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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环境监察信息第七期(总第556期)
发布日期:2017-05-10      来源:     作者:

         环保部环监局闫景军副局长带队对我省四市开展强化督查巡查

   4月21日至24日,环保部环监局闫景军副局长一行6人,对济南、淄博、德州、滨州四市开展强化督查巡查。本次巡查主要目的是确保前两轮督查工作顺利交接,保持督查力度不减,同时检查被督查城市督查工作保障情况,抽查发现问题及部督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巡查组听取了济南、淄博、德州、滨州四市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的情况汇报,亲切慰问督查组人员。巡查组抽查了济南泉盛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相关环境违规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实地参与到驻滨州市督查组督查工作,并就山东德州与河北衡水交界处群众反应强烈的异味问题开展督查督办。巡查组充分肯定了前两轮督查工作成效,勉励督查组再接再厉,高质量完成本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

  闫景军进一步明确了“小散乱污”企业概念,对四市在督查过程中的支持配合、督查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工作予以肯定。闫景军指出,本次督查前两轮重点是“小散乱污”企业,各地要把握工作节点,确保十月底前完成对“小散乱污”企业的取缔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避免环保部门单打独斗;要树立“冬病夏治”的环保治理理念,加快对散小锅炉的取缔以及供热供电企业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加强环保系统之间的合作交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推动环境执法水平提升。

  省环保厅葛为砚副厅长、姚云辉副厅长分别陪同巡察组到淄博、济南进行巡查,省环境监察总队齐鑫山总队长陪同巡查。(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徐瑞)

                 

           环保部来山东省调研VOCs排污收费情况

  为全面了解VOCs排污收费试点实施情况,评估VOCs排污收费实施效果,4月26日,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委派环保部环境规划院龙凤研究员一行对山东省VOCs排污收费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山东省VOCs排污收费工作情况汇报,分别与环保部门人员和试点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并赴中石化济南分公司开展实地调研。按照环保部的部署安排,山东省积极开展VOCs排污收费试点工作,将征收范围由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扩展至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和铝型材工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探索第三方协助收费,提高核算水平。截至目前,山东省VOCs排污费开单总套数394套,开单总金额2360.5166万元,数额居全国前列。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山东省VOCs排污收费工作取得的成绩,通过调研深入了解了山东省VOCs收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有效掌握了VOCs收费对企业污染治理投入及对行业经济和企业负担的影响。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济南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部分县(区)环保局排污收费人员及石油化工、包装印刷企业代表参加座谈。(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刘静)

                

           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17年3月1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正式施行,信息系统同步上线。365体育彩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要求各市明确部门具体负责评价系统运行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高效顺畅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同时督促各市填报企业违法违规信息,确保信息录入无缺项漏项、内容规范正确,针对各市在信用评价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并不断升级优化系统。

    截至4月10日,山东省企业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录入率基本达到100%,根据全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统计,全省共有红标企业26家,其中11家企业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或建成并投入生产被标识为红标,5家企业因超标排污被标示为红标,5家企业因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被标示为红标,5家企业因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标识为红标,环保部门将这些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黄标企业376家,主要是因报告表类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或建成并投入生产,超标排污等原因,被标示为黄标,针对这些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将适当增加现场检查频次,限制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针对其他绿标企业,环保部门会适当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支持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曹厚良)

                 

           山东省按时完成环境执法数据联网报送工作

  3月14日,环保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16号),将山东省纳入2017年度第一批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应用范围,要求于2017年3月底前实现行政区域内所有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数据实时报送环保部环境监管执法平台。

环境执法数据联网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山东省环保厅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部署,向各市环保局转发通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省环境监察总队制定并上报了《山东省环境执法数据联网报送工作方案》(鲁环监察〔2017〕14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针对各单位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进度不一的现状,制定了三类技术解决方案;考虑到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应用不熟练的现状,制作了环境执法APP的教学视频供执法人员学习。截止3月30日,山东省上报污染源数据80437条,执法人员2889人,联网177家单位共计8386条环境执法数据,顺利完成了环境执法数据联网报送工作,在环监局公布的执法平台建设周报(第一期、第二期)中受到肯定。

  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督促各市(县、区)加强移动执法系统的使用,定期调度使用情况和执法数据上报情况并进行通报,对于目前安装使用执法APP的县(市、区)加快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建成一家、联入一家”的原则分批联入,6月底前全部完成,实现执法人员和执法业务的“双覆盖”。(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王雁楠)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二○一七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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