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2日,山东环境网站对《关于山东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和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截至11月9日,共征集网友意见和建议2条,山东环境网站已将网友的意见建议转交有关职能部门。有网友建议企业应对公众开放,接受监督。今年5月,环境保护部与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近期,环境保护部召开了2017年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扎实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各项任务,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老百姓成为监督企业污染排放的主体,促进环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我省将按照国家的部署,做好开放工作。
1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和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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