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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发布日期:2017-09-19      来源:     作者: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批信访件277件(来电108件、来信169件)。 

  截至9月19日,已办结263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263件案件中属实225件,不属实38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35家,立案处罚39家,罚款金额161.3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7人、问责6人。 

 

  2017年9月19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
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3788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银丰唐郡小区,小区4号楼一楼排风系统,噪声扰民,要求根据环评设计,改造污水处理站的排风系统。 济南市 噪声、其他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办事处银丰唐郡小区,小区四号楼一楼因排风系统产生故障噪音扰民,污水处理站运行中排风系统不完善;经调阅银丰唐郡小区的环评,环评文件中对排风系统没有单独的设计要求。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唐冶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济南银丰唐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对产生故障的四号楼一单元一楼的排风系统进行关闭检修,并对小区所用排风系统进行排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至9月14日已将故障排除。
    2.在中水站增设空气净化设备,进行改造提升工程,本次改造工程自方案设计、组织招投标采购至队伍进场、竣工共计33天(9月7日—10月9日),2017年9月7日开始组织专家论证,设计图纸及出具可行性方案9月10日已完成,并完成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施工单位为中广核宏达环境科技有责任限公司,目前现正在施工中,在设计、采购、安装调试期间为保证车库内空气质量,采取中水站紧密关闭人防门及防火门的措施,与车库隔离,同时增加车库排风系统开启频次。
    3.加强对银丰唐郡唐冶房地产分公司落实整改进度的监管,督促其按时完成改造工程,确保不发生影响环境的行为。
 
2 3789     烟台市龙口市通海路松韵小区东门幼儿园向东30米,在建一信号塔,担心存在电磁辐射污染,举报人认为信号塔的建设不符合《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烟台市 其他     1.信访人所反映的信号塔基站为移动LTE五期(龙口市)建设项目,位于龙口市松韵小区东侧约30米,塔高约30米,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承建。该项目于2017年8月8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月1日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9月5日因修改建设单位等信息再次备案。
    2.该信号塔基站设备发射频率为900MHz,等效辐射功率为5W,属《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号)规定可豁免管理的设备(即向没有屏蔽空间发射3MHz-300GHz电磁场的,其等效辐射功率小于100W)。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该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即可。
    3.9月7日和10日现场检查时,该信号塔基站基础设施已建成,因通讯设备未安装,无法进行现场监测。
其他     建设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主动提出放弃该基站的建设,9月16日已将信号塔拆除。  
3 3790     滨州市博兴县湖滨镇寨卞村有家“三磊混凝土站”,粉尘污染严重,无环保手续,目前仍在生产。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三磊混凝土站”为山东三磊混凝土有限公司。2017年8月9日,因该公司年产20万方混凝土搅拌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被县环保部门立案处罚。目前该项目第三方监测已完成,环评文件尚未完成审批。
    2.截至8月底,该公司已按照环评和扬尘整治要求完成了整治。料仓配套了电磁脉冲袋式除尘器,加装了洒水抑尘设施。物料仓库实行了全封闭,内部配套了喷淋设施。砂石上料区及输送皮带采取了密闭措施。厂区出入口建设车辆清洗设施。清洗水储水池配套了砂石分离机和多级沉淀池。                                               
    3.经现场调查,该公司治污设施比较完善,基本达到了建筑扬尘整治“6个100%”的要求。但通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9月1日至5日设备调试期间进行了实际生产,存在未经环评批复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已将该违法行为按要求移交到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责令改正、立案侦查     下达停产通知,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4 3791     泰安市泰山区迎春路北首丽景花园小区西门,丽景社区服务中心门口,广场舞噪声扰民;服务中心对面居民楼下的国珍馆,宣传片噪声扰民。 泰安市 噪声     2017年9月10日,泰安市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1.丽景社区服务中心门口广场共有2个广场舞团队,约30名群众参与广场舞,2个广场舞团队各自使用音响器材播放音乐。经了解,2个广场舞团队为附近居住群众自发形成,多为退休老人,每晚7:30至9点集中在服务中心门口广场跳广场舞。
    2.服务中心对面国珍馆,营业执照名称为泰安市泰山区松风竹韵百货商行,经营场所为泰安市迎春路55号商住楼1-2层101户。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宣传片噪声扰民行为。
其他     1.执法人员于2017年9月10日晚依法对参与广场舞使用音响器材播放音乐音量过大的群众进行劝导和批评,目前该地点2个广场舞团队已自行解散。
    2.执法人员对国珍馆的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与正面引导,普及噪音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
 
5 3792     济南市长清区省道104五峰交警队对面的加油站,将洗车污水直排农田,怀疑无规划、土地等手续。 济南市 水、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永民加油站2017年6月在其南侧约20米处建设钢构洗车车间一处,洗车废水排入省道104东侧排水管道。该加油站及洗车点有土地使用手续(长土征字[1992]第28号),加油站有规划手续,洗车点无规划手续。 关停取缔     归德街道于9月10日责令长清区归德镇永民加油站对洗车点予以拆除。9月12日已拆除完毕。  
6 3793     淄博市临淄区铁石路11号有家“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为躲避检查目前停产,生产时排放刺鼻气味,怀疑环评手续有问题,建议搬迁。 淄博市 大气、其他     1.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1万吨/年氯化聚乙烯项目,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
    2.2017年8月24日,临淄环保分局对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中。由于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不合理,企业于2017年8月底自行停产,对其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3.该公司1万吨/年氯化聚乙烯项目,氯化尾气和干燥床废气均进行了治理,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设施更换吸收介质时,控制不好,会出现异味。
    4.该企业设备清单中干燥床为1台,现实际干燥床为2台,但因该设备为辅助性设备,不增加生产能力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2017年3月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时,已将该项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加强对废气吸收设施管理,在氯化氢废气吸收设施上配套电子PH计量仪器,及时更换废气吸收介质,并制定完善的氯化氢废气吸收设施操作规程,逐级更换吸收介质,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责令企业对布袋除尘器进行定期清理,确保除尘效率;责令企业每季度对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3.责令临淄环保分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快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进度,改造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7 3794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高家村,有家荆某某的养鸡场,粪便直接倾倒在村东路面,异味严重,污水横流。 临沂市 大气、水     荆某某养鸡场位于李官镇高家村,属于适养区。现存栏肉鸡7000只,鸡粪通过传送带收集到储粪场,由已签定鸡粪消纳协议的农户运走,作为有机肥使用,不存在粪便和水污染问题。村东的鸡粪是荆某某父亲运输至村东,存放于果园旁,用塑料薄膜覆盖发酵,用于果树追肥。因遮盖粪堆的塑料薄膜破损,鸡粪淋雨水后散发异味, 并有少量污水外溢。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养鸡场将村东的鸡粪清理完毕,并喷洒除味剂和消毒剂,消除异味。目前,村东的鸡粪已清理完毕。  
8 3795     烟台市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西亭山村,金马、樱花、兴茂、新茂、幸福、双龙、凤凰、富顺等布鞋厂,生产时排放刺鼻气体。 烟台市 大气     投诉反映的金马、樱花等8家制鞋厂位于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西亭山村、东亭山村辖区范围内,其中凤凰、富顺两家企业分别于2015年10月和2011年12月拆除生产设备停止生产,其它6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一定的气味污染。 关停取缔     在莱阳市组织的“散乱污”企业整治过程中,由城厢街道办事处于8月3日对6家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目前生产车间已全部断电。  
9 3797     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路段与衡山路路段,拖拉机、机动三轮车、货车通行时噪声扰民。 枣庄市 噪声     建华西路以北、衡山路以西区域有在建小区工地,存在施工车辆通行现象;同时该区域属货车限行区域,也存在部分违禁车辆通行问题,产生一定的噪音。 责令改正   1.进一步规范施工车辆通行时间和路段,加强对进入工地施工车辆的监督管理。施工车辆一律经区交警大队审核年检、交强险等手续后,依法办理限行区域通行证,限定施工车辆在早中晚上下班高峰时段及22:00至次日6:00期间禁止通行。
   2.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严查该区域违禁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的车辆,同时做好外围执法监管工作,规范车辆通行秩序,防止噪声污染。
   3.加强对违禁车辆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的作用,由市中区交警指挥中心及时采集违禁和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车辆的违法数据,并依法进行处罚。
 
10 3799     1.以下印刷厂均无手续,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农田、市政管网:青岛市即墨市开发区宅子头村,第四卫生室南侧江某的印刷厂,该处附近还有十几家印刷厂;北安街道营普路颐和无纺布东面王某海的印刷厂;长江路小学大溪地酒店东面王某伟的印刷厂;北安办事处朱家后村,李某的印刷厂;北安办事处周戈庄军盛驾校东面,刘某杰的印刷厂;奥德染厂对面宫某平的印刷厂;北安二级站红绿灯东面吕某的大印刷厂。2.北安街道办事处南林村有家大型养鸡场,粪便露天堆放,雨天污水外流,异味严重。3.南林村蓝王路路边杨某某的养猪场,粪便直接倾倒水沟。4.北林村于某某的六十亩地,在卖土后,开始收费填埋垃圾,且前期每天下午焚烧垃圾。 青岛市 大气、水、垃圾、其他     1.青岛金运来彩印有限公司和青岛村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保手续;青岛奥华包装有限公司和即墨市顺德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和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建成未验收,没有取得环保手续,即墨市环保局对两家企业各处罚4万元。目前两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办理环保手续。4家企业无用水工艺,不产生废水,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排入市政管网。2.即墨市开发区宅子头村第四卫生室南侧江某的印刷厂实为江顺服装印花加工点,主要从事布片印花,未办理任何手续。2017年6月已停产,并拆除了主要设备,该印花加工点没有生产,未发现生产废水,在卫生间内有洗版痕迹,该卫生间下水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期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直排污水管网。3.颐和无纺布东面王某海的印刷厂实为王某海的服装布料印花加工点,主要从事服装布料印花加工,未办理环保手续,因经营不善于2017年8月初倒闭,无法与负责人取得联系,为避免其恢复生产,北安街道办事处对其经营场所进行封停,以前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4.朱家后村李某的印刷厂实为即墨市益捷服装加工厂,目前用于办公,正在整修厂房,印花业务尚未开展,相关设备尚未投入使用。现场未发现生产痕迹,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水经化粪池后外运,无污水直排现象。5.军盛驾校东刘某杰的印刷厂实为刘某杰的服装布料印花加工点,无环保手续,现场未生产,该处经营场所于2017年3月份迁至现址,已于2017年8月15日停产。因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污水不能保证达标排放。6.二级站红绿灯东吕某印刷厂实为青岛绿洲源服饰有限公司,位于北安街道烟青路638号,已办理环保手续,其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7.王某伟的印刷厂实为王某卫服装印花点,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租赁即墨市通济街道张家西城东村工业园于波厂房(大溪地酒店东),从事服装印花,现已拆除生产设备,不再从事印花生产加工。8.宫某平的印刷厂实为宫某平印花加工点,主要从事服装印花,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手续,2017年6月投入生产,于2017年8月初停止生产,收集池中无污水,该加工点洗版过程产生污水,月产量约4吨,建设一污水手收集处理池,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9.南林村大型养鸡场实为张某忠肉鸡养殖场,位于北安街道南林戈庄村西、蓝王路南侧,鸡舍12栋,其中4栋新建鸡舍未投入使用,主要从事肉鸡养殖,目前12栋鸡舍全部空栏。养殖场内设有储粪池12处、沉淀池5处,设有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西侧有露天沉淀池1处,养殖场内有明显异味。10.蓝王路路边杨某某的养猪场实为杨某超生猪养殖场,目前存栏生猪1100头,该养殖厂环保手续齐全,养殖场内设有污水沉淀池3处,正在建设150立方储粪池一处,设有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粪便、污水日产日清。现场未发现周边水沟养殖粪便倾倒痕迹,以往粪便直接倾倒水沟。11.2004年6月于某某承包了北林村土地100亩合同期限为2024年6月,目前该地块栽植苗木面积约75亩,空地面积约25亩。现场未发现土层被挖掘采卖现象,对25亩空闲土地取点30处挖掘察验,天然坑湾内有填埋的生活垃圾,其他土地未发现有垃圾填埋现象,经调查其在2016年5月至2016年8月期间陆续将周边村庄的150立方左右的生活垃圾填埋在该处土地中的自然坑湾内,该处坑湾深约1.5米,面积约130平米。经询问于某某,从未有过焚烧垃圾行为,现场未发现垃圾焚烧痕迹。 关停取缔、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9月10日,即墨市潮海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江某印花加工点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彻底全面清除。2.北安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在9月13日对王某海服装布料印花加工点内的所有物品予以清理。3.北安街道办事处对即墨市益捷服装加工厂、刘某杰服装布料印花加工点下达整改通知,已于9月12日将相关的设备、产品、原料全部清理完毕。4.即墨市环保局9月10日对张某忠肉鸡养殖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9月25日前对肉鸡养殖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并罚款1万元;北安街道办事处通知张某忠暂时停止养殖,待其补齐相关手续、清理现状污染后方可重新投入养殖生产。5.北安街道办事处对杨某超养猪场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其9月20日前完成储粪场建设。6.北安街道办事处责令于某某于9月20日前将填埋的垃圾全部运至中节能(即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做无害化处理。7.通济街道办事处对赵某强加工点下达整改通知,该加工点已于9月10日将相关的设备、产品、原料全部清理完毕。  
11 3800     济南市槐荫区纬十二路北大新园小区,小区北侧铁路火车通行噪声以及铁路旁边的车间生产噪声扰民。怀疑小区的环评审批不合规。向12345反映,一直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     1.纬十二路北大新园小区是北大槐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位于槐荫区纬十二路东侧、经一路北侧、北邻津浦铁路(京沪铁路)、东邻纬十一路,项目符合用地规划。2014年,济南市环保局受理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批的北大槐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8月15日出具批复,审批文号为济环报告书[2014]40号。该项目在受理、拟审批和审批环节均在济南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公示,不存在环评审批不合规问题。
    2.转办件反映产生噪声的车间是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机车水阻试验站,建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已采取墙面贴消声板、安装消声器等消声措施,但内燃机车性能调试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试验站未生产,未发现其他噪声源。
    2017年9月12日,槐荫区环保局对津浦铁路(京沪铁路)火车同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57.7分贝,符合《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3.经调阅12345市民热线,天桥区接到涉该试验站噪声扰民的转办件3件,其中2件已按期办理完毕,举报人对处理和答复表示满意,另1件正在办理中,还未到办理时限。
责令改正、约谈     1.天桥区环保局已约谈济南铁路局济南机务段相关负责人,下达关于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天环监限改字[2017] C021号),责令该试验站停止夜间生产,只允许昼间生产,且需报送生产计划。天桥区环保局将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出现噪声超标问题,将依法查处。
    2.天桥区环保局已建议铁路部门对该试验站进行搬迁,另行选址建设。
 
12 3802     滨州市邹平县青阳镇耿家村南,金阳集团院内南侧有个制作塑料箱的车间,排放废气,无任何手续。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金阳集团”为山东金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办理了工商执照。该公司年产100吨塑料泡沫项目于2017年5月9日由县环保局批复(邹环报告表〔2017〕36号。该公司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了安全评价,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查体工作正在进行中。由于市场等原因该项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少量非甲烷总烃,为无组织排放,环评要求企业加强车间通风措施。目前,相关部门已责成该公司建设VOCs治理设施,减少VOCs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责令改正     督促企业做好VOCs治理工作并及时组织验收,积极完善各项生产手续,确保生产依法合规。  
13 3803     潍坊市安丘市官庄镇刘家营村南,朱某某的砖厂无证开采页岩,无安检许可证,燃煤窑炉废气直排,粉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其他     1.该砖厂为安丘市金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安丘市官庄镇高家营村,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页岩砖,未办理环评手续。
   2.该公司于2011年办理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2013年许可证到期后不再自行开采页岩,烧砖所用的页岩原料均为原库存或外地购进页岩,页岩原料购买地主要为辉渠镇大寿山。
   3.该公司于2012年12月7日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砖瓦用页岩露天开采,有效期为2012年12月27日至2015年12月26日。2013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继续开采,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企业外购原料或者使用砖瓦用混凝土生产的砖厂不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4.该公司生产工艺中有烘干烧砖环节,现场有隧道窑两个,主要燃料为粉煤灰和炉渣,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经50米高排气筒排放。
    5.该公司生产工序包含粉碎、搅拌环节,有粉碎机两台、搅拌机两台,粉碎、搅拌环节产生粉尘,无污染防治措施。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环保部门对该公司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擅自建成并正式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整。在未经批准前不得投入生产。 
    2.国土资源部门对该公司非法收购加工无合法来源的矿产品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处以没收其非法收购的矿产品,并处罚款3万元。
    3.官庄镇政府对其书面下达了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停业,未通过环评验收前不得开工生产,并对该公司采取了停电措施。
 
14 3806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街道办事处长兴路,有一排违建从事小吃经营,噪声大,环境脏乱差,周围居民出行不便。 青岛市 噪声、其他     1.市北区长兴路全长240米,是原市北区政府为改善周边居民生活、拉动区域经济和解决部分居民生活困难,于2008年9月打造的美食小巷,共有仿古式临建房屋34间,其中1间为管理办公用房,其余33间为经营商户用房,该路段经营商户均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以经营小吃、饮料、面点为主。该美食小巷由市北区特色街管委办负责管理。2.经查,长兴路位于台东商业步行街范围内,由于该区域位于台东商业步行街范围内,日客流量达万余人次,简易食品包装随意丢弃,节假日及人流量高峰时段该区域地面垃圾较多,同时大量游客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了影响。 责令改正     1.2017年9月10日,联合调查小组对占路经营的商户给予了依法取缔,增派了卫生保洁人员,对周边的垃圾进行了清运,同时在美食小巷入口处设立了挡车立柱,禁止车辆行驶和停放,以确保周边居民出行方便。2.市北区特色街管委会办公室、台东街道办事处、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整治力度,节假日和客流高峰时段自觉维护游客排队秩序,及时处理外运垃圾,减少居民出行阻力,改善周边生活环境。  
15 3807     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庙子村北有家“青州市青固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噪声大,粉尘污染严重,多在夜间生产。建议关停取缔。 潍坊市 噪声、大气     青州市青固建材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产品为干混砂浆,原料为废石、水泥、粉煤灰、沙、水。其生产车间为密闭式,但在生产中产生一定粉尘和噪音。停产前有时利用峰谷电价夜间生产,因原材料供应问题和设备检修,今年8月份停产至今。 责令改正     责令该企业立即更换布袋除尘器布袋、对破碎设备进行降噪处理,最大限度降低粉尘、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  
16 3811     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后白玉村北200米,有家养羊场,粪便堆积,养殖废水直排,异味很大。要求取缔。 临沂市 大气、水、垃圾     反映的临沭县青云镇后白玉村实为后白峪村,该村村北200米处未发现养羊场,村北450米处发现一家养羊场,位于控养区。该养羊场业主为后白峪村居民王某某,存栏小尾寒羊300只左右,建有约6立方米的沉淀池,有防雨措施,粪便处理采用干清粪方式。该养羊场场西及院内存有少量干粪,无废水外排,厂界异味不明显。 责令改正     临沭县责令该养羊场彻底清理存放的干粪,建设有三防措施的储粪场,对沉淀池收集渠采取防雨措施。目前,干粪已清理完毕,沉淀池收集渠防雨措施已完成,储粪场已建设完成。  
17 3814     烟台市龙口市北马镇古庄头村南,有多家养殖场,粪便乱排,村内饮水井被污染。 烟台市 水、垃圾     1.龙口市北马镇古庄头村共有4家养殖场,分别为刘某养猪场、刘某国养猪场、刘某敏养猪场、孙某养猪场,均不在禁养区内。
    2.刘某养猪场距离村庄约280米,生猪存栏量297头,建有3个沉淀池和1个沼气池;刘某国养猪场距离村庄约150米,生猪存栏量158头,建有1个沉淀池;刘某敏养猪场距离村庄约10米,生猪存栏量34头,建有2个沉淀池;孙某养猪场距离村庄约150米,生猪存栏量388头,建有1个沉淀池。9月10日现场检查时,4家养猪场粪便清理及时,未发现外排粪便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村南有多家养殖场情况属实。
    3.北马镇古庄头村群众饮用水源为该村纯净水站,该水站建于2012年,日产纯净化水1.5吨。9月10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村自来水(已不作为饮用水使用)进行了取样监测,硝酸盐氮、氨氮超标,主要与农业面源污染有关,其余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其他     9月10日,北马镇政府与4家养殖户经过协商,4家养猪户自愿关停并逐步减少生猪存栏量。截至9月14日,生猪存栏量共计减少334头,除待产母猪和幼猪尚未以外,剩余生猪已于9月17日转移完毕,4家养殖户预计9月30日前将养殖设施清理完毕。  
18 3815     淄博市周村区爱国社区油坊街十字胡同,道路坑洼不平,有扬尘,道路污水异味大。 淄博市 扬尘、其他     十字胡同为老城棚户区,基础设施薄弱,路面硬化年久失修存在坑洼不平的情况,由区环卫局负责日常扫保,无扬尘现象。因该平房区无污水管道,周边居民有随意倾倒生活污水情况,导致路面残留污水,存在异味。 责令改正     1.大街街道荣和社区居委会对十字胡同居民进行劝导,要求住户自行收集生活污水,并排放到油坊街污水管道。
    2.区政府计划将十字胡同列入2018年棚户区改造范围,对该区域进行整体搬迁改造。
 
19 3816     潍坊市青州市S230省道与S321省道交叉口西2.4公里路南,有多家挖沙、洗沙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至洗沙厂旁边的大坑。附近的几家水泥制品厂,存在粉尘污染。 潍坊市 水、大气     经查在S230省道与S321交叉口西2.4公里路南有两家洗沙厂,三家水泥预制件厂。洗沙厂的业主是乔某山、王某峰,前期已对其关停取缔,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水泥预制件厂的业主是王某华、宋某、杨某威。8月中旬,对其下达了停产通知,责令其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原料及产品。
   9月11日,再次到现场检查,两家洗沙厂、三家预制件厂生产设备均已拆除,无生产迹象。
关停取缔     落实领导包靠责任,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巩固清理取缔成果。  
20 3817     青岛市李沧区大崂路1009号和1009号之间,垃圾堆积,污水横流,环境脏乱差。向12345反映多次,未彻底解决。 青岛市 垃圾、水、其他     1.经查,李沧区李村街道大崂路1009号甲与1009号楼座之间,两楼之间有1家废品收购点和居民煤屋,其中,有12户环卫工人在煤屋租住。该处废品摆放不够规范并有废弃物散落现象,煤屋外面堆放的生活用品和捡拾的废品露天存放。平时有生活废水通过公用水池进入市政污水管网。2.经核实,今年5月份1009号楼有一户居民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大崂路社区)反映过1次,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接到信息,迅速安排人员对该区域进行了集中整治,事后,并联系城管中队和社区通过贴通知、入户做工作等方式进行了规范。 其他     1.垃圾废品回收点废品摆放不够规范并有废弃物散落现象,以及环卫工人外面堆放的生活用品和捡拾的废品露天存放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今后,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日后废品收购点的规范整治工作,规范物品摆放,保持卫生清洁,并加强巡查,做到发现问题立即整改。2.区建管局负责督促环卫公司加强该部分环卫工人的管理教育,严格做到租住房屋周边不堆放杂物,维护辖区环境卫生。3.李村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煤屋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并加强该楼院日巡查制度,杜绝乱堆乱放和垃圾散落现象。  
21 3818     青岛市胶州市里岔镇里岔村,薛某某的食品加工磨坊存在粉尘污染,夜间生产时噪声扰民。建议采取遮挡等降噪措施。 青岛市 噪声、大气     1.里岔村食品加工磨坊业主为该村农民薛某某,该磨坊位于黄张路以南与里岔村村委会相邻。平时由薛某某利用农闲时间不定期为附近村民加工小麦和玉米面粉。2.经询问当事人薛某某及调查走访附近邻居,该磨坊存在一早一晚加工小麦和玉米面粉的情况,产生的粉尘、噪音对周围居民存在一定影响。里岔镇政府征求汇总磨坊周围邻居的意见,责令其在每天19:00—次日7:00期间不得从事加工作业,避免夜间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并要求其将原有窗户全部密封,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的影响。2017年9月10日,现场调查该磨坊夜间时段已不从事作业。 责令改正     胶州市里岔镇政府责令其加快整改进度,该磨坊已于2017年9月12日将窗户进行全部封闭,彻底杜绝粉尘外排问题。同时,加大对此类面粉加工点的巡查力度,对薛某某等磨坊加工点进行不定时夜间巡查,防止夜间作业扰民情况的发生。  
22 3819     威海市文登区香湾小区,小区南北两侧推积建筑垃圾,小区内道路未硬化,存在扬尘污染。 威海市 垃圾、扬尘     醍香湾小区总占地10万平方米,于2009年开始建设,目前仍在建设期间,物业工作由山东沃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经查,小区内南北两侧有建筑垃圾,为小区居民装修后遗弃;因该小区地下管网尚未铺设完毕,部分道路没有硬化,风力较大或车辆经过时,有扬起尘土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物业公司立即对小区内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截至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并设置了禁止倾倒建筑垃圾的标示牌,引导小区居民及时处理建筑垃圾;责令建设单位加快小区施工进度,做好洒水降尘工作,维护好小区环境,将施工影响降到最低。
    2.由金山社区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小区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公开说明问题处置情况,并邀请周边居民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23 3820     烟台市莱阳市康久鞋业,粉尘污染严重,废料随意丢弃。 烟台市 大气、垃圾     莱阳市古柳康久鞋厂,主要产品是布鞋。2016年12月13日,莱阳市环保局在监管中发现该公司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为此,责令其停产整改并进行了处罚。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停产,正在按照环保部门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该公司在鞋底加工过程中以液体状态的天然胶加入粉末状的白炭黑,混合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按照同行业类比法,所排放粉尘在0.3mg/m3以内,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该公司在生产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废橡胶条和废布条,均被送往莱阳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因该公司未建设固废暂存场所,存在生产废料随意堆放的情况。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2017年9月10日,莱阳市环保局对莱阳市古柳康久鞋厂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罚款3万元,责令其立即清除堆放废料,并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固废暂存场所。  
24 3821     青岛市开发区长白山路1000号有家“青岛幸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排放刺鼻气味。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青岛幸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长白山路1000号,从事汽车制动盘的喷涂业务,喷涂废气经过6套滤棉处理后,再次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取得了环保批复,但尚未验收。现场核实,该公司正在进行喷涂设备调试,该公司车间内有油漆味。2.黄岛区环保分局9月10日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青岛皓宸环境卫生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了废气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责令改正     黄岛区环保分局责令青岛幸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尽快办理环评验收手续,确保喷涂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现超标排放依法处理。  
25 3822     滕州市春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在发改局备案,12月向环保局提交环评申请,截至目前环保局仍不予办理,也不出具不受理的书面说明。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枣庄市 其他     1.滕州市春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名郝相洗布厂,位于滕州市益康大道2298号,滕州经济开发区鲁班机械院内。2016年9月,该公司因“未批先建且外排废水超标,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被滕州市环保局处罚6.15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对责任人行政拘留。
    2.2016年12月5日,该公司向滕州市环保局递交了《关于废布废棉纱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手续的申请》,要求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因该公司位于滕州经济开发区,根据《滕州市引进工业项目评审办法(试行)》要求,需提供入园相关手续,环保局负责环评审批的同志已于2016年12月将相关情况电话告知了该公司法人代表。目前,滕州市环保局未收到该公司符合入园条件的相关手续。
    3.同时,该项目为利用废布废棉纱生产再生棉,生产工艺简单,主要是用酸液对废旧棉布进行漂白,生产过程产生大量酸性废水,符合中央环保督察组第10批819—98号转办件中关于再生棉加工点的情形。滕州市此前对此类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加工点均采取了清理取缔措施。
     
26 3824     临沂市费县探沂工业园长安路2号,有家“凯璞家具有限公司”,喷漆工艺产生刺鼻气味,噪声扰民,漆渣去向不明。 临沂市 大气、噪声、固废     1.反映的凯璞家具有限公司,位于费县探沂工业园长安路2号,2017年7月投产,2017年8月7日停产至今。该公司无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企业。公司喷漆车间的喷漆房正在建设中,无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试生产期间,有露天喷漆迹象。经走访,该企业生产时存在噪声问题,但因该公司未生产,无法对噪声和废气进行检测,复产后将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该公司未建设危废库,产生的漆渣露天存放于厂区西南角及办公楼东北角,共计28桶,每桶约5公斤。因刚投入生产,危险废物无非法转移和处置。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该公司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场所,将危险废物漆桶、漆渣露天存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费县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拟罚款4万元。
    2.该公司年产70000件实木橱柜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并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生产,拟罚款13.52万元。
 
27 3826     潍坊市高新区东四路与穆响路交界路北,有家“三聚机械配套有限公司”,无环评、安评、土地手续,冒浓烟、噪声扰民。向相关部门反映过,未解决。 潍坊市 大气、噪声、其他     1.潍坊三聚机械配套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烟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高新分局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缴纳罚款;由于该企业不属于高危行业,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前期接到过关于该企业信访投诉,已将有关处罚、停产移交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按程序回复信访人。
    2.区国土分局对该企业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建设车间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社区居民委员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车间和设施并处罚款,因该企业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求,2017年9月11日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
    3.2017年8月20日,为完全避免该公司后续复产,区环保分局、电监办、新钢经济发展区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潍坊三聚机械配套有限公司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
关停取缔     责成新钢经济发展区牵头按“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的取缔标准,依法取缔该企业。目前已关停取缔完毕。  
28 3828     临沂市莒南县坊前镇,举报人的磨砂机被当地相关部门拆除,但是岭泉镇河南石沟村北、陆镇黄庄村、西外环白马河附近和洙边镇龙长村南等地,都存在无手续磨砂经营问题。 临沂市 其他     1.反映的“磨砂经营”系指矿渣微粉加工项目,主要以矿渣为原料,经破碎、筛分后生产水泥和建筑加工辅料。在全县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中,坊前镇排查出矿渣微粉加工点,于2017年2月28日,坊前镇政府按“散乱污”清理要求进行了“两断三清”。
    2.岭泉镇河南石沟村北未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违规项目,排查发现南沟村南1000米处有一处矿渣微粉加工点,9月12日,岭泉镇政府按“散乱污”清理要求进行了“两断三清”。
    陆镇黄庄村(实为十字路街道曹家黄庄村)、莒南县城西外环路西、白马河(实为白龙河)南原有矿渣微粉加工点,均属于“散乱污”企业,已分别于6月20日、8月8日清理取缔,正在清理原料和产品。
    洙边镇龙长村(实为洙边镇中龙掌村)的企业名为莒南县建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建邦矿业),2015年11月,建邦矿业办理了8万t/a磁石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批复,建设瓷石矿开采、加工线各1条,主要产品为石子、石粉。2016年10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2月市安委会进行了验收。2017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有效期为2017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16日。自2017年6月24日起,建邦矿业因维护设备停产至今。
关停取缔     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落实坊前镇、岭泉镇、十字路街道、莒南经济开发区4家矿渣微粉加工点的清理取缔措施,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原料、产品清理任务。  
29 3829     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田庄村的木器加工厂,以存在环境污染为由,被当地政府强拆,至今未给任何说法。要求当地政府给出具体说明。 淄博市 其他     木器加工厂为罗某某木器加工厂,位于桓台县田庄镇牛王村。2017年5月,因耿焦路贯通工程需要,田庄镇政府与罗某某达成搬迁协议,镇政府补偿罗某某 6万元后,由罗某某自行拆除了设备,搬迁了木器加工厂。不存在“以存在环境污染为由,被当地政府强拆”的问题。      
30 3830     枣庄市滕州市龙泉广场河滨路荆河西岸,有多家饭店和烧烤大排档,油烟扰民,垃圾和废水直排荆河。建议工商、税务、环保、食药监和城管部门对饭店进行检查处理。 枣庄市 油烟、垃圾、水     1.河滨西路共有10家饭店,该饭店用房均为独立的门头房。针对该区域饭店用房陈旧、设施老化、经营户环保意识淡薄,多家饭店存在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少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问题。自今年4月份以来,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对该区域的整治力度,对露天烧烤大排档进行清理和取缔,并督促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置专用烟道,共对经营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10份。
    2.9月10日下午和晚间,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河滨西路饭店进行现场调查。经营户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仅有少量饭菜的味道和热气产生,并无明显油烟冒出。同时,挨家挨户对经营户产生的垃圾和废水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经营户将固体垃圾全部倒入门前垃圾箱内,废水直接排入下水道污水管,并未发现垃圾和废水往外直排的现象。并组织人员沿荆河西岸徒步巡查,未发现荆河河道内有排污口。
停产整治     1.目前,烧烤大排档已全部关停,9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1家已购买设备正等待安装,7家已设置专用烟道。
    2.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严格监控使用情况;严格检查餐饮经营户安装、清洁、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情况,对于不清洁、不使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禁止经营。
    3.进一步深化“门前三包”管理。督导各经营业主严格按照《滕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要求,承担“包容貌秩序、包环境卫生、包绿化亮化”的责任和义务;对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规定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31 3831     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街道办事处桃园小区北区的1号楼北侧,有人将渣土和废弃家具堆积在路边。 济南市 垃圾     槐荫区张庄路街道桃园小区1号楼北侧存在渣土和废弃家具堆积现象。渣土为居民装修后的装修垃圾,体量约2立方米,废弃家具为居民丢弃的沙发、橱柜和自行车车架等物品,体量约1.5立方米。 责令改正     1.9月10日,张庄路街道办事处环卫所向济南华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关于督促对环境卫生进行的整改通知》,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截9月10日下午,装修垃圾和废弃家具已全部清理。
    2.槐荫区政府责成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为辖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32 3832     前期反映“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华鑫热浸锌厂,非法转移危废”的问题(受理编号130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锌灰在山东其他地区都属于危废,不应该是固废。 威海市 其他
   威海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对热镀锌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热镀锌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HW23含锌废物)为危险废物。对“热镀锌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之外的热镀锌渣(热镀锌槽锌液表面氧化而产生的浮渣,俗称锌灰,以及锌液中溶解的铁等杂质沉淀在热镀锌槽底部形成的锌渣),目前按一般固废管理。
     
33 3832     前期反映“烟台海阳市经济开发区杭州街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非法转移危废“的问题(受理编号130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锌灰在山东其他地区都属于危废,不应该是固废。 烟台市 其他    烟台市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要求,对热镀锌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
    根据2016年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热镀锌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HW23含锌废物)为危险废物。对“热镀锌过程中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之外的热镀锌渣(热镀锌槽锌液表面氧化而产生的浮渣,俗称锌灰,以及锌液中溶解的铁等杂质沉淀在热镀锌槽底部形成的锌渣),目前按一般固废管理。
     
34 3833     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吕家林村,刘某以建水库名义开采矿产资源,无环保手续,造成山体植被破坏,扬尘污染严重。 莱芜市 扬尘、生态     1.2016年6月1日,颜庄镇吕家林村在该村村南修建塘坝一座,并由莱芜市万利实业集团(负责人为刘某某)进行工程建设,无环评手续。12月13日动工,施工过程采挖部分建筑用灰岩。12月15日,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钢城分局向吕家林村村委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止开采行为(土石方采挖),因坝体建设开挖出部分建筑石料用灰岩全部用于了坝体工程的填方。12月16日,颜庄镇吕家林村停止了开采行为,以后没有再进行施工。9月10日现场检查时,所反映的开采位置无施工人员、无施工设备、无施工痕迹。
    9月10日现场检查时,所反映的开采位置无施工人员、无施工设备、无施工痕迹。开挖出的灰岩全部用于了坝体工程的填方,无外运、无销售行为。
    经查,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吕家林村民委员会拟建的吕家林水库工程,曾申请办理过环评审批手续,因前置材料不全,钢城区环保局没有受理。
    2.经现场核查,工程采挖山体地表为荒草植被,无树木;该工程只实施过一次爆破作业,爆破时产生了短时的较大扬尘,机械挖掘、装运、填方过程中产生扬尘较小。
责令改正
    各部门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督,确保未经审批前,不得重新投入施工。
 
35 3835     临沂市沂南县罗圈峪村有家“金浩源矿业”,无手续,噪音、粉尘污染严重。 临沂市 噪声、大气、其他     1.反映的山东金浩源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年10月29日,是一家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生产销售企业。办理了国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该公司有石灰生产和矿山开采加工两个建设项目:年产160万吨石灰项目,2008年8月经临沂市环保局审批,2015年7月经沂南县环保局验收,破碎工序采用密闭方式,在上料、出窑、破碎工序均配套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窑炉煅烧产生的废气经湿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2015年12月经沂南县环保局审批,2017年9月验收;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14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2月19日;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并足额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复垦保证金。建有3条石子加工生产线,均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和喷雾洒水设施。
    目前,石灰生产项目的1-4号石灰窑正常生产;矿山因安全生产没有整改到位,尚未通过市安委会复工验收,自2016年2月停产至今。
    2.该企业石灰项目布袋除尘器和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达标,石料覆盖完全。2017年7月1日经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但存在无组织粉尘污染问题,厂区周围庄稼叶面有少量积尘。经走访群众,矿山在开采放炮、鄂破、装卸等环节噪声较大,尤其在夜间生产时,噪声对周围群众有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加强在上料、鄂破、装卸、运输等环节密闭降尘工作,加大厂区及道路洒水抑尘频次,减少粉尘产生。
    2.责令企业加强对鄂破、装卸等工序的降噪工作,合理安排放炮时间,避免夜间放炮扰民。
 
36 3836     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办事处薛家岭村村北、高速南侧,有家洗沙厂,污水横流。 青岛市     1.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胶南街道安口村北侧,疏港高速以南。刘某某于2012年6月租赁此地开办洗沙厂,有环评手续,但未经验收。该砂石加工厂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水塘(为刘某某承包,占地5亩)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该砂石加工厂在2017年2月黄岛区“三场”整治活动中因环评手续不完整被勒令停产,并拆除了主要加工设备。因剩余加工设备一直未拆除,2017年8月15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砂石加工厂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砂石加工厂于8月18日前自行拆除剩余设备。 关停取缔     胶南街道办事处责令胶南市兴亿达砂石加工厂于2017年9月17日前将加工设备清理完毕,同时责令安口村将该水塘收回。现已清理完毕。  
37 3837     日照市莒县宋家桥村的浩宇能源公司,未批先建,污水污染地下水,排放刺鼻气味。 日照市 水、大气、其他     群众反映的莒县浩宇能源实为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建有2×65孔JNDK55-05型捣固焦炉,同时配套备煤及除尘地面站、干熄焦余热锅炉及发电机组、干熄焦装置、湿熄焦装置、煤气净化设施等,主要产品为焦炉煤气、焦炭、焦油等。企业累计投入1.66亿元建成酚氰废水处理站、中水深度处理系统、烟气除尘脱硫脱硝一体化工程等环保设施。
    未批先建问题。2008年5月2日,该公司城市煤气化工程环评文件获得批复。2009年5月,该工程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于2010年10月建成并投产。2014年10月,该公司委托省环科院对城市煤气化工程进行了工程后评价,并于2015年1月5日通过省环保厅审查。2015年2月26日,省环保厅对城市煤气化工程进行了环保验收。
    污水污染地下水问题。该公司主要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清净下水(主要是间接冷却水、蒸汽冷凝水等)。其中,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该公司酚氰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光大水务(莒县)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清净下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2017年8月27日,莒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观察水井地下水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氰化物等指标,监测结果表明,总硬度超标0.6倍,其他指标均达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经调查分析,总硬度超标系地质原因造成。
    排放刺鼻气味问题。近年来,该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连续分类实施了异味整治方案,一是油库罐区异味的治理。该公司新上一套油罐尾气净化水洗涤吸收设备,该套装置利用喷淋水将油罐放散尾气中存有异味的成分进行集中吸收、洗净处理,达到消除异味的效果,吸收完异味后的水全部进入生产系统回收利用。二是粗苯装车区异味的治理。该公司对粗苯装车鹤管实施密闭措施,达到了粗苯装车无异味的效果;三是生化水处理除油池异味的治理。该公司对除油池进行了密封改造,将整个除油池用金属泡沫复合板全部严密封盖。四是投资5900万元建成脱硫脱硝一体化工程,该工程运行稳定,焦炉烟道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氮氧化物、颗粒物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自2017年以来,该公司每个季度都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氰化氢、苯、酚类、硫化氢、氨)及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监测,并在公司网站进行网上公示。第二季度委托检测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该公司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各项污染物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
    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污水处理工段的厌氧污水池有轻微厌氧污泥味,厂界周边未闻到异味。
其他     责令该企业加强污染防治施设的维护保养,确保运转正常、达标排放。同时,要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措施,提高污染防治水平,严防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莒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继续强化对该公司的监管督导,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群众公开环境信息。同时,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38 3838     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柳青街道办事处柳青园小区D区13号楼1单元车库内,有家不锈钢加工店,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楼顶堆放垃圾及废旧物资。 临沂市 噪声、大气、垃圾     1.反映的不锈钢加工店为张某某防盗网加工作坊,主要从事不锈钢防盗网加工。位于居民区内,生产过程中产生噪音、电焊烟尘,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不具备环保审批条件,属于“散乱污”企业。
    2.楼顶有部分生活垃圾,主要是破旧的床、床垫子、家具等。
关停取缔     1.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依法对该作坊予以取缔。目前,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2.已将楼顶垃圾清理完毕。
 
39 3839     青岛市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西叫村,周边有多家喷漆企业,无手续,无环保设施严重污染环境。 青岛市 其他     1.西叫儿埠村位于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东南部,村庄目前共有工业企业约30家,涉及纺织服装、工艺品、电子产品及机械加工行业,有喷漆工艺的企业共2家:青岛坤江工贸有限公司、青岛丰林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青岛坤江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4月搬迁到即墨市环秀街道办事处西叫工业园,租赁厂房从事汽车车厢加工,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环秀街道办事处8月22日取缔了该公司,并拆除了生产设备,清理了原材料和产品,这些企业生产期间存在有害气体污染。2.青岛丰林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于2013年10月租赁厂房建成投产,从事汽车头钣金加工,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生产设备有焊枪7只、压铆机2台、喷漆房1个,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自2015年来基本处于停产状态,生产期间产生无组织排放刺激性气味。3.经查,经现场调查核实,青岛坤江工贸有限公司自被取缔后没生产厂房空置。青岛丰林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正在生产,有从事喷漆作业的现象,检查发现公司喷漆工艺没有污染防治设施。 关停取缔     即墨市政府责令青岛丰林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原材料和产品。  
40 3840     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姚东村有家“同得利畜禽加工厂”,污水直排入河渠,臭气熏天。 泰安市 水、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是泰安市岱岳区同得利畜禽加工厂,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自7月24日停产至今。
    1.关于“污水直排入河渠”:经现场勘查,企业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现场未发现直排管道,查看企业污水处理运行记录,未发现违法行为。因企业停产,无法对废水进行检测。
    2.关于“臭气熏天”:经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异味,主要由杀鸡车间和沉淀池产生,且未采取治理措施。反映情况属实。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针对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许可,擅自开工建成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岱岳区环保局下达责令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环评手续,并对产生异味的地方立即进行整改。现已进入立案处罚程序,拟罚款10万元。2.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41 3841     济南市章丘区汇泉路的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食堂,油烟污染严重。 济南市 油烟     经核实此件反映问题地点为章丘区汇泉路西侧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院内东侧食堂。共两间房屋,一间餐厅,一间厨房,厨房有两个灶头,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院外东侧路段。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9月10日,章丘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组采取下列措施:
    1.章丘区食药局责令该食堂停业整顿,限期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已停业。
    2.章丘区城管执法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章城执字2017第0910-3号),责令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于9月12日安装完毕。
    3.工作组下步将加强对该餐饮单位巡查监管,在该单位食堂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油烟达标排放后,方可营业,防止油烟污染。
 
42 3842     济南市市中区二七街道办事处二七中街36号院,有家摩托车维修店,噪声污染严重。 济南市 噪声     该摩托车维修店使用二七中街36号院临街储藏室私自开门经营,无工商营业执照。2017年7月底,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已对其私开门头进行封堵。目前,业户仅将院内储藏室作仓库使用,偶有居民上门修车则在室内维修,产生一定噪声,对居民有影响。 关停取缔     9月10日,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与城管执法、环保、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要求其停止营业。业户已于当日下午将所有院内维修设备清理完毕,并承诺不再在此开展维修。街道办将加强巡查监管,如再发现私自维修经营,将联合执法部门对其依法处理。  
43 3844     青岛市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在红石崖小学幼儿园东南方向100米,有家养猪厂和养貂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 青岛市 大气     经查,该区域为限养区,有1家养猪户和1家养貂户,2家距离红石崖小学约200米、幼儿园约150米,中间由红柳河路间隔,北侧紧邻居住区(有居民6户)。2家养殖户均采用干湿分离、干粪外运还田的方式处理养殖粪便,养殖棚上方均覆盖棚盖,基本达到雨污分离要求,产生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田使用。2家养殖户均建设在自家宅基地南侧,并定期冲刷养殖区域,养殖舍内有异味,对周边部分居民及小学、幼儿园有影响。 责令改正     1.红石崖街道办事处负责,区畜牧兽医局配合,督促2家养殖户于9月22日前清理养殖的猪、貂,并清理残存的养殖粪便,减轻异味。2.红石崖街道办事处负责,区畜牧兽医局配合,根据《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养殖期间加强该区域的环境管理,督促2家养殖户每天定时冲洗排污沟至化粪池,每天清运化粪池内废水和沉淀物,修整化粪池并加盖,降低周围异味。  
44 3845     德州市平原县桃园街道办事处饮马店村,有养猪厂、养牛厂、养鸡厂,臭气熏天。向当地12345及街道办事处反映未处理。  德州市 大气     饮马店村现有养猪场1处(存栏60头)、养牛场1处(存栏6头)、养鸡场1处(2015年4月至今处于闲置状态),均位于限养区。
    1.关于“养殖场臭气熏天”问题。
    养牛场内6头肉牛已于2017年8月30日全部清理,现场没有异味。
    养猪场内存栏生猪已于2017年9月10日上午全部出售,养殖户已按照畜禽养殖环保要求进行了关停取缔,对猪舍铺撒石灰进行消毒去味,猪舍内有轻微异味散发。该问题属实。
   2.关于“向当地12345及街道办事处反映未处理”问题。2017年9月6日,平原县12345市民热线曾接到群众反映“饮马店村民杨某某在本村内养猪,产生臭味”的投诉(受理编号:67196),并立即转交桃园街道办事处办理。桃园街道办事处责令养猪场立即封堵污水排放口,在粪便贮存过程中严格落实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措施,做到粪污无害化处理,达不到整改要求必须在9月13日前关停取缔。9月7日上午10:45,桃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就整改情况回访来电人,来电人表示理解。9月7日下午16:10,平原县12345市民热线回访来电人,来电人称桃园街道办事处已给予解释,并同意等待对方整改。该问题不属实。
关停取缔、约谈     1.对养殖场进行了关停取缔,并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
    2.调用石灰和土方将猪舍内部、存粪现场消毒整平,去除异味,截至9月10日14时已整治到位。
    3.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45 3846     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与玉兴路交叉口西北角,有家“蒿家扒鸡店”,污水直排,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水    “蒿家扒鸡店”为沿街商业楼,一层售卖熟食制品,二层经营者自住。该店所有熟食均由食品加工公司配送,店内无灶头,不自制食品,不排放油烟,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该店“食品流通许可证”已到期。生活污水经排污管道排入市政排污管网,未发现污水向外乱倾倒行为。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组织城管科、执法中队、食药所,于9月10日现场核查,责令该店停业整改。
    2.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监管,在该店未获准营业前,如发现私自经营,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待补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46 3847     潍坊市诸城市的“兆峰工厂”、“诸城市洋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喷漆排放刺鼻气味,污水处理设施不运行,污水直排入河里,向诸城市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1.洋晨机械公司、兆丰机械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兆丰机械公司无喷漆工艺。洋晨机械公司涂装废气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电泳底漆和面漆烘干废气集中回收经天然气炉循环燃烧,外排废气各指标都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2.洋晨机械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达标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存在排河现象;兆丰机械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昌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从2016年以来,诸城市环保局也从未接到过相关投诉。
     
47 3849     1.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南冶安仙村,周边有多家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2.莱芜市电厂,冒白烟,要求环保局确认白烟是否达标排放。 莱芜市 大气     1.在高庄街道办事处安仙村周边与沙王庄村、任家洼村、西沟里村的交界处共有12家化工企业,其中3家从事萘系减水剂生产企业,分别是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天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仙山建材有限公司。有8家从事减水剂复配企业,分别是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广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汇尔建材有限公司、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科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龙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莱芜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南厂)。1家从事硅树脂阻燃剂生产为莱芜市雅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环保手续完善的4家:莱芜天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仙山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雅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省莱芜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南厂)。
    环保手续未验收的6家:莱芜市广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汇尔建材有限公司、山东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市科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无环保部门手续的2家: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的过氧化苯甲酰项目、莱芜市正龙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莱芜天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仙山建材有限公司、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正在生产,配套的治污设施运行正常,但厂区内有异味。
    其余9家企业现场检查时未生产,莱芜市广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市汇尔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科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山东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龙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莱芜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南厂)8家企业的原料储存车间周边有异味。莱芜市雅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无异味。通过调阅上述企业用电记录,证实上述企业存在间歇性生产。
    异味主要是由于萘系减水剂特性,在原料、产品储存时产生。
    前期,莱城区环保局对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市汇尔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广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科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未验收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责令其对原料车间进行进一步密闭。后经巡查,企业的原料车间进行了密闭,相关验收手续正在办理。
    2.莱芜电厂4.5号机组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两级吸收塔串联工艺;脱硝采用低氮燃烧器加SCR工艺;除尘采用高频电源静电除尘加湿式电除尘工艺。莱芜电厂6.7号机组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单塔高效脱硫除尘一体化工艺;脱硝采用低氮燃烧器加SCR工艺;除尘采用高频电源静电除尘加管束式除尘工艺。四台机组2016年均实现了超低排放,且通过省环保厅验收。
    环保部门对莱芜电厂4.5.6.7号机组均安装了自动监测设备,并对设备参数进行了固化,同时安装动态管控系统,防止人为修改数据,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调阅自动监控数据和人工监测数据,莱芜电厂超低改造后,各项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
责令改正、查封扣押、立案处罚     1.对莱芜亚诺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科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广信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莱芜市汇尔建材有限公司、莱芜睿腾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龙建材有限公司8家企业断电停产,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已对山东连云建材有限公司违反“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2.责成莱芜天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仙山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雅达电子材料建材有限公司、山东省莱芜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南厂)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对自身存在的异味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同时,进行自测,将监测结果报环保部门备案,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3.已对无环保部门手续的莱芜市正龙建材有限公司、莱芜市明岳化工有限公司过氧化苯甲酰项目进行查封。
    4.已对1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48 3850     烟台市龙口市高新区刘家疃村,村配电室西北处有个面条作坊,属于违章建筑,噪声扰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烟台市 噪声、其他     1.该面条作坊经营场地为一处彩钢瓦房,面积约16.5平方米,有小型压面机1台,在面条加工作业时会产生噪音。
    2.8月30日接到群众举报后,龙口高新区管委第一时间约谈了该作坊业主,责令其停止生产,拆除彩钢瓦房、晒面院墙及屋架等违章建筑。
    3.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作坊已处于停业状态,违章建筑未拆除。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9月11日上午,龙口市住建局依法向其下达了《建设行政处罚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责令其在3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2.9月12日,该作坊业主自行移除了压面设备,并拆除了彩钢瓦房、晒面院墙及屋架等违章建筑。
 
49 3851     日照市莒县洛河镇:1.大汇泉村村北王某某的国凯矿业、商家店子村村西单某某的采矿场,均无手续,非法开采,粉尘及噪声扰民。2.小汇泉村村西的“宝鑫矿业”,粉尘及噪声扰民。 日照市 大气、噪声     1.群众反映的大汇泉村村北王某某的国凯矿业 “采矿场”,实为一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坑,位于莒县洛河镇大汇泉村西北,为计划经济时期历史延续开采形成,采矿权灭失于1999年。该处废弃矿坑近年来伴有零星盗采行为发生。2017年6月,莒县国土资源局查获董某某在该矿坑内非法开采,于6月16日对其立案调查,认定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6月17日,为杜绝该矿区盗采行为发生,莒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公安局、洛河镇政府在该废弃矿坑道路垒砌封堵墙2堵。针对该违法行为,9月11日,莒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9月10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处采矿场必经出入道路垒砌的2堵封堵墙完好,未发现盗采行为。
    2.群众反映商家店子村村西单某某的采矿场,位于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南,实为一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坑,为计划经济时期历史延续开采形成,采矿权灭失于2004年。近年来伴有零星盗采行为发生。2017年6月,莒县国土资源局查获莒县洛河镇洛河村民单某某在该矿坑内非法采石,于6月16日对其立案调查,认定其非法盗采矿产资源。6月18日,为杜绝该矿区盗采行为发生,莒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公安局、洛河镇政府在该废弃矿坑道路垒砌封堵墙1堵。
    9月10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处采矿场必经出入道路垒砌的1堵封堵墙完好,未发现盗采行为。
    3.小汇泉村村西的“宝鑫矿业”,粉尘及噪声扰民问题。群众反映的该问题已在9月2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受理编号2761号)中调查处理。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洛河白云岩矿,位于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2003年1月,该矿山首次取得采矿权,其后历经3次延续,有效期至2017年3月9日。2017年4月15日,因采矿权到期未办延续,莒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采矿许可证到期停采通知书》,现处于停采状态。该公司洛河白云岩矿南矿段,位于莒县洛河镇商家店子村西。2006年1月,该矿山首次获得采矿权,其后历经2次延续,有效期至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24日,因采矿权到期未办延续,莒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采矿许可证到期停采通知书》,现处于停采状态。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经查,前期该2处矿山开采、运输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噪声扰民现象。
    9月10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洛河白云岩矿和洛河白云岩矿南矿段处于停产状态。
责令改正、问责、立案处罚、其他     现场责成洛河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密切加强该区域监控,严厉打击盗采盗挖行为;责令日照市宝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整改和处理要求,污染防治设施尽快正常运行。
2017年6月,莒县国土资源局针对董某某在该矿坑内非法开采,9月11日,莒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处以罚款1万元的处罚。
下步,莒县将该处矿坑列入第3期治理计划,计划采取底面撒播草籽,边坡设置隔离网或卸载边坡危岩体等措施实施治理恢复和矿山复绿工作。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642号案件
50 3852     潍坊市青州市泰丰购物广场二楼,有家“素食餐厅”,油烟、鼓风机噪声扰民。 潍坊市 油烟、噪声     功德林素食餐厅位于范公亭路北泰丰购物广场商业体东沿街二楼,该餐厅所在经营场所非商住综合楼,周边无居民住宅,有营业执照。现场检查,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未发现油烟直排及店外经营现象。经检测,鼓风机噪音达标。      
51 3853     东营市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港路西头,有家“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废气。 东营市 大气     1.山东诺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3个生产项目,1个在建项目。3个生产项目环评手续齐全,且一期工程已通过环保验收。
    2.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在厂区的聚丙烯酰胺车间、高吸水性树脂项目车间外各有一个16米高的有组织排气筒,冒白色烟气,主要成分是水蒸气和颗粒物。在车间顶部散布着多个排风口,用于车间通风。在通风过程中会将车间内的空气和部分粉尘交换到空气中。
    3.9月10日,委托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的有组织排气筒和无组织排放进行检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颗粒物均满足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聚丙烯酰胺纯水洗涤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氯化氢,高吸水树脂纯水洗涤塔排气筒颗粒物、氯化氢,浓度均满足相关排放源标准要求。
其他     加强该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52 3855     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新徐村西侧,有家“中天泰富搅拌站”,扬尘污染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督察组进驻前已拆除一小部分,应付检查。要求调查其有无手续并依法查处。 济南市 扬尘、其他     1.该公司持有山东省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济发改工高备〔2011〕65号)和天桥区发改委的初审意见(济天发改初审字[2011]32号)。2013年6月19日,该公司8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通过了天桥区环保局环境保护验收(济天环建验[2013]20号)。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料场全部封闭,无扬尘染现象,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2.该搅拌站存在2800平方米违章建筑,已于2017年8月21日拆除完毕。
    3.该搅拌站存在违法用地5413.58平方米。2013年6月13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违法占用5413.58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建混凝土搅拌站的行为,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资罚字[2013]106号)。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9月向济南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济国土申字[2013]156号)。2014年6月2日,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2014平行非执字第15号、济南市中院指定平阴法院执行),限被执行人济南中天泰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接到裁定书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新徐社区居民委员会的5413.58平方米集体土地,并缴纳罚款81230元。目前,该用地建有存放材料的大棚。
责令改正、问责     1.药山街道办事处已确定将该搅拌站料棚上报市拆违拆临第三期第四批分类处置台账。待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出具分类处置意见后,再按要求进一步处理。
    2.天桥区将督促济南中天泰富混凝土有限公司,按法律程序将违法用地退还给新徐村居委会。
    3.药山街道办事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环保要求,规范从业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2714号案件
53 3856     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宫家坡村村南100米,有家“临朐华美钙业有限公司”,属于违章建筑,非法开山采石,夜间生产,排放粉尘及刺鼻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潍坊市 扬尘、大气、其他     该企业全称为临朐华美钙业有限公司,位于冶源镇宫家坡村村南100米,从事碳酸钙粉加工项目,年生产能力16万吨,在生产过程中有粉尘排放。该项目于2016年12月28日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7月底投入试生产,大约生产十几天。因设备运行不正常,停产检修,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该企业以外购石灰石为原料,经调查未发现非法开山采石现象。因违法占地问题,县国土局已对其进行处理。今年8月份国土部门接到过关于违法占地的投诉,已依法经行了查处。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进一步完善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2.县国土局已于2017年8月28日对其进行处罚,罚款6.24万元。
 
54 3858     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派出所东北200米的垃圾场:1.垃圾场北侧有多个小型垃圾坑,今天发现又有新的垃圾倾倒现象,散发臭味。2.林家村镇政府南有一头石牛,石牛西50米左右桥下北侧小河上,垃圾漂浮;向西200米左右桥下北侧小河内,垃圾堆积。 潍坊市 垃圾、大气     1.现场查看,该处有三个小垃圾坑,有新倒的垃圾,有臭味;
    2.现场查看,桥下河内飘有零星垃圾,未发现垃圾堆积。
责令改正     责令林家村镇环卫部门立即将垃圾清理,土坑已填埋整平,路边损坏的绿化带也已补植苗木;桥下河里的垃圾已经清理完毕。  
55 3859     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鼎馨花园”东侧的河道被污染,河水发黑发臭,怀疑为上游化工厂污染。 淄博市     反映河道为引黄自然河道,用于马踏湖生态补水,不具有饮用水输水功能。河道上游及沿岸无化工废水排入。因该河段水体更新不畅,并有少量生活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河水颜色发暗,但无明显异味,河岸有群众垂钓,水质经监测为地表水V类。 其他     1.责成马桥镇政府立即对河道生活废水排口进行封堵,杜绝废水排入河道。
    2.责成县水务局和马桥镇政府,严格落实河道监管及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河道日常巡查,杜绝问题发生。
 
56 3861     莱芜市莱城区口镇西东硕大厦院内,有家石子加工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莱芜市 噪声、大气     该石子加工厂由魏某经营,位于口镇东硕大厦院内西北侧。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建有石子破碎生产线一条,厂区内存有大量生产原料,且破碎生产线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该石子加工厂无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已对该加工厂进行关停取缔,目前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成。  
57 3862     济南市长清区双泉镇北付村村北,晁某某的煤炭经销点粉尘污染严重,污染地下水。 济南市 大气、水     1.晁某某煤炭经销点位于北付村村北公路北侧,占地约80平方米,煤碳存放场地未硬化,无营业执照。晁某某已于2017年8月24日自行停业,并对现场进行了清理,但清理不彻底,现场仍存有少量煤炭,数量约1吨,占地约10平方米,现场未覆盖,造成粉尘污染。
    2.该村属于集中供水,该煤炭存放地点距离北付村饮用水源地点约800米。
关停取缔     1.9月10日,长清区市场监管局、水务局、环保局、双泉镇等部门责令晁某某将现场存放煤炭清理完毕,并于当日将该煤炭经销点取缔。
    2.该煤炭存放场地已于2017年9月11日完成复垦。双泉镇北付村今年已经列入连片治理项目范围内,该煤炭存放地点靠近道路北侧两米范围内将于2017年9月19日完成绿化。
    3.长清区水务局于9月14日对该村地下水提取水样送检,预计9月24日出具检验报告。
    4.同时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双泉镇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煤炭市场的监管。
 
58 3864     临沂市临港开发区朱芦镇水库倾倒垃圾问题(受理编号133号),朱芦镇水库内几十万方垃圾未清理,上覆土壤种植树木遮盖。投诉镇党委书记避重就轻,欺骗督察组。 临沂市 其他     本转办单与133号、901—114号交办单并案处理。举报人所称“水库”是附近村民历史上采石形成的废坑,并非水库,不具备水库的基本条件和功能。临港区已在第二十五批901—114号办理情况中予以说明。2013年6月,朱芦镇政府多次论证后,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选取该废坑作为全镇生活垃圾暂存点。8月13日,临港区管委会接到133号信访转办件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办理。8月29日,堆放在废坑中的垃圾全部转运完毕,共转运110车次,约2100吨,全部暂存在临港区人民路东段,地面已做硬化防渗处理、具有防护墙的料堆场,并采取篷布覆盖措施防止垃圾飞散。临港区城管局与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垃圾处置合同,待莒南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9月13日投入试运行后,将暂存垃圾全部焚烧处理。在清运垃圾的同时,临港区压茬推进该暂存点的覆土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8月29日,覆土工作完成,共运送土方66车。计划栽植1.2万棵黑松,目前已栽植6000余棵。不存在“垃圾未清理,上覆土植树遮盖、避重就轻、欺骗督察组”问题。      
59 3865     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双槐树红绿灯向北200米路西,有家焊接厂,距离居民区近,无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扰民,喷漆产生刺鼻气味。向当地12345反映未彻底解决。 临沂市 噪声、大气、其他     1.反映的焊接作坊,业主为陈某某,主要从事舞台架焊接。该作坊邻近居民区,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该作坊处于停产状态,正常生产时存在噪音扰民现象。该作坊生产过程中无喷漆工序,不存在喷漆产生刺鼻气味问题。
    2.兰山区分别于2017年8月22日、9月8日共接到12345热线举报件5件。兰山区已于2017年8月22日对其落实断电停产措施,责令拆除生产设施。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作坊处于停产状态,主要生产设施已拆除。
关停取缔     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依法予以清理取缔。目前,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60 3866     潍坊市寿光市:1.文家街道办事处有家“华兴工贸厂”,无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排放刺鼻气味。2.田柳镇王高工业园富民路有家“宏宇包装”,污水直排入河沟,排放刺鼻气味。 潍坊市 大气、其他     1.寿光市华兴工贸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泡沫箱、泡沫模具,环保手续及污染防治设施齐全。
    根据2017年4月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两个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该企业排放的废气及噪声均符合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两个项目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现场生产情况与验收批复一致,车间外围及厂区周边未发现有异味。
    2.寿光市宏宇泡沫制品厂,2015年更名为“寿光泽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资金、生产成本、安全问题及市场原因,2017年5月该公司停产,并将设备全部拆除出厂。现场达到了“两断三清”标准,厂区及厂房均为闲置状态,仅大门外墙留有“宏宇包装”字样。现场查看公司外围无河沟,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河沟”和“刺鼻气味”的情况。
     
61 3867     聊城市东昌府区:1.卫育胡同与健康北路之间的小路,路面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2.柳泉花园小区,有人用农用三轮车运输垃圾,噪音大。 聊城市 噪声、扬尘     1.关于卫育胡同与健康北路之间的小路,路面未硬化,扬尘污染的问题:该路段有部分道路破损,未发现扬尘污染严重现象,且此处为2017年第二批次东昌府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此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于2017年9月11日开始施工,根据施工工期两周之内施工完成。
    2.关于柳泉花园小区,有人用农用三轮车运输垃圾,噪音大的问题:因柳泉花园小区居住规模较大,居民户较多,因此小区每天产生垃圾量很大,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为了使小区达到每日垃圾日产日清的标准,聘用了一辆农用三轮自卸车前来清运,因此导致出现举报件中的噪音扰民现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及时协调并调配更换清运车辆。
责令改正     现柳泉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已全部更换为电动三轮车进行清运,杜绝了噪声扰民现象。  
62 3868     潍坊市诸城市:1.顺王街道老庄子村有家“山东金信达诸城收集中心”,无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措施,夜间生产,废水、废油直排入厂区东边池塘、厂区西北角池塘、厂区东北角水沟。2.密州街道:东山社区东山养殖场东部的“金信达东山加工车间”、东山社区西尧村东部“金信达西尧加工车间”、五里堡村兴贸路119号孟召华冷库院内的“金信达五里堡加工车间”,无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渣乱排。 潍坊市 水、固废、其他     1.金信达诸城收集中心位于诸城市舜王街道慕容老庄村东北300米处,主要在诸城市为金信达公司收集废弃油脂并转运,有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6月1日,该收集中心因超越环评批复要求从事油脂加工,已被诸城市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拆除导热油炉和油脂提炼设备,未达到环保要求之前不得投入生产。2017年8月20日,现场检查时,已经停产3个多月,并已按要求拆除了导热油炉和提炼设备,未发现生产迹象,厂周边没有任何排污迹象。2.密州街道东山社区哨头村的 “金信达东山收集点”、高新园西王门社区李家潘旺村的“金信达西尧收集点”,因无环保审批手续,已经于2017年5月31日断电、断水,清理了原料和产品,现场无任何收购、生产迹象。五里堡村兴贸路119号孟召华冷库已经停用8个月,院内无任何车间,也无任何油脂收集的迹象。      
63 3869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夜间交通噪声扰民。红旗东路和观海路交叉口以东,建设了两个停车场,要求公示环评手续。 烟台市 噪声、其他     1.观海路1991年10月建成通车,路面宽37米,现由山东马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管辖,委托莱山公路局养护管理。对该路段所有建成小区进行调查,最早建设的为海滨小区,建成年限为1993年。公路建设在先,沿线小区建设在后。该路段两侧大部分小区距离道路较远,且有20-50米不等的绿化带,能够起到较好的隔音效果。但个别小区外侧绿化带较窄,夜间大型货运车辆通行,产生噪声影响。
    2.交办单中的红旗东路和观海路交叉口以东连接道路为金龙河路,所提到的两个停车场位于金龙河路东南北两侧,并未正式使用,未划停车线,预估停车位在100个左右。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文件内容,停车位在101-250个之间的停车场属中型停车场。根据《山东省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试行) 》(鲁环函〔2014〕44号)文件,中小型停车场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责令改正     1.烟台公路局立即组织设计单位对沿线进行调查、设计,对路侧绿化带较窄的迟家小区采用增加高大苗木、合理密植的方式来降低噪音的传播,目前方案设计已完成,9月底完成招投标,10月底栽植完成;在观海路金沟寨立交桥东北侧匝道靠小区较近的位置设置60米隔音屏障,9月15日完成方案设计,10月15日前完成招投标,11月15日前完工。
    2.烟台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该路段设置重中型货运车辆区间通行标志,并限制其车速为50公里/小时,10月底前完成。同时加大夜查力度,杜绝货运车辆违章通行。
    3.莱山区住建部门督促观海路沿线小区开发商,对各自小区进行检查,对靠路较近、易受影响的位置,采取有效隔音措施,降低噪音影响。
 
64 3871     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铸管厂宿舍4号楼东侧,拆迁工地无遮挡,道路扬尘严重。 济南市 扬尘     来电反映拆迁工地原为济南铸管厂厂区,因济南市重点工程刘长山路延长线建设需要,2017年9月初,对该处厂区进行拆除,拆除总面积40亩;因渣土场停止收渣土,拆除后渣土暂未清理、覆盖,造成道路扬尘。 其他     1.9月9日,市中区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安排力量,完成覆盖密目网工作,消除扬尘隐患。9月30日前对渣土清运完毕。
    2.白马山街道办事处要求环卫所对周边道路加大路面清扫冲刷力度,有效控制道路扬尘;同时,要求城管科加强对刘长山路延长线工程各处工地的重点巡查,及时补盖破损密目网,确保拆迁和建设工地全部保持覆盖完好。
 
65 3872     聊城市冠县冉子路与武训大道交叉口,鑫瑞商务酒店周边,空气中存在刺鼻气味,怀疑附近工厂偷排废气。 聊城市 大气     经对举报人反映的冠县冉子路与武训大道交叉口、鑫瑞商务酒店周边500米范围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累计排查可能产生异味的污染源3个,分别为冠县新瑞木业有限公司、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和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
     1.冠县新瑞木业有限公司。位于该酒店西侧约100米,建有环保型高密度纤维板生产和热电联产项目,有环保手续。该企业异味源主要来自制胶车间及制板车间铺装、压机工段。其中,制胶车间安装有集气罩,经水洗塔和有机废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车间排气筒进行排放。制板车间将铺装、压机工段全部密闭,在施胶和热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甲醛吸收装置(超声波)等处理后排放。
    2.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紧邻该酒店的东侧,建有乙醇及附属产品加工项目,有环保手续。该企业异味源主要来自戊聚糖车间无组织废气以及好氧工序产生的少量沼气。戊聚糖车间无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洗塔、有机废气吸收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好氧工序产生的少量沼气安装有异味治理塔。
    3.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距离该酒店南约500米,建有冷轧板、镀锌板和彩涂板项目,有环保手续。公司异味主要来自于彩涂车间和酸再生车间。其中,彩涂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RTO蓄热燃烧进行治理,尾气再经两次余热利用后高空排放,涂机室无组织废气收集后,通过空气过滤器+喷淋+光催化等离子设备+活性炭过滤器实现降解后再经排气筒排放。酸再生车间产生的酸性废气,经两级水喷淋+冷凝治理后,再经洗涤塔净化冷却后高空排放。
    现场检查时,三家企业的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废气偷排行为,未闻到刺鼻气味。经对周围布点监测,各项指标均合格。
     
66 3873     泰安市泰山区林校操场炒鸡店噪声扰民,馆驿小镇饭店油烟扰民问题(受理编号822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林校操场炒鸡店已进行了整改,但凌晨工作,油烟机噪声扰民;馆驿小镇饭店未整改。 泰安市 其他     9月10日下午16时15分,财源街道、泰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
    1.8月24日,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管理局已对林校炒鸡店噪音超标给予1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店已于8月24日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换新,并对烟道重新改造,做全密闭隔音降噪处理,8月25日,岱岳区环保局再次对其进行了噪音监测,检测结果为55.4分贝,低于标准60分贝。
    9月10日晚21点50分,财源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对林校炒鸡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两桌客人正在就餐,厨房未开火做饭,泰山区环保局监测站对油烟机设备进行了噪声检测,噪声为48分贝,未超出50分贝的夜间标准。经调查,该餐馆夜间22时后不再接收新的客人就餐,不存在凌晨工作油烟机噪声扰民问题。
    2.8月19日,财源街道执法中队对馆驿小镇餐馆进行了噪音监测,监测值为58.3分贝,低于60分贝的标准。财源执法中队要求该餐馆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更换,并进行降音降噪处理。该餐馆于8月25日更换了油烟净化器的内置风扇。
    3.目前馆驿小镇重新更换了油烟净化设施,并对烟道重新改造,做到全密闭隔音降噪处理。
责令改正     1.财源街道再次对林校炒鸡店和馆驿小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夜间营业时间控制在22点前,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泰山区城管局馆驿小镇重新更换了油烟净化设施,并对烟道重新改造,做到全密闭隔音降噪处理。该店已于9月11日上午将原油烟净化设备及排烟管道拆除,将新购置的油烟净化设备及管道改造安装完毕。
 
67 3875     济南市章丘区明珠小区原章丘区计生委斜对面的“老博山肴菜店”,无油烟净化设备,油烟严重,高音喇叭噪声扰民,影响楼上居民生活。要求取缔。 济南市 油烟、噪声、其他     老博山肴菜店位于明珠小区北区7号商住楼(一层商用,二层以上为住宅)101。有工商营业执照、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店内有烤鸭设备一台、小型灶台一个,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排气扇直排该楼西侧。检查时,未见有高音喇叭,经调查了解,前期开业阶段曾将小音箱放在店外宣传致噪声扰民,现已停止使用。 责令改正     9月10日,章丘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组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章城执改字2017第Y0910-1号),责令其停止产生油烟的食品加工项目。
    2.同日,拆除灶台,移除烤鸭设备,仅进行肴菜、凉菜零售。
    3.工作组将加强对该店的巡查监管,防止油烟、噪声污染。
 
68 3877     青岛市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台湾工业园内,有家“青岛泰勋钢管厂”,喷漆产生刺鼻气味,污水排入村内下水道,污染地下水。要求企业整改。 青岛市 大气、水     1.青岛太勋钢管有限公司实为青岛浦爱熙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台湾工业园,主要从事钢管帐篷生产,环保手续齐全。2.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油漆,无喷漆生产工艺。但有静电喷涂生产工艺,喷涂过程中产生烘干废气,无处理设施。胶州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臭气度和非甲烷总烃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存在无组织废气排放问题。3..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控水务胶州污水处理厂。经排查,未发现下水道破损等问题。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胶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胶州市环保局对青岛太勋钢管有限公司未配套建设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的行为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给予罚款4万元。  
69 3878     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小区5区5号楼2单元103室,非法住改商,开设菜鸟驿站,噪声扰民,灯光闪烁,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济南市 噪声、其他     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市中分局等部门调查核查,该处房屋性质为住宅,菜鸟驿站租赁该处经营快递发放,未办理营业执照,人员出入产生噪声,LED灯光闪烁扰民。 关停取缔     9月10日,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及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责令菜鸟驿站立即关停。9月18日,经七里山街道办事处核实,该店已搬离。  
70 3880     青岛市莱西市日庄镇福山后村的赵财某、赵利某,在违章建筑内开设养殖场,污水直排村内水沟,污染地下水;村周围有多家养殖场,污水污染地下水;村内的环卫工未将垃圾集中处理,而是在路边焚烧,产生大量烟尘。 青岛市 大气、水     1.莱西市日庄镇福山后村有3家养殖场:赵某胜养猪户、赵某德养猪户、李某周养猪户,其中李某周养猪户2015年后已不再从事养殖,其余2家均未达到规模化标准,位于限养区。2.2家养殖户属农业设施用地,养殖污水经简易沉淀后直接外排到村内排雨水沟内,外排污水中的氨氮、COD均超过了《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经监测村内水井水中硝酸盐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V类标准。不排除地下水超标是养殖污染造成的。3.该村生活垃圾大部分能够集中收集,但在村中仍有少量垃圾随意堆放。虽未发现有在路边焚烧的迹象,但不排除偶尔有焚烧垃圾的问题。 责令改正     1.赵某胜养猪户、赵某德养猪户按要求于9月11日将村内排水沟的粪便、污水清理完毕。2.9月20日前完成沉淀池建设,经莱西市畜牧局和日庄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确保养殖污水不外排,粪便做到日产日清用于农肥。3.由莱西市畜牧兽医局南墅动监站和日庄镇农业办公室负责监督两养殖户不得增加养殖数量。4.日庄镇环卫办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监管,确保垃圾及时清运,9月11日增加了2个垃圾箱。  
71 3881     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西卜庄村西侧赵某某的洗沙场,地面未硬化,道路扬尘严重,污水直排村内池塘。要求彻底拆除、清理,恢复生态。 临沂市 扬尘、水     反映的洗沙场位于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西卜庄村西侧,业主为赵某某,主要以河沙为原料,进行简易清洗。2017年6月28日,该洗沙场作为“散乱污”企业被清理取缔,下一步将恢复土地原状,地面不需要硬化,现场仅有部分河沙尚未清理干净。   关停取缔     褚墩镇已对该洗沙场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9月20日前清空场地,恢复土地原状。  
72 3882     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花科子安置小区北侧,有大片裸露土堆,曾用绿纱网覆盖,效果较差。现在部分纱网已被刮走,起不到抑制扬尘的作用。由于青岛多风的气候特点,进入冬季后,扬尘将更加严重,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更多不利影响。 青岛市 扬尘     1.该裸露土堆位于长江路街道花科子安置区以北、风和日丽小区以东、峨眉山路以西,占地面积约20亩,现场堆放渣土等约3万立方米,该土堆系多年形成。该地块2005年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后,为国有储备用地。2.经查,该地块土堆已使用密目网覆盖,并生长杂草,土堆西侧有2处约100平方米裸露,为附近居民私自将覆盖的密目网揭掉后开荒种菜所用,但该土堆离居民楼较近,加之附近居民不时破坏土堆密目网,大风时会产生扬尘,对周边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责令改正     1.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11日对该地块土堆裸露部分全面覆盖。2.黄岛区国土局将辖区内国有储备土地情况整理成册,及时委托给相关街道办事处看护管理。3.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移交后的国有储备土地上的私搭乱建、乱倒垃圾、堆放沙土、物资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73 3883    烟台市福山区化学工业研究所,未通过环保验收,违法生产,排放刺鼻气体。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政府答复说七月份已停产,每周工作一两天,实际该企业并未停产。 烟台市 其他     举报人所指福山区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7月24日被福山区环保局责令停产整改,2017年8月3日福山区安监局、供电公司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处理。接到交办件后,福山区分别于9月3日、9月4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偷偷生产行为。9月5日开始,福山区组织人员对该企业进行24小时监控。9月8日上午7时,现场监控人员发现该企业私接电路生产,福山区立即组织区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大队、高新区福山园管委、供电公司等部门第一时间到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该企业配电室、配电箱进行了查封。  停产整治     针对该企业私接电路问题,福山区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对该企业配电室门窗、配电箱等进行了查封,彻底杜绝了私接电路可能性。断电后责成福山区高新区福山园管委强化属地监管,对该企业进行重点监控。  
74 3884    临沂市沂南县苏村镇北余村东,有家“舒耐特皮革有限公司”,气味刺鼻,废水污染地下水。镇领导及环保局领导在该厂有股份,多次举报未解决。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政府答复举报内容不属实,各项检测都正常。事实情况为该厂无建设用地手续,未批先建,但是该厂有环保手续,质疑环保手续的合法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临沂市 其他     1.2267号转办单举报人反映了舒耐特皮革有限公司气味和废水污染地下水问题。本转办单的其他问题未涉及。2267号转办单已办结,情况为:该公司建设一台300万大卡生物质燃料导热油锅炉,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后排放;1台10t/h燃气锅炉废气直接排放;磨皮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MF不凝气引入导热油炉燃烧;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罩吸附过滤溶水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磨皮废气均无异味,2017年6月26日,委托第三方对DMF废气检测达标。
    企业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进入DMF回收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后排放。2017年8月31日,委托第三方对1#厂区自备井、2#厂区东南方向冷库自备井、3#厂区西南方向北于村村民自备井进行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通过沂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企业股份变更登记说明,临沂市舒耐特合成革有限公司股东为张某、孟某某等七人,沂南县环保局、苏村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县环保局与苏村镇党委政府领导在该公司有股份问题。
    3.2017年以来,共接到群众关于该企业环保举报4件,反映内容与本案基本一致,均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
    4.各项检测数据均为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出具,具有合法效力,不存在数据不真实问题。
    5.临沂市舒耐特合成革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5.75亩,该宗土地曾为康乐乐食品有限公司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3年该宗土地使用权被沂南县人民法院拍卖后,由高某某竞得,2014年1月高某某将该宗土地转让给舒耐特公司。因舒耐特公司未办理国有土地手续,擅自建设了办公楼及钢结构厂房,2015年2月,沂南县国土资源局对该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处罚决定,县国土资源局已依法申请沂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块土地在苏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属于村镇建设用地,可以办理环评手续,2015年4月临沂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年产500万米PU合成革生产线项目依法审批,建设过程由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全程监理,并通过验收,环保手续合法。目前该企业未生产。
     
75 3885     反映济南市目前正严重劣变的自身水资源的再生条件和自然泉水条件,尤其是水质保证条件。硬性回灌外引污汇水,会彻底污染千亿立方米级的、原本超优质的自净能力最差的岩溶地下水库。 济南市 其他     一、地下水管理保护工作情况
    济南市高度重视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三条红线”管理,修订了《济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通过加大南部山区水土保持力度,加强泉域重点强渗漏带保护修复,划定保泉四条红线,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强化水行政执法力度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实现了地下水采补平衡,维护了良好的地表地下水循环和完整的泉水生态系统。根据多年监测数据,地下水水质没有明显变化。
   二、生态补源情况
    2006年市政府颁布了《济南市保护泉水喷涌应急预案》,形成多部门协作机制,确定了“增雨、置采、补源、控流、节水”保泉十字方针。2017年又重新修订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明确提出采取人工增雨(雪)、控采限用、补源涵养等相应措施,保持泉水喷涌。通过生态补源等措施,2003年9月6趵突泉喷涌以来,保持了泉水14年持续喷涌。
    目前,泉水生态补源主要是根据泉水水位变化进行,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补源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利用卧虎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通过玉符河强渗漏带补源;二是通过玉符河卧虎山水库调水工程调引黄河水或者南水北调长江水向卧虎山水库及沿线渗漏带补源;三是利用锦绣川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通过泉泸—钱家庄等渗漏带补源;四是通过五库连通工程向沿线8处渗漏带补源;五是利用历阳湖强渗漏带补源。上述渗漏带补源的水源主要是水库地表水以及黄河水、长江水、大明湖泉水。根据多年对卧虎山水库、锦绣川水库等地表水水源水质检测情况以及调引黄河水、长江水情况、历阳湖水情况,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全部符合城市供水水源水质要求。项目实施以来,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开展了《地下水补给水力模型项目研究》。从工程运行和模型监测情况来看,补源工程对保持泉水持续喷涌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近3年的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与历史数据相比没有明显变化。
    三、水质监测情况
   (一)地下水水质分析
  2011年以来,市排水监测中心每年均对地下水质分多批次进行监测。2012年度对济南市地下水原水共检测6批次,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指标39项;2013年度对济南市地下水原水共检测9批次;2014和2015年度对济南市地下水原水共检测8批次,检测《地下水质量标准》指标39项;2016年度检测4批次。通过历年监测,除总大肠菌群等个别指标超标外,其它水质指标良好且稳定,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其中2014和2015年水质无超标项目。通过上述监测数据,近年来济南市地下水水质无明显变化。地下水经过水厂处理,完全能够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泉水水质分析
    2012-2016年,市排水监测中心以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玉泉)、迎仙泉为采样重点,对泉水取样点进行了样品采集检测分析。其中,趵突泉取样40次,黑虎泉取样27次,玉泉取样12次,迎仙泉取样14次。样品采集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检测评价。
   (1)常规监测指标。四处泉水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等含量适中。四处泉水浑浊度、耗氧量、总有机碳(TOC)、UV254均较低,浑浊度检测值为0.1~0.3NTU,耗氧量检测值为0.48~0.58mg/L,总有机碳、UV254低于检出限;pH为7.21~7.45,属弱碱性水质。
   (2)微量元素。2013年-2014年,在黑虎泉、趵突泉、五龙潭、迎仙泉取水点中检测含有微量元素锶。其中黑虎泉0.31mg/L,趵突泉0.29 mg/L,五龙潭0.27mg/L,迎仙泉0.27mg/L,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0.20 mg/L的界限指标,属于宜于饮用的健康水。
   (3)健康指数。健康指数是以脑溢血发病率来定义的有益健康的评价标准,根据判定公式,当健康指数>5.2时表明饮用水健康,属健康水。其中趵突泉为75.8,黑虎泉80.3,五龙潭65.9,迎仙泉63.99,均远远高于5.2的标准。
  由于泉水是自然水体,未有消毒措施,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有时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的数值出现超标,属于正常现象。市民作为饮用水需进行必要的处理,如煮沸、消毒等。
     
76 3886     潍坊市临朐县有五个污水处理厂,政府长期拖欠污水处理费,导致污水处理厂难以正常运行。 潍坊市 其他     临朐县共有5个污水处理厂,其中清源污水处理厂、荣怀污水处理厂、辛寨镇污水处理厂、冶源镇污水处理厂分别存在不同程度的欠费问题。浩源污水处理厂未欠费。
    4个污水处理厂欠费比例不大,均不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责令改正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由所在地镇政府负责支付,县政府已责令相关镇政府于2017年年底前足额支付所欠费用,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77 3887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办事处刘三岗小区,小区内常有货车停留,存在尾气污染。 临沂市 其他     反映的刘三岗小区内共停放3辆箱式货车,该小区附近有多家快递物流公司,部分货车驾驶员在此租住,并将厢式物流货车停放小区院内,所有厢式物流货车手续齐全,尾气检测达标。 责令改正     责令刘三岗小区物业加强小区车辆停放管理,杜绝扰民情况发生。  
78 3888     东营市利津县城区津八路,重型油罐车、渣土车、货车24小时不间断通行,噪声扰民。路面撒漏石子,产生扬尘污染。 东营市 噪声、扬尘     1.津八路属外环道路,远离城区,重型油罐车、渣土车、货车在此通行,存在交通噪声,给周边部分村庄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砂石料运输车、渣土车在津八路通行,受车速、载重、车体密闭情况以及道路平整度等因素影响,易发生物料遗撒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前期,县城管局、县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治理多次,未能根治。
其他     1.县城管局安排城区环卫托管企业组织人员对路面进行清理,目前津八路已全面清理保洁到位。
    2.加快推进省道316改线工程,缓解津八路通行压力。
    3.建立县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执法联动机制,以津八路为重点,强化交通噪声、超载、超限、渣土车带泥上路、密闭不严、遗撒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4.增加湿法作业频次,对津八路每天安排两次冲洗,实行机械化与人工作业相结合的方式,发现路面石子及时清理,减少扬尘。
 
79 3889     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办事处高都工业园,卿扬钙业东100米,有家“山东华盛农业药械公司”的电镀车间,生产废水乱排,废气有刺鼻性气味,求证排污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高都工业园和该公司有无环评手续。 临沂市 水、大气、其他     1.反映的山东华盛农业药械公司,环评手续齐全,2005年7月取得该电镀车间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07年1月取得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2011年7月取得该公司含铬废水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2011年10月取得该公司含铬废水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该公司主要从事加工镀硬铬小型汽油机缸体,生产废水为酸碱废水和含铬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临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车间排污口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污水分质处理后排入总排口,污水总排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2017年9月10日,调取2017年8月份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排放达标;罗庄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车间总排口外排水进行采样检测,PH、六价铬均达标。
    该电镀车间产生废气的工序为酸洗工序,配套建有侧吸罩、酸雾吸收塔等设施。2017年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车间内有轻微异味。罗庄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酸雾吸收塔外排废气进行检测,氢氟酸、NOX均达标。
    2.罗庄区高都街道没有工业园区,反映的“高都工业园”是当地群众的习惯性说法,实际为高都街道的工业企业聚集区,区域内的企业均办理了相关环评手续。
其他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80 3890     临沂市河东区梅埠镇杭州路与华夏路交汇处,原山东鲁一机械厂内的“晨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噪声很大,露天喷漆有异味。 临沂市 噪声、大气、其他     1.山东晨腾再生资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晨腾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冶金、化工、建筑、园林、农业机械及五金工具、废钢破碎机。2017年8月,晨腾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了8台焊机、两台机床及一条喷枪设备,生产除尘器、废钢破碎机。
    2.该公司设备运转产生机械噪声。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厂界东56.8dB(A)、厂界南57.5dB(A)、厂界西58.2dB(A)、厂界北56.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该公司夜间未生产,距离最近的村居为1045米外的小王家湖村。。
    3.该公司在东侧厂房内进行喷漆作业,喷漆时会产生异味。现场未见露天喷漆。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最大值0.15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对该公司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需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行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生产;(2)罚款人民币1.63万元整。  
81 3891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办事处,兴蔡路山东涂亿粉末涂料有限公司、广粤新材料有限公司、华江欧文粉末涂料有限公司、睿智粉末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粉尘和噪声污染,无环评和验收手续。 潍坊市 大气、噪声、其他     1.山东涂亿粉末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城工业园,主要从事铝型材粉末生产,环保手续齐全。
    2.临朐广粤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东城工业园,主要从事粉纸项目及铝型材粉末生产。该公司于2017年4月6日通过环评审批,现已进入验收程序,已完成验收监测。现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3.山东千江粉末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城工业园,主要从事铝型材粉末项目生产,环保手续齐全。
    4.山东睿智粉末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东城工业园,主要从事铝型材粉末生产,环保手续齐全。
   经监测,4家企业粉尘、噪声均未超标。
     
82 3892     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澳泰山庄小区,小区A座南侧常有垃圾焚烧,污染大气。 泰安市 大气     经调查,澳泰山庄A座一单元居民孙某某于近日在打扫自家停车位附近杂草、落叶等垃圾时,由于缺乏环保意识,打扫成堆后进行了焚烧,对大气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泰前街道办事处通过物业公司联系上了孙某某,电话告知焚烧垃圾对大气造成污染的重要性,孙某某当场表示以后绝不再焚烧垃圾,不再发生扰民现象。 其他     1.泰山区城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物业公司要做到举一反三,加强巡查和管理,加大清扫力度,树叶、杂草等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2.下一步,泰前街道将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发放明白纸、利用显示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83 3893     烟台市龙口市芦头镇高家河村北的“冷拔钢厂”,使用盐酸去锈加工,污水处理设施未使用,含酸废水通过废水坑渗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夜间生产。该厂老板是镇派出所所长,反映过多次,未处理。 烟台市 水、其他     1.“冷拔钢厂”为龙口市凯盛冷拔厂,法人代表为仲某,无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该厂冷拔生产项目因无环保手续,已于2017年3月30日被龙口市环保局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该厂按要求于3月30日停止了冷拔项目生产。
    2.该厂冷拔生产过程中圆钢经酸液池浸泡除锈后进行拔丝,其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2017年4月,该厂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重建,2017年5月完工,目前尚未投入使用。
    3.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冷拔生产项目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地面无水痕,未发现废水坑;现场检查发现该厂于2017年5月份新购置了旧车床从事汽车配件机加工,现场检查时车床正在工作。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水井和高家河村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除硝酸盐氮、硬度超标外,其余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经对比,该厂水井水质优于高家河村水井水质,无证据表明该厂污染地下水。
    4.芦头镇派出所副所长张某与该厂法人代表仲某为夫妻关系,经证实仲某非警务工作人员,也未发现张某参与经营管理。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为严格落实停产措施,2017年9月10日,龙口市对该厂采取断电措施。
    2.9月12日,龙口市环保局针对该厂新增的机加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和验收擅自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其机加工项目停止生产,罚款1.1万元。
 
84 3894     日照市莒县龙山镇前深家沟村东的山洼之间有家“莒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有大量垃圾堆积未处理,异味大,废水直排周边土地,固体废物处理中心下游的小型水库被污染。周边有七八个村庄,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处理。5月25日向环保部12369反映,当地部门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求证上级划拨垃圾处理费用的去向。建议搬迁。 日照市 垃圾、水、土壤、其他     群众反映的莒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实为莒县九莲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位于莒县龙山镇前申家沟村以东700米。该固废处置中心占地面积289.8亩,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0年8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该固废处置中心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填埋区防渗系统由过滤层、渗滤液收集层、无纺布工布保护层、HDPE膜防渗层、钠基膨润土垫保护层组成,防止垃圾渗滤液渗入土层污染土壤。2009年4月27日,原省环保局对莒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14年4月14日,省环保厅对莒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验收。
    1.大量垃圾堆积未处理、异味大问题。该固废处置中心将填埋区划分若干填埋单元,每个填埋单元又划分若干作业段,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区指定的作业段后用机械摊平、分层压实,覆土封盖后及时喷洒除臭剂并对垃圾堆积体上的蚊蝇、鼠类等带菌体洒药灭杀。群众反映的大量垃圾堆积区域实为该固废处置中心填埋区的作业面(约2000平方米)。2017年4月,该固废处置中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场区大气进行了监测,检测结果为硫化氢0.0067mg/ m3.氨0.016mg/ m3,臭气浓度(无量纲量)<10,场区大气监测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硫化氢≤0.06 mg/ m3.氨≤1.5 mg/ m3.臭气浓度无量≤20)。
    2.废水直排周边土地问题。该处置中心在填埋场外设置了截洪沟,并设置导流坝和顺水沟等,防止雨水冲击填埋体或雨污混流、混排。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MBR膜反应器处理+超滤+纳滤处理+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设备24小时运营,安装COD自动在线监测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直接排放周边土地现象。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废水经处理后用管道输送至填埋场西南部1公里处的塘水坝用于农灌。群众反映“固体废物处理中心下游的小型水库被污染”应为该处置中心西南部1公里处的塘水坝。9月10日,莒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处置中心下游塘水坝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显示COD浓度46mg/L、氨氮0.890 mg/L、总磷0.16 mg/L、总氮56.8 mg/L、PH7.66.氯化物45.7 mg/L,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类标准(COD≤200mg/L、氯化物≤350mg/L)。
    3.周边有七八个村庄、影响周围居民生活问题。九莲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选址符合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J302-2004)要求,根据《莒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该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处置中心场址西南偏西、西侧的前申家沟村和后申家沟村,其距离填埋场最近均在700米外,满足500m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对周边村庄居民生活问题不构成明显影响。
    4.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处理及5月25日向环保部12369反映、当地部门作出罚款150元的处罚问题。2015年2月12日,莒县环保局收到了日照市环保局转来的关于反映该固废处置中心在生活垃圾场倾倒工业有毒废料等问题的信访案件。对此,莒县环保局立即对该固废处置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反映情况不属实,未对其进行处理。2017年5月25日,莒县环保局收到了环保部12369微信举报平台转来的关于反映莒县九莲固体废物处置中心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信访案件,经调查,该固废处置中心外排水监测结果超标0.31倍(CODcr78.3mg/L,标准值为60mg/L),莒县环保局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人民币723元。此次外排水超标原因为,该处置中心之前对纳滤池储水罐进行冲洗约8个小时,因储水罐内绿藻水垢较多,造成出水短时超标现象。莒县环保局未有对莒县九莲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罚150元的情况。
    5.求证上级划拨垃圾处理费用的去向问题。该固废处置中心自2010年运行以来,由县财政承担垃圾处理费用,上级没有划拨垃圾处理费用,截至2016年底累计运行费用1329.4万元,其中人员费用569.5万元、电费258.7万元、燃修费169.2万元、药剂104.3万元、雨污分流等材料227.7万元。
    6.建议搬迁问题。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于2017年9月25日正式启用,专门负责处理莒县县域全部生活垃圾。之后,除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停运检修外,该固废处置中心将不再有生活垃圾进场。莒县未有对该固废处置中心进行搬迁计划。
    2017年9月10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固废处置中心已对进场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作业区附近有明显臭味,厂界处未闻到异味;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常运转,出水水质在线监测COD浓度为43 mg/L;莒县环保局对下游的九龙口水库进行了水质取样检测,主要指标监测结果为COD46 mg/L、氨氮0.89 mg/L、总磷0.16 mg/L、总氮56.8 mg/L、氯化物45.7 mg/L,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责令改正、其他      责成莒县住建局加强对该固废处置中心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及时处理进场垃圾,加大垃圾异味和污水处理力度;责令莒县九莲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及时处理进场生活垃圾,缩小填埋作业面,强化污水处理能力,加宽场址周边的绿化隔离带,加强对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提高除臭剂喷洒频次,定期对水质、空气进行监测。
    2017年9月25日,莒县县域全部生活垃圾即可进入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九莲固废处置中心除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停运检修,将不再有生活垃圾进场。
    下步,莒县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提升辖区内各类垃圾处理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群众公开环境信息;举一反三,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85 3896     潍坊市高密市姜庄镇刘家口子村东杜某某的养猪场,养殖废水乱排,粪便堆积路边,异味大,苍蝇多。 潍坊市 水、垃圾、大气     1.高密市姜庄镇刘家口子村东杜某某养猪场距离最近住户约10米,属于控养区范围。
    2.该养猪场将粪便堆积于场南路边,养殖废水排入场东坑塘,存在粪便异味大,苍蝇多现象。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责令该户于9月13日前将场东坑塘中的养殖废水和堆放在场南路边的粪便自行清理干净。目前已清理完毕。根据生猪生长周期该户将现存育肥猪最晚于12月13日前清栏并清除养殖设施,在此时间段内,做好养殖废弃物处理,清栏后不再进行养殖活动,关闭养殖场。  
86 3899     潍坊市坊子区蒋家村,新方热电厂东临一院内,有人无手续进行铸造、泡沫、做砖等生产,存在安全隐患,属于违章建筑。潍坊市潍城区、昌邑市、诸城市人造石加工行业小作坊很普遍,厂址都很隐蔽。很多小作坊,仅在执法部门检查时关门停产。曾向12369反映,未彻底解决。 潍坊市 其他     坊子区:该院内共有4家企业,分别为潍坊金刚碳化硅陶瓷有限公司(手续齐全)、潍坊鑫润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办理工商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其余手续不全),潍坊飞耀建材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区瑞丰机械厂(除有工商执照外,无其他手续)。4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无反映的铸造、做砖生产厂家。前期区安监局对上述4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均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上述企业于2017年11月11日前整改完毕,目前正在停产整改。该地块没有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地上附着物为违法建设,共计罚款17.4万元,对违法建筑物处以没收。
    潍城区:今年5月份,潍城区下发“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通知,将责任细化,重点做好石材加工和铸造企业的清理整顿,结合政务服务热线和12369环保热线反映问题,做到查实一起,清理一起。对于石材加工比较聚集的偏凉子工业园、豪德广场南石材加工区和豪润石材市场的37家石材加工、批发业户均已采取“两断三清”措施,恢复原貌。
    昌邑市:昌邑市范围内无信访人反映的人造石加工行业小作坊,也未曾接到过关于反映人造石加工行业小作坊问题的信访投诉,不存在向12369投诉仍未解决问题。
    诸城市:诸城市范围内无信访人反映的人造石加工行业小作坊,也从未接到12369环保热线转来的投诉。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坊子区:国土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按照已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环保部门责令潍坊鑫润特种陶瓷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在通过环保设施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对无环保手续的两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分别罚款1.6万元和1.9万元,责令2家企业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
    潍城区: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和小微企业改造提升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小微企业改造提升整合发展实施方案》,坚持“取缔关闭、淘汰整顿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产业发展要求和环保治理要求进行筛选,以整顿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
 
87 3900     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羊口港装卸货物未按规定进行覆盖,存在扬尘污染。 潍坊市 扬尘     1.羊口港现有4-8#码头5个生产性泊位,港口运输货物主要有铝矾土、原盐、粮食、砂石等货种。
    2.自2017年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以来,羊口港根据各级交通港航部门的要求和羊口镇属地管理的安排,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作业过程中:(1)对装卸货物进行喷淋降尘,并及时对货物进行疏港运输,未及时运走的货物全部用防尘网进行覆盖。(2)配备专门的道路清扫车、洒水车,每天不间断对港区的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3)对所有疏港车辆全部配备防水雨布,装货后对车辆进行全方位覆盖,出港前配备专人对车辆进行冲洗,并由专人进行检查,做到出港车辆不苫盖、不冲洗坚决不允许出港。
    3.虽然羊口港在装卸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防尘、降尘措施,但由于铝矾土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自然力作用易产生扬尘,装卸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
    4.9月12日上午,对羊口港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在现在的扬尘防治措施基础上进行完善。
其他、约谈     1.责令羊口港在现在的扬尘防治措施基础上进行完善:(1)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增加洒水车1部、喷雾车1部,配备降尘、吸尘设施,设喷洒水抑尘装置,并增加喷洒频次。(2)堆场四周增加防风抑尘网、喷淋装置等设施。(3)出港运输车辆必须覆盖严实,设置洗车台,冲洗干净方可出港。(4)港区内道路必须硬化,每天清扫不少于两次,洒水不少于四次,遇有大风天气时停止作业,并增加清扫、洒水频率。
    2.将进一步加大对扬尘整治情况的督导,确保2017年10月底前,装卸过程中存在的扬尘问题整治完成;如果不能限期完成,将进行停业整顿。
 
88 3902     济南市天桥区粟山路54号,垃圾处理厂城肥处理站,异味严重,废渣废水去向不明,怀疑污染地下水。 济南市 大气、水     转办件反映的单位是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城肥处理站,该处理站项目已通过天桥区环保局环保验收(济天环建[2017]8号)。
    1.关于异味严重的问题。该处理站所有车间及设备均有臭气收集管道,生产处理车间均为微负压设计,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臭气散发,收集后的臭气进入专门臭气处理车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至大气中。2017年2月,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济南金航环保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测,站区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高浓度为≤10,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最高浓度为1318,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规定的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关于废渣去向问题,该处理站生产中共产生两类废渣,一类为粪便预处理时产生的废渣(粒径>10mm的固体物),通过专用车辆运输至济南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填埋处理。二类为粪便预处理时经絮凝脱水后产生的废渣,通过政府招标(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NCZ-GK-2016-0161),由济南联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厂无害化处置后,作为绿化苗木用土或垃圾覆盖土使用。
    3.关于废水去向问题。该单位承担全济南市粪便污水处理任务,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服务方式,由北京世纪国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粪便污水进行处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JNCZ-GK-2016-0052),处理排放标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A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其他     天桥区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单位各类处理设备的巡查监管和环境监测频次,确保废气、废水、废渣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和处置。  
89 3903     日照市PM2.5监测点设置在银河公园,认为设置点不合理。虎山镇西林子村山钢南侧的日照钢铁,有时冒黑烟。认为山钢在日照设厂不合理。 日照市 其他     1.群众反映的设置在银河公园的PM2.5监测点,实为市政府广场站点,同属于国控和省控站点,被列入全省每年的环境监测计划。1999年,为科学布设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为环境管理提供具有代表性、可比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监测依据,我市按照山东省环保局《关于进行城市环境空气监测优化布点工作的通知》(鲁环发〔1999〕206号)、《山东省城市环境空气监测优化布点实施方案》及国家环境监测规范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开展了日照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优化布点工作。通过优化布点,2001年确定了港务局、市环保局和自来水厂3个监测点位。随后,我市又按照省环保局《关于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增设与变动的通知>的通知》(鲁环发〔2001〕23号)要求,根据规范进行了点位调整,将监测点位调整为港务局、市监测站和市政府广场(即群众反映的银河公园监测点),并上报省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专人对调整的点位进行了检查和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环保局,省环保局同意验收后的点位调整方案,并于2002年1月16日下发了《关于山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位增设和调整的通知》(鲁环发〔2002〕21号),对我市调整的点位予以审核确认。市政府广场站点坐落在现在的银河公园内。当时,银河公园尚未全面建成,因点位所处位置靠近市政府广场,故命名为市政府广场站点。按照优化布点原则要求,在优化布点时,应结合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突出反映不同类别区域空气污染的特点。市政府广场站点反映了我市快速发展的新市区的空气质量状况。新市区作为日照市政治、文化中心,设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也是非常合理的。
    2.日照钢铁冒黑烟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日照钢铁全称为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岚山区沿海路600号,是一家集烧结、炼铁、炼钢、轧材、酸洗、涂镀、制管、发电为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该公司共安装除尘器420套,12台烧结机全部建成深度净化脱硫除尘设施,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37台,烧结、球团、炼钢、炼铁等主要工段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由于该公司废气排放源较多且采用湿法脱硫,冷却塔等部分工段有大量水蒸气蒸发,在静稳气象状况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大量烟气集聚在低空,看上去像是冒黑烟,会产生污染严重的视觉。经调阅该公司近期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有超标排放现象。
    3.山钢在日照设厂不合理问题。群众反映的山钢全称为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岚山工业园区,该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尚未建成。该公司环评文件于2013年2月经国家环保部批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方案》、《山东省钢铁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及《日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在周边居民实施搬迁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可行,不存在选址不合理问题。
     
90 3904     潍坊市诸城市林家村镇辛庄村东北角,姜某的食品冷藏厂无环评手续,有异味(怀疑制冷剂泄露),靠近养殖小区,担心存在交叉感染。 潍坊市 大气、其他     该厂有营业执照,通过安全生产评价,无环评手续;该厂建有冷库一座,使用液氨制冷,现场查看无液氨泄漏的记录和迹象,未发现有异味(怀疑制冷剂泄露)的情况;该厂不进行产品加工,不饲养动物,只是为附近养殖户储存貂食,不存在交叉感染问题。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环保部门已对该厂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0万元,环保手续完善前不得恢复生产。9月11日,已经断水、断电,冷库内存放的貂食等已经清理完毕。  
91 3905     前期反映“济宁市曲阜市时庄街道办事处孟林村北50米,村委委员开设的养鸡场,排放刺鼻气味,鸡粪露天堆放,仅用黄土覆盖,一直未清理,距离水源很近,污染严重。”的问题(受理编号2566),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环保局到过现场处理,目前未采取任何措施,仍维持原貌。 济宁市 其他     1.该信访件同第二十批2566号转办件,为重复信访。8月31日,曲阜市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走访了周边群众,针对投诉问题制订了《关于对时庄街道孟林村刘某强养鸡场异味问题的整改方案》,确定整改完成时限为9月20日前。
    2.8月31日曲阜市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时,现场未发现鸡粪露天堆放问题。
    9月1日,时庄街道孟林村委托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取孟林村饮用水井水样进行了检测。经检测,28项指标全部合格。
    9月2日,养鸡户与山东汇富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曲阜分公司签订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协议》。市畜牧兽医局提供消毒药品,养鸡场按防疫规程进行了消毒灭源工作。
    养殖户将鸡舍改造为干粪棚,正在施工,目前已完成了地面硬化、顶部防雨。开工建设了50立方米的沉淀池。雨污分离系统正在铺设。对场内靠墙道路进行了硬化。对外环境进行美化绿化,在靠路的一侧,栽植了绿化树,对靠路的西墙进行了水泥抹皮。
     
92 3906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前古镇加油站北200米的煤场,前期有不明人员来收保护费,咨询过环保局,答复说做好抑尘措施,无扬尘污染即可。街道环保办8月29日要求,9月2日前拆除厂房并将煤装袋搬离,9月4日全区将统一按照该标准进行。并说带头拆除给奖励,目前未给任何奖励、赔偿,且区里别的煤场均未拆除搬离。投诉人房后是城管执法局的违章建筑,未给拆除,认为执法不公。 青岛市 其他     1.前古镇社区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西北,西侧与寺后社区相连。该加油站位于银河路北,其北侧有散煤经营业户7家。经调查并走访周边业户均未看到有人来收保护费,城阳公安分局夏庄派出所也没有接到有关报警。2.经查,城阳环保分局曾接到过投诉人电话咨询,向其介绍了开办经营性煤场的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措施要求等。但无扬尘污染只是要求之一,开办煤场还应包括选址、审批等其他条件。3.经查,8月21日,夏庄街道接到反映银河路张家庄煤场尘土污染问题投诉件,8月23日安排环保督查小组进行了现场查处,发现该区域7家散煤经营业户均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从事散煤经营,存在违章建筑及环境污染等问题,属“散乱污”企业。环保督查小组随即对7家业户下达了关停搬迁通知书,要求3日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并清理现场存煤。8月29日,夏庄街道组织对没有自行停产搬迁的散煤经营业户进行了现场取缔,拆除简易板房6处,移走箱式铁片屋4处,拆除简易棚体2处。整个执法取缔拆除过程未涉及“全区统一标准、带头拆除给奖励”等事项。4.根据《山东省煤炭经营储煤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储煤场地不得设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涵养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夏庄街道全域在省级崂山自然保护区内,按要求不得设置储煤场地。5.经查,该建筑物为前古镇社区居民陈某某所有,建于2005年,约40平方米,砖混结构,属历史存量违章建筑,并不是城管执法局的违章建筑。 关停取缔     1.夏庄街道办事处已组织对该区域7家散煤经营业户全部关停,并对散煤进行了清理。2.前古镇社区居民陈某某所属的砖混房屋已进入违章建筑拆除程序,已于9月13日前拆除。3.城阳区工信局继续牵头开展涉煤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辖区散煤经营业户、煤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煤场的经营行为。  
93 3907     青岛市黄岛区千山北路566号的“润勃水产有限公司”:目前夜间不生产,白天生产,噪音仍然很大,担心检查过后夜间恢复生产。 青岛市 噪声     1.此事9月6日信访人投诉过,黄岛区政府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26批受理编号3357号的转办事项后,对信访相关问题进行了处理。2.9月10日,经现场核查,企业正常生产,经查阅企业生产运行记录,自2017年9月7日起,该企业夜间已不开机制冷,改为白天开机制冷。黄岛区环保分局9月11日对该企业开机制冷状态下的厂界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值为56.9分贝,噪声未超标,但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其他     1.黄岛区环保分局督促该企业严格落实调整压缩机开机作业时间,禁止夜间开机,开机作业时紧闭门窗等措施。2.黄岛区环保分局督促该企业于9月20日前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对空压机房两个窗户共11平米更换隔音窗。  
94 3908     潍坊市临朐县骈邑路,夜间无车牌的拉沙货车、白天改装过的摩托车噪声扰民,严重影响生活。 潍坊市 噪声      2016年以来,临朐县共接到骈邑路夜间拉沙货车、渣土车噪音扰民的群众投诉3起,白天改装过的摩托车噪音扰民的群众投诉2起。县交警大队先后组织夜间集中行动11次,在骈邑路与南环路路口重点设卡,共查缉各类拉沙货车、渣土车221台次,均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组织相关驾驶员、车主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但是此现象并未得到彻底根治。9月8日晚、9月10日晚,县交警大队与县交通局联合又组织2次集中行动,查获各类拉沙货车、渣土车23台次,查缉改装过的摩托车13辆,其中无牌拉沙货车1台次,目前正在进行严肃处理。 责令改正     对骈邑路夜间拉沙货车、渣土车运输情况继续严格管控,严肃查纠,并视情况每周组织1-2次集中行动进行严厉打击。对查处的车辆驾驶员、车主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班,签订安全运输、文明行车责任书。发放拉沙货车、渣土车运输告知书,讲明严格管控的内容和要求,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95 3909     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泊子村的“农乡饲料厂”24小时生产冒烟,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向12345.街道反映多次,一直未解决。要求搬迁。 潍坊市 大气、噪声、其他     潍坊农乡饲料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密水街道泊子村,主要从事猪饲料的生产、销售,无环保手续。
    1.2017年9月2日,环保热线接到反映该公司存在环境污染的投诉,立即进行了现场检查:厂内有一台1T/h的天然气锅炉。其整个生产流程均在一个密封车间内进行,豆粕和玉米磨粉环节会产生粉尘和噪音,该生产环节配套了脉冲除尘器;预混料混合环节在密闭容器中混合,无粉尘外溢。现场检查时,加热制粒和冷却过程中车间内存在少量异味,车间外无明显异味。高密市环保局已责令停止生产,处5万元罚款。
    2.2017年9月10日,再次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治状态,环保备案手续正在办理中。
停产整治     加强对潍坊农乡饲料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未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96 3910     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的“金石科技”(石化厂),距离桥南头新村不到50米,夜间排放刺鼻气体,周边地下水被污染。认为环保部门执法力度不够。苏鲁交界处,污染严重。 日照市 大气、水     群众反映的“金石科技”(石化厂)实为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岚山区化工大道1号,主要以进口重质燃料油和进口基质沥青为原料生产轻质油、蜡油和各种沥青。该公司先后完成了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石脑油下装车改造、安装石脑油装车等异味治理工作。经整治,该公司异味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改善,但由于其生产装置规模大、各类管线闸阀多,在设施故障、检修或不利气象条件下,产生的异味仍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因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尚未投用,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暂存于厂区西南侧密闭污水池中,使用罐车临时性转移至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严格过程监管,按规定建立转运台账记录。经核实,该企业主要生产装置自2017年6月4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公司仍处于停产整治期间。
    1.公司距离桥南头村不到50米问题。经查,桥南头村距该公司厂界实际距离约60米,距基质沥青生产装置和改性沥青装置约280米,距罐区约150米,距污水处理站、硫氢化钠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约1500米。该公司《300万吨/年高品质道路沥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基质沥青生产装置和改性沥青装置外150米、罐区外50米、污水处理站外500米、硫氢化钠装置外900米、酸性水汽提装置外700米。经核实,目前该公司各类生产装置到桥南头村的距离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公司夜间排放刺鼻气体问题。该公司异味问题已在中央环保督察组9月6日交办的案件(受理编号:3364)中涉及,联合调查组于当日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查,该公司生产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生产,岚山环保分局多次进行夜间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夜间偷排刺鼻气体现象。岚山环保分局于9月6日夜间、9月7日昼间对该公司厂界下风向区域进行了取样监测。经监测,该公司厂界下风向区域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5-93) 中表1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不大于20(无量纲))。
    3.公司周边地下水污染问题。岚山环保分局于9月10日下午对位于该公司厂区西北、北、东北侧3个观察井及西侧桥南头村(地下水水流方向上游)2个地下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项目为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挥发酚等4个项目,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Ш类要求。
    4.环保部门对该公司执法力度不够问题。针对该公司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擅自试生产问题,日照市环保部门均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2016年4月、2017年6月,日照市环保部门分别对其异味污染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该单位停产整治3个月,并处罚款。自该公司成立以来,日照市、区环保部门多次复函不同意其进行试生产,并对企业违法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均依法进行了处理,不存在执法力度不够问题。
    5.苏鲁交界处环境污染问题。经查,日照市岚山区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接壤,赣榆区在交界区域建设了柘汪临港产业区,该园区主要发展石化、化工、钢铁及临港物流等产业,现有新海石化、镔鑫钢铁等大型企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为有效解决苏鲁交界处环境污染问题,2016年3月28日,岚山区、赣榆区环保部门签订了《岚山区、赣榆区边界区域环境保护联合联动工作协议书》,在环境质量、监督执法、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环境信访等方面建立联合机制。7月5日,两区政府共同签订《岚山区、赣榆区边界区域环境保护联动工作备忘录》。两地环保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信息沟通,跨界协作联动取得良好成效。
其他     鉴于虎山镇桥南头村位于化学工业区内且距离化工企业较近,虽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但在检修或不利气象条件下,仍可能经受异味影响,对此,岚山区政府已将桥南头村增加列入搬迁计划,安置楼已开始建设,待建设完成后予以拆迁。
    下一步,岚山区政府将按照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快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居搬迁进度,责成虎山镇政府及环保部门继续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异味监测网格作用,严格落实异味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现场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山东金石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等化工企业继续深化异味治理,严防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97 3911     潍坊市临朐县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安村南,多家养殖场距离居民近,异味大,养殖废水直排水渠,粪便倾倒在养殖场北侧的土坑,现已被填埋,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水、大气     群众反映的养殖户有五户,位于城关街道西安村村南100米,属限养区。其中四户已于8月底之前完成搬迁。9月11日,另一养殖户4200只蛋鸡已经全部运走,两个养殖棚全部清扫消毒后断水断电查封,化粪池彻底清理并掩埋消毒完毕。上述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均未将养殖废水直排到水渠。经监测,地下水水质未发现超标现象。 关停取缔   两个养殖棚已全部清理完毕。  
98 3912     日照市五莲县许孟镇车村工业园路口西南角,有家“长石粉加工厂”,无环评、土地手续,私自开挖长石,露天存放,球磨水洗造成水污染。督察组进驻后已暂时停产,设备未拆除。 日照市 水、其他     群众反映的长石粉加工厂实为日照四通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牛许路与汉福路丁字路口西北侧,于2009年8月开始建设,2012年4月建成投产,以长石矿石为原料,通过湿法球磨、水洗工艺生产长石粉,年产长石粉1.2万吨;无环评手续、无土地手续(县国土局于2010年10月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2011年3月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企业向国土局缴纳了15.75万元的集体建设用地保证金)。
    该企业原料长石矿石全部从烟台、沂水等地采购,不存在私自开挖长石行为。湿法球磨、水洗后长石粉和水的混合物经袋式浓缩脱水一体机、板框压滤机处理后,产生的清水进入蓄水池(体积约400立方)回用于研磨和水洗工艺,长石粉为成品,不存在球磨水洗造成水污染问题。
    2017年8月14日,因该企业无环评手续、无土地手续,许孟镇政府将该企业纳入“散乱污”停产整治类企业,切断了该企业的生产用电;并责令该企业于12月2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未责令其拆除设备。8月30日,该企业已委托编制项目环评报告。不存在督察组进驻后暂时停产问题。
    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处于断电、停产状态,长石矿石、长石粉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已苫盖,不存在露天存放的问题,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其他     9月10日,检查组责成许孟镇政府靠上督促企业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治。9月10日,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该企业停止建设,处0.86万元罚款。9月12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9月10日,该企业立即准备相关资料,报县国土局办理土地手续,并要求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加快编制进度,尽快报县环保局审批。
    下步,五莲县政府责成许孟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逾期完不成任务,将其纳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企业,实施“两断三清”。
 
99 3914     临沂市郯城县胜利镇张塘村东,有家“德伟搅拌站”和“永发砖厂”,无环评手续,存在扬尘污染,要求拆除。 临沂市 扬尘     1.反映的“德伟搅拌站”为郯城德伟建材有限公司,建有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立项、用地、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也无建筑业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备案证明。该商砼站已硬化场地,配备雾炮机2台,现场黄沙覆盖不彻底,料场大棚封闭不彻底。属于“散乱污”企业。
    2.反映的永发砖厂,实为永法砖厂,有工商营业执照,无其他手续。使用黄沙、石子和水泥生产预制板,建有生产线2条。该厂原料覆盖不彻底,生产车间封闭不彻底,地面未硬化,生产时有扬尘。属于“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胜利镇政府已于9月11日对该2家企业落实了“两断三清”措施。  
100 3915     东营市广饶县开发区广瑞路西头的“德瑞宝轮胎厂”东临,有家酸化油作坊,无任何手续和环保设施,借用其他公司排污许可证购买植物油皂脚。使用大量硫酸加工,偷排废水,有刺鼻性气味,多是夜间生产。 东营市 水、大气、其他     1.举报为东营市圆方化工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该项目有环评手续和环保设施,企业原料不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控制性原料,企业不存在“借用其他公司排污许可证购买植物油皂脚”的行为。
    2.该公司主要经营植物油存储和销售,全过程无生产加工工艺,无使用大量硫酸加工工序,也无废水产生,未发现偷排废水现象。
    3.项目外排废气主要是进出槽车尾气,储存过程中打料开盖过程中挥发出来的废气,通过感官感受,厂区内有轻微脂肪酸气味,9月7日对厂界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检测不超标。
    4.该公司存储物流槽车装卸一般在白天进行,不存在夜间“生产”问题。
责令改正、其他     1. 责令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异味。
    2.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对区域内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工业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油品仓储行业环境监管。
    3.加大该类企业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01 3917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后左山村西北,有家“瑞达陶瓷地板砖厂”,排放黑烟和烟尘,气味刺鼻,土地手续与实际生产不符;后左山村恐龙公园西侧,徐某的养猪场和纸箱厂,垃圾堆积,异味大,无土地手续。 临沂市 大气、垃圾、其他     1.反映的“瑞达陶瓷地板砖厂”名为山东瑞达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陶瓷),年产450万平方米耐磨砖项目于2009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0年12月20日通过验收;年产650万平方米内墙砖项目于2014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5年6月通过验收。
    反映的“徐某的纸箱厂”名为莒南县振杰纸箱厂(以下简称纸箱厂),于2013年5月7日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使用原纸及纸板为原料加工纸盒、纸箱。养猪场紧邻纸箱厂,建有15个猪栏及部分管理用房,位于适养区。
    2.瑞达陶瓷建有内墙砖、耐磨砖共2条生产线,配套建设二段式煤气发生炉2座,烟尘处理系统2套、脱硫处理设备4套、脱硝处理设备4套。厂区内煤气发生炉附近有异味,县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正常,在线监测历史数据显示,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
    3.养猪场已于2014年停养,现场无养殖废水、粪便留存,无明显养殖气味。纸箱厂产生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环卫部门定点放置的垃圾桶;纸板下脚料收集后外卖造纸厂,无明显异味。
    4.瑞达陶瓷总占地面积129.48亩,2009年6月9日,经批复使用建设用地面积36488平方米(合54.73亩);2010年4月23日,经批复使用建设用地面积49834.2平方米(合74.75亩)。不存在“土地手续与实际生产不符”问题。纸箱厂用地于2015年11月27日,经批复使用建设用地面积1946.9平方米(合2.92亩)。养猪场属设施农业用地,占地面积约2.5亩,可用于养殖,不需办理用地手续。
责令改正     责令瑞达陶瓷对煤气发生炉酚水收集池、煤焦油储存池进行密封,降低气味散发。  
102 3920     临沂市临沭县曹庄镇后辛庄村西,旅游保护区内正在建设砖厂,无土地手续,非法开采土地,存在粉尘污染,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未处理。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砖厂为原临沭县安泰新型建材厂,位于临沭县曹庄镇新庄村西沭马风景旅游区-沭河古道景区内,始建于1999年。2015年6月该砖厂因大气污染防治提升改造工作未完成,停产至今。原有轮窑已部分坍塌,孟某某于2017年7月初在原轮窑西侧5米处擅自圈地,计划建设新轮窑。
    2.孟某某非法占用3509平方米集体土地,规划用途均为设施农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违法占用土地。2017年7月11日,县国土局向当事人孟某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由于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8月21日临沭县国土局依法向孟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509平方米土地;限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处以87725元罚款。
    3.现场检查未发现非法开采土地行为,现场未施工,无粉尘污染,周围500米范围内无村居。
    4.2017年7月10日,接群众反映曹庄镇新庄村西有土地违法行为,临沭县国土局立即派人前往制止,并依法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其他     临沭县责成曹庄镇政府拆除违法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土地恢复原状。目前,违法建筑和附属设施已拆除,土地已恢复原状。  
103 3921     青岛市胶州市铺集镇张家屯村东,有家“精美实木家具厂”,噪声扰民,喷漆产生刺鼻气味,废渣随意填埋。 青岛市 噪声、大气、固废     1.青岛精美实木家具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胶州市铺集镇张家屯村,主要从事木门生产加工,无环保手续。2.2017年6月,铺集镇政府排查辖区“散乱污”企业,已发现青岛精美实木家具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要求其停止生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该企业于6月28日与环评单位签订合同,正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对部分车间和原有喷漆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停产期间,铺集镇政府定期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均未发现该企业恢复生产。现场检查并调取企业车间监控视频,未发现企业有生产行为。但企业前期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噪声及气味扰民的问题。3.经实地调查,该企业厂区内及周边范围路面全部硬化,未发现填埋痕迹。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胶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存在的违反“三同时”行为,2017年9月10日进行立案调查,罚款3万元,并下达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2.胶州市铺集镇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若发现违规生产行为,将采取关停、取缔等强制措施。  
104 908-255     临沂市蒙阴县坦埠镇龙虎寨村,中信钙业的矿区未办理任何手续,违规采矿、毁林、占用耕地,粉尘、固体废物严重污染大气和土壤。 临沂市 大气、固废、土壤、生态、其他     1.反映的矿区为中信钙业的龙山矿区(废弃)和康山矿区(在用)的加工区,位于旧寨乡龙山村,与坦埠镇龙虎寨村紧邻。
    龙山矿区于2013年8月因资源量开采完毕而关停。目前,该矿区正在进行综合治理。
    康山矿区的国土、安全生产、环评手续均已办理。其加工区环评在《蒙阴县旧寨乡康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已包含,且通过验收,并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2.在龙山矿区综合治理项目实施前,存在破坏林地情况,已与康山矿区破坏林地行为一并进行了处理。该综合治理项目区实施以来,没有新发生破坏林地行为。
    2015年4月,蒙阴县林业局接举报后查实,蒙阴中信钙业有限公司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旧寨乡龙山村南山周边区域挖山修路、剥离开采面、毁坏林木,破坏林地面积较大,涉嫌犯罪。2015年11月9日,蒙阴县森林公安局将该行为列为刑事案件,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2015年12月5日被取保候审。2015年12月28日,蒙阴县森林公安局将案件移送至蒙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2016年7月,蒙阴县检察院以“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故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依据,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对该案件的后续处理,蒙阴县林业部门多次向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林业局驻合肥专员办汇报请示。2017年8月份,合肥专员办领导来我县进行现场指导,并提出了处理指导意见。根据专员办意见,由企业缴纳生态修复基金用于恢复植被。
    3.该区域所占用的地类为未利用地、园地和采矿用地,不存在占用耕地现象。
    4.粉尘主要来自加工区。2017年7月12日,蒙阴县环保局委托检测机构对矿区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反映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加工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的土石、职工生活垃圾。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少量土石用于矿区建设、填方;生活垃圾由旧寨乡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对当地大气和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其他     蒙阴县旧寨乡政府、国土局、安监局加强对龙山矿区综合治理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施工企业加快项目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达到治理方案设计的治理要求,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逐步恢复生态环境。  
105 908-256     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苏呈旺村西,苏某某将渣土倾倒在“苏家旺”内,严重污染环境。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解决。 临沂市 生态、固废、其他     1.“苏家旺”实为八湖镇苏呈旺村西的一处汪塘,为村集体所有。2017年6月,村民苏某某运土私自填塘,作业时有扬尘污染。2017年6月15日八湖镇政府发现苏某某私填汪塘行为,当场制止并要求其自行清理。
    2.2017年6月19日,接到12345转办单后,八湖镇政府再次督促苏某某自行清理,恢复汪塘原状;9月10日,再次核查发现汪塘清理不彻底。
其他     2017年9月10日,八湖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汪塘进行彻底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106 908-257     对“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联泰中心城项目”问题,举报人认为处理结果不属实,事实上,街道领导为了逼迫搬迁,将建筑垃圾堆积成山,堵塞交通,气味刺鼻;拆迁过程使用报废车辆,噪声、尾气污染严重;街道领导在文化路以南的耕地上私建菜市场、饭店等,垃圾污水随意排放;文明路沿岸常年堆积污水,臭气熏天。 临沂市 大气、水、垃圾、噪声、其他     1.该信访件与受理编号为817-16.817-145.824-226.831-65.901-48的信访件,均是省级棚户区改造项目联泰中心城引起的信访。
    2.该项目于2015年底启动,郯城县郯城街道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实施拆迁,拆迁共涉及843户,目前已拆迁815户。不存在将建筑垃圾堆积如山、堵塞交通、气味刺鼻、逼迫拆迁问题。
    3.该项目拆迁时没有使用报废车辆。因前期拆迁已经结束,无法监测噪声、尾气排放情况。
    4.反映的菜市场,为郯城县星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临时简易农贸市场,面积2.32亩,地类是林地,规划性质属允许建设区,是星空喜园二期工程预留用地。对该起无用地手续建设临时农贸市场的行为,郯城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3月进行查处,罚款3.87万元。该临时简易农贸市场将在星空喜园二期工程开始建设时自行拆除。农贸市场内不存在饭店,未有污水排放,垃圾已及时清运。
    5.文化路与文明路交汇处的污水,由窑上干渠渠水经涵洞灌入此处,在低洼处滞留,积成一潭死水,天热发酵形成的,有轻微异味。
责令改正     1.郯城县国土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临时农贸市场在星空喜园二期工程开始建设时拆除。
    2.郯城县住建局已制定治理方案,将窑上干渠污水管网工程纳入2018年城市建设规划,明年7月底前建设污水提升泵站,铺设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与受理编号817-16.817-145.824-226.831-65.901-48并案处理。
 
107 908-260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办事处吴家白庄村村民焦某某举报尚某某、王某指使“临沂银隆钢管有限公司”人员趁夜雨天将墙体打洞偷排油污,导致举报人的苗圃花木受污染而死。罗庄区环保局在查处环境污染案件中存在失职渎职的问题,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者。 临沂市 其他     1.反映的“尚某某”为临沂银隆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公司)总经理,“王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2年7月7日至9日,陷泥河盛庄段受暴雨影响,水位剧增,河堤破裂,河水沿电厂河旧道(原华能电厂取水沟渠,现已弃用)倒灌,两岸多处居民点及企业遭受水灾。银隆公司位于电厂河畔,河水裹挟该公司生产废水流到隔壁焦某某的花卉种植场,废水中污染物在其养殖的花木上附着。事发后,焦某某认为银隆公司涉嫌故意排放生产废水,导致植株受损,并通过盛庄街道吴白庄村委与银隆公司协商赔偿事宜,由于赔偿数额双方存在巨大分歧,协商未达成一致。
    2012年8月,罗庄区民政局将此次陷泥河盛庄段河水倒灌事故定性为自然灾害,并于2012年8月2日、9月4日分别向盛庄街道拨付救灾资金1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0万元。焦某某于2012年10月29日领取救助资金500元。
    2.2012年8月23日,焦某某到罗庄环保分局初次举报,反映“临沂银隆钢管有限公司7月9日雨夜时违法排污,要求企业对其赔偿”,但因距事发时间已有44天,无法开展水样采集等现场取证工作,罗庄环保分局建议焦某某到相关部门进行损害鉴定。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28日,市环保局、罗庄环保分局、盛庄街道两次对焦某某与银隆公司信访问题进行调解,均告失败。2014年6月18日,罗庄环保分局向举报人送达《关于盛庄街道村民反映银隆钢管厂污染问题的调解书》,告知焦某某如对调查及调解情况不满意,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5年12月,焦某某就索赔事项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正式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3月3日,罗庄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告焦某某在被告临沂银隆钢管有限公司享有赔偿经济损失560500元的债权(该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申请破产)。在此信访处理过程中,罗庄环保分局依法依规开展了处置、答复和上报工作。
     
108 908-262     淄博市高新区辛曹村以南,238省道以东200米的山东迪芬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废气超标排放,大量固体废物隐蔽倾倒,污水通过暗管偷排,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未得到解决。 淄博市 大气、固废、水     1.山东迪芬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项目,距离最近的辛曹村约四百米,一期项目自2013年停产至今。二期项目于2017年4月建成尚未验收,被环保部门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至今。接到该投诉件后,现场检查发现其批建不符。
    2.该公司配套建设有脱硝、除尘设施。2017年6月26-27日对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监测,达标排放。
    3.该项目固废为边角碎料和次品,两种固废均可作为原料收集后经配料再回炉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现场原料中部分废玻璃、石粉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蓬盖抑尘措施,有轻微扬尘现象。混料工序有除尘设施,管理不到位,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
    5.该项目所有用水均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进入化粪池,定期由淄博洁宇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清理外运。
    6.2017年共接到四次对该公司的投诉,四次投诉集中在2017年7月4日到6日这三天时间。接到投诉后,环保局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于2017年7月7日责令其停产整改并给予了行政处罚。已经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回复。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由环保局对该公司批建不符问题进行处罚,督导企业停产治理,拆除批建不符设施。
    2.责令该公司限期一个月内拆除批建不符设施,立即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确保厂区露天物料全部进料棚密闭存贮。
    3.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尽快完成整改。
 
109 908-264     淄博钦盛石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批建不符,对周边造成噪声污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向淄博市环保局临淄分局举报,未得到任何回复。 淄博市 噪声、其他     1.该企业于2013年经环保部门审批并验收。2015年6月,新上退火炉等机械加工生产设备,未办理环评手续,与原环评不符。
    2.噪音污染问题因企业停产,无法进行检测。该公司石油机械配件加工项目安全生产手续齐全,评价结论为“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3.经调阅相关投诉记录,未发现关于该企业信访记录,不存在多次投诉未回应问题。
关停取缔     1.经与企业协商,企业自愿放弃未办理环评手续设备,已于9月12日拆除完毕。
    2.责令临淄环保分局、敬仲镇加强企业监管,企业复工前进行噪音检测,达标后方可复工,并严格落实有关环保要求。
    3.责令敬仲镇政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未批先建事件发生。
 
110 908-265     淄博市张店区恒基花园2号楼南侧有家“月满大江酒店”,油烟污染严重,噪声扰民。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月满大江酒店位于张店区新村西路192号甲1,恒基花园2号楼南侧,属沿街商业房。酒店注册名称为张店头鼎火锅店。
    2.该酒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消防、环评等手续齐全。
    3.现场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使用不规范,存在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现象。9月10日进行油烟、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责令改正     1.责令月满大江酒店加强管理,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降低噪声。
    2.责成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巡查,杜绝油烟、噪声扰民现象。
 
111 908-267     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青龙山路欣科驾校以东有一白色物料堆场,露天存放,粉尘污染严重。欣科驾校西南方向一废弃仓库内生产石灰,粉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仓库周围海存有红色化工废渣。 淄博市 水、土壤、扬尘、噪声     1.欣科驾校位于四宝山街道青龙山路一破产企业院内,院子东侧有一堆白色物料,露天存放。经核查,该堆白色物料为渣状陶瓷原料,颗粒较大,表面凝固,不易产生粉尘。
    2.该驾校西南方向有一废弃仓库,为石膏存储仓库,石膏于2016年冬季存入,现场检查未发现扬尘、噪声污染。因该仓库较为简陋,起风或外运时易产生扬尘。
    3.反映的周围红色化工废渣实际为石膏存储仓库南边存储的脱硫石膏,属一般工业固废,可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等进行再利用,不属于化工废渣和危险废物。该存储场地地面硬化,有简易棚盖,基本符合一般固废的存储要求。但起风时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粉尘污染。
责令改正     1.责令业主对欣科驾校院子东边的白色物料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2.责令业主对欣科驾校西南方向仓库内及周边存储的石膏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3.责令宝山生态科技园区加强对该企业院落的监管力度,发现影响环境问题依法处理。
 
112 908-270     泰安市五马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异味扰民。 泰安市 其他     五马肉类水产批发商城建于1991年,占地面积110亩,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拥有禽类加工、鲜活水产、生肉佳肴、干货特产、冷冻海鲜、蔬菜水果六大功能区,共有经营摊位1270多个,可容纳经营户3000多家。
    9月11日上午,岱庙街道办事处经现场查看,五马市场存在问题如下:  
    1.经营秩序混乱,部分摊位乱摆乱放、占道经营、有商业噪音产生。
    2.街面卫生脏乱,市场公共道路垃圾、烂菜、污水较多。
其他     1.执法人员当场对乱堆乱放、噪音扰民商户进行了劝诫、教育,责令其自行改正违法行为,并与五马市场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员联合发力,从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竭力维持五马市场经营秩序。
    2.岱庙街道立即组织五马市场管理人员、环卫保洁人员对街面垃圾进行了清理,对影响容貌的垃圾桶进行了更换,并扩充保洁队伍、加大清扫频次、扩大保洁时间段,保证五马市场环境卫生良好。
 
113 908-271     德州市平原县恩城镇的“平原采河消毒制品有限公司”夜间违法生产,噪声扰民。 德州市 噪声、其他     平原县采河消毒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平原县恩城镇刘庄村,建于2007年8月,主要经营液体消毒剂的生产及销售。在平原县“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中,被列入清理取缔类范围。2017年6月26日,恩城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企业进行了清理取缔。
    经走访周边居民和现场核查,该企业8月下旬私自运回了原料及小型生产设备,并从8月29日起,经常在夜间利用生活用电擅自违法生产。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气泵灌装机进行灌装,灌装机运行时有噪音产生。
关停取缔、问责     2017年9月10日下午,恩城镇政府、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厂区内原料、产品、设备进行了清理,并对厂区内外用电线路进行了拆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诫勉谈话1人
114 908-272     枣庄市山亭区水泉滕水路龙泉寺路口有一罐头厂直排污水、刺鼻异味气体;
    滕州市蒋庄矿驻地附近村庄养牛场污染环境、洗煤厂粉尘污染环境。
枣庄市 大气、水     1.反映的罐头厂为枣庄市喜乐多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水泉镇滕水路(实为李滕公路)北侧,南侧100米为城郭河水泉支流。公司配套建有1000m3/d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未发现直排废水现象;异味气体主要是企业在产品初加工阶段水果果皮下脚料晾晒等处理不及时腐烂产生的。2017年9月10日,山亭区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排污口及其下游城郭河水泉支流化石岭村断面进行现场采样和化验,监测结果:排污口COD22.0mg/L,氨氮0.36mg/L,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及其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3]59号)要求;化石岭村断面河水COD13.2mg/L,氨氮0.21mg/L,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2.在南张庄村西南侧有一处养牛户,占地约2亩,存栏肉牛29头。该养殖户位于控养区内,已在镇畜牧兽医站的技术指导下,建设了简易沉淀池及临时储粪场,现场环境保持较好。
    3.蒋庄矿周边原有洗煤储煤企业4家,分别是明远物流公司、泰顺工贸公司、善远商贸公司、善儒洗煤厂,西岗镇均已按照全市洗储煤企业集中整治要求,于8月25前对4家企业进行了清理取缔,签订了《经营性储煤场清理取缔具结书》。企业现已无任何生产经营条件,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责成山亭区环保局督促枣庄市喜乐多食品有限公司初加工阶段水果果皮下脚料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相关要求及时处置(手工去皮、去核过程产生的果皮及果核1050t/a收集后作饲料外卖)。
    2.责成水泉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和巡查频次,实施明察暗访夜查,确保不出现污水直排现象,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3.考虑到养牛场距离蒋庄矿商贸房较近,为保障周边住户环境需求,经过做工作,业户主动对肉牛进行出售。该养殖户现已全部出售完毕,院内所有粪物彻底清理。
    4.加强对4家洗煤储煤企业的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115 908-274     德州市夏津县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遭野蛮开发,非法建设,大量古树被非法砍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一直未处理,现在非法破坏仍在继续。 德州市 生态     1.关于反映野蛮开发,非法建设问题。目前,森林公园内正规划建设德百旅游小镇项目,该项目是结合夏津县旅游和桑椹两个特色产业规划打造的服务业特色旅游小镇,立项、环评等手续均已办理。
    2.关于大量古树被非法砍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中,按照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与开发有关要求,对项目区内古树、地势地貌等予以保护,项目用地涉及10年以上树木全部进行了保留或移栽,不存在非法砍伐古树的情况。但现场发现,部分地方存在土地裸露、遮挡不到位问题。
   3.关于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一直未处理,现在非法破坏仍在继续问题。8月25日,市民热线接到过群众“关于德百集团旅游小镇项目将多年的杏树等树木全部砍伐,破坏生态环境”的举报,夏津县林业局、苏留庄镇组织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核实。经查,不存在乱砍乱伐、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市热线办回访来电人表示满意。
责令改正     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项目方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目前已完成;2018年底项目完成后,增种树木,扩大绿化面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16 908-275     莱芜市钢城区凤凰路沟里水库大桥东,有家“桂祥铝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生产,直排污水、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公司法人刘某与分管市领导关系密切,胡某某为其充当保护伞。 莱芜市 水、大气、其他     1.反映的企业为山东桂祥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山东桂祥铝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17日审批该公司十万吨铝合金型材加工项目,2016年7月由于企业批建不一,钢城区环保局针对该企业批建不一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10万元罚款。后企业重新报批环评,项目名称为十万吨铝合金型材加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于2017年7月26日获得审批。企业废水为设备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喷塑工序未投运,加热炉采用天然气为原料,不存在粉尘严重的情况。2017年7月底,该公司已全面停产,9月10日,区环保局对该企业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直排污水、粉尘,严重污染环境问题。
    该公司东部为刘某龙租赁该公司场地从事矿粉储转,无环保手续,主要从事矿粉储转,对购进的高硫矿粉,经石灰水浸泡后退油、脱硫,形成矿粉外销, 2016年3、4月左右开始生产,2017年7月停产。
    2.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分管市领导与其不存在关系密切、充当其保护伞的问题。
关停取缔     颜庄镇人民政府对矿粉储转场地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9月18日已完成。  
117 908-277     莱芜市莱城区高庄镇沙埠子村村口大路边集装箱加工厂露天作业,排放刺鼻异味气体,随意倾倒固废,污染环境。 莱芜市 大气、固废     沙埠子村口集装箱加工厂名为莱芜市莱城区宏达方舟移动板房安装中心,于2017年7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移动板房加工及销售。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进行作业,但有明显生产迹象,存有未安装完成的板房。经勘查作业流程,该单位在完成板房焊接后进行露天喷漆作业,产生异味。该单位小仓库堆有10个废旧油漆桶,现场存有部分用于垫平场地的建筑垃圾和煤矸石。  
   该厂有工商营业执照,无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现已对莱芜莱城区宏达方舟移动板房安装中心按照“三清两断”已关停取缔。
    2.已对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现该单位已对10个油漆桶进行封存,并联系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118 908-279     对“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福莱特皮革厂污染环境问题”的处理结果,举报人认为与事实不符。高密市环保局上报的污泥年生产量与实际不符;该厂一直未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目前厂区内存放大量危废,等待外运。 潍坊市 其他     山东莱福特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醴泉街道工业园盛泉大街1880号,主要从事皮革制品的生产、销售,环保手续齐全。
    1.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于2017年7月23日晚将含有危废污泥的建筑垃圾约20余吨,用渣土车运至高密市醴泉街道小屯村西侧的坑塘内倾倒。公安机关已对2名当事人依法刑事拘留。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处罚款九万元,限于2017年8月3日前将倾倒的含有危废污泥的建筑垃圾全部拉回危废暂存库封存。2017年8月4日,该公司向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转移掺有大量建筑垃圾的污泥22.2吨。污泥倾倒违法事实清楚,处理及时,处罚合理。来件反映“污染环境问题的处理结果,举报人认为与事实不符”情况不属实。
    2.通过核对该公司2009年1月13日通过验收项目报告中评估的污泥产生量以及2017年6月5日高密市环保局出具的环保备案意见中污泥产生量,核查污泥产生台账,核对暂存污泥量(包括未干化污泥量)及转移量,该公司的污泥产生量与实际情况相符。来件反映“高密市环保局上报的污泥年生产量与实际不符”情况不属实。
    3.公司污水处理站的南侧有一个10米×5米×2米带顶棚的浓缩干化池,用来浓缩干化污泥。来件反映“该厂一直未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情况不属实。
    4.2017年9月10日,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对厂区内所有车间和库房进行勘查,危废库内存污泥约10.31吨,厂区内有污泥浓缩池6个,合计容积约为390.5立方米,内有待浓缩的污泥。原锅炉房已改造成污泥晾晒场所,内存有约34.8立方米待干化污泥。来件反映“目前厂区内存放大量危废,等待外运。”的情况属实。
其他     进一步加强对山东莱福特皮革制品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物的暂存、处置及转移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确保其依法按期转移,确保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19 908-280     潍坊市青州市谭坊镇“田津塑料厂”无手续经营,属于散乱污企业,无环保设备,化工废水随便乱排。 潍坊市 水、其他     潍坊市田津塑料有限公司,位于谭坊镇谭中村,主要经营塑料农膜加工、销售。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生活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存在化工废水外排现象。      
120 908-284     对“潍坊市昌邑市龙池镇二甲村村东多家养殖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的问题,当地政府部门仅用木板将排水沟覆盖,养殖区仍未搬迁,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当地政府欺上瞒下,要求彻底解决。 潍坊市 其他     昌邑市龙池镇二甲村东共有养殖户14家,从2000年陆续开始建设,其中养猪户9家,养鸭户3家,鸡、狐狸养殖户各1家。养殖户距离居民区的距离最近的1家为40米,其余均超过50米,全部属于限养区范围。在前期养殖过程中,存在粪污不规范暂存,雨污不分流及异味污染等问题。2017年8月中旬,龙池镇政府向相关养殖户下达了《限期改造通知书》,要求14家养殖户在9月13日之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储粪池和污水储存池配套建设,确保做到防渗、防雨、防溢流,并对两池进行覆盖,最大程度防止气味外泄;二是对粪污收集输送沟渠进行防渗、密封改造,暗沟布设,严格实行雨污分流。
    9月10日,龙池镇政府、市环保局联合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上述养殖户排污沟均用水泥板和塑料布进行了覆盖,并进行了覆土密封;均配套建设了储粪池和污水池,且大部分养殖户已用塑料布进行了覆盖密封,有效减少了异味污染。
    根据《昌邑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的规定,要求对限养区内有养殖污染的养殖场(小区)进行限期治理,逾期无法完成治理或治理后仍达不到相关标准的依法予以关闭。目前,上述养殖户均处于限期治理阶段,不存在搬迁的问题。
   昌邑市高度重视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上级统一布署,积极落实,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不存在“欺上瞒下”的问题。
     
121 908-286     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高山里村村主任陈某某霸占集体水库,投粪养鱼,造成水源污染严重。陈某某毁坏耕地,私建养殖场及饭店,多次向即墨区环保局举报,一直未解决。 青岛市 水、生态、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集体水库”实为高山里塘坝,2013年高山里村民陈某良(并非村主任陈某龙),私自在该塘坝放养鱼苗,并安装了加氧及饵料投放设备。鳌山卫街道办事处2014年6月已责令陈某良拆除养殖设备并将水库里的鱼清除干净。以后由村委会对该塘坝进行监管,没有养殖行为。2017年9月10日,经即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塘坝及自来水井取样监测,PH值、COD、氨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2.信访人反映的饭店,位于村庄北面,共18间房屋,上述房屋为村主任陈某龙使用经营饭店,未签订承包合同,也未向村庄缴纳承包费。在该饭店南侧,一米左右落差的坡下,有约800平方米小树林,四周有围挡,树下散养18只鸡。3.近年来即墨市环保局未接到该项举报。 责令改正     1.鳌山卫街道办事处责成高山里村委加强对该塘坝的监管,防止污染问题产生。2.鳌山卫街道办事处要求陈某龙于9月13日前清理散养鸡,确保不因养殖问题造成环境污染。目前已完成。  
122 908-288     烟台市牟平区华南路710号“山东天鑫液压机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废机油随意倾倒。 烟台市     山东天鑫液压机械有限公司2012年11月27日通过牟平区环保局环评审批,2013年7月4日通过牟平区环保局验收,主要从事矿山通用支护、气动、液压设备制造。经查,该公司因厂房无消防手续,厂房材料属于易燃材料,2017年9月5日被牟平区消防大队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新建酸洗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生产过程中有废水产生,建设有沉淀中和池、酸雾回收装置。该公司未生产,检查中未发现废水外排,未发现液压机内部废液压油随意倾倒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酸洗工序未经环保审批,2017年9月11日,牟平区环保局对山东天鑫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月15日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3670元,已责令企业拆除酸洗设备。
    2.责令山东天鑫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处置合同,对今后产生的废液压油依法处置,目前该企业已与烟台神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
 
123 908-289     1.烟台市牟平区宁海镇陈家疃村耕地被当地政府侵占,私建烂尾楼,骗取国家补偿,并将大量垃圾运到农田里,破坏耕地。2.牟平区化工厂污染严重,沁水河与鱼鸟河上游有多家化工企业,污水直排到河里,气味刺鼻,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 烟台市 水、土壤、垃圾、其他     1.陈家疃村耕地被当地政府侵占、破坏耕地问题。群众反映的为两块用地。一是建设安置楼用地。牟平区政府2012年3月14日第14号会议纪要,将该村纳入旧村整体改造计划,安置楼可以边建边完善手续。2013年1月,在村东建设搬迁安置楼,4栋安置楼建设共占地面积48.39亩,其中24亩为存量建设用地(鲁政土字[2009]1271号文征为国有建设用地);24.39亩为农用地(鲁政土字[2013]1116号文批复了农转用手续),现已转为国有土地。二是滨海东路南侧(通港路东)土地为已征用的土地(鲁政土字〔2013〕1116号批准征用)和黄金海岸开发项目预征收的预留地(地上附作物补偿已发至农户),不存在破坏耕地问题。陈家疃村旧村改造项目符合规划,建设单位为烟台市莱山区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牟平区住建局于2014年10月28日、2015年4月1日分别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该项目已于2016年5月停工。铁路征迁的所有资金全部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发放给了征迁户。但是,陈家疃村旧村改造项目2013年列入棚改项目,山东省拨付奖补资金91.4万元,由于该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一直在宁海街道办事处没有发放,于2017年7月退给区财政局,转入棚改账户统筹使用。反映的“大量垃圾运到农田”问题的地块,其中建设安置楼的地块,2015年已将该地块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净,不存在运到农田的问题。滨海东路南侧(通港路东)地块,经检查,该地块确有零星的建筑垃圾堆,主要是因该地块原有沟渠,且长期闲置撂荒,致使周边群众常将垃圾等废弃物在此堆放。
    2.沁水河上游有化工生产企业1家,为烟台金丰有机肥有限公司。该企业距牟平区城区16公里,位于玉林店镇南曹格庄村北路东,目前企业已停产2年,且公司与沁水河相隔一座山丘,该公司利用鸡粪作原料,经发酵生产有机肥,没有污水排放。2017年9月10日,经现场查看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均处于停产状态,且空无一人。
    鱼鸟河上游曾有化工生产企业1家,为烟台市牟平区阳光涂料厂,位于牟平区武宁街道西牟乳路北(武宁街道桥西路北),因鱼鸟河公园规划建设,5年前已拆除,不再生产经营。2017年9月10日,经现场检查,企业已拆除。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加大动态巡查检查力度,组织宁海街道、区城管局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发生随意堆放垃圾等现象。
    2.9月18日牟平区住建部门对烟台市莱山区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30000元,责令在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允许施工。
 
124 908-291     烟台市莱州市郭家店镇下徐家村小沽河边有众多养殖场,气味刺鼻,污染水源,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1.郭家店镇下徐家村有生猪养殖户5家,属非禁养区,共存栏生猪623头。该村5家生猪养殖户中,有2家建有沉淀池、沼气池等配套设施,养殖粪污日产日清;其余3家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堆存在简易化粪池中,但不排入河道(距离河道超过100米),场区及周边存有异味。
    2.经调阅市环保局、畜牧局及郭家店镇政府接访记录,近几年,未接到过反映该村养殖问题的举报。
责令改正     1.郭家店镇政府调集铲车、垃圾清运车等工程机械车辆,立即对无粪污处理设施的3家养殖户粪堆进行清理,运到远离村庄的地里集中堆放,加盖覆膜并进行土培处理。截至9月10日晚上,已清运结束并覆盖完毕。
    2.责令无粪污处理设施的3家养殖户建设粪污沉淀池。与养殖户签订《承诺书》,沉淀池建成前,做到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并运送到指定农田,加盖覆膜并进行土培处理。截至9月11日下午,沉淀池已建成完工。
    3.责令养殖户购置消毒除臭药剂和除臭菌苗,每天两次对养殖区全覆盖除臭灭菌消毒。
 
125 908-295     青岛市黄岛区镜台山路64号恒泰花园8号楼一路,有4家饭店占用公共广场营业,油烟、噪声污染严重,多次投诉未果。 青岛市 油烟、噪声     1.黄岛区镜台山路64号恒泰花园位于镜台山路以东,滨海大道以北,其中8号楼西邻镜台山路、北邻兴海路,属商住一体住宅楼,网点建设时未预留烟道。8号楼一楼有锦晟源海鲜食坊、天下大象烧烤店、金豆鱼府饺子馆、雅鑫轩海鲜饭庄4家饭店,主要从事烧烤、面食加工、水饺、小吃等经营活动,均属小型餐饮店,厨房均已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装置,现场查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油烟属低空排放。2.经查,4家饭店将酒瓶、货物、桌椅等物品摆放在店外,存在占用公共场地进行经营活动的行为;油烟净化器运行时户外设施产生噪声,净化后的油烟低空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3.经查,临港管区收到此区域举报三次,接到举报后对投诉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要求餐饮经营业户加强油烟净化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减少油烟和噪音扰民。8月25日、9月1日、9月3日对此区域餐饮经营业户门口摆放的物品进行了规范整理。 责令改正     1.临港管区责令4家餐饮店9月11日前将摆放在店外的物品清理完毕,9月15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设施隔音降噪处理。2.临港管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9月16日前对4家餐饮业户的油烟排放和噪音情况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将下达停业整改通知,整改达标前不得营业。已完成。3.临港管区对该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占路经营行为及时清理。  
126 908-296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中铁华胥美邦小区北侧玉霞路、景康路上大型车辆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小区东南方石子厂扬尘、噪音扰民;小区西侧华东石材周边及景康路西侧道路扬尘严重,周边企业多数无环评,废品回收站经常焚烧有毒垃圾。 青岛市 大气、噪声、垃圾     1.中铁华胥美邦小区(以下简称美邦小区)位于城阳区湘潭路以北、玉霞路和景康路以南,座落在丹山工业园内,属于工业区和居住区混合区域,小区周边共有企业11家,废品收购站7家。2.经查,美邦小区附近道路(玉霞路、景康路和天安路)经常有大型货车经过,产生的噪音对周边住户造成影响。2015年以来城阳区公安分局对玉霞路和景康路上2处路口安装了信号灯和禁鸣标志,并加大了夜间执法力度。2017年初,夏庄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增加了4名保洁人员进行道路保洁,安排洒水车每天3次进行路面洒水抑尘。3.美邦小区西南方向有一处石子厂,名为青岛泉林建材有限公司,该厂2015年4月已关停,厂区现存约500立方米石子,已覆盖,拟用于企业内路面硬化,不存在扬尘与噪音问题。4.小区西侧华东石材厂内有9家大理石销售业户,属于前店后厂模式,石材切割使用水切割锯,部分未被水吸附的粉尘外排造成污染。5.小区周边共有11家企业,其中7家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青岛皇冠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新正远服装有限公司、青岛益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四季工坊食品配送有限公司、青岛银丰金属有限公司、中国电波传播研究所青岛分所、青岛舒洁纸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嘉宝印刷有限公司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未验收;青岛丰泰电气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恒丰塑业有限公司;青岛美象纺织品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或备案手续。6.小区周边共有废品收购站7家,回收的废旧物资堆放在院内整理后集中外运出售,现场未发现有焚烧垃圾痕迹。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城阳公安分局负责10日内对美邦小区周边道路设立大货车夜间禁行标志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针对该区域为期15日的集中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查处大货车撒漏和超载问题,减少扬尘和噪声污染。2.夏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管理,提高保洁标准,将洒水频次增加为每天4次。3. 城阳环保分局对4家环保手续不全或无手续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合计处罚13.2242万元。继续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整改措施不到位不得进行生产。 4.夏庄街道办事处责成废品收购站业主5日内对废品进行自行清理,逾期不清理将于2017年9月25日前组织人员依法取缔。  
127 908-300     青岛市即墨市灵山镇段埠庄村东南的大水塘,被镇长宋某指派垃圾清运公司倾倒生活垃圾,污染地下水,目前停止了违法行为,采取掩埋、遮挡手法进行掩盖。 青岛市 垃圾、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大水塘是废弃的石坑,位于段埠庄村东南约2公里处,占地约8亩。2014年7月1日,灵山镇政府研究决定与青岛北安园艺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项目承包合同,委托该公司负责全镇垃圾收集、清运和镇村道路保洁工作,将灵山镇生活垃圾全部清运到即墨市垃圾填埋场处理。2017年1月起该公司把该废石坑作为生活垃圾存放点。2.经查,今年7月份,灵山镇政府决定停止暂存,并委托专业防渗公司对该暂存点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先期对暂存点空余位置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后将周边暂存的垃圾清理到已防渗位置,防渗工程结束后,将继续暂存灵山镇生活垃圾。3.经查,灵山镇政府组织对暂存点四周进行了围挡,设立了严禁倾倒垃圾标识。由于受雨季影响,暂存的垃圾对地下水造成一定的污染影响,灵山镇政府已委托有污水处理能力的专业公司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即墨市环保局监测站于9月11日对垃圾暂存点东南100米左右的地下水井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为:高锰酸盐指数2.9mg/L、氨氮0.176mg/L,符合地下水III类水质标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灵山镇政府督促防渗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加快施工进度,10月底完成。2.灵山镇政府督促污水处理专业公司在防渗处理和暂存期间,对垃圾暂存产生的渗滤液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的将废水运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3.灵山镇政府对青岛北安园艺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4.灵山镇政府逐步将暂存点的垃圾清运到即墨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128 908-301     “青岛即墨市长江二路与嵩山二路交叉路口西南角,有家‘明亮手足骨科医院’,乱倒医疗垃圾”。 青岛市 垃圾     1.青岛明亮手足外科医院,位于即墨市长江二路239号,为二级专科医院,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尚未验收。2.经查,该医院与青岛洁城储运有限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合同》,由青岛洁城储运有限公司每周二、周五两次收取医疗废物,并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上均标注了日期、医疗废物重量、双方交接人员签名和交接时间。现场查看了医院内部科室与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科室医疗废物产生重量与暂存处交接登记本登记重量一致,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登记重量一致。3.该医院有东门和北门,东门外有三个垃圾桶,现场查看未发现有倾倒医疗废物的迹象。现场查看了医疗废物暂存处,其设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该医院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流程、医疗废物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青岛市、即墨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近两年共6次对该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该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责令改正     1.即墨市环保局督促该医院尽快办理环评验收。2.即墨市卫生计生局要求该医疗机构今后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送交工作。  
129 908-302     青岛市浮山后新区附近,青岛银海联谊汽车驾驶学校、清真寺周边非法市场、青岛浮山运动体验中心无环保设施,破坏山体,产成大量粉尘和垃圾。 青岛市 生态、大气、垃圾     1.经查,青岛银海联谊汽车驾驶学校实为青岛市联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队,位于市北区银川路主要开展驾驶员培训业务。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产生大量粉尘和垃圾的情况。2.经查,市北区同安路581号清真寺东北侧地块属市管宗教活动场所,清真寺管委会和伊斯兰教协会为满足全市穆斯林人员的生活需求,计划利用该地块旁的闲置场地筹建清真市场,目前该市场尚未获得审批,但部分经营业户在该区域经营牛羊肉等少数民族食品,自发形成了现在的清真市场。该区域共有经营场所14家,分别由信奉伊斯兰教的维族、撒拉族、回族、东乡族人员从事牛羊肉等少数民族食品经营活动。清真寺作为清真寺庙,每逢礼拜和节日期间,大量穆斯林群众聚集到此处购买商品,产生垃圾乱扔乱堆的问题。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产生大量粉尘的情况。3.经查,浮山运动体验中心位于银川西路87号南侧,浮山市南、市北交界处,由青岛小球体育服务有限公司租赁青岛园林工程总公司土地投资建设高尔夫练习场。现场核实,该中心现状植被和绿化较好,未发现大量垃圾,仅有装修产生的少量木板和装饰材料等,该处山体没有发现被破坏的痕迹。 其他     1.市北区政府责成青岛银海联谊汽车驾驶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教学,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保护好周边环境,保障院区的整洁卫生。2.市北区政府联合清真寺管委会和伊斯兰教协会,加大该清真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清运产生的垃圾,进一步规范市场的日常经营秩序,在满足广大穆斯林同胞生活需求的同时,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3.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浮山运动体验区内遗留的少量垃圾责令当事人清理完毕。  
130 908-303     青岛市黄岛区积米崖瑞港度假村14号楼有居民养鸽子,鸽子粪便和羽毛污染空气和环境。 青岛市 大气、垃圾     经查,瑞港度假村小区14号楼1单元501户户主系中国信鸽协会会员,其阁楼外平台建有一鸽舍,饲养信鸽45只。当事人每天对鸽舍进行清扫并进行消毒,鸽舍内有鸽羽及粪便。 责令改正     该户主已于9月12日自行拆除鸽舍,将阁楼外平台恢复原貌,粪便、鸽羽清理干净,杜绝污染环境及扰民问题。  
131 908-304     青岛市即墨市环秀街道,有家“青岛吉昂特电子配件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不全,违规生产,私排污水。  青岛市 水、其他     青岛吉昂特电子配件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庙头村,主要从事铝合金来料表面氧化加工,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2017年8月4日山东骁然检测有限公司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水中的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等所检测项目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表1标准要求。      
132 908-305     滨州市无棣县水湾镇路杨村南山道同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违法生产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废水,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 滨州市 水、大气、固废、其他     1.山东同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两个项目,分别为1000吨/年50万IU/G维生素D3饲料微粒项目和胆固醇及去氢项目。
    2.该公司1000吨/年50万IU/G维生素D3饲料微粒项目,2012年12月开工建设,2013年11月建成,2014年1月投产,项目环评文件于2012年11月经无棣县环保局批复,2014年7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4月,该公司将燃煤锅炉改为生物质锅炉,项目产生的废气甲醇、正乙烷通过二级冷凝器冷凝回收后重新回用于生产,不凝气体通过15米冷凝器排气口排放;粉尘主要是淀粉,通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后(固体废物)投入淀粉仓内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及危险废物。2017年6月12日,因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发生合同纠纷,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扣押、查封了该公司库存的胆固醇1吨、维生素D3光华油4.5吨、维生素D3粉15吨;冻结了该公司法人银行存款2000万元并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该项目停产至今。
    3.该公司胆固醇及去氢项目,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于2015年12月擅自开工建设,2016年9月建成投入试运行,由于试运行不成功,项目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未产生废水及危险废物。2016年12月,县环保局联合水湾镇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胆固醇及去氢项目未批先建,县环保局实施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处以罚款2万元。由于该项目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县环保局于2017年3月下达了《关于责令山东同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胆固醇生产及去氢项目恢复原状的通知》。2017年6月,因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查封,导致该公司胆固醇生产及去氢项目的生产设备部分拆除,未全部拆除完毕。
关停取缔   及时跟进该公司合同纠纷案件进展,待该案件办结后,责令其立即拆除胆固醇及去氢项目剩余生产设备,恢复原状。  
133 908-307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镇沙河村有家“新佳涂料厂”,夜间违法生产,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声     1.山东新佳涂料有限公司现场调查,该公司主要从事水性建筑涂料的生产销售,产品为内墙、外墙涂料,年产量1000吨。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配料-投料-混合分散-研磨-投入乳液-混合-分装-成品。因工艺要求,生产过程中的配色环节必须在白天进行,因此无法进行夜间生产。
    2.该公司东西两面均为农田,南边为蔬菜大棚,北邻为编织厂,距北边沙四村居民聚集地最近处700米。且生产均在车间内进行。
    3.2012年4月17日,该单位年复配分装1000吨水性建筑涂料项目取得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济环报告表[2012]50号),2014年6月4日,通过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竣工验收(验收文号:济环建验[2014]35号)。
    4.2017年8月30日23点左右、8月31日24点左右,历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分别到达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
    5.2017年9月11日,历城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该厂厂界环境噪声进行检测(济历环监(声)字2017年第024号),检测结果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其他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监管,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环保网格员重点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134 908-308     菏泽市成武县的“山东省成武县有机化工厂”非法生产,污染环境。 菏泽市 其他     1.山东省成武县有机化工厂于1989年建厂,位于成武县南鲁集镇原三中院内,年产300吨56%磷化铝片剂,1999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通过了全国工业产品(农药)生产许可(许可证号:xk13-003-00415)。该企业2017年3月15日至今,一直未生产。
    2.该公司主要原料为赤磷和铝粉,经烧成、粉碎、拌混、添加化工辅助材料压片制成,合成磷化铝上料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和活性炭吸附后排放,烧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水密封吸收后排放。今年3月份,成武县环保局检查发现该企业布袋除尘器老化,存在粉尘污染问题,成武县环保局已于2017年3月15号责令其停产,更换布袋除尘器。
责令改正     成武县有机化工厂已更换新的布袋除尘器。  
135 908-311     济南市邢村立交桥药谷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直排化学废水、有毒气体,严重污染环境。 济南市 水、大气     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药谷实验室项目位于药谷实验楼2号楼12层和14层,8月17日以后未进行实验。该公司废水通过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不存在废水直排问题。12层和14层实验室建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但实验室内有化学试剂的气味,楼外环境未闻到异味。该实验室项目已于2016年6月15日办理环评报告表审批手续(环评审批号﹝2016﹞G33号)。
    8月17日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在对该实验室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设备运行管理混乱,当场下达“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通知”,责令该公司全面停止实验,进行整改。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高新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创业服务中心责令该公司于9月30日完成整改,待后期整改完成经高新区环保分局和创服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36 908-317     德州市齐河县仁里集镇辛南村“泽嘉农牧养殖场”粪便直排至巴公河和南潘引黄济津干渠内,造成水源污染严重,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德州市 水、其他     泽嘉农牧养殖场位于辛南村西南,占地108亩,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7月份建成投入使用,手续齐备。现存栏生猪5960头,其中母猪660头,育肥猪2200头,保育猪2300头,产房哺乳仔猪800头。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距最近的村庄1200米,位于适养区。目前该养殖场建有与生产相适的防雨防渗防溢流的粪污处理设施,并配有清粪车、清粪铲车等粪污处理设备。
    1.粪便处理情况。该养殖场采用干清粪工艺,不存在粪便直排问题,建有粪便堆放场,用于粪便堆放,猪舍产生的粪水,通过管道汇集到搅拌池,经过搅拌机的搅拌,粪水中的固体与液体均匀混合,通过固液分离机的作用,把粪水中的粪与水分离开,分离出的粪,运到粪便堆放场进行堆积发酵。该养殖场与辛南村辛某平、辛某生签订有猪粪销售合同,由两人负责将发酵后的猪粪进行销售。
    2.污水处理情况。2016年7月该养殖场投资160多万元,由山东达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污水深度处理设施,日处理污水量30—50立方。污水通过干湿分离进入沼气池,经过厌氧处理后进入气浮器,净化后进入好氧池进行暴氧,然后经过滤进入蓄水池,蓄水池内的水清淡无味,达到农田灌溉的标准。2016年3月该养殖场在南潘引黄干渠坝上与辛屯村53户农户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坝上耕地120.53亩种植杨树。养殖场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灌溉标准的水,通过管道输送到流转租赁的土地上,用来灌溉该场杨树地,实现种养结合。
    3.自2017年以来接到反映该养殖场问题的群众举报2起,主要是反映粪便堆放不合理及粪污直排的问题,针对这2起举报仁里集镇政府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置,其中对粪便堆放不合理的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粪污直排不属实问题给予了解释,不存在“多次反映均未解决”问题。
      
137 908-318     济南市章丘区绣德镇闫家村南有家酸洗磷化厂、电动三轮车厂,违法生产,排放粉尘、污水,污染环境。 济南市 水、大气、其他     此件为重复件,该企业为济南强盛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位于绣惠街道闫家村南,主要产品为三轮车车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1.该企业酸洗磷化液存放于防渗、防腐池内,酸洗磷化废水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强酸废水泄露现象。
    2.该企业已经对喷漆线进行封闭改造,并安装了光氧化和水帘等废气治理设施,现场检查周围耕地庄稼生长正常,未发现存在排放粉尘、污水及污染环境现象。该企业为整改提升类企业,已立项,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8月28日,章丘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进行了立案查处(济章环听告字20170828号,罚款5.42万元)。
    2.9月7日,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会同章丘区环保局等部门对该企业做出如下处置:1.为防止企业私自恢复生产,立即对其采取断电措,2.责令该企业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并整改,完善环评手续,手续未完善前不得进行生产。
 
138 908-320     东营市广饶县中一橡胶厂、华盛橡胶厂稻庄厂非法使用燃煤锅炉,超标排放废水;恒丰热电厂污染环境。 东营市 水、其他     1.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燃煤锅炉无环评手续,广饶县环保局已对其责令停止生产立案处罚,2017年9月4日广饶县政府对其落实停电、停产措施,不存在超标现象。
    2.山东华盛橡胶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配套建设燃煤蒸汽锅炉,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已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生产污水用于煤厂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稻庄镇高原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锅炉烟气、排放废水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3.东营恒丰热电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正常生产,厂区无明显异味,对外排废水和废气检测不超标。
关停取缔、问责     1.责令广饶县中一橡胶厂停止违法使用燃煤锅炉。
    2.大王镇、广饶县供电公司严格落实县政府停产、停电措施,确保中一橡胶厂锅炉拆除整改落实到位。
    3.环保部门加大对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采取随机抽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的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环境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通报批评1人
139 908-321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经济园区内的“润丰纺织公司”排放粉尘,污染环境。 东营市 大气     经调查,企业一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生产车间均为密闭生产,并配有完善的防尘设施,车间内通风设施配备防尘网,未发现粉尘污染。但装卸车区域未落实防尘措施,在原料、产品装卸过程中因外装袋破损,会造成少量棉絮洒落飘散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在装卸车过程中落实防尘措施,配备防尘网;安排专人及时清扫回收洒落的飘絮。
   2.责成龙居镇加强对东营市润丰棉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140 908-322     日照市莒县浮来山镇西刘官庄村有多家养鸭场直排粪水、刺鼻异味气体;村东2家塑料颗粒厂直排废水、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日照市 水、大气     1.群众反映的莒县浮来山镇刘官庄村实为莒县浮来山镇西刘家官庄村,该村共有养鸭户9户。2017年4月20日,浮来山镇政府制定了浮来山镇政府《关于印发全镇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进行了“三区”划定, 9户养鸭户均处于禁养区。浮来山镇“三区”划定方案出台后,该镇采取了发放停养通知、张贴禁养通告、悬挂禁养条幅等措施,制定了关闭搬迁实施方案,逐场逐户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表。
    9月11日现场检查时,西刘家官庄村养鸭场已经全部停养,9户养鸭户停养前均采用发酵床养殖模式,无外排污染物。其中1户养鸭棚内设施、粪污清理完毕,现场无异味,8户养鸭棚内设施未拆除,因粪污未彻底清理,现场仍有异味。
    2.群众反映的该村东两家塑料厂实为莒县联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日照恒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莒县联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浮来山镇西刘家官庄村南,自2011年建设,以聚乙烯为原材料生产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日照恒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浮来山镇西刘家官庄村东北,自2012年开始建设,以聚乙烯为原材料生产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
    2017年8月15日,莒县环保局接到鲁环网投诉件(201708073458号)后,对两家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两家公司吹塑工艺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生产过程中有一定的生产异味等问题。对此,莒县环保局于8月16日对两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
    9月11日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配套废弃污染治理设施已经购买,未安装,现场无异味。
关停取缔、停产整治、问责     1.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责令8户养鸭户立即拆除养鸭棚内设施,清除粪污。目前,8户养鸭户养鸭鹏内设施已全部拆除。
    2.责令莒县联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和日照恒兴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加快安装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目前,2家企业配套废弃污染治理设施已安装完成。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43号案件
141 908-323     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陶庄煤矿供电工程居民楼南,有家养殖场,异味扰民。 枣庄市 大气     反映的养殖场位于枣庄市薛城区陶庄镇唐庄村村南,位于控养区,场主朱某某。现有存栏蛋鸡1.5万只,有养殖气味,场内设有简易化粪池,无废水直排现象。 关停取缔     陶庄镇对该养殖场予以关停取缔,现已全部完成场内畜禽、养殖设施及污染物清理。  
142 908-326     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一玩具厂非法处置含强酸废水。 日照市 其他     经排查,在东港区日照街道辖区注册生产玩具的厂家共3家,分别为日照市恒天工艺品公司、日照市东港区诺一玩具厂、日照熊世家玩具有限公司。
    日照市恒天工艺品公司位于日照街道向阳路33号,主要生产毛绒玩具,生产工艺为来料经裁剪、手工缝纫、填充材料后制成成品。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生产过程无涉水工艺。经对厂区进行检查,未发现处置酸性液体的设施设备。
    日照市东港区诺一玩具厂注册地址为日照街道前将帅村,该公司经营者因债务纠纷,已失去联系多年。
    日照熊世家玩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日照街道后将帅村,注册信息联系电话为固话,已变为空号无法取得联系。据该2家公司注册地村委介绍,经营者都只在村里注册了公司,均没有在村内开展生产加工活动。经联合调查组对该2村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玩具加工类公司,也未发现处置酸性液体的企业。
   9月10日至9月12日,日照街道对辖区进行摸排,经排查,除上述3家玩具厂外,未发现其他玩具生产厂家,也未发现非法处置含酸废水的单位。
     
143 908-328     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六炉店村多家养殖场污染环境。 枣庄市 其他     六炉店村共存在8家小型散养户,均位于控养区,有关情况如下:
    1.村东500米左右有6家小型散养户,利用原承包果园进行养殖,其中:3家养殖生猪,分别存栏42头、38头、 27头;1家饲养长毛兔480只;1家饲养蛋鸡3000只;1家饲养肉牛22头。对周边环境存在影响。
    2.村西北有2家小型散养户,其中:1家养殖生猪46头,建有沉淀池但治污设施不完善;1家养殖肉牛4头,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关停取缔     目前,8家小型散养户均已清理完毕。  
144 908-329     泰安市新泰市新汶工业园区新泰市佳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水,严重污染环境。 泰安市 水、大气     新泰市佳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氨基酸建设项目,2013年1月24日经新泰环保局批复,2016年1月27日,通过新泰市环保局验收。经查,由于对设备进行检修,该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停止投料,8月27日全面停产。2017年9月1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外无明显异味。
    1.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异味来自于发酵车间在清罐消毒时产生的原料味(类似玉米浆味)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发酵废气经旋流锤击分离器气液分离处理后,再通到室外废气处理罐进行蒸汽加热、加稀碱液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废气再通过高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集水池、曝气池、厌氧池等均采取密闭措施,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三级水喷淋(加硫化亚铁)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2015年9月6日-7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对该公司废气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发酵车间臭气浓度,污水站排气筒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达标。
    2.该公司废水包括氨基酸提取生产线膜洗废水、离子交换树脂洗水、洗罐水、给水处理站排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等,全部排入污水站处理后,再进入新汶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正常生产时废水外排量约400立方左右。
    目前,该公司虽然停产,但污水处理设施仍正常运行,主要处理检修设备时洗罐及地面冲洗废水,废水外排量约35立方。9月11日,新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经监测,色度超标0.56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9月13日对该公司废水色度超标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人民币4080元;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加强对治污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恢复生产时设施正常运行;恢复生产后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厂界异味进行监测。  
145 908-331     莱芜市莱钢炼铁厂、焦化厂、炼钢厂排放粉尘、异味;泰钢严重污染地下水;泉阳化工厂污染环境。 莱芜市 大气、水     该交办事项与第12批822-19号、第27批905-33号信访件部分内容重复:
    1.前期检查情况:
   (1)山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炼铁厂为废气国控污染源,莱芜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该厂开展监督性监测,自2016年以来,该厂废气排放筒颗粒物均无超标排放现象;2017年9月,对炼铁厂厂界进行了无组织颗粒物检测,浓度达标。9月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高炉及烧结机治污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见明显无组织排放现象。厂区路面定期洒水,料场部分覆盖不全,定时喷淋,料场无明显扬尘,东、南两面挡风抑尘网建设已近尾声。但是高炉出铁场偶尔设备故障和操作不当,会出现突发性可见的烟尘无组织排放现象。
   (2)莱钢焦化厂异味满足当前国家排放标准要求,但目前现有的技术,完全实现稳定消除异味还存在较高难度。针对该问题,该厂在化产系统设置了尾气净化装置,在化产品装车环节安装了活性炭负压收集回收装置。2017年7月份,委托青岛安洁公司完成了LDAR泄漏专业检测和修复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区域内挥发性气体治理效果。
   (3)现场检查时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厂区无废水排放口,该厂的生产废水、部分生活污水进入酚氰废水处理站进行达标处理,废水处理站出水一路进入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炉冲渣水系统,一路进入山东泰威冶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用于料场喷淋抑尘,不外排。
   流经该厂厂区的一条雨水沟是一条自然沟渠,经该厂西北角的雨水排放口流出至厂外,未发现生产废水流入沟渠痕迹。但附近有一旱厕,生活污水直排入沟。煤场沉淀池容量小,防雨设施尚未建成,大雨冲刷使煤粉溢出进入水沟。该公司对面一家饭店的生活污水也进入该水沟。经对雨水沟水质监测结果表明该雨水沟内的COD为41mg/l、NH3-N为2.93mg/l,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超标原因是生活污水排入雨水沟。
    2.本次核实情况:
   (1)根据莱芜市环境监测站对我市国控企业的监督监测情况,2017年第一、二、三季度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炼铁厂1-2#、3#、4#号烧结机脱硫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炼钢厂1#、2#、3#号烧结机排气筒、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1#、2#、3-4#、5#、6#、7#、8#焦炉排气筒烟尘排放均符合《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表1排放浓度限值。
    2017年9月8日、9月11日,莱芜市环保局委托市环科所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炼铁厂、炼钢厂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炼铁厂、炼钢厂厂界无组织排放粉尘均符合《山东省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990-2013)表2排放浓度限值。
   (2)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炼铁厂、炼钢厂、焦化厂的异味问题,已委托青岛京诚、山东华度两家公司对异味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均不超标。
   (3)2017年9月12日莱芜市环保局委托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对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周边的蔺家庄、古石沟两个村庄的灌溉水井井水进行了氨氮、pH值等37个项目的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除细菌总数和粪大肠菌群两项指标超标外(超标原因为村庄畜禽粪水、生活垃圾等混入井水),其他35个项目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93》IV类标准。
   (4)经与各区核实,莱芜市无泉阳化工厂。
责令改正     1.前期处理结果:
   (1)已责令山钢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炼铁厂对料场进行全覆盖,定期喷淋洒水。
   (2)督促莱钢焦化厂加快研究、实验彻底解决偶发性焦炉烟尘等问题的技术方法,不断提高焦炉环保治理水平,进一步控制无组织排放。
   (3)责令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将生活污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快二期封闭煤场建设进度。并责令其大门口对面的饭店停业整治。
    2.本次处理结果:
    由两村村委对村庄内的畜禽粪水、生活垃圾等进行集中清理,规范收集、处理,防止混入水井,尽可能较少对井水的污染。
 
146 908-332     枣庄市滕州市东郭镇磨石山村村南马某某的养殖场,直排粪水,污染环境。 枣庄市     东郭镇磨石山村村南并无姓马的养殖户。该村位于禁养区,原有养殖户3户,分别为生猪养殖户王某民,生猪养殖户王某乾和蛋鸡养殖户王某卓。其中,生猪养殖户王某民位于村北,生猪养殖户王某乾和蛋鸡养殖户王某卓位于村南。上述3家养殖户已于8月7日取缔。      
147 908-333     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的“山东联美食品公司”直排污水,污染环境。 日照市     经查,信访人举报的联美食品有限公司全称是山东联美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岚山中路西段,主要从事鱼类贝类等海水产品深加工。该公司建设了三级沉淀池,生产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存在污水直排问题,但污水治理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
    9月10日,检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总排口进行了废水取样监测,经监测,该公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为417mg/L,氨氮为10.7mg/L,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要求(化学需氧量不大于500mg/L,氨氮不大于45 mg/L)。
停产整治、问责     针对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问题,联合检查组对其配电设施实施查封,责令该公司30日内对污水处理设施按环评要求进行整改。该公司已委托编制了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方案,正在组织实施。
    下步,岚山区政府将责成安东卫街道办事处、环保等部门加大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杜绝污染扰民现象。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规生产、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通报批评1人
148 908-335     东营市广饶县开发区中赵村方某增、杨某功、方某昌、赵某芬、方某三、杨某俊、赵某桂、杨某元、赵某国、韩疃村张某栋、张庄村张某国、张某民的养殖场直排粪水、刺鼻异味气体。 东营市 水、大气     1.举报的12家养殖场均位于限养区,均配套建设了储粪池、污水池,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方某增养殖场已停止养殖,其余养殖场均正常运行,未发现直排粪水问题。
    3.对养殖场下风向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结果不超标,但养殖场周边均有养殖臭味。
其他、问责     1.要求养殖场对粪水进行及时清理,规范使用环保治理设施。
    2.县环保局对养殖场加强现场管理,要求其定期喷洒除臭剂,减少环境影响,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3.责令县经济开发区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对区域内养殖项目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三区”方案,规范管理畜禽养殖行业。
通报批评1人
149 908-338     淄博市洪沟路与东四路路口东南角的淄博万隆物流园内,垃圾乱堆放,晴天扬尘,雨天道路泥泞。 淄博市 垃圾、大气     淄博万隆物流园位于洪沟路与东四路路口东南角,属湖田街道办事处洪二社区居委会辖区,占地60亩,以仓储和零担货运为主。经现场核查,存在垃圾乱堆放,有积水造成道路泥泞的问题。湖田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10日对垃圾和地面进行了全面清理。 责令改正     1.责令万隆物流园加强内部管理,做到垃圾定点投放、日产日清;对地面进行硬化,10月10日前全部完成。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安排人员巡查,加大洒水和清扫频次,减少路面扬尘。
 
150 908-343     淄博市博山区原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毁林7500平方违建原山艰苦创业纪念馆。 淄博市 生态     原山艰苦创业纪念馆不在原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原山艰苦创业纪念馆是由淄博市发改委批复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共占用土地(林地)10332平方米,原权属是博山区八陡镇和平村和向阳村集体所有。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建设用地批复。各种法定手续齐全,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存在毁林问题。      
151 908-344     淄博市鞭炮烟花公司北,洪兴家园8号楼、10号楼西侧的空地上有大量杂草和生活垃圾。 淄博市 垃圾、其他     经核查,8号楼和10号楼西侧空地属于淄博市资产运营公司建设预留地,周围已围挡,现场存在杂草和旧房拆迁时遗留少量建筑垃圾。 责令改正     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立即将杂草和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已于9月10日清理完毕。  
152 908-345     淄博市张店区公园办事处常青园社区有一市场,商户产生的垃圾、废水、噪音、油烟污染周围环境。 淄博市 垃圾、水、噪声、油烟     1.常青园市场位于新世界商业街西街内,2004年建成。
    2.现场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和噪音扰民现象。
    3.接到转办件,公园街道办事处已将产生废水的4家水产摊位和产生油烟的3家炸货店依法关闭。现场无油烟,少数业户有乱倒污水行为。
责令改正     1.责令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常青园社区简易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清理垃圾和废水,已于当日完成。
    2.责成公园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管理,严禁乱泼污水,保持经营环境整洁有序。
 
153 908-348     淄博市张店区祥瑞花园东门东西两侧和南边沿街房,外排污水、油烟、异味、噪声,杂物乱丢。 淄博市 水、大气、油烟、垃圾     该处有25家商铺,其中2家食品店油烟净化设备使用不规范,产生油烟异味;现场存在杂物乱丢、产生噪声问题,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2家食品店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避免产生油烟异味问题。
    2.责成马尚镇对该区域内杂物进行清理,已于当日清理完毕。加强管理,确保该区域整洁有序。
 
154 908-349     淄博市张店区太平村2号楼南储藏室,美英超市西边有2个烟道,油烟污染严重。 淄博市 油烟     太平村2号楼南储藏室,违法开设一家“红灯笼饭店”,8月23日被依法取缔,2个烟道同时停用,存在油烟残留污染墙面现象。 责令改正     责成和平街道办事处封堵烟道,清理墙面残留油污,9月10日前已完成;加强巡查,杜绝油烟污染现象。  
155 908-351     淄博市张店区八大局市场南头,有家烤肉店烟气很大,两家炸油条的弄得满地油污。 淄博市 油烟、其他     1.反映位置位于共青团东路北二巷便民市场南头。
    2.该处原有1家蒙古烤全羊店,因油烟扰民,已于8月18日依法关停。
    3.经现场核查,仅在便民市场外侧发现1家经营油条的流动摊点,存在制作过程中油污洒漏现象。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责令蒙古烤全羊店9月20日前清理完店内所有存放物品。
    2.责成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将油条摊点予以取缔,现场油污清理干净。
 
156 908-352     菏泽市鄄城县阎什镇环保部门不主动作为,张志门桥北50米路东有大量散煤,高速路口下面一个料场内有大量散煤没有防护措施,造成大气污染。树皮粉碎厂脏乱不堪。 菏泽市 大气、其他     1.鄄城县阎什镇张志门桥北50米路东区域没有散煤存放。
    2.鄄城县阎什镇高速路口下面原是蕫某田散煤堆放点。在2017年7月20日前,阎什镇政府已对该处堆放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了清理。
    3.鄄城县阎什镇共有树皮粉碎厂7个,现场检查发现粉碎树皮下脚料清理不及时、堆放混乱、环境脏乱差。
    4.鄄城县阎什镇政府在2017年7月20日前对辖区内3处散煤堆放点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全部进行了清理。
其他     针对树皮粉碎厂环境脏乱差问题,鄄城县阎什镇政府在9月10日组织人员进行了一次彻底打扫。今后根据卫生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保持环境卫生。  
157 908-353     1.菏泽市单县开发区一中高音喇叭噪声扰民。2.舜师路东部饭店、小吃等店的垃圾、污水直接倾倒入绿化带,产生异味。3.舜师路东部小区内有住户养鸡,存在垃圾、噪声,附近还有露天烧烤,烟气弥漫。4.“四君子酒厂”一带每晚排放大量恶臭气体。5.开发区实验中学门口附近下水道臭气熏人。6.开发区夜间常有化工厂异味。 菏泽市 噪声、大气、垃圾、水     1.单县第一中学平时放学期间使用喇叭维持校门口秩序,及操场高音喇叭产生噪声。
    2.舜师路东部共有饭店31家,小吃摊32处。这31家饭店和32处小吃摊每天产生垃圾大约3.5吨,污水3吨,平时对产生的垃圾配备了专用垃圾桶收集,并且日产日清,饭店产生的泔水经过滤后排入污水管网。经排查,未发现将垃圾和污水直接倾倒入绿化带情况。
     3.单县舜师路东部周边共有19家小区,共发现养鸡9只、兔子12只,鸽子2只。小区内存在少量养殖垃圾,偶然有鸡鸣叫声。舜师路东部共有14 家烧烤经营摊点(其中7家属于夜市),这14家烧烤经营摊点全是室内烧烤,未发现露天烧烤,烧烤经营摊点均按要求安装了无烟烧烤炉具,无烟气弥漫现象。
    4.山东四君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单县经济开发区园艺路中段路东,现酿造和蒸酒工艺停产,灌装车间白天生产,夜间不生产,企业不产生恶臭气体。夜间对四君子集团一带南侧的永兴纱网有限公司、朱氏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进行检查,这两家企业都不产生恶臭气体,且均已安装VOCs 收集处理设施。
    5.开发区实验中学与学府佳苑和书香苑两个住宅小区毗邻,学府佳苑小区和书香苑小区内部排污管道井及化粪池均分布在实验中学大门两侧绿化带与沿街门市之间。因化粪池井盖及污水井盖封闭不严,且盖上有小孔,从井盖缝孔中散发臭气。
    6.经巡查,开发区内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附近时有化工异味,原因为在阴雨天气气压较低时,气体不易扩散,下风向局部地区出现异味现象。
责令改正     1.处理情况:(1)责令单县第一中学对门岗处和操场处喇叭进行立即拆除。(2)单县城管局执法人员要求舜师路东部小区住户,不得再从事养殖。(3)单县住建局分别对学府佳苑小区和书香苑小区的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化粪池井盖及污水管道井盖全部进行封闭遮盖处理,并对化粪池彻底清掏一遍,且保证以后定期进行清理。(4)单县环保局责令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大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做好异常天气应急方案,确保厂区外无异味现象发生。
    2.整改情况:(1)9月11日,单县第一中学门岗处和操场处喇叭已拆卸完毕,反映问题已整改到位。(2)9月11日,鸡、鸽子、兔已全部清除,不再饲养。因养殖产生的垃圾已经由物业公司清理完毕,整改后养殖产生的噪声污染得到彻底清除。(3)9月12日,两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已对各自小区分布在开发区实验中学大门两侧的化粪池井盖及污水管道井盖全部进行封闭遮盖处理。(4)9月11日,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已与青岛安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泄漏修复合同,对动静密封点进行监测修复,防止泄漏污染环境,预计9月底完成,尚舜化工有限公司正在制订异常天气应急方案。
 
158 908-354     聊城市东昌府区王口小区居民楼内开设饭店,靠近运河,污染环境。 聊城市 油烟、其他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饭店为渔舟畅晚私房菜馆,位于运河北岸王口小区20号楼,3单元一楼西户,证照齐全。饭店产生的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并没有管道接入运河,生活垃圾为小区内统一清运,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检查时发现空调室外机产生部分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由于位于居民区内,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经现场与店主协商,该饭店已将牌匾拆除,停止营业,另寻新址后搬迁。 关停取缔     现该饭店已将牌匾拆除,停止营业。  
159 908-355     德州市德城区东地北路,机动车市场噪声、尾气污染严重,垃圾、油污遍地,雨天道路全是污水。 德州市 噪声、大气、垃圾、水     交办件中反映的东地北路(大学路-青年路)机动车市场,为多年来自发形成的工程机械车辆出租市场。现场检查时,道路两侧停放有等待出租的各类工程机械车辆50余辆。
   1.噪音、尾气问题。由于该路段道路较为狭窄,上下班高峰期各类车辆较多,导致尾气及噪音问题。
   2.垃圾问题。由于道路两侧垃圾收集清理不及时,导致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
   3.油污问题。由于部分车主在该路段对车辆进行检测、维修,导致地面残留机油、柴油等油渍。
   4.污水问题。由于该路段地势较为低洼,下雨天易造成积水现象。
责令改正、约谈     1.噪音、尾气问题。区政府已责成区城管局协同交警一大队加强对该路段工程机械车辆管控,上下班高峰期禁止营运。同时,增派警力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疏导,减少噪音及尾气扰民问题。
    2.垃圾问题。增加对该路段垃圾的清扫清运频次,增设垃圾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油污问题。区城管局已对现有油渍进行彻底清理,同时安排专人对该路段进行定期检查,禁止车主在道路两侧维修车辆。
   4.区政府已责成区城管局加强对该路段的检修工作,避免路面坑洼造成雨水积存。同时,增加对该路段排水系统的清淤频次,保证雨量较大时积水及时排出。
  5.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60 908-356     菏泽市曹县有家“山东龙跃橡胶二期工厂”,无环评,污水直排,锅炉排放不达标,居民多次上访未果。 菏泽市 水、大气、其他     群众反映的“山东龙跃橡胶二期工厂”实际为山东龙跃橡胶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曹县青菏办事处温庄行政村纪庙村。
    1.该公司《年产2000万套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于2013年4月19日通过菏泽市环保局审批(菏环审[2013]25号)。2013年11月25日经过菏泽市环保局环保“三同时”验收(菏环验[2013]0203号)。
    2.该公司生产中无工艺废水产生和排放,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厂区内的生活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污水直排问题。
    3.该公司有2台35吨锅炉(1用1备),锅炉烟气采取双碱法脱硫,多槽管除尘和SNCR脱硝工艺,在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安装了大气自动检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烟气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在线监测仪器显示,8月份,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157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226mg/m3,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13.8mg/m3,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三时段)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4.今年以来,无群众反映山东龙跃橡胶有限公司环境问题。
     
161 908-359     青岛市市北区峪环路173号楼1单元102户,有家“饿了么”的经营网点,破坏绿地,噪声、油烟扰民严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青岛市 油烟、噪声、其他     裕环路173号1单元102户门头“饿了么”送餐点,隶属于黑龙江云果科技有限公司配送点,从事外卖骑手服务,室外用于停放送餐摩托车占用了公共绿地,存在破坏绿地现象,摩托车送餐时产生噪声,其内部为员工办公及休息场所,无加工及炒菜现象,不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是  责令改正     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对该外卖配送点违反《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毁坏绿地行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9月24日前恢复被破坏绿地,加强送餐车辆管理,规范经营时间,避免噪声扰民现象。  
162 908-360     青岛市市南区安庆路15号居民楼对面:1.天山小区医院旁边的链家房地产网店的门头广告,光污染扰民;2.安庆路大型货车交通噪声扰民。 青岛市 其他、噪声     1.链家房地产网店位于市南区银川西路7号,紧邻安庆路,该店设有一处招牌门头,无其他灯箱和LED广告牌。经查,该店设置一处招牌门头,门头内设有灯管起到夜间亮化作用,当事人设置该门头未能提供出规划部门审批手续。2.安庆路两端、福州路安庆路口和银川西路安庆路口设有晚20:00至早7:00大货车禁止通行标志牌,但存在个别大型货车驾驶员为节省路程和时间,夜间违反禁行标志要求在安庆路行驶现象,造成噪声扰民问题。经交警市南大队调取视频监控,2017年9月5日至10日夜间共有15辆大型货车违规从安庆路经过。 责令改正     1.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链家房地产网尽快到规划部门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并要求其调整夜间灯光亮度或在夜间关闭。2.交警市南大队组织警力在安庆路设置夜间查车点,进行蹲守执法检查,9月11日凌晨1时许查获违反安庆路禁行标志行驶的渣土车1辆,并根据该线索找到了宁德路小学施工工地。下步将加大该区域的巡查执法和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163 908-361     青岛市即墨区603省道段泊岚:1.镇制版厂无环保手续,直接排放剧毒制版水,污染环境;2.皓远街南边散乱污家庭作坊,无证经营,直接排放废气和工业废水,夜间生产,污染扰民严重;3.段东街东边的“青岛恒胜工艺包装有限公司”,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把一部分厂房租给散乱污家庭作坊,污染严重。 青岛市 大气、水、其他     1.即墨市段泊岚镇有两家个体制版户:一家位于即墨市段泊岚镇段泊岚一村皓远街东,负责人李某军;另一家位于即墨市段泊岚镇皓远街十字街西,负责人徐某玉。经查,这两家制版加工点均无无环保手续。李某军制版加工点2016年12月已停产,2017年3月自行将设备陆续搬离,现场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徐某玉制版加工点2017年春节后已停产,今年春天自行将设备陆续搬离,现场未发现废水排放痕迹,但不排除之前其生产过程中有废气、废水排放。皓远街两侧只有李某军制版加工点和徐某玉制版加工点,再无其他家庭作坊。2.经查,青岛恒胜工艺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段泊岚镇青黎路东侧,主要从事吊牌、纸盒生产加工,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豆油墨,印刷过程中挥发废气,废气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有异味。该公司厂区内南侧一处约80平方米仓库租赁给隋某,从事压合生产,2017年3月已停产,4月隋某自行将相关设备清除,现场调查时未发现生产痕迹。 其他      段泊岚镇政府要加强辖区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立即进行依法查处。  
164 908-363     青岛市崂山区文岭路7号海韵花园北侧的青岛交运集团交通谷创客工场F区西侧,有用于生产用的空调设备,运行时噪音很大;向青岛市环保局崂山区分局多次反映,直接未得到解决。小区西侧青岛城市投资集团院内,空调设备噪声很大。 青岛市 噪声     1.反映的噪音产生源为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办公楼空调室外机,边界噪声监测,昼间达标,夜间超标。2.经查阅档案,崂山环保分局2014年8月6日、8月8日接到两次投诉,反映汽车东站庭院内空调噪声扰民。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室外机故障,要求企业进行了维修并回复了投诉人。2015年8月17日反映海韵花园家中噪声扰民的投诉,8月20日回复,施工噪声,已结束,投诉人表示满意。3.经查,青岛城投实业有限公司院内中央空调冷却塔8月中下旬曾出现故障,运行时声音较大,9月2日维修完毕,未收到居民投诉。现场监测,昼间达标,夜间不使用。 责令改正     崂山环保分局对交运集团青岛温馨巴士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夜间(22点至次日早6点)空调使用,于3日内安装噪声防治设施,在监测达标前禁止夜间开启。已完成。  
165 908-364     信访人反映青岛海生肿瘤医院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水没有经过消毒直接排放。 青岛市     青岛海生肿瘤医院全称为青岛海生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四流南路7号,是一家二级专科医院,环评手续齐全。医院建有一套医疗废水处理设施,采用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能力20吨/日,实际处理废水约8吨/日,经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检查,该医院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加药记录、运行台账、药品采购发票等资料齐全。      
166 908-366     青岛市即墨市通济新区楼子疃村支部书记孙某某开设的工厂,将大量除锈强酸排入厂外河流中;喷漆、氧化铝废气排放。 青岛市 大气、水     1.信访人反映的村支部书记孙某某,2011年4月至今任即墨市通济新区楼子疃村党总支书记兼村主任,开设的工厂为青岛英瑞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健身器材。2.经查,该公司未取得环保手续,2017年5月份停产,正在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该公司生产工艺不使用硫酸盐酸等化学药剂,现场未发现使用强酸,去锈用打砂机处理,不生产废水,现场无喷漆生产工艺及设备,也无氧化铝生产工艺,无氧化铝废气排放。但喷涂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及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通济新经济区管委9月10日对青岛英瑞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采取了断电措施。2.9月13日环保部门对企业未批先建立案查处,处罚4.6万元。  
167 908-367     青岛市平度市东阁街道办事处五亩兰村沥青站违法占用土地,无环保手续,拉料大车昼夜不停,尘土飞扬,噪声扰民,沥青站紧邻水源地双庙水库,生产、运输产生的烟尘、废渣、废料对水库造成污染。 青岛市 水、噪声、其他     1.五亩兰村的沥青站,全称青岛国信恒盛路桥新型材料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加工,公司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作为农肥;主要噪声源为混凝土加工设备,搅拌和输送过程均在密闭条件下进行;车辆采用封闭式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公司占地面积约13340平方米,使用的土地有合法用地手续,环保手续齐全。2.经查,该公司8月10日停产至今,公司北距双庙水库约1500米,位于水库下游,双庙水库一级保护区到南侧山脊线约900米范围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延500米陆域为准保护区,而南山脊线到国信公司垂直距离约为600米,因此该公司不在双庙水库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不会造成水库污染,但不排除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水库的可能。 其他     1.平度市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该公司的污水、噪声、粉尘监管,杜绝抛撒滴漏问题。2.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度。  
168 908-368     青岛市市北区兴隆路街道美青科技工业园内,存在多处违章建筑,污水乱排、垃圾成堆,污染环境。市北区兴隆路街道瑞安社区五丰路市场,占道经营,污水乱排、垃圾乱倒、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青岛市 水、噪声、垃圾     1.美青高新科技工业园位于兴隆路街道万安支路1号,入驻企业主要从事仪表研究、船务、商贸、物流仓储等行业,由青岛美青工业园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瑞安社区五丰路市场实为兴隆路街道湖岛新村便民摊点群,面积2200平方米,设计容纳摊点150个,经营农副产品和百货商品。2.经查,园区内历史遗留建筑物上万平米,部分公司院内物品堆放杂乱,园区内道路两侧有堆积物,环境卫生情况整体较乱,且有污水井堵塞冒溢问题。3.经查,前期因瑞安路社区周边没有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五丰路上经常聚集游商浮贩占路经营,既影响市容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满足周边8个小区5200余户居民、企业和工业园区生活居民的生活需求。兴隆路街道办事处于2015年10月在此处临时设置湖岛新村便民摊点群,并对该区域摊点群进行规范化管理,委托第三方管理。现场检查发现,该便民摊点群存在占路经营、商户乱倒污水和卫生保洁不彻底问题。 责令改正     1.9月10日兴隆路街道办事处与区综合执法局连夜约谈工业园和便民摊点群管理方,指出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严禁发生污染环境和扰民问题。2.9月11日,兴隆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工业园管理单位组织人员100多人次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并对冒溢污水井进行疏通,同时联系垃圾清运单位,要求定点定时清运垃圾,该项工作已于9月13日前完成。对美青高新科技工业园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下达法律文书,计划于9月18日前拆除。对于其余违章建筑,兴隆路街道将结合隆昌农工商公司土地征收工作以及三年拆违计划,分期、分批有序开展综合整治工作。3.9月11日起湖岛新村便民摊点群暂时停业,组织人员清洗路面,清理市场卫生死角,禁止占道经营,对拒不整改的经营业户将取消经营资格,该项工作已于9月15日完成。  
169 908-371     青岛市市南区隆德路1号居民楼下,有家“牧海人家酒店”,向小区内排放油烟、噪声、油污,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向有关部门反映多次未解决。 青岛市 油烟、噪声、其他     1.牧海人家酒店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隆德路1号居民楼下一层网点,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礼仪服务,保洁服务,批发:酒店用品、餐饮设备、劳防用品、清洁用品、纸制品、竹制品。2.经查,该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外置烟道高空排放,但未按规定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9月11日,环保市南分局组织进行了现场噪声监测,监测值为54.6分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之前接到过居民类似投诉,均进行了现场处理。 责令改正     环保市南分局对青岛牧海人家饮食文化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油烟净化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求该单位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行政指导书》,提出了规范经营要求。  
170 908-373     临沂市兰山区方城镇安庆庄村村北张某某的胶厂,无手续,通常夜间生产,外排刺鼻气味。 临沂市 大气、其他     反映的张某某胶厂,位于方城镇安庆庄村,从事脲醛胶生产。该企业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属于“散乱污”企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正常生产时存在刺鼻气味污染问题。 关停取缔、约谈     1.按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依法予以清理取缔。目前,已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2.对兰山区方城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171 908-375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工业园兴业路广安木业南200米,有家“山东希姆卫浴科技制造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无污染治理设备,外排刺鼻气味。 临沂市 大气、其他     反映的山东希姆卫浴科技制造有限公司位于费县探沂工业园兴业路广安木业南200米,2015年3月经环评批复后建设,主要以亚克力板材、树脂胶生产浴池、浴缸。2017年9月7日县环保局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树脂胶固化、烘干工段无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并采取临时停产措施。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县环保局对未建设有机废物治理设施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停产整治,罚款6万元。目前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气体外排。  
172 908-377     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颐兴园小区内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距离居民楼过近,散发刺鼻异味。垃圾中转站内垃圾滤液和冲洗废水直排雨水管道,垃圾运输车辆噪声扰民。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     1.该小区的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为一体建设,均为该小区的配套设施,由小区物业负责管理,距最近的居民楼有一定距离,且中间有5米绿化景观带隔离,其日常垃圾清运及保洁清洗比较规范,但在垃圾转运时会产生一定异味。
    2.该站垃圾方箱密闭存储,不存在垃圾滤液直排问题。仅在清洗时,产生少量废水,均排入该站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
    3.垃圾运输车转运时产生一定噪音。
责令改正     九曲街道办事处责令小区物业继续加大对该垃圾处理站和公共厕所的日常监管力度,增加保洁频次,强化除异味措施;协调环卫公司转运时错开居民休息时间。  
173 908-378     临沂市临沭县大兴镇西后涝枝村村四周有近30家养殖户,外排刺鼻异味,污水外排,污染村东河道。 临沂市 大气、水     1.临沭县大兴镇西后涝枝村共有养殖户36家,其中在养2户,停养34户。34家停养户中,16家因在禁养区被关停取缔,4家因在拆迁区被拆迁,14家自行停养,34家停养户周边均无外排的粪污。张某武、张某卫等2家在养户均位于控养区。张某武养猪户建有沉淀池、沼气池,有防雨措施。排水道雨污分流不彻底,无粪污外排现象,有养殖粪污气味。该养猪户采用了“种养结合”模式,养猪场周边承包了10余亩农田,粪污全部还田作为农肥。张某卫养猪户建有沉淀池,排水道未雨污分流,无粪污外排现象,有养殖粪污气味,养殖粪污经收集后还田作为农肥。
    2.反映的村东河道实际为村庄排水沟,距离较近的张某卫养猪户约100米,现场检查无养殖污水排入沟渠。临沭县环境监测站对该村村东、村南、村东南方向的排水沟内水体取水监测,监测结果村南、村东南方向排水沟内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水标准,村东排水沟内水质为劣五类水。村东排水沟内水质接近Ⅴ类水标准,能够满足农业灌溉需求。
责令改正     临沭县责令张某武、张某卫等2家养殖户对沉淀池、排水道雨污分流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目前,提升改造工作已完成。  
174 908-380     临沂市兰山区南坊新区沂蒙路与武汉路交汇处的军联农贸市场内卫生脏乱差,有刺鼻气味;兰山区兰山路原西关煤球厂内有1家废品收购站,废水乱排、焚烧垃圾有刺鼻气味。 临沂市 大气、水     1.军联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实行卫生环境专人管理,垃圾实行袋装化,保洁及时,不存在脏乱差现象。该市场杀鸡区存在一定异味。
    2.废品收购站属散乱污企业,无环评手续,不产生废水,不存在废水乱排问题;未发现焚烧垃圾痕迹,但存在私搭乱建问题。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柳青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军联农贸市场杀鸡区内的粪便、废弃物等及时清理,消除异味。
    2.兰山区政府已对该废品收购站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175 908-381     1.临沂市平邑县卞桥资邱周边木材加工企业无环评手续生产,有平邑凯泰木业有限公司、平邑鑫利达木制品加工厂、平邑全顺板材厂、临沂市亿丰木业有限公司等32家。
    2.平邑县仲村镇与武台镇茶几生产企业无手续生产,有鑫顺茶几厂、平邑县盛鑫家具厂、平邑县钟村镇鑫颖茶几厂、平邑鑫艺茶几厂等13家。
    3.平邑县仲村手套加工企业约有1000家,为散乱污企业,其中有平邑县华冠合线有限公司、平邑县宏泰合线有限公司、平邑县鑫鑫合线有限公司、山东恒得力手套有限公司、平邑县鲁蒙手套厂等。
临沂市 其他     1.资邱周边共有木材加工厂21家,其中有环评手续的4家,现正常生产,卞桥镇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7月20日、21日对16家符合规划但无环评手续木材加工企业实施停产整治;于2017年9月3日对1家不符合规划且无环评手续的木材加工企业断水断电。被停产整治企业未发现私自开工生产现象。信访人反映的平邑凯泰木业有限公司、平邑鑫利达木制品加工厂、平邑全顺板材厂、临沂市亿丰木业有限公司均不存在。
    2.仲村镇和武台镇目前共有136家小茶几加工点。上述加工点均未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仲村镇人民政府、武台镇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8月12日、16日、19日对上述小茶几加工点下达了停产通知,目前均已停产。反映的平邑盛鑫家具厂、平邑鑫艺茶几厂不存在。
    3.平邑县仲村镇共有手套加工点528家,524家为家庭式手套加工作坊,工艺简单,规模较小,其余4家为规模性企业,主要是用棉纺合线编制手套。平邑县仲村镇已初步选址规划建设1200亩手套工业园区,上述手套加工点将迁至园区规范管理。反映的5家企业中,平邑县宏泰合线有限公司已倒闭,山东恒得利手套有限公司和平邑鲁蒙手套厂为手套加工企业,平邑县华冠合线有限公司和平邑县鑫鑫合线有限公司为棉纺合线加工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
其他     1.平邑县政府已在卞桥镇设立木材加工园区,利用费县国电热源实施集中供热,引导企业搬迁入园。
    2.仲村镇和武台镇拟规划建设茶几产业园区,将茶几加工点入园规范发展。
    3.仲村镇拟在辖区内设立手套加工园区,引导各个分散手套加工点搬迁入园。
 
176 908-383     临沂市平邑县铜石镇郭家岭村张某某的养猪场外排污水,污染地下水,要求拆除。 临沂市     临沂市平邑县铜石镇郭家岭村(现更名为丰和村)附近所有禁养区内的养猪场于2017年8月前已全部拆除。在郭家岭村北及周边未发现反映的张某某养猪场。县检验检测中心对该村地下水进行了抽样检测,所检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要求。      
177 908-386     1.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堰西村,兴业路与大阳路交汇处昊森木业,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严重,废渣随意堆放。
    2.堰东村祥瑞木业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严重,废渣随意堆放。
临沂市 大气、固废、其他     1.昊森木业实为临沂存银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多层板的生产销售。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于2014年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在编制环评文件。锯边工序配套安装脉冲除尘器,厂房环境良好,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板材下脚料,经回收后综合利用,未发现废渣随意堆放问题。
    2.堰东村祥瑞木业主要从事集成材的生产。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于2013年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正在编制环评文件。切割工序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厂房环境良好,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板材下脚料,经回收后综合利用,未发现废渣随意堆放问题。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依法对临沂存银木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并投产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拟处罚款4万元整;
    2.依法对祥瑞木业未批先建并投产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拟处罚款4万元整。
 
178 908-388     临沂市沂水县沂蒙山东路与东环路交界处西侧200米路南有家“兄弟印刷厂”,外排刺鼻气味。 临沂市 大气     反映的“兄弟印刷厂”实为沂水县阳东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彩色印刷加工、销售项目于2012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2〕365号)。主要生产原料为塑料膜、油墨和稀料,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该公司印刷车间进行了密闭,并建有废气收集设施,VOCs治理采用两套光氧催化+等离子工艺。2017年2月18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印刷机排气筒有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未进行塑料印刷生产,正在进行车间清理及设备保养,印刷车间及稀料存放库有一定异味,印刷车间异味为设备保养涂抹的稀料散发。2017年9月11日,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厂界无组织有机废气进行了检测,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责令改正     由沂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督促企业在9月20日前对印刷车间及原料存放库采取严格密闭措施,对原料库进行VOCs治理,配套安装治理设施,消除异味。  
179 908-389     临沂市沂南县、沂水县、蒙阴县交界处,有2处石料厂,严重破坏山体,运输车辆超载有撒漏。 临沂市 生态     1.对沂南、沂水、蒙阴三县交界处进行排查,发现共有3处采石场,分别为蒙阴县的蒙阴金晟源矿业有限公司、沂南县的山东金浩源矿业有限公司的石料厂和沂水县的沂水县沂山矿产有限公司石料厂。
    2.蒙阴金晟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2009年12月取得蒙阴县环保局环评批复,尚未验收,2017年7月蒙阴县环保局对企业未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由于市场原因,2017年3月才开始安装调试设备,尚未进入开采阶段,不存在破坏山体问题。山东金浩源矿业有限公司的石料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2015年12月经沂南县环保局审批,2017年9月验收;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14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2月19日,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并足额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复垦保证金。建有3条石子加工生产线,均安装布袋除尘设施和喷雾洒水设施。企业在矿山开采中,对山体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自2016年2月停产至今。该矿山因存在超层开采行为,2016年11月,沂南县国土局对其立案处罚,责令退回合法采矿范围内,现企业已在合法采矿范围内开采。沂水县沂山矿产有限公司石料厂2015年12月24日取得《采矿许可证》、环评批复及验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开采过程未发现严重破坏山体的问题。目前尚处在开采期,还未到恢复治理期限。
    3.蒙阴县交警部门在蒙阴与沂水、沂南边界主要路段安装电视监控设备4套、双向卡口式电子警察8套,对过境通行车辆进行视频和图像取证。同时,对存在超载撒漏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货运车辆采取缉查布控措施,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和“夜查”力度,全面落实“一超四罚”。近两个月以来,在反映路段已经查扣各类货车超限超载行为40余起、查纠货物脱落扬撒行为10余起。沂南县未发现有运输车辆,走访群众,运输石子车在转弯时有少量石子抛洒现象,均及时进行了清理。经沂水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现场检查,未发现运输车辆超载、撒漏问题。
其他     1.蒙阴县将继续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同时,加大县际周边道路过境通行大货车管控和超载撒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货车货物漏撒的,第一时间调派农村公路养路员完成道路清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2.沂南县责成沂南县国土局、安监局加强对该矿山的日常监管,每年进行矿山实测,杜绝违法开采现象发生;责成沂南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加强对该企业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对超载运输、石子抛洒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
    3.沂水县高庄镇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县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杜绝破坏生态环境及超载运输等行为。
 
180 908-395     潍坊市青州市高柳镇阳河工业园内的“山东豪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废水、废气随意排放,气味刺鼻;“青州晨盛沥青有限公司”非法炼原油,使用锅炉,排放黑烟,污水直排至水沟内。 潍坊市 大气、水     1.山东豪俐恒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青州市高柳镇,主要生产固体沥青,环保手续齐全。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初期雨水由厂区事故应急池暂存,经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固体沥青储存池。该公司储罐及生产装置均使用天然气炉加热,沥青氧化过程尾气经冷却分离器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加热炉。经监测,其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2.青州晨盛沥青有限公司,位于青州市高柳镇阳河工业园,主要生产道路沥青。32万吨/年高等级道路沥青项目已经环保备案。《高等级公路重交沥青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8月经青州市环保局审批,正在建设中,未投运。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初期雨水由厂区事故应急池暂存;设备冷却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全部回用。该公司生产使用1台天然气锅炉,原有燃煤锅炉均已停用并拆除管道。经监测,厂界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均存在轻微异味。
责令改正     责令两家公司制定泄露检测与修复计划,委托三方机构尽快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加大进场原料检测频次,保证原料合格,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加强管理减少物料“跑冒滴漏”造成异味。  
181 908-396     潍坊市昌乐县朱刘镇工业园内有一生产氨水和液碱的企业(潍坊昊源化工有限公司),手续不全,散发刺鼻气体。 潍坊市 大气、其他     经排查,昌乐县朱刘街道辖区内没有信访人反映的潍坊昊源化工有限公司这家企业,也没有生产氨水和液碱的企业。      
182 908-397     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有家“潍坊世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污水直排至红河内。 潍坊市 水、其他     1.潍坊世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昌乐县红河镇祥和街以北、宏达路以西,主要产品为硫酸软骨素钙,行业类别为保健食品制造,环保手续齐全。
    2.该企业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经超滤+两级RO废水处理工艺处理,纯水回用,剩余浓液(蛋白液)灭菌后外销用于肥料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昌乐县红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经现场查看,该企业正常生产,相关环保配套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直排红河问题。
     
183 908-398     潍坊市高密市姜庄镇刘家口子村村东有一养猪场,粪便随意堆放在路上,臭气熏天,反映多次都未解决。 潍坊市 大气、其他     1.该养猪场为杜某某养猪场,属于控养区范围。存在将粪便随意堆积于场南路边现象,粪便气味大。
    2.针对反映多次未解决的问题:经查,2017年9月8日,接到鲁环网201709074917号转办件,其所反映的问题,高密市环保局与姜庄镇政府正在积极处理当中。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责令该户将随意堆放在场南路边的粪便清理干净,目前已清理完成。根据生猪生长周期该户将现存育肥猪最晚于12月13日前清栏并清除养殖设施,在此时间段内,做好养殖废弃物处理,清栏后不再进行养殖活动,关闭养殖场。  
184 908-399     潍坊市青州市黄楼镇高彭村“青州弘浩食品厂”,污水不经处理直接外排,臭气很重,夜间作业,噪声扰民,并且无环保手续。 潍坊市 大气、噪声、水、其他     该信访与第十六批825-213号信访反映情况一致。反映的是青州弘浩食品厂,原厂址位于黄楼街道高彭村,办理了环保手续,目前已经拆迁,现在该企业已搬迁至黄楼街道东阳河村,还未办理环评手续,已经开始生产,针对该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罚款7万元,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污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管网进入青州市弥河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沉淀池附近有臭味。因集贸市场销售需要,屠宰时间为凌晨。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限期办理环评手续,并处罚款7万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185 908-401     潍坊市高密市经济开发区兴源街西路南“万华加油站”和路北“中联石油加油站”建在水源地上,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现暂时停业为逃避检查。 潍坊市 水、其他     高密市万华加油站,位于高密市朝阳街道兴源街,于1998年建成使用,主要零售汽油和柴油;中联石油加油站实为高密市兴源加油站,位于高密市朝阳街道兴源街北侧,于1995年建成使用,主要零售汽油和柴油。2017年9月9日,现场检查时,均处于停业状态。
    1.该两处加油站均位于高密市2012年划定的王党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但无污水外排,不存在“污水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2.高密市万华加油站油罐为双层罐,加油机周边进行了硬化,现场无漏油现象。高密市兴源加油站油罐存放于地下,进行了防渗,加油机周边进行硬化,现场无漏油现象。
    3.该两处加油站因处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高密市环保局、朝阳街办于2017年8月22日联合对其采取断电停产措施,目前均处于停业状态,不存在“暂时停业为逃避检查”的问题。 
关停取缔     高密市万华加油站、高密市兴源加油站均位于高密市王党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高密市人民政府责令其立即关闭(高政字〔2017〕27号)。  
186 908-403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苏庙村东有一“东营兴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 东营市 大气     1.举报的东营兴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等子午线轮胎专用材料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建设有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因生产设备检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2017年8月6日,该公司因半成品露天堆放,造成厂区内有异味,广饶县环保局已立案处罚2万元,现已整改完成,厂区内无明显异味。
其他     1.责令大王镇严格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强化对东营兴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2.责令县环保局将该公司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187 908-405     潍坊市青州市经济开发区政府在拆迁双庙村时留下的建筑垃圾至今未清走,尤其在颐德花园27和28号楼西侧,存放大量垃圾,气味刺鼻。 潍坊市 大气、垃圾     青州经济开发区双庙村于2013年7月份为建设颐德花园拆除了部分住户,并进行了就地安置,拆除时留下了部分土堆及建筑垃圾未清除。现场检查时,土堆上现已种植农作物和蔬菜,土堆南侧现有居民倾倒了少量生活垃圾。 责令改正     青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组织机械和人员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  
188 908-406     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青州市鑫通沥青经贸有限公司”非法炼原油,排放废气,废水直排进水沟内,气味刺鼻。 潍坊市 大气、水     青州市鑫通沥青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青州市邵庄镇中文登村(镇级工业园区)。主要生产沥青产品,副产品蜡油,环保手续齐全,不存在非法炼原油的行为。燃煤锅炉已拆除,天燃气锅炉已安装到位,6月至今一直停产,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未发现排放废气现象。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废水直排的行为。因原料、产品特性,公司生产区确有一定异味。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做好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减少跑冒滴漏,防止异味污染。  
189 908-407     潍坊市青州市北关三合西街有一“家庭烧烤”,距离居民区很近,噪声、油烟扰民,环境脏乱差,当地相关部门不作为,多次反映均未解决。三合西街另有“永旺烧烤”、“大宅院酒店”、“润源饭店”等,油烟污染严重。 潍坊市 油烟、噪声、其他     1.三合街“家庭烧烤”位于青州市北关三合街中段路北,营业手续齐全,与周围住户一墙之隔,有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无烟环保烤炉进行烧烤。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脏乱差”现象。接到信访后,该业户已自行停业整改对烟道进行重新布局,减少对周围影响。关于“多次反映均未解决”的问题,经查,青州市行政执法局于2017年8月份接到过“潍坊市政务热线”转来对该店的投诉,已责令整改,并与投诉人沟通,投诉人对其经营表示理解。
    2.三合街“永旺烧烤”、“大宅院酒店”、“润园饭店”,位于“家庭烧烤”东西两侧,已办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现场检查,三家饭店都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其中“永旺烧烤”因经营原因已停业,“大宅院酒店”、“润园饭店”无烧烤项目。
责令改正     责令该两户饭店规范经营时限,约束就餐人员,减少就餐人员带来的声响,同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正常运作。  
190 908-409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芳华园顺泰大厦楼下有一练歌房,夜间噪声严重,楼下另有三家饭店,油烟严重,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烟台市 噪声、油烟     1.投诉人反映的练歌房为喀秋莎KTV,该练歌房未在文新局备案审批手续,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现场检查,练歌房已关闭未营业。
    2.楼下三家饭店分别为知牛坊中式牛排馆、香楼川菜和渝香园川菜。其中,知牛坊中式牛排馆已停业,计划于今年10月1日转让;香楼川菜和渝香园川菜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区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渝香园川菜馆油烟排放浓度为0.84mg/m3,未超过排放标准;香楼川菜馆油烟排放浓度为1.60mg/m3,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标准为1.0mg/m3)。
    3.针对喀秋莎练歌房噪声扰民的问题,2010年1月26日,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予以调查处理,责令练歌房采取降噪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010年6月9日,区环保局要求练歌房进一步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此后,未再接到群众反映举报。针对顺泰大厦楼下饭店油烟污染的问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4月13日进行了现场查处,共排查餐饮单位7家(洪祥砂锅、重庆香楼川菜、渝香园川菜馆、真火烤鱼堂、福记红辣椒川菜、辣有道麻辣香锅、佳华餐馆),责令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监督其完成了整改要求。此后,未再接到群众反映举报。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区环保局将针对香楼川菜馆油烟排放超标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0.5万元并责令整改;同时加大对该区域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要求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做到油烟达标排放。
    2.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于2017年4月11日对喀秋莎KTV下达了停止违规经营通知单,现场负责人保证以后绝不违规经营。
 
191 908-410     烟台市莱州市土山镇西代古庄村乱盖车库问题严重,导致路面积水,水体发臭。 烟台市     1.莱州市土山镇西代古庄村部分村民在房前屋后建有小房,用于存放车辆、杂物等。
    2.该村主要道路大部分已硬化,仅有2条非主要道路未硬化。其中1条道路上有长约25米、宽约4米的泥泞地面,距离最近小房超过50米,系近期降雨较多、该处地势较低造成。
责令改正     1.土山镇政府责令该村对村民乱搭乱建小房进行规范清理。现已全部清理完毕。
    2.执法组责令该村立即用沙土对泥泞地面铺垫平整,当天下午已铺垫平整完毕,路面无积水。
 
192 908-413     潍坊市青州市黄楼街道李家河“鑫顺得制钉厂”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物料未覆盖,扬尘严重。 潍坊市 大气、扬尘、噪声     青州市鑫顺得建筑用品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主要从事圆钉、水泥支撑垫块生产项目。生产过程有粉尘和噪声产生。8月上旬,黄楼街道在对辖区内企业检查时,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关停取缔     青州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11万元。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拆除到位。  
193 908-414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办事处、卧龙办事处、黄务办事处、幸福办事处分别在渠河、勤河、衡河、幸福河的河道上加盖违章建筑,导致无法清淤,没有雨污分流。 烟台市 其他     1.渠河情况:在幸福南路南侧、同三高速东侧渠河上有约1600平方米的盖板和1处厂房的违法跨河设施。勤河情况:勤河河道已由市城管局实现部分加盖,已加盖区域和未加盖的明河河道,均未发现违章建筑。横河情况:未发现违法加盖和违章建筑。幸福河情况:幸福河由烟台市城管局完成全线加盖工程,在加盖河道上的建筑共有4处,其中,幸福河市场于2000年4月23日经烟台市城市规划项目审批会第28次研究通过,由幸福街道办事处建设,该市场不属于违章建筑;龙海家园项目的临时工棚,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属于违章建筑;祥和花鸟市场由烟台福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建设,面积3400平方米,属于违章建筑;祥和市场由烟台市祥和房产管理处于2007年建设,面积4744平方米,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属于违章建筑。
    2.幸福河及勤河加盖河段的清淤工作由烟台市排水处负责,每年均组织对包括这两条河段在内市区地下河道划分区片分段清淤。勤河明河河段、渠河以及横河的清淤工作,由芝罘区负责,每年均开展清淤行动,今年共清淤28520方,其中勤河20520方,渠河6000方,横河2000方。不存在因河道加盖导致无法清淤的情况。
    3.勤河流域的城市建成区已经完成了雨污分流,但非建成区采取设置截流墙将污水截至流污水主管道中,避免直排河道。渠河、衡河、幸福河流域目前正在对城市建成区进行雨污分流,计划今年年底前完工,对非建成区的污水采取设置截流墙将污水截流至污水主管道中,避免直排河道。不存在因河道加盖导致无法雨污分流的情况。
责令改正    1.针对河道上的违章建筑问题:渠河河道上的违法建筑,芝罘区农发局已于9月11日向违法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7日内拆除违法跨河设施;龙海家园项目的临时工棚,烟台市规划局责令建设单位待龙海家园项目建设完毕7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临时工棚,逾期未拆除将依法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祥和花鸟市场,执法人员已予以查处,并于9月12日对当事人制作了《规划执法调查笔录》、《规划执法现场勘验笔录》,并将于9月14日下达《陈述申辩权利告知书》,将于9月19日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在9月25日前拆除其压占河道的违法建筑。
    2.针对河道清淤和雨污分流问题:按市区职责分工继续做好相关河流的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及清淤工作。
 
194 909-01     济南市洪楼西路45号院内一个化粪池,经常满溢倒灌;院西三株院内隔墙3米处一个化粪池没有盖严,有刺鼻气味。 济南市 大气、其他     洪楼西路45号是济南市历城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楼及家属楼,经现场查看,化粪池近期刚刚清理过,没有发现满溢倒灌现象。三株集团位于山大北路77号,院内东侧有一个化粪池井盖移位,有刺激性气味,旁边还有污水直排现象。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洪家楼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物业针对洪楼西路45号院内化粪池进行定期清理化粪池。
    2.9月11日对三株集团院内化粪池进行了清理,并督促物业及污水排放单位及时清理并维修。
    3.加强对该处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
 
195 909-02     前期反映“村民在济南市中区兴济河河道修建房屋等设施,侵占河道,影响了济南市五库联通工程保泉效益的发挥。1.市中区兴隆南的玉泉山体被开采,破坏生态。”的问题(受理编号824-74),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1.公开水体治理项目立项论证等资料;2.明确山体完成绿化的时限;3.彻查天禧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山体治理的名义做开山卖石子的生意。 济南市 生态、其他     1.前期编号824-74转办件反映“兴隆南的玉泉山”问题,经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确认兴隆南没有玉泉山。该次来信反映实为珍珠山排险治理工程绿化工程。2017年底,计划完成市中区范围内排险削坡土石方工程,2018年4月完成绿化,9月对其绿化效果进行验收。
    2.来信反映水体治理项目实为市中区农发局牵头实施的兴隆水库至二环南路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是国家住建部对济南市重点检查验收项目之一。根据济南市海绵工程有关部署要求,该项目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于2016年11月14日获市水利局批复(济水发〔2016〕295号);按照华润泛旅游综合体城市规划建设要求,该项目正由市发改委进行联合审批。
    3.2015年5月13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济国土资发〔2015〕62号),同意山东天禧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珍珠山进行排险治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0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有关“鼓励和引导民间和社会资本投入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的扶持政策,山东天禧可以对排险的石料进行利用收回部分投资。
其他     市中区农发局将依法依规做好有关政务公开和来访答复工作,同时,市中区农发局与工程监理,加强监管。国土市中分局对珍珠山排险治理工程加强施工监管,确保按设计方案顺利推进。  
196 909-04     枣庄滕州市城市道路建设工程施工队由分管副市长直接安排,野蛮施工导致扬尘污染,工程垃圾乱倒。 枣庄市 大气、垃圾     1.今年以来,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部署要求,滕州市对善国北路、荆河路、腾飞路等17条道路进行升级改造、道路复铺。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滕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区别于以往招标的做法,决定由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直接实施,由滕州市财政局跟踪审计据实结算,不存在由“分管副市长直接安排”的情况。往年城市道路建设工程都纳入年度城建计划,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要求组织实施。
    2.在道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施工规范和工程要求,文明施工,不存在野蛮施工现象;专门处置工程垃圾,不存在工程垃圾乱倒现象;同时,认真落实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扬尘污染,但在个别施工路段,存在少量扬尘污染现象。
责令改正     1.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安排专人对市政施工道路、场所进行不间断地巡查,发现施工场所混乱无秩序、运输车辆无遮挡、建筑垃圾未清运等未按有关规定执行的,积极认真整改。
   2.严格落实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污染。
 
197 909-07     济南章丘市官庄镇有一处大型石料厂,盗采、盗挖破坏生态,粉尘污染严重。 济南市 大气、生态     1.大型石料厂为山东宏跃石灰石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6月通过招拍挂取得矿井村西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采矿权, 2017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采矿证号c370181201747130144299,该矿设计年生产能力为45万方,有限期限为3年,矿区面积为0.6345平方公里,目前正处于基建期。
    2.现场无施工人员、无生产迹象,未发现盗采、盗挖现象,运输车辆、工程车辆停放于停车场内,矿区进出道路未硬化,厂区内有裸露料堆未覆盖,洒水降尘不到位。
责令改正     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责成企业对矿区裸露料堆进行覆盖,同时做好日常洒水降尘工作;基建期内对矿区进出道路进行硬化,2017年12月31日完成。  
198 909-08     济南市中国重汽卡车公司生活区无人管理,垃圾遍地,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济南市 垃圾、大气、噪声     1.济南市中国重汽卡车公司为全封闭厂区,厂区生活区有30栋楼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居民约2000余人,小区配套设施相对落后。生活区由重汽集团济南物业公司社管部党家社区自行管理。
    2.重汽集团济南物业公司社管部党家社区有6人专门负责生活区内环卫工作,每天分区域打扫生活区卫生,将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市中区党家环卫所每天及时清运。经现场查看,小区内个别路段路面和绿化带存在零星散落塑料袋问题,未发现粉尘和噪声问题。
其他     1.9月10日,市中区党家街道办事处约谈重汽集团济南物业公司社管部负责人,要求加强管理,并加强环卫管理和保洁力度。9月10日,该公司对生活区内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并承诺将加强对区域内的道路清扫力度。
    2.党家街道城管部门加强重汽卡车公司区域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
    3.重汽卡车公司生活区已列入省级2017年度棚改计划,将与中国重汽小镇打造同步实施。
 
199 909-100     对“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西坡村凯运达运贸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处理结果,举报人认为与事实不符,相关部门逃避责任,欺瞒百姓。怀疑该厂的噪声监测数据存在问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淄博市 其他     反映的问题第十七批827—140号转办件中予以回复。该公司位环保手续齐全。今年3.4月份进行了两次夜间突击噪声监测,监测数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监测数据真实有效。该企业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环保措施,并按修复计划对开采矿山逐步进行生态修复。2017年8月起,该企业因生产线检修、厂区路面维修停产,至今未生产。      
200 909-101     淄博市淄川区杨寨镇赵家村有家“和悦科技公司”,在厂区外乱倒垃圾,扬尘严重,打着环保科技的幌子,骗取国家资金。 淄博市 垃圾、扬尘、其他     该企业与山东理工大学联合研发以陶瓷废渣为主要原料的蒸压瓷粉加气自保温砌块和轻质板材,该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该公司申报2017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被列入全市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获得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补助资金650万元。
    未发现在厂区外乱倒垃圾现象,但现场管理不到位,厂区内原材料未落实密闭措施,因产品破损率高,厂区内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该公司安排专人定时对厂区和破损产品进行清理,并加强厂区降尘措施,严格落实环保要求。
    2.加强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环保设备运行和厂区扬尘治理,杜绝扬尘污染现象。
    3.对中央补助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避免出现资金滞留、挪用等现象。
 
201 909-102     淄博市张店区重庆路西侧的“亿丰大厦”西侧有很多饭店,油烟严重,垃圾随意堆放,污水乱排,气味刺鼻,噪声严重。 淄博市 油烟、大气、水、垃圾、噪声     该处无饭店,现场有4个流动商贩,存在垃圾乱丢、倾倒污水,产生异味、噪声等现象。 关停取缔     1.责成马尚镇政府对流动商贩依法取缔,已于当日完成。
    2.加强巡查,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02 909-104     临沂市费县上冶水库西侧有一大的度假村,污染水源。 临沂市     该问题已在2672号、906-283号信访件中办理,并上报了处理结果。
    费县上冶水库,位于费县大田庄乡驻地,该水库旁的度假村(费县天蒙湖度假中心)由山东大田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法人代表刘某。2017年3月31日,上冶水库由费县人民政府划定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考虑以上情况及上冶水库饮用水源地的供水量,费县人民政府决定从县城第三水厂铺设管道对上冶镇周边群众供水,同时变更上冶水库水源功能。
    费县天蒙湖度假中心酒店现有103个床位,日均产生污水约20m3,配套建设了150m3/d的地埋式水处理设施,采用A/O/MBR膜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通过管道排至上冶水库溢洪道以下50米的上冶河,未进入水库,不存在污染水源的问题。
     
203 909-105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旺山前村有多家采石场,破坏山体,粉尘严重,村内还有多家石子厂,粉尘严重。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不作为。 临沂市 生态、扬尘     1.探沂镇旺山前村曾设立过3宗建筑石料用石灰岩采矿权,有效期内的开采改变了山体山貌。该3宗采矿权灭失后,为便于该地区的生态治理,经过地质部门论证,在具备全部采平的条件下,2015年10月,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探沂镇跑马岭地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费县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竞得该宗采矿权,并于2016年10月31日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为申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公司在基建期内进行了相应的作业,整理了开采面。之后,该矿停产开采,现已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2.费县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共设有附属石子加工点8个,分布在矿区南部和东北部,均位于旺山前村300米以外,村内无石子加工点。目前,8个石子加工点均处于停产整改状态,物料、产品均堆放于密闭厂棚内,破碎、筛分工序位于密闭厂棚内且安装了配套除尘设施,厂区安装了水喷淋降尘设施。
    3.针对费县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不完善问题,2017年8月,费县环保局对该矿未经环评验收擅自投入开采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20000元;探沂镇于2017年8月初对其下达了停产通知书。针对8个石子加工点环评手续不全问题,探沂镇于2017年7月中旬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目前,费县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上述8个石子加工点均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探沂镇及相关部门履行了监督职责,不存在不作为问题。
     
204 909-106     临沂市兰山区北园路与师院东街交汇处北侧150米路西,城管局公寓小区对面有家烧烤店,油烟、噪声扰民。 临沂市 油烟、噪声     反映的烧烤店名为临沂市洪贵餐饮有限公司,与第十九批2361号转办件反映的为同一家。兰山区已于2017年8月30日,对该烧烤店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业整顿。通过现场检查和走访周边群众,该烧烤店一直处于停业整顿中,不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现象。      
205 909-108     德州市陵城区仙人湖景区内有多家饭店,餐饮垃圾随意倾倒,污染湖水。 德州市 垃圾     陵城区仙人湖景区是指仙人湖,该湖系为解决华能德州电厂用水,于1987年建设的人工湖,面积约1万亩。是华能德州电厂的晾水池,不是饮用水源保护地,管理权归华能德州电厂湖区管理处。
    1.现场调查发现,仙人湖辖区内有饭店12家,由湖区管理处管理,饭店每年向湖区管理处缴纳管理费。
    2.今年年初,陵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了公司化外包,交由明德保洁公司管理。丁庄镇政府为进一步改善仙人湖上卫生环境,与明德保洁公司和湖区管理处协商,在每家饭店门前放置2-3个垃圾桶,环卫车每2天对垃圾桶进行清理,并配备专门保洁员,不存在餐饮垃圾随意倾倒现象,有游客游玩随意丢的垃圾和水面漂浮的杂物,该问题属实。                             
    3.9月11日,区环保局现场提取水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达标。该问题不属实。               
是  责令改正     1.9月10日,湖区管理处,饭店经营业户、保洁员共集中人员20余人,出动垃圾车2辆,对仙人湖环境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截至9月11日18时,湖区内散落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在湖区内再增配垃圾桶5个。                
   2.由丁庄镇政府及湖区管理处加强监管,确保各经营业户保持周围卫生,保证湖区环境。
 
206 909-109     德州市湖滨路儿童乐园门口夜间击鼓噪声扰民。 德州市 噪声     此件为重复投诉,内容与第27批906-239号投诉相同。市民反映的问题位于德城区湖滨中大道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东门外广场,娱乐活动人员大部分为退休人员,系自发组织形成,以敲锣打鼓为主要娱乐方式,每晚8:30至9:30在此处活动,约一个小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东门外广场周边共有审计局宿舍、公交公司宿舍、中国银行宿舍、市财政局宿舍等居民小区,最近距离约200米。娱乐活动未对音响进行有效控制,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该问题已于9月11日得到解决。 责令改正     市城管执法局已与娱乐活动组织者进行了沟通,明确要求每晚8:30之前结束娱乐活动,并降低音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其表示理解配合,执法支队将加强管理。  
207 909-11     济南市后宰门街,后宰门26号酒吧,噪音扰民。 济南市 噪声     该酒吧主要经营以酒水为主的餐饮服务,证照齐全,属于合法经营,未发现灶具。经走访酒吧周边的9户居民,除一户反映有时来往顾客机动车产生过噪音外,其他居民均表示生活未受影响。
    转办件中所反映的噪音主要来源是夜间酒吧顾客喝酒、聊天的喧嚣声及店内音响播放的音乐声,属于社会生活噪音。区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于9月11日晚8:00通过专业噪声监测设备,将酒吧音响调至最大分贝的情况下,在距离酒吧最近的2户居民住宅进行噪音监测,监测数值最大为49.8分贝。检测结果在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规定的标准限值范围内。
其他     历下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要求该酒吧在晚间9:00之后不再播放音乐,尽量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街道办事处城管工作站人员加强对街面的巡查,及时提醒商家、顾客规范秩序,文明举止,避免高声喧哗影响周边居民。  
208 909-110     德州市齐河县开发区法王村村南有1处移动基站,噪声扰民,有辐射污染。 德州市 噪声、其他     信访件反映的移动基站为法王基站。
    1.关于噪声扰民问题。经现场调查,噪声源为空调室外机组,机组安装位置距民房10米左右,并间隔有2道砖墙。9月11日下午,经济南戈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法王基站的噪声强度低于44分贝,距基站最近院落低于37分贝,符合国家颁布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GB6506-2004)的要求,不存在超标现象。
    2.关于辐射污染问题。9月11日下午,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选取多个点位进行了电磁辐射检测,法王基站的电磁辐射水平为0.00024—0.00076w/m2,远低于0.4w/m2的国家标准,不存在超标现象。
      
209 909-111     前期反映“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长期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石油焦,烟气超标。”的问题(受理编号1896),当地政府已针对该投诉对巨润建材进行了检查,但该公司通过加装暗管躲避检查。 菏泽市 其他     1.2017年9月10日调查发现,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石油焦车间已断电,在车间周围排查,以前使用石油焦的输粉管道均已切割、拆除,未发现暗管;沿桥架管线实地查看,桥架上已新增天然气管道一根,未发现暗管;生产线粉枪已拆除,更换为燃气喷枪,现场未发现群众反映问题中的暗管。
    2.该公司目前燃料结构为焦炉煤气和天然气,焦炉煤气每天使用量约96万立方米,天然气每天使用量约6万立方米。
     
210 909-12     1.济南市历城区海蔚广场小区地下车库南出口负一层与负二层走廊,大型台球场的十几台大型空调噪音巨大,散发异味。2.负二层洗车店走廊北侧一台大型空调扰民,洗车污水乱排。 济南市 噪声、大气     1.使用该走廊的台球场名为八号台球厅,有四台空调外机正在运行,确实存在噪音,异味是由室外垃圾桶、堆放的杂物及乌龟养殖缸散发。2.现场确发现一台空调,经落实空调使用方为物业服务中心,由于空调年久失修缺乏清洗,空调外机产生噪音,负二层确实有一家洗车店,将污水排放至雨水管道。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历城区政府责成城管执法局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对空调外机进行维修、清洗消除噪音,立即清洗垃圾桶、清理杂物,于9月10日已整改完毕。
    2.对洗车店排放污水行为,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停业整改,9月11日区城管执法局已立案,进入处罚程序,拟处罚1000元。
 
211 909-13     济南市市中区104国道岳尔庄边的6455工厂,焚烧大量树叶,烟气熏人。 济南市 大气     104国道6455工厂为全封闭型厂区。9月10日,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人员到达现场排查发现,在6455工厂宿舍区广场附近有焚烧落叶的痕迹,经调查落实此情况为6455工厂宿舍区物业卫生保洁人员打扫卫生后,焚烧产生。 其他     1.9月11日,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向6455厂发函,要求其立即打扫干净几处焚烧遗留痕迹,并加强对物业保洁人员的教育管理,禁止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2.9月12日,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在6455工厂宿舍区广场设置宣传警示牌,加大禁止焚烧树叶行为的宣传力度。
 
212 909-17     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福康街福康商店对面,有家“泉水甜沫”饭店,没有排油烟设施,凌晨3点开始发出噪音。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泉水甜沫”饭店实际位于市中区福祥街3号,商业用平房,有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泉水甜沫”饭店根据相关部门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宣传,接到《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的告知书》后,于8月21日,自行停止了白天的经营,但仍存在凌晨三、四点钟磨豆浆产生噪音扰民的行为,并无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行为。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9月10日,市中区食药监局依法对“泉水甜沫”饭店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济市中食药监餐责改[2017]073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行为。同日,市中区泺源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市场监管、食药监、城管执法等部门,对“泉水甜沫”饭店自行清理经营设施给予帮助,经营者已于当日自行全部清理完毕。  
213 909-19     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742.830、870、900号院楼前道路改造,扬尘严重,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 济南市 垃圾、大气     转办件反映的4个小区是正在整治施工中的济南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改造。当前因物料紧缺造成该项目施工进度缓慢,加之施工方管理不善存在扬尘扰民情况。另外,现场检查生活垃圾的清理情况,未发现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全福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工人设备对小区道路进行平整处理、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网覆盖、对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于9月10日晚完成了作业。对该小区生活垃圾严格落实日产日清和套袋作业制度。  
214 909-21     济南市槐荫区位里庄有多家机械加工企业,位于小清河上游,属于水源保护地。 济南市     槐荫区位里庄位于兴福街道办事处绝北路,市淡水养殖所附近。9月10日,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工作人员对位里居进行地毯式检查,发现位里村共有6家企业,分别为四鑫冶金浇注技术有限公司、济南鑫佰利机床刀具有限公司、济南红利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济南槐荫政铁铆焊加工厂、济南意来发标准件有限公司、山东金玺坤极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这6家单位均为机械加工企业,有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生产加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 关停取缔、问责     1.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工作人员,要求其立即停产,并于2017年9月17日前,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彻底清理取缔。
    目前,6家单位均已停产,其中四鑫冶金浇注技术有限公司正在搬离中,其余五家单位均已做断水、断电处理,不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
    2.槐荫区政府责成兴福街道办事处切实发挥好环境监管网格员的作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3.经兴福办事处调查核实,截止9月15日,6家单位均已按要求彻底取缔并完成两断三清。
诫勉谈话2人
215 909-22     济南市市中区二七铁一居1号楼一楼商户外排噪音、污水。 济南市 噪声、水     经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核实,该处一楼紧临梁庄大街,一居民私自建设一处门头房,经营发伦多时尚美发店,已进行工商注册,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今年7月,二七街道办事处对此处违建进行了拆除,并按照原貌建设了围墙。该业户搬至101室。前期,因美发店音箱声音较大,噪声影响到周边居民,经调查,该店存在将生活用水污水通过自接水管直接排到室外路面情况。 关停取缔     1.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市政、工商、卫生监督所、城管执法联合执法,因该商户注册地点变更且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对其进行了关停取缔。
    2.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如有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216 909-23     济南市师范路无影山东路北首,有家“新悦餐馆”和“龙泉餐馆”,油烟、噪音污染严重。 济南市 噪声、油烟     1.新悦餐馆、龙泉餐馆位于无影山东路北首毕家洼小区60号楼-61号楼之间独立商业房内,临近居民楼,无专用烟道,均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均安装使用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
    2.新悦餐馆自8月13日接到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北村街道办事处下达的《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告知书》后,已不从事餐饮经营项目;龙泉餐馆只经营水饺,不存在油烟扰民现象。存在个别食客高声喧哗发出噪声扰民的问题。
责令改正     9月10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北村街道办事处责令新悦餐馆拆除了门头牌匾,改换经营业态;责令龙泉餐馆引导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噪音扰民。  
217 909-26     1.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东南郊热电厂南侧,龟山西北侧,有东河万寿家园等违法建设项目,私自开山,破坏山体绿地。2.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风景名胜区内,鱼翅皇宫大酒店、省地方史志馆、高速物资办公楼、自留地饭庄等没有审批手续,污水直排旅游路北侧渗透沟带,造成水体污染。3.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以西,千佛山路南侧,金鸡岭别墅区内,有部分违规建筑,破坏山体、污水直排导致环境恶化。4.济南市历城区济莱高速以北,郎茂山水库西南角,彩石镇蟠龙山水别墅是违规建筑,占用山体绿化,产生污水直排。5.济南市历城区锦绣川水库北岸,在城市水源控制区内有大量违规建筑,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6.济南市历下区,燕山立交桥东南角,鳌角山山顶有大量违法建筑,破坏山体绿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7.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北侧齐鲁软件学院南侧,龙圆小区西侧,卫星园产业基地破坏山体植被,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 济南市 垃圾、生态     1.经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核实,舜耕路东、南郊热电厂南侧、龟山西北侧为东河万寿家园。上世纪80年代,该处曾开办石料厂,80年代末,石料厂关停。90年代初,原石料厂地块开办历城南郊铸造厂。2009年,舜耕路拓宽时,南郊铸造厂拆除。(1)东河万寿家园项目于1999年4月份向济南市历城区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办理了《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证》(证书编号2000历城21),1999年9月份由济南市历城区计划委员会向十六里河镇计经委下发了《关于历城区十六里河镇东河村新建居民住宅楼基建计划的批复》(济历城计基字(99)第65号)同意建设5栋居民楼,建设场地使用龟山原石料厂旧址。万寿家园施工时未私自开山,也未破坏山体绿地,是原石料厂旧址上直接建设。(2)2017年3月,经国土市中分局邀请,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勘察现场调查分析,该处山体存在地质灾害隐患,需要进行治理。2017年4月,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编制了排险治理方案,预算投资322.2万元,工期200天。2017年5月,经过招投标确定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目前,正在为进场施工做准备工作。
   2.经现场调查核实,鱼翅皇宫大酒店、自留地饭庄、省地方史志馆、高速物资办公楼四家单位位于旅游路南侧,旅游路北侧渗透沟带内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沟内有一小股清水,来自开元隧道以南山体渗水,而非污水。鱼翅皇宫大酒店和自留地饭庄有环评审批手续。鱼翅皇宫大酒店位于旅游路6号,房屋所有人为济南环山集团总公司,建于1997年,1999年竣工,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无规划手续,房产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房屋竣工后未补办手续;2007年市国土资源局对环山集团处罚34.6万元。其餐饮污水已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省地方史志馆和高速物资办公楼于2003年前建设,省地方史志馆无规划手续,有省政府1995年8月21日召开的会议纪要(208号),高速物资办公楼有土地证。经区市政局和排管中心确认此俩家单位污水管线全部接入鱼翅皇宫停车场西北角化粪池内,统一向东汇入鱼翅皇宫东侧污水管线内。
    3.来信反映的金鸡岭别墅区位于旅游路以西,千佛山路南侧的金鸡岭东麓,属济南市林场管理。上世纪90年代初,金鸡岭别墅区由历城区原七贤镇政府房地产公司组织开发建设,建造的原因是为了招商引资、引进人才,该处系原七贤镇太平庄的集体土地,部分别墅的建设手续不完备。2001年4月七贤镇撤销后,金鸡岭别墅区划转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管辖。经市中区市政局现场核实,金鸡岭别墅区已配建污水管网,经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检查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
     4. 蟠龙山水生态居住区由山东泰山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征国有土地755亩,现建设养老别墅200余栋,占地面积约330亩,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2002年山东省计委(发改委)批准立项,山东省环保局批准项目为生态居住区试点,历城区政府批准环评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项目未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市规划局建议到历城区办理相关手续)。2003年10月该项目开工建设,根据鲁国土资发【2004】17号文件精神,补办用地手续。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于2004年4月5日 针对其违法占地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罚字(2004)第183号,2005年12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05】1542号)文件依法将755亩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2010年4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蟠龙山水项目变更为老年康居项目(鲁发改投资函[2010]37号)。2010年12月16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整体转型为老年康居项目并按规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蟠龙山水生态居住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回用工程,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设计,并建成使用。现约20栋别墅业主常住,生活污水由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无污水直排。
     5.问题5与第14批(受理编号1702)转办件反映内容类似。通过锦绣川办事处核查发现,锦绣川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共有违章建筑43处,总面积10550.48平方米,包括8处农家乐、23处看守房、3处简易棚、1处板房、1处地下室、3处房屋、1处猪场、1处围墙和2处厕所。经查,锦绣川水库周边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除锦绣川水库南岸槐家峪村建设了污水处理一体化试点、铺设排污管道外,其余水库附近建筑均建设了化粪池,并且办事处已经对水库周边住户进行了厕所改造。自2013年起,锦绣川水库管理处定期联合济南市供排水监测中心、市环保局开展水库水质监测,每月都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显示锦绣川水库除氮超标外,其他项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标准,满足30<综合营养状态指数≤50,为中营养状态,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锦绣川水库水质达标。
     6.鳌角山顶共有两排双层建筑,总面积约2500平方米。此处土地是窑头村集体所有的一处荒坡地,房屋是2000年左右窑头村在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不属于区园林公共绿地管辖范围。经区发改委、区国土分局现场核实,鳌角山山顶未发现破坏林木和山体现象。近几年窑头村对山体进行了绿化。该处建筑建成时间早于山体绿化,所以不存在因房屋建设而破坏山体绿化情况。
    7.经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现场调查落实,破坏山体植被一事属实。该位置位于卫星产业园项目用地红线以外,为早期开采山石形成的破损山体,后期部分山体已绿化,但存在一处断崖。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其他     针对问题1.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十六里河办事处牵头,联合执法,加大龟山及金鸡岭周边区域巡查力度,坚决打击违规破坏山体绿地、违法建设行为。
    针对问题2.鱼翅皇宫大酒店已上报第二期拆违拆临台账,由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类处置。
    针对问题3.2017年6月,按照市中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针对金鸡岭别墅区历史遗留问题,市中区成立由舜耕街道办事处牵头、城管执法局配合的金鸡岭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要求,对金鸡岭别墅区进行分类处置。
    针对问题4.历城区政府责成彩石街道办事处环保网格员加强对该项目的巡查监管,发现污水直排问题,依法查处;要求该项目物业部门,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针对问题5.①针对锦绣川水库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总面积达10550.48平方米的43处违章建筑,锦绣川办事处已于2017年9月4日按照南部山区管委会对拆违拆临工作部署要求和实际任务工作量制定了《锦绣川水库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筑拆除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按步骤、分批次实施拆除,确保2017年底前把锦绣川水库一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完毕。截至目前,43栋违章建筑中的8处农家乐已被彻底拆除,拆除面积为7180平方米。
    ②锦绣川办事处以“垃圾不落地、污水进管网”为目标,2017年底前完成水库周边的农村改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全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实现无缝隙全覆盖,解决好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问题。
    ③在“多规合一”生态保护规划编制的基础上,管委会正在加紧编制南部山区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站和污水管网建设,2018年底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④启动水库周边居民2018年—2020年三年搬迁计划,分步实施锦绣川两大水库周边居民的搬迁工程,彻底消除产生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根源。
    针对问题7.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高新区舜华三山林业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济高管字〔2017〕128号),建设“花园中的高新区”的总体部署,计划在未来3-5年重点实施“三山三水” 生态绿化和舜华三山人文生态公园项目,形成以山为纽带、以水为串联的生态景观区,对山体高标准设计实施生态绿化,三山计划投资约7亿元,建设舜华三山可通达的自然生态森林公园,满足高标准打造山水生态环境的目标。
 
218 909-27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大吴村,吴某某将“裕兴化工厂”的有毒污泥填埋在村西头路南的渣土场,近35亩土地。 济南市 固废     1.反映的“有毒污泥”为红石膏,是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钛白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与石灰发生中和反映形成固体废弃物,后经板框压滤形成含水率在50%左右的泥饼,主要成分CaSO4·2H2O,因滤饼中含有杂质Fe3+,呈红色,故称红石膏。红石膏经晾晒后,可以制砖、做建材的方式进行固废的综合利用。
    2.2013年4月1日,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田某某签订《红石膏运输处置合同》,由其将公司产生的红石膏运送至天桥区桑梓店镇红石膏晾晒场,经过晾晒后进行综合利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12年9月,天桥区环保局对该晾晒场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济天环建检〔2012〕55号)
    3.“村西头路南的渣土场”,实为天桥区鸿铭建筑渣土场,占地面积约30亩。该渣土场由山东鸿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申请,2013年12月5日经天桥区建筑渣土专项整治办公室批准设立,2014年4月18日通过市建筑渣土专项整治组的标准化验收,2014年4月23日投入使用。该场接收的渣土为建筑渣土。天桥区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现场查阅其记录台账,该场未曾接收过来信中所反映的“有毒污泥”。
    4.经过实地查看,填埋地点实际位于天桥区鸿铭建筑渣土场东北侧,不在渣土场范围内。该地块承租人为大吴村村民吴某某。2013年底,吴某某将其转租给个体户陈某某。2013年底左右,因该处地势低洼,陈某某从田某某处购买500余吨红石膏在此处填埋,后用渣土填垫平整,准备用于搭建厂房。经询问田某某,该处红石膏是其本人由天桥区桑梓店镇红石膏晾晒场运送至此处填埋。经调阅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热线,天桥区未接到过对该处填埋红石膏行为的举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其他     天桥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单位立即处置,一是做好周边水体环境质量及填埋红石膏的采样检测工作;二是妥善处置红石膏;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监管。
    1. 9月10日晚,天桥区环保局调集挖掘机对覆盖的表层土层挖掘清除,深挖2米采集红石膏样品,并分别在鸿铭渣土场东侧池塘采集地表水样品、在鸿铭渣土场北门东侧采集地下水样品。9月13日,水样检测结果显示,该处地下水和地表水水质均达标。9月15日,红石膏检测结果显示,其腐蚀性和浸出毒性未达到危险废物标准,可判定为一般固废。
    2. 9月11日,天桥区环保局对桑梓店镇红石膏晾晒场将一般固废销售给个体户老板陈某某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天环罚告字(2017)第G-4003)和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济天环违限改字(2017)第G-4003),对田某某处以两万元罚款,并责令田某某立即将填埋的红石膏挖掘清运至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由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置。9月15日,全部清运完毕。
    3. 天桥区政府责成天桥区环保局加大对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红石膏产生、运输及综合利用环节的监管力度,避免再次发生违法倾倒行为;天桥区环保局、城管执法局与大桥街道办事处加强对鸿铭渣土场的监督监管,严格落实渣土倾倒相关规定,坚决杜绝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进入渣土场,并做好相关防尘措施。
 
219 909-28     济南市旅游路和霞景路口北侧,22时以后交通噪声污染严重。 济南市 噪声     旅游路和霞景路口北侧,22时以后交通噪声主要来源于通行的大货车和渣土车产生。旅游路大货车、渣土车的整治一直以来是区交警大队重点巡查的工作。为了切实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区交警大队积极建立全时流动巡防机制,加强旅游路沿线秩序整治和维护,不间断的在周边区域进行查缉堵截。2017年,在旅游路周边查获大货车、渣土车交通违法3000余起。 其他     1.为了切实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历下区交警大队积极建立全时流动巡防机制,加强旅游路沿线秩序整治和维护,不间断的在周边区域进行查缉堵截。严格把关申请办理旅游路通行证的大型车辆,减少大型车辆行驶造成的噪音和扬尘扰民。
    2.同时积极与区渣土办、区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联合行动,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建立全时流动巡防机制,着重加强旅游路沿线秩序整治和维护,不间断的在周边区域进行查缉堵截。加强对渣土车、大货车的源头管理和驾驶人的教育宣传工作。
    3.历下区交警大队严格落实济南市“绕城高速以内禁止鸣笛”规定,从而减少噪音扰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220 909-32     济南市天桥区水屯北路,东方水岸小区1#楼沿街饭店夜间噪音污染严重。 济南市 噪声     东方水岸小区1#楼沿街有“宜起莱·四海蒸鲜”一家饭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该店主要使用电汽锅蒸煮食物,不经营炒菜,不产生油烟。现场检查未发现噪音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9月10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北园街道办事处责令店方要加强酒店管理,适当控制营业时间,提倡文明就餐,避免噪音扰民。  
221 909-33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三箭吉祥苑E座楼下一层的东头商铺有一家饭店,油烟呛人。 济南市 大气     1.济南历下珍鲜餐馆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29号三箭吉祥苑E座1-101一层东头,属商住综合楼。该餐馆位于一层,二层为某培训公司,一、二层相对主楼外探出约七八米,三层以上(非外探)为住宅户。
    2.该餐馆以火锅类餐饮服务为主,证照齐全。厨房内有炉灶3组共10个灶头,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长8米的专用烟道。历下区环保监测人员现场对该店油烟进行检测,油烟排放达标。
其他     历下区甸柳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最大程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22 909-34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小区北区沿街饭店油烟、噪声污染严重。 济南市 大气、噪声     1.洪楼小区北区沿街共有四家餐饮店,两家位于居民楼一楼,两家位于商业房内。位于居民楼内的两家“羊汤馆”和“酸菜鱼”因存在擅自变更临街门窗问题,已于7月6日被封门、关停取缔。
    2.位于商业房内两家分别是“南四湖鱼馆”和“黄焖鸡米饭”。“南四湖鱼馆”为平房,独门独院,面积约115平方米,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黄焖鸡米饭”位于四层商业房一楼,面积约10平方米,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7月6日,“羊汤馆”和“酸菜鱼”已于7月6日被封门、关停取缔。
    2.9月9日,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责令“南四湖鱼馆”提供油烟和噪声检测报告;责令“黄焖鸡米饭”立即停业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提供油烟和噪声检测报告,达标后方可营业。
 
223 909-36     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台头村309国道旁,济南和淄博交界处西侧路南,有几家印刷企业没有手续。 济南市 其他     经现场核查,章丘区309国道台头段路南只有一处印刷车间,内有一套闲置的印刷设备,为奥凯天和印刷厂所有,奥凯天和印刷厂主厂区位于309国道台头段以北,现场核查时主厂区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工商、税务登记齐全,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台头段路南印刷车间闲置的设备不再纳入环评报告中,该企业自愿自行彻底拆除设备。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章丘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济章环罚告字20170825号),罚款6万元。
    2.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监督该企业已于9月11日拆除闲置设备,督促企业尽快办理环评文件,待环评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24 909-37     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与经十路路口的“小羊倌”排放油烟,污染大气。 济南市 大气     1.该投诉件与826-106件部分内容重复。
    2.“小羊倌”饭店注册名为济南历下龙门烤鱼店,位于历下区浆水泉路与经十东路路口西南角,证照齐全,不属于禁止设置餐饮的范围,有厨房操作间2处,其厨房烟道上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3.8月27日,历下区环保局对该饭店进行油烟检测,结果为排放达标。
    4.9月10日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食药监、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联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已关门停业。经走访周围群众,该店9月5日起开始停业装修,近期没有开门营业,现场未发现排放油烟现象。 
其他     1.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要求该店重新营业前,需经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油烟检测,排放达标后方可营业。
    2.加强对该饭店的巡查管理,督促经营业主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
 
225 909-39     济南市高新区临港办事处济南高新区温泉西路18号,有家“山东宝通建材有限公司”,粉尘、噪音污染严重,没有合法手续违规生产。 济南市 大气、噪声、其他     山东宝通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西路18号(原济南纸浆厂院内东南角),建于2003年11月,2007年03月办理环评手续(历城区环保局审批),2007年9月通过验收,前期由于治污措施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有关规定,临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该单位停产整改。该单位共有两条生产线,现场核查时企业未生产,其中一条生产线有生产迹象。物料存放于大棚内,由于密封板老化,四周部分位置及顶棚出现破损导致密封不严,物料装卸时易造成粉尘外溢,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调阅该企业2016年12月20日的环境检测报告,厂界噪声及无组织颗粒排放达到标准要求。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1.临港街道办事处责成遥墙供电所现场对该企业断电,全面停止生产。
    2.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于09月13日针对该公司物料大棚密封不严导致粉尘外溢问题进行立案处罚(立案编号:济环立字【2017】第G060号),拟处罚一万元,并责令该公司30日内完成整改。
    3.整改完毕后提出书面申请,由高新环保分局联合临港办事处等部门检查整改情况,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26 909-42     济南市历下区友谊苑小区内有人随意圈占绿化带,种菜养鸡、存放杂物;小区内施工尘土飞扬。 济南市 生态、扬尘     该小区内有3户居民存在圈占绿化带种菜养鸡、堆放杂物现象,小区内无施工工地,现场未见尘土飞扬的现象。 责令改正     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违规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违规业户立即清理菜地和堆放在绿化带里面的杂物,3户违规业主已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对种菜养鸡、堆放杂物之处进行了清理。姚家办事处负责督促小区物业补栽植物、恢复绿化带。  
227 909-46     潍坊市安丘市金冢子镇泉二头村村周围有10余家养殖户,污水渗入地下,粪便露天堆积,散发刺鼻气味。 潍坊市 水、大气     经查,金冢子镇泉二头村位于安丘市划定的适养区范围内。该村共有12家养殖户,养殖规模较小。其中,建有沼气池或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的共有9家,未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共有3户。另有3户存在部分粪便在场外堆积或流至场外现象外,其余9户均无粪污露天堆积现象。现场存在养殖异味问题。经对地下水采样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 责令改正     市畜牧局、金冢子镇政府已对相关养殖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养殖户限期将粪便清理干净,并建设化粪池、沼气池、干粪棚等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已整改完毕。  
228 909-47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马鹿村有家“淄博双联建材有限公司”,外排刺鼻气味,废料、废水偷排地下,污染地下水。 淄博市 大气、水、固废     淄博双联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粉末状混凝土外加剂、液态混凝土外加剂,液态产品有轻微异味。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料、废水。企业职工食堂未建设污水收集池,存在生活废水直排厂区的情况。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对液态混凝土外加剂产品车间进行密闭式改造,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组织生产。
    2.对企业食堂进行改造,建设密闭防渗污水处理池,及时处理清运。
    
 
229 909-48     潍坊市峡山区戴家官庄有家“山东龙安泰环保公司”,外排粉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     山东龙安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峡山区岞山街道代家官庄村以东,于2005年10月建成投产,主要生产加工环保处理设备。2016年11月该公司因搬迁生产场地而关停。通过现场勘查,该公司目前不存在生产情况,车间均外租用以仓储,未发现外排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230 909-50     潍坊市高密市醴泉街道的“万发橡塑厂”,外排粉尘、刺鼻气味,污水排入地下。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高密市万发橡塑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醴泉工业园福泉街2335号,主要加工销售EVA环保保温材料,环保手续齐全。在混合搅拌和碾胶过程中(物理碾压,不加热)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在捏炼、硫化过程中产生工艺废气,按照环评要求,在设备上方安装了集气罩,工艺废气经收集进入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但存在废气收集不彻底、处理效果不佳等问题。2017年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按要求,在捏炼、硫化工段配套安装处理效果更好的纤维吸附-UV光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因生产工艺需要,在厂区北侧建有冷却塔1座,冷却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也未发现污水排入地下的情况。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整改。目前,正按要求在捏炼、硫化工段配套安装纤维吸附-UV光催化氧化废气处理设施,9月20日前完成,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  
231 909-53     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栗沟村村旁有1家石灰厂,无环评手续,空气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其他     反映的石灰厂为潍坊耀旭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冶源镇栗沟村东南600米处,原为荒山。该企业从事年产2.1万吨超细氧化钙项目生产,于2012年1月19日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2012年年底投入试生产。因债权债务纠纷,大约试生产1个月后因资金链断裂停产。自2013年以来,该项目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6年底,企业因无力偿还外债,经法院拍卖,现法定代表人吕某富取得所有权,因设备多年未用已老化,正在进行检修,一直未投入生产。不存在空气污染严重问题。      
232 909-54     潍坊市峡山区王家庄街道办事处有3家液化气灌装点,高音喇叭噪声扰民。沙场厕所粪便直排河道,污染水源。沙场厕所对面,浯河西侧有畜禽粪便堆积。小宿戈村村东有1家养鸡场,粪便露天堆积,污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噪声、水     1.王家庄街道现有液化气灌装点2处,没有安装扩音设备,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2.举报人反映的浯河多年干旱无水,原有沙场点早已废弃,留有约4平米的小厕所,基本闲置尚未拆除,未发现粪便直排河道问题。沙场厕所对面浯河西侧,没有畜禽养殖场,未发现畜禽粪便堆积。
    3.小宿戈村东原有养殖棚一处,早已关停,内部和周边干净,无粪污,不存在粪便露天堆积、污染地下水的情况。
其他     为了彻底消除沙场厕所影响,责成王家庄街道于2017年9月12日对其进行了彻底拆除。  
233 909-55     前期反映“威海市环翠区青岛中路97号,威海市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石油焦,在环保设备停机检修过程中废气直排,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受理编号1798),处理人对当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该公司整改说明涉嫌造假。 威海市 大气     1.举报人前期反映的“威海市环翠区青岛中路97号,威海市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石油焦”问题。根据威海市的相关文件,该公司所在地区不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名单内,该公司使用石油焦合法。
   2.举报人前期反映的“在环保设备停机检修过程中废气直排,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该公司2016年7月份曾因环保设备停机检修被在线监测设备监控到,因日均值超标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近一年来,该公司也存在部分环保设备短时停机检修的情况,停机时间为几小时不等,故障设备停机期间,其他污染治理设施仍正常运行。针对设备的检修,企业都及时向环保部门递交了维修申请报告,并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及时修复,在修复后通过加大污染治理设施负荷等措施,确保日均值达标,不存在日均值超标的问题。
    3.举报人反映的“当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情况。临港区管委对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是以威海市人民政府和威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文件为依据的,均有文号可查。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查处企业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54号),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可以作为查处企业超标排污违法行为的依据;威海市环保监测站是通过计量认证的正规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有法律效力;临港区管委对案件的处理以上述文件、数据、报告为依据,可以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4.举报人反映的“该公司整改说明涉嫌造假”问题。整改说明中涉及该公司与中国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污染治理协议,以及3条生产线的备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有该公司的治理协议、付款凭证、中国玻璃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为证,属地环保部门也提供了3号、4号生产线备用治理设施现场施工进展对比照片,可以证实该公司确实在抓紧进行备用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1.临港区管委及环保部门现场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企业使用石油焦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场责令企业尽快履行与中国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污染治理协议,确保3号、4号及2号生产线分别于9月底和12月底完成生产线的备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2.临港区管委和环保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督导企业积极探索污染治理方法和先进技术,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攻坚克难,加大投入,努力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34 909-56     前期反映“威海市昆明路高新花园小区西侧有破坏树木,违章搭建板房的现象,此处有一些废品回收的站点,经常冒黑烟并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各种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受理编号831-138),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拆除违建。 威海市 其他     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8月30日,高区接到831-138号转办件,举报“威海市昆明路高新花园小区西侧有破坏树木,违章搭建板房现象,此处有一些废品回收的站点,经常冒黑烟并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各种垃圾乱堆乱放”,高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
    1.关于举报高新花园西侧有破坏树木的问题。经查,高新花园小区西侧临时板房占地原为神道口社区集体果园,周边未开发树林为神道口社区所有,经现场查看未发现有人为破坏树林现象,为管理不善导致部分树林死亡造成缺苗现象。
    2.关于举报废品收购站点冒黑烟、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问题。经查,该处有2户从事废品收购的租户,属无证经营,废品乱堆乱放,周边环境卫生较差,现场并未发现冒黑烟现象以及刺鼻气味和噪声。
    3.关于举报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经查,该处约有30余方的垃圾,为周边居民乱扔的垃圾。
    4.关于举报的违法建筑问题。经查,2012年,高区为建设神道口中学,征用神道口社区土地,对神道口中学地块98户居民进行了拆迁安置,其中1户居民房屋为小产权房并开办有注塑厂,不能按照一般民房政策安置,社区暂时将其安置在文化路南侧社区的房屋内,紧邻其承包的果园,3户为其管护果园的工人也安置在该居民名下,房屋面积共计500平方米,解决其生产和生活问题。后期,该居民又加盖了一些临时建筑。2015年我市拟建设文化产业园,对该居民暂时安置区域土地进行了征收,500平米安置建筑及临时建筑被拆除,该居民再次面临安置,要求的补偿价格再次提高,社区无法满足。随后经过做工作,该居民与社区达成协议,临时搬迁到高新花园西侧属神道口社区所有的果园用房,该处用房面积约70平方米。该居民由于在昆明路南还有部分果园要继续进行种植,同时为安置3户工人,便在果园用房周围加盖临时板房供他们使用,临时板房面积约400平方米。神道口2009年撤村改居。经查,临时板房所在区域为国有建设用地,但没有征收,仍由神道口社区管理,400平方米板房属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是神道口社区该户居民多次躲迁并为安置其3名工人而建设的临时住所,属历史遗留问题,轻易拆除极易产生稳定隐患。
责令改正     1.责成怡园街道办事处及神道口社区在来年春季适宜栽种的时期对缺失的苗木进行补栽。
    2.首次处置时已责令该处2户业主停止从事收购废品业务,并对该区域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同时教育其他租户,夜间不要从事高分贝工作,干扰小区居民休息。9月5日该处废品收购点已经取缔,废品已全部清理。
    3.组织10人用2天的时间,清运废旧物品和垃圾20余车,截至9月12日,周边垃圾全部得到清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整治。
   4.对400平方米临时建筑,近期通过做大量的工作,截至9月14日,已拆除220平方米,其余180平方米目前主要用于3户工人居住。从稳定的角度出发,由怡园街道办事处牵头,神道口社区负责,做好当事人工作,计划10月12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如不能自行拆除,由城管牵头,土地、规划、法院、公安、怡园街道办事处等联合,依法实施拆除。
 
235 909-57     威海市乳山市白沙滩镇潘家庄村有1家石材厂与1家石灰膏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粉尘污染严重,紧邻居民区噪声扰民。同时反映该村周边多个村庄也存在多家石材加工厂,废水、废料直排河道,污染严重。 威海市 水、大气、噪声     1.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石材加工厂为乳山市华祥石材厂,位于潘家庄村东南,主要通过购买石料加工板材。在今年的“散乱污”企业治理中,该石材加工厂被列入整改提升类企业,于8月14日对该企业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并对主要生产设备和电源开关进行了封存,至今未再进行生产。
    2.经现场查看,华祥石材厂生产用水主要是石材切割和打磨环节降温冷却和除尘用水,该加工厂建有沉淀池,在生产期间,加工用水经过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存在污水直排河道现象。为进一步明确是否污染河水,乳山市环保局现场对华祥石材厂南侧河道河水进行取样监测。经监测,化学需氧量为14mg/L、氨氮0.04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l中的Ⅳ类标准限值。
    3.石材加工的切割和打磨环节同时喷水冷却,因此不产生粉尘。但该厂生产期间在物料运输、装卸等环节会产生少量扬尘。华祥石材厂距村大约500米,石材加工过程中机器运行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噪声。
    4.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潘家庄村石灰膏厂系2000年由潘家庄村村某某正河投资建设的,位于村东南,华祥石材厂正西,由于经营不善,已于2003年停产废弃,现厂区已栽植了速生杨,不存在废水直排河道和粉尘污染的问题。
    5.潘家庄村只有华祥石材厂一家石材厂,周边村洼于家村和焉家村各有一家石材厂,村附近也只有白沙滩河一条河道。这两家石材厂均建有沉淀池,生产用水也是经沉淀后再循环利用,没有外排入河的现象。石材厂均是将加工剩下的废料集中堆放,卖给石子厂加工石子(具有一定经济价值),不可能丢弃,也不存在废料排放入河的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华祥石材厂负责,在生产期间定时向厂区地面喷洒清水,避免产生扬尘。
    2.责令华祥石材厂调整生产时间,在午间、夜间居民休息时间禁止生产,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责成白沙滩镇政府负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石材厂的日常管理,确保石材加工企业规范生产。
 
236 909-58     威海水务集团各泵站、污水处理厂违规设置溢流口,雨天时关闭排污泵,污水直排大海。该集团将污泥违规填埋在山沟里。 威海市 水、固废     1.水务集团各泵站、污水处理厂违规设置溢流口问题。群众反映的溢流口为“事故应急排放口”。污水处理厂通过环评,“事故应急排放口”的设置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不存在违规问题。
    2.雨天时关闭排污泵,污水直排大海问题。市水务集团下辖29座泵站,其中21座实现自动控制,8座有人值守。经查阅8座有人值守的泵站最近1个记录周期的运行记录(期间有强降雨天气),泵站运转正常,未发现泵站机组不正常停止运行的记录,污水均通过泵站提升进入污水处理厂,不存在雨天关闭泵站污水直排大海问题。在强降雨天气,会出现部分雨水和污水从泵站溢流口溢流现象,是对泵站的保护措施,符合设计规范。
    3.群众反映的水务集团山沟埋污泥问题。现已查实污泥填埋点2处:一处是圈邓家村山峦。2016年5-6月份,水务集团将污水厂部分污泥经石灰稳定以后进行绿化种植,并通过专家论证。二是双寺夼村租赁土地。2017年8月-9月,临港区污泥处理厂约1000方污泥运送至温泉镇双寺夼村租赁土地上,交由威海流腾绿化公司进行绿化用肥处理。现场大部分用土覆盖,但有异味。
    4.近日对两处填埋点周边两处水塘水质取样检测,PH值分别为8.29和8.79,氨氮分别为0.52mg/L和0.68mg/L ,COD分别为95mg/L和104mg/L,其中COD指标超出地表水三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委托专业机构对污泥填埋区周边水质进行检测,其中PH值和氨氮指标符合地表水三类标准,COD指标超出地表水三类标准,针对水质超标情况,责令水务集团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立即采取环保治理措施,同时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威海市城建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7〕9号)的要求,抓紧开展我市污泥处置中心项目选址、立项工作,实现污泥全部入厂规范化处置。
    2.责令水务集团不得再堆放污泥,对水务集团擅自堆放污泥的行为拟给予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于9月14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
    3.责成水务集团加强设备维修更新,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在各溢流口安装视频监控,于2017年12月底完成,按照规范做好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泵站正常运行电源保障工作,完善供电应急预案并于9月18日前报市住建局备案。
    4.督导各区市供排水主管部门会同辖区环保部门加大污泥运输和处理处置监管力度,对辖区内擅自倾倒和堆放污泥的行为强化监督检查。
    5.责成环保部门加强该污泥处置点周边水质等的日常监测监督管理。
    6.责成经区管委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区内相关部门加强污泥处置监管。
 
237 909-60     威海市文登市文登西郊热电厂,外排刺鼻气味、粉尘,污染环境。 威海市 大气     1.文登市西郊热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氯碱、AC发泡剂、乙炔生产和热电供热,是文登西部城区工业用汽及居民供暖的唯一热源单位。该公司在氯碱、AC发泡剂、乙炔等生产环节上都建有事故氯收集塔和事故盐酸三级喷淋装置,一旦氯气或盐酸泄露,会通过封闭管道循环吸收处理。同时,在主控室设有报警器,在每个关键设备上都配备了氯气泄漏报警探头、流动便携式报警仪,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能够在第一时间监测到氯气泄漏,该公司连续多年未发生氯气泄露事故。经查看,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区环保局根据当时南风风向,在厂区外东北侧和西北侧分别对空气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氯气和氯化氢气体均为“未检出”。
    2.经查看,该公司自备电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烟尘和粉尘,主要是燃煤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和烟尘,其中,烟尘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粉煤灰及炉渣均通过封闭管道直接输送至加气砖厂,现场未发现露天堆放煤炭和扬尘污染等情况,但是在煤炭装卸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少量粉尘。调阅了该公司今年以来烟尘在线自动监控数据,调阅了该公司今年以来烟气在线自动监控数据,外排烟尘(11-15mg/m3)、二氧化硫(52-84mg/m3)、氮氧化物(108-153mg/m3)等均稳定达标。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坚决杜绝氯气泄漏等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2.由米山镇负责,环保部门配合,责令该公司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保洁、喷淋,加强煤炭装卸环节的控制,并在确保烟尘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烟尘排放浓度,最大限度降低烟尘和粉尘排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3.由区环保局负责,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发现烟尘、粉尘污染问题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处罚的严格处罚,该关停的坚决关停,问题严重的强制拆除搬迁,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238 909-61     威海市荣成市滕家镇孔家村有家“荣成市政工程公司”,沥青搅拌站无除尘设施,污染严重。 威海市 大气     1.经查,该搅拌站属荣成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建设,占地面积约20亩,主要从事沥青、石子搅拌,用于铺筑沥青路面,每年5月开始间断生产,年均工作日约45天,搅拌站周围2公里范围内无人居住,举报提及的孔家村位于该搅拌站西北方向约2.5公里。由于该搅拌站原有除尘设备老化,存在扬尘隐患,2017年7月9日荣成市市政管理处责令其停产整顿,至今未复工。2017年8月,该搅拌站被列入滕家镇“散乱污”企业名单,属散乱污企业限期完善类。
    2.经现场查看,该搅拌站处于停产状态,场地物料已全部进行遮盖,主要设备更新了干燥加热脉冲布袋除尘器,搅拌罐体上方装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同时增加了雾炮除尘器和车辆冲洗装置。2017年7月,该搅拌站按照荣成市城建局要求安装了PM2.5.PM10.温度、湿度和噪音小型实时监测仪,并配备显示屏实时公开所有监测数据。该搅拌站场内院面有硬化,但场内道路有浮尘,运输车辆经过时,会产生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停产整治     责成建设局、滕家镇政府督导该搅拌站严格按照“散乱污”治理要求抓紧整改,确保10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督导搅拌站做好道路扬尘防治,采取每天定时洒水等措施,确保不产生扬尘。  
239 909-64     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1.金盾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不用,气味刺鼻;2.离居民区太近,夜间加油噪声扰民;3.曾向环保等部门反映多次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噪声、其他     1.金盾加油站位于市南区瞿塘峡路43号,经营范围为汽油和柴油,有环评手续,该加油站24小时营业,2007年加油站安装三级油气回收装置和隔声屏。2.经查,该加油站北面和西面是双星金色海岸居民住宅小区,加油站距居民楼南面约15米左右,西面约14米左右;距东面融基商务楼约15米;加油站东西北三面安装5米高隔声屏;加油站西北角院内设置三级油气回收装置呼气阀,高度约3米;加油站东南角院内设置安全和柴油呼吸阀,高约4.5米。执法人员对油气回收装置进行了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区安监局现场确认,该加油站采用了阻隔防爆技术和油气回收技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版),该站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要求。3.前期,针对信访人反映双星加油站有汽油气味,环保市南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对该加油站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正常,采用便携式VOC监测仪对正在加油的加油枪监测,均符合要求。执法人员多次与信访人沟通,了解信访人的诉求,协调双星加油站停止对摩托车加油,以减少油气气味。2017年6月15日、8月12日,组织对该加油站进行了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但存在少量油气挥发产生异味。4.2017年8月28日,针对信访人反映加油站加油噪音扰民,环保市南分局执法人员与信访人进行沟通后,与2017年8月29日组织对该加油站进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标准,但现场存在一定噪声。 其他     市南区政府组织八大峡街道办事处、环保市南分局、规划市南分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继续加强对该加油站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40 909-65     举报青岛市崂山区环保局不作为,随意关停企业及小店铺,躲避督查。 青岛市 其他     1.经调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山东以来,崂山环保分局共对青岛星光木业有限公司、青岛保税区灵山兄弟贸易公司崂山分公司、刘某某养猪场3家企业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责令关停。2.对油烟扰民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沙子口龙泽书苑小区楼下18家饭店予以停业整治。3.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整治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的统一部署,区政府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共计取缔违法“散乱污”企业210家,整改99家。以上处罚、关停法律运用准确,量罚适当,处罚得体,不存在随意关停的不作为行为;责令停业整治符合法律要求,不存在随意关停的不作为行为;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存在随意关停的不作为行为。      
241 909-67     青岛市市南区龙口路原农行周边,位于信号山附近,“天山雪豹烧烤”违规在室外烧烤,油烟扰民严重。 青岛市 油烟     经查,“天山雪豹烧烤”为青岛阿木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市南区龙口路36号如家宾馆一层网点房开办的小吃店,存在违规室外烧烤,油烟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2017年9月10日,市南区江苏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市南分局、江苏路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现场责令当事人将放置在室外的环保烧烤炉进行清理,9月11日,当事人已将放置在室外的烧烤炉进行了清理。  
242 909-68     烟台市福山区曲家村南,有5家石子厂,在一级水源地保护区,无任何开采手续,严重污染水源。 烟台市     福山区高疃镇曲家村南现有3家石子厂,分别是:栖霞市勇丰石材厂、栖霞市国坤采石厂、福山区高疃镇福兴建材厂。该区域属于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经调查,高疃镇福兴建材厂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采矿许可证于2014年12月24日到期,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4年10月16日到期。之后福山区多次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均未发现违法开采行为。2017年8月26日,在办理第十一批1243号转办案件时,福山区责令该企业拆除生产设备,并断电关停。
    栖霞市勇丰石材厂产能为年产5万吨石子,项目由栖霞市环保局于2004年4月19日审批,未验收;栖霞市国坤采石厂产能为年产5万吨石子,项目由栖霞市环保局于2003年8月29日审批,未验收;两家石子厂均办理了合法有效的采矿手续,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栖霞市勇丰建材厂现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26日,栖霞市国坤采石厂现有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6月6日。两家企业已分别于2017年7月23日、24日实行停产整治。石子加工厂污染主要为粉尘问题,不存在严重污染水源问题。勇丰建材厂下邺夼矿区和国坤采石场上邺夼矿区紧邻,与该范围内其他采石场共用一条道路向外运输。两家采石厂均于7月份停产整顿,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仍有车辆在向外运输存放的石子,有扬尘产生。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福山区责令福兴建材厂关停,目前已拆除石料加工设备动力装置。
    栖霞市针对栖霞市勇丰建材厂和栖霞市国坤建材厂未验收、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问题,8月23日,栖霞市环境保护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继续停止生产,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恢复生产。因其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栖霞市水务局已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其尽快编报水土保持方案。8月24日,栖霞市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家企业各处以4万元罚款。 目前,两家企业均已投资购买了洒水车,对矿区和道路进行洒水。
 
243 909-69     1.烟台市龙口市七甲镇鹰口王家村,在自然风景区内违法建了三处会所,破坏生态。2.对该村养殖场被关停,没有补偿表示不满。 烟台市 生态、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3处会所实为2处看护房和1处楼房,位于七甲镇鹰口王家村西山。2处看护房和1处楼房的建筑面积分别为280和339.8㎡,由龙口市北马镇仲某分别于2012年7月和2016年3月建设。2017年3月,龙口市国土局在执法巡查时,发现该3处建筑属违章建筑,并依法进行了查处。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3处建筑已无人居住。
    2.龙口市七甲镇鹰口王家村位于禁养区,七甲镇政府已于8月13日向该村养殖场(户)送达了《告知书》,责令于8月底前关闭,清理养殖粪污,不得再进行养殖。该村3家养殖场(户)按要求进行了关停,但其养殖设施尚未拆除。
    3.龙口市已在2017年度财政预算支出中安排了专项资金,并按照停止养殖、资产评估、养殖场拆除、兑现补偿资金的工作流程,对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的畜禽养殖场(户)依法依规予以补偿。自2017年8月起,龙口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分区域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进行资产评估。目前,鹰口王家村所在区域尚未进行资产评估。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2017年3月,龙口市国土局依法对仲某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依法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违章建筑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5495元。
    2.9月16日对3处违章建筑实施拆除,9月17日拆除完毕。
    3.待七甲镇鹰口王家村养殖场(户)完成资产评估和设施拆除后,将足额兑现补偿资金。
 
244 909-70     前期反映“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十五里头村北砖厂生产过程中煤灰四处飞扬污染水源地。”的问题(受理编号819-78),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2013年以来没有生产是不属实,目前企业已停产正在拆除设备不属实,至今未拆除。 烟台市 其他     “烟台市牟平区玉林店镇十五里头村北有一个砖厂”为烟台市永安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加气砖及粉煤灰砖瓦生产。该项目已停止生产,现场无生产迹象。2009年,牟平区实施“两河水系工程”建设,该公司厂区由原址搬迁至玉林店镇十六里头村村北,并于2011年4月份建成投产。2010年12月份,牟平区沁水河一水厂被省政府划定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该公司新建厂区被划入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在补办环评审批手续时,项目未能通过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由于未能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013年9月被责令停产。
    2014年至今,玉林店镇政府及环保部门均未接到该企业进行生产造成污染情况的举报。经查询供电部门用电记录,发现该公司与永安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共用同一个电表账户,无法从用电情况方面证明该公司2013年以来是否存在生产现象。
    该粉煤灰砖加工项目已停产,未拆除。根据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平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和违法项目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牟平区沁水河饮用水水源地调整方案已报烟台市政府,等待省政府批复。待批复后按规定进行搬迁取缔。
关停取缔     根据《牟平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和违法项目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烟牟政办发【2017】84号)要求,加强对该公司的生产监管,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进行加工生产,已对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并严格按照《方案》通知时限做好相关工作。  
245 909-71     烟台市龙口市南山集团:1.未经批准将龙口市徐福镇沿海防护林砍伐,建高尔夫、房地产等。2.未立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黄山馆镇、海岱镇,毁沿海防护林,填海建人工岛;3.在吉姆岛自然保护区、海域,毁沿海防护林建油码头。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烟台市 生态、其他     1.信访人所反映被砍伐、毁坏的海防林建于1960年前后,由原黄县人民政府主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级负责建设,林权归村集体所有。高尔夫项目未占用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南山集团2011年至2014年在徐福街道开发建设居民小区、龙口人工岛围填海工程(涉及黄山馆镇和原海岱镇)和屺母岛10万吨级通用泊位建设过程中均存在占用沿海防护林问题。
    2.2014年,龙口市根据国家相关部委文件精神,对龙口东海高尔夫和庄园高尔夫违规问题进行了整改,龙口市依法对南山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问题进行了处罚,并于2016年和2017年通过上级组织的4次督查验收,目前2处球场已全部整改到位。
    3.龙口人工岛围填海工程于2010年5月5日取得国家海洋局批复(国海管字〔2010〕250号)。
    4.龙口市屺母岛区域不属于自然保护区。信访人所反映的油码头实为龙口港10万吨级通用泊位,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办理了海域使用权证书,有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另外,龙口港区西港作业区#5.#6泊位工程201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办理了海域使用权证书,有环保审批手续,但其填海工程至今仍未实施。
问责     2017年8月20日,龙口市纪委启动了南山集团占用海防林案件的追责程序。
    
启动问责程序
246 909-72     烟台市龙口市兰高四平村,有家“龙口市化工厂”(兰高),硫酰氟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即投入生产,2013年被龙口市环保局责令停产,至今未整改。环保设备陈旧,污水处理效果不好,废水严重超标,污染地下水,空气中有氟污染。 烟台市 水、大气、重金属、其他     1.龙口市化工厂建于1983年,位于龙口市兰高镇四平村北,其年产150吨硫酰氟熏蒸剂项目,2004年7月由烟台市环保局批复建设。2013年5月龙口市环保局针对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问题,依法责令其停止硫酰氟项目生产,并处罚款。该项目按要求完成整改后于2013年8月通过了烟台市环保局环保验收。2017年7月20日,龙口市环保局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于2014年擅自扩建硫酰氟项目并投入生产,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
    2.该公司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黄水河污水处理厂。山东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5月30日、31日取样监测结果和龙口市环保局6月2日监督性监测结果,均属达标排放。2017年9月10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厂区周边的柳家、洽泊、四平3村水井及企业自备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所监测的氟化物、PH、高锰酸盐指数3项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
    3.硫酰氟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氟化物。硫酰氟车间废气通过降膜吸收器、水洗塔吸收后,进入碱洗塔碱洗,尾气通过20m高排气筒外排。2013年8月,该公司投资60万元建设了2台碱液喷淋塔和2套10m3碱液吸收罐等废气治理设施。2016年以来,先后共投资140万元,增设2台300m2石墨降膜吸收器,并在其后增加了两级DN630鲍尔环填料吸收塔。2017年5月29日、30日山东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硫酰氟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废气出口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硫酰氟车间排放的氯化氢100 mg/m3.氟化物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针对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擅自扩建硫酰氟项目并投入生产的问题,龙口市环保局已于2017年8月1日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罚款13万元。
    2.目前,该公司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按照专家意见进行整改。
 
247 909-73     前期反映“烟台市莱阳市山东华源莱动公司,柴油机总装后试车车间,产生不达标废气直接外排。”的问题(受理编号823-88),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答非所问避开了试车排放问题。 烟台市 其他     由于823-88号交办案件内容未提及柴油总装车间问题,导致调查结果与投诉人的真实想法有差异,因而投诉人对调查结果不满。
    经现场查看,山东华源莱动内燃机有限公司正常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企业组装柴油机后进行试车,根据环评要求,试车废气主要为SO2.NOX等,其产生量较少,可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但该企业对试车废气的处理是在车间通风的基础上,采用集中收集高空排放的方式进行排放,现场监测,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其他     要求责任部门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环保问题高度重视,立查立改。责令企业加强管理,按照环评要求抓好落实。  
248 909-74     烟台栖霞市庙后镇上林家村至栾家庄村到李博士夼村,石料加工,死灰复燃,无任何防治措施,粉尘污染扰民。 烟台市 大气     1.该区域内共有滑石粉厂7家,根据栖霞市滑石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要求,该区域滑石粉厂均已于7月份停产,正在进行升级改造。    
    2.2017年7月23日,栖霞市滑石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7月30-31日,栖霞市滑石行业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针对滑石粉加工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要求滑石粉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方案标准和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坚持改造一家、验收一家、达标一家、开工一家,否则,决不允许恢复生产。为了突出整治成效,栖霞市环保局和庙后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并多次组织夜间巡查。在现场突击检查中,均未发现该区域内7家滑石粉厂私自开工生产问题。9月10日,经过现场确认,该区域7家企业封条完好无损。                                       
    3.经现场核实,上述企业正在按照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的整改方案的标准和要求,抓紧清理物料并进行厂房、设备升级改造,清理物料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粉尘污染。
责令改正     1.栖霞市环保局已责令上述7家企业在整改过程中注意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并规定群众休息时间段不得从事相关整改活动,坚决不允许再出现粉尘污染扰民行为。                            
    2.下一步栖霞市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滑石粉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做好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验收,恢复生产,不达标决不允许开工生产。加强对完成整改恢复生产的企业的监管,对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49 909-78     东营市安和南区附近有一垃圾清运点,气味刺鼻,市政局领导承诺搬迁,但是一直未解决。 东营市 大气     1.举报中的垃圾清运点是2016年市城市管理局为实施龙熙新都公园提升工程,对安和南区北门北侧、金辰路北中段垃圾点搬迁而设置的临时垃圾清运点,待工程施工完成后迁回原址。临时垃圾清运点占地面积120平方米,设置15个660升垃圾箱,主要收集金辰美食街两侧商户居民的生活垃圾,由东营市金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全面管理。现场检查时,垃圾箱无密封、无除臭措施、长期不清洗,管理不到位,导致异味产生。
    2.3月27日有市民反映垃圾箱离商户门口太近,我局答复工程完工后迁回原址,但目前还未完成回迁。
其他     1.已向东营市金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关于加强金辰路垃圾清运点环境卫生管理的督办单》,责令该公司对现有垃圾桶进行清洗刷漆,每日两次清运垃圾并及时喷药除臭,限9月20日前安装使用与清运车辆相匹配的密闭式压缩垃圾收集容器。
   2.加快回迁垃圾点建设,尽快完成回建并会同物业公司交接。
 
250 909-79     枣庄市滕州市羊庄镇西有一塑料编织公司,污水、废气随意排放,院内东侧存放大量固废,院内另有一粉灰砖厂,粉尘严重,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源。 枣庄市 大气、水、固废     1.反映的塑料编织公司为滕州市华峰塑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法人代表为张某某,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塑料编织袋。未办理环评手续。生产工艺是:从其它厂家购入聚丙烯原生颗粒,利用热熔设备,加工成丝,通过圆织机编织后,缝纫加工成编织袋。整个过程不产生废水,在热熔工艺中产生少量废气。院内东侧存放少量淘汰下来的机器设备,无其它固废。2017年8月,滕州市羊庄镇环保所已要求该企业停产整顿。
    2.反映的粉灰砖厂为滕州市华峰废渣石新型制品厂,位于滕州市华峰塑编有限公司东侧(一墙之隔),成立于2017年4月,法人代表同为张某某,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水泥砖。未办理环评手续。该公司生产工艺是:利用粉煤灰、石粉、水泥搅拌均匀掺水后,用液压机压缩成水泥砖。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厂房基础施工,未投入生产,院内存放少量的粉煤灰、炉渣,现场检查时没发现粉尘污染,也不存在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源的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两家企业立即整顿,移除院内东侧存放的陈旧机器设备;清理粉灰砖厂院内存放的粉煤灰和炉渣,防止扬尘污染。
    2.滕州市环保局对华峰塑编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3万元(滕环罚告字〔2017〕230号);对华峰废渣石新型制品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5万元(滕环罚告字〔2017〕231号)。
 
251 909-80     泰安市东湖北侧范家胡同南侧路东有一“国府第家门热牛肉菜馆”,噪声、油烟扰民。 泰安市 油烟、噪声    来信人反映的“国府第家门口热牛肉”位于东湖路577号沿街门头,紧临北侧居民住宅楼,东临居民楼一楼小院,西邻道路至院墙5.9米,南邻商业门头房及沿街商业房,原店“国府第家门口热牛肉”已停业多天,现新店“东湖清真地锅”正在装修中,主营地锅、无炒菜,现在没有营业。
    该店主认识到自己经营的门头房紧邻居民楼,油烟、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的生活会造成影响,工商局、食药局也无法颁发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同时城管部门向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督促其3日内整改完毕;食药部门向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卫生条件。该店主同意另行选择经营地点,尽快找到合适的经营场所并搬离,并保证在此期间不会在现址从事经营活动。
关停取缔     “东湖清真地锅”店已于9月14日自行关闭。
    针对经营业户的保证,将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现有经营迹象,将联合城管、食药、工商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没收经营设备,坚决取缔。
 
252 909-81     泰安市岱岳区范镇镇驻地附近商贩、小摊油烟严重,全部用煤炭做燃料,污染空气,多次向市环保局反映,一直未解决。 泰安市 大气、油烟、其他     9月10日下午至9月11日上午,针对信访人所反映的镇驻地附近商贩、小摊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7家流动商贩小摊均使用蜂窝煤做燃料;5家烧饼铺使用散煤做燃料,均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烟尘直排大气环境,确实对空气有污染;其余商铺均使用清洁能源。
    关于“多次向市环保局反映,一直未解决”的问题,范镇环保办于2017年9月7日上午,收到市局关于该问题的转办件,范镇政府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调查处理。此前,未接到相关投诉。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关于镇驻地附近商贩、小摊油烟严重问题。涉及油烟严重的7家流动经营商贩、小摊,排查当日已被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2.关于全部用煤炭做燃料问题。截至9月12日下午,5家烧饼铺已全部将散煤更换成了清洁能源,达到整改要求。
 
253 909-82     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三里社区三里南村的“巨源物流园”无手续经营,产生噪声、扬尘、垃圾等环境污染物,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向社区书记反映,均未解决。 泰安市 噪声、扬尘、垃圾、其他     来信人反映的“巨源物流园”是泰安市政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为解决物流车占道经营、堵塞交通问题,由财源街道三里社区协调灵山大街指挥部临时形成的快递取件处,属临时停车场,达不到物流园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该处院落产权归泰安市灵山大街道路建设指挥部所有,占地约10亩,东临居民楼约15米,西临泰安市普惠建工有限公司闲置院落,南临植物油厂,北临灵山大街。收货点为自发形成,上午收货,下午闲置。四周沿墙有部分广告牌和杂物货,场地已平整压实并铺上碎石子,未产生扬尘。经现场调查,该收货点车辆产生的噪声远远低于北侧泰城主干道灵山大街的车辆噪声,现场有部分纸盒类垃圾。经财源三里社区书记证实,从未收到任何居民反映此类问题。
责令改正     1.财源街道办事处已对门口广告牌匾进行了拆除,对现场垃圾进行了清运。
    2.泰山区交通运输局已对现场车辆进行了劝导和清理。
    3.财源街道三里社区对环卫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安排工作人员将该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清理,建立了长效的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254 909-83     举报莱芜市环保局不作为,对市里的污染企业不检查,不执法,例如“九羊钢铁厂”和“泰山钢铁公司”在督察之前一直排黄色烟气。 莱芜市 大气、其他     1.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是各级监管的重点,在注重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针对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积极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片区综合整治、重点行业监管执法等活动,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一一梳理,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落实跟踪督查,并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共计处罚179万元。截至目前,已督促该企业完成综合料场防风抑尘网建设、3#烧结机漏风及电袋式复合除尘改造、脱硫再生塔尾气处理改造、转运站除尘设施改造、高炉炉前除尘、煤气深度净化和焦化装煤推焦袋式除尘改造等,现该公司一期干熄焦改造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机械化料场密闭工程建设。
    前期该企业一期焦化因炉门密封不严和烟气收集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致使炼焦过程中产生的荒煤气不能有效收集处理,确实造成黄色烟气外排。2017年4月,针对其一期焦化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进行了立案处罚,并将相关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现一期焦化处于停产状态。
    2.泰钢为莱芜市重点排污单位,在对其所辖生产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和日常检查的同时,多次针对泰钢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以专项检查和突击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泰钢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了约谈,有效促进了问题快速解决。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共对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立案处罚9起,罚款65.3万元,另有3起环境违法案件正在办理中。
    举报人所述“排黄色烟气”的泰钢生产单位主要指的是泰山焦化有限公司。该公司信访件较多,市环保局加大对泰山焦化有限公司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以来,对泰山焦化有限公司立案处罚2起,罚款金额18.3万元。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已按要求改正。
    企业冒黄烟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是突发事件,二是偶发性无组织排放。2017年4月18日、5月26日先后发生两次突发事件,焦炉煤气从炉顶点火放散,造成冒黄烟现象。另外,焦炉也存在偶发性无组织排放现象,焦炉炉门由于长时间使用,造成炉门刀边变形,炉门封闭不严,导致荒煤气逸散;装煤车煤箱腐蚀老化,装煤过程中煤饼和煤箱粘连,洒落的煤尘遇到高温碳化室产生烟尘从炉门冒出,造成冒烟现象。
    泰山焦化有限公司焦炉废气排放筒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及监控设备,数据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实时监控,一旦超标排污,市环保局立即进行处罚。
责令改正
    1.现山东九羊集团有限公司已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将监测报告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2.市环保局已责令泰山焦化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一是增加炉头除尘罩吸力,进行除尘;二是更换老化的煤箱,增加煤饼密实度,减少煤尘洒落,控制烟尘产生量;三是及时更换炉门刀边。以上3项措施于2017年10月底前整改完成。
 
255 909-85     莱芜市钢城区北城坡子村有一冷轧带钢厂(莱芜市钢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很近,排放有毒气体,目前夜间作业,当地环保局为其充当保护伞,一直未查处。 莱芜市 大气、其他     该交办事项与24批903-69号信访件部分内容重复。
    1.前期调查情况:9月3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酸洗线密闭不严,酸雾收集效果不好、措施不到位,导致酸雾外溢,产生刺鼻异味。9月4日钢城区环保局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整治。
    2.本次核实情况: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正在更换吸附、喷淋设施引风机,加大引风量,增强吸附能力,对酸洗车间出口进行密闭施工,防止酸雾挥发外溢,对厂界院墙石基采取修复处理,进一步做好防渗措施, 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9月5日,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停产。
    2.对企业的违法行为,钢城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处2万元罚款。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钢城环改字〔2017〕47号),目前正在整改。
 
256 909-86     前期反映“莱芜市文化北路52号,在28.32号楼西侧有一垃圾站”的问题(受理编号828-83),居民已反映多次,但是一直未解决。 莱芜市 其他     该交办事项与18批828-83号、903-183号信访件部分内容重复。 
     1.前期调查情况:
   (1)垃圾压缩机密封垫圈老化破损,导致少量垃圾积液渗漏。物业保洁人员对垃圾箱体的冲刷不彻底、不及时,夏季天气炎热积液变质产生异味。    
   (2)已建设了密闭的钢结构垃圾专用房,封闭了压缩机;已购买高压水枪、除臭剂等清洁用品,做好冲洗除臭;已协调环卫部门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及时外运。目前,居民反映的垃圾异味问题已基本解决。
   (3)针对装卸噪音问题,已及时协调物业、环卫部门规范垃圾装卸操作,对运输车、垃圾箱体采取了涂抹润滑油等减噪措施,并将收集作业时间适当调整。
   (4)经调查核实,该垃圾收集站占地面积约100㎡,与最近居民楼28号楼直线距离9m,垃圾量小于4t/d,并在周边设置了绿化隔离带,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不需要搬迁。
    2.本次核实情况: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不得擅自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垃圾收集站搬迁需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因此,该垃圾收集站达不到搬迁要求。
责令改正     前期处理结果:更换了垃圾压缩机密闭垫圈、排污管,清理了积液,并协调物业、环卫等单位做好生活区垃圾的处理和外运,确保垃圾收集站异味问题彻底解决。  
257 909-92     1.淄博市临淄区辛化路8号“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违规处理化工废料,随意倾倒。2.金山镇刘征村孙某某,私自在北崖挖沙,破坏生态,环保局对其违法提供庇护。 淄博市 固废、生态、其他     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废物有生化污泥和精馏塔底废液,临淄区将其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1.2017年6月25日该公司生化污泥经鉴定为一般固体废物。该公司由于污泥产生量超出贮存能力,与山东志博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贮存协议,将污泥用车辆运输至该公司贮存库进行暂存。
    2.该公司精馏塔底废液交由淄博熙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后因淄博熙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暂停危险废物接收。现正在招标。
    2017年4月,接群众举报在金山镇北崖村有洗沙问题,相关单位对洗沙厂进行了取缔。接转办件后,经对河道巡查,未发现挖沙迹象。
责令改正     责令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加快危险物处置合同的签订进度,及时将危险废物安全规范处置。  
258 909-93     淄博市张店区南京路西的“宏程国际广场”在建设过程中,扬尘严重,噪声扰民,距离学校过近,规划不合理。 淄博市 扬尘、噪声     1.宏程国际广场施工、环保等手续齐全,制订了《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各项检测、除尘设施完备。施工过程中存在少量扬尘和噪音,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宏程国际广场项目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业B座距离祥瑞园小学行政楼为57米,1#住宅楼距离祥瑞园小学餐厅41米,满足建筑间距要求;商业B座,退地界距离13.37米,1#住宅楼,退地界距离13.1米,满足退地界距离要求,该项目选址、总平面图均符合规划要求。
停产整治     责令宏程国际广场项目全面停工,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标准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59 909-95     淄博市临淄区齐都镇督府巷村村东十几米处有一养猪场,无手续经营,臭气熏天,违法占用耕地。 淄博市 大气、土壤、其他     李某某养殖场,位于临淄区齐都镇督府巷村村东,占地面积1.65亩,占地类型为耕地,用于养殖,为设施农用地,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接到转办件后,我区于9月10日进行了现场查看,生猪存栏3头。异味问题主要是养殖棚内粪便清理不及时造成的。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责令业户对粪便的清理,拆除地上建筑物,完成垃圾清运。现已完成。
    2.责令区畜牧兽医局、齐都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妥善解决养殖区异味扰民问题。
 
260 909-96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淄博创庆陶瓷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不足20米,粉尘飞扬,噪声扰民,废水直排地下,废气随意乱排。当地政府与企业勾结,为其提供庇护。 淄博市 大气、噪声、水、其他     1.淄博创庆陶瓷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75米,因市场原因,自8月30日停产,但9月8日曾对脱硝设备进行调试。
    2.粉尘产生环节已安装集气管路和布袋除尘器,但存在粉尘收集不彻底情况,致使轻微粉尘问题;产生噪声的修磨工段在密闭车间内,车间门窗已安装隔音棉;修磨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循环池沉淀后回用;两台梭式窑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已安装脱硝设施,废气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昆仑镇政府与环保部门督促企业建设完善脱硝等治理设施,同时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健全相关资料,纳入正常监管范围。
责令改正     1.责令该企业对集气管路进行改造,确保粉尘全部收集,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复产。
    2.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处置。
 
261 909-97     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城中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垃圾遍地,污水直接倒在路面上,气味刺鼻。 淄博市 垃圾、大气、水     城中农贸市场位于张店区西二路,由淄博新征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办。市场内有零星垃圾,存在污水直接倾倒路面,气味刺鼻的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淄博新征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将现场垃圾和污水清理干净,已于当日完成。
    2.责成张店区财贸局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垃圾,确保市场环境整洁有序。
 
262 909-98     淄博市张店区杏园东路南街2号院2号楼下有早餐店、水饺面馆、鸿运来烘焙等,噪声扰民。 淄博市 噪声     1.杏园东路南街2号院2号楼下共有3家餐饮店,该建筑属商住楼。
    2.顾客购买和就餐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3家餐饮店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大声喧哗”提示牌,提醒顾客文明就餐,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加强教育管理,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263 909-99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石牛村“石牛化工厂”散发刺鼻气体,噪声扰民,多次举报都无果。 淄博市 大气、噪声、其他     该公司年产2400吨三氯化铝项目2015年经环保部门备案,生产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时有废气无组织排放,导致轻微异味问题,2017年6月份,因噪音扰民,淄川区结合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综合整治行动,对其责令停产整顿。2017年8月31日,12369市民热线接到反映石牛社会福利化工厂噪声问题的投诉举报后,立即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见异常,并及时进行了回复。 停产整治     1.责令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治理要求,经环保、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复产。
    2.加大对企业的检查巡查力度和频次,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共计277件。截至2017年9月19日已办结263件,正在办理14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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