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环发〔2010〕16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发〔2012〕48号)文件精神,环境保护部将对蓬莱市国家生态市(县)建设工作进行技术评估。按环境保护部有关要求,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5日。
二、公示期间,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接受反映对蓬莱市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
电话:(010)66556306(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箱:stszhc@126.com
省环保厅生态处
电话:(0531)66226710,86076394(传真)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邮编:250101
电子邮箱:sdhbstc@126.com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