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7月份全省环境执法数据联网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7月,全省共使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环境执法2935次,较6月份环比下降21.5%;报送现场执法记录2848条(其中包括现场监察记录2568条,调查询问笔录138条,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42条),环比下降21.69%。
青岛、东营、济宁、泰安、临沂、菏泽6市所有环境执法机构均上报了执法数据。潍坊、济宁和东营市报送数量较多,分别为582条、319条和295条,其中潍坊市连续三个月上报执法记录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东营、泰安、临沂、德州4市报送数量较6月份有所增加,其中临沂市环比增长幅度较大,为74.13%;东营、威海和潍坊市执法频率(条/人)较高,分别是3.78、2.42和2.09 (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执法机构未报送执法数据。7月份,济南、淄博、枣庄、烟台、潍坊、威海、日照、莱芜、德州、聊城、滨州11市的26个县(市、区)级环境执法机构未联网上报执法数据。其中,枣庄、日照、莱芜、德州、滨州5市联网上报执法数据机构占比低于80%。
(二)部分单位报送执法记录数据偏低,出现较大降幅。7月份,莱芜、菏泽、滨州市全市联网报送现场执法数据分别仅为13条、32条和36条;青岛、淄博、日照、滨州、菏泽5市执法记录数量较6月份出现较大降幅,环比下降均高于60%;德州、莱芜、青岛、滨州市执法频率较低,分别仅为0.30、0.41、0.50和0.50条/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尚未实现全部机构联网报送执法数据的市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未能联网报送数据或报送执法数据数量过少的县(市、区)环保部门进行通报,尽快督促相关单位联网报送执法数据。各市可登陆山东省环境监察业务平台(网址:http://58.56.98.114:8401/)查看市本级及下辖各单位数据联网报送情况。
二是青岛、淄博、日照、滨州、菏泽5市要认真排查辖区内联网报送数据数量出现较大降幅情况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加强调度督办,确保环境执法数据及时、稳定上传。
三是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省环保厅下月起将对联网上报执法数据数量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或执法频率连续3个月排名全省后三位的市实施约谈。
附件:全省环境执法数据联网报送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