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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扎实开展小时均值超标督办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06      来源:     作者:

  8月20日,省环保厅王安德厅长在省环境监察总队上报的2017年第2期《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小时均值超标督办情况周报》中作出“此办法很好,望坚决落实好”的批示。总队开展的小时均值超标督办工作得到厅领导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省环境监察总队按照《关于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督办的通知》(鲁环函〔2017〕429号)有关要求,会同省厅监测处、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小时均值超标督办工作。自8月1日以来,各市环境监察支队接到市级监控中心审核后的督办通知后,在24小时内组织相关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调查取证,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调查处理反馈系统”填报信息。截至目前,各市共填报763个小时均值超标信息,经现场核实因技术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无效数据227个,其余涉及536家(次)排污单位。各级环保部门对超标企业累计下达警告、罚款、责令限期治理等处理处罚538次。省环境监察总队根据各市超标督办情况,每周及时汇总编辑《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小时均值超标督办情况周报》上报省环保厅。(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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