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近期,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开展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检查。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对全省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底数,分类制定环保整改措施,规范环保管理,督促达标排放,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省环保厅成立了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省违规建设项目专项清理行动。同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辖区清理整顿工作。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核查阶段和全面整改阶段三个步骤实施。在各市自查的同时,省环保厅将对重点区域和行业组织开展独立调查。专项检查期间,省环保厅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市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对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组织不力,调查摸底不彻底、不全面的地区,实行公开通报,责令限期整改,重新调查;对整改工作督促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进行行政约谈;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项目监察科 张世国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