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88号),省环保厅印发了《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鲁环办〔2015〕47号,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省环境监察总队于4月份对莱芜市、日照市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督导、抽查,对枣庄市、烟台市进行了稽查。2016年第一季度,全省共确定县控以上重点污染源9289家,一般污染源27808家,特殊污染源240家,共计37337家。共抽查县控以上重点污染源2404家,一般污染源4153家,特殊污染源117家,抽查比例分别为25.88%、14.93%、48.75%。
下一步,省总队将加大随机抽查督导力度,严格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做好随机抽查工作,同时,省总队将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编码清单及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建设,结合移动执法系统,尽快开发具备信息录入、更新、编辑、查询、统计、摇号功能的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
附件:17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季度汇总表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