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分别联合省文明办、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表彰第五批省级“绿色社区”及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环函[2013]315)、《关于表彰第六批省级“绿色学校”及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环函[2013]316)文件。其中,99家社区被授予第五批省级“绿色社区”称号,9家单位、133名个人被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先进个人称号;126所学校被授予第六批省级“绿色学校”称号,126名教师、18家单位、37名个人被授予优秀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先进个人称号。
我省于2012年下发了评选第五批省级“绿色社区”、第六批省级“绿色学校”的通知,各市积极响应、择优推荐、踊跃申报。今年3月份,省环保厅联合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对申报社区、学校负责人进行了统一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规范性,为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奠定了基础。4、5月份,省环保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组成联合考核验收组,分4组对全省各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规范高效、公平公正,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扎实实效。5月底,经与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协商,对合格的社区和学校进行了通报表彰,并于6月2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活动中由省领导为获表彰社区、学校颁发了奖牌。
我省从2003年、2001年开始组织创建省级“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每两年命名一批,目前,我省已命名5批共450家省级“绿色社区”,6批共895所省级“绿色学校”。以“绿色学校”、“绿色社区”为代表的绿色创建工作已成为推进我省生态山东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细胞工程,是发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形式和载体,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环境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