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政务微博政务微信“12369”网络举报平台 WAP版 网站地图
单位职责 领导简介
机关处室 直属单位
联系方式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 公开年报
政府文件 申请反馈
办理指南 在线申报
在线查询 公示中心
下载中心 在线咨询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在线访谈 您的建议
曝光台
当前位置:首页 > 创建活动 > 绿色社区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枣庄市“绿色社区“创建情况
发布日期:2005-05-19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和省文明办、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市文明办、市环保局联合以枣环字[2004]111号《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通知》下发了文件,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为使枣庄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市文明办、市环保局联合成立了枣庄市创建“绿色社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上领导、督查调度和考评命名。
    《绿色社区》创建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倡导绿色文明,提倡绿色消费,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的社会化,为创建文明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通知》制定了全市“绿色社区”的创建范围、标准及创建方法和时间,要求:全市各区(市)、乡镇驻地所有社区和大中型企业独立于生产区的职工生活区,都应积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要采取主管部门推荐和单位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向区(市)创建领导小组进行申报,由区(市)创建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将符合标准的向市创建领导小组推荐,市创建领导小组进行抽查,对验收合格的由市创建领导小组在媒体公示后统一命名授牌,同时在全市通报表扬,并从中推荐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的单位。市级“绿色社区”不搞终身制,每四年复查一次,达不到标准的,将予以摘牌。同时要求全市各区(市)要立即组织开展创建活动,2005年6月30日前完成检查验收和申报工作,市创建领导小组将于2005年8月份组织抽查,并推荐出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比的单位。
    《通知》还要求,全市各区(市)文明办、环保局要根据《山东省“绿色社区”建设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工作。要组织创建“绿色社区”的单位对照《山东省“绿色社区”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填报《枣庄市“绿色社区”申报表》,并附3000字左右的创建 “绿色社区”汇报材料和社区平面图。申报材料要真实、文字清楚,所获荣誉、事迹要附有关复印件或证明。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市创建领导小组。目前,全市“绿色社区”工作正在检查验收中。
关闭本页

主办单位:365体育彩票 联系电话:0531-86106112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

网站管理:山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技术支持: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

Copyright 2012 sdein.gov.cn 鲁ICP备:0904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