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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发布日期:2017-09-17      来源:     作者: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八批信访件361件(来电112件、来信249件)。

  截至9月17日,已办结354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7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354件案件中属实299件,不属实55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01家,立案处罚48家,罚款金额150.64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19人、问责19人。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前批次新办结信访件同时予以公开。

 

  2017年9月17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
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3510     烟台市龙口市圆壁张家村村碑南侧有一奶牛场,粪便堆积,散发臭味。 烟台市 垃圾、大气     该奶牛场应为龙口市果园专业养殖合作社,属农业设施用地。该合作社建有牛棚6套,奶牛存栏370头,配套建有一处300立方米的发酵池,养殖粪尿经发酵池发酵处理后用于果园施肥。9月8日现场检查时,未见堆粪积尿情况;发酵池遮盖不严,可闻及异味。 责令改正     1.现场责令该合作社立即进行整改、消除异味。
    2.该合作社立即对场地卫生进行了彻底清理,遮严盖实发酵池,并按要求每日及时清理粪便,早晚各喷洒除臭剂1次。
 
2 3511     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1.马家村马某某养羊场、郭某某养羊场,排放废气,环境脏乱差;2.刷子作坊,污水外排;3.朱国里家村附近铸造厂,废渣堆放在村东河边。 烟台市 大气、水、固废     1.该养羊场为朱桥镇马家村马某平、郭某希2家的养羊场,非禁养区,存栏量分别为40头和43头,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2家养羊户每天用专用车辆将羊拉到远离村庄的地方放牧,养羊户院内粪便能够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比较整洁,但有气味问题。
    2.该转办件反映的作坊为马家村华晨制刷厂,生产工艺分制柄、栽毛2道工序。毛为成品,不需要清洗,生产过程中不需要用水。经执法组现场核查,现场无用水迹象,也无污水外排。
    3.信访反映的朱国里家村实为朱桥镇朱郭李家村。经执法组现场核查,朱郭李家村附近无铸造厂,信访反映的废渣实为村东河边堆放的约1000立方米石子。石子为大冢坡村石子厂堆存,全部用黑色防尘网覆盖。
责令改正     8月20日,朱桥镇政府与养羊户签订《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承诺书》,要求做到粪便日产日清,全面消毒除味。养殖户计划在距离村庄1公里处新建羊圈,预计9月底前完成搬迁。
  
 
3 3512     前期反映“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南原龙洞村建筑渣土”的问题(受理编号2163),对处理结果不满意,9月2日济南日报刊登称渣土倾倒部分有手续,举报人对此说法表示不满;渣土倾倒时两次毁坏居民房屋,现要求追责历下区城管局及历下区渣土办。 济南市 其他     举报人所述被“毁坏房屋”位于历下区龙洞片区龙鼎大道西侧B2地块土地,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与村委进行了接触沟通,经查看,现场只有破损严重的房屋墙体,无居住民房。2012年8月济南华隆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该地块,并于2013年4月取得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历下国用〔2013〕第010030号),并对该地块地上物进行了补偿。      
4 3513     投诉人反映青岛市城阳区夏庄镇夏庄村,王沙路以东有多家养殖场,化粪池污水外溢,污染崂山水库水源。要求取缔。 青岛市     1.经查,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夏庄村王沙路以东区域共有6家养殖场(户),均位于崂山水库大坝下游,污水不会流入崂山水库。2.经查,青岛田瑞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现存栏蛋鸡6万只,为干清粪;栾某辉养猪场建有粪便暂存池、栾某林养猪场建有粪便储存池,未发现污水外溢情况;栾某元养牛场、栾某宇养羊场无化粪池,降雨时少量养殖场粪污会随雨水外流,现场外侧沟渠未发现明显污染;徐某某养牛场极少量污水就近流入一自然水坑,水面面积约300平方米。9月8日,城阳环保分局对该自然水坑进行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PH、化学需氧量、氨氮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 关停取缔     1.青岛田瑞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所处位置属于禁养区,已列入关闭搬迁计划,计划2017年10月底之前关闭。2.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夏庄街道办事处已将其余5家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列入关闭退出计划,计划2017年底12月10日前完成。3.在上述关闭搬迁工作实施前,夏庄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栾某辉养猪场、栾某林养猪场及时清运畜禽粪污,并加强化粪池、粪便储存池管理,严格杜绝污水外溢。督促栾某元养牛场、徐某某养牛场和栾某宇养羊场建立规范的粪便堆放场所,减少污水外溢造成污染。  
5 3515     前期反映“举报人举报村民段某考勾结两任村书记(段某泰、段某津),在崂山风景区内破坏环境,侵占村民承包地和集体山林,严重破坏环境。”的问题,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结果对公墓问题的回复不属实,对养殖场问题的处理不彻底,村西垃圾问题未处理,挖沙后用垃圾填埋问题无回复,其他问题回复敷衍。 青岛市 其他     1.经崂山区民政局、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实地测量,新增套墙圈地10米*5米16块,共占面积约800平方米。有圈占坟地出售的嫌疑,在今年5月份施工期间已被制止。2.经查,段某考将前期饲养的114只家禽,陆续处理,现在还有50只雏鸡,计划在今年中秋节前出售。3.经调查,该区域面积约100亩,2003年社区将该块土地出让给青岛功城置业有限公司,2003年后段家埠社区因生活垃圾无处堆放,社区将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运在该区域约3000平方米范围内堆放。2005年社区将多年堆放的生活垃圾外运至垃圾场。此后,青岛功城置业有限公司将该区域建砖墙围挡,再无乱倒垃圾现象发生。目前,社区居民段某文等多户居民在该处种植蔬菜、农作物。4.根据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场指认涉及2个地块,一块位于段家埠社区南侧、李沙路东;另一块位于崂山路北、段家埠社区南侧、沙子口社区卫生室东。2个地块于2003年2月19日批准农转用,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不存在挖沙破坏耕地问题。   其他     1.社区已拆除了16处圈占的围墙和基础围堰,并完成垃圾清运,正在进行植树绿化、恢复地貌等相关工作。2.经街道畜牧部门与段某考沟通,做通该养殖户的工作,9月9日已将雏鸡彻底处理完毕。  
6 3516     临沂市郯城县花园乡西宋庄村村西路南有家商混站,无环评手续,废渣乱堆乱放,粉尘污染严重。 临沂市 大气、固废、其他     1.该商砼站为郯城鑫旗水泥制品厂,业主冯某某,从事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现场无废渣,有黄沙、石子,未覆盖,地面未硬化、绿化,无防尘抑尘措施。该商砼站已停产,故未对无组织排放粉尘进行监测。
    2.该商砼站无立项、用地、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也无建筑业生产企业资质证书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监督管理备案证明,属“散乱污”企业。
关停取缔     郯城县花园乡政府已于9月9日对该商砼站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并负责日常巡查,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7 3520    东营市广饶县李雀镇,石磊建材厂南边院子的厂房内,有人从事洗油加工,无任何手续,散发刺鼻气味。 东营市 大气、其他     9月8日、9日,广饶县李鹊镇、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组成3个检查小组,对李鹊镇辖区内所有建材企业和涉油企业进行了两次全面摸排。经过两天的排查,未发现交办单反映的石磊建材厂,也未发现从事洗油加工的小作坊。      
8 3525     东营市利津县凤凰城街道北于村,有以村书记为首的多家养殖场,粪便乱堆,污染环境。 东营市 垃圾     1.经调查核实,北于村目前无村支部书记,于某某在2014年12月份当选村主任,主持工作。该村共有养殖户5家,均建有储粪池及有防雨、防溢流、防渗漏措施的储粪场。
    2.5家养殖户分别存在硬化地面上晾晒的鸡粪无围挡遮盖措施、未硬化地面晾晒鸡粪及转运过程少量粪便散落地面等问题。
责令改正     1.要求5家养殖户分别对转运中散落的、出粪口外晾晒的及乱堆乱放的粪便立即清理,对现场进行消毒,消除异味。
    2.督促5家养殖户进一步完善提升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9 3526     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有家“淄博德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时废气直排,安装废气处置设施模型以躲避检查;含重金属和废油的废水,通过院内渗坑和车间内渗井渗漏,污染地下水;废盐酸和废硫酸非法处置。 淄博市 大气、水、固废     该企业手续齐全,安装了废气处置设施,并于2016年3月通过验收。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不存在废气直排,但因收集处理设施密闭不全,有少量废气排放现象。
    该企业只有生产镁合金棒材和板材时使用循环水冷却降温,整个生产过程没有重金属物质引入。废油主要在半连续铸造镁棒、镁板时模具壁上少量润滑用油进入循环冷却水,但在对镁棒、镁板进行冷却时,因表面温度高达近600℃废油基本随之挥发;另外,企业循环水池采取了防渗防漏措施,无渗漏现象。不存在含重金属和废油的废水通过院内渗坑和车间内渗井渗漏外排污染地下水现象。
    该企业主要从事铝、锌、镁合金防腐配件,镁合金棒材、板材以及镁合金焊丝和型材的制造,生产工艺中不使用盐酸和硫酸。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进一步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经对厂区内冷却水循环池及厂区外水井进行重金属监测,未见异常。
    2.责成县环保局加大对企业的现场监察频次,督促企业全面检查维护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生产废气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3.责成石桥镇加大对企业巡查力度和频次,坚决杜绝偷排、漏排现象。
 
10 3527     前期反映“临沂市罗庄区化武路与湖西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走到头,丽美特家具有限公司,油漆味、粉尘、噪声污染严重。”的问题(受理编号1415),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1.实木家具存在喷漆工序,公示结果未提及。2.环评手续未公示。3.厂房属违章建筑,公示结果未提及。4.该公司未停产,公示显示已停产。5.当地政府包庇该企业。要求重新处理。 临沂市 其他     1.该公司主要组装穿衣镜、梳妆镜、鞋镜、卫浴镜,生产工艺不涉及油漆,无喷漆工序。在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编号1415.823-171.3075三个信访问题办理报告中均已作出说明。
    2.该公司于2014年7月取得环评审批意见,2014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未要求对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进行信息公示。
    3.该公司使用地块位于三岗店子村工业集聚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于2014年12月租赁使用。在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编号1415.823-171.3075三个信访问题交办单中均未反映违章建筑问题,因此未予公示。
    4.该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因除尘设施检修停产,9月4日恢复生产。“公示显示已停产”是指该公司检修自行停产行为。
    5.在前三次转办单办理过程中,罗庄区均立即组织调查,按照“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查和上报,不存在包庇企业行为。
     
11 3528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汇才学校西侧,一条长约200米的马路边有处违章建筑,里面有人养家禽,堆放各种垃圾。 济南市 垃圾     无影山东路汇才学校西侧为铁路宿舍83号,一楼住户李某某在此私搭乱建,并饲养了4只成鸡,堆放了一些杂物。 关停取缔     1.9月8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对李某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天城执限改字(2017)第021658号、021659号),责令其自行清理饲养的家禽和堆放的杂物;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当晚,李某某自行处理了家禽和堆放的杂物。
    2.9月9日,该处私搭乱建已全部拆除。
 
12 3529     枣庄市山亭区山亭街道有家“华润纸厂”,距离居民区近,排放刺鼻气味。 枣庄市 大气     该信访件反映部分问题与第11批821-06,第21批831-91一致。
    1.反映的“山亭区山亭街道”实为“山亭区山城街道”;反映的“华润纸厂”为枣庄华润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以废纸为原料生产石膏板护面纸及高档彩板纸的国家环保部重点监控企业,拥有东、西2个厂区,东厂位于新源路南首路东,西厂位于世纪大道东侧,总产量45万吨/年,配有2.4万kw的自备热电站1座、日处理1.8万m3的污水处理厂1座。两个项目均有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和验收。
    2.该公司东、西厂区分别建于1998年10月、2004年8月,均位于山亭经济开发区内。随着山亭城区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区与开发区逐步融合,周边逐渐出现了居民小区。最近的居民小区为枣花园居民区,距厂界最近距离50米,距产生气味的厌氧塔162米。
    3.该公司东厂区为华润纸业年产20万吨高档彩板纸项目,以废纸为原料,生产高档彩板纸;西厂区以废纸为原料,生产石膏板护面纸。两个厂区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均为废水及固废,固废全部实现综合利用,废水经专用管道全部进入该公司位于新源路南首路西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位于西厂区的自备电厂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实行国家、省、市、区联网,排放物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要求。
    4.反映的“刺鼻性气味”主要产生在污水处理厂曝气和厌氧阶段的无组织排放。
责令改正     1.由于污水处理厂的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华润纸业有限公司已决定配套建设全过程除异味系统。2017年8月10日,该公司与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异味治理工程,并投入运行。
    2.山亭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督促枣庄华润纸业有限公司按照《污水处理厂异味治理工程》约定,倒排工期,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的异味治理工程。
    3.山亭区将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夜查,督促企业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3 3531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丘上村西北角丘鼓墩南,彭某忠的养猪场、彭某坤的养兔厂、王某超的养猪场,距离银线河不足20米,污染水体。 临沂市     1.平邑县地方镇丘上村实为邱上村,村民彭某某养猪场、彭某某养兔场、王某某养猪场均位于禁养区内,距离银线河100米。地方镇人民政府已分别于2017年8月9日、9月5日对上述3家养殖场下达了停养并限期拆除告知书。
    2.污染水体问题。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河流,污染水体现象。平邑县环保局对银线河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IV类控制标准要求。
关停取缔     3家养殖场已于2017年9月9日拆除完毕。  
14 3532     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杜村村东,村委主任与开发商勾结,偷挖黄沙190亩,形成一大的污水坑,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向市县政府反映未解决,要求处理相关责任人。 临沂市 水、生态、其他     1.反映的“污水坑”实为尚岩镇杜村渔业养殖扶贫项目的5座养鱼池,占地面积73.1亩。该项目2017年3月经“尚岩镇杜村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选定项目”会议研究通过,有兰陵县扶贫委员会《关于尚岩镇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由尚岩镇政府组织实施,并于5月31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6月13日,山东华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后,进行开发建设。不存在“村委主任与开发商勾结”的行为。
    2.该处原为荒废的河沟和河滩,现场核查时已投放了部分鱼苗,目前因汛期停工。在建设养鱼池时,需向下挖取泥沙土,确实存在挖沙行为,但挖取的泥沙用于该项目自用。其中,泥沙和砂砾部分已经用于该项目环河路建设,部分堆积在养鱼池旁拟用于后期环河路及池塘边道路建设;细泥沙用于主河床两边护坡建设;沙土运至该村西北100米处贫瘠地和东南300米处水淹地用于改造土地。目前已改造约20亩贫瘠地、50亩水淹地。
    3.2017年以来,兰陵县共收到12次关于“杜村村东有人违规采沙卖沙、建设鱼塘”等问题的信访,尚岩镇政府将该项目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回复:“此处采沙建设鱼塘项目属于扶贫建设项目,采出的沙用于建设鱼塘、环河道路等设施,沙石不外卖”。
     
15 3533     济南市天桥区历山路与北园大街交叉口西南角,中铁四局的地铁R2线,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多次向12345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其他     1.经调查核实,9月4日晚,中铁四局R2线施工工地出现卡钻故障,超出规定作业时间40分钟,造成噪声扰民。
    2.经调阅,天桥区未接到过关于该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12345”市民热线投诉件。
责令改正     9月8日,天桥区轨道交通指挥部、北园街道办事处要求施工方严格遵守夜间施工作业时间,现场施工机械安装隔音棚,降低施工现场噪音。9月11日,隔音棚已安装完毕。  
16 3534     临沂市莒南县经济开发区内有家“鑫海科技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时,粉尘、噪音扰民。 临沂市 大气、噪声     1.反映的“鑫海科技有限公司”为山东鑫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科技),位于莒南经济开发区,以红土镍矿为原料生产优质镍合金,生产过程中有粉尘和噪声排放。该公司年产8万吨优质镍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省环保厅于2007年9月批复,项目一期于2011年9月通过验收,二期于2012年8月通过验收。2012年该公司进行扩建,年产30万吨优质镍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8月由省环保厅批复,2015年3月17日通过验收。
    2.鑫海科技与莒南经济开发区刘家白龙汪村相邻,厂区内原料、产品运输车辆来往频繁,生产活动密集,正常生产活动产生的粉尘、噪声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影响。2017年以来,鑫海科技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人工监督性监测数据以及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方面均无超标情况。县环保局于9月8日夜间对鑫海科技厂界外下风向设置两个取样点位,对无组织粉尘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数据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对厂界四周夜间噪声监测,数据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其他     为解决企业生产活动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莒南经济开发区决定对刘家白龙汪村整村进行搬迁,目前安置楼1#-6#楼已经封顶,7#-13#楼和社区服务楼正在施工,计划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投入使用;要求鑫海科技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噪音、粉尘的排放量,确保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7 3535     威海市乳山市育黎镇北勇家村村南有家养殖场,粪便外流,散发臭味;污水排入村内河道,污染水源。要求取缔。 威海市 大气、水、垃圾     1.2017年7月份,我市出台了《乳山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方案(2017-2021年)》(乳政发〔2017〕11号),明确城镇、村庄建成区、科教文卫区等为禁养区范围。经现场核查,该养殖专业户位于育黎镇北勇家村南200米,属控养区,可以保留。养殖面积共3720平方米(房屋面积1800平方米、院落面积1920平方米),现存栏蛋鸡8000只、生猪180头。该养殖户于2016年对鸡场的粪污进行了整治,但鸡粪未能及时还田;猪场没有按标准进行粪污处理,自建的粪污处理池存在满后粪便外流的问题。
    2.养殖户每天对鸡舍进行清理,鸡粪堆放在有棚盖的粪场,未能每天及时清运,有一定的异味;猪粪平均每两天进行清理,猪粪及污水流到没有盖的污水池,散发出臭气。
    3.经现场调查没有发现污水排入河道,河道水质干净。责成乳山市环保局对河道进行抽样检测,9月9日完成河道水检测,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为28mg/L、氨氮为1.12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Ⅴ类标准限值要求。
责令改正     1.指导养殖专业户立即清理溢出的粪便,已于9月10日完成。
    2.提升改造粪污设施,达到“三防”(防雨防渗防溢)的要求,已于9月11日完成。
    3.喷洒生物除臭剂,减轻恶臭气味,已于9月9日完成。
 
18 3537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1.镇西侧的“祥盛砖厂”,占用耕地取土烧砖,手续不全,少批多建,破坏生态,排放烟尘,气味刺鼻。2.前左山村村支部委员宋某某、李某某的养猪场,污水排入村内水渠,污染地下水;粪便堆积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12345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临沂市 大气、水、垃圾、生态、其他     1.反映的“镇西侧的祥盛砖厂”为莒南县祥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盛建材),法定代表人为纪某某,位于莒南县岭泉镇后左山村。祥盛建材于2014年8月21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该项目于2012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一期页岩烧结砖项目于2015年1月通过验收,二期页岩烧结砖项目于2017年3月通过验收。2.祥盛建材矿区占用地类为一般农田,已办理采矿许可证。为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祥盛建材委托编制了《莒南县祥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矿土地复垦方案》,并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42万元。在开采过程中,因矿区开采挖损和矿产品存放压占,造成一定生态破坏。为恢复地质生态环境,祥盛建材签订了《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并缴纳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32.9386万元。
    该企业建设占地18.4亩,均为合法批复。其中,2008年8月经莒南政土字〔2008〕192号批复用地5600平方米(合8.4亩);2012年12月经鲁政土字〔2012〕1434号批复农转征6666.7平方米(合10亩),2013年8月经莒南政土字〔2013〕128号批复供地。
    该企业使用两烘两烧新式隧道窑,三条生产线均配套建设了三级脱硫除尘设施,烟气通过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外排,正常生产时厂区区域内无刺鼻气味,存在轻微二氧化硫气味。8月18日,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转办单(受理编号673)后,县环保局现场对该公司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指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该公司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手续、比对报告完整,在线监控历史数据显示,大气污染物有瞬时超标现象,日均值数据稳定达标。8月18日,祥盛建材向县环保局递交停产报告,自行停产,对脱硫除尘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2.前左山村位于岭泉镇驻地南500米处,反映的宋某某的养猪场,位于前左山村与后左山村交界处,属于限养区,所有人为前左山村支部委员宋某某,建有猪栏44个,配套沉淀池1座、粪场1处,现存栏育肥猪200头;没有雨污分流设施,沉淀池清理不及时,有污水外溢,流入村内小沟;产生的粪便堆积于养殖场外的粪场内,散发臭味。反映的李某某的养猪场,位于前左山村西300米处,属于限养区,所有人为前左山村支部委员兼村委委员李某某,建有猪栏52个,配套三级沉淀池1座、沼气池2座、粪场1处,现存栏母猪9头、育肥猪181头,有雨污分流设施,该猪场粪便经堆积发酵、污水经三级沉淀后转运到自家农田和树林消纳利用,不存在污水外排情况,猪场内有畜牧养殖气味。
    2017年9月8日,县疫控中心到宋某某家猪场和该村村民宋某家取井水检测,除宋某家井水因当地土壤和岩石成分影响,总硬度超标0.49倍外,其余符合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Ⅲ类标准。
    两个猪场都位于限养区内,宋某某猪场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应该改造提升;李某某猪场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两个猪场均无需取缔。
    3.举报人2017年9月5日拨打12345热线反映李某某养殖污染问题。县热线办收到承办工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工单转至岭泉镇政府。岭泉镇政府按规定现场检查后,认定李某某养猪场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不存污水外排问题,并将检查结果告知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无异议。
责令改正     宋某某已将外溢至村内小沟内的污水和粪场内的猪粪清理干净,已建设粪场、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  
19 3538     潍坊市临朐县华建工业园内,山东爱粤粉末涂料有限公司,批建不符,偷偷扩建10条生产线,无验收手续,无环保治理设施,生产时废气、噪声扰民。要求拆除。 潍坊市 大气、噪声、其他     山东爱粤粉末涂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静电粉末生产项目,于2007年3月通过县环保局审批,2011年6月通过环保验收,建有5条生产线。2016年12月,企业进行了扩产,达到21条生产线,因企业扩产未进行环保审批,2017年6月县环保局对其罚款6.6万元。该企业办理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县环保局备案(临环评函〔2017〕8号)。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粉尘和噪声排放,主要来源于19台粉碎机。该企业在每台粉碎机顶部安装有除尘装置,同时,设置有1台中央集尘设备,收集处理车间内的颗粒物。经监测,粉尘和厂界噪声均达标。 责令改正     因扩产未进行环保审批,依法进行了处罚。企业已补办现状环评,并通过县环保局备案。责令企业对除尘装置定期检修,定期更换滤芯,确保达标排放。  
20 3539     青岛市红岛经济开发区河套街道办事处小涧东村村北,刘某某的砖厂,排放粉尘及含硫烟尘,噪声扰民。要求搬迁。 青岛市 大气、噪声     1.信访人反映的“河套街道办事处小涧东村村北、刘某某的砖厂”是青岛红岛经济区宏福建材厂,主要从事页岩砖烧制,环保手续齐全。2.经查,该厂烧砖工艺系无顶轮窑。2017年高新区环保部门对该企业正常生产时排放的废气进行了5次监督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9月6日,高新区环保部门对该企业的生产废气、边界颗粒物和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生产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和边界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区标准要求。该工艺存在烟尘、废气无组织排放和噪声扰民问题。3.页岩砖生产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限制类,但生产工艺属落后淘汰类。 停产整治     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限期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予以取缔。  
21 3540     威海市文登区侯家镇寨前杨家村村南侧有家养猪场,臭气扰民;污水通过村内河沟排入大海,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威海市 大气、水、海洋     1.涉事养殖场位于寨前杨家村南,在适宜养殖区内,目前存栏生猪216头,为养殖专业户。经查,该养殖场猪舍出粪口处未做防雨处理,污水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防渗沉淀池内,沉淀池没有遮雨棚,粪便堆放于沉淀池旁边,没有做防渗处理,现场能闻到异味。
    2.由于该养殖场沉淀池和露天堆放粪便没有做防雨防渗处理,在降雨后,有部分污水流入附近路边沟。区环保局现场对养殖小区外小水沟进行取样监测,结果表明COD197mg/L、氨氮161mg/L,均超过了《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规定限值,因不构成规模化养殖,区环保部门按照规定决定不对其进行处罚。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距西方小河直线距离约600米(该河流入海),距入海口直线距离约为3公里,现场没有发现污水排入河流、排入大海现象。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距西方小河直线距离约600米(该河流入海),距入海口直线距离约为3公里,现场没有发现污水排入河流、排入大海现象。
责令改正     1.目前,该养殖户已将外溢污水污物清理完毕,并完成了猪舍粪污出口密封覆盖、粪污贮存设施扩建、硬化堆粪场、加装遮雨棚等工作。
    2.责令村委会做好宣传工作,做好向周边村村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公开说明问题处置情况,邀请周边村民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3.对全区畜禽养殖情况加快摸底排查,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各养殖场配套设施建设,发现问题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处罚的严格处罚,该关停的坚决关停,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2 3541     临沂市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五寺庄村中心大街北头西侧,有家张某某的煤场,排放粉尘,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向12345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煤场为罗庄区册山街道五寺庄村村民张某某煤场,2017年8月经市、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验收通过,并批准保留,不在取缔范围内。该煤场分拣工作在棚内进行,现场未发现排放粉尘现象。
    2.举报人分别于2017年8月9日、8月16日、9月3日拨打“12345”热线反映该煤场“有扬尘污染,要求取缔”等问题。册山街道办事处均及时处理,要求该煤场规范化经营,杜绝环境污染行为发生;3次答复均未联系到当事人。
     
23 3542     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岳庄水库东头:1.一饭店属于违章建筑,排放污水污染水源。2.山楂糕厂将污水排入渗井,污染地下水。 临沂市     1.反映的违章建筑为地方镇东石井村民高某某自建住房,不是饭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违法占地。2014年10月3日,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已对其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9月7日,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对高某某在原址扩建,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并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该住宅已建成,但未入住,未发现有生活污水排入水库现象。对岳庄水库取样监测,显示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2.反映的山楂糕厂为山东尹老大食品有限公司,从事果丹皮食品加工,为季节性生产(每年10月至次年1月)。2017年9月6日检查时,近期因白天工人忙于秋收,该公司存在夜间加班分装果丹皮食品的情况。该公司于2011年5月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环评手续中生产工艺主要为原料清洗、打浆搅拌、刮片、烘烤、凉片。实际生产中只外购成品进行切片、分装,生产过程无需用水,少量车间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自家果园灌溉。该公司沉淀池位于厂区东南侧,现场未发现外排废水出口及排水痕迹,未发现该公司存在渗井,污染地下水问题。平邑县检测中心已对该公司附近地下水井(80米)取样检测,所检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 标准要求。
立案处罚     2017年9月9日,对高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平国土资罚告字[2017]368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平国土资罚听告字[2017]368号),限15日内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处以罚款33332.8元。  
24 3543     1.前期反映“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探沂工业园”的问题(受理编号1132),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2.临沂市多家重污染企业未整改、未取缔。9月5日,临沂市各地环保局向无手续无环保设备的企业下达通知,称中央督察组即将撤离,可以恢复生产。
    3.多家企业关停后厂区内变电器上的封条日期截止到9月10日,举报人认为该行为是应付检查,要求进一步落实。
    4.兰陵县矿坑镇棠林村村东,兰陵杰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镇环保所建议企业将生产设备暂时转移,现在已重新安装,恢复生产。
临沂市 其他     1.反映的问题是中央环保督察信访第十批(受理编号1132)交办单处理结果的再回应,前期情况已办结。县安监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已于8月20日开展调查处理,县安监局对3家企业三聚氰胺胶生产线未取得安全许可擅自进行生产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县环保局对临沂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未按照规定设置人工监测平台及新增印刷生产线行为进行了处罚;对临沂悦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人工监测平台行为进行了处罚;对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以及将危险废物混入一般固体废物中贮存及未按照规定设置人工监测平台行为进行了处罚。目前3家企业均正在落实整改,不在关停取缔之列。
    2.对于日常检查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各类问题,均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不存在重污染企业未整改、未取缔问题。各县区均未下发“中央督察组即将撤离,可以恢复生产”等类似通知。
    3.经排查,除部分县区自中央督察组进驻后未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外,其余县区环保局针对查封扣押措施使用的封条,只有查封日期,并无截止到具体日期的内容,解除查封扣押均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规定实施,不存在封条截止日期至9月10日情形。
    4.兰陵杰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央环保督察1326号交办件反映的为同一家公司。该公司有营业执照、发改备案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手续。2017年5月22日,开始调试机器;2017年8月19日,因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水直接外排,兰陵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2017年8月23日,对其罚款5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产整顿,按照要求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设施,并没有重新安装生产设备、恢复生产的现象。矿坑镇纪委分别对镇环保所所长王某某、兰陵杰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鲁某进行调查,未发现“镇环保所建议企业将生产设备暂时转移”的问题。
     
25 3545     临沂市莒南县岭泉镇后左山村和前左山村接壤处(鸡龙河旁),有人将80多车化工原料进行填埋,上覆石头掩盖,污染地下水。多次向当地政府举报未解决。 临沂市 水、固废、其他     1.岭泉镇政府会同县环保局,组织对后左山村和前左山村接壤处的鸡龙河两岸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面积约12万平方米。重点检查了具备通车条件和乱石覆盖的区域,对3处可疑填埋点使用机械深挖检查,未发现填埋化工垃圾迹象。调查人员同时对土壤进行取样送检,送检土样为表面覆盖土下1.5米深度处所取填埋物与土壤混合物,检测重金属毒性及有机物毒理性等项目。根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铅、镉、砷、汞等重金属未超标。
    2.县疾控中心随机选取后左山村和前左山村接壤处五户居民家井水(平均井深50米左右)进行取样检测,PH值、硫酸盐、氯化物以及重金属等23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Ⅳ类标准,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3.岭泉镇政府未接到过反映“填埋化工垃圾”的信访。
     
26 3547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1.耿庄村村支书家的养鸭场,废水直排河流,污染水源。2.岗子工作区新庄村的刘某某养猪场,猪粪倾倒入河流。3.坊前工作区有四处养鸭场未关停,领导包庇,要求清理。向兰陵镇政府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水、其他     1.反映的耿庄村养鸭场业主为该村党支部书记耿某某,该养鸭场位于禁养区,占地近50亩,养鸭棚16个,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2017年5月已全部停养。9月8日,检查时未发现废水直排河流现象。9月8日,兰陵县环保局对养殖场附近的井水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24项指标进行了检测,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标准。
    2.岗子工作区新庄村(实为泇西村)刘某养猪场位于该村村南,占地3.5亩,养猪棚2个,位于禁养区,无环保手续。场内设有沉淀池1个,定期进行清理,粪便作为其在承包土地上种植土豆所用的肥料,不直接外排。
    3.坊前工作区共有8家养鸭户,其中王坊前村7家(5家位于禁养区,2家位于限养区),沈坊前村1家(位于禁养区)。
    4.9月8日,兰陵镇纪委对坊前工作区包片的镇党政组织办公室副主任刘某某和8家养鸭户分别进行了调查,不存在领导包庇行为。
    5.2017年9月5日,有群众到镇里反映王坊前村养鸭棚问题,兰陵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落实,截至9月8日,王坊前村7家养鸭户均已全部出栏停养,养殖设施已被拆除,不存在向兰陵镇政府反映未解决的问题。 
关停取缔、约谈     1.耿庄村耿某某养鸭场、新庄村刘某养猪场、沈坊前村刘某养鸭场内部养殖设施已拆除,耿某某养鸭场、刘某养猪场已签订转产协议。
    2.2017年8月4日,兰陵镇政府对该8家养鸭户下达了拆除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养并自行拆除。9月8日,王坊前村7家养鸭户已全部停养,内部养殖设施已被拆除,养殖粪污已被清理完毕,并签订了转产协议;沈坊前村1家养鸭户的养殖设施正在被拆除。
    3.与受理编号3149号交办件并案处理,对兰陵镇政府、王坊前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7 3548     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后屯村村北,有多个养鸡场,距离居民区近,无手续,夜间噪声大,臭气熏天,粪便未经处理随意堆放,雨天四处横流。 菏泽市 噪声、水、大气     1.经调查,牡丹区安兴镇后屯村村北共有4家养鸡户,均位于限养区。其中,蛋鸡养殖户1家,养殖规模3500只;肉鸡养殖户3家,养殖规模分别为12000只、6300只、9000只,均达不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2.蛋鸡养殖户距离居民区约30米,建有一座化粪池。养鸡棚北侧有二台风机,未采取降噪措施,存在噪声污染。在风机下风口外排气体有恶臭。在鸡棚西南角存在部分雨水。3家肉鸡养殖户均为林下养殖、建有简易养殖棚,距离村庄均约150米,均建有40立方米左右化粪池,养鸡棚周边未发现有明显异味和污水排放现象,未发现有噪声源。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牡丹区安兴镇政府责令存在噪声、恶臭污染的蛋鸡养殖户停止使用养殖棚,2日内把养殖棚内3500只蛋鸡处理完毕,并对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目前,该养殖棚内蛋鸡已完成迁移。责令3家肉鸡养殖户对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将此茬鸡出栏后,对简易棚进行改造,达到标准后方可再养。  
28 3549     潍坊市诸城市桃林镇马家庄子村,有4家淘沙洗沙厂,废水排入河道,污染河水。 潍坊市     南马家庄子村周边有3处洗沙场和1处石材废料加工厂,3处洗沙厂没有对洗沙废水采取污染治理措施,直排桃林友谊河,对河流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石材废料加工厂正在安装设备,未投产,也无废水排放。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对3家洗沙场、1家石料厂采取“两断三清”措施,9月9日,断水断电,9月10日设备、原料、产品已经清理完成。 
    2.诸城市环保局于2017年9月9日对3家洗沙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各罚款10万元。
   
 
29 3551     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南京路和沭河路交汇处,“月澜锦程”小区的东北角,多处堆放了建筑垃圾,要求清理。 临沂市 垃圾     临沂恒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月澜锦程小区的东北角作为临时垃圾存放点,存在堆放建筑垃圾的现象。 责令改正     市城市管理局向临沂恒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目前,此处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物业公司严格履行职责。  
30 3552     青岛市即墨市周北工业园的“恒星电器”,青岛市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黄家埠南村的“红昇电器”和“金红星电器”,生产时有喷漆废气产生,气味刺鼻。 青岛市 大气     1.北安办事处对周北工业园内的十余家加工点进行排查,未发现信访人所反映的“恒星电器”,经核查,有一家名称为青岛红星电机配件厂的生产加工场所,位于即墨市北安街道办事处周北村工业园内,主要从事电机、风机组装,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过程无喷漆工艺,车间内无喷漆相关设备,现场无喷漆产生的刺鼻气味,因效益问题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排放。2.信访人反映的“红昇电器”是指青岛盛鹏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原名为“青岛红升电器厂”,位于即墨市通济街道黄家埠南村,主要从事风机制售,无环保手续。现有喷漆工序均外协处理,现场无喷漆设备,但地面和墙壁上留存有以前喷漆留下的痕迹。该公司2015年6月以前有喷漆加工,生产过程中会有喷漆废气产生。3.青岛金红星电器厂位于即墨市通济街道黄家埠南村,主要从事风机制售,无环保手续。有喷漆工艺,喷漆过程产生废气,未安装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有气味性废气直接排放。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针对青岛盛鹏电器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行为,即墨市环保局9月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停止生产;并拟对其罚款4.4万元。加强巡查力度,监督该企业在取得环保部门审批手续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2.针对青岛金红星电器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和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行为,即墨市环保局9月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该厂现已拆除生产设备并清除所有原材料。  
31 3555    1.前期反映“泰安市宁阳县华丰镇地下水污染”的问题(受理编号1226.822-13),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公示结果显示地下水未污染,情况不属实。2.泰安市宁阳县柴汶河河道两侧村庄挖沙破坏生态环境,导致地下水干枯,河道上游“华丰煤矿”污染河水。 泰安市 水、生态、其他     1.“公示结果显示地下水未污染,情况不属实”问题。
    前期受理编号1226.822-13案件时,宁阳县依据县环保局、县疾控中心调查、监测情况如实进行了答复。相关公示内容为:
    (1)华阳农药厂和原宁阳县化工建厂于上世纪60年代,当时环境保护相关制度缺失,污水无序排放,对浅层地下水造成污染。由济南大学等单位于2014年编制完成《山东省生物化工基地地下水污染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指出该区域地下水已经受到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三氯乙烯、四氯化碳。
    (2)为解决群众吃水问题,2000年左右重新选址打井,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根据2015年-2017年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磁窑镇、华丰镇农村生活饮用水进行监测,累计在22个水源点采集水样34份,监测结果显示理化指标均合格。
    (3)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2017年地下水监测数据表明,华丰镇地下水理化指标合格,铅元素不超标。
    公示内容(1)表明该区域地下水受到污染;(2)表明重新选址打井后,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3)表明华丰地下水未受到铅污染。由此可见,群众反映此问题不属实。2017年8月27日,宁阳县环境保护局对群众反映的四个村庄饮用水及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饮用水水质国家庄硝酸盐、华丰镇北高社区(归属高村)总硬度超标,地下水水质四个村庄总硬度、硝酸盐均超标。
     2.“柴汶河河道两侧村庄挖沙破坏生态环境,导致地下水干枯”问题
    柴汶河在宁阳县辖区内只有南岸部分属于宁阳县管辖,该段河道在2012年6月前有3处砂场,各砂场按照《泰安市河道采砂许可证》许可范围进行开采,开采区域经过市水利主管部门专家论证。2012年6月份以来,柴汶河华丰段未再办理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严禁采砂行为。柴汶河属于季节性河流,时有枯水断流现象,崔村6个村村民自备井皆为浅表水(该地区地下有石膏矿无法取深层水),枯水季会对自备井水位有一定影响,根据华丰镇政府调查情况,水源充足,不存在“地下水干枯”。
    华丰镇政府、县砂管局等部门,加强沿河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私自采砂行为,2017年8月底对小河西村非法盗采地砂行为由县砂管局进行立案查处,移送公安机关。
    3.“河道上游华丰煤矿污染河水” 问题
    2017年9月9日,宁阳县环保局对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排水口外排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经监测分析,外排水COD浓度为44mg/L,氨氮浓度为0.106mg/L,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2017年8月23日,宁阳县环境保护局对柴汶河入宁阳境水质、故城河入柴汶河口下游2500米(柴汶河入汶河处)水质分别进行监测,柴汶河入宁阳境处氨氮0.246mg/L、COD10mg/L,故城河入柴汶河口下游2500米处氨氮0.137 mg/L,COD15 mg/L。监测数据显示,柴汶河水质良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
其他     1.做好该区域地下水修复工作。为修复地下水,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2015年5月宁阳县人民政府委托济南大学等单位编制完成《东武水源地饮用水安全保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于5月18日向泰安市人民政府递交《关于建设东武水源地饮用水安全保障试点项目的报告》,试点方案于2015年6月18日通过专家评审。该项目已纳入十三五省级水污染防治项目库。
    2.扩大华磁供水覆盖范围,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做好现有水源地的保护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
    3.由华丰镇政府组织加强沿河的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私自采砂现象,对个别顶风作案,私自采砂的行为立即查处,严厉打击。
    4.加大对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监管力度,加密监测频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2 3556     淄博市开发区四宝山办事处魏家庄社区中间,有个移动电信信号塔,距离小区、学校太近,担心有辐射污染。反映多次未解决。 淄博市 其他     1.因魏家社区多名居民反映移动网络信号差,社区于2017年1月1日签订通信基站租赁合同,并于2017年6月在魏家社区西区广场建成信号塔。
    2.调试期间居民就信号塔辐射污染问题电话投诉,7月5日,高新区环保局与四宝山街道办事处责令魏家社区立即停止信号塔调试,并切断信号塔发射器电源,只保留广场照明用电。经现场检查调查,截至目前该信号塔处于停运状态,仅提供照明。
其他     1.责令魏家社区以及移动公司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出具辐射检测报告,待相关手续完善以及检测报告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未能办理相关手续,则由魏家社区和铁塔公司予以拆除。
    2.责令魏家社区在停用期间做好信号塔周边防护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责令魏家社区在停用期间积极与信号塔周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33 3557     日照市五莲县山西路五征车身公司组焊厂北的第一个院门内,有个无名锻造厂,通常夜间作业,废气、噪声扰民,废渣、废油直接倾倒在地面,污染地下水。 日照市 大气、噪声、固废、水     群众反映的锻造厂实为五莲县莲宝工具厂,位于五莲县工业基地内,于2012年7月投产,有环评手续,但未开展环保验收。因使用峰谷电生产,只在夜间生产。以模具钢为原料,通过切割、电感应加热、折弯、切边、冲平、铣平面、成品等工序制造钢丝钳毛胚,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机械设备润滑时,使用抹布擦拭润滑,无废油产生,不存在废油倾倒地面问题。
    9月8日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正在生产,厂内废弃铁渣、氧化铁皮(易扬散、流失)等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未苫盖,存在扬散、流失问题,现场未发现有废油倾倒现象,不存在污染地下水问题。对该厂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厂界的夜间噪声进行监测,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54.3dB,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标准值为55dB)。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9月9日,检查组组因该厂未通过环保验收且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问题,认定该企业属“散乱污”停产整治类企业,责成县供电公司切断了该企业生产用电,洪凝街道办事处查封了生产设备。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未验先投和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2日内对暂存的废弃铁渣、氧化铁皮进行苫盖,共处4万元罚款。9月10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9月10日,该企业已对暂存的废弃铁渣、氧化铁皮进行了全覆盖。同时,已联系验收检测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诫勉谈话1人
34 3558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蒋官屯办事处前屯村南侧的毛某某冲压件厂,夜间生产时噪声扰民,原料堆放在厂外,粉尘污染严重。村西四新河西岸100米处,有家无名酸洗厂,通常夜间作业,污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反映多次未解决。 聊城市 噪声、大气、固废、水     1.蒋官屯办事处前屯村南侧的毛某某冲压件厂为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鑫豪冲压件厂,未办理环评手续,在散乱污企业整改类名单。该厂为机械加工行业,正常生产中不产生粉尘,该厂存在原料(旧钢板)露天堆放行为,但未堆放在厂区外,厂区地面有尘土,车辆装卸物料会引起扬尘;经现场监测,厂界噪声超标。
    2.四新河西岸100米处无名酸洗厂为聊城市碧波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与环保督察第25批3157号转办案件中涉及的企业为同一企业,已调查终结。接到该转办件后,再次现场调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建有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针对污水直排地下的问题,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和机械于9月5日对该公司墙外进行深入挖掘,未发现排水管道和废酸水直排现象。同时,开发区环保分局在日常的巡查监管过程中,未发现污水直排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针对鑫豪冲压件厂厂区地面扬尘问题,要求该厂加强路面的定期清扫、洒水抑尘;针对该企业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及噪声超标排放的行为,责令停止生产,罚款1.5万元。目前,蒋官屯办事处对该企业采取了断电措施,已停止生产。 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35 3559     黄岛区灵山卫镇大湾村北,有家“凤凰养殖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举报多次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凤凰养殖有限公司”为青岛凤凰养殖有限公司,位于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大湾港路以东、大湾社区以北约200米,经营范围为蔬菜、花卉、果树种植,该公司于2000年停产,目前待拆迁。2.经查,目前由看管人刁某某使用闲置花卉大棚养家禽,现存栏鸡33只、鹅4只。因有畜禽粪便,现场近处有气味。3.黄岛区曾于2017年8月28日、9月6日接到养鸡异味扰民的投诉。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灵山卫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均进行了现场核查,要求当事人尽快处理养殖的畜禽,并清理周边环境卫生,但养殖者一直未处理养殖的畜禽。 关停取缔     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养殖户于9月8日将大棚内家禽全部清除,9月9日清理干净大棚内的畜禽粪便。  
36 3561     青岛市黄岛区月亮湾路康大新城公寓2号楼楼下,有两家饭店(新兴居酒楼和乡禾馅饼),排放油烟、噪声、油污,影响居民生活。向12345举报未解决。 青岛市 油烟、噪声     1.黄岛区隐珠街道康大新城公寓位于海坛路以西、月亮湾路以北、大荒庄村南侧,共有23栋楼,其中2号楼为商住一体,一楼为网点房,共有2家饭店,为新兴居酒楼和乡禾馅饼。2.经查,新兴居酒楼和乡禾馅饼两家饭店油烟经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低空排放,排烟时有部分油污滴漏至附近地面,抽油烟机运行时产生一定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3.黄岛区曾于2017年8月11日和9月6日2次接到该问题投诉,隐珠街道办事处均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2家饭店于8月24日前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9月8日隐珠街道办事处向投诉人回复处理结果,但无人接听。 其他     1.隐珠街道办事处牵头,区环保分局配合,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2家饭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达标。2.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2家饭店9月14日前对油烟净化器加装减震垫和隔声罩,将地面油污清理干净,9月16日前建成油污收集池,解决油污滴漏问题。以上整改均已完成。  
37 3564     莱芜市莱城区鄂庄镇安仙村莲花河小区对面有家洗沙场,下雨时污水直排小区内下水道。 莱芜市     该洗沙场由张某某经营,主要从事洗沙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破碎线一条、沉淀池等。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场内存有部分沙堆。该洗沙场距莲花河小区约1公里,未发现污水直排小区内下水道的现象。 关停取缔     高庄街道办事处联合莱城国土分局已对该洗沙点依法进行了取缔,现已拆除清理完毕。  
38 3565     青岛市平度市经济开发区金昌小区8号楼北,有家“三才居”饭店,油烟扰民。 青岛市 大气、其他     1.平度市红旗路“三才居”饭店,位于平度市红旗路272号、金昌小区8号楼北,主要从事餐饮服务。2.经查,该饭店在8月底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器经检验合格,饭店产生的油烟经过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在炒菜时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施。但是该饭店油烟烟道设置不合理,对8号楼居民确有一定的影响。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9月8日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责令改正     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该饭店整改事项9月13日前整改到位,定期检查该饭店油烟净化设备的使用和清洗情况。已完成。  
39 3566     烟台市海阳市朱吴镇莱格庄村西的张某某养牛场,排放刺鼻气味,粪便乱堆乱放,且存在寄生虫污染。 烟台市 大气、垃圾     1.从现场调查情况看,养殖场院内有粪便堆积和牛尿液残留,院外胡同有养殖户清理牛粪的的痕迹,现场能够闻到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2.海阳市疾控中心于9月9日上午到现场采集养牛户张某和周围居民5人共6份粪便,对肝吸虫、钩虫病、肺吸虫、牛绦虫病等常见人畜共患寄生虫病进行了检测,未发现粪便寄生虫污染。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目前已完成养殖户院内堆积的养殖物粪便清理,责令养殖户对养殖物粪污做到即排即清,污染已得到消除。
    2.制定详细整改方案,要求养殖户于9月25日前搬迁完毕,逾期不能完成将进行强制关停取缔。
 
40 3569     烟台市芝罘区新桥西路铁路小区距离铁路太近,噪音污染严重。 烟台市 噪声     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委托铁道第五勘察设计院作为环保验收单位,其委托监测单位(青岛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对青荣城际沿线进行了噪声监测,并在铁路小区设有监测断面,在靠近铁路第一排房屋的1.3层设有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第一排房屋昼间监测的1h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为54.1~55.0 dB(A),夜间监测的1h等效连续A声级昼间为50.4~50.9 dB(A),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9月14日,铁路第五勘察设计院委托青岛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点为距离铁路最近的铁路小区31号楼,监测报告显示噪声不超标。      
41 3570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分水岭村,李某某砍伐大量树木,破坏生态。反映多次未解决。 烟台市 生态     牟平区水道镇分水岭村山地现为烟台市牟平区珠鸿祥兴农业合作社所承包,目的是利用分水岭村的土地发展旅游经济。李某某为该合作社理事长。2013年底,该合作社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在分水岭村西山建蓄水池和养鸡棚,占用未成林造林地1295平方米。2014年12月24日,烟台市林业局向牟平区珠鸿祥兴农业合作社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非法占用林地按每平方10元进行罚款,并责令于2015年5月31日前恢复原状。目前,经现场勘查,已栽植了各种核桃、樱桃、苹果等树木,未有砍伐树木的现象。
    2013年2月,牟平区林业局接到该信访事项的匿名电话举报,现场勘查未发现有砍伐树木行为;2014年8月,烟台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省林业厅转交的该信访举报,到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和调查,未发现有砍伐树木行为,并将调查结果对举报人进行了当面答复,于2014年10月给省林业厅进行了信访答复,当年11月份又按照省林业厅的要求对该信访举报事项的调查取证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无误,并回复省林业厅。
     
42 3571     济南市章丘区文祖街道办事处三德范村东侧,有家“振兴石料厂”,开山放炮,破坏山体,磕石机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渣土乱堆乱放。现因督察组入驻已停产,向多部门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 济南市 大气、生态、固废     1.因省道242线拓宽改建工程,2017年5月1日,济南市章丘区国省道建设指挥部(甲方)、济南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丙方)与原振兴石料厂场主高某某(乙方)签订了《弃土场协议书》,三方协定甲方需租用乙方场地作为弃土场,由丙方进行工程渣土的排弃。目前丙方正在使用该弃土场进行排渣作业,并有洒水车对沿线经过道路洒水降尘。
    2.反映的“开山放炮”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未发现开山放炮迹象。
    3.反映的“破坏山体”问题不属实,按照国土部门对高某某的询问笔录及现场查看情况,该处场地系2013年11月原振兴石料厂证照到期关停后遗留的废弃采坑;现场发现挖掘机两台,且有施工痕迹,据高某某说:由于近期排放渣土量太多,计划将部分渣土倾倒于废弃采坑里,但进出路面不平,且以前开采的断面危岩较多,现正在整修路面和排险,未开采石头。
    4.反映的“磕石机产生的粉尘污染环境”问题不属实,现场未发现磕石机,也未发现粉碎机生产痕迹。现场核查发现移动式筛分机一台,是2017年4月12日经章丘区地矿服务中心《关于济南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回复》批准使用的,属于济南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所有,主要用于章莱路拓宽改建工程使用。
    5.反映的“渣土乱推乱放”问题属实,现场核查时有车辆出入正在排渣,渣土未进行全面覆盖。
    6.调阅12345热线回复记录,2017年以来接到举报1次,转交文祖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
责令改正     章丘区政府责令济南市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及高某某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对所排放的渣土及存在的料堆进行全面覆盖,9月9日已完成;
    2.对进出排渣场的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严防扬尘出现;
    3.对进出车辆严格按照《济南市环保局关于济南市公路管理局S242台莱线文祖至章丘莱芜界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济环报告书【2015】55号环评要求进行管理;
    4.责成排放渣土的济南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严加管理,确保渣土有序排放、安全施工。
 
43 3572     泰安市肥城市石横镇赵庄村南,有家“鑫利华搅拌站”,生产及车辆运输原料时扬尘污染严重,污水乱排。 泰安市 扬尘、水     9月8日,肥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石横镇政府相关人员立即赶往现场,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生产及车辆运输原料时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该搅拌站料仓及生产设备均密闭,四个料筒仓的顶部装有高效袋式除尘器,料仓内有喷雾装置,用于原料装卸抑尘;生产区地面全面进行了硬化,厂区内有两台雾炮,用于厂区地面抑尘;大门口处装有一套自动感应式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另有洒水车对厂区地面及厂外路面进行喷洒。2017年9月8日,肥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暗查,该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扬尘污染问题。
    2.关于污水乱排问题。经查,该搅拌站有四个循环水池,分别为砂石分离机循环水池、进出车辆冲洗水循环水池、两个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池。冲洗废水全部进入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未发现污水排放问题。
     
44 3573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昆明路和柳公路交汇处西150米路南的山东居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气体储罐、液体储罐(异氰酸酯、聚醚、催化剂、硅油)安全距离不够,危废处理合同造假(原合作方不存在)。 临沂市 其他     1.山东居欢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欢公司)主要生产聚氨酯泡沫填缝剂。该公司气体储罐储存二甲醚和丙丁烷,属甲类罐区;液体储罐储存石蜡、聚醚多元醇和异氰酸酯,属丙类罐区,液体储罐内无催化剂和硅油。经实际测量,气体储罐与液体储罐之间安全距离为36.9米,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公司与最近居民区距离为1.3公里,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2.自2014年3月,居欢公司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新天地”)每年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低于1吨,贮存在厂区危废库,未转移。2017年6月13日,经济区环保分局在检查时发现,青岛新天地因违规经营被山东省环保厅吊销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责令该公司立即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重新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对其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一万元整。2017年6月26日,居欢公司与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合同,将居欢公司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涂料等七种危废全部委托处置。
    3.中再生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是365体育彩票批准建设的“临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17年3月经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同意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批复经营危险废物的范围包含居欢公司所产生的七种危险废物。
     
45 3574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华阴社区,村书记破坏2000多亩山体,砍伐10万棵黑松,建别墅破坏生态。 青岛市 生态     1.经查,2012年至2013年间,城阳区东部山区发生多起山林失火案件,损失惨重。为保障2014年青岛世园会顺利举办,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提高巡逻保障及山火快速扑救能力,夏庄街道华阴社区于2014年2月实施了对东流水区域原巡山防火道路拓宽修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因道路拓宽及修建作业平台累计改变山体原貌91亩,砍伐、清除、移植槐树、黑松等林木300余棵。青岛世园会结束后,区林业部门及夏庄街道已责成华阴社区对巡山防火道路拓宽修整工程所占用的山体(道路除外)组织恢复整改。截至目前华阴社区已陆续完成绿化恢复约75亩,剩余16亩正在恢复过程中。经查,砍伐树木是为修防火通道,不是建别墅。 责令改正     1.华阴社区负责加快对剩余约16亩山体进行恢复和绿化,9月24日前完成。2.城阳区林业部门对华阴社区毁坏林木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补种5倍数量的林木,共计1500棵。3.夏庄街道办事处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力度,杜绝破坏生态行为的发生。  
46 3576     青岛市李沧区九水路69号楼和91号楼楼下,居香海鲜大排档将设备搬到小区院内,夜间11点-凌晨4点营业,排放油烟、噪音。 青岛市 噪声、其他     1.经查,“居香海鲜大排档”工商注册名称为“李沧区晓东居香啤酒屋”,位于浮山路226号,九水路69号及91号楼为其北侧居民楼院。前期,李沧区晓东居香啤酒屋曾占路从事烧烤经营活动,浮山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已于2017年7月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2.李沧区晓东居香啤酒屋停止经营露天烧烤后,经九水路69号、91号楼所在业主委员会同意将部分桌椅及伸缩棚暂时存放于小区内。为核实其夜间及凌晨经营情况,执法人员调取了近期物品存放地点周边23点至凌晨4点时段的监控视频,未发现其进行营业。此外经现场核查,该啤酒屋不设灶头,现场未发现明显固定噪声源。 其他、责令改正     1.浮山路综合执法中队已责令当事人将存放于小区内的物品进行了彻底清理,9月8日已完成。2.浮山路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加大巡查力度,此处目前已无占路经营和露天烧烤现象。  
47 3577     潍坊市高新区桐荫街和东方路交叉口东北角50米,有家“富维薄膜厂”,24小时作业,噪声扰民,先前反映过,政府回复噪音达标,但夜间仍对举报人造成影响。建议晚上停止作业。 潍坊市 噪声     1.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手续齐全。2015年11月17日,高新分局依据夜间噪声超标的违法问题对该公司依法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2万元罚款;2015年12月15日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进行昼间、夜间厂界噪声检测,均不超标。
    2.为最大程度的消除自身生产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该公司先后投资200余万元对厂区东侧冷却塔进行了隔音降噪处理;对西侧排风口进行了封堵,空压机房门改造为双层门、挂厚棉帘子,窗户加双层中空玻璃及加厚棉帘子等隔音降噪处理。
    3.该公司生产项目受生产工艺所限,需24小时连续生产;9月8日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厂界噪声进行检测,东、西厂界均不超标,但厂界紧邻居民楼,夜间噪声有时对居民造成影响。
    4.8月15日,区环保分局收到市政服务热线承办单,反映“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噪声扰民,请政府调查处理。”根据8月11日区环保分局对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噪声检测结果,未发现超标现象,并据此对承办事项进行了回复。
其他、责令改正     高新区将组织专题研究该公司退转搬迁问题;责令进一步对噪声源进行密闭整改,持续对该公司的监管高压态势,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及突击检测频次力度,如发现违法情况,将依法严肃查处。  
48 3578     前期反映“青岛市莱西市大沽河非法采沙破坏生态”的问题(信访编号1863):处理情况跟实际情况不符。该处因督察组入驻提前停产,政府回复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非法采沙,但未对先前被破坏的河道提供修复方案。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青岛市 其他     1.9月8日,青岛市水利局对大沽河莱西市段进行了巡查检查。9月9日青岛市水利局联合莱西市水利局从小沽河入大沽河河口处开始巡查,沿右岸河道堤防从下游往上游进行巡查,一直巡查至莱西市马连庄镇巨家段,从上游巨家段开始向下游巡查至莱西市店埠镇韩家汇段。巡查过程中,产芝水库下游段所有能够通行车辆的堤防路口均进行了现场检查,产芝水库上游段对韩埠段、崔格庄段等6处进行了现场查看。9月9日夜间、9月10日,青岛市水利局再次对大沽河河道进行了巡查检查。经检查,仍未发现大沽河莱西段河道内有近期违法采砂的迹象。据莱西市水利局反馈,莱西市大沽河产芝水库上游段因8月5日的暴雨及后来几场的大雨,导致河道内现已形成径流。由于上游河道两岸无堤防,主河道与沿岸耕地毗连,部分河岸存在遭暴雨冲刷现象,并未造成河道严重破坏,也并非因非法采砂导致。莱西市马连庄镇巨家村与招远市接壤,村后唯一一条道路与外界相通,各种运输车辆经过易造成扬尘、噪音和扰民,但未发现有运砂车辆经过的痕迹。2.信访人所指“该处”没有说明具体地点,无法具体核实。2017年4月份以来,青岛市水利局和莱西市水利局在河道巡查时未发现大沽河莱西市段有违法采砂、因采砂导致河道受损严重等行为迹象。根据莱西市反馈的情况,大沽河莱西段河道管理范围内自2017年4月份至今未发生乱采乱现挖象。大沽河产芝水库上游段存在河道损坏的情况,是由于河道行洪冲刷导致。 其他     1.2017年9月底前由莱西市完成大沽河产芝水库以上段河道水毁情况及采砂坑普查工作。2.8月29日青岛市财政局已经拨付莱西市250万元水毁修复资金,2017年底前完成河道水毁及采砂坑修复工作。3.青岛市水利局将继续坚持河道巡查,加强对大沽河产芝水库以下段河道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和打击违法采砂、破坏限高杆等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保护大沽河良好的面貌,维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度汛。同时,联合和督促莱西市有关部门发挥属地管理职责,共同维护大沽河河务秩序稳定。  
49 3579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东直村与玉林店镇徐家疃村之间,有1家养鸡场和3家鸡粪晾晒场,废水排到水塘,下雨时流到沁水河,有刺鼻臭味,污染了饮用水源。 烟台市 水、大气     群众反映的1家养鸡场为仙坛第二十九场,不在禁养区,现存栏135000只鸡,建有5个养殖大棚,配套建设一处约36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池。该场有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不存在污水乱排现象。
    群众反映的3家鸡粪晾晒场,其中2处鸡粪晾晒场位于玉林店镇徐家疃村东南,分别属于徐家疃村人徐某、张某某所有。另1处鸡粪晾晒场位于水道镇东直格庄村东北,为王某某所用。2017年9月2日,牟平区水道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该鸡粪晾晒点进行了清理。
    未发现仙坛第二十九场无污水乱排现象。徐某、张某某所属2处鸡粪晾晒场南约300米有1个水塘,所处位置相对较低,靠近水塘能闻见异味,现场未发现有鸡粪冲入水塘的痕迹,但今年汛期持续降雨,上述两家鸡粪晾晒场鸡粪未及时清除,有被大雨冲到水塘的可能。该水塘距离水源保护区约4000米,不会污染饮用水水源。
责令改正     1.已对鸡粪晾晒点进行了清理。
    2.责令仙坛第二十九场负责人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水不外排、鸡粪及时清理。
 
50 3580     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大河东村和世纪绿洲小区有刺鼻气味,怀疑是附近的绿荫科技垃圾厂、垃圾车散发的气味。建议绿荫科技垃圾厂搬迁、垃圾车停到别处。 青岛市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绿荫科技垃圾厂”实为青岛绿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黄岛区唯一的垃圾处理厂,距“大河东村和世纪绿洲小区”1.8公里,环保手续齐全。信访人反映的“垃圾车停放处”为钱家山路环卫车辆临时停车场,位于大河东路与钱家山路西北侧,用于停放垃圾压缩车、洒水车、工程车等各种环卫车辆32台,距“大河东村”0.1公里,距世纪绿洲小区0.15公里。2.经查,2016年企业出资150万元对生产车间进行密封,提高异味收集率,检修除臭系统,购入20台移动除臭喷雾风机,安装垃圾接收车间快速自动感应门和风幕装置,强化车间内外不受控部位、岗位异味源管理。2017年6月底起,区环保局委托青岛皓宸环境卫生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异味问题每周实行不定期昼夜监测(昼间在上午作业高峰期8点-9点,夜间在21点以后)15次,监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均达标,但垃圾处理过程中仍有异味。3.经查,垃圾清运车每天在完成清运任务后,在绿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冲洗、消毒并喷洒除臭剂、芳香剂后,再将空车停放在该停车点,但仍有轻微异味。 其他     1.黄岛区环保分局会同区城管局,责令该企业自查自纠,加强设施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大对该厂区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2.黄岛区环保分局继续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企业进行每周一次的废气监测。3.黄岛区城管局牵头,年内开工建设新的生活垃圾处理厂,争取2018年底建成投入运行。4.黄岛区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正在选址新建环卫停车场。在新的停车场投入运行前,加大车辆清洗、消毒力度,喷洒除臭剂、芳香剂,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  
51 3581     东营市东营区安泰南区东北角生活港,有多家饭店,排放油烟和刺鼻气味,垃圾堆放在小区路边,清运时噪声扰民严重。安泰南区垃圾清运时间太早,噪声扰民严重。 东营市 油烟、垃圾、噪声     1.举报中所说都市生活港商业楼房最南侧建筑物距离该小区院墙最近距离为7米,距离安泰南区小区内最近楼体为30米,其中8家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项目,均安装了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另外还有其他15家餐饮服务项目,分别为饺子店、凉皮店、豆腐脑店等小吃店,不产生油烟污染。
    2.都市生活港区域的垃圾收集点是由该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东营市易合盛元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设置,每天早晨5:40左右进行代运。
    3.安泰南区垃圾收集点的地点设置、卫生管理、垃圾收集、清运时间均由该小区物业机构厦门海谊楼宇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负责,该公司委托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每天早晨6:00左右进行代运。
    4.由于该都市生活港距离小区较近,致使部分小区居民感觉到油烟气味,清运垃圾机械作业时产生噪音。
其他     1.从 9月8日起,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督促餐饮服务项目经营者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到正常开启,确保油烟排放达标。
    2.对不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施,造成油烟污染的,加强监管力度。 
    3.安泰南区居委会组织都市生活港、安泰南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在走访附近居民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清运时间重新调整为6:30,安泰南区小区7点。
 
52 3583     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东程村东的李某某养猪场,排放刺鼻气味,距离居民区太近。 济南市 大气     2017年9月8日下午,经现场调查核实,济南市长清区归德街道东程村东紧邻居民区有两个李姓养猪专业户。村东偏南一户养猪100余头,猪场外有户主11亩承包地;村东一户养猪290余头,猪场外有户主8亩承包地。两户在限养区内,均有粪污处理设施,经腐熟的粪水直接施用在各自的承包地内,现场异味较小。 责令改正     长清区归德街道、区畜牧局责令两户按照“三防标准”完成粪污设施改造提升,并限制现有饲养规模,禁止改扩建。9月9日18时,两户已完成改造提升。  
53 3585     菏泽市东明县武胜桥镇毛相村南有个垃圾处理厂,散发刺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菏泽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东明县武胜桥镇毛相村南垃圾处理厂为东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于2009年7月,2010年11月竣工。采用卫生填埋工艺,设计日处理垃圾约150吨。由于垃圾处理量逐年增加,今年4月份,该垃圾处理厂投资5.7万元购买垃圾喷药除味车,每天两次对填埋区垃圾进行喷洒药物,并用垃圾覆盖网进行二次覆盖,防治异味散播。经调查,东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在装卸垃圾和挖掘机整理过程中,有少量异味散发。个别运输车辆洗刷不干净,路面及周边散落垃圾,也造成异味散发。 责令改正     针对东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存在的异味问题,东明县环保局责令其对所有运输车辆洗刷干净后才能出场,确保运输车辆覆盖完整;加强对填埋场周边道路的保洁,及时清理洒落垃圾,减少异味散发。目前,垃圾处理厂周边异味已消除。为彻底解决垃圾填埋异味扰民问题,东明县下一步将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工作已完成,正在办理环评、立项、可研等工作。  
54 3587     青岛市即墨市当地政府对企业“一刀切”,中小企业直接关停,举报人认为不合理,建议出台如何办理环评的规定。当地多家企业违规办理环评,如即墨市通济办事处华山一路500号的“青岛萱通工贸有限公司”,虽有环评,但废气处理不达标,违规生产。 青岛市 其他     1.即墨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既要依法依规办事,又要结合实际,合理区别对待,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环保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始终坚持三个原则:对违法企业坚持零容忍,严格执法,公平执法;对环保守法企业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即使是违法企业,也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对其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引导、依法合理行政,不搞“一刀切”。对于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周边群众身心健康、且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散乱污”企业,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关停到位,并向群众讲清楚讲明白,最大限度争取群众支持理解。为方便建设单位办理环评手续,2000年在即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大厅设立环保窗口,一站式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大厅放置了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明白纸,可自取查阅,环保窗口随时接受咨询,也可电话咨询,即墨市环保局网站设有网上环评审批办事链接,可直接查阅。对已经审批的所有建设项目,全部通过青岛市环保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数据管理系统两个平台全面公开,接受监督,目前未发现违规办理环评现象。2.经查,青岛萱通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街道华山一路500号,主要产品为塑料包装制品,环保手续齐全。8月26日第十五批受理编号1797号曾投诉过该公司。该公司制袋过程产生微量烟气,2台印刷机均配有废气收集及处置设施,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8月27日,即墨环保局委托青岛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中心对排放的印刷废气进行了检测,检测数据表明,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      
55 3588     烟台市莱州市三山岛街道三山岛村,有家“莱州市瑞海矿业有限公司”,2013年该公司无环评就违规生产,并将矿渣直排海里,导致举报人养殖的海参全部被毒死,要求重新赔偿经济损失。当地政府存在包庇情况,建议督察组直接查处。 烟台市 其他     1.该转办件与第904—143号转办件反映问题相同。莱州市瑞海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专业从事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其三山岛北部海域金矿勘查项目海上平台钻探于2014年5月试运行。
    2.该公司的勘查项目于2006年经国土部门核准,勘查许可证有效期自2006年起延续至2018年1月17日,勘查单位为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勘查海域内建有三个钻井平台,均符合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北部海域金矿勘探实施方案(调整)》、山东省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北部海域矿区金矿2017年度勘查实施方案》要求。该项目未编制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也未取得海洋与渔业部门核发的临时用海证,擅自施工,2014年5月,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责令企业停产整治。但企业未按要求停产整治,2015年3月,莱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抓紧办理临时用海证,并处行政罚款20万元,2015年4月企业停止钻探。
    3.钻探过程各环节均按照规范程序施工生产,钻孔产生的岩粉及时回收,累计3.5吨,全部堆放于厂区指定区域。施工过程中无有害物质产生,也没有将矿渣直排海里问题发生。
    4.信访反映的“海产品全部死亡”情况发生于2013年8月,莱州、招远等县市沿海养殖海参大量死亡。对此,莱州市曾聘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和中国海洋大学专家进行了现场调查,具体原因为海水温度升高,降雨量大,海水盐度下降,导致海参大量死亡。2013年8月21日,水母网对该事件进行了专题报道。而瑞海矿业海上平台试钻探开始于2014年5月,晚于海参死亡时间,因此,信访反映问题与莱州市瑞海矿业有限公司没有关系。
责令改正     1.2016年11月,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核准通过《关于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北部海域矿区金矿详查项目海上钻探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烟海渔函[2016]136号)。目前,该企业临时用海手续尚未办理,企业仍处停工状态。下步,由莱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强监管,在取得用海手续前,不得恢复钻探作业。
    2.对3.5吨钻探产生的岩粉已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清运处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56 3589     1.潍坊市安丘市石埠子镇于家河村于家河水库、下柱梧村水库及周边村内水库、安丘汶河下游河段、诸城潍河下游河段、滨海开发区白浪河入海口河段、圩河河段被承包养鱼,存在污染隐患,举报人认为不合理。2.安丘市老东外环路安丘市泰华城附近有刺鼻气味,不清楚污染源。 潍坊市 水、大气     1.经查,于家河水库、下株梧水库存在自然生态养殖现象,主要养殖品种为花鲢、白鲢等,鲢鱼主要以水里的浮游生物为食,不需要投喂饲料、肥料和药物,不会污染水体。
    2.汶河下游段附近部分村庄个别村民曾自行在汶河河道内用网箱养殖花鲢、白鲢鱼等鱼类。前期,对养鱼户网箱统一进行了集中清除清理。目前,汶河下游段不存在承包养殖情况。
    3.潍河诸城段承包经营者采用自然生态系统养殖法,生产全过程不投饲料,也不施肥、洒药。2007年,潍河诸城段渔业养殖区被省海洋与渔业厅命名为省级休闲渔业示范点;2015年11月,被省海洋与渔业厅认定为无公害水产品产地。
    4.白浪河入海口河段目前正在由滨海区滨城建设集团组织实施白浪河二期治理工程,滨海区未对外承包养鱼,不存在污染隐患。圩河滨海段是白浪河生态示范带一期工程一部分,目前该工程处于扫尾阶段,由潍坊绿海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滨海区未对外承包养鱼,不存在污染隐患。
    5.经拉网式排查,泰华城附近主要为商业区和住宅区,周边无工业企业,未发现产生刺鼻气味的污染源。在泰华城周边走访部分群众,均未反映附近有刺鼻气味的情况。
其他     加强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水库和河流水质不受污染。  
57 3590     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西十字路村,该村书记采沙破坏生态。 青岛市 生态     1.信访人反映的西十字路村位于大村镇西南侧,邻近潍坊市诸城市,西十字路村党支部书记臧某某2009年12月至今,任西十字路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2.经查,西十字路村无采沙点,村支部书记臧某某无采沙行为。臧某某之子臧某在大村镇大尚庄村一处存沙点打工,该存沙点位于西十字路村村北800米的大尚庄村,与诸城市阿洛子村交界,为插花地,土地性质为林地,承包人为诸城人刘某,主要以筛沙、卖沙为主,沙土来源为诸城市岳戈庄村一处采沙场。经核实,占地7亩的该存沙点中2.93亩已整平,堆放少量沙土,周边种植杨树和庄稼。部分道路未硬化,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扬尘现象。 其他     大村镇政府会同区综合执法局责成承包方9月13日前将该存放点内沙土及相关设备进行清理,已完成。2017年11月底前栽植树木,恢复原貌。  
58 3591     济南市经十路23999号华联超市广场店,私自将2楼停车场部分开放,有人在停车场内跳广场舞,唱歌,噪声扰民严重。向12345.该处的产权单位反映未得到解决。 济南市 噪声     此件与槐荫区8月25日收到的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中1647号内容基本相同。
    华联超市广场店位于槐荫区营市东街,因华联广场近期进行环境升级改造施工,原在华联广场进行广场舞健身的居民,临时转移到华联超市广场店二楼停车场进行活动。
    槐荫区公安分局道德街派出所接到12345市民热线案件后,及时与华联超市广场店负责人沟通,安排值班民警加强巡逻力度,极力规劝跳舞人员降低音量,做到不扰民。但广场舞跳舞人员在相关执法人员在场时能做到降低音量,而执法人员离开后又重新调大音量,导致了部分时间段存在不同程度的噪音扰民现象。
其他     1.槐荫区道德街街道办事处配合区公安分局道德街派出所进行联合行动,对跳舞人员进行规劝,确保音乐音量降低到不扰民的程度。同时,在醒目位置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营造噪音整治宣传氛围。道德街街道办事处专门安排了两名保安在现场盯守,派出所也多次到现场巡查,广场舞音量得到有效控制。
    2.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公安分局、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及济南华联超市(广场店)加大对该场地的管理力度,建立长效巡查机制,积极为周围居民群众营造绿色、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59 3593     前期反映“淄博市临淄区太公路与大顺路交叉口的雪宫南小区农贸市场油烟、噪音扰民”的问题(受理编号2502),公示结果中当地政府责令齐鲁石化生活管理部对农贸市场进行整改,但一直未落实到位。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淄博市 其他     经查,前期投诉人反映该问题(中央督察组受理编号:第二十四批3049号)后,该市场已于2017年8月29日由齐鲁石化生活管理部拆除完毕,拆除后使用围栏进行了隔挡。原市场拆除后,个别摊贩在原市场周边形成流动摊位占道经营。目前,齐鲁石化公司正在研究制定市场改造方案,但尚未进入改造实施阶段。 责令改正     1.责令齐鲁石化生活管理部对该处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定区域、定时段、定标准,雪宫街道和区城管执法局做好配合。
    2.责令齐鲁石化公司尽快规划建设规范化便民市场,确保既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又不产生扰民现象。
 
60 3594     临沂市罗庄区黄山镇木柞三村西侧的葛某某钢材加工厂,酸洗污水直排地下,有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多次反映未得到解决,要求拆除。 临沂市 水、大气     1.反映的“葛某某钢材加工厂”为山东兴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加工生产钢丝。
    2017年7月,该厂被区政府和黄山镇列入涉危险废物企业整改名单,当月被黄山镇责令停产。9月8日下午检查时发现,该厂还有部分废酸储存在罐体和酸洗池内,现场未发现酸洗污水直排现象,无刺鼻气味。罗庄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厂东侧12米、南侧12米、北侧100米处水井进行检测,PH值、六价铬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2017年7月16日和7月31日分别接到“12345”热线电话,举报该村和该厂存在酸洗的问题,黄山镇政府通过调查发现,该厂已停产并及时作了回复。该厂的酸洗工艺设备停产未拆除。
责令改正     1.对黄山镇政府及木柞三村村委会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彻底,给予批评教育。
    2.责成黄山镇政府督促该厂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对废酸进行处理。
    3.责成黄山镇政府立即清理拆除残留酸洗设施。
 
61 3595     前期反映“烟台市莱山区滨海办事处花都社区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问题(受理编号1970),公示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建筑垃圾实为小区建设时产生的垃圾,污水实为城市管网破损时产生的积水。建议到现场查看。 烟台市 其他     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花都社区老楼区堆放的建筑垃圾及小区内污水管网情况进行了重新查看。经现场调查,确认老楼区堆放的建筑垃圾是7月份花都社区对本社区旧村改造剩余8余户新签协议居民房屋拆除产生的,同时本次查看并未发现明显污水积漏点,但由于小区建设较早,污水管网存在年久失修、管网堵塞等问题。 责令改正    1.在对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前,采取了防尘措施,将垃圾统一堆放,并覆盖了防尘网,所有建筑垃圾已于9月16日早上清理完毕。
   2.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将定期对小区污水管网进行疏通清理,街道也已将花都小区列入老旧小区规划改造,设计方案已确定,对小区污水管网、道路等进行统一改造。
 
62 3596     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7号,鲁商首府9号楼电梯无隔音设备,夜间噪声扰民。 青岛市 噪声     1.鲁商首府共有在用电梯50部,其中9号楼共有电梯6部,均已办理使用登记,在检验有效期之内,电梯制造单位是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使用管理单位是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济南广日立信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护保养。2.经现场核查,鲁商首府小区9号楼的6部电梯,1部正在维修,另外5部在运行。市特检院的技术专家对电梯安全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存在安全问题。工作人员试乘了5部在用电梯,电梯运行平稳。晚上核实时,9号楼3单元的担架梯,由于地坎槽内有异物,而造成开关门过程中有轻微碰撞声,已要求维保单位当场清理。现行的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对隔音设备无要求,技术专家现场也未发现异常声音。      
63 3597     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西苑社区小区内,有多家饭店,油烟扰民严重,环境脏乱差。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淄博市 油烟     1.该小区内共有15家饭店,均开设于小区居民楼,楼房建成于1980年至1981年。
    2.15家饭店中,4家有营业执照,10家有食品经营许可证,1家有税务登记证,1家有卫生许可证,6家有从业人员健康证,15家均无环评手续。
    3.因饭店开设于居民楼,选址不当,已责令15家饭店关停,拆除饭店牌匾及炉灶、封堵烟道,8月21日全面清理完成。目前,小区内已无占用居民楼开设饭店现象。8月29日至8月31日曾接到过三次举报,均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
关停取缔     1.责令西苑社区居委会加强管理,杜绝占用居民楼开设饭店现象。
    2.责成公园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杜绝油烟扰民现象。
 
64 3598     临沂市罗庄区测山街道办事处五寺庄村南,原久力化工院内西北角有一小型洗煤机,夜间作业,污水横流,散煤乱堆乱放,扬尘污染严重,向12345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建议取缔。 临沂市 水、固废、扬尘     1.反映的罗庄区册山街道五寺庄村村南原久力化工厂闲置院内的小型洗煤机,无经营手续,现场检查未生产,存有煤渣约3吨,并用篷布覆盖。
    2.册山街道于2017年8月3日、9月6日接到“12345”热线反映“院内存煤”问题,检查时未生产,存煤已清理,但仍有部分煤渣。
关停取缔     册山街道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进行清理取缔。  
65 3599     烟台市龙口市高新区小于家村东面的于某某养猪厂,离河道只有5米,粪便污水直排村内小河,向高新区政府反映未解决。 烟台市     1.该养猪场存栏生猪68头,属专业养殖户,位于高新区小于家村东南约150米处,距离村内小河约10米,建有约30立方米的沉淀池1个,其土地属农业设施用地。
    2.9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沉淀池封闭良好、无外溢情况;养殖粪尿按要求排入沉淀池,不存在直排河道问题,但猪棚附近可闻及异味。
    3.龙口高新区管委未曾接到关于该养殖户的投诉。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9月9日,龙口高新区主要负责人现场约谈了该养殖户户主,责令其立即整改。
    2.9月10日,该养猪场存栏生猪全部售完,猪棚粪便清理完毕,养猪设施全部拆除。
 
66 3600     济南市历城区彩石镇青龙峪村,山东省齐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又叫济南市虎门山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与该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在农田、河道建漂流项目,导致山林、农田被破坏。该村南面建有大型滑雪厂,污染水源,破坏生态,建议拆除。 济南市 生态、水     2016年2月1日,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与彩石街道青龙峪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流转土地400余亩。项目开发经营期限为70年,自2016年3月1日至2086年2月28日止。其中流转范围内耕地部分流转年限为30年,自2016年3月1日至2046年2月28日止。
    该公司2016年4月份漂流项目建设蓄水池3个,约1.5万立方米,滑道1000米;2016年5月份修建宽6米的生产路、防火通道2000余米;2016年11月建滑雪场1处,约1.5万平方米。建有售票处、淋浴间等临时建筑560平方米,滑雪场服务大厅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钢结构1层),停车场1处,约3000平方米。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2017年4月20日,历城区森林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罪立案,5月3日对济南市虎门森林公园管理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贾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已侦查完毕,正在移送检察院阶段。
   2.2017年4月18日,该公司违建列入彩石街道办事处第三期第一部分拆违拆临台账表(编号:80),4月28日,拆除漂流项目游客等候厅821平方米;8月14日,拆除浴室、售票处560平方米;因扬尘污染,8月14日责令该公司覆盖停车场约2000平方米。
    3.2017年8月11日,因涉嫌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彩石国土所立案调查(济国土[历城]立字2017-8-5号)。已拆除违章建筑面积1381平方米,漂流、滑雪场已全部关停。
 
67 3601     青岛市即墨市潮海办事处刘家西流村村西北角的豆芽作坊,污水外排散发臭味,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村内耕地堆放垃圾。村东门窗加工厂,喷漆排放刺鼻气味。村书记非法圈地,加盖厂房,开设多家颗粒作坊和垃圾回收站,污染环境,噪声扰民;强占1100多亩耕地,破坏土壤,导致农田荒废。 青岛市 水、大气、噪声、垃圾、土壤     1.经查,“豆芽作坊”位于潮海街道办事处刘家西流村西北,业主为孙某某,租用房屋生豆芽出售。未办理任何手续,该加工点已停产,现场检查沟渠干涸,未闻见有污水发臭。但不排除在停产前存在污水外排散发臭味、夜间噪声扰民情况。2.经查,刘家西流村村北侧为耕地,现场未发现有生活垃圾堆放现象,该村庄内共投放垃圾方箱12个,自2015年3月1日起由环卫公司每天安排压缩密闭式垃圾清运车清运,垃圾清运到即墨市政府指定的南泉垃圾场进行处理,保证村庄垃圾达到日产日清标准。但在耕地西侧非耕地范围的原有一处凹地,被人为用建筑垃圾填平。3.经查,潮海街道办事处位于刘家西流村东北角,原有一处门窗加工点,全称为何某某喷涂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木器厂制作的木门进行喷涂,未办理任何证照,该加工点已经在2017年7月底由潮海街道办事处取缔,现为空厂房,未取缔前该喷涂点产生刺鼻气味。4.经查,刘家西流村书记潘某某在本村没有圈地加盖厂房情况,潘某某有一处厂房,位于北安街道郭家庄,2002年投产,占地面积3亩,租赁郭家庄集体土地建设,主要从事锁具加工。该村原有2家塑料颗粒加工点和11处废品回收点,均为外来务工人员从村民个人手中承包。经潮海街道安监办、城管、公安、环保联合执法,两处加工点、11处废品回收点分别于2017年7月底、8月25日予以取缔。5.经查,刘家西流村土地总面积1486.65亩,其中耕地864.75亩,建设用地362.85亩。2016年刘家西流村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刘家西流村的864.75亩耕地实行流转,承包人既有本村村民也有外村的承包者。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均经过村两委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该村支部书记未参与村庄的土地流转经营,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刘家西流村1100多亩耕地被支部书记潘某某强占,破坏土壤,导致农田荒废的情况。 关停取缔     1.潮海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9月8日组织安监、食药监、城管等部门对孙某某的豆芽生产点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清除。2.潮海街道办事处责成刘家西流村安排专人不定时巡查,街道安排环卫公司确保垃圾日产日清。3.潮海街道办事处安排社区、村庄专人负责每月一次巡查村庄周围,确保废品回收点不出现死灰复燃。  
68 3602     济宁市微山县夏镇戚城街中段路西,东盛包装厂,排放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搬迁或取缔。 济宁市 大气     1.群众反映的东盛包装厂为微山东盛包装塑料彩印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夏镇街道戚城街中段路西。主要从事PVC、POF、PE成品膜彩色印刷项目,建有2套彩色印刷生产线,印刷机配套建设了VOC治理设施(UV光解净化)2套。
    2.接到转办件后微山县组织人员对该厂进行了检查:检查时该厂处于生产状态,VOC治理设施正常使用。厂房南侧为彩钢瓦搭建的仓库,距离二级坝管理局宿舍约8米;北侧为砖混结构的印刷车间,与微山县鲁南食品厂相邻;东侧为戚城街南北主路,西侧为农田。厂区车间外2-3米处可闻到轻微油墨味道。
    3.2017年7月16日,该厂委托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处理后的VOC排放浓度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4.考虑到距离居民较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轻微油墨气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加上企业发展需要,2017年5月,该厂已分别上报夏镇街道办事处和微山经济开发区,申请整体搬迁和用地指标,待批复后,厂区将整体搬迁。
责令改正、其他     1.夏镇街道办事处要求微山东盛塑料包装彩印有限公司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整体搬迁。
    2.微山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整体搬迁前,印刷车间采取全封闭措施,保证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减少油墨气味对环境的影响。
    3.为减少油墨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在搬迁之前,企业自愿将东车间印刷机由十色改为三色印刷,减少油墨的使用量。
 
69 3603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街道:1.黑屯村村西凤凰大街路南,李某强、李某栋的五金加工厂,未批先建,污水直排水沟,夜间生产噪声扰民。2.马宅村王某某的五金加工厂,批建不一,污水直排,排放烟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临沂市 水、噪声、大气、其他     1.反映的黑屯村工厂为河东区国栋五金工具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仅有电炉循环冷却水产生,无其他生产废水,产生一定噪声,属“散乱污”企业。2017年7月30日,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对该厂采取断电措施,并责令其自行清理原料及设备。9月8日,该厂已达到“两断三清”。
    2.反映的马宅村工厂为河东区东博五金工具厂,于2015年11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该厂主要工艺为钢板加工,无烟尘产生,在生产过程中仅有电炉循环冷却水产生,无其他生产废水。2017年8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厂严格按环评要求建设和生产,因未验先投,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对该厂实施断电,并责令停产整改。9月8日现场核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3.经调阅12345转办单,共接到举报2次。凤凰岭街道办事处对国栋五金采取断电,督促全面清理措施;对东博五金采取断电、责令停产措施进行了查处。
    4.2017年9月8日,发现河东区东博五金工具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2017年9月8日,河东环保分局对河东区东博五金工具厂未批先建并投产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  
70 3604     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西车门夼村村西的养猪厂,臭气熏天,污水污染地下水,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未解决。要求拆除。 威海市 水、大气、其他     威海高区初村镇西车门夼村村西猪场位于该村西侧,其东侧边界离居民房屋60米左右,建设面积300平方米,2011年建设。猪场规模为养殖专业户,存栏猪120余头,每年春秋两季都进行了强制免疫。该猪场所在区域是高区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威海市畜牧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有关规定划定的禽畜养殖限养区。养殖户有废水收集设施和堆粪场,但没有加盖,有养殖异味问题。养殖区南侧水沟水较清,经水利部门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污染地下水问题。经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检验,该水pH值7.67.化学需氧量29mg/L,氨氮0.744mg/L,其水质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 IV标准要求。2017年8月区环保部门对该养殖场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猪场污水贮存池加封盖、堆粪场硬化加盖防雨篷、污水管道雨污分流。目前其污水管道雨污分流和堆粪场硬化已完工,防雨篷正在建设中。 责令改正   1.养猪场目前已完成污水贮存池加盖封盖、堆粪场防雨篷建设。
  2.由于该猪场距离村民居住区域较近,经猪场负责人同意,考虑到猪场负责人初某及其母亲均身患疾病,家庭生活困难且有外债未还,据其实际情况,要求其逐步将猪育肥出栏,于2018年5月15日前全部出清,关闭猪场。
 
71 3605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小吊桥村村南、村西、村西南,有村书记的三家化工厂,无任何手续,排放刺鼻气体。村西的工厂将含酸废水直排入河沟。村西堆放一万吨化工废料,村南大坑填埋大量电厂煤灰。多次向市、区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淄博市 大气、水、固废、其他     小吊桥村三家化工厂,环保手续齐全。因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要求,均停产中。村西为淄博恒生农药有限公司,无工艺废水排放。村西堆放的物料为电厂煤灰,属一般固废,临时存放。村南大坑为淄川区固体废弃物卫生处理填埋场,环保手续齐全。未发现类似问题的相关投诉。 停产整治     1.严格监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72 3607     前期反映“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2号,烟台华新不锈钢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每天排放废气、粉尘,噪声扰民,废水排入夹河”的问题(受理编号1509),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公示结果与实际不相符,该企业夜间排放刺鼻气体,噪声扰民。投诉区环保局不作为。 烟台市 其他     1.粉尘问题。企业已配套建设除尘系统,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该公司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未见在线监控异常。
    2.废水问题。企业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生产污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不外排)。排查未发现夹河存在污水排放口。
    3.夜间排放刺鼻气味问题。经查,该公司曾经使用的钢包耐火材料、捣打料及有机粘合剂在第一次使用时会产生较大异味。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公司于2016年1季度全面完成改造和替代升级,采取更换不含沥青的钢包砖、改用无机粘合剂的镁质背亲粉、减少捣打料的用量、对设备进行改造使有机物完全灼烧等措施,减轻了钢包异味影响。2017年7月5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3次夜间厂界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不超标,虽然企业达标排放,仍然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影响。
   4.噪声扰民问题。8月25日,环保局委托山东金鹏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的结果显示,均不超标。但日常监管发现,企业存在车辆夜间作业、钢锭搬卸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5.经烟台开发区监察局调查,在接到受理编号1509的信访案件后,环保局、住建局、农海局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核实,未发现公示结果与实际不符、环保局不作为问题。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督促企业对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操作人员管理,调整优化生产时间,停止夜间出货车辆作业,关闭夜间厂区作业车辆倒车喇叭。目前,企业已于9月10日起自行停产整改。  
73 3608     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怡园街道办事处高区利群南侧,“牧羊人烤全羊”油烟扰民;垃圾收购点垃圾堆放;修车店、二手车经营店,喷漆无处理设施,产生刺鼻气味。昌鸿小区C区25号楼车库设餐饮店,煤炉废气、油烟污染严重。 威海市 大气、油烟、垃圾、其他     1.关于举报“牧羊人烤全羊”油烟扰民问题。该商户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油烟净化器检测合格证明书,这些证件均在有效期内。经检测,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牧羊人烤全羊”油烟排气筒出口基态排放浓度均值达到2.22mg/m3,超出标准限值。
    2.关于举报垃圾收购点垃圾堆放问题。经查,该处为“集青废品收购点”,有营业执照,但存放的废品乱堆乱放。
    3.关于举报修车店、二手车经营店喷漆无处理设施,产生刺鼻气味的问题。经查,举报修车店为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博立汽车钣金喷漆,喷漆店位于紧邻吉林路东侧昌鸿小区西区西侧,经营用房违规搭建,有违规喷漆行为,未设置废气治理设施,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以及喷漆后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无组织外排。
    4.关于举报昌鸿小区C区25号楼车库设餐饮店煤炉废气、油烟污染严重问题。经查,昌鸿小区C区25号是门市房,并非车库。该处商户为“巴图鲁烤羊腿”,其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油烟净化器检测合格证明书,这些证件均在有效期内。该商户在门前放置了煤炉生火,造成煤烟污染。城管执法部门请专业检测机构上门对其油烟进行检测时发现该业户已自行停业整顿。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向“牧羊人烤全羊”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并处5000元罚款,责令该业户于9月17日前完成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毕。
    2.金博立汽车钣金喷漆店已经停止违法喷漆行为,除喷漆房外,其他违法建筑全部拆除,由于房内有设备尚未搬完,现已动员业主9月20日前自行拆除完毕,逾期将依法拆除。
   3.“集青废品收购点”收集废品大部分已清理,剩余已规整,目前已下达断电通知,9月18日将实施断电。
   4.“巴图鲁烤羊腿”业主已将门前煤炉清理完毕,且自行停业整顿。
 
74 3609     济南市高新区:1.凤凰路夜间渣土车噪声扰民。2.龙园小区东边臭水沟,臭味刺鼻;小区沿街商铺未整治重新营业。 济南市 噪声、水、大气、其他     1.该路段周边有中铁逸都二期、凤凰国际、普利置业在建项目,凤凰路南延、花椒山路市政道路施工等,此路段为渣土运输车辆、建筑材料大货车以及外区过路大型车辆的必经之路,存在交通噪音问题,按照济南市规定,渣土运输时间为晚九点至次日凌晨五点,白天不允许运输。
    2.(1)转办件反映的河段不是臭水沟,而是汉峪沟,是高新区主要的泄洪通道。7月份,龙园小区南侧河道内,曾经出现3次污水管网堵塞外溢的事故,当月已处置完毕。经过现场核实,该河段目前不存在臭水和臭味刺鼻的现象。
    (2)转办件反映的小区沿街商铺有两家重新营业,为嘉轩快餐和河间驴肉。8月18日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责令9号楼四家餐饮单位停业整改。其中两家兰州拉面和沙县小吃已经关门并撤离。剩余两家嘉轩快餐和河间驴肉都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后,9月5日联合执法小组对嘉轩快餐和河间驴肉进行了验收并允许其恢复营业。
其他     1.为解决此处大货车运输扰民的问题,高新区城管局、高新区交警大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对渣土运输车辆和大货车管理常抓不懈,对区内所有道路每天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车辆立即查处;
   (2)自8月13日起,由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联合办事处执法大队及服务外包保安队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渣土运输行业集中整治行动,对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运输进行24小时不间断整治;
   (3)在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成立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高新环保局、辖区办事处、区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行动组,自8月13日起,每周夜间开展2次联合整治行动,为期两个月,其余时间由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进行管控,重点查处违规施工和违规运输现象;
   (4)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的同时,安排保安人员白天巡查晚上蹲守,严厉查处违规运输行为,一并倒查追究相关运输、施工、建设单位,一经核实将从重处罚;
   (5)联系保洁公司对凤凰路加大保洁力度,对沿途撒漏及时清理并洒水降尘。
    2.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汉峪沟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污水管网堵塞外溢立即处理,避免再次出现河道阻塞和出现异味的现象。
 
75 3610     青岛市胶州市汇岩小区,周边多家工厂及喷漆房,废机油及废水排放至胶州东路与胶州西路交界处。 青岛市     1.汇岩小区位于胶州市胶州东路485号,共有3栋居民楼165户居民,地处胶州主城区,小区周边无大型工厂及生产经营类企业。经排查,该小区周边共有青岛美顺专业汽车钣金烤漆厂、青岛汉日油压机械厂2家企业。2.经查,青岛美顺专业汽车钣金烤漆厂位于汇岩小区东侧,主要从事汽车修理、钣金烤漆、汽车救援等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青岛汉日油压机械厂位于汇岩小区东侧,青岛美顺专业汽车钣金烤漆厂北侧,主要从事油压机械维修、销售等工作,有喷漆环节,无生产废水,无环评审批手续。阜安街道办事处9月2日责令上述2家单位停止生产经营。9月8日,现场检查上述2家单位仍处于停产状态。2家单位废机油的产生量非常少,均用柴油桶收集存放于院中;经营过程中均不需用水,无废水排放情况。现场未发现废机油、废水排放情况。信访人反映的胶州东路与胶州西路交界处距其直线距离约3公里,经沿线逐一核实,未发现废机油及废水排放痕迹。 停产整治、关停取缔     青岛汉日油压机械厂不符合相关审批条件,阜安街道办事处9月8日对青岛汉日油压机械厂实施“两断三清”;对汽修厂实施断电停产整顿,待其完成整改补办相关环保手续后方可恢复经营。如在9月25日之前未完成整改,将依法对其进行关停或搬迁。  
76 3611     临沂市兰陵县白泉村村南,胡某某的冷库,夜间生产,蒜米加工废水直排入沟里,临沂市环保局及当地12345未解决。 临沂市 水、其他     1.反映的冷库主要贮存大蒜使用,不存在生产问题,夜间生产主要是指该冷库院内蒜米加工厂,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有简易污水处理站,无环保等手续,环保设施不完备,属于“散乱污”企业。2017年7月29日,神山镇政府对该厂下达限期整改清除通知,8月2日,对该厂进行断电并清除部分设施,此后该厂未再生产。该厂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采用生物氧化工艺,经简易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厂边的排水沟内。
    2.2017年8月30日,神山镇政府接到12345办理通知单后,立即进行检查未发现复产现象。
关停取缔、约谈     1.神山镇政府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蒜米厂进行了彻底拆除,已清理完毕。
    2.对神山镇政府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77 3612     济南市槐荫区梦世界润园小区8号楼、9号楼底商的多家餐饮,无油烟净化装置,无专用烟道,油烟污染严重。 济南市 油烟     梦世界润园小区8号楼、9号楼底商铺共有7家餐饮单位,无专用烟道,其中3家(有一家饭店、鲁友火锅、鑫胜菜馆火锅)经营炒菜,存在油烟扰民现象;1家(牛顺小楼)因经营不善,已停业转产;3家(润园快餐、沙县小吃、兰州拉面)不产生油烟,但为消除餐饮杂味,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检查中发现后厨卫生不达标、个别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9月8日,张庄路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责令经营炒菜的3家餐饮单位(有一家饭店、鲁友火锅、鑫胜菜馆火锅)于9月13日前清除餐饮经营设施设备,在规定的时限内转产经营,不再从事餐饮行业。责令不产生油烟的3家餐饮单位(润园快餐、沙县小吃、兰州拉面)于9月13日前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现6家餐饮单位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78 3613     莱芜市莱城区寨里镇苏坡村,村内河道开采河沙,导致水污染,河边垃圾堆放。 莱芜市 水、垃圾     1.经现场勘查,未发现河道内开采河沙现象,不存在开采河沙导致水体污染问题。目前寨里镇正在对寨里河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工程正在施工,主要是浆砌石护坡和河道内清淤。
    2.河边垃圾为生产垃圾,全部是周边村村民倾倒的玉米皮和玉米秸。
   
责令改正     1.寨里镇政府组织周边村保洁员、村两委干部动用机械对所反映河段生产垃圾进行了集中清理。目前,已清理干净。
    2.下一步,农高区将督促寨里镇安排村两委、保洁员每天对所反映河段及上下游进行看护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整治效果。
 
79 3615     威海市经济开发区上海路早市,每天凌晨噪声扰民。 威海市 噪声     经现场核查,该早市为经区城市中心区唯一的早市,不少农民凌晨即到此占位摆摊,农用车辆产生的噪声嘈杂。9月10日经市环保监测站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表1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制。噪声监测结果:1#上海路5号2#楼北侧(夜):Leq=52.4dB(A) Lmax=72.5dB(A);2#昆仑花园63#楼南侧(夜):Leq=53.5dB(A) Lmax=74.4dB(A);3#昆仑花园67#楼南侧(夜):Leq=57.8dB(A) Lmax=77.6dB(A)。 责令改正     1.经区城管执法局责已责令银湖物业公司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早市管理规定的时间开闭市,每天早上五点以前禁止摊贩进入场内。
    2.银湖物业公司于9月11日在入市口设置围栏,限制无关车辆进出。设立告示牌向摊贩告知开闭市时间和相关管理规定。
    3.责成银湖物业公司增加市场管理人员,维护市场秩序。经区城管执法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规定落实到位。至9月11日全部整改到位。
 
80 3617     前期反映“烟台市福山区门楼水库上游高疃镇的高谷河河边有很多养殖场,一到下雨天受污染的河水就流到门楼水库,门楼水库水源地上游多条河流都被养殖场废水污染,臭味很大。”的问题(受理编号1690),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养鸡场现在仍正常经营,鸡粪到处乱堆。 烟台市 其他     门楼水库上游高疃镇境内主要有楼底河、清洋河及其支流高谷河、义井河,经现场调查核实,河流沿线现有10家养殖场(均不在禁养区内),其中高谷河沿线5家,其余河流沿线5家。10家养殖场都修建了粪便处理设施,平时定期清理外运,但养殖场周边存在异味较大的实际情况。
    举报人指的养鸡场是湘河养鸡场。2017年8月23日,针对湘河养鸡场未批先建问题,已处罚款7.5万元,并要求其限期清理存栏肉鸡,停产整治。目前,该养鸡场正在按照停产整治要求清理存栏肉鸡,因存栏肉鸡160000只,数量较大,尚未清理完毕。经现场调查,该养鸡场整改后的储粪池、5级沉淀池已投入使用,未发现鸡粪到处乱堆现象。
责令改正     责令该养鸡场9月14日前将存栏肉鸡全部清理,9月15日予以断电关停。目前存栏肉鸡已清理完毕,并已断电。  
81 3618     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616号,中天下潍坊国际,五楼顶部平台上的中央空调,噪声扰民。 潍坊市 噪声     经查,中天下潍坊国际五楼平台上的中央空调,在每年的6-9月早7点至晚19点时间段运行,已采取了噪声屏蔽措施。2017年9月9日上午,在临近中央空调的盛世华庭小区7号楼2.3单元楼道窗(开窗)10个点位进行了现场监测(该小区位于潍坊市市区声功能区二类区),未超过排放标准。 其他     奎文区责令中天下潍坊国际物业在中午12点至14点将运行的中央空调风扇由4台减少为2台,尽量减轻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82 3619     临沂市沂水县黄山铺镇尧崖头村村西,沂水县第二水泥厂,无环评、未批先建,排放粉尘及噪声。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大气、噪声、其他     1.沂水县第二水泥厂位于沂水县黄山铺镇尧崖头村村西,现建有100万吨/年水泥粉磨站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2月份未经环保审批开工建设,2014年3月17日,沂水县环保局对其依法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沂环限改字〔2014〕第5020号),责令立即停止建设。2014年8月,该厂取得了365体育彩票批复。
    2.该项目产生粉尘环节主要有原辅料装卸、破碎及储存、球破磨、水泥磨、熟料库顶输送、成品水泥包装等,共建有24台袋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原料、产品进入封闭车间内,传送带进行了密闭处理,厂区内不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有轻微噪音。2017年9月8日,检测公司对该厂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四周5个点位及1个噪声敏感点进行了检测,监控点与参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差值为0.270mg/m3,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行业标准要求;噪声5个点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环境敏感点位符合《声噪声环境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3.今年以来,群众先后5次向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反映该水泥厂无环评手续、粉尘污染和卫生防护距离内有住户等问题,县环保局均及时依法查处。
其他     1.沂水县环保局责令沂水县第二水泥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生产,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黄山铺镇党委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
    3.沂水县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83 3620     信访人反映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夜间风机噪声扰民,影响海湾花园小区高层的居民生活。 青岛市 噪声     1.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一路6号,是一家热电联产企业,隶属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环评手续齐全。该公司西侧为胶州湾,南侧为海泊河和杭鞍高架路,北侧为工业厂房,东侧为海湾花园等居民小区。2.经查,该公司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汽轮机、泵、各类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声音。2012年至2016年该公司投资2000万元进行了噪声综合治理,目前已完成的噪声治理项目有:1.4号机组送风机、3.4号机组曝气风机、4B、1A一次风机均加装了隔声降噪房,对1.2.3.4号脱硫泵房墙壁和顶棚加装了吸音材料,对曝气风机、送风机、增压风机等二十余台风机消音器进行了改造更换等,以降低高噪音设备的影响。市北环保分局分别于2016年7月5日白天、7月7日夜间对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厂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昼间噪声为 54.4分贝,夜间噪声为54.3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声排放标准。市北环保分局多次到该公司现场检查,并查看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每季度监测的昼夜厂界噪声报告,监测结果也均达标。9月9日,市北环保分局再次对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该公司各类设备运行正常;再次进行噪声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昼间噪声为54.4分贝,夜间噪声为54.3分贝,符合噪声排放标准。由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及周边居民区均位于三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域,执行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的噪声标准,新建的海湾花园等居民小区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东侧厂界仅一路之隔,企业噪声虽然达标排放,但仍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 其他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8月制定了噪声深度治理计划,对2.3号机组引风机噪声实施深度治理,该公司承诺2017年年底完成噪声深度治理任务,进一步改善企业固定源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周边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84 3621     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镇派出所南红绿灯向西600米路北的化工厂,排放废气,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要求取缔。 济宁市 大气、其他     1.群众反映的位置共有化工厂2家,建筑混凝土复合材料厂1家。
    2.济宁巨能煤炭化工有限公司3000吨/年粗苯精制项目于2004年3月23日由济宁市环保局任城区分局审批,2006年6月通过验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设备上贴有某法院的封条,现场无负责人。该企业于2016年12月停产至今,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3.济宁市邦达煤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焦油溶剂加工项目于2006年12月由济宁市环保局审批,2008年9月通过验收。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从2016年11月停产至今,罐体已解口且锈迹斑斑,解体的罐口附近有轻微异味。
    4.济宁兴邦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混凝土复合材料生产项目于2014年12月由任城区环保局审批,2016年10月通过验收。该企业与济宁市邦达煤化工有限公司是同一法人,在同一厂区内。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将外购原料(高效减水剂、葡萄糖酸钠、白糖、糊精等)按比例混合搅拌均匀后,由管道抽送至储存罐储存,外售时用泵抽至1吨规格的包装桶内通过车辆外运。生产过程为物理掺混,车间现场有轻微异味,固体投料过程有少量扬尘。为控制扬尘,企业在投料处配套建设了集尘罩和布袋除尘器,气温过低或物料结块难溶解时,采取电加热方式加速溶解,厂区无燃煤锅炉。
    5.2017年1月至8月底,任城区环保局只在2月7日接到过1起本案信访电话,已及时进行了调查和答复。3家企业工商、环保、国土等手续齐全,位于二十里铺街道工业聚集区(非化工园区),举报人要求取缔的法律依据不充分。
责令改正     1.任城区环保局责令济宁市邦达煤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解口罐区全封闭。
    2.任城区环保局责令济宁兴邦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前加大投料口收集罩,2017年9月20日前安装VOCs治理设施,对原料产生异味进行收集处理。
    3.任城区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化工项目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的相关文件要求,引导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搬迁进入化工园区。
 
85 3623     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办事处小站村村北潍坊长兴机械厂内北侧,潍坊金利通橡胶有限公司,废气及噪声扰民。 潍坊市 大气、噪声     潍坊金利通橡胶有限公司现租赁潍坊长兴机械有限公司北侧厂房,从事橡胶密封圈生产,无环保手续。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密炼、开炼、硫化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及粉尘,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关停取缔、问责     该企业属“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其进行了依法取缔,截至9月10日现场已清理完毕。 诫勉谈话2人
86 3624     济南市南山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东郭村村东路南,庄户人家、张家菜馆、程家大院三家餐馆,均属于违章建筑,无环评手续,油烟扰民。 济南市 油烟、其他     1.庄户人家餐馆经营者于2014年4月向仲宫镇东郭村村委会申请开办农家乐,并于5月底建设此餐馆建筑,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2015年10月在工商部门注册“历城区王泉餐馆”。
    2.张家菜馆经营者于2014年12月占用东郭村集体土地建设此处餐馆,建筑面积400平方米,2015年8月在工商部门注册“历城区鑫航餐馆”。因该餐馆建筑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历城区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济南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11月27日对该餐馆经营者在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立案调查,2016年1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资罚字〔2016〕第5102号),处以罚款24804元,责令拆除地上新建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将非法占用的该宗土地退还东郭村村民委员会。
    3.程家大院餐馆经营者于2015年3月开始建设此处餐馆建筑,占地面积350平方米,2017年5月在工商部门注册“历城区立法餐馆”,因该餐馆建筑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历城区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济南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10月21日对该餐馆经营者在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12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资罚字〔2016〕第5947号),处以20148元罚款,责令拆除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将非法占用的该宗土地退还东郭村村民委员会。
    4.上述三家餐馆均无环评手续,均无油烟净化设施。
停产整治     1.9月8日,南山管委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对3家餐馆采取停业措施;9月9日,对3家餐馆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3家餐馆目前已全部停业,根据所在建筑的后续处理意见一并予以处理。
    2.张家菜馆、程家大院2家餐馆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非法占用集体土地行为,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做出过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事实清楚。据此,南山管委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于9月16日之前提请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重新启动司法程序,按照相关程序将案件移交人民法院裁决,依照法院出具的裁决书,对2家餐馆建筑依法进行处理。
 
87 3625     济南市高新区临港办事处桥北村加油站,15个汽油罐和柴油罐露天存放,散发刺鼻气味,存在安全隐患;加油站南150米的违章建筑内,张某某在此出售散装水泥,紧靠农田和住宅,扬尘严重,污染土壤。 济南市 大气、扬尘、土壤     1.反映的加油站系济南高新开发区桥北加油站,属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多年,手续齐全,位于临港街道办事处桥北村西首,荷花路东侧。自2016年以来,其所经营的加油站按照有关技改规定先后淘汰更新加油罐,由于钢材市场低迷,钢材油罐整体出售价格不理想,导致油罐存放销售不出去,现场有七个淘汰废弃空储油罐,未闻到刺鼻气味。现场经安监部门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
    2.举报加油站南150米的违章建筑内出售散装水泥问题,经核实,桥北村村民张某某于2014年9月23日注册成立济南光阳经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主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前期因销售散装水泥,被临港街道办事处列入“小散乱污”。经做工作,张某某于2017年8月20日自行拆除散装水泥罐。核查现场有10吨左右袋装水泥,地面有散落的水泥,装卸过程可能引起灰尘,现不存在销售散装水泥问题,反映的违章建筑系张某某在此建设的钢结构简易棚用于存放水泥,建筑面积约200㎡。2017年4月,根据济南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济南高新区城管执法局对当事人依法下达了拆除文书,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组织机械和人员对该处违章建设进行了依法拆除。现场有临时搭建的车棚,存放有少量袋装水泥。该销售点属村集体建设用地,地面硬化,不存在污染土壤问题。
责令改正     高新区环保分局责令该业主立即清理现场袋装水泥,地面清扫干净。对于现场存放袋装水泥的违建小车棚,临港城管执法大队监督当事人连夜自行拆除。目前已整改到位。  
88 3626     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南山阴村,原村书记刘某某,非法占地加盖住宅,至今未拆除;圈占饮水井,开设养殖场,粪便及污水外排,污染水源。 泰安市 水、垃圾、其他     2017年9月8日,宁阳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东庄镇政府联合对交办件进行调查。经查:
    1.所反映非法占地加盖住宅问题属实。
    2000年1月,刘某国父亲刘某军与村委会签订水井承包合同,承包期30年,现水井由刘某国管理经营。2007年10月,刘某国以建设养殖场为名,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承包了水井南的4亩土地,建设了围墙,将水井及水井房圈在了院内。 2013年9月刘某国未经审批擅自在该院内建设了150平方米的住房,居住至今。2014年12月8日,宁阳县国土资源局对刘某国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限期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拆除非法建筑物,并处罚人民币4500元。2015年6月26日,宁阳县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但刘某国至今未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所反映开设养殖场,粪便及污水外排,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
    刘某国在院内圈养15只羊、散养7只鸡,达不到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标准,养殖过程中不产生污水,没有粪便及污水外排情况,目前该院内散养的羊、鸡已清理完毕。水井封闭严密,与圈养羊的养殖棚距离约100米。经宁阳县环保监测站于2017年9月11日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指标符合饮用标准。   
责令改正     结合宁阳县治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责成东庄镇政府10月20日前对刘某国在水井南违法建设的住房进行拆除。  
89 3627     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街道学府小区:1.13号楼南侧维正幼儿园食堂,排风机噪声扰民。2.13号楼北侧蓝白厨房快餐店,油烟扰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烟台市 噪声、油烟、其他     1.维正幼儿园位于学府小区13号楼南侧20米,独体建筑。噪声源为厨房风机。幼儿园在风机口处加设了隔音罩,经现场监测,场界噪声值为57.9dB,未超出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
    2016年12月20日,接群众电话举报后,莱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要求该幼儿园整改风机,降低噪音。同时,通过电话与信访人进行了沟通和回复。2017年7月4日,有群众在省环保厅网站上反映幼儿园风机噪声扰民。莱山区环保局约见了该单位负责人,责令其限期完善整改。7月27日,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幼儿园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风机降噪改造。该单位在未采取隔音措施前噪声对居民有影响,存在扰民现象。
    2.烟台蓝白餐饮有限公司莱山区学府店位于学府小区13号楼的北侧20米,中间隔着道路和草坪。店内置两个电饼铛和一个油锅,分别用于烤饼和炸油条。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处理后排放。莱山区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于9月9日上午进行检测,结果未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未发现前期有群众反映过烟台蓝白餐饮有限公司莱山区学府店油烟扰民的问题。
责令改正     莱山区环保局要求烟台蓝白餐饮有限公司莱山区学府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  
90 3628     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村北,鑫洋石材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占用集体用地,破坏林木,盗采沙土。要求取缔,恢复生态。 临沂市 生态     莒南县鑫洋石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洋石材)位于莒南县十字路街道白家岭村,于2016年10月13日取得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2017年3月15日,年产60万方建筑用花岗岩矿(扩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批复。2017年8月1日,因未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县国土局责令鑫洋石材停产整顿。
   该公司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主要是剥离、挖掘土地,造成一定程度生态破坏。矿区现状地类无林地,原地貌为工矿用地、未利用地、耕地,剥离的土层用于老矿坑回填复垦。为恢复地质生态环境,该公司委托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编制了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缴纳了土地复垦保证金和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
     
91 3629     青岛市市北区台东办事处:1.大明路45号楼101室,大明烧烤,油烟扰民。2.大明路非法小型贸易市场,污水横流。3.大明路雨水沟被污染,散发臭气。 青岛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是原营口路及大名路市场周边区域问题。该区域曾存在占路经营、油烟噪声扰民等问题,市北区采取多项措施进行集中综合整治,目前已有明显改善。2.8月27日已对大名路45号101室“超大名”啤酒屋油烟扰民问题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大名路45号101室“超大名”啤酒屋已将位于居民楼道内的烟道拆除,并对高空排放的烟道安装了油烟净化装备。3.信访人反映的“大明路非法小型贸易市场”已于8月17日关停,非法占路摊点均被取缔,13家海鲜门店业户也均已做到齐门经营,“脏乱差”现象有了明显改善。4.大名路周边区域部分雨水沟存在海水积存、杂物堵塞的问题。 其他     1.对大名路45号楼101室“超大名”啤酒屋及周边经营业户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所有经营业户继续严格按照环保要求从事餐饮经营活动。2.对大名路周边区域的13家海鲜经营业户逐一检查,要求必须室内经营,严格按照“门前五包”标准,对各自门前区域进行卫生保洁,不得侵占公共区域堆积、出售、清洗海鲜,及时清掏、冲洗门前雨水沟,污水经过处理后一律排入室内污水管道。3.市北区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安排执法人员加大巡查频次,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完善聘请第三方管理模式,防止已整改问题出现回潮反复,搭建商户、居民沟通协商平台,促使商户经营秩序和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92 3630     青岛市即墨市北安街道兰东社区村南的大型养牛场,粪便堆积,散发臭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要求搬迁或整改。 青岛市 大气、垃圾     1.信访人所反映的奶牛场与第二十批受理编号830-187号交办件为同一家奶牛场。该处养牛场位于北安街道兰东村南适养区范围内,名称为即墨市牧春奶牛场,主要从事奶牛养殖,目前存栏奶牛443头。2017年6月13日办事处协同动监部门已下达过《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整改指导意见书》和《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标准》,2017年8月11日该奶牛场已与第三方签订粪便外运合同,将粪便用于蚯蚓养殖基料。奶牛场西侧建有1000余立方的粪污池一处,有防雨、防渗、防溢流措施。奶牛场北侧正在修建40米长、7米宽、3.5米深,约1000立方的污水二级沉淀池,要求9月10日完工。2.经查,该奶牛场距离村庄100米左右,北侧曾有堆粪现象,已于9月2日根据北安办事处整改通知要求将粪便全部清除并覆土。奶牛场内、粪污池周围有异味,会对附近经过的居民有一定影响。3.虽然该区域位于适养区,但因此奶牛场被举报两次且距离居民区比较近,即墨市已动员其转产,并要求其利用1年的时间逐步转卖现存奶牛,关闭养牛场。 其他     1.北安街道办事处于9月9日动员牧春奶牛场转产,并要求其于2018年9月9日前关闭。在关闭前,要求该牛场于9月10日完成全封闭的污水二级沉淀池的建设,产生的牛粪全部运至池内,目前已完成。落实养殖粪便一日三清的清运规定,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影响。2.即墨市已要求北安街道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奶牛场的巡查监管,严禁粪便随意堆放及气味扰民行为。  
93 3631     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西2公里处张平村南清河一路路北,中海石化加油站,无任何手续和环保设备,无油气回收装置,排放废气。要求取缔。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举报反映的中海石化加油站为邹平魏桥作动油城,2004年8月19日,负责人先后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设施检测报告。
    2.现场检查时,现场加油机均处于停电状态,有加油机上贴有“停用”字样,加油机配套了油气回收装置。但经经信、工商、安监、国土、规划、环保核实,该加油站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国土和环保手续,存在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县安监局1月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10万元。县国土局2006年6月1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1.3万元。
关停取缔、立案处罚     县环保局于9月8日立案查处,责令停产,并处罚款10万元。8月31日下午,县经信局联合魏桥镇对该加油站进行了断电。  
94 3632     举报菏泽市政府不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举报方式,禁止举报人投诉。 菏泽市 其他     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以来,菏泽市第一时间在菏泽日报、菏泽电视台、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举报方式进行了公开:
    1.菏泽日报:8月11日,头版头条报道《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东省工作动员会召开》,并公布了举报方式。
    2.菏泽电视台:每天6次字幕滚动播出以下内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入山东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8月10日-9月1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31-69929173,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013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具体播出时间为:菏泽一套9点至10:30左右、14点至16:30左右。菏泽二套7点30至11:50左右、13:20至14点左右。菏泽三套8点至10点、13:30至17点左右。
    3.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8月10日起,市政府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同步开辟的“中央环保督察在山东菏泽专栏”,在醒目位置、以大字体方式公布督察时间、邮政信箱、举报电话等举报联系方式。
    4.各县区政府网站:牡丹区等县区政府网站开辟了专栏,对举报方式进行了公开。
    5.新媒体:鲁网菏泽新闻中心等新媒体在微信公众账号公布了举报方式。
     
95 3633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1.燕东山庄小区3号楼南侧的申通快递,清晨装卸货物及车辆噪声扰民。要求搬迁。2.燕山立交桥下东侧空地上,晚间锻炼者甩响鞭,噪声扰民。 济南市 噪声     1.该处申通快递已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燕东山庄3号楼前平房”,注册名称为“济南历下燕东货运代理经营部”,属合法经营。该快递每日早上6点多由货车进行装卸货物时,存在噪声扰民休息情况。
    2.燕山立交桥下东侧是一处公共休闲健身广场,且燕山立交桥下没有相近居民区,群众在此甩响鞕属于正常休闲健身活动。经了解,晚间19点至21时经常有人在此甩鞭活动。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2017年9月3日、8日,历下区姚家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该快递公司进行了罚款贰佰元的处罚;同时,责令该快递单位采取错时装卸货物、在正常上班时间进出小区,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装卸货物的货车停在小区以外,采用电瓶车等噪声小的交通工具进出小区;进小区放慢速度,不按喇叭,装卸快递时轻拿轻放,以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影响等措施。
    2.对燕山立交桥下甩响鞭噪音一事,姚家派出所工作人员教育提醒甩鞭者注意健身时间和方式,以减轻对周边其他人员的影响。
 
96 3634     黄岛区铁山街道办事处宋家店子居委会办公室西侧50米路南的养殖场,粪便外排、污水横流,散发臭味。要求取缔。 青岛市 水、大气、垃圾     1.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位于铁山街道办事处宋家店子村村委会办公室西侧50米,是村民宋某某的闲置民房,位于适养区,宋某某在内饲养了9头牛、7只羊、27只鸡、3只鹅、4只鸭。2.经查,该农户饲养畜禽产生的粪便采用干粪运出还田的方式处理,养殖院内无化粪池,地面粪便未及时清理,粪污水横流,现场畜禽粪便气味刺鼻。 其他     铁山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畜牧兽医局,督促宋某某9月17日前在养殖院内完成化粪池建设,及时清理产生的粪便,确保粪污水不外排。已完成。  
97 3635     枣庄市滕州市南沙河镇上营村,村里两千多亩山地和林地被非法出售,建设公墓,生态和环境资源被破坏。要求查处。 枣庄市 生态     1.上营村位于南沙河镇东部。为配合滕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及城区迁坟工作,2003年5月,经民政局批准,决定利用上营村荒山和废弃采石场建设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1000亩,已建设700余亩。2004年10月,该公墓移交给上营村管理,并成立了皇城公墓管理办公室。2012年6月,经民政局同意,把南山200余亩公益性公墓委托给滕州市皇城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皇城公墓管理办公室)管理。
    2.2003年-2006年,上营村委会进行了荒山和废弃采石场治理,并对整理土地进行绿化。公墓建设初期,曾对部分区域的植被和山石进行开采,但从2006年以后,就开始栽植各类树木绿化荒山,以前的荒山和废弃采石场已变成了森林墓地。
    3.2017年年初,按照规划,上营村在保护植被和山体的前提下,修建了山顶环山道路,目前路基已基本完工。
     
98 3637     烟台市海阳市黄海大道与珠海街、杭州街交汇处的多家工厂(知儿电子、天工胶塑、真诚家纺等),排放刺鼻气味。 烟台市 大气     烟台知儿电子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手机屏幕保护膜;海阳市天工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柔性集装袋;海阳市真成家纺有限公司,现名为海阳市海润家纺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主要生产家居布艺用品。
    烟台知儿电子有限公司和海阳市真成家纺有限公司没有刺鼻气味排放源,海阳市天工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在聚乙烯、聚丙烯热熔拉丝的工序中产生轻微异味。由于该企业建厂较早,环评审批及验收中对于异味问题未做具体的要求。现场看,企业的热熔废气经收集后从设备集气口上方10余米处的排气口向外排放,现场能够闻到异味。调查组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车间废气排放口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责令海阳市天工塑胶有限责任公司10月10日前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安装,逾期未完成将停产整顿。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生产。  
99 3638     东营市垦利区西郊现代服务区:1.生物热电厂,冬天排放刺鼻气味。向当地行风热线反映未彻底解决。2.阜盛路,大车通行导致扬尘、噪声污染。 东营市 大气、扬尘、噪声     1.举报的生物热电厂为国能垦利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生物发电工程项目,该项目环评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厂区内下风向有轻微堆料发酵异味,厂区外无明显异味。经厂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厂界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国家标准。
    2.东营西郊现代服务区阜盛路是一条服务于仓储物流企业的骨干道路,为大型车辆非禁行路段,现场检查时确有大型车辆通过,大车经过时有噪音,未见明显扬尘。阜盛路分南段、北段、中段三部分。南段正在进行路西侧绿化带施工。北段排水畅通、路面整洁、绿化植被美观。阜盛路规划的中段位于郝家镇樊家村内,属村庄道路,尚未开工建设。
责令改正     1.加大对国能生物垦利分公司的监管力度,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
    2.责令国能生物垦利分公司严格执行环保法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异味扰民现象发生。
    3.对阜盛路南段西侧绿化施工裸土进行全面覆盖,加强阜盛路的卫生清扫工作,防止路面扬尘现象。
    4.对园区内有大型车辆的企业和附近村居有大型车辆的车主加强管理和教育,要求其在园区内行驶时注意控制车速,降低噪音。
 
100 3639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政府要求关停无环评的胶厂、板材厂,但柴卜庄村的林山木业、德顺板材厂未停产,要求关停。 临沂市 其他     1.探沂镇政府为落实环保工作要求,对辖区企业中无环评手续、有环评未验收的、治污设施不完善的,要求停止生产,加快手续和治污设施的完善。
    2.林山木业为临沂林山木业有限公司,于9月5日恢复生产,现场检查发现三台热压机有余温,存在生产迹象,企业年产10万立方米胶合板项目于2014年经县环保局批复,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要求,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正在安装。德顺板材厂为费县得顺木业有限公司,位于探沂镇柴埠庄村,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厂区车间整理及环保设备安装,未生产。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编制完成,未获得审批。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临沂林山木业有限公司以逃避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的罚款;对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其停止生产,处以4万元的罚款,目前该企业已停产。
    2.对费县得顺木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张胶合板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文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万元。
 
101 3641     青岛市胶州市马店镇鲁泰路北,峰泾(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该企业无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及应急预案,无环保验收手续。 青岛市 固废、其他     1.信访人反映的事项与18-2202.24-3045.25-3161.25-101-3259转办件基本为同一事项。信访人反映的锋泾(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胶州市胶莱镇马店工业园,主要产品有:聚氨酯泡沫密封胶、硅酮密封胶、云石胶。该公司主要产生废胶、废油墨桶、废显影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与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理合同,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2015年-2017年共产生危险废物11.089吨,转移危险废物10.22吨,目前库存危险废物0.869吨,未发现该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2.该公司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库房,产生的废胶、废油墨桶、废显影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险废物库房内。并已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于2015年7月17日到胶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3.该公司于2013年4月11日通过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5年7月30日通过验收。      
102 3642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一路42-31号吉林特色烧烤,通风机噪声扰民;油烟部分直排,部分排入雨水井内。投诉青岛市环保部门不作为。 青岛市 噪声、油烟、其他     1.市北区人民一路42-31号的“市北区兄弟仨特色烧烤店”,门头为“吉林特色烧烤”,距离13号楼直线距离18米,其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到门头处一个废弃的雨水井内(与其他雨水管道不相通)。2.2017年8月11日,因该店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环保市北分局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3.2017年9月8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市北分局在13号楼前对该店的风机噪声进行了监测,其噪声值为55.6分贝,符合二类区昼间噪声排放标准,但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该店夜间不使用风机。   其他     1.环保市北分局会同市北区四方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店:禁止将烟气排入雨水井;定期检修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防止油烟噪声扰民;夜间22时后不得使用风机,防止噪声扰民。2017年9月9日上午,环保市北分局、市北区四方街道办事处再次进行检查时,该店已停业进行整改。2.环保市北分局将会同四方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店的监管力度,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营业。  
103 3643     潍坊市寒亭区朱里街道办事处,潍坊天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排放刺鼻气味,污水直排地下。 潍坊市 大气、水     “潍坊天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潍坊隆兴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调味料加工,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产生。经查,因市场行情原因,该企业自今年4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废水排放迹象,也未发现有明显异味。      
104 3644     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恒大雅苑9号楼1单元104室,加工熟食,排放刺鼻气味,使用煤气罐存在安全隐患。城管部门未彻底解决。 济南市 大气、其他     该熟食店于今年8月底开业,主营酱肉、烧饼、凉菜,未曾办理经营许可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商铺所在的恒大雅苑9号楼为住宅楼,该店内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厨房内加工熟食使用小区管道天燃气,未使用煤气罐。 关停取缔     1.9月8日,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店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济槐城执责改字2017第0318334号),责令经营者自行清理生产经营设备、原材料,由恒大雅苑物业公司对该业户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现场拆除了广告牌匾。9月12日,该餐饮店已将加工设施自行清除完毕。
    2.槐荫区兴福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执法、安监等部门,责令小区物业公司按照物管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加强小区内部管理。
 
105 3645     前期反映“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杜茂村南面大型养鸭场,直排粪水粪便、刺鼻异味气体,举报人申请环评及批复等信息公开。”的问题(受理编号1912号),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环评审批手续与实际不符,且未补办相关手续。 泰安市 其他     1.第十六批次1912号案件处理情况:对养殖场内4个养殖大棚的4万只肉鸭进行了限期处理,分别于8月31日、9月3日、9月4日将四个棚内肉鸭全部出售完毕。目前,该养殖场内养殖棚也均已拆除,从源头上将污染源消除。   
    2.宁阳县东疏镇樱源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杜某)在线自主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737092100000065)。养殖棚未建设相应的治污设施,与备案中承诺的“生产污水和冲栏废水混合后,经格栅及沉砂集水池和固液分离设备预处理后外排”的内容不一致,因此,该备案为无效备案。经过与养殖户座谈,养殖户不再在此处从事畜禽养殖,所以未补办相关手续。
关停取缔     目前养殖场周边环境卫生正在整治打扫中。同时将根据养殖户意愿帮助其做好转产工作。  
106 3646     前期反映“临沂市沂南县界湖镇振兴路中段明德花园小区内有一臭水沟,气味难闻。反映多次未解决。”的问题(受理编号1994),调查结果至今未公开。举报人对现场处理不满意,仅进行垃圾打捞,要求封闭河道。 临沂市 其他     1.受理编号1994号转办单反映的臭水沟为县城内具有灌溉、泄洪功能的水渠,目前水渠内有流水,垃圾已清理,水渠附近已设置了围墙及严禁倾倒垃圾警示标志,禁止倾倒垃圾。再次核查,现场未见有垃圾倾倒,气味问题已基本解决。
    2.受理编号1994号转办单办理结果已于2017年9月7日在山东省政府网站、大众日报及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3.鉴于该水渠为县城主要防洪设施,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不得擅自填堵、篷盖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等有关规定,不能对其封盖。
         
107 3647     临沂市蒙阴县旧寨镇镇政府西南方向的润泉管业,粉尘污染严重,污水直排入农田。 临沂市 大气、水     1.“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润泉管业全称为蒙阴县润泉管业有限公司,位于蒙阴县旧寨乡北峪村,主要从事塑料供水管、排水管生产、销售。PVC管的切割是造成粉尘污染的主要原因,车间北侧有1台简易布袋除尘器。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严重的问题。
    2.“污水直接排入农田”的问题。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用水主要是产品的冷却用水,车间外侧建有冷却塔,生产废水经冷却塔后排入冷却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经现场排查,公司周围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经走访,周边住户及附近桃园种植户亦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约谈、关停取缔、问责     1.该公司属于“散乱污”企业,9月8日,旧寨乡政府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对该企业进行关停取缔。
    2.对旧寨乡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108 3648     前期反映“临沂市兰山区夕苑小区西南组团西边的东方新天地施工现场,夜间施工(22点到第二天凌晨6点)噪声扰民,将近80分贝。曾向当地12345和很多部门投诉,未解决。”的问题(受理编号1422号),该工地在接受政府处理后,继续夜间施工。执法人员走后工地继续施工,噪声扰民。要求查处。 临沂市 其他     2017年8月23日,兰山区接到关于东方新天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受理编号1422转办单,已责令天元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立即停止夜间施工,并由兰山区环保分局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但该施工工地未按照要求停止夜间施工,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兰山城管局对依法对临沂东方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施工工地未按照要求停止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夜间施工,处以罚款1万元整。
    2.加强巡查监控,安排人员进行夜间值守,发现该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及时查处。
 
109 906-251     济南市高新区凤凰路与华奥路夜间渣土车交通噪声、扬尘严重扰民。投诉人多次向市长热线投诉未解决处理。 济南市 噪声     该路段周边有中铁逸都二期、凤凰国际、普利置业在建项目,凤凰路南延、花椒山路市政道路施工等,此路段为渣土运输车辆、建筑材料大货车以及外区过路大型车辆的必经之路,存在交通噪音、扬尘问题,按照济南市规定,渣土运输时间为晚九点至次日凌晨五点,白天不允许运输。 其他     为解决此处大货车运输扰民的问题,高新区城管局、高新区交警大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对渣土运输车辆和大货车管理常抓不懈,对区内所有道路每天进行巡查,发现违规车辆立即查处。
    2.自8月13日起,由区城管局、区交警大队联合办事处执法大队及服务外包保安队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渣土运输行业集中整治行动,对渣土车辆违法违规运输进行24小时不间断整治。
    3.在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成立由区城管局牵头、区国土规划建设局、高新环保局、辖区办事处、区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联合执法行动组,自8月13日起,每周夜间开展2次联合整治行动,为期两个月,其余时间由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进行管控,重点查处违规施工和违规运输现象。
    4.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的同时,安排保安人员白天巡查晚上蹲守,严厉查处违规运输行为,一并倒查追究相关运输、施工、建设单位,一经核实将从重处罚。
    5.联系保洁公司对凤凰路、华奥路加大保洁力度,对沿途撒漏及时清理并洒水降尘。   
 
110 906-252     潍坊市寿光市化龙镇有家“寿光市怡清元涂层有限公司”,夜间向深井中排放废水,严重污染地下水,粉尘排放严重。 潍坊市 水、大气     1.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用硫酸钡,主要原料为钡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厂区地势较洼,该公司在厂区西南角建有一个约计250立方米的雨水收集池,已做防渗处理。9月8日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有一口水井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深井排污现象。经对该公司水井、雨水收集池取样监测,符合相关标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2.该企业粉尘主要来源于磨粉、包装工序,虽然在磨粉工段配备了除尘收集设施,但生产车间地面、窗户、天窗处均留有积存的粉尘,该企业在生产时存在排放粉尘行为,有粉尘污染的事实。因该企业在化工企业转型评级评价中环保评级为差评,2017年6月15日依法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并于7月6日对该公司动力电进行了断电、张贴了封条。该企业彻底停止生产后,切割拆解了设备,但部分设备、产品仍存于车间内。
关停取缔     针对该企业现场拆除不彻底的问题,责令该企业立即对生产设备进行彻底清除,切实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111 906-254     济南市槐荫区演马佳苑10号楼西侧的巴黎贝甜蛋糕店违建储藏室,侵占公共绿地,油烟扰民。多次向12345反应,一直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油烟、其他     演马佳苑10号楼西侧的巴黎贝甜蛋糕店为沿街底商,未配套设置专用烟道,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主要经营内容为蛋糕加工,售卖烘培糕点,不存在油烟。该店铺在演马佳苑小区内违章建设约20平方米的房屋当储藏室使用。
    经调阅12345热线,2017年以来共收到类似举报件2件,均及时出警且及时处理,积极协调该小区物业公司督促业主(巴黎贝甜蛋糕店)尽快拆除违章建筑。
关停取缔     该经营业户已于9月7日彻底拆除了违章建筑。槐荫区政府责成兴福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巡查,防止出现餐饮经营油烟扰民现象。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避免乱搭乱建行为。  
112 906-256     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康家庄村康某某在居民区内无手续进行喷漆做业,气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其他     营丘镇康家庄村大部分住户姓康,接到交办单后,昌乐县立即责成营丘镇政府、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对该村住户逐一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村民进行喷漆作业。      
113 906-257     济南市槐荫区刘长山路延长线绿地国际花都、泉景园和泉景嘉园住宅楼下的餐馆(九十年代、满口香、二师弟)油烟污染严重,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停业整顿,但是一直违法营业。 济南市 油烟、其他     1.该件中三家餐馆的名称应为80年代餐馆、二师兄餐馆、满口香餐馆,前期都经营烧烤和炒菜,无独立烟道,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2.8月13日,槐荫区腊山街道办事处对三家餐馆下达《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8月29日三家餐饮单位已停业。
    3.9月8日,三家餐馆已拆除烟囱和灶台及餐饮设施设备,不再经营炒菜和烧烤经营,现正转行经营其他项目。
其他     槐荫区政府责成腊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对辖区餐饮单位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油烟扰民等环境问题发生,保障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   
114 906-261     济南市历山名郡1号楼西北角垃圾转运站排放刺鼻气体,噪声扰民。 济南市 大气、噪声     历山名郡小区西北角有1处按规划配建的生活垃圾转运站,该转运站建成后一直未投入使用,之前小区垃圾直接清运到千佛山路垃圾转运点集中装车,因千佛山路垃圾转运点停止使用。9月1日启用历山名郡小区垃圾转运站,每天6:30及18:30分两次由环卫所安排专门收集车辆到小区转运站清运,垃圾收集车在清运垃圾过程中产生噪音,现场未嗅到刺鼻气味。 责令改正     9月6日,历下区城管局环卫所已将清运时间改为9:00,最大限度降低噪音扩散。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责成小区物业定时打药消杀、除臭,防止刺鼻气味产生。  
115 906-263     临沂市郯城县红花镇东宋窑村有家“临沂奔马商贸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直排废水、刺鼻废气,严重扰民。 临沂市 水、大气、其他     1.临沂奔马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注塑、吸塑、吹塑加工销售,原料为聚丙烯颗粒,产品为苗盘,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其他手续。
    2.注塑机器成型工艺需用水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没有配套建设收集处理设施。该企业生产时对周边群众有影响。目前该企业处于设备调试阶段,未生产,故未进行有机废气排放监测。
关停取缔     郯城县红花镇政府已于9月9日清理现场原料、产品,并切断生产性用电,查封无法立即拆除的注塑设备,目前,注塑设备已拆除。  
116 906-265     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后君祥村路北,张某某违法生产塑料袋,没有办理环评手续,生产中散发出刺鼻气味,粉尘排放严重。 潍坊市 大气、扬尘     该塑料袋加工企业系昌乐金兴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塑料方便袋加工厂,法人代表张某某,于2016年8月10日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村村民赵某某厂房(此前空闲,无建设项目),2017年5月31日办理营业执照,2017年7月5日办理项目立项登记,现正在办理环保等有关手续。经现场查看,项目正在进行厂房维修,未安装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现场无刺鼻气味、粉尘污染等问题。      
117 906-266     威海市文登区中央龙湾小区的路面破损严重,小区尘土飞扬,泥沙被雨水冲刷后遍地都是。 威海市 扬尘、其他     中央龙湾小区总占地63.7亩,规划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目前小区物业管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祥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经查,物业公司已于9月6日开始对小区内严重破损的路面进行维修,9月8日进行了混凝土浇筑修补,目前正在对浇筑好的混凝土进行养护。物业公司为防止混凝土水分蒸发过快,在新浇筑的路面和公共区域上覆盖了塑料薄膜,用沙土固定,有部分修路用沙土被风刮到路边,车辆经过时,有扬尘现象。 责令改正     1.责令物业公司加快小区路面维修进度,混凝土路面养护期满后,立即清理砂石、塑料薄膜等杂物,并做好洒水降尘工作,维护好小区环境,将施工影响降到最低,目前已完成路面维修。
    2.及时公布公开。由天福街道安排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小区居民的沟通解释工作,公开说明问题处置情况,并邀请周边居民进行监督,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118 906-267     威海市荣成市成山镇仙人桥村西北方向大约200米处有风力发电机,工作时噪声很大。 威海市 噪声     1.仙人桥村西北方向最近风力发电机距离该村193米,该风力发电机属国华瑞丰(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经省发改委立项,2006年10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竣工投产,2009年7月通过省环保厅环评验收,为轮毂中心高度76米,叶轮直径66米,单机容量1250千瓦的苏司兰风机,标号33#,该风力发电机各类手续齐备。
    2.9月9日,在离最近住户处设监测点,对群众举报噪声情况进行监测,经荣成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噪声不超标,昼间噪声总体达标但有个别时段超标(17时49分检测为57.6dB(A),17时55分检测为55.5dB(A),均大于55dB(A)),对周边群众会造成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1.9月10日,荣成市环保局已责令国华瑞丰(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对33#风力发电机立即停止运行。
    2.责成市发改局、成山镇督导国华瑞丰(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对33#风力发电机立即制定拆除计划,9月30日前拆除完毕。
 
119 906-270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生态办公室主任慕某某同不法商人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浮山顶上,掩埋了浮山原有大量植被,造成生态破坏。 青岛市 生态、其他     1.崂山区政府根据批准的《青岛浮山生态公园(崂山区)分区规划》,责成崂山区金家岭生态保护开发办公室组织实施浮山生态公园建设。2.经核实,崂山区金家岭生态保护开发办公室没有“慕某某”。3.浮山生态公园建设,拆除违法建筑15000平方米,清理非法圈占的菜地320处,清运原有垃圾30万立方米;整治修复17处废弃石坑,恢复山体、覆土绿化、建设体育场地和休闲广场;增绿补绿,种植雪松、樱花、丁香、连翘等乔灌木10万余株,新增绿化面积2000亩,林木绿化率有了大幅提升;根据浮山绿线设置,建设生态围网,全长约6517米,设置出入口12个,规范管理。4.浮山生态公园(崂山区)建成后公益开放,在建设过程中,没有任何商业行为。      
120 906-276     济南市花园庄东路39号1号楼1单元102,观音阁诊所以及地下室,2单元101以及地下室,熬制中药发出刺鼻气味,在地下挖沟设置暗管排放刺鼻、呛人气体及污水。 济南市 大气、水、其他     花园庄东路39号1号楼1.2单元各有1处出租房,租赁合同房产登记设计用途为商业。
    1.1单元102租给观音阁诊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为:济南历下观音阁诊所。该诊所无环评手续;现有3个煎制中药机,煎药间北窗户有一个自设排风管道通往一号楼东侧的花坛内;现场并未发现煎制中药行为;其生活污水和楼上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混合排入市政管网;该诊所地下室存放中药药材,气味为中药味。挖沟设置管道是为了排放煎制中药过程中的气味气体(熬制中药时的气体不能和居民共用烟道,诊所自设排气管道);该诊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置,转移联单健全;没有发现该诊所通过暗管排放污水。
    2.2单元101室分租给两家单位经营,一家经营酸辣粉,目前酸辣粉已关门停业,屋内已搬空;一家为济南历下远鸿五金店,该店不存在污水、气体排放情况。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9月11日,历下区环保局对济南历下观音阁诊所未办理环评手续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济历下环告字〔2017〕84号),拟罚款1万元。
    2.9月8日,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周边居民的工作,相互理解;同时,区环保执法人员建议济南历下观音阁诊所停止代办熬制中药业务,减少中药气体外排。
 
121 906-277     淄博市博山区银龙村有家“淄博银仕来(集团)纺织有限公司”,其浆纱用水和纺织用水排放到村东污水池内,导致池水散发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均为解决。 淄博市 大气     淄博银仕来(集团)纺织有限公司于2011年在银龙村东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一处,并经环保部门审批和验收。该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能力300吨,主要将该企业生产工序产生的浆纱处理水、空调水以及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后作为中水回用。该污水处理曝气池、厌氧池、生物炭滤池均已封闭棚盖。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在污水站内露天存放进行晾晒脱水,晾晒过程中产生少量异味。该污水处理设施西面为银仕来厂区,东面为其他工厂、南面、北面均为农田,周围无居民区。经了解近两年来环保分局和域城镇并未接到过关于此事的投诉信访。 责令改正     1.责令该企业加强管理,立即对污泥暂存场所进行棚盖、密闭,防止异味溢出。在日常生产中,对产生的污泥及时清理。
    2.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包村干部和环保网格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处理企业出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122 906-278     由于淄博市桓台县随意修改建设规划,导致云涛小区噪声、粉尘污染严重,排污管道乱放,生活污水乱流。 淄博市 水、扬尘、噪声     1.云涛小区正在实施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清理乱搭乱建、雨污管线分流、弱电下地及热力管线、自来水管线、自行车棚改造等。工程自2017年5月开工,年内完工。施工过程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进行,不存在随意修改建设规划问题。
    2.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机械噪音、扬尘问题,另外存在建筑物料临时集中堆放行为,以及误挖生活污水管道导致溢流问题,均已妥善处理。
其他     1.责令施工单位确保在供暖期前全面完工。
    2.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措施,建筑物料集中存放、集中管理。
    3.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管,严格施工单位科学施工、文明施工,避免施工过程中噪音、粉尘扰民问题。
 
123 906-281     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广尧店子村东400米、石河以北300米处,在没有任何土地手续的情况下,有人私自搭建钢结构大棚从事座椅喷漆生产,废气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座椅加工点在生产过程中无喷漆生产工艺,但有一定的木屑粉尘排放,未办理环评手续。2017年8月23日,举报该加工点生产木器,冶源镇政府接到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因加工点无环评、土地等相关手续,责令加工点停止生产并拆除设备。 关停取缔     加工点生产设备已拆除,并拆除加工车间320平方米。尚有一车间未拆除,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24 906-283     临沂市费县大田庄乡大田水库旁边有人违规建设高档宾馆,该水库为饮用水水源地,属于天蒙旅游景区,该项目破坏了生态环境,且威胁到了下游群众的饮水安全。怀疑违规审批,要求对相关部门追责。 临沂市 生态、水     1.该反映问题已在2672号信访件中办理,并上报了处理结果。反映的水库为费县上冶水库,位于费县大田庄乡驻地,该水库旁的酒店由山东大田庄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6年11月建设完毕。上冶水库于2017年3月31日由费县人民政府划定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宾馆建设地点位于饮用水源地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该酒店不属于天蒙旅游景区。
    2.费县天蒙湖度假中心酒店占地面积44亩,建筑占地5000m2,建筑面积18000 m2,其余为绿化和道路用地,无裸露地面。酒店现有103个床位,日均产生污水约20m3,配套建设了150m3/d的地埋式水处理设施,采用A/O/MBR膜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水通过管道排至上冶水库溢洪道以下50米的上冶河,未进入水库。不存在破坏水库生态环境及水质的问题。
    3.2015年5月13日,费县环境保护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该度假中心进行依法审批,不存在违规审批的问题。
其他     责令酒店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125 906-284     潍坊市临朐县五井镇,长兴路中段路西有家洗沙场,产生大量废水、污泥,至今未拆除。 潍坊市 水、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洗沙场为临朐县三桥矿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在石子清洗过程中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产生沉淀泥在晾干场晾干后,统一外运用作工程垫地基使用。企业无环评手续,现场有生产设备及清洗过的石子等产品,处于停产状态。已责令企业对2条石子清洗生产线进行拆除。 关停取缔     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对石子清洗线全部拆除。  
126 906-285     潍坊市昌乐县营丘镇马宋镇区变电所东临路北,唐某某在居民区生产塑料袋,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产生刺鼻气味,粉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其他     昌乐康盛塑料制品厂,所有人康某超(非唐某某),生产过程中无粉尘产生,但有时根据客户需要生产带香味的垃圾袋时,车间内会有轻微异味。2017年8月12日,因该企业无环保等有关手续,营丘镇政府、县环保局要求其立即停产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现场调查时,企业已经彻底关闭,厂区已无生产设备。 关停取缔     该塑料制品厂属“散乱污”企业,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  
127 906-286     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前湖村有家“临沂汇融食品公司”,其排污口在工厂南院内,存在废气、废水污染;石屯村的“汇融养殖公司”,存在大气、水、粪便污染;小河口村段及汤头李官危桥西段存在破坏河流非法采沙的情况;李官工业园的“亿晨混凝土”、朱七路西的“昆仑混凝土”,非法采沙、采石、占地,存在水、大气污染。 临沂市 水、大气、垃圾、其他     1.反映的临沂汇融食品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在厂区南侧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后进入李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在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市环保部门联网。经查看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2017年9月8日,对该企业排污口进行了取样监测,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该企业采用天然气锅炉实施供热。生猪静养区有少量屠宰废弃物渗出泄漏,产生异味。
    2.反映的汇融养殖公司名为山东汇融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兰山区李官镇石屯村,属于适养区。该养殖场建设规范有序,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健全,2016年被评为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采用科学的饲养管理模式,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养殖废弃物处理及时。产生的粪水通过干湿分离机,把猪粪和猪尿分离后进行发酵,并与当地的种植合作社签定畜禽养殖废弃物消纳协议,作为有机肥使用。分离后产生的废水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用来发电,剩余沼液经逐级过滤、沉淀和好氧等生物处理后,回用于冲刷猪圈、养藕等。
    3.反映的小河口村段为临沂市沂河河湾水源工程项目,不存在破坏河流及非法采沙现象;汤头李官危桥西段为临沂沂河河滩地整治提升工程,由于工程需要,临时将原滩涂河沙集中堆放,没有外运现象,待基础工程完成后将集中堆放的河沙用于建设阳光沙滩。不存在破坏河流及非法采沙现象。
    4.反映的亿晨混凝泥土名为山东亿辰混凝土有限公司,昆仑混凝土名为临沂昆仑建材有限公司,2家企业位于李官镇工业园内,土地手续合法,均于2017年7月停产至今。临沂昆仑建材有限公司环评审批手续齐备;山东亿辰混凝土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但未通过环保验收。2家企业生产过程中均无废水产生,均配套建设了脉冲式除尘器,不存在水、大气污染问题。2家企业正常生产时使用的沙、石均为外购,不存在采沙、采石问题。
责令改正、
立案处罚
    1.依法对山东汇融肉制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款1万元整。
    2.责令山东汇融肉制品有限公司加强静养区的冲洗清洁,并建设气味收集处理设施。
    3.依法对山东亿辰混凝土有限公司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拟处罚款4万元整。
 
128 906-287     临沂市兰陵县新兴镇北辛庄村西“东钢矿业”的石英石加工厂,在鲁城镇非法开采、爆破、非法运输,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其他     兰陵县东钢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6日,年产50万吨石英砂选矿加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验收。
    2017年2月,兰陵县国土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对厂部(地势南高北低)实施场地平整、削高填低时,将部分土石方外运,存在非法开采和外运行为,但不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兰陵县国土局现场进行了制止并下达停工通知。3月23日,县国土局委托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处开采现状进行测量,经县国土局案件会审认定该采矿行为涉嫌犯罪,5月3日将案件移交兰陵县公安局。6月15日,兰陵县公安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其他     兰陵县国土局和鲁城镇政府加强监管,严防非法开采行为。  
129 906-289     潍坊市青州市黄楼街道办事处寨里村有家“青州市瑞海机械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潍坊市 噪声、其他     青州市瑞海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年产20万件柴油发动机配件生产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正常生产(夜间不生产)。经监测,该公司厂界噪声、废气污染物排放达标。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未发现违法生产情况。      
130 906-290     济南市商河县城区产业新城街有家“山东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为电镀企业,原材料均为重金属,该企业为未批先建,违法生产,向地下直排废水,非法填埋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 济南市 水、固废、其他     1.山东聚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电镀企业,位于商河县城区产业园新城街1号,是个孵化项目,租赁孵化基地内2号标准车间一楼北半部分,面积1500平米,原有职工16人,主要产品有电磁屏蔽材料、防辐射服、屏蔽箱包等。该公司主要原料为聚酯纤维面料、镍靶、铜角。主要设备有真空磁控溅射镀膜机1台、复合镀膜机16台、污水处理系统1套、卷布机1台。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材料→真空磁控溅射金属膜→复合镀铜、镀镍→卷绕→成品。其电镀工艺为具有专利的新工艺,与普通电镀不同,流程为将聚酯纤维面料在电镀母液中走一遍,电镀母液只有损耗,需要定期补充,不需要更换,不产生废电镀液等危险废物,未填埋过危险废物。
    该企业环评手续不完善,商河县经济开发区已于2017年6月和2017年7月两次向该公司下达了《关于督促企业限期完善环保手续的通知》,并且责令其于2017年7月底停产,逾期未能完善手续将关停取缔。2017年8月24日下午对其强制停电,9月6日现场检查时已停产。
    2.该企业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区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过程中没有废铜、废镍等重金属排放,未向地下直排废水。
    该企业不产生危险废物,产生的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堆放在车间内可循环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关停取缔、问责、约谈     1.该企业未能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善相关手续,因此对其采取关停取缔措施。商河县经济开发区已责令该企业立即将生产设备进行拆除。截至9月10日,16台全自动复合镀膜机、1台磁控溅射镀膜机、1台卷布机和1台真空磁控溅射镀膜机已拆除并清运完毕。剩余电镀母液贮存在特殊容器中出售,不产生污染。
    2.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诫勉谈话1人
131 906-291     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两城街道安家村一村村东养猪场,直排粪便、刺鼻异味气体。 日照市 水、大气     群众反映的两城街道安家村一村村东养猪场,位于安家村一村村东,北海路以西,占地约100亩,是1995年设立的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示范区”,原有76家畜禽养殖户。2015年,通过开展生猪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关停了该区域畜禽养殖户40家,剩余36家。2017年8月,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印发了《山海天畜禽养殖布局规划》,计划于10月31日之前关停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业户。两城街道办事处制定了《两城街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对该区域的畜禽养殖户进行集中整治,截至9月9日,已停养13户,剩余23户,其中养殖专业户8户(存栏50头以上),散养户15户。
    9月8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区域的2家养猪户在猪圈旁边露天堆肥,用于农业种植,因管理不完善,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发现由于养猪户对产生的畜禽粪清理不及时,产生异味。
关停取缔、问责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两城街道办事处立即责成安家村一村两委加快推进该养殖区关停取缔工作,入户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保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停养。
    安家村一村立即对养殖户产生的粪便全面清理,同时加大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各养殖户停养前产生的畜禽粪及时清理。二是街道干部及包户两委成员立即入户做停养动员工作。三是帮助畜禽养殖户联系生猪销售处理,加快停养工作进度。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正在进行。
诫勉谈话1人
132 906-293     济宁市邹城市石墙镇东井村,村委成员非法开挖北山山林建设墓地,山林植被遭到严重破坏,产生扬尘污染,且收益钱款去向不明。 济宁市 生态、扬尘     1.石墙镇东井村位于邹城市石墙镇东南部,信访人反映的北山位于东井村东北方向,距离村庄约1.5公里。邹城市石墙镇东井村北山半山坡处,有一片已经平整尚未硬化的场地,面积576平方米(合0.86亩)。该宗地属于国家级公益林地,为村集体所有。
    2.2016年底至2017年6月,当事人刘某某(东井村村民,非村委成员)未经批准,陆续雇人在该处施工建设,平整后准备进行自家墓地建设。当事人刘某某未向村委会申请,东井村村集体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立案处罚     当事人刘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墓地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邹城市森林公安局已对其立案查处,责令于2017年10月10日前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1.728 万元。  
133 906-295     潍坊市寒亭区潍北农场五分场320省道668号的“潍坊一蓝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未更新环评、安评等手续;废水只有少量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余的偷排;使用的液碱属危险品,未在相关部门备案;产生的废白土、废活性炭、氯化钠等危废,污染土壤。举报多次,寒亭环保局未处理,举报其不作为。 潍坊市 水、固废、其他     1.潍坊一蓝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潍北农场五分场,主要从事精制甘油生产。该公司年产3万吨精制甘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1月31日由潍坊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潍环审字〔2013〕35号),该项目一期于2014年4月8日通过潍坊市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潍环寒验〔2014〕H-5号),该项目二期于2016年1月25日通过潍坊市寒亭区环保局验收(验收文号:寒环验〔2016〕1号)。经调查,由于更换天然气锅炉,该公司在其厂区北侧新租用一处场地,用于建设天然气储罐及配套设备,但未新建生产线,未扩大生产规模。由于该公司属于一般工贸企业,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第七条有关规定,其安全生产预评价无需通过安监部门审批和备案。
    2.该公司30吨/天生产废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12月17日由潍坊市寒亭区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寒环审表字〔2015〕64号),该项目于2017年3月投入试运行,2017年7月7日潍坊市寒亭区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意见,该公司正在进行整改。在废水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前,该公司的废水收集后存于厂内水池中,不定期运往寿光华源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废水处理设施投运后,该公司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7月底以来,因市场行情及更换天然气锅炉等原因,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偷排废水的迹象。区环保部门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该公司厂区内水井处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1项检测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Ⅳ类地下水以上标准。
    3.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原料、生产出的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无需在安监部门审批和备案。因此,反映的“使用的液碱属危险品,未在相关部门备案”不属实。
    4.该公司已与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签定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废活性炭、蒸馏残渣(氯化钠)等危险废物委托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现场调查中未发现有废白土产生。区环保部门委托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厂区内外土壤进行了采样检测,经比对,未发现明显异常。
      5.2017年,我区环保部门共接到两次反映该公司环境问题的举报,反映其废水、废气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查处,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因此,反映的“举报多次,寒亭环保局未处理,不作为”不属实。
     
134 906-297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泽头镇林村周边有三座大型养鸡场,三座大型养貂场,以及大型冷藏厂,这些企业没有环评手续,没有粪便处理设备,产生大量粪便、垃圾,消毒药水,焚烧动物尸体臭味熏天,污染林村两条大河。 威海市 大气、水、垃圾     1.涉事的3家养鸡场均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建设,分别为生种禽公司父母代14场养鸡场、益生种禽公司父母代15场和益生种禽公司祖代11场,均位于畜禽养殖适养区,主要从事祖代、父母代肉种鸡饲养,都是规模化养鸡场。在粪便处理方面,都采用垫稻壳垫料的方法处理鸡粪,每个饲养周期结束后(18个月),鸡粪一次性清运至该公司有机肥厂,不外排,然后对鸡舍进行冲刷、烟熏消毒。在污水处理方面,3家养鸡场均建有污水防渗沉淀池,产生的污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没有发现污水外排情况。在动物尸体处理方面,2014年前存在用焚烧炉焚烧动物尸体的情况,自2015年开始,采用破碎、厌氧发酵等方法,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后运至该公司有机肥厂。在环评手续办理方面,益生种禽公司父母代14场养鸡场办理了环评备案手续,益生种禽公司父母代15场、益生种禽公司祖代11场2家养鸡场未办理。今年7月31日,区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补办环评手续,并进行处罚。目前已缴纳罚款,正在办理环评备案手续。
    2.涉事养貂场分别是文登区泽头镇宏拓水貂养殖合作社、威海市恒信牧业进口种貂养殖基地、文登翊恺养殖场,位于畜禽养殖适养区,都是规模化养殖场,均未办理环评备案手续。其中,宏拓水貂合作社未建设堆粪场,建有2级污水防渗沉淀池,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恒信牧业养殖基地建有堆粪场和污水防渗沉淀池2个,有少量废水外排至场区北侧水沟。文登翊恺养殖场建有堆粪场和3级污水防渗沉淀池,有少量废水外排至场区北侧水沟。经调查,3家养貂场均无动物尸体焚烧炉,动物尸体采取填埋的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发现焚烧痕迹。在前段时间开展的环保督察自查自纠活动中,区畜牧兽医局已将这3家养貂场列入整改对象,分别发放了《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服务通知书》,要求其按照规定建设堆粪场、污水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及时清理污水粪便,目前正在整改中。
    3.涉事冷藏厂为王某某经营的冷藏厂,位于林村村北,主要从事貂食成品冷冻,未办理环评备案手续,现场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的情况。今年8月15日,区环保局对该冷藏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使用,并进行4000元处罚。
    4.林村村南和村北分别有1条河流,益生种禽公司父母代14场、宏拓水貂合作社、冷藏厂距离北河分别约400米、400米、700米,益生种禽公司父母代15场、恒信牧业养殖基地、文登翊恺养殖场、益生种禽公司祖代11场距离南河分别约50米、500米、500米、1000米。区环保局现场分别对林村北河上下游、南河上下游水质进行取样监测,结果表明,林村北河上游(COD13mg/L、氨氮0.3mg/L)、下游(COD16mg/L、氨氮0.5mg/L),南河上游(COD15mg/L、氨氮0.6mg/L)、下游(COD12mg/L、氨氮0.7mg/L),均低于执行标准(COD40mg/L、氨氮2.0mg/L)。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目前,3家养貂场内的粪污已清理完毕,排污口已封堵,堆粪场建设已完成并设置了遮雨棚,正在对沉淀池进行改造、建设雨污分流设施,铺设管道将污水引排至沉淀池,确保达到防雨、防渗、防漏的要求。
    2.目前,益生种禽公司父母代15场、祖代11场2家养鸡场已办理了环评备案手续;对未经环评备案、擅自建成规模化养殖场的宏拓水貂合作社、恒信牧业养殖基地、文登翊恺养殖场3家养貂场,已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共计罚款3.5万元,并督促其按规定完善环评备案手续;对王某某冷藏厂,已责令停止使用冻品储存设施,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按照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135 906-299     枣庄市滕州市西岗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多年未启用,“盛源化工”、“宏泰化工”、“盛隆化工”等多家化工企业污水直排,气味严重;香舍里花园等社区五万人生活污水直排入微山湖,严重污染南水北调水质。 枣庄市     1.反映的“西岗镇污水处理厂”实为滕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即银河水务滕州西岗有限公司),实际总投资4250万元,总占地60亩,采取AO污水处理工艺,设计总规模是3万立方米/日,一期工程处理规模是1万立方/日。2010年5月,取得山东省环保厅环评批复,采取BOT模式,由青岛银河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2011年10月开工建设,2013年6月竣工。配套管网总投资 2520万元,建设长度21公里。该项目在设计之初,主要计划接纳处理西岗镇驻地企业污水,包括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后期由于社区入住人少,产生污水量少等问题,导致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竣工后一直未运营。2017年3月,枣庄市市级督察期间,已发现西岗镇污水处理厂未运行的问题。滕州市委、市政府对西岗镇党委、政府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滕州市纪委分别给予西岗镇副主任、环保所所长诫勉谈话。同时,要求对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随后,西岗镇与青岛银河水务有限公司多次洽谈协商,2017年7月开始全面接纳社区生活污水,8月份该污水处理厂已开始运营。
    2.西岗镇现有4家化工企业,分别为: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滕州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盛隆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世纪通泰焦化有限公司。上述4家化工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且均通过了验收。
    废水治理方面。4家企业工艺上均无废水外排。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含硫污水进入脱硫装置处理后一部分进入加氢系统回注,剩余不能回注的污水外送至盛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该公司建设了事故收集池和雨水收集池,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滕州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目前生产干块大料,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运。盛隆化工有限公司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厂区生产及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山东世纪通泰焦化有限公司建设了污水处理站和熄焦废水加药系统,对熄焦废水、蒸氨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检查时,4家企业均无生产废水外排。
    废气治理方面。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硫化氢酸性气体经脱硫工序生成副产品硫氢化钠,产生的甲醇驰放气解析气作为加热炉燃料;所有原料罐、成品罐全部采用内浮顶罐,有效减少了物料挥发。滕州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使用净化后煤气为热源,生产废气使用液碱湿法脱硫后,加入液氨,并通过SNCR脱硝;废气排放口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省市联网,24小时实时监控。盛隆化工有限公司和山东世纪通泰焦化有限公司都建有脱硫工艺以及烟尘治理设施、煤场扬尘治理设施,都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省市联网,24小时实时监控。2017年8月27日,滕州市对4家企业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测,监测结果显示,4家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均符合相关标准,不超标。其中,盛隆化工有限公司氨、硫化氢、苯监控点最大值分别是:0.138mg/m3、0.008mg/m3、<1.5×10-3mg/m3,山东世纪通泰焦化有限公司氨、硫化氢、苯监控点最大值分别是:0.019mg/m3、0.004mg/m3、<1.5×10-3mg/m3,均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现有和新建炼焦炉炉顶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滕州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监控点最大值分别是:0.022mg/m3、0.026mg/m3、0.401mg/m3;盛源宏达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其污染排放特点只监测了苯,4个点位监控点最大值均<1.5×10-3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西岗镇香舍里社区是采煤塌陷地村回迁安置小区,自2010年开始实施,采取逐年建设、群众分批上房的方式,按照原规划设计,到2030年计划安置搬迁群众5万人,目前已安置5个村、5993人,已选房3110套,由于经济较富裕,大部分村民在滕州城区已经购房,目前实际入住群众不到5000人。由于管网不配套,滕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为解决该社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将生活污水暂时排入了镇南部的东湖公园。该公园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总容量465万m
3,且是封闭水域。2017年7月前,社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通过管沟排入南部东湖公园,该社区日产生生活污水约320立方米,不足东湖总容量的万分之一,经过水生植物降解后,未对水质构成较大影响。经提取东湖公园水样进行监测,COD为21mg/L,NH3-N为1.86mg/L,符合地表水Ⅴ类水质标准。2017年7月后,该社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进入滕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置。
   
责令改正     1.西岗镇已经封堵住香舍里社区生活污水流入东湖公园入口,确保生活污水不再流入东湖公园。
    2.西岗镇进一步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加快香舍里社区后续新开发住宅的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确保污水应收尽收,第四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3.市环保局加大对4家化工企业的监管巡查,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136 906-301     济南市市中区升平街“习习居宾馆”餐厅直排油烟、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济南市 油烟、噪声     习习居宾馆位于纬三路24号商业楼,证照齐全,有环评手续,其餐厅有两个专用烟道,一个在二楼平台,烟道口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且正常使用;另一个备用独立专用烟道,直通七楼,因烟道距离东侧三层居民楼约5米,油烟、噪声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责令改正     1.市中区大观园办事处要求习习居宾馆餐厅停业整改,对烟道位置进行调整,该餐厅制定整改方案,于9月14日已将二楼平台烟道连接到备用独立专用烟道,同时,将油烟净化设施移至七楼烟道口。
    2.整改完毕排放达标后,方可准许其恢复营业。
 
137 906-302     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班里村村主任张某某向孝妇河沿岸非法倾倒大量生活垃圾、河道淤泥,严重污染环境。 淄博市 垃圾、土壤     8月初,淄博久远运输有限公司擅自将50车左右生活垃圾运至孝妇河沿岸班里村东南原有的大坑内,执法人员在巡逻中发现该处倾倒垃圾后,立即责令淄博久远运输有限公司将擅自倾倒的垃圾清走已于2017年8月14日清运完毕,并责令其缴纳垃圾清运费6000元,北郊镇党委、政府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村主任张某某进行约谈。但河道淤泥系孝妇河清淤时产生,部分作为地势低洼处的填充土,并已覆盖种植用土。 责令改正     1.加大对孝妇河沿岸的巡查力度,防止私拉乱倒,污染环境的现象发生。
    2.对填方后的孝妇河淤泥覆种植土绿化,建设滨河公园。
 
138 906-303     淄博市张店区远景花园东门纯一层独栋沿街商铺有五家饭店,手续齐全,被当地政府强制取缔,当地政府乱作为。 淄博市 其他     1.该处5家饭店为省交办[2017]第240号被群众投诉油烟、噪音扰民的饭店。
    2.饭店距离远景花园16.17号住宅楼最近最远距离为7.1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标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有关规定,不符合选址要求,已责成房镇镇政府依法对5家饭店进行关闭。
    3.房镇镇政府前期与5家饭店业主沟通,其中2家饭店已同意搬迁,牌匾已拆除,其余3家仍在积极沟通中。
其他     责成房镇镇政府继续与业户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139 906-304     临沂市费县薛庄镇有个范某某的淹腊厂,污水直排,严重污染环境。 临沂市     反映的腌腊厂原为镇办企业,于1998年倒闭,后场地一直闲置。2004年10月薛庄镇政府将该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流转给范某某经营,范某某在该场地基础上建设两个项目,分别为费县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和费县新华泰饲料有限公司。
    费县恒泰食品有限公司畜禽屠宰、冷藏、冷冻项目于2011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11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口取水样一份,监测结果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一般保护区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费县新华泰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加工项目于2011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11年11月通过环评验收,无废水外排。
     
140 906-306     济南市历下区老石沟村附近,村书记韩某某倾倒大量渣土,严重污染环境。 济南市 固废     老石沟村岭南有一处渣土场。根据老石沟村村委会提供的两份协议显示:2013年12月30日,老石沟村村委会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渣土场扩大建设协议书》,同意中建八局对大汉峪渣土场向南扩大占用该村土地用于存放渣土;2014年8月13日,老石沟村村委会与济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西蒋峪房地产开发项目渣土场扩建使用协议书》,同意市城投公司使用大汉峪渣土场南侧土地用于存放渣土。以上两份协议皆是老石沟村村委会与相关公司签订,不属于个人行为。 其他     9月6日,历下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下区龙洞片区渣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书号:历下政办发〔2017〕39号),对龙洞片区的建筑渣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明确了整治任务、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督管理单位以及完成时限。 
    该处渣土用于工程项目回填和绿化升级改造使用。已经函告济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立即处置建筑垃圾并加强所属地块上的渣土管理。9月底前,由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建议由济南市城乡林业绿化局牵头,落实《济南龙洞片区、雪山、葫芦顶、野峪顶山体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对山体进行绿化。济南市城乡林业绿化局为责任主体,监管部门龙洞街道办事处。2018年12月31日完成绿化工作,恢复生态原貌。
 
141 906-310     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路西头路南,聊城市乔森家具有限公司、一无名化工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污水,污染环境。 聊城市 水、大气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聊城市乔森家具有限公司从事橱柜、家具加工、销售;无名化工厂为聊城博超纺织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织材料助剂复配加工、销售。环保手续齐全。
    乔森家具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机械噪声和扬尘,均建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行。博超纺织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是纯水制备产生的含盐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安装的VOCS收集设施集气罩面积太小、安装位置太高,未完全封闭,致使废气收集处理不完全,车间内有明显异味。
    东昌府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于2017年9月9日对两家公司厂界恶臭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
停产整治     针对聊城博超纺织材料有限公司集气罩安装不规范的问题,东昌府环保分局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治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目前,该公司已经停产治理,正在对车间的生产区域进行完全密封,并增加集气罩,扩大收集范围。  
142 906-312     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孙家朱里村有家“临沂安华纸厂”,夜间生产,废气外排。 临沂市 大气     反映的兰山区义堂镇孙家朱里村临沂安华纸厂,从事三聚氰胺贴面纸、建筑模板纸和装饰木线条的生产。该企业废气产生工序主要是烘干工序,已配套建设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该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于2005年11月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未反映该企业夜间生产情况。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依法对该企业未批先建并投产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拟处罚款4万元整。  
143 906-313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瓷碗窑村有家“临沂市比尔森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私建小化工生产胶水,通常夜间生产,废气及废水外排。 临沂市 大气、水     1.反映的临沂市费县探沂镇瓷碗窑村临沂市比尔森工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位于柴埠庄村,主要以尿素、三聚氰胺、甲醛、原纸等为原材料,经制胶、调胶、印刷、浸渍等工序生产模板纸。2017年1月获得环保备案批复,包含制胶工序。
    2.该企业制胶、调胶过程耗电量较大,企业为节省成本,利用峰谷电价进行夜间生产,生产一次可供浸渍工艺生产两到三天。
    3.该企业废气主要为制胶、调胶、浸渍、烘干工艺散发的甲醛等有机废气,企业现已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了治污设施,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7)。外排废水主要是冷却循环水和供热蒸汽冷却水,经对其外排废水监测,甲醛超标0.26倍,费县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立案处罚、限制生产     对该公司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甲醛超标0.26倍的行为,费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限制生产,罚款305.3元。  
144 906-314     临沂市费县探沂镇前接峪村有家“临沂市宝印覆膜纸工厂”,无任何防护措施,存在苯酚、甲醛污染。 临沂市 大气、其他     1.反映的“临沂市宝印覆膜纸工厂”,位于费县探沂镇前接峪村北。该厂建有年产1000万套建筑覆膜纸项目,2017年5月10日取得了费县环保局的现状评估备案文件,建有9条覆膜纸生产线、2条印刷生产线、6台制胶反应釜,以上设备均安装了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与环评批复一致。生产原料包括甲醛、苯酚、尿素,反应过程中全部原料都转化为产品。
    2.现场检查时,其中3条覆膜纸生产线正常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经对废气排放口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7)。
     
145 906-315     济南市槐荫区槐荫街17号有一摩托车修理店,噪声、异味扰民。拨打12345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噪声、大气     槐荫街无17号门牌,投诉所反映的摩托车修理店门牌号应为槐荫街15号。经查实,9月5日,槐荫区城管执法局因该业户涉嫌违章占道经营,已责令其停止占道经营行为,该处摩托车维修点当场停业。9月8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业户有经营现象,无噪声及异味。经走访调查社区居委会及周边住户,该业户一直未再从事经营活动。经查询2017年12345热线举报情况,未发现与此转办件内容一致或相近的举报件。 其他     槐荫区政府责成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加大监管巡查,一旦发现有占道经营和噪声、异味扰民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146 906-317     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1.柏庄村:卢某某塑料厂和玻璃回收站、崔某某电线厂、柏建某纺织厂、水饺食品厂,大气、水、噪声污染严重;柳青河北侧双槐树饭店、柳青河东南侧海浮石化、柳青河南侧柏小学周围的6家工厂,均无环评手续。2.溪沂庄:柏发某塑料厂、柏庆某沙场、张开某沙场、张庆某沙场、南加油站西纺织厂、陈某某印刷壁纸厂、亚翔水表公司喷漆车间,均无环评手续。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反映的柏庄村卢某某塑料厂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并投产,废气产生工序无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生产时存在废气污染问题;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不存在废水污染问题;所有生产设备均在密闭厂房内,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噪音污染问题,目前停产。
    玻璃回收站露天收集玻璃酒瓶,经粉碎后外卖,未经环保审批,无污染治理设施,无生产废水产生,存在大气、噪声污染问题,目前停产。
    崔某某电线厂名为临沂市鑫乐线缆厂,主要从事电线的生产和销售,塑料加热挤出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未配套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存在废气污染问题;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所有生产设备均在密闭厂房内,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噪音污染问题;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目前停产。
    柏建路纺织厂现为仓库,用于存放废旧家具生产设备,不存在大气、水、噪声污染严重问题。
    水饺食品厂名为临沂市兰山区名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速冻水饺的生产和销售,和面工序有粉尘产生,配套建设真空收集设施,不存在废气污染严重问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所有生产设施均在密闭厂房内,经走访周边群众,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该企业已取得环评批复,尚未通过环保验收,目前停产。 
    2.反映的柳青河北侧双槐树饭店共有3个煤气灶,未进行环保备案。海浮石化全名山东海孚石化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
    3.反映的柳青河南侧柏小学周围的6家工厂分别为:申某某厂房、柏某某学屋、临沂实力电碳棒制品有限公司、张某某蓬布厂、临沂市巨昌食品有限公司和临沂利鑫经贸有限公司。申某某厂房为仓库,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柏某某学屋,负责学生接送及辅导,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临沂实力电碳制品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尚未通过环保验收;张某某蓬布厂,主要从事篷布的生产和销售,无环保审批手续;临沂市巨昌食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临沂利鑫经贸有限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尚未通过环保验收。
    4.经排查及走访溪沂庄周边群众,未发现反映的柏发某塑料厂;柏庆某沙场、张开某沙场、张庆某沙场均无环评手续,目前3家沙场已取缔并清理完毕;未发现反映的南加油站西纺织厂,经走访周边群众,在白沙埠镇溪沂庄南曾有一家纺织厂,现已将厂房出租给山东亚润铝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铝型材加工,未经环保审批;陈某某印刷壁纸厂主要从事壁纸裁剪,未经环保审批;亚翔水表公司名为临沂市亚翔水表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无喷漆车间。
责令改正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已对卢某某塑料厂、玻璃回收站、张某某蓬布厂和陈某某印刷壁纸厂4家企业进行清理取缔。
    2.依法对临沂市鑫乐线缆厂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不完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拟处罚款2万元整;依法对临沂市兰山区名乐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实力电碳棒制品有限公司和临沂利鑫经贸有限公司3家企业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均拟处罚款4万元整;依法对山东亚润铝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3.9万元。
    3.责令双槐树饭店进行网上环保备案。
 
147 906-318     临沂市费县马庄镇豹窝村,徐某某破坏基本农田,挖地卖土,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     2016年4月,马庄镇驻地道路绿化施工,豹窝村委在不影响耕种的前提下,征得有关村民同意后,将豹窝村西南破山后涑河北岸约400平方米的田地挖平取土用于镇驻地绿化,共挖土30车,并非出售获利行为。事后,村委向村民徐某法、徐某才、徐某文、王某某发放了相应的青苗补偿金。该处土地挖平后未影响正常耕种,未破坏生态环境。
    2016年4月22日,费县国土资源局向豹窝村委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村委未再挖土。
其他     进一步加强监管,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现象。  
148 906-320     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有20多家蒜米加工企业,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随意排放,污染河道,污染地下水,且有刺鼻气味。 临沂市 水、大气     1.神山镇共摸排出蒜米加工厂28家,均无环保手续,为“散乱污”企业,其中,16家无环保设施,12家有环保设施但不完备。28家企业普遍存在设备简陋、靠近民居和道路、废水外排、气味较大等问题。
    2.2017年9月8日,兰陵县环保局已对28家蒜米厂周边的12处井水以及神山镇境内2条河流(东燕子河、西燕子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水质检测。除西庄村郑某某井水因深度浅、地势低、离厕所近造成氨氮超标外,其他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V类水标准;两条河水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水标准控制要求。
关停取缔、约谈     1.神山镇政府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对该28家蒜米厂进行彻底拆除,目前全部清理完毕。加强监管和巡查,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和非法生产行为。
    2.对神山镇政府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49 906-321     潍坊纯碱厂堆积的数百万方碱渣堆于2016年2月发生溃坝,致附近多处化工厂被淹,次生的大量危废违规填埋,给生态造成极大隐患。 潍坊市 固废     1.2016年1月29日早6:55左右,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排渣场北碱渣沉淀池南侧偏东部护坡发生破裂,造成约40万方渣液外泄。外泄的碱渣液对临近园区的道路交通及园区内部分企业造成影响。事件发生后,开发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编制了《山东海化纯碱厂碱渣沉淀池护坡破裂事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界定泄露物质性质为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受损企业危废暂存库未受破坏。对从企业内部冲出的涉及物料、产品的包装桶(袋),收集后统一存放于潍坊中狮化工有限公司空置院内。2016年10月30日,由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委托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按危险废物进行了规范处置(300余桶、袋共计74.88吨)。 经查阅受损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企业危废实际产生量、处置量、暂存量与环评设计(验收监测报告)中理论数据基本吻合,不存在危废去向不明问题。
    3.溃坝事件中对外泄碱渣采取了应急处置,清理出碱渣堆放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北侧盐场盐田内,盐田采取了盐膜防渗,并进行了覆盖。滨海区环保分局已责令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对该部分碱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评估,并制定预处置方案。                             
     
150 906-322     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大王门社区新安村村内有多家养猪场,刺鼻异味扰民。 潍坊市 大气     该村村内有3户村民在自家院内养猪,为家庭散养户,共养猪28头,有粪污沉淀池,粪便没有外排。家庭养猪会产生异味,猪叫声会对周边住户产生一定影响。 其他     督促定期清污,减少粪污污染;加强与剩余3个散养户的沟通交流,保证9月底前自愿停止养殖并转产。  
151 906-323     潍坊市青州市邵庄镇玉军石料厂物料露天堆积,运输车辆有撒漏,产生扬尘。该石料厂破坏山体开采石料,影响生态环境。 潍坊市 扬尘、生态、其他     1.反映的是韩李东山整平项目,是国家级低丘缓坡试点项目,项目位于邵庄镇韩李村东山废弃矿坑。该整平项目已基本完成,整平设备已全部拆除,不存在私自开采,破坏山体的行为。同时,该整平项目剩余余料为市重点工程服务,定点定路线运输。
    2.经现场调查,该项目对进出道路落实洒水作业处理,物料进行防尘网遮盖,运输过程中采取平斗盖网,扬尘防护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但车辆运输过程偶有散落和扬尘现象。
其他     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加强运输车辆防尘处理,最大程度减少车辆进出产生扬尘的问题,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152 906-325     潍坊市青州市黄楼镇大王村村内有1家湿帘厂,外排甲醛气味刺鼻气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要求该厂搬离。 潍坊市 大气     反映的是孙某某水帘风机项目,该厂环保手续齐全。因生产过程中使用粘合剂,在浸胶、粘结、烘干过程排放非甲烷总烃和甲醛等刺鼻气味气体。现场检查时该厂季节性停产。 责令改正    责令其对浸胶和烘干工序加装收集处理设施并聘请有资质单位对生产废气、噪声进行检测,经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153 906-327     潍坊市诸城市辛兴镇大米沟村村后有一养殖场,外排污水,污染河道,且有刺鼻异味。 潍坊市 水、大气     该村后有3个养猪散养户,无养殖场,该区域为限养区,3个养殖户无粪污排污口,未发现外排污水,污染河道的情况。产生的粪便定期运至自家承包的田地堆肥。养猪户院子周围存在养殖异味,无刺鼻异味。 其他     按规定须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但3个养殖户考虑到自己养殖规模小、效益差,而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相对投资较大,因此自愿放弃养殖。9月10日,三个养殖户饲养的母猪、仔猪已全部处理。  
154 906-328     潍坊市临朐县华铝北苑名都小区西侧有一座110KV变电站,运行时噪声扰民,且有电磁辐射隐患。 潍坊市 噪声、其他     反映的110kV变电站位于临朐县秦池路东头南侧,主要用于城区供电。该变电站为上世纪70年代投入运行,2010年在变电站的东侧建设了华铝北苑名都小区,小区楼房离变电站最近距离约80米。
    2015年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110kV临朐变电站进行了整体密闭改造,2016年9月改造完成。2017年8月25日,山东省波尔辐射环境技术中心对变电站进行了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检测,工频电场强度为0.0057kV/m,小于4kV/m 的标准限值;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526μT,小于0.1mT 的标准限值。敏感点华铝北苑名都处的昼间噪声值为52.6dB(A),夜间噪声值为42.8 dB(A),符合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155 906-329     1.潍坊市临朐县骈邑路夜间渣土运输车辆高音鸣笛,噪声扰民。2.临朐县西山上有多处违章建筑,破坏生态环境。 潍坊市 噪声、生态     1.2016年以来,共接到“骈邑路夜间渣土车运输噪音扰民”的群众投诉3起,县交警大队先后组织夜间集中行动11次,在骈邑路与南环路路口重点设卡,共查缉各类渣土车221台次,均进行了严肃处理,但是此现象并未得到彻底根治。9月8日晚,县交警大队与县交通局联合又组织1次集中行动,查获各类渣土运输车10台次,并进行了严肃处理。
    2.群众反映的西山原为荒山,山上主要是荒草,有少量树木。从80年代开始,西山附近村民陆续到山上进行开发,种植了树木,以果树为主,并建设了部分果园看护房、养殖棚及管理房,所占用土地均为未利用地,未占用林地、园地等农用地。2011年县国土局等部门及城关街道对西山违建进行了调查,对违建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此后,一直未发生新的违法建设行为。
责令改正     1.对骈邑路夜间渣土车运输情况继续严格管控,严肃查纠,并视情况每周组织1-2次集中行动进行严厉打击。
    2.城关街道专门成立了拆违整改领导小组,现正在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将利用三年时间拆除山上所有违建。
 
156 906-333     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道有家“潍坊三聚机械配套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生产喷漆配件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其他     1.潍坊三聚机械配套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生产喷漆配件污染严重”的问题。2015年6月1日,高新分局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等违法问题,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处5万元罚款;由于该公司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高新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企业停止生产并缴纳罚款。
    2.2017年8月20日,为避免该公司擅自复产,区环保分局、电监办、新钢经济发展区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该公司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
责令改正     督促企业加快整治步伐,对达不到整改要求,决不允许恢复生产;治理无望或10月底前仍未完成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157 906-334     潍坊市青州市庙子镇南术店村有家“青州宇城建材有限公司”,违法采石,破坏山体,生产、运输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生态     1.该公司竞得位于青州市庙子镇西茂峪村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采矿权,出让期自2012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19日。该公司采矿权到期后,青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月20日对其下达了《关于采矿权到期不再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的通知》,要求停止一切采矿活动,并收回采矿许可证,予以关停,按程序进行闭坑。目前,该矿山已彻底关停。
    2.关停后,青州市国土资源局定期组织巡查,未发现该企业违法生产、运输问题。接到信访后,青州市人民政府再次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察,该矿山已彻底关停,未发现存在关停后违法开采问题,亦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
     
158 906-335     烟台市莱山区鹿鸣小区、万泰麓溪公馆、黄海明珠山庄等小区附近山上违建多处坟墓,破坏生态环境。 烟台市 生态     该问题中所涉及的莱山区鹿鸣小区、万泰麓溪公馆、黄海明珠山庄等小区所处西侧位置是岱王山前七夼社区地段。前七夼社区前身为前七夼村、前七夼大队,该地段自1951年确定村界以来,界定为前七夼社区土地范围,属荒山,为该社区祖坟所在。莱山区于1994年建区,2000年以后,鹿鸣小区、万泰麓溪公馆、黄海明珠山庄等小区相继在岱王山东侧开发建设,建设红线范围邻近山体。前七夼社区墓地出现在小区居民视线范围,未发现破坏生态的问题。 其他     有居民在购买房屋后反映过类似问题,街道已协商社区、墓主家人,在与各小区相邻区域种植树木遮挡,确保在居民视线范围内看不到坟墓。  
159 906-336     潍坊市昌邑市卜庄镇东辛庄村有多家养殖场,外排刺鼻气味,污水排至沟渠内。 潍坊市 大气、水     昌邑市卜庄镇东辛庄共有6家养殖场,均位于限养区,属于非规模化养殖场。
    1.王某涛养猪场,现生猪存栏约200头,建有2个猪舍,粪便暂时存在场区两侧空地,污水排放在场区南侧沟内。
    2.王某冬养殖场,现生猪存栏量约140头,建有4个猪舍,粪便及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场区两侧沟内。
    3.王某正养鸡场,现存栏量2.2万只鸡,共建有2个鸡棚,粪便暂时存于场区两侧空地上,污水排放到场区两侧沟内。
    4.贾某安鹌鹑养殖场建有三个养殖棚,目前使用1个,存栏量约1万只,粪便在场区内地面晾干后暂存于仓库中,定期出售植肥,无污水。
    5.尹某养牛场,现存栏量约20头牛,粪便存于场区外空地上,无污水。
    6.谢某普养牛场,现存栏量约6头,粪便存于场区外空地上,无污水。
    上述养殖场不同程度的存在养殖粪便和污水处理不规范问题,存在异味污染和污水排至沟渠的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责令改正     责令各养殖户立即对粪便、污水进行清理,现有粪便、污水9月11日前清理干净,粪便、污水用于培植农田。并在9月30日之前完善粪便暂存池和污水暂存池配套措施,在此期间粪便污水日产日清,切实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上述养殖户的监管,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160 906-337     烟台市招远市齐山镇玉甲村村口处有多家养鸡场,粪便废水直排沟渠内,有刺鼻气味,污染地下水。 烟台市 大气、水     齐山镇玉甲村村口共有两家养殖户,一户现养生猪2头,养殖场所距离村边约5米,建有1处合格污水储存池,粪便储存在污水储存池内,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现象;另一户是现养猪29头、鸡10只和鸭10只,养殖场所距离村边约100米,该场刚建设完成合格的储粪场,因顶棚尚未安装完成,暂未投入使用;混凝土污水储存池已投入使用,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之前污水外流排入路边水沟迹象,现场能闻到异味。环保局监测人员分别在养殖区域西南方向60米处1口水井及养殖区域东面50米范围内2口水井提取水样,经监测,3处地下水井高锰酸盐、氨氮指标均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 责令改正     养殖户考杰已完成储粪场加盖顶棚,并通过验收。  
161 906-338     潍坊市安丘市小付岗村村西侧有1家印染厂,废水排入村西沟渠内。该村还有3家养殖场,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潍坊市     1.段某某所经营印染项目主要从事布料印花加工,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停产。有碘镓灯晒版机一台,电加热烘干机五条。生产工艺为:制版—版上涂色—印花—烘干—成品,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生活废水进化粪池进行收集堆肥,已做防渗处理。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
    2.反映的3家养殖场均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污水渗入地下的情况。潍坊市连祥农牧有限公司配套建有干粪棚、沼气池、沉淀池等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张某某养鸭户目前无存栏,建有污水沉淀池和储粪池。薛某某蛋鸡户建有污水沉淀池和储粪池。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安丘市环保局责令该印染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处罚款2万元。景芝镇政府责令其立即停产,按照“两断三清”要求予以取缔。
     2.责令3家养殖场(户)严格按照养殖无害化处理制度要求,及时清理储存池内的污水和粪便,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异味影响。
 
162 906-339     潍坊市青州市陈黍村西淄河河滩内有一处石灰厂,无环保手续,粉尘污染严重。 潍坊市 大气     1.反映的是一处石灰销售点,因手续不全、扬尘治理不当等问题,青州市环保局联合邵庄镇已于2017年6月对其进行了拆除取缔。
    2.经现场检查,该销售点已拆除到位,场内无物料堆放,无经营迹象。
     
163 906-340     潍坊市高密市井沟镇胡家庄社区尤河头村有1家红砖土窑厂,无环评手续就投产,当地环保部门仅对其处罚1万元,处罚不到位。 潍坊市 其他     反映的红砖土窑厂应为高密市瑞鑫新型节能建材厂,主要加工销售实心页岩砖、空心页岩砖、实心轻体页岩砖。2016年,高密市环保局在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时发现:
    1.该厂页岩砖项目无环评手续,但属完善类项目,已于2016年12月完成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目前正在等待备案审批。
    2.该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2016年12月31日,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万元。不存在处罚不到位的问题。
    2017年9月8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其他     加强后续监管,未完善环保手续及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前不得恢复生产。  
164 906-342     潍坊市青州市东台头村西淄河河道内建有多家化工罐车停车场与1家混凝土厂,无环保手续,扬尘污染严重,同时污染地下水。该河道内还有1家碳素厂,废渣、废水随雨水流至淄河内一沙坑里。 潍坊市 水、扬尘、固废、其他     1.经调查,东台头村淄河河道内闲散院落存在停放化工罐车的现象,青州市邵庄镇前期组织对该处院落集中排查,未发现其从事其他生产经营行为。此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污水直排行为。
    2.反映的混凝土厂为青州晟凯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5年11月25日办理了环评手续。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对场内物料实施了覆盖,地面采取定期洒水措施。该厂无生产废水产生,冲洗罐车的清洗废水入防渗池暂存回用,无外排现象,未发现污染地下水的行为。
    3.反映的碳素厂为潍坊中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预焙阳极炭块,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料仓采用密闭式,原料密闭储存,生产过程全密闭,没有废渣产生。公司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收集入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成型冷却工序;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化处理后,作为车间洒扫、厂区绿化;煅烧烟气净化石膏脱水回用于吸收塔制浆池,循环利用。厂区无外排废水。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混捏成型工艺电捕焦油器收集的电捕焦油,环评产生量72.5吨/年,现存7.3吨,与淄博熙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并按要求进行转移。未发现废渣、废水随雨水流至淄河内一沙坑里的情况。
责令改正     1.责令该处院落的负责人立即对场内无关车辆进行清离。
    2.责令青州晟凯建材有限公司对场内覆盖不到位的物料立即整改,并严格落实地面洒水措施,加强扬尘管理。
 
165 906-346     潍坊市寿光市河头镇有一“利丰轮胎厂”,距村居距离很近,污染空气。 潍坊市 大气     1.8月20日,寿光市已接到过关于该企业大气污染问题的转办单(转办编号818-135),已对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查看了生产设备,调阅了生产记录,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企业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要求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
    2.该项目有组织废气均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对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敏感点刘家河头村进行了监测。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但因离民房较近,有废气产生,对周边村民造成一定影响。
    3.寿光市利丰橡塑厂,建设年生产轮胎30000条项目,有环保备案(寿环评函[2017]016号)。因市场销售、原材料供应不足等问题,已于8月17日停产,至今未开工生产。该项目位于刘家河头村,北侧为道路,南侧、西侧为企业,东侧为民房,与最近民房相距26米。
    4.9月8日晚上,接到本转办单后,调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无近期开工生产过的迹象,企业正在对相关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其他     1.该企业8月25日已与山东航兴精密仪器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目前设备辅助管道已经安装完毕,UV光催化氧化净化主体设备于9月12日到厂,预计9月15日左右完成安装,9月底完成废气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
    2.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前,向台头镇政府和寿光市环保局书面提出复工申请,对该项目噪音、废气、环境空气进行全面检测,经检测验收合格并向周边群众公示后,方可允许其复工生产。
 
166 906-347     潍坊市安丘市景芝镇洛岗村西南角,有2家养鸭场,直排粪便、刺鼻异味气体,污染环境。 潍坊市 大气、垃圾、水     1.两养殖户均不在景芝镇禁养区内。李某友养鸭户现存栏4800只5日龄小鸭,无粪便堆积,不存在粪便直排现象,鸭舍周边有轻微养殖异味;王某功养鸭户,现存栏32日龄鸭6600只,无粪便堆积,不存在粪便直排现象,鸭舍周边有轻微养殖异味。
    2.两家养殖户均没有配套污水沉淀池,景芝镇政府于2017年7月10日对该两养鸭户下达《景芝镇人民政府关于对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整治通知》,限期8月底前建设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前期因雨水较多,两家养殖户施工进度较慢,未如期完成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责令改正     责令李某友、王某功养鸭户加快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进度,限期9月15日之前建设完成并正常使用。  
167 906-348     潍坊市临朐县山旺镇桲林村刘某生的造纸厂,违法生产,噪声扰民,属于典型的“散乱污”,却没有完全取缔。 潍坊市 噪声、其他     该信访件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20批829-201号反映问题相同。该举报反映的造纸厂是山旺镇桲林村村民刘某某的金银纸制品加工点,加工工艺为成品纸加入泡花碱与铝箔纸进行粘合,经烘干成型后,按照定制尺寸进行裁剪出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用水。8月31日,山旺镇政府即对其实施断水、断电,清理原料、设备、产品等“两断三清”措施,将该项目予以彻底取缔。9月8日,接到该转办单后,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复查,现场与8月31日政府取缔后的现场相一致,不存在取缔不彻底问题。      
168 906-352     淄博市淄川区金山镇南杨村河道内有一“商砼混凝土厂”,盗采河沙,然后用垃圾回填,多次向当地政府举报,但因为是潍坊的交界处,一直未解决。 潍坊市 垃圾、生态、其他     1.该混凝土搅拌站位于青州市与临淄区交界处,部分场地占用青州土地、部分场地占用临淄土地,该单位从事混凝土搅拌生产;
    2. 2017年9月13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部分设备已经拆除;
    3.在该企业附近存在河道被采挖情况,但未填埋垃圾,近期无采挖情况也无采挖设备;
    4.该企业虽部分位于青州境内,但标识为淄博某企业,固我市一直未接到过有关该企业投诉。
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已责令其停止生产、拆除设备,并对其处以罚款3.3万元。  
169 906-353     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政府北有一“卓尔食品厂”,无手续非法经营,随意排放污水,有刺鼻气味。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反映的“卓尔食品厂”名为沂水卓尔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位于许家湖镇党委政府驻地东北700米,主要从事豆奶粉生产加工销售。该公司工商登记、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环评批复、房产登记、食品生产许可手续齐全。但未通过环保验收。
    2.该公司配套建设一处沉淀池,生活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入池沉淀后,经许家湖镇驻地污水管网,排入临沂润达水务公司深度处理,未发现污水随意排放问题。
    3.该公司正常生产条件下,无明显刺鼻气味,该公司因淡季设备检修于2017年8月7日停产至今。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沂水县环保局对沂水卓尔食品有限公司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沂环责改字〔2017〕250号),责令停止生产,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并依法立案处罚,罚款4万元。
    2.许家湖镇党委政府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要求,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170 906-354     临沂市临沭县临沭镇崔蒿科村南兴大街北处有一养殖场,污水横流,气味刺鼻。 临沂市 水、大气     临沭县临沭街道崔蒿科村共有21家生猪养殖户,其中在养4家,停养17家,均位于禁养区。4家在养户均处于养崔蒿科村南兴大街以北,崔某粮养猪户存栏15头,崔某兵养猪户存栏20头,崔某沭养猪户存栏10头,崔某鹏养猪户存栏20头。4家养殖户均未建设沉淀池等设施,粪污直排村内沟渠,有养殖粪污气味。 关停取缔     1.临沭县对在养的崔某粮、崔某兵、崔某沭、崔某鹏等4家养猪户实施关停取缔措施,清除外排粪污,拆除养殖设备。目前,4家养猪户均已空栏,外排粪污已清理,养殖设备已拆除。
    2.临沭县对停养的17户养殖场,未完全拆除养殖设备的,要求拆除养殖设备。目前,已拆除完毕。
 
171 906-355     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北河口村文姜路路边的绿化带被破坏,违章建起了商业房,现在经营两家烧烤,油烟严重。 淄博市 其他     1.该段老旧道路于2016年进行提升改造,将原有绿化带清理后,重新置换为现在的法桐行道树,不存在绿化带被破坏问题。
    2.该商业房位于八陡镇北河口村文姜路段南侧,占用原有旧厂房土地及部分村民拆迁后的宅基地所建,土地手续、规划手续不齐全。
    3.经查,2家烧烤店无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无环评手续及备案,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问责     1.依法依规,对该商品房立案查处,要求于9月30日前完善各项手续。
    2.对2家烧烤店立即关停取缔,并将生产经营设施进行清理。
    3.加大对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诫勉谈话1人
172 906-357     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巩家村和南坡村,村南的山体受到破坏,村北建有一“淄川耐火工业园”,污染严重,村东有火电厂和山水水泥厂,粉尘污染严重。两村之间的胶王路上有大量货车通行,扬尘严重。 淄博市 扬尘、生态、大气     1.由于历史采矿活动,巩家坞村南部分山体遭到破坏。南坡村南设有两个采矿权,已于2015年12月关停。
    2.淄川区计划在巩家坞村北建设淄博耐火材料产业创新示范园,该园区于2017年 5月22日通过区发改局立项审批,8月底委托淄博民通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目前正在编制中。经现场调查,正在进行地形整理,现场有少量工程机械正在作业,存在一定的扬尘污染问题。
    3.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4月7日停产至今;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达标,原料和产品密闭储存,运输过程使用皮带廊密闭运输。
    4.胶王路(S325)是途径岭子至王村和济南的省道,不在巩家坞村和南坡村之间。反映的道路应为淄博耐火材料产业创新示范园内主要道路—六进士路,施工现场有少量运输车辆。该路段有专业保洁公司进行保洁服务,同时每天不间断洒水降尘。
停产整治、责令改正     1.加快对巩家坞村南和南坡村南生态恢复进度;对南坡村南2处已关停矿山,坚决杜绝非法开采行为。
    2.对淄博耐火材料产业创新示范园现场施工,责令落实现场洒水、蓬盖、喷淋等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工。
    3.加强淄博岭子热电有限公司停产期间和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常监管和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4.加强检查巡查,重点针对六进士路过往大型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管理;责令保洁的环卫公司加大清扫力度,确保道路整洁,安排协调洒水车洒水频度,确保不间断洒水降尘质量。
 
173 906-358     淄博市临淄区大武水源地上,齐鲁公司虎山隧北边洞口的西侧原为一个大沟,齐鲁公司将垃圾填埋至此,目前已填满,但是垃圾一直未处理,渗漏液污染地下水。 淄博市 水、垃圾     此问题同交办件第十批820-90号,为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齐鲁石化分公司联合相关镇、街道开展了集中整治,采取了清运、整平、覆土、绿化等措施。下游离虎山隧道旁沟壑约2公里的2口取水井水质,检测指标符合地下水三类水质标准。 责令改正     1.加强监管。齐鲁石化公司加强区域环境卫生的巡查管理工作,合理设置交通障碍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现24小时连续监管,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及时打击。
    2.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镇办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174 906-360     淄博市博山区报恩寺街14号居民楼下有一“张家菜馆”,油烟严重扰民。 淄博市 油烟      张家菜馆位于报恩寺街14号居民楼一楼,楼上有住户,今年5月份开业,无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无专用烟道,产生油烟后直接排放,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关停取缔     1.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并拆除店面牌匾、清除经营设施等。
    2.加强日常监管,对饭店油烟、噪声等扰民现象及时查处,整改到位。
 
175 906-361     淄博市高新区泰美路“山东中信迪生电源有限公司”和淄川区“山东淄博迪生电源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含重金属物质随地堆放,废水直接排到生活污水管道内,固废违规处理。 淄博市 固废、水、重金属、其他     1.山东淄博迪生电源有限公司经环保部门审批,氢氧化亚镍为含重金属物,存放于公司供应库。生产废水为抹布擦拭设备、拖把清洁地面洗涮污水,收集至自建三级沉淀池,该沉淀池进行防渗处理,由该公司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山东中信迪生电源有限公司经高新区环保分局审批验收,该公司镍氢电池的原料为氢氧化亚镍、泡沫镍,属于重金属物质,产生的边角料随时回收,存储于专门房间,不存在随地堆放问题。生活废水和少量镍氢电池车间的洗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NMP溶剂重新回收利用后的滤渣、磷酸铁锂三元锂下脚料和镍氢电池边角料、废电池均有专门公司回收。
责令改正     1.责令淄博迪生电源有限公司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组织生产,加强对重金属原料、危废等物料的管理,严防发生环境问题;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2.责令山东中信迪生电源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回收协议,严禁私自处置;严格落实环评要求,加大对生活污水的监督监测,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176 906-365     淄博市桓台县索镇刘茅村有家“山东恒宝绝热材料有限公司”,向村内的垃圾箱内倾倒废料。 淄博市 固废     1.山东恒宝绝热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桓台县索镇刘茅村东,经营范围是绝热材料生产、销售以及保温辅材销售,货物进出口。
    2.该企业在切割、切边工序中,产生的少量下脚料,应全部回用作原料,属于一般固废。但存在将少量下脚料装袋清理至企业门外生活垃圾桶内的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企业立即将废料清理至车间暂存,妥善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坚决做到废塑胶下脚料全部回收利用。确不能回用的,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2.对将一般固体废物倾倒至垃圾箱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辖区内企业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坚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177 906-366     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淄博舜玉橡胶有限公司”夜间作业,排放刺鼻气味,无环保设施,废油废料随意倾倒;舜天矿业公司粉尘污染严重;昆仑光明塑料焊接厂排放刺激性气味;之前多次举报一直未解决。 淄博市 大气、固废、其他     1.实为淄博舜正橡胶有限公司,因环保设备升级,于8月3日、4日进行验收监测连续生产两天,期间公司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测数据达标。检修机器过程产生少量废润滑油,目前存放于公司危废暂存库。企业废料主要为输送带接头,属于一般固废,现暂存于厂区东侧墙边并采取了蓬盖措施。该公司自8月5日停产至今,不存在排放刺鼻气味问题。
    2.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自2017年4月至今处于停产改造中,该企业安装了除尘、脱硫等设施,对料棚进行了密闭,但企业存在现场管理不规范、清扫保洁不及时等问题,厂区内部分物料无序堆放,形成较厚积尘,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3.光明塑料焊接厂为一经营性门头房,原有1台小型塑料焊接吹风机和1台手提切割机,已于9月8日自行拆除清理。
    4.经了解,此前未收到关于该处问题的投诉。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责令淄博舜正橡胶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对输送带接头等固废采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措施;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2.责令山东舜天矿业有限公司达到整改要求并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178 906-367     淄博市张店区太平路与西十路路口以东,有很多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油烟严重,垃圾遍地。 淄博市 油烟、垃圾     1.该投诉件所反映的问题,位于西十路以东的和平路段。
    2.该路段存在经营水果、蔬菜、小吃摊的流动商贩占道经营行为,导致产生油烟和垃圾。
关停取缔     1.责成马尚镇政府将该路段流动商贩就近疏导至周边农贸市场,避免扰民现象。
    2.责成马尚镇政府加强巡查,防止反弹现象发生。
 
179 906-369     淄博市南王镇业旺村书记在村西大沟内建垃圾场,附近化工厂的垃圾都向内倾倒,渗滤液外溢污染地下水。 淄博市 垃圾、水     反映的金山镇业旺东村西大沟位于金岭回族镇、金山镇、雪宫街道交界处的荒山内,与业旺东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无关系,但历史上确实存在垃圾倾倒情况,且长年累月形成了垃圾堆积。沟内垃圾主要是建筑垃圾。2015年,金山镇政府采取了清运、覆土、绿化等措施,对该区域进行了生态修复。经现场查看,未发现工业垃圾,未发现渗滤液外溢情况。 责令改正     1.责令金山镇政府加大管护力度,提高对该区域巡查频次。在合理设置交通障碍设施的基础上,金山镇已于9月10日前将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到位,实现全天候连续监管,杜绝垃圾随意倾倒。
    2.责令金山镇政府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180 906-370     聊城高唐县车管所西边有一施工工地,扬尘严重。 聊城市 扬尘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工地为高唐县人民医院医疗保健中心,位于高唐县车管所西,322省道以北,建筑面积2.3万㎡,局部五层框架结构。现场检查时,该施工工地洒水降尘不到位,裸露土地和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硬化后的路面存有浮土和积土,高唐县住建局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施工工地洒水降尘不到位,裸露土地和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的行为,责令该工程立即停工整改,立案处罚2万元。  
181 906-371     淄博市博山区马公祠村,破坏山体、修建道路,环境污染严重。 淄博市 生态     马公祠村内近年来修建道路三条,一条是村南黄土地至村西北北沟防火路;两条是滨莱高速改扩建工程中修建的施工便道。上述三条路在修建过程中,占用了部分山体、林地。
    北沟防火路是马公祠村于2016年为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护林防火能力建设的一条防火路,道路南起村南黄土地,北止村北沟,道路全长940米,宽4米,占用本村林地面积3760平方米,林地类型为防护林地。均经有关部门审批,2016年7月组织施工,8月建成,为砂石路。
    滨莱高速改扩建工程是省重点工程,2016年10月开工建设。按照设计,在马公祠村山顶建设2个电力铁塔,为便于铁塔施工安装,沿山体修建了两条施工便道。同时,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行,经村上与施工队协调,对其中一条便道进行了拓宽。
责令改正     1.进一步加强巡查,对该区域定期进行巡查,防止山体遭到破坏。
    2.责令高速公路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对山体及时恢复治理。
 
182 906-372     淄博市张店区体育场办事处:1.乔庄社区内,养老院附近有一家机械厂,无营业执照,严重扰民。2.杜科村的大成热电厂,无任何手续,偷偷生产。 淄博市 其他     1.反映的机械厂系张宇龙车床加工店,已于2017年7月初关停取缔,并“两断三清”。
    2.按照《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淄博市人民政府已于2013年对淄博大成热电有限公司实施关停,2016年初完成整体拆除,目前,厂区内无生产现象。
其他     加强巡查,杜绝扰民现象发生。  
183 906-373     淄博市博山区中心路117号居民楼一层有多家餐馆,无专用烟道,使用简易净化器应付检查,油烟扰民。 淄博市 油烟     1.博山区中心路117号楼位于中心路路南侧,为商住楼,一层有8家餐饮店,均于2015年前开业,有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均未进行环评网络备案、无专用烟道。8家店中,1家处于停业转租中,1家正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所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均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4家无油烟净化设备,存在油烟扰民现象。目前,各餐馆均已停业。
    2.接到此转办件前,8月9日已责令该楼8家餐馆限期改正;9月5日,向该楼8家餐馆发出《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整治违法餐饮服务项目的通告》。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责令该楼营业中的7家餐馆立即停业整改,完善相关手续,加快设备安装。检测达标后,予以营业。
    2.加大对7家餐馆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照要求时限整改到位。
    3.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油烟扰民现象。
 
184 906-374     临沂市临沭县周庄高湖村的“金鹏屠宰场”,无环评手续,环保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污水外排,夏天异味严重。 临沂市 大气、水、其他     1.反映的金鹏屠宰场全称为临沭县金鹏食品有限公司,又名临沭县宝康工业油脂有限公司,位于临沭县泰安路中段,是生猪屠宰、冷藏企业,于2017年3月通过临沭县环保局验收,建有常温厌氧-射流曝气CASS工艺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经处理后进入临沭县清源污水处理厂。9月8日现场检查未生产,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无废水外排,厂区异味不明显。通过走访该公司周边住户高某(住临沭县金鹏食品有限公司南)、高某某(住临沭县金鹏食品有限公司北),均表示夏天没有闻到明显异味。
    2.8月21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临沭县要求该公司30日内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9月8日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设备已购入,监测站房正在建设。
     
185 906-375     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柳园村,村中央的汪塘垃圾遍地、淤积严重,气味刺鼻。河下游云白常村东侧有家生猪养殖场,粪便直排汪塘下游的排水道。 临沂市 水、垃圾、大气     1.临沭县青云镇柳园村村中央汪塘水面约一亩,水体来源主要为雨水,有附近居民生活污水汇入。汪塘周边存在倾倒的生活垃圾,存在淤积现象,内有大量浮萍等水生植物,水质富营养化,异味不明显。
    2.反映的养殖场为云某某生猪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建有沉淀池,配备抽粪车,排水道有雨污分流,无废水外排,养殖粪污暂存于沉淀池,用抽粪车运至农田作为农肥。目前,该养殖场已空栏停养2个月。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1.临沭县对青云镇柳园村村中央汪塘周边生活垃圾和生长的杂草进行清理,对水生植物进行打捞。由青云镇负责合理放置垃圾桶,杜绝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由青云镇负责汪塘的保洁养护工作。目前,生活垃圾和杂草已清理完毕,水生植物已打捞。
    2.临沭县要求云某某养殖场彻底拆除养殖设施。目前,养殖设施已拆除。
 
186 906-376     临沂市临沭县青云镇糜家村东北方向的泉水被人在上游抽走出售,目前趋于干涸。要求拆除设备。 临沂市     反映的泉水为马蹄泉,是天然泉水,周围村民在此取水饮用多年。糜家村村民糜某宾、糜某勋、义和村村民张某某等3人分别于2015年秋季、2011年春季、2016年春季开始在马蹄泉附近打井,取水出售。3人无取水许可证,违法取水,导致泉水不再外流,趋于干涸。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立案处罚、约谈     1.临沭县对糜某宾、糜某勋、张某某等3人建设的采水出售点予以关停取缔,目前,设备及地上附属物均已拆除,水井均已封填。
    2.对糜某宾、糜某勋、张某某等3人违法取水行为,临沭县水利局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3.对青云镇、临沭县水利局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87 906-378     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油坊村的“春磊化工机械厂”:1.未批先建,未按规定处置油漆垃圾及油漆桶。2.占用耕地建厂,偷逃农用地占用税和排污费。3.该厂前身是化工溶剂厂,废水、废渣通过暗坑偷排,污染周边水和土壤。4.该厂和村民共用同一水井,未办理手续偷逃水费。要求将其迁到工业园区。 淄博市 水、土壤、固废、其他     1.淄博春磊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化工设备生产项目,2016年取得环保备案意见。该企业无喷漆环节,但在仓库内发现企业防腐过程中刷漆产生的3个废油漆桶,属危险废物。
    2.该企业2007年动工建设,为集体建设用地,但未办理用地手续,国土部门对其已处罚。鉴于该公司无征收排污费因子,故暂不予以征收排污费。
    3.2002年-2004年该厂从事溶剂油生产,因年代久远,无法具体查证,废水、废渣通过暗坑偷排和污染水和土壤问题;但经对该厂南水井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III类标准。
    4.反映水井为2013年皇城镇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用于农业灌溉。该公司使用此水井主要用于厂区除尘、卫生打扫及消防应急用水(消防用水工程尚未建成使用),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取水的行为水务部门已处理。该企业投资额较小,达不到临淄区有关园区入园条件。
责令改正     1.责令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已于9月8日对废油漆桶合法处置。
    2.责令企业按照《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2日内拆除非法取水设施。9月10日,该公司已将消防罐与水井的连接管线进行了拆除。
 
188 906-379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于家村、上黄村、河东村东边建设的厂子,基本无环保、土地手续,扬尘污染严重,废渣随雨水流到附近水沟。 淄博市 扬尘、水、其他     反映区域共8家企业。2家企业环评手续已审批,目前停产正在等待验收;其他6家企业环保手续齐全,8家均已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由于近期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省道102.南山路等工程建设,存在道路扬尘问题,由于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对物料蓬盖不彻底,运输过程中存在撒漏情况,造成物料随雨水流到附近小沟情况。有3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无组织排放问题。 责令改正     1.加快淄博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省道102.南山路等工程施工进度,加大运输车辆蓬盖措施落实力度,避免运输撒漏现象。
    2.对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按环评要求进行管理。
 
189 906-380     淄博市张店区东部开发区内的“大成农药厂”开山建厂,扬尘污染严重。 淄博市 扬尘     大成农药厂实名为山东大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有发改备案、环评审批、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建筑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现场为该公司农药类产品搬迁技改项目一期施工工地,正在施工期。经现场实地调查,施工现场自今年6月至今一直未开山,仅作地面平整和基建;裸露山体和地面前期也已蓬盖抑尘网,抑尘网有部分破损,产生扬尘。 责令改正     1.责令山东大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抑尘网破损部位重新进行蓬盖,加大雾炮降尘及洒水频率。
    2.责成湖田街道办事处加强管理,杜绝扬尘污染。
 
190 906-382     临沂市沂南县青驼镇小湖村村东路北的化工厂和洗水泥袋子厂,外排化工污水,举报多次,一直未解决。化工厂通过暗井向地下排污水,污染周边村庄水井。 临沂市     1.反映的“沂南县青驼镇小湖村村东路北的化工厂”为沂南县亿源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醋酸乙酯,其年产5000吨醋酸乙酯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已获得备案批复。该项目建设水解酸化池+好氧反应池+斜管沉淀池的污水处理站1座,主要生产废水为回收塔底废水、设备和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2017年6月份该公司因安全检查不达标被责令停产,8月份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入注销程序。目前该公司已关停,原料罐已拆除,未发现地下排污暗井。委托第三方对周边3个村庄地下水取样检测(1#南店村、2#3#新磨石沟、4#大磨石沟),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量标准。
    2.反映的“洗水泥袋子厂”为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主要产品为聚丙烯颗粒,其年生产2万吨聚丙烯塑料颗粒项目于2017年2月21日获得环评批复,尚未验收。该项目建设了调沉池+厌氧池+气浮设施1套。生产废水主要为冲洗编织袋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2017年4月初进行设备调试,4月底停产至今。该企业未完全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接触氧化池,雨污分流不到位,厂区内管道流向标识不明确。
    3.2017年以来收到反映沂南县亿源化工有限公司信访问题3件、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的12345信访问题8件,共计11件,接到举报后,环保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均及时办结并将相关情况向信访群众进行了答复。
责令改正     1.责令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尽快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责令沂南县恒光塑料加工厂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雨污分流,明确厂区内管道流向。未完成整改,不得恢复生产。
 
191 906-383     临沂市费县胡阳镇来庄书记之子任某某在西来庄河道挖沙,在树林挖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     2017年8月28日晚,任某某(胡阳镇徕庄村书记之子)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徕庄村祊河河岸开采砂、土约180立方米(含表层45立方米的土,底层135立方米的砂),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当场扣押采砂土工具,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任某某未再开采。未发现在树林内采挖砂土行为。由于违法开采量较小,不存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立案处罚、问责     2017年9月8日,县国土资源局对任某某无证采砂的行为,作出责令停止开采并处罚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诫勉谈话1人
192 906-384     临沂市沂南县岸堤镇大峪庄村,孟某某挖山卖黑石,又拉土将村东几十亩山林全部覆盖,导致村后的东西两山自然环境被严重破坏。要求追究责任并恢复山林原貌。 临沂市 生态     2014年1月8日,岸堤镇大峪庄村民孟某某与岸堤镇大峪庄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承包了该村东山409.17亩荒山,承包期限40年,承包费共计16000元。该处地类为未利用土地,土地原状为不具备种植条件的荒山。2016年5月25日,临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批复岸堤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该村建设拦河坝一处,该工程由孟某某承揽施工。在2016年10月至11月施工过程中,孟某某将拦河坝清淤土方运送到其承包的荒山,用于改良种植条件。共改良荒山30亩,现已种植黄烟,不存在将几十亩山林覆盖、破坏村后东西两山自然环境问题。通过现场调查和走访部分村民和村干部,自2013年以来,未发现孟某某挖山卖黑石情况。      
193 906-386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无环保、国土、规划等手续,紧邻居民楼,违法建设。2楼的晾水塔噪声扰民。 淄博市 噪声、其他     反映的违法建设位于该院西侧的两层楼,系为建设实验室将原室外消防楼梯改造为室内楼梯,新增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未办理环保、规划手续,有国土手续。此实验室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多项国家级课题和周边地市多家医院的微生物检测任务,在控制临淄区及周边地区新发呼吸道传染病爆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院新院区将于2017年9月底开工建设,新院区建成后,该实验室将整体搬迁至新院区。
    临淄区人民医院溴化锂中央空调晾水塔,于2017年4月整体拆除。拆除后,该院在原地安装了风冷热泵型空调机组,为防止噪音扰民,建设了6米高的围墙,经监测,噪声达标。
责令改正     责令临淄区人民医院加快新院区建设步伐,在新院区建成后,将医学实验室整体搬迁并立即拆除违法建设。  
194 906-387     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的李家峪铁矿,无手续,乱采矿石、破坏农田,严重影响生态环境。 临沂市 生态     1.反映的“崔家峪镇李家峪铁矿”名为山东蒙山物资进出口有限公司沂水李家峪铁矿,矿区面积0.0908平方公里。其中采矿项目于2006年开始开采,2011年停采至今;选矿项目于2015年3月开工建设,2015年7月停建至今,未建成投产。该铁矿2006年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5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目前,该企业采矿及选矿项目均未生产,采矿区域存满积水无开采迹象,选矿项目未建成,采矿及选矿项目均无生产供电。
    2.该矿山在开采期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开采,开采面积约5000平方米,均为荒草地和工矿用地,在采矿证范围之内,未发现乱采矿石及破坏农田现象。2017年8月该矿与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签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设计方案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待方案编制完成后,严格按照治理设计方案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其他     崔家峪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地质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进行治理。  
195 906-388     临沂市沂水县许家湖镇西黄家庄村,村西有家石子加工厂采石破坏生态环境,扬尘污染严重。目前该企业为躲避检查,已将机械设备转移到采石的山里。 临沂市 生态、扬尘     1.沂水县许家湖镇西黄家庄村西采石场于2006年8月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到期后经多次申请延期,2016年3月取得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待开采期结束后进行复垦治理。该项目于2016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6月通过环评验收。2017年5月5日-6日,对Ⅳ矿段粉碎车间、筛选车间有组织排放口进行了两次检测,粉尘浓度最大值为18.6mg/m3,对露天开采厂界无组织粉尘进行了24次检测,TSP最大值为0.452mg/m3,均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行业标准要求。该企业因设备故障和线路老化自2017年7月底停产至今。料场已全部覆盖,项目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破碎机传送带密闭、安装喷淋设施、厂界抑尘网等防治措施,未发现扬尘污染。
    2.该企业共有两条石子生产线,一条建于2007年9月,位于西黄家庄村西1500米处;另一条建于2012年10月,位于采矿区内(即群众反映中提到的山里),两条生产线均未转移,未发现将机械设备转移到采石的山里的情况。
     
196 906-389     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东李庄村路边有家狐狸养殖厂,空气污染严重。检查时把狐狸运走,过后继续养殖。举报基层政府欺上瞒下不作为。 枣庄市 大气、其他     该狐狸养殖场已于8月19日清空,当天约200只狐狸转运到临沂。由于当地不让饲养,打算转运到江苏省,但因没有动物检疫,无法出省,该养殖户被迫临时偷运回原东李庄村养殖场。前期,全镇集中力量对该村集中整治后,交于村委会负责日常监管,由于监管不及时,未能及时发现狐狸回流,不存在基层政府欺上瞒下不作为的现象。 关停取缔     薛城区周营镇组织人员、设备连夜清空该养殖场回流的约200只狐狸,截至9月9日已全部清空。  
197 906-390     枣庄市薛城区沙沟镇南常西村,村中有几家养猪场,有恶臭气味,粪便乱排。村南的两家养猪场占用农田,粪便直排至村东河中。 枣庄市 大气、水、垃圾     1.沙沟镇南常西村共有6户养殖户。其中村中有4家养猪户(属控养区),褚某乐存栏100头;王某芹存栏30头;褚某正存栏40头;褚某金存栏40头;村南有2家养猪户(属控养区),其中褚某伟存栏110头,褚某科存栏28头。6户养殖户均属家庭散养户,没有发现其他养殖户。
    2.沙沟镇在8月6日的环保联合执法中已对这6户养殖户下达了整改通知,6户均按照要求完善了环保设施,并逐步缩小养殖规模。9月8日现场核查时,6户养殖户均建有化粪池、沉淀池等环保设施,但存在养殖气味;没有发现村南养殖户将养殖粪便直接排至村东河中,但存在养殖气味。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1.截至9月10日,6户存栏的猪全部销售,并将化粪池内的粪便全部清理干净,解决了气味问题。
    2.经对村南2户养殖户做工作,同意将养殖棚改为种植大棚。
 
198 906-391     枣庄市滕州市善文西街包子店,占道经营,煤炭炉无除尘措施。 枣庄市 大气     该业主主要经营早点,加工方式较为简单,存在占道经营、煤炭炉无除尘设施等问题。 责令改正     龙泉街道组织人员立即对该早点铺的煤炭炉等设施进行移除,要求立即改用清洁能源,不再占道经营。  
199 906-392     举报枣庄市滕州市官桥镇镇政府不作为乱作为,不拆除禁养区的养殖场,只要求整改:1.前掌大村:杨某某养殖场、魏某某养殖场、李某某养殖场,距离水源地很近。2.兆韩村张某某养殖场,雨天鸡粪被冲到路面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地。3.太平庄村孙某某养殖场,位于村东南。4.渠村的渠某某养殖场、西郑庄村的王某某养殖场,均处河岸。5.前公桥李某某养殖场、金马村马某某的养殖场距离生活区近。 枣庄市 水、其他     所反映的养殖户属于控养、适区域,均不在禁养区,且已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并正常使用,共涉及7个村、13户,其中已清栏取缔2户,正在清栏1户,分别是前掌大村杨某某养殖场、前掌大村李某某养殖场、金马庄村马某国养殖场。
    1.前掌大村3家养殖场均属于控养区,都不在水源地范围之内。其中,杨某某养殖场建有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且目前无存栏,无粪水外排现象。魏某某养殖场现存栏蛋鸡3000只,建有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无粪水外排现象。李某某养殖场建有连体干湿池3个,无粪水外排现象,目前已清栏。官桥镇没有水源地,最近的水源地是羊庄水源地,距离该村10公里以上。
    2.兆韩村张某某养殖场,实为中韩村张某沛养殖场,属于适养区,养殖地点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且距离村庄1公里以上。现存栏蛋鸡12000只,建有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无粪水外排现象,不存在雨天鸡粪被冲到路面等现象。
    3.太平庄村孙某某养殖场,属于控养区。现存栏蛋鸡3000只,建有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无粪水外排现象。
    4.渠村渠某某养殖场,该村渠姓养殖户共有3家,均属于控养区。分别为:渠某明,现存栏生猪38头、散养鸡300只,建有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渠某顶,现存栏生猪60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渠某端,现存栏肉鸡1500只,建有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以上3家养殖户均无粪水外排现象,距离小苏河最近距离60米左右(小苏河系季节性内涝河)。西郑庄王某某养殖场,该村王姓养殖户共有2家,均属于控养区。分别为:王某业,现存栏生猪59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王某全,现存栏生猪6头、小猪3头,建有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以上2家养殖户均无粪水外排现象,均距离小苏河150米左右。
    5.前公桥李某某养殖场,属于控养区,且500米范围之内无村庄。现存栏蛋鸡10000只,建有大型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场,无粪水外排现象。金马庄马某某养殖场,该村马姓养殖户共2家,均属于控养区。分别为:马某仿,养殖场500米范围之内无村庄,现存栏蛋鸡1200只,建有污水沉淀池、干粪储存池,无粪水外排现象;马某国,已于8月中旬全部清栏,且主动放弃饲养,目前无存栏。
     
200 906-393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的“正华公司”烟囱冒黑烟,排放粉尘、气味大;周围的化肥厂、俊源化工厂,夜间排放废气。 东营市 大气     1. 东营正华工贸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正常生产。原料库门口有粉尘污染,未发现窑炉烟囱冒黑烟现象,但通过感官感受,现场有轻微异味,对该公司排放烟气及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结果不超标。
    2. 东营市俊源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有环评手续,正常生产,实施了泄漏检测与修复工程,对该公司厂界检测,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未超标。该公司燃气锅炉未通过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导热油炉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
   3. 举报中的“周围化肥厂”指东营升茂肥料有限公司,2014年1月因经营不善关停倒闭。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 广饶县环保局责令东营正华工贸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万元。
    2.县环保局责令东营市俊源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燃气锅炉、导热油炉停止生产,并分别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2万元、4万元。
    3. 丁庄街道、县环保局加大对以上2家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诫勉谈话1人
201 906-394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原老政府内有家生猪屠宰厂,通常夜间加工,污水排入厂区北侧林地,污染土壤,气味大。督察组进驻后,该企业已停产。 东营市 土壤、大气、水     1.广饶县丁庄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有环保手续但未进行环保验收,2017年以前,废水经暂存后排入广饶县福利精制棉厂污水处理厂处理;2017年以来粪水经初步发酵池后作为优质有机肥料施用于其承包土地。
    2.该企业2017年4月停宰,未发现“污水排入厂区北侧林地”问题,生产车间有粪臭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其涉嫌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立案处罚8万元。
    2.加强日常管理,未完成验收前不得开工生产。
 
202 906-395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缪道村北侧有家养殖场,气味刺鼻。 东营市 大气     1.举报中所说的养殖场为刘某某生猪养殖场、缪某某生猪肉鸭养殖场属限养区。
    2.2家养殖场均建有粪便暂存池和污水收集池,养殖现场有粪臭味,未发现粪便、粪水乱排迹象,检测臭气浓度均不超标。
其他     1.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养殖户做好畜禽粪便消毒、除臭,还田等工作。
    2.广饶县环保局督促丁庄街道对养殖户养殖项目进行网上备案。
    3. 广饶县环保局加强对养殖场监管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203 906-396     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麻湾村,基本农田地里有五个养殖大棚,无环保手续,污水乱排,散发臭味。 东营市 水、大气、其他     1.举报中所指的养殖区所占土地为麻湾村集体土地,地类为建设用地和林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2.该区域6家养殖户年出栏量均未达到规模养殖标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吴某清养猪场、赵某三养猪场、赵某华养猪场养殖数量较少,产生的少量粪污均流入户外自建小型暂存池内,经发酵后定期清理还田。现场确认粪污未从暂存池排出,但三家养猪场自建暂存池均未达到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标准,故“污水乱排”问题情况属实。
    4.张某海养牛场、赵某泉养牛场存在轻微异味;吴某清养猪场、赵某三养猪场、赵某华养猪场均存在露天晾粪行为,有较明显异味。
其他、问责     1.要求吴某清养猪场、赵某三养猪场、赵某华养猪场将现存栏的猪全部外运,建设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要求张某海、赵某泉将牛外迁。同时,畜牧部门指导养殖户对暂存池及养殖场内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消毒工作。
    2.整改后继续从事养殖活动的养殖户需提前到畜牧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落实好畜禽养殖治理措施,严厉打击畜禽养殖场废水直排、露天晾粪等现象。
通报批评1人
204 906-397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北郭东村村书记强占集体耕地,建成“山东绿生源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大气污染严重;西邻“胶粉破碎厂”,无任何手续,粉尘严重;目前山东绿生源复合科技有限公司已改为潍坊市的生产企业,以逃避东营市广饶县环保局的监管。 东营市 大气、其他     1.举报中所说的“西邻胶粉破碎厂”实际为寿光市华顺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任某某,建有防水卷材项目,无环评手续, 2016年7月该公司迁至广饶寿光交界处大王镇北郭东村,公司占地面积约7亩,占用北郭东村集体设施农用地和小部分寿光土地。2017年7月因锅炉取缔无热源停产至今。
    2.原山东绿生源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某,为大王镇北郭东村书记,该公司占地面积6亩,所使用土地为北郭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非集体耕地。目前,山东绿生源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目前已经不存在,厂区由东营市佑辰橡胶有限公司租赁,建设胶粉破碎项目,无环评手续,2015年7月因经营不善倒闭,2017年1月因劳资纠纷被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
    3.广饶县与寿光市环保部门建立了执法联勤联动机制,联合查处交界处的环境违法行为,不存在逃避监管的问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针对寿光市华顺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防水卷材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广饶县县环保局立案处罚4万元,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拆除设备,恢复场地原貌。
    2.已对寿光市华顺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停止违法使用土地行为。
    3. 责令县环保局与寿光市环保局对接联系,加强区域联勤联动,确保监管无缝隙、全覆盖。
通报批评1人
205 906-398     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盐场以东、现代农业区以北,有三个小造纸厂,污染水源。 泰安市     9月8日,肥城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核实,围绕信访人反映的区域,对方圆5公里范围进行地毯式排查。
    1.关于“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盐场以东,现代农业区以北”问题。经调查,信访人所指的盐场为原肥城市精制盐厂(该厂已于2015年4月搬迁),位于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苏家庄村西;所指的现代农业区为肥城市现代农业示范区,位于肥城市新城办事处苏家庄村东;该区域为3个镇街交界处,苏家庄村北2公里内为新城街道办事处辖区,2公里外为潮泉镇;肥城市现代农业示范区东和南为仪阳街道办事处。
    2.关于“有三个小造纸厂,污染水源”问题。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区域内无小造纸厂。2017年9月8日,肥城市环保局召开了该区域内3个镇街分管领导、管区书记、和新城街道办事处太平村、程家庄村、四合村、王坊村、沙沟村、苏家庄村,以及周边仪阳街道办事处百忍村、石北村,潮泉镇潮泉村、百福图村等10个村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会议,安排部署全面排查工作。肥城市环保局、镇街分管领导、管区书记、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电工等150余人,用2天时间,对10个村及周边20多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未发现造纸企业。
     
206 906-400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牛圈村西侧有养牛场、狐狸养殖场,污水直排,气味刺鼻。 东营市 水、气     1.举报中的牛某狐狸养殖场2个、东营民和牧业有限公司,均属限养区,均建有粪便暂存场所,养殖现场有粪臭味,未发现粪便、粪水乱排迹象,检测臭气浓度均不超标。
    2. 东营民和牧业有限公司畜禽粪便未按照有关规定贮存。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 督促养殖户做好畜禽粪便消毒、除臭,还田等工作。
    2. 广饶县环保局对东营民和牧业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有关规定贮存畜禽粪便”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处罚3万元。
    3.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207 906-402     枣庄市薛城区张范镇店韩路与二级路,有人从事废品回收,露天焚烧垃圾,污染环境。 枣庄市 大气、垃圾     1.店韩路西、二级路南,两路交界处,有1处废品收购站,占地约2亩,场内存放废品约80吨,存在废弃物随意堆放现象,现场未发现露天焚烧废弃物迹象。
    2.张范街道枣曹路南袁庄村门楼东边有1家物质回收站,有营业执照,现场废品打捆存放,未发现焚烧垃圾迹象。
关停取缔     1.薛城区陶庄镇已对店韩路西、二级路南,两路交界处的废品收购站进行关停取缔。截至9月12日已清理完场内废品。
    2.9月8日,张范街道对袁庄村门楼东边物质回收站进行清理取缔。截至9月9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208 906-403     枣庄山亭区凫城镇马头村支部书记胡某某占用土地建设物流,非法加工石子,并侵占河道,垃圾肆意堆放,污染水源。 枣庄市 大气     1.胡某某(山亭区凫城镇马头村支部书记)于2010年8月注册成立了枣庄海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材、水泥、水泥熟料、石膏、铁矿石、砂岩等产品销售,公司位于凫城镇付庄村西、零九公路东侧,东临马头村支流,未注册物流公司。2013年5月30日,枣庄海汇商贸有限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以出让方式依法取得53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2008年6月,胡某某承包公司南侧的马头村集体预留地一宗,面积5754平方米,2016年12月以42万元购买凫城镇人民政府增减挂钩指标用地2179平方米,还非法圈占土地3575平方米,圈占的土地上没有永久性建筑物。
    2.2017年1月9日,山亭区凫城镇环保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枣庄海汇商贸有限公司南侧有一台石子机,当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生产;1月15日,对该处进行复查时,石子机已全部拆除,原料已全部清理。9月8日现场检查,只有少量石粉,并于当晚全部清理完毕。
    3.经现场勘查,胡某某所经营的枣庄海汇商贸有限公司未侵占河道,马头村辖区内河道内均无被侵占现象。
    4.现场查实,在河道西岸坡上存有零星生活垃圾,由附近商户(居民)倾倒,已于9月8日晚1全部清理完毕。山亭区环境监测站于9月9日进行采样化验,枣庄海汇商贸有限公司下游马头大桥断面CODcr为1.60mg/L,氨氮为0.115mg/L,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1.由山亭区国土资源分局和凫城镇政府监督该公司拆除围墙,恢复原貌,已于2017年9月9日下午拆除完毕。
    2.山亭区政府责成区国土、水利、环保等部门强化监管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对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3.山亭区责成凫城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非法加工石子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积极教育引导群众培养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不乱倾乱倒垃圾,及时清理。
 
209 906-404     东营市广饶县李鹊镇鲍家村村西南有一个“聚泽化工厂”,无环保手续,非法占用农田,排放废气。 东营市 大气、其他     1.广饶聚泽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甲酸项目有环评手续,甲酸钙及混凝土外加剂项目无环评手续。
    2.该公司非法占用1.4亩耕地。
    3.该公司废气产生环节主要有燃气锅炉及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目前停产检修。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广饶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公司甲酸钙及混凝土外加剂项目停止生产,并对其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4万元。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等无组织排放。
    2.李鹊镇严格按照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要求,监督该公司甲酸钙及混凝土外加剂项目手续完善前不得生产。                             
    3. 国土资源部门对该公司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占地行为。
 
210 906-405     东营市广饶县经济开发区有家“东营环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硫酸镁生产装置,排放刺鼻异味气体。 东营市 大气、其他     1.东营市环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正丁烷提纯装置项目有三套装置(含硫酸镁装置),有环评手续。
    2.该公司5万吨/年正丁烷生产装置正常生产,100Nm3/h甲醇制氢装置因技术原因一直未投产,硫酸镁装置处于停运状态,硫酸镁装置于2017年8月3日停产检修。
    3.对该公司厂界非甲烷总烃和硫酸雾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但通过感官感受,车间内有轻微硫酸气味。
其他     1.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保证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生产工序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最大限度减轻异味污染。
    2.责令乐安街道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对区域内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工业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环境监管。
    3.责令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加大该类企业的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11 906-406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常寨村附近有多家养殖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 东营市 大气     1.举报所说的多家养殖场指常某某生猪养殖场、姜某某生猪养殖场、常某某生猪养殖场,3家养殖场均属限养区。
    2.3家养殖场均建有粪便暂存场所和污水收集池。养殖现场有粪臭味,未发现粪便、粪水乱排迹象,检测臭气浓度均不超标。
其他     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养殖户做好畜禽粪便消毒、除臭,还田等工作。
    
 
212 906-407     枣庄市薛城区店韩路皇冠加油站往北500米,路东有家废铁加工厂,排放噪声、废弃物、刺鼻异味气体。 枣庄市 噪声、固废、大气     举报人反映的废铁加工厂实为废品收购站,位于邹坞镇陈楼村,经营人为该村村民马某某,占地面积6亩左右,现场堆积了大量废铁、废塑料等废弃物以及2台切割机、1台粉碎机等设备,用于打包压缩成型。2017年1月,邹坞镇给该企业下达了停止经营整改通知书,9月8日现场检查时,处于关停状态,现场无噪音、刺鼻气味。 关停取缔     截至9月12日,已全面完成设备拆除及厂区内废品清理。  
213 906-409     枣庄海象纸业公司向河道直排污水。 枣庄市     1.枣庄市海象纸业有限公司企业位于薛城区邹坞镇西邹坞村。2007年2月15日,该公司9万吨/年纱管纸生产项目通过省环保厅环评审批,配套建设6000m3/d污水处理厂,采取厌氧+好氧处理工艺;2016年4月,该公司二期9万吨/年(3200mm型)纱管纸生产项目通过枣庄市环保局环评审批,配套建设14000m3/d污水处理厂,同样采取厌氧+好氧处理工艺。该公司造纸项目属纱管纸制造,对水质要求不高,除锅炉补给水和生活用水外,不增加新鲜水使用。车间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锅炉,锅炉补给水采用化水车间制备软水,含盐废水作为清净下水,其中部分废水用于锅炉除渣喷洒降尘,剩余直接回用于抄纸车间。生产废水绝大部分车间内部循环,回用于生产,不能直接回用部分全部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经污水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车间。公司自备日处理量20000m3污水处理站,并备有5000m3事故池,能够实现污水不外排,零排放。
    2.该企业于2017年7月17日,因市级强化督查检查时停产整顿,内部不再产生污水。
     
214 906-412     滨州市乔庄镇北嘉徐村有家养鸭场,排放刺鼻异味气体;阳新县流坡坞镇菜家村西头有家养牛场(场内还有胶粉、塑料加工厂)污染环境。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举报反映的养殖场距离村庄500多米,位于规划畜禽养殖适养区内。该养殖场现有9个养鸭棚,存栏约10000只。目前,四个棚于9月4日新进鸭苗进行养殖活动,剩余5个为空棚。经现场调查,该养殖场设施完善,建有化粪池和储粪场地,周边未发现粪便污水乱排现象,但场区内存在异味问题。
    2.举报反映的养牛场是阳信县流坡坞镇蔡家村周喜荣养牛场。该养殖户存栏量为26头繁育母牛,不在禁养区之内,建设有雨污分流设施,养殖粪便排入有防渗措施的水泥池内并及时清运,在现场未发现有胶粉、塑料加工厂。
责令改正     责令养鸭场、养牛场进一步密封养殖场所,及时清扫粪便,并合理处置,加强管理,进一步降低养殖异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215 906-412     东营市东营区文汇办东营新村村北、西二路以西200米处有家塑料颗粒厂,排放粉尘,污染环境。 东营市 大气     1.转办件涉及的“塑料颗粒厂”位于东营社区北侧,房主为东营社区居民王某。2014年,房主将房屋出租给菏泽郓城人姜某,用于经营废品回收。2017年7月初,姜某开始在该处私自加工塑料颗粒。后经文汇街道网格巡查发现并上报,7月23日对该厂采取了断电措施(切断生产动力电,保留生活用电),强制停止生产经营,拆除生产设备,并将加工产品全部清理。
    2.经现场调查发现,文汇街道办事处于7月23日在房屋东侧墙面动力电总开关张贴的封条保存完好,无私自用电行为;已拆除的加工设备吊离了生产加工区,传送带已拆除,主控开关已捣毁,不具备再次生产能力,截至9月8日,该厂未再发生生产经营行为;院内还存有部分以前回收的废品,不存在生产经营行为。
关停取缔、约谈     责令姜某于3日内将院内存放的回收废品全部清运。同时,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监管,禁止再次出现回收废品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216 906-412     莱芜市里辛镇炼钢厂内有家塑料编织厂,通常夜间生产,严重污染环境。 莱芜市 其他     炼钢厂为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炼钢厂,位于里辛街道办事处,经现场查看并与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核实, 炼钢厂内没有塑料编织厂,该厂产生的废旧编织袋是由盛装合金用过的,一部分好的由合金厂家直接回收;另一部分破旧的编织袋进行招标处理。2017年下半年中标厂家为九歌传媒公司,厂家有回收编织袋资质。炼钢厂每年6月和12月对废旧物质的处理组织招标,中标厂家与炼钢厂签订安全及回收合同。      
217 906-413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茂家园16号楼下有家“老关东大院饭店”,油烟、噪声扰民严重。 德州市 噪声、油烟     经现场核实,投诉人在2017年9月5日通过市民热线(12345)反映过该问题。经核查,老关东大院饭店位于中茂家园16号楼西侧,为上下两层沿街门市楼,楼顶是16号楼三楼外平台。厨房位于饭店二楼,烟道通过楼顶通往平台,于平台出烟口处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排烟合格。现场发现该净化装置距离16号楼三楼窗户两米左右,涉嫌产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执法人员对老关东大院饭店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饭店改造烟道,改造完成后经监测达标后方可营业。该饭店于2017年9月7日上午将位于16号楼三楼平台上的烟道拆除。自2017年9月6日起,老关东大院饭店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责令改正     经调查了解,再次投诉的主要原因是老关东大院饭店停业改造烟道及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继续放在二楼楼顶,与三楼住户阳台窗户较近,投诉人对此表示不满意。针对此问题,9月8日19点,工作人员对老关东大院饭店负责人、投诉人及16号楼三楼业主代理人进行现场调解。经调解,将老关东大院饭店烟道路线由沿街二楼楼顶改为走房下侧面沿街西墙的路线方案,改造完成后,立即对油烟和噪音进行监测,达标合格后方可营业。双方对该方案表示满意,并达成和解协议书。  
218 906-415     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37号商务楼有家“聊城市东昌府区佳冠义齿有限公司”,排放刺鼻烟气,噪声扰民,没有相关手续。 聊城市 大气、噪声、其他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东昌府区佳冠义齿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主要经营Ⅱ类口腔科材料,于2017年4月租赁聊城市新大饲料有限公司四、五层的部分房间营业,使用面积620平方。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产生烟气的熔钢工序全部外协,产生噪音的工序是打磨,东昌府环保分局委托检测机构对其噪声排放值进行检测,达标排放。 关停取缔     因该公司因紧邻居民区,无法完善环评手续,经营者已经自行拆除了生产设备,并清理了生产原料和产品,不再进行生产。   
219 906-416     滨州市邹平县污水处理厂每天将大量污泥倾倒在农业试验场内,污染耕地环境;农业试验场内在建的电厂原址是百亩湿地,现已被电厂煤灰等垃圾填满;农业试验场上有一“宏业化工厂”,气味刺鼻。 滨州市 大气、固废     1.邹平县污水处理厂(邹平众兴水务有限公司),由于污水处理的污泥产生量较多,且缺少处置场所,部分污泥暂存于邹平县垃圾处理厂建设预留地块中,暂存污泥采取简易防渗措施(铺设了简易防渗膜),全部用防雨膜进行了覆盖。2017年4月18日,邹平县决定建设污泥焚烧项目(邹平北控格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在项目建成前将污泥暂时存放在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要求污泥处理单位做好防渗、防扬撒、防流失等措施。待污泥焚烧项目建成后逐步消纳,实现无害化处理。经国土部门核实,该地块主要为建设用地,不属于耕地地类。2017年7月20日,邹平县人民政府与滨州市格瑞环保有限公司、邹平北控格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邹平县污泥处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邹平众兴水务有限公司的污泥将由邹平北控格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全部接收,并在1个月内建成污泥临时储存设施,4个月内完成污泥深度脱水干化设施建设,18个月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彻底解决污泥规范化处置问题。截止2017年8月底,邹平北控格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的污泥临时储存设施已建设完成。
    2.举报反映的电厂为邹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邹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2月经市环保局批复,目前正在建设中。该项目建设场地为原邹平县生活垃圾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滨州市邹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填埋区填埋场一期(填埋物质主要为建筑垃圾,目前已封场)。经林业部门核实,该地块所在地属于建设用地,不属于湿地。
    3.经对农业试验场排查,未发现“宏业化工厂”。经查,在邹平县孙镇霍坡村西有一家名称为“邹平宏信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距离该“农业试验场”约2公里。该企业主要从事5000吨/年促进剂M生产,其现状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经环保部门备案,企业配套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该企业因安全整改及更换燃气锅炉,自2017年3月开始停产至今。经调阅该企业用电记录,该企业自2017年3月至今一直未进行生产。同时相关部门对该厂厂界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明显异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2月14日,针对污泥暂存未采取防渗漏措施,县环保局立案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处罚后,该厂及时对新进污泥采取了防渗措施。8月28日,针对众兴水务未按环评要求处置污泥的违法行为,县环保局立案处罚,罚款3万元。9月1日开始,邹平众兴水务有限公司新生产的污泥已运至邹平北控格瑞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污泥存放点规范存放,下步逐步消纳,实现无害化处理。  
220 906-417     滨州市黄河三路与渤海三路交叉口路西有家“滨州市美兴义齿有限公司”,无任何手续,气味刺鼻,噪声扰民。 滨州市 大气、噪声、其他     1.滨州市美兴义齿有限公司,该公司2011年1月取得滨城区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15年12月取得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无环评审批手续。
    2.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无明显刺鼻气味。依据其生产工艺,该企业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粉尘;烤箱产生少量烟气,产生异味;打磨产生一定噪声,均未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实施立案处罚,责令企业停产整治,企业已停止营业,并处罚款0.3万元。  
221 906-418     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路和德兴路交叉口,有家中石化加油站,其油气回收涉嫌违法,气味刺鼻。 德州市 大气     经查,信访件反映的中石化加油站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山东德州第三十八加油站,于2004年建成投运。该加油站于2014年9月由山东国宏建工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对汽油加油机进行了油气回收改造,并于2015年9月11日取得德州市环境保护局直属分局《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验收意见》(德环直验﹝2015﹞113号)。2017年5月,山东斯派克森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监测并出具《检验报告》(编号:SDST041700146) ,检测结果表明该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满足GB20952-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正常营业,各油气回收装置均正常运行。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按照监测规范对该加油站周边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取样监测分析。结果表明,该加油站周边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3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22 906-420     聊城市茌平县胡屯镇北朱庄村附近有一垃圾收购站,气味刺鼻;谷堂村附近有一工地,物料未遮盖;乐平辅中心卫生院南临有一草料场未覆盖,扬尘严重;茌平县嘉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附近货车较多,扬尘严重。 聊城市 扬尘、大气     1.关于茌平县胡屯镇北朱庄村附近有一垃圾收购站,气味刺鼻的问题:举报人反映的垃圾收购站实为废品收购站,现场调查时,未发现产生异味的物品。经对恶臭进行检测,臭气浓度符合排放标准。
    2.关于谷堂村附近有一工地,物料未遮盖的问题:经对谷堂村及周边进行调查走访,未发现谷堂村附近有建筑工地,仅发现村内有一农户正在对大门顶部进行整修,门前有2方左右砂石料用塑料布覆盖着。
    3.关于草料场未覆盖,扬尘严重的问题:该草料场为董某某麦草转运点,位于茌平县乐平铺镇中心医院南200米路西,2015年租赁,占地面积约7亩,该场地主要用于麦草的临时存放。9月8日现场检查时,麦草储存点正在装车,除装车作业面部分裸露外,麦草堆覆盖很好,该点主要在每年的夏季麦收之后,收集已经捆扎成型的麦草,在该场地储存一个月左右,之后运走,因近期天气原因在场区存放的时间长一些,现场检查时在装卸过程中不会产生扬尘,不存在扬尘污染情况。
    4.关于嘉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附近货车较多,扬尘严重的问题:经实地勘察并走访附近村民和嘉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值班人员后,发现该路段在夜间凌晨2点到4点确有大型车辆较为集中的现象,但绝大多数车辆采取了覆盖措施,无明显抛洒泄露现象,但存在地面扬尘的问题。
责令改正     针对茌平县嘉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附近货车较多,扬尘的问题,茌平县交通局加大该路段路面监控力度,确保车辆有序通过,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县市政管理局等单位加强路面的保洁工作,严格控制二次污染。  
223 906-421     聊城市临清市德能金玉米生物科技园附近过往大车多,扬尘严重。 聊城市 扬尘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区域附近共有两条道路,一条为省道S315,另一条为进出临清德能金玉米生物有限公司厂区专用道。临清德能金玉米生物科技园紧邻省道S315,省道S315上过往车辆较多,加之近期天气干燥,引起该路段扬尘。 责令改正     9月8日下午,临清市立即加派保洁人员对路面进行了清扫,同时安排洒水车对路面进行了喷洒。下一步,临清市将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路面的清扫和喷洒频次,真正杜绝过往车辆引起道路扬尘现象。  
224 906-422     聊城市莘县诺得贸公司附近工地物料未覆盖;莘县高速出入口附近修路路段有扬尘;莘县金钱河水质发黑,有垃圾,气味刺鼻;莘县魏庄村有一废品回收站,焚烧废品,气味刺鼻。 聊城市 大气、扬尘、水     1.关于莘县诺得贸公司附近工地物料未覆盖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莘县东升路两侧河道正在进行河道衬砌工程,诺德贸公司大门北侧堆有大块石头,现场施工队伍正在向河道运载石块,现场无明显扬尘,随后责令施工单位当场进行了覆盖。                                                                                                                                                                                                 
    2.关于莘县高速出入口附近修路路段有扬尘的问题:该路段位于莘县城区新西环新南环德商高速莘县出入口附近,属于半幅封闭式施工、半幅通行,施工区域全封闭,施工单位在施工区域适时洒水,铣刨设备另加装喷洒设备,减少了扬尘发生,但通行区域有时由于保洁、洒水力度不够、措施不当时有扬尘现象发生。                                                                                                        
    3.关于金线河水质发黑,有垃圾,气味刺鼻的问题:举报人举报的金钱河实为金线河,莘县境内全长55.58公里,对该河段全面拉网式排查并对沿线7个断面采取了水样(另有7个断面断流),监测结果表明,7个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最高浓度为22.2mg/L,氨氮最高浓度为0.651mg/L、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要求。金线河入徒骇河口生态环境良好,肉眼可见成群白鹭和钓鱼爱好者,现场采集水样清澈透明,不存在水质发黑问题。关于金线河有垃圾的问题,莘县金线河段涉及的各乡镇(街道)对各自管辖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金线河樱桃园镇十字坡桥处有少量生活垃圾,系村民将垃圾投放垃圾箱时弃漏箱体之外所致,目前已清理完毕。                                                                                                                                         
    4.关于莘县魏庄村废品收购站焚烧废品,气味刺鼻的问题:举报人反映的莘县魏庄村有张某某和王某某2家废品回收站,主要从事废旧纸箱、报纸、书纸、塑料布、塑料膜、钢丝、酒瓶等废旧物质收购。现场检查未发现焚烧废品的迹象,调查两家废品收购站负责人均表示未焚烧过废品;走访周边群众,表示没有发现焚烧废品,也没有闻到过刺鼻性气味。
责令改正、问责     已对莘县诺得贸公司附近工地的物料完成了覆盖;莘县公路局增加了对莘县高速出入口路段通行区域的清扫、洒水频率,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观察,确保扬尘得到有效抑制;对金线河樱桃园镇十字坡桥处的少量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 诫勉谈话2人,行政警告1人。
225 906-423     临沂市临沭县郑山镇朱沙布村村北至青云镇白毛村路边有多家养殖场,污水横流,气味刺鼻;青云镇白石洼村村北300米水库南岸有一养殖场,气味刺鼻,污水横流。 临沂市 大气、水     1.郑山街道朱沙埠村北至青云镇白旄村共有5家生猪养殖户,均位于适养区。张某军养殖户存栏150头,张某江养殖户存栏200头,张某义养殖户存栏80头,张某欣养殖户存栏39头,张某强养殖户存栏260头。张某军、张某江、张某义等3家养殖户未建设沉淀池等设施,粪污直排田间沟渠,有养殖粪污气味。张某欣、张某强等2家养殖户建有沉淀池和晾晒场,粪污外溢周边沟渠,有养殖粪污气味。
    2.反映的青云镇白石洼村村北养殖场为临沭县临众养殖场,为肉鸡养殖场,位于适养区。该养殖场采用干清粪方式,建有沉淀池,污水经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已空棚停养20天,厂界异味不明显,无污水排放。
责令改正     临沭县要求张某军、张某江、张某义、张某欣、张某强等5家养殖户清理外排粪污,按照适养区标准要求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外排粪污已清理,提升改造工作已完成。  
226 906-424     德州市开发区崇德一大道与三八东路十字路口有个加油站,无相关手续,有异味。 德州市 大气、其他     1.经现场核查,信访件反映的为中石化第40站。该站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全。
    2.加油站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因车用柴油升国六置换油品,该加油站正停业整顿,现场及周边无异味。
     
227 906-425     聊城市阳谷县西湖镇333省道路口路面坑洼不平,扬尘严重。 聊城市 扬尘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点属于省道333线(蒙阴-馆陶)阳谷县西湖镇路段,处于一二级路交界区域。此路段已列入2017年路面大修计划,该区域路段所属的大修工程合同段已于8月2日入场,按照工程计划,10月底完成此路段路面大修工程,届时,由坑槽诱发的扬尘问题将从根本上得到整治。目前,建设单位加强了对该路段日常保洁和洒水降尘力度,每天机械洒水降尘不低于5次,并安排专职保洁员随时清除垃圾和抛洒物,确保路面扬尘得到控制。 责令改正     截至2017年9月9日,已组织施工队伍,完成路面坑槽填补,降尘措施已到位。  
228 906-426     聊城市临清市张堂村260省道路边有一在建工地,夜间扰民,土地未覆盖。 聊城市 扬尘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一在建工地,位于临清市青年办事处张堂村南侧,紧邻260省道,当事人为张某某,于2017年07月中旬开始对自家民宅翻新改造,修建房屋西侧有部分砖瓦水泥未覆盖。现场检查时,村民张某某正组织人员对建房剩余砖瓦进清理,临清市青年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督促并帮助该村民对剩余的砖瓦物料进行覆盖,并通过洒水喷淋方式对地面进行湿式清扫。经对周边邻居、建房人员走访调查,周边邻居和施工人员等五人均证明该改建民房自开工建设至主体竣工期间只在白天施工,从未有过夜间施工的现象。 责令改正、约谈     截至9月8日18时,建筑垃圾已彻底清理,裸露土地已覆盖。对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229 906-427     聊城市东阿县324省道新亚化工加油站附近有一施工工地物料未覆盖; 东阿县铜城砖厂324省道两侧扬尘严重;姜楼人民广场有一工地物料未覆盖。 聊城市 扬尘     1.关于东阿县324省道新亚化工加油站附近有一施工工地物料未覆盖的问题:该加油站东南方向有两个建筑工地,分别为东阿县地下管廊和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和前王村回迁安置施工工地,两个工地均按要求对物料采取临时覆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加油站西侧为东阿县兴发停车场,该停车场北侧有2个土堆和50平方米左右的裸露土地,均未覆盖。经查,2017年8月26日-27日,该停车场私自购买两个二手储油罐埋入地下,取出的土堆放在附近空地。
    2.关于东阿县铜城砖厂324省道两侧扬尘严重的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扬尘污染的现象,东阿县公路局对该路段每日至少冲洗、湿扫三遍,其中重点对S324城区至姜楼镇(经过铜城砖厂路段),加强扬尘治理力度,增加了作业次数,每日冲洗路面四遍、湿扫两遍,东阿县公路局调阅了近几日洒水车及湿扫车的出车记录,未发现异常情况。
    3.关于姜楼人民广场有一工地物料未覆盖的问题:经过对姜楼镇人民广场进行全方位检查,并未发现该广场存在施工工地,亦未发现露天存放的物料。执法人员随即对广场周围进行细致排查,该广场周围亦未发现施工工地及露天存放的物料。
责令改正     2017年9月8日下午,东阿县住建局对兴发停车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对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措施。该停车场已于2017年9月8日晚将两个储油罐吊出,对土坑进行回填,并对裸露土地进行全部覆盖。  
230 906-428     聊城市临清市陈庄村有一秸秆粉碎厂,污染环境。 聊城市 扬尘     临清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和新华办事处工作人员在陈庄村居委会人员的带领下,对该村及周边500米的范围进行了详细排查,同时走访了部分居民。经过排查和走访,在该村没有发现举报人反映的秸秆粉碎厂,也不存在秸秆粉碎厂环境污染问题。      
231 906-429     滨州市滨城区北镇办事处义和石材市场距离居民区很近,噪声扰民。 滨州市 噪声     1.滨州义和石材批发市场是以销售装修石材、陶瓷为主的建材市场。该石材加工市场北邻滨城区北镇街道办事处和平居委会约25米,西侧距滨州市胜利花苑小区150米。举报反映石材市场切割产生的噪声污染是经营业户外购石板材进行销售过程中,在后院进行切割加工所致。
    2.2017年8月2日,滨州市环保局滨城分局、北镇街道对石材市场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对该石材加工市场采取断电措施,消除了切割石材噪声。
停产整治     对该石材加工市场采取断电措施,实施停产整治。  
232 906-430     滨州市渤十三路南首西有两处水泥搅拌站,车辆进出扬尘严重。 滨州市 扬尘     1.举报反映的两处搅拌站,一处为滨州市苏建混凝土有限公司,另一处为滨州金泰混凝土有限公司,两家混凝土企业均有环评手续。
    2.苏建混凝土料场进行了防尘网苫盖,建设了半封闭传送带,投料仓建设了三面围挡,建设了洗车台,粉料罐顶端全部安装了除尘设备,搅拌主机全部进行了封闭,有一台洒水车。但现场仍存在扬尘问题。
    3.金泰混凝土建设了半封闭传送带,料场进行了防尘网苫盖,粉料罐顶端全部安装了除尘设备,搅拌主机全部进行了封闭。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经停产,但在有风时,会形成扬尘。
停产整治     针对扬尘问题,实施停产整治。责令两家企业进一步采取封闭、除尘、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  
233 906-432     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八路学苑小区北门有大量饭店(渤海海鲜城、龙虾烧烤、国庆鲜羊等),存在油烟、污水、噪声污染,多次反映一直未解决。 滨州市 噪声、油烟、水     1.学苑小区北门沿街有7家餐饮企业(1家未开业)。针对前期周边群众反映问题,在全区餐饮行业油烟集中整治行动中进行了重点整治,其中6家开业餐饮,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店内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
    2.9月8日、9日,彭李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机构6家餐馆排出的油烟、噪声分别进行了监测。经测,以上餐饮门店噪声均达标。国庆鲜羊、江月烧烤、渤海海鲜城、湖滨渔馆、农家笨笨鸡、阿凡达烧烤油烟浓度超标,国庆鲜羊油烟浓度3.51mg/m3,超标1.34倍;江月烧烤油烟浓度1.71mg/m3,超标0.14倍;渤海海鲜城油烟浓度4.56mg/m3,超标2.04倍;湖滨渔馆油烟浓度69.7mg/m3,超标45.46倍;农家笨笨鸡油烟浓度7.95mg/m3,超标4.3倍;阿凡达烧烤油烟浓度1.83mg/m3,超标0.22倍。
    3.6家餐馆污水排入城区污水管网。
责令改正、
立案处罚
    对6家餐馆下达立案处罚,责令其对存在的油烟超标问题进行自行整改并分别罚款0.5万元。  
234 906-433     滨州市博兴县陈户镇赵家村南砖窑厂无手续,至今未拆除;城区工农河陈户段污水发臭,垃圾遍地。 滨州市 水、垃圾、其他     1.举报反映的砖窑厂为陈户镇新型建材厂,有28门、30门两座窑体,1972年由陈户镇赵家村集体建成,因其未能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2017年被列入“小散乱污”企业名单,已于2017年7月16日拆除完毕。
    2.工农河是博兴县陈户镇境内的一条季节性过境河流。9月8日现场查看,工农河(陈户段)河道内无大片垃圾,但河水确有异味。为改善工农河水质,陈户镇人民政府已向上级环保部门申报了水质改善工程项目,现已列入中央项目库。2017年8月3日,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国航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博兴县工农河(陈户段)水质改善工程设计”项目中标,工程预计投资金额为2900余万元。10月中下旬,将启动工农河综合整治工程,拆除商铺沿河违章建筑,对工农河河道进行彻底清淤,建设污水配套管网。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工农河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招标,10月中下旬将启动。  
235 906-435     济南市腊山路18-31号二楼西区的“济南佩飞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任何环评手续,烟味刺鼻,金属打磨声噪声扰民。 济南市 大气、噪声、其他     1.济南佩飞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市中区泉城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腊山路18-31号),有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无环评手续,主要生产设备有打磨机、烤瓷炉、雕刻机、气泵等。
    2.经市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服务中心核实,该企业因经营不善,6月3日停产停业,陆续搬离生产设备,仅保留四间档案管理办公室。
    3.经园区服务中心现场核实,未发现烟味及金属打磨声噪声。
其他     济南佩飞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期截止到9月30日,市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服务中心已确定不再续约租期,责成该公司9月30日之前搬离。  
236 906-436     济宁市任城区观音阁办事处台北路1号的“济宁星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噪声扰民,影响附近居民健康。 济宁市 噪声、其他     1.该案件与第十六批826-20号反映问题相似,该问题已于8月30日办结。济宁星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牙科模型(教学使用),生产设备有烘箱7台,搅拌机1台,抽真空机2台,3D打印设备1套。产品生产有两个环节:一是生产模具,主要工艺为将液态硅胶A、B料配比后倒模成型,倒模过程需要用抽真空机将液体中气泡排净,自然晾干十小时,放入烘箱加热(温度控制在50-60℃),一小时后取出,然后经过打磨即为模具成品;另一环节为生产牙科模型,将液态环氧树脂A、B料配比后倒入已做好的模具中,配比料时根据客户要求添加色膏调色,然后经过抽真空后,自然晾干十小时,放入烘箱加热(温度控制在50-60℃),一小时后取出打磨、组装即为牙科模型。
    2.2017年4月,在观音阁街道“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中得知,该企业正在办理手续,将在鱼台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新厂,7月11日,该企业项目的环评通过鱼台县环保局审批。 
关停取缔     8月27日,任城区环保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要求该企业于8月29日前完成生产线全部搬迁。该企业已于8月29日已完成了生产线的拆除,生产厂房已经清空。  
237 906-437     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一期未验收,二期未批先建;渗滤液长期积存;异味严重,噪声扰民;填埋区地下水污染严重;粉尘处置不规范。 济宁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济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1年1月28日经365体育彩票审批。该项目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2012年6月投产。该企业一期工程目前尚未验收,正在进行验收前准备,计划近期提报一期工程环评验收申请报告。该企业于2017年4月编制完成了济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办理其他建设相关手续,尚未开工建设。
    2.目前该企业调节池中贮存渗滤液约14500m3。该调节池于2008年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建设标准建设,防渗措施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技术要求。调节池中的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输送至济宁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渗滤液来源主要有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该公司生活垃圾贮存库收集的渗滤液、收集的初期雨水和污水池来水四部分。经调查,调节池积存部分渗滤液主要原因:一是近期降水次数多、雨量大,初期雨水收集量大;二是近期生活垃圾含水率比常年大。
    3.为了治理异味,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对渗滤液调节池进行加盖封闭,臭气经引风机抽吸至锅炉燃烧;使用密封性能好的自动装卸垃圾专用运输车辆;在卸料大厅进、出口和垃圾卸料门处设空气幕;在垃圾贮坑和卸料大厅喷洒药剂进行消毒除臭,采用移动式喷雾车定期对厂区重点区域喷雾除臭。
    现场检查时,确实存在异味。主要是由于渗滤液调节池覆盖不严、卸垃圾过程中、填埋区垃圾复挖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导致。2017年7月25日经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该企业厂界硫化氢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该企业生产时存在噪声。噪声来源主要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等,该企业在厂区西侧凉水塔附近安装了隔声屏障,北侧高音设备房间内安装了隔音棉等降噪措施。2017年7月25日经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不超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济宁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填埋区建设之前为济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因该填埋场存在多年,已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2017年6月22日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中锰0.18㎎/L(Ⅲ类标准值0.1㎎/L,IV类标准值1㎎/L)、氨氮0.42㎎/L(Ⅲ类标准值0.2㎎/L,IV类标准值0.5㎎/L)、总大肠菌群10603.0MPN/L(Ⅲ类标准值3.0MPN/L),除上述项目外,其他项目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5.该企业锅炉均已安装布袋除尘器,在废气排放口安装了烟气实时在线监控装置,未发现烟尘超标现象;填埋区贮存场所表面使用机车压实,并采用HDPE膜全覆盖,周围安装高6米的抑尘网;封闭式管理固废暂存场,配备了喷洒降尘设施,库门采用自动卷帘门,非作业时库门关闭;配置洒水车3辆、道路清扫车2辆、雾炮除尘车1辆、洗车台1座,每日定时对厂区进行洒水清扫,进出车辆及时冲洗,防止扬尘。2017年7月25日,经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该企业厂区附近环境空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其他     1.该企业计划近期提报一期工程环评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加快二期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进度。
    2.对调节池四周重新砌筑加高,防止雨水混入;加强垃圾收集运输环节渗滤液的管理控制,降低生活垃圾带水;加强垃圾复挖现场管理,减少垃圾复挖作业面,对可能流入填埋区的雨水进行疏导,防止雨水混入填埋区渗滤液收集系统;加强渗滤液处理系统维护保养,保障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减少渗沥液积存量。
    3.缩小垃圾复挖作业面,减少垃圾裸露面积,对完成复挖的工作面及时进行覆盖;垃圾复挖作业时,加大对裸露垃圾喷洒生物除臭剂量,尤其是在天气炎热情况下,增加喷洒频率,减少恶臭气体散溢对周边空气的污染。
    4.济宁市环卫处对该处地下水的治理工作正在实施。目前,一期地下水治理工程已安装投入运行,二期地下水治理工程计划于2017年9月底开始施工,2017年底完成全部地下水治理工程。
 
238 906-438     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南头西的“英华大酒店”:1.油烟外排,气味刺鼻。2.楼上有一发射塔,存在电磁干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多次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油烟、大气、其他     1.英华大酒店共有营业面积约440平方米,有厨房一间位于店内一层西侧。共有基准灶头四个,安装油烟净化器。历下区城管执法局曾于8月14日对英华大酒店油烟排放超标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款3万元,目前,当事人已对烟道进行了改造,并安装了新的油烟净化器。9月9日再次检测,油烟排放达标。
    2.经区经信局现场核实,该通信发射基站于2011年建设,后移交铁塔公司管理,移动、联通、电信3家电信运营商分别租用。联通、移动发射装置有环评手续,电信未办理环评手续。9月9日,区环保局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该基站进行电磁辐射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30-3000MHZ频率范围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3.经查询热线工单记录,共接到反映该问题的工单2件,均已进行回复。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9月12日,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电信运营商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罚款2500元。
    2.9月12日,历下区环保局已将该发射塔电磁辐射检测结果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239 906-439     济宁市任城区太白楼路北山东寄防所单位家属院,“芳袭人老菜馆”,油烟、噪声扰民, 济宁市 噪声、油烟、其他     芳袭人老菜馆位于太白楼路北侧太白中路13号,山东寄生虫防治所宿舍院内,为独立单体二层楼房,该处已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类别为中餐类制售。芳袭人老菜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由于油烟设施安装不规范、清理不及时,作业期间存在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1.阜桥执法大队下达了《综合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针对存在的噪音、油烟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并进行降噪处理。
    2.该饭店现正在停业整改,于9月11日对烟道、油烟净化器和外墙油渍进行了清理,因未采购到隔音材料,因此隔音施工尚未开始,计划待材料到货后立即进行施工。该业主已联系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整改完成后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再行营业。
 
240 906-440     临沂市蒙阴县有家“山东中信有限公司”,越界开采,山体植被被破坏,粉尘、噪声扰民。无合理合法手续。多次反映未解决。 临沂市 生态、大气、噪声、其他     1.反映的山东中信钙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灰岩矿,位于蒙阴县旧寨乡康山地区,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该企业已办理了工商、国土、安全生产、环评手续。
    2.2014年7月,蒙阴县国土资源局发现该企业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立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3.08万元。该企业随即停止了非法开采,至今未再出现越界开采行为。
    3.2015年4月蒙阴县林业局发现该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在旧寨乡龙山村南山挖山修路、剥离开采面、开采矿石,破坏林地面积较大,涉嫌犯罪。2015年11月9日,蒙阴县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侦查。2015年12月28日,将案件移送至蒙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2016年7月,蒙阴县检察院以“被不起诉人张某某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故意,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依据,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近期,企业拟缴纳生态补偿基金227.8万元,用于恢复植被。
    4.2017年7月12日,县环保局委托检测机构对该企业矿区厂界无组织废气、噪声进行了现场检测,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浓度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要求,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2017年7月以来,蒙阴县收到涉及该企业矿山的网络舆情4次、山东环境转办信访1次、省环保厅网上投诉记录表1份。调查过程中发现该矿区存在破碎装置间密闭性不好、矿区运输道路泥土路面易产生扬尘、石子堆场遮盖网有破损等问题。2017年7月,对该企业矿区下发了《关于对山东中信钙业有限公司康山矿区实施停产治理的决定》,要求该企业停产治理,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堆场防尘、道路防尘等问题进行整改。目前,该矿区在停产落实生产线密闭、运输道路硬化、喷淋、绿化等整改措施。
其他     9月8日,蒙阴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矿区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在停产整改施工作业时注意降尘、降噪,对易产生粉尘、噪声的工序、设备进行提升改造。  
241 906-442     济南市济阳县回河镇南陈村国道220线东侧,有一个LNG加气站,未办理环评审批、营业许可证。向有关部门反映未解决。 济南市 其他     1.群众来信反映的LNG加气站位于济阳县回河镇南陈村南、国道220线东侧,占地面积3927平方米,由山东福宸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自2015年上半年开始建设。现场地上建有罩棚约200平方米、站房1处、储气瓶1个,加气机2个。
    2.该加气站于2017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济阳环报告表〔2017〕6号),至今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未申请办理环评验收。
    3.经调阅12345热线记录,2015年12月县住建委曾收到2次交办件,当时主要反映该加气站未办手续夜间加气问题,县住建委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2016年县住建委巡查时,发现该业主仍未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在零星经营,再次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
立案处罚、问责     1.县住建委依据《济南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该业主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擅自经营。同时,对该公司处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住建燃气罚告知〔2017〕001号)。                                         
    2.县环保局对其未验收即投入使用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4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2017〕第191号)。
    3.县政府责成县住建委、回河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诫勉谈话1人,其他同受理编号907-147号案件
242 906-443     济南市市中区舜德路1号,天泰太阳树幼儿园对面有个“蝎子山山体治理工程项目”,扬尘、噪声扰民;山脚下路边有多个废弃小房,产生异味,环境质量差。 济南市 扬尘、噪声、其他     1.舜世路南段东侧蝎子山坡面,因早期开采,该处山坡面立陡、破损严重,存在崩塌地质灾害隐患。2013年4月,经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发文,蝎子山山体治理工程项目立项。2013年8月,建研地基基础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蝎子山治理整治方案,并提交国土资源市中分局。经专家论证、修改后,2013年9月4日,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审批整治方案通过。该整治方案主要包括削坡排险、山体崖壁开平台、建设挡土墙、种植土回填、绿化等治理。
    2.该项工程原计划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削坡,因土屋村3户村民拆迁安置补偿不到位,长期阻挠施工,导致施工无法实施。削坡方式改为油锤排险削坡,于2017年6月开工。开工后,国土资源市中分局及施工监理单位每周至少1次,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安全、防尘、防噪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施工进度。2017年7月,国土资源市中分局与舜耕街道办事处联合巡查发现,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油锤排险削坡过程中存在噪声、在削坡及车辆装卸外运渣地石过程中存在扬尘等问题。
    3.经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核实,蝎子山山脚下为舜世路,二期工程已硬化,路面洁净,无杂草。路边有7个可移动惠民便利小房及10个便民餐车,小房整齐摆放。因小区海绵工程改造暂时存放于此,但全部为空置状态,现场未发现有异味存在,来信反映环境质量差问题不属实。
责令改正     1.因施工单位在午间施工影响居民休息、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2017年7月,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责成该项目停工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加装喷雾抑尘设施,改进施工方式,在削坡及车辆装卸外运渣地石时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并及时对裸露渣土进行覆盖。因无更合适的削坡降噪措施,采取错时施工,避开居民休息时段,减少施工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联合国土市中分局,加强对该处施工工地巡查监管。
    2.9月8日,市中区舜耕街道办事处将存放于路边的小房及餐车全部移除,同时安排舜耕环卫所对该路段及时清理。
 
243 906-444     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路66.68号沿街房,属于私搭乱建,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污染环境。 济南市 垃圾     千佛山东路66.68号沿街房,属于私搭乱建,是违章建筑。该处确实堆放有大量建筑垃圾。是此处门头房装修施工遗留装修垃圾尚未清理,堆放在院内。 责令改正     1.历下区文东办事处已将千佛山东路66号、68号沿街房列入拆违拆临第三期第三批台账,根据市双违整治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行分类处置。
    2.区城管局立即对堆放在人行道边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9月9日已全部清理完毕。沿街房院内垃圾,房主已于9月9日全部清理完毕。
 
244 907-02     烟台市塔山市场西小区楼下,垃圾随意堆积,污水乱排。 烟台市 垃圾、水     塔山市场西侧与小区连接台阶旁垃圾堆积,约有15立方米。部分污水顺着台阶旁包墙下流,尚未形成水洼。通过走访居民和塔山市场,了解到垃圾随意堆积是由于楼上居民进行室内装修,装修垃圾清运不及时导致。污水乱排是由于塔山市场排污管道破损,导致有部分污水外溢,居民反映属实。 责令改正     1.立即通知装修单位禁止随意堆放垃圾,并责令其对已堆放的垃圾进行清运,已于9月9日前将存在的15立方米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2.要求排污管道产权单位塔山市场对排污管道进行修复,塔山市场立即组织施工,并于9月10日将破损排污管道修复完毕。
 
245 907-04     烟台市海阳市宝龙城路口边有一处大型排污池,散发刺鼻气味。 烟台市 大气     海阳市宝龙城项目位于海阳经济开发区海滨西路,是一处滨海房地产项目,入住率低(长年住户6-7户),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定期进行清理排入污水管网。
    通过对宝龙城项目路口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排污池,有一条小河沟,水质没有异味。进一步调查发现,今年8月初,由于海水涨潮时,部分浒苔随海水进入小河沟,在小河沟内腐烂后曾产生异味。9月8日,海阳市环保局对该河沟内水质进行了采样监测,COD、氨氮、DO、PH等指标均符合功能区标准要求。
责令改正     加强对宝龙城路口周边区域管护力度,在浒苔发生季节做到及时清理,保持环境卫生的整洁。  
246 907-05     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巨甲村村后有1家养猪场,外排刺鼻异味,养殖废水外排至村内水塘内,污染水源。 烟台市 大气、水     举报人所指巨甲村村后养猪场为巨甲村养殖户,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离村较近,存在异味较大的情况。该养殖场所粪便收集设施不完善,粪便、废水排放至养殖场所东侧的空地,水塘位于养殖场所西侧,雨天存在污水流入的情况,该水塘用于农田灌溉。 关停取缔     2017年9月9日,福山区责令该养殖户9月12日前处理存栏猪,拆除圈舍。目前存栏猪已处理完毕。  
247 907-102     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东障大街村的私人空心砖厂,无环评手续,无在线监测设备,原料未覆盖,噪声、粉尘污染严重。 济南市 大气、噪声     济南市长清区诚和预制件厂从事花砖加工、销售,属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无环保审批手续。主要设备有一台制砖机、一台拌料机、一台搅拌机,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现场检查时未生产,原材料石子和沙子共约30方,露天存放未覆盖。 关停取缔     长清区政府责成孝里镇对该公司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孝里镇政府于9月9日对该公司采取断电措施,9月11日已清理完毕。
 
248 907-106     济南市济阳县仁风镇四合村,张某意、张某礼等人的养牛场,噪音、异味污染严重。 济南市 噪声、大气     群众来信反映的“张某意、张某礼等人的养牛场”位于济阳县仁风镇四合村,属于张某意、张某礼2人所有。该养殖场占地6.2亩,有牛舍2栋,肉牛29头(均为小牛),其中,张某意20头,张某礼9头。距离最近住户13米,位于禁养区内。现场有异味,噪音主要为牛叫声。 关停取缔     济阳县政府责成仁风镇政府、畜牧局、环保局调查处理。鉴于该养牛场在禁养区、噪音扰民,经与业主沟通,做出如下决定:
    1.对29头小牛进行销售处理;
    2.对粪便及杂物立即清除;
    3.对养牛设施进行拆除清理。
    截止9月10日12点,已将17头小牛销售给规范养殖场。仁风镇政府、县畜牧局协助联系养牛场,确保9月15日晚12点前,将剩余的12头小牛全部销售完毕,并完成设施、杂物拆除清理工作。
 
249 907-11     烟台市莱阳市河洛镇后家疃村前有村民养猪,污水外排,有异味。 烟台市 大气、水     该养猪户位于莱阳市河洛镇后家疃村前,猪圈内存栏母猪1头。该村民养猪过程中有一定气味产生。因该村民只养殖母猪1头,未形成规模,且在养殖过程中该户对粪污每日进行清理并还田使用,无污水外排现象。 责令改正     莱阳市河洛镇对其进行政策解释,并由莱阳市畜牧兽医局对该村民下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场指导告知单,该村民当场承诺尽快将母猪出售。  
250 907-112     前期反映“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大众嘉园小区1-3号楼北侧负一层有一家干洗店和美容美发店,噪声扰民,污染环境。”的问题(受理编号825-57),公示情况不属实,实际情况是这家店无任何经营手续,一直在营业扰民。 济南市 噪声     举报件中“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大众嘉园小区1-3号楼北侧负一层”是商业用房。
    1.美容美发店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在办理过程中,目前处于停业状态
    2.干洗店干洗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未办理地址变更手续,设备未接水、未通电。目前仅在该店面收取衣物,未开展衣服干洗服务。
责令改正     1.历下区文东街道办事处要求该美容美发店办齐有关证件,并达到相关检测标准要求后,方可开展营业活动。
    2.区市场监管局现场责令该干洗店停止服务,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营业地址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方可营业。
 
251 907-115     济南市天桥区制锦市菜宜园市场噪音扰民,污水横流、垃圾四溢。部分餐饮商户油烟外排造成污染。 济南市 噪声、大气     1.该市场内产生的噪音来自于8个塑钢门窗加工点。目前,该8个塑钢门窗加工点已关停取缔,其中4个已改为经营蔬菜和服装。现场未发现噪音扰民问题。
    2. 8月21日,该市场保洁人员由原有4人增加至7人,提高了保洁标准,增加了捡拾频次,并采取延时保洁措施,防止垃圾清理不及时。现场未发现垃圾四溢、污水横流问题。
    3.8月17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对该市场内从事食品加工的7家店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7家商铺进行了整改,现均为成品售卖点。现场未发现餐饮油烟外排造成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制锦市街道办事处计划2017年10月底前将菜宜园市场搬迁至竹竿巷8号,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加紧进行。过渡期内,制锦市街道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及业户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改善周边环境,为市民提供便利的生活服务。  
252 907-117     前期反映“济南市中区融汇爱都小区底商餐饮排放大量油烟、噪音,多次向环保部门举报无果,业主要求彻底关停。”的问题(受理编号816-05),至今没看到任何整改或改善。 济南市 其他     1.在前期816-05号转办件的办理中,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于8月17日组织对融汇爱都小区共12家底商餐饮单位,开展了集中整治。其后,6家(铜釜顺火锅、杰子烧烤、聚鑫油炸羊肉串、晋老西面馆、泉味轩、油酥火烧)一直处于停业整改状态;4家(小灶米线、翠香斋熟食、黄焖鸡米饭、滕州家常菜)一直处于停业转型状态;2家(盐焗鸡、兰州牛肉面)处于经营状态。盐焗鸡采用配送方式经营,无灶头,无油烟产生;兰州牛肉面使用家用电磁炉和清洁能源,只售卖面条和水饺,无灶头,无油烟产生。
    2.自8月17日至今,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每日对融汇爱都小区底商进行巡查,未发现违规私自经营情况。
     
253 907-119     济南市高新区中海天悦府小区底商在不具备餐饮经营条件下继续经营,散发异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济南市 大气     1.高新区中海天悦府小区(A区1.2.3.6.8.11.12.15.16号楼及B区1.2号楼为商住楼,一层商用,二层以上为住宅)一层餐饮单位共49家,均无独立烟道,其中1家(江湖烧烤)已停业转让,48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
    2.8月9日,高新区多部门联合执法小组对全部49家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其中5家符合餐饮经营条件,44家存在油烟直排问题,当日对44家餐饮单位下达了《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公告》,要求整改。至9月9日,其中29家已完成整改,现以蒸煮为主,均不产生油烟,均使用清洁能源,具备餐饮经营条件,经联合执法小组验收合格允许其营业,其他15家仍在停业整改状态。
    3.该件中反映的异味为“三江源牛肉面”在加工及蒸煮牛羊肉过程中产生的气味。该餐馆不炒菜,不产生油烟,使用清洁能源,不存在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的情况。
停产整治     高新区联合执法小组责令未整改完毕的15家餐馆严格落实整改要求,经验收合格前禁止经营,并加强对中海天悦府小区底商的监管,严格规范餐饮底商依法经营。  
254 907-12     烟台市莱山区万光府前花园二期西南角,“老家的味道”、“麦面客”等饭店油烟外排至35号楼2单元电梯井内扰民。 烟台市 油烟     万光府前花园西南角共4家饭店,分别为老家的味道、麦面客、兰州拉面、六谷餐饮。其中麦面客、六谷餐饮将油烟引至地下室(由个人租赁整个地下室区域,尚未进行生产经营)烟道内,老家的味道、兰州拉面将油烟排放至门前下水道内。莱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联系万光府前花园物业人员对投诉所述饭店、电梯井等区域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油烟直接排放至电梯井内情况。但经落实,前期因地下室与2单元楼梯连通口处未封闭,部分油烟向外泄露,对楼道内居民造成了影响,相关负责人已于8月中旬进行了封堵。
   9月9日,经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老家的味道、麦面客、六谷餐饮饭店油烟排放浓度均未超出国家排放标准。
责令改正     因油烟排放地下室及下水道内存在异味污染的隐患,莱山区环保局已要求老家的味道、麦面客、兰州拉面、六谷餐饮饭店将相关烟道进行整改,经净化器达标排放至饭店前侧,严禁排放至地下室及下水道区域。同时,要求相关饭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油烟达标排放。  
255 907-120     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摩天岭工业园内的山东溯源塑料有限公司散发异味,且有电锯切割金属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济南市 大气、噪声     山东溯源塑料有限公司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柳西村,此处属于山东溯源塑料有限公司的一处加工点,主要生产IPS保温板。其来料加工制作的IPS保温板是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财政局批准推广的新型、绿色、环保、消防建筑材料。主要生产工艺是将购进的IPS保温板及铁丝经过织网及机器加工成为一体,根据设计图纸将材料分割成建筑成品。
    该加工点在加工合成IPS保温板时,因切割聚苯乙烯板和铁丝而产生一定噪音和少量异味。
    经查,该处未取得相关环评手续。
关停取缔     9月8日,南部山区管委会柳埠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加工点停工停产;鉴于山东溯源塑料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9月12日,南山管委会责令柳埠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IPS保温板加工点进行了关停取缔。  
256 907-123     日照市五莲县叩官镇,长林子村村委要求将养殖生猪出售,村书记口头承诺督察组走后可继续养殖,村庄周围仍有养殖户养殖,造成地下水和村边盘龙河和潮白河污染严重。 日照市 其他、水     举报反映的村庄实为叩官镇常林子村,该村村委正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要求控养区内的养殖户在整治设施达标前要减栏或清栏,验收通过后再养殖。该村村支部书记在工作时,要求养殖户待粪污处理设施整治到位并通过县考核验收组验收后方可继续养殖,并未承诺督察组走后可继续养殖。
    9月8日,检查组发现常林子村周围共有养殖户7户,均在控养区范围内,已全部停养整治。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常林子村地下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盘龙河常林子村河段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潮白河与盘龙河交汇处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关停取缔、问责     9月8日,检查组责成叩官镇党委政府组织镇村干部逐一入户做养殖户思想教育工作,要求养殖户按县里标准和要求完成污染整治,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养殖。
    下步,五莲县政府将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养殖户的监管和技术指导,按照要求及标准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1384号案件
257 907-124     枣庄滕州市张汪镇的永峰玻璃厂生产过程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生产的酒瓶中含有有毒物质。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解决。 枣庄市 大气     1.反映的实为滕州市兴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滕州市张汪镇前寨子村,以石英砂、碎玻璃、方解石为原料,经熔化、退火等工序,形成产品玻璃瓶。该公司300t/a玻璃器皿报告表项目于2004年10月通过滕州市环保局审批,2011年通过验收。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在运行。
    2.2017年4月份,滕州市环保局接到关于反映滕州市兴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的信访案件。2017年4月28日,滕州市环保局组织监测人员对该企业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排放浓度56.2mg/m3(标准值:30mg/m3),超标0.124倍;二氧化硫物排放浓度<15mg/m3(标准值:30mg/m3),不超标;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14mg/m3,超标0.028倍(标准值:500mg/m3)。对此,滕州市环保局已立案进行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2017年5月份,该公司与山东大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合同。目前,该公司已安装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及废气自动监控设备并已实现联网。
    2017年5月份,滕州市环保局接到关于反映该公司批建不符及废气超标的信访案件,2017年6月7日,滕州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其治污设施正在运行,并正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未发现批建不符情况。为进一步核实该公司的批建状况,滕州市环保局于2017年7月5日邀请专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年产量发生重大变化。对此,滕州市环保局已对其处罚,并责令该公司重新报批环评。
    3.2017年9月8日,滕州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的废气排放进行了现场监测,经监测分析:颗粒物排放浓度53.1mg/m
3(标准值:30mg/m3),超标0.77倍;二氧化硫物排放浓度<2.86mg/m3(标准值:3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84mg/m3(标准值:500mg/m3)。(注:标准值依据《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标准限值。)
    4.9月8日,滕州市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利用石英砂、碎玻璃、方解石为原料,未发现有有毒物质加入,酒瓶不会含有有毒物质。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针对该公司外排废气超标的违法行为,滕州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2.督促该公司加强治污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该污染物达标排放。
 
258 907-125     枣庄滕州市城区很多建筑工地渣土车存在洒漏严重的现象。 枣庄市 扬尘     目前,滕州市具有枣庄市城管局核准、具有合法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共有5家,城区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车辆有200余辆,均安装了密闭液压盖板或者采取了覆盖、遮挡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了渣土运输途中抛撒和扬尘污染现象;引导50余辆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了车载定位系统,与数字城管系统进行联接,实现了实时监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渣土管理执法大队下设四个执勤分队,配置执法管理人员49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全天候监管工作模式。同时,在重要区域设置定点执勤岗,不定时检查渣土运输车是否按规定运输,一经发现渣土违规运输现象,立即予以查处。
    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20余次,对160余辆渣土车进行了执法检查,制止抛、洒、滴、漏等现象70余起,对20余辆违规运输渣土车进行了依法查处。
责令改正     1.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结合“城管六进”和“法律法规进工地”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对市区各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公司进行走访,宣传渣土管理法律法规,发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法律法规摘要》、《温馨告知书》等相关材料,进一步强化工程负责人、渣土车辆驾驶员遵规守法意识,切实杜绝违规施工行为,督促其必须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对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对外出渣土车进行全方位清洗,减少扬撒和带泥上路现象。
    2.加强施工工地监管。发现渣土运输车辆密闭不严、超高装载、沿途扬撒和带泥上路行为,立即责令工地停工整改,通过源头监管,进一步提升管理工作精准度。
    3.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工地、重点路段的监督管理,增加巡查频次,一经发现渣土车辆违规运输行为,立即进行查处,确保实现渣土运输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
 
259 907-127     枣庄滕州市史楼村村西水库和隧道施工期间,尘土漫天,严重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 枣庄市 扬尘     该水库为南水北调调蓄水库(墨子湖)工程,并同步施工建设墨子湖隧道工程。前段时间,由于库区拆迁和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料场覆盖不彻底,虽然采取了洒水、覆盖等防扬尘措施,但仍产生扬尘污染。目前,拆迁工作已经完成,转入水库坝坡混凝土预制块铺筑施工,没有土方、建筑垃圾外运作业现场。 责令改正     1.责令施工单位增设车辆清洗机等除尘设备,车辆通行道路采取洒水除尘措施;对料场及开挖堆放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全覆盖。
    2.加大工地巡查力度,坚决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确保水库建设无扬尘。
 
260 907-128     泰安市东平县梯门镇马庄村,银鑫石灰开发公司,实际建设的6个石灰窑体与环评批复不符,夜间生产排放恶臭气体。 泰安市 大气、其他     1.该公司全名东平县银鑫城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其石灰生产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于2013年10月10日取得环保局批复。该石灰窑为新型环保窑,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成,存在建设规模与环评批复不一致、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环保局已于2017年7月17日对其进行查处,共罚款8万元,并责令改正。目前公司正在按照《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平县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整改。
   2.调阅用电记录,该公司自2017年7月17日被责令停止生产至今,未进行生产,不存在夜间生产排放恶臭气体现象。
停产整治     1.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提升整改(设置厂区抑尘网、建设车辆冲洗台、绿化厂区)。
    2.责令企业尽快完善环评手续,未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不得进行生产。
 
261 907-131     日照市东港区河山工业园,1.园区一路与二路之间有一条常年未修的土路,两边留有大量生产、生活垃圾,苍蝇漫天、脏水横流、尘土飞扬;2.有工厂喷漆释放甲醛的异味;3.夜间运输货物产生大量噪音,严重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 日照市 扬尘、大气、噪声     群众反映的东港区河山工业园位于204国道东、临沂路西,是工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自2017年1月该区域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由日照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
    1.园区土路有关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园区一路和园区二路实为山海一路和山海二路(东西走向),两条道路之间有一条东西向土路(东至临沂路,西至204国道),长度约1100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工业生产垃圾,路两侧有农作物秸秆堆放,部分区域存在零散生活垃圾,路两侧无积水,路面无污水,因路面未硬化,干燥天气时车辆经过易产生扬尘。
    2.工厂喷漆释放甲醛异味问题。经调查,该区域周边涉及喷漆工序的企业主要有日照吉祥门业有限公司、日照铁牛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日照市富凯木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经现场检查,吉祥门业因产品升级已于2017年3月停用了原喷漆设施,正在建设配备UV光解等治理设施的新生产线。铁牛健身已于2015年7月拆除喷漆生产线,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无喷漆工序。富凯木业公司正常生产,正在对木器进行喷漆作业;该公司利用水性漆,采用干式活性炭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喷漆废气,公司周边未闻到喷漆异味。
    3.夜间运输货物产生大量噪音,严重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问题。河山工业园西侧为204国道,是贯通全国南北的公路交通大动脉。河山镇北松园村、许家官庄等村庄紧邻204国道及园区道路,夜间过往车辆产生噪音对当地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企业如夜间进行物资装卸或运输,会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9月8日至9日,检查组对河山工业园进行检查,园区内未闻到明显油漆、甲醛等异味;204国道大型运输货车通行量大,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未发现企业夜间在园区道路装卸货物现象。
责令改正     责令河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土路路边堆放的农作物秸秆、零散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做好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保持道路清洁卫生。9月9日,已清理完毕。同时,告知日照市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管委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尽快对未修土路进行修缮硬化;高新区已将该道路列入2018年城建计划,于9月11日,对该路段路面局部坑洼采用沥青粒进行修整。东港区将进一步加大该区域工业企业的排查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企业夜间装卸货物扰民现象。
    日照市204国道东港段改建工程已获省交通运输厅批复(鲁路基〔2016〕78号),将由现行路线改为绕行河山镇驻地西侧,改造完成后将极大缓解河山工业园周边交通压力,大幅减少该路段的车辆通行量,降低居民区周边货车通行带来的噪声扰民问题。目前,该项目清表工作已基本完成,预计2018年底完工。
 
262 907-133     枣庄滕州市程堂和孙堂村东凤凰湖水库施工时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运输车辆扬尘漫天。 枣庄市 扬尘     该信访件与第28批907-127件反映的区域一致。
    程堂和孙堂村东的凤凰湖水库实际为南水北调调蓄水库(墨子湖)。该水库并同步施工建设墨子湖隧道工程。前段时间,由于库区拆迁和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料场覆盖不彻底,虽然采取了洒水、覆盖等防扬尘措施,但仍产生扬尘污染。目前,拆迁工作已经完成,转入水库坝坡混凝土预制块铺筑施工,没有土方、建筑垃圾外运作业现场。
责令改正     1.责令施工单位增设车辆清洗机等除尘设备,车辆通行道路采取洒水除尘措施;对料场及开挖堆放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全覆盖。
    2.加大工地巡查力度,坚决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确保水库建设无扬尘。
 
263 907-134     日照市莒县龙山镇范家庄旅游大道附近在国家禁养区内,有家生猪养殖场,无任何土地手续,养殖场位于鹤河上游支流,平时臭气熏天,污水经常偷排入鹤河。 日照市 大气、水     群众反映的生猪养殖场位于龙山镇范家庄以东1000米、旅游大道以南150米。该养殖场建于1999年5月,占地1.5亩,建有48间猪舍及100立方米沼气池1个,养殖黑猪规模达300余头。该养猪场沼气池产生的沼液、沼渣全部用于养殖业户的果园施肥,属于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
    2017年4月20日,根据《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莒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等规定,龙山镇政府制定了《龙山镇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对该镇内畜禽养殖的禁养区、控养区、适养区进行了区域划定。该养猪场距离旅游大道不足300米,属于禁养区范围。2017年7月4日,龙山镇政府对其下达了《限期关停通知书》,责令其依法关闭或搬迁。截至2017年7月30日,该养猪场已拆除猪舍24间,由于部分幼猪未出栏,剩余24间猪舍未拆除。
    根据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该养猪场所在区域规划地类为设施农用地,但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2017年9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现存栏黑猪122头,沼气池正常使用,周围无明显异味,猪舍内有轻微异味;该养殖场以南200米处有鹤河上游二级支流一条,处于断水干涸状态,周边未发现养殖粪污排入痕迹。
关停取缔、问责     责成莒县畜牧兽医局、龙山镇政府加强对该养猪场的督导检查,督促其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于2017年9月30前日处理完毕存栏黑猪。同时,该养殖业户于2017年9月7日参加了莒县龙山镇政府组织的拟转产养殖业户培训班,其有转产食用菌意愿,计划10月份转产。
    莒县政府已责成莒县畜牧兽医局、龙山镇政府加强对该养猪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限期完成搬迁或转产任务。同时,将举一反三,强化属地责任,加强宣传引导,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养殖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按时搬迁或转产、控养区和适养区内的养殖场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诫勉谈话1人
264 907-135     日照市五莲县宏祥化工有限公司,外排含硫废气,硫酸废液随雨水一起排入河水,最终流入桥山水库,原料粉碎过程中噪声巨大,严重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 日照市 水、大气、噪声     五莲县宏祥化工有限公司位于石场乡徐家山庄村东,占地约为16亩。2003年7月31日,该公司年产7000吨氧化铁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通过县环保局审批;2012年11月该项目通过县环保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公司以氧化铁红粗料为原料通过研磨生产氧化铁红细料,研磨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直接作为成品不外排,无排气筒;生产过程中不使用热源加热,无含硫废气产生;生产过程中无用水工艺,不产生废水,不使用硫酸等危化品,不存在硫酸废液随雨水一起排入河水,最终流入桥山水库问题。该企业因使用峰谷电生产,只在夜间生产。
    9月8日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发现使用硫酸等危化品,不使用热源加热,无生产废水产生,但发现产生噪声的研磨工序降噪措施不完善,噪声较大。
    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的厂界噪声、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和南侧河沟上游及下游的地表水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3.7dB,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标准值为50dB);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67mg/N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标准值为1.0mg/m3);南侧河沟上游地表水PH值为6.82.COD浓度为14mg/L,铅、镉、铬、铜、锌、镍、铁、锰等指标均未检出;该公司南侧河沟下游地表水PH值为7.15.COD浓度为15mg/L,铅、镉、铬、铜、锌、镍、铁、锰等指标均未检出,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检查组现场认定该企业属“散乱污”停产整治类企业,责成县供电公司切断该企业生产用电;责成石场乡党委政府责令企业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拆除;责令该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石场乡政府责令该企业9月30日前完成整治,完善降噪措施,控制厂界噪声,逾期未完成将列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企业,实施“两断三清”。
    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厂界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停止整治时限9月10日至9月30日),处1.5万元罚款。9月10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9月9日,该公司已停产。9月10日,该公司已联系设计单位制定了整改方案,将产生噪音的研磨工序建设隔音棚密闭。现正联系相关物料供货商采购物料进行整改。
通报批评1人
265 907-136     枣庄滕州市经济开发区山东有容机床有限公司鹤山东海特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喷漆车间油漆喷雾和工业废气直接排放。 枣庄市 大气     1.2007年6月,山东有容机床有限公司(实际是山东有荣机床有限公司)通过滕州市环保局环评批复,至今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该公司环评批复中无喷漆工艺。2006年9月,山东海特数控机床有限公司通过滕州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07年10月,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该公司环评批复中有喷漆工艺。
    2.山东有荣机床有限公司南车间东北角建有喷漆车间,部分车间正在生产,喷漆车间未使用,但有使用过的痕迹。山东海特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车间在生产,无喷漆车间,喷漆设备未使用,但在室外有喷过小型配件的痕迹。上述两家公司的工业废气主要是油漆喷雾,生产时会存在直接排放问题。
    3.山东有荣机床有限公司每年处置约100公斤废切削液和18公斤沾染过油漆的废桶。山东海特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每年处置约150公斤废切削液和18公斤沾染过油漆的废桶。两家公司都没有将废切削液和沾染过油漆的废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都是由厂家进行了回收,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查封扣押     1.滕州市环保局对山东有荣机床有限公司、山东海特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
    2.滕州市环保局对山东有荣机床有限公司、山东海特数控机床有限公司违反环评规定、危险废物管理规定以及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分别立案处罚。
    3.滕州市环保局对山东有荣机床有限公司喷漆车间进行了查封。
 
266 907-137     莱芜市高新区苍龙泉大街南金瑞祥等企业夜间生产,噪声污染严重。 莱芜市 噪声     1.山东金瑞祥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山东钢峰经贸有限公司院内。山东钢峰经贸有限公司已不再经营,院内车间自留2个用于仓储,其他外租。
    山东金瑞祥土工材料有限公司,以外购聚乙烯颗粒为主要原料,通过挤出、压延、成型、牵引、卷绕等工艺,年生产防水卷材2000吨。该企业于2014年11月经莱芜市环保局环评审批,2016年10月通过验收。现场检查时车间外无明显噪音,车间内有一定噪音。已对山东金瑞祥土工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不超标。
    2.山东钢峰经贸有限公司院内企业还有:莱芜市润通钢结构有限公司、山东高科矿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莱芜振宏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安固达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莱芜市绿洲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莱芜市润通钢结构有限公司2012年4月获得的莱芜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意见,未验收。
    山东高科矿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正在生产,莱芜振宏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安固达仓储设备有限公司、莱芜市绿洲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已不再生产经营,车间已做仓储用,无生产设备。4家企业均无环保手续。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关停取缔     1.高新区对莱芜市润通钢结构有限公司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问题移交市环保局立案处罚。 同时责令莱芜市润通钢结构有限公司停产整顿,待验收通过后再生产。
    2.对山东高科矿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关停取缔。现已完成取缔。
    3.要求山东钢峰经贸有限公司写出书面保证,不再接收无环评手续的生产加工企业入驻。
   
 
267 907-138     泰安市宁阳县华宁集团鑫安煤矿在运输过程产生大量灰尘,严重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 泰安市 水、土壤、大气     鑫安煤矿运煤公路由自建公路、县级公路组成,其中自建公路0.5km,县级公路2.5km;运煤车经过东疏镇小屯村,该村172户,550余人,因压煤村庄需要搬迁。该矿按照环评要求,制定了《运煤车辆管理制度》,设置了喷淋设施对运煤车辆出矿前进行喷洒、冲洗处理,并对煤炭外露部分进行覆盖,防止抛洒造成扬尘污染;自备15t洒水车两辆,每日早、中、晚三次喷洒运煤公路路面。现场检查时运煤公路路面湿润,有喷洒迹象,但部分公路路面损坏,来往车辆较多,运输过程中仍有扬尘产生,路边植被、农作物表面有少量灰尘。 其他     1.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增加洒水频次,加大人工保洁力度,防止煤尘影响环境。
    2.2017年6月26日,华宁集团与驻地镇政府签订协议,华宁集团资助东疏镇200万元用于运煤道路建设,预计2018年初道路竣工。届时,进一步规范做好道路的洒水、人工保洁等工作。
    3.2015年5月18日,华宁集团与东疏镇政府签订协议,对小屯村实施整体搬迁。目前,6栋240套房屋具备入住条件。东疏镇正在做好相关入住前准备工作,近期村民即可搬入新的社区,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268 907-139     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马家西楼村宏洲橡胶五金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没有任何环保治理设施,外排刺鼻气味,噪声污染严重。 日照市 大气、噪声、其他     信访人举报的宏州橡胶五金有限公司实为日照宏州橡塑五金有限公司,位于岚山区中楼镇马家西楼村,主要以胶片、钙粉等为原料生产橡胶垫子,年产橡胶垫子3吨。2008年6月,该公司橡胶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莒县环保局批复(2012年以前中楼镇属莒县辖区),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由于存在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等问题,该公司已按中楼镇政府要求于6月25日起停产整治。
    9月8日,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由于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异味、噪声产生。为防止异味、噪声污染,该公司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降低异味、噪声污染,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粪污收集处理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鉴于日照宏州橡塑五金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要求,无法完善相关手续,中楼镇政府按照塑胶企业专项升级实施方案要求,责令其搬迁入园。针对该公司未经验收擅自投产问题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处4万元罚款; 9月14日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中楼镇政府于9月8日对其实施了断电措施,入园前严禁擅自恢复生产。  
269 907-140     日照市五莲县联通花园对面,有一处集贸市场,噪声扰民。 日照市 噪声     群众反映的集贸市场实际为集后居委会所设立的集后居委会早市,位于五莲县城利民路西段、联通花园小区对面。该市场始建于2005年,面积约60亩,经营摊点多为早上、中午经营,其南端入口位于联通花园小区北门对面。
    9月8日现场检查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将该市场南段入口进行了规范,各营业摊贩已全部进入市场内部经营,但存在进出车辆鸣笛扰民现象,且靠近入口的部分摊贩存在以小音量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
责令改正     检查组已责令该市场管理办公室立即整改:一是禁止入口附近摊贩使用喇叭招揽顾客;二是将南入口附近摊贩向北靠拢,防止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三是设立公示牌,禁止进出市场车辆鸣笛。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加强该市场南入口管理力度,定人定岗进行监督检查。
    目前,该市场南入口附近摊贩已整体向北靠拢10米,全部取消使用喇叭招揽顾客,禁止鸣笛公示牌已设立,管理人员全部到岗。
 
270 907-141     滨州市邹平县长山镇黄王村,邹平金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房租赁给外地人员建设化工作坊,无任何环评手续,异味扰民。 滨州市 大气、其他     1.举报反映的化工厂为邹平鑫泰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年产1500吨胶衣树脂项目。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6年12月12日由邹平县环保局批复(邹环报告表〔2016〕88号),2017年3月由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环保验收监测,8月该公司委托监测单位编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报告表》,目前该公司已递交验收申请材料,尚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按照要求在反应釜配套建设了活性炭吸附装置。经调阅该项目用电记录并走访周边群众,证实该企业自3月份以来均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异味污染等情况。
责令改正     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其未验收前不得生产。  
271 907-142     聊城市高唐县曲庄村322省道路北有一大型垃圾场,有异味。 聊城市 垃圾、大气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大型垃圾场实际为高唐县曲庄收购部,位于高唐县三十里铺镇曲庄村322省道路北,主要从事废旧塑料袋和塑料瓶及其他废旧塑料的收购。现场检查时,该收购部储存区较乱,有轻微的塑料味,按照《山东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高唐县三十里铺镇政府责令该收购点进行取缔,对所存废品进行清理。 责令改正     截至9月10日,该收购部已将所存废品全部清理干净。  
272 907-143     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魏桥创业集团郭辛村东边路上散发刺鼻气味。 滨州市 大气     经排查和走访周边群众,异味来源于山东天地缘实业有限公司(现变更为邹平汇泽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原料堆存区内废纸箱露天存放,经雨水浸泡后在高温天气下发酵导致堆场附近有异味挥发。经了解,由于消防、安全等因素,绝大多数造纸企业原料废纸均采取露天存放,普遍存在该情况,且环评中未对其可能产生异味及防治措施进行评价。 责令改正     目前,已采取遮盖措施,减少异味散发对周边影响。  
273 907-144     聊城市莘县鲁西钢材东,333省道路北建筑垃圾未覆盖,影响周围环境。 聊城市 垃圾     经调查核实,在鲁西钢材东,333省道路北附近一坑内,有少量建筑垃圾,大约有3立方米,未覆盖,该地点处于莘县魏庄镇魏庄村。经对该坑附近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建筑工地,走访附近村民得知,该处建筑垃圾为近期个别农户清除院落所倾倒。莘县魏庄镇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运送至青兰高速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利用。 责令改正、问责     目前已清理完毕,对现场进行覆盖。 诫勉谈话1人
274 907-145     德州市德城区同济中学南200米的不锈钢加工作坊,加工噪声扰民。 德州市 噪声     该案件属重复投诉案件,基本情况与第26批、受理编号3315举报件重复。
    该不锈钢加工作坊为顺鑫不锈钢加工门店,主要经营范围为不锈钢制品加工。该门店位于沿街商用楼一层,相邻最近的居住楼位于嘉诚东郡小区,间距约100米。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相邻居住楼的居民生活确有影响。该问题属实。
 
责令改正
     9月8日上午已对该店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德执法停字〔2017〕第515号),责令停业整顿。
   9月8日再次接到信访转办件后,再次进行现场调查,该店仍处于停业状态。
 
275 907-147     聊城市莘县丈八路一带扬尘严重。 聊城市 扬尘     经调查,该路段位于莘县大王寨镇丈八村,因现在属于秋收季节,该路段有部分群众晾晒湿花生,莘县公路局路政人员督促清理完毕后,还有部分群众不听劝阻,等路政人员离开后依然到公路范围内晾晒,花生晒完收集后遗留部分土颗粒,属于粉沙性土,由于打场晒粮清理力度和路面保洁力度不够、措施不当造成时有扬尘现象。 责令改正、问责     莘县公路局安排路政人员加大巡查清理力度,养护人员强化保洁、清扫,并结合环卫一体化的要求,联系大王寨镇政府配合管理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1人。
276 907-148     聊城临清市八岔路镇官庄村桥东北河水发黑、有味。 聊城市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河段为临清市尚潘渠八岔路镇官庄段。尚潘渠东起尚店镇扬水站,西至烟店镇前张寨村西南,流经尚店镇、八岔路镇、潘庄镇和烟店镇,全长24.7公里,流域面积75.7平方公里,为农业灌溉渠,雨季兼排涝功能,河水为尚店镇扬水站扬入的黄河水和雨水。经对尚潘渠沿河徒步排查,该河段两岸没有排污企业,无生活污水排入。因此,该段河水为灌溉后剩余的黄河水和雨水,由于静止时间过长,水面漂浮着一层藻类。经对尚潘渠八岔路镇官庄桥上游西二庄村桥、官庄村桥和官庄村桥下游1公里处3个点进行取样检测,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质标准要求。 其他 临清市八岔路镇政府组织人员已及时对水面漂浮的藻类等进行清理打捞。  
277 907-149     泰安市东平县美景中联水泥采石场没有环评验收和环保设施,夜间偷偷生产,产生大量粉尘、噪声。 泰安市 噪声、大气、其他     1.该公司大洼地区水泥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于2012年1月取得了泰安市环保局批复,2014年12月3日通过泰安市环保局验收。采石场石灰石破碎机口设置了淋水降尘装置并在设备上安装了袋式除尘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2.爆破过程全程由公安机关进行监控,调阅视频资料,未发现采石场夜间爆破现象。同时,调阅采石场地磅称量系统和视频监控,未发现公司拉运石灰石车辆在夜间进行运输。2017年9月8日晚、2017年9月12日晚,对该公司采石场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采石场夜间生产现象。
    3.昼间在距离采石场最近的大洼村边监测,噪声值为53.5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浓度最高为0.378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278 907-15     烟台市莱山区解甲庄街道结子沟村村东主干道,南端坡顶路东,有1处翻砂厂,夜间焚烧化工原料有刺鼻异味,噪声扰民。 烟台市 大气、噪声     烟台市莱山区解甲庄街道结子沟村村东主干道,南端坡顶路东翻砂厂为烟台高新区万通铸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2年10月10日经区环保局审批通过,主要从事铸铁件加工,年产300吨。由于市场不景气,该公司近年来间断性生产。2017年7月,停产至今。目前,企业只剩两名工人看护工厂。经现场勘验,企业无近期加工生产和焚烧的痕迹,厂区内无化工异味。       
279 907-150     聊城临清市260省道江庄村的渣土车,产生的扬尘影响周围居民。 聊城市 扬尘     经调查核实,江庄村座落于青年路街道办事处西南,村人口970余人,西临260省道,省道和村之间为耕地,有一条约2.5米宽的小生产路,通往江庄村。经实地调查,临清市青年办事处江庄村的路段不具备渣土车通行的条件。在青年办事处工作人员连续4天(9月8日至9月11日)的夜间检查中,也没有发现在渣土车通过的情况。江庄村附近没有监控,离该村最近的监控位于S315省道与S260省道交汇处(距离江庄村3.6公里),走访当地群众,江庄村没有拥有和使用渣土车辆的群众,周边没有产生渣土及堆放渣土的场所,S260省道江庄村段也未发现有渣土车通行。      
280 907-151     聊城市阳谷县阿城中学东侧的工地夜间施工噪声,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聊城市 噪声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阿城中学东一处施工工地为阿城中学浴池拆迁施工工地,拆除内容为地上4间门头房(约80m2)及附属物设施。此拆迁作业从2017年8月25日开始,至8月29日结束,全部为白天作业,夜间从未施工,不存在夜间施工噪声。自8月29日拆迁结束至今,该工程尚未施工作业,不存在夜间施工噪声。      
281 907-152     聊城市东阿县324省道新亚化工加油站附近有一个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聊城市 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加油站东南方向有两个建筑工地,分别为东阿县地下管廊和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前王村回迁安置施工工地,夜间均不施工,不存在夜间施工噪声。加油站西侧为东阿县兴发停车场,2017年8月26日-27日,该停车场私自购买两个二手储油罐埋入地下,经调阅监控录像,该停车场填埋油罐均在白天施工,不产生夜间施工噪声。      
282 907-153     德州市德城区春晖路与105国道路口西500米桥头处尘土飞扬。 德州市 扬尘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与9月5日信访件第25批、受理编号904-37反映问题基本相同。 责令改正     针对群众反映的该区域扬尘问题,已于9月7日整改完毕,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83 907-154     菏泽市长城路段渣土车扬尘、噪音污染十分严重。 菏泽市 扬尘、噪声     经现场调查,菏泽市长城路段渣土运输车辆多数能够按照要求清运,有少数车辆存在渣土覆盖不全、鸣高音喇叭现象,造成扬尘、噪声污染。
    2017年3月份以来,先后有3辆在长城路上运输渣土的车辆,因渣土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扬尘污染,市城管局进行了立案处罚,共罚款16000元。
责令改正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责令所有在长城路运输渣土的车辆,严格执行密闭运输措施、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鸣高音喇叭,并要求驾驶员签订了保证书。下一步,市城管局将联合交警等部门组成督导队伍,对渣土工地、交通路口采取蹲守、巡查等方式,严厉查处渣土抛洒、鸣高音喇叭等违规行为。  
284 907-155     泰安市宁阳县七贤路1133号“王家羊肉汤”,油烟、异味污染、噪声扰民。 泰安市 大气、噪声     此件为重复投诉,反映问题与第十四批823-217号案件一致。
    前期检查时该业户噪声超标,宁阳县城管执法局8月26日向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进行治理,如治理后仍不符合噪声排放标准,将责令其关闭或搬迁,9月4日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罚款5000元。
    9月8日,宁阳县城管执法局到现场进行了检查,该业户仍在停业整治期限内,未恢复营业;已采取更换风机等降噪措施。
其他     待其整改完成后,对其油烟、噪声进行检测,检测达标后允许其恢复正常经营。  
285 907-156     聊城临清市八岔路镇东路南的建筑工地有尘土,未覆盖。 聊城市 扬尘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建筑工地系临清市八岔路镇前杨坟小学教学楼建设工地,该工程由莘县和谐建筑公司承建,于2017年8月2日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主体竣工。现场检查时,建设工地北边有部分裸露土地和少量砖瓦片堆积,现场尘土较多。 责令改正、约谈     9月8日下午,八岔路镇政府督促莘县和谐建筑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旧砖瓦片进行清理,对工地所有裸露土地进行平整并铺设花砖。截至9月9日上午8时,旧砖瓦片已清理完毕,裸露土地已平整并全部铺设花砖。对1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286 907-158     滨州市邹平县黄山街道周南老村沿路有多家烧烤路边摊,油烟严重,垃圾遍地,气味刺鼻;东景健身场附近有大量饭店,油烟严重。 滨州市 大气、垃圾、油烟     1.周家老村沿路共有3家烧烤店,均已于2017年4月份全部购置无烟烧烤炉具和油烟净化设备。巡查中发现,该3家烧烤店的无烟烧烤炉具和油烟净化设备全部正常使用和正常运转,烧烤油烟经过滤和净化排放,无明显油烟污染和异味情况,但在道路两侧发现有少量塑料袋和餐巾纸等白色垃圾。
    2.对东景健身场附近饭店(共两家饭店、1家烧烤)油烟污染进行现场调查,“东景饭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开启使用,“老地方水饺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油烟直接排放。烧烤店使用无烟烧烤炉具和无烟环保木炭,并正常使用,无明显油烟污染现象。
责令改正     1.已组织环卫部门及时对垃圾进行了清理。
    2.责令老地方水饺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已完成安装厨房油烟净化设备并改造换气扇排风口。
 
287 907-159     聊城市茌平县冯屯镇祁楼村徐某某私自生产蓄电瓶,污水随意排放,散发刺激性气体。 聊城市 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蓄电瓶企业为茌平县池源电解液有限公司,位于冯屯镇祁楼村村西北,2012年6月份建成投产,主要从事生产玻璃水、蒸馏水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在今年4月份“小散乱污”企业摸排中,茌平县冯屯镇发现该企业属于“小散乱污”企业,该镇立即责令其取缔,该公司已于5月初拆除完毕,达到了“两断三清”的标准。      
288 907-161     聊城市冠县振兴西路(从西环环岛至金太阳学校段)路面损坏严重,道路积水,垃圾遍地,扬尘严重。 聊城市 扬尘、垃圾、水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路面处于冠县崇文街道后唐固村,为原G309线,长度1.9公里。该路段路面确实有坑槽,存在破损现象,在车辆经过时易产生扬尘。路段两侧虽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实施过程中配置相应数量的垃圾收集桶,但受部分群众环卫意识不强和贪图省力等因素影响,有时未能及时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桶,而是堆积在垃圾桶附近,造成路段两侧存有少量垃圾。该路段处于城乡结合部,排水管网未实现覆盖,导致在雨季出现部分积水。 责令改正     冠县公路局组织装载机、刮平机、压路机对现有路面坑槽进行了全面整修。冠县住建局将此路段纳入管养范围,切实提高保洁水平,增加洒水频次,并对产生的垃圾及时进行了清运。  
289 907-163     临沂市南坊新区澜泊湾小区内新建的20号楼扬尘严重,尘土飞扬,小区内通道建筑垃圾遍地,气味刺鼻。 临沂市 扬尘、大气、
垃圾
    1.临沂市南坊新区澜泊湾小区内新建的20号楼系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因资金问题已停工20余天,施工区无人清扫,未洒水降尘,造成扬尘污染。
    2.该小区内通道实为2号楼与3号楼之间东侧沿街楼的小区通道,山东澜泊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此处作为临时垃圾存放点,存在堆放建筑垃圾以及气味刺鼻的情况。
责令改正     市城市管理局向山东澜泊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目前,此处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物业公司严格履行职责。  
290 907-164     临沂市平邑县武台镇养鸭场众多,气味刺鼻,污水污染严重,包括:咸家巷村咸某某在村西水库上游的养鸭场;北武台村郭某忠在村附近的养鸭场;北武台村郭某普在西近台村水库上游的养猪场污水直排。 临沂市 大气、水     1.武台镇禁养区及控养区内共有肉鸡、肉鸭养殖场51家,其中,禁养区50家,控养区1家。已拆除45家,其余6家停养,棚内养殖设施已拆除。武台镇政府已于2017年7月对包括反映的咸某某养鸭场、郭某忠养鸭场、郭某普养猪场等6家养殖户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咸某某养鸭场、郭某忠养鸭场养殖设施已拆除;郭某普养猪场已停养,养殖设施未完全拆除。
    2。以上养殖场虽已拆除或停养,但仍有养殖粪便臭味,未发现污水污染严重问题。对咸家巷村水库及西近台村水库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标准要求。
关停取缔     北武台村郭某普养猪场已于9月9日拆除完毕。  
291 907-165     德州市临邑县恒源经济开发区“临邑金地福利玻璃厂”排放烟气,污水乱排,污染水源,固废随意处理。 德州市 大气、水、固废     1.信访件反映烟气排放属重复信访,该问题与第15批、受理编号825-09转办件反映问题基本相同。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外排废气达标,符合《山东省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规定。2017年8月16日,县环保局检查时,发现该厂物料(石英砂、长石粉、石灰石)存贮设施简易,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且料场周边地面粉尘较严重,易产生扬尘污染。县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调查组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整改中。
    2.该厂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玻璃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玻璃清洗废水经污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临盘污水处理厂。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玻璃清洗场所污水沉淀池(已进行防渗)内有落叶、纸张、塑料袋等悬浮物,立即要求企业打捞清理。
    3.该厂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体废弃物。退火工序产生的废玻璃瓶循环使用,原材料包装袋和废烤花纸返回花纸厂以抵货款,喷釉废气吸收沉淀渣返回釉料生产厂家,清洗水循环池沉淀污泥和办公生活垃圾由县利民环卫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定期清运。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南侧存放了一些废旧设备、建筑垃圾等,污水沉淀池附近碎玻璃瓶堆放混乱,存在固废堆放不规范的现象。
  责令改正     1.加快防扬尘设施改造,9月16日前已整改完成。                        
    2.9月20日前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工作,进一步加强固废管理,规范存放。
                      
 
292 907-166     1.淄博市周村区太和路125号常青藤生活区5.6号楼前绿化带裸露,5号楼前道路破坏严重,扬尘污染严重;2.小区西侧有几家汽修店,环境较差,油渍污染严重;3.德阳路华职超市对面有一公厕和垃圾中转站,气味刺鼻;4.太和路的人行道破坏严重,扬尘污染严重。 淄博市 大气、扬尘、垃圾     1.该项目5.6号楼前绿化带内有杂草及裸露土地。5.6号楼之间地下车库北出口处,约20m2路面裸露石子;5号楼前约2m2路面破损起砂,产生扬尘问题。
    2.常青藤生活区西侧共有4家汽修店,类型均为个体工商户。一是周村路通汽修厂已办理环评登记备案手续;二是周村砚霆汽车配件经营部,不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三是周村启隆建筑机械经营部,已办理环评登记备案手续;四是周村钰璟汽修部已于7月中旬搬迁。4处汽修店周边卫生较差,地面存在油渍污染现象。
    3.周村区德阳路华职超市对面公厕和垃圾中转站,有异味。
    4.太和路系原S102部分路段。2017年4月,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原S102大修工程,目前正在对1.2公里主路面进行半幅施工。现场检查时,太和路两侧人行道存在多处破损,施工现场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但由于天气干旱,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责令改正     1.对常青藤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对绿化带内杂草进行清理,已清理完毕;按照绿化设计方案进行绿化补种,于9月20日前补种完毕;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对破损路面进行整修,已修补完毕;加强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责令4家汽修店立即对店内外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对地面油污进行清理,目前已整改完毕;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处罚到位。
    3.组织人员对公厕和中转站内外卫生进行彻底冲刷清理,喷洒除臭剂,打药灭蝇;强化中转站日常管理,生活垃圾及时转运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太和路人行道维修工程已列入区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计划,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工作,9月底开工建设;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6个100%”工作要求,增加洒水降尘频率,抑制扬尘污染。
 
293 907-167     淄博市周村区古商城东门前、丝市街有一停车场,占道经营,距离居民区很近,尾气污染严重,噪声扰民;停车场北侧长安社区民俗园内有一垃圾转运站,噪声扰民,气味刺鼻;民俗园内广场舞音响声音大,噪声扰民。 淄博市 噪声、大气     1.停车场系“周村韩江停车场”,位于周村区丝市街(长行街至保安街段)北侧,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25m。该停车场利用慢车道划设38个车位,东西长约100m,宽约3m,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属个人经营收费停车场。停车场北侧人行道上建有一处看车棚,面积约5m2。
    2.反映的转运站为保安街中转站,在站内压缩设备运行和垃圾收集车辆进站倾倒垃圾时存在噪声,站内有异味。
    3.反映的“民俗园”系区园林局负责管理的一处游园,位于周村区丝市街(长行街至保安街段)北侧,占地5691m2,距离最近的居民楼约15m。据了解,每天19:30—21:30,有1个20-30人的广场舞团体,集中在该游园跳广场舞,播放音乐声音较大,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责令改正     1.依法取缔该处收费停车场,并已于9月10日拆除看车棚;于9月15日前重新划设停车位,向社会免费开放。
    2.加强站内管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高峰期,增加人员对站内场地加大冲洗频次,不间断打药灭蝇、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产生;加强转运站管理人员操作培训,规范设备操作,减少设备与转运车辆发生碰撞产生的噪音;合理调度收集、转运车辆,确保站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在“民俗园”内增设文明宣传牌;加强巡查,延长巡查时间至21:30,对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劝导活动人员将音量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于每日21:00前结束,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94 907-168     淄博市淄川区西河镇梨峪口村村委东南方向有一建筑工地,距离居民区很近,无手续施工,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淄博市 其他     群众反映的建筑工地为淄博商厦远方有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香椿芽加工产品项目。2017年9月1日,区执法局在巡查中发现该公司未批先建,当场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该工程已于当天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封闭施工场地,进行停工整改。2017年9月6日,区住建局对该工程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该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关规定,有效做到扬尘抑尘,但工程施工、车辆进出给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停产整治     1.责成淄博商厦远方有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落实好现场防尘降尘措施,停工期间现场不得造成扬尘等环境影响。
    2.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责令淄博商厦远方有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手续完善前不得开工。
 
295 907-169     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芝麻墩村村东有一塑料厂,噪声扰民,污水横流,排放刺鼻气味,多次反映均未解决,现已停产,9月10日后恢复生产。 临沂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1.芝麻墩村东共有4家塑料制品厂,分别为天芝工艺品有限公司、甄某某塑料玩具加工厂、孟某某塑料制品厂、华龙喷雾器杆厂,均无环评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
    2.天芝工艺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聚氯乙烯热熔过程中产生一定异味。8月26日,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对天芝工艺品进行了“两断三清”(与受理编号823-278号转办单并案处理),已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其余3家企业生产过程中均使用冷却水对设备进行降温,建有循环冷却水箱,不外排;注塑机运行中产生噪声;聚乙烯和聚丙烯热熔过程产生一定异味。芝麻墩街道办事处于8月4日对3家企业予以断电停产,目前孟某某塑料制品厂、华龙喷雾器杆厂注塑机已清理完成,甄某某塑料玩具加工厂正在清理,均已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3.开发区环保分局及芝麻墩街道办事处未接到过群众关于其余3家企业的举报。
关停取缔     对甄某某塑料玩具加工厂落实“两断三清”措施,严禁这4家企业恢复生产。  
296 907-171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三十年赵家肴菜分店”油烟污染严重,气味刺鼻;石门村西南山上的“燕勇化工厂”无手续经营,废水直排进沟渠内,污染水源。 淄博市 油烟、大气、水、其他     1.三十年赵家肴菜分店位于洪山镇太和村,该店手续齐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9月9日开始,该店只从事肴菜销售,不再加工制作肴菜,由总店统一配送。目前该店原制作间餐厨设备已全部拆除完毕。
    2.石门村西南山上一个氧化铁红分装销售加工点,为“燕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被列入“散乱污” 企业关停取缔类名单,于2017年7月30日落实了“两断三清”措施,不存在废水直排进沟渠内,污染水源问题。
关停取缔     1.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各相关经营单位严格按照环保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安排专门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及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97 907-174     济宁市泗水县中册镇石桥村村委砍伐大量树木,破坏生态环境,违章修建坟墓、别墅,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济宁市 生态、其他     1.经查,2014年12月22日、25日,石桥村村委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蒺藜沟山林木65株合计4立方米,县林业局接举报后,依法对该涉林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石桥村村委给予林业行政罚款4800元、责令其补种树木325株。2015年1月22日,石桥村村委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垦蒺藜沟山林地375平方米,用于道路拓宽建设。县林业局接举报后,对该涉林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石桥村村委给予林业行政罚款3000元。目前树木已经补植,生态环境已经恢复。 
    2.该村不存在违章修建坟墓的问题。石桥村无农村公益性墓地,村里有人去世后普遍埋葬在自家承包地和一些老林地内。在石桥村蒺藜沟山只有零散埋葬的4座老坟墓,无在建新坟墓现象。
    3.2015年,石桥村注册成立了泗水县蒺藜沟生态养生度假村有限公司,并开始建设蒺藜沟生态养生度假村项目(即信访举报的违章修建别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石桥村委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本村土地建设了旅游接待处办公楼和山林看护房各1处,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旅游接待处办公楼于2015年7月16日开始动工建设,实际占地面积1852.48平方米,占用地类为林地;山林看护房于2015年3月18日开始动工建设,实际占地面积551.61平方米,占用地类为林地。泗水县国土局于2015年7月18日巡查发现后予以立案查处,共处罚款7.2122万元。
    4.2014年以来,石桥村因山林承包问题发生过纠纷。承包户(该村村民)多次向泗水县纪委、县信访局、上级林业等部门反映过承包合同纠纷和村委滥伐树木的问题(上述该村两次涉林案件即为该承包户举报)。泗水县林业局按照上级要求,依据部门职能全部进行了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当事人进行了反馈。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泗水县林业局针对生态养生度假村项目违规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9月9日,向石桥村村委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擅自改变蒺藜沟山2757.78平方米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按照每平方米最高30元的标准,罚款82733.4元,限9月24日前交齐。
    2.泗水县委县政府责成泗水县国土局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旅游接待处办公楼和山林看护房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后依法完善用地手续。同时加强农村生态观光旅游建设用地的监管,对全县范围内的生态旅游观光项目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3.针对该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泗水县环保局对其处罚款12.32万元。
    4.泗水县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巡查力度,严格查处乱砍滥伐、毁坏林地、破坏生态等各类涉林案件,切实保障全县林业资源安全。
 
298 907-176     淄博市沂源县土门镇“新世纪金属铸造有限公司”排放有毒气体,粉尘严重,噪声扰民,该厂在南鲁山镇芦芽水泥厂附近新建塑料管厂,无手续经营,废水直排河内。 淄博市 大气、水、噪声、其他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实际为两家企业,分别是新世纪金属铸造有限公司和沂源钰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法人代表系父子关系。
    沂源县兴隆钢铸品有限公司(原为新世纪金属铸造有限公司)环评手续齐全,一是异味来自浇筑工序,新上2台磁感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并于7月29日完成废气检测,达标排放;二是企业粉尘主要来自抛丸和混砂两道工序,新上1台除尘设施和8台除尘罩;三是企业噪音主要是风机产生的气体动力噪音,对厂区车间重新进行密闭隔音。目前正在联系第三方监测机构做噪音和粉尘监测。
    沂源钰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商、环保、安监等手续齐全。该企业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和雨水直排河流。
责令改正     1.责令沂源县兴隆钢铸品有限公司完成粉尘、噪音检测。责令沂源钰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厂区化粪池建设,对生活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严禁外排。
    2.沂源县兴隆钢铸品有限公司粉尘、噪音检测报告出具后,如果监测数据超标,严格依法处理。
 
299 907-179     前期反映“淄博市淄川区吉祥路中段58.59号楼环境脏乱”的问题(受理编号901-177),有相关人员前来进行道路清理,但是治理得不彻底,道路仍然存在脏乱差的问题。 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淄博市 其他     吉祥生活区58号楼、59号楼,居民意见不统一,未能引进物业管理。9月3日,接到第二十三批901—177号转办件后,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并入户调查,对居民诉求进行摸底,但未能就成立业主委员会形成统一意见。收到本转办件后,再次进行现场勘察,发现小区环境得到正常维护,道路清理正在进行中,但仍未就成立业主委员会达成统一意见。 责令改正     1.进一步加大对小区环境进行日常维护力度,对周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2.在居民意见统一的前提下,加大引进物业管理的步伐。
    3.统筹谋划,积极推进该老旧小区的整体规划和改造。
 
300 907-18     烟台市龙口市石良镇韩庄中学院内的塑料筐厂污染严重。 烟台市 其他     1.该塑料筐厂为龙口市石良大运果蔬包装厂。其注塑成型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无生产废水排放。
    2.8月22日,龙口市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未经环保审批验收即投入生产,无有效废气治理设施,排放有机废气。针对上述问题,龙口市环保局8月25日依法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9月6日依法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万元。该厂已按要求停止了生产,并制定了整改计划。 
    3.9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废气排放。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责令该厂严格按要求进行停产整治,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恢复生产。
    2.该厂已于2017年8月委托聊城大学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等待审批中。
 
301 907-180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天务村西南有一郭某的养鸭场,无环保手续,气味刺鼻,多次相当地政府反映,一直未解决。 淄博市 大气、其他     反映的养鸭场为郭某勇养鸭场,位于天务村西南,在控养区范围内。该养鸭场存养鸭2.4万只(含小鸭1.3万只),有营业执照和环评备案登记表,日常养殖中,养殖场内喷洒除臭剂,粪便按养殖批次及时一次性清运。现场查看时,养殖棚内有异味。
    经从临淄区8189000民生热线系统中查询,2014年至今,临淄区未接到涉及凤凰镇天务村养鸭场养殖异味的投诉。
责令改正     1.责令该养殖户暂停养殖,9月8日,养殖鸭已开始清运外卖,截至9月9日所有肉鸭已清运完毕,目前空棚中。
    2.责令养殖户清理粪便和养殖设施,进行环保整治,整治完成并经区畜牧兽医局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养殖。
 
302 907-181     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石门村南的淄博照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外排刺鼻化工气体扰民。 淄博市 大气     该公司主要生产水口塞棒。搅拌过程中,原料本身产生少量异味;烘干、烧成工段产生的异味通过环保设施处理。经委托检测,各项数值均未超标,但仍有处理不彻底现象。 停产整治     责令该企业停产治理,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加强企业监管巡查,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03 907-183     举报济宁利源纺织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违法生产化学镀银。 济宁市 其他     1.该案件与第十四批824-64号反映问题相似,该问题已于8月30日办结并回复。济宁利源纺织有限公司,实为济宁伊诺尔妇幼用品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地址为任城区观音阁街道车站东路38号新华大厦,2009年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主要生产加工服装,生产工艺:外购面料→剪裁→缝合→成品;2017年2月企业搬迁至观音阁产业园火炬南路原福莱沃电源厂院内。
    2.该企业外购了镀银设备和技术,工艺为:布料浸湿→沾上胶水溶液→放入硝酸银水溶液中浸泡→加入甲醛后布料结晶→晾干。该企业试验三次均未成功,因联系不到卖方,设备一直闲置。8月25日任城区环保局对该企业排水管网内的污水进行取样,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化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排放污水中含银量0.14mg/L,符合城市下水道管网进水的指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针对该企业在现址没有合法环评手续的行为,8月27日任城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作出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该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不再生产经营,已于8月29日自行拆除完毕,厂房已清空。  
304 907-184     淄博市沂源县保丰路南侧原沂美食品厂家属区生活污水外排至污水沟。育才街“独一味油饼”油烟直排扰民。 淄博市 水、油烟     1.反映的原沂美食品厂家属区建有1座楼房及多排平房,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因该厂倒闭,排水沟及化粪池无人管理,导致排水沟及化粪池严重堵塞,污水外溢至楼前杨树林。
    2.育才街独一味油饼在育才街鹏欢现代城西侧沿街房一楼,营业执照与餐饮服务许可证已过期,有专用烟道,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但存在因油烟收集不彻底出现异味现象。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     1.将该小区纳入简易物业管理,完成现有排水沟及化粪池清理疏通,并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抽排。将该小区由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调整为2017年改造,彻底解决污水排放问题。
    2.责令该经营业户立即停业整顿,完善证件,清理烟道及油烟净化设施,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营业。
 
305 907-185     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罗西街道办事处涧沟崖村的山东宏原钙业有限公司、圣元钙化物有限公司,违建厂房,生产过程有粉尘污染,2家企业老板同为杨某某。杨某某在罗西街道还承包有一片山体,破坏山体植被开采石料。 临沂市 大气、生态     1.反映的两家公司,均位于高新区罗西街道涧沟崖村,企业所有人为杨某某。两家企业用地为租赁罗西街道涧沟崖村林地和工矿用地,未办理相关手续。临沂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4月18日和2017年9月1日对杨某某违法用地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国土资罚决字〔2013〕790号、临国土资罚决字〔2017〕1179号),共计处罚58.0638万元。
    2.山东宏原钙业有限公司因市场原因已于2017年8月中旬停产至今,计划转产。9月1日,高新区环保分局检查发现圣元钙化物有限公司厂区原料未完全密闭,生产工序抑尘措施不完善,产生粉尘。9月2日,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责令改正,共计处罚5万元。目前已整改完成。
    3.两家公司所用生产原料都从外地购入,不存在“杨某某在罗西街道还承包有一片山体,破坏山体植被开采石料”问题。
立案处罚     上述处罚决定由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向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06 907-186     临沂市莒南县石莲子镇西夹古哨村李某同夜间磨石粉,粉尘污染严重,噪声扰民。该村李某军的养鸡场外排刺鼻气味,粪便乱排。 临沂市 大气、噪声     1.西夹古哨村村民李某同在该村206国道西侧有一家汇源宾馆,因经营不善已停业。大院目前由河东区太平村村民姚某某租赁用于存土,计划206国道拓宽时出售。现场发现大院内存有一堆土和未组装的洗沙器械,院内无任何磨石粉的器械,未发现粉尘污染和噪声扰民。
    2.西夹古哨村村民李某军在村东北300米处建设养鸡场,属于限养区。该鸡场占地9亩,建有蛋鸡养殖大棚3个、猪栏6个,现存栏蛋鸡1.4万只、母猪2头、育肥猪18头。鸡场采用机械与人工干清粪相结合的方式清理,粪污2-5天定期出售。该鸡场无雨污分流设施、无沉淀池和粪场,有畜牧养殖气味,有粪污排入东侧田间小沟(死水沟)。
责令改正     1.姚某某已将院内所存土堆、洗沙器械全部清理。
    2.李某军已将田间小沟内粪污清理干净,已完成沉淀池、粪场,完善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307 907-187     1.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街道淄川南关金龙大酒店东面院内的“马家烧烤”,油烟污染、噪声扰民。2.周村区东门路224号东30米东海鲜味园油烟扰民。3.周村区区政府门前广场的施工工地,扬尘扰民。 淄博市 油烟、噪声     1.马家烧烤位于一独立院落内,离附近居民区200米左右,无环评备案。经营中使用无烟环保烧烤炉具,但存在油烟收集不彻底和食客喧嚣引起的噪声扰民现象。
    2.反映的东海鲜味园酒店位于东门路东侧252号,已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和环评备案手续,且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据现场调查,该酒店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但烟道出风口与北侧居民楼距离较近,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3.反映问题系周村区政务中心南侧广场,该广场正在实施改造提升,由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负责施工,自9月2日开工以来,采取喷雾式抑尘车喷雾作业、洒水车降尘、密闭施工围挡、非工作面绿网覆盖等措施降尘抑尘。但因喷洒频次不够,存在扬尘扰民现象。
停产整治     1.责令马家烧烤停业整改,增设油烟净化设施,同时完成环评备案,经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后方可营业;引导食客遵守文明用餐,减少喧哗,消除噪音扰民现象。
    2.责令海鲜味园立即停业整顿,于2017年9月10日前调整烟道走向,出风口接入该酒店南侧专用烟道,远离居民楼。目前已整改完毕。
    3.责令区政府门前广场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增加多功能喷雾式抑尘车和洒水车台次,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加大喷雾作业和洒水频次,抑制扬尘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装检测设备,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清扫路面、覆盖裸露区域,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308 907-20     烟台市莱阳市照旺庄镇西五龙村闫某某养牛,粪便随意堆放,有刺鼻异味。 烟台市 大气     该养牛户位于照旺庄镇西五龙村村南,不在禁养区,共养牛6头,属于散养户。该户养牛棚紧靠自家果园,每天产生的牛粪直接还田利用。日常管理时,该养殖户将牛赶在沿路树林旁边进行放养,路旁有少量牛粪未清理,空气中可闻见轻微的牛粪臭味。 责令改正     照旺庄镇已责令该养殖户规范管理,严禁将牛赶出牛棚到外部放养,对产生的牛粪随时清理,不得随意堆放。  
309 907-24     烟台市莱阳市吕格庄镇刘海寺村村内有违建的养鸡棚、养鸭棚,外排刺鼻气味。 烟台市 大气     莱阳市吕格庄镇刘海寺村办公室东北,有一散养户,共有鸡2只、鸭5只,养殖过程中有一定气味产生,经调查,该村民无违建的养鸡棚、养鸭棚。 责令改正     经村干部协调,该村民已于8月28日搬离原养殖地点,目前原养殖地点已改成杂物堆放点,莱阳市吕格庄镇人民政府、莱阳市畜牧兽医局要求该村民按相关规定进行圈养,对粪污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310 907-27     烟台市莱阳市盛隆广场A区4号楼下苹果园酒店,油烟机、空调机噪声扰民。 烟台市 噪声     酒店按要求安装使用了油烟净化设备,设备正在运行。油烟机和空调机运行过程中有噪音产生。
    在空调外机和油烟机北边的居民楼下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居住、商业混杂区噪声标准。
责令改正     莱阳市公安局,责令其对空调外机和油烟机产生的噪声立即进行整改,通过增加隔音板,提高降噪效果。酒店于9月10日安排对空调外机和油烟机进行了改造,增设了隔音板。  
311 907-29     烟台市开发区五指山路金域河畔小区南侧的工厂,外排粉尘、刺鼻气味,有噪声污染。 烟台市 大气、噪声     1.紧邻金域河畔小区南侧的工厂为烟台华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2.粉尘问题。企业废气主要是电炉、精炼炉、VOD炉、钢渣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该公司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通过查阅自动监控数据和企业每季度委托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采样检测出具的报告,污染物均不超标。虽然企业达标排放,仍然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影响。
    3.排放刺鼻气味问题。该公司曾经使用的钢包耐火材料、捣打料及有机粘合剂在第一次使用时会产生较大异味。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公司于2016年1季度全面完成改造和替代升级,采取更换不含沥青的钢包砖、改用无机粘合剂的镁质背亲粉、减少捣打料的用量、对设备进行改造使有机物完全灼烧等措施,减轻了钢包异味影响。2017年7月5日,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委托山东中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3次夜间厂界臭气浓度检测,结果均不超标,虽然企业达标排放,仍然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影响。
    4.噪声问题。8月25日,环保局委托山东金鹏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的结果显示,均不超标。但日常监管发现,企业存在车辆夜间作业、钢锭搬卸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责令改正     烟台开发区环保局已督促企业对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操作人员管理,调整优化生产时间,停止夜间出货车辆作业,关闭夜间厂区作业车辆倒车喇叭。目前,企业已于9月10日起自行停产整改。  
312 907-31     烟台市莱阳市铁路新村一号楼西侧侧墙边堆满垃圾,臭气熏天。 烟台市 大气、垃圾     小区一号楼西侧沿墙边堆放有废品,现场无异味,为该小区住户曹某某自2017年6月份以来收集、放置的。该女性多年前因受丈夫死亡刺激引发精神疾病。物业公司发现后,多次做其工作,但均被其拒绝。物业公司做其子工作,但其子表示对发生的问题概不负责。物业公司欲高价收购其废品进行清理,亦被其拒绝。
    莱阳市建设局分别于8月3日、13日两次向物业发放督办单,督促物业公司设法进行清理,但均因当事人拒绝无法落实。为避免发生恶性事件,清理工作一直无法开展。物业公司目前仍在积极开展工作。
责令改正     9月9日下午,莱阳市建设局要求物业公司购置篷布暂时将废品进行了遮盖。下一步,将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曹某某及其子的工作,争取尽早将废品予以清理。  
313 907-32     烟台市莱阳市古柳左家夼郭某某在村里的街道上放羊,粪便遍地,气味刺鼻。 烟台市 垃圾、大气     古柳街道左家夼村郭某某曾经在其门前路南空地搭建一处简易养殖棚养羊,在养殖过程中确实存在卫生管理不规范的情况,有一定的异味产生。 关停取缔     古柳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8月3日对其下达搬迁通知,8月15日该户将羊迁至村外养殖。古柳街道办事处已组织人员、机械对原养殖棚进行了拆除。  
314 907-34     烟台市栖霞市金山店子村,亭口路与邮局路口之间的池塘上遍布垃圾,污染水源。 烟台市 水、垃圾     群众反应的池塘大约300平方米左右,为群众平日浇灌果园和菜园所用,非饮用水水源,池塘上未发现垃圾漂浮,岸边护坡有零星白色塑料袋,该池塘内水质清澈,栖霞市环保局于9月8日在坑塘内取样监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测水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符合灌溉用水需要。 其他     针对池塘岸边有零星垃圾现象,松山街道办事处组织专门人员对池塘周围环境进行了全面清理,9月9日已清理完毕,确保无卫生死角、无污染源和无垃圾存放。下一步将加大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群众环保意识教育,同时也将加大对村庄保洁员的管理和考核,强化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15 907-36     前期反映“烟台市莱州市平里店镇光远玻璃厂污染”的问题,当地政府反馈的处理意见与实际不符,该玻璃厂未批先建,排放黑烟,污水乱排,当地政府失职渎职。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1.莱州市光远玻璃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日用玻璃瓶,设计年生产能力2万吨。2016年11月经莱州市环保局环评审批,至今未通过验收。有关问题在第五批815—59号转办件中,已按时办理上报。当时,反映的问题为“莱州市政府及环保局为迎接此次督察,将排放都达标的玻璃厂关停,让企业遭受停产损失”,与本转办件内容不一致。
    2.该企业为搬迁项目,2014年8月开始搬迁,2015年4月建成投产,存在未批先建行为。该企业已于7月21日再次停产。接到第五批815—59号转办件后执法组已对该企业实施断电,并张贴封条。9月8日,接到本次转办件后,执法组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发现封条完好,无私自生产迹象。经查,该企业废气主要来自玻璃窑炉,配套建有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企业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不存在污水外排问题。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莱州市环保局曾因该企业未批先建、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做出3次行政处罚决定,共处罚金8万元。2017年8月17日因未验先投,莱州市环保局再次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该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恢复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316 907-37     烟台市芝罘区北岛佳苑街89-4-1内有电器控制柜,噪声扰民,电磁辐射污染严重。 烟台市 噪声、其他     芝罘区北岛佳苑街89-4-1为联通公司大疃模块局机房,机房内有网络通信设备,机房已在2014年6月做过墙壁隔音,但机房运行的确存在声音,对周围住户生活有一定影响。另机房内设备经过国家入网许可检测,符合正常电信设备运行标准,没有无线信号发射设备,不存在电磁辐射超标情况。
    9月12日,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委托烟台净朗测试有限公司在佳苑街89号楼一户距离控制柜距离较近的住户家中进行了现场检测,监测报告显示,噪音白天为34.9分贝,监测结果不超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白天45分贝)。因住户不同意22时后入户监测,夜间噪声无法监测。
责令改正     按照联通公司的网络建设规划,前期已计划对大疃模块局机房内设备进行搬迁,且不在此机房内再新增设备。通信机房设备搬迁较为复杂,目前,已对具备搬迁条件的6台设备实施了搬迁。后续将根据物料到货情况分批次实施机房内设备搬迁,将于9月底前搬迁完成。  
317 907-38     烟台市莱州市开发区新峰石材,无证开采,露天堆放,粉尘污染严重。 烟台市 扬尘、其他     莱州市新峰石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加工、销售,经营范围不包括矿山开采,名下也没有石材矿山,不存在无证开采行为。2016年10月,因企业转产,不再从事石材加工,已将原石材加工设备全部拆除、清理。2017年5月,企业更名为山东故乡情农副产品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从事农副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已完成发改立项、工商注册。经执法组现场检查,企业现场已无石材加工设备、原料、产品。      
318 907-39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92号楼下有一“鸿运排骨米饭”,油烟污染严重,占道经营,严重影响周围居民。 烟台市 油烟、其他     该店营业执照手续齐全并有食品经营备案,食品加工现场整洁,墙面未发现油烟污渍,但有轻微蒸煮排骨的气味,无油烟污染,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存在占道经营情况。 责令改正     现场责令商家拆除遮阳网、清理桌椅,停止其违规占道经营行为。该商家已于9月10日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污染和占道经营造成的影响居民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19 907-42     烟台市莱阳市富水路东和平村段周围居民向河内排放污水,导致河道臭气熏天,相关单位不作为。 烟台市 大气、水、其他     投诉反映的位置是指小荆河和平村段,莱阳市政府一直对小荆河的污水治理十分重视,该段河道所有的污水排放口均已经接入污水管网,无生活污水排放口,现场检查,河水水质清澈,无明显异味。      
320 907-43     烟台市海阳凤城街道八里孙家村有很多养殖户,臭气熏天,粪便随意堆放。 烟台市 大气、垃圾     海阳市凤城街道八里孙家村共有7家养殖户,均位于禁养区范围外。其中,有1家规模养殖场,环评手续齐全,有粪污处理设施,但是未达到“三防”标准,存在养殖物粪便露天堆放、粪污溢流现象;6家养殖专业户中2家建有粪污处理设施,但是未达到“三防”标准,6家养殖户均不同程度存在养殖物粪便露天堆放、粪污外流现象,现场有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责令改正     1.6家养殖户已完成露天堆放粪便和溢流粪污清理。
    2.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7家养殖户将严格按照“三防”标准新建或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其中规模养殖场于9月13日完成改造,其余6家养殖专业户于9月15日完成建设。
   3.加强监管,粪污处理设施未投入使用前,养殖户要做到养殖物粪污日排日清,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321 907-44     烟台市莱州市柞村中心小学对面有一“顺泰石材”,无证开采,露天堆放,粉尘严重。 烟台市 扬尘、其他     莱州市顺泰石材厂,主要从事工程石材加工,该企业经营范围不包括矿山开采,名下也没有石材矿山,不存在无证开采行为。企业于8月14日停产,生产时,废渣露天集中堆放在厂区内,且未进行苫盖,存有扬尘问题。 关停取缔     根据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柞村镇政府于2017年8月14日对该企业断电停产、张贴封条。企业随即开始拆除设备,将不再进行石材加工。接到转办件后,经执法组现场核查,企业生产设备已拆除完毕,厂区原料、产品均已清理结束,现已完成“两断三清”。  
322 907-50     烟台市福山区西关新村村里的道路损坏严重,垃圾遍地,污水横流。 烟台市 水、垃圾     该村大小道路共有51条,其中46条道路为镇村两级的硬化道路,经现场调查没有损坏,有5条胡同道路共约1000平米尚未硬化,其中3条胡同道路共约400平米的道路坑洼不平、有破损,未硬化的5条胡同所在区域已列入福山区旧城改造拆迁计划。
    该村设有6处垃圾倾倒点,配备50个垃圾箱,福山区环卫处每天对垃圾箱进行清理,村居公共区域由村保洁队负责日常保洁。检查中发现个别地方存在卫生死角,但不存在垃圾遍地的现象。
    该村居民生活污水通过排水沟排入城市管网。检查时发现该村东侧楼房因为排水管堵塞,部分污水外渗到路面,影响群众出行。
责令改正     责成清洋街道办事处立即修整破损的胡同道路,对该村东侧楼房排水管进行疏通,保证污水不外渗,方便群众出行。目前已完成排水管疏通。  
323 907-51     烟台市龙口市大陈家村村南1公里路东200米处,有一石子场,无防护措施,扬尘严重。 烟台市 扬尘     该石子厂因原料废弃石料短缺,已于7月30日自行停止生产至今。9月8日现场检查时, 其厂区内露天堆放成品碎石2万余吨,地面上有少量粉尘,易产生扬尘。 责令改正     1.责令该石子厂立即清除地面上的粉尘,对其所堆放的碎石和场地采取防扬尘措施。
    2.截至9月10日17时,该厂已采用防尘网对碎石进行了覆盖,清除了场内的粉尘,并且每天至少两次对场地进行洒水抑尘。
 
324 907-52     烟台市莱山区体育公园内有一射击场,距离居民区很近,噪声严重扰民,多次反映均未解决。 烟台市 噪声、其他     烟台射击射箭运动中心飞碟靶场于2003年建成投入使用,而星海湾小区于2009年建成,小区居民陆续入住。烟台射击射箭运动中心飞碟靶场东侧3号靶场距星海湾小区1号楼直线距离为300米,2016年经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飞碟靶场东侧厂界监测值为60.9分贝、敏感点(莱山区星海湾小区1号楼1单元801号南侧窗外1米)监测值为73.9分贝,超过国家2类区60分贝排放标准。烟台市体育局也多次接到市民通过不同渠道反映过此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调整训练计划和训练时间,目前烟台射击射箭运动中心飞碟队的训练时间已调整至赛前最短时间,已无再调整的余地。聘请专家对飞碟靶场外围隔音墙建设进行论证,由于工程资金投入过大,而且还不能保证隔音效果,不建议进行隔音墙施工改造。搬迁飞碟靶场,由于搬迁地址尚未确定,项目未展开。 其他     体育公园内射击场已于2017年9月17日关闭,停止一切训练、比赛活动。   
325 907-54     烟台市海阳市和光金属有限公司污水污染严重,污染地下水资源。 烟台市     和光(烟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海阳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机械配件电镀生产,环保手续齐全。
    企业废水为电镀车间冲洗废水、热镀车间冲洗废水和喷淋吸收塔吸收废水。企业于2012年投资800万元实施了镀锌生产线及其废水处理站技术改造项目,在车间排放口安装了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总铬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处理达标后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从历年来在线自动监测情况来看,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对于热镀车间冲洗废水和喷淋吸收塔吸收废水,通过企业自身综合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为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效果,2017年该企业又投资200万元对原有的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8月26日,企业聘请具有资质的烟台振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车间排污口、工厂污水总排口和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总铬、锌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级标准。
     
326 907-56     青岛市平度市田庄镇1.东石岭村东北的车某傲的平度东方石墨有限公司及村东平度兴强石墨厂东面的郭某某的石墨提纯加工厂,违法用氢氟酸烧石墨,用过的氢氟酸不经处理直排地下。2.东石岭村东南处的车某庄的石墨坩埚加工厂,冒浓烟,且有刺鼻气味。举报多次未解决。 青岛市 大气、土壤、其他     1.东石岭村东北的车某傲的石墨公司全称为平度东方石墨有限公司,企业包括石墨采选和可膨胀石墨两个项目,有环评手续,但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经查,该公司现场无高碳石墨加工设施,厂房破烂不堪,已部分坍塌,不具备生产条件。该公司曾使用氢氟酸提纯加工石墨,2013年以来一直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存在企业把用过的氢氟酸不经处理直排的行为。因该企业环保设施达不到验收标准, 2016年5月份被平度市环保局责令拆除设备。2.村东平度兴强石墨厂东面的郭某某的石墨提纯加工厂现为一闲置仓库,该处仓库南、北两座厂房年久失修破烂不堪,已部分坍塌,南、北两座厂房内均无任何生产设施。经了解,2014年12月份由郭某某购买,未正式投入使用。现场检查未发现该仓库有生产废水产生。3.东石岭村东南处的车某庄的石墨坩埚加工厂全称为平度市鹏辉耐火器材厂,主要经营坩埚、模具、石墨制品、铸锻材料销售,无环保手续。经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但有生产迹象。该厂坩埚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因生产过程中利用烘干窑炉对坩埚成品进行烘干 ,存在冒黑烟并伴有刺鼻气味。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1.严格监控平度东方石墨有限公司、郭某某仓库,防止违法生产现象发生。2.对平度市鹏辉耐火器材厂坩埚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立案处罚,罚款2万元,并责令停止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并经验收合格前禁止投入生产。 诫勉谈话1人
327 907-59     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2号、南口路海信都市春天小区3号楼附近的平房,垃圾遍地;镇江路海地佳园小区,4#5#楼背面公共绿地被业主圈地建小院,破坏绿地种植蔬菜。 青岛市 垃圾、其他     1.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2号海信都市春天小区和镇江路海地佳园小区均为封闭管理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分别是青岛伟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金大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都市春天小区3号楼附近的平房周边确存在垃圾,系物业公司保洁人员收集的废品。3.海地佳园小区4号、5号楼后,业主圈地私建小院1处,栅栏3处,种植蔬菜面积50平方米。 责令改正     1.9月9日,市北区镇江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综合执法局、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理整治。 彻底清除了南口路海信都市春天小区3号楼附近平房存放的废品杂物。全部拆除了海地佳园小区4号、5号楼后业主圈地私建的小院和栅栏,对业主种植的蔬菜进行了彻底清理。2.市北区镇江路办事处将督促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328 907-60     威海市乳山市下初镇黄格庄石子厂,噪声、粉尘污染严重,严重破坏环境。 威海市 噪声、大气     1.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石子厂为山东世森恒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石子加工点,于2017年5月开始在下初镇黄格庄村北千岭金矿附近组装设备,利用千岭金矿产生的毛石和废料进行石子加工,现已停产。
    2.通过现场调查,该石子厂在生产时确实存在噪音、粉尘污染,但是该石子距离村庄较远,与黄格庄村直线距离约2公里,虽然有一定的污染,但属于可控范围。在今年的“散乱污”企业整治中,下初镇政府将该石子厂列入关停取缔类,于年8月13日对该石子厂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8月16日对石子厂进行了断电,对电源设备进行封停并张贴封条,清理原料和产品。通过现场查看,该石子厂已经完成原料和产品清理,设备已经封存,现场渣土已经采取防尘网覆盖等方式防止形成扬尘。
    3.该石子厂利用千岭金矿产生的毛石和废料进行石子加工,没有采矿行为,不存在破坏环境情况。
关停取缔     前期已按“两断三清”要求对该石子厂进行了断电(无集中供水),并清理原料和产品,下一步责令石子厂负责,下初镇政府监督,立即对现场设备进行清运搬离,已于9月12日完成传送设备的拆除工作。  
329 907-62     威海市乳山市夏村镇夏南村楼房施工,噪声扰民,存在扬尘污染。 威海市 噪声、扬尘     1.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夏南村楼房施工工地为夏南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处于基础施工和主体一层施工阶段。自施工以来,严格按照各级关于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工程项目出入口已安装车辆冲洗设备、施工主干道全部进行硬化、裸土及易起扬尘物料已进行了覆盖,并设置雾炮对工地进行降尘。
    2.经现场监测,该工地施工场界噪声值为58.9dB,未超出《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表1中昼间标准限制要求,但考虑施工现场周边有居民,现场分析认为施工时对周边居民有影响。
    3.经现场查看,该施工现场内存在一户未拆迁户,因其不同意硬化,造成约20米的道路未硬化,车辆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扬尘。
责令改正     1.责令施工单位负责,乳山市住建局监督,立即着手对施工现场未拆迁户前道路进行硬化,并按照扬尘监测数据增加洒水频次,切实采取扬尘抑尘措施,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对环境污染降到最低。道路硬化已于9月9日完成。
    2.责令施工单位负责,将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在居民区一侧增置围挡,增强隔声效果,同时禁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鸣笛,控制声源,降低噪声。
 
330 907-63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西黄河路北的青岛新世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无处置污泥(酸泥)的危废经营许可证,自1999年起超范围违法经营。 青岛市 固废、其他     1.2012年11月,青岛新世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经青岛市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后,在黄岛区建设的年产9800吨铁盐混凝剂项目投产运营,该项目主要利用金属加工企业产生的含铁污泥和废酸作为原料生产铁盐混凝剂。2016年5月,因租用场地到期,该项目已拆除关闭。2014年1月在取得黄岛区环保分局环保竣工验收后,储存原料含铁污泥,目前存放含铁污泥约4000吨,该堆场本身未建设生产加工项目。2.2016年8月1日前,含铁污泥为一般固体废物,企业无需办理处置含铁污泥的危废经营许可证。2016年8月1日起,含铁污泥被列入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该公司铁盐混凝剂生产项目已于2015年11月停产并于2016年5月拆除关闭。3.该公司租赁黄河西路北侧场地建设含铁污泥堆场,按照黄岛区环保分局要求,该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对含铁污泥进行了规范的储存管理,该堆场本身未建设生产加工项目。4.黄岛区环保分局每年固定开展两次以上的现场监察,并结合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不定期进行突击抽查,监管中未发现其他经营行为,该企业不存在超范围违法经营问题。 责令改正     黄岛区环保分局责令青岛新世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对堆场内暂存含铁污泥等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制定含铁污泥等危险废物的整体处置方案和实施计划,限期6个月内将储存的含铁污泥等危险废物清理完毕,同时定期报告工作进度。  
331 907-64     青岛市市南区旌德路26号颐中高山小区北面山体建设时被破坏,山脚绿地被破坏,成为菜地。 青岛市 生态     1.市南区旌德路26号颐中高山小区北面山体,山体为大尧北山,是浮山余脉。2.经查,市南区旌德路26号颐中高山小区为二类居住用地,小区北侧为街头绿地,北面山体因施工形成了不稳定边坡,存在不稳定因素,山脚下设有挡土墙,挡土墙和山体之间有一米多宽的空地(不属于规划绿地),有业主在该处种菜,小区物业公司曾多次制止和劝告,在挡土墙上制作了“禁止翻越挡土墙”的警示牌,但仍有个别业主不听劝阻。 责令改正     2017年9月10日,市南区行政综合执法局金门路中队联合小区物业对该处种菜现象进行了清理,恢复原貌,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跟进,加大该区域的巡查执法和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行为。  
332 907-65     青岛平度市市南村姜家寨,东北角洼地的柳树林、南湾,生态环境被破坏。河西东的一片树林最近被砍伐。 青岛市 生态     1.姜家寨村共536户,1736人,耕地面积1716亩。东北角洼地没有柳树林,村庄南湾养鱼、种植荷花,生态环境较好。2.经查,该村无柳树林并且没有以柳树林为地名的地方,现场有一座占地4.5亩的浆砌平塘,平塘周边设有护栏,平塘北侧有五棵生长多年的柳树,其余地方均为农田,生态环境未被破坏。该村南湾荷花生长良好,并于2014年4月投放600尾鱼苗,鱼苗放养后没有投放饲料药物,鱼类都是自然生长,周边生态良好,环境亦未被破坏,现场也未发现其他破坏环境的行为。经查,该村庄无此地点,近期也没有树林被砍伐。      
333 907-66     1.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1158号的嘉年华大酒店,垃圾车夜间清运时噪声扰民。2.嘉年华小区与嘉年华酒店之间的小路南侧堆满生活垃圾。3.嘉年华施工工地经常夜间彻夜施工,向区市两级热线电话反映多次未解决,举报黄岛区城管局不作为。 青岛市 噪声、垃圾     1.海上嘉年华项目由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由住宅、酒店和游乐项目组成,其中住宅小区2015年2月16日通过竣工验收,酒店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游乐项目处于收尾阶段。紧邻嘉年华项目西侧的窝洛子河道改造二期项目正在施工。黄岛区漓江西路1158号嘉年华大酒店门口为嘉年华小区物业公司设置的垃圾集中清运点,距离小区约50米,由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负责集中清运生活垃圾。嘉年华小区与嘉年华酒店之间的小路南侧目前为非市政道路,仅施工车辆借此通行,道路南行通向唐岛湾。 2.信访人反映的嘉年华大酒店门口为嘉年华小区设置的生活垃圾桶集中清运点,距离小区约50米,夜间十点至十点半进行垃圾清运作业,清运作业时会产生一定噪声。3. 嘉年华小区与嘉年华酒店之间的小路南侧的垃圾,实为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嘉年华酒店、游乐项目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并非生活垃圾。4.嘉年华项目住宅高层、商业板块、酒店西塔、家庭乐园部分已结束现场施工,进入竣工验收阶段,不存在施工扰民问题。紧邻嘉年华小区西侧的窝洛子河道改造二期项目正在施工,根据施工工艺要求,前期部分工序需要连续施工,存在夜间超时施工噪声扰民现象。5.黄岛区今年共接到该区域施工投诉7次。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均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已立案3起,查扣车辆3辆,目前已结案2起,共罚款6000元,另1起已经完成调查,将下达处罚告知书。 责令改正     1.黄岛区城管局会同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对嘉年华小区垃圾集中清运时间调整为晚十点之前。2.黄岛区城建局督促海上嘉年华(青岛)置业有限公司对该处建筑施工后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已于9月12日完成清运。3.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积米崖管区加大对窝洛子河道改造二期项目工地的巡查力度,采取不定时检查的方式加强监督,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该工地施工单位的监管,杜绝夜间超时施工扰民问题的发生。  
334 907-67     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隆基家源楼下的多处饭店,油烟扰民,废水、垃圾随意倾倒。 青岛市 油烟、水、垃圾     1.隆基家源小区位于黄岛区庐山路77号,现有商住楼3栋,其中1-3层为商业网点,总户数520户居民楼下商业网点,共有餐饮场所13家。2.经查,13家餐饮业户中,1家暂停营业,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有4家,4家未安装,另外4家无需安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业户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直排室外,导致油烟扰民。部分业户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垃圾倾倒在门口地面上,导致隆基家源小区南侧地面脏污。 其他     1.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督促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业户于9月15日前完成油烟净化设施的室内安装工作, 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将油烟净化装置由室外安装改至室内。待安装完成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9月15日前完成8家业户油烟、噪音检测工作,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业户按规定停业整顿。已完成。2.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督促长江西路社区和物业公司已于9月9日完成隆基家源楼下垃圾的清理。3.黄岛区物业办会同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已于9月15日制定隆基家源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小区的环境卫生、乱摆乱放等问题及时整治。同时,责令物业公司规范餐饮业户的餐厨垃圾储存,保持小区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  
335 907-68     威海市乳山市乳山寨至育黎镇的路边,鲁济村南段道路两边,有李某的近200万方的沙,均为其偷采所得,扬尘污染严重。且部分沙堆放在河道,导致河道堵塞。 威海市 扬尘、水     1.举报砂场位于育黎镇鲁济村东南,由于砂堆长期未发生变化,已自然生长覆盖植被。经现场勘察,砂堆方量约为10余万方,远未达到200万方,且未在周边发现采砂洗砂器械,同时从河床水生植物生长情况看,不存在采砂迹象。
    2.该砂堆堆放时间较长,砂堆顶部及周边已形成天然植被,偶能形成扬尘,但程度轻微。
    3.经现场勘察,砂堆所在位置是河道外,不存在堵塞河道问题。
责令改正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检查组于9月8日晚在现场与砂场业主进行了沟通,要求砂场业主负责,自9月9日开始在砂堆裸露处覆盖防尘网,已于9月12日完成。  
336 907-69     1.青岛市黄岛区东区维客运海城东侧空地,建筑垃圾堆积,扬尘污染严重。2.黄岛区东区的岔河,河水黑臭,河面漂浮垃圾,多次治理未见成效。3.黄岛区东区的赛轮轮胎热电厂,排放刺鼻气体。4.青岛市平度市田庄镇东、西石岭村的几家石墨矿,首选的废酸液去向不明,含酸废水直排大坑,周边村地下水被污染,采矿后未复耕,破坏耕地资源,存在安全隐患。5.平度市田庄镇庄头村有多家养猪户,粪便污水直排街道,异味严重。举报件涉及反映涉及采矿复耕问题,应有所回应。 青岛市 垃圾、大气、水、固废、生态、扬尘     1.黄岛区东区维客运海城东侧空地位于维客运海城商场以东,维客运海城商场东侧空地面积38.55亩。2010年4月青岛盛世嘉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取得该地块以来,未开发建设,只设置了围挡,无人看管。现场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约2万余立方米,是2016年五台山路拓宽工程拆除围挡后非法倾倒而成。2017年8月5日,长江路街道办事处清理了该处生活垃圾,对裸露土堆进行密目网覆盖,此后仍有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造成扬尘污染。2.岔河发源于荒里水库,全长8.4公里,流域面积16.72km2,流经长江路街道办事处7个社区,最终流入唐岛湾。经现场核查,岔河河道上游水量较小,水体清澈,中下游水体存量较大,经区环保分局环境监测中心2017年9月9日对河道水体进行分段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水质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因夏季气温偏高,中下游水体流速缓慢,浮萍在部分河段大面积聚集。7月份以来,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服务外包单位对岔河河道进行了清理疏通,但在人员密集区域因清理不及时仍存在浮萍聚集,有少量漂浮杂物。2015年以前,岔河流域实施了4次河道治理改造工程,对岔河沿线进行河道清淤、截污、石砌护坡等。2016年至2017年对河道进行分段清淤,累计排查并整治岔河10处排污口。目前,河道基础设施完善,河道水质较改造前有明显改善。3.“赛轮轮胎热电厂”全称为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茂山路588号,该热电厂现有3台75吨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6MW发电机组,主要燃料为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煤,产生的电和蒸汽主要为该公司使用,同时承担该公司周边工业供汽及采暖供热任务。热电厂污泥焚烧发电项目、城市污泥烘干项目、脱硫脱硝循环化改造项目、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均取得环保部门的批复并通过验收。该热电厂内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燃煤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经过脱硫脱硝除尘处理后通过100米烟囱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燃料库存放的污泥饼和污泥烘干房产生的臭气。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至7月对燃料库及污泥烘干房废气处理设施完成了提升改造。现场核查,该热电厂燃料库和烘干房全封闭,燃料库堆存污泥饼约60吨,燃料库东南角污泥存放处以及污泥烘干房共安装了4个集气罩,对收集的废气经负压管道通过风机送往锅炉作为一次风烧掉;烘干机本体产生的废气通过1套光氧催化治理设施处理后,经100米烟囱排放。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燃料库及烘干房周边无明显的污泥恶臭气味。经对该热电厂周边七星河路、茂山路、呼兰河路进行巡查,无明显污泥恶臭气味。但在污泥运输车辆进出燃料库期间,燃料库西侧大门敞开时会散发异味。4.平度市田庄镇东、西石岭村共有青岛黑龙石墨有限公司、青岛三发石墨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已办理采矿手续和环保手续。经查,石墨厂在选矿过程中,采用浮选油对矿石进行浮选,并将浮选产生的水和矿砂排放到尾矿或副坝顶部沉淀,用于生产循环利用,不外排。所有石墨首选行业中没有使用酸的工艺,生产过程中无废酸液产生。5.田庄镇西庄头村共有养猪户12家,其中,家庭养殖8户,经营性猪场4户,清粪工艺均为干清粪。经现场查看,田庄镇西庄头村发现1家养殖户存在粪便污水直排街道情况,其余11家未发现该情况,但不同程度存在气味污染问题。 责令改正     1.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责令青岛盛世嘉德公司于9月8日完成建筑垃圾清运,并对裸露土堆进行密目网覆盖,防止扬尘污染,9月15日前完成土堆周边围挡恢复,并严加看管该地块,杜绝乱倾乱倒现象再次发生;由长江路街道负责,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违法乱倾倒行为加大查处力度。2.区城管局牵头,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长江路街道办事处配合,继续对河道沿线排污问题进行排查,发现排污行为立查立改;区环保分局负责,定期对岔河水体分段采样进行检测;由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日常巡护,对重点区域增加管护人员和清理频次。3.平度市田庄镇与环保局组成专门班子,对田庄镇石墨开采区域村庄饮用水进行全面排查,对水井不达标的村庄,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自来水接通;对平度市田庄镇石墨开采区域的开采企业强化管理,目前均已停产,在污水处理设备健全、排水达标前,严禁生产;平度市田庄镇政府会同平度市环保局聘请专家对该区域地下水污染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争取2017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4.平度市环保局对12家养猪户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消除污染隐患。平度市田庄镇政府出台了《田庄镇畜禽粪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管区、村庄和相关站所认真排查,加快推进养殖粪污清理工作。平度市畜牧局向12家养猪户下达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处理及综合利用指导意见书》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告知书》,责令12家养猪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安排动监部门,指导养猪户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要求养殖户于9月17日前按标准建立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建成运行前,督促养殖户将每天产生的养殖粪便、污水及时清运。对于不能按期整改的,立即责令关停。截至9月10日,9户粪污已经清理完毕,3户正在清理中,4户正在建化粪池,2户化粪池已经建好。  
337 907-72     潍坊市临朐县九山镇西沂山村,王某某的养猪场,异味严重,粪便污水直排河道,污染河水及周边生态环境。 潍坊市 水、大气     养猪场位于九山镇西沂山村东,弥河以北约100米,养猪户为王法田,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存栏10头,猪圈面积约30平方米左右。2017年8月10日,九山镇在清河行动中发现该养殖户在禁养区内从事养殖,要求该养殖户立即将所养生猪进行处理,并拆除猪圈。该养殖户于2017年8月18日将生猪卖掉并将猪圈拆除,对粪便进行了清理。在以后的检查中未发现该养殖户重新养殖,也未发现异味严重,粪便污水直排河道,污染河水及周边生态环境的问题。      
338 907-76     青岛市市北区和李沧区交界区域:1.李村河互通位置南端,李村河下游入海口,排污造成胶州湾水质和空气严重污染。2.环湾大道交通噪声扰民严重。 青岛市 噪声     1.2013-2016年,青岛市对李村河张村河下游实施了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清淤、截污、防洪、蓄水、绿化景观等,建设河中渠收集初期雨水和旱流污水。经查,李村河下游河中渠排水口存在雨污混流情况,根据9月份以来监测数据,日排水量约7000-10000立方米,退潮时在入海口及周边存在异味。2.环湾路为进出青岛市区的城市快速路,经此道路行驶的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大中型车辆较多。环湾路市北区段西侧小区靠近环湾路的楼座,距离环湾路约40米到60米,存在道路交通噪声扰民问题。3.2016年,根据瑞海景园、保利香槟国际小区居民诉求,市北区政府投资194.98万元在环湾路瑞昌路立交桥以北、瑞海景园小区和保利香槟国际小区南区东侧安装了屏体高度为3.5米的隔音屏592米。2017年,市北区政府继续投资181.78万元,在环湾路瑞昌路立交桥以北、瑞海景园小区以南和保利香槟国际小区北区东侧安装隔音屏520米,已于8月30日全面完工。 责令改正     1.组织对李村河入海口(挡潮闸-环湾路)河道进行清淤,降低河底淤泥对周边区域的异味影响。2.完成张村河南岸污水干管打通,解决了张村河北岸截污干管缩径问题,减少上游管道污水向河中渠冒溢量。在张村河海尔工业园段采取截流措施,将河中渠(崂山区段)污水截入张村河南岸污水干管。采取强排和封堵措施,解决株洲路、曲哥庄、胜利桥西侧、长治路等污水溢流直排口,减少河中渠水量,解决污水直排河道问题。3.充分利用舞阳路段河中渠与截污干管联通管道,结合上游来水情况将污水截入李村河南岸污水干管和调蓄池,最大限度地将污水打入污水处理厂。从李村河污水厂调取中水加强河道补水,在李村河舞阳路段设置两处补水口,改善河道水质环境,日供水量约1.5万立方,累计补水约23.5万立方。4.环湾路市北区段绿地海德公馆东侧约520米尚未安装隔音屏的部分,市北区政府目前已完成审批和项目建设前期各项手续,计划2017年12底前全面完工。  
339 907-77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位于梅岭西路浮山府邸与馨月花园之间道路旁边的违章建筑,生活污水肆意排放,污染水库。 青岛市  、其他     1.梅岭西路浮山府邸和馨月花园北侧建有山东头1#、2#水库,均为小二型水库,其中1#水库位于2#水库下游。2#水库大坝东北角、浮山生态公园(崂山区)山东头东入口外侧,有两处建筑物,一处为二层建筑,一处为联排平房,由山海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使用。2.经查,该处二层建筑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原为山东头村村办绿化公司建设,建设时仅为一层房屋,属于山东头社区集体所有。青岛山海园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原有一层建筑的基础上,加盖了两层房屋,并在南侧新建了一处建筑。该两处建筑所占地块规划地类为城镇用地,但两处建筑均无手续,属于违法建设。3.经查,该处建筑院内污水通过管道经浮山进山路污水管道进入梅岭西路市政污水管道。该处建筑后侧、大坝上游侧坝坡没有污水排放痕迹,周边未发现污水肆意排放现象。经崂山环保分局对山东头1号水库取样监测,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标准。 责令改正     1.崂山区政府对2处违法建筑组织拆除,2017年底前完成。2.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青岛顺水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3.崂山区加大对违法建筑的管控和排查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对浮山生态公园(崂山区)绿线内存量建筑进行排查,对查实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4.加大对浮山生态公园(崂山区)及周边污水排放的监管,坚决打击污水排放污染环境行为,及时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340 907-78     1.青岛市浮山生态公园周边违法圈占土地;2.位于梅岭西路与海龙路交叉口西侧,有一处违章建筑、污水系统未接入市政管网,污水直排、垃圾成堆,污染浮山水源。 青岛市 水、
垃圾
    1.经查,浮山生态公园(崂山区)在绿线范围内建设,未发现违法圈占土地现象。在海龙路28号西侧发现一处建有院墙的苗圃,经查,该处土地为国有性质,是青岛北方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原危险品仓库大院,王某某与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现此处主要用于苗圃经营,不属于违法圈占土地。
2.梅岭西路与海龙路交叉口西侧共有房屋4处,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经查,该房屋无规划审批手续,属违法建设。该4处房屋所在位置周边都是土路,市政管网尚未覆盖。此处房屋平时有1—2人看护苗圃,产生少量污水及垃圾。
责令改正     1.崂山区政府对违法建筑组织拆除,2017年底前完成。2.崂山区政府加强对违法建筑、违法圈占行为的排查力度,加强监管。  
341 907-79     潍坊市安丘市双丰大道与兴安路交汇处东侧500米路北科技园安丘市科亿花生机械有限公司,有喷漆气味、粉尘、噪声污染。 潍坊市 大气、噪声     经查,该厂无环保手续。2017年9月8日,现场检查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主要从事花生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生产工艺为原料(不锈钢)—剪裁—折弯成型—焊接—成品,生产工艺无喷漆环节,现场也无喷漆痕迹。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无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剪裁、折弯等生产环节。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安丘市兴安街办已将该公司列为停产整治类“散乱污”企业,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并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封、张贴封条等。2017年9月5日,安丘市环保局已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1万元整。  
342 907-80     青岛市即墨市开发区黄家山村村西北侧,青岛亿立热镀锌有限公司硫酸废液外排至青威路边水渠中,该厂在厂内打有深井,有部分废液排入深井。 青岛市     1.“青岛亿立热镀锌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街道黄家山村西首,已于2015年注销,目前原厂址后续经营的为另一家经营镀锌产品的企业,名称为青岛春旭钢结构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表面处理(不含电镀),喷涂,金属结构加工,墙体防腐、防水、保温工程,环保手续齐全。热镀锌过程中产生锌烟,经烟雾处理塔喷淋后排放;酸洗工艺产生酸雾,经酸雾处理塔加碱液两级喷淋后排放,酸洗槽在停产时用酸槽盖覆盖;水洗后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艺,不外排。目前该企业技术升级于2017年7月底停产。2.经查,该公司目前正在大修更换镀锌锅,预计10月中旬完成升级改造。其生产废水的处理工艺为:废水→中和反应池→絮凝沉淀→PH终调→回用,水洗后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艺,不外排。水洗水多次循环使用后产生的少量高盐水,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一并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2015年-2017年共转移废酸267.45吨。该厂外无污水管道、排水渠等排污设施,该厂外至青威路200米区域内植物茂密,无排酸迹象;青威路靠近该厂附近路段两侧有宽1.2米、深1米排水渠,经沿途查看,均未见排酸迹象。但不排除在停产前,存在厂区“ 跑、冒、滴、漏”的生产废水随雨水流至外环境。3.经查,该企业院内只有一口井,位于该企业院内东侧“鱼多多室内生态垂钓园”钓鱼场内,该水井用于钓鱼场正常取水,9月9日即墨市环境监测站对该水井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其PH值7.40,总锌未检出,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其他     1.要求该公司正常生产后,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废水外排现象,生产废水切实做到循环利用,严禁外排。2.龙泉街道办事处、环保局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合法规范经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343 907-81     青岛市崂山区劲松五路(合肥路至长沙路段)车辆经过产生扬尘,交通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青岛市 噪声、扬尘     1.该道路位于市北区和崂山区交界处,现状为临时路,南北走向,地势南低北高,自合肥路向北一路上坡,部分路面沥青简易硬化。2.经查,该路段由市建委投资,市城市发展中心代建,由于征地拆迁进展缓慢,至今未进场施工,也未纳入市政设施养护范围,在齐鲁医院北侧市北区地块内有多家业户,现状道路为业户进出的临时路,车辆通行时易产生扬尘,载重车辆爬坡时噪声较大。 其他     1.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办事处积极做好规划劲松五路西侧市北区范围扬尘管控。2.崂山区市政公用局每天3次对该临时路洒水降尘。3.崂山区政府、市北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车辆管理,减少交通噪声。  
344 907-82     潍坊市高密市通宇鞋业有限公司,批建不符,水处理不达标,污泥私自填埋。 潍坊市 水、固废、其他     高密市通宇鞋业有限公司位于高密市盛泉大街2688号,主要从事劳保鞋、移膜革、制鞋材料的生产。2016年11月,环保备案(高环评函〔2016〕1号)。
    1.2017年9月7日,现场检查,处于生产状态,建设情况与环保备案一致。不存在“批建不符”情况。
    2.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水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经取样监测达标。
    3.现场检查了危废库和污泥晾晒场,危废库内存污泥454袋约16吨,污泥晾晒场存污泥约20吨。公司与山东平福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有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2017年5月16日转移了4.285吨污泥。经现场勘查与查阅相关危废管理资料,危废管理与处置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污泥私自填埋”问题。
     
345 907-84     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王家石桥村东侧一胡同内,有2处饭店、1处学生托管所厨房,外排油烟扰民。 青岛市 油烟     1.黄岛区隐珠街道王家石桥村为城中村,尚未实施村居改造。2家饭店为胶南市驴肉香酒店、胶南王某某驴肉快餐店;1处学生托管所为佳学托管所。2.经查,2家饭店厨房室外均搭建有专用排气烟道,产生的油烟通过抽油烟机经过烟道高空排放,但烟道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托管所目前有2名学生托管,其不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但托管所2名工作人员在此做饭就餐期间会产生少量油烟。 责令改正     隐珠街道办事处督促2家饭店于9月14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已完成。  
346 907-86     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小北海垃圾中转站外排刺鼻异味,污水排至会场湾。 青岛市 水、大气     1.王哥庄街道垃圾中转站位于街道王哥庄社区东北侧,是街道唯一一座生活垃圾中转站,距海景苑居民小区约200米。2.经查,王哥庄街道垃圾中转站内有作业车间一座,内有垃圾压缩设备一台,日处理生活垃圾80吨,垃圾随到随压,满箱外运,日产日清,不积存垃圾,作业车间及周边区域内有异味。该站每天安排2人对作业区域进行清扫及冲洗和蚊蝇消杀,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同时在车间设置了卷帘门,作业期间进行密闭化管理,防止气味外溢。为解决垃圾压缩、中转站及车辆清洗产生的污水问题,区发改局于2016年5月30日下达王哥庄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计划,投资160余万元建设了日处理能力15立方米的污水处理模块一套,有沉淀池4座,高效厌氧池1座,生物水解酸化池1座,消毒池1座,一体化处理箱1座,中水池1座。该污水模块处理的水质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A的要求进行设计,尾水存放于中水池,用于冲洗车辆设备及作业车间,循环利用,多余尾水用于绿化浇灌。该模块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建成。目前,该模块正在试运行,已向环保部门提交验收申请。 其他     1.崂山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加快污水模块验收工作,建设启用污水处理实时检测系统,确保污水处于受控状态。2.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查看指导,提升中转站管理水平。3.增设空气检测设施,控制和监控好刺激性气味的浓度。4.委托专业公司对中转站进行管理,提升中转站专业化管理水平。5.依据青岛崂山湾生态健康城规划,结合王哥庄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推进日处理能力100吨新的王哥庄垃圾中转站建设。  
347 907-87     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07号良辰美景3期璟台小区周边,交通噪声影响居民休息。 青岛市 噪声     1.良辰美景3期璟台小区位于山东路107号,小区包括4栋35层高住宅楼,小区南侧为市北区政府行政办公楼,东侧为新兴体育馆,北侧为居民区,西侧楼座距山东路边界约30米,中间有道路绿化带间隔。信访人反映的应为山东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2.山东路为城市主干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数据分析,该路段在全天的运行车辆总数为南向北方向约28900辆,北向南方向约24600辆,晚间21时至早6时运行车辆为6000余辆。3.市北环保分局对小区临街楼座环境噪声情况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61.5分贝,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但夜间噪声为59.2分贝,超出限值。 责令改正     1.交警部门已在山东路南北双向设置机动车禁止鸣笛标志4面,大型货车限行标志3面(6:00—21:00),摩托车限行标志2面。通过设立限行标志,降低大型货车和摩托车通行产生的交通噪声污染。2.市北交警部门加强对山东路及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强化非现场执法,加大对违反限行标志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48 907-88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林景山庄,多数楼盘没有集中供暖,居民冬天采用燃煤取暖,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济南市 大气     1.林景山庄共有141栋居民楼,居民2506户。其中,36栋楼728户加入集中供暖,54栋134户采用燃气壁挂炉取暖(开发商在交房时已经安装燃气壁挂炉)。另外的51栋1644户居民采取空调或电暖气取暖,没有燃煤取暖的情况。
    2.据小区物业人员反映,冬天清理小区垃圾桶、楼道内卫生时,既没有发现燃煤废渣,也没有发现燃煤情况。
其他     历下区政府积极协调济南热力公司逐步解决林景山庄部分居民未集中供热问题。目前,济南热力公司已在此安装了电蓄热锅炉。  
349 907-90     济南市商河县郑路镇丝网加工户,反映商河县政府、商河县环保局在取缔小散乱企业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 济南市 其他     1.商河县郑路镇共有丝网加工企业39家,其中21家因厂址不符合环评办理规定要求,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完毕。其余18家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符合用地规划,但无环评手续,因此先行取缔,下一步按要求进行规范提升。
    2.商河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严格执法检查标准,坚持一视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350 907-92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街办北董村,董某某的养鸡场建在居民生活区,化粪池只是摆设,异味严重。 济南市 大气     北董村董某某的养鸡场养殖蛋鸡约2000只,按照《天桥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规定,该养鸡场在“限养区”内。8月24日,因周边群众反映异味扰民,董某某已自行将畜禽全部清理完毕。现场检查化粪池内无粪便,尚有部分鸡笼待清理。 关停取缔     9月9日,桑梓店街道办事处责令董某某对鸡舍和鸡笼进行了清理。桑梓店街道农委兽医站对该区域进行了消毒处理。  
351 907-95     济南市天桥区滨河南路中段杨佬吉烤全羊,噪音扰民。 济南市 噪声     杨佬吉烤全羊位于滨河南路中段路北,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厨房有专用排烟管道,安装使用合格油烟净化设施。该店距离居民区约50米,夜间营业时间为18:00至22:00。 责令改正     9月8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北园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店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室内音乐音量,加大清洁油烟管道和设备力度,降低设备噪音,22:00以后不准再产生生产经营类噪音;引导顾客文明就餐。执法单位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检查管理力度,避免出现噪音扰民现象。  
352 907-97     济南市天桥区黄屯二区六号楼一单元601住户,在楼顶违建养鸽,鸽粪到处都是,异味严重。 济南市 大气、垃圾     2003年前,该楼601住户在楼顶违规搭建鸽舍饲养鸽子,此后未再进行饲养,但鸽舍一直未拆除。现场检查发现,该处目前未养鸽子。 关停取缔     9月8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无影山街道办事处对违建鸽棚进行了拆除。  
353 907-98     济南市中区杨家庄附近的恒伟废旧物资回收中心,噪音和烟尘较大,多次举报仍在经营。 济南市 噪声、大气     1.恒伟废旧物资回收中心,位于七贤杨家庄村,经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核实,已办理《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明》,6月28日已列入“散乱污”清理台账,8月中旬已实施“两断”(断水断电)。
    2.经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恒伟废旧物资回收中心存在噪音问题,噪音来源于该公司在清运存货及废弃物过程中,废旧铁制品及铝合金在装卸过程中碰撞所致;现场未发现烟尘。
    3.经查阅12345热线工单记录,七贤街道办事处未接到该问题投诉。
关停取缔     市中区七贤街道办事处按照取缔“散乱污”企业工作要求,责令恒伟废旧物资回收中心9月30日之前清理全部废弃物,同时安排专人值守,严格按照规定时段清运,确保按期清理完毕。  
354 907-99     济南市济阳县孙耿镇东盐村村东的木器厂,污染地上水源,还在继续建喷漆房。 济南市     1.群众来信反映的木器厂实为济南富贵吉祥家居有限公司,位于孙耿街道东盐村东南,租赁原县水务局闲置闸管所院落。2017年6月 21日由外地搬迁至孙耿街道,法人孙某某,主要从事木制家具生产加工,无环评手续。 
    2.企业未生产。现场有小型压力机、精密锯等加工生产设备及少量原料。有一处刚建成的临时板房作为喷漆房,面积33平方米,内有喷漆、除尘设备。未发现生产废水。
关停取缔     因该公司无环评手续,济阳县孙耿街道决定对该企业进行关停取缔,清除现场设备、原料,拆除简易喷漆房。截至9月9日16:00取缔工作全部完成。  
355 507     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沙岭子村支部书记吕某某在国家一级防护林带里搞酒店建设,酒店经营产生的污水污染防护林黄沙,并私伐树木。该酒店在各部门都没有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建设,涛雒镇副镇长李某私自为其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今年省环保督察组对其罚款10万,由于多级领导支持,只罚了5万。要求拆除此酒店,恢复生态。 日照市 水、生态、其他     群众反映的吕某某建设的酒店为日照国际海洋城海鑫园大酒店,位于东港区涛雒镇沙岭子村南沿海公路与341省道交汇处。1995年之前,酒店所在位置为吕某某之父建设的民房,1995年修建南沿海公路时吕某某对其老宅及北侧施工临时活动板房进行翻建后开始经营饭店。因1995年我区林业部门刚刚设立,对当时该区域是否为防护林无从查证。按照《日照市沿海防护林管理办法》(2003年版及2016年修订版),酒店区域位于适宜植树范围内,但因酒店建于《办法》出台之前,2012年东港区编制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3年4月东港区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将涛雒镇海鑫园酒店区域划为非林地。
    目前,酒店面积共2033平方米,其中其宅基地240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东集用(2000)字第1828381号〕,登记手续经办人为王某某、沈某甲,办理符合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另有584.5平方米商服用地系2001年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后办理的用地手续〔日东集用(2004)字第1828419号〕,2004年区国土资源分局根据沙岭子村委、涛雒镇政府名称变更证明及土地租赁合同,按程序将沙岭子村停车场变更为沙岭子村海鑫园饭店,租赁给吕某某使用,登记手续经办人为丁某甲、沈某乙,办理符合土地登记手续有关规定;2001年之后,吕某某又擅自占用了1208.5平方米,目前尚未办理用地手续。2004年3月,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处对其房屋发放房产证(日房权证东港字第0590080号),建筑面积为188.85平方米,房产证由吕某某本人前来办理,领证时委托涛雒规划站丁某乙代办,办理程序符合规定。办理土地证及房产证时,原涛雒镇副镇长李某(目前已调至石臼街道办事处)于2004年2月分配至涛雒镇水利站工作,仅为一般工作人员,不涉及办理此类业务。
    2004年至2014年,该酒店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无字号名称,食品卫生许可证为区卫生局所发;2015年3月30日,重新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字号名称为日照国际海洋城海鑫园大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1102MA3DFAF68P),日照市国际海洋城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其核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经营者)。因该酒店建于1995年12月,早于环境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日期,2017年8月12日,酒店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已完成建设项目备案登记。按照备案管理办法,项目备案后,环保部门将其纳入了环境网格监管范围和抽查管理范围。
    2005年4月,因吕某某在海鑫园酒店后采伐松树5株,日照市林业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已缴纳罚款1000元。
    今年3月29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该酒店污水外排问题后,区环保部门进行了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拟处罚10万元。因企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立即建设治污设施,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其减轻处罚,处罚款5万元。目前,该酒店厨房排水处安装油水分离器,建有污水三级沉淀池1处,该区域周围无污水管网,酒店与涛雒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污水接受合同,酒店污水收集后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建成,目前正在试运行,可以接收污水,酒店已转运三次,有转运照片及有污水转运记录,并有污水厂的转运确认。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问责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8月17日,东港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人员对该酒店“擅自占用沙岭子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1208.5平方米建设饭店”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针对吕其来违法占用土地建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1208.5平方米土地,没收违法占用的1208.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违法占用的1208.5平方米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15元标准处以罚款,罚款人民币18127.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8月18日送达。
    8月21日下午,涛雒镇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酒店停业整顿,海鑫园酒店于8月21日14时停业;8月23日,涛雒镇政府要求海鑫园酒店7日内自行拆除违建部分;8月23日下午,该酒店对现场物资进行了清理;8月24日对单体违法建筑进行了部分拆除,拆除面积超过三分之二。因酒店婚宴大厅与其合法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顶棚为整体钢结构,拆除违建部分易导致整个建筑倒塌。8月31日,吕某某根据涛雒镇对沙岭子村整体拆迁的规划,已申请对其宅基地和酒店区域合法建设进行整体拆迁安置。涛雒镇根据规划方案,同意对其房屋进行拆迁安置。
    9月1日,东港区政府要求涛雒镇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酒店合法房屋进行拆迁评估,9月11日前完成评估,10月10日前完成酒店区域建筑的整体拆除。拆迁完成后,将对该区域地块进行收储,并按照规划要求依法进行处理。目前正在评估。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1758号案件
356 579     日照市莒县小店镇吕西村炸山,多家大理石加工厂将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河里,污染了地下水,造成水土污染;吕西村西侧有一家鸭产品加工厂,臭味很大,异味严重。 日照市 水、大气     1.关于“小店镇吕西村炸山”的问题。经查,该问题系原莒县元华石材厂所为,该厂位于小店镇吕北村、吕西村、吕东村三村交叉地,企业负责人吕某某。该企业于2012年6月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6月,开采矿种系建筑用花岗岩。其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因开采量不足未办理采矿延续。由于该矿区东部历史遗留零星矿坑较多,影响了生态恢复,2016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编制了全县废弃矿坑治理规划,已将该矿坑列入第3期治理计划,组织实施专业化治理恢复。2016年1月,小店镇吕家崮西社区吕南村经济合作社与吕某某签订了《石塘子复垦合同》并经小店镇司法所见证。合同约定,由吕某某对承包的石塘子进行复垦,产生的费用由吕某某承担,同时享有复垦后的使用、管理、收益权。吕某某于2016年3月开始实施石塘子复垦,期间将爆破后的废石运往原矿区生产加工铁路碎石道砟,涉嫌非法采矿,对此,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年6月20日立案查处,已经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7月15日,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县公安局、小店镇政府垒砌封堵墙进行中止治理,8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小店镇政府执法,对其生产设备采取了断电措施。对吕某某与吕家崮西社区吕南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石塘子复垦合同》中约定的复垦行为,小店镇政府责令吕某某制定科学合理复垦方案,并经专家评审,依法组织实施,不得以复垦为名非法采矿;小店镇政府对此矿山实施永久关闭,根据全县废弃矿坑所编制治理规划,组织实施专业化治理恢复。8月17日下午现场检查时,原矿内铁路碎石道砟生产加工设备已停产,原矿区外东部已整平,复垦土地面积20亩左右。
    2.关于“小店镇吕西村多家大理石加工厂生产废水直接排放到河里,污染地下水”的问题。小店镇吕西村共有大理石厂9家。2017年3月以来,莒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石子生产加工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中,针对上述石子厂存在的有关问题,会同小店镇政府及环保、公安、供电等相关部门先后对上述家石子生产加工企业依法进行了全面治理和整顿,采取断电、封停电力设备等方式停产整治。8月17日下午现场检查时,9家企业全部处于停产、断电状态,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后循环使用,未发现直接外排水痕迹。同日,检查组随机对小店河吕西段及沿小店河的4处地下水进行了取样。小店河吕西段CODcr浓度为10.5mg/L,氨氮浓度为0.608 mg/L,符合地表水Ш类标准(CODcr标准为≤20mg/L,氨氮标准为≤1.0 mg/L);4处地下水CODmn浓度均在1.0mg/L以下,氨氮均≤0.05 mg/L,符合地下水Ш类标准(CODmn标准为≤3.0 mg/L,氨氮标准为≤0.2 mg/L)。
    3.关于“吕西村西侧鸭产品加工厂异味严重”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鸭产品加工厂名称为莒县中宇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莒县小店镇吕西村。主要以毛鸭为原料,年产白条鸭1.8万吨。在莒县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集中攻坚行动中,因该公司不符合相关要求,小店镇政府于7月18日要求其停产整治。8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工厂处于停产状态,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屠宰车间周边有明显异味,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有轻微异味。
关停取缔、责令改正
、立案
处罚、问责
    1.检查组责成小店镇政府根据全县废弃矿坑所编制治理规划,对辖区内废弃矿坑组织实施专业化治理恢复;责令吕某某制定科学合理复垦方案,并经专家评审,依法组织实施,不得以复垦为名非法采矿。目前吕某某已委托编制石塘子复垦方案。
    2. 责成小店镇政府对全镇石材加工行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缔。
     3.针对莒县中宇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莒县环保局于8月18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治,采取措施消除屠宰车间、污水处理工段异味。针对该公司未采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处罚款8万元,已于8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目前,该厂已断电停产,除味设施已安装完毕,待检查组验收。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830-40号案件
357 751     日照市五莲县街头镇北小庄村,该村高速公路施工,产生扬尘污染,没有修建临时排水设施,导致下雨时污水排到举报人家里。下大雨时水带着污泥流到村里,导致举报人房门口有污泥无法出门。并担心有滑坡问题。 日照市 扬尘、水     1.群众反映的北小庄村高速路施工路段为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K132+580-K132+700施工段,该路段为填方路基,边坡防护形式为拱形护坡。K132+687位置设置1-6.0*5.0m的通道涵,涵洞内排水沟宽度1m,道路宽度5m。经现场调查K132+580~K132+700段已经铺设水泥稳定基层,即将进行沥青面层施工,边坡已草皮覆盖,没有裸露的土地,未发现有扬尘现象。
   2.该施工段雨季来临前,未修建临时排水设施,下雨时混有泥浆的雨水(现场上游及周边无养殖场户等污染源,没有污水)流到村里,现场发现,村民门口有淤泥,举报人家中房屋受潮。
责令改正     8月18日检查组责令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部制定整改方案,同日晚,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部上报了整改方案:一是立即对举报人门口淤泥进行清理;二是立即清理疏通涵洞内的淤泥,有效组织排水,防止雨水漫延到周围道路上;三是立即对涵洞内的道路进行整修,方便当地人民群众出行;四是8月26日前完成举报人房屋防水处理;五是8月31日前对举报人房屋附近的边坡进行防护加固,防止滑坡。检查组对整改方案予以审核通过,并责成立即实施。
    目前,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部已完成全部整改,群众反映问题得到解决。
    下步,五莲县将组织县公路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围绕工程施工类造成的环境问题,进行检查排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噪音等工程建设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 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58 780     日照市莒县长岭镇的正大砖瓦厂和宏瑞砖瓦厂,均无环保手续,偷排偷放,脱硫塔不能正常运行。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与两家工厂老板有亲戚关系,包庇企业。 日照市 大气、其他     正大砖瓦厂已于2016年12月更名为莒县正中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长岭镇腊行村,始建于1996年,现有制瓦坯生产线2条,烘干室2座;宏瑞砖瓦厂已于2016年12月更名为日照锡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长岭镇西北岭村,始建于2003年,现有轮窑生产线1条,制瓦坯生产线1条,烘干室1座。两企业均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前正在办理现状评估报告。
    2016年12月6日和9日,因涉嫌未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莒县环保局分别对日照锡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莒县正中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分别处罚款0.5万元。
    2017年6月1日,两企业通过整改取得莒县环保局开展验收监测的意见,企业开始试生产,为期3个月。2017年8月4日,长岭镇政府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砖瓦建材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两家公司在试生产过程中均存在脱硫设施不配套的问题,长岭镇政府对两家公司分别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8月18日下午,检查组在莒县正中建材有限公司调查发现:新配套了脱硫设施,原脱硫水池现场监测PH值在9左右,符合要求;在日照锡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调查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新配套脱硫除尘设施还未运行,正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经县监察局调查取证,长岭镇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办主任均与上述两家企业老板无亲戚关系。
停产整治、问责     2017年8月18日,检查组责令两家企业尽快完善环保手续;责令日照锡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加快脱硫设施建设,尽快完成整改任务。8月28日已完成整改。 问责情况同受理编号863号案件
359 962     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西沟村,凤凰山山南,被倾倒了一片白色工业垃圾。雨水将污水冲到河里、沟里,有恶臭味,污染土壤。是县里环卫部门组织倾倒的垃圾。要求尽快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日照市 生态、垃圾     投诉人反映的一片白色工业垃圾位于原凤凰山简易垃圾填埋场的西南部,面积约80多亩,地处莒县凤凰山以南,夏庄镇东辛庄村、左家宅子村以及刘官庄镇中沟村(不在刘官庄镇西沟村)区域内。原凤凰山简易垃圾填埋场,于2003年10月由夏庄镇政府从辖区内东辛庄村、左家宅子村租赁土地,并由莒县住建局从夏庄镇政府转租后建设,租赁期为10年,未办理环评等手续。2009年1月,经省环保厅批准,莒县在龙山镇新修建了大型生活垃圾填埋场,面积289亩,环评批复文号鲁环审〔2009〕138号,随后莒县住建局下设的环卫处对夏庄镇的垃圾场提前(租期还有4年)进行了封盖处理。此后,莒县环卫处未再向此处填埋垃圾。
    2013年3月6日,长岭镇村民陈某某与夏庄镇东辛庄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承包合同,租用位于原凤凰山简易垃圾填埋场的西南部场地,用于黄沙存放,承包期3年。2013年6月2日,陈某某与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泥存放处置合同,期限1年。陈某某利用租用的东辛庄村场地处置华泰纸业公司生产废弃物(白泥、黑泥),先后从该公司运输白泥3000余吨、黑泥1000余吨到该垃圾场倾倒。倾倒后大部分黑泥已被当地村民拉走用作肥料,白泥留在原地。现场还存有其他白色垃圾,经莒县环保局初步勘验为工业垃圾废弃物。经过调查,华泰纸业和陈某某承认是他们倾倒的白泥,成分为碳酸钙泥。
    8月20日下午,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倾倒白色工业垃圾场所无防渗漏、围挡等防护措施,上层覆土20-70厘米,部分裸露,现场工业固体废物有经雨水冲刷流到低洼处的痕迹,有垃圾腐烂等异味。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莒县县委、县政府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责成莒县住建局对凤凰山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全面规范整治,制定整改计划,按照规范要求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清理、清运工作,收集处理垃圾渗滤液,实现规范封场。二是责成莒县环保局对华泰纸业公司、陈某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8月21日,莒县住建局已制定了整改计划,现已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制定详细具体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已报送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统一汇总报省住建厅审批。目前省住建厅正在评审。
    8月23日,莒县环保局对华泰纸业公司、陈某某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华泰纸业公司对该处工业固废10日内清理完毕,并罚款10万元;责令陈某某对倾倒的垃圾10日内清理完毕,并罚款5万元;8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目前,非法倾倒的3000余吨白泥已清运完毕。
    下步,一是莒县环保局将督促华泰纸业公司、陈某某清理完成工业固废垃圾。二是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加大对非法运输垃圾的车辆查处力度,确保本辖区内不再发生垃圾偷运案件。三是做好当地群众工作,及时向群众公开该垃圾场整改信息,并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四是举一反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垃圾堆放处、填埋处的监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
360 1384     日照市五莲县叩官镇长林子村,距离村五米有许多个人养殖户,造成水和空气污染。最近当地政府要求建化粪池,但是化粪池距离村5米,不符合规划,而且后期也不能保证没有空气污染。以前向12345反映多次,但是一直没有解决。举报当地政府不作为。 日照市 大气、水、其他     叩官镇常林子村共有5户养殖户距离村庄较近,分别是养猪户陈某某、林某甲、林某乙、林某丙、郭某某,全部位于控养区,均未达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存在水和大气污染问题。其中,距离村庄最近的养殖户为陈某某,在距该村规划外5米处,现场检查时正按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要求及标准建设化粪池。
    叩官镇政府2017年共接到12345市长公开电话转办群众反映常林子村养殖存在污染诉求工单2件。接到工单后,镇党委政府均及时安排专人到现场调查处理,养殖户按照畜禽养殖标准进行了治理,确保污水不外排,减少养殖给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回访诉求人时,诉求人对办理过程和结果均表示满意。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问责     8月23日,县检查组在常林子村召开现场会,叩官镇政府就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逐一入户做养殖户工作,宣传政策,现场制定了整改方案:一是要求养殖户在规定时限内关闭、转产或拆除。二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陈某某、林某甲、郭某某于8月25日前关闭养殖场,其中陈某某距村5米的化粪池立即停止建设并恢复原状;要求另两户于8月31日前完成关闭,养殖户周边环境治理同步完成。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成立整改小组靠上抓好落实,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专人及时予以调查解决。
    检查组审核同意该方案,责成叩官镇政府立即组织实施。截至8月25日,陈某某、林某甲、郭某某三户已停养;陈某某已停止化粪池建设并完成回填,周边卫生正在清理;另两户于8月31日停养并完成周边环境整治。截至9月4日,该5户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诫勉谈话1人
361 1584     济南市历下区旅游路蓝天航空苑小区,2017年春天,未经公示,在小区马路对面建设通信发射塔(30米远)。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回复,投诉者要求发射塔后退至山包上。马路上车辆噪声大,要求加装隔音屏障。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政府称马路在先,不予处理。 济南市 噪声、其他     1.该通信发射塔由中国铁塔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建设并管理,由移动运营商使用,2016年5月13日移动通信基站办理了环评手续(鲁环审〔2016〕40号),2016年5月20日在省环保厅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2.8月25日,区环保局委托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基站辐射进行检测,电磁辐射环境符合公众曝露限制要求(检测报告编号:济环监(电磁)字2017年第005号)。
    3.通过查阅热线接办记录,共反映该转办件中问题3次,热线办接到市民反映问题后,均转交至移动公司处理。
    4.蓝天航空苑小区建于2009年,项目立项前旅游路已建成。山东泽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落实了环评报告“采用中空玻璃,沿旅游路一侧种植市政绿化带,绿化满足高大乔木和低矮灌木结合”的要求,并且设置绿化带为呈半坡式分布,有利于降低噪声污染。在前期选房阶段,建设单位在选房现场对小区楼座分布及临街情况予以了公示。
其他     1.历下区政府责成区交警大队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大巡逻力度,减少车辆噪声对小区居民生活的影响。
    2.责成蓝天航空苑小区物业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设置汽车进入小区严禁鸣笛标志等措施。
 
362 2345     日照市莒县洛河镇安岭村北,恒顺建材、恒星建材,采用老式工艺非法生产水泥,粉尘污染严重。现强征当地土地新建石灰窑。 日照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恒顺建材、恒星建材实为莒县恒顺矿业有限公司、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洛河镇安岭村东北,天洛线以西,两公司东西相邻。两公司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齐全。
    莒县恒顺矿业有限公司主要用石灰石采用新型环保节能立窑工艺生产石灰,不生产水泥。2017年8月4日,该公司因全县石灰行业综合整治停产整改。目前,已安装2套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另有2套正在安装,车辆出入口安装有清洗设备,厂内喷淋设施已投用,东、南侧建有防风抑尘网,物料已进行苫盖,建设了碱法脱硫和袋式除尘。
    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外购熟料粉磨加工水泥,企业建有3.2*13m、3.5*14m水泥磨机2台,该2台水泥磨机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不在国家规定的直径3.0m以下的水泥磨机淘汰范围,生产工艺符合国家产能政策要求,不存在采取老式工艺非法生产水泥的问题。安装了喷淋设备,封闭料棚及生产车间,建设了袋式除尘,厂区砂石料已进行苫盖。
    群众反映的新建石灰窑实为山东一冶钙业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气焦窑炉年产50万吨优质活性石灰项目,与莒县恒顺矿业有限公司、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无关系,无环评。该项目占地属一般耕地,2016年9月,莒县洛河镇安岭村62户村民与该企业自愿签订土地承包流转协议,不存在强征土地问题。该项目用地因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获省政府批复,仍视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部门未进行项目用地报批,未进入征地程序,针对该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2017年7月10日,因莒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责令该项目停止建设,并拟处罚款22.3万元,在项目用地未经省政府批复转为建设用地且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前,停止一切建设行为,7月15日已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8月30日,检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莒县恒顺矿业有限公司正在停产整改,山东一冶钙业有限公司石灰生产项目已停止建设。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正常,环保设施运转正常。8月31日,莒县在莒县恒星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上下风向取点对粉尘进行了监测,各监控点位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3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7915-2013)中粉尘≦0.5 mg/m3的规定,未超标;对该公司2台磨机颗粒物排放浓度进行采样监测,检测值分别为1.7mg/m3.4.0mg/m3,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颗粒物≦20 mg/m3的规定。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责令莒县恒顺矿业有限公司按照《莒县石灰加工行业集中整治规范》要求,加快整改进度,在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前,严禁私自生产。责令莒县恒兴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加大环保措施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责令山东一冶钙业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气焦窑炉年产50万吨优质活性石灰项目待土地性质经省政府批复转为建设用地后,尽快完善土地手续。针对山东一冶钙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未批先建行为,莒县环保局已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处罚款2万元,于9月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下步,莒县县委、县政府责令洛河镇政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尽快落实整改要求。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63 2432     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吕庄村北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下雨时垃圾滤液污染地下水。 日照市 垃圾、水     群众反映的垃圾堆位于刘官庄镇吕庄村西北约2000米1处坑塘内,该坑塘所在土地属于刘官庄镇五花营村,面积约3000平方米。
    现场检查发现,西侧倾倒有塑料废渣、生活垃圾,经查为长时间多人多次倾倒,难以确定倾倒主体。坑塘南北两侧均倾倒白色固体废物堆,倾倒者为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坑塘有积水,存在垃圾渗滤液。
    2009年12月该公司购入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600吨造纸白泥进行试验生产水泥激发剂。由于500吨造纸白泥湿度较大不能用于生产,该公司将该部分白泥倾倒于此处,倾倒前未采取任何防渗、覆盖等措施。
    针对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问题,莒县对吕庄村和五花营村地下水进行了取样监测,PH值、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氟化物检测结果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Ⅲ类标准。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问责     1.责成刘官庄镇政府对坑塘西侧的塑料废渣和生活垃圾限期10日内清理完毕。目前,刘官庄镇政府已完成清理任务。
    2. 莒县环保局对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措施擅自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9月4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7日内将倾倒的白泥清理完毕,处罚款5万元,并于9月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该公司在垃圾堆清运后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该公司已上报了整改方案,一是按期清运白泥,二是计划将垃圾渗滤液收集运送至刘官庄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白泥已清运完毕。
    下步,莒县县委县政府责成莒县环保局督促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整改方案要求尽快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各类企业的监管,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1人。
364 2857     日照市莒县城北工业园,日照奥格尔电动车有限公司院内,无名化工厂,夜间生产,排放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日照市 大气     群众反映的无名化工厂实为山东威尔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莒县经济开发区日照奥格尔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内,总投资9.8万元,为小型尿素液加工项目,生产原料为自来水、尿素,产品为尿素液,用于燃煤电厂脱硝、车用尿素等,设计产能为15吨/天,生产工艺为自来水—反渗透—搅拌混合—提取—成品。该项目无立项、无环评审批手续,属于未批先建项目。2017年8月17日,项目筹建, 8月27日,开始调试,试生产期间产出半成品尿素液20余吨,并已售出。2017年8月29日,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排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环评手续擅自生产,将其列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企业,责令其立即停产并限期拆除设备。
    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没有加工生产迹象,生产车间未闻到排放刺鼻气味,但存储区有明显的氨水气味,正在进行清理。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联合调查组责令该企业于9月10日前彻底清理完毕。
关停取缔     该企业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理,断水断电,设施设备已拆除,原料已清运完成。
    下步,莒县政府责成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督促该企业尽快完成清理,达到“两断三清”取缔标准;同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365 3266     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办事处全节河村村南,三个大型铁块厂,粉尘污染严重;镀锌厂、全节电力厂的污水渗入地下。 济南市 大气、水     转办件中的“三个大型铁块厂”是三家建材厂,均从事粉煤灰加气蒸压砌块生产,分别为:济南市历城区全节新型建材厂、山东昊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鲁广建材有限公司;举报件中的“镀锌厂、全节电力厂”是济南市历城区全节电力器材厂。
    1.三家建材厂均处于全面停产状态。主要生产原料粉煤灰、石灰、水泥均使用密闭储存罐贮存,储存罐顶部安装有脉冲布袋除尘器,用于上料过程中粉尘收集。生产活动均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进行,厂区地面均进行了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现场检查时发现,济南市历城区全节新型建材厂厂区西南侧有部分石膏苫盖不完整,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2.济南市历城区全节电力器材厂共建设一条热镀锌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铁件-除锈-助镀-浸锌-水冷却-成品,目前该公司处于全面停产阶段,正在进行天然气替代煤气发生炉改造。该公司建设了两个容积约10立方米的冷却水暂存池,均采取了防渗漏措施(底部做了混凝土加塑料防渗布,侧面墙壁采用砖混加塑料布再用水泥抹皮)。冷却水因生产工艺需要定期添加,不外排。该公司没有建设食堂、宿舍,有一处厕所,建有化粪池,化粪池由当地环卫所定期清运,生活污水不外排。厂区南墙外有一眼自备井,用于生产供水。
责令改正     1.责令济南市历城区全节新型建材厂立即对厂区西南侧石膏苫盖不完整问题进行整改。该公司已于2017年9月6日上午整改完毕。
    2.定期对上述三家建材企业巡查,发现扬尘污染隐患及时整改。
    3.于2017年9月6日委托山东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济南市历城区全节电力器材厂生产用自备井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标准。
 
366 817-06  
    1.建设项目报告书(表)的编制存在抄袭拼凑、粗制滥造现象,比如:山东绿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冉辉印务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表、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佑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报告表、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循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评报告表、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等,上述公司数据真实性、准确性需核实验证。2.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需核实验证。问题较严重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有:山东正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金禾环保有限公司、山东唯真测试分析有限公司。
省级 其他     1.信访件收到后,省环保厅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济南市环保局、槐荫区环保局和省建设项目环境评审中心对转办件列举的具体项目有关环评文件编制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技术复核。 
    来信涉及四个环评机构。经核查,1.山东绿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冉辉印务有限公司纸制品印刷项目报告表。主要存在平面布置图不规范、油墨废气治理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该环评机构环评资质截至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目前环评资质已注销。2.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佑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兽药粉剂/散剂/口服溶液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存在图件不规范、周围村庄居住人口数调查不准确等问题。已责成槐荫区环保局对该环评机构进行约谈批评。3.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济南循道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核实该项目编制机构为山东大学,并非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要存在周围敏感点调查不明确等问题。目前,山东大学已经环保部批准完成事业单位环评机构体制改革,不具备环评资质。4.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来信未涉及该环评机构具体项目。经调度各市对该环评机构日常考核情况,济南、枣庄、泰安等9市根据《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组织对济南吉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月—6月承接的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质量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 
    近几年来在我省开展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达147家,其中驻鲁环评机构69家,各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参差不齐,部分环评文件存在来信反映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环评机构日常管理,提高环评文件质量,2017年1月,省环保厅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加强环评文件质量日常考核,约束和惩戒不良行为,更好地发挥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
    近日,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加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环评市场行为。同时要求各环评机构加强环评文件质量内控管理,进一步提高环评编制质量。
    2.调查核实情况同受理编号816-106。
其他     1.(1)济南市槐荫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23日对济南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人进行了约谈。(2)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加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管力度,规范环评市场行为。同时要求各环评机构加强环评文件质量内控管理,进一步提高环评编制质量。
    2.处理和整改情况同受理编号816-106。
 
367 820-08     日照市莒县棋山镇大庄坡村“南岭水库”周边有多家畜禽养殖户,畜禽排泄物随雨水渗透流淌到了水库中,污染水源。南岭水库的承包者(前任村委书记的弟弟)在水库中大批量、高密度投送饲料、污物和药物养殖淡水鱼,致水体富营养化、药物残留严重。 日照市     群众反映的南岭水库实为大庄坡南沟水库,位于莒县碁山镇大庄坡村南沟东侧,1967年6月建成,总库容26万立方米,属小(2)型水库,以灌溉和防洪为主,非饮用水源地。
    1.关于莒县碁山镇大庄坡村“南岭水库”周边有多家畜禽养殖户,畜禽排泄物随雨水渗透流淌到了水库中,污染水源问题。经调查,2017年3月份,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莒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莒政办发〔2017〕19号),确定控养区内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小区),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由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责令限期治污,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限期内无法完成治理的依法关闭、搬迁或转产。南岭水库周边属于控养区,该处共有5处养猪场,全部于控养区划定前建设,现有4户在养,1户停养。在养的4户养猪场全部建有沼气池和沉淀池,且使用正常,未发现畜禽排泄物外排现象。
    2.关于南岭水库的承包者(前任村委书记的弟弟)在水库中大批量、高密度投放饲料、污物和药物养殖淡水鱼,致水体富营养化,药物残留严重问题。经调查,该水库承包人邢某甲,是该村前任村委书记邢某乙弟弟,于2016年7月1日签订水库延长承包合同,合同期至2046年12月31日;主要养殖鲢鱼、鳙鱼,草鱼、鲤鱼为辅。联合调查组在该水库现场取样,水质监测结果为CODcr39.8mg/L,氨氮0.14 mg/L,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的水作150mg/L,旱作200mg/L,蔬菜100mg/L标准;莒县水利局已对水库里的鱼进行了取样送检,经检测,鱼体内氯霉素、孔雀石绿(含阴性孔雀石绿)喹乙醇三项均未检出,符合(GB2733-2015、日渔海字﹝2017﹞31号)规定要求。经环库现场勘察,未见饲料设备及框架,未发现投放粪肥和草料。现场询问时,养殖户表示未曾投放饲料和粪肥,曾使用EM菌调节水质。
     
368 820-40     日照市莒县碁山镇河东村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王某某过度开采矿山,滥采滥伐,毁坏山体,造成水土流失、森林资源被破坏。还非法开办石子厂,严重污染环境。 日照市 生态     经查,举报反映的王某某,系莒县城阳街道靳家园村村民,于2014年2月成立莒县立强建材有限公司,同年12月通过公开挂牌出让,竞得莒县碁山镇河东建筑用石灰岩矿采矿权。2015年3月,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该矿位于莒县碁山镇河东村东,矿区面积0.0381平方公里,出让方量21.3万立方米,年设计生产规模7.5万吨。该公司主要生产石子及石粉,已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了环评批复并通过验收。
  2016年12月19日,莒县国土资源局在例行矿山核查中发现该公司存有越界开采行为,随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6月,县国土资源局对该越界开采行为立案调查。
  2015年10月,莒县立强建材有限公司擅自占用碁山镇河东村土地建石子厂,设备生产区占地19.5亩、原料临时堆放场占地30.5亩,2016年11月建成并投产,无土地、环评等手续,属非法占地行为。2017年4月20日,莒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非法占地建石子厂行为立案调查,4月28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该公司处以37万元罚款。7月中旬,莒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石子生产加工企业扬尘整治过程中,发现该石子厂存有粉尘扬尘污染问题,于8月3日会同碁山镇政府及供电部门对其采取断电停产措施。
  8月22日,县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发现,该石子厂停产,现场约有石子2万吨、石粉2千吨,有三分之一的石子及石粉未采取防风抑尘覆盖措施,存在抑尘除尘设施设备配备不全、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粉尘扬尘问题。通过莒县林业部门GPS现场测量,发现该区域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因矿山开采活动破坏生态公益林6.86亩。
立案侦查、立案处罚、停产整治、问责     针对莒县立强建材有限公司碁山镇河东建筑用石灰岩矿越界开采行为,莒县国土资源局于9月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针对该公司非法占地建石子厂行为,因该石子厂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合法用地手续,莒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其关停取缔。目前,该厂已断电,厂区设备已清理,因原料和产品较多,计划9月30日前清理完毕,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针对该公司破坏生态公益林行为,县森林公安局已立案调查,此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取保候审,8月28日,县森林公安局已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针对该公司对粉状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的问题,莒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拟处罚款5万元,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下步,莒县政府责成莒县森林公安局对莒县立强建材有限公司破坏生态公益林涉嫌犯罪行为,从速调查核实,尽快结案;同时,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矿山开采生产加工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1人、行政记过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369 821-146     日照市莒县海佑经济开发区平安路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产生的固废、废水等不按规定处置。 日照市 水、固废、其他     8月17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受理案件(受理编号:816-13)后,我县在辖区内对生产混凝土外加剂的企业开展了全面排查,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排查出的2家企业之一,该公司位于莒县海右化工产业园。
    2015年1月,日照市环保局批复了该公司年产30000吨高效减水剂、1000吨氟碳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日环发〔2015〕11号)。实际建设的15000t/a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于2015年12月投产,因市场等原因,一直断断续续生产,且生产负荷仅有20%,不具备环保验收条件,至今未通过验收。
    2017年6月23日,莒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环保设施未验收、未雨污分流、丙烯酸液配制池附近地面破损、废气收集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矿物油桶露天存放、不能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台账、未建设事故应急池、应急预案未备案、固废堆场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莒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依法处置危险废物,完善危险废物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规范固废堆场,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已进行立案处罚。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治状态。无生产废水产生;危废库、丙烯酸液配制池附近地面已进行防渗处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在安装,罐区围堰正在加高,矿物油桶已集中收集存放,固废堆场已规范,事故应急池已设立。 2017年3月已与有危废处置资格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委托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报告;2017年8月10日,与山东国评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验收监测委托协议书,待整改完成后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责令改正     针对本次检查情况,莒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继续落实停产措施,加快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雨污分流,依法处置危险废物,规范固废堆场,健全危险废物台账、落实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和备案应急预案,严格按要求整改。
    下步,莒县政府将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向群众公开项目整改信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不处罚吗?
 
370 822-106     举报莒县东莞镇前石崮后村与后石崮后村之间有一座一平方公里左右的山岭,被人采取极其原始野蛮的施工方式放炮采石,大量粉尘给周围的农田、山林、水库和河流造成严重污染。 日照市 生态、大气     东莞镇前石崮后村与后石崮后村交界处约一平方公里范围内有6处矿区,1处石子加工厂(莒县宏光矿石有限公司石子加工厂),其中莒县麒宇矿业有限公司后石崮后矿区、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前石崮后矿区2处矿区已开采,其余4处矿区均未开采。
    因该区域矿山石质坚硬,使用人工、机械方式均难以开采,企业采取打孔爆破方式采石。按照相关规定,企业需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委托具有资质的作业单位提供爆破服务。2处矿区均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县公安局根据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为2处矿区提供爆破服务。
    莒县麒宇矿业有限公司后石崮后矿区因存在矿山未设置围栏、开采区未采取覆盖措施的问题,东莞镇政府于2017年7月12日责令其停产整改。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前石崮后矿区因采矿权到期且已超期未办理延续,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8月对其下达了《采矿许可证到期停采通知书》,莒县公安局、东莞镇政府于2017年3月16日联合在该矿区矿坑道路垒砌封堵墙2处。莒县宏光矿石有限公司石子加工厂因存在厂区周边防风抑尘网未建设完成、部分石子物料未完全覆盖、道路和物料堆放场未硬化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7月5日对其采取断电予以停产整改。
    现场检查时,2处矿区和石子厂均处于停产整改状态。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前石崮后矿区2处封堵墙完好,未有开采迹象。因停产,现场无粉尘产生,周边农田、山林未发现粉尘污染迹象。3家企业距潍河540余米,周边无水库,且生产过程中均无外排废水产生。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     现场责令两个矿区及1处石子加工厂,各自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紧整改。
    1.莒县环境保护局于8月26日针对莒县麒宇矿业有限公司后石崮后矿区未设置围栏、开采区未采取覆盖措施等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莒环改字〔2017〕41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莒环罚告字〔2017〕第276号),拟处罚款5万元。莒县麒宇矿业有限公司后石崮后矿区已经制定整改方案,计划1个月内完成整改,正在对矿区进行围护,建设防风抑尘网,并对物料堆场进行苫盖,正在预制防尘抑尘网底座。
    2.莒县环保局于8月24日针对莒县宏光矿石有限公司石子厂厂区周边防风抑尘网未建成、部分石子物料未完全覆盖、道路和物料堆放场未硬化等问题,莒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8月2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6万元。莒县宏光矿石有限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计划1个月内完成整改。生产石子车间正在安装防尘罩,车间内已安装喷淋和吸尘设备;厂区防尘抑尘网已完成预制底座;正在硬化厂区道路。
    3.检查组责令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前石崮后矿区在获得审批前严禁私自开采。
 
371 823-161     1.日照市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000吨锌粉、2500吨氧化锌项目环评报告数据内容造假;浸取渣与实际产生量不符、净化渣处理方式违规;无工艺废水、废液产生与实际生产不符;公众调查问卷造假。2.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危废经营资质,大量转移收购倒卖危废锌渣锌灰牟取利润。 日照市 固废、其他     经查,日照市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为日照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
    1.该公司项目环评报告数据内容造假,浸取渣与实际产生量不符,净化渣处理方式违规,无工艺废水、废液产生与实际生产不符问题。经查,公司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产能为年加工锌粉6000吨、年加工锌锭10000吨、氧化锌2500吨。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环评现状监测由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承担,以上两机构均具备相应资质。经函询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批前经过专家组技术审查和复核确认。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5年12月31日通过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2017年4月2日,该企业锌锭加工线和氧化锌生产线已建成投产。目前,锌粉生产线仍在建设中。项目环评报告中锌锭和氧化锌两条生产线不涉及生产废水、废液和浸取渣、净化渣产生;锌粉生产线会涉及到浸取渣、净化渣和生产废水的产生,不涉及废液产生;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废液和浸取渣、净化渣产生。不存在浸取渣与实际产生量不符、净化渣处理方式违规、工艺废水废液产生与实际生产不符问题。
    2.关于“公众调查问卷造假”问题。2015年4月10日-20日,该企业在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期间,向项目周边村庄部分村民发放回收了97份公众调查问卷。公众调查完成后,五莲县环保局参照《365体育彩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抽查其中10人进行核实,10人均确认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
  接到本次举报件后,8月27日和8月30日,五莲县对当时参加问卷调查的97人(有35人因外出打工等原因未能当面复核)中的62人进行了书面复核,其中5人表示当时的公众调查问卷不是本人填写且不知晓此事,占复核总人数的8.1%,57人(包括2015年五莲县环保局抽查过的10人)确认当时的调查意见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占复核总人数的91.9%,远高于省环保厅鲁环评函〔2012〕138号要求的最低一致率80%的要求。
    3.关于“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危废经营资质,大量转移收购倒卖危废锌渣锌灰谋取利润”的问题。
  经查,该企业现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但2017年3月3日,日照市环保局《关于日照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锌灰再生16000吨/年金属锌、2500吨/年氧化锌项目竣工验收前生产申请的复函》(日环函〔2017〕11号),同意该企业从2017年2月25日至2018年2月25日可以收集、贮存、处置阴极锌熔铸、氧化锌和热镀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锌灰、锌渣等危险废物。2017年3月15日,该企业接收第1批含锌废物,4月2日,锌锭、氧化锌生产线建成开始生产。
    8月26日,县公安局会同县环保局对该企业2017年3月-7月的危险废物接收台账、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月报、季报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财务往来账册、企业银行账、交易明细进行调阅、核算,并走访了部分民工及现工人,再次赴该公司,与公司的财务人员就交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核实,发现该企业含锌危险废物接收量与利用量、库存量一致。经查,无证据证实该企业存在转移收购倒卖危废锌渣锌灰谋取利润的事实。
其他     2017年9月4日,县环保局对日照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公众参与造假问题进行书面通报批评,责成企业强化该项目环保验收时的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县环保局将对验收公众参与调查情况进行严格核查。同时,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环评公众参与造假案件信息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相关规定,将其纳入了环保警示企业名单,并向有关工会组织、有关行业协会、金融机构进行了通报。
    下一步,五莲县政府将组织高泽镇党委政府、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部门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存在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372 824-01     日照市莒县日东高速与G206国道交汇处晨曦化工厂长期存在污水深井回灌现象,厂区生产存在废气偷排,排放的有机污染物致周边村民患癌人数增多。 日照市 水、大气     群众反映的公司实为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原为山东晨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莒县夏庄镇海右化工产业园,是以石油化工为主导的化工企业。公司建有200立方米/时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气浮+生化工艺处理废水,预处理后的废水(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进入莒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企业建有废水、锅炉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并与日照市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2017年5月13日,由于该公司锅炉烟气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问题,县环保局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处罚款25万元。7月9日,该公司除污水处理工段继续运行外,其余所有项目全部停产。
    1.关于公司长期存在污水深井回灌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正常,在办公楼北侧有用于采取生活用水的深水井1眼,厂区没有其它水井,未发现污水深井回灌问题。县联合调查组提取了该公司外排口、深水井及下游李家官庄村水井的水样进行检测,监测报告显示,李家官庄村水井和海右石化观察井CODc、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硫化物等9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GB/T 14848-93)Ⅲ类标准。
    2.关于公司厂区生产存在废气偷排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停产,调阅有关部门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记录,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气偷排问题。
    3.关于公司排放的有机污染物致周边村民患癌人数增多问题。根据《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162号)要求,该公司已于2016年完成气分装置、MCC装置的有机废气首轮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的检测与修复工作;污水处理站集水调节池有机废气收集设施已完成,生化池有机废气收集设施已完成工程量的90%。根据肿瘤网络平台上报系统,县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周边的唐家湖村、李家官庄村、前石屯村、后石屯村等4个村庄村民肿瘤患者进行了统计分析。上述4个村庄2015年共报告肿瘤患者7例,报告率1.8‰;2016年共报告肿瘤患者7例,报告率1.8‰;2017年以来共报告8例,报告率2.06‰。通过近年统计分析看,莒县肿瘤患者发病率同全国水平基本一致,上述4个村庄的肿瘤患者数没有明显增加,发病率在正常范围内。
     
373 825-146     日照市五莲县奥航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喷漆过程中产生很大的气味,24小时生产,严重影响周围群众。 日照市 大气     经查,五莲县奥航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位于五莲县富强路1号,于2003年建成投产,现主要从事塑料外壳加工和机械加工,塑料外壳加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2017年3月28日,五莲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机械加工项目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但无环评手续,未批先建并建成投产。3月29日,五莲县环保局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其机械加工项目停止生产,处壹万贰仟元罚款。4月13日,五莲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五莲县环保局网站及政府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开。
    8月2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塑料外壳加工项目生产线正在生产,机械加工项目生产线仍再生产,厂区内闻到喷漆异味,厂界有轻微异味。为消除异味扰民,尽快满足群众诉求,检查组组长、县委主要领导快速处理,第一时间责令对该企业断电停产。
停产整治、问责     8月27日,检查组现场认定该企业属“散乱污”停产整治类企业,立即安排县供电公司和县水务集团切断了其生产用电并停止供水。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9月3日,该企业上报了整改方案,一是搬迁入园;二是在现有厂址不再生产。现该企业正在选择新公司厂址。
    下步,五莲县政府将组织力量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其落实整改到位。如该公司逾期完不成,将其列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企业,按照“两断三清”要求,进行关停取缔。
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2人。
374 829-248     日照市莒县寨里河镇青山沟村书记付某某非法将莒县造纸厂固体有毒废料倾倒并掩埋在村南大坑中,污染环境。 日照市 固废、土壤     群众反映的村南大坑位于莒县寨里河镇青山沟村以南约1000米处,为一废弃矿坑,倾倒的固体废物为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碱回收车间在苛化过程中产生白泥。根据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分析,白泥成分80%以上为碳酸钙,为一般工业固废,不属于有毒废料,可以作为生产水泥原料、回收利用精制碳酸钙做造纸填料或作为燃煤锅炉脱硫剂。
    经查,2015年5月,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与潘某某签订了白泥处置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之后潘某某将约3000吨白泥运输至该石料场东侧存放,待白泥干燥后将其磨成粉作为建材原料出售,并非青山沟村书记付某某所倾倒、掩埋。目前该处白泥已出售约1700吨,剩余约1300吨仍存放在坑内。2015年6月,莒县环保局就该处白泥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废污染环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8月31日下午,检查组对该处固体废物存放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约1300吨白泥固废存放于该石料场东侧,在斜坡上,白泥堆上生长了青草,部分覆盖的防尘网破损,白泥堆北侧、西侧建有围堰,底部无防渗措施,有经雨水冲刷流到低洼处的痕迹,无积水。该堆场下游的河流较为清澈,现场用PH试纸进行测试,河水PH值呈中性,正常。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     1.莒县环保局对潘某某、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潘某某、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于9月17日前将倾倒的白泥清运完毕,并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8万元。9月7日前,分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检查组现场责令潘某某制定切实可行的白泥清运方案,于15日内清运完毕;责成莒县寨里河政府做好白泥清运监督管理工作。9月10日,白泥已清理完毕。
    3.莒县环保局责令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方案,确保其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目前,该公司已完善了工业固废处置方案和管理台账,与5家建材企业签订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合同并报莒县环保局备案。
    4.下步,莒县政府将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当地群众工作,向群众公开项目整改信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
 
375 830-40     日照市莒县小店镇吕家古西村、杨家古西村山上建有多家磕石厂,破坏山体,扬尘污染严重。 日照市 生态、扬尘     群众反映的“日照市莒县小店镇吕家古西村、杨家古西村山上”实为莒县小店镇东部吕家崮西、杨家崮西山上,“建有多家磕石厂”,涉及6家企业。其中,2家企业从事矿山开采及石子加工、2家企业从事矿山开采、2家企业从事石子加工。
    (一)2家从事矿山开采及石子加工的企业
    1.日照华航矿业有限公司。2014年8月19日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小店镇全镇矿山和石子企业整治要求,该企业于2017年8月3日停产整顿。
   2.日照市山尔石材有限公司。2013年6月4日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4日;2017年6月5日,该企业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已停采正在办理采矿延续。
    (二)2家从事矿山开采的企业
    1.莒县朋强石材厂。2013年3月20日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3月20日;按照小店镇全镇矿山和石子企业整治要求,该企业于2017年8月3日停产整顿。
    2.莒县小店先有石材厂。2013年3月20日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20日;2016年5月份以来,因采出的矿石质量差一直未开采。
    (三)2家从事石子生产加工的企业
    1.莒县竞升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通过收购莒县朋强石材厂开采余料从事石子生产加工。按照小店镇全镇矿山和石子企业整治要求,于2017年8月3日停产整顿。
    2.莒县元华石材厂。该企业问题,前期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受理编号为579案件已调查处理。该企业于2012年6月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6月,开采矿种系建筑用花岗岩。其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因开采量不足未办理采矿延续。该企业负责人吕某某于2016年1月与小店镇吕家崮西社区吕南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石塘子复垦合同》,于2016年3月开始实施石塘子复垦,期间将爆破后的废石运往原矿区生产加工铁路碎石道砟,涉嫌非法采矿。县国土资源局已立案查处,并联合县公安局、小店镇政府垒砌封堵墙进行中止治理,联合小店镇政府执法,对其生产设备采取了停产、断电措施。
    2017年8月31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区域6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日照华航矿业有限公司、日照市山尔石材有限公司、莒县朋强石材厂、莒县小店先有石材厂4家矿山开采企业在矿山开采中存在山体破坏现象。日照华航矿业有限公司、莒县竞升建材有限公司、日照市山尔石材有限公司3家石子加工企业均未建设围网、覆盖等防尘措施。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问责     9月2日,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日照华航矿业有限公司、莒县竞升建材有限公司、日照市山尔石材有限公司3家石子加工企业未建设围网、覆盖等防尘措施问题,莒县环保局对上述3家企业立案处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整改,日照华航矿业有限公司因防扬尘措施不到位,罚款5万元;日照市山尔石材有限公司因料场未覆盖,矿山防扬尘措施不到位罚款10万元;莒县竞升建材有限公司因料场未覆盖,危废不规范,罚款6万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送达。3家企业上报了整改方案,目前,正在按照方案整改。莒县元华石材厂已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受理编号为579案件整改要求正在整改。
    检查组责成莒县国土资源局指导企业按照《莒县石子生产加工企业扬尘污染整治标准规范》进行整改,对达到整治规范要求、具备开工条件的,验收后复工生产;对达不到整治规范要求、不能具备复工条件的依法取缔。
    下步,莒县政府将做好矿山开采、石子加工的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工作,确保各项环保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做好当地群众工作,向群众公开项目整改信息。举一反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并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1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
376 831-327     日照市莒县费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执行“三同时”制度,2年来超负荷生产,生产废水直排河道,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举报多次,至今未解决。 日照市 大气、水、其他     群众反映的实为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莒县海右化工产业园,占地面积20328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该公司30000吨高效减水线、1000吨氟碳树脂项目于2015年1日取得日照市环保局批复,但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至今未通过验收。对此,2017年6月23日,莒县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7万元。
    经查, 2016年生产聚羧酸减水剂6098.51吨;2017年1-7月份生产聚羧酸减水剂4800.58吨,未超负荷生产。
  经查环评文件,该公司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外侧亦未发现排水痕迹。
  该公司最初建设时,配套建设了喷雾干燥工段,该工段产生粉尘,后因市场需求,其生产线改为液体配置,无粉尘产生,不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
    该公司在8月17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案件(受理编号:816-13)和8月23日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案件(受理编号:821-146)中已被调查处理。经查,近两年来,除接到中央环保督察针对该企业的2次举报外,未接到举报该公司的其它投诉。
    2017年9月2日下午,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仍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停产整治、问责     检查组现场责令日照弗尔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继续落实停产措施,加强整改力度,未完成整改任务前不得恢复生产;责成莒县环保局加大对该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整改。
    莒县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当地群众工作,向群众公开项目整改信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监管,严防污染事件的发生。
行政警告1人
377 831-328     日照市莒县山东富恩生物化工无环保手续,未批先建,黑色废泥随意掩埋处理,臭气熏天,废水直接排放进沭河里。遇到检查都能提前得到通知停产检修。 日照市 大气、水、固废、其他     群众反映的山东富恩生物化工实为山东富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位于莒县经济开发区。该公司以非粮木薯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杂醇油、工业酒精、沼气等。
    2015年5月20日,莒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年产6万吨乙醛项目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就开工建设,存在“无环评手续、未批先建”问题。莒县环保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该公司委托编制了年产12万吨燃料乙醇项目环评文件,2016年6月7日,取得山东省环保厅批复。项目于2016年12月建成,2017年1月,调试生产,待验收。
    群众反映的黑色废泥实为该公司厌氧发酵工艺产生的黑色厌氧污泥。根据环评文件,为一般固废,通过带式压滤机压滤后在污泥暂存库存放,可外售堆肥。该公司委托具有有机肥生产资质的企业处置黑色厌氧污泥,日产日清,全部用于制作生物质有机肥,不存在随意掩埋处理问题。
    该公司异味源主要有厌氧发酵工艺、污泥压滤机房、一二级厌沉池等,配套建设有机废气吸收塔、生物除臭塔等。
  该公司产生的各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分质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莒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柳青河汇入沭河。不存在废水直排沭河问题。
    9月2日,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试生产。公司异味的点源全部落实了加盖封闭措施,异味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除厌氧罐区存在轻微发酵污泥异味外,厂界外未闻到异味。莒县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异味采样监测,下风向三个点位臭气浓度分别为19(无量纲),17,10,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20)要求。现场调阅该公司生产废水在线数据,COD、氨氮均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经查,该公司自2017年1月份试生产调试运行以来,各生产装置及污水处理设施连续运行,该公司从未向莒县环保局报告过停产检修的申请;在日常污染源随机检查中莒县环保局也未发现该公司停产检修或维护污染设施的情况,不存在“遇到检查都能提前得到通知停产检修问题”的问题。
其他     检查组责令加快环评验收工作,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内控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达标排放,严防各类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莒县政府已责成莒县环保局、莒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强化对山东富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的监管督导,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向群众公开环境信息。同时,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378 831-99     泰安市泰山区嘉德现代城沿街有数十家饭店,油烟污染严重,特别是迎宾楼、阿东菜馆、嘉德小酒馆、廊亦舫餐厅,油烟严重扰民,相关设备噪声很大。 泰安市 油烟、噪声     1.泰山区嘉德现代城沿街楼房,建于2005年,是泰安嘉德现代城小区附楼。该沿街门头房南面是北上高大街,北面距离住宅楼房20余米,东侧为白凤路,西侧为温泉路,沿街共有14家餐饮单位,从东到西依次是丹桂轩餐厅、阿东菜馆、泰山迎宾楼、嘉德小酒馆、澎湖湾、小小水饺、森本家、将军包、锦绣厨房、蔡氏私房菜、滩羊小馆、廊亦舫餐厅、金冠水饺、嘉德馄饨菜馆。14家餐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食品药品卫生许可证齐全,进行了环评登记备案。
    2.9月1日晚8点,泰山区城管局、泰山区环保局及泰前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处理,嘉德现代城沿街14家饭店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泰山区环境检测站于9月2日上午对泰山迎宾楼、阿东菜馆、嘉德小酒馆、廊亦舫餐厅等重点投诉的4家饭店的噪声进行了检测:阿东菜馆60.4分贝、泰山迎宾楼60.6分贝、嘉德小酒馆60.6分贝、廊亦舫66.8分贝,均出现了超标行为(标准值为60分贝)。泰山区城管局于9月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4家饭店油烟进行了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责令改正     1.针对阿东菜馆、泰山迎宾楼、嘉德小酒馆、廊亦舫餐厅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泰山区城管局均责令限期整改,并处5000元罚款,共计2万元。
    2.待4家饭店整改完毕后,经噪声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
 
379 902-150     日照市莒县桑元镇里庄社区,非法采石卖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日照市 生态     群众反映的里庄社区位于桑园镇西北方向7公里,辖11村,人口5780余人,耕地4800亩。该社区辖区内仅有1家石材厂,为莒县利亨石材厂。该石材厂以石材开采、加工、销售为主,矿区面积0.0399平方公里,分5个开采矿点,年生产规模9万吨。2014年3月10日,该石材厂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砂岩露天开采。2014年8月11日,该石材厂竞得砂岩矿采矿权,并于2014年9月22日办理了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9月22日。
    2017年6月,莒县国土资源局在全县开展了露天开采矿山大检查专项行动,发现该石材厂的3个矿点存在越界开采违法行为。2017年6月21日,莒县国土资源局针对该石材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治。
   2017年9月3日下午,检查组组对该石材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石材厂的5个矿点已全部停止开采,其中3个存在越界开采违法行为的矿点对附近山体遭到一定程度破坏。
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2017年9月10日,针对该石材厂越界开采行为,莒县国土资源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处于没收违法所得5.1156万元、罚款1.02312万元的处罚。
    莒县政府将举一反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其他矿山企业的开采监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80 902-237     日照市莒县棋山镇莒县世峰矿业有限公司非法越界采石,粉尘污染严重,破坏生态资源;东莞镇的莒县中联水泥厂非法大量开采矿石生产水泥,粉尘严重。 日照市 生态、大气     1.群众反映的“棋山镇”实为碁山镇,莒县世峰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日照市莒县碁山镇峰山村东。2016年12月,该公司在未办理环评、采矿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碁山镇峰山村东北角一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坑内非法开采石灰石,为非法采矿,不属越界开采。2017年6月22日,莒县国土资源局联合莒县公安局、碁山镇政府对出入该矿区的3个必经路口垒砌封堵墙3堵、总长度12米。2017年6月19日,莒县国土资源局针对该公司非法采矿行为,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
    9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3堵封堵墙完好,未有开采迹象,未发现粉尘污染迹象。山体由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坑的存在和该公司非法开采,有一定程度破坏。
    2.群众反映的“东莞镇的莒县中联水泥厂”,实为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东莞镇共有8处矿区,其中4处未正式开采,4处正式开采。4处正式开采矿区中3处矿区因采矿权到期且已超期未办理延续,2016年8月26日,莒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采矿许可证到期停采通知书》。2016年11月,莒县国土资源局在矿山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尚存的1处可正式开采矿区(前花泉沟矿区)和1处停采的采矿区(前石崮后矿区)曾经有非法越界开采行为,当即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3月16日至19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手续到期未延续矿山的监管工作,莒县国土资源局联合莒县公安局、东莞镇政府在停采的3处矿区矿坑道路垒砌封堵墙。2017年6月,前花泉沟矿区按照全县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已停产整治。
    9月3日,现场检查时,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4处未正式开采的矿区均未正式开采,3处应停采的矿区已停采,垒砌的封堵墙完好。前花泉沟矿区正在停产整治。现场检查未发现粉尘污染问题。
立案处罚、责令改正、问责     1.莒县国土资源局已依法取缔莒县世峰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点。并针对莒县世峰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行为,于9月7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没收违法所得12.24万元、罚款2.448万元;
    2.检查组责令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采利用方案》和《露天矿山开采扬尘整治方案》要求,继续落实停产措施。针对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前石崮后矿区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于9月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处没收违法所得165.6万元、罚款33.12万元。针对莒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前花泉沟矿区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于9月1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处没收违法所得2376.48万元、罚款408.288万元。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目前正在整改中。
    3.莒县政府将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做好矿山监管和粉尘、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坚决杜绝非法采矿行为。
诫勉谈话1人、行政警告3人、行政记过2人。
381 903-189     泰安市泰山区岱道庵路158号,泰安市财政院内干部教育中心西侧的两层小楼开办饭店,紧挨宿舍楼,油烟及噪声严重扰民。 泰安市 大气、噪声     2017年9月6日泰山区城管局、泰前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处理:
    经调查,该饭店名为红旗公社,位于泰安市财政院内干部教育中心西侧,2013年做为泰安市财政干部教育中心食堂投入使用,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齐全。油烟排放口距离最近的住宅楼约19米。红旗公社已经安装油烟净化器并运转正常,泰山区环保局对油烟机噪声、油烟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值分别是54分贝、52分贝,未超标(标准为60分贝),泰山区城管局于9月6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油烟进行了检测,结果未超标。
其他     1.针对油烟排放口距离居民过近的问提,该餐饮单位正对油烟排放口进一步改造,泰前街道城管中队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辖区居民生活环境的油烟、噪声等问题,定期时行检测,防止出现噪声、油烟扰民。
    2.积极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争取获得居民更多的理解。
 
    备注: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八批群众举报件共计361件。截至2017年9月17日已办结354件,正在办理7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布。序号第355-381号信访件为前批次新办结群众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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