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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环境监察信息第十三期(总第562期)
发布日期:2017-08-08      来源:     作者: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举办2017年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培训班

  7月20日至21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在济南市组织举办了2017年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培训班,17个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的195名排污收费人员参加了培训学习,省环境监察总队韩凯副总队长出席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

   韩凯副总队长指出,2016年,全省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国家汇审考评中取得了全国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这是全省排污收费人员共同努力和辛勤付出的结果。省环保厅主要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并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2017年是我省实施排污收费制度的最后一年,各市要着力开展好VOCs排污费征收工作,充分发挥排污收费的经济杠杆作用,倒逼企业主动减少VOCs排放。同时,各市要提前谋划并做好排污费改环境保护税前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为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和完成费税交接提前做好准备。

  培训班邀请专家对石油化工行业、包装印刷行业、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业、铝型材工业VOCs排放源排查与排放量核算,以及山东省排污企业外网申报系统应用操作进行了系统讲解,就费改税前全省排污费征收有关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全省34名“全省2016年度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收费人员的VOCs排污费核算水平,指导参训人员进一步熟悉了排污企业外网申报系统操作,并就下一步费税交接前历史欠费清理和档案资料整理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任务要求,为实现排污费征收工作的顺利收官奠定了基础。(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刘静)

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展环境问题整治“销号行动”

  为贯彻落实省、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会议精神,做好市直管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于7月28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环境监管执法部署推进会,会议邀请公安食药环侦支队主要负责人出席,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长、市直管单位环保负责人和环保主管人员参加了会议。推进会上进一步强调了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并明确要求企业认真梳理排查自身存在的环境问题,查漏补缺,迅速整改落实到位。自7月29日起,市环境监察支队将对污染企业及重点环境问题建立问题“销号”机制,结合烟台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方案,对各类环境问题逐一落实,日结日清,对落实到位的予以销号,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高限处罚,凡涉及行政拘留或刑事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办。同时每日将市直管企业“销号行动”情况报告上报市环保局。(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  周兆杰)

潍坊市环保局“四措并举”推动大练兵活动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实现违法案件处罚数量、罚款、重大案件“三项指标”空前突破。上半年,潍坊市共对2196件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27%;共处罚款5252.70万元,同比增长346%;查处按日连续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适用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和停产限产等5类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91%。二是创新执法方式,不定期进行异地环境交叉执法检查。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注重大练兵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在实干中练兵,在练兵中提升。结合随机抽查、日常执法、信访查处、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异地环境交叉执法检查。检查中,严格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认真按照现场检查工作程序开展环境执法,同时,注重培养基层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的执法要点、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的制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上半年,全市交叉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968人次,检查企业544家,发现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7起。三是坚持环境信用评价,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2017年3月1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实施以来,潍坊市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中录入的环境违法案件量居全省第一位,全市共有14家企业被确定为环境信用“红牌”企业,396家企业被确定为环境信用“黄牌”企业。为进一步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潍坊市采取“提高违法成本、公开排污情况、有奖举报违法、违法企业黑名单”等办法,以及将有关信息通过特定渠道通报给中国人民银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机构,作为审查信贷、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以此督促企业自觉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的自觉性。四是定期通报公开,提高环保执法透明度。为切实提高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效果,潍坊市坚持每月对违法案件处罚数量、罚款金额、重大案件数量等“三项指标”进行通报公开,对所属16个县(市、区)按照案件数、罚款数、重大案件数的数位和同比增长率,分别依次排名,以严格倒逼透明方式,督促各县(市、区)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依法作为,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  袁秋阁)

东营市集中打好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整改攻坚战

   为做好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近期,东营市组织召开了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整改现场推进会议,调度推进自然保护区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润国,副市长韩利学,市政协副主席,市国土资源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以及济军基地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与会人员首先进

行了实地察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了解。

   会议听取了环保问题及整改工作情况通报以及有关县区、开发区和部门单位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就自然保护区的环保问题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赵豪志强调,要严格按照环保部和省里要求,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方案,明确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以最坚决的态度进行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要加大联合执法监管力度,组织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严控新增违法行为,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的新建项目要严格审批、联合把关,坚决杜绝侵占自然保护区的现象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抓好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整改的严肃性和紧迫性,落实责任,加快进度,坚决打好问题整改攻坚战,推动黄河三角洲保护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东营市环境监察支队)

泰安市广开渠道  听取民意  彻底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近年来,泰安市环保局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广开渠道、听取民意,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取得良好效果。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环境信访441件(其中:来电、来信及来访46件、市政府便民服务电话“12345”承办单42件、泰山民生网45件,12369环保举报平台142件,环保部转办信访件2件,省环保厅转办信访件164件),做到了受理一件,及时处理一件,处理率达100%。

  主要做法:一是切实做好“12345”便民服务热线的办理工作。“12345” 便民服务电话办理工作,是落实民生为先、为民办事的重要途径,市环保局历来高度重视,落实专人直接办理。切实把工作做实做好,做到及时办理、按时回复,在保证办结率、回复率100%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群众对工单办理的满意率,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二是联合泰山网、泰安民生网等网络平台,接受群众环境投诉和环境咨询,认真办理网友反映的问题,为群众解疑答惑。三是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面对面倾听群众的诉求,做到随时来访,随时接待,并做好来访登记。四是积极参与省政府纠风办“阳光政务热线”活动和市纠风办等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办理认真回复,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五是积极做好全市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及省环保督查期间案件交办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全天受理群众举报,相关问题及时交办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限时办结。对期间省环保厅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和其他问题线索下发交办单,实行“一案双交”,移交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调查处理。自查自纠期间,全市通过各个渠道共受理转办案件100件,其中反映大气污染的53件、水污染21件、违规项目2件、畜禽养殖等其他问题31件;省环保督查期间共接收督察组交办各类信访案件180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六是严格实施全市环境信访情况月通报考核制度。将全市环境信访的重点案件、重复访、越级访情况通报全市环保系统,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并按照《泰安市环境信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强化了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泰安市环境监察支队 靳启茂;徐皓)

威海市组织召开市区基层环保网格员业务知识培训会

  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截至目前,威海市基本建成以威海市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以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政府所辖区域建立二级网格,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为主建立三级网格,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所辖区域为主建立四级网格。为进一步推进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促进网格化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强化网格队伍管理,威海市环保局于近日组织召开了基层网格员业务知识培训会,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网格长、网格员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内容涉及当前全市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污染源监察要点、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基层环保网格员主要工作职责、环保法律知识宣传等内容。本次培训重点对网格员填报污染源档案表和环境监管巡查记录表进行了具体指导,并现场对网格员答疑解惑。对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网格化工作要常态化、规范化、要严格参照市考核标准和工作职责开展工作;二是严谨准确,信息的采集要全面详实;三是严肃纪律,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网格员要加强网格巡查保证信息实时更新。通过此次培训,强化了基层网格员的责任意识,提高了业务水平,为开展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威海市环境监察支队  马杰)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一八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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