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和省厅印发的《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和《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方案》(鲁环办〔2015〕47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省环境监察总队对第二季度报表进行了汇总整理,情况如下:
2016年上半年,全省共17个市级环保部门、146个县级环保部门均已建立随机抽查制度。据统计,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实有人员3758人,排污单位39483家,其中县控以上重点污染源9717家、一般污染源29417家、特殊污染源349家。全省共抽查县控以上重点污染源5504家、一般污染源8900家、特殊污染源285家,抽查比例分别为31.90%、16.14%、48.14%。(详细情况见附件)。
附件:17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季度报表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201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