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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发布日期:2017-09-18      来源:     作者: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九批信访件426件(来电103件、来信323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430件。 

  截至9月18日,已办结420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10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420件案件中属实352件,不属实68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413家,立案处罚44家,罚款金额127.48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17人、问责6人。 

  2017年9月18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3649     青岛市即墨市移风店镇三湾庄村大沽河南侧,因村主任盗采沙石形成了两处沙坑,目前沙坑内填埋了大量垃圾,污染地下水。 青岛市 垃圾、水     1.信访人反映的两处沙坑位于三湾庄村西北侧,其中一处位于北侧,为自然形成的沟渠,2010年以前存在村民盗采黄沙现象,被制止后形成一处沙坑,因该处靠近村庄,部分村民倾倒了垃圾。2014年该处垃圾由镇环卫公司进行了清理, 并种植了树木;另一处为南侧,原为三湾庄村养殖鱼塘,因近些年干旱,水源枯竭,被部分村民采过黄沙,形成一个沙坑,近期反映有个别村民从东侧向沙坑中倾倒少量垃圾,现已被制止。2.经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的两处沙坑,其中北侧沙坑现场已被植被和树木覆盖,无盗采痕迹,无盗采设备及人员,现场发现堆放了少量建筑垃圾;南侧沙坑已全被荒草覆盖,无盗采痕迹,无盗采设备及人员,沙坑原车辆出入口已被村民种植了花生。近期有反映,有个别村民从东侧向沙坑中倾倒了少量垃圾,已被制止。经调查取证,无证据证明该两处沙坑的盗采黄沙行为是该村主任所为。 其他     1.对两处沙坑内的垃圾立即组织车辆人员进行清运。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垃圾倾倒和盗采黄沙现象。  
2 3652     菏泽市鄄城县:1.陈王街道办事处和凤凰镇周边农村有多家化工厂,排放刺鼻有毒气体和废水;2.引马镇韩庄村北引马工业园内的鄄城亚美森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甲醇,偷排刺鼻气味和废水,污染环境。多次反映未处理。现因督察组入驻暂停生产,下沉结束后又开始作业。 菏泽市 大气、水、其他     一、群众反映的陈王街道办事处和凤凰镇周边农村有多家化工厂,实际为鄄城基础工业园和鄄城县工业园区内的化工厂。
    1.鄄城县工业园在陈王办事处,成立于2008年,环评文件于2008年11月19日经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鲁环审〔2008〕261号),产业定位为: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化工、纺织服装、木材加工和工艺品加工等产业。
    2.鄄城基础工业园在凤凰镇西,成立于2013年,环评文件于2013年5月27日经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审批(菏环审〔2013〕42号),定位为:医药、精细化工、纺织、发制品产业等二三类为主的综合工业园区。鄄城县基础工业园建有一座日处理2万吨废水的鄄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进出水口均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
    3.目前,在鄄城县这两处工业园内有27家化工企业。除天拓生物、鼎盛化工、阳城生物、建融化工、沃兰生物、佳泉化工6家企业正常生产外,其余21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进入工业园及基础工业园的化工企业均建有处理站,经预处理达到入管排放标准后,最终经鄄城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此类问题在转办件第八批821号中有回复。
    在以上27家化工企业中,有工艺异味产生的行业主要是三氯、二氯化工企业,共有5家,工艺废气建设了碱液吸收塔,设备运转正常,调查发现厂外未发现异味。此类问题在转办件第八批821号中也有回复。
    二、群众反映鄄城县亚美森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引马镇韩庄村东南1500米处,该公司年产5万吨甲醛、主要原料为甲醇,2012年12月24日通过菏泽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批复(菏环验[2012]98号)。
    1.该公司的废水主要有循环冷却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循环冷却水不外排。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等,不外排。
    2.该公司建设尾气处理器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尾气处理器进行焚烧,产生的热量回用于增发器、混合器等生产单元,现场检查时厂界有轻微异味。经调查,近一年来,鄄城县未接到关于亚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废水和异味污染的举报。
责令改正     针对鄄城县亚美森木业有限公司异味问题,鄄城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减少异味散发。  
3 3653     枣庄市市中区湖西景苑小区朱子埠,多家化工厂(永利化工、九星精细化工、东涛化工等)夜间偷排刺鼻气味;该小区西侧,有化工厂向齐村支流偷排废液。现因督察组入驻暂停生产。多次向地方政府反映未处理。 枣庄市 大气、水     1.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齐村镇朱子埠村,2017年6月,该企业因安全许可证到期,未进行延续,市安监局对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该企业停止生产,不存在因中央环保督察组驻鲁临时停产问题。9月9日现场核实发现,该企业将窑炉能源更改为天然气,于9月8日调试窑炉,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在线数据已联网,未发现刺鼻气味,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
    2.枣庄市东涛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齐村镇朱子埠村,2017年8月初,根据枣庄市质监局《关于落实节能环保要求注销锅炉使用登记证的公告》,该企业对原4吨燃煤锅炉进行了拆除,企业暂时无法生产,不存在因中央环保督察组驻鲁临时停产问题。现场核实,该企业锅炉改造尚未完成,未进行生产,未发现刺鼻气味,无生产废水外排现象。
    3.九星精细化工实为枣庄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枣庄经济开发区长江二路2号。2017年7月19日,枣庄市重点污染源强化督查组对该企业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为加快整改进度,市中区环保局于7月26日对其下达了停产治理通知。2017年9月2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第二十二批901-60号转办件后,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生产,厂界外无刺激性气味;企业污水经开发区配套的污水管网进入汇泉污水处理厂,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市中区已责令该企业全面停产,在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
    4.该案所指齐村支流位于湖西景苑东北方向(并非小区西侧),经排查未发现上游有化工企业排放废液现象。
    5.2016年7月以来,市中区共接到反映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的信访件3次,反映枣庄市东涛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的信访件4次;反映枣庄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信访件13次(经初步核实,其中10次基本确定为同一信访人通过省、市、区环保及网络等不同途径反映该问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信访人取得联系,将检查情况和监测情况给予告知,信访人始终不予配合,答复也遭到拒绝,只认可对枣庄九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关停的处理)。市中区环保局和齐村镇在接到以上信访件后均对相关企业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法对信访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已对相关信访诉求进行了答复。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齐村镇、枣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对以上三家企业加强监管,要求枣庄市永利化工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验收;要求枣庄东涛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改造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要求枣庄九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继续落实整改,在整改验收通过前不得恢复生产;并对齐村支流加强巡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 3656     潍坊市青州市和淄博市临淄区交界处,临淄水泥厂南五公里、淄河东南方向,青州市界内有两家化工厂,排放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潍坊市 大气     经现场调查走访,临淄有多家水泥厂,原临淄水泥厂已改名为淄博齐银水泥有限公司。按照信访人描述排查,临淄水泥厂南五公里、淄河东南方向,青州市境内无化工企业。      
5 3658     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街道办事处阳光舜城小区中五区2号楼楼下的“三江源牛肉面”、“名烟名酒”、“常建五金”、“泰山矿泉水”、“21世纪不动产”、“泉味轩豆腐脑”,生活废水直排雨水管网。 济南市     1.经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及市中区市政局现场核实:
    (1)名烟名酒店内无供水排水设施,不存在生活废水直排雨水管网问题。
    (2)三江源牛肉面、常建五金、泰山矿泉水、泉味轩豆腐脑、21世纪不动产5店均配备污水排水管道,生活污水通过自用排水管道排入化粪池,经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
    (3)经现场调查未发现生活废水直排雨水管网的情况。
    2.舜耕街道办事处巡查时曾发现商铺业主向门前路面泼水行为,并当场给予劝阻及教育。
其他     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商铺经营业户的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法,杜绝生活废水向店外泼洒的问题发生。  
6 3659     聊城市冠县柳林镇张四古庄村西,有家刘某某的养猪场,排放刺鼻气味,粪便乱堆乱放,建议外迁。 聊城市 大气、垃圾     经调查,冠县柳林镇张四古村村西共有刘姓养猪户4家,现存栏生猪分别为29头、22头、16头、26头,均处于限养区,属于散养户,均已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由于粪污处置不及时,现场有刺鼻气味,未发现粪便乱堆乱放的问题。被举报的养猪场属于限养区内的散养户,经整改达标后,能继续饲养,可以不予外迁。 责令改正     柳林镇政府组织上述4户养猪户采取了撒生石灰、使用生物除臭剂等措施减轻影响,对产生的粪便及时清理并随时运往自家田间集中堆积发酵,不得在圈舍或周边存留。  
7 3660     枣庄市台儿庄区工业园国通运输有限公司院内,有家“永创商贸有限公司”,从事喷漆生产,使用燃煤锅炉,排放刺鼻气味。 枣庄市 大气     永创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台儿庄工业园区国通运输有限公司院内,成立于2015年5月8日,于2016年2月进驻开发区,主要从事学生课桌椅加工销售。在加工、拼装过程中涉及喷塑工艺;生产过程中使用0.4蒸吨生物质小锅炉,主要用于产品喷塑后的烘干固化,锅炉于2016年11月至今未使用;喷塑和烘干固化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台儿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2.该企业目前已拆除锅炉。
    3.台儿庄区环保局已经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共处罚金27040元。
    4.要求该企业完善相关的手续,经发改、环保、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审批后方可恢复生产。
 
8 3661     威海市荣成市石岛港湾街道旋镇村,有家“鑫鑫鱼粉有限公司”,2014年主动停产,当地政府未依据“荣政法办20号文”给予补偿,并且要求旋镇村起诉该厂并强制拆除,举报人认为不合理。 威海市 其他     1.关于举报“当地政府未依据‘荣政法办20号文’给予补偿”的问题。鑫鑫鱼粉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为刘某某,65岁,于2003年在港湾街道玄镇社区(即反映人所指的旋镇村)经营鱼粉厂,于2014年停产。问题提及“荣政法办20号文”,实指荣政办发〔2013〕20号文,文中规定对主动关停的鱼粉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但鑫鑫鱼粉有限公司从未书面申请主动停产,不符合奖励要求。2015年1月,有企业准备收购鑫鑫鱼粉厂,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了评估,但刘某某提出厂房按照民房拆迁标准进行评估,要求评估总额再增加一倍,对此,收购企业不接受,最终双方作罢。至2015年底,刘某某开始上访,提出各种不合理要求,如赔偿其600-800万元后鱼粉厂交给政府,等等。对此,港湾街道反复向其解释说明,并召开了信访听证会,给予其答复,刘某某拒不同意,始终坚持要求补偿600-800万元的不合理要求,并到省进京上访,意图满足其经济利益。
    2.关于举报“玄镇村起诉该厂并强制拆除”的问题。鑫鑫鱼粉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与玄镇社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但2015年1月至今一直未付租金。玄镇社区于今年8月起诉鑫鑫鱼粉有限公司,要求收回土地,后经双方沟通协商,现已撤诉。目前各方没有对鑫鑫鱼粉有限公司所在区域进行拆除的计划,不存在强制拆除。
     
9 3663     来电人反映威海市环翠区塔山宾馆南戚家夼小区91号楼北,文笔峰山庄一部,向小区直排油烟、噪声,污水直排下水道,影响居民生活。 威海市 油烟、噪声、水     1.关于举报“文笔峰山庄一部向小区直排油烟、噪声”的问题,经查,文笔峰山庄一部于2004年营业,证件齐全。该店南侧有外挂机4部、风机2部,营业期间有噪声,可能影响居民休息;该店配有油烟处理设施,背向居民楼排放。因经营问题,该店已于8月14日停业,无法进行油烟和噪声检测。
    2.关于举报“文笔峰山庄一部污水直排下水道”的问题,9月9日下午,威海市水务集团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酒店污水早已接入城市配套污水管网,没有直排下水道。
责令改正     1.该饭店负责人承诺今后不再营业。
    2.责成竹岛街道、戚家夼居委会密切关注该楼使用情况,保证不再影响居民生活。
 
10 3666     前期反映的威海市文登区天福路文峰花园170-1号小区东侧污水管道问题,处理结果与实际不符,该处确实存在雨污未分流情况,要求重新铺设大口径下水管道,并且做到雨污分流。 威海市 其他     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文登区于8月28日、9月2日先后两次接到该问题举报。1.针对举报人第一次反映的“文峰花园170-1号小区东侧污水管道雨污未分流,未加井盖有臭味,下雨天粪水外溢”问题,我们现场进行了调查,证实该小区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排水系统于2011年11月15日通过验收,且接入区市政管网。对井壁及井盖破损问题,2017年8月30日前已经安排专人用完整的水泥盖板覆盖井口,然后用砂浆进行密封,并完成了井盖及周边冲毁地段的修复工作。
    2.针对举报人第二次反映的“未从根本上解决,要求重新铺设雨污分流管道”的问题,再次实地进行了确认,认为群众反映的污水管道,实际是文峰花园小区东侧的一口污水井,井内接入了东侧小区的雨水管道,今年8月份的强降雨导致污水排放不及,出现雨污混杂外溢,产生异味。经研究决定,由天福办、市政处负责,对该井的雨水管道重新设计,计划在韩泊雅洗浴中心附近新建一口雨水井,然后将该污水井中的雨水管延伸铺设至新井,再引向天福路市政雨水管道,工程一个月内完工。目前,已完成管道沿线构筑物拆除和清理工作,正在筹备施工材料,9月15日开始施工。
责令改正     1.由天福办牵头,市政部门配合,抓紧启动管道铺设,并责成施工单位,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加快进度,预计40日内施工完毕,实现雨污彻底分流。
    2.鉴于小区居民对此问题非常关注,由天福办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小区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通过告示公开说明问题处置情况,定期公布项目施工进度,并邀请周边居民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确保问题圆满解决。
 
11 3667     济南市天桥区凤凰山路:1.稻香小区8号楼和9号楼楼下,乱搭乱建,环境脏乱差,垃圾池被占用;2.小区西面金德利餐点供应处,垃圾、污水散发刺鼻臭味。 济南市 垃圾、水     1.天桥区凤凰山路稻香小区8号楼和9号楼楼下有私自搭建的棚子,里面有垃圾,非垃圾池。
    2.金德利餐点供应处角落有堆放的纸盒杂物,地面有水渍,未发现有刺鼻臭味。
责令改正     1.9月9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向私搭乱建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天城执限改字2017第04071号),要求立即整改。当晚,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和北园街道办事处对该处私搭乱建进行了拆除。
    2.9月9日下午,天桥区环境卫生管护服务中心将此处垃圾清理完毕。
    3.9月9日,金德利餐点供应处将堆放的纸盒杂物和水渍自行清理完毕。
 
12 3668     德州市陵城区韩家村东有家养鸡场,离居民区太近,排放刺鼻气味。 德州市 大气     陵城区临齐街道韩家村东养鸡场,位于限养区,现存栏蛋鸡7000只左右。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及时处理粪污,但风扇叶片排气口排出的气味刺鼻。该问题属实。 关停取缔   9月10日下午,该养鸡场已关停搬迁完成。  
13 3672     1.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路郎茂山公园西门对面,济南绿地海珀天沅2期项目的2号楼和1号楼中间有个换热站,噪音和辐射未达到规范标准,环评造假。要求规划局和开发商做出解释。
2.济南市槐荫区丁字山路4-1号丁苑小区院内8号楼5单元101住户,养鸽子,粪便乱排,有刺鼻气味。
济南市 垃圾、噪声、大气、其他     1.经市中区核实:   
    ①该换热站2015年6月2日经济南市环保局批复《济南市环保局关于绿地泉景天沅置业有限公司绿地?海珀天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济环报告书【2015】36号),“建设16栋住宅楼、并配套建设能源站、中水站等公建设施”。
    ②2015年9月28日,市规划局经审查并履行社会公示程序无异议后,为济南绿地泉景天沅置业有限公司办理绿地
?海珀天沅1-5#、1-6#、1-7#、1-8#、2-1#、2-2#住宅楼、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103201500256号),并将规划许可内容向社会公布。换热站位于2-1#楼及2-2#楼之间,距离两栋住宅楼建筑间距符合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求。根据环评批复意见,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环评要求。
    ③目前,换热站建筑主体已完工,换热设备现未安装,不存在“噪音和辐射未达到规范标准”。
     2.经槐荫区核实:
    丁字山路4-1号丁苑小区院内8号楼5单元101住户饲养16只信鸽,为中国火车头信鸽协会会员,2012年1月1日入会饲养至今,会员证编号11605724636038077,棚号2645,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会员审核,审核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现饲养在家中北阳台(室内饲养),平时每天鸽子自由放飞并按时飞回,现阶段属于鸽子休整期,每天在鸽子笼内不外飞。该饲养业户每天于早中晚分三次对鸽子笼、室内外周边进行清洁卫生,避免对邻居造成不必要的影响。现场未发现有噪音、粪便乱排、刺鼻气味等现象。
责令改正     1.市中区:    
    市中区环保局将加强对济南绿地海珀天沅2期项目1号楼和2号楼之间换热站的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督促其按照规定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槐荫区:
    ①槐荫区政府责成振兴街派出所联合办事处对该饲养业户进行劝导教育,并按照《关于禁养区内信鸽等非常规养殖的函》的规定,要求饲养业户进行整改,同时,加大清洁频次和对信鸽的管理,切实不发生信鸽粪便乱排、有刺鼻气味等问题。
    ②振兴街派出所将协助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对各社区饲养信鸽的业主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若发现该类问题,街道将第一时间向体育局、信鸽协会、规划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及检验检疫等部门进行汇报,并对是否合规进行检查,切实为辖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14 3673     潍坊市临朐县东城区北朱村和冯家营村沿河位置的禁养区内,有部分养殖户至今未拆除,举报人对此表示不满。 潍坊市 其他     东城街道北朱村和冯家营村养殖户共有10家,处于弥河禁养区内,主要是从事肉鹅、肉鸭养殖。根据《临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临朐县禁养区内的养殖户将在9月30日前陆续搬迁完毕。前段时间,东城街办对10家养殖户进行了搬迁宣传,所有养殖户与东城街办签订了停养承诺书,承诺9月30日前完成。 关停取缔     10家养殖户已全部签订停养协议,现大部分养殖户开始对肉鹅、肉鸭进行出售,确保9月底前停养。待停养后将对其进行断水断电,清理设施。  
15 3674     青岛市胶州市杜村镇英杰路东北角有家洗沙场,污水乱排,污染环境。反映后未得到解决。 青岛市     1.信访人反映的洗沙场为李某洗沙加工场,位于胶西镇杜村社区南部工业园,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该洗沙场建设洗沙加工线1条,存沙量大约1000多方,原料来源为坐地收购毛沙。主要从事洗沙作业,以毛沙为原材料通过蓄水池取水进入洗沙加工线进行清洗,清洗污水通过沉淀流回蓄水池。2.2017年9月9日,胶西镇政府现场检查,李某洗沙加工场未生产作业,现场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但不排除生产过程中,洗沙水存在跑、冒、滴、漏情况。该加工点无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属于“散乱污”范围。经调阅资料,以前未收到过信访人反映的情况。 关停取缔     1.胶州市胶西镇政府已于2017年9月9日对该洗沙加工点实施断水断电,并现场拆除生产设备,清理产品和原料。9月16日已将产品、原料和主要生产设备将全部清除完毕。2.胶西镇政府将加强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确保其不出现复工现象。  
16 3675     济南市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办事处斜马路小区119号,有家“王小辫啤酒屋”饭店,油烟直排楼道,有刺鼻气味,使用大型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夜间排放噪音,扰民严重。 济南市 油烟、噪声、大气     1.王小辫啤酒屋为商住一体楼的底商,紧邻纬三路119号居民楼,经营啤酒及凉菜,营业面积约40平方米,该店铺未进行工商注册,未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
    2.该店厨房内有电磁炉1台(自称供自家做饭用)、家用废旧煤气罐1个,未发现燃气炉灶,厨房窗户上有1架换气扇,排放油烟直冲紧邻的119号居民楼道口。营业期间,店内顾客喧哗噪声扰民。检查未发现刺鼻气味。
关停取缔     9月9日,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办事处联合食药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对该店铺进行联合执法,因该店未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擅自经营,立即责令该店关停。9月9日下午,该店自行将经营物品搬离,关门停业。  
17 3676     青岛市即墨市普东镇正兴工业园附近,有家“青岛英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烧煤冒黑烟,无任何手续。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青岛英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EPS泡沫,年产量为300万套。该公司《年产300万套EPS泡沫项目》已通过即墨市环保局审批、验收,环保手续齐全。2.该公司锅炉燃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脱硫、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4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015年10月10日即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监测,SO2、NOX、烟尘、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2017年9月11日,即墨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进行监测,其SO2.NOX、烟尘(生产性粉尘)、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现场检查时锅炉燃用生物质燃料,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未发现冒黑烟情况,但日常在锅炉点火、升温时有冒黑烟现象。 停产整治     1.要求青岛英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检修除尘和脱硫设施,检修后经即墨环保局验收后方可生产。2.要求青岛英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审批要求使用生物质燃料,禁止燃烧煤炭。3.要求青岛英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加强管理,确保除尘、脱硫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18 3678     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张家庄村,村内环境差,保洁人员打扫不彻底,汤头街道办监管不到位。张家庄村东侧路南,张某某养猪场,私自搭建,没有环保审批,离水源地太近,污染水源。 临沂市 水、其他     1.该村保洁由临沂洁美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固定保洁人员3人负责日常清扫。该村环境卫生整体较好,但是村庄部分路段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的现象。
    2.反映的养猪场原为村民张某的住宅,2013年自行改建成生猪收购中转点,除动物检疫外未办理其他手续。
    3.该中转点收购的生猪属于临时存放,距离农业灌溉水源地约500米,不会对水源地造成污染。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2017年9月9日,汤头街道办事处责令保洁公司立即进行彻底清扫,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提升。下一步,汤头街道办事处将加大监管和督导力度,责令保洁公司增加清扫频次,扩大保洁时间段,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2.2017年9月9日,汤头街道办事处已对该生猪中转点进行彻底清空,拆除附属设施,并将内外环境清理到位。
 
19 3679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小张马庄村北,有家“瑞恒食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偷排废水,排放刺鼻气味。 济南市 水、大气     1.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小张马庄村北,“瑞恒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确实为济南市王舍人街道小张马北。
    2.该区域为新东站安置一区,由于片区改造,该企业已于2016年6月迁出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原址已拆除。
     
20 3681     烟台市龙口市徐福镇港栾村码头,有家“港栾渔业公司”,用无手续的渔船非法打捞海产品,破坏海洋生态。村里人在禁养区内、保护区内养殖扇贝,破坏海洋生态。 烟台市 生态、海洋     1.港栾渔业公司实为龙口市港栾冷藏渔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23艘养殖渔船,船舶证书、证件齐全,另有18艘个体捕捞渔船常年与其合作,所捕捞水产品由该公司收购。18艘个体捕捞渔船中有2艘无证书、证件,船舶所有人分别为赵某和孟某。
    2.从事非法扇贝养殖的港栾村村民为栾某。9月7日,龙口市海渔局在保护区内巡查时,发现栾某存在越界养殖扇贝问题,约有50亩越界至保护区内。
责令改正     1.9月10日,龙口市海渔局依法对赵某和孟某的渔船进行了扣押。目前,正依法对其进行拆解。
    2.9月7日,龙口市海渔局依法责令栾某清理养殖设施。9月9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3.在该区域派驻执法人员,加强海上联合执法巡查,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打击非法捕捞作业,防止非法养殖问题死灰复燃。
 
21 3683     日照市莒县城阳镇马庄烧烤城附近,有家“利民涂料厂”,排放粉尘、刺鼻气味,夜间卸货、运输噪声扰民,建议搬迁。 日照市 大气、噪声     群众反映的涂料厂实为莒县利民涂料厂,位于莒县城阳街道马庄村烧烤城附近, 2015年2月投产,建有生产车间1座,主要以腻子粉、滑石粉为原料搅拌生产腻子粉;以加热聚乙烯醇、轻钙粉、滑石粉为原料搅拌生产涂料。
    该涂料厂为典型的家庭作坊式“散乱污”项目,不具备整改条件, 2017年8月21日,城阳街道办事处将其列为关停取缔类“散乱污”项目,并对其采取断电停产措施。
    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涂料厂处于断电、停产状态,现场存有约10吨原料以及涂料空桶近百个;厂区内有轻微涂料味,厂区外无明显异味;车间外无粉尘,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未发现夜间装卸货及噪声扰民问题。
关停取缔     责成城阳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立即落实 “两断三清”措施,关停取缔该企业。目前,该企业将、设备、原料、产品清除完毕。  
22 3684     滨州市邹平县长山镇西神坛村,有家“邹平爱普食品添加剂公司”,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厂外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后沟村梁某某的田地内,导致大量树木死亡。要求不得乱排污水并进行赔偿。 滨州市 水、其他     1.山东爱普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无氨焦糖色项目,该项目现状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经滨州市环保局备案(滨环字〔2016〕249号)。企业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长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大小喷雾干燥塔废气经水膜除尘器除尘后、三级水喷淋吸收后排放。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区内未发现明显异味。经现场实地查看,该公司化粪池墙南侧是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后沟村梁某某所种植的片林。由于该公司厂区南侧卫生间化粪池年久失修出现漏水现象,部分生活污水从南侧围墙渗出厂区至厂南侧树林内形成积水(约10平方米左右)并引发异味现象。该树林低洼处种植的树木因长期浸泡在生活污水中导致死亡,经现场清点,死亡树木大小共计14棵。长山镇人民政府责成企业立即对化粪池及厂外污水进行清理,并对化粪池及南侧围墙进行维修,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对树木损失进行赔偿。
责令改正     目前,已将化粪池及树林内污水抽回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化粪池及南侧围墙修补预计17日前施工完毕。该公司已与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  
23 3686     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徐家尧村东河道内,堆满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动物尸体,气味难闻,污染严重。 青岛市 垃圾、大气     徐家尧村村东是一条无名河道,枯水期断流,雨季积存部分水源用于农业灌溉。9月9日现场查看,在此河道一滚水桥下发现积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未发现动物尸体,现场无异味。进一步巡查河道上下游,未发现其他垃圾积存点。 其他     1.由海青镇政府负责,于9月10日该河道积存的混合垃圾已处理完毕。2.由海青镇政府负责,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发现垃圾积存问题及时整治,同时强化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4 3687     烟台市海阳市龙山街道和宝村南,有家织布厂,排放噪音、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烟台市 噪声、大气     海阳市龙山街道办事处河宝村南无织布厂,也无其它加工企业,仅有一家蔬菜大棚棉被制品厂,为海阳市丰茂棉织品厂。主要从事蔬菜大棚棉被加工,环保手续齐全。
    该棉被厂东、西、北三侧无住户,厂区南侧100米左右有住户。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程度的棉絮尘和噪音污染,为了解决棉絮粉尘和噪音污染,企业建设了封闭式生产车间,对车间内棉絮梳理区用幕布进行了遮挡,并在厂区南侧毗邻住户区域设置了一面长56米、高6米的隔音墙,虽然采取一系列措施,但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该棉被厂属于季节性生产,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无法进行粉尘和噪音监测。
责令改正     加大对海阳市丰茂棉制品厂的监管力度,确保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生产;为了进一步解决棉絮粉尘污染问题,督促企业2017年9月25日前安装棉絮粉尘处理装置。  
25 3688     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城北村寿济路,华泰新城金马摩托总经销点的修车店,无环评手续,排放噪音、废机油,影响居民生活。向桓台县环保局反映多次未解决。 淄博市 噪声、固废、其他     反映的经销点系桓台县新城镇艳金车行。业主在经销点南侧租用一院落作为售后维修服务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现场存有约50公升废机油、部分修车设备、旧轮胎以及其他杂物。2017年8月27日,业主与淄博凌真经贸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回收协议,废机油交由该公司收储。维修作业时产生噪音,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未收到过涉及该售后维修服务点的投诉,不存在多次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关停取缔     1.责令业主对废机油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私自外卖。依法对售后维修服务点关停取缔。
    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26 3690     济宁市任城区南二环临荷路超限站附近有刺鼻气味,怀疑是西侧喷漆厂喷漆所致。 济宁市 大气     接到转办件后,任城区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自超限站向东排查600米,向西排查600米,均未发现有喷漆厂,也未发现有其他污染企业,现场无异味。走访周边群众,均反映未发现存在异味现象。      
27 3691     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山东村北,有家喷漆厂,夜间作业,排放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向12345反映多次未解决。 济南市 大气     该企业为绣惠街道办事处山东村一木器厂,非喷漆厂,厂内原有一间喷漆房,2017年6月14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喷漆问题后,绣惠街道办事处对其喷漆房用电设备进行了查封,6月17日喷漆设备及喷漆房拆除完毕。企业因存在债务纠纷问题,厂内还存有部分设备及半成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喷漆现象。经调阅12345市民热线2017年6月9日、6月27日、7月6日记录,绣惠街道办事处都进行了查处和答复。 关停取缔     9月9日,绣惠街道办事处责令该企业将厂房内设备和半成品全部清理完毕,9月11日已经清理完毕。  
28 3692     东营市利津县陈庄镇东北方向与河口区交界处陈庄草场内,有多家小化工厂,无环评手续,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厂外,污染严重。建议彻底查处。 东营市 大气、水、其他     1.经排查,陈庄草场内共有小型企业4家,其中仅1家化工类企业。分别为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利津县津海防水卷材有限公司、陈庄草场小造纸厂、东营津海石墨有限公司。
    2.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胜发1号站天然气净化装置工程项目正常生产中,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和生产过程中少量的冷凝水,经收集后拉运至联合站集中处理。该项目于2012年2月22日取得环评批复,12月26日取得项目验收批复。厂区没有刺鼻气味。
    3.利津县津海防水卷材有限公司年产550平方米新型防水卷材项目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因产权纠纷问题停产未验收,起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梓因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公安机关抓捕,目前在滨州监狱服刑。该公司因长期无人管理且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一直停产至今,无异味。
    4.陈庄草场小造纸厂属于“土小”企业,陈庄镇政府于2015年3月10日对小造纸厂依法予以取缔关闭,生产设备已拆除,无异味。
    5.东营津海石墨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石膏和合成石膏项目自2015年10月建成后,至今未开工生产。原手续因属地管理原则由河口区相关部门撤销,目前该企业立项工作已完成,正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无异味。
其他     1.督促东营津海石墨有限公司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监管和巡查,特别是加强对利津县津海防水卷材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该企业在完成环评验收前不得生产。
    
 
29 3693     潍坊市青州市弥河镇石家村中间,有家“青州双诚优钢配件有限公司”,在夜间作业,无环保手续和环保措施,排放黑烟、噪声,举报多次未解决。现因环保督察暂停生产。 潍坊市 大气、噪声、其他     青州双诚优钢配件有限公司从事机械配件铸造生产,主要原料为生铁,在制模过程中有噪声产生,在浇注过程中有废气产生,采用峰谷电价,夜间生产。前期,青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停止生产,弥河镇对该企业进行了断电。9月9日,现场检查,未进行生产,现场部分设备已经拆除。经调查了解,此前未接到过信访投诉。 关停取缔     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清理到位。  
30 3695     青岛市胶州市胶北镇秋连庄村东侧,胡某某占用耕地建设洗沙场,抽取地下水洗沙,污水乱排,污染地下水,拉沙时压坏村内路面,扬尘污染严重。 青岛市 水、扬尘     1.信访人反映的胡某某建设的沙场名称为青岛万鸿矿业有限公司,位于胶北街道办事处秋连庄东侧,经营范围为海沙滤料、红土矿粉、黄土矿粉、石英砂滤料等,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该范围地块为胡某某租用秋连庄的土地,总面积为20亩,整体作为大棚种植使用。沙场位于该地块的西南角,现场堆放沙料、机械设备等用于洗沙,占地约4亩,一个月前建成投产。该沙场东北角位置有一圆口井,直径约3米,原为秋连庄村民抗旱为庄稼、果蔬浇水使用,现胡某某生产时抽水洗沙使用,存在抽取地下水的情况。2.该沙场西侧建有3个洗沙废水沉淀池,清洗水通过沉淀流回蓄水池,洗沙用水循环利用。现场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污水乱排的情况,但生产过程中洗沙水存在跑、冒、滴、漏情况。3.该洗沙场来往运输车辆通过厂区西200米的生产路,因路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破坏,运输过程中产生道路扬尘对周围产生一定影响。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针对胡某某擅自占用耕地堆放砂石及其它设施的违法行为,胶州市综合执法局责令于2017年9月11日前清除堆放物及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针对胡某某违法使用地下水的问题,胶州市水利局已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罚款2万元,现已停止违法行为。3.该沙场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属于“散乱污”范围。胶北街道办事处已于2017年9月10日对该洗沙加工点实施断水断电,现场拆除生产设备。并责令其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村庄破损道路进行修复。已完成。  
31 3696     临沂市河东区葛沟镇三联小学西200米附近,有家洗沙场,无环保手续,距离学校太近,有粉尘污染。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洗沙场位于汤头街道大墩庄村北,无环保手续,尚未投产,由于物料覆盖不彻底,产生一定扬尘。
    2.2017年8月28日,汤头街道发现该洗沙场未办理环保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当即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并责令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关停取缔     2017年9月9日,汤头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洗沙场生产设备进行了彻底拆除,并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  
32 3697     德州市德城区天衢工业园尚学路市场,存在占道经营,垃圾乱堆乱放,污水横流,污染环境。向12345反映多次未解决。建议取缔。 德州市 垃圾、水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与第27批、受理编号3445交办问题基本相同,该情况已确定属实。尚学路马路市场位于大学路以北、果园路以南。该市场系多年来自发形成,社区成立有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场的日常经营管理。由于市场摊位多、管理人员少,且管理体制不健全,存在日常垃圾清运不及时、影响环境卫生的情况。 责令改正    德城区已制定整改方案,计划于9月25日前完成整改   
33 3698     日照市莒县城阳镇墩头村土沟桥南侧,有家“开成涂料厂”,在夜间作业,排放噪声、粉尘、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厂外沟渠。建议迁走。 日照市 大气、噪声、水     群众反映的涂料厂实为莒县开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城阳街道绪密社区土沟村村南400米,206国道东侧,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 2015年11月建成投产,该公司主要以聚乙烯醇、胶水、专用胶粉、水为原料搅拌生产涂料。
    该涂料厂为典型的家庭作坊式“散乱污”项目,不具备整改条件, 2017年8月20日,莒县城阳街道办事处将其列为“散乱污”关停取缔类项目,对其采取断电停产措施。
    2017年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涂料厂处于断电停产状态,现场存有约500斤原料;生产车间内有涂料味;现场未发现粉尘排放,未发现生产废水和污水直排问题,未发现夜间作业及噪声扰民问题。
关停取缔     责成城阳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立即落实 “两断三清”措施,关停取缔该企业。目前,该企业将、设备、原料、产品清除完毕。  
34 3699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刘家岭村北,有两家养鸭场在禁养区内,排放刺鼻气味,粪便、废水直排村内水渠。要求取缔。 临沂市 大气、垃圾、水     1.刘家岭村村民刘某增在村西北300米处建设鸭棚4个,建有30立方米的沉淀池1座,未雨污分流,无粪场,已空栏6个月。村民刘某成在村东北100米处建设鸭棚1个,建有85立方米的沉淀池1座,未雨污分流,无粪场,已空栏8个月。2处养鸭场均位于限养区。
    2.2处养鸭场停养时未对粪便进行清理。刘某增养殖场有污水渗漏,流入田间灌溉水渠,散发臭味。刘某成养殖场污水流入池塘,散发臭味。
    3.2家鸭棚均位于限养区内,属于改造提升类,无需取缔。
责令改正    目前,刘某增、刘某成已将水渠、池塘内的污水清理干净。完成了雨污分流、粪场、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35 3700     滨州市邹平县大临池乡西高村村西由家墓田附近有家铸造厂,使用焦炭,排放黑烟,污染环境。 滨州市 大气     1.举报反映的“铸造厂”位于邹平县临池镇西高村以西,章丘区普集办事处的盖州村以东,章丘区普集办事处王家村以北。场内存在部分铸造生产设备,无污染防治设施。
    2.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经查,该地块属于邹平县临池镇与章丘区普集镇交界处的“飞地”,不能有效确认权属关系。为有效解决问题,我县与章丘市于9月13日下午联合对该处院落进行了拆除,目前该位置已无建筑物和任何生产设备。
关停取缔     9月13日下午,邹平县与章丘市联合对该处院落进行了拆除,目前该位置已无建筑物和任何生产设备。  
36 济南市    转办件反映的“铸造厂”位于邹平县临池镇西高村以西,章丘区普集办事处的盖州村以东,章丘区普集办事处王家村以北。场内存在部分铸造生产设备,无污染防治设施,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9月13日下午,章丘区与邹平县联合开展执法工作,对该处院落进行了拆除。目前该位置已无建筑物和任何生产设备。  
37 3701     潍坊市青州市东下镇邵树村,东深高速青州服务区将生活污水直排至举报人的耕地内,导致农作物死亡。举报多次未解决,要求整改并进行赔偿。 潍坊市     1.长深高速青州服务区西区的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连接到服务区东区的污水管道中,最终排入青州市明泽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2.服务区排水沟渠为雨水沟渠,排水沟渠高约1.5米,沿高速公路修建,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沟渠有废水排放,但有多处破损。3.排水沟渠与信访人的樱桃园之间种植着玉米、大姜等多种农作物和梧桐树、柳树、杨树等多种树木,均未出现死亡现象。4.在信访人的樱桃园中,有个别樱桃树死亡,部分出现黄叶、枯萎。5.前期,因樱桃树怕涝渍,果树死亡可能与汛期雨水冲击有关。 责令改正     1.要求高速公路服务区尽快修缮排水沟渠,并定期维护;2.市交通局与东夏镇政府已协调服务区妥善解决村民树木损害补偿。  
38 3703     泰安市新泰市龙廷镇龙溪庄村,村南的废弃砖厂院内的池子内存放了上千吨废油,怀疑是危废,并污染了周边地下水。向镇政府反映多次,一直未处理。 泰安市 固废、水     1.信访人反映的废弃砖厂位于龙廷镇龙溪庄村南路东,被龙溪庄村村民徐某某承包使用,2010年砖厂关停后一直闲置。2016年10月份,徐某某将砖厂转包给淄博人崔某某使用,并帮崔某某在砖厂南侧挖了2个长38米左右、宽8.5米左右、深3.5米左右的土坑,均未采取防渗漏措施,随后,崔某某在渗坑内倾倒黑色粘稠状废液。 
    2.2017年4月份,新泰市环保局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了该废弃砖厂院内的2个存放废矿物油的渗坑,4月8日,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2个渗坑内均有废矿物油存积(约1064m3),西侧渗坑内废矿物油(有溢满痕迹)通过两个渗坑中间的引流道排入东侧渗坑内。初步查实淄博人崔某某利用砖厂院内渗坑非法倾倒废矿物油。经取样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检测中心检测,渗坑内的废矿物油可回收石油烃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其他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烃/水混合物”危险废物;PH值呈酸性,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酸液及酸渣”类危险废物。
    2017年5月9日,新泰市环保局将崔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移交市公安局,涉案人员崔某某、李某某被逮捕,徐某水、郝某某、徐某付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取保候审。
    3.为尽快消除污染危害,2017年8月2日,新泰市环保局给龙廷镇政府下达了《关于责令龙廷镇妥善封存危险废物的通知》,责令龙廷镇政府针对该案件,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对倾倒的危险废物进行妥善封存。
    4.9月10日,新泰市环保局对渗坑周边三处地下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
    5.经查,前期龙廷镇未收到过该案件的投诉或举报。
立案处罚、立案侦查     1.9月3日,龙廷镇政府开始在东侧渗坑东北侧建设了一个长39米、宽8米、深3.5米的防渗池,防渗池底部铺设了一层厚约12cm的混凝土,混凝土上层铺设耐腐蚀防渗膜。9月13日铺设完成,已于9月15日开始转移渗坑内废矿物油。污染控制措施落实后,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封存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
    2.龙廷镇政府将加快危废封存工作进度,封存过程中,加强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事故发生,同时联系有资质的处置单位,为下一步妥善处置做好准备;对污染场地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彻底消除污染危害;新泰市公安局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清危废来源,深挖其他犯罪嫌疑人及涉污企业,让违法人员或单位承担应承担的法律、经济责任。已经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3人。
 
39 3704     德州市乐陵市胡家街道办事处小贾家东侧的养猪场,粪便直排河湾。 德州市 水、垃圾     信访件反映的养猪场为乐陵市胡家街道小孟社区南侧的孟某某、王某某两家养殖户。根据《乐陵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方案》,两家均位于限养区。其中孟某某、王某某各建设猪舍一排10间,各饲养生猪30头。孟某某、王某某把饲养生猪产生的粪便堆积在自家圈舍外,产生强烈异味,污水直排入圈舍西侧的大湾,污染严重。该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约谈    乐陵市畜牧局责令其于9月10日完成对堆放粪便的清理;9月11日前将圈舍西侧大湾内污水全部抽出,建成粪污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目前,粪便清理、大湾污水清理、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已全部完成。
  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40 3705     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小寨子村村南,有家养鸡场,无土地手续,污水外流,有异味。 临沂市 水、大气、其他     小寨村村南仅有一家养鸡场为枣庄市峄城区德源养殖场,该养鸡场距离兰陵县新兴镇小寨村1200米,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属控养区。该养鸡场与9月7日枣庄市3468号转办单反映的“杜某养鸡场”为同一家。
    2017年9月3日,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环保所、畜牧站联合对该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养殖,完善相关手续。9月9日,该养殖场已出栏停养,正按照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政府要求进行整改,无污水外排,无异味。
其他     9月7日,养殖户签订了停养整改承诺书,承诺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并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行养殖。  
41 3706     临沂市郯城县马头镇小马头社区,有家“小马头食品站”,无任何手续,在该地块建设居民楼,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临沂市 噪声、其他     郯城县小马头食品站位于郯城县马头镇小马头社区,占地5288.92平方米,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号为郯政土〔1987〕31号)。该食品站在其东北角拟建二层居民楼,没有规划和建设手续。2016年10月动工建设,2017年3月郯城县马头镇政府下达停工通知书。目前仅完成一层主体框架,建成面积约1200平方米,停工通知书下达后未继续建设。目前,该工地未施工,没有塔吊、搅拌机等施工设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郯城县住建局对其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于2017年9月11日立案处罚,罚款1万元。
    2.郯城县马头镇政府负责日常巡查,防止恢复建设。
 
42 3708     临沂市高新区罗西乡孙家岑石村,刘某某无手续屠宰生猪,污水直排路面。高新区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向12345反映,不能明确责任部门,一直未处理。 临沂市     1.反映的生猪屠宰点负责人为刘某某,2017年9月初在自家房屋内进行生猪屠宰,无相关手续和污水处理设施。9月5日,高新区农工办联合罗西街道办事处对该屠宰点进行关停取缔。9月9日,区农工办、环保分局、罗西街道检查时该屠宰点已取缔,未发现污水外排。
    2.高新区生猪屠宰管理部门为区农工办。经梳理,我区今年来共接到反映私屠滥宰类12345热线工单1起,已按照程序办结。我区多次开展了私屠滥宰专项整治活动,对村民自养自宰生猪行为,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关停取缔     高新区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依法对私屠滥宰行为进行打击取缔。  
43 3710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五寺庄村南路西,有家无名化工厂,烟囱冒黄黑烟,前些天停产,目前又恢复生产。要求取缔。 临沂市 大气     1.反映的“无名化工厂”名为临沂华晶陶瓷釉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陶瓷釉料生产,不属于化工企业。该企业以天然气为燃料,先后在2017年5月13日至5月18日、9月2日至9月4日进行烘炉,作试生产前期准备工作,因技术原因烘炉不成功,未投料生产,不存在“烟囱冒黄黑烟”问题。
    2.该企业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12月20日取得《关于临沂华晶陶瓷釉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釉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罗环函(审)[2016]124号),企业手续合法,不在清理取缔范围。
     
44 3713     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办事处,梅村西侧肖家营村正南,道路加宽使用的混凝土被冲到农田,导致生姜减产。向该工程项目部反映,一直推脱未给赔偿,并且对赔偿金不满意。 潍坊市 土壤、其他      坊子区工业发展区肖家营村南,泊涌路以东,济青高速公路K133+640左幅(南侧)红线外,肖家营村民种植生姜3.5亩,因8月中旬的几场大雨冲刷了高速公路路基,泥土(没有混凝土)流到了姜地。由于排水不及时致使南侧的姜田产生积水,影响生姜产量。姜地户主和项目部经过实地查看,确认有部分姜苗干枯。虽然村委会、项目部和户主三方进行了两次协调,但由于赔偿价格差距太大没有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经查,未发现“混凝土冲到农田”现象。 其他     因大姜现正处于生长阶段,农户损失一时无法界定,现坊子工业发展区正在积极协调济青高速建设单位,对下一步的具体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尽早拿出赔偿方案,最大限度地赔偿姜地户主的损失。  
45 3715     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南径村南,苏某某的养鸡场,异味很大,养殖废水直排,污染河水。镇上其他养殖场现已拆除,要求取缔。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反映的苏某某养鸡场名为临沂市平邑县白彦镇苏某某蛋鸡养殖场,位于白彦镇南径村南,距离城郭河不足100米,在禁养区内。
    2.该养殖场存栏蛋鸡8000只,现场有养殖粪便气味。
    3.未发现养殖废水排入城郭河迹象。经对城郭河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数据符合地表水IV类标准控制要求。白彦镇人民政府已于8月8日对其下达了限期拆除告知书。
关停取缔     苏某某蛋鸡养殖场9月9日对存养蛋鸡进行了转移处理,并于9月10日拆除完毕。  
46 3716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南路济南市第一视觉美术学校,教学楼是违建,违法开采山体,破坏挡土墙1000米,毁坏松柏树一万余棵,女贞树400余棵,破坏生态。 济南市 生态     1.平安街道赵家营村村民马某某于2011年未经批准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办公楼。2012年5月,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济国土罚字(2012)第179号)。处罚内容:没收马某某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马某某非法占地行为处罚14040元。
    2.经现场核实,该位置未发现开采行为,日常巡查和2011年至今的矿产资源卫片也未发现该处有违法开采行为。
    3.经现场调查和调阅项目资料,该处山体属于破损山体治理项目,该片区为平安凤凰山西片区7号治理区域。该处为客土回填,土质较疏松,因受降雨冲刷影响,导致470平方米地段坍塌,从而造成所栽植树木被埋压(约4000余株)和34米挡土墙被破坏;山场承包者马某某在清理山上的危石时,破坏山体东南角山根处地径1-4公分的侧柏39株。
立案处罚、约谈     1.2017年9月10日,长清区林业局对马某某毁坏39株侧柏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长林罚书字[2017]第19 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117株侧柏,并罚款4500元。
    2.长清区政府责成区林业局抓紧进行绿化,尽快恢复生态。林业局已制定完成生态恢复方案,10月10日前完成生态恢复治理,现正在施工。同时落实专人加强巡查和管护。
    3.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47 3717     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狮子岭村南,有家郑某某的养鸡场,距离马陵水库仅400米左右,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噪声扰民。 日照市 水、噪声     群众反映的养鸡场为山东日照琅琊鸡育种有限公司,位于南湖镇狮子岭村南、马陵水库东北,距离马陵水库约1.1公里,负责人为郑某某。该养殖户于1993年开工建设,1996年投入使用,主要从事优质琅琊种鸡育苗销售,现有存栏成年种鸡4400余只,出壳鸡苗2200余只,总量在6600只左右。该养殖户采用干清粪养殖技术,建有储粪池、遮雨棚、遮粪棚、废水沉淀池等配套治污设施。其中干湿粪便和废水由专人定期清运和抽运,用于大棚蔬菜、果树施肥。该养殖户同时开展种鸡培育,存栏种公鸡300余只,日常时间特别是晨间公鸡鸣叫,对周边村民正常作息有一定的影响。按照东港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该养殖户所处区域为控养区,近期计划搬迁至可养区重建。
    9月9日,检查组现场检查未发现排污口和养殖废水直排现象。
其他     针对现场检查情况,东港区要求该养殖户根据搬迁安排,逐步减少公鸡养殖数量,采取必要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公鸡鸣叫对周边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督促该养殖户加快搬迁进度,确保于2017年11月30日前搬迁至可养区。  
48 3718     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与向胡山林场方向的路口,向西30米有一排水涵洞,洞内有废渣、废液以及塑料桶。向区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垃圾、其他     转办件反映的为一条深10米左右的排洪沟,垃圾位于排洪沟两侧护坡外三角区域内,主要垃圾为废旧餐厨用泔水塑料桶约30个,桶内无废液,周边废渣为散碎鸡蛋壳和嫩玉米,其余垃圾为生活垃圾。经调阅12369环保热线2017年4月19日记录,环保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了查处。 其他     9月9日,章丘区环卫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和设备清理垃圾,运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9月11日已经清理完毕。  
49 3719    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西谷村北,有多家养殖场,无任何处理设施,粪便堆积,养殖废水直排,污染当地饮用水,要求有关部门检测井水水质。 泰安市 垃圾、水、其他     西谷村位于东庄镇东南部,村北有肉鸭养殖场7家,其中1家已拆除,1家正在升级改造,5家正在进行养殖。
    1.西谷村北现有的6家养殖场,均位于适养区内,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6家养殖场都建有沉淀池,用于收集养殖棚清洗废水;养殖出栏后,粪便清运还田。现场有异味,未发现粪便堆存。
    2.9月11日,宁阳县环保局对西谷村水井、东谷村水井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地下水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关要求。
    3.前期工作情况:2017年8月6日,东庄镇政府对6家养殖场下达通知,要求其停止养殖,按标准建设治理污染的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养殖。
责令改正     1.东庄镇政府将监督6家养殖场于9月22日前处理存栏畜禽,之后停止养殖进行整改。未完善防治措施、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进行养殖活动。
    2.肉鸭出售完毕后,立即对养殖场内的粪污进行彻底清理整治,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
    3.对验收合格的养殖场加强监管,确保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污染地下水的现象发生。
 
50 3720     聊城市阳谷县十五里园镇赵洼村南废弃窑场院子内,有一非法生产农药乙硫醇的作坊,2016年1月份开始,废水通过厂区西北角的废水坑渗到地下,作坊老板是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的吴姓工作人员(阳谷县人)和阳谷县寿张镇薛王村村书记薛某某。2016年10月份,向12345.12369.省环保厅和阳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反映,当地有关部门已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却未对作坊老板追责,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聊城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非法生产农药乙硫醇的作坊为聊城市金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阳谷县十五里元镇赵洼村南老窑场院内(租用厂房),法定代表人赵某某。该公司主要生产污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因无环评手续,工艺设备简陋,无治污设施,2016年10月被十五里元镇政府依法取缔。2017年9月9日现场检查时,生产车间内已全部清空。
    1.关于废水通过厂区西北角的废水坑渗到地下的问题。2016年10月17日,接到市长热线转办的信访件后,阳谷县环保局、公安局、十五里元镇联合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排查,当时现场未发现有渗坑。2017年9月9日,再次对厂区西北角进行排查,在其厂区西北角,已长满荒草,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渗坑”。
    2.关于作坊老板是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的吴姓工作人员(阳谷县人)和阳谷县寿张镇薛王村村书记薛某某的问题。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个人投资开办企业。阳谷县环保局致函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区检察院答复无阳谷籍吴姓工作人员。寿张镇党委对薛王村支部书记薛某某进行调查询问,薛某某本人确认与金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无任何关系。
    3.关于当地有关部门对该问题进行处理,却未对作坊老板追责的问题属实。对接到的市长热线、环保热线等反映该公司环境问题的举报,阳谷县热线办、环保局、公安局分别进行了回复。十五里元镇依据《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取缔“土小”违法污染企业的通知》,对该公司依法进行了取缔。阳谷县环保、公安联合现场调查时,未发现其有生产农药及渗坑排污的违法事实,不构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规定的违法要件,所以未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追究刑事责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为群众,非党员身份,因此未对企业负责人启动追责程序。
     
51 3721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董家小庄:1.董某元的越进铸造厂,在居民区夜间作业,噪声扰民,污染周边地下水。2.董某科的养猪场,粪便外流。 青岛市 噪声、水、垃圾     1.信访人反映的铸造厂原是董家小庄村村办企业,后由村民董某元买断。2001年6月正式投产,主要产品为铸造件。该厂生产用水是用于中频炉加热过程降温使用的冷却水,在下大雨的情况下,冷却水循环池存在水外溢现象。2017年7月17日,泊里镇人民政府会同区环保分局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因该企业属于“散乱污”企业,环保分局下达了现场监察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2017年9月9日经现场查看,该厂未生产,但经调查询问该厂近期确存在夜间生产扰民情况。2.董某科养殖地点于1999年6月投入使用,有一个小型鸡粪贮存池,无污水沉淀池。现存栏生猪42头、蛋鸡3500只。其采用干粪运出、还田方式处理养殖粪便,经现场查看,鸡粪堆放在养殖地点墙外南侧农田中;污水排放到养殖场墙外的排水沟,最后流入田间沟渠。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泊里镇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9月9日18时对此铸造配件厂拉闸断电。于2017年9月15日前对其实施取缔。2.由泊里镇人民政府会同区畜牧兽医局督促董某科于2017年9月11日已将墙外堆放的鸡粪清理完毕,并清理排水沟中的粪污;建成达到“三防(防雨、防渗、防溢)”要求的粪便贮存池和污水沉淀池。  
52 3722     1.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第十三中学东侧、东南方向的两家养猪场,白塔村村委会西侧的养猪场,桥口村,村北、村东、村西的三家养猪场,化石沟村,西南角紧挨高铁的养猪场,中安村,村南的养猪场,异味严重。
    2.白塔村村主任田某某,非法开采村北山,破坏山体、扬尘污染严重。目前都是夜间20点后开采。
枣庄市 大气、扬尘、生态     1.信访人所反映的8家养殖户,有2家不存在,其余6家均处于控养区,已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并正常运行,现场有异味。十三中学东侧和东南方向无养猪场;白塔村村委会西侧的养猪场,业主为田某洲,现存栏生猪9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储粪棚,无粪水外排;桥口村北、村东、村西三家养猪场。村西养猪场业主为王某芳,现存栏生猪15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村北养猪场业主为王某瑞,现存栏生猪45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村东养猪场业主为王某宝,现存栏生猪4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化石沟村西南角紧挨高铁的养猪场。业主为随某,现存栏生猪10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储粪棚,无粪水外排;中安村南的养猪场。业主为陈某,现存栏生猪4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无粪水外排。
    2.反映的白塔村村北山位置在木石镇白塔村北桃山,具体在塔山路中段路北山上,现场查看,未发现近期开采痕迹。所反映的田某某,系该村主任田某某,从事建筑行业,经走访询问,其本人未进行过山石开采。今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木石镇对白塔一带多次进行夜间巡查,均未发现盗采行为。
责令改正、其他     1.对辖区所有养殖户进行再排查再提升,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全部达到污染防治要求。对养殖场区喷洒消毒药品,每月对储粪棚进行清理清运,避免产生异味。
    2.加强山石资源保护工作,坚持定期、不定期巡查,夜查和白天查相结合,对辖区山石资源进行动态监管,一经发现非法开采行为,将严肃进行查处。
 
53 3724     青岛市即墨市马山东路东、青威路北,紧邻马山保护区有家无名热镀锌厂,排放浓烟,有刺鼻气味,污水未经处理直排路面,督查期间已停产。2.附近的生猪屠宰场,偷偷在夜间作业,异味扰民。 青岛市 大气、水      1.该热镀锌厂名称为青岛马山镀锌厂,位于即墨市马山东路西、青威路北,主要从事金属热镀锌,已办理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经查,该厂因厂房老旧破损,于2017年8月20日停产进行全面整修。该厂距离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较远,其锌锅加热熔化过程产生锌烟、酸洗过程产生酸雾,经收集分别通过烟雾塔(布袋除尘)、酸雾塔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日常检查时处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但在生产过程中仍会有部分锌烟和酸雾排放到周边环境中,酸雾会产生轻微刺鼻气味。生产过程无冲洗工艺,不产生冲洗水;产生的废酸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一并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有污水直排路面情况。但不排除在停产前,存在厂区“ 跑、冒、滴、漏”的生产废水随雨水流至外环境。2.信访人反映的生猪屠宰场全称青岛鑫盛肉类食品厂,年屠宰量3600余头,相关证照资质齐全。经调查,由于屠宰行业的作业时间存在特殊性,屠宰操作多在夜间进行。该企业的作业时间为凌晨一点半,作业时间已在畜牧部门登记备案,屠宰操作由官方兽医现场实施全过程监管,不存在偷偷作业现象。该企业采用机械化生产模式,生猪在刺杀放血前采用麻电致昏方式;生产废水及污粪全部冲刷后进入场内设置的全封闭式化粪池,经发酵后作为肥料定期外运。企业在屠宰时,生产车间加工时产生一定程度的异味,车间虽采用全封闭式,但仍会有部分废气扩散至外环境。 责令改正、其他      1.进一步加大对青岛马山镀锌厂的监管力度,确保尽快完成整修工作,待复产后,督促该厂加强污染物防治设施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杜绝“跑、冒、滴、漏”废水外排现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2.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对厂区生产车间门窗进一步加固密封,对屠宰加工过程产生的污水污物做到即产即清,减轻异味产生。  
54 3725     淄博市张店区西六路,建桥中学的食堂存在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前期虽加盖了一个小房子,但未解决油烟、噪声的问题。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建桥中学位于张店区北西六路59号,学校食堂位于校园西侧。周一至周五,食堂为全校300名住校生提供早、中、晚三餐。
    2.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无环评备案手续。
    3.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前期加盖的小房子为静音房。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存在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1.责令建桥中学更新油烟净化装置,改造降噪设施,9月12日完成;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油烟.噪音进行监测并办理环评备案手续,9月15日前完成。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杜绝油烟.噪声扰民。
 
55 3726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南王村,博临路边每天下午都有刺鼻气味。周边有多家化工储存企业,不确定异味来源。 淄博市 大气     凤凰镇南王村附近共有4家化工储存企业。其中,2家公司分别已于2017年7月和8月拆除完毕;另2家企业均为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项目审批、验收手续齐全,配套了废气处理设施,但由于存在跑冒滴漏的问题,易产生异味扰民。省道233(博临路)作为一条联接国道309与省道321的南北向主干道路,大型化工运输罐车流量大,部分化工运输罐车有时停靠道路两侧区域进行车辆检修或休息,因车辆罐口密闭不严,产生异味扰民的情况。 责令改正     1.责令2家危化品储存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和管线进行维护.更新,杜绝因跑冒滴漏而产生废气,影响群众生活;
    2.责令交警.公路等部门加大对省道233(博临路)执法检查力度,杜绝化工罐车非法停靠;
    3.加强企业监管,严防异味扰民。
 
56 3728     青岛市莱西市经济开发区宾河东路52号,有家无名机械加工厂,无环保手续、无环保设施,有刺鼻气味产生。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该机械厂为青岛真邦物流器材有限公司,2015年4月租赁现厂房生产,无环保手续。2.该公司产品是金属物流托盘,钢管切割采用圆锯机、无齿锯,切割过程中有噪声产生。焊接过程中有烟雾、异味、噪声产生。3.该公司除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外,无其它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关停取缔      1.9月9日要求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对其采取断电措施,在未办理环保手续之前不得生产。2.9月11日,企业负责人表示以后不再生产,已将设备拆除完毕。  
57 3730     青岛市胶州市里岔镇里岔村,有家薛某某的食品加工磨坊,凌晨及夜间作业时,噪声扰民。 青岛市 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里岔村食品加工磨坊业主为该村村民薛某某,该磨坊位于黄张路以南与里岔村村委会相邻。平时由薛某某利用农闲时间不定期为附近村民加工小麦和玉米面粉,有小麦磨面机一组,玉米磨面机一台。经询问当事人薛某某及调查走访附近邻居,该磨坊存在夜间凌晨加工小麦和玉米面粉的情况,产生噪音对周围居民存在影响。 责令改正      1.里岔镇政府征求磨坊周围邻居的意见,责令其在每天19:00—次日7:00期间不得从事加工作业,避免夜间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2.要求其加强降噪措施,将原有窗户更换为全密封不可开启的塑钢窗户,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的影响。3.加大对此类面粉加工点的巡查力度,对薛某某等磨坊加工点进行不定时夜间巡查,防止夜间作业扰民情况的发生。  
58 3731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医院北侧科委宿舍,楼下的储藏室被出租给早餐铺,早晨噪声、油烟扰民。 德州市 油烟、
噪声
    信访件中反映的早餐铺为侯记早餐店,主营老豆腐、丸子、油条等早餐,相关证件齐全,合法经营。营业时,灶具及部分餐桌椅摆放在室外。
    1.油烟问题:经现场调查,该早餐店炸制油条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油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该问题属实。
    2.噪音问题:由于部分餐桌椅位于室外,就餐高峰期间人数较多,声音嘈杂,导致噪音扰民。该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约谈    1.德城区城管局已责令该店不得露天制作早餐,加装油烟净化设备。店主表示配合管理,目前油烟净化设备已安装完毕。 
   2.区城管局已责令该早餐店一律室内营业,不得将餐桌椅置放于室外。同时,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引导市民文明就餐,避免产生噪音影响居民工作生活。
   3.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59 3733     受理编号1952:烟台市莱山区莱山镇东沟村眉秀山庄,20号楼南侧有10个车库进行啤酒代理,噪音大,啤酒、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相关部门只提出警告,要求把酒瓶搬走,但是依然正常营业,装卸车噪声污染仍然存在。 烟台市 其他     该业主已停止营业并对门前酒瓶进行彻底搬除,规范了门前停车秩序。9月9日,对现场进行再次调查。经核查,该处目前处于停止营业状态,现场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正常营业、噪声污染问题。目前,该业主已将所有酒瓶清理完毕。      
60 3734     德州市德城区东地中路和文化路交叉口向北300米,有多家烧烤店,油烟和噪声扰民。为迎接检查,已暂停营业,担心督察组走后问题仍存在。向12345反映多次,未解决。 德州市 油烟、
噪声
    该信访件与第26批、受理编号3333的交办件反映情况基本相同。经现场排查,文化路与东地路交汇北300米沿街门市共有烧烤店7家,已全部停业整顿。该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    1.针对油烟问题,区城管局已责令其全部停业整顿,更换油烟净化设备并加装二次净化设施,并聘请专业机构对其油烟排放进行检测,达标后方可继续营业。
   2.针对噪音问题,区城管局已责令7家烧烤店晚上10点后一律停止室外营业,并发放《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引导市民文明就餐,避免产生噪音影响居民工作生活。
 
61 3735     受理编号2208:济南市市中区经五纬一路翟记龙虾炒鸡店,噪音、油烟扰民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现该店仍在继续营业,烧烤存在油烟、噪声扰民,无环保相关手续。 济南市 油烟、噪声     1.经市中区大观园街道办事处核实,8月21日,翟记龙虾炒鸡店店内炉灶、油烟净化设备均已拆除,目前采取配送式营业,不产生油烟,已不存在油烟扰民的问题。
    2.8月22日,该店已进行环评备案登记(备案号:201737010300000789)。
    3.经调阅相关巡查记录,翟记龙虾炒鸡店自8月29日起,每晚均22时前停止经营,以降低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其他     市中区大观园街道办事处牵头,大观园派出所配合,联合执法,加大巡查监管,提醒翟记龙虾做好食客文明就餐管理,避免大声喧哗,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62 3736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路康大世纪新村小区5号楼下,有多家饭店,油烟直排,占道经营。 青岛市 油烟、其他     康大世纪新村小区5号楼下共有10家餐饮业户。2017年9月9日经现场查看,10家餐饮业户中有9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有1家(隆源盛饭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炒菜时产生的油烟通过烟道对外直接排放;5号楼下有9家餐饮店和3家便利店将酒瓶、货物、桌椅等物品摆放在店外,占用了部分公共场地。 其他     1.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9月15日前对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9家餐饮业户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由各部门联合下达停业整改通知,直至整改合格;责令隆源盛饭店于9月15日前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已完成。2.9月9日隐珠街道对占道经营物品进行了清理。下一步,隐珠街道将把该位置做为巡察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形成常态化管理。3.由区质监局和区食药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居民楼下新开设或经营业主变更的一律不予批准,加强日常监管。  
63 3738     9月3日举报人反映: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西庄村北侧水沟(田围子村已停工的制胶厂房向西10米到60米的范围),填埋了30多车有毒、有害的鞋革废料,气味刺鼻,废料上现已覆盖建筑垃圾和沙土。9月5日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但取证地点不对,未发现污染事实。举报人要求将填埋垃圾清走。 临沂市 固废、其他     反映的水沟位于兰山区义堂镇西庄村北侧,原为一处汪塘。近期,西庄村对汪塘进行填埋修整,计划建设休闲广场。9月5日,我区对部分填埋区域进行开挖,未发现有毒有害固体垃圾。9月9日,我区对群众提供的“田围子村已停工的制胶厂房向西10米到60米范围”的填埋区域全部重新开挖,发现填埋使用的填充物料主要为建筑废料(砖块、混凝土碎块),掺杂了约3吨汽车坐垫下脚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不能与建筑垃圾一同填埋,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无刺鼻气味。由于时间较长,无法查清汽车坐垫下脚料来源。 其他     1.汽车坐垫下脚料符合垃圾填埋有关要求。目前,已对汽车坐垫下脚料进行分拣,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2.加强对辖区内汽车坐垫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其按要求处置下脚料。
   
 
64 3739    泰安市东平县旧县乡旧县三村生态防护林区内,顺康砂石销售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田100多亩,建设采石场,属于违建,2017年5月17日,东平县国土局为该厂违规办理采矿证,强烈要求拆除并吊销采矿许可证。 泰安市 生态、其他     该件为重复信访,部分同第5批814-33号、第14批824-69号、15批824-214号、20批830-105号转办件。
    1.依据2013年3月,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东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东平县旧县乡旧县三村为三级生态防护林,根据国家林业局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三级生态防护林可以设置采矿权。   
    2.东平顺康沙石销售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成立,位于旧县石灰岩矿重点开采区内,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前,该公司于2014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未经批准先后占用旧县三村土地建成东西两条石子生产线,非法占用一般农田9.2亩,东平县国土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17.429万元。  
    3.东平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5月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该宗采矿权,2016年6月东平顺康沙石销售有限公司竞得采矿权,2016年7月经公司申请,东平县国土资源局批准划定了矿区范围,2017年5月该公司申请要件齐全领取了采矿许可证。其采矿权设置符合《东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采矿权的出让符合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发2016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的通知》。
责令改正     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平县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提升整改(设置厂区抑尘网、建设车辆冲洗台、绿化厂区)。  
65 3740     枣庄市滕州市鲍沟镇笃西路誉泰机械、金驰机械,104路泰源机械、鑫晟机械,红荷路红荷挂车厂,喷漆排放刺鼻气味,噪声扰民。 枣庄市 大气、噪声     1.誉泰机械、金驰机械,104路泰源机械、鑫晟机械位于滕州市鲍沟镇,四家企业均为汽车维修厂,并加工车辆配件,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未发现喷漆车间及喷漆设备,未闻到刺鼻气味,但是发现有喷漆痕迹。经了解,在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噪声。
    2.红荷挂车厂为山东红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分为南北两个车间,南车间设有喷涂生产线,喷涂生产线有喷漆房两个。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刺鼻气味。喷漆产生的废气首先由水旋式净化设施处理,经一级过滤棉+活性碳过滤后通过20米排气筒外排,污水泵运转正常,其他喷涂环保设施使用正常。风机、空压机和各种泵等噪声发生源设备,采取了隔声措施,厂房为钢结构双层彩钢瓦结构,内层有隔音岩棉,生产车间距周边最近村庄(西十里岗居)距离达600米以上,不会产生噪声扰民。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滕州市环保局对誉泰汽车销售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6.5万元。
    2.滕州市环保局对鑫晟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
    3.滕州市环保局对泰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罚款4.5万元。
    4.已对上述3家企业断电,责令改正,如不能整改到位,予以关停取缔。
    5.金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企业现在已经全部自行拆除完毕,未再对其进行处罚。
    6.对红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加强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66 3743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东路317号泽润金融广场内,润泽嘉禾大酒店,后厨烟囱直排油烟,扰民严重。 青岛市 油烟     经现场查看,泽润嘉禾酒店所在楼座相对独立,周边200米内无居民楼。酒店楼体北侧建有高空排放烟道,已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现场查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无明显油烟排放,且排烟口高出所在建筑的最高位置15米,符合《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止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油烟排放口的规定,但高空排放的烟尘对附近居民楼产生影响。 其他     薛家岛街道办事处已要求酒店负责人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清洗。下一步将对该酒店的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67 3744     潍坊市诸城市黄华镇后郝戈庄村东,昱升食品厂,污水直排,污染环境。怀疑手续不全。 潍坊市 水、其他     昱升食品厂建设了沼气池,每天宰杀3—4头猪,日排废水2吨左右,宰杀废水部分流向已经建成的沼气池,部分流向厂区外的防渗漏的沟渠进入水泥池,但未排入河流、水沟等外环境。沟渠内残留的污水,时间长了发酵,散发臭味。该厂有宰杀许可证,无环保审批手续。 关停取缔     立即对该厂采取“两断三清”措施。9月11日,已经断水、断电,设备等已经清理完毕,水泥渠道内的污水已经清理干净。  
68 3745     青岛市崂山区梅岭西路龙泽山庄小区1号、2号楼顶,建有违章建筑,烧烤油烟扰民,养鸽子粪便乱排,唱歌跳舞噪声扰民。小区西侧水库,被倾倒垃圾,水质变臭。水库周边养羊,排放噪音、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青岛市 噪声、大气、水、垃圾     1.经调查,该小区1号楼2单元801户在自家平台搭建阳光房约70平方米,建设时间约在2012年;2号楼2单元902户对自家北阳台进行封闭,约12平方米,建设时间在2016年5月。由于小区依山而建,地势较高,通往楼顶必须经业主家进入,业主拒不配合,大型设备施工存在较大风险,导致法律程序无法履行。前期,执法人员多次电话联系业主,动员自行拆除,但一直未自行拆除。两户业主中,1号楼2单元801户曾经养过鸽子,前期已经弃养。经了解物业,未发现该两户业主有烧烤、唱歌扰民的情况发生。2.经现场核查,小区西侧林地中无水库,仅有自然形成的一条小沟,且没有积水。林地靠近梅岭西路路边有少量垃圾,为过路行人随地乱扔产生。前期曾有社区居民在此林地中放养两只奶山羊,已于9月3日进行了清理,之后再未发生过养羊现象。 责令改正     对龙泽山庄小区内两处违章建筑,将采取以下措施:1.根据我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措施,与区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联动,对上述两处房屋限制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督促业主自行整改;2.下达整治通告,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逾期不自行整改,依法尽快予以查处。林地靠近梅岭西路路边的垃圾,已安排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保持路边干净整洁。  
69 3746     莱芜市农高区寨里镇苏家坡村东侧,小河被人破坏堤岸,挖沙盗沙,形成大坑,倾倒垃圾,无任何防护措施,有安全隐患,破坏当地生态。 莱芜市 垃圾、其他、生态     此交办事项与第28批“3613”号部分内容重复。
    1.前期处理情况:经现场查看,所反映的垃圾为生产垃圾,全部是周边村村民倾倒的玉米皮和玉米秸,未发现河道内开采河砂现象。目前寨里镇正在对寨里河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工程正在施工,主要是采取浆砌石护坡和河道内清淤等措施。寨里镇政府已组织周边村保洁员、村两委干部动用机械对所反映河段生产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生产垃圾现已清理干净。
    2.本次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查看,存在该河段被破坏堤岸问题,未发现挖沙盗沙现象,河道内存在多年前遗留下来的沙坑,在河道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牌,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对水源涵养有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1.生产垃圾已清理干净。
    2.所反映河段结合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已经开始治理,工程投资2940万,对河堤进行生态护坡、部分石砌和河道内清淤,将于2017年10月底完工,河道内存留大坑也将得到根本治理。
    3.强化执法监管,坚决防止盗采河砂及垃圾倾倒问题发生。  
 
70 3749     莱芜市莱城区杨庄镇马村南,张某某的冶炼厂,无环保手续,距离村庄太近,排放刺鼻气味。 莱芜市 大气、其他     杨庄镇马村南发现两家机械加工厂,分别为杨庄镇海林铸造加工厂与莱芜市金鼎机械厂。杨庄镇海林铸造加工厂无环评手续;莱芜市金鼎机械厂环评手续于2008年11月经莱芜市莱城区环保局批复,未验收。8月29日杨庄镇已对上述两家企业现场检查,因环评手续未完善,已责令其停产。
    9月9日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现场均未生产,无刺鼻气味。杨庄镇海林铸造加工厂距离住户60米左右,已拆除部分设备。莱芜市金鼎机械厂紧邻住户。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对杨庄镇海林铸造加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实施关停取缔,10日内完成。对莱芜市金鼎机械厂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其在环保手续齐备前,不得恢复生产。
    2.加大对企业监管巡查力度,加强督促整改。  
  
 
71 3750     滨州市阳信县工业三路,坤达商混站,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滨州市 扬尘     1.山东坤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阳环字[2008]06号),并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阳环建验[2008]12号)。
    2.4月25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部分路面破损没有硬化,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公司在七天内将破损的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
    3.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周边建设有防风抑尘网,堆场物料已全部覆盖。但是该公司堆场有部分地面未硬化,导致地面有灰尘。经调查,该公司未硬化的地面是由车辆碾压导致损坏,该公司没有及时进行硬化修补。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责令30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0.5万元。  
72 3751     临沂市罗庄区西高头街道东高头村,村主任不作为,违法售卖耕地,在泄泥河抽沙卖沙,破坏生态。 临沂市 生态     1.反映的“西高头街道东高头村”实为高都街道东高都村,该村村委会主任为肖某某,2014年11月起任职至今。
    2.反映问题主要是指陷泥河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期间的土地流转和河道整治工程。该工程为市政府市政工程,由市住建局具体组织实施。陷泥河高都街道段共4.5公里,其中东高都村段约2.5公里。根据工程需要和上级要求,该村委负责流转辖区内陷泥河两岸300余亩土地及地面附着物清理,任务完成后交由市政公司组织施工,土地流转方式及赔偿标准均与沿河村居标准一致,不存在违法售卖耕地问题。经调查高都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和东高都村两委班子成员,查看陷泥河高都街道段沿岸,现场未发现抽沙卖沙行为。
     
73 3752     前期反映“2037号济南市槐荫区机床二厂路映月紫云城小区集中供暖”的问题(受理编号2037),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集中供热管网就在小区附近,问题核实不准确。 济南市 其他     映月紫月城小区位于机床二厂路11号,由济南齐郡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北区业户已陆续入住501户。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10月由槐荫区环保局审批,环评报告中论述的采暖方式是加入城市集中供暖,配套建设换热站。2014年项目开始建设时,周边无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和热源。2017年7月按照全市打通断头路、瓶颈路的安排部署,机床二厂路完成改造提升,埋设了供热管网,该管网已敷设至南辛庄西路路口,尚未接入至全市供热主管网,经向市热电公司咨询,目前不具备正式供暖条件。
    为保障小区已入住业户和济微中学2017年冬季供暖,济南齐郡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初投资建设空气源热泵机组。经现场查看,该机组位于项目北区西北角,泵房内有14台水泵位于半地下,地上1.7米平台上有59台压缩机,距离最近的住宅楼为西侧一小区,约10米。机组南、北、西三个方向分别建设了高约2.5米的隔声屏障。
立案处罚
    1.济南齐郡置业有限公司因目前无法加入城市集中供热,为保障小区已入住业户和济微中学2017年冬季供暖,建设了目前提倡的清洁能源替代方式空气源热泵机组。但鉴于其未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槐荫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29日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处罚4万元,处罚文号为济槐环罚字[2017]第169号。
    2.槐荫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空气源热泵机组项目未完善手续之前,不得建设。
 
74 3753     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和药山街道交界处,药山桥到金牛桥小清河河段有一排污口,排放污水,河道内存有大量污泥。 济南市     1.小清河南岸、泺口街道办事处田庄社区北侧有一处排水沟,该排水沟内有少量生活污水流入小清河。此处污水为污水管道溢流造成。光大水务水质净化二厂设计处理能力20万吨/天,在用水高峰期、设备检修时,上游污水管道水位升高,污水溢流通过排水沟流入小清河。
    2.该段河道污泥已列入治理计划。
责令改正     1.扩建水质净化二厂。2017年8月,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完成《济南市水质净化二厂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2018年6月底前完成扩建改造,提升日处理能力10万吨。目前,项目已经启动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
    2.实施小清河城区段清淤工程。该处河道污泥已列入《济南市小清河流域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济环委办〔2017〕12号),按照方案要求,今年汛后开工建设,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区段底泥清淤工作。
    3.天桥区市政、排水部门组织排查排水沟上游污水管线情况,杜绝污水私自接入排水沟行为。
 
75 3754     临沂市沂水县马站镇乔家官庄村北,恒旺食品厂,无环评手续、土地手续,生产辣椒酱,散发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厂外大坑。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沂水恒旺食品厂,建有年产800吨辣椒酱生产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3〕265号)和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沂环验〔2017〕64号),环保手续齐全。
    2.该厂院落为居民用房,于2013年7月,将民房改造为厂房,地块属存量建设用地,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3.该厂生产期间产生辣椒刺鼻气味,在密闭厂房内作业,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排放。2017年5月2日-3日,经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正常生产期间检测。其中,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饮食业油烟符合《饮食油烟排放标准》要求。该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日产生量1吨,经隔油池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到厂区外自己的杨树林。2017年5月2日-3日,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废水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限值。
    4.因年审SC证件及设备检修,该企业于2017年8月5日停产至今。2017年9月9日,厂内无刺鼻气味,无废水直排场外大坑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9月10日,县国土资源局对该企业未办理国土用地审批手续进行立案处罚,罚款42525元。
    2.马站镇党委政府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76 3755     济南市章丘区石河街,鲁能公馆,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严重。石河街铁路以南,车辆超速行驶,噪音扰民。章丘区山泉路大润发商城楼顶的空调机组,噪音扰民严重。 济南市 噪声     1.鲁能公馆夜间施工噪声为施工单位浇筑混凝土过程中产生,该单位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9月9日下午区住建委查阅区智慧工地监控系统,发现9月8日晚10点后,有混凝土搅拌车及泵车出入施工工地门口。9月9日晚区执法局调查询问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其承认因混凝土来料不及时造成施工时间拖延和施工噪声扰民。
    2.经章丘区交警大队实地观测,该路段从铁路以南至双山北路长1.4公里有三处信号灯管控,车辆通行速度平稳,未发现超速行驶现象,且路面无突起坑洼,车辆行驶噪音水平正常。
    3.章丘区大润发商城地处城区山泉路唐人中心商贸区,该商城顶楼共有两套空调机组,北边一套产权为大润发商城所有,现场监测噪声为63分贝;另有一套产权为维华商城所有,现场监测噪声为64分贝,均超出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立案处罚
    1.9月9日,章丘区执法局对其违反作业时限施工、施工扰民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章城执处字2017第210号),罚款1万元。
    2.章丘区住建委将对鲁能公馆工地加大监控力度、巡查频次,杜绝噪声扰民。
    3.章丘区交警大队安排辖区中队加大西石河街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超速及大货车、渣土车违法行为,保障正常安全的通行秩序。
    4.依照《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明水街道办事处责令两家企业改正违法行为,2017年12月9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实现噪声达标排放。
 
77 3756     淄博市高新区开发区北路,淄博裕民基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夜间作业,使用窑炉,排放粉尘、噪音,污染严重。该厂一有检查就停产。 淄博市 大气、噪声     1.该公司于2010年开始建设,目前共有三个项目均办理了环评手续。
    2.该公司仅年产15000吨高档镁质耐火材料项目正常生产,该项目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该项目安有在线监控设施,实现数据实时上传。日常在线数据稳定达标排放,但在2017年8月1-2日存在超标问题,已立案处罚;
    3.对厂区无组织排放、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4.但检查时发现颚破工序出料口粉尘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生产废料暂存处新产生的粉性物料未及时蓬盖。
    5.该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有时安排夜间生产。
责令改正     1.责令淄博裕民基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对颚破工序出料口粉尘处理设施和厂区废料暂存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2.责令淄博裕民基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加强现场管理,杜绝扬尘污染现象发生。
 
78 3757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鹿鸣小区南区南门西侧的果园,有人违法养鸡,垃圾乱堆乱放。 烟台市 垃圾     莱山区观海路鹿鸣小区南区南门西侧属于黄海社区果园,有居民种植果树,存在养鸡、捡拾纸箱和废品等现象。 责令改正     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要求果园管理人立即将纸箱、废品和养殖鸡等家禽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79 3758     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夏庄居委会东,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夜间噪音扰民严重,尤其是发电机组车间。向当地民生热线反映多次未解决。 淄博市 噪声     1.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现有4台发电机组,机组运行时产生噪音,存在扰民现象。为减少噪声,在厂区西厂界(夏庄村东)建设了隔声墙,以阻隔噪声。9月9日夜间,经对该公司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2.2017年8月28日,曾接到关于“南定镇夏庄村村民反映华电淄博热电夜间设备噪音大,扰民严重”的转办件,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夜间噪音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其采取措施降低噪音;9月5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厂界噪声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责令改正     1.责令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对机组等设备进行维护,降低噪音,定期进行噪声监测。
    2.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南定镇加强巡查,减少噪音扰民现象。
 
80 3759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世纪花园小区东北角,楼顶有人饲养鸽子,粪便乱堆乱放,散发刺鼻气味。 淄博市 垃圾、大气     该投诉件所反映的问题,位于张店区马尚镇世纪花园小区东北角,文星园小区10号楼1单元1102室,属于住宅楼。住户在楼顶饲养鸽子,有粪便散发气味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业主9月15日前将楼顶所有鸽子处置完毕,将楼顶粪便清理干净,消除异味。
    2.责成马尚镇政府加强监管,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81 3760     临沂市郯城县老汽车站附近银都购物广场南侧,早市菜市场巷口,占道经营,乱扔垃圾,散发刺鼻气味。建议取缔。 临沂市 垃圾、大气     反映的“早市菜市场巷口”,为郯城县银都购物广场南侧朝阳路市场,位于朝阳路西头至富民路。该市场存在占道经营、交通拥堵、垃圾乱放情况,有异味,占道经营面积约1000平方米。占道经营人员主要为沿街店铺经营户、蔬菜批发商、零售商及部分菜农。 责令改正     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用宣传单、书面通知、宣传车等方式宣传禁止占道经营政策法规;每天5:50组织3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巡查,责令沿街店铺规范经营,引导蔬菜批发商及菜农进入附近市场经营;安排保洁人员定期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运。目前,朝阳路市场占道经营及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已整改完毕。  
82 3762     前期反映“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西洽沟村西,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手续,无防尘措施,粉尘、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受理编号2253),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结果中仅让其停产,举报人担心以后仍会恢复生产,建议取缔。 临沂市 其他     汤河镇政府已于2017年8月30日,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搅拌站进行了取缔,并纳入重点专项巡查监管。目前,该搅拌站已不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      
83 3763     临沂市河东区区政府东,东兴电镀中心,离居民区太近,冒黄烟,排放刺鼻气味,要求关停、搬迁。 临沂市 大气     1.反映的东兴电镀中心由山东新海表面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其环评报告书于1999年10月22日由临沂市环保局批复;其改造工程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1月7日由临沂市环保局备案。该公司生产工艺包括酸洗、电镀等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部分酸雾,有一定气味,均配套了酸雾吸收装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酸雾废气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017年7月27日,该公司因检修设备,提交停产报告,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2. 该公司建厂时间较早,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后期部分居民在该厂附近建房,但都在卫生防护距离之外,目前,河东区正计划搬迁企业。
其他     河东区已将该公司纳入“退城入园”规划,拟搬迁至河东区环保产业园。  
84 3764     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27号小区的楼下车库违规改建饭店,油烟扰民,烟囱向外喷油,油污直排下水道,油烟机及夜间营业噪声扰民严重。 青岛市 油烟、噪声     经查,青岛市市南区海边菜园酒店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27号(挂门牌号澳门路15号)西单元101户及一楼车库,面积约200平方米,灶头3个,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外置烟道高于居民楼顶排放,废水直接进入市政管网,该店有环保审批手续;经监测,昼间排气风机噪声56.4分贝,超标1.4分贝。市南区滨海大众快餐店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27号东单元102户一楼车库,面积约60平方米,灶头2个,电磁炉2台,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外置烟道低空排放,废水直接进入市政管网,该店无环保审批手续;经监测,昼间排风机噪声61.5分贝,超标6.5分贝。两家饭店均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其房屋房地产权证中“用途”为“住宅、办公、停车库兼”。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17年9月9日,市南区湛山街道办事处会同环保市南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进行了联合执法,环保市南分局对青岛市市南区海边菜园酒店和市南区滨海大众快餐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业整治,并立案处罚,拟处罚海边菜园酒店5000元,滨海大众快餐店15000元;区市场监管局下达了《行政指导书》,提出了规范经营要求。2017年9月10日下午市南区湛山街道办事处会同环保市南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对两家饭店经营者进行了约谈。  
85 3765     前期反映“临沂市开发区昆明路与柳公路交汇处向西100米路南山东居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大量使用危化品,二甲醚和丙丁烷储罐不符合国家标准,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问题(受理编号2758),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举报人认为政府的处罚不合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罚款金额应为建设项目的2%,结果只处罚了11200元,根据国家规定未批先建项目应该被两断三清,拆除设备,但该厂未被拆除。 临沂市 其他     1.2017年8月26日,开发区环保分局在对山东居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万能胶、免钉胶项目未经环评审批,于2017年5月份擅自开工建设,2017年6月底建成并开始调试。“未批先建”项目投资额28万元,其中厂房依托原有闲置厂房未投资,生产设备从北京市居欢化工有限公司责任公司购置,包括7台1000L反应釜、1台5000L反应釜、1台2500L反应釜、2台1500L捏合机、1台500L捏合机,共计28万元。开发区环保分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投资额百分之四进行罚款,罚款人民币11200元。处罚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并无不妥。
    2.开发区环保分局已责令该公司“未批先建”项目恢复原状。目前该公司万能胶、免钉胶项目主体设施已拆除完毕,剩余附着物正在清理。其他项目具有合法手续,不需要对全厂实施拆除。
     
86 3766     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水峪村山上,有人倾倒大量垃圾,污染环境。 淄博市 垃圾     该处为渣土填埋场,2017年6月启用,但未办理手续,渣土来源为滨莱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隧道施工开挖的土方,全部露天堆放,并存在少量建筑垃圾。 责令改正     1.立即停止该渣土填埋场,对现场渣土进行蓬盖,防止扬尘。
    2.聘请绿化施工队伍,10月底前完成覆土封场,2018年实施春季绿化。
    3.加大对该渣土填埋场的监管力度,每日安排专人进行巡查,杜绝建筑垃圾.渣土私拉乱倒现象。
    4.强化对该渣土填埋场停运后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私拉乱倒行为。
 
87 3768     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郑官庄村东北角的大型养猪场,粪便直排村内水沟,有刺鼻气味,导致地下水污染。该村火化场,无环保设备,晚上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村内水沟。 枣庄市 大气、水     1.反映的养殖场为枣庄龟山生猪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宋某,属于适养区,现在存栏生猪1180头。该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齐全,执行雨污分流、干粪收集、种养结合、堆积发酵为主的粪污处理与综合利用模式,日产生活污水5立方,目前雨污分流设施完好,建有沉淀池2个、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日处理污水15立方。现场查看,粪便未直排村内水沟;该养殖场在门南建有1处7.5米宽、14米长的储粪场,粪便未及时清理,有刺鼻气味。
    2.反映的火化厂为薛城区殡仪馆,位于薛城区周营镇石门村,配备了2台高档火化机及配套环保处理设施,该火化机尾气处理系统是集除酸、杀菌、除尘等为一体的尾气净化处理系统。经调查,殡仪馆产生的刺鼻气味的原因,是由于殡仪馆在晚间私自焚烧死者衣物及花圈等陪葬品产生的。火化设备无需用水清洗,也不产生废水,不存在设备污水排放问题。在生活区和殡仪服务中心建有化粪池,定期进行清理,未发现污水外流。
责令改正     1.储粪场现有粪便目前已清理干净;计划9月17日前拆除现有场外储粪场,在场内建成储粪场。场内储粪场已完成选址规划,待天气好转后施工。
    2.薛城殡仪馆于目前已将现存的死者衣物和陪葬品等清理干净(共清理旧衣服1件、旧鞋子1双、花圈2个、其它废品20余件),并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私自焚烧行为。
 
88 3769     济南市槐荫区辛西路4号1号楼一单元楼下,住户饲养家禽,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严重。 济南市 大气、噪声     槐荫区辛西路4号1号楼1单元101住户在自家小院内散养10只母鸡,四周存留鸡粪,气味刺鼻。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南辛庄派出所民警,对该住户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该住户同意立即将家禽进行处理。 其他     1.经住户同意并积极配合,南辛庄派出所民警和办事处工作人员将鸡全部装进袋子,并陪同住户运到集贸市场处理。该住户随即将自家小院打扫干净。
    2.槐荫区政府责成南辛庄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检查,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为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89 3770     枣庄市市中区经济开发区长江三路2号,山东澳进食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废水乱排、噪声扰民,蒸汽外漏存在安全隐患,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枣庄市 水、噪声、其他     1.反映的山东澳进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枣庄经济开发区长江路三路2号,2017年5月18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食品、软饮料制造、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该企业年产6万吨乳酸菌饮料项目于2017年在市中区发改局登记备案,2017年6月7日该企业与枣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2017年7月中旬,该项目建设单位向市中区环保局报审环评资料,因报审资料欠缺,暂未进入环评审批程序。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南侧厂房一条生产线正在生产。经询问企业,发现该企业于2017年9月初安装了一条乳酸菌饮料生产线,9月8日接通并使用枣庄南郊热电公司集中供热放气试压。因设备供货方要求调试设备并付款,企业于9月9日进行了乳酸菌饮料生产线调试生产,并未正式生产。生产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枣庄市汇泉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废水乱排现象。现场未发现蒸汽泄漏。经监测该企业厂界噪音未超标,企业四周均为开发区企业,无居民区。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2017年9月9日,枣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中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在未获得环保批复手续前,停止一切建设、生产行为,对其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试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9月17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罚款10万元。同时,市中区政府责成枣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环保局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在完成整改前不得生产和建设。  
90 3772     淄博市张店区湖田办事处柳杭社区南侧,通乾有限公司,现已停产,先前污水只进行了简单的酸碱中和,有毒污水未处理直排齐鲁石化污水处理厂,排放刺鼻气味。 淄博市 水、大气     淄博通乾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富马酸项目有完善环保手续,因市场原因自2017年3月停产至今。
    1.该公司产生的废水经沉淀、调节、中和、曝气和终沉工序达到标准后,经管道排入齐鲁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厂。
    2.该公司脱色、结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抽吸、三级石墨冷凝器吸收;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吸收;苯酐酸水液池进行密闭,通过管道将废气引入碱液喷淋塔中吸收,现场检查未发现异味情况。
     
91 3773     威海市荣成市崖西镇北新庄村西,挖土坑破坏生态。 威海市 生态     1.北新庄村西的确存在大坑。2012年3月,北新庄村委借俚李线夏庄至桥头段改建工程之机,与威海冠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达成土地租赁合同,将村西16亩土地租赁给冠通公司用于建设临时搅拌站及取土场,待工程结束后利用采挖的土坑修建水塘,解决周边土地的灌溉问题。双方签订合同后,冠通公司在该处建设了临时搅拌站,同时取土用于俚李线道路建设,2012年9月工程完工。2013年3月,该公司按要求拆除了搅拌站并对取土现场进行了平整复耕。2014年以后,该取土点又陆续被村民采挖,用于修筑田间路和修整农田。由于村里资金紧张,一直未对水塘周边进行加固。现场查看,坑内有水,有村民正在抽水浇地。
    2.目前,村里已将该水塘进行规划设计,并于9月8日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近期将动工改造,预计10月底前完工。
责令改正     责成崖西镇政府及北新庄村切实做好水塘的修整及周边土地的复垦整理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工。  
92 3774     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小坨村西南角的纸厂,生产纸管,无环保手续。 潍坊市 其他     台头镇小坨村西南角有两家纸管厂,均从事纸管加工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两家企业需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寿光市宏伟纸管厂负责人为郑某某,2015年3月建设投产,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平安纸管厂纸管负责人为李某,2016年10月建设投产,未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 关停取缔     责令2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9月10日现场检查时已全部拆除完毕,达到了“两断三清”标准。  
93 3776     青岛市市南区金门路街道办事处逍遥社区36号楼西侧的通道绿化被铲除,私自乱搭乱建,破坏生态。逍遥社区被人私自圈占区域堆放废弃物品,污染环境。先前向12345反映未得到解决。 青岛市 垃圾、生态     经查,逍遥社区36号楼西侧的通道绿化被铲除,存在居民私自乱搭乱建,私自圈占堆放废弃物品现象。 责令改正     2017年9月9日,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门路中队会同金门路街道逍遥社区居委会对逍遥社区34号楼、36号楼外部违法圈建的当事人进行了逐家入户通知,9月10日,对该处违法圈占、私搭乱建进行了集中拆除整治,并对现场堆放的废弃物品一并进行了清理。  
94 3778     1.济南市槐荫区刘长山路绿地泉景园小区1号楼楼下,满口香饭店,油烟直排小区下水道,散发刺鼻气味。向12345反映多次未解决。2.前期反映的济南市槐荫区刘长山路国际华都小区附近饭店油烟扰民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结果中未对举报饭店进行整改,未解决油烟问题,建议取缔。 济南市 油烟、其他     1. “满口香”餐馆位于绿地泉景园小区1号楼底商,前期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已于8月16日停止烧烤项目,8月26日全面停止营业,9月8日拆除了直通下水道的烟囱和厨房炉灶,该业户正转行从事非餐饮项目。
    2.经调阅1至8月12345记录,共收到关于满口香餐馆举报3件,腊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局要求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禁止店外经营。
    3.绿地国际花都小区原有10个烧烤店,在前期906-257号转办件办理中,腊山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对10家烧烤店下达了取缔通知,要求自行清除设施设备。9月8日,绿地国际花都小区烧烤店均已清除烧烤炉,转产不产生油烟、异味扰民的经营项目。
其他     1.槐荫区政府责成腊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的要求,督促辖区内餐饮业户落实完成转行整改要求。
    2.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防止再次出现产生油烟、噪音、异味的餐饮项目。
 
95 3780     淄博市桓台县锁镇铁西路,东洋泰工艺品厂,污水直排厂外水坑,污染环境。 淄博市     1.企业为山东东洋泰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桓台县索镇铁西路,主要生产销售宠物用玩具、用品。2009年10月份通过环评审批,2010年1月份通过环保验收。
    2.该企业无工艺废水产生,厂区生活污水通过下水道直排企业北侧一窑湾内,未落实环评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的要求。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活污水外排,已封堵厂区内生活污水对外直排口。
    2.责令企业按环评要求修建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用于绿化,不再外排。
    3.责成县环保局和索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企业整改到位,并由县环保局对东洋泰工艺品厂私自外排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罚款5万元。
 
96 3781     前期反映“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庞庄村工业园内,临沂棕宝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批建不符,多次举报,非法排污问题。”的问题(受理编号213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政府公示该企业的环评信息、验收监测材料及报告、2015年之后的排污费缴纳情况,并彻底解决企业北侧职工宿舍噪声与气味问题。 临沂市 其他     1.临沂棕宝纤维科技有限公司环保审批情况已于2017年4月11日在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了公示。2015年,该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后,未再征收其排污费。按照《环境保护部信息公开指南》要求,验收监测材料及报告等相关材料不属于环保部门主动公开范围,需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予定向(只对申请人)公开。
    2.该企业北侧职工宿舍共有职工120人居住生活,均已安装抽油烟机对职工做饭过程中产生的油烟进行处理。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职工宿舍噪声与气味扰民情况。
     
97 3782     临沂市莒南县板泉镇大薛家村西和小薛家村西南角(后者法人为薛某某)的多家养殖场,粪便、污水直排周边鱼池,污染水体。建议取缔。 临沂市 垃圾、水     1.大薛家村村民薛某在村西2公里处建设养殖场一处,位于适养区,场建有肉鸭养殖大棚2个(2017年4月份已停养),生猪养殖大棚2个,现存栏母猪9头、育肥猪110头。正在建设200立方米的三级沉淀池,未雨污分流。粪便堆放在养殖场周围的自家农田、果园内。小薛家村共有6家养殖户,均位于限养区。其中,薛某军、薛某利、薛某来、薛某涛、薛某坛5户养殖户建有三级沉淀池、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未雨污分流;王某安养猪场无粪场和沉淀池,粪污在自家农田消纳利用。
    2.大薛家村薛某养殖场西侧有汪塘1处,水面面积约15亩,汇集上游几个村庄的生活废水,没有养鱼,现场没有发现该养殖场粪便、污水直排沟渠现象。小薛家村西南角有汪塘1处,水面面积约3亩,汇集本村的生活废水,没有养鱼,现场没有发现该村6家养殖户粪污直排汪塘现象。2017年9月9日,县环保局在2处汪塘取水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大薛家汪塘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小薛家汪塘水质COD超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0.14倍。
    3.反映的养殖户均位于适养区或限养区,不在取缔范围之内。
责令改正     1.大薛家村薛某,小薛家村王某安已于9月10日将堆放在自家农田内的粪污清理干净。
    2.责令板泉镇党委政府督促7户养殖户于9月20日前完善三级沉淀池、雨污分流、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
    3.责令板泉镇党委政府于9月30日前完成小薛家村汪塘清淤治理,栽植水生植物,完善生态塘功能,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98 3783     德州市德城区德兴中大道和天衢中路交叉口东北角的和谐街心花园,有人经常在此敲锣打鼓、唱歌,噪声扰民严重。反映多次未解决。 德州市 噪声     德兴中大道和天衢中路交叉口西北角花园周边有农校宿舍、天衢名郡等居民小区和天翔大厦等办公区。娱乐活动未对音响进行有效控制,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工作。
   之前12345曾多次接到过投诉,执法人员也多次协调娱乐组织者,将时间缩短为下午3点-5点半,但声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责令改正    执法人员已与娱乐活动组织者进行了沟通,明确要求娱乐时降低音量并缩短时长,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其表示理解配合,执法支队将加强管理。 9月11日,再次现场检查时,该问题已解决。市城管执法局将长期关注,加强管理。  
99 3784     1.前期反映“枣庄市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楚提楼村东,石子厂污染”的问题,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当地政府一直未让其停产,到目前为止设备未全部拆除,厂子老板扬言报复举报人。
    2.前期反映的涧头集镇孙苏庄村,鑫鼎石粉厂,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公示中称该厂有环保手续,举报人表示质疑。因为该厂位于村庄内,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无环保设备,不符合环评审批的条件。涧头集镇分管工业的副镇长私下扬言报复举报人。
枣庄市 其他     1.前期接到1753号、1787号、1981号、2748号转办件后,已对该石子厂进行了拆除取缔。经现场询问,该企业业主根本就不知道举报人信息。
    2.经查阅该项目环评文件,鑫鼎石粉厂项目选址位于台儿庄区涧头集镇孙苏庄村南500米,属于工业用地范畴,项目用地性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厂区周围无饮用水保护区、重点文物、风景名胜。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台儿庄区环保局于2011年5月予以环评批复。现场核实,该企业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涧头集镇共有副镇长3人,分别为赵某,徐某,翟某,参与石子厂拆除工作的是分管城建的徐某,而且徐某根本不知道举报人信息,不存在扬言报复的可能性,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100 3785     前期反映“烟台市牟平区五里头木材市场内凯博木材厂加工厂无证经营,非常收购木材,非法加工木板,破坏生态资源。”的问题(受理编号827-275),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处理结果造假,木材数量与事实不符,举报之后,当地政府处罚不合法并非法为其办理经营许可证,多次反映问题当地未处理,牟平林业局渎职、不作为。 烟台市 其他     1.区林业局已经行政立案,处理意见经集体讨论,并制作《行政处罚意见书》,会签后,按照法定程序送达当事单位。
    2.凯博木材经销处没有经营加工流水账本,于2016年7月购置了木材旋切机,2017年2月开始从事木材旋切加工,厂区内堆放有杨树树段500根。
    3.凯博木材经销处非法经营加工收购木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凯博木材经销处实施“没收非法收购的木材,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对凯博木材经销处实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合法。
    4.2017年4月1日,烟台东华商贸有限公司向林业局提交了七家在东华物流市场经营木材的个体经营者要求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申请(包括牟平区凯博木材经销处)。林业局对其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且进行实地考察,走访了市场管理机构和周围群众,认定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暂行办法》(鲁林政发〔2001〕9号)、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烟牟政发〔2015〕53号)的有关规定,林业局于4月10日对七家申请单位核发了木材经营许可证(牟平区凯博木材经销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号:烟牟林字〔2017〕第01号)。
    5.“凯博木材无证经营加工”举报事项林业局于2017年2月底接到匿名电话举报,执法人员于3月2日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调查发现,木材市场内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企业比较多,都未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牟平区凯博木材经销处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时间比较短,并且主动配合林业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符合《山东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鲁林政发〔2015〕8号)编号0001号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标准,林业局认定违法程度为轻微,决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牟平区凯博木材经销处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不予立案,同时,加强木材经营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主动与市场管理单位沟通协调,让其通知所有木材经营加工企业,限期提供材料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将严肃处理。之后,烟台东华商贸有限公司向林业局提交了七家在东华物流市场经营木材的个体经营者要求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申请,林业局依法对七家申请单位核发了木材经营许可证。该事项的办理情况,举报人曾多次打电话并到区林业局问处理结果,林业局都给予说明和告知,但举报人始终不满意,并拒绝在相关文书上签字。8月29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交办件后,林业局决定对牟平区凯博木材经销处非法经营加工收购木材行为立案处罚。
     
101 3786     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梁庄村,高某某挖山盗石,堆放的渣土距离居民区太近,有发生滑坡的危险,运输石子的车辆将路面压坏,有扬尘污染,并且高某某院内存放有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当地镇政府存在包庇情况,高某某扬言打击报复举报人。 临沂市 扬尘、其他、固废     1.反映的“高某某”系褚墩镇梁庄村村民。2017年7月29日至8月2日,梁庄村委在高某某承包的荒山上挖取渣土垫高本村小学地基,被国土部门制止后,部分渣土堆放在山坡上,高度约4米,坡度约50°。渣土堆北侧是一条4米宽的沟,沟北约6米有一处民宅,基本上不存在“发生滑坡的危险”。
    2.梁庄村村内及通往南山的道路完好,没有发现路面破损现象。
    3.高某某在村内共有2处住宅,未发现危险废弃物。
    4.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先后5次接到群众对高某某问题的举报,褚墩镇政府会同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均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处置,并逐一实事求是上报。
    5.2017年以来罗庄公安分局未接到褚墩镇梁庄村村民高某某扬言打人的报警,高某某也不承认讲过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话。
其他     责成褚墩镇政府将堆积的渣土回填到坑塘。  
102 907-191     烟台市莱山区枫林路25号丽景海湾酒店,院内东北侧养了很多狗,叫声扰民。 烟台市 噪声     枫林路25号丽景海湾酒店院内东北角发现狗笼,未发现狗,经询问酒店工作人员得知,该酒店之前确实饲养狗三只,二只已死亡,一只已经处理。      
103 907-192     1.烟台莱州市华银电镀有限公司废水不经处理排入渤海,达克罗车间后地下有一暗管直通海里,异味严重。2.莱州市西外环有四家小电镀厂,污水、废气直排,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未果。 烟台市 大气、水     1.莱州市华银电镀有限公司配套含锌、含镍、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各1套,废水全部进行分质分类处理后排放;电泳漆废水经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排放;达克罗前处理废水、酸洗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管道进入厂区西侧防渗防腐蓄水池,装罐运至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莱州市环保局不定期对排放口水质进行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达克罗车间距离海边约2公里,经莱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环保局现场排查,未发现车间后存有暗管。企业废气主要来自镀铬、酸洗和固化工艺。其中,镀铬产生的铬雾通过配套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酸洗产生的酸雾通过配套酸雾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执法组现场核查,厂区存有异味。
    2.莱州市西外环共有3家电镀厂,分别是银尔表面处理厂、浩金表面处理厂、鑫远电镀厂,均已按照莱州市电镀企业专项整治要求,于2016年9月停产整治至今。2017年7月20日,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对3家企业实施断电、张贴封条。经执法组现场核查,未发现生产迹象。停产前,3家企业产生的废水全部用封闭罐车运送至莱州市华银电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2016年8月12日,莱州市华银电镀有限公司不再接收和处理外来废水,3家企业产生的少量废水存放于经防渗处理的暂存池,不外排;产生的酸雾经酸雾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经执法组现场核查,现场有异味。经查阅莱州市环保局举报记录,有群众举报银尔表面处理厂污水排放问题1起,经调查情况不属实;浩金表面处理厂、鑫远电镀厂没有接到过群众举报。
责令改正     1.针对莱州市华银电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的问题,莱州市环保局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更新废气处理设备,限期整改到位。
    2.莱州市正在规划建设全市性电镀中心,计划将全市电镀企业入园集中管理,电镀中心建成前,严禁企业私自投入生产。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集中处理企业暂存的废水。
 
104 907-195     烟台莱州市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平里店晶亮电镀厂、海兴电镀厂、防金电镀有限公司、山东环日集团撕毁封条违法生产,每天排放大量超标几百倍的污水,执法部门检查后未处罚企业。 烟台市     1.2016年3月,因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企业电镀工序停产至今;2016年9月,按照莱州市电镀行业综合整治要求,山东环日集团电镀车间、莱州市晶亮电镀厂、莱州市防金电镀有限公司停产整治。企业所在镇街政府分别于2017年8月12日、8月6日、7月18日、8月8日,对山东环日集团电镀车间及其他3家企业实施断电并张贴封条。接到转办件后,经执法组现场核查,4家企业封条完好,未发现生产迹象。
    2.企业停产前,电镀产生的废水全部用封闭罐车运送至莱州市华银电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2016年8月12日,莱州市华银电镀有限公司不再接收和处理外来废水,4家企业产生的少量废水均存放于经防渗处理的暂存池,不外排。
     
105 907-196     威海市临港区黄岚办事处东黄岚村村主任于某某偷挖河沙,在河道里挖了2个鱼塘,破坏生态。 威海市 生态     1.举报人举报的黄岚办事处东黄岚村村主任于某某偷挖河沙,开挖鱼塘,现场位于黄岚办事处汪格村东北河道南部荒滩地,实际所有者为吴某某,于某某为现场负责人。
    2.现场检查中,发现3处鱼塘,余砂约2000方,各类工程车辆3辆,未发现河道采砂行为。
    3.经查,3处鱼塘为吴某某与汪格村签订合同开挖并用于养殖,于某某负责施工,均位于村东北河道荒滩地。
    4.经查,吴某某在承包汪格村东北河道鱼塘及荒滩地时进行了河道采砂,于某某为工程负责人。采出的河砂堆放在鱼塘东侧。2013年5月,原威海市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对其征缴砂资源管理费4万元,并禁止继续开展河道采砂作业。2014年7月,黄岚办事处根据相关规定对该砂场进行关停。之后未发现采砂行为。
责令改正     1.已于9月10日上午前清除了现场工程设备,禁止其外运砂资源。
    2.9月12日,针对山马河汪格庄村河段鱼塘工程未报先建情况,区农业经济发展局、黄岚办事处配合威海市水政监察支队,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于12月底前整改完成。
    3.由黄岚办事处继续加强对该处鱼塘的巡查监督,确保采砂行为不复发。
    4.9月底前,联合市水政监察支队,组织对辖区内非法采砂行为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加强执法,坚决杜绝非法采砂活动。
    5.加大河道工程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和网格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再次发生。
    6.坚决按照市水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要求,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整改措施、纠正违法行为,于11月底前整改完成。
 
106 907-198     烟台市龙口市宫家潭村冷拔丝加工厂向地下直排污水,污染环境。 烟台市     1.信访人所反映的冷拔丝加工厂位于龙口市东莱街道宫家疃村东南,未办理任何手续,主要从事钢筋加工业务。
    2.该厂现有抛丸机、校直机和拉直机各1台,使用抛丸机去锈,无酸洗工艺。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加工设备未运行,无废水排放,未发现排污井和渗井。
    3.9月10日,龙口市环境监测站对宫家疃村地下水进行了水质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GB/T14848-199)。
关停取缔     1.9月9日,针对该厂无任何手续非法生产行为,龙口市立即对其进行了关停取缔,并于当日完成断水、断电。
    2.9月11日,该厂原料、产品和生产设备已全部清理完毕,实现“两断三清”。
 
107 907-200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海村西70米,有家“莱州市莱玉化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废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废渣倾倒在朱由四村村西50米地里,废气有刺鼻气味,生态环境被严重污染。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公示调查处理结果严重失实。(处理结果反馈) 烟台市 其他     该转办件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莱玉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已于2017年8月11日停产。
    1.2016年企业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硫酸镁生产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要求无组织排放源卫生防护距离达到100米以上,经现场核查,企业生产车间距离最近住户115米,符合要求。企业两个生产项目均通过环保部门审批验收。
    2.企业停产前产生的废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提取周边地下水样三份,经检测分析,特征污染物、PH值、硫酸盐均符合标准。
    3.信访件反映的废渣实为压滤泥,企业按环评要求将其作为硅镁肥料,运送至距离朱由四村村西500米处的实验田(本公司和入股合作社的农田)用于改良土壤,目前,实验田东堆放压滤泥约4000立方米,均落实了苫布覆盖等防流失措施,现场无异味。
    4.企业建有反应釜、尾气吸收塔等环保设施,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均符合标准。由于企业已于8月11日停产,无法对周边大气进行监测,调阅2016、2017年废气监测报告,均达到排放标准。
    5.企业实验田及周边农田、林地作物长势良好,没有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
    6.中央环保督察以来,莱州市委、市政府对转办案件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快速反应、严查严办”的原则,对反映问题属实的,绝不手软、一查到底;对反映问题不属实的,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工作中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确保上级转办案件件件成为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得到了企业、群众的认可、理解和支持。
     
108 907-202     烟台市第一海水浴场区域有多处管道,不定时将各种污水排入大海,多次投诉未有明显改善。 烟台市 海洋     第一海水浴场自滨海假日酒店向西至虹口路之间共有5处排水口,分别为滨海假日河排水口、航院留学生餐厅及西侧排水口、白莲花河排水口以及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东海泵站应急排放管,该区域已于2008年完成雨污分流。其中,滨海假日河排水口、航院留学生餐厅排水口、航院留学生餐厅西侧排水口以及白莲花河排水口仅做汛期降雨泄洪使用,平时无污水排海;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东海泵站应急排放管在泵站停电或设备需要应急抢修无法保障污水及时提升的情况下,为保证泵站设备安全,将污水通过该管道排放。
    1.滨海假日河排水口:该河道起源于二马路,主要承担二马路及其周边区域泄洪作用,河道内无污水进入。因河道较长汇集上游山体渗透水较多,为避免山水冲刷沙滩,影响美观,在河道下游设置截流墙,并在沙滩下铺设排水管,将山水引流入海,并非污水入海。
    2.航院留学生餐厅及西侧排水口:两个排水口内平日无流水,仅在降雨期间有雨水排入大海。
    3.白莲花河排水口:该河道起源于葡萄山小学,主要承担周边区域汛期泄洪作用,河道内无污水进入。因河道较长汇集上游山体渗透水较多,为避免山水冲刷沙滩,影响美观,在河道下游设置截流墙,并在沙滩下铺设排水管,将山水引流入海,并非污水入海。
    4.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东海泵站应急排放管:该管道为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东海泵站设置的一条DN600应急排放管道(碳钢材质),在泵站停电或设备需要应急抢修无法保障污水及时提升情况下,为保证泵站设备安全,将污水通过该管道排放。该泵站设置提升水泵3台,日常仅需运行1台,并于2013年配置了应急发电机,确保泵站不因停电原因停止运行。目前,该泵站运行正常,没有污水排放的情况发生。
     
109 907-203     烟台市六合饲料有限公司内,有家“烟台鲁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经过审批或者手续不合格,异味刺鼻、污水横流;古现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未对企业采取任何处罚。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1.信访人反映企业应为烟台丰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30吨液晶中间体及单体,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
    2.该企业因生物质锅炉改天然气锅炉及尾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问题,于2017年8月3日自行停产。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明显异味。该企业废气主要为酰化反应产生的废气、车间产生的含醋酸、乙醇废气以及锅炉废气。经查阅自去年10月份以来企业3份委托检测报告和环保局4份监督性检测报告,废气检测结果均不超标。但废气异味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厂区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00t/d,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4.接到投诉后未进行处罚问题。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企业污水超标排放,已于7月3日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1.5万元,不存在接到投诉后未采取任何处罚问题。
责令改正     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对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0 907-206     莱芜市莱城区口镇狂山村与谷堆山村交界处,谷堆山小水库北侧,有人非法进行水洗沙,牟取暴利,严重破坏周边环境。当地执法人员也几次到现场制止,但仍非法作业。 莱芜市     非法水洗沙点为口镇小冶村村民宋某非法洗沙点。2017年7月24日,口镇政府联合国土、环保等部门已拆除了非法洗沙加工设备。  关停取缔     已对该洗沙点土地进行整理复耕。  
111 907-207     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四分场五大队,有人在水库南坝上建养牛场,无环保手续,且不在养殖区内,养殖污水流入水库,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东营市     1.经现场核查,举报的养殖场内有未竣工牛舍2栋,新建污水存贮池1处、化粪池1处,牛舍及排污沟等其他设施正在建设中,属于适养区,尚未办理环评备案手续。
    2.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和养殖粪便,也未发现直排养牛厂北侧坝底农田的排污口,经询问附近农户,没有反映耕地被污染的情况。
其他、约谈     1.对养殖场采取断水断电处理,清理入栏肉牛18头,截至9月9日21时31分,现场肉牛已全部清理完成。
    2.责令养殖户加快养殖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迅速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在通过验收前不得开始养殖。
    3.加大巡查力度,对禁养区养殖场所关闭搬迁工作开展“回头看”,确保粪污处理设施配备到位。
    4.对牛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张某兵进行约谈。
   
 
112 907-208     枣庄滕州市荆河街道善国路与安乐街交叉口的安乐组团小区,环境脏乱,小区内乱搭乱建,周边饭店改油烟通道,烧煤,油烟、煤气刺鼻,小区内污水横流,生活垃圾打扫不及时。 枣庄市 大气、垃圾、水     1.安乐组团小区建设于2001年左右,乱搭乱建已形成多年。经调查,小区用户私自乱搭乱建共有18家。
    2.小区沿街门头仅有1家饭店,为董村水饺店,该店油烟未经过处理,通过烟囱外排,同时使用无烟煤,存在影响周边居民问题。
    3.小区2号楼化粪池堵塞有污水外溢现象,现已清理疏通完毕;小区有物业管理,定时打扫,但仍存在个别角落卫生未能及时清理,打扫不及时等情况。
责令改正     1.9月9日下午,向乱搭乱建当事人下达《滕州市违法建设治理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9月10日18:00之前自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2.向董村水饺店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减少油烟,达标排放。同时,要求当事人更换清洁能源,减少煤气异味,防止扰民。
    3.2号楼化粪池现已清理疏通完毕。
    4.责令荆河街道办事处加强保洁、监管力度,努力为附近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113 907-209     枣庄滕州市龙泉街道梁场居附近餐馆噪声、油烟扰民,夜间营业,风机等设备未做降噪处理,废水直排,严重破坏附近绿化,影响城市形象。 枣庄市 大气、噪声、水、垃圾     梁场居北临北辛路,西邻塔寺路,东临科圣路,南邻龙龙腾花园区间路,梁场居内南北、东西存在多条居内区间路。经排查,该区域有10家餐饮店存在噪声、油烟扰民等问题,其中2家餐饮店曾经存在店外经营烧烤、夜间营业、餐饮废水倒入绿化带等行为,8月份,上述两家自行关停了店外烧烤,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目前,该区域餐饮经营者均为室内经营,无室外占道经营行为,不存在夜间营业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9月9日晚,执法人员向辖区10家餐饮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针对餐饮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噪音扰民、油烟污染、夜间营业、风机降噪、破坏绿化等问题,开展自行整改。9月11日上午,对上述餐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对拒不整改的“一品香全羊馆”进行停业整顿,责令关停。其他9家全部停业整治,其中,责令存在店外加工的奤夿屯饭店立即进行清理;责令“徐老四鱼馆”增加油烟净化装置,对原有的烟道进行拆除,改建高于建筑物的排烟通道;对剩余的其他7家,增加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装置、改建排烟通道,未完成整改前不得营业。目前,奤夿屯饭店已将店外加工现场清理完毕,进店加工;其他8家餐饮经营户正在购买油烟净化装置。
    2.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重点跟踪、监督该区域餐饮经营户做好整改工作,确保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置,设置专用烟道,不得夜间营业;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依法证据保全相关经营工具。
 
114 907-210     枣庄市现有60多家砖场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和环保手续,督察组在鲁期间停产,随着督察工作即将结束,台儿庄涧头集镇美利华砖厂、台儿庄涧头集镇祥和砖厂在没有进行任何环境整改情况下已开始生产,其他砖厂也将陆续恢复违法生产。 枣庄市 其他     1.枣庄共有87家砖瓦生产企业,已关停取缔23家。目前有砖瓦生产企业64家,均有环评审批手续并建设脱硫除尘、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9月9日至10日,枣庄市对全市所有砖瓦企业进行现场检查:59家停产整治;3家符合要求正常生产,分别是滕州市恒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峄城区明通建材有限公司、峄城区恒润建材有限公司;2家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点火生产,分别是台儿庄区枣庄美利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台儿庄区枣庄祥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按照枣庄市砖瓦企业环保专项行动要求,2家均企业更新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对厂区进行了绿化硬化,扩建了物料大棚,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为测试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枣庄美丽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9月6日点火生产,枣庄祥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8月27日点火生产,但都未经环保部门同意。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台儿庄区经信局对企业动力电源设施实施停电措施。台儿庄区环保局对2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2家企业均停产整治。
    2.台儿庄区环保局对枣庄美利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对枣庄祥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
    3.在全市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企业试生产行为,严查违规生产和超标排污行为。对停产整治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115 907-212     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东北角有个太阳能制造厂,未批先建,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从事喷漆烤漆生产,化工聚酯味道熏人。 枣庄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太阳能制造厂为枣庄市市中区兴正太阳能设备厂,位于市中区齐村镇张庄村,2008年12月15日在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的水箱、支架加工及太阳能的销售。2009年枣庄市质检所对该厂产品进行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检测项目全部合格。2013年9月16日,在枣庄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和枣庄市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2.该企业所使用的土地是张庄村集体建设用地,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无喷漆烤漆工艺流程及设备,热水器水箱保温材料(聚氨酯)为外界购买,厂区内无刺鼻气味。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9月9日,市中区齐村镇下达了《环境污染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并进行断电处理,对厂房张贴封条,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工生产。9月15日,齐村镇对该企业下达《环境污染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在2017年9月17号之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清理厂房。同时,市中区政府责成齐村镇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其在完成整改前不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116 907-213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820-141信访的查处情况提出质疑,认为区环保局出具了一份与事实不符的答复意见,泰和化工厂是2016年4月搬到化工园区的,并不是答复意见的2015年11月份。 枣庄市 其他     经过调阅2015年12月4日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发现该件反映的泰和化工厂在当时已经全部停产,当天正在拆除设备,同原先受理的第十一批820-141号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回复的2015年10月份搬到化工园区的回复一致,信访人所说的2016年4月搬到化工园区的质疑不符合事实。      
117 907-215     滨州市滨城区领秀华庭沿街楼很多烧烤店、饭店,油烟通道直接对着小区排放油烟,严重影响小区内居民正常生活。 滨州市 大气     1.领秀华庭小区西侧沿街楼有阿凡提烧烤、青岛啤酒屋、万家乐鲜羊烧烤三家烧烤店,阿凡提烧烤、青岛啤酒屋已在今年开展的“全区餐饮行业油烟集中整治行动”中,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万家乐鲜羊烧烤使用专用油烟净化烧烤炉。3家烧烤店排烟系统由外置排烟管、油烟净化器组成,外置排烟道开口向上,不存在对着小区排放情况。
    2.北镇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机构于9月9日对三家烧烤店油烟进行了监测。经检测,阿凡提烧烤油烟浓度4.59mg/m3,超标2.06倍。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责令其对存在的油烟超标问题进行自行整改,并处罚款0.5万元。  
118 907-216     滨州市阳信县超越洗车服务会所达不到国家城市污水排放标准直接排放污水,洗车产生的污泥没有清运,废机油存放不达标,固废未经处理直接丢弃。 滨州市 水、固废     1.阳信县超越汽车装具服务中心,主要经营汽车清洗业务和汽车装饰品零售业务。
    2.该中心清洗汽车产生的废水通过地埋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城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阳信县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对沉淀池废水采样,经化验COD浓度为72mg/L,氨氮浓度为5.33mg/L,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该中心沉淀池底泥定期进行清理,由垃圾清运车运走。该单位的固体废物是生活垃圾,定期由垃圾清运车运走。
    3.该单位只经营汽车清洗业务和汽车装饰品零售业主,不经营其它业务,因此该单位没有废机油产生。
     
119 907-217     滨州市滨州中辰桩业有限公司废水外排,砂石料未覆盖,灰尘满天,夜间作业,噪声严重,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 滨州市 水、大气、噪声     1.滨州市滨州中辰桩业有限公司,其环评文件于2010年8月经高新区环保局批复。根据环评文件及批复,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沙料冲洗水,其排污去向为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但由于历史原因该企业周边至今未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沙料冲洗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厂区北部沟渠,后向东汇入胜利河,执法人员对沟渠内剩余的沙料冲洗水取样化验,COD、氨氮分别为:24mg/L、1.66mg/L,监测数值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体标准限值。目前已通知企业和区直相关部门立即配套建设污水管网。
    2.经现场实地调查,厂区砂石料未完全苫盖,四周地面灰尘较多。8月22日,对其行政处罚3万元。
    3.经现场实地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该企业于8月24日停产至今,周边半径500米范围内未发现居民区,待企业整治投产后将对企业噪声污染进行监测。
责令改正     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进度,确保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对砂石料全面苫盖。  
120 907-221     潍坊市潍城区鲁发名城小区周边的人行道上,有大量垃圾堆放。 潍坊市 垃圾、其他     鲁发名城小区内及周边未发现大量垃圾堆放,在小区内街道两侧及所辖区域部分沿街门店有散落少量垃圾现象。
    截止到9月10日,完成对鲁发名城小区中心南北大街、东西商业街的全面清理工作;撤掉了老旧破损的垃圾桶,对污秽的垃圾桶进行了清洗。
责令改正     1.责成鲁发名城物业公司制定长效卫生巡检保洁机制,并进行专门督查,随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导整改到位。
    2.加强与环卫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垃圾随时清运。
 
121 907-223     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北,大沂路路西有三家氯化钙厂(鑫磊、鑫达),无环评审批手续,扬尘严重,污染土地,虽已停产,但是相关设备仍未拆除。 潍坊市 扬尘、土壤、其他     1.2017年5月,寿光市召开了环境综合整治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对侯镇辖区内氯化钙、氯化镁加工企业进行了详细排查。截止2017年7月底,先后对侯镇辖区内共51家土法氯化钙、氯化镁厂采取了强制关闭取缔措施。目前,侯镇辖区内土法熬制氯化镁、氯化钙厂已经全部取缔。
    2.接到该交办单后,按照信访中提供的地址进行了详细排查,此处未发现土法熬制氯化钙厂,同时也无名称为鑫磊、鑫达的2个氯化钙加工厂。经扩大排查范围,发现侯镇辖区内无鑫磊氯化钙厂,但在侯镇郭家洼村村北发现一家名为“寿光鑫达化工有限公司”的氯化钙加工企业,该企业各生产设施已于2017年7月初全部拆除,已无生产能力。未发现有相关设备仍未拆除的情况。
     
122 907-224     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张家下坡村西北角张某某养殖场臭气熏天,粪便随意堆放,污水横流。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张某某养貂场,位于红河镇张家下坡村,占地0.6亩,存栏量700余只,为限养区。该养貂场建有污水沉淀池和硬化处理带防雨棚的粪便收集平台。貂粪每三至五天清理一次,用作有机肥还田;少量饲料蒸锅洗涮水,除添加到饲料中外,其余收集到污水沉淀池,经发酵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现场查看,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现场存在养殖异味。 责令改正     责令红河镇政府、县畜牧兽医局强化对该养殖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23 907-225     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和工业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有两个污泥坑,臭气熏天,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大气、水     两个污泥坑位于诸城市密州东路和工业大道交叉口东北方向约800米处,属高新园大洼子村地域,是诸城市2006年规划建设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填埋场,主要接收诸城市城镇综合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2015年3月已经闭场。该填埋场利用大洼子村北、高速公路修路挖土形成的62亩地的大坑,经诸城市建筑设计院地质勘测、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影响评价,采取了科学、严格地环保防渗技术处理措施,修建了污泥渗滤液集中收集导排系统,污泥填埋场产生的污泥渗滤液经市政污水管网系统,重新进入银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现场检查时,填埋场污泥表面已经干化,填埋场内部及周边生态恢复较好,周边300米范围内是生态隔离与修复区,没有闻到异味。诸城市正面向全国征招填埋场内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技术方案,确保尽快将原大洼子污泥填埋场所储存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      
124 907-226     1.潍坊市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卢村有一加工鸭产品的作坊,污水外排。2.潍坊市奎文区二十里铺街道茂子庄村南有一黑作坊,加工带鱼,油烟严重,夜间生产,污水偷排,气味刺鼻。 潍坊市 大气、
水、
油烟
    1.反映的“卢村”应为“卢元村”,在村西南角有一处鸭皮加工作坊,负责人为卢某胜,加工场所位于自家院落内,其西侧为通村路,其余三面均为住户。自2016年初开始,在自家院落内加工鸭皮,加工时有鸭皮冲洗废水和刷锅废水产生,水量较小,全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随村中生活废水排入村西污水纳污沟渠。2017年8月26日对其采取了断电查封措施,并要求其清除设备、产品、原料。该作坊一直停产至今。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无生产迹象,院落内未见原料及产品,但设备(蒸煮锅、烤制锅)未拆除,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2.奎文区二十里铺街道茂子庄村南奎文经济开发区飘香水产加工部,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工户在加工酥鱼过程中存在油烟未经任何设备处理直接排放、待加工的带鱼散发异味、洗鱼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问题。
关停取缔     1.石埠经济发展区管委会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9月20日前自行清除相关设备,逾期未清除将强制清除到位。
    2.责令奎文经济开发区飘香水产加工部立即停产,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拆除生产设备,清除库存、原料等,目前已清除完毕。
 
125 907-229     青岛市城阳区环海经济开发区兴海路1号院内,有家“青岛鑫源发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异味和污水。 青岛市 大气、水     青岛鑫源发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城阳区环海经济开发区兴海路1号院内,从事纺织印染助剂加工生产,2007年12月通过环评审批,2008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1.经现场核查,由于纺织印染企业对纺织印染助剂需求量大幅降低,导致产品滞销,该企业9月4日已停产。车间内反应釜中有残留原料异味排放。2.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冲洗地面废水经兴海路1号化粪池后外排至厂外市政污水管网。3.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增6台反应釜、3台混料搅拌机,未经环评审批验收。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城阳分局于2017年9月9日对该企业未批扩建投产项目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立案处罚,拟罚款3.116万元,责令其停止使用扩建设备,改正违法行为。2.流亭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排查,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126 907-231     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办薛家滩村书记、主任指示薛某某在村后土地上倾倒生活垃圾上千吨。 青岛市 垃圾     1.薛家滩村根据隐珠街道制定了《隐珠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村支部书记、主任为环卫一体化工作第一责任人,环境卫生工作与村年底考核成绩挂钩。日常村民的生活垃圾投入各固定地点的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经走访调查薛家滩村民代表12户,均表示未听说村书记薛某国、村主任薛某俊指示薛某某在此处倾倒垃圾,薛家滩村委会组织保洁人员对该处位置产生的垃圾之前进行过多次清理。2.信访人反映的村后空地面积约110亩,2015年底已拆除空地内厂房面积44000平方米,对拆除的建筑垃圾3万立方进行了清运。期间居住小区有个别居民在此处私自倾倒少量装修垃圾和建筑垃圾,发现后办事处都进行了清理。经现场查看,该空地无垃圾集中存放点,有零星散落三处混合垃圾堆,经估测约有五立方米,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已于2017年9月10清理完毕。 约谈     1.由隐珠街道负责,责成薛家滩村委根据职责分工,指定一名村“两委”成员主抓环境整治工作,维护好居村庄辖区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为居民生活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2.由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对薛家滩村党支部书记薛连某、村主任薛洪某进行约谈,要求其加强监管,做好垃圾清运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27 907-233     青岛市市南区盐城路4号乙租赁给社区卫生服务站,遭雨水渗漏后,污水横流,蚊蝇滋生,向青岛12345反映未果。 青岛市     经调查,该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顶部系露天平台,左侧内墙有潮湿痕迹,左侧外墙落水管口下地面有水迹,无积水,院内部分地面潮湿、有杂草,无污水横流现象。信访人反映问题主要是因平台渗漏,雨水管破裂,雨水沿墙体流到地面所致。对于信访人向青岛12345反映未果问题,通过查看市南区热线办件系统,未收到该信访事项投诉。 其他     市南区湛山街道办事处对破损的落水管进行了更换,接入雨水管道;对院内杂草进行了清除,喷洒灭蚊蝇药。区城管局、湛山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做好周边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128 907-234     前期反映“青岛市市北区同安路57号樱花郡小区徐家东山毁林造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问题(受理编号1390)。举报人对市北区人民政府的答复不满意:1.原来的公墓入口封锁,至今未整修。2.建设批文没有公示,没有听证会。3.目前墓地还存在焚烧纸张现象。4.信访人员信息被泄露,受到社会闲杂人员威胁,应坚决查处。5.福宁园也开始夜间扩建东南侧山体。要求:查清事实,严惩违纪,拆除违法公墓,恢复山体原貌。 青岛市 生态、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浮山生态园徐家东山区域综合整治工程的怀念林建设项目。根据青岛市人大常委会、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浮山生态公园项目的意见和青岛市浮山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精神,市规划局市北分局对浮山生态园的规划批复明确:建设怀念林,需与各社区进行协调,结合浮山南高北低的地势以及社会风俗习惯,将原有相对集中散置坟地就地深埋,以树葬的形式,做隐蔽式怀念林;将局部散置坟墓迁移到相对集中区域,使浮山的坟墓集中管理。规划了徐家东山怀念林位置,总面积1.13公顷,占地2.35公顷,位于浮山香苑原玉兰园以西,樱花小镇以南,该区域历史遗存的坟头数量多,相对集中。青岛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对徐家东山建设怀念林整治散乱坟头的业务指导意见》,明确应严格按照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怀念林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不得突破。经调查核实:1.因2017年8月5日强降雨破坏,目前正在铺设简易道路。为了防止个别市民夜间到徐家东山私埋乱葬,山林养护单位在进山入口处安装铁门加强管理,杜绝社会车辆随意进出。目前,应市民的要求,徐家东山整治项目的土建景观和绿化工程已开工建设。2.2015年9月9日,生态公园开工建设前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项目公示。2017年6月27日至今,在生态公园施工现场进行重新公示。该项目属于环境整治类项目,未规定需召开听证会。3.徐家东山区域是历史形成的祖坟区,周边村民多年来上山烧纸祭祀已形成传统风俗。区城管局及浮山新区街道等部门采取巡逻劝阻、鲜花换纸等措施教育引导村民文明祭祀,仍有少数居民存在烧纸祭祀情况。4.经查,2017年8月14日吴某等4人向同安路派出所反映,近期分别接到一个男子威胁及辱骂电话。根据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才符合查询机主信息条件,因四名居民反映的情况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无法证明与徐家东山整治工作有关。5.青岛福宁纪念园,始建于1999年,位于樱花郡小区南侧,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青岛市民政局主管的经营性公墓。经查,因降雨较多,为消除安全隐患,对该墓区南侧石壁松动进行加固施工。工期从7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其他     1.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一般可征用地内的临时沉砂池、排水沟、道路、铺植草皮等工作;10月底前完成紫藤绿意等3个节点的景观和绿化施工。2.因樱花郡居民上访,怀念林土建施工和坟墓整治工作暂停。下一步,市北区政府将积极征求市民和振华农工商总公司原村民的意见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3.尽快推进整治项目的二期工程,该期工程不涉及怀念林建设,主要工作是完善山体基础设施,修建消防通道,植树增绿,提高绿化景观水平。4.要求辽源路街道办事处指导振华农工商总公司做好原村民的教育引导工作,改变殡葬观念,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奠,避免振华农工商总公司原村民和樱花郡小区居民发生恶性群体性冲突事件。  
129 907-235     青岛市市北区即墨路街道辖区环境问题:1.市北区冠县路高架桥即墨路街道辖区桥下环境脏乱差。2.晓港名城小区1.2.4期商务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餐饮服务项目外排油烟扰民。 青岛市 油烟、垃圾     1.信访人反映的市北区新冠高架路桥下冠县路路段,属新冠高架路建设配套工程,该待建工地目前尚未通车,周边部分居民将车停在工地内,存在杂物较多现象。2.晓港名城1、2、4期商务楼现有餐饮店16家,其中11家属不产生油烟。产生油烟的5家,分别是:市北区老男孩家常菜馆,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市北区郭记原味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符合《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市北区张晶维莱客汉堡店,其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距离居民楼大于20米,符合环保要求;上述3家餐饮店,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2017年9月10日现场检查时,另2家产生油烟的市北区面上面面馆、市北区韩艾扫拉面馆均未营业。 是  责令改正     1.2017年9月9日,市北区环卫一公司对信访人反映的新冠高架路桥下冠县路(惠民路-小港二路)路段存在的杂物和垃圾进行了清理。下一步环卫公司将加大对该区域巡回保洁力度,同时积极协调高架路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将该项目竣工移交,纳入正常管理。2.2017年9月10日对市北区郭记原味食堂、市北区张晶维莱客汉堡店、市北区老男孩家常菜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于2017年9月20日前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同时要求其他餐饮经营单位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油烟扰民。即墨路街道将联合环保市北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加强该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餐饮业户守法经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30 907-238     青岛市胶州市九龙办事处小洛戈庄水库东侧,大洛戈庄北侧,大洛戈庄村民宋某某破坏近1000亩植被,盗采沙土、建设房屋。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小闹埠村村西有家养殖场,外排污水,污染河流。 青岛市 生态、噪声、水     1.信访人反映的第一个事项与23批编号2853转办件基本为同一事项。该区域为丘陵,地类为裸岩未利用地。为改善该区域农业灌溉条件,在九龙街道办事处、大洛戈庄村村委组织实施下,曾经于2012-2013年对部分地段进行了改造,修建了两处小型平塘,挖出土石用于周围村庄修路及垫湾等公益事业。九龙街道办事处一直将大洛戈庄村村北岭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开展昼夜不间断动态巡查,并未发现有村民及其他人员偷土行为。2017年9月9日-10日对大洛戈庄村村北岭多次勘查,并未发现夜间偷土扰民行为。现场大洛戈庄村北山岭地面平整,长满杂草等植被,无建设房屋的情况。2.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小闹埠村村西周某某生猪养殖户,存栏生猪150头左右,属散养户。养殖区北建有干粪池,进行堆积发酵处理,处理后用于还田利用。养殖污水排向栏舍东侧已干涸的自然沟渠内。 责令改正、约谈     1.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已将大洛戈庄村作为重点督查地点,并安排人员在此区域开展昼夜不间断动态巡查,杜绝偷盗砂石行为。2.九龙街道办事处已于9月10日清理西侧沟渠内粪污,责令周某某在9月12日之前建立污水沉淀池,禁止外排污水,并及时做好养殖粪污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已完成。3.对九龙办事处同心管区书记、小闹埠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要求上述人员加强对管区相关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该村养殖户建立污水池,并对粪便进行日产日清。  
131 907-239     前期反映“青岛市市南区弘信山庄小区对面有一个停车场,噪声巨大,要求尽快安装屏障。”的问题(受理编号为820-161),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只在公交停车场内部安装了隔音屏障,噪声仍然扰民。要求:1.在弘信山庄小区院墙外侧安装隔音屏障。2.公交公司统一将噪声较大的车辆调配至其他道路。 青岛市 噪声     2017年9月9日现场核查,青岛公交隆德路停车场停有多辆公交车,停车场二楼此前已安装了隔音屏,一楼已开始隔音屏安装项目的基础施工。1.关于在弘信山庄小区院墙外侧安装隔音屏障的问题,规划部门提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提出建设申请通过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2.关于将噪声较大的车辆调配至其他道路问题,隆德路停车场现有充电工位12个,纯电动公交车41部,青岛公交集团今年年底将新增16部纯电动公交车,更换16部噪音较大的柴油公交车。 其他     2017年9月10日,金门路街道已经开始入户征求意见,规划市南分局、青岛公交集团将根据方案的调整情况,积极做好相关规划手续的办理及案件的办理工作。  
132 907-241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崂山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南侧,大河东河和登瀛河汇入海口位置,有几百亩湿地被人为填埋。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青岛市 生态     1.经查该区域为沙子口街道大河东社区集体土地,主要为滩涂和鱼虾养殖池,共176 亩。2011年社区为改善此处环境,增加村集体收入,陆续利用周边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渣土对废弃虾池和滩涂进行回填,目前回填区域约为40亩,已经种植桂花、耐冬等经济作物。经调查,2011—2013年间大河东客服中心地下停车场项目,由大河东社区承担土石方开挖工程,参与施工的单位主要是青岛大河东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承认将大河东客服中心地下停车场项目产生的渣土回填至此,未办理相关核准手续。2.2011年以来,城管执法部门共在该区域及周边区域查处乱倒渣土车辆25辆,罚款11万元,有效遏制了乱倒情况的发生。经林业部门确认,该回填区域不在河道范围内,未涉及侵占湿地行为。国土部门经核查落实,该区域规划地类为滩涂。因此,信访举报人反应的“湿地”是滩涂。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1.立即约谈大河东社区党委书记朱某某,调查关于社区土地被填埋的情况。2.由城管执法部门对社区擅自收纳建筑渣土问题和青岛大河东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乱倒建筑渣土问题进行立案查处。3.今年8月初,街道已委托设计院对该区域进行设计,拟修筑一条景观河坝。4.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党内警告2人
133 907-243     反映青岛市莱西市河头店镇陈家村村书记董某某采矿破坏农田。 青岛市 水、生态     1.经莱西市国土局、河头店镇政府调查核实,陈家村范围内未发现采矿破坏农田行为。2.国土部门从未受理过董某某采矿的申请,未接到过董某某采矿的投诉,也未查处过董某某采矿问题。3.河头店镇约谈董某某本人,其表示自己从来没有进行过采矿行为,从未参与过他人的采矿行为,从未从他人采矿行为中获取过任何利益。4.经走访调查部分村民,均表示未发现董某某存在采矿行为。      
134 907-244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8-6号“很久传奇-只是家串店”饭店,油烟污染严重,空调机噪声扰民。 青岛市 油烟、噪声     1.信访人反映的是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8号1—2层11户、12户的青岛很久以前餐饮有限公司。该处为3层网点房,属于独立房屋,可以从事餐饮经营。该公司于2013年6月5日办理了营业执照,营业时间为晚上17时至夜间24时。店内有灶头2个,室内烧烤炉2台,其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到门头上方,排放口位置距离居民楼大于20米。该店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2.2017年9月9日22:16,环保部门对该店的空调室外机噪声进行了监测,其噪声值为53.2分贝,符合《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区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划的通知》四类区夜间噪声排放标准(敦化路为交通干线,夜间标准为55分贝)。 责令改正     因青岛很久以前餐饮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备案手续,环保市北分局9月9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店于9月20日前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同时要求该店检修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空调室外机和风机,确保正常运行,夜间22时后降低室内音响音量,防止油烟和噪声扰民。下一步,市北区将加大对该店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35 907-245     前期反映“青岛市市南区青田路中诚嘉汇6号楼2单元下水道安装不合理,致使居民家灌满污水粪便,臭气熏天。”的问题(受理编号:823-190),举报人认为案件公示内容不实,要求重新调查处理。 青岛市     经查,该案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受理编号823-190号交办件反映的为同一问题,对于污水冒溢问题,中城嘉汇开发商认为,污水管道堵塞是由于楼上装修人员向污水管道倾倒腻子、暖气温控阀等杂物造成。经核实,中城嘉汇项目由青岛市旅游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经过青岛市审图办审核,由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青岛理工大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监理,竣工后通过了市质监站及相关部门验收。 其他     青岛市商业网点物业有限公司(中城嘉汇物业公司)与举报人就其家中因污水冒溢造成的损失进行协商赔偿事宜。物业公司已通过在电梯间张贴通知、微信等方式告知业主装修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  
136 907-246     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6号-21号钱家桥底,有人占道经营从事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扰民。 青岛市 油烟     信访人反映的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6号-21号钱家桥底烧烤餐馆,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市北区钱家私家菜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经营场所门口放置冰柜及啤酒桶,在三楼室内从事烧烤。 责令改正     2017年9月9日晚,四方街道办事处与区综合执法局经过调查核实后,对经营业户当场阐明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指出室外放置物品,油烟扰民的事实,责令立即改正,街道城管中队对其室外乱放物品的行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9月9日当夜,该经营业户将全部占路物品自行清理,并停止室内烧烤经营,无油烟直接排放。油烟排放问题得到解决。下一步,四方街道办事处将会同环保、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杜绝扰民情况发生。  
137 907-251     青岛市胶州市阜安街道邹家洼村北的“青岛金彤林工贸有限公司”,大量污水直排至云溪河,违法使用燃煤锅炉,多次向市环保局反映,没有效果。 青岛市 水、大气、其他     1.青岛金彤林工贸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邹家洼村西北侧,主要从事化妆用具粉扑制造加工生产。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5月建成并进行调试生产,7月中旬停产进行改造。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青岛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胶州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经调查,该公司于2017年5月份曾安装使用过一台2吨/小时燃煤锅炉用于调试生产,7月份停产时进行了拆除,存在违法使用燃煤锅炉问题。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安装天燃气锅炉。3.经调阅资料,胶州市环保局未收到过相关投诉。 其他     胶州市环保局将加大对青岛金彤林工贸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和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138 907-252     临沂市郯城县郯城旺恒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车间出租给他人,该车间夜间生产,偷排污水,在第一车间后面的地下偷埋两个存放工业污水的大罐。 临沂市 水、其他     1.郯城旺恒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31日获得批复(临环发〔2010〕2号),部分工序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报告于2016年8月29日获得批复(临环评函〔2016〕41号),尚未通过环保验收。
    2.第三车间为哒嗪酮生产装置,未租用给他人使用,目前该车间正进行检查维修。调取6-8月用电清单发现该企业存在生产行为。该企业建有污水处理站1座,废水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郯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未发现偷排行为。
    3.第一车间为精制双环戊二烯装置,车间后为空地,现场挖掘未发现埋有地下罐。 
立案处罚     针对该企业未经验收,擅自生产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9月10日郯城县环保局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
   
 
139 907-253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大路郎宇花好园西北方向有一“兰山盛业汽车改装厂”,每日倾倒大量垃圾,厂中散发刺激性气味。 临沂市 垃圾、大气     1.反映的山东盛业汽车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汽车内饰装潢。生产垃圾为内饰装潢下角料,日产约50公斤,就近送马厂湖镇设置的垃圾中转站回收。
    2.该企业对部分内饰件进行喷漆,配套简易环保设施,有异味。2017年9月9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标准》要求,企业周边无明显异味。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对喷漆工序配套的环保设施提升改造。  
140 907-254     临沂市费县费城街道石家庄村村北有一养鸡场,建在禁养区内,无手续经营,气味刺鼻,该厂老板在王家庄村北也建有一个养鸡场。 临沂市 垃圾
、大气
    反映的费县费城街道石庄村西和王家庄村北养鸡场,均为田某某所有。其中,石庄村西养鸡场位于禁养区,存栏肉鸡4.8万只,采用环保垫料,养鸡场内存在异味;王家庄村北养鸡场位于限养区,存栏肉鸡6万只,采用环保垫料,符合养殖要求。
    2017年8月20日,费城街道对田某某石庄村养鸡场下达了禁养通知,但田某某本人未在场,工作人员随即电话告知田某某禁养政策,但田某某仍于2017年8月22日购进鸡苗,目前已饲养18天。
关停取缔     石庄村西养鸡场肉鸡离出栏还有约25天,因未找到合适转养地点,考虑到其养殖成本及养鸡场采用环保垫料,暂时不予取缔。田某某保证待本批肉鸡出栏后,将肉鸡全部处理,并交纳了保证金,签订了保证书,确保2017年10月5号前停养。县政府已责成费城街道做好监管工作。  
141 907-255     临沂市罗庄区盛庄街道沂河路与陷泥河交汇处,有家“临沂市无害化处理厂”,臭气熏天,管理混乱,占用城市绿地经营,多次拨打12345,无实质回复。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临沂市无害化处理厂”名为临沂市粪便无害化处理厂,日处理粪便污泥200吨,是临沂市城管局下属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该厂在卸粪车间、排气口等关键位置安装了自动喷淋除臭设施,在卸粪车间安装自动感应门,保持车间无害化处理全密闭进行,并配备完善的除臭系统,厂区内无明显异味。因前期接到“12345”举报,2017年8月14日,临沂市环卫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测显示:有组织废气H2S、氨、臭气浓度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H2S、氨,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该厂区厂貌整洁,制度规范齐全,配套全程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正规有序。
    3.该厂符合土地规划要求,无占用城市绿地经营问题。厂区院墙南侧公共空地内存在简易围挡和散养家禽现象,为该厂门卫个人行为。厂区院墙西侧存在部分私搭乱建现象,该区域属于临沂市园林局陷泥河管理处管理。
    4.2015年至今,涉及该厂的“12345”投诉案件共10件,相关单位均按规定如实进行回复,除2次因无法联系到反映人外,其余8次反映人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责令改正     1.对南侧公共空地内的家禽进行了清理,并拆除了简易围挡。
    2.由罗庄区政府和市园林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厂区西侧私搭乱建违章建设进行限期拆除。
 
142 907-256     临沂市沂南县铜井镇,临沂市阳都水泥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违法生产,噪声扰民,粉尘严重,垃圾随意堆放。向当地政府反映多次,一直未解决。8月份该企业的设备已被贴封条,但是企业老板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生产。 临沂市 大气、噪声、其他     1.该公司位于沂南县铜井镇新王沟村北,由原沂南县龙头汪金矿水泥厂(1992年建厂)2003年12月破产后改建而成。2010年12月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拆除了原企业的Φ3.3×11m水泥立窑1座和2台小型磨机,保留了Φ3.2×13m磨机用于粉磨站生产,有水泥生产许可证(编号:XK08-001-00365),无环评手续。
    2.因市场、资金和手续等问题,该企业一直生产不正常,调取了今年1月至9月用电记录,前4个月用电记录为零,5月至9月有用电量,结合监控记录,证实其存在生产迹象(包括夜间)。现场未生产,无法检测噪声和粉尘污染程度。经走访周边居民,反映夜间生产时噪声有一定影响;在上料、球磨、包装等工序安装了3台布袋除尘器,检查设备及周边环境,粉尘污染较轻;厂区内未发现垃圾随意堆存现象。
    3.2017年以来,12345热线接到关于该企业粉尘污染的举报1次,铜井镇政府对其进行检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措施;8月16日,镇政府工作人员为防止企业私自生产,对供电设施高压液阻柜张贴封条。
    4.现场发现该供电设施上的封条完好,无撕毁现象。原因是张贴封条时,对供电设施不熟悉,在高压液阻柜开关未分离仍处于通电状态下张贴封条,从而导致企业擅自用电生产。
立案处罚、查封扣押、停产整治     1.对铜井镇政府未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工作措施不细致,造成工作被动,予以通报批评。
    2.沂南县环保局对临沂市阳都水泥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尤其在铜井镇政府要求企业停产后,仍违规生产,依法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
    3.沂南县供电公司、铜井镇政府于2017年9月11日对临沂市阳都水泥有限公司落实停电措施。
    4.对该企业未验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沂南县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9月10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沂环责改字〔2017〕256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沂环罚告字〔2017〕256号),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万元。
    5.责成沂南县环保局、铜井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未办理环评手续,不得擅自生产。
 
143 907-257     临沂市兰山区沂州路与金三路交汇处御园金鼎小区楼下还有胡桃里酒吧、常春藤咖啡店等商铺,油烟污染严重。 临沂市 油烟、噪声、其他     1.反映的胡桃里酒吧名为临沂宝格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御园金鼎小区南楼楼下,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017年9月9日,兰山区委托第三方对该酒吧正常营业状态下产生的油烟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存在油烟排放超标问题。
    2.反映的常春藤咖啡店名为临沂市长春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花园店咖啡馆,位于御园金鼎小区北楼东侧。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油烟排放口设置不规范,导致无法进行第三方检测。经走访周边群众,确实存在一定油烟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立案处罚
    1.针对临沂宝格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油烟排放超标问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其立案处罚,拟处罚款1万元整。
   2.依法责令临沂市长春藤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花园店咖啡馆限期对油烟排放口进行规范设置,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烟气达标排放,杜绝油烟污染现象。
 
144 907-258     临沂市罗庄区高都街道彭家坡村村西,临沂市卿扬钙业有限公司,生产中产生大量粉尘。 临沂市 大气     反映的临沂市卿扬钙业有限公司,主要以石子为原料生产重钙石粉,用于电厂脱硫。该企业于2016年6月20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该企业生产环节均在密闭车间内操作,产生粉尘的进料、破碎、输送、装车等主要工序均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粉状物料全部通过密闭管道传输,防止了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该企业因原料短缺,于9月2日停产至今。9月10日检查时,企业车间及厂区绿化植物叶面无积尘。
     
145 907-260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淄博天豪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侵占西河镇中坡地村、东坡地村约80亩耕地建设违章建筑。该公司曾于2012年使用盐酸清洗长石,肆意排放工业废酸,致使周边庄稼大范围枯死,农田被污染,当事人仅被行政拘留;2014-2016年期间,该公司大规模非法生产水洗砂,产生的污水、泥浆排至周边农田,致7亩基本农田被污染失去耕种条件。虽然洗砂设备被拆除,但当事人没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淄博市 生态、水     1.该公司于2006年3月违法占地,国土部门其进行了处罚。因单位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4年12月,该公司法人代表路某伟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2015年11月,淄川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2.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份,路某伟、崔某卫、蒲某君三人雇佣孙某才酸洗长石,后将未经处理的废水排放和倾倒,其中部分废水由蒲某驾驶罐车运送,污染环境。为此,2012年8月20日,分别对路某伟、崔某卫、蒲某君行政拘留十日,对孙某才行政拘留七日,对蒲某行政拘留五日,但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3.该公司2015年5月建设水洗砂设备并投产,于当年8月停产。接群众举报,淄川区对水洗砂项目实施取缔,并要求妥善处置产生的泥浆。2016年11月2日淄川区对村小黄井封盖,截断用水,经复查,水洗砂主体设备已拆除,此处非耕地和基本农田,且排放污水泥浆地块已经填土复垦种植为杨树林。
其他     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私开乱挖、破坏土地行为。  
146 907-262     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居民区内有一大片种植地,农药、肥料的使用导致空气污染,气味刺鼻。 烟台市 大气     经与大学物业确认,清泉路30号的居民区为烟台大学的家属楼区。该小区约有100多户居民购买房子时带有小院,每个小院面积约10多平米到30平米不等,由于反映住户没有标明实名,调查起来有很多困难。从大学物业人员了解到,根据《烟台大学教职工生活区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允许小院合理种植低矮植被。目前,这些小院有的种菜,有的种花,种的菜都是自己留着吃的。初步查看没有发现大片种植地因使用农药、肥料而产生刺鼻气味现象。      
147 907-263     淄博市沂源县中庄镇后峪子村村东有一塑料厂,气味刺鼻,夜间非法生产。曾多次拨打12345反映,但是一直未彻底解决。 淄博市 大气、其他     中庄镇文庆塑料颗粒经营部生产塑料颗粒,异味产生于电加热挤出工序,该企业2016年9月取得环评审批,2017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不存在夜间非法生产。2016年10月,企业投产安装活性炭异味吸附装置,2017年8月改造为光催化氧化处理设备,异味治理设施齐全,但因企业车间未完全密闭,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2017年9月2日,该企业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低于标准限值。2016年5月4日有群众通过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一次,接到投诉后,县环保局立即实施了停产整治,并责令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不存在多次投诉的情况。  是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责令中庄镇文庆塑料颗粒经营部停产整改。
    2.责令该企业于9月21前对车间进行密闭,完善异味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开产。
    3.责成县环护局.中庄镇加强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148 907-264     淄博市沂源县温泉家园居民区内有一小广场,广场舞喇叭声音很大。 淄博市 噪声     经查,温泉家园小区内有一处小广场,部分业主晚饭后自发组织,在此跳广场舞,音响播放音量大,有噪声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1.对广场舞组织者进行了说服教育,同意降低音响的音量,并保证晚上八点半前结束活动,不影响居民生活和休息。
    2.加强夜间巡查,强化宣传,引导业主积极参与整治噪声行动,养成文明习惯。
    3.加强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49 907-265     淄博市临淄区稷下办事处程营村,有家“淄博恒固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很近,直排有毒废气;张店区中埠镇的“淄博汇乾工贸有限公司”手续不全,无环保设施,因为在与青州的交界处,故一直未停产。 淄博市 大气、其他     1.淄博恒固化工设备有限公司2008年10月开工建设,2009年3月建成,无环评手续。主要生产化工设备及配件。该企业已列入“散乱污”企业治理限期完善类名单,并于2017年7月8日停电、停产进行整改,至今未生产。经现场测量,距离程营村最近住户为110米,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是有机废气和焊接烟尘。有机废气是内衬材料在烘箱内加热熔融、挤压工序产生,经等离子光氧催化一体机收集处理后排放;安装了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接烟尘通过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9月9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地面刚刚完成刷漆作业,车间内能闻到明显油漆味。
    2.在我市境内未查到淄博汇乾工贸有限公司。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采取措施,确保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加快企业治理进度,治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2.责令企业正常运行有机废气和焊接烟尘治理设施,杜绝废气和焊接烟尘散发;
    3.责令企业采取措施对车间内无组织挥发的油漆进行吸收,消除油漆异味对环境的影响。
 
150 907-268     济南市天桥区历黄路北口东侧,有家“泉赢大酒店”,常年向小区排放烟尘,组织大型活动噪声扰民,污水直排,臭味熏天。北50米有家“北园饭店”,自行搭建临时房屋,在无任何油烟净化措施、废水处理设施情况下,直接排放油烟污水。 济南市 水、大气     1.“泉赢大酒店”实为泉盈大酒店,属沿街独立商业楼。该店安装了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且正常使用;污水经油水分离设施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无直排污水现象。现场检查发现,油水分离器周边存在部分垃圾、卫生死角,有异味产生。该店承接婚宴时播放音乐声音较大,产生噪声。
    2.北园饭店有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且正常使用,生活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但无油水分离设施。该店在房屋东墙外侧,用彩钢板新搭建一处临时构筑物,安装一部传菜升降机,主要用于上下传菜。
责令改正、其他     1.9月9日,天桥区环保局、城管执法局联合北园街道办事处,责令泉盈大酒店对油水分离器周边存在的垃圾及卫生死角进行清理,当晚清理完毕。针对其噪声扰民问题,天桥区公安分局已对其进行警告,并加大检查力度。
    2.9月9日,天桥区环保局对北园饭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天环监限改字2017第A0909号),9月10日,该店已安装油水分离器。
    3.9月9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和北园街道办事处责令北园饭店立即拆除自行搭建的构筑物。当晚,该构筑物已拆除完毕。
 
151 907-269     济南东站现成为公共交通和大型的停车场,早晨和晚间发动车的尾气集中排放,造成空气和噪声污染,扰民问题严重。 济南市 大气、噪声     火车东站广场设置6路和122路两条公交线路,均为始发站。该公交车发车时间为早6时30分至晚9时,两条公交线路平峰期每间隔10分钟发一班次,高峰期6路公交车每间隔3分钟发一班次,122路公交车每间隔6分钟发一班次,未发现集中发车、集中排放尾气现象。 责令改正     9月9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要求车队严格遵守发车时间,并加强监管,避免造成扰民现象。  
152 907-273     济南市历城区百花小区22号楼东侧有近10年的建筑垃圾一直没有处理,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济南市 垃圾     百花小区21-23号楼东侧渣土,是2007年历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办事处对高新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百花小区21-23号楼东侧建设的5层建筑进行拆除时(地下一层未拆)产生的,拆除后办事处组织力量对渣土立即进行了清运,高新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赵某某出面阻挠,认为此处为私有财产拒绝清运,并将区城管执法局告至法院,法院已受理但至今搁置未开庭。 其他     历城区东风街道办事处百花社区居委会已经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并进行了绿网覆盖,现已长满了绿草。目前,七里河路正在进行提升改造,该处空地将做为绿化节点进行改造。  
153 907-275     济南市章丘区唐人中心B区3号楼开发商未在沿街商用房预留餐饮专用排烟道,“奥雅”等几家饭店私建排烟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济南市 大气     1.唐人中心B区3号楼为商住综合楼,三层以上住宅,一、二层商用层建筑设计无专用烟道。
    2.3号楼商用层餐饮单位共7家,均为一层售卖加堂食、二层单纯堂食方式经营:1家(奥雅快餐)为熟食配送经营,无灶头,不在此炒菜,店内有处原有自建排烟道,自二楼向下通向一楼店外地面,排烟口朝上,现已闲置,不产生油烟。4家(锅面侠、中华牛肉面、黄焖鸡米饭、郭霞小吃店)经营煮面、米饭、蒸包、馄饨等,不产生油烟,均自建了排放热气的管道,将店内蒸煮热气排向店外,经营时段有少许食材气味随热气飘散,排气口朝向店外城市道路,对该楼居民影响较小。2家(全民吃面和老台门包子)无炒菜灶台,无排气管道。
责令改正     1.9月9日,章丘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组已督促“奥雅快餐”废弃排烟道现场拆除完毕。
    2.按照商住楼无专用烟道禁止经营产生油烟污染餐饮项目,工作组再次告知该处餐饮单位严禁经营产生油烟污染餐饮项目。
    3.工作组加大对该处餐饮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规范业户合法经营。
 
154 907-278     济南市天桥区泺安路21号康润家园小区对面居民楼一楼,有家“一九烧烤”店,夜间噪声、油烟扰民。 济南市 噪声     “一九烧烤店”位于天桥区泺安路38-10号商住综合楼一楼。该店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现象。 关停取缔     9月9日,根据《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要求,天桥区城管执法局、泺口街道办事处已将该店关停取缔。  
155 907-279     济南市历城区荷花路街办朱家桥村与北辛店村之间,由荷花路沿南水北调东渠西侧土路向北约2.5公里(南水北调朱家桥生产桥北),路西侧有一处神秘院落,占用农田建厂,怀疑乱排污水。 济南市     1.该宗地为山东易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用荷花办事处朱家桥村土地,占地总面积约60亩,地类全部为农用地。该公司自2012年开始建设蔬菜大棚,进行农作物种植。经现场查看,现改变农用地用途建设的房屋、钢结构等占地面积约7亩,剩余土地用于种植未改变土地用途。
    2.院内有一处普通蔬菜阳光大棚,面积约为700余平方米,自2015年开始租赁给一位村民,该村民在大棚内从事豆苗养植,举报件中反映的污水为豆苗养植过程中的浸泡用水,该处院落存在少量污水排出现象。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荷花路街道办事处和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于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区国土局已立案调查,10月31日前依法查处完毕。
    2.要求该生产户立即停止生产,对该户的排污口采取封堵措施,同时对沟渠内存有的污水进行清理、覆盖等无害化处理措施,杜绝了废水外流的现象。
 
156 907-280     济南市历下区山师北街第三宿舍区,教工食堂的两个大排气扇紧靠交通要道,油烟污染严重。 济南市 油烟     该教工食堂位于山师北街11号山东师范大学第三宿舍区,营业面积约六百平方米,主要为教职工提供用餐服务,营业时间为11时至14时、17时至19时。厨房位于餐厅北侧,使用基准灶头4个,已安装油烟收集罩和2台油烟净化器;厨房西侧面点加工间不产生油烟,靠近小区道路的墙体上设置2个排风扇,主要用于外排蒸汽,使用频率较低。经检测油烟排放达标。     责令改正     历下区文东街道办事处责令餐厅经营者将靠近小区道路墙体的2个排气扇自行拆除,并对排气口进行封堵,9月11日,教工食堂已将排气口封堵完毕。  
157 907-282     济南市天桥区巴黎花园小区北面紧邻火车道,来往火车产生巨大噪音,希望采取消音措施。 济南市 噪声     该小区北面有两栋住宅楼,距离火车道约50米。2017年9月9日22时,天桥区环保局对该小区15号东侧一单元3楼北侧外1米处铁路噪音进行了检测,噪声值为60.6dB,超过该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 责令改正     1.9月10日,天桥区环保局召集济南天房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华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专题会商,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由上述两家公司对靠铁路一侧完善声屏障,进一步减少铁路噪音对小区的影响,该项工作将于2017年底完成;对靠铁路一侧便于绿化的地方,进一步增加绿化带,加种树木,提高绿化降噪效果,该项工作将于2018年3月完成。
    2.济南铁路局加强对铁路沿线巡查,确保降噪设施完好。
    3.小区物业加强巡查和管理,确保隔音设施完好。
 
158 907-288     济南市章丘区后营街办三义村,有2家小木工加工厂,喷漆产生异味,废料乱倒,平时锁起门来偷偷生产。 济南市 大气、固废     1.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牛牌管理区三义村有两家小型木工加工厂。一家位于村东,无任何手续,主要加工生产木床,有喷漆工序,无污染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但有生产痕迹,未发现有废料乱倒情况。
    2.另一家木工加工厂位于村西北角,除营业执照外无其他手续,主要加工木床和办公用桌,有喷漆工序,配套建有简陋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企业存在无组织排放情况。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有废料乱倒情况。
关停取缔     鉴于上述两家企业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且存在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明水街道办事处立即对该两家企业进行关停取缔。9月14日下午,2家木工厂已经完成拆除取缔工作。  
159 907-289     济南市章丘区明水镇吕家村秀源路北段东,有家“欧亚赛特机械有限公司”,其北邻院内有人收购废旧纸箱和塑料垃圾,造成大气污染。 济南市 大气、垃圾     该业户张某某,章丘区垛庄镇人,租用吕家村民空闲院落对暂存废酒瓶和废矿泉水瓶分类打包。现场检查时,没有废纸箱等废品,未发现造成大气污染情况。 关停取缔     9月9日,明水街道办事处立即采取措施对私搭乱建的设施进行拆除,并要求业主清理现场,9月9日下午5时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160 907-290     济南市章丘区世纪大道以北工业二路以西,原西朗沟村北有一家小鞋厂,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废料污染环境。 济南市 大气、固废     转办件反映的小鞋厂名为章丘市泽鑫制鞋厂,有工商营业执照,正准备申请办理环评手续。现场核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厂车间内有制作完工的成品布鞋,也有尚未完成制作的半成品及其它生产原料若干,车间内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物料和杂物堆放杂乱无序。 关停取缔     9月9日,双山街道办事处鉴于该企业在整改期间未能建设环保治理设施,环评手续未办理,立即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和关停取缔,责令该企业于2017年9月10日前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及产成品进行彻底清理。逾期清理不彻底,双山街道办事处将进行强制清理关停取缔。9月11日下午,该企业设备已经拆除完成,原料和产品清理完毕。  
161 907-292     日照市莒县厉家陵阳村,厉某某的养鸡场在雨季时粪便、污水流入河流,夏天气味难闻。 日照市 大气、水     群众反映的厉家陵阳村位于莒县陵阳镇驻地以南400米,该村养鸡户共有3家,均位于该村东南方向800米附近。2017年4月15日,陵阳镇政府印发了《陵阳镇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属于禁养区范围。3家养鸡户均建有自动刮粪器及养殖粪便收集池,鸡粪收集后全部外卖用于农作物种植。
    2017年9月9日下午,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3家养鸡户均在养。3家养鸡户的粪便收集池均建有防雨水遮挡,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养鸡场周边存在明显异味。3家养鸡户附近有沟渠1条,内有流水,沟渠周边未发现养殖粪便排入痕迹。
关停取缔、问责     责成县畜牧兽医局、陵阳镇政府加强对3家养鸡户的督导检查,责令3家养鸡户在养期间及时清除粪便,消除异味,并确保2017年9月30日前养殖户完成停养并清理养殖设备。目前,3家养鸡户已对养殖粪便日产日清,并制定了蛋鸡清理计划。
    莒县政府已责成县畜牧兽医局、陵阳镇政府加强对3家养鸡户的监督管理,确保限期完成停养任务。
诫勉谈话2人
162 907-294     济南市章丘区,很多小散锻造厂噪音扰民,还散发油泥味,现在督察期间被当地政府临时关停,担心督察过后继续扰民。 济南市 大气、噪声、其他     章丘有“铁匠之乡”之称,传统铸锻行数量多,工艺和装备水平落后,存在噪音、气味等问题。2015年12月16日,章丘区启动铸锻行业污染治理行动,出台《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铸锻行业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全区铸锻行业进行停产整治,2108台燃煤窑炉全部拆除取缔,有1045台改用电炉或天然气设备,同时要求这些锻铸造窑炉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整改提升,章丘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其他     截至目前,章丘区铸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六个相关部门及镇街已经对锻铸造窑炉关停取缔和改造情况进行了联合验收,共验收691家,其中铸造企业558 家,锻造企业 133家。
    下一步,区政府将结合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提升改造验收工作,对卫生防护距离不够,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不予验收。
 
163 907-295     济南市章丘区普集办事处侯家村,有家大理石加工厂,排放石渣、废水,近期被关停,希望对附近石渣及废水沉淀物进行清除。 济南市 固废     2017年,普集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石材加工业进行关停取缔,7月6日实施集中取缔行动,8月中旬,该街道范围内的617家大理石加工厂全部实现“两断三清”。现大理石加工厂已经全部关停取缔,不存在石渣乱堆、废水(石浆)乱排的现象。现场检查时,发现侯家村外道路两侧确有少许石渣堆放的现象。 关停取缔     9月9日,普集街道办事处与侯家村立即对村外道路两侧石渣进行清理,9月11日上午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下一步,普集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处理后续遗留问题,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164 907-296     济南市天桥区航运路999号枫景园小区2号楼5单元602住户常年在地下室养鸽子,气味难闻;2号楼4单元302住户常年在地下一层储藏室加工羊下货,煤气严重污染环境。 济南市 大气     1.枫景园小区2号楼5单元602住户在地下室饲养50余只鸽子,未办理信鸽协会会员证,没有合法饲养证,污染环境卫生。
    2.枫景园小区2号楼4单元302住户地下室有3个蜂窝煤炉,现场检查时,其中一个正在蒸煮羊下货。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9月9日,天桥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北园街道办事处协助602住户将鸽子搬离居民区,把地下室清理干净,消除异味。当天清理完毕。
    2.9月9日,北园街道办事处将302地下室加工作坊进行了取缔,将炉子等加工工具进行了搬离、清理。
 
165 907-300     济南市历下区凤山路路西,刘智远村旧村改造时,村书记齐某某未将拆迁垃圾按规定到指定地点处理,直接在附近农用地倾倒,甚至还将别的工地的建筑垃圾收来倾倒。 济南市 垃圾     凤山路路西属于刘智远村城中村改造范围,于2014年已被征为国有土地,不再是农用地。自城中村改造以来,大部分建筑渣土已按要求外运。刘智远村城中村改造地块地势南高北低,加之龙脊河常年冲刷,北部已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低洼地块。在现场存有预留部分建筑渣土,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平整且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部覆盖。整个工地现场也用围挡进行了封闭。区渣土办对此片区的日常巡查中,未发现有车辆进入此处倾倒渣土。 其他     历下区智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现场预留的这部分建筑渣土,已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部覆盖。
    整个工地的出入口由保安实行24小时值守,防止外来渣土车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倾倒的现象发生。
 
166 907-301     济南市高新区中铁汇苑小区有一圈门头房持续营业,油烟扰民。 济南市 大气     1.中铁汇苑小区底商共有5家餐饮单位,9月9日,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现场检查时,1家(枝瑛快餐)已停业;4家(三江源牛肉、自留地甲鱼馆、亿尾羊汤和一品牛肉汤)正在营业,均有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使用。5家均无独立烟道。
    2.营业的4家餐饮单位中:“亿尾羊汤”使用管道燃气,有油烟净化设施但较为脏旧,油烟净化设施工作时产生较大噪音污染;“自留地甲鱼馆”操作间内油烟净化器能正常工作但净化效果不明显,存在排放油烟污染问题;“三江源牛肉面”和“一品牛肉汤”私自加装烟囱油烟排放至人行道。         
停产整治     1.9月9日,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对三江源牛肉面、自留地甲鱼馆、亿尾羊汤和一品牛肉汤下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停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责令“亿尾羊汤”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并采取相关降噪措施;责令“自留地甲鱼馆”更换油烟净化设施;责令“三江源牛肉面”和“一品牛肉汤”将加装的烟囱撤除。4家餐饮单位整改完毕后,经联合执法小组对其油烟和噪声检测合格后方可开业。
    2.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现对全部4家整改餐饮单位实行阶段性断电(11时-13时、17时-20时),目前4家均在停业整改中。
 
167 907-302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街道黄路泉村围子山松柏树2万多株遭到砍伐,新建大型磕石机噪音、扬尘污染严重。 济南市 噪声、大气     转办件所反映的位置位于高新区东区街道办事处与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搭界处,为济南三合石料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范围之内,济南三合石料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14日登记成立,2011年1月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批向其颁发了采矿许可证(C3701002011017130105093),从事生产经营建筑用石料,在矿区范围内建设了部分生产车间。2011年至2015年间,济南三合石料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矿区范围内开采石料,造成矿区林业用地被毁236.9亩,原有地貌、原有植被不复存在,林业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其中,山圈村村西,毁坏林业用地面积231亩,当中有林地171亩,荒山60亩;黄路泉村村北围子山,毁坏林业用地面积5.9亩。2014年10月31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通知济南三合石料公司办理林木采伐及征占用林地等相关手续,责令停止毁坏树木等施工活动。2017年1月24日,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对济南三合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50万元;济南三合石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袁某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有环保手续,现场无噪声、扬尘污染;。2016年04月至今因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完成延续手续,一直处于停产停工状态。目前,该公司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手续。 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23日,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对该公司下发了《责令济南三合石料有限公司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通知书》,期限为30天。目前该公司正在准备使用林地申请材料。
    2.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和环保分局等部门要求济南三合石料有限公司,封闭生产,并安装喷淋及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
    3.经国土和环保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4.在矿山闭坑时,责令该公司要按照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中的要求,将所破坏的林地进行恢复。
 
168 907-304     济南历下区经十东路景苑小区环境脏乱差,有人占用公共绿地种菜,北边武警总队楼上有电波发射器,辐射严重。 济南市 生态、其他     1.经十路景苑小区相对较小,小区内垃圾收集正常,树木植被绿化修剪不及时,物业管理力量薄弱,环境质量标准不高。
    2.转办件中所述种菜地块,是景苑小区三期项目规划的健身广场,非公共绿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因小区三期项目停工,健身广场至今未进行建设,小区居民自行在该地块种菜。
    3.关于转办件中所反映武警总队楼上电波发射器的问题。区环保局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进行了核实,该部队严格落实了军队通讯设备使用和管理规定。
责令改正     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已通知居民自行清理所种蔬菜,告知物业及时除草,提高环境质量。9月11日,居民所种蔬菜已清理完毕。  
169 907-307     济南市槐荫区经四路661号东方新天地1号楼7家、5号楼4家小楼店无独立烟道,油烟乱排放,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济南市 大气     1.东方新天地小区1号楼一楼有6家餐饮业户,其中5家饭店、1家简餐店;5号楼一楼有4家餐饮业户均为外卖店。上述10家餐饮单位,均不与居民层相邻,但无专用烟道,其中4家为不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2.8月20日,槐荫区中大街道办事处向上述10家餐饮业户下达《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对4家不产生油烟的允许其继续经营,要求其他6家转行经营不产生餐饮油烟和异味扰民的经营项目。
责令改正     1.槐荫区中大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的要求,督促6家餐饮业户落实整改,其中4家餐饮单位已于9月10日取缔并清除设施设备,2家已停业正在转行从事不产生餐饮油烟和异味扰民的经营项目。
    2.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防止出现产生油烟、噪音、异味的餐饮项目。
 
170 907-309     济南市市中区信义庄小区6号楼和10号楼之间有一家“信义小吃店”,属于违建,油烟扰民。 济南市 大气     1.信义小吃店位于信义庄小区6号楼和10号楼之间的一处独立平房。现场发现该店有一个灶头,该店与居民楼近且排烟管道高度低于居民楼,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2.该店租赁原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房产(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经营小吃。
    3.经市中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核实,该店未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关停取缔     9月9日,市中区四里村街道办事处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拆除信义小吃店灶头,对其关停取缔。  
171 907-314     1.青岛市即墨市龙山街道办事处张烟南村南面有块绿地,张烟村相关负责人私自将此区域给自己亲属使用,建了木材厂和砂厂,噪声严重扰民,漫天沙土、木屑严重影响健康。2.青岛市即墨市田横岛,水体富营养化严重,臭气熏天,多次向街道办和村委会反映无果。 青岛市 大气、水、噪声     1.信访人反映的绿地位于即墨市潮海街道办事处张家烟霞村东南方向,原为墨水河的河岸荒地,张家烟霞村村民张某林于2012年张家烟霞村旧村改造时在此搭建临时木料货场,占地约300平方米,2016年6月,新上设备电刨机1台,截锯1台,钻床机1台,在该地加工木制托盘,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产生噪音、木屑和粉尘。在其西侧占地约700平方米,为原张某青砂场,该砂场在2017年5月份已自行关闭拆除设备,但不排除其生产过程中噪声排放、沙土飞扬。以上两处加工点均未办理任何手续,属个人小加工点。经调查核实,张家烟霞村村委人员和张某林、张某清无任何亲属关系,不存在“张烟村相关负责人私自将此区域给自己亲属使用”问题。2.田横岛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村级居民岛,以水产养殖、海洋捕捞和休闲旅游为生,岛内无水库、水塘等大面积水体。2017年9月10日现场检查,未发现田横岛周边有水体富营养化以及臭气熏天的区域;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在居民生活集中区域、码头区域以及养殖集中区域分别取了水样,9月11日送至中国水科院第三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资质进行检测,根据9月15日反馈的检测结果,各项指标均合格。 关停取缔     1.按照“两断三清”要求,9月9日晚清除了张某林木料加工点的所有设备、木料,并给其断水断电。对张某林木料加工点的违法建筑于9月10日12点前全部拆除。2.加强河岸管理,一旦发现有违章建筑严肃查处。3.要求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会同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一旦发现水体富营养化情况,立即处理。  
172 907-318     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豆金河村西边新建的金河路,南端成了周围企业及小企业的垃圾堆放场,臭气熏天。豆金河成了周边居民及周围小污企业的污水排放地,污水粪便横流,臭气冲天。 青岛市 大气、水、垃圾     1.金河路南段是“断头路”,2016年存在周边小区住户偷倒建筑、装修垃圾现象,隐珠街道对该处垃圾清理干净,并设置挡车柱防止车辆进入私自倾倒垃圾。9月9日经现场查看,该处挡车柱已被私自毁坏,现场堆放杂草及部分建筑废弃物约4平方米,无臭味。2.豆金河两岸多为村庄、居民楼及商店、酒店等,该区域内市政管网配套齐全,生活污水进入管道。经现场核查,河道无污水排放,由于前期降雨,河道内留存少量雨水,水体无色、无味、无浮油,河底有少量垃圾。 责令改正     1.隐珠街道办事处于9月10日将金河路南端及豆金河河道内的垃圾、杂草清理完成。2.隐珠街道办事处于9月10日在路口处安装围挡,防止垃圾车辆进入金河路南端倾倒垃圾。3.由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违法乱倾倒行为严加查处。4.由区城管局牵头,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隐珠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大对河道沿线排查力度,发现排污行为立查立改。  
173 907-319     青岛市平度市南村小高家庄至宋家埠一线,到处都有人焚烧工业垃圾,周边气味难闻,影响生活。 青岛市 垃圾     小高家庄至宗家埠村交界处,确有一处生活垃圾和布角垃圾焚烧点,有部分生活垃圾和布角垃圾。现场未发现焚烧行为,但有焚烧痕迹。 责令改正     1.2017年9月9日,平度市南村镇政府组织对发现的一处垃圾点进行了清理外运,现场已恢复清洁,并在现场设置禁止倾倒、焚烧垃圾标示。2.对周边村庄的布角处置商户进行了环保教育,要求规范布角存放行为,严禁焚烧。3.平度市南村镇安排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破坏环境、乱倒乱焚烧垃圾的行为。  
174 907-322     青岛市胶南世纪新村北二区(胶南实验中学北面)垃圾桶到处都是,拉垃圾的大车噪音很大,曾向上级部门反映过,但仍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青岛市 垃圾、噪声     1.世纪新村北二区,设置垃圾桶点7处,个别存放点不够规范。该小区每日早5点半至6点进行垃圾清运作业,清运车沿小区环形道路逐一对各垃圾点进行清理,因清运车辆装桶压缩过程需要加压作业,容易造成声音偏大问题。2.7月上旬至8月中旬,因技术原因,垃圾处理园区接收垃圾处理能力降低,小区积存垃圾较多,需提前进行清运,清运时间提前至凌晨3:00至4:00,该小区多名居民就此问题进行投诉。 责令改正     1.由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一是督促该小区物业对垃圾桶存放点进行整改,合理设置摆放位置。二是定时出桶,将垃圾桶集中拖至定点清运位置。2.由公用事业集团负责,自9月10日起对该小区调整清运时间,由每日5:30改为9:00之后清运。3.由公用事业集团负责,加强垃圾清运工作人员作业培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最大限度减少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175 907-325     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与海伦路交叉口的“动力驿站洗车行",将污水直接排到人行道上,空气压缩机噪声污染扰民严重。 青岛市 水、噪声     信访人反映是位于市北区山东路185号乙的“青岛动力驿站汽车养护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路店”,主要从事汽车清洗、轮胎修补、车辆装潢等业务。1.该店在室内洗车,洗车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在洗车过程中有部分水溢流到路边。2.该店安装有空气压缩机1台,用于车辆清洗和车胎充气,空气压缩机在启动时噪声较大,存在噪声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1.关于洗车过程中有水溅出问题,市北区城管执法局于9月10日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超出经营场所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行为,对门前洗车位置和沉淀池进行改造,在店内设置过滤网,洗车活动全部移至店内进行,保证齐门齐店经营。2.关于空气压缩机噪声污染问题,环保市北分局于9月10日责令经营者对“空气压缩机产生噪声扰民”问题于2日内整改,逾期未改正将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目前,该店已停止洗车业务、停用空气压缩机进行整改。  
176 907-330     青岛市即墨市滨海大道路的“南山美爵酒店”旁边,有处垃圾堆,扬尘污染严重。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青岛市 扬尘、垃圾     1.信访人反映的“南山美爵酒店旁边有处垃圾堆”实为土石方,为青岛嘉航置业有限公司在青岛湾?琴湾项目施工过程中,平整场地、地下车库及楼基基础挖掘产生。该项目土地、规划、环保、建设等审批手续已办理。土石方于2017年7月起外运至隔路的南山美爵酒店南侧区域暂时存放,用于后期项目基坑回填等工程建设使用。暂时存放土石方区域土地性质为规划建设用地,温泉街道办事处同意将该处规划用地作为项目土石方暂时存放地。2.经调查,土石方主要为粘性土,掺杂少量地下风化石。近期随着项目建设进展,项目方又新开挖两个楼座基坑,新产生的约300方土石方运到该处裸露存放,尚未进行覆盖,造成一定的扬尘污染。3.即墨市于8月7日组织温泉街道、城建局、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对现场土石方上飘挂的少量游客丢弃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并于8月8日对土石方进行了防尘网覆盖遮挡。 责令改正     1.即墨市政府责成温泉街道组织力量,对东侧新增土石方进行全面覆盖,已于9月10日清晨完成。要求温泉街道督促项目方5日内将新运进的土石方清理外运;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后期再有类似现象发生。已完成。2.在外运过程中,交警、交通等部门做好监管工作,防止渣土洒漏、扬尘污染和安全事故。  
177 907-333     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前茂甲村,有人盗挖河沙,挖出大坑后,将生活垃圾倒入大坑内,然后上边盖土载上苗木。 青岛市 水、垃圾、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地块位于前茂甲村南侧,属村集体机动地。2009年3月20日,前茂甲村村委将该地块分别发包给该村7名村民,共计8.4亩,承包期限至2024年3月20日。张某涛、张某昌二人,未经前茂甲村村委同意,私自将该地块从7名村民中流转到二人名下,于2017年4月份开始陆续对该地块进行私自盗挖、外运砂土。2017年4月21日,区国土资源在该地块查获1起盗采砂土案件,并对当事人张某涛罚款3000元。2.张某涛、张某昌二人,于2017年8月中旬开始对该地块进行回填,现场整理不规则、坑洼不平。经对该地块选取6个方位进行打点查看,打点深度2米,回填物质为砂胡子、表层土及淤泥混积物,其中发现少量垃圾,地块上未栽植任何苗木。 责令改正     1.由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责令张某涛和张某昌于2017年9月18日前对垃圾进行清理,对破坏的地块恢复原貌。现已清理完毕。    
    2.由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偷沙偷土行为。
 
178 907-334     枣庄市石英石生产项目混乱,大小生产企业接近40家,无环保手续,固废随意排放或掩埋。 枣庄市 固废、其他     1.枣庄市共有石英石生产企业33家,其中21家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10家正在整改,未进行环评验收;2家企业没有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3家正常生产(均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30家停产。
    2.没有环评手续的2家企业为:滕州市玺硕石材有限公司、滕州市南沙河福星工艺厂。现场检查时:滕州市玺硕石材有限公司未正式投产,尚未产生固体废物;滕州市南沙河福星工艺厂,位于善南街道七里堡居,无环评审批手续,之前有生产行为,后被南沙河镇责令停止生产,检查时未生产。
    3.正常生产的3家企业为:峄城区枣庄市明诺建材有限公司,峄城区枣庄市汇晶通宝石英石有限公司,台儿庄区枣庄市博源人造石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发现固废随意排放或掩埋现象。石英石板材企业所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在石英石板材市场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和废渣等一般固废,在环评中要求作为建筑材料等进行外售或者回收利用。3家石英石板材生产企业均能够按照环评要求合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其中,枣庄市明诺建材有限公司与本地一家再生资源回收处签订了回收合同,由其向水泥厂进行定期转移回收利用;枣庄市汇晶通宝石英石有限公司与所在附近村居(西北杨村)签订回收利用合同用于修路等建筑材料;枣庄市博源人造石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下脚料及废水沉淀池产生的石英石污泥、旋风捕集器收集的粉尘处理后全部回收综合利用,未发现固废随意排放或者掩埋的现象。
    4.现场检查时,停产企业未发现固废随意排放或者掩埋的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滕州市环保局对滕州市玺硕石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发出立案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7万元;对滕州市南沙河福星工艺厂未批先建且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发出立案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3万元。
    2.各区(市)环保局督促未验收企业,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项要求,尽快开展环评验收工作。
    3.各区(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人造石英石板生产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生产,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正常转移利用固废,督促企业完善固废转移台帐,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石英石生产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违法建设及生产。
 
179 907-335    泰安市宁阳县华宁集团鑫安煤矿直排污水、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泰安市 水、大气     该件为重复投诉,内容与第二十六批3317号和第二十八批907-138号案件问题基本一致。
    9月6日、9月9日,宁阳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根据环评要求建有2座污水处理沉淀池及相关设施,其中二级沉淀池1座,三级沉淀池1座,废水处理方式为多级沉淀。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来源于矿井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多级沉淀处理,矿井水用于井下降尘,剩余部分和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地面洒水、运煤车辆喷淋及洗煤,全部回用不外排。检查发现该煤矿雨污分流不彻底,存在降雨时雨污混流后外排隐患。
   2.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堆场周边建设了防风抑尘网,对煤炭进行全面覆盖,建设了雾炮、喷淋等设施,定期洒水降尘;制订了《运煤车辆管理制度》,设置了喷淋设施对运煤车辆出矿前进行喷洒、冲洗处理,并对煤炭外露部分进行覆盖,防止抛洒造成扬尘污染。
责令改正     1.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做好设施运行,防止废水外排,确保降尘措施落实到位。
    2.宁阳县环保局已向该矿下达了《关于责令山东华宁集团有限公司鑫安煤矿限期治理的通知》,责令企业立即制定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做到厂区内雨污分流,要求11月底前完成厂区内雨污分流工作。
 
180 907-336    泰安市泰山区财源大街西段泰城中央商务区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粪便遍地流、异味扰民,中南开发商施工工地存在扬尘、噪声、水污染。 泰安市 水、大
气、噪
声、垃
圾、扬
    1.对反映的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前期,泰城中央商务区建设工程指挥部已按照环保要求,将整个区域内建筑垃圾、土方进行全面覆盖,路面也进行了混凝土或铺石子硬化。但近日,中南置业公司因1#、2#住宅楼室外工程及财源门商业综合体挖槽等施工,在其施工现场内临时存放了部分建筑垃圾、土方,未及时进行覆盖,且施工中对原有的部分覆盖设施造成损坏。  
    2.对反映的粪便遍地流、异味扰民问题。经查,近日中南置业公司因建筑基坑排水需要,开挖利用财源街废弃的排水沟渠排放地下渗水,沟渠内有积水,无异味,其他地方未见信访人反映事项。
    3.对反映的中南开发商施工工地存在扬尘、噪声、水污染问题。经现场调查:(1)扬尘问题在部分施工现场存在,情况属实。(2)噪声问题主要是机械施工、材料切割所致,施工作业时间都在规定许可时段内进行。(3)未发现水污染问题,但部分施工现场排水不畅,有积水。
责令改正     1.对发现的部分建筑垃圾、土方未能及时覆盖问题,责令中南置业公司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优化施工工序,合理确定存放地点,中南置业公司立即对存放的建筑垃圾、土方及施工裸露土地实现全部覆盖。
   2.对发现的基坑地下渗水排放问题,要求中南置业公司完善排水设施,消除积水,将基坑地下渗水排放到城市地下排水道,并用网布临时覆盖沟渠。目前排水渠已疏通,积水已基本排空,现场无异味。
   3.对噪声问题,已责令相关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控,严格在规定许可时段内施工,并尽可能采取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81 907-337     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244省道临沂界牌南,有家大型采石场,粉尘污染严重。 枣庄市 大气     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244省道临沂界牌南有一处采沙洗沙场,经山亭国土资源分局勘界证实,采沙洗沙场所处区域为临沂市平邑县地界(枣庄市山亭区国土资源分局和临沂市平邑县国土局就关闭取缔该洗沙场已进行了对接,2017年8月14日下午平邑县已组织联合执法组对该洗沙场进行了关闭取缔)。水泉镇244省道临沂界牌南山亭区管辖范围内没发现采石场。      
182 907-339     枣庄市市中区振兴路、胜利路交界处的“爱美丽洗化”、“钰铭百货超市”大喇叭噪音扰民。 枣庄市 噪声    现场调查核实,振兴路、胜利路交界处的“爱美丽洗化”、“钰铭百货超市”大喇叭噪音问题确实存在,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责令改正     9月9日,市中区城管局对商铺音箱设备进行暂扣,目前已无噪音。同时,区政府责成区城管局加强巡查,确保问题不会反弹。  
183 907-340     前期反映“日照市五莲县街头镇王世疃村于某某非法掩埋大量锯泥,污染环境。”的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 日照市 固废      群众反映的情况实为王世疃村北户岭村的“五莲县街头镇户岭村土地开发项目”,承包负责人于某某,总投资为600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利用石材锯泥填埋沟壑进行造地,各项手续齐全,不存在非法掩埋行为。
    该项目在开工前已按环评要求聘请有资质检测机构对锯泥进行检测,经检测石材锯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该项目承包人聘请有资质公司对锯泥填埋沟壑区域进行了地质检测,编制了《日照市东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锯泥排土场项目勘察报告》,勘察单位对区域地质条件进行了钻探勘察,“本次勘察最大孔深43.50米,通过钻探,在拟建区域钻孔最大深度内未揭露地下水,基底为花岗岩”,不存在锯泥淋漓液下渗情况。
    9月9日,五莲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监察局针对群众反映“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问题,成立调查组对五莲石材产业园管委和五莲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经查,8月26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受理编号:825-36)后,五莲石材产业园管委已督促该企业对已填埋后形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和种草,斜坡覆盖了防尘网,并购买洒水车,对进出道路进行洒水防尘,目前企业已按照环评要求整改到位。五莲县环保局针对该项目承包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该项目承包人5日内完成整改,处2万元罚款(8月27日,已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9月6日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确认,相关职能部门不存在失职渎职问题。
     
184 907-341     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铁山沟村多孔砖厂非法开采,破坏山体,直排粉尘,污染环境。 枣庄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企业为枣庄市红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2年11月进行试生产,所用原材料均来源于外购(主要来源枣庄市区内多处房地产开发商开挖地基土等,并附有与开发商购土往来账务凭证)。2017年9月9日现场调查时,未发现非法开采、破坏山体的行为。
    2.2017年6月1日,在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中,山亭区环保局发现该企业未达到《枣庄市2017年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6月5日,该企业向山亭区供电局申请关停高压线路,实施停产整治。截至目前,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停产整治     1.山亭区环保局要求枣庄市红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枣庄市2017年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和已下达的整改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验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山亭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3.北庄镇镇政府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日常监管,并明确专人跟踪靠上,监督该企业确保在环保未验收前,不准实施生产。
 
185 907-342     枣庄市滕州市柴胡店孙某某的化工厂夜间违法生产,排放烟雾粉尘。 枣庄市 大气、其他      经过拉网式排查,于9月9日晚,在滕州市与薛城区交界处发现1家已关停取缔的小型加工厂,为“滕州市昊扬化工产品销售处”,投资人为孙某某,该厂于2017年5月在柴胡店镇“散乱污”专项行动中已依法予以清理取缔。经现场查看,该加工厂已取缔,没有发现排放烟雾粉尘。      
186 907-343    泰安市东平县银山镇政府及东平县国土资源局以复垦名义非法在西茂山、张山窝、贺庄、西汪村等地非法开采矿石,排放大量粉尘,多次到省国土资源厅上访,一直未解决。 泰安市 大气、其他     1.2012年8月15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2012年度泰安市岱岳区等5区(县、市)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区实施规划的复函》,同意实施银山镇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2013年8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泰安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部分地块的批复》,同意实施银山镇西茂王村土地复垦项目。
    2016年3月11日,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东平县银山镇2014年度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立项的批复》,同意实施东平县银山镇2014年度工矿废弃地利用项目,批复西汪村等地块13.8924公顷。
    2016年8月23日,泰安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2015年度东平县银山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立项的批复》,同意东平县银山镇实施2015年度工矿废弃地利用项目,其中贺庄村地块6.1404公顷,张山沃村6.4237公顷。以上项目,东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银山镇政府实施。为做好复垦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银山镇政府委托张山沃、西茂王、西汪、贺庄四村对项目区进行悬石、危石、隐石和裸岩的清理、现场整平和边坡修整等。  
    2.在项目区进行危石清理、现场整平和边坡修整等工作时,有粉尘产生。2017年7月,银山镇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各村停止清理工作。8月25日,在西汪村发现村民齐某某擅自进入西汪村工矿废弃地项目区违法开采山石资源,国土部门立即对开采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向开采责任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山石的行为,没收了非法开采的200吨山石,并处以罚款1万元。       
    3.2012年项目立项以来,县国土资源局和银山镇政府从未接到上级转来的关于以上四村土地复垦方面的信访转办件。
其他     严格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土地复垦项目,并加大环保投入,采取降噪除尘措施,开展山体修复土地复垦工作。  
187 907-348    泰安市东平县开发区张庄山东星光实业化工厂夜间违法生产。 泰安市 其他     1.张庄山东星光实业化工厂已搬迁,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企业为山东祥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租用山东星光实业有限公司原厂房),主要经营道路标线标牌的施工安装及交通安全设施的销售安装。2017年2月,公司开始外购粗钙粉、细钙粉、石英砂等原料,按比例放入搅拌机中,搅拌后装袋运送至施工现场作为标线原料进行使用。2017年4月,东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山东祥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在车间进行原料搅拌,当场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该公司在接到通知后停止拌料生产,只作为仓库使用。自企业2017年4月被责令停产整治以来,多次对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时,未发现搅拌生产行为。同时查阅该企业的日常用电缴费清单,也证实该公司被责令停产后未使用搅拌机进行生产。2017年9月9日,现场检查时,公司停产,
    2.东平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道路标线材料搅拌项目未批先建进行立案调查。东平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责令该公司对搅拌机、原料等进行彻底清理。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9月11日,东平县环保局已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万元。 
    2.9月11日,现场检查时,公司搅拌机和原料已经清理完毕。 
 
188 907-349    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办事处三里社区三里南村40号居民院落南侧西面,有个垃圾场,异味扰民。 泰安市 大气     1.经调查,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办事处三里社区三里南村40号居民院落南侧西面的院落产权归泰安市普惠建工有限公司(原二建公司)所有,占地约40亩,新灵山大街修通后一直闲置。泰安市普惠建工有限公司出租给4户经营再生资源回收,主要回收废铁、纸箱和酒瓶等。2017年8月27日财源街道已督促该处4户再生资源回收站完成搬离。
    2.9月9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异味,走访周边居民也未反映该处有异味扰民。前期4户再生资源回收站完成搬离后,现场还散落部分未搬离的丢弃物没有清理干净。
责令改正、约谈     1.财源街道办事处已要求泰安市普惠建工有限公司尽快对现场的丢弃物进行清理,该公司已于9月10日清理完毕。
    2.要求三里社区加强对辖区属地单位的管理,督促泰安市普惠建工有限公司落实好院落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
    3.财源街道对泰安市普惠建工有限公司院落负责人和三里社区环卫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89 907-350     东营市广饶县新城花园小区附近有多家餐饮店,直排油烟、刺鼻异味气体、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多次投诉未解决。 东营市 油烟、大气、噪声     1. 新城花园小区附近有22家经营中的餐饮业户,其中6家烧烤业户使用无烟环保炉具并入室经营;2家早餐店基本不排放油烟;其余14家餐饮业户存在烟污染问题。通过感官感受,现场有轻微油烟味。9月9日夜间,对新城花园小区附近噪声检测,结果未超过排放标准。
    2. 今年以来,县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共接到涉及新城花园小区举报4起,已全部落实处理。
责令改正、问责     1.对存在油烟污染的餐饮业户下发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立即安装,已安装净化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广饶街道、县行政执法局加大对餐饮业户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督促经营业户规范遵守经营时间,加强与经营业户沟通,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提高居民满意度,进一步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通报批评1人
190 907-351     枣庄市山亭区的“山东亿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在西集镇卢山口东南山采石,破坏山体生态环境,噪音、粉尘污染扰民;枣庄永胜建材有限公司批建不符,举报人对政府网站公示的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 枣庄市 生态、噪声、大气、其他     1.关于“山东亿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问题与第18批827-228号件反映内容相同,山亭区已答复完毕。接到该信访件后,现场核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扬尘点已全部覆盖。
    2.关于“枣庄永胜建材有限公司批建不符”的问题与第15批824-220号信访件中内容一致。山亭区已答复。接到该信访件后,现场核查,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治状态,批建不符的石子破碎机已经拆除完毕,拟予以立案处罚。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山亭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次,监督山东亿泰建材集团下属的枣庄市庐山建材有限公司完善相关手续后,严格按照《破损山体开采性治理方案》的要求开展山体治理,治理出的石料只能用于庄里水库工程建设,不得对外销售,庄里水库工程建设结束后,同步完成损毁山体治理任务。
    2.凫城镇政府督促枣庄永胜建材有限公司将详细处理结果在企业显著位置的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争取投诉人的理解。
    3.凫城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增加巡查频次,边督边改,确保枣庄永胜建材有限公司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191 907-353    泰安市新泰市汶南镇德营庄村的闫某某养猪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粪便,污染环境。 泰安市 大气、垃圾     经调查,闫某某养猪场位于汶南镇德营庄村西南200余米处,所在区域为畜禽养殖禁养区。该养殖户于2013年5月建成投入养殖,建有2个猪圈,建筑面积260平方米。在汶南镇组织开展的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行动中,闫某某已于今年8月28日拆除了1个猪圈,还存栏养殖母猪3头,仔猪24头。平时产生的养殖粪便堆肥处理后用于自家农田施肥(在养猪场西南侧承包了9亩农田和2亩杨树林),未发现粪污外排痕迹,现场养殖粪便异味明显。 关停取缔     9月11日上午,闫某某养猪场猪圈全部拆除完毕,按照汶南镇畜牧兽医站指导要求对养殖粪便进行了堆肥处理。  
192 907-354     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西坦村卫生室附近宏远门窗店面排放噪音,污染环境。 枣庄市 噪声     反映的“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宏远门窗”位于西坦村老北留路路北,东、西均邻商铺,北面为耕地无住户,经营者为于某某。于某某于2013年6月21日取得营业执照,名称为“山亭区桑村镇宏远门窗加工部”。
    现场核实,宏远门窗加工部属于不锈钢、铝合金门窗加工及销售个体工商户,主要设备为金属切割机和氩弧焊机各一台,加工切割铝材、不锈钢时产生噪音。
责令改正     1.桑村镇政府要求宏远门窗立即停产,并按照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封闭隔音切割室,隔音室建成后经环保部门和桑村镇政府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防止噪声扰民。
    2.桑村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责令产生噪音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停产整改。
    3.山亭区环保局等部门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巡查频次,对产生噪音的企业从严从重查处。
 
193 907-355     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清屏路与新源路交叉口北侧施工工地粉尘污染严重。 枣庄市 大气      反映的施工工地为山东森乐食品有限公司工地,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2017年8月22日,山亭区城市管理局在巡查中发现,森乐食品项目施工现场未按照“6个100%”要求施工,已于当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停止施工,按照“6个100%”进行整改。 责令改正     1.山亭经济开发区按照属地网格化管理原则,加强该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开工条件;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6个100%”要求施工。
    2.区住建局和城市管理局认真履行职责,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严格监管项目工地建设,防止出现扬尘、噪声等污染行为。
 
194 907-356     莱芜市高新区老鸦峪村至南面星河城小区路段夜间大货车通行排放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莱芜市 噪声     老鸦峪至南面星河城小区路段,路宽25米,为莱芜市龙潭大街东路延伸段,在城市建成区外,距离老鸦峪居民楼最近距离80米左右,距离星河城小区居民楼最近距离60米左右。大货车通过瞬间有明显噪声。经与交警部门联系确认,该路段属于城乡结合部,县乡道路,不禁止货运车通行。 其他     督促莱芜市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加强道路执法检查工作,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195 907-357    泰安市泰山区东城村泰山啤酒城北墙外侧,有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泰安市 垃圾     来信人反映的“泰山啤酒城北墙外侧建筑垃圾堆”位于泰山啤酒厂北墙和谢过城大街现状路之间,占地约3.5亩,原为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北沟头村责任田,根据泰安市总体规划,此处为规划的谢过城大街,因道路一直未建设,土地一直处于未利用状态,2005年为建设泰山啤酒厂项目征用该宗地并进行了地上附属物清理,因该宗地地势较为低洼,在土地腾空后逐渐形成约5万方的回填土堆。
    2017年8月份,泰山经济开发区与泰山区城管局联合执法,对该宗地进行了综合整治,部分回填土堆已被植被覆盖,没有被植被覆盖的地方已用防尘网进行了彻底覆盖。近期,因北沟头村、兴隆村等村旧村拆迁,发现约有400方建筑生活垃圾进行倾倒,泰山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在发现问题后马上调用2台挖掘机对建筑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2017年8月26日,泰山区城管局根据泰安市住建局、泰安市城管局要求对此处裸露土地需进行了绿化覆盖,已于8月28日完成了整改。
责令改正     1.泰山经济开发区调动2辆控掘机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目前已清运完毕。
    2.泰山经济开发区城管中心对没有植被覆盖的地方已用防尘网进行了彻底覆盖。
    3.下一步,泰山经济开发区将做好日常巡查,禁止再次出现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并做好防尘网的维护工作。
 
196 907-360     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街道办事处蔡家滩村村支部书记孙某非法盗采付疃河河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日照市 生态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街道办事处蔡家滩村村支部书记确为孙某。9月9日,检查组到蔡家滩村傅疃河沿岸未发现有盗采河沙的现象。同时,检查组向村两委成员、村会计及村里的老党员共5人了解相关情况,被调查人员都反映,没有听说过支部书记孙某有盗采傅疃河河沙的情况。最后,检查组又询问了孙某,孙某本人也否认自己盗采过傅疃河河沙。      
197 907-361     滨州市的一些化工厂、炼油厂、造纸厂严重污染环境。 滨州市 其他     1.无棣德利油棉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8月解散,厂房和设备长期闲置。事故方(湖北省大冶市胡某昌等三人)于2016年2月、3月先后租用了德利油棉的一块场地和一座棉籽油油罐,拟用于生产防水涂料。在生产准备期间,作业人员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在罐顶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导致储罐内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并引发火灾。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8万元。经市政府“4.17”一般爆炸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无棣县环保局组织开展空气应急监测,除公司院墙外侧30米处CO为3.62ppm外,未检出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由于事故方拟实施的防水涂料项目没有投产,没有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未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举报反映的滨州与东营市利津县和河口区交接处化工厂为滨海化工园,滨海化工园园区规划由沾化县人民政府批复(沾政发[2007]72号),园区规划环评已经滨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滨环字[2008]186号),园区企业全部取得环保手续。滨海化工园污水处理厂1座(沾化滨海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处理废水3000吨/日,采用“双氧水催化氧化+A
2O+次氯酸钠强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同时,滨海化工园现有企业均建设了废水预处理设施,废水经预处理后经“一企一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潮河。所有企业实施了排污管线“一企一管”改造,每家企业直接铺设污水管网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管网末端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流量计、电动阀门,实施24小时监控。园区各企业均按照现状评估报告或环评及批复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因淘汰燃煤锅炉7月底所有企业全部停产,现有21台燃煤锅炉已全部停用,正在进行锅炉改造或者更换醇基燃料、燃气锅炉。
其他    1.加强对长期停产停业企业、废弃场所和关闭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有效动态管控,全面落实属地、行业管理责任。深化“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2.滨海工业园锅炉淘汰(改造)期间,进一步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管理运行水平,杜绝跑冒滴漏。
 
198 907-361     淄博市的一些化工厂、炼油厂、造纸厂等企业严重污染环境。 淄博市 其他     1.231省道临淄区到广饶县段沿线共有化工企业10家,涉及凤凰镇8家,敬仲镇2家,企业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均建有废气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有明确去向,并“管网出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10家企业中,7家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2家企业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净化后用于厂区绿化,1家企业的废水经企业自配的焚烧炉焚烧处理,未发现企业偷排废水现象。 但因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企业还存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严守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和设备落后等问题,存在跑冒滴漏产生的化工异味。
    2.2016年7月,经对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硫化氢气体无组织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企业厂内建有污水处理站,经预处理后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且企业出水口安装了水质在线检测装置,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
责令改正     1.责令沿线企业定期开展泄露检测修复(LDAR),严格沿线企业检维修程序,进一步提升沿线企业现场管理水平。
    2.临淄环保分局.敬仲镇政府.凤凰镇政府加强企业监管,定期督查沿线企业,重点检查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99 907-361     东营市的一些化工厂、炼油厂、造纸厂严重污染环境。 东营市 其他     各县区、开发区对所属辖区的化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重点对举报中涉及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当前,各家企业污染物都能够达标排放,但有一定异味。
    1.东营区,共有化工企业59家,其中炼油及相关企业11家,无造纸企业。针对企业污染问题,主要在控增量、控布局、削总量、优存量上下功夫,现有化工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环保评价标准。信访反映的“东营石油大学炼油厂”实为“山东石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该厂自2014年4月停产至今,一直未开工。“郝家万通石化炼油厂”实为“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自建有污水处理厂、专门的恶臭气气体治理和重催烟气脱硫设施,外排废水口、有组织排放口均安装在线监测系统。2.河口区,近年来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企业治污能力不断增强,排放不断加严,对环境的影响逐步减小。反映的富海集团化工厂为东营华联化工厂有限公司,该企业共有12个项目,手续齐全,水气达标排放。河口区仙河镇桩西附近化工厂有胜利油田桩西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家化工厂,该企业建有1.2万吨稳定轻烃深加工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导热油炉尾气,符合排放标准;生产工艺无废水产生。另外,该区域周边有桩西采油厂联合站、轻烃站各一处,两站均无废水、废气外排。与滨州交界处共有2家化工企业,一是河口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二是东营市金诺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配套建设有装卸区油气回收系统,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外排水。3.垦利区,涉及的3家企业均为重点监管企业。“12.3”安全生产事故为胜坨镇的某物流公司停放在院内的油罐车着火,为生产安全事故,共导致6人受伤,事故发生时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应急检测,周边大气指标未见明显异常。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万达化工有限公司、东辰控股集团石化分公司等3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近几年来不断完善提升污染治理设施。4.广饶县,严格落实环保管理职责,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举报的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厂区配套建设了大气、水、厂界VOCS在线监测设备,在线数据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东营奥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8月6日发生职工中毒事故后停产至今。大王经济开发区紧邻东青高速化工橡胶类企业约120家,潍高路与东青高速公路路口、东青高速路大王镇路口处因大型货运车较多,通过感官感受,有轻微异味现象。 广饶县青州市交界处广饶境内的化工厂只有东营市海富通化工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2014年11月因经营不善停产至今;与临淄区交界处广饶境内的化工厂只有广饶聚泽化工有限公司,2000吨/年甲酸项目有环评手续,甲酸钙及混凝土外加剂项目无环评手续。5.利津县,2015年8月31日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二胺车间混二硝基苯装置在投料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已依法依规处理。事故遗留问题早已妥善处置。东营港到东营市高速路陈庄段路边植被正常生长,未发现化工厂,也未发现被熏死的大树。陈庄东边化工厂为陈庄工业园,该工业园配备完善的污水、废气及固废等处理设施。利津县与滨州市未发现交界处利津辖区内存在化工企业。利津县辖区内规模较大的炼化厂即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该企业在异味、烟气及污水在线监测方面配备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6.东营经济开发区现有化工企业23家,无炼油厂和造纸厂。2017年7月31日下午13时左右,金岭公司20万吨/年苯胺项目硝基苯生产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经调查认定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信件所述“开发区化工厂起火”内容属实。7.东营港开发区,目前,入驻化工企业共31家,正常生产的18家,属于炼油行业4家。区内各企业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环保安全手续齐全。企业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全部进行了加盖密封,建有臭气回收系统;罐区采用浮顶罐;装卸区安装有油气回收系统;装置区安装密闭采样器,采用泄漏与修复技术,部分企业已经完成了2轮泄漏与修复检测,减少了跑冒滴漏;符合安装在线监控要求的17个排气筒全部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涉及VOCs(有机挥发物)的6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所有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东营市各县区对境内的化工企业严格监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不存在“谁都不管”的情况。
其他     1. 加强环境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特别是交界处,加强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2.实施水气土污染治理,进一步排查取缔“散乱污”企业,全面推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能力建设。
     3.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及时回应群众环境诉求。
      4. 广饶聚泽化工有限公司甲酸钙及混凝土外加剂项目无环评手续的问题,为重复举报问题,已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其手续完善前不得开工生产。
 
200 907-361     潍坊市的一些化工厂、炼油厂、造纸厂严重污染环境。 潍坊市 其他     涉及青州市有两个问题:一是反映于家庄枢纽西北角上有个化工厂污染特别严重、污染空气和水还有土地问题。反映的化工厂为中化弘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有汽油、柴油、沥青、液化气等,环保手续齐全。其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部分回用,剩余排入茅津河。污水处理站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未发生过超标排放行为。经现场检查,该厂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废气主要分为有组织和无组织两类。锅炉全部采用“干湿双法石灰石-石膏脱硫+电袋复合除尘+湿电除尘+SNCR脱硝法”,烟气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催化装置烟气采用湿法脱硫;各装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气经脱硫后作为生产装置加热炉和锅炉的燃料气;装车区建有油气回收设施;污水处理站建有臭气体处理设施。二是反映潍坊青州市与东营广饶县与淄博临淄区、桓台县的交界处有很多的化工厂三个地方的政府都不管问题。经排查,青州市与广饶县、临淄区交界处无化工企业,不与桓台县交界,不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201 907-362    泰安市宁阳县茅庄镇宁阳超威电池厂、磁窑镇超威电池厂向深井直排污水。 泰安市     此件为重复投诉,群众反映问题与第十二批822-13号案件部分内容一致。
    1.8月23日环保局工作人员对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和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的废水产生量、回用量、排放量进行了仔细核对,未发现通过深井排污现象;对2家企业总排口、厂内自备井、厂周边的堽城镇苏家庄村、西宁家庄村、磁窑镇岳家庄村、镇武村、高家店村水井内地下水进行采样,送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环境检测中心检测,监测数据显示所有点位铅元素均低于检出限值。
    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和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起委托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每季度对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铅、悬浮物、氨氮、镉、总磷、总氮等进行检测,委托监测数据显示,两家公司污水排放均未超出相关标准。
    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对全县范围内地下水进行监测。 2015-2017年地下水监测数据表明,堽城镇茅庄、磁窑镇、华丰镇地下水理化指标合格,铅元素不超标。
    2.接到907-362号转办件后,宁阳县环保局于9月9日再次对2家超威厂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企业总排口、厂内自备井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点位铅元素均低于检出限值。
     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监管力度,增加对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和山东超威磁窑电源有限公司外排水及周边地下水监测频次,督促企业做到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 907-364     日照市五莲县粮食局小区北农贸批发市场垃圾遍地,严重扰民。 日照市 垃圾     群众反映的农贸批发市场原为五莲县洪凝街道集后居委会2001年拆迁空地,后商户自发形成一处批发市场。今年,集后居委会对该市场进行统一规划改造,新建钢结构大棚、水果批发房等。
9月9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市场出入口及市场内部无明显垃圾堆放,有少量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责令改正     检查组立即责令该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进行整改。
    市场管理办公室立即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进行整改:一是增设保洁人员随时清扫市场卫生,并安排专人做好巡查工作,当天清扫完毕后,垃圾由环卫部门当天处理;二是加快对市场的改造工作,在升级改造的同时完善垃圾暂存设施。
    9月11日上午,检查组到现场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市场内已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保洁工作,无垃圾堆放现象。
 
203 907-365   泰安市新泰市东都镇化工厂违法生产,批建不符。 泰安市 其他     本件为重复信访,部分同第11批821-108号、16批825-159号转办件。
    新泰市东都镇主要有7家化工企业,分别是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泰市浓润化工有限公司、新泰恒利赢硅业有限公司东都分公司、山东三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三和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泰市兰和化工有限公司、新泰市华为工贸有限公司。
   (一)针对信访人反映的“违法生产”问题:
    1. 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4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运至锅炉房焚烧,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7年8月29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含盐废水处理工艺由提供给原新泰胜原化工有限公司氯碱系统使用,改为三效蒸发器蒸盐处理,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改变处理工艺,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34.8万元。
    2017年9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地面未做防渗,对前期雨水收集不全面,导致前期雨水渗入厂区东侧自然沟,自然沟内有红褐色积水,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7日内采取治理措施治理,消除污染;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新泰市浓润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9月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地面未做防渗,对前期雨水收集不全面,导致前期雨水渗入厂区西侧自然沟,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物,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7日内采取治理措施治理,消除污染;罚款人民币20万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其他5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二)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批建不符”问题:调查组对照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验收文件,现场检查了这7家化工企业的生产产品、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除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改变处理工艺,被市环保局已依法立案查处外,其他6家企业未发现批建不一的现象。
责令改正     本件为重复信访,部分同第11批821-108号、16批825-159号转办件。
    1.针对防渗措施不到位问题,要求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新泰市浓润化工有限公司对照环评要求全面排查,制定防渗措施进行整改。
    2.针对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含盐废水处理工艺,责令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恢复生产。
 
204 907-367     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大郭村卫生室对面的恒祥门业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枣庄市 大气     反映的“枣庄市山亭区桑村镇恒祥门业”位于该镇大郭村穿村老北留路路南,东、西均邻商铺,南面为耕地无住户,经营者为李某某。
    现场核查,刺鼻异味气体是恒祥门业对门材切割后使用粘合剂产生的。经区市场监管局证实,该企业未取得营业执照,属于无照经营。
关停取缔     1.桑村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恒祥门业进行关停取缔。
    2.责成桑村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排查,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
 
205 907-368     烟台市招远市夏甸镇西芝下村有1家选矿厂和1家尾矿库,偷排固废污染环境。 烟台市 固废     1.夏甸镇西芝下村只有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夏甸金矿一家选矿厂及其尾矿库。该选矿厂位于西芝下村北约300米处,目前采选能力为2000t/d。夏甸金矿2000t/d扩建工程及尾矿库于2006年6月5日经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批,尾矿库位于选矿厂东北约1.5km处的道士沟内,2012年6月27日通过国家环保部竣工验收;其采选4000t/d扩建工程于2013年9月23日经国家环保部审批,目前正在建设中。
    2.经现场检查,夏甸金矿正常生产,选厂尾矿经管路排入目前仍处于服役期的道士沟尾矿库内,选矿废水通过回水系统回用于生产,尾矿库回水池已落实防渗措施。经对企业及尾矿库周边排查,未发现偷排固废(尾矿)污染环境现象。
     
206 907-369     烟台市蓬莱市大辛店镇龙山店村村旁,废弃水泥厂的东侧,有家“烟台全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外排异味。 烟台市 大气     烟台全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个经销氨水的公司,非生产企业。建有两个300升的储存罐,日常储备约300—400升浓度为10%氨水。储存罐呼吸阀排出的少量氨气经管路接入水罐中进行吸收消纳。现场检查时,未闻到明显异味,但是在装卸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2017年9月10日山东天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经销处四个有效点位进行监测,氨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责令改正     烟台全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加强日常管理,在装卸过程中及时将罐车与储存罐管道接入口处采取封堵措施,避免氨气排放。  
207 907-370     投诉人对受理编号为“823-273”的信访件,即“烟台世茂海湾小区违规在主体休闲平台上设置大型空调外机,噪音污染严重,打过12369举报,至今未解决。原世茂小区5楼平台违规施工,破坏绿化。”公示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当地环保部门仅要求烟台世茂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整改,未进行处罚。施工平台仍在违规施工。 烟台市 噪声、生态、其他     施工平台上的施工作业不是违规施工,而是噪声治理改造工程。也并未产生新的噪声污染。
    1.9月10日,芝罘区环境监测站对5楼平台的设备噪声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噪声值为55.6分贝,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烟台世茂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自9月6日起夜间停止使用空调冷却塔机组,避免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目前烟台世茂置业有限公司正在按照芝罘区环保局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进行进一步的噪声治理工程,由于施工材料短缺的原因,延误了治理工期,预计于9月30日前完成。
    2.9月10日10时,芝罘区环境监测站对5楼平台的设备噪声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噪声值为55.6分贝,符合《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 
    3.8月25日,芝罘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事项后(823-273号),经芝罘区环保局现场调查核实,烟台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已经于8月1日与福建万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世贸烟台海湾1号酒店办公冷却塔降噪工程合同》,总投资118万元,并着手开展进行降噪工程施工。8月25日,芝罘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噪声治理工程正在进行。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因此,芝罘区环保局在芝罘区规划分局和东山办事处见证下,对其进行了口头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单位限期治理。
责令改正     1.经现场监测,昼间噪声排放达标;9月6日起夜间空调冷却塔机组停止使用。芝罘区环保局要求烟台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加快治理工程进度,在治理完工验收前,夜间禁止使用空调冷却塔机组,避免影响周围环境。   
    2.芝罘区规划分局将督促其加紧恢复平台原貌;东山街道办事处将做好周边群众的走访工作,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208 907-371     烟台市莱阳市谭格庄镇大水岔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在夭山西侧破坏山体建设养鸡场,养鸡场粪便废水外排污染水源。 烟台市 生态、水     夭山应为崤山。谭格庄镇大水岔村书记刘某并未在崤山西侧建养鸡场,该养鸡场是由烟台瑞呈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投资,于2017年7月4日开工建设,位于谭格庄镇大水岔村西北约3公里处,该地块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的性质属于其他草地,规划占地30亩,已在莱阳市畜牧兽医局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号:3706820475),建鸡场所占用的地块是以前群众开荒时整理出的大片平地,不破坏山体,目前鸡场正在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无粪污外排。      
209 907-372     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工业园204国道旁的“烟台宏祥冶金材料有限公司”,外排刺激性烟尘,污染环境。 烟台市 大气     1.烟台宏祥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桃村分公司,耐火材料项目于2011年1月5日经栖霞市环保局审批,2012年5月21日通过栖霞市环保局验收,主要产品为镁碳砖。                     
    2.该企业已于2017年8月16日停产,生产车间及厂区内有刺鼻性气味,车间地面有积尘,搅拌机上料口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通过现场调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时烘干炉产生的树脂挥发废气通过燃烧和湿法两级处理后排放,由于处理效果的不稳定,外排气体确实带有刺激性气味。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正在加装烘干工序废气处理设施。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9月10日,针对烟台宏祥冶金材料有限公司桃村分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栖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封闭门窗,降低树脂挥发产生的异味,排放废气及无组织粉尘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同时处以2万元罚款。  
210 907-373     烟台市招远市栾某某在辛庄镇西南村海边违建一处采砂厂,破坏防风林,盗采海砂。栾某某的水产养殖废水直接外排至渤海中,且使用燃煤锅炉,严重污染环境。 烟台市 生态、水、大气     1.该洗沙厂由栾某东所有,栾某东又承包给原某博经营,用于洗酥石。洗沙厂承包人原某博于2014年6月,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情况下,非法占用2000平方米林地建设沙场,部分防风林树木被破坏。烟台市森林公安于2014年12月5日,对违法行为人原洪博做出处罚:1.立即停止非法占用林地行为;2.处非法占用林地面积每平方米10元罚款,共2万元整。2017年8月3日,辛庄镇政府对该洗沙厂断水断电,进行设备拆除、查封取缔。该洗沙场主要承揽粉碎、冲洗酥石业务,未发现盗采海砂行为。
    2.招远市东晟水产养殖公司主要从事扇贝育苗,而扇贝的育苗期为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3月底。因目前未到育苗期,现场检查时,育苗大棚内无任何海产品养殖,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经调查,育苗期内,育苗场将海水抽入沉淀池,经沉淀、沙滤、加热后泵入育苗池,用于养殖扇贝种贝及苗种,经12-24小时后,更换新水,养殖循环水排入沉淀池中,未发现外排入海现象。扇贝苗种对水质要求极为严格,故不存在污染问题。
    3.招远市东晟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原有小型燃煤锅炉12台,主要用于冬季育苗期海水加温。根据招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招远市淘汰燃煤锅炉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辛庄镇政府对该公司下发了燃煤锅炉拆除通知。8月15日,该公司完成所有燃煤锅炉拆除工作。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2017年8月3日,辛庄镇政府对该洗沙厂进行了查封取缔。
    2.责令招远市东晟水产养殖公司必须使用清洁能源锅炉。
 
211 907-374     潍坊市寒亭区三星苑小区(通亭街以北,五星路以西)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潍坊市 噪声      三星苑小区已于8月23日前停工,调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察,施工现场无人员,未发现施工迹象,夜间又对工地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有施工活动。      
212 907-376     潍坊市昌乐县五图街道五图138驾校南门,安福酒店南120米,有1家工厂外排白色污水,有刺鼻气味,夜间生产噪声严重扰民。 潍坊市 水、大气、噪声      经查该处原有1家企业—潍坊德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厂房租赁期满,已于2016年10月搬迁。2017年5月,厂房所有人将该厂房租赁给1家捻线企业(目前,还未搬迁进入)。现场检查,厂房所有人正在进行清扫整理,现场未发现刺鼻气味、噪声扰民、污水外排现象。      
213 907-377     潍坊市东风东街7587号胡西组团2号楼3单元101室,在住房内办钢琴教学班,弹琴声影响居民休息。 潍坊市 噪声     经核查,被投诉人在家中对其子女及亲属家孩子进行钢琴辅导活动,室内有钢琴4台,发出的声音较大,对周围邻居生活有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责令立即停止教学活动,消除噪音污染,在一周内把屋内钢琴搬离,被投诉人表示立即将钢琴搬离,不再进行钢琴辅导活动。  
214 907-378     潍坊市潍城区豪杰金属市场,刘某某在市场内建有多处钢棚从事冲床加工与喷漆,噪声扰民,污水直排河道。 潍坊市 水、噪声     潍坊豪杰金属材料贸易广场,位于潍城区东风西街与创新路交叉口西南角,已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所有商铺已全部售出,共有经营业户318家。
    1.9月4日收到第24批903-86号信访后,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市场内与信访反映经营性质相似的所有经营业户进行了集中整顿,规范经营秩序,要求将室外切割、打磨等产生噪音较大的设备全部移入室内。
    2.自9月6日起,该市场因供电线路检修停电至今,大部分经营业户借此时间停业整顿,个别业户正常经营,但无切割、打磨工艺。
   3.市场内无冲床加工与喷漆,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但业户在销售过程中的切割、打磨及行吊产生偶发机械噪音,对周边造成影响。
责令改正     要求该市场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市场的管理,规范业户经营行为,严禁在室外切割、打磨;严禁夜间进料出货,防止夜间偶发噪音扰民。  
215 907-379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与东风街交汇处北侧50米路西,有家“彦辰水晶店”,使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潍坊市 噪声     经核查,彦辰水晶店存在手持喊话器循环播放商品促销和礼品发放宣传话语问题。 责令改正     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手持喊话器,并对其进行了关于噪音扰民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今后搞活动时,将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  
216 907-380     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与龙泉街交汇处南侧30米路东,有一处屠宰摊,废水倾倒在路边雨水井内,有刺鼻异味,环境脏乱差。 潍坊市 水、大气、垃圾      经现场实地勘察,坊子区凤山路与龙泉街交汇处南侧30米路东有两间简易房,属凤凰街道北沟西居委会居民刘某某所有。因北沟西村棚户区改造,刘某某临时搬迁到此居住。该居民在此处从事经营生羊鲜肉并进行熟食加工出售,无证照。经调查了解,不从事屠宰,只是从市场上批发生羊肉出售,未发现废水倾倒在路边雨水井内,有刺鼻气味问题。因该户刚搬迁到此处,生活用品摆放较乱。 关停取缔     已对该户路边经营生羊肉摊进行了取缔,责令该户规范好生活用品。现场调查时,刘某某表示今后不再路边摆摊。  
217 907-381     潍坊市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西三教村村西有多处大型养鸭场,外排刺鼻气味,露天堆放粪便,污水乱排。 潍坊市 大气、水      该信访与第五批525号反映情况一致,为重复信访。信访人反映的西三教村村西有养殖场一处(养鸭),非多处。该养殖场已于2017年8月17日前将场内肉食鸭全部出售。该养殖场正在按要求进行清理整改,在未办理好相关手续前不再继续养殖。目前,该养殖场处于停产状态。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养殖场在未办理好相关手续前不得再继续养殖。目前,该养殖场处于停产状态。  
218 907-382     潍坊市卧龙街与腾飞路交汇处以西200米,有家“潍坊五星制锁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车间内地面未做防渗处理,抛光作业有粉尘污染。 潍坊市 大气、水、其他   潍坊五星制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6日,2012年以退城进园项目由潍城区友爱路迁入潍城经济开发区,环保手续齐全。电镀车间在建设中按环保要求做了防渗处理:一层是灰土,二层是混凝土,三层是防水材料,四层是六公分的花岗岩。生产工艺:板材-下料-成型-冲孔-酸洗-电镀-水洗-总装-检验-入库,无抛光工艺。      
219 907-383     潍坊市昌邑市饮马镇大岭村北约80米处有一家养猪场,外排异味,污水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大气、水     反映的养猪场为刘某杰养猪场,位于昌邑市饮马镇大岭村北约80米处,处于限养区,属非规模化养殖。该养殖户于2002年建设了两座猪舍进行自繁自养猪,目前,存栏约51头。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内无粪便堆放,采用即产即清的方式,将粪便污水全部运往自家农田堆肥,未发现乱排现象。但仍存在异味,主要来源于猪舍内未及时收集的粪污、肉猪本身气味。由于未采取有效控制及处理措施,对周边造成影响。 其他     该养殖户自愿在9月30日前关闭养殖场。在此期间,及时清理养殖棚内的粪污,确保粪污即产即清,切实减少异味污染。
    
 
220 907-386     潍坊市诸城市贾悦镇孟疃村村北有多家养猪场,粪便、废水外排,有刺鼻气味。 潍坊市 大气、水     孟疃村村北只有2家养猪户处于限养区,离孟疃村较近的王某波养猪户,粪污设施不完善,部分粪污流到西边的水沟内,有臭味;离孟疃村较远的王某月养猪户,沼气池已经建好,正在贾悦镇有关部门的指导进行雨污分流,该户的排污口已经封堵,无粪污外排。 责令改正     1.王某波自愿放弃养殖,截至9月11日已将饲养的猪全部处理。贾悦镇组织人员、设备协助王进波对周边的粪污进行全面清理,对排入水沟内的粪污彻底清理,减少臭味散发,消除污染隐患。    
    2.责令贾悦镇协助王某月加快完善雨污分流系统。9月11日已经整改完成。
 
221 907-387     潍坊市峡山区新河村王某某与万通驾校李某某、宫某某,在峡山水库济青东岸边挖沙,破坏生态环境。 潍坊市 生态      举报的挖沙点是多年的存沙点,不是现场采沙,存沙点位于济青灌区东侧低洼坑塘内(太保庄街道新河头村与西树村交界处)。2009年5月昌邑万通驾校宫某杰通过竞拍的形式获得了峡山区沙资源管理办公室授予的采砂权,采沙权到期后宫某杰已停止采沙,对余沙进行处理。2017年8月1日宫某杰将该处余存的河沙转让给新河头村村民王某法,双方约定,在卖沙过程中,保持坑塘原样,不得下挖。通过对存沙现场勘察,沙场余沙处理,没有超出原存沙地面,周围也未发现有新的采沙迹象。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222 907-392     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办事处318省道临盘钻井公司东路段,渣土车扬尘污染严重。 德州市 扬尘     群众反映的318省道临盘钻井公司东路段,路两旁的建材经营业户用渣土车、运输车倒运石料、建材,造成路面损坏,确实存在渣土车扬尘情况,该问题属实。该道路位于318省道(北环路)以北,不属于公共设施道路范畴,加之道路基础为土路,修筑时间较久,故以上述经营业户为主修筑填补。恒源街道办事处自2016年6月起,定期出动洒水车,对涉事路段早晚两次进行降尘,起到一定效果,但无法根除。 是  责令改正     1.由恒源街道办事处联合县交警大队、县环保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共同约谈了建材经营业户负责人,就相关道路整修问题拿出了可行性方案。经各方协商决定,于9月中旬启动相关道路建设,月底之前竣工通车。
    2.对318省道临盘钻井公司东路段,由县城管局加大路面清扫、洒水除尘力度。对路北相关路段,继续由恒源街道办事处出动洒水车,增加洒水频次进行降尘。
 
223 907-393     菏泽市郓城县工业园内的玻璃厂存在粉尘扬尘、废水污染、烟气不达标、环保设施简单不符合环保要求等问题。 菏泽市 扬尘、水、大气、其他     郓城县工业园区内共有7家玻璃企业,其中兴达玻璃、永信包装、正华玻璃、胜利玻璃、瑞升玻璃、晶玻集团6家玻璃企业正在生产,金河玻璃处在停产状态。
    1.玻璃瓶加工企业扬尘主要出现物料运输及上料环节,前期由于管理不严,有扬尘污染问题。目前,7家企业均对物料堆放车间、煤场等采取了棚盖封闭措施,对上料口进行了封闭,增加了厂区清扫洒水频次,避免粉尘污染。
    2.7家玻璃瓶加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只产生冲洗玻璃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郓城县天源污水处理。
    3.7家玻璃企业都安装了脱硫脱硝设施,外排废气SO2.NOx能够稳定达标,受双碱法脱硫工艺等因素影响,外排废气颗粒物不能稳定达标。通过监测,发现瑞升玻璃、永信包装、兴达玻璃、胜利玻璃、晶玻集团等5家玻璃瓶制造企业存在外排废气中颗粒物超标问题。此问题与第二十批830-131调查核实情况一致。
    4.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该行业管理,自2016年开始,郓城县要求玻璃瓶按工企业安装外排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7家企业都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目前,除金河玻璃处于停产状态外,其余6家企业正在进行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调试和比对验收工作。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此转办件与第二十批830-131处理整改情况一致。
    针对玻璃企业外排废气颗粒物不能稳定达标问题,郓城县环保局对5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分别处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同时定期对玻璃企业外排烟气进行监测,对超标排污的玻璃企业依法从重处罚。要求各玻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污设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在线设施比对进度,确保10月底前完成在线联网验收。目前各玻璃企业正在安装湿电除尘等设备。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830-131号案件。
224 907-395     德州陵城区安德街道南环西路的地鑫富丽城小区对面河沟水发黑,散发刺激性异味。 德州市     经调查,地鑫富丽城小区对面河沟有芦坊村村民将生活废水倾倒沟内,同时,沟内南北走向的污水管道出现渗漏, 造成沟内河水呈淡青色,但没有明显刺鼻气味。区环保局取水检测结果显示水质超出河道Ⅴ类水标准。该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    1.责令污水管理处组织人员对污水管道渗漏处进行抢修,确保9月20日前抢修完成。          
   2.安德街道办事处监督芦坊村修建污水管道,接入西侧污水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确保于9月25日前完成。
 
225 907-396     菏泽市牡丹南路的“锦江能源公司”经常出现垃圾酸臭味;锦江木业经常出现蒸木料异味、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菏泽市 大气     1.群众反映的锦江能源公司实际为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针对垃圾异味问题,该公司封闭了垃圾库及100余米进库跑道,使库内形成负压,库内恶臭气体通过引风装置引入炉内燃烧。2017年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西大门左右两侧约500米存有臭味。产生臭味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垃圾运输车辆早晨、晚上排队较长,三分之一车辆后斗未封闭,等待过程中散发较大恶臭气味;二是垃圾车内渗滤液滴漏在厂区外道路上,散发恶臭气味。
    2.经调查,菏泽锦江木业有限公司因建设蒸汽管道及原材料价格上涨,于2017年8月12日停产至今。在蒸木料异味防治方面,该公司采取末端尾气治理措施,通过干燥管道进入末端尾气处理系统→多管除尘→等离子除味→水膜除尘等程序消除异味。在粉尘污染防治方面,一是车间有组织粉尘安有旋风分离器、布袋除尘、二级除尘器和袋式电磁脉冲除尘器。二是木料堆存区已建设防尘网,减少木料的堆存数量,采取全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2016年12月15日,菏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进行了检测,经检测甲醛、氨、VOC三项指标均不超标。在牡丹区环保局日常监察中,在阴天或气压低的时候偶尔会闻到木料味。
责令改正     牡丹区环保局责令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城市生活垃圾运输单位加强管理,加大厂区周围除臭、清洗频次,降低臭味散发;责令菏泽锦江木业有限公司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减少异味、粉尘散发。
    菏泽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城市生活垃圾运输单位,已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的后斗封闭,厂区周围洒落的垃圾已清理,异味污染得到明显改善。
 
226 907-397     来信人反映8月25日通过热线电话投诉(编号为1912),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杜茂村南大型养鸭场环境污染问题,对答复意见:部门回复核实信息中东疏镇樱源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线自主备案了登记表,填表日期为2017年8月14日,而此养殖场已运行多年,且根本没有登记表上的环保处理设施。 泰安市 其他    本件为重复投诉,与第28批3645号反映问题相同。
    1.第十六批次1912号案件处理情况:对养殖场内4个养殖大棚的4万只肉鸭进行了限期处理,分别于8月31日、9月3日、9月4日将四个棚内肉鸭全部出售完毕。目前,该养殖场内养殖棚也均已拆除,从源头上将污染源消除。   
    2.宁阳县东疏镇樱源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在线自主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737092100000065)。养殖棚未建设相应的治污设施,与备案中承诺的“生产污水和冲栏废水混合后,经格栅及沉砂集水池和固液分离设备预处理后外排”的内容不一致,因此,该备案为无效备案。经过与养殖户座谈,养殖户不再在此处从事畜禽养殖,所以未补办相关手续。
其他     目前养殖场周边环境卫生正在整治打扫中。同时将根据养殖户意愿帮助其做好转产工作。  
227 907-399     菏泽市开发区丹阳立交桥东陶然美地小区前崔周羊肉汤、二师兄猪肉大串、港湾烧烤、马家老鹅、地锅鸡等烧烤摊点油烟、噪声污染严重。 菏泽市 大气、噪声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地锅鸡”和“港湾烧烤”两家餐馆实际为同一家餐馆,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半个月前因经营不善已关门停业。“二师兄猪肉大串”2017年4月开始营业;“崔周羊肉汤”2015年3月开始营业;“马家老鹅”2017年4月开始营业。经调查,以上3家餐馆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有时清理不及时会造成排放油烟较多。3家餐馆由于夜间营业时间较长,食客就餐交谈声嘈杂和油烟净化设备运行产生噪音,造成噪音扰民。 责令改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菏泽市城管局对“二师兄猪肉大串”“崔周羊肉汤”“马家老鹅”三家饭馆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并暂扣了“崔周羊肉汤”和“二师兄猪肉大串”两家饭馆的烧烤炉具(“马家老鹅”店内无烧烤)。经与三家店主沟通,“二师兄猪肉大串”和“崔周羊肉汤”两家店主承诺,如再经营烧烤,将搬入开发区指定的烧烤园内经营;“马家老鹅”已停业。目前噪音、油烟扰民问题已解决。  
228 907-400     德州市陵城区临齐街道凤凰店村104国道北有个大沙场,扬尘污染严重。 德州市 扬尘     1.经查,该砂石料厂无手续,已被列入“小散乱污”企业。  
    2.现场检查发现该砂石料厂场内存沙量约200吨,砂石料堆已进行覆盖,但周围地面没有采取抑尘措施。
是  关停取缔     9月9日,该砂石料场已清理完毕。  
229 907-401     德州市陵城区刘家铺村崇德十大道和东风东路交叉口东北角有个沙场,扬尘污染严重。 德州市 扬尘     举报人举报区域原有一家沙子销售点,2017年5月,陵城区开发区开展了“陵城区104国道两侧专项整治活动”,该业户因建设不规范,已被清理取缔。9月9日,检查时发现现场仍有两堆沙子,共30余方。沙堆已进行覆盖,但沙堆周围地面没有采取防尘措施。                        是  关停取缔     9月9日,沙子已全部清理完毕。  
230 907-403     滨州市高新区小营亿利新材料南有一个拌合站,进料时尘土飞扬,没有环评手续。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举报反映的拌合站为刘某波拌合站,2017年5月初建成并投入使用。因该拌合站未办理环评手续,高新区环保办于2017年5月23日对其下达停产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产并要求其拆除相关设备。
    2.9月9日现场核查,该拌合站处于停产状态。现场除需专业队伍进行拆除的设备外,其它设备已拆除完毕,已不具备生产条件,现场没有生产迹象。
关停取缔     该拌合站已停产拆除,不具备生产条件。  
231 907-405     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一路、黄河二路至黄河三路路段西,有家“红月楼外婆菜大酒店”,经常噪声扰民、垃圾满地。 滨州市 噪声、垃圾     1.红月楼外婆菜大酒店已于2017年8月在油烟处理设备外填加了一层隔音棉,以降低设备噪音。餐馆西侧紧邻居民楼,噪声影响周边居民。市西街道委托第三方机构于9月9日对该餐饮店噪声进行了实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2.餐馆安排专人负责门口的卫生保洁,现场检查未发现垃圾满地的现象。
责令改正     该餐馆已于2017年8月在油烟处理设备外填加了一层隔音棉,以降低设备噪音。  
232 907-406     德州市临邑县兴隆街西头品刚电子商店,全天播放喇叭,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德州市 噪声      品刚电子商店应为晶刚电子商店(店主黄某某),位于临邑县兴隆街东段南侧,距离永兴大街约100米。商店利用音响播放音乐、歌曲等进行宣传、招揽顾客,对周边造成噪音污染。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县城管执法局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晶刚电子商店当事人黄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改正,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当事人接受并保证以后不会发生类似事件。   
233 907-407     来电人反映,齐河县永乐大街祥云酒店东北70米处有个移动垃圾站,气味难闻。 德州市 大气     该移动垃圾站于2016年8月份建成,为新型水平式压缩垃圾转运站,按照安全、卫生、环保的原则,选用当前较为先进的水平压缩处理设备,配备完善的垃圾密闭系统和污水收集系统,符合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的相关卫生标准。该站点因压缩设备出现故障,自9月8日起暂停使用,维修期间在原地点临时放置了6个240L垃圾挂桶,供周边群众投放垃圾,由于垃圾挂桶密封性较差,致使周边存在垃圾异味。 责令改正     1.督促维修企业加快压缩设备修理进度,截至9月9日下午15点,该压缩站已修理完毕,恢复正常运行。
    2.对该站点进行保洁清理,擦拭站内设施,喷洒除臭剂,冲刷附近路面,截至9月9日下午19点,清理工作全部结束。
    3.安排2名保洁人员专门负责该站点日常保洁工作,及时处置站外散落垃圾和污水油渍,定期冲洗除臭,彻底消除站点周边垃圾异味。
  
 
234 907-408     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路恒源工业园附近,晚上经常有难闻气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德州市 大气     恒源工业园西南部的临邑威科瑞化工有限公司原料中的DD混剂有大蒜臭味,经脱色加工生产油漆稀释剂,因市场原因于2014年9月份停产至今。2017年8月份开始,该公司陆续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9月3日,在拆除冷凝器连接管道工序时,由于操作不当,残渣洒落地面造成异味。9月9日,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已基本拆除完毕,冷凝器连接管道在拆除中,厂区地面和管道控制房内地面有少量残渣并且有异味产生。 是  责令改正    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地面残渣,消除异味影响。截至目前,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地面残渣已清理完毕,异味已消除。  
235 907-409     聊城市高唐县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仍生产国二柴油机,利用三轮车国三标准未下发,打着三轮车用柴油机的名义在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上销售。 聊城市 大气     经调查,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28日,主要生产、销售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内燃机和轮胎等产品。该公司相关手续齐全。
    1.举报中反映时风集团仍生产国二柴油机的问题:该公司目前生产两种类型的单缸柴油机,一是用于装配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的单缸国二柴油机,二是用于装配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国三柴油机,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获得环保部型式认证。
    2.举报中反映时风集团利用三轮车国三标准未下发,打着三轮车用柴油机的名义在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上销售的问题:按照环保部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国Ⅱ柴油机的生产和销售。该公司在全国设有179个代理商,主要为全国各地时风三轮汽车售后服务提供柴油机。2015年7月12日,该公司已书面通知代理商自2015年10月1日起停止在非道路移动机械上销售国二柴油机。为进一步核实时风柴油机销售市场情况,自9月9日夜间起该公司对聊城及周边县市范围内的代理商销售情况进行了排查,共排查了7家代理商,这7家代理商2017年1-8月份共采购时风国二柴油机3819台、销售4054台(含2016年库存国二柴油机)、目前库存892台。经核实:所销售的时风国二柴油机全部用于在用三轮汽车的动力更换,无销售给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现象,未发现国二柴油机在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上销售。该公司正在组织对山东省及全国所有代理商的监督核查,并再次明确“时风三轮汽车用国Ⅱ柴油机仅限于三轮汽车配套与更换”的要求,对违反协议和国家标准要求的代理商将停止业务合作、并依法追究责任。
     
236 907-410     聊城市东昌府区聊阳路南水北调桥路西有一管桩厂,没有任何环保手续,违规生产,扬尘、噪声污染严重。 聊城市 扬尘、噪声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管桩厂为山东聊城市晟世预制构件有限公司,位于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办事处姚屯村、聊阳路和南水北调桥西南角,经营范围为预制件加工、销售,于2010年4月19日通过环评批复。
    2017年6月29日,湖西街道办事处环保所在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路面土地裸露、未硬化、扬尘严重的问题,要求该厂停产整改。6月29日至今,该企业一直处于停产整改阶段,环保工作人员多次到该厂进行检查,并未发现违规生产。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已基本实现路面硬化,并配备洒水车进行定期洒水,物料已转移至料棚内,实现密封。但该厂西区为闲置区域,有部分裸露土地(约100平方米),未采取硬化、绿化等降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生产车间未密闭,车间内共4台行车,启用时会产生噪音。该企业预制件生产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逾期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区环保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目前,该企业正在停产整改。截至9月12日,该企业生产车间已密封完毕;企业西区100平方米裸土已全部播撒草籽,并已洒水、覆盖;料棚及防尘设施正在完善。针对该企业逾期未验收的行为,罚款4万元。所有环境问题整改完成前,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  
237 907-411     德州市临邑县迎曦大街有个名门府第建筑工地,施工时噪声扰民。 德州市 噪声     1.名门府第建筑工地为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临邑县恒源路以西、迎曦大街以南十字路口处,2017年3月份开工建设。该建设项目西邻西关新居约15米,南侧20米为临邑建筑公司家属院,北侧约50米为南鑫世纪城小区,距离周围居民楼较近。9月9日下午,调查组到达工地时,施工现场确有噪音,县环保局对施工工地场界进行昼、夜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同时,调取工地现场近一周监控回放,未发现在晚10点至早6点期间有施工现象。
   经与项目负责人现场沟通了解,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混凝土罐车输送泵和混凝土浇筑震动棒。
是  责令改正     1.责令项目方采取扎消音棚、低压输送等措施降低混凝土车载泵产生的噪音。同时,采用消音震动棒替代正常震动棒,进一步减少噪声产生。目前,措施已完成。
    2.中午午休时间停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38 907-414     淄博市张店区金鑫园生活区金鑫园便民市场的店铺油烟污染严重,气味刺鼻,垃圾堆放在市场西墙处,环境脏乱差。 淄博市 油烟、垃圾、大气     1.金鑫园便民市场有8家店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齐全。
    2.个别店铺对油烟净化设备维护不及时,存在油烟污染、产生异味现象。
    3.市场西侧存在乱堆垃圾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市场内店铺清理油烟净化设备,已于当日完成。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避免油烟污染,产生异味。
    2.责成马尚镇政府对市场内垃圾进行清运,已于9月10日完成。加强管理,保持市场内环境整洁有序。
 
239 907-415     淄博市张店区良乡社区紧邻铁路,噪声扰民,希望安装隔音墙。 淄博市 噪声     良乡社区居民区与铁路水平间距最近约100米,铁路两侧无隔音墙,列车通行时有噪音,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张店环保分局需与铁路部门对接,铁路部门按照《铁路边界噪声限值(昼夜70dB(A))》进行实地勘查并测量后确定。 责令改正     责成张店环保分局协调济南铁路局相关部门解决。  
240 907-416     淄博市张店区二毛宿舍内“天一幼儿园”的食堂油烟严重,噪声扰民。 淄博市 噪声、油烟     1.天一幼儿园位于人民东路33号院二毛宿舍内。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网上环评备案手续。
    2.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及时清洗,存在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责令天一幼儿园改造油烟管道,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油烟、噪音进行检测,9月16日前完成。  
241 907-417     淄博市张店区齐泰花园38号院1号楼下有两家送水站,装卸时噪声扰民。 淄博市 噪声     1.齐泰花园小区38号院1号楼楼下有绿赛尔矿泉水鑫乐佳二店供水站和百岁峰齐泰花园直营店2家水站。
    2.水厂送货车每天早上6点为水站配送,装卸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2家水站将配送时间改为早8点后,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降低噪音,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2.责成科苑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杜绝噪音扰民现象。
 
242 907-418     淄博市张店区凯瑞安园34号楼下的饭店拆除后,墙面上油污很大,气味刺鼻。 淄博市 大气     凯瑞安园34号楼下的饭店门头牌匾拆除后,存在墙面清洗不彻底,残留油污散发异味现象。 责令改正     安排保洁公司对墙面残留油污进行彻底清洗,祛除异味。9月10日已完成。  
243 907-419     淄博市张店区世纪花园南门对面“妈妈菜饭店”油烟扰民,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淄博市 油烟、其他     1.此转办件反映“妈妈菜饭店”为“合家亲妈妈菜”,位于世纪花园南门西300米,所在建筑物为商业房。
    2.有环境评价备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
    3.第三方油烟检测报告显示合格。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使用不规范,存在油烟扰民现象。
    4.区城管执法局以前未收到所称“多次反映”的情况。
责令改正     责令合家亲妈妈菜限期整改,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设备,9月10日已完成。    
244 907-420     淄博市临淄区闻韶街道舒舍家园居民区附近的“晋园食府”紧邻居民楼,油烟严重,噪声扰民,下水道气味刺鼻。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晋园食府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2017年7月27日经对其油烟进行检测,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2.该饭店对排烟管道、鼓风机及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了降噪处理,2017年9月10日经对其噪声进行检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但饭店二楼4个包间窗户朝向居民楼,客人在包间开窗就餐时,可能影响居民休息。
    3.现场检查时,个别下水道井盖密闭不严,略有异味。
责令改正     1.责令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该酒店管理,客人就餐时,不再开窗;
    2.责令闻韶街道办事处立即更换下水道井盖,做好密闭,防止异味散发。
 
245 907-421     淄博市张店区工人新村垃圾处理池距离居民区不足三米,气味刺鼻,噪声扰民,向相关领导反映,一直未解决。 淄博市 油烟、大气、噪声     1.工人新村小区附近有一处老式垃圾中转站,未发现垃圾处理池,2016年11月区环卫局对该站进行升级,新增了全密闭自压箱及喷淋除臭降尘系统,减轻异味。目前该站主要用于收集小区生活垃圾及周边道路保洁垃圾,有轻微异味,未发现有明显噪声。
    2.今年8月底曾接到过市民对该处异味等问题的投诉,于9月1日组织居民代表召开座谈会,现场答复居民反映问题,根据相关意见建议逐条落实整改,并主动公开负责人手机号码,接收意见并迅速落实整改。
责令改正     责成区环卫局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站内管理,确保场地清洁,站内垃圾日产日清;确保非工作时段自压箱全密闭,避免异味.噪声扰民。  
246 907-422     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67号东50米有大量店铺,车辆维修导致油污污染地面。周村区丝绸路1966号、1688号附近有异味,不知原因。 淄博市 大气、其他     1.周村区东门路67号东50米附近无车辆维修点,但北有2家摩托车销售店铺,分别是:周村海天车行和淄博日润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2家店铺因摩托车加装机油,存在油污污染地面现象。
    2.周村区丝绸路1966号为东星表业有限公司,无异味气体排放,环评手续完备;丝绸路1688号为山东玉兔研味有限公司,2016年4月该企业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开展污水处理异味气体治理,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气体,经棚盖收集后通过光催化氧化处理。2016年12月1日,经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显示,排放达标。现场检查时,存在食用调味品气味。
责令改正     1.责令周村区东门路67号北侧2家店铺对门前油污污染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加装机油时,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2.对玉兔公司可能产生异味的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247 907-423     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属于水资源保护地,山林遭到大肆开采,挖沙卖沙,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未解决。 淄博市 生态、其他     1.2016年以来,池上镇共采伐林木49起,均依法办理了林木采伐手续。接到交办通知后,组织人员进行了排查,未发现山林遭到大肆开采的问题。
    2.由于池上镇南部山区多为沙石山体,镇域内原来确实存在多处采沙、洗沙点,但自2014年以来均已陆续关停。截至目前,未发现新的非法采沙、洗沙行为。现部分沙场已经整理复垦,发展林果种植。
    3.有关部门此前均未接到对上述问题的反映。
责令改正     1.加强对山林及矿山的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联动机制,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非法毁林和开采行为。
    2.入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增强广大村民的法治意识,充分让广大村民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镇形成对破坏环境行为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48 907-424     淄博市张店区金塔农贸市场有众多食品店,油烟严重,市场北侧有一“洪昇活鸡店”,气味很大,污水横流,紧邻的豆腐店,污水直接流到地上,气味刺鼻。 淄博市 大气、水、油烟     1.位于马尚镇九级村金塔农贸市场沿街房,共有食品店15家,均有营业执照和健康证,14家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聂某美熟食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2.现场检查,10家食品店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中6家已安装,4家未安装。存在油烟污染现象。
    3.“洪昇活鸡店”,现场有气味,污水已接入地下管网;有一豆腐销售点,不在现场制作,现场未发现污水排放、气味刺鼻现象。
关停取缔、停产整治     1.责令聂某美熟食店和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食品店停业整顿,完善手续,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对“洪昇活鸡店”予以取缔。加强管理,保持市场环境整洁有序。
 
249 907-426     对820-183号“淄博市质监局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线监管数据造假”案件的反馈情况,举办人认为不属实,质监局曲解举报内容,隐瞒事实,要求重新查处。 淄博市 其他     市质监局2016年抽查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2家,配合省质监局检查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1家,2017年抽查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4家,均按规定到现场开展了检查,并如实填写了检查记录表,不存在数据造假的问题。检查记录表被检查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了被检查单位公章,检查记录的真实性得到了被检查单位的认可。
    2016年以来,各区县质监局(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质监分局、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均按要求对其辖区内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填写了检查记录表,有的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经各单位认真自查,均确认检查记录真实,并提供了被检查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检查记录表和现场检查图片,不存在数据造假问题。
     
250 907-427     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东路水一巷3号楼西侧垃圾桶清理不及时,垃圾外溢,气味刺鼻。 淄博市 垃圾、大气     该处共有4个垃圾桶,其中1个有破损,存在垃圾外溢情况,周边有少量散落垃圾,有轻微异味。 责令改正     责成张店区环卫局立即更换破损垃圾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51 907-429     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尧王村书记胡某某在太公湖风景区内经营“东方龙滤芯”厂,无环评手续,污水直排到太公湖内,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淄博市 水、其他     1.淄博东方龙滤清器有限公司建有年产15万支滤清器生产项目,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被列入“散乱污”限期完善类企业,自7月份停产至今。2017年7月20日对其立案处罚,罚款6万元,已办理审批手续。
    2.该企业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3.经查阅信访记录,分别于7月12日、7月13日、8月8日收到关于淄博东方龙滤清器有限公司偷偷生产的信访投诉3起,临淄区均及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回复了投诉人。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完善环保措施,验收合格方可开工。
    2.责令临淄环保分局、稷下街道办事处加大排查力度,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行为。
 
252 907-432     淄博市博山区西寨小区51号楼下有“东盛居酒家”和“玉东酒家”饭店,油烟严重,反映多次均未解决。 淄博市 油烟     1.该件反映的问题与第二十一批2643号属同一区域同一问题。位于51号居民楼下的2家饭店已于9月3日关停取缔,饭店牌匾现已拆除。
    2.因2家饭店原有经营业户仍在店内生活居住,日常饮食过程产生轻微油烟。
关停取缔     1.责令城西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对2家饭店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其不再对外经营。
    2.责成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发现的类似环保违法行为。
 
253 907-433     淄博市博山区秋谷社区附近的东佳集团近日已经复工,还存在很多小型机械制造企业未达到复工条件,夜间非法作业。 淄博市 其他     1.山东东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生产项目,均按要求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手续。2017年8月1日,该公司按照年度大修任务安排,逐步实施全线停车,于2017年8月29日书面申请复产,博山环保分局于2017年8月30日同意其硫磺制酸生产线和钛白粉转窑4号窑恢复生产。经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设备检测数据正常,其他生产设施均处于停产状态。
    2.博山区严格按照“散乱污”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包括机械制造在内的“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治理,接转办件后,组织专人,对辖区内未达复工条件的机械加工企业开展专项夜查,未发现私自复产现象。
其他     1.责令东佳集团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责成山头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分局,加强对散乱污企业检查力度,确保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方可恢复生产,对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充分发挥包村干部和网格员作用,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未验收散乱污企业擅自复产。
 
254 907-434     淄博市博山区桃园小区附近有一“回味园”饭店,油烟严重扰民。 淄博市 油烟     反映的回味园饭店位于桃园小区内居民楼一楼,有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及员工健康证,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油烟,造成扰民。 关停取缔     1.该饭店因不符合选址要求,予以关停取缔。
    2.责成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发现的类似环保违法行为。
 
255 907-435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北刘村的“环宇氨水”公司,距离水源保护地很近,污染水源,气味刺鼻,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未彻底解决。 淄博市 大气、水、其他     淄博市临淄环宇经贸有限公司2万吨/年氨水储存项目经临淄环保分局审批和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1.根据《淄博市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办法》,该企业属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范围的边缘地带,距离水源保护地近。该公司储存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储存区设置了围堰,建设了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在废气治理方面安装了喷淋塔,喷淋塔循环水饱和后作为氨水外售不外排。
    2.该企业氨水储罐使用水封保护,呼吸阀及装卸车尾气接入废气处理设施,经水喷淋吸收后排放。经现场调查,存在氨气吸收不完全或氨逃逸隐患,产生异味,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经查阅环保部门信访登记记录,2017年以来对该公司的信访投诉共两起,临淄环保分局均进行了查实处理。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更新维护废气治理设施,杜绝废气散发。
     2.责令企业建立废气例行监测制度,随时掌握氨逃逸情况。
 
256 907-436     淄博市沂源县南麻街道的“鲁源生态园”饭店,油烟扰民;南埠村的“御水山庄”饭店,厕所水直排到河里;历山国际大厦夜晚施工,扬尘严重;南麻二村祥和门前烧烤油烟气味大;江河源水景公园垃圾较多。 淄博市 油烟、生态、扬尘、水、垃圾     1.“鲁源生态园”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已进行环评备案,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运行。因油烟净化设备和烟道未及时清理,导致少量气味外溢。
    2.“御水山庄”饭店内有一厕所,距沂河较近,生活污水直排。
    3.历山国际大厦处于内部装修阶段,通过调阅现场监控,自8月20日至今未发现夜间施工。该工程北侧、西侧地面全部硬化,东侧用细石子覆盖,南侧植被已清除,准备硬化,现场已用密目网覆盖。
    4.沂源县南麻王氏全羊火锅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已进行环评备案,使用净化烧烤车,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营业期间,有时存在就餐者在店外就餐现象,导致产生烧烤油烟气味。
    5.沂河源水景公园水面存在漂浮物、亲水平台垃圾未及时清理;公园绿地存在绿化植物修剪不及时、积存垃圾、道路清理不彻底问题。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责令鲁源生态园饭店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及烟道,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
    2.责令御水山庄饭店停业整改,拆除现有厕所,建设化粪池,封堵河道排污口。限期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3.责令历山国际大厦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专人及时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日产日清,确保达到“6个100%”要求。
    4.责令沂源县南麻王氏全羊火锅禁止烧烤店店外经营,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
    5.对沂河源水景公园环境卫生、河岸杂草、积存垃圾、水面漂浮物、破损设施等进行集中彻底清理清除。目前,公园垃圾已全部清理。
 
257 907-437     淄博市桓台县宝发小区14号楼3单元101室业主在一楼院内养鸽子、养鸡,噪声扰民,气味刺鼻。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淄博市 大气、噪声、其他     宝发小区14号楼3单元101室业主系桓台县信鸽协会会员,在自家院内饲养信鸽30只,野鸡3只,存在噪声扰民、气味扰民问题。2017年8月28日,县投诉中心收到反映该业主同一问题投诉,城区街道办事处一直在做当事人工作,但未得到解决。 关停取缔     1.责令业主9月17日前将信鸽、野鸡清理完毕。
    2.责成城区街道办事处.城管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规范社区居民生活行为。
 
258 907-438     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南首,区机关宿舍前,路面损坏,积水严重;绿化带无人管理,垃圾遍地,气味刺鼻;垃圾清运不及时,污水横流;流动商贩众多,噪声扰民。 淄博市 水、垃圾、噪声     天星小区门口存在部分路面破损,下雨时容易产生积水;绿化带由物业管理,但存在少量杂草和垃圾,有轻微异味;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现象,但现场无污水;小区门口部分时段存在流动商贩经营,有噪声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1.对天星小区门前的流动商贩予以取缔。
    2.9月12日前已对破损路面进行修补,清理绿化带中杂草和垃圾,并加强管理。
    3.加大垃圾清运频次,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259 907-439     淄博市博山区沿河东路便民服务平台北邻,有一“小塘菜农家菜”饭店,油烟污染严重。 淄博市 油烟     “小塘菜农家菜”饭店名为“小塘院”,为独立四合院,属于营业房,不在居民区内。该饭店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无环评手续,无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直排扰民问题。现已订购油烟净化设施,等待安装。 停产整治     1.责令该饭店立即停业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加快设备安装,经检测达标后,方可恢复营业。
    2.责成城东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油烟.噪声等扰民现象。
 
260 907-441     淄博市张店区九级村北门,九安门下道路两侧有众多流动小商贩,地面油污严重,垃圾遍地,气味刺鼻。 淄博市 大气、垃圾     现场有流动商贩,存在地面油污、垃圾清理不及时产生异味现象。 关停取缔     1.责成马尚镇政府9月10日前将流动商贩依法取缔,清洗地面油污,将垃圾清理干净。
    2.责成马尚镇政府加强巡查,杜绝环境污染问题。
 
261 907-442     淄博市张店区尚书苑、翰文苑小区居民用大缸和大桶沤肥晒水,气味刺鼻。 淄博市 大气     尚书苑3号、5号楼前存在用桶蓄水浇花,存在异味问题;翰文苑楼前大缸未发现晒水产生异味问题。 关停取缔     责成马尚镇政府对水桶.水缸进行清理,9月11日已完成。加强管理,确保小区环境整洁有序。  
262 907-443     临沂市郯城县国大药房,高音喇叭宣传,噪音扰民。 临沂市 噪声     反映的郯城县国大药房,在郯城县城区内有8家分店,均位于县城繁华地段。营业时间为8:00至20:00,均配有音响设备,用于药品促销宣传,存在一定噪音扰民现象。 责令改正     1.郯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9月9日对国大药房郯城区域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安排执法人员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目前音响设备已拆除。
 
263 907-444     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姚店子村,有家“力达机械厂”,无环保手续,夜间生产噪音扰民,排放刺鼻气味。要求取缔。 临沂市 噪声、大气、其他     1.“力达机械厂”名为沂水县力达农机制造厂,于2009年10月建成年产1万台油顶项目。2011年1月11日,该企业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沂环表审〔2011〕010号),尚未通过验收,2017年7月份该企业停产整改至今。
    2.沂水县力达农机制造厂位于姚店子村村北650米,北距福利中心120米,东距姚店子医院300米,西距姚店子中学320米,满足环评批复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该企业噪音主要是设备运转产生,企业设备运行均在密闭车间中,验收检测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Ⅰ 类标准要求;废气主要是焊接废气,未通过环评验收。正常生产条件下,排放焊接刺鼻气味,现场检查该企业已停产,无噪音,无刺鼻气味排放现象。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在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
    2.院东头镇政府加强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
    3.县环保部门对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
 
264 907-445     临沂市沂水县开发区有家“山东玻纤公司”,粉尘污染严重,要求取缔。 临沂市 大气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建有3条专业化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年产能15万吨,已取得环评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目前正常生产。
    该企业主要产污工段均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有污染防治设施,其中涉及粉尘污染工段为原料存储、原料输送、不合格存储及炉窑熔制。原料存储、原料输送、不合格存储工段均密闭作业,并配套安装布袋除尘设施;炉窑熔制废气采用“双碱法脱硫+湿法除尘+SNCR脱硝”工艺,建有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数据持续稳定达标。2017年9月9日,沂城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了现场检测,颗粒物厂界浓度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污染设施落实到位并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无法定取缔理由。
     
265 907-446     临沂市沂水县院东头镇有家“鑫淼姜油厂”,位于居民区内,无环保手续,使用燃煤锅炉,烟尘超标排放,污水直排。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沂水县鑫淼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位于院东头镇王家坪村西330米,西距姚店子村130米,北距大桥村230米,南侧为公路,不在居民区内。主要经营天然植物油项目,2012年8月1日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2〕294号),2017年7月31日取得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沂环验〔2017〕56号),2017年8月10日,该企业因市场原因停产至今。
    2.该企业建设的2台1t/h燃煤锅炉,已于2016年拆除。现建有1台2t/h生物质锅炉,经“多管陶瓷旋风+脉冲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2017年5月3日-4日,山东科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了6次检测,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1限值。
    3.该企业建有“隔油+沉淀”污水处理站,但目前只经营天然植物油提炼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外运作土肥,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266 907-447     临沂市沂水县龙家镇有家“格林食品厂”,排放刺鼻气味,污水乱排,污染周围水井。要求搬迁或取缔。 临沂市 大气、水     1.“格林食品厂”全称为沂水格林食品有限公司,其年屠宰95万只毛鸭项目于2010年10月取得环评批复(沂环表审〔2010〕231号)。2011年6月建成并投产。企业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厂界无明显气味。因该企业纳入城市拆迁计划,已于2017年4月停产搬迁,目前,生产设备、燃气锅炉等设施已拆除,厂区仅剩车间主体。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污水排放口无废水外排。
    2.2017年9月9日-11日,龙家圈镇党委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区南侧前马荒村村民武某亮、高某周、牛某刚及厂区北后马荒村村民高某峰自备水井(4口水井均为农业用水)水质进行检测,高某峰、牛某刚水井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武某亮水井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标准;高某周水井高锰酸盐、氨氮、亚硝酸盐氮,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3)Ⅲ类标准,硝酸盐指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Ⅴ类标准。
其他     龙家圈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对高某周水井硝酸盐氮超标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67 907-448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的杜某民、杜某田板材厂,原资即镇境内的多家板厂,违法生产。 临沂市 其他    1.反映的杜某田、杜某民板材厂分别为平邑县富森木制品厂和临沂嘉泰木业有限公司,其中平邑县富森木制品厂于2016年12月28日获得环评批复,现已建设完成,尚未验收,检查时该厂未生产。临沂嘉泰木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获得环评批复,并于2012年4月13日通过环保验收,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不存在违法生产问题。
    2.平邑县辖区内无资即镇,反映的应为原资邱镇,现属卞桥镇。原资邱镇周边共有木材加工厂21家,其中有环评手续的4家,现正常生产。其他企业未发现企业有私自开工生产现象。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卞桥镇人民政府已于2017年7月对16家符合规划但无环评手续木材加工企业实施停产整治;于2017年9月3日对1家不符合规划且无环评手续的木材加工企业断水断电。  
268 907-449     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青竹山前村村委东侧的冷某某蒜米厂,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入村内沟渠,夜间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     该蒜米厂无环保等手续,自建1座小型污水处理站,环保设施不完备,属于“散乱污”企业。加工时存在气味污染问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生物氧化工艺,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厂后田间沟渠。经工作人员多次夜查,未发现夜间生产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的问题。 关停取缔、约谈     1.神山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蒜米厂彻底清理。
    2.对神山镇党委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69 907-451     临沂市兰陵县金岭镇北坞丘村与义和村之间,有家养鸡场,散发刺鼻气味。 临沂市 大气     反映的养鸡场与8月17日583号转办单中涉及的张某某养鸡场为同一家,位于适养区,无环保手续。场内建有2个沉淀池,均进行覆盖;棚体南侧配套建有3个储粪池,有防雨设施,封闭较好。2017年8月21日,该养鸡场已出栏停养,沉淀池和储粪池内的粪水已清理完毕,并用生石灰进行了消毒。9月9日对其再次检查,未发现复养迹象,无异味。目前,该养鸡场现正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改和完善相关手续。 责令改正     县环保局和金岭镇政府加强监管和巡查,严禁其未完成规范化整改和完善相关手续前私自复养。  
270 907-454     济宁市微山县两城镇大辛庄村北有人挖沙,造成平地下挖100多米深。 济宁市 其他     1.微山县两城镇大辛庄村与滕州市滨湖镇接壤,所反映的沙坑位于大辛庄村北约500米处,紧靠滨湖镇王庄村。此沙坑大部分位于山东省滕州市滨湖镇内,涉及微山县两城镇大辛庄面积不足10%,最深处在滨湖镇王庄村区域内,深度30米左右。此沙坑为六七十年代周围村庄居民垫宅基地、建房自采自用而形成。现场调查时,微山县境内无开采行为。
    2.近几年来,微山县两城镇政府联合微山县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开采行为进行严打严管,有效杜绝了偷挖盗采行为。针对滕州辖区少数群众开采外运抛洒污染两城镇辖区道路的情况,微山县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环保局、两城镇政府联合执法,设卡设点,对抛洒污染道路行为予以打击。尤其今年4月,微山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微山县大气污染防治期间,在大辛庄村北的生产路设置了限宽限高的路障、挡杆,并安装了摄像装置进行监控。
     
271 枣庄市     大辛庄村的北侧共有两处采砂点,其中东侧一处大部分位于滕州市滨湖镇境内,下挖有10米左右,西侧一处位于微山县境内。经调查了解,东侧区域采砂点属于独立工矿区,已有几十年历史,以前由京杭大运河周边村民自发采砂通过船只水路运往其他地区。该处采砂点已于2013年被关停取缔,滨湖镇截断了进场道路,设立了警示标语,拆除了发电设施,清理了废弃设备及设施。目前,现场已荒废,杂草丛生,近期没有采沙的痕迹,仅遗留少量山砂。      
272 907-455     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垃圾中转站,一下大雨,废水就流到沟里,异味难闻。 济宁市 垃圾     1.2014年9月开始,由康洁环卫公司负责喻屯镇环卫保洁工作,该公司配有9辆垃圾运输车,将生活垃圾直接运送至济宁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中间不存在转运环节。因喻屯镇距离垃圾处理厂较远,垃圾收集车每天收集垃圾后必须找地方临时停放,次日凌晨再送往垃圾处理厂处理。该公司垃圾收集车临时存放在喻屯公交停车场院内,举报中所指的“喻屯镇垃圾中转站”实际为喻屯镇公交停车场院内垃圾收集车辆的临时停放处。
    2.由于停放车辆未采取废液收集措施,导致垃圾污水有跑冒滴漏现象,经雨水冲刷后流入四周边沟,出现异味难闻现象。
责令改正     1.任城区立即对公交停车场院内院外水沟进行清理,吸走积存的污水,清理污泥并用鲜土覆盖,对院内、院外喷洒除味剂,清除存留异味。
    2.喻屯镇在东山大道南侧远离居民区的位置新设置垃圾运送车辆临时停放点,任城区责令该公司加大清运频度,对所有垃圾车辆加装污水槽、污水箱,收集车辆滴漏污水,定期把收集的废水拉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除味。
 
273 907-456     济宁市西汽车站北有一个农家院,每天下午四点多开始冒烟,影响环境。 济宁市 大气     1.信访举报的济宁西汽车站北农家院,位于安居街道西五里营村,周围为农田,为村民谢某在自家鱼池旁边自建的农家院,已办理营业执照,由任城区长沟镇王庄村村民付某租赁经营。该农家院内有四口烧柴禾的地锅,用劈柴、竹片烧地锅时产生了冒烟现象。
    2.在谢某农家院北侧有一家豆腐皮作坊,设有一自制的土锅炉,每天下午进行生产,产生较大黑烟,现场污水横流,垃圾较多,臭味刺鼻。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任城区综合执法局要求农家院经营者将地锅换成燃气灶后方可正常营业。现该农家院已停业整顿。整改将于9月19日前完成。
    9月9日,安居街道办事处将豆腐皮作坊内的土锅炉捣毁拆除,制作设备拉走,该豆腐皮作坊已关闭。
 
274 907-457     济宁市任城区仙营南组团3#、4#、10#、11#楼一层沿街饭店油烟直接排入住户家中,废水外流,污染环境。 济宁市 大气、水     1.仙营南组团小区沿仙营路的4排楼(即3#、4#、10#、11#楼)一层均为营业门面房,自小区建成后一直存在小型餐饮,满足小区和周边居民需求。截至2017年9月9日,4排楼一层共有小型饭店19家,最大经营面积102平方米,最小经营面积20平方米,每户灶头1—3个不等。其中,产生油烟的12家饭店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余7家店面不经营炒菜,只进行蒸煮操作,不产生油烟。所有饭店均不存在油烟直接排入住户家中问题,但存在油烟净化设施不能及时清理的现象。
    2.为便于清洗食材,共有10家饭店在营业房和储藏室之间的污水主管道上外接了直径约8-10厘米的塑料管,以方便洗菜水流入污水管道,因塑料管与主管道连接不紧密,污水有外溢的情况,信访举报的“废水外流”就是这样造成的。
责令改正     9月9日,仙营街道委托济宁富美环境研究设计院指导制定了《仙营南组团沿街饭店环保联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9月10日,任城区仙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全部19家饭店开展了联合整治专项行动,要求12家产生油烟的饭店逐一签定了《餐饮业使用油烟净化器承诺书》,组织人员集中对12家饭店油烟净化设施特别是滤网进行了全部清洗,安排施工人员制作档板,并建立油烟净化设施清洗卡制度,要求每个月至少清洗一次,由环保网格员予以重点监管。责令10家存在废水外流的饭店将食材清洗移到室内。为彻底解决废水外流现象,仙营街道办事处组织施工队伍清理改造下水管道,对原排水塑料管进行封堵,对地面进行硬化,整个施工过程预计9月30日完成。  
275 907-458     枣庄市微山县洪山口村受村东部的香精厂污染,近年来村民都不能饮用上自来水。 枣庄市     1.反映的微山县洪山口村,实际为滕州市大坞镇洪山口村。洪山口村东部的香精厂实际为滕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该园区内目前有滕州市瑞元香料有限公司、滕州市润隆香料有限公司、滕州市天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家香料企业和山东威智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滕州市盛众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家医药企业及银河水务(滕州大坞)有限公司1家污水处理厂。该园区6家企业中,盛众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已于今年4月底被滕州市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停止建设;润隆香料有限公司虽有环评手续(枣环行审字[2011]9号),但由于其未建设治污设施,于今年5月份被滕州市环保局责令停止生产;其他4家企业均有环评手续并通过了验收,均建有治污设施,预处理达标后进入银河水务(滕州大坞)有限公司再进行深度处理后外排。因银河水务(滕州大坞)有限公司处理后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今年6月17日停止运行;6月26日,大坞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内所有涉水企业全部停产。
    2.2017年8月23日下午,滕州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大坞镇土山村、洪山口村、任山村等附近村庄9户居民的地下水共171个项目进行了取样监测。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质标准,9户居民中有2家硝酸盐超标(分别为64mg/L和27.9mg/L,标准值≤20mg/L),7家总硬度超标(分别为555mg/L、629mg/L、555mg/L、783mg/L、539mg/L、654mg/L、624mg/L,标准值≤450mg/L)。其余162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质标准。结合附近企业环评报告中地下水监测评估情况分析,总硬度受我市地质本底状况影响较大;少数硝酸盐超标可能是受到农业施肥面源污染及本底状况影响。
    3.2015年由于天气干旱,地下水位下降,滕州很多山区水井干枯,造成大坞镇北部山区群众吃水困难,该镇在园区北部打深水井两眼,并给部分村铺设了管道,解决群众吃水问题,但是还没有饮用上城市管网自来水。现在滕州自来水管网已铺设到镇驻地,计划明年将管网铺设到北部山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吃水问题。
责令改正     1.加快自来水管网施工进度,确保明年将管网铺设到该区域,彻底解决群众吃水问题。
    2.责成大坞镇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周边居民群众的沟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信访矛盾。
 
276 908-01     烟台市福山区蒲湾街173号有家“福山台利时达钟表发展有限公司”,除尘机噪声扰民。 烟台市 噪声     举报人所指公司为烟台利时达钟表发展有限公司,主营木质钟表及木质家具生产销售。2017年8月29日,福山区环保局检查发现该公司木材切割车间除尘器发生故障,噪声较大,当场责令该车间停止生产,待除尘器维修完成后才可复产。 责令改正     该公司已拆除原有的木材切割车间除尘器,并已购置新除尘器。  
277 908-03     烟台市莱州市平里店镇“莱州鸿源台钳”距离居民区很近,排放废气,粉尘严重。 烟台市 大气     1.该转办件反映的企业为莱州鸿源台钳制造有限公司,企业生产车间距离居民区最近为160米,达到铸造行业卫生防护距离大于100米的标准。
    2.铸造工序废气按环评要求,经收集处理设备和电除尘设备处理后排放;冲天炉废气按环评要求,经湿法脱硫、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
    3.企业原有5台用于冬季取暖的0.2吨燃煤锅炉,使用过程中有废气和粉尘产生。
责令改正     1.针对企业燃煤锅炉废气、粉尘问题,企业已于2017年8月5日将5台0.2吨燃煤锅炉全部拆除。
    2.按照全市铸造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企业于2017年8月13日自行停产,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接到转办件后,经现场核查,企业无生产迹象。
 
278 908-04     烟台市福山区皮尔伯格公司排放有毒废气,距离居民区及学校很近,反映多次都未解决。 烟台市 大气、其他     福山区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气缸盖。该公司废气主要在气缸盖的浇铸过程中产生,砂芯中的水、有机粘结剂、树脂等成分遇高温气化,形成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产生异味。现场检查,该公司已按福山区要求于2017年8月11日停产至今。
    2014年以来,福山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先后13次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其中,2017年7月31日至8月1日,福山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企业附近的重点信访投诉区域进行了24小时现场检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
    2014年以来福山区收到附近居民区对该问题投诉,均对该企业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排放,但经现场调查,刮风时周围居民区确实能闻到气味。
停产整治     责令该公司继续停产整治,实施铸造无机粘结剂替代有机树脂升级改造项目,改造完成后消除异味,避免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279 908-05     烟台市莱州市宏盛源石材无证开采,物料露天堆放,粉尘严重。 烟台市 大气、其他     1.经调阅近年来的工商、税务部门的注册登记和纳税信息,未发现信访反映的“莱州市宏盛源石材公司”的信息。
    2.接到转办件后,执法组立即赶有关镇反复巡查,并广泛询问群众,均未发现信访反映的“莱州市宏盛源石材公司”。
    3.通过网络搜索,阿里巴巴网站有“莱州市宏盛源石材公司”的宣传网页。经联系网页所留电话,机主表示“宏盛源石材公司”是以前为购买板材而虚构注册的企业,无实体企业。
     
280 908-08     烟台市莱州市夏邱镇新三源石材无证开采,物料露天堆放,粉尘严重。 烟台市 大气、其他     1.该企业为莱州市新三源石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及石制工艺,经营范围不包括矿山开采,名下也没有石材矿山,不存在无证开采行为。
    2.该企业正常生产时,有粉尘产生。企业未达到《莱州市石材行业规范提升标准》要求,已于8月13日停产。
    3.经现场核查,发现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现场未发现堆放废渣,无粉尘,只堆放有石料。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夏邱镇政府已于2017年8月13日对该企业断电停产、张贴封条,责令9月底前按《莱州市石材行业规范提升标准》要求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关停取缔。
    2.针对企业生产时有粉尘排放的问题,2017年8月10日,莱州市环保局对企业行政处罚5000元。
    
 
281 908-10     烟台市莱阳市宏利电镀中心非法排放污水,负责人系莱阳市环保局职工陈某某,与环保局领导勾结,对电镀企业的污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相关设备仅检查时运行。 烟台市 水、其他     莱阳市宏利电镀中心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2017年7月23日该企业向莱阳市环保局递交《莱阳市宏利电镀中心有限公司停产报告》,申请自2017年8月1日起停产进行生产设备检修及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调试,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停产检修,未进行生产。
    1.该企业法人代表是李某波,其配偶陈某顺确系莱阳市环保局职工,于2014年6月退休后在企业协助主持工作。
    2.该企业各项环保手续齐全,且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不存在非法排放污水问题,企业污水在线监测系统与莱阳市环保局联网,停产前在线及日常监测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
    3.经调查,莱阳市环保局在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中,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及“三同时”要求,不得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该企业严格落实了环保相关要求。
    4.企业建有总占地面积 3000 余平方米的污水处理站,总投资约 1400 万元,废水处理能力为 3000 吨/天。在线监测系统与莱阳市环保局联网,在线及日常监测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日常监管中未发现企业污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的情况。
其他     莱阳市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该企业生产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调试正常,经莱阳市环保局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282 908-100     烟台市蓬莱市刘家沟镇安香刘家村村南有2家养猪户,外排刺鼻异味,污水外排。 烟台市 大气、水     烟台市蓬莱市刘家沟镇安香刘家村村南2家养猪户分别为刘某连养猪场和刘某中养猪场,该区域属于蓬莱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刘某连养猪场现存栏生猪50头,人工清粪,用于果园堆肥;场外建有2处砖混结构污水池,总容积10立方米,用于贮存养殖废水,该废水定期清运,用于还田。场区东南侧院墙处有一排水口,有少量养殖废水从该排水口直接排入自家耕地,外排的废水有异味。刘某中养猪场现存栏生猪130头,场外建有1处40立方米的化粪池,该废水定期清运,用于还田;化粪池南部有少量废水溢流,溢流的废水有异味。 责令改正     刘某连已将外排污水清理干净,消除异味;封堵了排水口,将养殖废水全部排至污水池内,并定期清运,防止废水溢流。
    刘某中已将溢流处封堵,污水已不外排;将溢流的养殖废水清理干净,消除异味;对养殖废水定期清运,防止废水溢流。
    刘家沟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督执行。
 
283 908-106     烟台市蓬莱市小门家镇野王村村东露天采矿,扬尘污染严重。 烟台市 扬尘     “蓬莱市小门家镇野王村村东露天采矿”系蓬莱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水泥石灰岩Ⅱ矿,采矿许可证号有效期自2017年1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开采矿种:石灰岩。经现场核实,该矿自2017年5月份停产至今,矿区周边道路有扬尘。 责令改正     蓬莱市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已订购喷雾抑尘设施,控制爆破和开采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同时对矿区周边道路增加洒水频次抑制扬尘。小门家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  
284 908-11     烟台市莱阳山经济开发区南陈家疃村旧学校东侧道路排水不畅,常年积存臭水。 烟台市     此路属南陈、刘家庄、北陈3村共有道路,长约400米(南陈200米,刘家庄120米,北陈80米),宽约3米,平时各村养护各村路段,由于道路无排水沟等原因,有几户临街村民洗漱用水流到路上,造成部分路段泥泞积水。 其他     由开发区管委出资对此路进行路面硬化,留出排水沟,彻底解决道路泥泞积水问题。此路于9月1日已全部整治完毕,全线畅通。  
285 908-114     烟台市蓬莱市晒甲河桥以东,流入西关村的河道因附近小区污水排入而产生异味。 烟台市 大气、水     晒甲河河道为雨污合流,河道流经西关新区、仙境苑小区。依据地势,部分生活污水排入河道,汇入河道下游污水管道,通过污水管道收集后最终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当河道内雨水和污水量超出河道下游污水管道容量时,沿河道混流最终入海,雨停水势下降后恢复入管网状态。污水流经露天河道时产生异味。 责令改正     晒甲河雨污分流工程于2017年6月开始设计,已于8月28日发布了施工招标公告,9月13日开标选择施工单位,预计10月底完工。  
286 908-119     烟台市蓬莱市北沟上朱潘村山上,有人开采石料,产生粉尘污染。 烟台市 大气     该区域是蓬莱市蔚阳石材有限公司采石场采矿区,采矿证自2002年4月至2014年7月,开采矿种是建筑用玄武岩。2014年7月采矿证到期后,该采石场未办理采矿登记延续手续,并停止开采。经现场核实,该采石场已停产,周边料堆均已覆盖。      
287 908-120     烟台市蓬莱市大辛店龙山店变电所南侧一厂区内,厂区内原料露天堆积,出入的大车未遮盖,产生扬尘。 烟台市 扬尘     该厂区为康达(山东)水泥有限公司,该企业堆放生产原料的东南厂区建设了抑尘网并进行了全覆盖,北侧厂区堆放的生产原料进行了全覆盖;运输车辆采取了覆盖、封闭措施;厂区道路、场地有洒水车定时进行洒水。但存在道路清扫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运输车辆通过时会产生扬尘。 责令改正     康达(山东)水泥有限公司已落实厂区保洁制度,增加清扫和洒水频次,提高保洁效果,抑制扬尘产生。  
288 908-124     淄博市张店区九级村农贸便民市场内多家快餐店和炸货店油烟污染严重,市场东侧还有一家铝合金门窗加工店,噪音扰民。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该投诉件所反映的问题,位于联通路与义乌路路口。
    2.共有餐饮店20家,均有营业执照,有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16家;有健康证19家;有环评备案手续13家。
    3.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3家,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均存在油烟扰民现象。另有3家无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4.铝合金加工店因噪音问题,8月底已被责令其停业。
停产
整治、关停
取缔
    1.责令证照不全的11家餐饮店和4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停业整顿,完善手续,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待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责成马尚镇将金盾门窗铝合金加工店予以取缔。
 
289 908-125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田旺村,矿山侵权,超出原界桩子,毁坏树木,采石进树林;办公楼、料场、库房等占用土地未能恢复;制砂机的废料、废水填平了小龙湾,堵塞河流;荒山变矿区拖欠村民款至今未兑现。 淄博市 生态、水、固废,其他     淄博鲁河凯矿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取得采矿权,2015年被关停取缔,2016年拆除加工设备、解除电力、封堵道路。
    1.该公司在采矿期间确实存在局部越界开采问题,2011年5月,临淄国土分局依法对其处罚。因矿区周边为荒山,不存在毁林采石的问题。
    2.该矿区及办公、料场用地已列入临淄区南部矿山生态修复第一期恢复治理任务。
    3.矿区周边无河流,群众投诉的“小龙湾”,为自然形成的沟壑,不存在堵塞河流问题。
    4.2008年起,淄博鲁河凯矿业有限公司与田旺村村民签订了土地转包协议,并已完成了一次性支付,不存在拖欠村民款至今未兑现问题。
责令改正     1.责令临淄国土分局加快生态修复工作步伐,对该区域进行综合治理。
    2.责令临淄公安分局.临淄国土分局.金山镇人民政府加强废弃矿山的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私自开采行为。
 
290 908-126     济宁市泗水县福临小区B1楼楼前有家“会友餐饮“店,噪声、油烟污染扰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会友餐饮”仍整改不彻底。 济宁市 油烟、噪声     该举报件与第27批906-107号转办件基本相同,属重复信访。
    1.“会友快餐”位于泗水县福临城小区南侧的商业门面房(A2—01),北邻福临城B1号楼,与B1号楼间距离12米左右。2017年8月,因群众投诉该店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泗水县城管执法局进行了现场调查,并责令该店进行整改,会友快餐店对其油烟净化设施按要求进行了更换。泗水县城管执法局于2017年9月4日委托泗水县环境监测站对会友快餐店噪声问题进行检测,经检测,会友快餐店噪声超标。泗水县城管执法局于9月5日依法向该店下达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对噪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噪声扰民现象。9月6日,泗水县城管执法局依法向该店下达了《城管行政执法处罚告知书》。
    2.会友快餐店属于规划的商业门面房,不属于禁止的范围。会友快餐店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在二楼楼顶南侧,为LT—JD—10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器,额定风量值为10000,并已取得“北京中研环能环保技术检测中心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检测值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第(4.2)条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85;第(7.1)条  安装并正常运行符合第4.2条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视同达标。为进一步打消群众顾虑,目前已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对会友快餐店的油烟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9月7日,泗水县调查组再次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会友快餐店符合国家规定的油烟排放标准,但是油烟净化设施开启时噪声较大,位于一楼北侧的厨房北门没有封闭,厨房工作人员工作时存在噪声问题。该店已于9月8日起停业整改:利用隔音材料对油烟净化器管道进行封闭,将厨房的北门利用隔音材料进行封闭,9月11日整改完毕。
   4.2017年以来,泗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受理关于会友快餐店的投诉6起,全部进行了调查处理、答复和回访,并依法立案查处,履行法律程序。
     
291 908-127     1.淄博市周村区城管执法局对夜间施工扰民问题监管不力;2.淄博市周村区棚改区域内无现场环评公示牌、扬尘治理公示牌等相关手续;3.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277号往东约50米路段内,多家餐馆油烟扰民、乱倒餐饮垃圾;4.淄博市周村区东门路21号往东30米,“杭州小笼包”油烟扰民,乱倒建筑垃圾。 淄博市 噪声、油烟、垃圾、其他     1.周村区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施工工地夜间巡查工作,并制定了夜查方案,确定每晚18:00-24:00时,对城区在建工地开展不定期夜查;对夜查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周村区在建施工工地环境治理巡查登记表》,对在建施工工地进行详细的跟踪管理记录;向社会公布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投诉问题即收即查,不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2.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已办理环评手续,其中2017年省计划批复的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中5个项目,经周村区环保分局审批,已办理环评手续,并在“中国·周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5天。其他3个项目因建筑面积低于50000平方米,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予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未要求在项目现场设置环评公示牌。
    周村区在建的4个棚改项目施工现场,全部设置了扬尘防治管理公示牌;其他各项目拆迁现场都采取了施工围挡、场地遮盖网蓬盖等扬尘防治措施,但因项目未开工,未设置扬尘公示牌。   
    3.周村区东门路277号往东约50米有2家饭店,系“新舒意”“木炭居”。8月25日,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2饭店存在油烟扰民、门前放置泔水桶问题,要求其停业整顿,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对门前杂物、垃圾进行清理。目前,2家饭店均处于停业状态,“新舒意”已完成油烟净化设施更换,2家饭店门前泔水桶已清理。
    4.周村区东门路21号往东30米“杭州小笼包”,该店铺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问题。该店铺东30米存在建筑垃圾堆放问题,系小商品市场拆除违建所产生,现场检查时已清理完毕。 
责令改正     1.由周村区城管执法局加大对辖区内的在建工地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处罚到位;责令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作业时间,22:00时后禁止作业;设立24小时投诉热线,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即查即处。
    2.立即设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公示牌,于9月12日已整治完毕;做好环评项目审批审核管理,及时在“中国·周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8个100%”扬尘防治要求。
    3.责令“木炭居”尽快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家饭店油烟排放经检测合格后予以营业;责令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乱倒餐饮垃圾。
    4.责令“杭州小笼包”立即停业整顿,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合格后予以营业;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对建筑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292 908-128     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的“渭一瓷业”和“顺龙瓷业”,夜间偷排废气,露天堆放原料。 淄博市 大气     经现场调查,龙泉镇辖区不存在渭一瓷业。顺龙瓷业现为淄博市淄川区顺龙机械制造厂,厂区内物料使用料仓完全密闭,但厂区外物料露天存放,仅用篷布蓬盖,存在产生扬尘的隐患。该企业使用天然气为燃料,9月9日,经对其烟气监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超标。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清运厂区外物料,转运至料仓中实现密闭存储。
    2.加强巡查监管,确保企业现场管理规范到位,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293 908-129     淄博市周村区龙泉工业园内,有生产陶瓷杯子、玻璃杯子、纸箱包装的企业,环评手续与实际生产情况不符,环保设备不运行,各项数据造假,排放刺鼻气味,货物乱堆乱放。 淄博市 大气、其他     1.萌水镇龙泉村工业园有玻璃杯生产企业4户,玻璃杯底加工企业1户,纸箱包装企业1户,无陶瓷杯生产企业,但有1户陶瓷杯数字图像企业。
    2.以上7家企业均为国家认定资质单位出具的环评手续,但淄博美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有一台闲置烘干设备未在环评中体现,淄博文昌湖英涵水晶工艺品厂玻璃杯底标签粘贴设备未在环评中体现。
    3.上述企业生产设备与环保设备电源一体,未发现环保设备不运行的情况。
    4.8月29日,对淄博美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陶瓷杯表面烤制数字图像过程中有异味产生,其余企业工序中无异味环节。
    5.5家企业存在现场管理不规范、货物乱堆乱放问题,对此问题,萌水镇政府已对出现问题企业责令停产整顿。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已责令淄博美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改,检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2.9月11日,两户企业与环评手续不符的设备已清理完毕。
    3.对存在现场管理不规范.货物乱堆乱放的企业,责令立即进行整改,9月10日已整改到位。
 
294 908-130     淄博市张店区西班牙风情街西南侧有家“六一串烧烤店”,油烟扰民,污水直排路面。 淄博市 油烟、水     1.“六一串烧烤店”实为“刘一串烧烤”,位于西班牙风情街西南角,所在建筑物为商业房。
    2.有环评备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
    3.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使用不规范,清洗不及时,存在油烟扰民现象。
    4.已排入城市地下管网,无污水直排地面现象。
责令改正     责令刘一串烧烤店限期整改,及时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规范使用,目前已完成。  
295 908-131     淄博市张店区杜科新村,有村民占用公共绿化带种植果树。 淄博市 其他     杜科新村属于村转居,楼前有绿化带,在小区管理过程中要求居民不得毁绿种菜,但可以种植部分观赏性果木苗木。小区绿化带内种有无花果、石榴、玉兰等树木。 责令改正     责令杜科新村物业加强小区管理,杜绝毁绿种植现象。  
296 908-132     日照市兰山区中楼镇马家西楼村,日照市宏州橡胶五金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村西南唐某某的工厂,无环保手续,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排放刺鼻气味,污水横流,垃圾成堆。 日照市 噪声、大气、水、垃圾、其他     1.日照宏州橡塑五金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日照市宏州橡胶五金有限公司实为日照宏州橡塑五金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马家西楼村,主要以胶片、钙粉等为原料生产橡胶垫子,于2008年9月开工建设,同年12月建成投产。该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2008年6月,该公司橡胶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莒县环保局批复(2012年以前中楼镇属于莒县辖区),未办理其它手续。经核实,由于手续不完善等问题,该公司按要求于6月25日起停产整治。
    该信访反映问题与中央环保督察组9月6日交办案件(受理编号:907-139)反映问题基本一致,检查组已于9月8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2.群众反映的村西南唐某某化工厂全称为日照圣尔橡塑五金有限公司,主要利用天然橡胶经密炼、开炼、高温加热等工序生产农用车橡胶配件,无环保手续。
    9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查阅用电记录,该公司存在夜间生产嫌疑。
    由于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异味、噪声产生;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粪污收集处理单位统一清运处理,未发现该企业存在污水横流现象;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橡胶下脚料经收集后在密闭车间暂存,统一外卖处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有橡胶下脚料暂存,但厂区西北处有少量废弃铝合金门窗露天堆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鉴于日照宏州橡塑五金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无法完善相关手续,中楼镇政府按照塑胶企业专项升级实施方案要求,责令其搬迁入园。针对该公司未经验收擅自投产问题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处4万元罚款; 9月14日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中楼镇政府于9月8日对其实施了断电措施,入园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
    2.针对日照圣尔橡塑五金有限公司存在问题,联合调查组将该公司定为“散乱污”关停取缔类,责令限期9月10前拆除。9月10日,中楼镇已对该公司主要生产设施进行了拆除,原料、产品进行了清理,同时对其生产车间采取了断电措施。
 
297 908-134     淄博市张店区:1.王舍村,王舍汽配城内有多家喷漆钣金商户,喷漆废气直排;2.鸿远物流园、良乡物流园,货车存在噪音污染。 淄博市 大气、噪声     1.王舍汽配城共有钣金喷漆业户55家。车站街道办事处已于8月7日责令55家钣金喷漆业户停业整顿,安装环保设备,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营业。截止9月9日,共有27家钣金喷漆业户通过检测,恢复营业。
    2.“鸿远物流园”实为“鸿运物流园”,已于2016年3月完成拆除。良乡物流园位于昌国东路以南,共有三个园区,由于承接整车零担货运业务,有货车进出,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1.责成车站街道办事处对已营业的27家钣金喷漆业户加强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责令其余28家钣金喷漆业户安装环保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2.责令良乡物流园加强交通管理,设立货运车辆减速.限速和禁止鸣笛提示牌。
 
298 908-137     淄博市张店区紫荆园西门外早市,垃圾遍地。周村区棚户区改造存在环评文件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淄川区松龄路街道淄城路194号大院内,饭店油烟扰民;双杨镇鲁维大道西段路南,私占绿化带建设违章建筑。 淄博市 垃圾、油烟、其他     1.该饭店为淄川松龄顺德餐馆,位于淄城路194号大院内,该店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无环评手续。
    2.为解决职工自行车存放问题,鲁维制药在鲁维大道以南,厂区物料部与院墙之间新搭建一处车棚,距鲁维大道人行道间距12米,系鲁维制药公司厂区道路,为建设用地,但未占用绿化带建设,经查,未办理建设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3.全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均已办理环评手续,其中2017年省计划批复的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中5个项目,经周村区环保分局审批,已办理环评手续,并在“中国·周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5天。其他3个项目因建筑面积低于50000平方米,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予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在2017年棚改项目实际运作中,一是由于辖区王村镇北河东片区异地安置用地性质为基本农田,根据政策予以变更,原安置房套数调整到其他项目中;二是经过区规委会审核讨论,对于部分项目如爱国社区片区、北岭清泉片区的设计方案进行了局部修改调整,拟建安置面积、公建面积等出现变化。由此,造成爱国社区片区、北岭清泉片区、北河东片区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原环评审批文件内容中涉及的总建筑面积、安置户套数等指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现象,情况属实。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淄川区松龄路街道淄城路194号大院内,饭店油烟扰民”问题。一是责令该店立即停业整顿,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完善环评备案,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二是由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杜绝油烟扰民现象。
    2.“双杨镇鲁维大道西段路南,私占绿化带建设违章建筑”问题。一是责令鲁维制药公司对自行车棚进行拆除,截至9月10日下午2点,该自行车棚已全部拆除完毕;二是由双杨镇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消除各类违章建筑发生。
3.由区住建局、区环保分局于2017年10月31日前对环评文件与实际不符的项目进行重新审核报批,确保项目手续合规合法;加强棚改项目监管,做好环评项目审批审核管理,及时在“中国·周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99 908-138     淄博市临淄区田家村北,存放了200余吨死鸡鸭,夜间有人在村南变压器旁宰杀鸭子,臭气熏天。 淄博市 大气     1.齐都镇田家村北有一冷库,存有100余吨冻鸭,其中20余吨冻鸭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其余冻鸭业户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主要为附近狐狸养殖户做饲料使用。 
    2.齐都镇田家村南变压器附近有一私自屠宰鸭子的张某刚业户,前期根据“散乱污”治理工作,已于8月7日对其取缔,拆除屠宰设备。
    3.群众反映的异味主要来自于张某刚私自屠宰业户,现已清理取缔完毕。
责令
改正、立案
处罚
    责令临淄区畜牧兽医局立即监督王某光业户对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冻鸭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其违法经营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处罚。  
300 908-139     淄博市临淄区金岭镇,齐鲁石化总公司下生产乙烯、氯碱等产品的国有企业非法排污,污染金岭镇十个村庄,危害村民健康。 淄博市 其他     1.齐鲁石化生产乙烯、氯碱等产品主要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为烯烃厂、塑料厂、氯碱厂、热电厂和供排水厂,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齐全。
    2.各装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送至齐鲁乙烯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后排入排海管线。齐鲁乙烯污水处理场建设了规范的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一是为乙烯裂解、聚乙烯、苯乙烯、氯乙烯、聚氯乙烯、烧碱等装置配套建设了10台锅炉,全部完成了脱硫脱硝除尘升级改造,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烟气均达到了超低排放标准。二是工艺废气均配套建设了废气治理设施,在生产开停工或异常情况下,废气排入5座火炬燃烧后实现了无害化处置。三是产生的焦油渣泥、二氯乙烷精馏高低沸物等危险废物全部委托给光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及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产生的盐泥等一般固体废物均达到了环评处置要求。但时有出现跑冒滴漏产生化工异味扰民的情况。
责令改正     1.责令齐鲁分公司继续定期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及时发现和修复动静密封点泄漏点,杜绝跑冒滴漏情况。
    2.责令齐鲁分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3.责令齐鲁分公司积极继续开展环保隐患排查,严格管控环境风险,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4.责令临淄环保分局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01 908-14     烟台市莱阳市温馨佳苑门口有一些户外营业烧烤的店铺,营业到深夜,噪声扰民。 烟台市 噪声     莱阳市温馨佳苑小区大门两侧共有九家经营烧烤的店铺,均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现场对油烟机噪声进行检测,符合居住、商业混合区噪声标准值。
    经走访周边市民,群众反映有时间有人到个别业户店内吃烧烤时,吃的时间较晚,特别是个别人喝多酒后在室外大叫大嚷,导致一定程度的扰民。
责令改正     莱阳城管执法部门决定自2017年9月10日起,对温馨家园小区周边相关烧烤业户店外占用人行道摆放桌椅经营烧烤的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莱阳市公安部门对上述烧烤店的负责人进行了口头教育,责令其对油烟机产生的噪声立即进行整改。烧烤店负责人于9月10日对空调外机和油烟机进行了改造,加装隔音板增强降噪效果。
 
302 908-141     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张店第五中学食堂的排风扇距离居民区近,无降噪措施,噪声扰民。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淄博市 噪声     1.张店第五中学食堂共有排气扇4组,现有2组正常运行。
    2.排气扇运行时产生噪音,存在扰民现象;前期该食堂已安装隔音板。9月10日上午,经对正常运行的2组排气扇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2017年9月5日南定镇接到关于类似问题的反映,及时进行了处理,责令该食堂拆除排气扇1组,并安装隔音板。
责令改正     1.责令张店第五中学加强食堂内部管理,拆除停用的排风扇,定期维护隔音板,降低噪声。
    2.责成南定镇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该单位严格落实环保要求,杜绝噪声扰民现象。
 
303 908-144     威海市文登区抱龙街9-1楼前有自然形成的早市,垃圾乱堆,多次向市长热线反映未解决;9-1楼内有人私自开敬老院,散发异味。 威海市 垃圾、大气     1.抱龙街早市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由群众自发形成,开市时间一般为每天4时30分至8时30分。由于早市位于居民小区门口,为在方便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同时,维护好早市环境卫生,大观园社区居委会委托第三方进行收费管理,并安排专人在早市结束后及时清扫。现场查看早市环境整洁,但不排除个别时段卫生收拾不及时,有垃圾堆积的现象。
    2.2015年以来,市长热线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主要反映该早市存在占道经营等问题。接到举报后,区城管执法局、龙山办等部门、单位,定期安排专人到早市维持秩序,疏导交通,多次采取张贴告知书、现场执法等方式,引导文明经营,并要求大观园居委会加强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占道经营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群众反映的敬老院位于9-1号1单元101室,面积80平方米,为居民住宅楼,属自有房产,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手续。现场调查,该敬老院现入住社会老人4人,屋内未闻到明显异味。
责令改正     1.针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现场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议定:由龙山办负责,制定《抱龙街早市管理规定》,在醒目位置张贴,引导经营业户规范文明经营,保持市场环境整洁。将早市经营时间定为每天5时至7时,要求经营业户不得大声喧哗、吆喝售卖、使用高音喇叭,避免出现扰民现象。由大观园居委会安排保洁人员,在早市收摊后立即进行卫生清扫,确保8:30前清理完毕,避免垃圾堆积。目前所有措施已经落实到位。同时,由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安排人员,不定期对该早市进行检查、整顿,在满足群众生活需要的同时,为周边居民提供一个安静、整洁的生活环境。
    2.责成该敬老院强化管理,收拾好屋内卫生,做到整洁、安全、无异味。区民政局根据《威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威民发〔2014〕20号)要求,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2个月内办理消防、食品卫生、环评、竣工验收等证明或许可手续,并取得民政部门发放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逾期未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将予以关停。由民政、龙山办安排专人,督导该敬老院做好整改期间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卫生清洁和老人身心健康。
 
304 908-145     威海市文登区埠口港顶子村正西1公里处,有家养猪场,污水直排。 威海市     涉事养殖场在埠口港顶子村西2公里、侯家镇山前村东南2公里处,位于侯家镇山前村辖区,在畜禽适养区内,属于规模化养殖场,建有1个2.17米×2.17米×1米的小沉淀池,2个9.2米×6米×1.8米的大沉淀池,1个防渗堆粪场,场区内建设了雨污分流设施。现场没有发现污水直排现象,但小沉淀池的排污管道有排污痕迹,旁边有一处污水坑,没有防渗措施;大小沉淀池均有污水溢出痕迹,经与该养殖场负责人沟通了解,因前段时间雨水较大,未能及时清理,有部分污水外溢现象。环保部门对养殖场西侧水沟现场取样监测,结果表明,COD为15mg/L、氨氮为0.25mg/L(评价标准为COD≤20mg/L,氨氮≤1.0mg/L),均不超标。 责令改正     1.侯家镇立即约谈了养殖场负责人,要求马上采取措施整改。9月13日,沉淀池外的排污管道已封闭,污水已全部抽取完毕,污水坑已回填平整。
    2.及时做好降雨时污水清理工作,防止污水外溢,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由侯家镇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做好周边村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通报整改措施,说明问题处置情况,最大限度消除群众顾虑,让群众安心放心。
 
305 908-146     威海市乳山市城区办黄依台村有家养牛场,垃圾乱堆,污染大气和水,影响居民生活。 威海市 大气、水、垃圾     1.反映的养殖户位于城区街道黄依台村北100米,属控养区,养殖肉牛23头,该养殖户把饲料堆放于养殖区外,堆积苹果渣、梨渣及花生粕,影响环境卫生。
    2.养牛场未建粪场及沉淀池,存在异味。饲料堆散发腐烂气味。养牛场和饲料场不存在水污染问题。经监测,地下水硝酸盐为7.85mg/L、氨氮为0.08mg/L、高锰酸盐为0.64mg/L,符合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02)表1中的Ⅲ类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1.清理堆存的农业废弃物,冲刷堆场,对清洗后的堆场用消毒剂消毒,最后沙土覆盖,彻底消除异味。已于9月9日下午完成,现场已无酸臭的异味。
    2.指导该养殖户新建粪场及沉淀池设施,达到“三防”(防雨防渗防溢)的要求,9月20日前完成。
 
306 908-147     威海市乳山市下初镇河南村,曹某某挖沙破坏环境。 威海市 其他     1.下初镇河南村河段有两处砂场,经调查,两处砂场分别是曹新某、曹卫某开办的。曹新某以河道清淤名义在黄垒河河南村段实施采砂行为,并将砂堆堆至河南村段。2011年3月8日,乳山市砂办对曹新某当时存砂进行了测量。当时存砂量为3000立方米,按照4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了12000元砂资源管理费。其后,因非法盗采,乳山市砂办通过执法,分别于2012年9月18日、2014年3月25日,2016年8月15日按照5万元的标准,对该砂场进行了3次累计15万元罚款。自此之后,该砂场再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此次现场勘察也未在河道中发现采砂器械,且从河床水生植物生长情况看,不存在继续采砂迹象。目前,该砂场仅留有少量洗砂设备,因全市河砂资源禁运,其盗采经营行为已停止。
    2.曹卫某以河道清淤名义在黄垒河河南村段实施采砂行为,并将砂堆堆至河南村段。2011年3月,乳山市砂办对曹卫某当时在存砂进行了测量。当时存砂量为5万立方米,按照4元/立方米的标准,收取了20万元砂资源管理费。为维护河道行洪安全,2011年3月20日,乳山市砂办与曹卫某签订了采砂合同,限定可开采砂量113268立方米,约定开采期限至2012年3月20日,缴纳砂资源管理费110万元。2012年6月11日,乳山市砂办公室与曹卫某续签了该段采砂合同,约定开采期限至2013年3月31日,缴纳砂资源管理费44万元。合同期满后,该砂场未发现非法采砂行为,此次现场勘察也未在河道中发现采砂器械,且从河床水生植物生长情况看,不存在继续采砂迹象。
    综合此次调查处理情况,2处砂场采砂行为已终止,但均存在采砂弃料未及时回填情况,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1.立即落实“两断三清”措施,杜绝两处砂场再从事任何采砂洗砂经营行为。责成砂场业主负责,从9月10日开始拆除洗砂设备、平复河道内弃料、恢复河道原状,已于9月12日完成设备拆除,9月13日完成弃料平复工作。
    2.加大全市砂资源管理力度,对全市现有砂堆方量进行测定,对不按规定开采运输的依法处理,同时强化日常巡查和网格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杜绝因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发生。
 
307 908-149     对“国电莒南新能源电力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处理结果,举报人认为不符合实际,地方官员欺上瞒下,县环保局提供的资料严重失实。 临沂市 其他     1.反映的“国电莒南新能源电力公司”为“国电莒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称国电新能源)。该项目位于莒南县涝坡镇境内,主要建设1台单机容量1.5MW的机组和24台单机容量2MW的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临沂市环保局于2012年10月15日予以批复(临环函〔2012〕435号)。2016年9月5日,国电新能源一期工程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其中位于涝坡镇卢范大庄村境内的4#、5#、20#风电机组因涉及经济补偿问题,未纳入验收范围(莒南环验〔2016〕25号)。
    2.8月26日,莒南县收到1766号转办单。调查核实情况如下:①山东省地矿测绘院测绘国电新能源涝坡镇卢范大庄村4#、5#、20#风电机组建设地点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②因卢某某夫妇反映风机噪声问题,自2015年2月起,4#、5#、20#风电机组停止运行至今。停运期间,风电机组需要进行半年、整年通电定检,风机转向时会产生噪音;③山东元通监测有限公司、莒南县环保局均对卢某某夫妇居住处(看护房)周边进行过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④涉访的三台风电机组建于涝坡镇卢范大庄村大赢山,距离居民区直线距离约3000米。1995年1月,举报人父亲卢某某承包该村大赢山前农业用地,用于养殖、栽种果树,违法建设看护屋(距离风电机组300米左右)。调查核实符合实际情况。
    3.2015年2月,卢某某夫妇向涝坡镇政府反映风电机组噪声问题,并要求经济补偿。涝坡镇政府组织双方就经济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未达成一致。2015年8月和2017年2月,卢某某夫妇向临沂市环保局反映风电机组噪声问题,现场监测噪声均符合2类功能区标准。卢某某夫妇多次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风电机组噪声问题,因不接受调解,不承认权威部门鉴定,认定为不合理工单,不予受理。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卢某某夫妇的信访问题,接访后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多次组织权威专业部门进行调查,并将核实情况及时反馈信访人。不存在瞒上欺下的情况。
    4.莒南县环保局于2015年8月、2017年2月对卢某某夫妇居住处(看护房)周边进行噪声监测,出具监测报告。监测单位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验室资质认定,监测人员持有上岗合格证,监测过程规范,监测结果有效。不存在提供的资料严重失实情况。
       
308 908-15     烟台市龙口市七甲镇苏家村村北与小院夼村村南结合处,苏某某经营的一处养猪场,粪便偷排至排水沟内,气味刺鼻,反映多次都未解决。 烟台市 垃圾、大气、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地点有一处养猪场,场主实为矫某某,而非苏某某。该养猪场建于2004年,原生猪存栏量为300头,土地属农业设施用地,位于禁养区内。
    2.针对前期群众反映的问题,七甲镇政府已于8月11日,依据《龙口市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向矫某某送达了《告知书》,责令其限期关闭养猪场。矫某某自接到《告知书》后,已按要求开始逐步减少存栏量。目前,其存栏生猪已由300头减少到70头,剩余生猪主要为待产母猪和未断奶幼猪。
    3.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场外水沟有养殖粪尿痕迹;猪舍及周边有少量养殖粪便,沉淀池封闭不严,可闻及异味。
责令改正、约谈     1.9月9日,七甲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矫某某进行了现场约谈,责令其清理关停。
    2.矫某某承诺,待母猪产崽完毕后立即将存栏生猪全部转移,彻底关停。
    3.9月10日,该养猪场猪舍及周边粪便已清理完毕,沉淀池已封闭,并每天2次喷洒除臭剂,以消除异味。
 
309 908-151     济南市商河县许商街办小陈家村,陈某某的“生态饭店”,地下水污染严重。 济南市     该饭店洗手间后有化粪池,少量洗刷餐具废水没有经过收集处理,经管道排放到周边排水沟里。 责令改正     1.商河县许商街道办事处责令该饭店立即进行整改,建设三级污水沉淀池及排污管道,实现雨污分流。污水使用罐车定期清运到商南社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2017年9月10日,该饭店建成污水沉淀池,并投入使用。
 
310 908-154     济南市民对9月5日公布的“山东旺盛集团在水源地建了多处办公楼,南宅科村东面紧靠河道建了多处别墅”的处理意见不满意:1,答复中“分类处置”不合理,附近违建应当坚决拆除。2,对相关当事人必须启动追责程序。 济南市 其他     1.彩石街道办事处已2017年7月17日对山东旺盛园林实施了关停。
    2.彩石街道办事处已对南宅科村东面紧靠河道18处(28套)住宅中的1处(6套)采取了断水断电措施,10月31日前拆除完毕。其他17处(22套)住宅,10月31日前依法处理完毕。
    3.区纪委监察局已对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彩石国土资源所所长党内警告处分;区纪委监察局对彩石街道办事处塔窝村、两岔河村、朝阳村、大龙堂村、南宅科村、北宅科村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区纪委监察局已责令彩石国土资源所党支部、塔窝村党支部、两岔河村党支部、朝阳村党支部、大龙堂村党支部、南宅科村党支部、北宅科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市国土资源局已对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分管局长诫勉谈话,并责令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311 908-159     济南市经十路燕山立交桥东,友谊驾校附近山上,“金山烧烤”等多家饭店油烟污染严重。 济南市 油烟     1.友谊驾校附近共有金山烧烤和石尚斑鱼2家饭店,金山烧烤因经营不善已关门停业,无法进入检查;石尚斑鱼证照齐全,正常营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
2.历下区环保局监测站工作人员和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石尚斑鱼餐饮店的油烟排放进行检测,结果为达标。
其他     1.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将对金山烧烤加强巡查,发现营业后立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2.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执法局督促石尚斑鱼餐饮店定期清洗维护,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312 908-162     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山体破坏,郎茂山东侧沿山道路垃圾、狗粪便、粉尘严重。9月6日公布的相关处理结果不够具体,希望能有具体措施。 济南市 生态、大气、垃圾     1.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园林、国土等部门,现场排查未发现郎茂山山体破坏现象,沿郎茂山东侧环山道路查找发现3处宠物粪便及2处丢弃废旧家具,已于当晚清理完毕,山路步行道不存在扬尘问题。
    2.市中区接到第826-54号来信反映后,①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开展了“文明养宠物、环保做主人”的主题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公安市中分局规范养犬管理。同时,区城管局要求七里山环卫所加大郎茂山小区保洁力度,积极配合居委会及时清除乱堆乱放。②七里山街道办事处、明珠居委会协调物管单位,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责成昌隆物业规范小区建筑垃圾暂存点,并对该地块进行地面硬化,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无扬尘。另外,8月27日至今,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对整个郎茂山辖区的保洁情况进行了全面调度和核查,郎茂山小区保洁状况正常。
其他     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城管(环卫)、园林等部门,结合辖区城管网格机制,进一步加大居民小区和郎茂山山体公园的日常保洁力度。①安排环卫工作人员实行每日“两普扫”随时捡拾作业;②环卫所长、队长不定时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强化考核奖惩机制;③居委会、城管网格员随时发现宠物便溺、乱丢乱弃问题,及时清理。同时,加强文明宣传,倡导文明养犬,爱护环境卫生,提高居民自律意识。  
313 908-163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办事处“红山圣都”家园小区南靠近旅游路的区域被废弃,荒草、垃圾多,道路泥泞。向督察组反映后只是割掉了荒草,其他未解决。 济南市 垃圾、其他     1.靠近旅游路的一片区域位于山东大豪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洪山圣都小区域内。2013年,山东大豪房地产公司因该公司资金问题,将该投诉区域转卖他人。随着洪山圣都小区业主陆续入住后,业主发现该区域杂草丛生,环境很差,引起居民不满。
    2.9月2日,历下区东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对洪山圣都家园小区南靠近旅游路的一片区域,开始安排人员清理杂草,9月5日,完成对该场地上的杂草进行了清理并清运。目前该场地已恢复平整,并无垃圾。
其他     历下区东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加强对该片区域的巡查和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及时清除荒草和垃圾。  
314 908-164     济南市南山区管委会邱家村,村北河道有人非法采沙,要求恢复河道原状。 济南市 其他     此问题与第9批受理编号818-95.第10批受理编号820-51(第一项)、第26批受理编号905-34反应的问题为同一事项,属于已办结事项。
    2017年7月20日,仲宫街道办事处对该采沙场下达了《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7月21日依法实施拆除,8月22日该区域已全部清理完毕。
    9月8日,仲宫街道办事处"清河行动"开始,9月10日河道已疏浚完毕,采沙场对河道生态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已彻底消除。
    目前河道水质清澈,浚流情况良好,河道行洪能力有效增强。
责令改正     1.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再次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河道的管理,杜绝破坏河道生态行为再次发生。
    2.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对正在开展的“清河行动”向群众做出说明,避免误解。
 
315 908-165     济南市东海山庄酒店,南郊宾馆内靠近马鞍山路的几个饭店,环评不达标,油烟扰民;历城区山大路东侧居民区小饭店:“小竹屋家常菜”和“鹏鹏牛杂烧烤”,产生油烟、污水、噪音。 济南市 油烟、水、噪声     1.①东海山庄酒店注册名称为济南历下东海食府酒店,位于千佛山西路26号独立商业用房,证照齐全,正常营业,有专用烟道,距离居民楼较远。操作间内所有灶头产生的油烟通过排风机、油烟净化器排到酒店楼顶。2017年1月5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经检测,东海食府酒店油烟排放超标。②南郊宾馆内靠近马鞍山路共有5家餐厅,1家(德贝花园)因拖欠房费已停业,4家(济南历下陆号餐厅、济南历下福泉海码头饭店马鞍山路店、济南识味堂餐饮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泉水名洋餐厅)证照齐全,正常营业。5家饭店所在区域周边无居民楼。济南历下陆号餐厅、济南识味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历下泉水名洋餐厅3家均未办理环评手续。③经检测,济南历下陆号餐厅、济南历下泉水名洋餐厅厨房、济南历下福泉海码头饭店马鞍山路店3家油烟排放达标,济南识味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油烟排放超标。
    2.①小竹屋家常菜馆、鹏鹏牛杂烧烤店位于山大路152-5号胡同内,小竹屋家常菜馆在胡同南侧(三层)老式楼房一层,已关门停业。②鹏鹏牛杂烧烤店在胡同北侧(三层)老式楼房一层,未营业。无独立烟道,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存在油烟直排问题,使用罐装煤气,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9月11日,历下区城管执法局对张立春(济南市历下东海食府酒店)、济南识味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立案(编号济城执历下立处字2017第745、746号)启动处罚程序,9月14日下达了《听证告知书》(济城执历下听告字2017第527、528号),拟处罚款3万、2万元。
    2.9月10日,历下区环保局对济南识味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历下陆号餐厅、济南历下区泉水名洋餐厅3家无环评手续单位,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历下环告字〔2017〕第81、82、83号),分别拟处罚款0.5万、1万、1万元。 
   3.目前,东海山庄酒店和南郊宾馆内靠近马鞍山路4家酒店都已整改完毕。
 
316 908-166     济南市阳光新路家和上品酒店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     1.家和上品酒店经营场所为独立结构的商业用房,《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配有专用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使用,设有专用烟道,排烟口高出房屋1.5米,已进行环评登记备案。
    2.8月27日,经检测该酒店油烟排放达标。
其他     家和上品酒店接受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建议,将检测报告在泉景天沅鑫园小区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建立维护档案。  
317 908-167     1.济南市历下区燕山街道燕子山小区东路28号、30号,存在污水、粉尘、垃圾污染,多次向12345和民生连线反映未果。2.大明湖街道明湖小区东区七区2号楼,居民做饭油烟直接排入楼道,多次向12369和12345反映未果。 济南市 油烟     1.燕子山小区东路28号、30号内有两栋居民楼,封闭式楼院,建成于1989年,由山东建工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共有居民84户。院落内没有淤积污水和大量粉尘,但有居民堆积的少量杂物。通过走访周边居民,了解到28.30号院内道路硬化质量不高,经长期使用和风化、侵蚀,道路表面破碎成沙粒状,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2.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共接到反映燕子山小区存在垃圾、粉尘、污水等问题的工单5件,均已进行回复。
    3.明湖小区东七区2号楼建于1998年8月,为开放式老旧居民小区,转办件中反映的“做饭油烟”全部为居民居家做饭产生的生活油烟。该楼配套设施不完善,原烟道为直径10厘米老式煤烟烟道,大部分已闲置、堵塞,且与目前居民使用的15厘米直径油烟机管道不匹配。通过对东七区2号楼18个单元进行逐一查看,直接向楼道内排放家庭做饭油烟的多为各单元的中间户,达72户。
    4.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2017年以来,未接到反映明湖小区东区七区2号楼居民做饭油烟直排入楼道的12369.12345的工单。
责令改正     1.历下区燕山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群众堆积的杂物进行了清理,9月12日已经清理完毕;并要求山东建工明珠物业10月底之前完成院落内道路维修。
    2.9月11日,大明湖街道办事处立即召开居民代表、楼组长会议进一步了解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商讨制定了解决方案:(1)对原有烟道疏通改造,引导居民对管道接口进行改造,争取将油烟排入烟道。(2)服务民生,减轻居民负担。对烟道疏通、改造等费用,采取街道办事处投入一部分、居民自己解决一部分的方式,彻底解决居民楼内做饭油烟直接排楼道问题。
 
318 908-169     济南市市中区经二纬三路同辉街38房主王某某,私建小房租给他人,里面存储的杂物受潮发霉,臭味严重。 济南市 大气     1.经市中区大观园街道办事核实,一居民在经二纬三路同辉街38号有三间房屋,其中,两间房屋的性质为私房,已出租;第三间房屋为私自搭建,建于上世纪80年代,约2平方米,砖混结构,用作储藏室。
    2.经大观园派出所现场勘察,私自搭建房屋内有两个空橱、一口空锅及一个空桶,未发现受潮发霉杂物及闻到臭味。
其他     市中区大观园街道办事处已将该私自搭建房屋已列入济南市拆违拆临第三期第三批之后的分类处置台账,进行处理。  
319 908-17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绍瑞口村有处飞机跑道,某肥料厂在此放置原料,臭气熏天。 烟台市 大气     投诉人反映的肥料厂是绍瑞口酱油渣烘干饲料加工户,位于福山区门楼镇绍瑞口村东飞机场废弃跑道,该加工户主要是从酱油厂购进酱油渣进行晾晒、粉碎、销售,晾晒过程中有异味,无相关经营手续。 关停取缔     责令该加工户15日前将酱油渣清理完毕。目前已清理完毕。  
320 908-170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3377号,非法排放污水,夏天产生异味。 济南市 水、大气     1.历下区环保局对经十东路3377号进行了现场监察,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总排污口水质清澈,未发现异味。经监测,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和总排污口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达标排放。
    2.该单位东侧是龙脊河,发现河内少量的山水从南向北流动,水质清澈,无异味。
其他     历下区环保局加强对经十东路3377号及其周边环境的巡查,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排放情况的监管力度。  
321 908-171     临沂市平邑县卞桥镇新桥村200号院西侧的南北路,路面上长期积存污水。 临沂市     反映的为200号院西侧的村内道路虽已进行水泥硬化,但因路基过低,两侧没有排水沟,导致排水不畅,每到雨季都会造成路面积水。 其他     新桥村村委购买石屑对路基进行垫高,解决路面积水问题,并将该条道路列入重新修建计划。  
322 908-171     1.济南市天桥区三孔桥街“盛世名门花园”小区紧邻铁路,火车经过产生噪音;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校门前景观河,河流南段河水经常散发臭味。
济南市 噪声、水     1.该小区为仁丰片区棚改项目。小区靠铁路一侧(南侧)有5栋住宅楼。2017年9月9日22时,天桥区环保局对该小区6号楼南侧1米处铁路噪音进行了检测,噪声值为60.6dB,超过该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
    2.来信反映景观河为生产渠,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技工学校南邻至北园大街为明渠河道,技工学校门口以南为棚盖的雨污混流沟,承接三孔桥街46号宿舍等南部大量老旧片区内污水。为杜绝污水进入生产渠,在棚盖雨污混流沟末端设置一处截流井,截流污水进入三孔桥街污水管线内。来信反映的臭味问题系该截流井挥发造成。
责令改正     1.天桥区环保局与山东恒嘉置业有限公司进行专题会商,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由该公司对靠铁路一侧的镂空围墙进行密闭,加设隔音材料,预计2017年底完成;对靠铁路一侧便于绿化的地方,进一步增加绿化带,加种树木,提高绿化降噪效果,预计2018年3月完成。小区物业加强巡查和管理,确保隔音设施完好。
    2.天桥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将对三孔桥生产渠补水源进行专项改造,增加一处补水源,引入生产渠三孔桥南头,使生产渠三孔桥段全线活水补入,对该条河道进行全面清理。该引水工程由济南市政设计院进行设计,目前已进行了实地勘察,预计9月19日出设计图纸,随后对三孔桥街进行物探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天桥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该饮水工程实施,预计2017年12月初施工完毕。
    3.纬北路街道办事处已将河道上漂浮物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河道维护管理,加大日常保洁力度。
 
323 908-177     济南市历下区和平路东延长线拓宽工程后离居民楼太近,灯光、噪声、粉尘对沿线居民造成较大影响,居民的意见反馈未得到济南市规划局和施工单位的回复,施工单位于9月6日晚强行开工。 济南市 扬尘、噪声、其他     和平路东延工程是济南市文博片区大规划范围之内,有环评手续,该工程设计道路长1012米,宽25米,计划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目前此工程尚未正式开工,现场未发现灯光、噪声、粉尘污染等问题。根据环评规划设计要求,和平路东延工程设计中在距离居民楼较近的地方安装隔声屏障,降低噪音对居民楼的影响。 其他     历下区市政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工地管理,施工期间工地将加装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等措施,加强保洁力度,减少噪声、粉尘的污染。  
324 908-180     举报人对823-11“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反映济南遥墙机场航班降落产生噪声扰民”件的处理结果强烈不满。要求对造假不负责任、欺骗群众的人追责。 济南市 噪声、其他     经高新区管委会调查核实,在处理第13批823-11“济南市历城区唐冶新区反映济南遥墙机场航班降落产生噪声扰民”转办件过程中,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委托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数据真实,同时调阅机场环评、验收资料,对机场的建设和运行进行了调查,对案件进行了回复,不存在弄虚作假、欺骗群众的情况。      
325 908-182     济南市高新区新生活家园南区内有多处经营场所,货车出入频繁,噪音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还有经营户占用公共绿化用地私建院子和玻璃房。 济南市 噪声、其他     1.小区内有两处装修业主,有货车进出清运装修材料,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2.反映的私建玻璃房院子为新生活南区1-4,位于别墅院内,确属违建,但不存在占用公共绿地的情况。   
责令改正     1.联合执法小组已现场督促业主尽快完工,并要求物业对进出小区的货车限时,保证货车在晚21时至早7时不出入小区,减轻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2.联合执法小组责令新生活南区1-4租住户自行拆除玻璃房。9月12日已拆除完毕。
 
326 908-183     济南市槐荫区开泉新城(东区)东门口东临的营市街派出所楼顶有一个手机基站,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济南市 其他     1.营市街派出所楼顶手机基站为山东铁塔公司济南分公司管理。
    2.该处通信基站在规划定点范围内,其建设符合济南市移动通讯设施建设规划。
    3.经调查该基站建设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10日,槐荫区环保局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单位于2017年9月13日前委托有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辐射安全监测,并将监测报告上报槐荫区环保局。槐荫区环保局针对该通讯基站未报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济槐环罚告字【2017】191号),罚款1万元。
    2.2017年9月12日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对该通讯基站辐射排放进行监测,经监测该基站辐射排放达标。目前该基站因未报批环评文件暂停使用,环评报告将于9月20前完成。
    3.槐荫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加大对全区通讯基站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对设备的维护,减少电磁辐射对环境的污染。
 
327 908-184     济南市历下区司里街“顺河大酒店”油烟、噪音严重扰民。 济南市 大气、噪声     舜和大酒店位于司里街南侧泺源大街53-2号,独立商业用房。于2004年10月开始营业,每日营业时间为6:30-9:00、10:00- 14:00、17:00- 21:00。该店自行加装专用烟道。酒店厨房位于一楼北侧,共有13个基准灶头,其中2个基准灶停用,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油烟和噪声检测,该店油烟排放符合标准,昼间噪声排放为57.7分贝(标准为55分贝),噪声排放超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历下区环保局现场对该酒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噪声超标进行处罚,拟处罚3万元。(济环历下听告字〔2017〕80号)。9月14日降噪措施已整改完毕。  
328 908-186     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最北侧小包入口处有垃圾堆放,郎茂山小区有个别居民擅自侵占、破坏郎茂山山体,建成自家凉棚,北山门向南有很多垃圾和尘土,灰尘满天。 济南市 垃圾、生态     1.来信反映位置表述不清,市中区七里山街道办事处联合城管、园林等部门多点排查,应为郎茂山北侧小区入口。
    2.该处有两小堆居民弃置的装修废品,未发现居民自建凉棚,只有两把遮阳伞,不存在侵占和破坏山体的情况。
    3.北山门向南有一条小区开发时修建的登山步道,无扬尘产生。
其他     9月9日,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已组织力量,对该处装修垃圾清理完毕,收拾遮阳伞并送归居民。同时,七里山环卫所协助清理了邻近登山步道的居民楼侧的两处废旧家具。  
329 908-189     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中街西头与建设路交叉口处原东方罗马酒店,现在正在装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声     9月9日下午,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联合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约谈东方罗马酒店负责人。经现场核实,目前,东方罗马酒店已装修完毕,正在进行室内外清扫作业。东方罗马酒店负责人承认,9月7日凌晨有清运垃圾产生噪声。 责令改正     1.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店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清运作业,采取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
    2.街道办城管工作人员将加强巡查监管,如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将联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330 908-19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56号,有一家“洪浪门窗”,噪声扰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解决。 烟台市 噪声、其他     “洪浪门窗”为“红浪门窗”,是一家塑钢门窗加工店。因现场检查时加工店未进行生产,无法进行噪声监测。
    幸福街道办事处于8月7日收到居民举报该单位噪音,居委会工作人员前去调解,责令其中午12时至14时不得开工。8月18日再次接到居民举报,幸福街道办事处对红浪门窗进行执法检查,责令其将外置气泵搬至室内,严禁中午时间和晚上20时以后生产作业并保证作业期间关紧门窗,避免噪音扰民。芝罘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16日在胶东在线网站上受理红浪门窗噪声扰民的环境信访问题,投诉编号为800225,于8月17日对红浪门窗进行现场检查,要求该单位严禁从事产生噪声的加工行为,并委托幸福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消除噪声影响。
关停取缔     责令该门窗加工店立即停止加工,并要求其9月底前搬迁完毕。  
331 908-190     济南市跑马岭原野生动物世界北门几百米路西,有一个私人会所,侵占国有林地,毁坏国有林木数十亩。 济南市 生态     此问题与第14批受理编号824-37反映的问题为同一事项,属于已办结问题。此建筑位于柳埠街道马家峪村“泉源谷”项目区内,系济南市泉源谷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所建,法人李某某,非法占用马家峪村2607.4平方米集体土地建设违法建筑。
    2016年5月20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以济南市泉源谷生态农业开发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马家峪村东北角集体土地进行违建,作出济国土资罚字(2016)第5389号行政处罚决定,主要内容:一是限泉源谷生态农业开发公司15日内拆除上述2607.4平方米违法建筑;二是对公司处以罚款77116元。
    2016年12月15日,历城区人民法院出具出行政裁定书 [(2016)鲁0112行审246号],准予执行济南市国土局作出的(2016)第5389号行政处罚决定,泉源谷公司必须于裁定送达10日内自行拆除,本案拆除部分的执行由柳埠街道办事处(原柳埠镇人民政府)执行。
    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自拆,如果自拆进度慢,街道将月10月5日前,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拆除。
关停取缔、约谈、问责     1.根据历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6)鲁0112行审246号]的要求,管委会责成柳埠街道办事处在2017年10月5日前,依法拆除济南泉源谷农业开发公司的违法建筑。
    2.责令1个党支部做出书面检查。
    3.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332 908-191     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办事处马店、前朱和中楼子三个村受运输石渣汽车的扬尘、噪音和安全隐患危害。 济南市 扬尘、噪声     途经马店、前朱和中楼子三个村庄的高怀路、名王路是通往平安浮桥的必经之路,车流量较大,运输沙石等建材的货车行驶中产生扬尘、噪音和安全隐患。 其他     1.平安浮桥企业自8月23日开始已加强降尘措施,已将每天的洒水次数增加至不少于5次,有效减少了道路浮尘。前期,平安街道与浮桥企业在专门组织人员对路肩、路面环境进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又加强道路的日常养护保洁,督导养护员每天到岗到位,彻底清理边沟、清扫路面,道路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2.长清区交警大队采取印发以降低噪音污染为主体内容的宣传单等措施来加强对过往运输货车驾驶员的宣传教育,有效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噪音。
    3.8月24日上午,区交通运输局已完成增设村庄驻地减速慢行提示标志牌4处。目前,在穿村路段均设有安全警示标志牌,有效降低道路通行安全隐患。
    4.穿越南水北调干渠上的桥梁自8.25日开始封闭施工,已经暂停车辆通行,只有极少数为修建桥梁运输建材的货车经过。
 
333 908-192     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426号省皮革公司宿舍区常年污水横流,夏季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济南市     1.经查,来信反映市中区纬一路426号院内,无污水外溢现象,但该院平房北墙与纬一路404号院南墙之间有约1米宽的排水沟,降雨量较大时雨水通过此处流向院外,现场无积水,没有异味。
    2.纬一路404号101室住户私自在院内南墙上外接PVC管,向外排放生活洗衣用水。
责令改正     市中区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对纬一路404号101室住户进行说服教育,该住户已于9月10日将该排水口封堵完毕。  
334 908-193     济南市燕东新路北首“迎燕阁麻辣烫”房屋违法乱建。 济南市 其他     燕东新路北首迎燕阁麻辣烫使用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姚家办事处已将其列入拆违拆临第三期台账,已确定进行拆除。 关停取缔     历下区姚家办事处于2017年7月已责令其停业,目前已经关门停业。  
335 908-194     济南市交警支队西区驾培中心破坏山体搞建设,并将渣土堆放在高速公路边山上。 济南市 生态     1.交办件反映的用地项目为济南市城西驾驶人考试服务中心,该项目建设占用土地已于2013年12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土字[2013]1347号》批复征收,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相关建设手续。
    2.项目建设单位为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施工单位是济南舜联建设集团,该项目于2015年4月15日已在区城管执法局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建设单位承诺该项目所产生渣土全部堆放在二期用地内,不外运、渣土全部用于二期工程回填及绿化,存放期间自行做好覆盖及安全措施。施工期间,区城管执法局监管人员正常巡查监管,该渣土堆与济菏高速公路距离不低于60米,覆盖完好,未出现安全事故。
其他     长清区政府责成区国土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警大队、文昌街道严格依法依规加强巡查监管。并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该单位监管,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336 908-20     烟台市莱阳市火车站北的店铺、工厂、市场等很多地方燃煤冒黑烟,污染空气。 烟台市 大气     古柳街道办事处共有8个居民社区,冬天全部采取集中供暖,不存在燃煤问题;火车站北共有个体工商户832家,全部使用天然气;古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企业燃煤锅炉共有22台,自2017年7月31日以来,按照莱阳市统一要求,已全部停产整改。目前,已有6台改造为天然气,3台改为生物质燃料,13台正在进行整改,未投入使用。古柳街道办事处因正在进行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现仅有一处农贸市场,均为个体零售工商户,无燃煤锅炉。      
337 908-201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南路27号垃圾不及时处理,环境脏乱差。 济南市 垃圾     洪楼南路27号为山东省经信委宿舍,该处垃圾为山东省经信委宿舍院内建绿透绿施工垃圾,清运时未清扫干净产生的散落垃圾,约2立方米。 责令改正     历城区政府责成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安排施工队伍已对散落垃圾进行清扫,对地面进行平整,并将垃圾运走(已于2017年9月9日完成)。山大路街道办事处已与山东省经信委宿舍物业沟通,三个月内由物业完成该处(拆违拆临后)空地设计以及硬化、绿化工作。  
338 908-202     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河畔景苑”小区东区垃圾清运不及时,绿化带被种菜,且乱堆杂物。 济南市 垃圾、生态     河畔景苑小区东区个别垃圾桶存在桶满清运不及时情况;小区绿化带内有蔬菜种植,存在乱堆杂物问题。 责令改正     1.9月9日,天桥区环卫中心、泺口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加强管理,桶满即清、垃圾不落地,当日将垃圾清理完毕。
    2.9月9日,小区物业将绿化带内种植的蔬菜及乱堆杂物清理完毕,9月12日已完成绿化带补植。
 
339 908-203     潍坊诸城市龙都街道办事处指挥社区,四村养殖小区占用几百亩耕地,臭气熏天,污染河水;东岭有100多亩山岭地被承包给无手续企业做洗沙厂,山上树木、草地全部被破坏,洗沙水直排水库,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 潍坊市 生态、水      1.指挥四村养殖小区,位于该村西南角,占地146亩,属于限养区,共有养殖户45户,除空院10户外,其余35户已经按照要求建有沉淀池和储粪池等,未发现粪污外排,臭气熏天,污染河水情况,但养殖区有一定异味。
     2.诸城市鑫汇建材厂成立于2016年9月8日,经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该厂投资265万元,经诸城市发改局立项,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开始生产,2017年7月份停止生产。该厂有营业执照、发改局立项,原料供应商有采矿许可证,但没有土地手续和环保审批手续。该厂在建设过程中,对部分场地进行平整及地面硬化,铲除一些杂草及部分树木。厂区及周边无水库,利用厂区内原有石坑里的积水清洗石料,并建设防渗漏的沉淀池沉淀沙土,循环利用,不存在向水库直排废水问题。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责令龙都街办、指挥社区加强对养殖区的技术指导与管理,定期清理粪污,尽大可能的减少臭气排放。         
    2.诸城市国土资源局责令该建材厂5日内搬走设备和存放的原材料,退还压占的土地,并处13.127万元罚款。诸城市环保局对该建材厂未经环保审批投入生产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10万元。9月9日至10日,多部门联合执法,已全部拆除清理了加工设备,彻底取缔违法行为。
 
340 908-204     潍坊市虞河边鸢都大舞台噪声扰民严重。 潍坊市 噪声      经核查,鸢都大舞台是潍坊市城区虞河景观带的一个景点,同时也是潍坊京剧票友的一个固定公益演出场地。目前的使用者为潍坊市钟秀京剧团,是一个民间业余文艺团体,与潍坊市园林局虞河景区管理处签订了使用协议,使用期5年(2013年-2018年),每年5-10月平均每周进行2-3场公益演出,晚上排练及演出时间为19:30—21:30。 责令改正     1.严格遵守19:30—21:30演出时间,坚决不超时;2.白天有排练任务时,上午11时至下午14时保证不进行排练安排;3.晚上有演出任务时,尽量降低音响设备音量。  
341 908-205     潍坊市滨海新区王某无任何手续非法填海,擅自建设游艇码头。 潍坊市 海洋     1.反映的游艇码头项目由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于2016年6月24日由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发海洋环评核准意见,2016年9月12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人为潍坊滨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用海总面积44.7590公顷,2016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该项目手续完备,不存在“无任何手续非法填海,擅自建设游艇码头”的问题。             
342 908-206     潍坊高密市兴源街万华加油站和中国油联加油站污染周边河水,油漆直接窜入周围居民屋内,产生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 潍坊市 大气、水     高密市万华加油站,位于高密市朝阳街道兴源街,主要零售汽油和柴油;中国油联加油站实为高密市兴源加油站,位于高密市朝阳街道兴源街北侧,主要零售汽油和柴油。
    1.2017年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2家加油站均处于停业状态,加油机周边进行硬化,现场无漏油现象。经对周边排查,周边河流均处于断流状态,已干涸。未发现污染周边河水的情况。
    2.来件反映的“油漆直接窜入周围居民屋内,产生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是加油站在装卸油和加油时少量油气逸散导致产生的气味。经现场检查,两家加油站已完成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的安装,对油气回收已完成验收,检测数据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现场无明显异味。
    3.2012年,高密市重新划定王党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高密市万华加油站距一级保护区426米,高密市兴源加油站距一级保护区270米,虽距一级保护区较远,但均位于新的二级保护区之内。
关停取缔     2家加油站均位于高密市王党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高密市人民政府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限期9月30日前清理完毕。   
343 908-207     潍坊市山东潍坊润丰化工环评手续批小建大,未批先建。 潍坊市 其他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公司分西厂、东厂、北厂3个厂区,主要从事除草剂的原药合成及其系列制剂产品加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不存在批小建大,未批先建问题。                                
344 908-208     潍坊诸城市曹家坡有多家造纸厂,用大块煤制作煤气造纸,异味和粉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     诸城市相州镇曹家泊区域有两家造纸公司:中顺工贸有限公司、运生纸业有限公司,都没有使用大块煤制作煤气造纸的情况,两家公司使用诸城市新奥燃气公司的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分别使用1台15t/h、10 t/h的天然气锅炉为生产提供管道蒸汽,无异味,烟尘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10mg/m3)。      
345 908-21     莱阳市大夼镇夼达机械厂,夜间作业,噪声扰民。 烟台市 噪声     莱阳夼达机械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该公司采用电炉加热熔化,为节约生产成本,利用夜间用电低谷时段组织生产。
    该公司噪声主要来自造型机、混砂机、抛丸机、数控车床和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9月9日22时10分,莱阳市环保局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确实存在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针对噪声扰民问题,莱阳市环保局责令企业通过对设备增加隔音板,车间门窗进行封闭等措施加强降噪效果,企业立即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已落实到位。  
346 908-210     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陶家村卢某某有建筑模板厂2个、黑膜厂1个,无环保手续,废气无组织排放。多次举报未果。 潍坊市 大气、其他     经查,2家建筑模板厂为山东祥宇木业有限公司、昌乐县华林胶合板厂;1家黑膜厂为昌乐县昌顺装饰材料厂。
    1.2家建筑模板厂主要从事胶合板生产,采用燃气锅炉供热,生产设备装有密闭卷帘门及光解催化氧化设备,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2017年5月,山东祥宇木业有限公司被列入环保违规项目,经整改达标后,于2017年7月28日予以环保备案。经现场检查,该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昌乐县华林胶合板厂2006年10月18日批复环评,2007年3月投产。2017年9月9日,因其未验先投,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2.昌乐县昌顺装饰材料厂主要从事建筑用防水膜纸生产,采用燃气锅炉供热,生产设备装有光解催化氧化设备,对生产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生产过程存在操作不规范,异味散逸现象。2017年5月列入违规项目,2017年7月,因该企业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昌乐县环保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3500元;乔官镇政府会同县供电公司对其采取了断电措施。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责令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完善有关手续,未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1.华林胶合板厂因其未验先投,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处罚款5000元。
    2.2017年7月,昌顺装饰材料厂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其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
 
347 908-211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街道唐岛湾七星小区,位于太行山路8号,1.东门路面污水成河,沙尘污染。2.小区二期工程夜间施工严重扰民。 青岛市 大气、水、其他     1.唐岛七星小区东侧南北道路为周边开发建设时临时修建,未设置雨水篦子和雨水管道,且道路路面破损。东门正对东西路为建设幸福城小区一期时修建,设有雨水篦子和雨水管道。唐岛七星小区门口处于东西与南北两条路交汇处的低洼地带。经现场核查,该小区东门口无污水,但因该小区门口地势较低,周边无雨水管线,该区域在雨天多次积水;目前,华裕唐城、泽润幸福城等周边小区车辆均通过此道路进出,且南北道路路面破损严重,形成扬尘污染。2.唐岛七星小区二期项目2016年9月23日开工,计划2018年9月30日竣工。周边居民于2017年2月27日、8月17日对该项目夜间施工问题进行投诉,相关单位已进行现场核查,并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前期该项目已按要求进行整改,近期该项目进行主体浇筑,存在夜间施工行为,因该项目与周边居民区距离较近,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责令改正     1.由区城建局负责,督促唐岛七星二期建设公司于9月17日前完成小区东门南北道路沥青罩面工程,并设置临时雨水箅子和雨水管道,接入东西路雨水管网。已完成。2.唐岛七星小区东侧配套道路工程已列入区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前期计划,由黄岛区城建局负责实施。该工程东起太行山路,西至唐岛七星小区北门,全长323米,红线宽18米,设计为城市支路。现已完成方案设计,正在办理土地回购等相关手续,预计2018年上半年完成。3.由长江路街道、区城建局负责,采取错时执法方式,加强该区域巡查,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施工,避免超时施工扰民。  
348 908-212     潍坊市昌乐县丘镇村附近热镀锌加工厂,污染防治设施不达标,噪声、废气扰民严重。地方政府不作为,充当不良企业保护伞。 潍坊市 噪声、大气、其他      营丘镇共有两家热镀锌企业,分别为山东中铁华盛机械有限公司和昌乐鑫源五金电器设备厂。
     1.山东中铁华盛机械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企业建有密闭的酸洗房、酸雾吸收塔、酸池密封罩及碱液喷淋设施,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含酸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经现场检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经监测,噪声、废气均达标排放;昌乐鑫源五金电器设备厂环保手续齐全,企业建有2套酸雾吸收塔和酸池密封罩等设施,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含酸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检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调阅此前监测数据,均达标排放。
    2.昌乐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排查发现和群众信访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均第一时间组织有关镇(街、区)、部门调查处理,查处结果及时公开,未发现不作为、充当不良企业保护伞的问题。
     
349 908-213     位于潍坊市昌邑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的昌邑市恒信达化工有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污水处理设施闲置不用,违法排放污水。 潍坊市 水、其他     昌邑市恒信达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其年产2000吨环保新型染料中间体滤饼项目手续齐全。该公司非国、省控重点排污单位,未安装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设备,不存在在线监测数据造假问题。
    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有洗涤废水、尾气吸收废水、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水等废水产生,洗涤废水、尾气吸收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过三效蒸发脱盐后与其他废水一起排入公司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下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从日常检查情况和相关资料看,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运行正常,不存在污水处理设施闲置、违法排放污水问题。
    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于2017年8月6日停产进行年度检修,此后车间未生产,没有废水产生,污水处理站曝气池处于曝气维护状态,没有废水排放。
     
350 908-214     青岛市胶州市胶莱镇顶子村:1.许多个人非法用化工产品洗布料,气味熏人,废水直排沟里,污染地下水。2.还有一家生产电焊把的,用硫酸洗鉄铜,废气污染扰民。 青岛市 大气、水     1.胶莱镇南顶子村有15家分拣布角户,房屋为自家住宅,收购后分拣出售给拖把生产厂家。经2017年9月9日现场检查,15家布角分拣户全部仅从事分拣布角工序,现场没有任何洗涤相关的设备和药品,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非法用化工产品洗布料,气味熏人,废水直排沟里,污染地下水”的情况。2.信访人反映的生产电焊把的厂子,全称为青岛三王焊割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气割把子生产。2015年通过环保审批,未办理环保验收。2017年9月10日,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硫酸,采用电震荡器去除铜污,震光过程中产生清洗废水,焊接过程产生焊接烟尘。废水、烟尘无处理设施,存在直排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胶州市胶莱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布角分拣户的动态巡查和环保宣传力度,确保分拣户不进行布角化学洗涤。2.针对青岛三王焊割设备有限公司未落实环评文件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的行为,胶州市环保局已经对其进行立案查处,罚款4万元,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胶莱镇政府已于2017年9月9日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停产,待其环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3.胶州市胶莱镇党委对胶莱镇环保助理员、利民管区书记、南顶子村支部书记约谈,要求上述人员监督相关企业在未办理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恢复生产,坚决杜绝企业非法生产。同时,对青岛三王焊割设备有限公司法人进行约谈,要求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并在手续齐全前严禁生产。  
351 908-215     德州市陵城区郑家寨镇政府西300米,桥头有个大厂子,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环境。 德州市 水、
大气
    经查,举报企业为德州人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企业外排废气问题。该公司制瓶车间使用天然气高温加热玻璃溶液,燃烧过程中产生废气外排,企业已安装脱硝除尘设施,脱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该公司提供的2017年7月5日和8月16日的2份检测报告显示监测数据均正常。9月10日,陵城区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对其外排废气进行的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数据均正常。该问题不属实。                             
   2.企业排放废水问题。经执法人员检查该公司生产工艺中不产生废水,该厂区为生产厂区,不产生生活废水。该问题不属实。
     
352 908-216     德州市陵城区安德镇街道南环西路,华茂生物科技公司附近夜间异味刺鼻。 德州市 大气     1.经查,德州华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5月停产。9月9日,陵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华茂院内及周边5家企业进行夜查、安德街道工作人员对华茂院内及周边5家企业进行夜查,两组人员发现该区域有轻微异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华茂厂区道路两侧,有原来晾晒豆渣时剩余的残渣,系散发刺鼻异味的源头。
   2.经查,豆渣残渣系华茂留守员工李邦某负责晾晒,货主为宋某(个体户,非华茂员工)。                 
是  责令改正     由安德街道办事处责令华茂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清理,9月10日,残渣全部清理完毕,现场及周边异味已消除。  
353 908-217     聊城市东昌府益民胡同14.15等几个胡同污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聊城市     益民胡同南起东昌路,北至建设路,分为三个路段,东昌路至兴华路路段,兴华路至振兴路路段,振兴路至建设路路段,举报人所举报的14.15等几个胡同位于振兴路至建设路路段,该路段全长548米,现正在进行东昌府区街巷改造提升工程。
    为了方便群众生活,提高环境质量,东昌府区于2017年8月10日在该路段进行区属街巷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内容为下水管网铺设、路面翻建、补绿、路灯更换、人行道更换花砖、路沿石更换,预计于10月下旬完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采取分段截流导水的方式进行施工,确保了施工时污水不外溢。
    经现场走访周围群众及排查,14.15胡同没有发现污水外溢现象,每条胡同的排污口改造后都已连接污水管网。同时,走访查看了与其相邻的胡同,同样没有发现污水外溢现象。
     
354 908-218     德州市陵城区临齐街道东环南大街卓越小学南边的河水污染严重,怀疑有企业排污水。 德州市     经排查发现,卓越小学生活污水排放到南侧河道,造成河道污染。陵城区环保局对河水取样监测显示水质超出河道Ⅴ类水标准, 责令改正     9月9日,组织区环保局、临齐街道办事处成立工作组,责令卓越小学将排污出口进行封堵,同时由区城管局环卫处组织永顺管道清运队定期收集污水,集中进行处理。9月9日,排污出口完成了封堵。  
355 908-219     聊城市高唐县汇鑫街道邹阁庄村,有一个社区工地,夜间施工扰民严重。 聊城市 扬尘     经调查,邹阁庄村社区工地是新农村建设项目,由北京润唐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聊城正泰兴安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共有两栋5层建筑,每栋建筑面积7500㎡,建筑高度17米,于2014年开始施工。现两栋主体全部已建设完毕,其中南楼已安置完毕并入住。北楼还未建设完工,自2016年9月份至今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施工工地有复工及夜间施工的痕迹。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南楼个别住户正在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人员傍晚收工较晚,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汇鑫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对装修户及装修人员进行了引导教育。
责令改正     已经要求装修工人合理安排装修时间,上午7:30后施工,下午6点前结束。  
356 908-220     聊城市临清市八岔路镇客运站附近工地晚上施工扰民。 聊城市 噪声     经临清市环保局和八岔路镇政府对八岔路镇客运站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了详细排查,仅发现前常二庄村村民潘某家自建民房,未竣工。该民房位于客运站北56米处,前常二庄村村东,紧邻S260省道,共3层15间,总建筑面积550平方米,2017年4月20日开工建设,8月22日主体竣工。目前,正处于收尾阶段。
    执法人员对前常二庄村潘某家周边4户邻居进行了走访调查,4户邻居均证明该新建民房自开工建设至主体竣工期间从未有过夜间施工的现象。
     
357 908-222     聊城市临清市八岔路镇客运站附近工地有尘土未覆盖。 聊城市 扬尘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建筑工地系临清市八岔路镇前常二庄村村民潘某家的自建民房。该民房紧邻S260省道,所建民房共3层15间,面积550平方米。于2017年4月20日开工建设,8月22号主体竣工。现场未发现尘土未覆盖的现象,经现场核实,该民房施工期间所用建筑原料均采取了覆盖措施。      
358 908-224     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于半坡村,村长于某某带头毁坏耕地30余亩,砍伐树木3000余棵。 聊城市 生态     经调查,在沙镇于半坡村南原有30余亩盐碱地,高洼不平,由12户农户种植树木1000余棵。由于种植经济效益差,为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2015年在征得村委及部分群众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根据上级对未利用土地开发整理相关要求及相关程序,报请东昌府区政府对该地块进行开发整理。经东昌府区政府批复后,于2016年对该地块实施了开发整理,将树木砍伐后对该地块进行了平整复耕,整理后该地块成为旱能浇涝能排的优质耕地,净增耕地30余亩,由农业部门出具了耕地质量评定报告。项目完工后,经东昌府国土分局初验合格后,由聊城市国土资源局组织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验收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该项目的实施受到该村群众广泛好评,而且通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充分利用了土地资源,使耕地面积总量保持动态平衡,对社会增加物质财富,为实现东昌府区耕地占补平衡具有重要作用,不存在毁坏耕地的行为。
    通过对沙镇于半坡村实地走访获悉,本地块涉及该村村民于学某、于占某等12户种植户,大小共计1191棵杨树。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前,地块上所种树木由种植户自行处理,但是没有办理采伐证。
  
立案处罚    针对12户种植户未办理采伐证,砍伐树木的行为,9月12日,东昌府区林业局对于学某、于占某等12名违法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金51579元。  
359 908-226     枣庄市市中区青檀中路第二棉纺厂,烧锅炉排放有毒气体,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身体健康。 枣庄市 大气、噪声     1.反映的企业为山东万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二棉分公司,于2016年实施20吨锅炉脱硫除尘及炉体改造项目,2016年12月通过锅炉脱硫除尘及炉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企业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完成后,先后采取了风机房加盖房屋、垒砌隔音墙、包装隔音棉、安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污染。
    2.2017年7月枣庄市污染源强化督查时发现该企业锅炉综合整治项目因噪声超标未通过环保局验收,市中区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实施停产治理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锅炉。8月24日,市中区环保局在对该企业检查中发现,企业未生产,锅炉已停止使用,排水口未排水。9月9日下午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除纺纱车间生产外,其余车间均停产,锅炉未使用,厂区污水排水口未排水,无刺鼻气味和锅炉噪声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市中区政府责成文化路街道、区环保局督促企业尽快完成锅炉综合整治项目的验收,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企业恢复生产后环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60 908-227     淄博市沂源县:1.机动车冒黑烟;2.城区内露天烧烤太多;3.南麻老街、南麻大街路东,荆山路北,北京路南,渣土车不覆盖产生扬尘,有的还是报废车冒黑烟;4.开发区芳羽墙漆外排粉尘、异味、污水;5.健康路土地局南居民区有一不锈钢门窗加工点,外排烟气、粉尘、噪声。 淄博市 大气、噪声   1.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关于比对国Ⅲ营运货车的函》要求,立即展开运输企业国Ⅲ营运货车摸底,共有国Ⅲ重型柴油货运车327台,目前正在对运输企业进行环保政策宣传,推进DPF安装工作。沂源县今年共查处冒黑烟交通违法行为47起。
    2.沂源县城建成区烧烤经营业户共117家。自今年3月起,对烧烤经营进行全面整治,对城区所有烧烤经营业户全部更换了无烟烧烤炉具,其中68户露天烧烤业户全部进店、进场、进院经营,49户不符合条件的露天烧烤经营业户已于17年3月份全部取缔,并在城东新建烧烤城一处,在城西松山路提升改造烧烤广场一处。   
3.反映的南麻老街,是今年实施的老街提升改造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有部分渣土运输车辆覆盖不到位。周边三个工地施工过程中有个别渣土运输车辆密闭不严,有时出现撒漏现象。今年以来,沂源县交警大队牵头严查渣土车、报废车上路,查处遗撒飘散违法行为1176起,查处驾驶报废车5台。
    4.沂源县南麻邦洁涂料厂对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生产环节均配备了袋式除尘器,但因车间未完全密闭,有少量无组织排放现象。2017年9月9日经对无组织排放监测,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企业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经处理后作为仿瓷涂料生产用水,不外排。
    5.加工点为源城装饰部,现场检查时已关闭无人经营。经走访了解,该加工店自2008年起从事不锈钢门窗加工,加工过程中有噪声,无外排烟气及粉尘,2017年8月20日后不再经营。后与当事人联系,当事人表示今后不再经营。
责令改正     1.一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快推进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加装DPF装置工作,12月底前完成。按照省市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对达不到排放标准且没有加装DPF的国Ⅲ标准柴油营运货车和私自停止DPF运行等行为的柴油营运货车(不含危化品运输车),注销车辆营运证。二是在汇源广场路口设立固定执法站,严查机动车冒黑烟.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拟在机动车交通流量大的博沂路南麻中队卡口,增设1处冒黑烟自动抓拍系统,对冒黑烟违法行为实时抓拍。
2.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错时管理力度,坚决取缔城区内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3.一是对责任施工单位和鲁山置业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二是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行为,加强扬尘污染管控。三是严把禁区通行证办理。四是进一步加强报废车管控,坚决杜绝报废车上路。五是依法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抛洒.遗漏.带泥上路.密闭覆盖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4.一是责令沂源县南麻邦洁涂料厂立即停产整改。二是责令该企业对未完全密闭的车间进行密闭,并委托异味检测,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不得开产。
5.责成县环保局、历山街道跟进监督,督促业主9月21日前完成店内物品清理。
 
361 908-230     临沂市郯城县李庄镇西连埠村还建小区最后排对面,有家刘某某的塑料厂,排放噪音和刺鼻气体,水洗塑料乱排污染地下水。 临沂市 水、大气、噪声     该厂用塑料颗粒生产拖把柄,建有2台注塑机、1套塑料清洗设备和1个地上砖混结构清洗池。该厂生产时,注塑机器和清洗设备产生噪音,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塑料清洗废水外排,属“散乱污”企业。该厂已停产,未进行噪声、废气、废水排放监测。取该厂及其紧邻一居民自备井监测,结果显示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为0.76mg/L、0.91mg/L,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关停取缔     郯城县李庄镇政府已于9月10日落实“两断三清”措施。  
362 908-231     临沂市沂水县马站镇王庄村的“山东晟锂科技有限公司”,选锂项目属重金属污染项目,无环评,未批先建。 临沂市 重金属、其他     1.“山东晟锂科技有限公司”实为“沂水信达矿业有限公司工业技改项目”,由沂水信达矿业与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合资建设,200万t/a锂辉选矿项目,占地面积51.8亩。主要原料为锂辉石,主要工艺“破碎-筛分-硅铁粉重介质悬浮液选矿-溜槽重选-脱泥-硅酸钠,木质素磺酸钙,氧化石蜡皂浮选剂浮选—精矿脱水”。主要产品为重介质锂精粉、浮选锂精粉、重介质钽铌精粉、重选钽铌精粉。2017年4月份项目开工建设,6月8日建成厂房,安装了部分设备,原材料未进场,项目未投入生产。公司使用澳大利亚矿区浮选产生的尾矿渣、脱水的细泥、磁选杂质、沉淀池污泥等为原料。上海交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2017年5月2日出具的尾矿渣浸出毒性检测报告数据显示,Cu、Zn、Cd、Pb、Cr、Hg、Ba、Ag、Ni、As等均未检出。2017年5月11日出具的沉淀池污泥浸出毒性检测报告显示,Cu59μg/g(标准为100mg/L)、Zn14μg/g(标准为100mg/L),Cd、Pb、Cr、Hg、Ba、Ag、Ni、As等均未检出。2017年7月21日出具的脱水细泥浸出毒性检测报告显示,Cu26μg/g(标准为100mg/L)、Zn24μg/g(标准为100mg/L),Cd、Pb、Cr、Hg、Ba、Ag、Ni、As等均未检出。2017年7月21日出具的磁选杂质浸出毒性检测报告显示,Cu98μg/g(标准为100mg/L)、Zn17μg/g(标准为100mg/L),Cd、Pb、Cr、Hg、Ba、Ag、Ni、As等均未检出。综上,该项目原料重金属含量较低,生产后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重金属污染风险可控。
    2.2017年4月,该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批复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017年6月8日,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了其违法行为,遂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建设,未经环评审批不得擅自恢复建设及投入生产;2017年7月12日,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9万元。2017年9月9日现场检查时,厂区未施工、未通电、原料未进场。  
363 908-235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茶叶口镇的“金来建设集团”非法在茶业口村北1000米左右的北坡及附近非法采沙,破坏生态环境。 莱芜市 生态     1.山东金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2017年茶业口镇组织实施阁老村至下茶业村乡道工程的中标单位,该公司为方便道路施工,就近设立临时料场,存放外购的水泥、石子、砂子及安防设施等配件。在临时料场场地平整过程中,卸载了山体北坡部分危岩体,形成山砂约100余方,且造成山体创面200平方米左右,破坏了生态环境。5月25日,区国土分局在巡查中,及时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已开采的100余方山砂现场予以封存。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保证不再开挖山体。鉴于开采数量较小,没有对外销售及动用,违法情节轻微,对金来建设集团免予处罚。
    2.金来建设集团公司道路施工所用砂石全部外购,经现场查看,附近未发现其他非法采砂行为。
责令改正     1.封存的山砂全部用于生态修复工程。
    2.由茶业口镇制定创面的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11月中旬完成生态修复治理。
 
364 908-236    泰安市宁阳县恒新鞋业南厂违法生产,污染地下水。 泰安市 水、其他     宁阳县恒新鞋业有限公司,年产松紧口布鞋300万双。
     1.2015年9月,因该公司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宁阳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补办环保手续,并处罚款5万元。由于该企业距离居住区较近,无法办理环评,该厂逐步进行搬迁,仅剩产品缝合工段。2017年8月16日,因该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环城科技产业园对其下达关停整改通知,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2017年8月20日,对该企业生产车间张贴封条。
    2.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锅炉及附属设施已拆除,生产车间大部分设备均已拆除,不存在违法生产问题;环城科技产业园对企业生产车间张贴的封条完好,现场没有生产痕迹。
    3.该企业生产过程无用水环节,不产生生产废水;办公和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硬化防渗的排污沟流入七贤路城市污水管道,进入县污水处理厂,综上所述该企业生产时不会污染地下水。
其他     1.环城科技产业园将做好日常巡查,防止出现撕毁封条擅自生产情况发生;环保局督促该企业停产期间做好生产设备搬迁整改工作,搬迁完成后仅保留办公区域和仓库。
    2.宁阳县恒新鞋业有限公司按照宁阳县环保局要求做好企业转型工作,尽快将剩余设备迁走。
 
365 908-237     日照市莒县县城西北玉皇山一带被滥采滥挖,山林受到严重破坏。 日照市 其他     群众反映的玉皇山位于莒县阎庄镇驻地西北4公里处,该区域为石灰岩矿。自上世纪七十年代,由于计划经济时期至采矿权灭失前的历史延续开采,加之近年来周边村民自采自用,对山体和山林造成一定程度破坏。为保护该区域自然生态,2005年开始,莒县禁止该区域各类开采行为。莒县专门编制了该区域废弃矿坑治理规划,已列入全县第3期治理计划,通过底面撒播草籽、边坡设置隔离网等措施实施治理恢复和矿山复绿工作。2017年4月,莒县对该区域采矿运输道路进行了封堵,杜绝乱采滥挖行为。
    2017年9月3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区域采矿运输道路封堵墙完好,未发现乱采滥挖问题。
其他     检查组责成县国土资源局、阎庄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监管,严厉打击滥采滥挖现象。莒县政府已责成县国土资源局、阎庄镇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加快推进废弃矿坑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下步,莒县将进一步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等要求,加强辖区内矿山开采监管,杜绝滥采滥挖现象。
 
366 908-238     莱芜良种场院内养猪场直排粪便,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莱芜市 垃圾     莱芜良种场为莱芜市农业局下属良种场,属于国有资产。经现场查看,良种场院内现有两家养猪户,分别为黄某养猪场与王某某养猪户,均为租用市农业局良种场土地,属限养区范围。  
    黄某养猪场年出栏量3000头左右,属于规模以上养殖户,原已建有沼气池、晾粪场和沉淀池,但与养殖规模不匹配,粪水盛满化粪池后,排入养猪场东侧排水沟内,影响附近村民生活。   
    王某某养猪户现存栏60头,晒粪场位于猪场院外,未建设沉淀池等相关粪污处理设施,未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顺水渠向东外排,气味刺鼻,影响了附近村民生活。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因黄某养殖场未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责令黄养殖场关闭,对现有养殖猪进行处理,20日内完成。
  2.责令王某某养猪场立即清理养殖场外和排水沟内粪污,堵住排污口,根据限养区的整改标准,10日内整改完毕。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达到饲养标准方可继续养殖。
 
367 908-239    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东山路夜间大货车非法通行,粉尘污染、噪声污染扰民;东平电影院门前宣传活动噪声扰民。 泰安市 大气、噪声     1.自2017年5月开始,东平县城南外环、105国道、331省道等路段半幅、全幅封闭施工,为保证群众基本生活,向运输蔬菜、水果等鲜活农副产品车辆发放通行证,允许通行。同时,为保障道路施工尽快完成,采取避开日间人流、车流高峰期,夜间加紧道路施工的措施,期间有路政工程运输沙石等施工材料的车辆通行,会对施工道路沿途居民造成一定的噪声、粉尘影响。经交警夜间巡逻调查核实,未发现其他大货车非法通行现象。
    2.电影院前近期举行过宣传、“消夏晚会”等活动,活动时音响设备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电影公司对此作出检讨,表示以后不再利用影剧广场承接商业活动,同时严格控制举办公益活动的时间和活动方式。                                                               
   
其他     1.在331省道洪山桥路口设置检查点,将无通行证车辆挡在城外。同时,在东平县内设立检查点,对县内无通行证的车辆严管重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协调沟通企业,引导运输货物的禁行车辆走高速、国道、省道等路段。加强道路施工过程管理,要求施工车辆不得鸣笛,渣土、建材运输车辆一律平厢盖布,施工路段及时清扫和进行洒水降尘。
    2.严格把控宣传、公益活动的时间和方式,加强监管,及时制止噪音扰民现象。  
 
368 908-243     枣庄市滕州市渣土车非法运输,在城区横冲直撞,产生大量噪音、粉尘,污染环境,同时存在安全隐患。 枣庄市 大气、噪声、其他     目前,滕州市具有枣庄市城管局核准、具有合法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共有5家,城区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有200余辆,均安装了密闭液压盖板或者采取了覆盖、遮挡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了渣土运输途中抛撒和扬尘污染现象;引导50余辆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了车载定位系统,与数字城管系统进行联接,实现了实时监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执法大队下设四个执勤分队,配置执法管理人员49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全天候监管工作模式。同时,在重要区域设置定点执勤岗,不定时检查渣土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运输,一经发现渣土违规运输现象,立即予以查处。
    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20余次,对160余辆渣土车进行了执法检查,制止抛、洒、滴、漏等现象70余起,对20余辆违规运输渣土车进行了依法查处。
责令改正     1.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区各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公司进行走访,宣传渣土管理法律法规,发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规摘要》、《温馨告知书》等相关材料,进一步强化工程负责人、渣土车辆驾驶员遵规守法意识,切实杜绝违规施工行为,督促其必须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对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对外出渣土车进行全方位清洗,减少扬撒和带泥上路现象。
    2.加强施工工地监管。实行“一车一洗、污染停工”,发现渣土运输车辆密闭不严、超高装载、沿途扬撒和带泥上路行为,立即责令工地停工整改,通过源头监管,进一步提升管理工作精准度。
    3.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重点路段的监督管理,增加巡查频次,一经发现渣土车辆违规运输行为,立即进行查处。
 
369 908-245     日照市莒县晨曦化工、磐岳公司、华泰纸业、莒县各板厂、金禾博源、浮来春等企业固废非法倾倒或掩埋在莒县石头塘、田间地头、山顶、山沟、树林等地,其中东关三街公墓旁为一处倾倒点,上述行为严重污染环境。 日照市 固废     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共涉及8家,实为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山东浮来春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莒县各板厂实为莒县板纸厂、莒县纸芯厂、莒县文茂包装材料厂。
    1.关于企业固废处理情况。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煤灰渣、脱硫石膏,年产生量约为2万吨,由有资质企业综合利用;危废为废MCC催化剂、废碱渣、含油污泥、浮渣、油泥等,废MCC催化剂年产生量约为200吨,废碱渣年产生量约为31吨,含油污泥、浮渣、油泥等年产生量约24吨,所有危废均委托有资质企业处置。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危废为炉渣、飞灰、废盐、絮凝残渣等,年产生量分别约为1600吨、100吨、1000吨、3000吨,均委托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置。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白泥、黑泥、木渣、灰渣、煤渣等,其中白泥年产生量约8万吨,主要由5家建材公司用于生产原料;黑泥年产生量约2.4万吨,由有资质企业用作有机肥生产原料;木渣年产生量约1.5万吨,运往有资质企业焚烧;灰渣、煤渣年产生量约3.7万吨,全部外售用于建材原料。危废为黑液,年产生量约为15万吨,全部由本公司碱回收车间焚烧处理。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柠檬酸石膏、菌丝渣、污泥等,均为一般固废。其中,柠檬酸石膏年产生量约30万吨,主要用于建材生产;菌丝渣年产生量约9万吨,作为副产品外售;污泥年产生量约1.3万吨,由有资质企业用作有机肥生产原料。山东浮来春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为一般固废,年产生量约4万吨,由有资质企业用作有机肥生产原料。 经排查,莒县板厂有3家,分别为莒县板纸厂、莒县纸芯厂、莒县文茂包装材料厂3个板纸企业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煤渣、废塑料、废铁丝、污泥等,3家年产生量共约为750吨,均为一般固废,均回用或外售综合利用。9月9日下午,检查组对上述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3个板纸厂固废管理台帐不完善,未与相关公司签订处理处置合同。其余企业对于固废均与相关公司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建立了管理台账。
    2.关于固体废弃物倾倒点调查核实情况。根据日常监管摸排、属地乡镇报告以及群众信访举报查处情况,莒县存在的固废堆放倾倒处点主要有寨里河镇青山沟村南矿坑、夏庄镇凤凰山南、刘官庄镇吕庄村北、阎庄镇贾马官庄村西南、莒县城阳水泥有限公司西南、莒县城阳水泥有限公司院内、山东圣运化工有限公司西侧等7处。前期,均已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处罚,并责令其进行处理或清运。目前,除阎庄镇贾马官庄村西南固废点未处理清运完毕之外,其它固废堆放处点均已处理或清运完毕。阎庄镇贾马官庄村西南固废点四周已砌好防尘墙,并进行了防尘苫盖,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
    3.关于东关三街公墓旁倾倒点调查核实情况。该处倾倒点位于莒县陵阳镇黄岭南头村以北,335省道以北约400米处。2017年7月21日,接到群众举报,莒县环保局、陵阳镇政府对该处倾倒点进行了联合现场检查,调查发现该处倾倒的固废主要为莒县淤泥河清淤时河底淤泥,以及陵阳镇黄岭南头村经济合作社用于种植农作物肥料的养殖粪污、玉米渣等,现场野草丛生,玉米农作物及桃树等长势良好,部分粪污裸露。7月24日,陵阳镇黄岭南头村已将裸露粪污堆积覆盖,计划秋收后进行土地整理作为基肥用于农田。
    4.为进一步加强莒县工业企业一般固废的处置,莒县已在阎庄镇规划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1处,目前已完成测绘、设计及方案招标、立项等工作,该固废暂存场建成后,阎庄镇贾马官庄村西南暂存固废将清运至该场地,莒县工业企业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固废存于此。
    9月9日下午,检查组对该处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处固体废物大部分已经平整,用做种植玉米及桃树的肥料,农作物长势良好,有轻微异味。
责令改正     检查组责令日照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日照磐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浮来春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进一步做好固废管理工作;责令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固废管理制度,加强固废管理,确保所产生的固废能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责令3家板纸厂完善固废管理台帐,规范处置固废,目前3家板纸厂已完善固废管理台账,并与相关公司签订了处理处置合同。
    下步,莒县加大对重点工业固废产生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单位固废按照要求处置或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强辖区内倾倒工业固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70 908-246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小李村村北无名化工厂排放异味气体,非法掩埋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该厂老板的孩子在环保局上班,充当保护伞。 东营市 大气、固废、其他     1. 经调查,邓某曾在举报地点建设有洗油项目,项目设备已拆除,厂区无明显异味,未发现非法掩埋废弃物的问题。
    2. 该厂负责人的孩子在县环保局上班,但在该厂建设和对违法行为处理过程中,未发现该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不存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其他     1.要求县环保局加大对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采取随机抽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的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2.责令大王镇严格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强化辖区内企业监管,防止企业非法生产。
 
371 908-247     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潘家庄村王某的钢渣处理厂,夜间非法生产,粉尘、噪声扰民。 莱芜市 大气、噪声     该钢渣处理厂,已于8月31日由里辛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实施关停取缔。      
372 908-249     泰安市肥城市桃都国际城K区北门“香之源食府”、“李小胖食府”直排油烟、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泰安市 油烟、噪声     “香之源食府”、“李小胖食府”(实为李二胖食府)位于桃都国际城K区北门外A商业楼(路西),一二层为商铺,内设独立楼梯,三层为写字楼,房屋产权为山东胜宏置业有限公司。
    1.香之源食府《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齐全,未办理环保备案。该店灶房在一楼,业户自建专用烟道,从一楼西窗顺墙引至楼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消音器。
    2.李二胖食府正在建设,业主正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保备案等,开始进行餐饮设备、设施及经营物品的采购和安装。该店灶房在二楼,业户自建专用烟道,从二楼西窗顺墙引至楼顶,引风机和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在楼顶。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肥城市环保局对肥城市香之源食府未经环保备案,未执行环保“三同时”擅自经营行为,责令停止营业,处3000元罚款,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目前该店现已停业。对李二胖食府食府未经环保备案,擅自建设行为,责令备案,处2000元罚款,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9月10日,肥城市城管局给香之源食府下达了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9月11日油烟净化设施已安装到位,消音器已订货,21日到货,消音器安装完成并办理环保备案后进行监测,如超标将责令该店停业治理,直至达标。对李二胖食府在完成环保备案,试营业前进行监测,如超标将责令治理,达标后方可营业。
 
373 908-250     莱芜市农高区寨里镇公家庄村沈某某养兔场粪水直排污染环境污染环境,村西大型养鸡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莱芜市 水、大气     1.沈某某养兔场位于公家庄村西北方向,属于限养区的范围。该养殖户存栏400只母兔,属于专业户。经现场查看,该养殖场晾粪场基本建设完成,但兔场内地面未硬化,粪污在场地内堆积,未实现雨污分流,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2.村西大型养鸡场有2个养鸡户,位于寨里镇宋埠村西北方向,属于限养区的范围。经了解,两户养殖户已停养三个月左右,年出栏30000只左右,均属于专业户。晾粪场正在建设中,沉淀池、暗道输送工程已建设完成。经现场查看两户养殖户均未进行养殖,未闻到刺鼻气味。
责令改正     1.责令沈某某养兔场在其晾粪场全部建设完成后,将兔粪全部清理在晾粪场,再将兔舍内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同时做到雨污分离,10日内整改完成。
    2.责令两家养鸡户进一步完善治污设施,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达到养殖相关标准后方可继续养殖。
 
374 908-252    前期反映“泰安市泰山景区内开山砍树、建造墓穴,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对调查处理结果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歪曲事实。 泰安市 生态、其他     该件为重复信访,同第15批825-24。
    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和此次调查,信访件所反映“砍伐树木、建造墓穴”的情况确实存在,但信访反映的区域不在泰山主景区和泰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上述区域内建造墓穴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历史形成的泰山区泰前办事处下辖三合村、白马石村、上峪村、水牛埠村等村在其集体土地内的祖坟地,这种情况占绝大多数;二是上世纪90年代原农业观光路建设和2008年环山路建设及城中村改造时由路南迁至路北集体土地内的坟地;三是个别村集体、村民在林权制度改革后,将集体林地或个人承包的林地私自建设为墓地。
    针对私自建设墓地的违法行为,景区一方面联合集体林所在地政府和村居,通过出动宣传车、设置标识牌、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加强殡葬法律法规宣传,严禁乱埋滥葬,打造良好的泰山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景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殡葬行为,长期以来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近年来,泰山景区相关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对破坏景观植被、挖土修路、毁坏林木、盗伐滥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殡葬等案件的查处力度,立案查处上述案件71起,罚款248110元,刑事拘留1人,组织12次对非法建设墓地的拆除清理行动,没收工具30余件,共计拆除清理非法墓地4500余平方米。通过加强宣传和监管等措施,虽然有效地遏制了砍伐树木、建造墓穴等违法行为的蔓延趋势,但不排除个别村民因传统风俗和利益驱动等因素私自偷建坟墓。
    此案件前期已办结,景区相关职能部门已给出解决方案,针对此类问题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没有举报人所述的避重就轻、歪曲事实等情况。
     
375 908-254     济南市市中区纬一路“三箭瑞福苑一区”院内的“高登堡啤酒屋”噪声扰民,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暂停营业,举报人要求取缔搬迁。 济南市 噪声     1.转办件反映的“高登堡啤酒屋”位于三箭瑞福苑小区一区三号楼下两层商铺,该处房屋性质为商用,有房产证。售卖啤酒及凉菜,无烧烤等产生油烟的食品加工项目。厨房在一层,二层区域供客人用餐,无食品加工。无固定噪声源,噪声主要来源于顾客用餐时的噪音。
    2.2017年8月2日,市中区杆石桥食药所因该商铺无《食品安全许可证》、无工商注册,当场责令其停业整改。
其他     1.9月9日,杆石桥街道办事处联合市场监管、食药监、环保、公安等部门现场核查,并向物管单位了解情况,确认该商铺现处于停业状态;待其证照办理齐全后,方可恢复营业。
    2.杆石桥派出所责成该处小区物管单位,加强出租商铺的监管,避免店内顾客喧哗而导致噪声扰民现象。
 
376 908-26     烟台市芝罘区下曲家鲁峰小学以东有条土路,下雨天泥泞不堪,晴天扬尘严重。 烟台市 扬尘、其他     该件反映的鲁峰街位于芝罘区世回尧街道办事处鲁峰居委(原为下曲家村),该道路为旧村的一条土路。现场因撒水不及时,确实存在扬尘现象,通过走访周围群众,反映下雨天存在积水泥泞不堪现象。 责令改正    在道路未建设前,暂由芝罘区政府采取临时措施,具体由鲁峰居委负责,一是立即对道路坑洼不平的地方用砂石子进行铺垫,方便群众出行;二是晴天定时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减少扬尘。  
377 908-28     烟台市莱阳市富水小区99号楼前33号车库被改装成小冷库,噪声扰民。 烟台市 噪声     该冷库由一台功率为5匹的小型氟利昂空调制冷,主要储存冷藏水产品,库温保持在-4℃左右。
    1.该冷库于2015年5月4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为莱阳市万第梁博水产品经销部,经营场所为莱阳市流动,注册号370682600446258。
    2.现场检测噪声,符合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但确实存在轻微影响。
    3.该冷库由小型氟利昂空调进行制冷,与周边居民楼卫生防护距离符合要求。
责令改正     要求该商户对制冷机进行降噪处理,商户已通过增设隔音板,对设备进行了改造。  
378 908-29     烟台市莱州石材工业园新发石材无证开采,物料露天堆放,粉尘严重。 烟台市 扬尘、其他     1.该转办件反映的企业为莱州市柞村镇新发石材厂,主要从事加工销售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各种异型、圆柱,经营范围不包括矿山开采,名下也没有石材矿山,不存在无证开采行为。
    2.该企业正常生产时,有粉尘产生。企业未达到《莱州市石材行业规范提升标准》要求,已于8月15日停产。
    3.接到转办件后,经执法组现场核查,发现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现场未发现堆放废渣,无粉尘,只堆放有石料。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柞村镇政府已于2017年8月15日对该企业断电停产、张贴封条,责令9月底前按《莱州市石材行业规范提升标准》要求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关停取缔。
    2.针对企业生产时有粉尘排放的问题,莱州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11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5000元。
 
379 908-30     烟台市莱州龙泰热电厂扬尘严重,排放刺激性烟气。 烟台市 大气、扬尘     1.该转办件反映的企业为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热电联产。企业现存5000吨燃煤,堆放于厂区煤场。煤场全部硬化,燃煤全部苫盖,煤场周围设有挡风抑尘网,不产生扬尘。产生的炉渣、粉煤灰使用全覆盖运输车运至青岛鑫源通达建材有限公司和青岛源顺通建材有限公司再利用。
    2.企业共有3台锅炉,均设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并安装有省控在线监控设施。经现场核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在线监控数据达标。
     
380 908-31     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金桥花园小区恒大冰泉门口有一烧烤摊,油烟严重,噪声扰民。 烟台市 油烟、噪声     9月9日到该地段实地检查,未发现该烧烤摊点,经查该摊点可能已在7.8月份的整治工作中取缔。街道城管工作人员后续亦将加大该地段的巡查、监督力度,确保不在出现类似影响居民生活的摊点。      
381 908-32     烟台市莱山区朱塂堡村第二个村入口处,有几家小作坊,夜间附近有烧垃圾的味道。 烟台市 大气     该处原存在一处废品收购站,前期街道办事处已对其关停取缔。近日,又有三家新业主在原址从事废品收购,夜间有焚烧垃圾行为,产生异味。 关停取缔     莱山街道已责令三家废品收购站立即关停并处理现有废品,坚决杜绝对周边环境空气的污染。目前三家废品收购站已经关停并且将存放的废品清理完毕。  
382 908-35     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斗余工业园有家“烟台新东方冶金公司”,夜间作业,噪声扰民。 烟台市 噪声     投诉人反映的烟台新东方冶金企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山区门楼镇斗余工业园区,主要从事生产螺纹钢。
    2017年8月19日,由于生产成本高,企业自行停产至今。前期该公司正常生产时,福山区于2017年6月12日、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昼间及夜间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但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责令该企业采取降噪措施,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搬运货物时避免产生偶发性较大噪声,运输车辆不得在夜间出入厂区,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383 908-36     烟台市福山区太华路祥云小区北新建一篮球馆,噪声扰民。 烟台市 噪声     新建篮球馆为东铭篮球训练基地,主要为篮球培训班使用。该馆面积1500平方米,于2017年8月初开始运营,每天营业时间为6点至22点,距离祥云小区最近两栋居民楼约30米,噪声源主要为篮球与地板接触时产生的噪声。2017年9月9日,福山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在该两栋居民楼过道内进行现场实测噪声值,分别为昼间噪声值50.9 dB(A)、52dB(A),低于混合区噪声标准60 dB(A),但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福山区责令该篮球馆立即整改,不得午间开馆营业,营业期间关闭门窗,馆内人员不得大声喧哗。  
384 908-37     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欣木村村头有一制砖厂,粉尘污染严重。 烟台市 大气     该转办件反映的制砖厂为莱州市朱桥镇桑园预制件厂,主要从事水泥预制件、空心砖、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经执法组现场核查,该企业为“散乱污”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关停取缔     执法组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并对生产设备、原料、产品进行清理。截至9月10日下午,该企业已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385 908-38     烟台市莱州市驿道镇刘家洼村道两侧有沙厂,无覆盖,扬尘严重。 烟台市 扬尘     信访人反映的沙厂,位于驿道镇刘家洼村西,占地面积2.4亩。经执法组现场核查,该沙厂无证经营,为“散乱污”企业,现场堆存有河沙约120立方米,未进行苫盖,有扬尘产生。 关停取缔     执法组责令沙厂立即对生产设备和原料进行清理,并恢复土地原貌。截至9月10日上午,该沙场已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386 908-40     烟台市高新区“十里洋房”北端的规划用地的工地上建筑垃圾遍地,有车辆往此倾倒垃圾,噪声扰民。 烟台市 垃圾、噪声     1.举报人反映的区域位于“十里洋房”项目二期地块(尚未动工),小区物业将该地块北侧做为一期业主装修垃圾的临时堆放点。
    2.该小区业主每天下午三点到五点通过手推车或三轮运输车向该堆放点运输装修垃圾,物业公司不定期使用铲车和货车将装修垃圾外运,运输过程中可能存在噪声扰民的情况。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截止9月11日上午9时,小区物业公司已将该区域装修垃圾清理完毕,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对物业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500元,并要求该小区物业加强装修垃圾管理,严格控制扬尘、噪声污染,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387 908-42     荣乌高速烟台方向355处,高速下面有多家石材厂,粉尘严重。 潍坊市 大气     反映的“荣乌高速烟台方向355处”未发现有石材厂,但在荣乌高速烟台方向355处往东约1千米,高速北侧,下营镇杨家村北有一家石料加工企业,经营者杨某涛,主要从事石子破碎加工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一套石料粉碎加工设备,生产时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前期,根据“散乱污”企业摸排及治理工作安排,已于2017年7月26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关停,并于当日拆除了变压器、生产设备;2017年8月13日,又对该企业供电主线路进行了切断,该企业一直处于关停状态,未进行生产。9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场地内已无成品和待加工的原料石材。 其他     持续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确保关停取缔到位。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388 青岛市     信访人反映的“荣乌高速烟台方向355处”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辖区内,不属于青岛市平度市辖区范围。青岛市平度市与潍坊市昌邑市交界处交接桩号为352+2,桩号由东到西确定,故“荣乌高速烟台方向355处”为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辖区内,不属青岛辖区。 其他     因超出青岛市辖区,应由潍坊市办理。  
389 908-43     烟台市莱阳市城厢镇西林格庄村有人买地存放垃圾,污染土地。 烟台市 垃圾、土壤     西林格庄村西部、蚬河西林格庄段东岸堆放有沙土及少量建筑垃圾,该片土地原来由西林格庄村民彭某某承包,后又转包给东关村于某某,该沙土堆系由于某某临时堆放。 责令改正     责令于某对沙土堆中的建筑垃圾进行了外运处理。要求其周边通行路口采取相应的管制措施,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不发生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倾倒行为。  
390 908-45     烟台市龙口市西城区云龙小区有家“幸福烧烤店”,油烟严重,噪声扰民。 烟台市 噪声、油烟     1.信访人反映的“幸福烧烤店”位于龙口市西城区云龙街云龙小区南门口东侧,其烧烤炉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9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店主承认存在因食客大声喧哗噪音扰民的情况。
责令改正     1.9月9日,龙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责令该烧烤店立即停业整改,不得进行室外营业且每日23时后不得营业,尽快补办相关手续、拆除烧烤炉,今后经营必须使用无烟烧烤炉,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擅自恢复营业。
    2.9月10日下午,该烧烤店已处于停业状态,其烧烤炉已拆除。
 
391 908-46     烟台市莱阳市龙旺庄溪聚村,新农村建设所配套的垃圾箱缺乏,农田周围有垃圾场,污水横流。 烟台市 水、垃圾     1.按照莱阳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在莱阳市环卫处指导下,该村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按每100户配置1个垃圾中转箱的标准,配置了4个垃圾中转箱,已经足额配齐。
    2.村庄农田周围无垃圾场,但发现个别村民有乱倒垃圾的行为。
    3.因今年雨水较多,造成村庄个别农田及低洼处有雨水积存,不存在污水横流现象。
责令改正     针对村民乱倒垃圾的情况,该村专门安排了4名保洁员定期对全村的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  
392 908-47     烟台市莱州市荣乌高速烟台方向莱州服务区内,南面有一院内存放煤渣,扬尘严重。 烟台市 扬尘     1.荣乌高速烟台方向莱州服务区内及周边无煤渣堆放。
    2.信访人反映的“煤渣”,实际为沥青粒块,位于荣乌高速烟台方向莱州服务区外东侧十里庄村一院内,约200立方米,系一个月前荣乌高速公路沙河段修复时运来的沥青粒块,颗粒较大,不会产生扬尘。
     
393 908-48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苏家埠村村东、滨河大道以西,有两处洗沙、存沙场,非法占用耕地,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
、土壤
    反映的两处沙场位于李官镇苏家埠村村东、滨河大道以西。第一处沙场占地类型为林地、裸地,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问题;现场存有河沙约150立方,共有筛沙设备2台及集装箱房1处,未落实有效防尘抑尘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第二处沙场已荒废多年,现场未发现洗沙、存沙现象;该地块占地类型为裸地,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问题。 关停取缔     已对第一处沙场进行了取缔,并拆除设备、清空存沙。  
394 908-49     烟台市凤凰山水库北面靠近凤凰山庄的湖面上有大量垃圾袋等垃圾,原山庄售楼处门前堆满垃圾,臭气熏天。 烟台市 垃圾、大气     原凤凰山庄售楼处前和凤凰山水库北侧靠近凤凰山庄处有少量生活垃圾,为居民随意丢弃所致。 其他    初家办事处安排人员立即对两处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并加强监管。  
395 908-50     烟台市莱州华电污染严重,排放大量烟气,粉尘严重。 烟台市 大气     1.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机组,一期工程2台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12年投产;二期工程计划新建2台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2016年3月开工,仍在建设中。一期工程环评先后于2005年5月、2013年12月经环保部审批、验收;二期工程于2015年8月,经山东省环保厅审批。
    2.企业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经现场核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在线监控数据达标。
    3.企业脱硫过程中产生的生石膏采用全覆盖渣土车运输;燃煤从港口通过全封闭输煤廊道进入锅炉,粉煤灰、炉渣不落地,廊道和煤仓全部配备喷淋降尘设施。以上环节均无粉尘扬散。
     
396 908-52     烟台市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朱旺村附近有一“鲁达轿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气味刺鼻。 烟台市 大气     山东鲁达轿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主导产品是刹车盘、刹车毂。
    1.粉尘来自混砂、落砂机铸件去型砂、抛丸清理等工序,所有产生粉尘的工序均配有布袋除尘器等环保净化设施,收集的粉尘由龙口市鲁源经贸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来自制芯工序产生的三乙胺废气,经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排放;浇铸工序中粘合剂汽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排放。产生的废气虽按照环评要求处理后排放,但仍有异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企业废气排放符合环评要求,但不符合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的问题,莱州市环保局于9月9日对该企业立案调查,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397 908-54     烟台市芝罘区玺萌橘子洲西夹河绿地上有一夹河农场,目前农场内经营烧烤,经常将垃圾倾倒在沟里。 烟台市 垃圾     举报现场农场内没有烧烤设施和餐饮用具,经调查也没有经营烧烤现象,农场河堤附近没有发现垃圾堆放现象。      
398 908-55     烟台市招远市玲珑镇潘家集村东500米的罗山河边,常年堆积大量有毒废渣。 烟台市 固废     “玲珑镇潘家集村东500米”是指玲珑镇山前路家村西、潘家集村东、黄水路以北、罗山河以南的区域,该区域东西长约300米,南北宽约15米。调查组在该区域选取5个点位采用大型挖掘机进行了现场挖掘,发现确有固体废物堆积于此。经调查,该区域内堆积的固体废物,包括2008年前后招金贵合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招远化工总厂院内建厂挖地基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2012年招金贵合科技有限公司门前横跨罗山河的大桥垮塌,重新修建时挖出的罗山河河底沙石、淤泥,现场已经用土覆盖,南侧区域已种植松柏等林木。招远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对裸露及挖掘机挖出的固体废物现场提取样品6份,并委托烟台鲁东分析测试有限公司进行浸出毒性检测。检测数据显示,各项指标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要求,非转办件反映的有毒废渣。      
399 908-57     烟台市海阳市行村镇齐格庄村有一养猪户,粪便随意堆放。 烟台市 垃圾     齐格村共有5家养殖户,均为养殖专业户。由于5家养殖户粪污处置设施不规范,行村镇政府已于2017年9月1日对5家养殖户下达了《养殖场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有1家养殖户按照“三防”标准建设了粪污处理设施,其余4家粪污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中。共有3户养猪户因近期建设化粪池,粪便未及时清理,临时堆放在院内及猪舍墙外。 责令改正     1.责令3户养猪户立即对堆积粪便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成。
    2.督促4家养殖户按照“三防”标准加快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已于2017年9月17日完成。
  3.加强监管,粪污处理设施未建成投入使用前,各养殖户要对养殖物粪污日排日清,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400 908-59     烟台市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金域蓝湾B区三期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烟台市 噪声     1.该工程于2015年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工,进入装饰阶段。经查,该工地近期存在凌晨4时开始施工的现象,反映情况属实。其噪音主要是塔吊等设备运行和楼梯扶手切割发出的声音。
    2.根据群众举报,9月8日下午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针对该工地存在的噪声问题,责令施工方严格遵守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有关规定,晚22时至次日早6时禁止施工。
    3.9月9日现场检查时,经询问施工单位及周边居民,确认9月8日22时至9月9日6时该工地未再发生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加大跟踪检查和抽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夜间施工扰民现象。  
401 908-61     烟台市莱阳市团旺镇前北岩村内垃圾箱无人清理,臭气熏天。 烟台市 大气、垃圾     投诉反映的垃圾箱位于该村村委办公室门前,距离最近的住户10米左右。现场查看,垃圾箱内垃圾不多,垃圾箱外散落着一些生活垃圾。
    村庄垃圾箱满后,由村庄直接联系团旺镇垃圾转运站进行清运。对散落在垃圾箱外的垃圾,该村前几天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场的垃圾主要是周边群众近几天扔的。
责令改正     要求村庄在垃圾箱满后,立即联系团旺镇垃圾转运站进行清运。对散落在垃圾箱外的垃圾,及时清理。  
402 908-62     烟台市莱阳市胜利街中学附近有一垃圾池,距离居民区很近,气味刺鼻,污水横流。 烟台市 垃圾、大气、水     该垃圾池位于莱阳市胜利街西关联中大门西30米路南,属于地埋式垃圾箱,垃圾箱存量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运送,因垃圾箱箱盖损坏严重,导致垃圾散发气味给周围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对垃圾箱进行了重新选址,废除原地埋式垃圾箱并进行回填,由莱阳市环卫部门重新配置4盖地上垃圾收集箱。新垃圾箱位置选定于胜利街西首路北,现在正在施工建设垃圾箱混凝土底座。  
403 908-63     烟台市莱州市夏邱镇沟刘家“泰和石材厂”无证开采,粉尘污染严重。 烟台市 扬尘、其他     1.莱州市夏邱镇泰和石材厂,主要从事加工、制造、销售花岗岩板材,经营范围不包括矿山开采,名下也没有石材矿山,不存在无证开采行为。
    2.该企业正常生产时,有粉尘产生。企业未达到《莱州市石材行业规范提升标准》要求,已于8月11日停产。
    3.接到转办件后,经执法组现场核查,发现封条完好,无生产迹象,现场未发现堆放废渣,无粉尘,只堆放有石料。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莱州市环保局于2017年8月12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5000元。
    2.夏邱镇政府已于2017年8月12日对该企业断电停产、张贴封条,责令9月底前按《莱州市石材行业规范提升标准》要求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关停取缔。
 
404 908-64     烟台市招远市齐山镇东马驻埠村村东的道路路边垃圾遍地,下雨天积水严重;进村小桥北面的小水库被土石方填埋,雨天雨水四溢。 烟台市 水、垃圾     1.该村共105户,于2014年按照每15户居民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共配备7个可移动垃圾箱和1个地埋式垃圾箱,并按每100户居民配备1名保洁员的要求,由招远市大有保洁有限公司统一聘任1名保洁员,驻村开展卫生保洁工作。保洁员每天对村内道路进行清扫,将7个可移动垃圾箱的垃圾清运至村东地埋式垃圾箱中,并视情况通知乡镇环卫所,安排垃圾清运车对地埋式垃圾箱内垃圾清运至乡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后统一处理,不存在路边垃圾遍地现象。该村道路两侧全部建有排水渠,雨天道路雨水淌入排水渠,流至村东塘坝,路面无积水现象。
    2.该村村东小桥南侧原本有1处库容约4000立方米的小型塘坝,村民为应对连年干旱,自发在桥北的上游河道西侧,挖掘出数个大小不一的水坑,以便积水灌溉。为解决干旱问题和私挖水坑带来的安全隐患,该村村委于2017年6月对桥南塘坝进行了清淤扩容,塘坝面积扩至10000立方,扩容取出的泥沙用于填平桥北水坑,计划修建一处居民休闲场所。填平后原本水坑位置与道路齐平,明显高出河道水面,下雨天雨水经道路两侧排水渠进入河道,流至桥南塘坝储存,雨量较大时,超出库容部分经溢洪道泄入下游河道,雨水不会出现高于路面的现象。
责令改正     1.加大对村庄环境卫生的保洁力度,增加道路清扫和垃圾清运频次,确保清扫、清运及时,杜绝乱堆乱放现象。
    2.立即对桥北土石方进行平整,对河岸进行砌石加固,尽快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批复后开始修建居民休闲场所。
 
405 908-65     烟台市芝罘区宫家岛附近的制药厂排放废气,导致周围气味刺鼻。 烟台市 大气     烟台芝罘区宫家岛旁边的制药厂是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该企业存在气味无组织排放问题。
    1.2017年8月16日、24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第445号、1552号和823-82号转办件,均反映该企业的气味问题。
    8月16日现场检查时,厂区大门外未闻到明显气味,污水处理站附近可闻到气味。经查,该企业部分生产车间的窗户开启或密封不严,存在无组织气味排放情况。8月16日和17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布点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排放气味中的特征性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针对该企业气味无组织排放问题,8月17日,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
    2.8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发酵七八工段已停产,气味治理设施处于运行状态;污水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该企业于8月18日经完成污泥密封间的建造工作,并于8月17日开始限产。
    3.9月7日、9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大门外未闻到明显气味,污水处理站附近仍可闻到部分气味。经查,该企业按环评要求建设的9座气味污染治理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企业发酵七八工段仍处于停产状态。
责令改正     该企业目前已制定污水处理设施气味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对污水处理站的密闭集中处理工作,并已开展微生物处理挂膜法处理气味技术论证工作。  
406 908-67     烟台市莱山区莱山镇郝家庄村东南山体存在非法采石的情况。 烟台市 生态     郝家庄村民委员会2016年在村东南的山上非法采石,莱山区国土分局发现后于2016年8月对其进行责令制止,于2016年10月进行了立案查处和处罚,根据调查取证对其罚款1.2万元并责成其对山体进行恢复治理,郝家庄村委会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2017年夏天,莱山区国土分局发现郝家庄村委会在山体治理过程中存在伴随采石行为,2017年7月莱山区国土分局对郝家庄村委的采石行为进行了责令停止。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问责     区国土分局已经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采石行为,拟处罚款1.2万元。 启动问责程序
407 908-68     烟台市莱山区界牌村附近道路两侧有很多建筑垃圾;中铁逸都小区西部荒地上,垃圾成堆,污染环境。 烟台市 垃圾     1.中铁逸都小区西侧荒地上有少量建筑垃圾约15方,是途径车辆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
    2.界牌村老轸大路两侧有建筑垃圾约80方,是途径车辆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
责令改正     1.初家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对中铁逸都小区西侧荒地上垃圾进行清运,于9月10日完成清理,并加设限高杆,防止垃圾车随意倾倒。
    2.初家办事处安排人员立即对界牌村老轸大路两侧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于9月12日前清理完毕,并联系公路局加强监管。
 
408 908-69     烟台市莱阳市穴坊镇朱崔村书记华某某私挖农田,将工业垃圾填埋至地下,污染地下水;华某某经营多家养殖场,污水乱排,气味刺鼻。 烟台市 大气、水、固废     现任穴坊镇朱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华某某,于2016年9月份承包了朱崔村东南山岭地用于农业种植。
    1.现场种植了玉米、花生等农作物,未发现私挖农田情况。
    2.2017年3月21日,莱阳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即墨市店集镇大官庄村青岛南方国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往莱阳市穴坊镇朱崔村非法倾倒污泥。接到信访投诉后,莱阳市环保局团旺所执法人员于2017年3月21日上午11时会同穴坊镇政府、穴坊镇派出所到达地点展开调查。经调查,该固废是从青岛南方国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来,倾倒于华正波承包的部分山岭地中。
    3.莱阳市穴坊镇政府于9月9日下午分别在朱崔村取2个地下水样,经监测,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
    4.华某某本人从事农业种植,没有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畜禽养殖场。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莱阳市环保局分别于4月10日、4月24日对青岛南方国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公司限期将污泥清理完毕,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该公司收到法律文书后,对现场堆放的污泥进行清理,并于5月5日将罚款上缴莱阳市财政账户。目前,该土地上已全部种植玉米、花生等农作物。  
409 908-75     烟台市福山区佳奥铝材有限公司违规排放有毒气体,影响乐天养老项目(受理编号818-54),福山区环保局的答复意见不实且部分内容相互矛盾,未见对违法企业立案处罚。 烟台市 大气、其他     818-54交办件,福山区的答复意见是:烟台佳奥铝材有限公司废气主要为涂层、烘干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一定的刺激性气味,刮西风时可能影响到其东侧的乐天养老中心住户。该公司在车间北侧自行设置一排放口,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017年2月23日福山区环保局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企业已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该公司于2017年6月18日起因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停产至今,无法对其废气进行检测。
    针对该公司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案,2017年8月21日,责令其停产整治,9月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万元,9月10日企业上缴罚款5万元,但未对处罚进行公示。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2017年9月11日,福山区在政府网站对该企业处罚情况进行公示。  
410 908-78     烟台海阳市辛安镇沟里村,多家养殖户通过地下管道排污至村前河流。 烟台市     沟里村共18家养殖户,分别为4家养鸡户,7家养猪户,7家养兔户,均为养殖专业户。由于大部分养殖户粪污处置设施不规范,辛安镇政府已于2017年8月24日对18家养殖户下达了《养殖场限期整改通知书》。8月26日,18家养殖户化粪池已全部按照“三防”标准建成并投入使用。
    举报人反映的村前河流实际为村前一条东西走向的排水沟,未发现养殖场有地下管道通往排水沟。进一步调查发现,排水沟附近有3家养殖场,在8月26日粪污处理设施未整改完成前,均不同程度存在粪污随意堆放、外溢至河沟现象。
责令改正     1.立即组织清理养殖场院外堆积的粪污和少量流入水沟的粪污,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完成。
    2.对沟里村所有养殖场加强监管,规范使用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及时清理,严禁外溢,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411 908-79     1.烟台市清泉发电厂对面,一家危废处理企业收购上千吨废液储存2.环球环保设备厂,法人刘某某将几项废物处理资质卖出。 烟台市 固废、其他     1.清泉发电厂对面危废处置企业为烟台龙门润滑油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分别于2010年8月和2011年5月通过烟台市环保局审批和验收。主要进行废矿物油的收集、提炼和润滑油的调合、包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规模为2.4万吨/年,主要处置方式为提炼、调和、包装,有效期限至2018年12月16日。
    2017年,企业结转上年度废油604.098吨。2017年以来,接收废油3187.025吨,处置利用2907.3吨,现危废库内贮存废油883.823吨,贮存期限未超过一年。“收购上千吨废液储存”的情况属实,但符合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
    2.烟台环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年处理量为2500吨。分别于2008年1月和6月,通过了烟台市环保局审批和验收。烟台环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立时法定代表人为日本人樱井史郎,股东包括樱井某某、烟台新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王某某。其中,烟台新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2014年6月4日,经烟台市工商局莱山分局核准,烟台新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某变更为赵某某。刘某所持股份全部转让。2014年12月3日,经烟台市工商局核准,烟台环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樱井某某变更为赵某某。刘某企业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不存在倒卖处理资质的问题。
其他     莱山区环保局加强对2家企业的日常监管,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412 908-81     烟台莱阳市工业园区株江路1号的“圣力钢绳有限公司”,环评不达标,排放含工业盐酸、硫酸和其他废物的废水,督察期间没有监管,仍在生产。 烟台市 水、其他     烟台市圣力钢绳有限公司因盐酸储存区未设置围堰等问题,正在停产进行整改。
    1.烟台市圣力钢绳有限公司(原名烟台市创大钢绳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7月2日经莱阳市环保局审批,2016年3月4日经莱阳市环保局验收,不存在环评不达标的问题。
    2.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硫酸,采用盐酸对盘条除锈后用水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公司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中和处理后,用于拉丝车间的润滑液损耗补充和盘条清洗,无工业废水向外界环境排放;但有生活污水排放,现场检查时企业已停产,无污水排放。为防止企业含酸废水排放,莱阳市环保局于2017年2月23日责令该公司总排污口安装了PH值在线监测装置,该公司外排生活污水的PH值一直达标。
    3.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莱阳市环保局一直未间断对公司的监管。2017年8月5日,因该公司盐酸储存区未设置围堰等问题,莱阳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生产。
停产整治     2017年8月5日,因该公司盐酸储存区未设置围堰等问题,莱阳市环保局对其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生产。
   
 
413 908-86     烟台市招远市辛庄镇西南村,兰某某在该村海边砍伐防风林采砂,在沙坑内填埋建筑垃圾。 烟台市 生态、垃圾     1.经对辛庄镇西南村进行调查核实,该村无“兰”姓村民,也无法确定“兰某某”为哪里人,因此举报中提及的“兰某某”无法确定具体人。
    2.在该村西北春雨养殖场东侧曾有1处挖沙点,现场已覆土成为平地。经林业部门落图核实,该区域并非防护林地,实为辛庄镇西南村集体果园,因品种老化,2012年已采伐,不存在砍伐防风林问题。经走访询问西南村村干部,2013年前,周边群众为建设房屋、修路等在该区域实施采砂行为,形成一处沙坑。为杜绝私自挖沙行为发生,2013年底,根据辛庄镇政府要求,该村已用泥土对沙坑进行了填埋。
    3.为确认沙坑内有无建筑垃圾,9月10日上午,林业、环保、森林公安、辛庄镇政府现场安排一台挖掘机,选取了4个点对该区域进行挖掘查看,挖至2米深左右,均未发现任何建筑垃圾。
责令改正     1.已责令辛庄镇政府做好监管工作,确保该区域不再出现采砂行为。
    2.已责令林业部门监督辛庄镇政府对该区域进行生态复绿,2018年春季完成植树工作。
 
414 908-87     烟台市莱山区莱山镇东沟二区20号楼南侧的“娴蕾酒水”批发商在车库内批发酒水,运输车辆装卸货物等噪声严重扰民。 烟台市 噪声      该业主已停止营业并对门前酒瓶进行彻底搬除,规范了门前停车秩序。9月9日,对现场进行再次调查。经核查,该处目前处于停止营业状态,现场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正常营业、噪声污染问题。目前,该业主已将所有酒瓶清理完毕。      
415 908-89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后刘家夼村村中心有1处养猪、养羊场,粪便废水随意排放,有刺鼻气味。 烟台市 大气、水     牟平区水道镇后刘家夼村村中养猪场、养羊场各有1家,位于限养区。养猪场存栏量105头,养羊场存栏量7只。上述2家养殖户均无污水沉淀池和粪便堆积发酵场,存在污水乱排、粪便乱堆的问题,现场有粪便气味。 责令改正     已对2家养殖户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要求建立污水沉淀池以及粪便堆存场,严禁乱堆粪便,同时将污水、粪便清理干净,及时清运还田。目前已完成整改。  
416 908-90     烟台市芝罘区龙海家园D区周边烧烤摊与龙海家园唐城步行街内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 烟台市 油烟、噪声     幸福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分别于9月9日17时、9月10日上午11时到达唐城步行街,该步行街宽约15米,长约400米,现场无摆摊情况,未发现大排档和烧烤摊位,龙海家园D区周边也未发现烧烤摊位。经了解,步行街于7月20日至7月27日摆过烧烤摊位,7月28日该活动结束,烧烤摊位撤离。 责令改正     幸福街道办事处已约谈龙海家园D区物业管理负责人,对其前期管理不当出现的摆摊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  
417 908-91     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汤东沟村陈某某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从事豆腐制品加工,使用燃煤锅炉有烟尘污染,废水乱排有刺鼻气味,噪声扰民。 烟台市 大气、水、噪声     2015年8月,汤东沟村人陈某某将房屋租赁给湖北人张某某,从事豆腐制品加工。该加工点建有0.5吨返烧式热水炉1台,日燃煤量约50公斤。该返烧式热水炉未安装除尘设施,燃煤过程中排放的烟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该加工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经汤东沟村雨水渠排入招远市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废水乱排迹象,但现场确有轻微异味。该加工点位于汤东沟村内,附近皆为民房,且豆腐制品生产加工大多在夜间进行,黄豆磨浆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存在扰民现象。 关停取缔     9月8日,招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其不得恢复生产加工,并拆除燃煤设施。9月9日现场检查时,0.5吨返烧炉已拆除,加工设备已清理完毕。  
418 908-96     烟台市开发区潮水镇接夼孙家庄村孙某某的养鸡场,外排刺鼻气味,污水、垃圾外排至河道内。该村张某某的养猪、养牛场,粪便粪水排入河道。 烟台市 大气、水、垃圾     1.孙某某养鸡场:建有鸡舍2栋,存栏肉鸡10600羽,属限养区,非规模养殖场。因鸡舍用排气扇向外排气,储存粪便较多,发酵时间较长,气味较重。
    该养鸡场建设有一百五十立方左右的污水池、符合“三防”标准的存粪场,污水、粪便收集设施齐全,粪污主要用于其承包的六亩土地,现场未发现任何外溢痕迹。
    2.张某某猪牛养殖场:现存栏肥猪24头,牛15头,羊5头,属于限养区,非规模养殖场。建设有一处符合“三防”要求的144立方米粪污处理设施,定期进行抽排清理。近期,大部分生猪已处理,计划停养。养殖场门口有一处牛运动场,场内存在少量粪便,牛棚外发现一处牛粪堆积处,用塑料布加盖发酵,有5平方左右,攒够一运粪车后出售给周边农户。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流现象。
    3.河道问题:两处养殖场周边有一处1-2米宽的自然排水沟,不属于河道。排水沟内未发现养鸡场、养猪场和养牛场污水、粪便粪水。但在排水沟内发现少量塑料袋、反光膜、矿泉水瓶、果树枝等垃圾。
责令改正     1.养鸡场气味问题。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养殖户加大粪便清运频率,减少堆积数量,降低现场气味。9月10日下午,养鸡场储粪池内鸡粪全部清运完毕。同时,养殖户已经在鸡棚靠近村的方向建设一处长50米、高2.5米的墙,一定程度减少了鸡舍空气向村庄方向扩散。
    2.养牛场粪污问题。9月10日下午,场主将牛粪全部清运完毕。并计划9月13日前再建设一处符合“三防”标准的牛粪、羊粪存储处理设施,并停止使用养殖场门口的牛运动场,将牛栏拆除,恢复原状。
    3.排水沟内垃圾问题。已经清运完毕,累计清理垃圾及果树枝条6车、10立方米。下步将设立提示牌,提醒引导群众规范处理垃圾及农业生产废弃物。
 
419 908-98     烟台市海阳市城北农贸批发市场,夜间车辆噪声扰民,市场环境脏乱差。 烟台市 噪声、垃圾     城北农贸批发市场位于海阳市海园路交通幼儿园北面,现有摊位400余个,周边设地埋式垃圾箱1个、普通垃圾箱4个。市场现有保洁员6人,每天对市场集中清扫2次。
    1.城北农贸批发市场从夜间12点左右开始,商贩陆续上货,货车在进出市场过程中存在鸣笛现象。
    2.该市场周边现设地埋式垃圾箱1个、普通垃圾箱4个。现有保洁员6人,每天6点半至9点、12点半至16点对市场地面进行集中清扫,部分时段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的问题。
责令改正     1.加大噪音管控力度。在显眼位置悬挂严禁鸣笛宣传横幅、摆放了严禁鸣笛公告牌;要求夜间车辆进出市场时一律不得鸣笛,一旦发现,及时予以制止和处罚。
    2.强化保洁力量,延长清扫时间。新增2名保洁员,已于9月10日到位。在此基础上,延长垃圾清扫时间,上午清扫时间延长至10点,下午清扫时间延长至17点,发现垃圾堆积及时清除,保持市场环境卫生整洁。
 
420 908-99     烟台市芝罘区开元路“小红门酒店”未安装油烟通道,油烟外排扰民;芝罘区开元路“小明烧烤店”,油烟扰民。 烟台市 油烟     小明烧烤店,店面约150平方米;小红门酒店,店面约83平方米。两家饭店均在营业中,经现场查看两家饭店均已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无油烟外排现象。经了解,小明烧烤店、小红门酒店分别于2017年8月1日和2016年3月2日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且小红门酒店已经安装了油烟通道。在此之前存在油烟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幸福街道办事处约谈两家饭店负责人,要求其严格按照餐饮业经营相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出现油烟外排问题。同时,要求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共计426件。因4件涉及不同市,实际交办430件。截至2017年9月18日已办结420件,正在办理10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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