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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2015年8月份突出环境问题查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5-09-15      来源:     作者:

  一、济南市章齐沟入小清河断面现场监察情况 

  本次检查,章齐沟入小清河处COD浓度23mg/L、氨氮浓度1.10mg/L,北张村东桥COD浓度20mg/L、氨氮浓度1.50mg/L,支流双鹿北沟COD浓度16mg/L、氨氮浓度2.25mg/L,章丘第二污水处理厂南桥COD浓度29mg/L、氨氮浓度1.20mg/L,全线水质尚可。 

  在检查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1.章丘市双鹿有限公司违规扩建。8月13日,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厂改扩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11条有机玻璃生产线中4条已投产,有少量生活污水外排。该项目在济南市上报的清理违规项目名单中。 

  2.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8月13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企业5#污水处理站作为危废管理的污泥未采取防流失、防扬散等规范处置措施;一般固废堆存场所部分硬化,“三防”措施不到位。 

  现场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会同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了查处,提出了处理建议,截至目前,当地环保部门采取了如下处理措施: 

  1.针对章丘市双鹿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章丘市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企业停产,并处罚款15万元。 

  2.针对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章丘市环保局已责令产生未规范处置危废污泥和一般固废的10万吨秸秆生物化工、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停产,并分别依高限处以罚款10万元。目前该厂危废污泥已经规范处置,一般固废在采取临时措施的同时,加快减量销售和规范存贮场建设,计划于2015年12月底完成。 

  二、菏泽市大气主要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 

  2015年7月份,菏泽市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恶化明显。检查组于8月19日-22日对菏泽市牡丹区及东明、巨野和郓城县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1.菏泽市部分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超标。经监测,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2#焦炉外排废气NOx浓度681mg/m3,超标0.36倍;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1#排放筒外排废气NOx浓度1577mg/m3,超标2.15倍;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焦炉外排废气SO2浓度58mg/m3,超标0.16倍。 

  2.郓城县玻璃瓶行业废气超标问题比较突出。郓城县现有玻璃瓶制造企业13家、炉窑20座,本次抽查的山东郓城奥烽玻璃有限公司外排废气NOx浓度3191mg/m3,超标5.38倍;山东郓城正达玻璃厂外排废气NOx浓度1136mg/m3,超标1.27倍。郓城县玻璃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所有厂家必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实现达标排放,否则停产治理。 

  3.郓城县小塑料颗粒专项整治不彻底。郓城县今年以来共排查出小塑料颗粒制造厂家53家,于7月1日至8月22日进行了集中清理。但8月20 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丁里长镇1家已经断电停产的厂家制造设备仍有余温。 

  4.个别企业无组织排放严重。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焦炉无组织排放严重。 

  5.个别企业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2#焦炉在线监控设施自2015年1月至今一直未正常运行,检查时已返厂维修。 

  6.部分烧烤摊点不正常使用烟气净化设施。8月20日晚20时,检查人员抽查了菏泽市牡丹区4处较集中的烧烤区域,发现部分摊点不正常使用烟气净化设施。 

  现场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向菏泽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反馈了情况,提出了处理处罚建议。截至目前,当地环保部门采取了如下处理措施: 

  1.针对部分企业外排废气超标问题,菏泽市环保局已责令巨野县、郓城县环保局对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山东巨润建材有限公司、山东郓城奥烽玻璃有限公司、山东郓城正达玻璃厂、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分别依高限处罚10万元,并责令5家企业限期整改、达标排放。 

  2.针对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严重问题,郓城县环保局于8月20日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企业3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处罚5万元。 

  3.针对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2#焦炉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巨野县环保局已责令其尽快完成联网。 

  4.针对郓城县小塑料颗粒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当地已采取断电、强制拆除等措施,截至8月26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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