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提出的“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职业资格管理”、“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9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第一批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09〕399号)统一安排,2009年6月2日-5日,2009年全国第五期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培训班在济南市举行。本次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主办,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具体承办。参加培训班的有来自北京市及山东省环保部门工作人员、部分纳入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企业环保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共计185人。
环境保护部环监局孙振世副处长莅临培训班并讲授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及实践》。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丁卫建和北京市环保局副调研员赵志威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分别作了讲话,对培训班学员提出了殷切期望,对下一步开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本期培训班上,中国环境干部管理学院刘定慧教授讲授了《企业环境保护法律实务》、中国环境干部管理学院毛应淮教授讲授了《现代企业环境管理理论与实践》及《企业环境报表及排污申报》、武汉工程大学杨光忠教授讲授了《水污染控制和监测技术》及《大气污染控制和监测技术》,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作了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经验介绍。培训结束后对学员的学习成果进行了综合测评。
通过本次培训,将对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与监督人员素质,强化企业环境守法能力与水平,规范企业环境管理体制与机制建设,加快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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