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山东环境网站面向社会征集《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落实建议。截至2017年10月11日,共征集网友意见和建议4条。除污染投诉类举报外,有网友认为应对红标企业进一步落实后续处罚及限制措施,并及时公布。还有网友建议开发环保APP,开通图片、视频等方式的多媒体举报渠道。
山东环境网站已将网友的投诉意见建议转交有关职能部门。目前网友可以通过@山东环境 政务微博和山东环境微信订阅号,发送图片、视频等,对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省环保厅将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对于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广大网友在今后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意见,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山东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