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做好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每季度的“双随机”进展信息调度工作,及时将有关数据准确统计上报,按照环保部环境监察局的要求,现将《“双随机”工作进展信息调度表》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将《“双随机”工作进展信息调度表》与《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季度汇总表》、《重点污染源随机抽查记录表》一并上报。同时,季度报表、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也由原来的“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5日前上报”改为“每季度结束后次月7日前上报”,请各市积极做好《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季度汇总表》、《重点污染源随机抽查记录表》和《“双随机”工作进展信息调度表》的填报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将报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及时报送我队。对于未按照规定时限报送的市,我队将对其进行通报,并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联系人:省环境监察总队 胡怀谷
联系电话:(0531)66226923 18560138671
Email: jsxmjck@126.com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