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至6月3日,总队对临沂、济宁、菏泽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抽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督导情况
从各市第1季度上报的污染源编码清单看,部分市、县(市、区)未对其辖区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如菏泽市成武县仅上报重点污染源4家,一般污染源1家。
经初步统计,截至2016年5月31日,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127家,罚款7941万元,移交公安机关66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
1.东盛伊思德食品有限公司大蒜深加工项目无相关环保手续,建有5台燃煤烘干炉,1台再用,4台停用,无烟气脱硫设施。
2.成武鑫洁纸业有限公司建有2台1092mm烧纸生产线,无相关环保手续,企业产生的污水经沉淀池简单沉淀后排入无防渗措施的水坑内,压滤机压滤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有效收集,直排环境。压滤过程产生的污泥,沉淀池中的污泥露天堆放,未妥善处置。建有1台4吨燃煤锅炉,正常运行,无相关环保手续,建有水膜除尘装置,未运行。
3.成武华鸿服装厂婴儿睡袋加工项目无相关环保手续,建有1台立式燃煤锅炉,无相关环保手续,无废气治理设施。
4.山东成武鸿昌粉条厂粉条生产项目无相关环保手续,建有1台2吨燃煤锅炉,正常使用,配套建有水膜除尘装置,无相关环保手续。
5.山东隆达众诚农产品有限公司肉制品深加工项目无相关环保手续,建有1台2吨蒸汽锅炉,无相关环保手续。项目违建污水处理设施,车间含油脂的冲洗废水经简单沉淀后浇地使用。
(二)建设项目批建不符、危废处置不规范:
1.临沭万华塑编有限公司无危废贮存场所,废油墨桶,废润滑油,油墨渣等危险废物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转移,未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去向不明。
2.山东成武富达糠醛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糠醛建设项目原料筛选及粉碎车间密封性差,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设置15m高排气筒,存在无组织排放;锅炉燃料糠醛渣堆场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糠醛渣排渣渣房顶部未安装集气罩,未按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废气处理装置;部分生产废水排入场内未经防渗处理的渗坑;部分生产废水在排入蒸发沉淀池过程中,管道密封性差,存在滴漏,形成大小不一的渗坑;企业危废处置不规范,未悬挂危废标识。
3.山东成武中远化工有限公司建有危废贮存场所,压滤滤渣、蒸馏残液、浓缩残渣、污泥等危险废物堆放混乱,未按要求进行分类贮存,危险废物贮存超过1年;环评批复允许建设1台1吨燃煤锅炉,企业实际建成1台4吨燃煤锅炉,锅炉正常运行,配套建有水膜除尘装置。
4.成武浩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吨/年氯甲酸三氯甲酯项目环评允许建设4台搪瓷反应釜,企业实际建成17台,生产工艺废气收集装置吸收效果差,装置附近有刺激性气体,吸收装置为建设25m高排气筒。项目应急事故池内有大量积水,遇紧急情况无法起到应急效果。废包装桶场内露天堆放,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转移。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队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1.临沭万华塑编有限公司:经临沭县环保局调查,对危废去向不明问题,该企业已与临沭县科诺材料包装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旧油墨桶回收协议》;对危废管理不规范问题,临沭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14日对该企业下达了《关于对山东万华塑编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企业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按时申报登记,目前该公司危废库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建设。
2.东盛伊思德食品有限公司(庄宿虎脱水厂):临沭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14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补办环评手续,并于7月2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处罚款10万元。
3.成武鑫洁纸业有限公司:成武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3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处罚款5万元,并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成武华鸿服装厂:成武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3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
5.山东成武鸿昌粉条厂:成武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3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
6.山东成武富达糠醛有限公司:成武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13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治理并处罚款5万元,涉嫌环境违法问题已于2016年6月13日将《案件移送函》发予成武县公安局,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7.山东隆达众诚农产品有限公司:成武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3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处罚款5万元。同时,要求企业补办环评手续,同时建设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生产。
8.山东成武中远化工有限公司:成武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3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0万元。
9.成武浩源科技有限公司:成武县环保局于2016年6月29日向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