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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份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和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6-02-16      来源:     作者:

  一、部分大气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 

  12月15日至18日省厅检查组对部分废气排放超标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1.日照市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氮氧化物超标。经监测,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1367mg/m3,超标1.73倍;现场检查时,该厂烟道喷氨脱硫系统未向环保部门报告擅自停运。 

  2.烟台市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超标。经监测,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浓度269mg/m3,氮氧化物浓度417mg/m3,分别超标0.35倍、1.08倍;现场检查时,该厂灰场没有覆盖,出灰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 

  12月31日,总队以省厅名义分别向日照市和烟台市下发了《关于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函》,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016年1月20日,日照市莒县环保局针对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超标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超标、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顶格罚款10万元、10万元5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部门。 

  烟台市环保局针对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超标行为,于2016年1月6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于2016年1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超标排污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10万元。根据当地环保部门人工监测,目前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已实现达标。 

  二、对齐鲁石化排海管线入小清河处现场监察情况 

  本次检查,齐鲁石化排海管线入小清河处COD浓度54mg/L,氨氮浓度1.05mg/L,302井COD浓度66mg/L,氨氮浓度1.0mg/L,107井COD浓度51mg/L,氨氮浓度1.85mg/L。 

  执法人员对排水进入管线的齐鲁石化橡胶厂、炼油一净化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外排废水COD浓度分别为32mg/L,36mg/L,氨氮浓度0.1mg/L,0.45mg/L,均达标。 

  检查中发现,齐鲁石化乙烯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超标。经监测,COD浓度58mg/L,氨氮浓度2.5mg/L,COD浓度超标0.16倍。 

  执法人员要求淄博市环保局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1月5日,淄博市环保局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2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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