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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环境监察信息第八期(总第533期)
发布日期:2016-04-28      来源:     作者:

 

 

青岛市加快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正式启动2016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为加快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青岛市环保局正式启动2016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全市660家企业2015年度环境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建立青岛市企业环保信用“绿黑榜”,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守信,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提升。一是参评企业范围广、行业多。201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参评企业共有660家,国家、省、市重点监控企业274家,非重点监控企业386家。参评企业数量是去年绩效评价的2.3倍,覆盖全市11个区市,涵盖了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与金属制品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固废处理等十多个行业。二是探索实施分类评价办法。针对企业可收集的环境信息量,以及企业环境信息对环境信用产生影响程度的不同,青岛市环境科学院根据以往企业环境信息收集的情况,因地制宜编制了两套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方法。重点监控企业评价指标有18项内容和5个一票否决项,非重点监控企业评价指标有9项内容和3个一票否决项,满分均为100分。实施分类评价既可以保证评价过程的公正公平,又提高了信息收集的工作效率。评价指标除包含企业具体环境行为外,还设置了公众代表调查问卷指标,充分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启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市监察支队、环科院和信息中心联合开发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该系统将参评企业名称、行业类别、评价指标、评分方法等以软件平台对话窗口的形式呈现,各评分指标多以下拉菜单形式可供选择,各区市操作人员只需将登陆系统完善信息即可,不再需要手工填写,提高了信息收集速度和效率,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准确、按时发布提供了技术保障。四是企业环保诚信评级并发布“绿黑榜”。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采取计分制,满分100分。得分在100分~90分(含90分)的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列入企业环保诚信绿榜;得分在90分~80分(含80分)的,评定为环保良好企业;得分在80分~50分(含50分)的,评定为环保警示企业;得分在50分以下或者存在一票否决情况的,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列入企业环保诚信黑榜单。评价结束后,市环保局将在其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和环保诚信“绿黑榜”,并对上榜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激励”和“惩戒”措施,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  王朔 

烟台市制定2016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确保做好全市2016年度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制定了《2016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对随机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内容及内部职责分工等进行了明确。根据方案要求与前期汇总的《污染源日常监管编码清单》,确定将1319家排污单位纳入支队随机抽查范围,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95家,一般排污单位1124家。对于市管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每季度不低于25%的比例抽查,县(市、区)市控以上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每季度不低于5%的比例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按照在编在岗环境监察人员数量与被抽查单位数量的比例每年不低于1:5开展抽查。每季度开始前5日内,由综合科按照抽查比例与数量,采用摇号方式,确定该季度市管及县市区辖区内被抽查单位名单,抽签过程全程录像。被抽查单位名单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环境监察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依法查处。由综合科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在监察支队网站公布。(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  周兆杰 

菏泽市政府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菏泽市于3月份出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该预案明确规定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任务,成立了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其中,橙色预警:对连续3-5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300500之间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根据要求,预警信息提前24小时发布。若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紧急发布预警信息。当出现连续3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且未达到500的重污染天气,且之后3天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当天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此外,对于应急响应方面,预警信息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与预警分级相对应,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其中,Ⅰ级响应措施包括有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市区内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停止市区所有建筑工地、施工工地作业等要求。(菏泽市环境监察支队  李宁) 

济宁市环保局组织开展环境监管异地执法集中检查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 421日,济宁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环境监管异地执法集中检查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检查活动由市环境监察支队统一协调组织,从各县(市、区)环保局抽调业务骨干39人,执法车辆13辆,按照“双随机”(即:随机分配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区域)的方式,共组成13个检查组。抽签分组结束后,第一批7个检查组立即赶赴相关区域,以企业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非法改动自动在线设施、煤场及物料堆场扬尘污染等为重点,按照“三不三直”要求对被检查区域进行检查。目前,各检查组已将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至市环保局,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济宁市环保局将按照从快、从重、从严的原则依法予以处罚。下一步,济宁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方式,不断总结异地执法经验,通过异地执法切实促进当地政府履行环境质量监管责任,促进济宁市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济宁市环境监察支队   杨彭)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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