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照城区大气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
8月16日-20日,检查组对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和监测,外排废气SO2、NOX均达标;对港口、物流、施工工地防尘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日照岚桥石化有限公司拒绝执法检查。8月17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在向门卫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和来意后,门卫以向其领导请示为由,拒绝执法人员进厂检查。
2.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排烟气颗粒物超标。经日照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厂10号、11号烧结机共用烟囱外排烟气颗粒物浓度70.2mg/m3,超标1.34倍。此外,该厂炼铁1区皮带通廊无组织排放严重。矿粉料场、1号和2号高炉南侧中间料堆场物料露天存放,无覆盖。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日照岚山区疏港大道两侧道路施工工地、安澜大道秦官庄村附近拆迁工地没有围挡和覆盖等防尘措施。
执法人员将上述问题向日照市环保局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处理建议。截至目前,处理情况如下:
1.针对日照岚桥石化有限公司绝执法检查问题,日照市环保局岚山分局已经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按照立案处罚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2.针对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排烟气颗粒物超标问题,日照市环保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万元。目前,该厂10号、11号烧结机已停产。
3.针对日照钢铁料场和周边工地防尘措施不到位的问题,日照市岚山区政府制定了《日钢公司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工作方案》,计划年底前完成环境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