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环保局:
按照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关于调查氯醇法制环氧丙烷企业环境问题的函》的要求,我队于9月8日对你市环氧丙烷企业进行了抽查,要求你局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采样监测。你局于9月28日委托山东安和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4家正常生产的氯醇法制环氧丙烷企业进行了废气监测。10月13日至14日,环保部环境监察局会同省环境监察总队对你市氯醇法制环氧丙烷企业环境问题进行了抽查,发现问题如下:
一、个别企业废水超标排放
滨州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总排口废水COD排放浓度为93mg/L;企业厂区建筑工地渗水外排不规范,未经处理直接抽取排放,COD浓度为265mg/L,均超标排放。
二、部分企业废气超标排放
1.山东三岳化工有限公司环氧丙烷A套装置冷凝尾气排气筒、碱洗尾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浓度分别为2.88×103mg/m3、2.35×103mg/m3,B套装置碱洗尾气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72×103mg/m3,均超标排放。
2.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碱洗塔排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为1.33×104mg/m3,超标排放。
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期碱洗塔尾气排空口、皂化放空、精馏放空,非甲烷总烃浓度分别为:2.32×105mg/m3、1.15×104mg/m3、8.82×104mg/m3,二期碱洗塔尾气排空口、皂化放空、精馏放空,非甲烷总烃浓度分别为4.04×105mg/m3、8.31×104mg/m3、3.24×103mg/m3,均超标排放。
三、个别企业上报产能不符
滨州无棣鑫岳化工有限公司上报的环氧丙烷产能为12万吨/年,属违规建设项目,滨州市环保局于2016年5月登记备案,经初步核实环氧丙烷产能产能为28万吨/年,存在产能不符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按照环保部环监局的反馈意见,现要求你局从严从快查处,整改期间要对废水和有组织、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定期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查处情况请于10月24日前以书面材料(附行政处罚文书)和电子版报省环境监察总队,整改期间监测情况及时上报。
联系人:省环境监察总队 张世国 胡怀谷
电 话:(0531)66226916 66226923
传 真:(0531)87587569
Email :jsxmjck@126.com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