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至5月21日,总队对淄博市淄川区,滨州市滨城区,潍坊市潍城区、高密市,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市市南区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抽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季度,淄博市淄川区,滨州市滨城区,潍坊市潍城区、高密市,威海市环翠区,青岛市市南区重点污染源随机抽查比例未达到《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鲁环办〔2015〕47号,以下简称《方案》)中要求的抽查比例。本次督导,我队重点调查了上述各市、区重点污染源抽查比例不足的相关情况,要求其加大抽查比例,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我队还对上述各市辖区内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同时随机核查了一季度随机抽查企业的监管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污染源日常监管编码清单不全,10家企业不在清单当中,未纳入随机抽查监管范围。
10家企业分别为:滨州市中煦包装有限公司、滨州市味佳乐食品有限公司、淄博天邦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顶天塑胶有限公司、潍坊圣旋机械有限公司、潍城区宸华橡胶厂、潍坊嘉宏机械有限公司、潍坊凌洋橡胶有限公司、威海成大纸制品有限公司,威海先优纸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产:
1.滨州市中煦包装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并投产,无相关环保手续。企业建有五层纸板生产线2条,建有印刷生产线1条,纸箱成型设备15台套;建有2吨燃煤锅炉1台,建有除尘设施,无脱硫设施,无烟囱,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
2.滨州市味佳乐食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并投产,无相关环保手续。企业建有3台燃煤锅炉,均停用。建有5座燃煤加热炉,3座在用,2座停用,未建相关废气治理设施。
3.威海成大纸制品有限公司建有7台印刷机,3台在用,4台停用,建有1台切膜机;废水性油墨桶露天堆放,废影印胶版去向不明,企业称5年未更换,企业工作人员拒不提供相关环保手续,拒绝在现场检查表上签字。
(三)建设项目批建不符:
1.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建有1台12000kw导热油锅炉,超过环评批复允许建设的300万大卡(约3500kw)导热油锅炉,批建不符,正常生产;污泥焚烧供热及余热发电项目2016年2月投入生产,批复允许建设1套FCB4-3.9/0.4、0.2汽轮机,1套QF6-2发电机,实际建成1套B3-3.43/0.3汽轮机,1套QF-3-2发电机。
2.山东金达双鹏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棕榈油脂基地项目厂内部分装置区和罐区周围未按环评要求设置导流沟和围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队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反馈,整改情况如下:
1.滨州市中煦包装有限公司:滨州市环保局已于2016年5月27日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于2016年7月1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处罚款15万元。
2.滨州市味佳乐食品有限公司:滨州市环保局已于2016年7月21日对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5万元。
3.威海成大纸制品有限公司:威海市环保局环翠分局进行了调查,该厂包装纸箱生产项目已于2012年申请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1月6日经威海市环保局环翠分局通过审批(审批文号:威环环管表〔2013〕1-6);对废油墨桶等固体废物贮存不规范问题,企业已完成整改。
4.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滨州市环保局已于2016年5月27日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于2016年7月1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处罚款16万元。
5.山东金达双鹏集团有限公司:高密市环保局已于2016年5月25日对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