭味,为暗渠与明渠交接处散发出来。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判断,系因有污水排入暗渠且该处暗渠仅此一个出口,导致异味较重。2016年以来,市北区政府组织相关技术单位对泄洪渠暗渠部分的非法排污口进行排查。截止到2017年7月,共排查出14处排污口。7月27日,市北区河长制办公室向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下发了《浮山后三小区泄洪渠暗渠私接乱接问题转办单》,浮山新区街道会同市水务集团、区市政一公司先后进行了4次拉网式排查,截至9月5日,已查明13处排污点,其中5处确认了排污源头,浮山新区城管执法中队分别于8月2日、7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8月13日、1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4处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责令改正     截至9月5日,润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所涉的1处排污口已完成排污管道并网工作;埠西市场涉及3处排污口和二小区B26号楼涉及1处排污口治理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中。同时,区城管局将在暗渠沿线建设几处通风口,稀释暗渠内异味浓度,减少对居民影响。继续对该泄洪渠4处排污口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落实责任单位,制定整治方案,尽快进行整治。  
459 3300     青岛市城阳区济洪滩镇韩洼村北,青岛布林特机械有限公司,含酸废水直排,排放刺鼻性气味的气体。 青岛市 水、大气     1.青岛布林特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韩洼社区,韩北路北(属青大工业聚集区范围),从事动车用铝型材和铝件的表面处理,环保手续齐全。2.经查,该公司建有1座5t/d废水处理站,采取物化法处理,处理工艺为:调节池-絮凝沉淀-过滤-出水,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阳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该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并调阅污水设施运行台帐,未发现污染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现象。城阳环保分局在处理设施排放口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标准要求。3.经查,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酸雾,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现场检查时车间周围有轻微异味。城阳环保分局委托青岛谱尼测试公司对该公司9月6日夜间和9月7日上午的厂界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目前该企业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达标,但为了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城阳环保分局督促其采取措施对工艺废气集中收集,经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2.该企业扩建2条阳极氧化线,存在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经验收已投产的违法行为。城阳环保分局已责令其扩建项目停产,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罚款3万元。3.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整改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生产。  
460 905-169     青岛市鳌山卫镇西里村的房地产开发商褚某某,破坏鹤山北坡山涧的数百亩山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青岛市 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褚某某”,实为青岛百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经调查,2008年11月13日,青岛市百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鳌山卫镇金家旺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山林承包合同书》,承包了金家旺村的鹤山北坡、西山东坡及鹤山北坡山涧计620亩土地。该公司承包山林地的用途是从事林业苗木种植、花卉培育、高效农业和旅游开发。3.经实地测绘调查,认定鹤山北坡山涧中底部和山涧西侧共计6045.2平方米的林地被平整或挖损,未再发现其他毁坏林木痕迹。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9月7日即墨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于9月12日前将违法开垦的林地恢复原状并栽植树木,处以60452元罚款。目前,林地已恢复原状。 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2人
461 3491     青岛市市北区劲松三路北段的棚户房内有多家小作坊、汽修厂,生产作业时噪声扰民,污水直排路面。棚户区内的垃圾中转站异味严重,清运垃圾时噪声扰民。棚区旁边国人橡胶厂的烟囱,以前冒黑烟,目前该锅炉处于停用状态,担心以后污染继续存在。整个棚户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向12345反映过,一直没有解决。 青岛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该棚户区域属杨家群村委集体土地,内有汽修厂2家(鑫盛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宝星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小型机械加工厂2家(青岛鑫仕达钢结构有限公司、纳畅防雾霾纱窗加工厂),均使用临建板房进行经营,未见其它类型的加工小作坊。其中宝星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有喷漆房,无任何审批手续;鑫盛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于今年4月份停业。青岛鑫仕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彩钢保温板机加工;纳畅防雾霾纱窗加工厂主要从事钢制纱网加工,无任何审批手续。2家加工厂使用的机加工设备噪声较小。2.劲松三路有一处污水井堵塞,造成污水流淌至路面,影响周边环境。该区域内有生活垃圾转存点一处,属生产、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由杨家群村委定时进行垃圾清运,部分生活垃圾堆积未转运,存在异味扰民现象。3.国人橡胶厂为青岛国人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企业转型升级,将20吨燃煤锅炉停用拆除。目前,该公司厂区主要以成型钢筋加工、涂料生产、仓储和运动健身为主,工商、环保手续齐全。经检查烟囱未使用。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环保市北分局对宝星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岛鑫仕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及纳畅防雾霾纱窗加工厂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宝星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停用烤漆房,断电并拆除部分设备。2.由合肥路街道办事处牵头,杨家群村委9月20日前完成对垃圾转存点的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合理安排垃圾清运时间,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在垃圾点喷洒除臭剂,避免噪声和异味扰民。目前冒溢污水井疏通工作已完成。3.9月18日,对宝星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青岛鑫仕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各罚款1000元,督促其尽快办理环保备案手续。下一步我区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大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为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462 3504     青岛市莱西市水集镇小夼村,村北山上违建的无名化工厂,生产时有刺鼻气味,化工原料泄漏到农田,怀疑污染了河流以及地下水。向莱西市环保部门反映过未彻底解决。要求取缔。 青岛市 大气、土壤、水     经现场核查,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小夼村北山上确实有一个无名化工厂且无相关审批手续;该工厂2014年10月建厂,11月14日试机并于当日停机,一直未再生产,但试机时有异味产生;其生产原料一直密封在原料罐内,未发现存在泄漏问题。根据对厂东平塘、厂南雨水沟、厂西南地下水井的水质监测,雨水沟水中COD、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V类标准要求;地下水井硝酸盐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标准要求。2017年8月,水集街道已对该厂原料不明液体移走封存,填埋原料罐的土壤现场封存。 关停取缔     1.9月15日已拆除该工厂剩余的生产设备,予以取缔。2.对现场封存的填埋原料罐的土壤继续做好封存工作,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无害化处置。  
463 905-267     青岛市李沧区中石化李沧炼油厂,排放刺鼻的化工气味及黑色粉末,厂里污水对胶州湾造成了极大污染。 青岛市 水、大气、海洋     投诉人反映的“青岛市李沧区中石化李沧炼油厂”为中国石化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评手续齐全,位于李沧区滨海路8号,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1.投诉人反映的化工气味,主要为该公司炼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经调阅近三年该公司的相关监测报告,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9月7日现场核查时,在该公司厂区周边能够嗅到有轻微异味。对该公司锅炉烟气及硫化废气进行了取样检测,监测结果符合有关标准。2.投诉人反映的黑色粉末,主要为该公司焦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焦炭,其在装车转运过程中部分撒漏到地面风干后产生的扬尘。该公司在焦炭转运场周边设置了5米高的挡风抑尘网,并配有喷淋设施和车轮清洗设施。9月7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转运场内还有部分尚未转运的焦炭,转运车辆进出道路上有少量遗撒的焦炭。经调阅近三年该公司的相关监测报告,该公司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3.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娄山河污水处理厂,未直接排放到胶州湾海域。经调阅该公司近三年的污水自动监测数据和人工监测数据,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9月7日对该公司排放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有关标准。 责令改正     1.9月7日环保李沧分局对该公司废水、锅炉烟气及硫化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厂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进行监测,根据9月19日反馈的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2.要求该公司继续深入开展LDAR检测,及时发现泄漏点,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减少VOC排放。3.该公司已于9月7日当日对转运场内车辆进出道路,进行清扫冲刷,减少焦炭转运扬尘污染。环保部门要求该公司自即日起,每次焦炭转运完毕,均须及时对道路和场地进行清扫冲刷,防止产生扬尘。4.要求该公司确保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和委托第三方监测,严格监控污染物排放状况。5.环保部门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督管理力度,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监测,重点检查废气、废水、扬尘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464 905-274     青岛市黄岛区藏南镇崖下村村东的养貂厂,粪便和污水直接排放至崖子水库,导致自来水和井水都无法饮用。已反映多次,至今未解决。 青岛市 水、垃圾、其他     1.藏南镇崖下村村东共有12家养貂户,共存栏种貂12900只、狐狸270只,貉子10只,属于适养区。其中6家养殖户配有粪便储存池,12家均无污水沉淀池。粪便采用干粪运出、还田方式处理。貂笼上方有棚盖,不能完全做到雨污分离,畜禽粪便经雨水冲刷流出。信访人反应的陡崖子水库,距该养殖区域3公里。经查阅水利部门陡崖子水库2016年5月、8月、11月,2017年5月的水质检测报告,均符合饮用水标准。2.崖下村为单村集中供水,水源位于村委办公室院内,距离养殖区域500余米。因养貂户无污水沉淀池,遇大雨天气有少量污水随雨水排至养殖户外门前水沟中,存在污染井水的可能。藏南镇政府于9月8日对井水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根据9月15日反馈的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均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3.2017年6月26日、8月14日、8月26日,藏南镇对养貂户下达了禽畜粪综合利用整改指导意见书,提出改建废弃物储存池、对污水进行1-3级沉淀、建立雨污分道、粪便掩盖盖膜四条意见。 2017年8月24日,藏南镇下发《关于做好畜禽养殖业源调查整治工作的通知》,8月25日至28日,对全镇养殖户进行了摸底排查,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4.经查询青岛市长公开电话和黄岛公众投诉业务交办系统,无关于该问题的投诉件,经落实藏南镇政府,前期也未接到该区域的投诉。 责令改正     1.由藏南镇政府负责,督促养貂户于9月17日前按照相关行业规范建成储粪池和污水沉淀池。目前已完成。2.由藏南镇政府负责,于9月14日前将养殖户外门前水沟清理完毕。目前已完成。3.由藏南镇政府、区畜牧兽医局等单位负责,根据“水十条”和《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养殖期间加强该区域的环境管理。  
465 905-279     青岛市城阳区西城汇村委南西郭庄附近,有一家用氨液生产的厂,无环保手续,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严重污染环境。 青岛市 水、其他     1.投诉人反映的“氨液生产”为青岛海博丰冷藏有限公司,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西郭庄社区(西城汇社区村南),主要从事海产品的冷冻储藏,使用液氨制冷,已通过质检、安监、消防三部门液氨制冷企业安全联合验收,无环保审批手续。2.9月7日,城阳环保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公司院内地面上有明显的冲洗水排入院内雨水沟,直接外排。城阳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厂内雨水沟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氨氮超过了《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问责     1.城阳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当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冷库大门张贴封条,责令立即停止冷藏经营,并对其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从事冷藏经营予以立案调查,拟处罚1.5万元。2.督促该公司尽快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不得经营,并严禁在院内冲刷地面和冲洗车辆。加快污水管线建设进度,确保9月18日前完成污水管线敷设,实现冲洗废水纳管达标排放。目前已完成。3.对该企业污水超标排放问题,因用水量少,危害低,经计算的污染排放当量小,城阳环保分局在责令其立即改正的基础上,对其免于处罚。4.约谈城阳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 诫勉谈话1人
466 3544     1.前期反映“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97号广电小区1号单元楼门口长期放置4.5个垃圾箱,里面被餐馆倾倒了餐余垃圾,气味很大,污水横流”的问题(受理编号132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负责的相关部门之前未处理,接到本次投诉后才解决。目前还剩余两个垃圾桶,要求挪走。2.广电小区北侧有多家饭店,油烟直排入小区内。 青岛市 油烟、其他     1.经查,江西路97号广电小区1号单元楼门口剩余两个垃圾桶,为该楼配备的生活垃圾桶。2.江西路97号共有13家利用广电小区居民楼下二层网点沿街房从事餐饮的店铺,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3家经营业户下达了《行政指导书》,提出规范经营要求;环保市南分局向5家经营业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核查时,市南区好味道友一家黄焖鸡米饭店、市南区老潍县朝天锅饭店违法行为未改正。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信访人反映垃圾桶点问题,市南区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撤除了此处垃圾桶点,挪走了两个垃圾桶,将在征求社区居民意见后设置垃圾桶点,同时,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执法和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2.针对油烟扰民问题,环保市南分局对未改正违法行为的市南区好味道友一家黄焖鸡米饭店、市南区老潍县朝天锅饭店立案处罚。9月19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罚款0.8万元。  
467 3657     1.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49-1号,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无环保设施,铸造车间废气直排,含重金属废水直排城市管网,企业违规添加重金属镉。2.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249号,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备,含重金属废水直排城市管网。 青岛市 大气、水、其他     1.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于2005年,是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经查:该企业熔炼车间熔炼炉配套有布袋除尘设备,机加工车间天然气燃烧烘干工艺有湿式除尘设备,生活污水有污水处理池。2005年项目审批时,铸造(熔炼)车间用坩埚化铝,环评报告中无生产废气,车间自然通风。原有1台连续熔炼炉通过15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监测报告表明污染物达标排放。2016年企业新上1台熔炼炉,原坩埚及旧熔炼炉停止使用。新熔炼炉配套了布袋除尘设备,废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6年崂山环保分局监测报告表明,符合排放标准。近三年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铸造(熔炼)车间废气均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再次进行监测,根据9月18日反馈的监测结果,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熔炼车间内有冷却水池,冷却水循环使用。崂山环保分局对冷却水池及企业总排水池分别取样监测,均未检出重金属镉。经查,企业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产品加工,部分客户为满足产品国家标准,要求在铝锭熔炼过程中加入很少量的镉锭。经查阅企业环评报告及验收自查报告,对主要原材料铝锭等做了说明,但所用辅料中未对镉列明。2.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防腐、防污产品制造,该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其铝锭熔化炉无废气处理设施。该公司生产过程不产生生产废水。在机械加工、仓储工序也不产生生产废水。该公司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崂山环保分局下达了《关于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添加镉并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通知》,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镉添加,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召开专家论证会就熔炼过程中添加镉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是否属于重大变动进行专家论证。崂山环保分局将根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及专家论证会结论对企业依法做出处理。同时,对企业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2.城阳环保分局已责令青岛钢研纳克检测防护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产,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未批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8.5万元。现该公司已停产。城阳环保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其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前,不得开工生产。  
468 909-62     青岛市胶州市胶西镇西门村,六旺庄园在河边建养猪场,废气扰民。 青岛市 大气     1.六旺庄园实为青岛六旺庄园有限公司,位于胶西镇西门村,禁养区,距离最近居民大约100米。该养殖场建有“厌氧+好氧”污水处理设施和防雨防渗粪污存储池,污水处理后用于猪舍冲洗,产生的污泥用于院内绿化和种植。2.经查,该养殖场位于墨水河200米范围内,胶西镇政府于2017年3月对青岛六旺庄园有限公司发放关停告知书,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关停搬迁的赔偿金额和赔偿标准,协商关停事项。2017年9月10日,现场检查该养殖场有生猪1000余头,现场存在一定养殖粪污气味。 责令改正     根据《胶州市墨水河、洋河两岸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胶西镇政府与崔某某养殖场(六旺庄园)协调补偿措施,尽快完成搬迁。  
469 243     济南市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南,1990-2000年有一家炼油作坊,从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济南炼油厂)的废油中再次提取,最后将废油渣倾倒在长岭山,污染地下水,井水有油花(下雨后严重),污染面积大。区、市环保局采集水样后称水质符合三类饮水标准。但举报人的检测报告显示水中含有甲苯、二甲苯。多次举报未处理。2000年后炼油作坊停产,但污染未消除。要求追究徐某祥(2000年义和村主任、炼油作坊老板)法律责任。 济南市     1.现场询问被举报人和举报人,该“炼油作坊”名称为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该厂成立于1989年,2000年停工。生产期间将购买的炼油厂废油渣作为原料,再将提炼后的废油渣倾倒至长岭山北侧。累计倾倒废油渣约500吨,未采取污染防护措施。现部分倾倒地点因修建世纪大道被占用,其余未被占用的部分未发现废油渣痕迹,且地表植被茂盛、无异味。历下区政府接到3次类似投诉,均按规定办理并及时回复举报人。
    2.举报人反映地下水人为污染问题,历下区政府进行了深入调查工作。区环保局和区卫计局分别委托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济南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1号井(世纪大道与凤山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西)进行监测。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于8月21日出具了义和村村1号井检测报告,未检出甲苯、二甲苯和石油类物质;济南铁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1号井的检测报告,各项指标均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中甲苯测定值<0.006(评价指标≤0.7)、二甲苯测定值<0.006(评价指标≤0.7),均在正常范围。    
其他     2017年8月15日上午,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实地勘察,邀请山东师范大学有关专家一同前往。同时,分别安排举报人许某某和被举报人徐某某到实地再次指认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原址和废油渣倾倒点。经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指认,污染点位基本一致。2017年8月15日下午,历下区政府专题听取了专家和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了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并下发了《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关于义和庄村石油污染场地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历下政办发〔2017〕40号)。
    (一)关于历下区智远街道义和村石油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1.2017年9月25日前,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初步了解污染程度,作为下一步工作依据,为公安分局追究法律责任提供证据支持。
    2.2017年9月30日,完成地球物理勘探,确定污染面积和深度。
    3.2017年12月31日,完成场地环境评估。收集资料,人员访谈;制定采样方案,现场采样,评估数据并进行结果分析;编制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书,提出修复目标和修复范围。    
    (二)关于智远街道办事处义和村场地环境修复工作进度安排:
    1.2018年1月15日,邀请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院专家研究讨论治理方法。
    2.2018年2月10日,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和评审。
    3.2018年3月份至2021年3月份,实施场地环境修复,完成验收。
470 906-161     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的鲁邦奥林逸城小区南侧:1.渣土堆扬尘污染严重;2.小区东区商铺聚林超市,门口垃圾遍地,烧饼铺油烟、污水直排,扰民严重。 济南市 扬尘、 油烟、水     1.凤凰路以西、德润天玺小区以北、鲁邦奥林逸城小区以南存在30余万立方渣土堆,自2017年4月份开始对该地块渣土运输,截止到目前清运了约15万立方米。前期该地块施工单位已对裸露渣土进行过全面覆盖,随着渣土清运施工的开展,由于施工作业面陡峭、坡高,施工间隙再次覆盖防尘网存在一定难度和安全风险,很难达到边作业、边覆盖的要求,故导致出现扬尘污染。
    2.经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检查,聚林超市店面前人行道花砖存在垃圾未清理问题。
    3.烧饼铺无餐饮许可证,存在污水直排路面的现象,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有油烟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1.为治理该处渣土扬尘污染问题,高新区城管局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责令运输单位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网对渣土清运的非作业面进行重新覆盖。二是施工场地内安装喷洒直径120米的自动喷淋设备,确保喷洒范围全面覆盖现场,定时洒水喷淋,有效减少扬尘。三是在施工现场安装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值守,发现违规问题立即停工整改。四是由保洁公司对清运渣土出入口保洁,对施工现场进行控尘降尘。确保渣土清运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五是2017年9月20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制定了《龙奥北路奥林逸城渣土堆清运方案》并负责此处渣土清运,确保2018年6月30日前清运完毕。
    2.9月7日,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责令聚林超市和烧饼铺店前区域立即清扫、冲刷,恢复原貌,9月9日超市门前杂物已清理完毕,对烧饼铺下达《济南高新区关于关停餐饮项目的公告》,责令烧饼铺补办经营手续,并对其污水排放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经过联合执法小组综合验收后方可开业。
 
471 906-206     济南市华能路与华信路交汇处东北角,四五六菜馆、金掌勺、粥大厨、渔夫码头等饭店油烟、噪声扰民。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四五六菜馆”经核实已因经营不善自行停业,店内物品已清空。
    2.“金掌勺”、“粥大福”、“安徽人家”、“渔夫码头”所在建筑为独立商业楼,总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已设置独立烟道,其中“金掌勺”4个灶头,“粥大福”5个灶头,“安徽人家”3个灶头,“渔夫码头”3个灶头,四家店距离居民楼约3-6米,均无油烟净化设施。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城管执法局对“金掌勺”、“粥大福”、“安徽人家”、“渔夫码头”进行停业整改。已于9月18日完成了油烟净化设备的安装,并进行了检测,出具检验报告:“金掌勺”提供鲁冶质检(2017)2017HJ0359号检验报告,噪声、油烟均合格;“粥大福”提供鲁冶质检(2017)2017HJ0358号检验报告,噪音、油烟均合格;“渔夫码头”提供鲁冶质检(2017)2017HJ0357号检验报告,油烟噪声均合格。以上三家餐饮继续营业。因“安徽人家”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功率低,油烟不合格,噪声合格(鲁冶质检(2017)2017HJ0360号),限3日内重新更换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  
472 908-313    反映历下区石油化工厂非法倾倒废物,污染环境。 济南市 固废     该转办件反映的内容与8月14日第三批转办件243号举报的内容基本一致,属重复举报。8月14日接到转办件243号,8月19日转办件817-40号,9月8日转办件908-313号后,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每次都到现场进行调查。
    1.8月15日上午,历下区政府责成智远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实地勘察,邀请山东师范大学有关专家一同前往。同时,分别安排举报人许某某和被举报人徐某某到实地再次指认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原址和废油渣倾倒点。经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指认,污染点位基本一致。
    2.8月17日后,智远办事处组织义和村当年了解情况的老党员、老同志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指认的倾倒点和厂址进行进一步的确认、核实。
    3.9月2日,区环保局通过招标确定了有监测资质的801地质大队进行土壤取样,样品已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2017年9月9日上午,分别安排举报人许某和被举报人徐某到实地再次指认济南市历下区石油化工厂厂址原址和废油渣倾倒点。
    5.目前,已搜集了2003年义和村的原始地貌图,聘请的专家组对比原污染场地进行了再次确认。
其他     2017年8月15日下午,历下区政府专题听取了专家和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情况汇报后,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并下发了《济南市历下区政府关于义和庄村石油污染场地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关于义和庄村石油污染场地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历下政办发〔2017〕40号)。
    (一)历下区智远街道义和村石油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进度安排:
    1.2017年9月25日前,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样品检测报告,初步了解污染程度,作为下一步工作依据,为公安分局追究法律责任提供证据支持。
    2.2017年9月30日,完成地球物理勘探,根据勘探结果,确定污染面积和深度。
    3.2017年12月31日,完成场地环境评估,编制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书。主要工作:收集资料,人员访谈;制定采样方案,现场采样,评估数据并进行结果分析,编制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书。    
    (二)智远街道办事处义和村场地环境修复工作进度安排:
    1.2018年1月中旬,邀请山东省科学院生态研究院专家研究讨论治理方式和方法。
    2.2018年2月中旬,根据前期勘查和专家提供的治理方式方法,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和评审工作。
    3.2018年3月份至2021年3月份,按照治理方案和评审要求,历下区政府组织实施场地环境修复工程。工程结束后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473 908-324 泰安市泰山区嘉德现代城下的“澎湖湾餐馆”排放油烟、噪声,污染环境。 泰安市 油烟、噪声     2017年9月11日,泰山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处理。
    该饭店为澎湖湾餐馆,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北上高大街嘉德现代城沿街门头,2016年作为饭店投入使用,该饭店有食药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证件齐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9月11日中午营业期间泰山区环保局对噪声进行了检测,结果为54分贝,未超出相关国家规定。针对反映油烟情况,泰山区城管局9月1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474 909-09     济南市历城区建大花园二期宿舍院最后一排,有家“新方舟教育”小饭桌,没有油烟处理设施。 济南市 油烟     该件反映位置为历城区建大花园二期宿舍院北一排东首三层商业楼的三楼,门口上方悬挂“新方舟教育”牌匾一块,现场为一家校外托管场所。历城区食药监局已对该单位备案,并对其进行了“食品安全星级评定”,执法人员在厨房发现有3个灶头,使用2台家用吸油烟机。 责令改正     9月11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现场责令经营者停止营业,9月13日已完成了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9月19日油烟经第三方检测符合标准(济历环监【气】 2017年 第096号)。  
475 909-45     济南市槐荫区锦绣城小区外腊山河西路大货车来回跑,产生噪声污染。居民区与道路相隔过近,不符合相关标准,且无隔音设施。投诉人曾于8月15日和28日反映该问题,但对槐荫区政府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采取安装隔声屏障、更换隔音窗等措施降低噪声。 济南市 噪声     1.锦绣城小区于2012建设,环评批复文号为济环字【2012】157号。按照环评中提出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8.3.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锦绣城小区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边界线(即红线)距离临街建筑为35米±5米。经现场核实,锦绣城小区距腊山河西路边界线约40米,符合小区规划距离。
    2.小区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中空隔声窗,设置了以绿植为主的隔声带,以增强隔声效果。在前期选房阶段,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小区楼座分布及临街情况予以了公示。
    3.为减少白天时段大货车对道路交通秩序影响,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全市统一规定,允许大型车辆于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在城区道路行驶。腊山河西路位于槐荫区西客站核心片区,双向6车道,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标志标线齐全。目前,腊山河西路作为片区内南北向主要干道,也是片区内外大型工程货车运输路线的主要通道,承载的运输功能十分重要。因夜间大型车辆频繁来往,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其他     1.8月17日以来,槐荫交警大队坚持在腊山河西路每周开展2至3次整治行动,通过巡逻管控,腊山河西路夜间通行大货车数量有所减少,通行秩序较好。
    2.槐荫区环保局按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检测》(HJ640-2012),对该小区周边道路交通噪声进行环境监测,结果为昼间:58.0分贝(A),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8.3.1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不超过70分贝)的要求。
    3.槐荫区政府责成槐荫交警大队继续加强夜间巡逻管控,坚持每周开展两次以上集中整治行动,并在腊山河西路增加警力,加大执法力度,查纠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按全市统一要求增设声纳采集设备,严厉查处不按规定鸣喇叭违法行为,切实减少噪音污染,进一步规范大货车通行秩序,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54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358件。截至2017年9月20日已办结352件,正在办理6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3-475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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