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提高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能力,推进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逐步有序开展,省环境监察总队于近日对全省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本次督查主要针对1季度未开展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和抽查比例未达到要求的环保部门,涉及莱芜、日照、青岛、淄博、潍坊、威海、滨州等市,督查人员对上述各环保部门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进度、档案资料、污染源编码清单等材料进行了查阅,对部分污染源进行了现场核查。
督查发现,部分污染源未录入污染源编码清单;个别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细致,存在遗漏环境违法问题;部分企业整改不规范、不到位;个别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查处不到位、后督查不及时。
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向相关环保部门进行了反馈,对未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环保部门要求其尽快开展,对此次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求其从严从快查处,同时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日常监管编码清单,提高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平性和全面性。今后,省总队将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全省随机抽查工作,同时省总队将适时开展后督查,督促相关环保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罚整改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姜峰 胡怀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