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政务微博政务微信“12369”网络举报平台 WAP版 网站地图
单位职责 领导简介
机关处室 直属单位
联系方式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公开年报
政府文件 申请反馈
办理指南 在线申报
在线查询 公示中心
下载中心 在线咨询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在线访谈 您的建议
曝光台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监察 > 案件查处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关于核实2015年重点环境案件处罚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2-28      来源:     作者:

    一、潍坊市奥通药业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雨污分流系统正在建设中、尚未完全达到雨污分流要求的问题,昌邑市环保局于2015年7月31日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30日内完成整改。经核查,该公司雨污分流系统已按时限要求建设完成,达到了雨污分流要求。

    二、滨州市沾化东瓯皮业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车间冲洗水、初期雨水无法有效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无围堰,渗滤液无收集沟、收集池,无专用应急事故池的问题,滨州市沾化区环保局于2015年9月6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沾环发〔2015〕259号),责令其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整改。针对该公司铬鞣废水与综合水收集管道相通,存在铬鞣废水混入综合水中的环境问题,滨州市沾化区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沾环罚字〔2015〕第1号),共处以罚款46423元。

经核查,该公司已在车间口建设了截污沟,将车间冲洗水全部收集至污水处理系统,并建设了雨水收集管网和7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初期雨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已建设了围堰、收集沟、收集池等设施;已建设了容积65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此外,该公司已缴纳罚款,并对厂区污水管道进行了整改,做到了专管专用,杜绝铬水管道与综合水管道互通。针对该公司实际使用锅炉和环评批复不一致的问题,经核实,该公司所在园区集中供热中心已于2016年12月9日投入运行,沾化东瓯皮业有限公司外部供热管网已建设完成,集中供热稳定后将拆除其现有锅炉。

    三、滨州市沾化鲁牛皮业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初期雨水无法有效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无围堰,渗滤液无收集沟、收集池的环境问题,滨州市沾化区环保局于2015年9月6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沾环发〔2015〕261号),责令其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整改。经核查,该公司已建设了雨水收集管网和2座总容积100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初期雨水全部收集到位,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同时建设了含铬污泥晾晒场,并规范了危废储存场所,建设渗滤液收集沟、收集池。针对该公司实际使用锅炉与环评批复不一致的问题,该公司已与园区集中供热中心山东绿威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完成管网对接,并于2016年12月9日开始进行供热,供热运行稳定后,将拆除其自建锅炉。

    四、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130t/h煤粉炉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个别在线监测数据超标排放问题,经调阅2016年6月以来的在线监测数据,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值未发生超标排放现象。针对在线监测设施未验收,未移交第三方运营问题,东营市广饶县环保局于2015年6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广环罚字〔2015〕64号),罚款10万元,已到位。在线监测设施于2015年11月12日通过东营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验收,并与东营市阳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营协议。针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环氧丙烷项目石灰堆场未建设防尘设施,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东营市广饶县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经后督察,环氧丙烷项目石灰堆场已建设防风抑尘网,消除了扬尘污染。

    五、德州市庆云城北小轧钢厂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厂擅自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轧钢生产线违法问题,德州市庆云县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25日下达关停取缔通知,并责成渤海路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环保、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供电等部门对该小轧钢厂进行了取缔。经核查,该轧钢厂已被彻底取缔,原料、设备均已被清运。

    六、聊城市亿利配件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侧吸式酸雾处理器人工控制加碱造成运行不稳定问题,聊城市莘县环保局于2015年9月10日向该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莘县利先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机械配件表面处理项目停止试生产的决定》,依法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将侧吸式酸雾处理器人工控制加碱改造成自动加碱,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该公司于2015年9月28日整改完毕。经核查,该公司已将侧吸式酸雾处理器人工控制加碱改造成自动加碱,但自2016年9月至今未进行生产。

    七、烟台市莱州益昌工贸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矿粉仓储项目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投入运营、部分矿粉露天堆放违法问题,莱州市环保局于2015年6月26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莱环罚字〔2015〕50号),责令其停止运营矿粉仓储物流项目,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并处以罚款5000元。经核查,该公司已缴纳罚款,安装了防风抑尘网,露天堆放的矿粉已全部转运至储存棚内,并通过了莱州市环保局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八、东营市滨海热力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00MW抽凝机组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成并投入生产问题,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2016年8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开环罚字〔2016〕013号),责令该公司热电联产项目300MW机组工程立即停产,罚款15万元,罚款已到位。经核查,该公司热电项目环评报告书已通过专家评审,11月20日报送山东省环保厅审批。

    九、滨州市邹平长山实业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公共供热中心工程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不一致的违法问题,2015年8月省政府以鲁政字〔2015〕170号文件将该项目列入违规项目库。滨州市邹平县环保局于2016年5月17日对公共供热中心工程一期项目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邹环罚字〔2016〕25号),责令一期项目停止生产,并处罚款15万元;2016年7月11日,对公共供热中心工程二期项目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邹环罚字〔2016〕42号),责令二期项目停止建设,处以罚款15万元。目前一、二期罚款已全部足额缴纳,一、二期项目均已建成投运,一期项目于2016年11月29日以鲁环评函〔2016〕99号文件备案;二期项目环评于2016年通过专家评审会并上报省环保厅待备案中。

    十、枣庄市滕州曹煤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曹煤公司矿井水排入塌陷坑违法问题,滕州市环保局已于2015年9月17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滕环罚字〔2015〕第52号),处以罚款10万元。经核查,该公司罚款已缴纳,原设的排污口已完全封堵,所有矿井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未发现有超标现象。

    十一、东营亚鑫化工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溶剂油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问题,垦利县环保局于2015年7月1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垦环罚字〔2015〕025号),责令停止建设,处以5万元罚款,于2015年7月10日缴纳到位。该公司30万吨/年溶剂油深加工项目于2015年7月21日通过东营市环保局审批(东环审〔2015〕152号),2016年11月2日该公司向垦利县环保局提交了验收申请。

    十二、东营市德泉商贸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油品储存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问题,垦利县环保局于2015年8月2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垦环罚字〔2015〕026号),处以5万元罚款,2015年9月2日缴纳到位。该公司重油、船舶油、燃料油储存项目于2015年11月13日通过垦利县环保局审批(垦环建审〔2015〕019号),2016年11月4日委托东营市绿鑫源环境评价有限公司正在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十三、东营市祥和油品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蒸洗罐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运行问题,垦利县环保局于2015年3月19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垦环罚字〔2015〕007号),处以5万元处罚,于2015年5月29日缴纳到位,蒸洗罐项目已于2015年2月13日完成拆除。针对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燃料油储存项目批复和建设规模不一致的问题,该公司2015年8月委托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就“燃料油储存项目”编制了后评价报告,已提交垦利县环保局备案。

    十四、东营市海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节能清洁乳化柴油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问题,垦利县环保局于2015年7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垦环罚字〔2015〕027号),责令其停止建设,处以5万元罚款,已于2015年7月25日缴纳到位。该公司节能清洁乳化柴油项目于2016年9月20日通过了东营市环保局审批(东环建审〔2016〕3004号),目前未建成。

    十五、东营市乾坤工贸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期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检查发现其违规建设的调油设备已拆除完毕。

    十六、东营昊隆化工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期存在未批先建问题,东营市环保局于2009年4月2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字〔2009〕第7号),处以5万元罚款,罚款已到位。针对后期存在降低环评等级问题,该公司于2016年10月委托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后评价报告,2016年11月2日,东营市环保局出具了《东营昊隆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溶剂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意见》(东环建备〔2016〕5号)。

    十七、垦利县玖新工贸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厂区内雨污未分流,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罐区围堰废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的问题,垦利县环保局于2015年6月30日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垦环字〔2015〕41号),责令其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目前厂区雨污分流改造已经完成。针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建设管理不规范,危险废物未及时转移处置的问题,经核查,该公司已建成规范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于2016年1月1日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十八、东营市宇成化工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期存在的未批先建的问题,东营市环保局于2011年6月2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字〔2011〕42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已于2011年7月11日缴纳到位。该公司8000吨/年溶剂油项目于2013年7月31日通过东营市环保局审批(东环审〔2013〕98号),2014年2月12日通过了东营市环保局环保验收(东环审〔2014〕38号)。针对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厂区内雨污未分流,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罐区围堰废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以及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建设管理不规范,危险废物未及时转移处置的问题,垦利县环保局于2015年6月30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垦环字〔2015〕41号),限期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经核查,该公司实施了厂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罐区围堰废水首先进入集水池,然后进入应急池;建设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

    十九、东营市宏程化工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前期存在的未批先建的问题,东营市环保局于2009年5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字〔2009〕第32号),罚款5万元,罚款已到位。针对后期存在降低环评等级的问题,该公司委托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后评价报告,已于2016年11月16日提交东营市环保局备案。

    二十、东营市天凯化工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0万吨/年溶剂油项目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问题,垦利县环保局于2013年8月1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垦环罚字〔2013〕013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7万元,已于2013年8月16日缴纳到位。该公司10万吨/年溶剂油项目于2013年9月30日通过了东营市环保局审批(东环审〔2013〕126号),并于2015年11月13日通过了东营市环保局的环保验收(东环审〔2015〕202号)。

    二十一、山东三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60万吨/年低聚物裂化精细项目及配套工程未经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产问题,东营市环保局于2015年7月10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字〔2015〕L05号),责令停止生产,罚款4万元,已于2015年7月16日缴纳到位。该公司160万吨/年低聚物裂化精致项目及配套工程于2016年8月5日通过东营市环保局环保验收(东环审〔2016〕147号)。

    二十二、东营市冠森绝缘制品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处罚整改情况

    针对该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00吨/年4,4'-二氨基二苯醚项目存在降低环评等级的问题,垦利县环保局于2015年6月30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垦环字〔2015〕41号),限期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整改。目前,该公司300吨/年4,4'-二氨基二苯醚项目车间内设备已经拆除完毕,车间外的导热油炉、溶剂精馏塔等设备也准备拆除,不再建设。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365体育彩票 联系电话:0531-86106112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

网站管理:山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技术支持: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

Copyright 2012 sdein.gov.cn 鲁ICP备:0904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