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济宁市委、市政府开展了“五城同创”活动,成立了创模工作推进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于近期印发了《济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了启动部署、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创建阶段,将指标任务细化分解至发改、经信、住建、环保、水利、卫生、公安、统计、教育等30多个部门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并且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济宁市力争通过实施各项创模重点任务和工程,到2017年,城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地表水水质达到环境功能区要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大幅削减,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要求,顺利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